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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时间:2023-03-13 11:05:55

导语:在药店检查整改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责任分解表》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神,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深入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以优质的药品零售市场环境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

二、工作重点

各区局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追踪、诚信评定等措施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企业在店容店貌、人员管理、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分解

(一)宣传动员(2013年7月下旬)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的问题,加强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自查自纠(2013年7月下旬)

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十二个不”承诺内容和新版GSP要求,认真排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企业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者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现场检查(2013年7-8月)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店容店貌、经营资质、人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规范经营、便民服务等方面,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执法人员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检查记录见附件)

(四)诚信评定(2013年8月底)

各区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结合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动态记录企业诚信信息,对信用等级B级的药品经营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对信用不良的C级企业,发出书面告诫书,以适当形式公示信用等级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检查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改。对信用不良的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向行业及社会公开,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场。

第2篇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咸桂莲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李新山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第3篇

(一)各县市区在前阶段消毒产品监督审查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逐一展开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完整;生产环境条件是否达到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条例;各项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必要时抽检部分产品的卫生品质;对皮肤粘膜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生产环境不能达到净化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由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公告注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全部药店、商场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存档备查;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对。同时对宣传治疗疾病的抗(抑)菌产品进行抽检,每县市区抽检至少10种以上。

二、处理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以下违法行为,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省卫生厅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

(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省卫生厅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对于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等上市前需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产品,上市时未进行安全评价的,依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并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

(四)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五)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未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通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上述人体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情况。

(七)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月旬)。全市统一启动对生产、经营环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阶段(月旬-月旬)。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药店、商场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对检查的各类消毒产品进行抽检、确认和结果告知。

(三)督查阶段(月旬)。迎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我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月旬)。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顺利有序进行。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4篇

一、加强教育,重在实际工作上落实

(一)支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以开展“保先教育”、“八荣八耻”和市局开展的“树忧患意识,创行业新风”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大家学习政治理论,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抓好稽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照标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形成了人心向上,积极工作的良好风气。

(二)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廉政执法的相关规定,文明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不执“利益法”和“关系法”。____年,稽查支队无一人因违纪而受到查处。

通过夯实思想基础,支队全体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党性,端正了态度,提高了觉悟,加强了群众服务意识,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支队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科学管理,重在队伍素质上提升

(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稽查支队把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建立规范执法、规范服务的新机制。并以各项制度的落实狠抓了队伍建设,在文明办公和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对内要求保持清洁的办公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纪律,对外则树立公正、公平执法形象,努力塑造了一支规范文明的稽查队伍。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学习,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并选派人员参加市局、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共计__余人次。__月份,支队还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局稽查大队队长专训会,会上不仅培训了业务知识,还互相交流了稽查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普遍提高。全年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___起、一般程序案件__起,已全部办结,无一起案件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做好档案管理,奠定工作基础。支队今年重点对涉药单位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和完善,把所有涉药单位的相关信息收集入册,并重新编订了档案内容,加入了经营企业违法广告警示与抽验制度、广告品种备案登记制度等动态管理项目,使档案管理更趋于科学。支队还收集了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的联系方式,建立了通讯录,为下步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求真务实,重在监管效果上突破

(一)抓好中心目标落实

支队围绕全年_项工作目标,积极、稳妥的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_、加强__区药械市场日常监管。支队以规范药械购进渠道和整顿药械使用行为为重点,对__家乡镇卫生院、__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及药品专柜、___余家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及分门诊进行了检查。处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__起,处罚使用假劣药械案件__起,购进纪录不真实、完整案件__起,罚没款金额总计_.__万元。

_、开展了对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的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检查。支队配合市局器械科对市内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等__家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单位资质的合法性、储存、养护环节进行了规范,对存在未及时索取相关资质、库房混乱等问题的_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封扣押了_家单位注册证失效的相关医疗器械。

_、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支队在进行市场检查的同时,对各卫生院所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了规范和评定,现城内___家、乡镇___余家医疗院所达到“示范药房”等级的有__家,“达标药房”等级的有___家。已圆满完成市局在全年工作目标中要求的达标面__。

_、集中整顿了外县(市)药械市场。支队先后开展了对五个县(市)的市场检查,共检查___余家涉药单位,对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等问题的___家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总计为__.__万元。

_、开展了药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完成了在__区的__批抽样任务,另外还完成了对所属县(市)的___批次(全年共___批次)。

_、推进了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支队已完成了各涉药单位基础材料的收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档案,年末全部评定到位并予以授牌。

_、开展了对一次性无菌器械销毁的规范工作。支队继续巩固了北林区医疗机构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成果,城乡各医疗院所的检查面已达___。

_、配合市局市场科进行了对疫苗、连锁店统一购药、外埠OTC品种进入市场、义诊变相卖药、中药饮片的专项整顿。

(二)强化重点问题整改

_、规范了OTC药品的经营行为。开展了对北林区_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重点对OTC药品购进单位的资质、购进和验收环节以及对药品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规范,对存在索取供货单位资质不全、未认真执行购进验收制度等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 通知,并跟踪问效,对_家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_、整顿隐形眼镜的经营行为。支队配合市局器械科对北林区的__家眼镜店进行了检查,对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__家眼镜店给予了“警告”的处罚,督促了这__家眼镜店进行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_、牙科整顿工作。从__月份开始,支队开展了对__区各牙科院所的复查验收,重点对牙科院所使用医疗器械及相关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__区__家牙科院所已全部复查验收完毕,经评定已有_家达到了“示范用械牙科院所”,_家达到“规范用械牙科院所”的标准,并对_家存在问题的牙科院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下步,支队将对验收合格的牙科院所授牌。

(三)促进工作亮点提档

_、开展了对经营企业的两次全面检查。支队对_家企业开展了重点为GSP的执行、药品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对_家企业下达了违反GSP责令整改通知书,对_家经营违法广告品种的企业下达了警示通知书,并对其中_家的广告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样。对各企业存在的处方药抄方量小于销售量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_、走访了“两员”工作站。支队与__区所属的__个“两员”工作站的兼职站长进行了沟通联系。召开了“两员”培训会,现场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指导了相关工作,并进行了关于有效发挥“两员”作用的探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_、对突发事件进行了整顿。支队对_月份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和_月份国家局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_个品种的紧急通知以及_月份的克林霉素事件进行了整顿,城乡___余家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部检查到位。共查封“齐二药”__个品种,约_._万支,设立回收点回收了五种假药中的“盐酸奈福泮”__支;查封了鱼腥草注射液_._万余瓶(支)、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____余瓶。

_、理顺了稽查工作职能。从_月份开始,支队增加了七项稽查综合职能,在人员紧张、工作全新的情况下。一方面保证各项工作不耽误,另一方面保证相关职能不耽误,妥善做好了各项稽查职能的交接,全年转发省、市局协查函、专项整顿文件__个,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__起,向省稽查局及所属县(市)局传递药品检验不合格报告书___份。面对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和暂停“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以及克林霉素事件的部署,每天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报表和信息,受到了省稽查局的肯定。

_、快速查处了举报案件。全年共查处举报案件__起,全部办结完毕。典型的主要有__康泰药店出租柜台,案查封扣押了__个品种;__医药经营假药清血败毒胶囊案;__县周影无证经营药品案;__县中医院私配制剂案;__市__乡__药店批发药品案等。

四、存在问题

(一)目前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在城乡的发展不平衡,城乡各医疗院所的硬件设施配置差别较大,为今后统一“规范药房”标准带来了困难。

(二)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就目前工作情况来看,如何有效的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两员”的作用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索。

第5篇

一、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征缴和监管。要加大征缴扩面力度,增强基金自求平衡能力。加强对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征缴扩面,切实扩大参保范围。对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要坚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予以处罚。要完善基金运行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减轻医保病人医疗负担。根据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扩大特殊门诊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需较高或高额门诊治疗费的特殊病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病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强化对医保经办部门的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二、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和药品体制。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起医、药、患、保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的利益机制和医疗服务机构的竞争机制。努力完善医疗机构监管机制,弘扬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禁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不合理出入院、乱收费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建立专家会审制度,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抽样检查。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退出机制,敦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服务协议。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收费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病人理性消费。坚持和完善住院患者费用一日一清单制度,保障患者对用药和检查的知情权。探索建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医保病人“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在社区”。改革完善药品招标采购体制,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三、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适当提高社区卫生补助经费标准,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优势医疗资源分配和优惠政策要向中小医院倾斜,提高中小医院的竞争力。要加大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对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仍然难以负担的费用,通过医疗救助来解决大病负担问题;对医院通过“120”收治“三无”病人给予适当补助。要继续支持特困企业职工、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

第6篇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紧围绕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确保武术盛典期间药械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药械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监管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当前药械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确保武术节期间药械安全万无一失。

二、检查和整治重点

(一)药品生产企业:把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多次出现不合格药品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是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情况: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和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变动,其资质及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二是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检测仪器等是否适应生产要求,是否发生变更,发生变更后是否符合GMP要求。三是物料管理情况:对物料供应商是否进行实地考核、是否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使用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对退货、不合格物料或产品是否严格管理。四是质量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补充注册申请,生产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工艺验证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对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取的标准及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五是注射剂类药品无菌生产执行情况,可最终灭菌药品是否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灭菌,有关无菌或灭菌工艺、设备验证情况配制药液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规定。六是委托生产企业:严格检查委托方委托生产的真实情况;委托或受托生产药品质量控制情况。

(二)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在购进验收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供货方的资质及产品的有关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是否索要了合法票据和批检验报告书,是否真正对照购进清单和实货进行了验收并如实填写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做到了笔笔业务对业务员进行网上核查。在储存养护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储存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温湿度调控设备,是否安装了智能温湿度记录仪,是否有备用发电机组,能否在停电的情况下保证药品储存的条件符合要求;在库药品是否按照GSP要求实行循环养护并记有规范的养护记录。在药品出库方面,重点检查药品出库单是否有复核人员确认质量状况并签字;是否销售给有经营使用资格的单位。在运输方面,重点检查冷藏药品是否建有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记录中是否有收货方对到货温度确认的签字。在实时监控方面,抽查品种进行核对,看企业上传的购、销、存数据是否和实际相符。

(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是公众用药的最直接环节,也是媒体记者最容易关注到的环节。一是超范围经营问题。查对仓库和货架上是否有超范围的品种,特别注意非仓库、非营业厅内是否放置超范围品种。二是驻店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申办或变更许可中,存在提供药学技术人员虚假证明的问题;是否存在许可验收和认证时临时在岗过后虚岗、异地药师不能在职在岗行为;销售处方药是否索要处方或电子处方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三是出租柜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对供货方的资质及产品的有关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是否真正对照购进清单和实货进行了验收并如实填写了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所有营业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核对抽查品种是否经过验收、养护,是否和药店所有品种统一结算账款。四是药店是否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和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行为。五是药店是否存在不按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问题。六是药店是否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中是否注有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的变动及审批情况;生产中是否擅自降低生产条件;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登记是否及时;二是主要原材料、元器件的采购,作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合格供方目录,有没有进行供方评价,进厂是否经过检验或验证等;三是生产过程:重点查看净化设备开启记录,看是否存在净化设备不开现象;查看批产品记录,是否按操作规程的工艺参数控制要求及按工序要求进行操作,是否标明了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记录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前后是否对应,有没有编造迹象,核对批生产记录内容,看能不能实现原料采购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的追溯。四是检验环节:重点查看检验报告是否与生产记录相符,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内容是否相符;看有没有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数据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随意涂改和伪造,有无检验人员签名等;还要核对仪器周期鉴定记录及使用记录。五是高风险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六是不良事件的监测是否按规定进行收集,分析并上报。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七个方面:一是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二是企业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变动情况;三是营业场所、存储条件及主要储存设施、设备情况;四是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五是超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降低经营条件的;六是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七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三、方法步骤

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年7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县(市)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对照GMP、GSP条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彻底的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查找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质保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21日-10月20日)。加大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产品、重点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各县(市)局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全力落实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中国国际武术节的统一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严格检查,依法办案,全面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处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设在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工作;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组设在注安科,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药品市场监管组设在市场科,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监管组设在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药品稽查组设在药品稽查科,负责接报案件的查处。各县(市)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依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局的统一要求,凡故意使用非药用原料生产药品的,一律吊销药品批准文号;凡不符合法定生产条件和要求,擅自组织药品生产的,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备案审批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出口药品的,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和要求,擅自从事药品经营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假药进入流通渠道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未经核实营销人员合法身份购进药品的,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药品购销票据的,不能提供经销药品的检验报告书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凡《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取得新证书,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按无证生产经营论处。

第7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全年工作思路

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于月14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全年工作思路,提出了年六项工作重点,一是实行定岗定人,逐步推行稽查相对专业化制度;二是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为民十大实事;三是继续开展药品流通整治,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巩固两网建设成果;四是崇尚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六是以实施“亮点”工程为契机,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上半年的工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季度,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1、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依照《特别规定》严格查处。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2、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重点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坚决进行立案查处到位。

3、深入实施政府十大实事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8篇

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打击“两非”舆论氛围,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查“两非”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重点防控。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和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幅较大的地区、医疗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孕情包保责任。全面落实孕情跟踪服务、终止妊娠审批及孕检、引产、分娩、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1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严禁未经许可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个体诊所、社区卫生室开展相关业务。

2严格《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制度。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实行统一规定格式、统一编号。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严格审查出具,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核实查验,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完善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定期调查清理。

4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承诺制度。层层开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

(四)健全机制。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长效机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要结合实际,为加强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比照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

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获取“两非”案件线索;负责查处实施“两非”行为的育龄妇女和中介人;负责查处计生服务机构的两非”行为;负责向卫生部门通报、移交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行为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负责对计生服务机构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对孕情进行清理清查。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节育手术罪等犯罪行为;负责查处弃婴溺婴行为;依法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利用侦察手段联合办案,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以及“两非”案件查处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完善相关制度,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对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案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涉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组织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广泛深入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

所属医疗机构及相关场所同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驻黄各部队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1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集中清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对年以来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反映的引产信息逐一核实比对,对年以来出具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进行清理复核,加强《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管理。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实名化管理。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年以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进行清查。药监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和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二)综合治理阶段

1整改规范。各地、各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

2集中查案。清理清查、群众举报取得线索的基础上。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机构和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干部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开除公职的坚决开除公职,该吊销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该给予经济处罚的坚决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起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督查评估阶段

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集中整治“两非”行为的专项行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工作情况,向省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项行动报告,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向市政府写出报告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出声势、抓出成效,不走过场。各地成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人员名单要及时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打击“两非”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攻关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要加大有奖举报工作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

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

2011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定期与财政专户对账,保证了账账相符。

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经办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举报箱,随时接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业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各经办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实行随时检查和定期轮岗制度,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三)强化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

为做好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我们不断加大基础工作,设立了征缴、审核、支付、监察、审计、财务、微机管理等科室,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通过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办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专业化。

×.严把收入关,确保基金征缴应收尽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工作。通过送法到企、政策宣传周、就业洽谈会、举办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人的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与工资、评优挂钩,做到人人有指标,充分调动全员收缴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清欠,实现颗粒归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组,组成专门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深入欠费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对少缴、漏缴的单位,敦促及时补缴。失业保险科定期对缴费单位进行稽查,核对企业参保人数,核实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欠征缴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电话催缴等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医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缴备查账,每月月末由征缴科提供当月基金欠费明细,根据明细,及时催收,保证了基金足额征缴。各经办机构对欠费×个月单位由主任调度,欠费×个月由主管局长调度,欠费×个月的报局长亲自调度,有效地敦促了企业及时缴费,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和信息台账,采取电脑操作业务,业务流程按**市基金监督规定执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信息化。各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追款冲账业务手续,凡是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由窗口审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返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常年坚持报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参保人员的保险费征缴、合同制人员的保险费补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支出、个人账户的转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经由初审、复审后上报局里,审批后执行等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网络系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又建立一套系统人工账台,记载参保、征缴、支付等各项内容,随时更新,以备查验。二是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每年做好两次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认定,杜绝养老金冒领,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准,认真做好失业职工的接收和档案审验认定,做好工龄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是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五是严格失业救济金发放程序,对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失业职工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申请住院的失业职工实行定期走访制度。经自查,各项社会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四)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们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绝不出现套取或挪用现象。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确保基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将上月报表报局养老保险科,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市审计局、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基金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务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四是监察局对社保基金使用实行通报制度,市人大和市政协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如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有未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当期欠缴现象发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业务需要等。

三、下步打算

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关键,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查情况,下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协议,催缴欠费具体情况问事保。

(二)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经办机构都成立稽查科,并派专人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参保单位是否有漏缴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对当期欠费或拒不缴费单位,劳动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舆论措施,强制催缴,减少社会保险费当期欠费现象的发生。

(三)安装财务软件,提高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