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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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分公司为了未雨绸缪,积极预防,多措并举,加强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为**分公司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使之在汛期来临时有章可循,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全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大队长)
成员:
值班电话:
二、防汛组织程序:在险情发生时,由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积极调配本社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带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防汛应急履行职责: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组员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成员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处置,组织相关成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成员:接到现场报警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救援人员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四、防汛应急工作安排:一是扎实做好防汛部署。近日,将防汛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召开本县分公司协调会,严密排查雨季防汛工作存在的隐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组织全员学习。利用分公司务会时间,加强对《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学习,要求大家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落实责任;加强演练,熟知处置程序。三是加强协调。责成安保部、办公室、押运公司进行沟通,将雨季可能会出现的道路不通畅、信件和款包遭雨淋、网络有故障、系统交接不顺利等问题,分别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责任,强化协调,有效提高处置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现金安全。四是改善工作环境。及时将办公场所及门前杂物加以清理,疏通排水设施,杜绝特大暴雨来临时的积水现象。并将裸露的线路统一加金属边固定,防止受潮、碰撞,影响使用。为防汛工作提供必需的硬件环境,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信件和款包项的安全。
五、险情处理程序:(1)若某地出现险情时,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全体成员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财产撤离到安全位置,生命第一原则、损失最小化原则、及时性、有效性、第一响应等,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成员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组织应急全单位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副组长向某支行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六、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防汛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以防延误时机。(2)各防汛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日记。(3)切实做好防汛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有碍防汛工作的人和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4)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防汛期间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报道,以文件形式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1、假设隧道塌方事故发生
假设隧道塌方在施工现场安全员王建军及时发现后,应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卢红。卢红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防坍塌应急预案,核实事发前现场总人数,同时根据人员清点后确定被困人员,稳定未被困人员的情绪。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研究部署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岗位,按照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小组组织体系
组 长:李晓燕(指挥现场全部工作)
副组长:康 米、卢红、王国玺、韩成风(配合组长工作)
组 员:邢利科、任荣超、侯烨、关正明、龚敬金、寇永正、郭军海、李会生
现场保卫组:组长:韩成风,安保部全体人员为成员;
应急抢险组:组长:卢红,工程部全体人员为成员;
医疗救治组:组长:李会生,试验室全体人员为成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寇永正,办公室、物资部全体人员为成员; 善后处理组:组长:郭军海,财务部、合同部及地方协调部全体人员为成员;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卢红任务是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务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信息通讯:
组 长:李晓燕 手机:[1**********]
副组长:康 米 手机:[1**********]
副组长:王国玺 手机:[1**********]
副组长:卢红 手机:[1**********]
副组长:韩成风 手机:[1**********]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3、处置措施
(1)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并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2)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
(4)消除伤员口、鼻内泥块、淤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5)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地方。
(6)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再没有人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8)若有骨折时应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
4、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炎药品、急救物品、常用小夹板、担架、氧气袋等。
(2)、抢救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
(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挖掘机1辆,应急车辆2辆。
5、塌方紧急救援演练过程安排:
(1)事故假设:下午14:30分,千秋关隧道右洞掌子面K38+855处右侧拱部出现塌方,塌方面积1m*2m*0.8m,开挖钻孔工人1人受伤,作业台架右侧受损。
(2)值班安全员王建军立即响应,简单查看情况用时1分钟,14:31分,向副经理卢红电话汇报:“卢红,右洞掌子面塌方,1人受伤,台架部分被砸变形,请立即向上级汇报,组织抢救!”
(3)副经理卢红接到电话后,于14:32分立即电话通知经理李晓燕:“李经理,右洞掌子面塌方,1人受伤,台架部分被砸变形,请立即组织抢救!安全员王建军在现场已经开始准备抢救。”
(4)项目经理立即召集人员:康米、王国玺、韩成风等,并由上述人员立即召集部分员工到隧道口场地集合,约3分钟后,14:35分人员到达,在洞口右侧场地集合,共计人员24人。
(5)、项目经理对事故情况做简要介绍并安排人员分头行动:“5分钟前,右洞掌子面塌方,1人受伤,台架部分被砸变形。现在安排抢险事宜。卢红负责现场应急抢救,关正明负责物资、工具保障,寇永正负责对外联络,韩成风负责现场交通指挥。现在马上分头行动。”
(6)、部署完毕14:40分卢红带5人进洞(其中包括王国玺、李会生),通知董玉博挖掘机待命。
(7)、14:45分关正明带7人开始向洞内输送物资:担架、氧气袋、铁锹、撬棍、方木若干、干粉灭火器、对讲机;
(8)、14:48分李会生带寇永正准备好临时急救医药箱紧跟进洞准备对伤员进行急救。
(9)、14:50分寇永正负责通知医院救护车:“喂,急救中心吗,我是云梯乡千秋村千秋关隧道,隧道内15:00分发生塌方,1人受伤,请立即支援。地址是云梯乡千秋村千秋关隧道,从X054县道老千秋关隧道牌右边进入,路边有指挥交通的人员接应。”随即指派职工李秋生持小彩旗赶赴老千秋关隧道牌处,负责指引随后到达的救护车。
(10)、14:55分卢红向项目经理报告事故情况和简要说明现场组织情况:“李经理,千秋关隧道右洞掌子面塌方,1人受伤,台架部分被砸变形,已经分组行动进行抢救。”李经理15:30分携总工王国玺和工程部部长任荣超到达现场,李经理进洞与卢红一同指挥,在到达千秋关隧道的途中总工王国玺通知监理组长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殷组长,千秋关隧道右洞掌子面塌方,二人受伤,台架部分被砸变形,现场已经分组行动进行了抢救。”殷组长接到电话后带车从位于仙霞镇的监理组出发,开向千秋关隧道,15:15到达。
总工和工程部部长到达现场后开始对塌方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塌方处治方案。
(11)、15:08分,卢红根据洞口现场情况,疏散影响急救车辆行车线路、影响物资调运的其他闲杂车辆,让其停到距离洞口60m处路基上。
(12)、15:09分卢红带队到达掌子面,对受惊人员进行有序疏散,从15:10分开始,经过20分钟抢救(15:30分),经李会生简单处理及判断一人身体擦伤,(伤员由开挖班1名工人扮演,杨旭和杨俊磊用担架抬受伤工人出洞外。
(13)、救护车于15:35分到达现场,约两分钟将1名伤员安置于车上,经判断伤势决送宁国市人民医院救治,立即出发。寇永正带3人坐项目部指挥车跟随救护车开往医院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及陪护。
(14)、15:40分各级救护人员撤出洞外,留部分技术部门人员定制处治方案并尽快部署落实。
(15)、15:40分,七标项目经理李晓燕对本次隧道塌方紧急救援演练做总结,监理组领导点评演练并宣布本次演练圆满结束。
6、注意事项:
(1)坍塌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受伤。
(2)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各部门及车间: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公司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公司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公司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构建我公司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公司的稳定,保障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分类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
1、谩骂,侮辱性语言;
2、堵门,拦车,毁坏公司财务;
3、打架,斗殴,寻性滋事,人身伤害等。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重大事件(I级)、较大事件(II级)、一般事件(III级)。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动员和发挥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依靠公司全体员工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快速反应、及时控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要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公司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二、信息传递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相关部门在紧急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公司老总反映真实情况。根据级别轻重,公司及时下达处置意见,启动相应预案。
三、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
(1)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公司附近出现十人以上聚集,或出现持械人员;以及视情需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较大事件(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公司附近出现四至十人聚集;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3)一般事件(III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公司出现三人以内聚集;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2、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III级)的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出现一般事件后,必须由源头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场协助。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2)较大事件(II级)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由公司副总负责指挥,全体机关后勤人员和车间主任必须到场。
(3)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立刻启动应急预警,严格门卫管理,由总经理统一指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到场。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公司应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采取撒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4)为了保护公司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将从相关部门和车间班组选拔精干人员组建护厂队,专司业余护厂职责。应急预案启动时,护厂队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本预案要求,公司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四、附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预警预防机制
3.1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领导小组的响应
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方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地震应急响应措施
(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
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
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
(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订防爆措施;
(3)地铁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
(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
(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
(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应急情况报告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准确
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续报
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内,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4.3.5报告内容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报告程序
4.4.1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国家、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情况接报
4.5.1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紧急处置
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医疗卫生救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城市人民政府应事先为城市地铁企业配备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紧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4.10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机构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11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机构成立事故灾难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灾难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灾难的后果,为现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信息
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信息的公开由各级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决定。对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信息应明确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13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行动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5.2保险理赔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报告
属于Ⅰ级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属于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调查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以牵头组成调查组。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必要时,修订城市地铁应急预案,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地铁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灾难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进行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国地铁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国务院,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能够接受、显示和传达地铁事故灾难信息,为应急决策和专家咨询提供依据;能够接受、传递省级、市级地铁应急机构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能够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对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预案及地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铁应急装备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地铁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6.2.2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支援力量准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2.5治安秩序保障
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物资保障
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设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跨地区的物资调用。
6.2.7资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资金准备。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10应急保障的衔接
省级、市级的应急保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应比照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城市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等。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宣传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地铁企业实施。
6.4.2培训
对所有参与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演习
省级人民政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城市(含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附则
7.1名词解释
7.1.1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
本预案所称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是指需要启动本预案中规定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难事故。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类型主要包括:
(1)地铁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
(2)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
(3)地铁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4)地铁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5)地铁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7.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设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国际交流与合作
领导小组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地铁应急机构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一、适用范围及响应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事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响应依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对我市适成的公众健康、社会影响等的风险评估结果,划分为准备阶段和四、三、二和一级。
(一)准备阶段:湖北省武汉市出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以散发为主,存在持续传播风险。此阶段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区卫健委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培训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四级响应:街道办事处辖区围内出现输入性病例或本地感染散发病例。及时上报卫健委,根据办事处疫情特点、影响程度,报请区人民政府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三)三级响应: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出现聚集性病例。上报区卫健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以及当地防控能力评估风险。由区卫健委向区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建议提请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四)二级响应: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出现持续的人传人导致局部暴发或流行,根据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疫情形势、影响程度、严重性的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上报市卫生健委同意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向各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五)一级响应:出现广泛的区域大流行疫情,经国家省、市、区认定发生一级响应事件时,根据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区街道办事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在街道办事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督查组主要督查内容:
一是对社区关于市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对社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是否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担任了领导小组组长;是否配备了专门人员开展疫防控工作。是否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神,安排部署本地疫情控工作。对武汉返乡人员摸底排查情况,是否建立武汉返乡人员档案(一人一档),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责任区,落实双组长制和双保制,保证所有小区、楼栋保人员到岗到位。
三是主要路口、小区大门口是否设宣传台,是否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的《返乡人员排查情况登记表》按时、准确上报摸排情况。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人员密场所管理、关闭活禽市场、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应急物资是否准充足,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做到了大喇叭不间断宣传、公告和明白纸发放到各家各户,群众是否对疫情防控和应急措施基本了解。
要求每天不定期督导,并做好记录,涉及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
街道党政办: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审报、印发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办公区消毒和进出管理工作。
街道卫健办:承担办事处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疫情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
街道宣传办: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和宣传报道,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信息,跟踪处置境外與情,主动引导與论。
街道民政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街道环保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应急管理办: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城乡活禽交易市场的活禽交易等,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站:负责解决困难病例医疗保障经费补助等。
辖区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网格化管理、确保投入
办事处和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科级干部分包社区,社区书记主任、双组长制,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医生包片的双包机制,定人定岗,严防死守。各办公场所每天都要有专人进行消毒。办事处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要的物品,要及时进行采购、补充,同时各社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公共场所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对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
以普及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1.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学校应急方案的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等)
应急办公室、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管理部门、隔离区管理
2.校内信息疫情报告制度
日报告制度:每日信息报送制度
零报告制度:24小时内,即使没有出现新病例,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
寝室长(寝室第一报送人)——班长(班级第一报送人)——班主任(班级负责人)——年级部(高中)主任(年级第一报送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责任报告人)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病毒肺炎症状患者;
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
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㈠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Ⅱ级(重大)事件,要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时报告。
㈡信息报送时限及程序
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Ⅲ级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及时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㈢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1.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晨午晚三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2.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3.落实“消毒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毒记录表。
4.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5.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6.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进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7.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具体防控方案、防控培训演练、学校两案九制、健康排查、严格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环境整治、物资储备。
两案九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九、流程处理
㈠发热处理流程
1.可能发现发热地点及处理要求:
晨起家中,家长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由家长陪同去医院,途中均需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
学校门口,学生在指定区域,不得接触他人。负责体检值班人员迅速与班主任任联系,班主任到达现场,及时联系120车辆专车接离,家长能在一个小时内到达由家长陪同,否则由班主任陪同。
班级门口或上课过程中,由班长(副班长),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陪同到临时校内隔离室,按相关流程处理。
寝室内,由寝室长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告班主任,其他时间(夜间)报告值班老师,相应人员负责把学生带至临时隔离室。
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2.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度,或有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鉴定管理。
3.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4.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5.结果判定
①普通发热,排除病毒肺炎的,值班老师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陪同学生返校,叮嘱学生按时吃药,注意休息。
②疑似病毒肺炎的,发热学生需要集中医学隔离和进一步检查,值班老师上报应争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做好解释安慰工作,值班老师返校。
③确诊病毒肺炎的,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通知卫生部门,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在班级和密切接触者采取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病毒感染的,查验复课证明后方可复课。对病毒肺炎患者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㈡病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㈢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2.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3.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5.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县教育主管部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
㈣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㈤对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㈦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寄宿制中小学校参照建立处置突发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1.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一般防护服、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开胶鞋、防水靴套等
2.晨午检物品:红外线额温枪(每班至少1把)、耳温枪、水银体温计(每个宿舍至少1个,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电子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
3.消毒用品: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4.消毒器械: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高温(蒸汽或煮沸)清洗消毒设备、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中小学校(幼儿园)临时隔离室设置相关说明
㈠设置目的
迅速将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与其他师生进行有效隔离,等待救护车接送至专门医院就诊,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传染扩散。
㈡处置过程及要求
校园内(或校园入口)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时,学校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规范随即将患者安置到临时隔离室,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做到:
1.有专人专管;
2.做好患者记录;
3.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好个人防护;
4.对患者曾接触场所及时开展严格规范化消毒;
5.做好疫情报告、开展后续相关的疫情防控、相关场所的通风消毒、相关人员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总结经验教训等工作。
㈢临时隔离室设置要求
1.保证单人单间;
2.远离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最好设在距离学校大门不远处(也可搭建临时板房)。临时隔离室应设警戒线或明显标志;
3.宜选择通风良好房间;
4.临时隔离室内参照准备必要的物资储备,如医用防护服、医用N95口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专用药品、体温计、紫外线灯、消毒液、座椅、床及简单的床上用品等;
5.临时隔离室内规章制度上墙;
6.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及时消毒;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 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市公路局关于印发《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公路分局:
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XX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公路局制定的《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工作责任、检查监督到位,努力做好公路抗震防毁工作,确保公路安全与畅通。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地震应急预案印发通知
抄送:省公路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市地震局,本局领导、
工程科、机材科、办公室、安保科。
市公路局办公室2009年7月13日印发
市公路局关于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抗震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紧急和突发灾情状态下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组成。下设交通战备、抗震抢险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各项战备和抢险救灾任务,审定各项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有专用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公路抗震防毁物资,由专门仓库人员管理。抗震抢险办应随时掌握战备和抢险物资的储备数量并保持完好状况,同时根据需要增加储备数量和各类物资的保管、更新。
二运输保障。以我局现有的运输力量为依据,必要时,可依据紧急状态法,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运输保障队伍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在公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通讯保障队伍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专用通讯线路实施通讯保障。并准备备用摩托车、小车形成联系网络,确保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组织实施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平时应处于战备和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线上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维修养护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时将重要部位的当前状况信息报送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能及时、准确做好预测和决策,遇突况能果断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公路分局要迅速了解公路震情、灾情,确定应急抢险工作规模,并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汇总向市府办、市地震局报告,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落实组织、物资、人员、车辆等项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组织落实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应立即组织赶赴震区现场,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震区现场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地震级别、破坏程度采取架设贝雷钢桥、迂回、绕道行驶、抢修恢复等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并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次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被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必要时还必须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力将地震破坏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附件:一公路抗震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三XX市公路局重点保障公路。
为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进行处置,并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级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启动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本地预案负责
处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在汛期,全区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二)芦江、岩泰、小浃江等三大水系的干流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三)新路水库水位达到76米,并预报将超过77米;城湾水库水位达到25米,并预报将超过26米。
(四)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五)东部地区连续干旱40天以上;全区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六)水库、甬江堤防或一线海塘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七)区域内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八)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三、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区防办立即向区防指副指挥、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区防指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区防指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
潮汛、干旱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区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区委、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区防指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防指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区防指派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题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区防指统一指挥区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各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区防办研究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区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调驻北仑部队、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区水利局、交通局、供电局、城管局、电信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
电力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通信设施、地质灾害等抢险救灾工作;区农林局负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区水利局负责组织水资源应急调度、配置和监测;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用户应急配水供水预案;区环保局负责地表水、污染源监测和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分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经发局组织制定干旱期企业限制用水措施;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
(三)预测预报。区气象局、水利局、农林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共同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干旱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上报区防指。文秘站版权所有
(四)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区府办牵头,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交通局、人武部等单位共同做好应急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区供销社、区水管总站负责按照区防指指令监督落实专项储备草包(编织袋)的储存和调运工作;区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区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五)应急资金保障。区财政局牵头,水利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及农业银行北仑支行等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六)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局、农业局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七)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抢
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
区府办牵头,区粮食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八)灾情核查。区民政局、,!水利局牵头,区交通局、农业局、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防指。
(九)善后处理。区府办、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
计划发展与经济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供电局、电信局、民政局和人武部等单位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保险公司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洪涝台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