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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4:48:06

导语: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

第二十六条(信息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内容)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2篇

1、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统一着工装。

2、 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

3、 饮水机无明显水渍;垃圾桶、纸篓中使用垃圾袋,周围

无垃圾与其他废弃物;碎纸机周围无纸屑。

4、 办公桌、前台、沙发、桌椅及办公用品表面无灰尘;窗

台等处无明显灰尘。

5、 如有大风、雨雪等特殊气候时,室内卫生应及时清扫。

6、 周一至周五设专人负责办公区域卫生,周六进行集中清

扫。

第3篇

1构建公平合理的分配与晋升机制

1.1确定图书馆资源分配的合理标准

组织资源分配制度与潜在标准是员工反生产行为强有力的塑造工具。图书馆在员工的岗位选拔、职位晋升、绩效激励以及学习培训机会等资源方面,所拥有的分配制度和潜在标准能直接作用于员工的行为,构成了员工反生产行为的重要原因。实现图书馆资源分配公平主要包括程序公平、分配公平以及互动公平三个方面。程序公平,就是要让员工拥有畅通表达自己意见及建议的渠道与机会,能参与到对分配结果产生过程的控制之中。如果与分配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政策缺乏准确性、代表性、一致性或伦理性,一旦该政策执行,就会导致程序不公,从而引发日渐强烈的抵触情绪,进而导致员工反生产行为。分配公平,就是要让员工在将个人与社会、自己的现状与自己的过去,以及个人的现实与期望进行对比时,对资源分配的结果感到满意。一般情况下,员工认为结果不令人满意,就会认为分配不公平。如工资增长停滞或负增长、竞岗落选、职位晋升失败等。互动公平,就是图书馆及管理层在处理与员工利益相关的问题时,让员工切实感受到应有的尊重、支持与认可。即使图书馆不给予明确认可,也需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以示对员工的尊重,从而体现互动公平。

1.2建立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

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能促进组织资源配置优化,实现能力同职位的匹配,做到人岗相宜,为员工提供组织激励。图书馆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是调动馆内知识型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的必备条件,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利器。图书馆应该创造这样的制度环境,根据员工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以及行为本身的实际情况,为表现尤为突出的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的建立,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机会均等”“递进式与破格式晋升相结合”等原则。晋升机制的目的是树立榜样,应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说服力,防止带来负面效应。晋升机制应起到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平竞争,调动员工持久积极性的作用。晋升机制在决定员工晋升时,一要考察员工工作的表现是否合乎既定标准,二要考察员工在工作中的劳动投入、情感投入程度,三要结合员工的资历与能力进行考察。

2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作为一种管理工具,能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组织绩效。同时,绩效考核体系是把“双刃剑”,也可能导致其他新的反生产行为(张永军,2012)。所以管理者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和消除员工工作场所反生产行为。

2.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2.1.1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应符合SMART原则。①绩效考核体系要保证考核目标的具体化、计量化,具有现实性、目标相关性和时限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因其明显的挑战性,能有效激发知识型员工的主动性、创新性;模糊且不切实际的考核目标,将挫伤甚至扼杀员工的工作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甚至促发员工的反生产行为。2.1.2实行结果与行为的双轨并行考核模式。考核实践中,多数考核体系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往往重视行为产出或结果,不注重行为本身与过程。以结果考量为导向的考核模式,存在着重产出、轻行为,行为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忽视或放任反生产行为;结果与行为双轨并行的考核模式,可以有效抑制反生产行为。所以,图书馆绩效考核必须实行结果考量与行为过程监控并行,确保达成该高绩效的行为过程符合组织规范。2.1.3施行多管齐下的考核方法。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法各有长短,单一的目标考核办法会误导员工聚焦结果。同事考核可能会引发员工彼此合谋或相互拆台现象;领导考核可能导致溜须拍马、流言蜚语或拉帮结派等现象;强制分布法带来的后果是“轮流坐庄”现象。因此,图书馆在施行具体的考核方法时,必须弄清不同方法的优缺点,多管齐下,扬长避短。2.1.4绩效考核应强调发展性目的。绩效考核的目的,不应该是“秋后算账”,而应该是“指点迷津”。“秋后算账”极易引发员工内部的互不合作、相互诋毁等恶性竞争行为,从而损害图书馆整体利益。“指点迷津”则强调发展性目标考核,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组织承诺感,对员工个人发展、图书馆整体绩效都有帮助。绩效考核的目标主要强调图书馆员工人力资源开发及单位的进步,而不是把考核当成对员工的“拷”“吓”,违背图书馆管理的“初心”。2.1.5考核措施要有针对性。图书馆反生产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有主动型、被动型、公开型和隐蔽型。图书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绩效考核。对于员工个人基于工具理性考虑而实施的反生产行为,图书馆应该设定考核指标,以抑制私利行为,鼓励利他行为;对于公开或隐蔽的反生产行为,图书馆应该采用关键事件法①,对反生产行为进行分析、认定并作出绩效评估,从而加以控制。2.1.6绩效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原则。研究表明,组织公平感知与员工反生产行为负向相关。图书馆管理者在进行绩效考核时,一要保证过程透明、标准一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二要确保考核结果实事求是,要真实反映员工的业绩水平和贡献;三要及时与员工互通考核有关信息,尊重、关心员工,全面提高员工的考核公平感、满意度、效用感知以及精确性感知等。

2.2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

通俗来讲,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狭义的薪酬指货币和可以转化为货币的报酬。广义的薪酬包括获得的各种非货币形式的回报,如参与决策、个人成长机会等②。薪酬制度管理的具体目标是追求“效率与公平”“效率”对于组织绩效、员工绩效考核以及投入成本来讲,薪酬制度管理本质是用适当的薪酬成本给组织带来最大的价值;“公平”对于员工绩效来讲,薪酬制度管理就是要实现分配上的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因此,图书馆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2.2.1实现同工同酬。关注劳动的多样性、主观能动性,关注职位相对价值,实现同工同酬,保证相同的薪资带。2.2.2关注个人绩效,按绩分配。薪酬制度必须与绩效考核密切挂钩,在对结果进行奖励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实现结果的过程进行考核。薪酬制度应区别对待相同职位上不同员工的有差别实际绩效,实现员工的薪酬与绩效相匹配。2.2.3强调薪酬制度的执行力。薪酬制度只有在获得高效执行的情况下,才不是“纸上谈兵”,才能以公正的执行程序保障公正的薪酬制度真正实现。图书馆薪酬制度建设至少应体现员工价值、激励作用、内部一致性等原则。2.2.4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与适度竞争性。缺乏公平感的薪酬制度很容易引发反生产行为,而过度竞争的薪酬管理也会导致人际冲突和攻击行为等。所以,图书馆可通过加强对基于结果的薪酬的监控、提高薪酬分配的公平性来减少反生产行为。2.2.5合理确定个人绩效与团体绩效。在决定团体薪酬中的比重在一个充满比较的社会环境中,公平问题最能牵动员工的神经。为了减少反生产行为,在进行薪酬分配时,必须准确评估员工的贡献,保证薪酬分配客观公正,提高员工的分配公平感。

3充分发挥精神激励作用

精神激励是指通过非物质的手段以满足人们的社会心理需要,从而激发人们良好行为的一种方式③。个人工作绩效与他所受到的激励程度密切相关。善用精神激励应该成为图书馆管理层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管理手段。善用精神激励就是要做到对不同时间、地点、对象和事物使用不同的恰到好处的精神激励方法。

3.1蓝图激励。制定图书馆发展愿景,通过图书馆与员工发展蓝图来鼓舞员工士气,激励员工斗志。3.2成果激励。将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成绩与大家分享,让大家体验自己参与的成就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进取心,以正激励的方式营造工作上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3.3榜样激励。图书馆要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加以正面强化,弘扬正能量,让其在得到物质奖励的同时,获得精神鼓励,从而一方面助推其更上层楼,另一方面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其应有的榜样示范作用。3.4情感激励。图书馆知识型馆员拥有积极进取的劲头,但需要情感的沟通与感染。应分析个人情感的倾向性、可塑性,化解其思想上的疙瘩和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疏导因工作、生活、学习以及人际关系等出现的不满情绪,充分把握他们的心理诉求,增进理解,发挥情感的感染、沟通作用。3.5信任激励。图书馆要善于采纳员工的创造性建议和意见,给予他们一贯的信任。在结合图书馆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对员工“委以重任”,并实施控制,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只有在承认员工自主性的基础上,为他们从事创造性劳动和提升自我创造条件,才能增强员工信任感,激发员工活力,实现组织目标。

4结束语

科学合理的反生产行为管理制度,对提高图书馆的组织公平度,提升员工的公平感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十分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反生产行为管理制度,能有效地规范员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工作场所反生产行为的发生,保证图书馆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向兰.企业员工反生产行为的成因研究[J].青年科学(教师版),2013,34(5):209-210.

[2]林春联,肖慎华.知识型图书馆员的和谐管理[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2,30(5):27-29,41.

[3]张永军.管理反生产行为:绩效考核是把双刃剑[J].企业活力,2012(1):61-66.

[4]张永军.基于人力资源管理5P模型的反生产行为治理策略[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1):93-104.

第4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等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行业规范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为导向,突出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大职业病病源、职业病病控等相关环节的监管力度,按照“开展一个活动、突出二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抓好四项工作”的工作思路,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成立机构,专项负责

乡政府成立由副乡长为组长,社会事业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组员,乡卫生院安排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工作小组。

三、全面监督,针对处理

(一)全行业领域监督

我乡领域范围广,行业众多,涉及水泥制造业、机械加工业、煤矿业、非煤矿山行业以及农业和林业,因此,我乡职业卫生的监督也必须全面到位,才能有效防治职业病、卫生隐患。

因此,对全乡各行各业的职业卫生防治,要分区分点分行业进行监督防治。

一是工作小组要牵头各村社全乡各行各业进行全面督查管理、汇总监督,及时与相关单位、村社以及卫生院协调处理职业病、卫生情况的应急工作;

二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及其他特别病状,要及时造表归档并上报;三是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完善软硬件设施、物资,保证防护到位,治理有方,从源头出发,做到标本兼治。

(二)重点危害专防治

1、粉尘职业危害治理。结合我乡实际,工作小组要对水泥生产、煤矿、非煤矿山等粉尘危害严重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针对相关制定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负责人积极设置集中或局部抽风除尘系统,引进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取自动化生产、封闭远距离操作等措施,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在工艺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如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粉尘产生;作业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品上岗。

2、是毒物职业危害治理。我乡虽然并没有直接涉及到毒物相关的化工产之类的企业单位,但诸如水泥厂、加工厂油漆等部分环节,仍然涉及到毒物的职业危害,因此,相关单位尤其是红狮水泥厂、远翔机械等厂企要及时对所存在的毒物化工品进行严格管制,对相关化学物品的使用要有规章制度,对相关操作人员严格训练,有效防治毒物职业危害。

(三)基础工作应落实。

1、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在全乡范围内,一是工作小组要积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各单位根据县安办、乡政府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三是要对已出现的病情病状及相关人群进行统计入档,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及时有效地防止危害扩大。

第5篇

【关键词】高校;管理执行力;督办;决策

管理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高校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准,集中体现了一所高校的内在涵养和对外形象。作为学校的综合协调部门,以督办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高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已经成为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职能。

一、新时期加强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日益扩大,高校管理部门成为集综合服务、管理协调于一体的机构,综合性强、节奏快、事务繁杂,因此,管理部门的高执行力成为保障学校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管理学认为,事业的成功三分靠战略部署,七分靠贯彻执行。

执行力显现着一个团队从决策形成到任务完成的速度及质量,展现出管理团队的战斗力、竞争力和凝聚力。对于执行力差的团队而言,再好的决策也会成为水月镜花。

当前,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且对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切实提升管理的执行力,充分发挥执行力的效能,才能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可以说,高校管理执行力已成为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其核心作用就是要实现学校的长远目标和战略规划。 督办工作是通过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重要文件强化过程监控、反馈办理结果,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各部门提升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手段。

对于高校而言,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还因为管理执行力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如: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有结论,却无牵头部门去落实;工作要点文件过于宏观,往往导致有计划无进展;个别工作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执行速度缓慢;执行工作时理解度不够导致执行力度欠缺;文件下发后,传达解释机制不畅通,政策没有贯彻执行好;对于执行效能缺乏相应的惩处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办公室很有必要对高校管理执行力情况进行过程监管、结果反馈,找到解决执行力问题的症结所在,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及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二、督办工作的三个误区

(一)观念误区。首先,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对维护决策权威性率先垂范,对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做到主动批示、敢于问责;要清晰传达决策意图和决策精神,便于办公室人员抓住关键。其次,办公室督办工作人员要摆正位置。督办工作本身具有政策性、权威性,按照会议决议或者领导批示开展工作,这是岗位职责所在,不是拿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因此督办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服务大局、沟通单位与领导为出发点,特别是对于承办单位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帮助协调办理,促进事项保质保量完成。再次,承办单位也要转变观念,不能将督办工作视作办公室在“找茬”,在“揭短”,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将积极配合督办、反馈办理结果看作是为自身工作扩大影响力和受众面的行为,当作沟通协调工作的重要渠道。

(二)决策信息要素不全。督办工作决不是从要抓落实的时候开始,事实上,信息要素完成的决策信息是开展督办工作的先决条件。现实中遇到的决策信息要素不全主要体现在:

一是缺少牵头部门。牵涉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在决策时就应该明确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如果此信息不全,督办工作人员也不能向多部门同时发出督办通知单,否则经过多头报送的信息容易彼此矛盾,从而难以抓住重点,而应该请示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后再督办。

二是缺少成文的会议纪要。重要会议上议定的事项不可或缺会议纪要,以领导签发的会议纪要作为督办依据,否则容易造成理解偏差,影响督办效果。

三是缺少任务完成期限。形成的决策信息常会有“尽快完成”“立即整改”“着手准备”等字眼,不利于把握督办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此类情况一定要结合现实考虑,以确切的日期来明确完成时限,杜绝界限模糊的情况。

(三)督办形式单一。当前,督办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发放“督办工作通知单”的形式开展,周期较长,且不能直观反映事态发展的来龙去脉,不利于迅速查找问题症结。单一的督办工作方式与整个社会信息化浪潮的背景不相协调。可以借鉴已经在大型公司中被广泛运用的网络督办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设置实现决策决议、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工作要点、任务、公文及其他督办事项的分解下达、协作沟通、执行反馈、督办跟踪、办结确认等督办业务周期闭环管理,全程记录过程,不断提升督办业务效能。

三、加强高校督办工作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督办工作过程复杂、牵涉面广,必须要有完备的工作制度规范督办行为。

一是明确职责、完善程序。我校在201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督办实施工作办法》。以文件的形式对督办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负责学校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督办工作主要内容是重要文件、重点工作、重要批示及重要会议决议;督办工作的程序按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六个环节进行,形成程序闭环;设置督办工作审批单,在审批单上明确时间节点和办理要求;编制了督办工作流程图,使各个督办事项有章可循。

二是把握重点,源头督办。我校的年度工作要点出台,先由各个部门提交年度计划,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审议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并附各部门任务分解表,年初还要召开二级干部会布置学校重点工作;工作要点经过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的总结、分析,执行时明确牵头部门及任务完成时限;我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每次会后都编发会议纪要,督办工作人员根据领导签发的纪要定期梳理各项议定事项的任务完成情况,编发《督办工作简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

三是注重沟通、加强协调。办公室要做到与各任务承办单位进行经常性沟通,事前有提醒,将清晰的决策内容告知承办单位;事中有沟通,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事后有检查,促进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切忌以偏概全、盖棺定论。

(二)构建完善的督办工作队伍。高校督办工作涉及学校各部门及各层面的领导干部,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办学事业的各个方面,从宏观政策到微观落实,任务贯穿于决策、落实、反馈、归档的全过程,仅靠办公室个别工作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要从上而下建立起一支包含各个单位、各个层面的督办工作队伍。就我校而言,学校办公室主任是督办工作管理责任人;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督办事项具体落实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主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督促承办单位落实。校领导积极参与督办工作,为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校领导中,有的就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召开专门督办协调会,逐项听取落实要点的情况汇报;有的对专项工作主动作出批示,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各类文件批示规范,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日期。学校除了设立专门的督办机构外,校属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均为督办工作责任人,负责各类决策在本单位内部贯彻落实。学院(部)办公室主任要兼任本单位督办工作联系人员,负责办理结果反馈 ,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系的督办工作队伍体系。对列入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结果, 件件有回音 。

(三)强化督办结果的运用。督办要实现良好的效果,达到“言必信、行必果”,进一步形成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贯彻落实学校办学目标的氛围,就必须有配套的奖惩制度。将各单位按决策要求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单位业绩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结合起来,对于承办单位对所本职或牵头、协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打折扣执行、执行不力而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承担了大量重要工作、且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干部考核或干部提拔任命中应给予业绩考量。

此外,办公室还要做到加强调研,通过综合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选择地深入开展调研国内外高校或同类高校的做法,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有价值的信息,真正发挥办公室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的作用。

我校党政办公室以不定期编发《校领导参阅》的形式开展此类工作,通过对某一方面问题的横向对比、纵向对比,有利于找到改进相关工作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预防;传染病;应用策略;公共卫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654(2019)12(c)-0053-03

预防传染病是国内卫生管理中较为复杂、困难的一项工作[1],由于管理部门常存在执行力度不足、制度不健全、应急措施不完善等问题[2],民众罹患传染病的几率较高,生命健康难以得到保证。基于此某市医院近几年常通过公共卫生管理对传染病的传播、发展作相应干预,在提高社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水平的同时减少其不良生活习惯[3]。该研究选取2014年6月6日—2017年6月调查的460名居民研究公共卫生管理在传染病预防中的实际作用,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定某市医院调查的社区居民460名,等距抽样法分观察(230名)、对照(230名)两组。纳入标准:①身体机能正常,精神良好。②均为非特征人群,无高龄老人、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等。③社区常住人口。排除标准:①调查期间或管理途中罹患传染病者。②沟通障碍、书写障碍或理解障碍者。观察组中,112名女,118名男;年龄31~64岁,平均为(47.46±6.74)岁;受教育程度(学历):62名大专及以上,93名高中及中专,57名初中学历,18名小学。对照组中,110名女,120名男;年龄29~63岁,平均为(47.72±6.63)岁;受教育程度(学历):64名大专及以上,92名高中及中专,58名初中学历,16例小学。比较以上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对象的隨访资料完整,且其知情同意书已签署。

1.2方法

对照组行基础管理,方法:通常应用“一对一”口述、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健康讲座等方式,讲明传染病的危害、预防知识及其他注意事项。

观察组行公共卫生管理,方法:①加强职业素养,注重对管理人员沟通技巧、责任心的培养,定期组织职业培训,提升其对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对传染病发病群体的管控能力等,可为后续顺利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夯实基础。②发挥舆论导向,由于国内人口较多,其个人素养、职业背景,文化层次等均有较大差异,对传染病的认知程度亦有所不同,需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及广播等媒体作相应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舆论,最大限度减少相关不良信息,可稳定民众的内心情绪。③加强健康宣教,开展文娱活动、健康讲座与体育活动,营造健康口号,提升民众对于传染病的卫生意识与预防能力,减少其不良生活习惯。④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完善传染病的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针对预防传染病的违规操作,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改进工作。⑤提升应急能力,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制订合理、科学的应急预警方案,基于此管理人员应根据紧急、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作对症处理,注意培养各管理人员的应急能力,保证工作有序、效率地开展。⑥加强行政管理,做好预防、预测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一旦爆发传染病,需立即从传染源处制止其扩散、蔓延,同时需紧急救治传染人群,并对易感群体进行隔离。

1.3观察指标

观察评测两组居民的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及居民满意度。

传染病类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分甲、乙、丙三类。

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参照院内自制传染病防控知识评测表,分预防措施、临床表现、传播途径3个方面,通过问答题(20分)、判断题(40分)、选择题(40分)的形式对其进行测评,均为百分制。居民的防控知识水平越高,其分值越高。

居民满意度参照NSNS(纽卡斯尔大学制订)评测量表[5],含19个选择题,单项满分为5分,分81~95分(特别满意)、61~80分(比较满意)、31~60分(不满意)、0~30分(极不满意)4个分值段,居民满意率=(比较+特别)满意人数/230×100.00%。

1.4统计方法

应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居民满意度用百分数表示,行χ2检验;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用(x±s)显示,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比较两组居民的传染病发生情况与防控知识掌握情况

观察组管理12周后预防措施、临床表现等的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比较两组居民的满意情况及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

观察组管理12周后的居民满意度及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3讨论

传染病是一种传播范围广、种类增长快的常见疾病[6],传播媒介包括母婴传播、空气传播、土壤传播、水源传播及皮肤接触等[7],一旦爆发会损害民众、社会的经济利益,并对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8]。以往针对传染病预防的卫生管理工作中,常存在以下问题:①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对于传染病的医药知识、控制知识、预防知识等的了解水平较低,且自身职业素养一般。②管理人员的责权不明,其职责分工与工作部署存在不细致、不明确的情况,后续工作中易出现推卸责任的问题[9]。③医疗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较差,未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做好疾控工作。④国内人口流动性较大,国土地域辽阔,民众受教育程度不一,加之各地区医疗条件不一,其公共服务体系普适性、应急能力不佳[10]。

第7篇

一、垃圾清扫及日常保洁管理

(一)主干道:包括迎宾大道、城南街、环城路、八二三东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滨路、城东街、城东南街、城东北街、城路、南环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区主要街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城南街、八二三东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场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儿童公园正门口)、城东街(八角亭至东岳桥)、环城东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门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庙至外贸公司、春城酒家至鹏翔酒家、街心公园周边)、溪滨东路(电力大厦至电信大厦)、溪滨中路(电信大厦至大桥)、溪滨西路(大桥至人行桥)、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闸坝至财政局套房围墙)、中心广场等的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

2、城镇人民政府、五里街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环卫所承担清扫任务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两侧人行道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3、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两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日常维护工作及垃圾中转场所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4、城区主干道路面要实行全日保洁,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区留安路、新华路、溪路、中洲路、鹏源街、溪洲路、环翠路、安居路、通贤路、公园路、儒林街、溪滨路、真武路、崇华路、华福路、西安路、师范路、大路头街等。

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次干道沿线的环卫设施的设置,负责进行日常保洁、卫生日常管理,每个镇至少配备2辆密闭垃圾运输机动车,2名清运工,做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实行全日保洁;垃圾统一收集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清理、转运公路、沿河溪两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组织对路网体系、排水管道的巡逻检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排水管道破损的,及时抢修、更换,确保排水设施要完好、畅通;对道路破损龟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时修补。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的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要设专人负责,实行全日保洁。

2、居民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小区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并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户要认真做好室内外垃圾清扫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改建水冲式卫生厕所,圈养禽畜,填堵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自备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到垃圾收集车。

(四)单位家属小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家属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2名日常保洁员进行环境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2、城区各单位(含家属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围墙内外、房屋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单位厕所要做到洁净、无粪迹、尿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

(五)物业小区、建筑工地

工作职责及要求:

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所属物业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单位负责对所属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处理、工地日常保洁、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

(六)工业园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同时负责引导企业把工业园区产生的工业垃圾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工业园区内各企业负责设置本企业内的环卫设施,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点,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点。

(七)人工湖

县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人工湖水面保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全日保洁;每日不间断检查,发现湖面、橡胶坝有漂浮物时,及时清除,确保卫生;同时应及时清理坡岸的垃圾杂物,并将打捞清理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八)溪流、沟渠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城区各小溪流、沟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小溪流、沟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两侧杂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场所,统一转运,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确保小河流的干净整洁。

2、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溪流水体要组织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杂草,做到无漂浮垃圾,无积存杂物。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其中“东岳溪、环翠沟”每周2次,发现水体有漂浮垃圾时,及时清理,确保河床整洁、水流畅通。

(九)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进行卫生摸底调查,并责成所属村(社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及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纠正。组织巡查队对辖区内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纠正非法行为。

(十)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垃圾清运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设计、建设工作,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实用。

2、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转站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中转站点内的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所,集中处理。要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辆,做到不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车站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设置及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要做到车站、候车室内外卫生设施清洁;地面清洁无污物,无痰迹;物品、凳椅洁净;天花板、四壁清洁无积尘蛛网;候车室基本无蝇无鼠。车站负责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设立专职人员进行车站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统一转运处理等工作。要做好车站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2、县文体局负责体育场馆内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场馆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场馆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3、县广电局负责影剧院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剧院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4、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医疗废物要统一按要求实行袋装化,避免污染周边环境。要做好医疗机构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十二)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各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县环保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三废”排放进行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做好“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各从业单位要设立“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做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5、县旅游局负责对城区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对其室内外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无蝇、无鼠、无蟑等。

6、各从业单位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质监局负责对城区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要督促各单位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环境整洁,无蝇、无鼠、无蟑;实行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转站(点)。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从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四)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商局负责城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经营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二、“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车站、商场等单位做好本单位所属公共场地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由所属村(社区)负责组织居民小区内住户统一对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

三、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高速出口至环岛城雕路段两侧的绿化补植、人行道铺设、公交车亭建设、广告牌整理工作,沿线树木修剪、补植,道路隔离栅清洗、广告更换、时花更换,并做好两侧人行道及中间绿化带的整治和保洁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2、城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岵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民事协调工作及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沿线道路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线树木涂白、路面保洁工作。每日对省道、县道路面进行日常保洁,对绿化带的垃圾进行清理、集中收集,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特别要对各条进入县城的公路加强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绿化带及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堆积现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每日对城区广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广场周边、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清理所属居民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等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镇村两级要组织巡查队加强对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清理在公共场所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

五、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五小”行业的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负责对城区“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作。

2、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果品箱(桶)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进行管理。要对城区“五小”单位垃圾清扫、袋装收集、公厕保洁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3、县规划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招牌、灯箱广告设置进行管理。组织巡查队对城区各“五小”单位进行巡查,对违规占道设立招牌、灯箱广告的,坚决予以清理、处罚。

4、县文体局负责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的设置,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督促其设立网吧内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要做到每日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袋装处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5、各从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环卫设施设置,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立1-2名专职保洁员,每日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营业场所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6、“五小”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箱、设立专职环境卫生保洁员,每日对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垃圾统一袋装送至垃圾收集场所,由县环卫所统一清运;至少要设立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类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所有室外违规搭建禽畜、犬类棚舍进行清理拆除。要组织巡查队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清理拆除违规搭建棚舍,对放养的家禽家畜及犬类进行捕杀。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饲养禽畜、犬类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组织人员对流浪狗进行捕杀。

七、公厕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设立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及管理工作。

2、县环卫所要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每座公厕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县环卫所负责对公厕制度落实,日常保洁及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经贸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卫生设施的设置,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做好环境卫生清扫、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场内公厕干净整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协调辖区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时农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市场服务中心要做到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统一设置水冲式卫生公厕,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公厕地面、墙面、蹲位清洁无臭,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蝇蛆;市场有专人保洁,场所内外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基本无蝇。市场每个摊位要配备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时清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九、学校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8篇

乡公共卫生工作总结一年来,我乡公共卫生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乡卫生院、乡、村、社干部和乡村防保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全乡经济建设开展服务工作,特别是以保护人身健康为出发点和防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乡的公共卫生事业,现将我乡年的公共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政府重视公共卫生工作,根据区会议精神和区下达的目标责任书,专门召开了党委会,明确了乡长主抓公共卫生工作,分管领导、乡防保员具体负责实施,年初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同时还与中小学、乡卫生院、乡防保员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防保员签订目标责,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狠抓公共卫生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场镇公共卫生教育与我乡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卫生教育是以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老人、妇女、儿童的专题培训卫生保健活动,主要是:①利用乡科技赶场时机,举办了妇女培训班,邀请了区妇幼保健院的教师讲解了有关妇女对妇幼保健的意识;②今年4月10日至4月3日在全乡开展了"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活动,组建了2个科普宣传队,每个宣传队由1名专家、2名科普员组成,分别到各村与老百姓面对面宣传咨询,还进行了健康科普培训,同时对35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了免费体检,使心脑血管系统慢性非传染疾病的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普遍居民对"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项目示范的核心信息(食品卫生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艾滋病的防治)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③乡卫生院和乡广播站在三月科普宣传月期间和四月爱国卫生宣传月时,利用逢场天开展卫生咨询和基础医疗保健活动,播放《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市创建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卫生知识的录音和录像、乡卫生院还定时到中小学进行公共卫生培训。通过以上的宣传培训,全乡广大群众对公共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公共卫生工作1、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达到了上级部门要求的接种率,按时完成了各种表及卡册的填写和上报工作。2、妇幼保健工作大力宣传住娩的好处及国家相关优惠政策,进村入户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现有住院分娩45例,住院分娩率较去年有明显提高,未出现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建立了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3、卫生监督工作在全乡建立了家庭宴席管理制度,乡公共卫生科医生及乡村医生亲自到现场对家庭宴席使用食品及场所卫生实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全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现象,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4、传染病防治工作目前来辖区内未发生传染病暴发及流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了网络疫情直接系统,有专人负责上报。

第9篇

通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学校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以乡镇为单位,各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以乡镇为单位,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显著提高。

(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网络组织,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应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级有信息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明确规定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认真填写《学校卫生被监督监督单位信息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三)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层级关系和人员职责分工。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职责结构图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见附件4)。

(四)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大小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卫技人员。不能按要求设置医务室或没有配备卫技人员的学校,指定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协管员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或聘用其卫技人员为兼职校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五)建立健全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以普通中小学校为重点,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按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帮助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漠视相关法规,可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我所将进行处罚。

4.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自身整改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主动向县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我所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改意见要进行追踪督促落实。

5.发现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将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6.加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力度。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增加学校卫生监督技术含量,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7.对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已列为__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排部署(__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__年5—12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__年6月,11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学校底数,掌握每所学校的基本情况,规范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