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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培训中心财务和统计管理在业务中的创新,以“江苏省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为例,加以阐述和分析。本文结合本单位实际,尝试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和统计管理进行研究。同时本文也将综合应用财务和统计管理领域的理论与方法,以增强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本文从“非财务人员”的角度进行剖析,希望对相关人员从事的财务管理研究的“非财务人员”提供较好的借鉴和帮助的作用。
关键词:财务;统计;公益性;培训机构;
一、项目简介
江苏省“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项目,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主办,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为突出项目的权威性和重要性,需要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培训思路去引导和规范,XX培训中心根据“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项目财务和统计管理的内涵和特征,开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二、项目的现状
此项目自2006年,首期“江苏省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班在无锡举行以来,已在江苏省十三个地级市全面开花,至今共举办高级职业经理人班近五十期,培训一千多名优秀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的招生培训工作由XX培训中心与各地联系,采取全程派出人员管理或属地管理、XX培训中心监督管理等培训管理方式。
三、财务和统计管理的创新方式在项目中的运用
1.项目启动前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在启动前期先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然后编制预算,开始实施。在XX培训中心的“职业经理人”项目中,由省政府进行专项拨款作为人才培训基金,前期由省经信委和国内外专家学者通过考察论证和统计,结合国内外的实际经验,制订出相对完备的各项流程和制度。省经信委以此项目在各地级市的实施作为对各地经信委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相关的奖励措施。项目实施前期的财务和统计工作,大大增强了项目成功的机率,同时财务上也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打好了财务基础。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有了启动前期的财务和政策支持,为正式实施夯实了基础。在实施过程中的财务和统计管理主要分为招生阶段的财务和统计管理和教学管理阶段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1)招生阶段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在招生阶段,为鼓励当地经信委招生的积极性,实施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同时,为更好地招生,允许当地经信委引入当地的专业培训机构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当地的培训机构的加入,须经省经信委和XX培训中心的考核和备案),共同拓展项目。项目的财务和统计管理上,由XX培训中心按实际招生人数进行实施相关的激励措施。这种财务和统计管理的模式,实现了政府、事业单位和民营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到人才建设中来,既实现了政府部门和XX培训中心提升培训能力,实现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民营培训机构也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2)教务管理阶段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在本阶段的财务和统计管理上,由XX培训中心派员管理的培训班,从出差费用和住宿费用上,在不低于三星住宿和相应餐标的基础上进行“双控制”,杜绝了浪费和其它费用挪报的现象。在老师接待方面,明确由当地经信委负责老师餐饮和住宿,并对住宿和用餐提出了相应的标准。由当地派员管理的培训班,XX培训中心不定期地派员进行调查,结合老师和学员的反馈沟通,对不合理的方面向当地管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在财务和统计管理上,按考核结果,XX培训中心按比例向当地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用,维持其正常运转。
3.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和统计管理
通常的企事业单位,在项目结束后,项目的财务和统计管理也会告一段落。在XX培训中心的职业经理人项目中,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前期的培训实施,在财务和统计管理上有以下工作:
(1)按老师对当地培训管理者的反馈意见,结合XX培训中心调查反馈,按规章制度,得出相关的分数,按优秀、良好、一般、差等标准,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进行本次项目的统计总结,哪些方面费用必须增加,哪些方面费用还有节余空间,进行项目财务和统计管理的优化,最终实现此项目的财务和统计管理“作业化”。
(3)进行此次项目管理的财务成本分析,与其它类似项目进行比较,开财务和统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进行项目的成本管理分析、项目财务和统计管理的风险分析等研讨分析。
一、为什么要建立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
我国就业压力大,结构性问题突出。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是缓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短缺,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手段。中央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免费培训和服务项目,要进行严格、科学的效果评估”。根据这一要求,各地财政普遍加大了再就业资金投入,支持再就业培训工作。免费培训制度的确立,扭转了再就业培训经费没来源、资金无保障的局面,建立了政府经费补贴与培训效果相结合、与再就业效果相挂钩的机制,把再就业培训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首先,挂钩机制有利于促进培训就业结合。根据培训后再就业的效果,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补贴前,可有效推动培训机构提高市场化运作功能,围绕就业需要设置专业和组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提高再就业能力;补贴后,有利于肯定培训机构工作成绩,产生示范效应,形成激励、引导和竞争机制,带动更多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的规模和效果,促进培训就业有机结合。
其次,实行挂钩机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财力有限,如何把宝贵的政府经费使用到刀刃上,是一个大课题。从促进就业的角度看,政府面向教育培训机构和下岗失业人员,出资购买培训促进再就业的实际成果,既可推动培训、扩大就业、满足公共需要,实现“双赢”,又能够形成教育培训机构和下岗失业人员平等地享受政府资金支持的政策环境,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作用,还可以有效扭转以往培训经费偏重于投入基本建设、培训机构热衷建大楼做表面文章的倾向,最大程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实行挂钩机制明确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改革发展方向。实行挂钩机制,在教育培训领域树立起就业的旗帜,通过考核就业状况,来评估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和教育质量,可以有效推动教育培训机构围绕社会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办学行为,推动教育培训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如何运用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综合考核培训成果?
运用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综合考察培训效果,就是根据培训的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等指标,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一般来讲,培训成果的直接体现就是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效果。对这两方面指标进行评估考核,既提高了对培训过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又能够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三种方法。
综合考核法。对培训机构提出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再就业率两项指标,同时满足两项指标的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参加培训人数从地方政府得到经费支持。如江西省要求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达到60%以上,由省财政按照全部学员每人400元标准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天津市《免费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定向培训达到80课时以上,出勤率达到80%以上,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人数达到参加培训总人数的60%以上的,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补贴。这种办法简单明确,好考核,易操作,受到培训机构的欢迎。
分段考核法。考虑到下岗失业人员从参加培训到实现再就业,需要一定时间,为便于操作,将培训经费的补贴分为培训后补贴和就业后补贴两部分,分段考核,分段支付。如天津市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课时以上,出勤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50%以上,由培训机构申请,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300元补贴。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再就业人数达到参加培训总人数的50%以上的,再按照实现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湖南省规定,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按培训人数的培训补贴标准的50%核拨补贴;培训合格率达不到90%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的培训补贴标准的50%核拨。对培训后一年内连续实现了再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就业人数支付培训补贴的剩余部分。
青海省将培训补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培训后合格率为依据,结业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按实际培训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结业合格率在90%以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第二部分,以培训后就业率为依据,培训结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的,按实际培训人数的80%核拨补贴标准的另外50%,就业率达到70%以上的(含70%),按实际培训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另外50%,就业率达不到60%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 .定向考核法。开展定单培训或定向培训,在考核再就业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培训人数核拨培训经费。实践中定单培训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类是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达成用工意向后,由用人单位委托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一类是由再就业培训管理服务机构或公共职介机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培训;一类是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明确用人意向的培训。由于定单培训有比较明确的就业意向,因此在经费补贴方式上一般以培训人数为根据。如湖南省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其培训补贴标准应根据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市场价格、培训人数、培训合格率和再就业率等情况核定,每人不超过450元。
三、如何运用就业率直接考核培训效果?
运用就业率直接考核培训效果,就是按照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这种操作办法是,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人数,由政府财政对培训机构核拨培训经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当前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困难较多,培训后就业人数有限,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组织发动和培训后的就业服务工作相当重要。应结合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瞄准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大力开发定单式培训,并通过培训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再就业效果。在这方面,陕西省实行的操作办法比较有效。
陕西省在着重考察再就业人数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对再就业培训机构主要依据接受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经费补贴,凡签定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视为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占培训人员总数80%以上的,一次性拨给全部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50%以上的,拨给70%的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30%以上的,拨给50%的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30%以下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拨付培训经费。这种方法,既体现了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又充分考虑到了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和参加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性,针对不同的再就业效果,根据不同的标准核拨经费,通过经费补贴这个杠杆,来有效地提高培训机构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加强就业服务的积极性。
四、如何通过个人先行垫付或核发培训券的方式支付培训经费补贴?
为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探索个人垫付培训经费或核发培训券、再就业后由财政予以报销等灵活的经费补贴方式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如上海市规定上海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参加各等级的职业资格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再就业的,均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机构申请培训费补贴。江苏省规定,自费参加非中标定点培训机构再就业培训并属于减免费培训专业(工种)的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合格后,可凭培训结业证书、就业登记证以及培训缴费收据到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浙江省绍兴市规定,凡绍兴市区已经领取《失业证》的就业转失业的城镇人员,可凭《失业证》在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领培训券,在失业期间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再就业培训。取得《再就业优惠证》且属于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培训券A券,参加培训时全部免费,免费项目包括培训费、教材费、材料费和鉴定费;其他失业人员申领培训券B券,可免培训费和鉴定费。
选择培训机构要货比三家
案例:张女士为女儿选择了某培训机构提供的英语培训课程,后由于时间原因,她要求退课且退还剩余学费。培训机构同意退费,但认为学习用书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学费之中,而且在订立合同时已写明“学习用书一旦使用不予退还”。但张女士认为该学习用书性质为赠品,而培训机构所称的上述条款,字号过小且培训机构并未特别说明,她当时并未留意。
法律提示:一些培训机构采取打折、赠送礼品等措施吸引更多生源,一旦发生退学退费的情况,培训机构就会以诸多理由多扣课时费,给消费者造成一定损失。
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货比三家”,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先进行试听,看一看对方的教学方式是否适合自己。签订合同时更要谨慎,仔细审读合同中是否包含霸王条款,最好在合同中注明有关退费事宜,并留存发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购物,家长需把关和陪同
案例:刘女士13岁的儿子花1000多元购买了一部手机,还没有使用就被家里人发现了,家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拒绝。
法律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同时,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的行为无效。
虽然相关法律没有像烟酒销售一样对未成年人购物做出明令限制,但是商家销售像手机等电子产品、金银饰品等特殊或贵重商品给未成年人时,要慎重对待,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家长还应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消费观念教育,明确消费前事先沟通,防止类似消费纠纷的发生。
儿童用品最好选择正品
案例:近期,西城工商分局查处了一起大量销售假冒侵权儿童书包案件,案值7万余元。侵权书包产品无论从图形、商标使用还是整体外观设计均与正品完全相同,但价格却比正品便宜一半左右。涉案假冒商品做工粗糙、质量低劣并带有明显的异味,这类商品长期使用极易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有可能造成儿童肩背不平衡、身体骨骼变形等问题。
摘要本文分析了干部培训机构内部财务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实行风险问责制,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加强预算管理和科学组织财务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的对策,以促进干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关键词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对策
自2001年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后,近年来,五部委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指引。这些指引对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干部培训机构与企业相比,其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积极依照规范和指引,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解决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新形势下干部培训机构的紧迫任务。
一、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一)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干部培训机构经费管理的需要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指出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干部培训机构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其财务信息应置于社会的监督管理之下,已成为社会的共识。而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对其收支、预算等方面进行管理,对规范其经费的来源与使用作用明显
(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使财务工作的模式从“核算型”变为“管理型”
目前,干部培训机构除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外,资金还涉及自主培训、科研、刊物、基本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使财务业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财务所需要业务信息前置,便于财务人员能够对信息做出及时的分析,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惩治与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于干部培训机构而言,加强对权力运行,尤其是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工作中最容易发生错误和舞弊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目前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重要保证。由于至今尚未有与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出台,以干部培训机构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内控意识体现出普遍薄弱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对财务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干部培训机构等事业单位缺乏对财务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一些管理者没有将财务内控制度作为规范和约束经济行为的手段,而是将其当作捆绑自己手脚的绳索。大部分管理者注意力也只集中在增加办学经费来源,节约开支上,对于财务内部控制这一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财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财务风险体现在管理者决策、对外合作、财务管理体制、资金运作、对外投资和财务系统等方面。由于干部培训机构自身性质、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加之财务风险普遍具有潜伏性、隐蔽性的特征,造成了干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分析和防范风险的相应机制。
(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与实施不力
1.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全面性、严密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重心放在了一级会计核算领域,忽视了二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固定资产变动、报废、记录等管理和科研经费的管理等环节均没有健全各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经济合同缺乏统一管理。
2.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制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后,缺乏对制度的执行力。具体表现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缺乏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岗位间缺乏相互联系和协调;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只是“纸上谈兵”,用于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在实践中没有得以有效执行。
三、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加强干部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是保障干部培训机构经济活动有序、健康进行的基本前提。根据现代内部控制理论,结合干部培训机构管理活动的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理顺干部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体制,是有效实施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财务管理体制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只有建立起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才能制定出科学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部门作为干部培训机构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管理各项财务工作,对控股企业实行委派会计制度。科学设计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任何内部部门的财务活动都不游离于财务内部控制之外。
2.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加强全员的职业道德文化建设。国家对会计人员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作了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工作中培养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应倡导爱岗敬业和团队协作精神,从每个人做起,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进而有助于财务内部控制活动的实现。
3.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内部财务控制作用。预算管理是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工作的指挥棒,是贯穿整个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主线和核心。首先,要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其次,强调预算执行控制,强化预算“法的效力”,维护预算执行的刚性。各部门应围绕预算指标,落实组织收入、控制支出的权利和责任,对于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突破预算的业务,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申请。再次是对预算执行进行全程跟踪、分析和绩效评价,建立相应的分析评估机制和奖惩措施,确保资金正确使用,提高其使用效果。
4.科学的控制活动是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具体方式。干部培训机构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预防性控制和检查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干部培训机构应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在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做到“授权与执行分离”、“执行与记录分离”、“记录与审核分离”等。
二是执行授权批准制度。干部培训机构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是会计系统控制。干部培训机构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参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制定适合干部培训机构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四是加强实物安全控制。控制措施主要有:限制接近。主要针对货币资产和专用设备,规定未经授权批准的人员不可接触或经管这些资产;专人保管,综合利用。干部培训机构资产从采购、付款、进仓、保管、领用、出仓、报废、核销各环节设计一套严密的操作流程;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建立盘点制度,保证财产实有数量与记录相一致。
五是实施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干部培训机构经济责任制和经济监督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除了实施干部任职审计外,还要建立常规的年度审计制度。对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应组织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体系中促进与监督双重作用。
六是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实行风险问责制。干部培训机构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对可能遇到各种风险,首先要有防范、分析和应对意识。其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潜在事项的管理,减少风险的影响,采用风险预防和抑制措施。如合同签订前采取“会签”制度,以达到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潜在损失的目的;合同执行时,对不能转移的风险,采取各种控制技术和方法来减少风险发生后产生不利后果的损失程度。最后,实行风险问责制,对因个人过失及故意造成的损失,通过实行内部监督来进行责任追究。
总之,在新形势下,完善干部培训机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提高对财务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树立风险意识,采取科学的应对风险措施,理顺干部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体制,科学组织控制活动,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促进干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黎,赵东星.对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商业经济.2009(4).
一、培训机构招生对象及培训内容
塔城市规模最大的四所机构中,小天鹅活动中心培训对象是中小学生,不存在其他学员人群,开设的培训内容为舞蹈培训;天韵少儿艺术团是面向中小学生,主要开设舞蹈培训;曼哈顿健身活动中心主要是分时段进行不同的人群培训,周一至周五进行成人培训,周末则主要是针对学生;杰帝是比其他三所规模要相对小些,是一所舞蹈类的培训机构。综合性培训机构分为培训内容的艺术综合及培训内容兼具学科性质的综合性。比如,曼哈顿是一个综合性的培训机构,它的培训不仅仅只是针对青少年,其中更大一部分的是成人培训。瑜伽培训、形体培训、瘦身健身是最主要的三个部分。春蕾培训中心是一种综合性的培训机构,它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及艺术培训。
二、培训机构的师资现状
(一)师资基本情况1、教师来源。通过调查了解,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师来源主要是艺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文工团演员、业余文艺爱好者三大类。师资来源途径不一,并不是由相关专业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的人来担任。2、教师学历及专业。塔城市艺术培训师资力量整体不高,机构间差异较大。从事艺术培训的教师来源不一,专业、学历水平不同。通过调查发现,艺术专业的人员专职从事培训工作的人数不多,大部分为兼职工作。从学历来看,高学历,如,研究生及低学历大专以下都为0,在学历上没有出现太低的情况,也几乎没有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3、教师年龄及培训教龄。目前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中的年龄趋向年轻化,通过调查发现,40岁以上的人数只有两人,占总人数的3.5%。
(二)机构对师资的管理情况1、教师聘用情况。对教师的选聘、任用制度不规范。招聘教师过程简单,比如,教授舞蹈的教师,让他们跳个舞,或者看看他们的毕业证书。机构与受聘教师间并未签定合同,只做口头上的约定。未建立教师档案,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工资要求在选聘中以个人简历的形式做初步了解。针对教师教学的情况,如,教学经验、教学水平、教学方式、专业程度等并未做进一步的了解。对于教师的管理,在聘任的时候,会让教师填写一份简历。在教师任教的期间,除了关注教师的考勤外,其他的管理则相对较少,如,教师的再发展及再培训是较少做为管理内容要求的。2、教师教学管理情况。对于学生在培训课堂上的表现,教师给予的关注、评价、鼓励明显不足。他们认为课堂组织教学是学校教师应该做的事情,他们信奉的是严师出高徒。那么对于中小学生每周只进行一次的课外艺术活动来说,给予较高的要求往往会适得其反,或许根本收不到效果。
三、中小学生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情况
(一)培训机构监管情况1、政府监管情况。在调查中发现,非法张贴广告招生、无证私自挂牌的艺术培训机构充斥着市场。塔城市艺术培训机构共12所,其中只有两所机构是合法的挂牌机构。一所是公办性质的机构(群艺馆)由政府管理,另一所是曼哈顿健身中心,它由工商部门批准挂牌。其他的10所艺术培训机构均为自行悬挂广告牌。2、业内监管情况。据调查了解,目前塔城市并没有专门的培训业内监管。培训机构没有行业协会,各个培训机构间的联系比较少,同行业间管理无序,行业内部没有管理规范。
(二)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制定情况1、内部事务管理制度。目前培训机构管理者一人兼具多职的情况存在。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考勤管理、教学管理都由管理者一人承担,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条文。2、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机构管理者并未建立学生档案,学生管理停留在安排课及学生学费交纳方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吸引和激励IT优秀教师在我市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工作的扶持资金。IT优秀教师的认定条件,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认定条件可根据我市IT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实效原则,充分发挥引导性和示范性作用。
第四条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在**连从事IT教育的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中的IT优秀教师;提供IT教师培训的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在**连注册、为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培训机构提供IT优秀教师、IT学员培训场地等的企业。
第五条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安排,支持范围包括:
1、对IT优秀教师的奖励;
2、对围绕IT教学、IT技术领域开展的科研成果奖励;
3、IT教师的集中培训经费;
4、围绕吸引、培养IT教师的其他方面。
第六条对在中等以上专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中工作一年以上的IT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奖励级别分为三个标准,一等奖为5万元,二类奖为3万元,三类奖为1万元。个人不能连续二年获奖。
第七条对围绕IT教学、IT技术领域开展的科研成果奖励,按照获奖级别分为三个标准,一等奖不超过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3万元。对由委托方支付研发经费的科研项目不在本条支持范围。
第八条IT教师的集中培训经费,用于由市信息产业局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全市中等以上专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IT教师集中培训所需支出。
第九条职业培训机构、**中专学校(不包括**学)的奖励,主要奖励在引进、培养IT师资方面成绩突出的**中专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每个单位奖励不超过15万元;对为中等以上专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提供IT优秀教师、IT学员培训场地等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每个单位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由在**连从事IT教育的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培训机构及提供IT优秀教师的企业直接向市信息产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并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IT优秀教师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要求填报《**连市IT优秀教师资金申报表》,同时提供:与职业培训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IT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第十三条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根据《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黔府办发[2019]18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93号),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结果,正式确定了贵阳市2021年政策性补贴职业培训定点服务单位,根据人社部门的工作安排,面向贵阳市范围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培训服务工作。现对承接工作作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市级人社部门指导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次遴选结果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体培训项目由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有权对培训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并按有关规定对培训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违反政策规定、遴选公告约定的行为,有权按照上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国家资金安全。
二、质量保证及要求
(一)定点培训机构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合同及本规定,认真履行培训服务义务。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培训服务。
3.依照约定和规章做好视频及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及时响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抽查、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对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要求
1.在每期培训班开班以前,要认真拟定开班计划、教学计划、培训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安排表以及学员名单、授课教师资质等材料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按照审批确定的要求执行。如申报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的,应按要求进行修改。
2.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培训纪律,按照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申报培训质量考核,若未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且未提前报备的将对该班进行停班处理。。
3.在培训期间应加强学员的管理,做好学员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现学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及时与审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如在培训过程中发生学员人身或财产等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4.应做好培训及学员资料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包括电子档备份,并将原始资料保存五年,以备监管部门核查、确认。
5.应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检查要求提供相应的便利,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答复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者整改期不得低于3个月。若不能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权终止定点培训机构本期培训资格,对定点培训机构已经发生的相关培训费用及损失,由定点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6.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定点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任务转让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完成。
7.若因定点培训机构自身原因导致培训计划无法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另选培训机构对被培训人员实施培训,对因此而已产生的培训费用及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造成的损失由定点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8.应当在开班申请表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培训并在结业后6个月内及时上报培训补贴拨付申请资料。在一个区(市、县)有2个培训班超过6个月不及时上报拨付申请资料的,该区(市、县)暂停受理该定点培训机构新开班申请,直到培训班资料均上报再行受理。
三、违规处理
定点培训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定点培训机构整改、一定期限内暂停定点培训机构承接培训班或取消定点培训机构的贵阳市政策性补贴职业培训定点服务单位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定点培训机构承担:
(一)未能在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培训的;
(二)提供的培训不符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要求的;
(三)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质量保证、业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四)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将培训任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完成的;
(五)提供虚假培训资料、虚报培训人数、虚假培训、套取或骗取培训补贴的。
(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为违规的。
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x阳光办[2006]2号)通知精神。市阳光办迅速组成检查验收小组,由市农业局副局长xxx任组长,2006年3月2日至7日,检查组对全市x个县、区(xx直管县除外)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在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和各培训机构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和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查看培训机构和电话询问学员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县、区贯彻落实许昌会议精神情况,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网上管理系统情况,转移培训的进展情况,先后抽查了4个县、区的9所培训机构,电话询问了107名阳光工程学员。现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阳光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各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都非常重视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认真抓好了许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紧紧围绕全省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狠抓了工程监管。05年全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x1.8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xx万人,职业技能培训xx.8万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x.8万人,结业率100%;转移就业xxxxx人,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的x5%);完成培训补贴性投资x05.6万元;由xx所培训机构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全市累计外出务工xxx万人次,农民务工总收入x5亿元,占全市农民纯收入的x1.8%,具体表现如下:
(一)下达了培训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培训任务为x.8万人(含直管县xx0.2万人),各县(市)区已逐级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培训机构。全市共有xx所培训机构承担了培训任务,其中公办x8所,承担培训任务人,占任务的x7.8%;民办的27所,承担培训任务人,占任务的x2.2%。
(二)举办了项目管理培训班,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举办了项目管理和信息监管培训班后,各县(市)区都相继举办了项目管理培训班和信息监管培训班,对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网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各县市区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人员100人次。
(三)“五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都较好地执行了第一节课制度,县、区阳光办的负责同志亲自到培训班给学员上第一节课,到培训机构认真进行学员身份,数量等内容的核查,并把培训券发放到学员手中,对领券学员登记造册,并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培训机构和县、区阳光办均建立了台帐,并按月及时上报月报。
(四)培训转移情况。从检查验收情况看,检查的9所培训机构,共承担培训任务人,已完成转移就业人,占承担任务99.5%。截止12月底,全市已完成转移人,占任务数的,完成招生人,占总任务数的%。其中,xx、xx培训进度较快、转移就业迅速、网上管理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网上管理不健全。一是各县(市)区虽举办了网络监管培训班,但个别县区的培训机构仍未联网。二是操作失误,有重复输入的人员。
(二)个别培训机构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订单培训”中订单不规范。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签订的订单没有标明月工资收入,合同期限、就业岗位等,订单内容模糊,反映情况不明确;二是招生简单不规范。不能清楚地反映阳光工程的收费标准,补贴标准、培训专业、时间、就业去向等内容。三是专业设置不科学,计算机相对专业太多,不能保证对口就业。四是部分培训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档案盒。
(三)工作管理经费不落实。从检查的六个县区看,都没落实管理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今年打算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要求各县(市)区阳光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确实抽调精干人员,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格阳光工程规范质量年的要求,认真落实“五项制度”,规范好“七项工作内容”,确保06年任务完成。
(二)针对问题,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缺啥补啥。同时,对确实不能完成全年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在今年的基地认定中,坚决取缔。
关键词:就业;再就业;思考;建议
近年来,为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任务,帮助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民工尽快实现就业,国家、各省、市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各地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稳定和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此,需要充分运用好就业培训补贴资金,加强各类人员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在促进其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就业资金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笔者结合宿迁实际就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提出几点建议。
一、就业再就业培训开展情况
“生态为归宿、创业求变迁”是宿迁城市精神的体现,宿迁市长期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导向、普及培训”的基本原则,通过“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方式,不断完善政策扶持、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09年全市投入就业资金1.2亿元,支出再就业资金11014万元,其中: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376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2156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46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277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以下。
二、就业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培训机构规模小,开设专业有限,无法引进优秀师资,加之设备良莠不齐,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培训效果也大打折扣。
(二)培训种类繁多,部门之间存在重复管理现象。现阶段,就业培训包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特别职业培训等,种类繁多,而开展培训工作的部门涉及人社、农业、财政等部门,管理权分散,不利于规范管理。
(三)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训专业开设滞后,导致参陪劳动者难以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了“有劳动力难就业,有空岗位难招工”的现象。
(四)劳动就业主管部门缺乏对培训机构的监管,缺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财政部门未全程参与监管,不能有效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能,容易造成培训补贴资金损失。
三、加强就业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的综合和单项文件,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规范申领程序、申报资料、部门职责、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二是制定招生宣传、培训定点、办班审批、新学员注册、台帐制度、教研活动、教学计划、结业考试、督查制度、信息公开、评估验收等制度,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日常管理办法;三是归并相似培训职能,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一要进一步拓宽职业培训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筹资渠道,建立紧缺人才培训补贴制度,引导培训机构开设紧缺型专业;二要充分调动企业培训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在支柱产业、大型企业发掘、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建设一批新技师培训基地,调动行业、企业培养新技师的积极性;三要加大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力度。大力拓展定单式培训模式,对部分专业可尝试把企业的车间建在学校,学校的实验室建在企业,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建立培训机构资质动态认证管理机制
人社、财政部门可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等方式,开展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吸引社会力量办学,筛选出具备一定培训能力和规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重视实践操作技能培养、师资力量雄厚、培训质量较高、培训与就业结合较好、具备一定培训资金垫付能力的培训机构,支持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实行动态监管,畅通培训机构准入及退出渠道。
(四)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
建立五项制度,不断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一是建立合同制度,明确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建立开班备案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培训时间、培训项目、联系方式;三是建立公示制度,确保培训补贴政策“阳光操作”;四是建立督查制度,不定期对培训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五是建立验收制度,实行培训和考证结合,接受统一的技能鉴定机构的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五)加大财政对就业资金投入
要提升本地的劳动力水平,首先应整合资源,建立一批具备条件的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打造一支高素质、社会信誉好的就业培训基地队伍;其次,政府要加大对中、高级工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赞助;第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投入规模,满足失业人员创业的贷款需求;第四,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六)加强培训资金审核拨付及管理
一是人社、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培训收费标准、规范财政补贴申报程序、合理确定补贴标准;二是严格申报手续,建立补贴资料层层审查制度。三是严格补贴审核,建立培训机构、就业管理机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四级审核责任制度。
(七)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作用
加快“六统一”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并向村级延伸,实现招聘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失业登记、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业务经办的网络化管理,从而建立培训-就业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服务各项业务有机协同管理。
(八)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政府、财政、人社、培训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纪委、检察院、审计局密切配合,关注确定培训机构、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各环节的情况,对截留、挪用、挤占、虚报冒领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施林超.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的问题和建议[J].企业家天地,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