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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论文

时间:2023-03-14 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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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起源于西方,当它传入中国以后却面临了种种问题,其在中国的发展产生了许多困难。墨家所主张的“兼爱、交利”思想正能给我们以启示。它告诉人们在现实的功利世界,不要放弃道德目标,在思想深处实现内圣的理想。

我国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道德失范的问题。我们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文化,既融合了西方市场经济的思想,又不违背我国的传统文化。

一、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道德原则

道德是一股无形的力量约束着市场主体的行为,它使市场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考虑幸福、正义、公平等因素。因此,伦理道德对于市场经济而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市场经济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一种通过市场调节社会经济活动,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组织方式,是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实现方式。构成市场经济的要素有:第一,有自由、平等且目标一致的经济主体;第二,有作为市场客体的用于交换的商品化社会资源,有明确界定资源的主体条件和文化条件;第三,必须有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第四,必须有对自然资源认知的科技条件,有对资源进行大规模利用加工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有超地域大规模交换的技术条件;第五,有保障产权、保障主体平等地位和进行自由交换、维护法治并受法治限制的政府。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因而在通常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会尽力去追求个人自利行为效用的最大化,这是人类所有行为的基本动机和目的。但由于每个人都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使得它们之间的竞争最终必然演化成这样一种经济局面:为了竞争中占得优势,实现其经济价值目的,他们都各自必须也必定会努力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扩大自己劳动产品的市场化潜力,而这种合乎理性的行为,最终必定带来整个社会或市场的经济效率的增长。这样,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市场经济就达到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效果。这也是经济学的基本目标。

经济活动中,我们不可回避这样的问题,即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使用是否有某种既合乎经济理性又合乎道德伦理原则的价值尺度。这就是市场经济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二)市场经济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

首先,市场经济活动应当坚持这样的价值原则,即功利主义所提出的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功利主义主张,在你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的时候,你不仅应该考虑快乐的量,而且也应该考虑快乐的质;不仅应当考虑经验的可感受的幸福,也要考虑到心灵的、精神的快乐和幸福。功利主义相信,如果每个人都以这种方式看待幸福和快乐,那么个人的算计理性就可能转化为社会的集体合理性。

其次,努力提高经济效率也是市场经济中的美德。效率首先是人类目的性价值的直接体现。对于“效率”概念,伦理学上的理解认为,效率即是某种行为目的的价值实现。效率不仅意味着财富,而且也意味着社会美德。“美德”这个词在古希腊文中有“成就”、“杰出”、或“优秀”等意思,而这些品质也可以被看作是人的道德行为的价值效率。

最后,市场经济在分配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分配原则。市场经济不论人的出身、门第、登记、亲缘关系等,它只按照每一个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做出的有效贡献来分配效用价值。市场以它的市场效率为第一分配原则。哪一个经济行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付出的成本较低,同时具有价格优势,那么他可能获得的利润或效益就相对多。

二、墨学中的“兼爱”、“交利”思想的主要内容

“兼爱”、“交利”思想是墨家文化的核心,且“兼爱”学说是现代人类公德得以成立的基本价值,也为市场经济行为提供了道德依据。它的论证方式是“实践理性”的方法,而现代市场经济的文化正是依靠普遍的社会道德经验事实的理性分析或推理来寻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是契合的。

1.“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墨子提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作为自己学说的宗旨,并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实现这一宗旨的基本原则。所谓“天下之利”,除指“天下之富”外,还包括“天下之治”,也就是社会各等级、各成员之间的“和调”;“天下之害”,就是相互攻伐、篡夺,即“交相贼”。墨子把“交相贼”的原因归结为“不相爱”、“别相恶”。为了“兴利除害”,他主张用“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原则取代“别相恶,交相贼”。墨子认为,社会成员虽然贫富有别、贵贱有等,但作为道德主体却是平等的。为天下兴利除害是一切道德行为的目的,也是道德价值之所在。道德之所以“贵”,在于“义可以利人”。反之,“亏人自利”则“不义”。

2.志功为辨

墨子从强调功利出发,在中国伦理史上,首先提出了“志”、“功”这对范畴,认为对行为道德的评价,应“合其志功而观焉”。有将动机与效果统一起来的思想因素。动机与效果是一对有关道德评价的基本范畴。在道德评价中,应该如何处理动机和效果的关系问题,墨子认为“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人们做事的动机是好是坏,要看事情的效果如何。要根据道德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来评价其善恶与否同时,也不可以对人们的行为动机不闻不问,要“合其志功而观焉”。

3.兼以易别,以兼易偏

墨子在寻找社会弊端的病根时,指责了“不相爱”的道德现状。之后墨子又提出要以“兼相爱”来代替“不相爱”:“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易之,譬之犹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墨子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用兼爱代替偏爱”的命题。他主张的“兼爱”之普遍平等的爱,及不分血缘的亲疏和等级的贵贱而给予无差别的爱。

三、“兼相爱,交相利”作为中国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可能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某些方面仍不够完善,尤其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常常出现道德失范的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除了法律,我们还应该寻求一种人文精神,从思想上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而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这种精神正是当今市场经济道德建设所需要的。因为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与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存在着许多一致之处。

(一)兴利除害与功利主义

在墨家的“兼爱”学说中,为天下兴利除害的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观,这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应遵循的价值原则——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致的。

墨子认为“交相贼”的原因是“不相爱”、“别相恶”,而事实上“别相恶”是由于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产生了利益冲突而造成的。所以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他认为应该“兴天下之利”,因为只有当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满足的时候,真正的个人利益才能够实现。这与功利主义的价值原则是十分一致的,两者都主张义与利的兼容,认为人的个体行为必须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取向,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功利主义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要求市场主体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的公共利益,因为如果整个市场是“交相贼”的状况,个人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只有“天下之利”得以实现,才能使每个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满足。

对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兴天下之利”的道德思想是需要提倡的。近年来,中国的经济领域出现了种种令人瞩目的不道德行为:交易中的诚信缺失、为追求商业利润而对环境的污染、传销行为的日益泛滥……这些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正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应该让市场的行为主体明白,对公共利益的破坏并不能真正的实现个人利益,即使实现了,那也决不是长远的、永久的利益,只有在保证“兴天下之利”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全面、持续地发展。

可以说,经济学提倡的重视效率,是相对于社会总体效率而言的。因此,评价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效率应看其是否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应把他的动机与效果相结合。首先,一定要注重市场主体行为的实际后果,要根据道德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来评价善恶与否。同时,绝不能采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机不闻不问的实用主义态度。即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提高经济效益,还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标来参与市场经济的建设,把动机与效果用以起来,做到“合其志功而观焉”。

(二)兼以易别与公平分配

墨子所提倡的“兼以易别”传达着平等、博爱、民主的理念,这与市场经济的公平分配原则极为类似。

墨子“兼爱天下”的道德理想从根本上反对了“爱有等差”的思想,认为应该以平等的、无贵贱之分的爱来代替偏爱,表达了墨子对民主社会的向往,体现了他对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理想。这种保证社会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不管人是怎样的出身或等级,都按照每一个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中所做出的有效贡献来分配效用价值,它反对不劳而获、无功得利。两者同时看到了社会财产的公平分配对整个社会的重大意义,

公平的分配原则对当今的中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既是公平的又是最优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努力寻求可行的“公正”配置机制,来解决社会收入合理分配问题,从而缓解贫富差距扩大的局面,以实现共同富裕,达到理想的和谐社会。

四、结论

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原则是可能的,它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又与市场经济的许多道德原则相一致。因此我们应该给予“兼相爱,交相利”更多地关注,它有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能力本位观的确立;有助于系统的建构和确立基于平民精神、平民的生存哲学或公共哲学;有助于确立个体本位与重视社群相统一的新价值观,兼爱理论的阐扬可以作为当代人文精神的传统生长点和创造性基础。

[参考文献]

[1]〔清〕孙治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1986年2月版。

[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第2篇

[关键词]二程;朱熹;陆九渊;语言哲学

与先秦经典化过程及汉唐解经传统相比,两宋儒学的语言哲学突破了训诂师承的传统,以“自得”、“体认”为基本致思取向,以“理义大本”为范阈,提倡“大自奋拔”、“自作主宰”的自由学风,其语言哲学表现出以求“学”问“道”为特点,在“文字”——“文义”——“圣人之意”之间的紧张与冲突中寻绎恰切的解释。正如朱熹所言:“圣贤形之于言,所以发其意。后人多因言而失其意,又因注解而失其主。凡观书,且先求其意,有不可晓,然后以注通之。”这表明两宋儒者以语言为工具,以直探圣人“本意”与经典“本义”为主,其注疏等训诂方法则仅作为辅工具。本文集中分析两宋儒者语言哲学中的终极关怀、解经方向及其文本观。

一、“求圣人用心处”:两宋诸儒语言哲学的范式转换意义

两宋诸儒的确信之一是,透过文本可以求得“圣人用心处”。程颐在早年所作的《颜子所好何学论》一文中,认定“圣贤可学而至”。他著《周易程氏传》,是要振起士人于沉迷之境,“俾后人沿流而求源”。而求得“理义大本”,是两宋儒学语言哲学的理性支点。普遍怀疑而又遵从“理义大本,’以求切己自得,使两宋儒学在经典解释方面形成了不同于汉唐注疏的新范式,即由注疏转向了对经典大义的创发。

欧阳修在《易或问》中指出:“大儒君子之学也,理达而已矣!”他主张恢复儒家经典的原始本义,摒弃离经的“杂乱之说”,并又指出“所以尊经”的理由是为了获致“六经”的本义,可以质疑汉唐经学的流弊,将现存的各种注疏“相攻”,而“勇断”地“去取”。对“理义大本”的阐述,最为典型的当是朱熹。他说:“理义大本复明于世,固自周、程,然先此诸儒亦多有助。旧来儒者不越注疏而已,至永叔、原父、孙明复诸公,始自出议论,如李泰伯文字亦自好,此是运数将开,理义渐欲复明于世故也。”朱熹的这一观点突破了只是“不越注疏而已”的旧习,开了新的“运数”,无疑给南宋儒学界吹进了一阵新风。

两宋儒学极其重视探求和重建经典的“原意”,并透过经典的原意而观察自然之理,如朱熹说:“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这一观点既包含了他们与经典之间的“视域融合”,也体现了解经者实现天人贯通的终极关怀。

在两宋儒者看来,自孟子之后,道学暗而不明,因此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正是为了发明往圣之“用心”,重新阐明圣贤之学。朱熹说二程发明道理,突破了“汉儒一向寻求训诂,更不看圣贤意思”的局限,开示学者“求圣人用心处”,重建接续了道统。二程自己也说:“读书者,当观圣人所以作经之意,与圣人所以用心,与圣人所以至圣人。”只有做到“句句而求之,尽诵而味之,中夜而思之,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才能使“圣人之意”涌现出来。

朱熹则主张除去自己私见,解释文字要著意玩味,虚心玩索,才能得圣人用心处。他说看书“须是除了自己所见,看他册子上古人意思如何,“读书著意玩味”。玩味其实就是熟读精思,使义理从字里行间涌现出来。他主张“多闻前古圣贤之言与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朱熹反复说要看古人“用意”,凡看文字,须看“古人下字意思”是如何,要看它“用意”在哪里。所谓“解经之解”,就是将“圣贤之语解开了”。他批评那些只能守经者,只是“理会讲解而已”,主张“理会身己,从自家身己做去”,立志去切己做工夫。

与朱熹在思想体系上截然不同的陆九渊,在解经的思路上其实与朱子也是一致的,即要去求得古圣贤之精义。他认为在昔人之说、存在的事实、今人的解释之间,有很大的出入,而“圣贤教人,句句实头”,因此,在经典阅读过程中“当勉致其实,毋倚于文辞”。他要求学者通过“文”、“言”求得言说者的“德行”之“实”,不能“倚于文辞”,“徒以臆想,称引先训,文致其罪”,以至于“人心不服”;他还说,不从“本”上、“实”上下工夫,只能是“学无端绪”,其旨归只能是“悖戾,庞杂肤浅”,无法立足于世。

既然“圣贤心无不同”,只要将圣贤之意解释清楚了,切己去做,就会与圣贤为一,实现天道人事相贯通,上下与天地同流,这是宋明儒学基本的终极关怀。张载《西铭》“民胞物与”思想表明,“子夏‘四海一家,观念,在张载这里已经演变为‘天地万物一家’的思想,人的终极境域实是整个天地宇宙”。为了抵达这种境界,深解圣贤之意,宋明诸儒采用了除“私”去“蔽”的解经进路。在这样的解经过程中,我们深窥宋明儒学,尤其是两宋儒学就文本而“取正意”的文本观。

二、就文本而“取正意”:两宋儒者语言哲学的文本观及其解经进路

在现代西方的解释学看来,任何解释工作都必然有先入之见,它是在先行具有(Vorhabe)、先行视见(Vorsicht)和先行掌握(Vorgriff)中先行给定的,如海德格尔说:“解释奠基于一种先行掌握之中。”然而,两宋诸儒在解经过程中则要求不先立说,不人为地设置理解的障蔽,努力从文本中寻批古圣贤的意思。如朱熹所说:“圣人说话,开口见心,必不只说半截,藏着半截。学者观书,且就本文上看取正意,不须立说别生枝蔓。唯能认得圣人句中之意,乃善。”这种寻求经典原意的思想与现代西方的解释学思想显然有较大的距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两宋诸儒主张解经时要除“私”去“蔽”,如张载就说:“义理有疑,则濯去旧见以来新意。”他们在解经过程中,力图尽量避免“先行视见”所造成的弊病,主张去“旧见”才有利于获得新解。这同现代西方解释学主张有暗合之处。朱、陆在学术品格上有很多相异之处,但在去“私”除“蔽”这一点上,二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这是值得重视的地方。

朱熹还说:“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有先入之说。”而且,某种程度上,这种“先入之说”就是个人“私意”,“看文字先有意见,恐只是私意”。朱熹批评时人以己意代替圣贤之意,并给了一个恰切的比喻,“譬之此烛笼,添得一条骨子,则障了一道光明”,私意之蔽圣贤之意、经文本义,正如烛笼骨子障蔽笼中外放的光明。为了解除私意之弊,朱熹一再提倡“平心”、“虚心”,不要“立见解”、“先立说”,“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须是打叠得这心光荡荡地,不立一个字”,这样才能达到“熟读涵味”的效果。他反复告诫学者要尊重文本,尊重作者,读经要“虚心随他本文正意看”,“以他说看他说”。

朱、陆在学术品格上有很多相异之处,但在尽量避免“先行视见”所造成的弊病这一点上,二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陆九渊也主张除去“前见”、“前识”,不能让先入之见障蔽了对真知的认识,既要“平心”去读,又要空其已知,“打叠田地净洁”,立志去读书。陆氏之所以强调这样,一是出于“自作主宰”的考虑,强调“自得,自成,自道,不倚师友载籍”,要求“自立自重,不可随人脚跟,学人言语”;二是认为“前见”往往会遮蔽很多很重要的方面,造成“虚妄”不实,“一切被这些子隔了,全透不得”。在陆氏看来,“人心不能无蒙蔽,蒙蔽之未彻,则日以陷溺”,而“私意是举世所溺”,由于这种“私意”、“私欲”等的“蒙蔽”,使人学不见道而成为私智穿凿的“小人”,“学不至道,而囿于私见”。不过。陆氏也深深地意识到,即使是贤智者也不能免于“意见”之蔽,而有“失其本心”的时候,所以,他提倡一种深切反省的去私蔽的方法,他说:“必有大疑大惧,深思痛省,决去世俗之习”,“加剖剥磨切”,使心不蔽于物欲,“蔽解惑去”,从习俗与闻见中超,“闻善而慕,知过而惧”,从而不失君子之德。

三、“理会本原”与得理忘言

两宋诸儒将“自得”精神落实到讲学上,主要表现为对著之于文本的圣贤之意的体察,即如何由载道之文契通圣贤之意,这就必然涉及到他们文本观中的“言意之辨”问题。

朱熹主张要去“理会本原”,“一切莫问,而惟本文本意是求”,以“自家身心做根柢”,不能从册子上讲论文字。在他看来,“理会本原”其实是为了“涵养于未发”。他批评时人“不去这上理会道理,皆以涉猎该博为能”,所以有道学、俗学之别。在他看来,读书当“切己体察”以“求道”,不能拘泥于“纸上看,文义上说得去便了”,“且当看其大意”。他要求凡看道理,“要见得大头脑处分明”,“一切从原头理会过”,“须要就那个大处看”,因为“要就那大处看,便前面开阔”,着眼于“壁角”,就会“地步窄,一步便触,无处去了”。

在程朱一系的儒者看来,“义理”与“圣人之意”,大都是“道理平铺”,一切自然地呈现着。他们认为“天下同此一理”,“天地人只一道”,“才通其一,则余皆通”,物我一理相通,天道与人道相贯通,故格物穷理,一通皆通。如朱熹认为万物“一理”,故“格得多后自能贯通”。他还说看义理难,“又要宽著心,又要紧著心”,但只要不“拘滞于文义”,“细心看他名义分位之不同”,就能“一一分晓”出此番道理。

在对理——经——传三者的关系上,大概也可以说是在文义——文本——历史上的解经者之意三者之间的关系上,朱熹也认为通“经”可弃“传”,得“理”可忘“经”。朱熹认为,所谓“通经”,其实就是“理得”,只看他“影象”与“大概路脉”,不用理会“边旁四畔”,不能强求对于经书细部的理解。在朱熹看来,“理会文辞”是通达“理义大本”的必由之路,在没有得“理义大本”前,心里也必以通达“理义大本”为目标,对经典文辞要“切己用功”,“就事物上理会”,不能“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得“理义”于心以后,便可“视言语诚如糟粕”了。二程主张学者应重在求“圣人之意”上,“于简策之外脱然有所独见”,反对“固执”文本而要求“通达”,正是要求“得意忘言”。不过,程颐又说:“得意则可以忘言,然无言又不见其意。”这样,在言意之间还没有走到完全轻视语言的地步。

第3篇

关键词:科学技术史 历史科学 内史 外史

广义的历史是所有人的生活历程。科学探索和技术创造活动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技术和科学的产生,才使人类的生活和其它动物的生活产生了质的区别。技术的历史反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变化轨迹;科学的历史同人类精神、思想和世界观的进步密切相关。因而,科学技术史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自然科学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兴起较晚。但是,由于科学理性的巨大力量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前进的深刻影响,科学技术史研究逐渐成为人类文化史、社会发展史别引人注目的内容。

1 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

科学技术史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科学,它描述的是科学和技术从生产到发展的史实,是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历史。它是历史学领域中发展较晚、具有特殊性质的一个分支,是一门位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接壤位置的边缘学科。美国著名科学史家萨顿(G.SONTON.1884-1956)曾经指出,历史学发展中最早的领域是政治史、军事史,以后才是经济史,最后才是文化史。在文化的历史研究中,宗教史是最早出现的,然后是艺术史,出现最晚的则是对科学的历史研究。出现这样的研究顺序是很正常的,这是因为系统的观察、实验与严密的逻辑体系相结合的近代科学产生于文艺复兴运动之后的17世纪。在这之前,历史的其他分支早已有人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了。经过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技术机械化、19世纪欧美国家实现的技术科学化和科学理论化之后,从经济在市场竞争和科学技术的带动下获得飞速发展的史实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和对科学技术历史的考察,才明确提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科学论断,又经历了为世纪社会实践的检验,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日益发挥了关键能动的作用。正是这种日渐深化的认识,科学技术的历史研究在历史学中的重要地位才逐渐被置于它应有的位置。

历史学家之所以拒科学史于门外的原因很多,主要的原因可以归纳为:

第一,研究对象不同。历史学家首先注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学史则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人类认识自然、适应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历史。其实,历史学研究的深人,要求历史学家的视野从战争、政治和帝王将相的范围内跳出去,向文学、艺术、宗教、经济等领域延伸,把文化和思想的发展也包括进去。这种新的历史观就必然会促进历史学的发展。当然,科学史的发展也是其中。科学史的发展不仅从内容上是对历史学的重要补充,而且它将人们的历史观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和能动作用等更广阔的领域。

第二,研究内容的差异。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科学史家常需阅读的是一些科学著作,这些科学著作则往往专业语言很强,对于多数只是在中学阶段接触过自然科学的历史学家来说就很难看懂。这样一代传一代,造成一些历史学家对科学史越来越生疏。

事实上,科学技术史,从它的内容来看,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研究的学者较熟悉;若从研究的对象和范畴来看,他更倾向于社会科学。但是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学者,还是社会科学的学者,研究科学技术史都有自己的某种局限,这正是科学技术史作为边缘学科的一个特点。

2 科学技术史研究中的内史与外史

在科学史研究中,所谓内史(internal history),主要研究某一学科本身发展的过程,包括重要的事件、成就、仪器、方法、著作、人物等等,以及与此相关的年代问题。所谓外史(external history),则侧重于研究该学科发展过程中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以及该学科在历史上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性质;而这外部环境可以包括政治、经济、军事、风俗、地理、文化等许多方面。

内史外史问题,也不免要牵涉到上面所谈到的三种科学史研究方法。其实传统的编年史方法正是以前作纯内史研究的不二法门,国内以往大量的科学史论著都证明了这一点(然而真正的深湛之作,却也不能不适度引入思想史方法),而成功的外史研究则无论如何不能不借助于社会学的方法。

从内史到外史,并非研究对象的简单扩展,而是思路和视角的重大转换。就纯粹的内史而言,是将科学史看成科学自身的历史(至少就国内以往的情况看来基本是如此);而外史研究要求将科学史看成整个人类文明史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思路的拓展和视角的转换,同一个对象被置于不同的背景之中,它所呈现出来的情状和意义也就大不相同了。

我们可以简单归纳外史研究的三重动因:

第一,科学史研究自身深入发展的需要。

第二,科学史研究者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的需要。

第三,将人类文明视为一个整体,着眼于沟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

前两种动因产生于科学史研究者群体之内,第三种动因则可能吸引人文学者加入到科学史研究的队伍中来——事实上这种现象近年在国外已不时可见。

3 科学史的三种研究方法

科学史研究,与其它学术活动一样,是一种智力活动,有它自己的“游戏规则”;按照学术规则运作,这就是科学史研究应有的方法,同时也就使科学史研究具有了意义。而比较有成效的方法,至少已经有3种。

第一种是实证主义的编年史方法。这种方法在古代史学中早已被使用,也是现代形态的科学史研究中仍在大量使用的方法,在目前国内科学史界则仍是最主要的方法。在中国,这种方法与当年乾嘉诸老的考据之法有一脉相承之处。编年史的方法主要是以年代为线索,对史事进行梳理考证,力图勾画出历史的准确面貌。此法的优点,首先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能不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它。其弊则在于有时难免流于琐碎,或是将研究变成“成就年表”的编制而缺乏深刻的思想。

第二种是思想史学派的概念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在科学史研究中的使用,大体到20世纪初才出现。这种方法主张研究原始文献——主要不是为了发现其中有多少成就,而是为了研究这些文献的作者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重视的是思想概念的发展和演化。体现这种方法的科学史著作,较著名的有1939年柯瓦雷(A.Koyre)的《伽利略研究》和1949年巴特菲尔德(H.Butterfield)的《近代科学的起源》等。巴特菲尔德反对将科学史研究变成编制“成就年表”的工作,认为如果这样的话:

我们这部科学史的整个结构就是无生命的,它的整个形式也就受到了歪曲。事实已经证明,了解早期科学家们遭受的失败和他们提出的错误的假说,考察在特定时期中看来是不可逾越的特殊的知识障碍。甚至研究虽已陷入盲谷,但总的来说对科学进步仍有影响的那些科学发展的过程,几乎是更为有益的。

思想史学派的概念分析方法以及在这种方法指导下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科学史界影响很小。至于国内近年亦有标举为“科学思想史”的著作,则属于另外一种路数——国内似乎通常将“科学思想史”理解为科学史下面的一个分支,而不是一种指导科学史研究的方法。

与上述两种方法并列的,是20世纪的第三种方法,即社会学的方法。1931年,前苏联科学史家在第二届国际科学史大会上发表了题为“牛顿《原理》的社会经济根源”的论文,标志着特有的科学史研究方法的出现。这种方法此后得到一些左翼科学史家的追随,1939年贝尔纳(J.D.Bernal)的《科学的社会功能》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著作。而几乎与此同时,默顿(R.K.Merton)的名著《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也问世了(1938年),成为科学社会学方面开创性的著作,这是以社会学方法研究科学史的更重要的派别。

以上三种方法,从本质上说未必有优劣高下之分,在使用时也很难截然分开。至于思想史和社会学这两种方法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作用,可以有如下的认识:

思想史和社会史方法作为科学发展的两种解释,有它们各自独到的地方,但也都有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虽已被广泛而且深入地讨论过,但是一种新的对内史和外史的更高层次的综合尚未出现,也许,以新的综合取代它们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也许在理解科学的发展方面,它们都享有基础地位,唯有两者的互补才能构成一部完整的科学史。

总之,科学技术史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对它的描述常常可以有许多侧面或采用多种方法。取向侧重的不同,其描述就会有不同的面貌和内涵。假若几个取向都能兼顾到,这当然很好,是较全面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仅是几个取向难以兼顾,有时甚至连一个取向也难以做好。对于科学技术史研究起步较晚的中国,情况更是如此。

参考文献:

[1]曹天予.魅力与危险——对科学史后现代主义观的反思.自然辩证法通讯,1993.3.

[2]吴国盛.走向科学思想史.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2.

第4篇

关键词:贺麟;翻译的哲学基础;翻译的意义与价值;翻译的方法

一、翻译的哲学基础

贺麟先生的翻译思想从哲学思想入手,他希望掌握西方精神世界的精髓,与中国的哲学和文化融合起来,从而追求真理。中西贯通是贺先生治学的一个基本方法。他在翻译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常常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古代文化结合起来,因此文字典雅、流畅,堪称现今西方哲学著作翻译的楷模。他翻译黑格尔,斯宾诺莎等人的经典著作,一向主张“研究什么,翻译什么”,“搞懂搞透”才能翻译,并发表《康德名词的解释和学说的概要》,《康德黑格尔哲学东渐记》等哲学著作的翻译研究和翻译史的研究论著。

论及翻泽的哲学基础,贺氏的见解表达于其《论翻译》一文中:

“意与言或道与文是体与用、一与多的关系。言所以宣意,文所以载道。意与言,道与文间是一种体用合一,而不可分的关系。故意之真妄,道之深浅,皆可与表达此意与道的语言文字中验之。……今翻译之职务,即在于由明道知意而用相应之语言文字以传达此意表示此道,故翻译是可能的。因道是可传,意是可宣的。再则,意与言道与文即是一与多的关系,则可能推知同一真理,同一意思,可用许多不同的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以表达之。……意思惟一,而表达此同一意思之语言文字可以多种。言之多,不妨害意之一。”(1940年)

从哲学意义上讲,翻译乃是译者(interpreter)与文本(text)之间的一种交往活动(communication),其中包含理解,解读,领会,移译等诸多环节。其客观化的结果即为译文(translation)。它是译者与原文本之间的关系,亦即言与意,文与道之间的关系。贺麟认为:翻译的哲学基础,即在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心同理同之处,才是人类的真实本性和文化创造之真正源泉。而同心同理之处,亦可为人类可以相通,翻译之处,即可用无限多的语言去发挥,表达之处。

贺麟先生认为,某种意义上的“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是可能的。但言不可尽意却可表意,文不可尽道却可载道,因言为心之声,为意之形。意属形而上,言属形而下,前者为一,后者为多。二者颇似哲学中谈论的体与用,道与器的关系。就此理解,意与言,原本与译文,应是统一的,道可传,意可宣。

这是我国翻译学思想史上较早从哲学角度揭示翻译本质的一次尝试。其思想核心是“意一,言多;意是体,言是用,诚是意与言间的必然的逻辑关系。”这“一与多”,“言与意”,“体与用”的辩证关系,说明“译本与原著解析同一客观真理之不同语文的表现”,即译文与原文是“一意”的两种语言形式(原语与目的语);同时也说明翻译应注重“意”译或“义”译。

“意与言,道与文间是一种体用合一,而不可分的关系。故意之真妄,道之深浅,皆可于表达此意与道的语言文字验之。一个人如能明贞恒之道,知他人之意,未有不能用相应之语言文字以传达之者。”

贺麟先生的这些论述可以归纳为两点:

(一)某人如可了解正确的道理,知晓他人的意思,便能以相应的语言文字传达此道、此意。

(二)不同的语言文字可以表达同一真理,同一意思。思维的同一性能以不同的文字表述。即能明晓他人之道者皆可用自己所掌握的文字予以表述。

二、翻译的意义与价值

贺麟先生在文化上持一种开放的态度,主张坚持儒家思想的主体地位,但反对狭隘的文化民族主义,反对“中国文化本位论”,反对将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对立的思维模式,主张全面引进西方文化。贺麟从“体用不二”的观点出发,反对“中体西用”的实用主义观点,主张全面彻底的向西方学习。他主张全面学习西方文化,同时又反对割断文化传统,强调坚持民族的主体性,提出“儒化西学”的主张。他认识到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有赖于文化发展。他强调文化发展的独立性,坚持学术自由,反对过分的政治干预。贺麟将自己的文化主张概括为:有我、有渊源、吸收西洋文化。因此他多次强调,必须充分认识翻译的意义与价值。

就翻译的意义与价值,贺麟先生在《论翻译》一文中从两方面展开了论述。其一是译文是否不如原文的问题,其二是翻译是否只是传达他人思想,为他人的学说做传声筒的机械工作。对于第一个问题,贺麟以严复的《天演论》、《群己权界论》及《群学肆言》等译作为例,说明译文并非绝对不如原文。事实上,比原文更美或同样美的译文,就异常之多。关于翻译工作意义与价值的另一方面,贺麟先生颇有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首先,翻译能成为准确的传声筒,实乃难能可贵,是值得嘉奖鼓励之事。其次,就学术文化上的贡献而言,翻译的意义与价值又远不仅仅是传声筒。翻译的价值,在于“华化西学”,使西洋学问中国化,灌输文化上的新血液,使西学为我所用,中国要走向世界,首先要让世界进入中国。笔者十分赞同此观点,“内化外学”是发展个性的努力,而绝不是埋没个性的奴役,这对于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传播和促进繁荣文化有着极为宽泛的实用价值。有权利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就是一种真实的自由。第三,有时候译述他人思想,可以启发自己的思想,即贺麟先生所言“翻译为创造之始,创造为翻译之成。翻译中有创造,创造中有翻译。”创造之发生每每是出于不自觉的,是不期然而然的,是不能勉强,不能自命的。所以,对于翻译事业应秉承求真求实的精神,养成笃厚朴实好学的风气。这样一来,翻译在某种意义上,便是争取思想自由,增加精神财产,解除外加桎梏,内化外来学术的努力。

三、翻译的方法

贺麟先生主张翻译应注重意译,“由翻译而得到创造新语言,新术语,新文体的效果,唯有意译方可获致”。这里主张的“意译”与鲁迅先生的“直译”不是对立的,而是意思思想通正的“正译”。也就是说译者应在真切理解原文意旨与义理之后,下笔翻译,方可无所滞碍,从而得到言与意、文与理合一而平行的译文。并且可以因原文所包含的意与理之新颖独创,而获得与之相应的新颖独创的译文。同时,他要求译文须传达“原文意旨与义理”,“不通原书义理,不明著者意旨,而徒斤斤于语言文字的机械对译,这就根本算不得翻译。”“不从意思与义理着力,徒呆板而去传译语文形式的末节,只能败坏语文,使语文生硬,晦涩,诡怪。”无论是译意还是意译都要认真对待,否则就会使译文败笔丛生,达不到求达求信的目的。

在《论翻译》一文中,贺先生特别探讨了关于诗歌的翻译。于此,贺麟持有极为辩证的态度。他认为,就诗之具有深切著明人所共喻的意思情绪真理而言,诗歌是可以翻译的;而就诗之音节形式之美,或纯全基于文字本身之美的一部分言,那大半是不能翻译的。因此,他提出译诗时,“须于深切领会到原诗意义情境之美后,更新创一相应的美的形式以翻译之。”即体味原诗的意境之后,重新构建一种新的译语形式来移译原诗。

此外,贺麟先生非常重视订正译名。他强调概念的翻译要中国化。在《黑格尔学述》译序中,他直接提出从事翻译的三条原则:(一)谈学应打破中西新旧的界限,而以真理所在实事求是为归;(二)作文应打破文言白话的界限,而以理明辞达情抒意宣为归;(三)翻译应打破直译、意译的界限,而以能信能达且有艺术工力为归。所以书中有“不少的不中不西亦新亦旧的材料和名词”。诸如他在《黑格尔学述》译序和《康德译名的商榷》二文中都指出,黑格尔德文中的Dialektik若仿日本译法译为“辩证”是不妥当的。又如,他认为把英文的Absolute(绝对)译为“太极”最恰当不过了。事实上,他的订正译名并不仅仅是一学术举动:“此外我还有一点微意,就是我认为要想中国此后哲学思想的独立,要想把西洋哲学中国化,郑重订正译名实为首务之急。”贺麟对译名的订正,其实是想寻找中西哲学的接合点,把西洋哲学中国化,以摆脱由于日译名词普遍缺乏中国传统认识而导致的“译名往往生硬笨拙,搬到中文里来,遂使中国旧哲学与西洋的哲学中无连续贯通性,令人感到西洋哲学与中国哲学好象完全是两回事,无可融汇之点一样”。诚然,贺先生此举无疑为当时一味拿来主义的中国学术界特别是翻译界敲响了警钟,然而西洋哲学与中国哲学毕竟各有风貌,其译作中“不少的不中不西亦新亦旧的材料和名词”是否能够把西方哲学表述清楚,笔者这里就不置可否了。

四、结语

贺麟先生学贯中西,认为应当坚持翻译的主体性,吸收西方文化以改造传统文化,以传统文化转化西洋文化,即坚持“华化西学”的态度,在我国译学思想史上具有启发创造的积极作用。贺麟先生不仅从哲学角度揭示了翻译的本质问题,而且还剖析了翻译的意义与价值,探索了翻译的方法,从而给予后人深刻的启迪,使我们在新世纪的翻译事业中能有所依托,有所借鉴,有所创新。最后,小引贺先生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若有睿智诚笃好学的青年朋友,因本文的激励而能早下决心,培植深厚的学问基础,以翻译西洋学术上的名著为终身志业,远效奖师,近迈又陵,更是本人所馨香祷祝的了。”

参考文献:

[1]贺麟1940论翻译[J]《今日评论》第4卷第9期.

[2]贺麟1988《文化与人生》[M]北京:商务印书馆。

[3]贺麟1989《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

[4]贺麟1990《文化的体与用》[A]《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350.

[5]胡军2004贺麟:又一位西化论者[J],《中国哲学史》(2):108—113.

[6]卢丙华2009论贺麟翻译的哲学思想观[J],《安徽文学》(7):71-74.

[7]卢丙华2010近现代川籍学者翻译思想及成果综述 [J],《前沿》(6):151-153.

[8]罗新璋1984《翻译论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

[9]彭华2006贺麟的文化史观[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3):96-99.

[10]王秉钦2004《20世纪中国翻译思想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第5篇

[提要] 文章从定义、学科定位、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价值等方面对医学社会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作者认为:医学社会史是从社会史的角度,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上人们医药活动的考察来认识社会(文化)的形态及其变迁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包括历史上人们医药活动的共时性结构和历时性变迁;其研究方法要求做到传统史学方法现代化,西方史学方法本土化以及其他学科方法史学化;从学科价值上看,医学社会史的研究不仅可以丰富社会史的内涵,而且可以促使史学工作者重新审视历史学的对象和价值。

A Theoretical Guidance Concerning the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Key Words: medicine; social history;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Abstract: The article states the author’s opinions on the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in the light of its definition, researching targets and approaches, as well as subject values and subject situation. As a result, the author holds the belief that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is a branch of history which applies cross-discipline researching methods to the studies of human medical activities ever since, hence, recognizes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its vicissitudes. From the angle of social history, this subject probes the medical activities from the prehistoric period till the present time. Its researching targets encompass the co-existing structures and changes in medical activities for all different periods of history. As for researching approaches, the combination of traditional means’ modernization and western ways’ civilization are required. Considering its subject values, not only can this research enrich the connotation of social history, but stimulate the historians to reconsider the targets and significance of history.

医学社会史是20世纪初以来的“新史学”向纵深发展而产生的一门社会史分支学科。在整个社会史大家族中,它可以说是较年轻且影响较小的成员,以至于在一些中国社会史学术回顾中几乎被忽略。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医学社会史是一门无足轻重的学科,也并不意味着它的研究没有取得多大进展。事实上,医学社会史是最贴近大众的历史,它不仅关注大众的生命健康,而且关注大众的社会生活,是最能解释人类本质属性(生物性与社会性统一)的历史,因而它理应从社会史的边缘渐入社会史的中心。正是基于它的重要地位和潜在价值,一些学者早在上个世纪后期就涉足该领域,并取得了一些开创性的成果。②当然,这离医学社会史学科的成熟还有较大距离。从理论上看,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医学社会史理论体系,比如什么是医学社会史,其学科定位在哪,其研究对象是什么,采用什么研究方法,其价值何在等问题,史学界至今仍无定论;从实践上看,医学社会史的研究成果也是寥若晨星,且研究取向多陷入偏狭。正如冯尔康所言:“像人群生命史,处于试着做的态度,往哪里做,怎么做,都还在摸索之中。” [1](p93)这里的“人群生命史”可以看作是“医学社会史”相近的一种表达。这些问题正是制约医学社会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的障碍,也是医学社会史未能在社会史领域取得应有地位的根源。因此,从学科(历史)哲学的高度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医学社会史的定义

近年来史学界虽然频繁使用“医学社会史”之类的话语,但关于医学社会史的定义却没有明确的定论。究其原因有二:一则因为作为分支学科的医学社会史在其母学科“社会史”的定义仍有争议的情况下,③是很难有明确的定义的;二则因为长期以来关于医学的历史解释几乎被传统的纯技术层面的医学史所代替,人们很少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解释医学活动或医学现象,因而没有明确的医学社会史的定义也在情理之中。

可喜的是,目前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繁盛和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的医学活动或医学现象,不仅为弄清医学社会史的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迫切要求,而且也为之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一些学者已开始用社会史的一般理论和方法来建构医学社会史的理论框架。例如,余新忠博士就试图给“疾病医疗社会史”下一明确的定义。他指出“它应是指从社会史的视角探讨历史上疾病、医疗及相关问题的分支学科,是中国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易见,这一研究关注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将疾病医疗作为一个切入点,藉此来考察社会文化的变迁,因此它应该主要由历史学者承担。”[2](p97)这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关于医学社会史较成熟的理论思考。然而,余文并没有把医学活动或医学现象整体地纳入到社会史的视野之中。从研究的切入点看,他选择的是人类医学活动或医学现象中最普遍最直观的“疾病”及“医疗”;在纷繁的疾病中,他选择的又是最普遍最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传染病:“瘟疫”。事实上,医学除了疾病及医疗以外还有更重要的内涵,疾病除了瘟疫以外还有更复杂的体现,所以如果把“疾病医疗社会史”等同于“医学社会史”,就略嫌偏狭。这也正说明了医学社会史的理论建构任重而道远。此外,杨念群、张大庆等学者也对医学社会史进行过理论探讨。杨念群通过揭示在西方医疗体系渗透下产生的卫生实验区对北京社区控制力和人们生死观念转变的影响,把一个纯粹的医学史问题转换成一个医学社会史问题。作为医学出身的学者张大庆却没有囿于传统医学史“由医生为医生所写的关于医生的事”(By doctors about doctors for doctors)的编撰模式,而是努力从社会因素入手来考察人类过去的医学活动或医学现象。他把医学社会史理解为“研究医学活动中医生和病人及其境遇”,研究“生与死、健康与疾病的观念及演化”,“更多以问题为导向,更多地开展跨学科研究” [3](p37)等。以上学者的努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学社会史的理论建构。

在学科的理论建构中,弄清概念及定义是最基础的工作。关于医学社会史的概念,目前史学界也有多种表达,如身体史、疾病史、疾疫社会史、疾病医疗社会史、生命医疗史、人群生命史等。④这些概念所包含的内容无疑都属于医学社会史研究的范畴,但是,它们并不一定都能代表医学社会史的全部,因此需要有一个包含上述诸方面的更全面更抽象的概念作为该学科的名称。通过比较各相关概念发现,“医学社会史”是这一学科领域最具概括性的概念,因为“医学活动”几乎包括了人们认识和干预人的身体及生命过程的全部活动。

在对医学社会史的定义进行阐述之前,还必须弄清“医药活动”、“社会”、“医药社会活动”、“医学”、“社会学”、“医学社会学”、“医学史”、“社会史”、“医学社会史”这几个与之相关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这些概念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包括“医药活动”、“社会”、“医药社会活动”,这是客观存在社会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体现的各种关系。关于“社会”,按照的观点,是指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4](p27)也就是说,社会是指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医药活动”是指保护和加强人类健康、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科学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5](p23)是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医药活动以及在其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也就构成了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部分可以命名为“医药社会活动”及“医药社会关系”。第二个层次包括“医学”、“社会学”、“医学社会学”,这是根据不同研究对象分类的学科。关于“社会学”,可简单认为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即“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4](p5)。而“医学”则是以“医药活动”(包括主体、客体、工具及手段)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医学社会学”是以“医学中的社会学问题和社会学中的医学问题”[6](p1)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即研究医药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医药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因此,医学社会学是社会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第三个层次包括“医学史”、“社会史”、“医学社会史”,这是与上述学科相对应的历史学科。无论是社会学、医学,还是医学社会学,都是以研究共时性的社会活动及社会关系的科学,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历时性的社会活动及社会关系,那就属于社会史、医学史及医学社会史研究的范畴了,它们不仅关注社会活动及社会关系在某一历史时期的静态表现而且关注其历时性的动态变迁。上述概念及相互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医药)社会活动及社会关系(医学)社会学(医学)社会史

在纵观医学社会史研究成果以及分析医学社会史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本人自身的理解,对医学社会史的定义作一个尝试性的解释:医学社会史,是从社会史的角度,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上人们医药活动的考察来认识社会(文化)的形态及其变迁的学科,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它的研究范围涉及历史上人们认识和干预人的身体及生命过程的一切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包括“认识”和“实践”两个范畴,包括“技术”、“制度”和“观念”三个层次。

二、医学社会史的学科定位

从理论上讲,弄清了医学社会史的定义也就明确了其学科定位。即医学社会史首先是历史,其次是社会史,再其次是医学社会史。然而,要清晰地描绘医学社会史的准确位置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历史学科发展至今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各分支学科相互交错渗透,很难给某一学科准确的定位并划清与其他学科的界限。葛剑雄、周筱赟曾试图从时间系列、空间系列、内容系列、人物系列、另类历史等几个方面将当今历史学科进行分类,[7](p77)基本上囊括了历史学科的大多数成员,为人们解析历史学科提供了一种范式。受这一范式的启示,我们不妨根据历史的“时间、空间、人物活动”三大要素把各历史分支学科置于一个简单的三维笛卡尔坐标之中来分析。以时间为纵轴,以空间为横轴,以人物活动为立轴。从时间序列考察历史,可分为通史、断代(阶段)史;从空间分布考察历史,可分为世界史、国别(地区)史;从人物活动考察历史,可分为总体史、专门史。在上述三维中,人物活动是核心,时间和空间只是人物活动的特定环境。正如汤因比所言“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可以说明问题的单位,不是民族(国家),也不是时代,而应该是一个社会”[8](p2)。柯林武德也指出:“历史学要弄明白的是哪一类事物呢?我的答案是res gestae[活动事迹]:即人类在过去的所作所为”[9](p19)。所以,我们可以只依据“人类活动”这一历史研究的核心内容来更为简单地把历史划分为总体史和专门史两类,而时间与空间只是作为“历史”的限制性定语。以“中国通史”、“明清江南经济史”为例,从时间上看,前者是通史,后者是断代史;从空间上看,前者是国家史,后者是区域史;从内容上看,前者是总体史,后者是专门史。故任何历史都不外乎是总体史或者专门史,其区别只是不同时空限定而已。⑤

要为医学社会史准确定位,还不得不对社会史有较准确的理解。社会史是专门史还是总体史?目前史学界仍存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对“社会”两字的不同理解。“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因此社会史也有广义社会史和狭义社会史之别。广义的社会史应该是以人的一切活动为研究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就是如前所述的总体史;狭义的社会史是以除了人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外的其他社会活动为研究对象,⑥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就是如前所述的专门史。作为医学社会史的母学科的社会史,应当是专门史范畴的社会史,因为医学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只是与“医”有关的特殊的人类活动。

如果把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置于历史视野中就变成了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同样,如果把医学社会活动及医学社会关系置于历史视野中也就变成了医学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它们是社会史研究对象中的特殊部分,故医学社会史就是社会史的一个分支学科。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社会史存在广义社会史和狭义社会史之争,但医学社会史却不存在“广义医学社会史”与“狭义医学社会史”之别。历史上所有与人的“生老病死”有关的社会活动及社会关系都应当属于医学社会史研究的范畴。当然,由于“医学”既不属于政治范畴,也不属于经济范畴,而是属于狭义的社会或文化范畴,所以医学社会史应当归属于狭义社会史,是狭义社会史的一个分支学科。

至此,通过向上“寻宗问祖”终于找到了医学社会史在历史学科体系中的位置。然而,对医学社会史的学科定位还必须有一个向下的“追波逐流”的过程。医学社会史由于自身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也可继续离析为若干子学科。如果考虑时间因素,医学社会史可分为古代医学社会史、近代医学社会史等;如果考虑空间因素,医学社会史可分为世界医学社会史、中国医学社会史等;如果把与人的“生老病死”有关的“人物活动”再进一步分解,医学社会史又可分为疾病医疗社会史、预防保障社会史、医学教育科研史、医药卫生制度史、健康疾病及生死观念史等。

参考文献:

[1]冯尔康.社会史研究的探索精神与开放的研究领域[A].周积明、宋德金.中国社会史论(上卷)[C].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2]余新忠.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3).

[3]张大庆.医学编史学:问题与方法[J].医学与哲学,1999,(11).

[4]《社会学概论》编写组.社会学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

[5]胡怀明.社会医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8.

[6][美]H·P·恰范特、蔡勇美、[中]刘宗秀、阮芳赋.医学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7]葛剑雄、周筱赟.历史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8][英]阿诺尔德·汤因比.历史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9][英]柯林武德著.历史的观念(节选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①例如赵世瑜、邓庆平在《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中以“问题意识”为出发点,从学术思想史的高度,对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做了细致的爬梳。该文以时间(代)为经,以重点问题、研究者及其成果为纬,描绘了一幅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长卷,然而,通览长卷却未发现一点有关医学社会史的“墨迹”。又如常建华在《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中勾勒了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从模糊、宏观到清晰、微观的发展历程,并检讨了中国社会史“兴起、停滞、复兴”各个时期的研究概况。该文叙述了复兴阶段的“新社会史”在外延(深入)式发展中产生的诸多研究领域,提及社会生活“衣食住行”诸领域,但与人的“生老病死”有关的医学社会史的研究却只字未提。再如郭松义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五十年》(《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中重点对80年代以来社会史“复兴”阶段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特点、复兴的动因等问题作了定性、定量分析,但该文也仅在探讨社会史研究方法时提及“医学”及疾病、死亡等有关生命的字眼。上述关于中国社会史的学术回顾,都可谓史学界关于中国20世纪社会研究回顾的权威之作,然而其中却没有给“医学社会史”这一新成员予以适当的位置,这足以说明医学社会史在史学界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② 在西方,医学社会史的研究起步较早且成果较丰。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有了专门的学术机构:医学社会史学会(The Society for the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在这个学会的支持下又由Oxford University Press出版了专门的医学社会史杂志(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并涌现了大批杰出的医学社会史研究者,如罗伊.波特(Roy Porter)、克里斯托弗.劳伦斯(Cristopher Lawrence)、约翰.皮克斯通(John Pickstone)、威廉.拜纳姆(William Bynum)、罗杰.库特(Roger Cooter)等。国内的医学社会史研究,虽然在80年代以后才逐步兴起,但也取得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成果。详细情况可参阅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余新忠的《中国疾病、医疗史探索的过去、现实与可能》(《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其博士论文《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也是这一领域具有开创性的典范之作。当然余新忠关于中国医学社会史研究的综述并没有穷尽国内所有的研究者及其研究成果,其实北京大学医学史研究中心的张大庆和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的杨念群等在我国医学社会史研究领域所作出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除上述学术重镇以外,全国各院校和研究机构也有一大批医学社会史的学者,他们的工作对中国医学社会史的兴起与发展也产生了或大或小的推动作用。

③ 如张国刚在《试论社会史研究的学科结构》(《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中所言:社会史究竟是什么?其研究对象是什么?其学科体系是什么?迄今为止,国内外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或认为社会史是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思想史、艺术史等相对的一门专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认为社会史是总体史,真正的通史应该是社会史;目前比较时兴的一种看法认为,社会史既不是通史,也不是专史,而只是代表了历史研究中的新视角、新范式、新方法。

④ 余新忠在《关注生命――海峡两岸兴起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中使用了“疾病医疗社会史”的概念,并提到了台湾学者杜正胜、李贞德等使用的“人群生命史”和“生命医疗史”概念,文中还提到了美国加州大学费侠莉(Charlotte Furth)等学者所关注的“身体史”概念;余新忠还在《20世纪以来明清疾疫史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2年第10期)中使用了“疾疫社会史”的概念;冯尔康在《社会史研究的探索精神与开放的研究领域》(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中提到了法国年鉴学派代表莱高夫以及台湾学者郑智敏等学者使用的“人群生命史”、“身体史”的概念;张大庆在《医学编史学:问题与方法》(《医学与哲学》,1999年第11期)中使用了“医学社会史”的概念。

第6篇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马克思 日本 研究综述

作者简介:韩立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093-14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新MEGA)研究”(编号:10JZ130003);教育部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蛆新MECA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手稿研究”(编号:2010THZ0)。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撰写的一部能够反映其思想全貌的手稿,在我国又被称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手稿在马克思生前没有发表。其原文文本最早于1939年(正卷)和1941年(补卷)在莫斯科出版,但由于当时正赶上第二次世界大战,该版几乎没进人流通领域就销声匿迹了。二战结束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修订了这一莫斯科版,并于1953年由民主德国的狄茨出版社重新出版,这就是后来在世界上广为流行的《大纲》。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研究这部《大纲》的国家,同时也是积累最为深厚的国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某种意义上,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对《大纲》的研究,不仅使日本的研究水平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且还使“日本”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范畴登上世界历史舞台。

从整体上看,日本学界对《大纲》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39年至1965年,可称为《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第二个时期是1966年至1974年,可称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第三个时期是1975年以后至今,属于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下面,我们就结合日本对《大纲》的翻译,对这三个时期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和评述。

一 第一个时期:《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

同对其他经典著作的翻译一样,日本也是最早翻译《大纲》的国家。早在1947年,《大纲》中那著名的一节《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Formen,die der 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 vo-rhergehen,以下简称《各种形式》)就已经被翻译介绍到日本。不过,当时的日译本是以《各种形式》的俄文版(1939年出版)为底本的。随着1953年《大纲》修订版的出版,从1956年起,以经济学家高木幸二郎为首的12名学者就开始着手,并于1965年完成了最后一个分册的翻译。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大纲》全译本,而且因翻译质量上乘,在日本享有“名译”之美誉。

不仅是翻译,而且在对《大纲》的研究上日本也早于其他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前,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经济学家就对《大纲》展开了研究。高木幸二郎比较关注《大纲》中的经济危机理论,发表了《危机理论体系序说》和《危机、再生产、货币制度》等著作,开创了《大纲》经济危机理论研究的先河。另一位《大纲》研究专家杉原四郎在《穆勒和马克思》、《马克思经济学的形成》以及《经济原论Ⅰ》等著作中,在将《大纲》视为“原资本论”的同时,对《大纲》的“自由时间”理论以及“时间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为日后内田弘等人从这一角度系统地解读《大纲》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大纲》研究当属一桥大学的文献学家佐藤金三郎。他在1954年发表了《(经济学批判)体系和(资本论)――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一文。这篇论文几乎是与欧洲的《大纲》研究专家罗斯多尔斯基(R.Rosdolsky)同时,细致地分析了所谓的“写作计划”问题,还对《大纲》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提出了一系列的“《资本论》形成史”问题,譬如在《大纲》和《资本论》之间马克思在方法论原则上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等观点。他提出问题的视角,对当时的《大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的《大纲》研究基本上处于这一“《资本论》形成史”的视角之下。

从整体上看,他们此时的《大纲》研究还与欧洲同行的研究――譬如施密特(A.Schmidt)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年)、1964年霍布斯博姆(E.J.Hobsbawm)为杰克・科恩(Jack Cohen)的英译本《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所撰写的“序言”和罗斯多尔斯基的《资本论形成史》(1968年)等――有着差不多相同的解读框架,这就是从“经济原论”的角度来解读《大纲》,把《大纲》看做是《资本论》第一稿。当然,这种对《大纲》的解读并不为错,事实上这也是研究《大纲》的一个有效的视角。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往往会从所谓成熟的《资本论》和单纯的经济学原理角度来解读《大纲》,从而会将《资本论》中所没有的、只有在《大纲》中才存在的一些极为重要的概念和视角忽略掉。尽管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人也曾试图突破这一解释框架,但都未取得成功。

与上述《大纲》研究不同,此时的日本开始涌动起一股突破这一框架的潮流,这集中体现在对《大纲》的一些特定部分,譬如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上。众所周知,《各种形式》是《大纲》“资本章”中的一节。在这一节中,相对于晚年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零星叙述而言,此时的马克思对包括亚细亚在内的共同体能否过渡到市民社会做过相当集中系统的阐述。由于这一内容符合了日本学者当时要在日本建构市民社会的理论使命,再加上该文献翻译得较早,结果比较早地受到了日本者的关注。被称做“大冢史学”的始作俑者大冢久雄在他的《共同体的基础理论》中将《各种形式》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提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是按照“亚细亚”“古典古代”“日耳曼”的顺序,在时间上是继起的、它分别对应的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大家久雄的解读和霍布斯博姆为英译本《各种形式》所撰写的那篇“序言”有相似之处,与当时的苏联教科书体系以及欧洲的《大纲》史学研究也基本上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但是,与此同时,大家还根据他对英国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并辅以马克斯・韦伯的《经济史》这条线索,研究了本源共同体内部经济关系的变化过程,提出了“共同体的解体”和“地域市场圈”等重要理论问题,这里孕育了进入一个新的《大纲》研究阶段的可能性。

二 第二个时期:“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

第二阶段是以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为突破点的。这一突破首先归功于平田清明。平田清明是日本市民社会理论的开创者高岛善哉的弟子,同时也是另一位市民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内田义彦的朋友。1966年春天,平田清明在日本著名的《思想》杂志上发表了长篇连载论文《马克思的经济学和历史认识――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在这篇论文中,他首次提到了以往对《各种形式》或者《大纲》研究的局限性问题。

上文谈到,大冢久雄等人将《各种形式》仅仅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之所以这样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各种形式》“单行本”的影响。作为一个事实,《各种形式》虽然是《大纲》中的一节,但它却先于《大纲》而单独出版,由于这一缘故,人们在研究它时往往将它同《大纲》的体系割裂开来。此外,当时的“单行本”,譬如1940年出版的俄文版和以此为底本的日文版以及1952年民主德国的狄茨版都省略了位于《各种形式》前后的有关“资本的原始积累”的叙述,都没有提及《各种新式》末尾的“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看不到这一问题,就无法发现《各种形式》与《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有机联系。

平田清明的首要功绩,就是指出了“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的意义。所谓“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是指《大纲》第V笔记本的第16页开头的一段话,原文是这样写的:“资本的真正本性又在循环结束时才表现出来。”这里的“在循环结束时”中的“循环”指的是资本的“第二循环”。问题是在《各种形式》一节中我们找不到“第二循环”的开端,而只有在《各种形式》的前面,即在“我自己的笔记本的提要”中的“剩余资本Ⅰ(44,45)剩余资本Ⅱ(45)领有权的转变(45)”一节中才能找到。由于《各种形式》被夹在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叙述的中间,因此《各种形式》就不能单纯地被理解为马克思一般的“共同体理论”,而应该被理解为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这是对大冢久雄等人的《各种形式》观的根本性突破。望月清司曾这样评价说,这一发现“使1965年以前的研究史一下子变成了遥远的‘前史’,而所谓《各种形式》的‘正史’从此拉开了序幕”。其实,不只是《各种形式》,整个《大纲》的研究也由此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这一新阶段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平田清明考察了《大纲》的“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与《资本论》的差异。他指出,与《资本论》第1卷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对“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行说明不同,《大纲》主要是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或者说通过将“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结合起来解释资本的积累过程的。平田清明将这一方法论称为资本的“循环=积累理论”。这一理论的优越性在于,它不仅可以在经济学上更科学地解释“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更重要的,它还能解释资本主义诞生即从一般商品经济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从而解释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认识。因此,在平田清明那里,《大纲》就不仅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而且还是“历史认识”,《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就是他的主著的书名。其实,早在1969年他还发表过另一部著作《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在这部著作中他讨论了“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并以“重建个体所有制”为轴心重构了马克思的未来社会理论。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可以看做是对《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补充论证。

望月清司是与平田清明同时代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对《大纲》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如果说平田清明用以解释《大纲》的核心概念是“循环=积累”或者“个体所有制”的话,那么望月清司分析《大纲》的视角则是“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或者说“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是资本进行原始积累的前提,而“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则属于最为典型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形式。因为,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城市中来,就意味着与土地所有发生分离。望月清司正是以这一“分离”为标准,讨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亚细亚、古典古代和日耳曼,提出在这三种形式当中,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能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诞生近代市民社会这一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他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理论与平田清明的“循环=积累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都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核心的。所不同的是,望月清司通过这一“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中构建出了一整套“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人类社会发展必须经历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这样三个阶段;只有日耳曼世界靠“内因”能完成这一历史进程。这是他通过研究《大纲》而得出的根本结论。

其次,望月清司是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史中去研究《大纲》的。他研究《大纲》并没有拘泥于《大纲》,他把《大纲》置于《巴黎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思想发展的延长线上。具体说来,他把《大纲》中的“历史理论”看做是马克思早期《巴黎手稿》中的“交往异化”理论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展开史论”的直接结果。内田义彦在对望月清司的博士论文即这部《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的《审查报告》中这样写道:“这一点是该书对学术界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因为在过去,学术界虽然以《大纲》为中心进行了新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被应用到对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解中去,从而也就没能应用到包括《大纲》在内的马克思全部历史理论内在形成过程的理解中去。光这一工作,本书在学术界的地位就是无法抹杀的。”这一点的确是望月清司的独特贡献,与平田清明只关注《大纲》以及后期的《资本论》是不同的。

从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的研究来看,他们并没有遵循他们的前辈的解释框架,而是从“教义体系”已经遗忘的“所有”(eigentum)、“分工”、“交换”等概念出发的。而这些概念又可以归纳为一个范畴,即“市民社会”(biirgerliche Gesellschaft)。因为从内涵上说,所谓市民社会无非是以私人所有为前提的分工和交换的体系,从历史角度来看,它是马克思曾经构想过的、一个暂时的但又是必然的人类历史发展阶段。无论是平田清明还是望月清司都对市民社会有这一认识,他们还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gesellschaft)和“市民社会”,并以“市民社会”为坐标解读了《大纲》甚至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在日本被称为“市民社会派”。

在《大纲》研究上,除了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以外,当时的“市民社会派”还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项是森田桐郎和山田锐夫编《解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这部著作除了按照《大纲》的写作顺序(《导言》《货币章》《资本章》)对《大纲》做了系统解读以外,还以专题的方式对“货币向资本的转化”(内田弘)、“领有规律的转变”(山田锐夫)、“《各种形式》研究”(山田锐夫)、“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山田锐夫)、“‘带来果实的资本’逻

辑”(吉家清次)、“《大纲》中的人和自然”(向井公敏)、“《大纲》中的异化理论”(冲浦和光)、“《大纲》的编辑问题”(内田弘)等进行了研究。另一项是当时的《现代的理论》杂志组织的有关《大纲》的系列讨论。冲浦和光、细见英、望月清司、山田锐夫、森田桐郎等人都参与了其中,其论题涉及“资本的文明化作用”、“大机器生产中的劳动过程”、“自由时间”等问题。从整体上看,“市民社会派”的思想非常活跃,他们还将《大纲》的辐射范围扩展到当今世界人类所面临的各种焦点问题上。

当然,除了“市民社会派”以外,这一时期日本还出现许多其他研究成果,譬如花崎皋平的《马克思的科学和哲学》等。但是,客观地说,“市民社会派”是当时日本的《大纲》研究,甚至是整个日本研究的主旋律。

三 第三个时期: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

第三个时期是指1975年以后,尤其是指20世纪80年代的《大纲》研究。首先,在《大纲》的翻译上,这一时期由于刊有《大纲》的新MEGA第Ⅱ部门第1卷第1分册(1976年)和第Ⅱ部门第1卷第2分册(1981年)的出版,以经济学家为主组成的“资本论草稿集翻译委员会”于1981年和1993年重新翻译了新MEGA版《大纲》,而且新译本采取了新MEGA的《大纲》题名《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与高木幸二郎团队的经典翻译不同,新译本不仅在翻译质量上对新MEGA《正文》(Text)卷做到了精益求精,而且还将《附属材料》(Apparat)卷中的“成立与来历”、“异文”、“订正”、“注解”等信息也进行了编译,以“译者注”的方式置于译文各节的后面,从而使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大纲》手稿的修改过程和形成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新MEGA版翻译,而中文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在这一时期,日本的《大纲》研究在本土研究的基础上,又开始与世界上的《大纲》研究重新――之所以说是“重新”,是因为第一阶段的《大纲》研究基本上与当时世界上的《大纲》一一研究的主题是一致的――接轨,出现了一些综合性成果,这些成果集中反映在“市民社会派”的两位后起之秀山田锐夫和内田弘的作品当中。

山田锐夫的《经济学批判的近代像》是一本关于《大纲》研究的总括性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世界《大纲》研究的传统主题,譬如“写作计划”、“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和“资本的周转和世界市场”等,而且还能找到日本《大纲》研究的固有主题,譬如“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值得一提的是,他把近代社会分为三个方面,即“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kapitalistische Gesellschaft)和“产业社会”(industrielle Geseuschaft),并从这三个方面解读了《大纲》的内容。他认为,尽管“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和“产业社会”都是对眼前的近代社会的本质概括,但它们的内部都包含了否定近代社会的积极因素。“市民社会”,从它形成的初衷来看,是为了实现自由与平等,因而包含着孕育自由个人的可能性,但是在近代社会的现实中,这一可能性却流于形式;“资本制社会”虽然剥夺了工人的剩余价值,但是为自由个人的“联合”创造了客观条件;“产业社会”虽然将工人的生产力物象化为资本主义的产业能力,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一产业能力为自由时间的出现提供了可能,从而在客观上为人的解放提供了前提。从对这三种社会积极意义的强调来看,山田锐夫的《大纲》解读是符合“市民社会派”基本精神的,也是对第二阶段《大纲》研究固有主题的深化和拓展。

与山田锐夫相比,内田弘的研究则更多地意识到了国际上的研究状况。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中着重讨论了“自由时间理论”。他认为,“《大纲》的体系同时也是自由时间论的体系”。对马克思而言,资本一方面创造出了剩余劳动时间这一形式,为解放劳动者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资本家又将它占为己有,让它为自己创造剩余价值。但是,随着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增加,雇佣工人也被要求具备“一般知性”的能力,从事精神劳动,结果他们发现被资本家剥夺的剩余劳动时间其实只不过是自己劳动的结果,于是他们会产生要将剩余劳动时间变为自由时间的要求。

在对“自由时间理论”的分析上,内田弘还特别强调了活劳动在历史上的变化问题。我们知道,活劳动是资本存在的基本条件。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活劳动所占的比率会逐渐减少,那么以活劳动为基础的剩余价值规律会丧失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的作用,再加上雇佣工人自觉认识的逐渐成熟,这将为超越资本主义开辟道路。

1985年,内田弘出版了他的另一部专著《中期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这本书,按照内田弘本人的说法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研究》的“姊妹篇”,是对前书的补充。在这本著作中,内田弘讨论了“《大纲》与李嘉图的关系”、“《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以及“《大纲》与后来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关系”。其中,特别是对“马克思《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倾泻的笔墨最多,提出了《大纲》的“序言”与《逻辑学》的“概念论”、“货币章”与“存在论”、“资本章”与“本质论”是一一对应关系的结论。1988年,内田弘又将此部分扩充,出版了英文版的《马克思的(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一书,在欧美世界引起反响。2010年,在汉译《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出版时,译者又将此部分翻译并收入其中,从而使中国读者通过《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中文版就可以看到《中期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的精华部分。

总之,从内田弘的这两本书来看,他的《大纲》研究包括了对亚里士多德、斯密、李嘉图、黑格尔以及这些人物与马克思的关系,堪称《大纲》研究的“百科全书”。同时,斯密的分工和交换理论、李嘉图的生产理论,再加上黑格尔的逻辑学,熟悉欧美《大纲》研究史的读者都知道,这些也都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研究《大纲》的主题。

在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以后,日本的《大纲》研究很少有专著出版。20世纪80年代至今,在这一领域有以下几项著述和事件值得一提:一个是由一些研究新MEGA第Ⅱ部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专家从《资本论》手稿形成史角度对《大纲》的研究,譬如1997年出版的由大谷祯之介解说的《大纲》手稿的影印版;从历史学和经济史角度对《大纲》的再研究。譬如,福富正实和小谷汪之、布村一夫等人根据《大纲》对马克思的亚细亚观和共同体理论的重构。另一个是从环境思想角度对《大纲》思想的挖掘,譬如椎田重明、吉田文和、岛崎隆、森田桐郎等人对《大纲》中的“物质代谢”以及“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理论的解读。另外,2001年中村哲等人编辑了一本论文集《(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历史与逻辑》。还有,随着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

的爆发,《大纲》中的危机理论又重新受到了关注等。不过,从整体来看,相对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繁荣景象,90年代以后的《大纲》研究略显萧条。

以上,我们概述了日本学者研究《大纲》的历史。从内容上看,日本的《大纲》研究经历了从“作为《资本论》形成史的《大纲》研究”出发,到“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的《大纲》研究”,再到“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二个阶段,它代表着日本学者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种以“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大纲》解读是不多见的。

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日本《大纲》研究的成果,譬如平田清明的“第二循环的结束”和“个体所有制”问题、望月清司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内田弘的“自由时间理论”、山田锐夫的“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等颇为独特,是其他国家学者很少注意到的。

而且,无论是在解读的严密性还是思想深度上,这些成果与同时代的西方的《大纲》研究,譬如麦克莱伦和尼古拉斯的研究、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内格里的《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等相比毫不逊色。

日本的这些独特的成果主要出现在《大纲》研究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所以在这两个阶段出现了这样的成果,与他们确立起了“中期马克思”概念有关。我们知道,从20世纪30年代起,在马克思思想史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所谓的“早期马克思(异化论)和晚期马克思(《资本论》)的对立”一说。而《大纲》的出现,则使两者连接起来,《大纲》构成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就是所谓的“中期马克思”概念。正是有了这一概念,他们可以解放思想,突破过去将《大纲》纳入《资本论》形成史框架的局限,从而将《大纲》的地位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为他们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可能。

但是,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大纲》研究也并非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我们试举两例。首先,是山之内靖对“市民社会派”的批判。作为一个事实,无论是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还是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他们都属于“市民社会派”。而这一派对马克思的解读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用“市民社会”概念来重构马克思的学说;将市民社会看做是一个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基本概念。因此,他们的马克思解释会包含着许多对斯密的生产力概念、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西欧发展道路的肯定。对此,山之内靖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环境危机、非西欧世界等出发,认为他们夸大了《大纲》中所存在的“西欧中心主义”、“黑格尔的观念”、“生产力主义”,提出应关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第三手稿》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的吸收,即马克思的反现代性的自然主义思想以及马克思的“晚年构想”。

第7篇

一、徽州文化的界定

要研究徽州文化,首先就要有对徽州文化较为清晰的界定。对此,可以说,学术界至今没有统一的、明确论及的界说。据笔者的理解,所谓徽州文化即是指发生与存在于历史上徽州的以及由此发生辐射、影响于外的典型封建文化。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限定:

其一,我们说的徽州文化是指历史上徽州区划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当年徽州府辖的6个县,即歙县、休宁、黟县、祁门、绩溪和婺源。

其二,徽州的历史至少有五、六千年,其文化当然可归为广义的大徽州文化的范围。但严格和典型意义上所说的徽州文化概念,主要还是指北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设了徽州府后才全面崛起,在明清时达到鼎盛的文化,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内在关联。

其三,徽州文化不能仅仅指在徽州本土上存在的文化,亦还包括由徽州而发生,由本籍包括寄籍、侨居外地的徽州人而创造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这其中的关键是要有对徽州的强烈认同。如朱熹,尽管他在福建,主要活动也在福建,但他祖籍在徽州,朱熹本人对徽州强烈认同,从来号称“新安朱熹”等;同时,徽州人也更是强烈地认同朱子,视朱熹为徽州人的骄傲,在思想意识、观念、道德、伦理、社会行为及活动的诸多方面都自觉不自觉地深受朱子思想的影响,故朱子的思想、学术活动等亦可作为徽州文化的内容。

其四,这里所说的“文化”应是取其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学术理论、文化艺术,还包括商业经营、宗法伦理、精神信仰、风俗民情、文献著作、社会经济、土地制度、历史人物等等。

如此界定的徽州文化概念,实际是将徽州历史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多元的、系列的整体,既有显明的地理空间和时间流程上的限定性,又有内容实质上的限定性,以及由此限定而内在包括的对自身限定的一体化超越,决定了徽学研究的对象。由此,笔者不会同意有人将徽学(或称之为“徽州学”)的研究对象仅仅限定为“是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在徽州这个封闭、落后、贫困的山区出现的一种具有丰富性、辉煌性、独特性、典型性、全国性五大特点的徽州文化产生、繁荣、衰落的规律的学问。”(注:赵华富:《论徽州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载张脉贤、刘伯山等编:《徽学研究论文集(一)》,1994年10月。)将宋之前及以后的徽州文化断然地割除在徽学研究之外,这里且不论其界定的内容是否准确,仅其忘记了徽州文化当有其来源即产生的历史条件基础及以后的演变来说,就应是不够完整的。历史当是不能简单、武断地人为分割而将分割后的片断独立纯化成块的。南宋至清末的徽州文化应是徽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或重点内容而不应是唯一内容。

实际上,徽州文化只是徽州历史文化发展的一个阶段。徽州早期的土著人是越人,最早的文化形态是笔者称之为的早期江南越文化,其时限当是从远古至春秋战国,其时,徽州历史文化尚未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母体中分离出来以走独具品格发展的道路。其后是山越文化,其时限为从战国中后期至三国,这时的徽州社会与文化已开始从中华民族母体的社会文化发展中分离出来,但却是走着一条停滞发展甚或出现倒退的道路,越人“入山为民”,以成山越,“依山阻险,不纳王租”,生产方式上“刀耕火种”,生活习俗上,“志勇好斗”,烙有很深的半原始丛林社会与文化的痕迹,以至于有人称这一时期是徽州历史上的“黑暗”时期。(注: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页。)东汉末年至南宋的长达一千多年的时期是笔者称之为新安文化阶段(晋太康元年即公元280年徽州设新安郡,故称),徽州的社会与文化的发展,在这一时期,由于北方诸多土家大族的移民而带来在人口、经济、文化上的冲击、碰撞及最后的整合,得到长足进步和快速递进,封建化进程得到实现,至南宋时,越人已与迁居而来的北方汉人融合,徽州人已经是十分成熟的“封建人”;徽州人多地少的矛盾已经突出,由徽州本土向外的徽州历史上第二次移民——负移民的过程已经开始,它主要是通过科举和经商两条道路实现;徽州重儒、重文、重教的风气已经形成,“黄巢之乱,中原衣冠避地保于此,后或去或留,俗益向文雅,宋兴则名臣辈出。”(注:淳熙罗愿:《新安志》卷一。)“新安自南迁后,人物之多,文学之盛,称于天下。当其时,自井邑、田野以至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故四方谓‘东南邹鲁’。”(注:赵@①:《商山书院田记》。)并且也正是此时期,徽州已是作为了“程朱阙里”,是程朱理学的发祥地,(注:见拙作:《程朱理学渊源考》,《探索与争鸣》,2000年第3期。)而程朱理学特别是朱子之学恰是徽州文化的理性内核。所以说,我们不能割断地研究徽州文化,徽州文化只是徽州历史文化发展长河中的一个阶段,它直接孕育和发展于新安文化,后者是前者的基本来源。(注:关于徽州社会与文化发展的历史分期,可参见拙作:《崛起的徽州文化学——关于文化学研究的一点意见》,《徽州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二、徽州文化的基本内容

徽州文化在南宋崛起后,经元时的发展,至明清,其发展已达到充分化。体系完整,内容深刻,特点鲜明,其辉煌性、丰富性,至少是表现在:

其一,南宋以后,徽州人几乎是在文化的所有领域都有突出的贡献,在文化的许多方面都有深刻的创造与发展,以至形成了各自有着自己风格与特点的流派。如商业经营上有著名的徽商(后文再述)。哲学上有新安理学,亦即朱子之学,其开山祖即朱熹本人,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婺源的程洵、休宁的程永奇、汪莘及程大昌等,渊远流长,特别是“在明清,朱子之学行天下,而讲之熟、说之详、守之固,则惟推新安之士为然。”(注:道光《休宁县志》。)考据学上有徽派朴学亦即江戴朴学(江即江永,婺源人;戴即戴震,屯溪人),它作为乾嘉学派中的皖派,影响极大,清江藩评价说:“三惠之学兴于吴,江永、戴震继起于歙,从此汉学昌明,千载沉霾,一朝复旦。”(注:清江藩:《汉学师承记》。)绘画上有新安画派,歙县江韬(即渐江)被认为是其祖师,近代有歙人黄宾虹等。据有人统计,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清乾隆间的不到200年时间里,徽州共出属新安画派的大画家60多人,其中的名家、大家的水平,按黄宾虹的评定,当“均在江浙之上”,可想影响之大。(注:李明回:《谈新安画派》,《安徽文博》,第4期。)篆刻上有徽派篆刻,它兴盛于明清,著名代表人有何震、黄士陵等。据冯承辉编纂的《印识》记,仅明代一代,全国有篆刻家190余人,其中仅徽州的歙县、休宁两地就占35人,清代更多。(注:郑清土:《何震和徽派篆刻》,《徽州学丛刊》创刊号。)刻书上有徽派刻书,它始于南宋,兴于明清,在我国雕版印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明清“时人有刻,必求歙工”,(注:嘉靖《徽州府志》。)徽刻俨然

与常(州)刻、苏(州)刻齐名为当时全国三大刻。版画上有徽派版画,它在中国美术史上独树一帜。明代万历年间有“无剧不图”,“刻图必然求歙工,歙工首推黄氏”之说。据统计,从明代万历到清初的100多年时间里,仅歙县虬村一村黄姓以版画为业者就达100多人。(注:周芜:《徽派版画史论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戏曲上有徽剧,它是京剧的前身,清乾隆年间,曾出现“四大徽班进京”,名噪一时。到了道光年间,北京则是“戏庄演剧必徽班”。(注:道光《梦华琐簿》。)建筑上有徽派建筑,为中国建筑史上一绝。医学上,有极负盛名的新安医学,为我国医学学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从东晋到清末,徽州仅有史料可查的名医就有668人,有225人撰写了461部医著,其中明清两代有名医605人,有245人撰写445部医著,在中国医学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注:李济仁、胡剑北:《新安名医志》,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棋艺上,新安围棋自古至今就高手辈出,明清时围棋界的新安派被誉为是与“永嘉派”和“京师派”齐名的三大派之一,其中歙县人程汝亮是被王世贞在《弈旨》一书中列四个“明代第一品”的第一人;而歙县人程兰如则被称为是与范西屏、施定庵、梁魏今齐名的盛清四大国手;(注:吴小汀:《明清时期围棋“新安派”初探》,《徽学通讯》总第17、18期。)近代以后则有著名国手歙县人过惕生、过旭初兄弟俩。徽州的传统工艺更是蜚名于外,涉及各个领域。文房四宝艺术,徽州占有两宝,即徽墨、歙砚,元之前还包括澄心堂纸、汪伯立笔;饮食烹调上,有著名的徽菜,它精选料,重色、重油、重火功,为全国菜系之一;雕刻工艺上,除上述版画等外,还有著名的徽派砖雕,木雕、石雕,并称“徽州三雕”。此外,还有徽派盆景、徽漆及各种竹、木编织工艺等等。这些都是徽州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当时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在这些领域里的精萃,曾各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其二,在文化发展的有些领域,徽州或许尚未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派别,却也出现了一批著名学者和杰出人物。如自然科学界,徽州是群星灿烂。数学上有数学大师屯溪人程大位(1533-1606年),他著有《算法统宗》十四卷,最大贡献是将数学从筹码记数发展为珠算计数,确定了珠盘式运算并完善了珠盘口诀,在国内外影响极大;物理学上,有物理学家歙县人郑复光(1780—约1862年),他精通数学、物理和机械制造,特别是在光学上贡献最大,著有《镜镜冷痴》五卷,专论光学原理和光学仪器制造,是我国当时最主要的一部光学著作等等,以至有人说,一部徽州自然科学史也就是一部安徽自然科学史。(注:张秉伦:《明清时期安徽的科学发展及其动因初析》,《徽州学丛刊》,创刊号,1985年。)徽州的诗词文学,虽然难以断定它存在一个流派,但至少是存在一个庞大的群体。朱熹本人就是一位大诗人、大文学家,其古诗在南宋堪称第一,(注:胡应麟:《诗薮·杂编》卷五。)传世的就至少有1200余首;祁门人方回(1227—1307年)的词风、思想与辛弃疾相近;明歙县人汪道昆(1525—1593年)不仅官居显位,且其文学造诣颇深,其文学被誉为是明中期文学复古派“后五子”中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特别是在布衣诗上,王士祯曾记:“论明布衣诗,极推吴非熊、程孟阳,海内莫不闻两先生皆新安产也。”(注:《新安二布衣诗》,清稿本,藏祁门县博物馆。)有清一代270余年间,徽州至少可称得上词人的就有200多,词万首。在其他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提到的唯一的中国人是歙县人王茂荫(1798—1865年),他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位著名的理财和经济思想史专家;休宁人朱升(1299—1370年)不仅是一位著名的经学家,还是一位著名的政治战略思想家,1337年他曾进言朱元璋“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对朱明王朝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黟县人俞正燮(1775—1840年)是清朝著名的经学家和史学家;戏曲家有目连戏集大成者祁门人郑之珍(1518—1595年),有明代著名戏曲家休宁人汪廷讷(1573—1619年),特别是汪廷讷,其不仅作品博采众家之长,独树一帜,同时,他还是一位围棋理论家,著有《坐隐老人弈薮》一卷和《坐稳隐先生精订捷径棋谱》5卷;语言学界,除朱熹、江永、戴震等硕儒大家多有研究外,不经名人士的研究也相当深入,如在徽州方言研究上,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特藏室“伯山书屋”(注:笔者2000年以前在黄山市工作期间,曾在徽州抢救和收集一了一万一千余份(部)徽州文书原件,2001年5月19日正式捐献给安徽大学,为此,安徽大学特设“伯山书屋”以藏之。)内就收藏有由婺源人胡昭潜抄,婺源人江湘岚编著的《婺北十二都东山乡音字类》手抄本上下两册和胡昭潜自著《休邑土音》稿本上下两册(注:这四册手抄本书笔者访得婺源同一户人家,另有胡昭潜手抄《照录家乘》、《八音之谱》、收租帐本等。),分类详细、音准,可见徽州民间语言学研究之底蕴;教育学界徽州更是渊源流长,朱熹、郑玉(1298—1358年)、赵@①(1319—1369年)、汪克宽(1304—1372年)等都是徽州有名的教育家,当代更有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歙县人陶行知(1891—1946年);绩溪人(1891—1962年)是当代文化巨子等。他们都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其学术思想,都不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重要内容。

其三,除上述二方面外,徽州文化的内容还包括受上述因素及地理因素影响,由徽州社会自然衍生和客观形成的一些独特文化现象。如徽州号称是一个契约社会,至今仍完好地保存的民间契约文书至少就有数十万份,(注:见拙作:《徽州文书的留存及抢救》,《光明日报》2001年11月11日理论版。)早的是宋代的,明清最著,迟的据笔者所见直至1955年、1965年和1985年,(注:见拙作:《“伯山书屋”一期所藏徽州文书的分类与初步研究(上)》,《徽学》,2000年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内容涉及土地山场房屋池塘等买卖、租佃雇佣关系、过继入赘关系、商业资本筹集、诉讼案卷、宗族公约、民间借贷、阄书、票据、会书等,不仅数量多,年代持续时间长,而且还很系统。如此契约社会现象在徽州是最为典型的,它透露着很深层次的徽州社会及人际关系的理性成份。再如徽州的宗法制度与宗族文化,其典型性和独特性亦极显著。徽州人由移民而来,聚族而居,休宁人赵吉士曾言:“新安有数十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póu@②;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虽数十世未改,而宵小不敢肆焉。”(注: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一二。)敬宗重族,强化修谱,谓之:“夫人之一生莫乎纲常之事,纲常之在莫过于谱谍。”“三代不修谱,则为不孝”(注:祁门《武溪陈氏宗谱》,藏安徽大学“伯山书屋”。)等。还有徽州的经济社会结构和土地佃仆关系、徽州人的意识与价值观念、徽州人的风俗与信仰、徽州方言现象、徽州棚民现象等,这些都是徽州特有或表现极为典型、极具特色的文化现象,也都是徽州文化的重要内容。

三、徽州文化兴盛的原因

徽州文化当年能如此繁荣,并保持几百年不衰是有内在的原因和基础的。

首先是经济基础,这就是徽商。徽商是徽籍人的商帮,它当年是逼出来的。

徽州介于万山丛中,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多田少地瘠,“即富者无可耕之田”,“田瘠确,所产至薄,……视他郡农力过倍,而所入不当其半。又皆仰高水,故丰年甚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之一。”(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粮食从来不能自给,所需粮食皆“仰四方之来”。特别是到了唐宋以后,“黄巢之乱”和“靖康之乱”连续两度徽州移民的高峰,使徽州人口大增,以当时的徽州耕地状况和生产力水平,几乎达到饱和,于是民众生存空间更小,徽民们“非经营四方,绝无治生之策矣”。(注:许承尧:《歙事闲谭》卷二十八。)于是“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注:康熙《徽州府志》卷八。)正所谓“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二、三岁,往外一丢”,徽商遂在南宋时开始形成。当然,徽商的形成还内在地与徽州本土山经济结构和以新安江为主干流的纵横便利水系有关,山经济结构本身的盈缺待补的不平衡性,内在需求以流通与交换来获得平衡,满足徽民的基本需求;发达的水系又带来运输的便利,使地处僻野山区的徽州的商品流通得以最为经济的实现。(注:参见拙作:《徽商概论》,黄山市政协文史委编:《古代商人》,黄山书社,1999年。)但早期的徽商还是一种简单的以徽州山林盛产的茶、木、瓷土及二次生产的漆、墨、纸、砚等换取徽州所需的粮、布、盐等的缺盈互补贸易。到明以后徽商才得到大发展,不再局限于以徽州为中心的贩买贩卖,而是面向全国,经营规模也越来越大,经济之道走向成熟,成为中国商界一支劲旅。清时,则又跃为中国十大商帮中居首之帮,这其中尤以盐商、木商、茶商、典当四项为最盛。足迹遍及全国,远涉海外;正所谓“钻天洞庭遍地徽”,影响极大,以至有“无徽不成镇”之谚。从徽商的贾道特点来看,徽商作为当时中国一代儒商,其“贾而好儒”,注重贾儒结合,贾仕结合,强化宗谊,重视教育,恪守贾道,营利甚巨。“百万上贾者众,二、三十万中贾者不计其数。”所赚的钱,一是扩大再生产;二是弄文附雅,宿养文士,建会馆、办文会、兴诗社、蓄戏班、印图书、藏书史、筑园林等;三是发展教育,以“富而教不可缓,徒积赀财何益乎”(注:歙县《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卷二。)的思想意识,延师课子,加强对子弟培养,输金资助,置学田和义田,办族学,建书院,资府县学等;四是输入故里,修桥补路、兴建土木、撰文修谱等。这就在客观上为徽州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后盾。

其二,是徽州文风与教育的基础。徽州历史上文风昌盛,教育发达,府县学、书院、社学、私塾、文会极为昌盛。如书院,据有人统计,自宋至清,徽州六县共建书院、精舍、书屋、书堂等共260多所,其中,宋代11所,元代21所,其余皆明清;(注:刘秉铮:《徽州书院沿革述略》,《徽学研究论文集(一)》。)社学,明洪武八年(1357年)正月诏书天下立社学,“延师儒,教民间子弟。”是年徽州六邑有社学462所,(注:《徽州教育记》,载《徽学通讯》第13—14期增刊。)康熙时,则达562所。(注:康熙《徽州府志》卷七。)私塾更是林立。“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十户之村,无废诵读”,就是当时徽州文风昌盛的写照。由于教育发达,人才也就辈出。据叶显恩先生统计,中进士者,仅徽州本籍,宋代624名,明代392名(占明代全国进士总数的1.55%),清代226名(占全国进士总数的0.86%);(注: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第192页。)再加寄籍外地的一起,则就多得惊人。状元也很多,如仅清代,本籍加上寄籍合计17人,占全国总数的14.9%,(注:参见吴建华:《清代徽州状元》,《徽州通讯》,第13-14期增刊。)仅次于苏州府,全国名列第二。人才的辈出,以致徽州历史上有“连科三殿撰,十里四翰林”、“兄弟九进士,四尚书者,一榜十九进士者”、“一科同郡两元者”等之说。发达的教育,是徽州文化得以繁荣的温床。

其三,是程朱理学的影响。徽州号称“东南邹鲁”,是“程朱阙里”,程朱理学的发祥地。《程朱阙里志》记:“程朱之学大明于天下,天下之学宫莫不崇祀程朱三夫子矣。乃若三夫子肇祥之地又举而合祀之,则独吾歙。……朱学原本二程,二程与朱之所自出,其先世皆由歙黄墩徙,故称程朱阙里。”“程朱三夫子,一自婺人闽,一自中山徙洛,其先世出歙之黄墩。”(注:雍正重刻《程朱阙里志·序》,藏黄山市博物馆。)特别是朱熹的思想,对徽州的影响至深。朱熹曾两次回徽省墓,角次皆讲学授徒,论定高足者至少有12人。在徽州,朱熹为其朱氏及他姓,撰源考、作谱序、题牌匾、留诗句等等,文迹甚众,留墨甚多,如笔者就收藏有一块朱子当年题写有“鸢飞鱼跃”的碑刻,弥足珍贵。徽州更是“一以郡先师朱子为归”,“我新安为朱子桑梓之邦,宜读朱子之书,取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以邹鲁之风传子若孙也。”(注:清休宁《茗洲吴氏家典·序》。)徽商建立在全国各地的会馆皆崇祀朱子等。朱子之学不仅深深影响徽州入仕、入学、入贾之人,也深入民众意识,使徽州构成儒家思想进而兼容着佛道思想的厚重沉淀区,使封建化程度在徽州尤为甚重。这些都内在深沉地左右和指导着徽州文化的发展,使朱子之学成为徽州文化发展的强大思想意识上的支柱,构成徽州文化之理性内核。

其四、除上述三点外,徽州文化所能突出个性和特色的地方,还是第一,内在接受着徽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山水资源情况的规限与影响;第二,内在深刻地接受着徽州移民社会和文化性质的决定和影响;第三,同步发生干涉地、双向作用地接受徽州文化本身存在与发展过程之决定和影响,其中存在地缘与地理文化决定性、文化发生的边界条件决定性和文化整体系统内部的协同影响性等诸方面决定因素。

四、徽州文化的历史地位

徽州文化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后期,封建政权、思想、文化充分高度集权和加强一体化时期形成并获得极大繁荣的区域文化,因此,它是作为一种典型的中国封建文化,封建性应是它的本质属性。作为徽州文化基础之一的徽商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封建商帮,贾儒结合、贾仕结合、重亲谊、重乡谊等都是其封建性的具体表现;古徽州教育更是一种封建教育,其教材的选定、教程的安排、教授的目的等无不内在体现中国封建社会的内容和要求;更主要的是,作为徽州文化指导思想的程朱理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其一切都是在维护和辩护于中国封建社会。也由于徽州文化的封建性本质,因此,当历史的脚步发展到近代,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束,徽州文化随之一体化般地衰退、消亡也就必然。徽州文化在清末以后衰退了,辉煌属于过去。

然而,曾保持兴盛几百年的徽州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史上是有其独特、重要的历史地位的。五千年传统的中华民族文化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中国封建文化,而中国封建社会在进入了南宋以后,开始处在后期,徽州文化正是在这一时期全面崛起并繁荣,它的全面性、丰富性、辉煌性使之成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典型投影;同时又由于徽州文化的独特性、典型性、全国影响性,又使之成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典型缩影,从而确定了它典型代表和标本的地位。中国封建哲学意识形态文化发展的基本线索及其在晚期以后与徽州哲学意识发展基本线索的内在对应情况能很好地证明这点。

中国封建哲学意识形态文化一直是以儒家文化为主体,而儒家文化的发展又是经过几个阶段的。最初是以孔子和孟子的思想为

代表的经典阶段,其次是董仲舒建立的“天命论”儒学阶段。到了两宋,由于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佛教兴,而中国哲学一时退处于无权;然其中固不乏独至之处。宋学兴,乃即以是为凭借,以与佛学相抗焉”。(注:吕思勉:《理学纲要》篇二,《理学三原》。)天命论形式的儒学日益显示其不足,于是理学兴起,将儒学理论化、哲学化,从而建立更系统、严谨的体系,程颢、程颐是理学体系的形成者,朱熹是集大成者,构成儒家文化发展的第三阶段。理学之后则是儒家文化的衰退,至明清,启蒙思潮、反理学思潮出现,形成了儒家文化发展的第四个阶段。这一阶段长达几百年,其中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早期启蒙运动时期,其特点是披着封建文化的外衣反儒学、反封建;第二个时期是“五四”时期,其特点是明确提出“打倒孔家店”,接受科学与民主,提倡新文化。

上述基本线索,从理学阶段开始就与徽州结下不解之缘。首先是理学,且不说徽州是二程和朱子的祖籍地,徽州人研究理学,又形成新安理学学派,以维护、继承、光大朱子之学为宗旨,“严尊师道,精悟师训”,著述甚丰,影响甚大,代表了朱子理学的正宗,独领,既是作为程朱理学的典型投影更是作为了典型缩影。其次是在早期启蒙运动时期,徽州人披着封建文化的外衣反理学、反封建又在全国最为出色。这其中戴震是世人公认的早期启蒙运动的一面大旗。段玉裁评论说:戴氏的学说“专与程朱为水火”,“发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极图。”(注:段玉裁:《经韵楼集》卷七。)梁启超评价说:戴氏“欲以‘情感哲学’性哲学,就此点论之,乃与欧洲文艺复兴之思潮之本质绝相类。”(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认为这是“为八百年来思想界之一大革命”,是“发二千年所未发”。(注:梁启超:《戴东原图书馆缘起》。)孙叔平先生则更是明确地指出:“戴震是‘五四’运动以前对封建礼教发起勇猛批判的第一人。”(注:孙叔平:《中国哲学史稿》。)其三,作为“五四”时期,徽州人是一大旗手。作为拥有30多个博士头衔,从小就接受徽州文化熏陶的,在这一运动中,提出文学改良,反八股文言;提倡中西文化结合,主张要接受西方文明;引入实用主义,倡导“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等等,这些思想及其实践在当时以及之后都深深地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是世人公认的“五四”的最重要、最突出的代表之一。可见,宋以后徽州哲学学术思想的发展是完整地、典型地体现、反映了晚期中国封建社会哲学意识形态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内容。

不仅如此,徽州文化的其他内容及徽州社会生活结构与方式也都是这样那样地在各自的领域成为中国后期封建文化形态在这些领域的典型投影和标本体现。例如徽商,它就是作为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商业发展及商帮形式的一个典型,其“贾而好儒”,贾仕结合,强化宗谊,重视教育的特点;采取走贩、囤积、放债、垄断的经营方式;善于察低昂、权取予等等,无不从中透露了当时中国十大商帮的一般。再如,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人伦、社会生活结构关系等都是恪守程朱理学的教化,人们重忠、重孝、重义、重节等等,而这又恰是以徽州最为典型、显著。仅以徽州妇女为例,受程颐“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说教影响,徽州妇女殉理学之道者全国最著,休宁人赵吉士曾指出:“新安节烈最多,一邑当他省之半。”(注:赵吉士:《寄园寄所寄》。)民国修订的《歙县志》有16本,其中《烈女传》就有4大本;在徽州为节烈妇女树立的牌坊也是最多的,从一坊一表到一坊几表甚或一坊上万表皆具,如清光绪三十一年,徽州府建了一座“孝节烈坊”,竟集中表彰全府孝贞节烈女性达6万5千余人,堪称一奇。可以说,徽州是受中国封建伦理教化最甚,所受影响及毒害最深,体现封建儒教伦理最为典型的地区。

正因为徽州社会与文化是晚期中国封建社会与文化的典型代表和标本,因此,这也就决定了它在中华民族社会、文化发展史上有着独特与重要地位,对其的研究也就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注:见拙作:《徽州文化研究的学术意义》,《新华文摘》,1998年第4期。)

注释:

③《资治通鉴》卷五十六。

字库未存字注释:

第8篇

在理论上, 向来有两种彼此“对立”的视角: 整体论和个体论。前者在研究农民由乡村向城镇迈进寻求非农职业和城市生活的时候, 关注于宏观的结构性、制度性因素的制约作用(甚至被叫做“决定作用”), 认为个人不过是社会关系的载体和体现, 而具有整体意义的社会关系和结构, 才是解释社会变迁的关键因素。换句话说, 社会宏观结构层面上的种种关系,如城乡关系, 工农关系, 经济上的发达地区(或国家)与欠发达地区(或国家)的关系, 经济-政治-文化上的中心与边缘的关系,等等, 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要不要、能不能、以及怎样由传统农业向非农特别是城镇的工业和服务业转移的源头, 也是转移以后这些个人又将如何生存、社会整体又将怎样演变的起因。整体论研究视角的理论渊源, 可以在自称受到马克思深刻影响的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中找到。

后者则把变迁的关键归结为行动者主体, 认为不是社会整体, 而是微观上的个人, 凭借对资源的占有情况和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而在现有的务农收益和外出从事非农的预期收入之间作出的“理性选择”。除了古典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之外, 在很大程度上, 这一视角是与韦伯传统有密切关联的,尤其是社会学中的所谓“现代化”理论, 其把社会的变迁归结到行动者个人作为有理性的主体在投入/产出上的计算和在价值观上的改变。随着各个行动者个人在观念和行动上的改变, 社会整体(如果的确有所谓整体的话)也就改变了,最终将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本文作者一方面承认,上述看来相互对立的理论各自都在自己所限定的范围内---或者在宏观上或者在微观上---有其理论解释的力度, 另一方面又深深感到,这种在整体与个体、宏观与微观两个极端上提出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又都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困难。当然, 如何克服社会学理论中的这一“经典性难题”,一直是理论家们苦苦追求的目标,也是在经验研究中无法绕开的障碍。而且, 试图仅仅简单地将上述对立着的两极凑在一起是无济于事的。

本文受安东尼·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启发, 试图对中国广大农村村民的寻求非农活动或非农职业作出某种新的理论说明。 结构化理论是吉登斯在试图克服整体论的二元对立而提出来的,它用结构的二重性去说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所谓结构的二重性, 吉登斯指的是,社会结构既是由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的,同时又正是行动得以建构起来的条件和中介。

结构化(Structuration)理论把结构看作是行动主体在其颇富多样性的行动条件下创造出的各种规则和资源, 而结构不断卷入其中的社会系统则是由人类主体的种种特定活动构成的,其在时间与空间的条件下被不断地再生产出来。主体与结构的建构并不是一种二元论的关于两种全然独立的既定现象的组合,而是一种二重化的过程。根据结构二重性的原理,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吉登斯认为, 人们的有意图的行动包括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第一,对行动的反思性调节,它意味着,行动者总是试图不断地认识自己的种种活动和自己得以在其中活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并期望知道别人对自己的这些活动是如何反应的,因此,他们也总是不断地改变和调节着自己的行动;第二,行动的合理化过程,行动者不间断地保持对自己活动的各种环境条件的理论性领悟,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需要,行动者是能够对自己所从事的绝大多数活动作出某种解释的, 既对自己也对他人作出合理化的解释;第三,促使行动得以发生的动因,与对行动的反思性调节或行动的合理化过程不同,行动的动因并不直接与行动的连续性相连,它是潜在于行动的,它是对行动的规划。

但是,更重要的是,正是由于反思性、合理化和行动的动因的作用, 主体的有意图的行动是会导致未能预期(或不曾期望的)后果的,而未预期的后果又会反过来成为以后的行动的未被意识到的条件。图一表明了行动-后果-条件的这种模式:

图一: 行动-后果-条件:(资料来源:Giddens,1984:5。)

未被意识到 ┈┈┈ 行动 ┈┈┈ 未预期的

的 ┊ ┊ 行动

行动条件 ┊对行动的反思性调节 ┊ 后果

┊ ┊行动的合理化过程 ┊

┊ 行动的动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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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作为行动者,不仅总是具有明确的动因, 而且也总是能够不断地将自己的行动加以合理化, 总是不断地对自己的行动进行反思和调整。易言之, 在逻辑上, 行动者总是可以以不同方式去行动的。这就意味着,行动所体现的,是行动者改变既成事态的能力。如果说行动者在很大程度上知道自己在日常的人际之间的联系过程中在做什么的话,他们很可能对自己的行动所产生的各种后果知之甚少, 其中很有意义的后果是制度在扩展了的时-空条件下的重建, 包括规则的改变和资源组合方式的调整。这些行动后果对他们而言是未能预期的,甚至是不曾期望的, 并且它们又构成了主体再行动的未被意识到的制约条件。

在对中国日益增多的农村人口和劳力就地和异地寻求非农活动或非农职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描述和阐释的时候, 本文作者认为, 至少在理论上, 上述结构化框架比较有力地沟通了结构和主体的鸿沟, 因而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度。首先, 既不仅仅是制度性安排的阻碍或推动, 也并非简单地只是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而是是主体与结构的二重化过程, 构成了当今中国数以千万计的农村户口持有者离开农业离开农村而不断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和生活空间。如果没有结构性因素和条件所提供的可能和制约,村民们即使再想外出寻求更大的利润和更多的利益,他们也无法对此施以具有实际意义的步骤,反之, 若没有这样的寻求非农活动的冲动, 无论什么样的制度性安排,对村民自己而言,也是没有意义的。其次, 农村人口的外出或转移,绝不是盲目的,相反,他们总是具有明确的动因和目标, 一开始他们也许大多是为了从非农活动中挣得现金收入以补务农收入之不足; 而不论他们的动因和目的多么明确,他们总是在外出或转移过程中不断的对自己的行动加以合理化的解释, 总是不断地反思自己的行动、调整自己的策略。这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 他们不仅会经过权衡比较而不断说服自己当初选择寻求非农活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而且还会重新审视自己当初的目标, 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当初的目标。最后, 正是因为行动者实际上总是在不断地反思、调整自己行动的"规划", 故这些行动所产生的种种后果,并非总是能够被行动者自己预期到,也并非都是符合他们当初的初衷,更不是一定都具有“正面的”、“合乎理性的”后果。 转贴于 (二)

本文对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外出或就地寻求非农活动的现象作如下假设性陈述:

第一, 人多地少这一基本的格局是中国数亿农民, 或更准确地说,他们中数量和比例都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早晚要走出农业走出农村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我们仍然按照目前的城乡户籍制度划分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 那么,无论统计上有多大的漏洞和误差, 也无论中低产田的改造尚有多少余地,农业科技的推广、农业服务的开展还有多少文章可做, 现在的农村人口的平均耕地面积也仍然可以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 大量的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力是富余和剩余的。这实际上也许是最明白无误的社会现实和中国国情, 但是,问题在于,人多地少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新情况,为什么在过去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并没有今天这样如此规模巨大的农村人口外出和转移?

第二, 传统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比较收益低下, 使农村劳力逐渐意识到务农不如务工经商服务打杂,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 包括其中并非“剩余”的部分, 纷纷转向非农活动和非农职业的强大的市场因素。人均耕地虽然很狭小,但是如果在这块狭小的耕地上也能够产出至少并不低于务工经商服务打杂的收入, 而且这些收入也已经足以使农户家庭维持并延续其还过得去的基本生存条件, 那么, 虽然在任何情况下也不排除总会有少数人冒险, 但在逻辑上,农村的大量劳力就没有必要以更高的代价和风险去寻求并从事非农活动。接下来的问题是, 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生产的边际报酬递减并非始于今日, 比较收益低下也可以在分田责任制实施以前就看到, 为什么那个时候并无今天之“民工潮”?

第三, 原有的就业用工、户籍管理、粮油票证以及医疗、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是限制农村人口离开农村离开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和传统副业)的结构性条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普及, 当这些制度要么基本上取消, 如粮食凭票供应制; 要么很大程度上改变, 如城镇的就业用工制; 要么被行动者自己有意无意地冲破或改变形式, 如户口制在一定程度上被身份证制度取代, 等等。这些制度原来都曾以一种相互配合的系列形式, 严格地束缚着亿万中国农民, 而作为行动规则, 它们把资源或对资源的利用机会都分割成供城镇人口的和供农村人口的,从而使得亿万在农村社区里生产、生活的人们即使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困境,即使意识到务农的比较收入太低, 即使想在本地或外地向非农转移, 一旦实施起来都是极其缓慢的。不过这里仍然还有问题。如果是这一套制度框定了行动的规则、分割了资源的配置形式, 那么, 在这一系列制度、规则颁布和实施之前的时间段里,为什么也没有大规模的人口外出或转移?

第三, 城镇和农村社区有没有提供在非农行业和领域里就业的机会, 是广大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外出或转移与否、外出或转移多少的重要“外部”环境条件。在明清以来的几个世纪时间里, 虽然农村的人多地少问题越来越严重, 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段里,也还没有后来那么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体制性制度性格局, 但是由于内忧外患等诸多原因, 城镇本身的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迟缓, 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么不断地卷入过密化的传统农业特别是是粮食作物的生产, 要么也只好在农村社区内或者改种经济作物(如棉花)或者发展家庭手工业、小商业, 用这样的方式来弥补从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中的收入不足。这种现象, 在江南和华北都比较明显, 出现了所谓商品化与糊口农业并存的局面。问题是,如果有如此严重的人多地少压力,那么多的剩余劳动力, 为什么主要地都选择了过密化或内卷化,而没有想过自己去开辟或创造非农行业里的就业机会?

第四,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内忧外患、城镇化工业化进展迟缓等原因外, 在明清以来较长的时间内, 大量农村人口面对人多地少的局面,之所以从总体上说走了一条所谓过密化的道路, 而没有主动创造各种非农就业机会,特别是开辟工业发展的道路, 一个主要原因, 是在文化层面上,他们还没有条件对不同的谋生方式进行比较, 还更多地笼罩在传统的生存原则之中。所以,虽然同样是人多地少, 也没有就业用工、户口粮油等制度的严格限制, 非农活动没有成为大量农村人口谋生的主流形式, 是因为农民们在人多地少的压力下不是遵循所谓的“经济理性”原则,而是为了全家的生存糊口。在人多地少、灾害频繁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 农户在生产活动中考虑的主要之点, 实际上是如何确保在维持全家的生存的前提下,挣得最低收入。避害第一, 趋利第二, 而且,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敢想什么“最大利润”, 即是说, 只要还“有口饭吃”, 传统农民是很不容易考虑再投更多的成本冒更大的风险去开辟新的生活空间和就业机会的。“乡”、“土”既是传统农民基本的生存保障,也是其割舍不开的心理情结。

第五,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也正好是整个社会逐步走向开放, 由于这个时候的年轻农民大都具有小学教育以上的文化水平, 也由于现代文明及其种种表现形式随着传媒技术产品的正日益普及,电视机也逐渐地进入到农村社区甚至农户家庭, 青年农民的视觉和思维空间都已经不同于他们的前辈, 他们的价值取舍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这是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寻求新的生存方式的重要文化背景。对新生代农村人口来说, 他们不仅仍然面对着人多地少、务农比较利益低下的困境, 而且对他们来说, “乡”、“土”已不再具有原来那样的文化意义, 他们已经有了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上横向的比较, 再加上城镇发展所提供的大量(哪怕是临时的繁重体力)工作机会, 在日益松动的体制约束面前, 离开农业,走出农村, 就是不难理解的了。

第六, 农村人口的就地转移或外出务工,不论有多么充分的经济、社会、文化依据, 也不论他们自己有多么明确的目标、动因, 这样一个规模巨大并且还将持续相当时间的社会现象所产生的种种后果, 大多是这些外出或转移者自己未能预期的, 甚至是他们不曾期望的。大量农村人口外出, 就农村本身的发展来看, 不仅就象他们自己在设定目标时所预期的那样,增加了收入, 而且在客观上也减缓了人多地少的压力。但是,随着外出人口和劳力从非农活动中挣得越来越多的现金收入这一事实被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并认可, 会有更多的人外出, 特别是年轻的、受过一定教育的村民。而且, 在实际生活中, 所谓剩余劳动力与非剩余劳动力之间并没有明确可见的界限, 外出的人完全可以包括那些在理论上并非剩余的部分。进一步说,由于外出者总是在不断的对自己的行动进行反思性调节并不断地使之合理化, 他们总在不断地改变目标, 把原来设定的短期改为中期, 季节性改为常年性, 等等。这样, 农村本身的发展,包括对传统农业的改造,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 农村社区和农户家庭的维系和整合, 是可能面临新的难题的。

转贴于 (三)

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无疑要比农村人口有没有权利选择外出另谋生路复杂得多。自从清代乾隆以来,制约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是日益膨胀的人口规模与越来越有限的人均资源之间的尖锐矛盾。而且,由于历史所赐予的机遇已经一次性地“错过”了,这一矛盾在总体上不可象某些先发国家那样能通过向外输出劳工甚至对外殖民的形式加以缓解。农村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和水资源稀少,并且剩余劳力难以向外转移,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在这一背景下,由于五十年代以来的种种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因素的综合作用,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不仅远远滞后于人口的增长,甚至也落后于工业化的发展。这不仅仅体现为,在我国工业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初步具备向现代工业迈进的情况下,十二亿人口中的绝大多数还仍然以农民的身分生活在广阔的乡村,在有限的人均土地上刨食, 承受着越来越严重的农业生产过密化和边际报酬递减; 而且也体现为,在现有体制下,城镇本身也已经出现所谓负担过重的“超载”现象:即使是在仅仅容纳不到三分之一人口的城镇地区,作为基础设施的交通、通讯、房屋以及与之相配的水电气和下水系统,城镇常住人口所人均享有的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也极其有限。正因为如此,不但如今城市改革的推进困难重重,而且城镇人口要千方百计保住自己那点可怜的既得利益,并从心理上排挤、制度上限制农民进城务工。

根据对中国四省八村的280户所作的入户访谈调查,本文作者认为,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正发生着的非农化过程(包括就地转移和外出务工两种形式)中,经济与体制的结构性因素起着特别巨大的作用。更具体地说,在土地制度业已改变,户口、粮票等制度性约束有所松动的背景下,由于中国人口多耕地少这一长期存在的尖锐矛盾,大量农村人口主动冲破原有的规则寻求多种渠道向非农活动转移,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外出或转移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有限的土地或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天旱缺水等问题也部分地说明了为什么一些村民选择了非农化道路,其中一些村民甚至干脆撂荒土地。

不仅如此。土地和自然资源的限制,再加上某些不利的政策性因素和制度性安排,致使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相当低,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推力”因素。正是由于农业生产长期存在的低效益,特别是由于某些政策和制度导致的种植业生产的低效益,使越来越多的村民们开始感到种田不划算,结果是他们从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所获得的低收入,必须通过其它的挣钱途径加以补偿,包括通过走出村,乡, 镇,县,甚至走出省去,从事各种各样的非农工作,来补足种田务农的“亏损”。简言之, 由于中国社会原有的工农、城乡二元体制以及由此必然造成的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的状况尚未从制度的层面上根本改观,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青年更多地通过自己的门路外出寻求非农职业以增加收入并希求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是不可阻挡的。

在所谓“拉力”方面,不仅仅是城市发展提供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在吸引大量劳动力的中国南部沿海开放地区的就业机会,而且城市里的生活方式,包括受商业消费文化影响的“城市魅力”及其通过电视等传媒手段向乡村社区的直接延伸, 也是吸引农村劳动劳力的重要因素,后者对农村中的年轻人尤其具有很大的诱惑。来自于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实际上不仅把大量的劳动力从边远的乡村吸引到南部繁华的沿海地区如广东,而且导致了在农户和村庄两个层面上的乡村结构的改变。

如果我们把支撑社会系统运行的社会结构理解为资源与规则的有机组合的话,那么作为行动的主体的个人, 包括曾被认为是“口袋里的马铃薯”的农民, 在社会结构面前决不是无能为力的,相反,他们总是有目的地首先为了自身的基本生存其次为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行动着;但是,不管他们的行动具有多么明确的目的性,他们在行动过程中又总是不断地反思自身的行动,调整自己行动的目标。村民个人只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和经验去判断和选择就业形式与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很现实很会算计的。但是,他们不可能事先就知道他们的行动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社会后果, 这些后果对他们而言是未能预期的或不曾期望的。在这些未能预期到的后果中,一个最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后果,是这些行动所导致的规则的变化和由此必然产生的资源的重组,易言之,社会结构的改变;即使在相同或相似的环境下,不同的行为和行为规则也可以重组资源从而改变社会结构;但由于这些由行动所导致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是行动者自己未能预期到的,故它们并非总是符合行动者们的初衷,也并非总是能“博奕”出合乎所谓“(经济)理性”的结果。

另一方面, 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基本要素的所谓“经济理性”, 本身也并非中国农民的唯一行为准则。 在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多地少的严重矛盾压力下, 寻求并维持生存甚至糊口而非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是中国的农民在现实面前做出种种选择的首要策略和动力。 即是说, 中国农民在自己所处的特定资源与规则条件下, 为寻求整个家庭的生存而首先选择比较而言并非最次的行为方式。 这些农民作为行动主体在这种生存理性驱动下, 究竟是选择走过密化农业道路, 还是就地发展商品化的家庭手工业或后来的乡镇企业, 还是外出到异地去打工、服务、拾荒、经商, 并不仅仅取决于他们自己的意愿, 也要受制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 尤其是制度性条件, 例如结构性的城乡关系格局以及由此产生并体现这种格局的户籍身份制度和就业用工制度。

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两次伟大创造的分田到户和乡镇企业,在很大程度上, 是在城乡户籍管理和就业用工分割体制下农民自己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创造”。如果说, 分田到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从事种植业的积极性问题的话, 乡镇企业才开始了农村的反过密化, 虽然从所谓现代企业的角度看, 乡镇企业是否实现了劳动力、资金、技术的优化配置和对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还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而现在, 在全国范围内现在,大量的农村人口开始自己寻找门路外出务工,无形中又一次未能预期地、强烈地动摇了原有的体制和格局。农民作为有目的地行动的个人,一开始主要地不过是为了多挣些现钱以补务农收入之不足。但是这种有目的的行动所产生的结果,是他们自己当初很难预料到的:异地打工经商进一步敲开了工农等行业间的壁垒,跨省流动则打破了区域间的分割,进城居住并谋职更淡化了城乡间的界限。这样,从分田到户,到乡镇企业,再到外出务工, 中国农民就是如此一步一步地自己闯出了一条实现非农化的道路。

本文作者的调查研究发现,乡镇企业特别是村办企业及其发展水平,是影响中国农村人口外出务工与否、外出多少的重要因素。易言之,乡镇企业发展水平越高,外出的人口就越少,吸纳的外来劳力就越多。但是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并非仅仅取决于有无发展的动因或目的,它也取决于当地是否具备必要的或起码的资源与规则。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地方都可以象江南一样比较顺利地发展其乡镇企业来。江南农民能做到的,西北西南边远山区甚至中部地区的人就未必能做到的,不论他们多么愿意并且花了多大的气力。

但更严重的的问题还在于,即使是在江南,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力的吸纳仍然是有限的。并且,乡镇企业如果要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中进幸存下来并继续发展,就必须由劳力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不再如开初那样以平均一年近一千万的速度吸纳农村劳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城镇特别是东南沿海新一轮改革与开发的强劲势头,“民工潮”开始出现并日益汹涌,强烈地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

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对农村本身直接的正面效用,从总体上说,既如外出者预期的那样提高了农村人均户均的现金收入,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所调查的一些贫困地区,当地各级组织都有意无意地把鼓励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作为脱贫的一项重要战略,甚至在甘肃有“出去一个,脱贫一家”的说法;又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减缓了农村人多地少的困境,这大概是当初外出务工者自己和他们的父母家属并未完全预期到的后果。现在,在人多地少的贫困村落,连老人们也已经开始意识到,即使儿女们打工后没有余钱寄回来也是一种解脱:有限的耕地上靠它吃饭的人口减少了。用这些老人自己的话说,“只要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就是好事。”

但是,目前组成外出务工大军的,已经不仅仅是所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多地少,剩余劳动力寻求就地转移或外出务工势在必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底下,加上各种集资摊派,致使农民一年下来所余无多,是另一方面。从对四省八村所作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村村民开始觉得“种田不划算”,并且对家人外出务工多数持肯定态度,还有近半数的人明确认为进城定居也是好事。现在的情况无非是:年老的没法走,年少的还没走;男人已经走出去,女人只好留下来。随着大量的劳力外出务工或就地转移,这些村子已开始出现由妇女儿童老人组成的所谓“386199部队”,农业开始变成靠化肥等维持、由妇女经营的副业生产甚至老人照看的庭院经济。

严格说来,本来在剩余与非剩余劳力之间就没有清晰可见的界限。如果只看数量,留在农村的也并不少,甚至还可以有更多的人接踵而去。但从我们的访谈调查中看出,在留下来的人当中,大多数是十七岁以下和四十六岁以上的人,他们当中有近一半人是文盲和半文盲,一大半是妇女。而且,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们也都纷纷考虑着将来步哥哥姐姐们的后尘到外面的世界去。也就是说,潜在流出者要多于实际外出者,一旦条件具备,他们也要外出闯荡。

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农村人口只有外出一条路。除了乡镇企业外,文化小传统,以及家庭养殖业的经营状况,也同样起着作用。即使是在相同的或相似的资源条件下,不同的规则也会产生不同的后果。例如同样是人多地少交通偏僻,客观上有没有、规则上提倡不提倡符合当地发展的新型副业,特别是少投入、少占地、无污染的副业,对于农村人口的外出规模和速度,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因素。当然, 人多地少和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的问题,不是一下子能够根本解决的, 因此即使这类新型副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力的实际能力也是有限的。

而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却并不能一定保证农业特别是种植业也肯定会从中受益。相反,在本文所依据的的一些被调查村庄,由于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年轻而有文化的劳力,并占据了相当面积的农用耕地,甚至污染了农作物生长的生态环境,农业种植、水利灌溉和土壤保护反而呈衰落之势。 毫无疑问,造成农业特别是种植业衰落的根本原因,并非乡镇企业,而是包括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农、城乡二元体制以及由此必然造成的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在内的结构性格局。乡镇企业也正是在这种格局下被迫的创造性产物,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工农之间的屏障。现在的问题是, 一方面,人均耕地本来太少, 土地似乎应该倍受珍视; 但另一方面,由于种植业比较收益底下,农民普遍认为种田不划算;一方面, 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 广大农村劳动力必然要另谋他途寻求生存, 但另一方面,由于外出务工或就地转移, 一些村庄的一些农户又出现劳力短缺的现象。

随着改革和开放进一步深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原有的城乡格局正在逐渐被打破,工农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屏障也在漫漫消解。这为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其中大量的无疑是剩余劳动力!)蜂拥入城以求寻找非农工作提供了许多机会。在这个所谓的“转型时期”,由乡村向城镇的外出移民活动一方面将大大地促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体制改革,另一方面,也令人瞩目地改变着农村的社会和家庭关系,影响着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的生产和农村的繁荣,包括对传统农业的改造, 农用科技的推广和应用, 农村社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毫无疑问, 在中国这样一个十二亿人口其主体还在农村的发展中国家,大量的农村人口主动寻求非农活动,包括就地实现向非农行业的转移, 和日益汹涌的外出务工浪潮, 现在仅仅才处于初始阶段。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将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将深刻地改变现存的城乡关系格局和城乡管理体制,改变行之已久的行动规则和资源组合方式。

因此,如何面对农村人口外出对并相应地调试有关制度与规范,成为处理未来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城镇化与工业化、区域格局与利益格局、经济效益与社会公正,人口膨胀与资源制约之间的张力的一大难题:一方面,随着信息时代的时-空伸延,任何行政手段也很难挡住数以亿计的农民外出寻求生存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冲动; 另一方面,在社会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下和可见的制度性调试阶段中,他们又很难在外落地生根,合理合法地实现向非农的转化;一方面,中国社会在一个不短的时间段内,还仍然将主要依靠自身的农业来养活自己业已超过十二亿的人口大众,另一方面,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种种必要条件又纷纷面临新的问题。如何从这一困境中走出来,不仅对广大农民,而且对整个中国人群体,包括它的知识分子和科学工作者,都是一大考验。

最后, 本文作者乐意在此将上述文字用图二给予简要表述:

图二: 对非农活动的条件-行动-后果的简要概括(参见图一):

影响并改变农村个人行动和农村发展的制约条件: 人口、劳力过多, 人均资源(耕地、水等)相对太少

传统的影响:生存理性和乡土观念

农业生产过密化

制度安排的作用: 户籍、粮油管理 和城镇用工、保障制度等

务农比较收益低下

宏观政策驱动: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

制度创新:从分田到户到乡镇企业 反过密化:部分剩余劳动力就地实现向非农转移

人多地少和务农比较收益低下问题并

未根本解决,与此同时城镇新的就业

机会出现并不断增加

外出务工,以补农业收入之不足

城市生活和消费文化的“魅力”, 使外出者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

调整行为动因, 寻求比原来更高

的目标,并不断使之合理化

不愿种田务农、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人数增加, 且时间延长, 地域变远, 等等

农村出现386199部队和撂荒现象

城镇出现新的秩序和管理问题

预期后果: 收入增加; 部分预期后果:土地压力减缓; 未预期后果: 冲破原有规则, 改变原来资源组合方式

影响并改变今后个人行动和社会发展的制约条件: 结构性变迁, 城乡格局的调整和工农关系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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