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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时间:2023-03-14 14:48:25

导语:在法治建设工作意见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第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扫黑除恶与法治医院建设相结合,促进医院环境法治化。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紧围绕“八个一”,准确把握卫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介宣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还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努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保证医疗秩序正常开展。今年,我院通过重点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规范管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为抓手,在加强病区安全管理、优化全院就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患者提供了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第2篇

为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现就县城规划区内依法开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山水园林城”的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县城建设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既坚决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又要实事求是,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开展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快片区改造步伐,完善居民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

1、有关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县政府或相关部门。

2、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协助拆除违法建设。

县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及时对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认定,提出拆除或整改意见。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对未依法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建筑,及时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要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清运渣土的运输队伍、运输车辆的管理,督促、协助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对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违法建筑做出认定,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园林绿化工作。督促、协助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道路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做出处理决定,及时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县公安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整治工作的现场秩序,妥善处置整治工作中各类。要及时对违法违章建筑消防安全做出审查认定,提出拆除或整改意见。

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确权、租赁和交易市场管理,严格审查各类房屋的确权登记条件,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县安监部门负责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的安全检查,查看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并由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违章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放有关证照;工商、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违法违章建设中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违法违章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违章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业务的,要立即清理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实施违法违章建设单位的违法违章建设资金和收益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各类违规操作行为,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政府法制、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整治工作中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房产等部门负责做好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困群众的就业、生活、住房等保障工作。

司法公证部门要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活动的司法公证工作,对拆迁过程中相关文书的送达、物品清点、现场证据保全、拆迁协议等事项做好公证,为行动提供及时的公证服务。

3、县规划、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工商、税务、审计、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特别是涉及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信息,主动移送属于其它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

4、对需要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综合执法部门下达决定,并协助责任单位违法建设,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应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违法违章建筑行动的顺利进行。对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辖区内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绿化美化方案组织实施。

6、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扯皮,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加强联系,制定宣传方案,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治违法违章建设

1、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2、建立城市违法违章建设监管巡查网络。县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建立违法违章建设的监督、巡查机制,同时搞好配合处理。要建立投诉举报的快速处理反馈系统,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章建设。

3、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居违法违章建设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片区改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片区改造工作。

4、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

5、创新思路,统筹界定,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违法违章建设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精心操作。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不因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出现群众无房可住、生活无保障等现象,确保不因各项工作不到位出现恶性事件。对不能及时依法处理辖区或部门责任范围内新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关键词: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创新

0引言

医院文化作为一种微观文化,是医院并列于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又一重要资源,是医院实现持续长久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在驱动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一贯的光荣传统,加强和改进医院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其具有方向保证、精神支柱和促使职工全面发展等多种功能。以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在继承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改变旧理念,树立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树立与时代相适应的竞争意识、信息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医院思想政治工作适应医疗改革与医院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医院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概念及内涵

1.1医院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概念

医院文化是指在医院内,根据内外环境设计而提出的,将“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严谨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运行制度、优质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管理机制组合成的一个完整体系,它是由医院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精神风貌、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管理特征和医院精神等构成的文化氛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现代经营管理模式[1]。思想政治工作是指思想政治工作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采用多种手段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动员大家为当前和长远目标而奋斗的社会实践活动[2]。作为党和国家政治思想工作核心理念的延伸和扩展,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将如何解决党和国家在医疗卫生事业上所存在的问题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工作进行实践。它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理论武器是始终以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根本,目的是要让医院的医护人员能够切实地从思想、观念以及立场等方面得到正确的思想认识,进而提升医护人员的作风能力和实践能力[3]。

2医院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在医院中,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文化都是医院的主要行为,又同属于思想文化范畴,两者均重视协调人际关系,重视精神作用,强调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以此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5]。两者的工作目标和方向一致,均是通过调动医院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共同的价值观、道德观将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创造协同合作的大环境,保证医院工作的高效运转。同时,医院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又具有各自特点。首先,工作方式不同,前者以感化、激励、协调等文化渗透作用方式,从潜意识层面影响职工行为,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及核心的群体文化意识,后者则以宣传、教育及疏导等方式引导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其次,内容不同,医院文化建设多侧重于以医院自身为凝聚的依托,将培育鲜明且具有医院特色的精神作为目的,而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则将教育和引导职工如何更好地服务患者,解决职工观点、政治立场问题作为根本目的,推动个体与整体的协调发展。鉴于此,建设和发展医院文化,改进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需要两者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的配合及引导,医院文化建设会迷失方向;另一方面,医院文化建设在一定意义上拓展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将思想政治工作带出孤军作战的低谷,改变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业务工作分离的现象,使思想政治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可以焕发新的生命。

3以医院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创新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新医改的出台、实施给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医药分开”的重要思路,将公立医院的大方向定为“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本文认为可以将注意力、资源及行动集中以下几个方面,按照此大方向,以医院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

3.1个性化定位,依据员工实际需要加快个体文化建设进度

整体文化的建设归根结底是其中的个体在起作用。医院文化建设需要员工个体的积累,需要激发个体的智慧和潜能。只有员工个体的提高,才能在质的层面全面提高医院整体的文化建设,以下以“年龄”这一社会学特征分段,提出相关建议。

3.1.1通过中青年励志活动增强中青年的文化建设

中青年员工是医院建设发展的后备军,其思想素质、医技水平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整体形象。鉴于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以中青年励志锻炼活动为载体,将综合医院的精神文化融入到中青年职工的内心深处,从而推进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来说,一是中青年励志锻炼活动可奉行“尚德尚能,仁心仁术”的文化主题和“视病人如亲人”的服务理念,推行“人性化”、“感动式”服务,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丰富医院的文化精髓,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在医院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过程中,可适当增加中青年员工的基层服务经验,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同时也有利于医院本身的发展,实现“双赢”的文化建设实践探索。

3.1.2通过适当的授权增强老员工的文化建设

资料显示,工龄较长的老员工,可能由于种种原因遇到事业发展的瓶颈,在个人发展受挫的情况下,其不满情绪有所增加,工作积极性下降,影响整体的正常管理。适当的授权已被证实是激励员工的最佳手段。医院工龄较长的员工工作经验足、工作效率高、对医院忠诚度高,因此通过分配权力、分担责任,必然会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达到增强医院文化建设的目标:首先,可培养老员工的授权感知,使他们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能力充满信心,且对工作充满使命感,能主动参与到医院的文化建设活动中来,并通过医院提供的信息、资源、支持、机会完成自己份内的学习和工作,并超出预期的帮助中青年同事表现出创新行为。其次,工作中的调节焦点既来自于稳定的个性特征,也受到工作中的文化、情境等因素影响。因此,需针对工作性质,诱导有利的个体调节特征。医院在选拔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时,应关注其调节焦点类型,根据不同类型赋予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权力,只有达到匹配时,他们才能表现出最佳状态,从而提供最优的服务。

3.2完善并创新医院的制度文化建设

制度文化是医院内部法定的行为规范,具有外加的强制性。制度文化建设可以较为彻底的贯彻和执行管理者的意愿,使医院管理中那些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换并弱化为人与制度之间的矛盾,以此更好地约束、管理及规范员工的行为。但现有的公立医院多突显出柔性管理不足,制度刻板,缺乏创新性、灵活性和人情味等缺陷,易阻碍员工主动性的发挥,对员工的满意度有负面影响。因此,医院制度文化的建设如若顾及员工的实际情况及各方面的需要,如运用强化理论完善奖惩机制,运用公平理论规范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则应当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员工真正树立起主人翁意识。

参考文献

[1]杨茜.以医院文化建设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初探[J].卫生软科学,2011(5):305-306.

[2]吴缦莉.改进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志,2007(23):204-205.

第4篇

市院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市院侦查监督处迅速按照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学习活动,结合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贯彻和落实,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指导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新时期侦查监督“八种意识”相结合。我们根据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和特点,要求今后侦查监督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八种意识: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二是树立责任意识;三是树立监督意识;四是树立公正意识;五是树立质量意识;六是树立并重意识;七是树立落实意识;八是树立学习意识。通过这八种意识来不断强化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视,保证认识到位,确保教育活动在执法实践中能够顺利贯彻和执行。

2、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侦查监督处开展的“五抓五看活动”相结合。即通过抓学习,看谁的法律知识更丰富;抓素质,看谁的办案质量更高;抓钻研,看谁的调研能力更强;抓创新,看谁的工作更有特色;抓团队,看谁的工作更和谐。把教育活动与本部门开展的业务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以法治理念学习引导业务知识学习,以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学习的深入和展开。同时要把身边的侦监先进典型王秀娟同志事迹的学习活动也紧密结合起来,从她的身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直接的体现。为此我们从业务学习入手,把每周五的业务学习,每人一课活动增添了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把每周的法治理念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3、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结合省院的工作安排,从立案监督知识竞赛入手,掀起全市侦查监督战线岗位练兵活动的热潮。我们正组织三名优秀的侦查监督干警积极备战月底的全省立案监督知识竞赛,力争取得好名次;其次我们要求全市各基层院从案件复查角度入手,对2005年以来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并组织了全市立案监督精品案件和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件的评选活动。以此促进监督工作的开展和规范。

4、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开展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相结合。我们从构筑监督大格局的实际出发,不断拓展监督的领域和视角,与市辖区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联系与协商,基本达成了运用网络资源优势,进行动态监督的共识,现初步与工商、烟草等五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系,准备通过网络资源优势,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联系,进一步深化监督的手段和措施,做好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运用司法调解的手段来服务地方经济,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第5篇

关键词:医院;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been the development of all walks of life have been produced can not be replaced by the impact of hospital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s also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development. The hospital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practice get some enlightenment, hospi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of the urgency and necessity analysis, to explore the long-term mechanism of hospi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hope that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hospi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can further improve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and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health services.

Key words:Hospital;Information construct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实行)》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正式实施,我国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再此背景下,笔者有幸参与并负责一家市级三甲综合医院的信息公开建设工作,从而得到一些启发。

1 医院信息公开的概念

狭义的医院信息公开指医院依照法定形式公开与社会成员利益相关的所有信息,并允许公众通过查询、阅读、复制等方式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的行为。而广义的指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即医院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众和依申请向组织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的制度。它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除了包括与医院信息公开行为直接相关的主体、内容、方式、流程、监督等各项具体的制度外,还应当包括间接相关的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协调和统 一[1]。

2015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 12号),其中,明确指出医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两大块: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社会公开包含了:医院概况、医院环境、行风建设及医疗服务四部分;向患者公开则包含了: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两部分。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要切实有效地开展医院信息公开工作,首先必须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内容构建管理规范、制定可行的制度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使之有效执行[2]。笔者所在单位自开展信息公共工作之初,就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院务公开制度、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新闻、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 医院信息公开需“以患者为中心”

“以患者为中心”是医疗机构时下最常用的宣传语,并成为政府对医院绩效考评的一个原则和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然而,现在的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却往往忽视了“患者”这个中心。由于现行的许多相关律法、法规或者条例都决定着医院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方面拥有优先权和决定权,患者和社会在医院信息公开过程中缺乏事先参与信息公开决策的表达权利和参与决定权,在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中常见的诸如医院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究其诟病主因皆在于此[3]。

笔者认为解决此问题,首先需从制度上扩大、加深患者和社会在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建立吸收其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通过患者和社会的参与,实现信息双向互动,消除暗箱操作行为,铲除滋生医疗腐败的土壤,使患者和社会具有恰当的事先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这也将有利于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笔者建议按照覆盖广、低成本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几种合适的评价方式(如设置专门的医院信息公开意见箱、纸质或触摸屏问卷调查、医患沟通促进会、窗口评价等)反复开展,从而获取到患者和社会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最新的、真实的意见,并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评价系统。完善的评价系统应该可以按照门诊患者意见和住院患者意见、行政办公类意见和医疗服务类意见等多种分类方式来查询评价结果,同时与医院网站实现同步,定期将评价结果公布在医院网站或者医院内部的公示栏,作为对医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也可考虑与卫生行政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考核以及社会对医院的监督。

除了制定扩大和加深患者参与程度的相关制度外,笔者认为还需同时配套监督、考核或问责制度,使之得到真正落实。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与否和程度不仅涉及到医院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公众医疗整体的进步、而且也关系着患者医疗权利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等诸多因素,医院自身内部的监督虽然具有直接、针对性强的优势,但作为自我监督的手段,不可否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笔者认为要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除了医院自身内部的监督机构外,还需要一个外部独立的“公正”主体。这个主体可由医学专家、政府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等多领域人才组成,通过社会分工专业化的优势来保障医院的信息公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公众的合法权益。

3 开展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我国医疗机构信息资源管理严重滞后的问题从2003 年的SARS 风波到现如今频频上演的医闹事件可见一斑,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患者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一些媒体的片面报道,严重影响着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笔者所在单位近年来每年接到大大小小的投诉案件不下几十件,其中除了少数技术原因外,大部分都是因为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服务类投诉。

笔者在工作中发现,通过开展医院信息公共工作,①可以引导患者理性就医,不仅达到充分利用和分配医疗资源,给大医院减压,而且能减少患者盲目就医引起的不满或医疗资源的浪费等;笔者所在医院通过在门诊设置导医员和专家介绍公示栏、“微导诊”(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就诊流程及科室布局图等多种信息公共方式对前来就诊的病患进行合理引导,大大减轻患者就诊过程中的曲折。②可以让患者对医学知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医疗行业高风险和局限性做到心中有数,预知在医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从而使患者逐渐建立起对医生的信任,减少医患之间的误会;笔者所在单位从原有的院务公开栏、公示栏、滚动播放电子屏、触摸式价格查询系统、每日住院费用清单等少数几种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及扩展到今天的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医患互动”系统、检验结果短信服务等数十种不同的方式,医院透明度大幅度提升,患者随时随地都能掌握到医院的第一手信息。③可以增强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改善医院形象。笔者所在医院通过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医院内部的自我监督,逐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医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可信度。

随着人们对个人健康重视程度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和谐的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医院信息公共已然成为医院发展过程当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充分认识新时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利用信息公开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提高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是我国医疗机构刻不容缓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少辉.迈向阳光政府: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3-4.

第6篇

“十一五”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建设市场逐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从我县专项清理专项行动清理的情况看,建设市场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整治和规范资质的管理问题势在必行。

1、挂靠借用资质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1.1挂靠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从通俗意义上讲,资质“挂靠”是指出借资质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收取管理费用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投标、承接工程,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资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本文由收集整理需要。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有利于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为建设单位搭建平台,选择依法诚信、具备相应能力的承包单位,为社会提供合格、安全的工程。但目前建设市场上,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为了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双方相互串通、包庇。使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挂靠人,通过借用资质,参与投标竞争,严重侵害了其他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挂靠人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让招标文件按照被挂靠企业的条件“量体裁衣”,保证自己中标,导致许多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竞争中标,打击了守法企业的投标积极性,扰乱了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设市场信用缺失。

1.2挂靠问题严重威胁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由于挂靠人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承接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证件齐全、人员到位,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开标结果一旦中标,在施工过程中,被挂靠企业并不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大多数挂靠人在技术、设备、施工经验、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等方面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施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落后,只能凭经验或在摸索中施工,往往摁下葫芦浮起瓢,再加上监管部门管理不力,极易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降低。同时,由于要向被挂靠企业交纳2%或更高比例的管理费,或者在投标阶段恶意压价竞争,致使中标价较低,挂靠人要获的想象中的利润,就想方设法降低经营成本,往往偷工减料、私招滥雇零散工,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诸多隐患,甚至造成事故。从我县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事故都存在挂靠或者转包等违法行为。

1.3挂靠问题严重影响到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挂靠使规避市场准入成为可能。资质管理是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现阶段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准。被挂靠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或为了亲戚、朋友关系,允许被挂靠人借用资质进入建设市场,一定程度使得资质管理形同虚设,加剧了恶性低价竞争,恶化了建设市场环境,在交通部门对企业信誉评价时得不到认可,最终损害的是建设行业的整体利益。二是许多大型国有企业本身只有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靠所谓“经营资质”生存,即出借资质来赚钱或积累业绩。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大型国有企业不思进取,综合实力退化,甚至破产。三是挂靠还是造成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挂靠人为了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诺垫资施工,导致建设单位变相拖欠。一旦挂靠人缺乏后续资金,造成工期延误或者拖欠工资,甚至被告上法庭,做了被告席,被挂靠企业不得不出面收拾烂摊子,付出比管理费多几倍的钱,得不偿失,从而影响了交通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引发的思考和建议

2.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检查工作。近年来,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扰乱正常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容易诱发腐败问题。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各项目业主在涉及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应把核查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作为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核查中标单位的原始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核实现场实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二是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并查看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核实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问题,更要清理纠正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

2.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挂靠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除了挂靠者自身隐蔽性很强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严和处罚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企业起不到震慑效果和根治作用,反而会削弱企业的守法意识,助长企业违法。各项目业主在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中要结合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2.3严查腐败,坚决打击商业贿赂。挂靠问题的产生,除了挂靠双方之间的经济利益驱动外,往往与被挂靠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内部人员以权谋私相关联。一些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自身利益,允许低资质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本单位的资质到处承揽工程。

2.4建章立制, 逐步解决挂靠借资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清理难度比较大,解决挂靠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7篇

一、尊重民事相对人的平等主体身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方式、能力和水平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工商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一样,也有借贷纠纷、购置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房屋租赁、雇请临时用工人员等方面的民事纠纷。由于工商部门以前具有培育建设市场的职能,因此拥有很多有形市场,这些市场大多是贷款修建的,同时为收取市场管理费,工商部门还雇请了大量临时务工人员,“管办脱钩”后,产生了大量还贷、抵押纠纷和劳务纠纷。在近20起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了调查取证、谈判协商、诉讼、等具体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公职律师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维护本单位自身合法权益,又考虑民事主体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了所有纠纷,其中很多纠纷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了诉讼发生和矛盾激化。

此外,公职律师在我局对外招标、签约和政府采购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公职律师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不仅能及时根除纠纷隐患,避免纠纷发生,更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而且在纠纷发生后,也能通过正确途径、正确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避免事态扩大,产生更大损失和不良后果,公职律师的作用取得明显效果,也为我局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广泛参与,严格把关,大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全局依法决策水平

在决策过程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进行专门的研究及可行性分析,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2006年的近10项行政决策中,我局公职律师都积极参与了起草、审查和修订,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法律和政策关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在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延伸消费维权网络等一系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决策中,既遵守法律又敢于创新,所有决策都收到了预期效果: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重大决策中,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妥善处置了很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改革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企业分类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滚动验照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年检制度,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检制度,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咨询中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促进依法施政,保障了全局的合法高效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参与地方立法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求,我局专门组织公职律师攻坚,学习借鉴外国、外地的管理经验,克服涉及管理部门多、内容新、协调难度大等困难,经过调查研究。反复协调、论证和修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起草了《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0条,明确了管理范围和管理对象,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黑名单”公示制度和违法处罚制度,结束了我市中介监管无统一法律体系、无统一管理机构的监管状态,为促进我市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同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完成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各类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截至目前,共回复各类立法征求意见稿100多件,参加立法修改讨论会20多次,提出了约200多条意见。

(三)直接参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试,强化政府依法行政

我局成立专门的行政许可案件审批委员会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委员会,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我局公职律师大多是案审会成员,为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2006年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企业17593户,个体工商户62483户,企业集团18个,外地内资企业驻蓉办事机构设立备案登记252户,完成改制企业登记377户。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056件,其中立案查处3842件,万元以上大要案件2633件,案件总值18839万元,罚没款入库金额6702万元。截至目前,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无败诉、复议和被撤销案件。

我局公职律师参与处理群众申诉和上访案件30余件,完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事项和提案回复40多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50余件,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法制参谋、攻坚克难的作用。

(四)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加诉讼、复议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职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队伍,这一优势是社会律师所不具备的。由他们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能更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了规范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发挥复议和诉讼的监督作用,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被诉部门负责人和主办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公职律师直接参与诉讼和复议工作,负责组织被诉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审判旁听,并直接指导如何答辩、应诉。2006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无败诉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被复议案件3件,无被撤销案件。

(五)通过法制培训授课和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为全面提高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我局积极开展了“百千万企业普法工程”,安排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00家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民营企业、10000家个体工商户,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针对新修正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新

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门的工商执法人员培训,总数超过2000多人次。在这些活动中,公职律师大都参加了直接授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做出了贡献。在公职律师的直接参与下,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分别评为了全省和全市的“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尊重法律权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公正执法。是确保全局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保证。公职律师的参与更加畅通了法律监督的渠道,也使监督更及时,更有效。

近年来,我局接受了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局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公职律师站在法律角度对法律执行情况、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法修改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法律实施。

在接受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在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定期与检察机关沟通,了解相关信息,针对热点问题和容易发生违法犯罪的环节、领域,及时向领导反馈,及时向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传达,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针对工商执法管理中的具体情形和困惑,及时向检察机关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帮助和指导。由于公职律师参与指导,及时沟通,及时预防,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一起渎职或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中,我局不仅认真对待每起行政诉讼案件,而且虚心接受司法监督,我局长期安排专门公职律师与法院衔接工作,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法院,充分运用法院的案例和建议指导执法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我局注重通过公职律师与新闻媒介沟通,提高了信息可信度和准确性,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公职律师作新闻发言,及时解答宣传法律法规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过媒体与社会大众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误解,扩大了政务公开,提高了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吸引了广大群众参加社会监督: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改善了执法环境,为法制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8篇

各位领导、企业家们,上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一简要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悉心指导下,园区管委会通过提高认识、狠抓宣传引导、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方式,2020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识还不足,偶有存在无证操作现象;隐患排查不细致,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无风险清单和事故隐患辨识标准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宣传培训抓贯彻落实。加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宣传和培训,贯彻落实好市县各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推进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是以点带面抓全域推进。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从重点企业到一般企业,从高风险设备到低风险设备,分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造2家试点企业,逐个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逐台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逐条隐患建立台账,逐条措施保证隐患整改消除。在此基础上,坚持企业主体、部门监管的原则,引导园区130余家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使用企业自查、自辨、自控、自改、自报的自我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第9篇

一、认真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局工作意见

今年上半年,县局将根据上级工商局和县“六五”普法规划及“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意见,认真谋划制定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局工作实施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印发实施。对今后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省、市、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六五”普法的主要精神和县对“六五”普法的具体部署传达给全系统的广大班干部和职工,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三、切实加大“六五”普法启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介,集中宣传声势,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切实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治局进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政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三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融入到“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中。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诣稳定,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过程变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组织开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把廉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今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