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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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1点到 开会 分配一天的工作要点。
2检查个人卫生
3检查室内卫生
4检查餐具是否准备齐全,菜谱几点菜单是否放在规定位置,笔是否好使。
二 服务程序
1 台边站立,等待客人光临我酒店。
2 客人路过身边时,要微笑说一声:您好欢迎光临。
3 拉木椅让座,对客人说,《先生 女士》请坐。
4 斟茶,斟茶时应小心 避免烫伤客人,斟茶时要说,你好 请用茶。
5 征求客人 先生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点菜?或现在?可以点菜吗?
6 点菜 将菜谱正面放到主人宾面前 说这是本店的菜谱,请您选择。
7 推荐菜单程序 海鲜 鱼类 肉类 特色菜类,多重复推荐几遍,这是服务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客人菜数成双,外加汤类。
8 点菜单字迹工整,材料明了,写明姓名 时间 卓号 一式三联。
9 酒水 请问先生您饮用什么酒水,来白酒还是啤酒?我们酒店白酒有,,,,啤酒有,,,, 如果又不喝白酒的,问 这位来瓶啤酒吗?如果白酒啤酒都不喝,问那你来点什么饮料。
10 斟酒 将酒瓶打开 标准操作白酒 啤酒饮料打开,标准倒上水沫杯满即可。
11 上菜 温柔说; 先生 慢回身 小心烫到,碗盘端平稳 上到台面 ,不急不躁 报上菜名,上完最后一道菜时说 菜齐了 请各位慢用。
12 在客人就餐的过程中,又来了几位客人,要马上拉椅子让座,填置餐具等用具, 并问主宾,是否需要在添几道菜,根据桌上的菜在添几道桌上没有的,重复前面几项的服务程序。
13 在就餐过程中,要经常留意客人的 酒杯 茶杯 汤碗 客人的杯中无酒 茶水了,要及时续满,不喝酒的客人 ,要及时续满饮料和汤水。
14 就餐过程中,客人如果喊 服务员要应声及时赶到,走足要快 不要跑, 马上问 请问先您需要点什么?如果不能及时赶到,也要应声回答 哎 您稍等马上就到。
15 客人点的菜如果有汤菜 炖菜,要留意是否凉了,征求客人意见,请问先生 这个汤菜是否需要给您热一下。
16 留意台面上的烟灰缸,台面的杂物要及时清理,餐盘烟灰缸要及时更换,清理时,告知客人,先生 慢回身,注意不要将杂物掉落到客人身上,酒瓶要及时拿到安全的地方。
17 看见客人要停止饮用酒水时,要及时问道;请问各位来点什么主食,如果客人说不着急, 你可以跟客人笑着说;我们酒店的主食都需要现做,比较慢我怕耽误您,惹您不高兴。
18 结账 客人说买单 ,服务员立刻走到吧台 对照菜单,将标准金额的菜单交给买单的客人,说 先生你今天消费的是xxxxx元,给客人找钱的时候要说 您拿的是xxx元,这是找给您的xxx元,请你收好。
19 结完帐用完餐客人如果没有及时走,也要及时倒满茶水,等待客人起身离座,客人离座时要说 先生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三 注意事项
1 受到客人表扬时,要说谢谢您的夸奖,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受到客人批评时要说;先生对不起,这都是我的过失,请您原谅,下次一定改正。
2 上菜时 传菜员要先检查菜中是否有异物,如果服务员发现有异物,不声退给传菜员,如果客人吃到一半时发现有异物时,要马上把菜端到一边,并向客人道歉,先生对不起,这都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请您原谅,我马上让厨房给您重做这道菜。如果客人说不用了,要说先生如果您不想吃这道菜,可以给换您爱吃的菜,您千万要原谅我们的过错,客人如果同意了,要说谢谢各位。
〖1〗〖2〗
3 如果客人表示菜味道咸淡不适,对客人说 好的先生,我马上拿到厨房给您重新调制一下,重新上菜之后,问道 先生您看这回可以吗?
4 如果客人说菜的做法不对,要说菜的做法有很多种,有粤菜做法 鲁菜做法 辽菜做法请问您爱吃那种做法跟我说一下,我马上拿到厨房让厨师给您重新调制一下。
5 客人说于是死的
6 如果 菜主食慢了,要说 先生我马上到厨房给你追一下,追了几回也没有上来,要说 先生菜实在是太慢了,请各位原谅,我先给各位倒杯茶吧,菜很快就会上来了
7 客人如果说价格贵,如果是海鲜,要说 这种xxx海鲜都是每天上货,保证新鲜,前几天我们曾经卖过xxx元,很便宜,但是今天上很贵,请先生体谅。 如果是平常菜,要说 您的意见我一定像经理反映,成本核算也有失误的时候,经理一定会让会计好好核算一下,如果真的贵了,我们还得感谢你的宝贵意见。
8如果菜或主食没有了,要说 对不起先生xxx菜已经卖完了可以点别的吗?如果几位实在想吃我们马上拍采购员去市场买,就是时间稍微慢一些。您得稍等一下。
9 酒水 如果我们酒店没有客人要的那种酒水,要说先生我们现在还没有这种酒,这几天采购员也正在打听货源,我像您下次光临的时候,一定会喝到这种酒,今天能不能委屈一下,喝点别的酒,xxx酒顾客都反映很好喝,来这种酒可以吗?
10 工作失误碰到了客人或脏东西溅到客人身上时 要马上道歉 并用干净毛巾帮客人擦拭干净。
11看住自己的包间,不要到处乱走,以免给客人带来不便。
12 结账必须有本台服务员到吧台 结账对菜单别人不得代替。
13 要将所剩没有开瓶的饮料啤酒交到吧台,不准占为己有,遗落物品一律交到吧台。
14 与客人擦身而过时,要微笑让客人先过。
15 如果客人的位置阻碍了我们的工作,要说 先生能麻烦你一下吗?客人同意 要说谢谢。
16 如果客人与你谈与工作无关的话,要简单应付几句,然后说 对不起先生,那边有客人等着我服务,该天我们再聊。
17 不许在客人跟前,和别的服务员互相交谈 窃窃私语。不准有各种不雅的小动作。如搓手 揉眼 揉鼻子 打哈欠 伸懒腰 手插兜里 等等。
18 到了休息时间所管台面还有客人时,不许不值班去休息。不论是否值班人员。晚班除外 晚班下班时,要将所管台面上的客人事宜安排给值班人员,交代清楚,方可离岗。
19 到吧台拿货时,必须见单下货,否则吧台人员又有权拒绝下货。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杜绝市区无主垃圾的出现,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市城市规划区北到北外环线、南到南外环线、东到减河、西到河北省交界处区域内出现的各类垃圾的清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主垃圾是指无任何正当理由,在规定垃圾收集点外出现且3天以上得不到清除的垃圾。
第四条市城管执法局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德城区城管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市容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为各自行政区内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长效管理责任划分区域内垃圾清除的组织落实。
第二章道路卫生保洁与垃圾收集管理
第五条城市道路的保洁与垃圾收集。东风路、湖滨大道等22条主干道,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南起于官屯大桥、北至大学路、东起岔河桥、西至京沪铁路范围内(以下简称老城区)除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外的道路,由德城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由*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除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以东的314省道外),由*经济开发区负责;新城办区域由新城办和市城管执法局按原方式共同负责。
第六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及社区的保洁与垃圾收集。老城区由德城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区域,由*运河经济开发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除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以东的314省道外),由*经济开发区负责;新城办区域由新城办负责。“三区一办”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总体要求和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健全环卫管理机构,完善管理网络,社区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住宅小区的保洁与垃圾收集。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安排专人对小区内的保洁及垃圾收集进行管理,实行袋装化收集,并按规定的时间倾倒到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其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由其所在街道居委会负责。
第八条商业区、市场内的保洁与垃圾收集。市场开办单位负责市场的卫生保洁工作,工商部门协调做好各类市场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
第九条“三区一办”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道路保洁管理标准的规定,规范道路保洁作业,做到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切实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第三章垃圾清运管理
第十条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除104国道和高速公路以东的314省道外),由*经济开发区负责;其它区域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道路零星垃圾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的保洁人员负责清扫并收集到指定垃圾点,再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清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长效管理责任划分区域的垃圾,由责任单位负责清除,并运输到垃圾处理厂。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一律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管统运。
第十二条各责任单位发现区域内出现乱倒的建筑垃圾,应在1日内向市环卫处进行投诉,市环卫处应在2日内对其进行彻底清除。如形成垃圾混杂,则由责任双方分别承担应清运的垃圾。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具备全封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实行规范化作业。环卫部门在道路两侧设置适当的垃圾收集箱(车),规范垃圾倾倒地点。垃圾倾倒每天2次,分别为早5:00—7:00和晚8:00—10:00;垃圾清运每天2次,分别为早5:00—7:30和晚8:00—11:00。提倡垃圾袋装化,道路保洁人员每天分别于早8:00—10:00和晚5:00—6:00对袋装垃圾进行收集。规定时间外不得私自乱扔乱倒垃圾。
第四章垃圾处理管理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区所有生活垃圾必须运送至*市垃圾处理厂(华能电厂以西路南)。
第十六条城中村垃圾处理。按照《*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各村委会组织专人对村内垃圾进行管理,并在村内合理设置垃圾点,委托专业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清运,坚决杜绝私拉乱倒的行为。
第十七条中央、省驻德单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各沿街门店要严格遵守《*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办公区域及所属职工宿舍区产生的垃圾纳入到环卫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不得私自对垃圾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垃圾的处理。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的处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的集中销毁工作。
第五章环卫管理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统一管理的保洁队伍、垃圾清运队伍、监理队伍,经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其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作业,并负责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购置、更换垃圾运输车辆及清扫车、洒水车。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倾斜,使各级环境卫生管理作业的人员、机械设备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资金、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好对环卫投入欠账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规划部门要把新建小区的便民市场、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公厕等设施规划到位,防止改变用途并督促建设。
第二十三条建设部门建设道路时须按规划建设配套的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定,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收集容器,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七章市区门前五包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所有机关、部队、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住户均为“门前五包”责任单位,应对其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石范围内(道路建有绿化分车带的,含各自一侧绿化带)包绿化美化、包卫生保洁、包无乱停乱放、包无乱贴乱画、包无店外经营。
第二十六条根据《*市城市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严格履行“门前五包”相关义务,争当门前五包“文明店铺”、“文明市民”。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责任。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十九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三十一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七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三十八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四十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四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四十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十五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九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五十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五十一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五十二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五十三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五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五十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五十七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五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六十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六十一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六十二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六十三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十四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六十五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六十七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六十八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六十九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七十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七十一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七十二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七十三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七十四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七十五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六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七十七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七十八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九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八十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八十一条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八十二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八十三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八十四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八十六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八十七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八十八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八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一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九十二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九十三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九十四条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九十五条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六条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七条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九十八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一百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草种管理,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草品种选育和草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草种,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生态建设、绿化美化等用途的草本植物及饲用灌木的籽粒、果实、根、茎、苗、叶、芽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草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种管理工作。
第五条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生产、经营活动;草种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行政管理工作。草种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草种质资源保护
第七条国家保护草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八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编制国家重点保护草种质资源名录。
第九条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草种质资源,建立草种质资源库,并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草种质资源名录。
第十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国家和地方草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保护地。
第十一条禁止采集、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草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采挖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第十二条从境外引进的草种质资源,应当依法进行检疫。
对首次引进的草种,应当进行隔离试种,并进行风险评估,经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国家对草种质资源享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草种质资源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第三章草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草品种选育,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草品种,鼓励企业投资选育草品种。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新草品种审定制度。新草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第十六条农业部设立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新草品种审定工作。
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相关的科研、教学、技术推广、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的专业人员组成。
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农业部聘任。
第十七条审定通过的新草品种,由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证书,农业部公告。
审定公告应当包括审定通过的品种名称、选育者、适应地区等内容。
审定未通过的,由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新草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草种科研、生产、经营机构。
第四章草种生产
第十九条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草种生产许可证由草种生产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繁殖草种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草种生产地点;
(三)具有与草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四)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和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五)草种晒场情况介绍或草种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六)草种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七)草种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八)草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九)品种特性介绍。
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草种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第二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核发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对生产地点、晾晒烘干设施、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
第二十三条草种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
在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从事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草种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草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草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草种,并建立草种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草种生产后2年。
第五章草种经营
第二十六条草种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取得草种经营许可证后,凭草种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但依照《种子法》规定不需要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其他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七条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经营场所照片、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三)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证明。
第二十九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核发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对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草种质量的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十条草种经营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草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
在草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经营草种。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草种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草种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草种的质量负责,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草种使用者提供草种的特性、栽培技术等咨询服务。
第三十三条销售的草种应当包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原草种或草品种名、原产地。
第三十四条销售的草种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注明草种类别、品种名称、种子批号、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单位名称和质量指标等事项。
标签注明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草种相符。
销售进口草种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
第三十五条草种经营者应当建立草种经营档案,载明草种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草种销售后2年。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当地草种广告的监督管理。草种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不得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第六章草种质量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草种质量监督抽查规划和本级草种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抽查计划。
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列入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实施监督抽查的企业,自扦样之日起6个月内,本级或下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的同一作物种子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
第三十八条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草种质量检验机构对草种质量进行检验。
承担草种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三十九条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四十条监督抽查的草种应当依据《国家牧草种子检验规程》进行质量检验。《国家牧草种子检验规程》中未规定的,依据《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进行质量检验。
第四十一条《草种质量检验报告》应当标明草种名称、扦样日期、被检草种的数量、种子批号、检验结果等有关内容。
《草种质量检验报告》由持证上岗的草种检验员填写,检验机构负责人签发,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第四十二条被抽查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检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收到复检申请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查,需要复检的,应当及时安排。
第四十三条禁止生产和经营假、劣草种。
下列草种为假草种:
(一)以非草种冒充草种或者以此品种草种冒充他品种草种的;
(二)草种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草种为劣草种: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草种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的草种应当按照有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疫,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草种生产基地从事病虫害接种试验。
第七章进出口管理
第四十五条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单位,除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事草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
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
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审批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
草种进出口审批单有效期为3个月。
第四十七条进出口草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
(三)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
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草种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
(二)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证明材料;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及时结案。
五、纪检干部,要事事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地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练,做好廉政勤政、廉洁行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医院改革开放做出贡献。抓好“三个一”活动,即一个党员交一个朋友;中层干部每周找一个同志谈心;院领导每周深入一个科室,找一个中层干部谈心,解决一个问题。
医院安全制度
一、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一、门卫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件出入,外来联系工作凭证明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代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
巡逻要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
管钱、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价值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二、生产安全制度:
1、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定的制度遵守执行。
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
,按规定和要求作业,而且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备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位,制定操作制度和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切实贯彻《计量法》特根椐有关计量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于医院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对计量器具做到专人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明方可使用。
3、计量器具定期送计量检测员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明方可使用。
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计量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计量人员要经专业培训,持有证书。
三、计量器具周期鉴定制度
1、对于各种计量器具要定期强行鉴定,普通器械半年一次,精密器械三个月一次。
2、对于被检器具要做出评定,如合格、降级使用和报废等。
3、对被检器具要做详细记录,建立计量档案,发有关证书。
审计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对财务收入、支出及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做到:
1、对财务收入,支出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2、对经济活动,能开展事前控制环节,事后清查性审计,并有记录,有分析并选择性反馈。
3、每半年进行一次初审,年终进行终审。
二、对资金、资产的安全,完善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至少进行两次较系统的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三、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提出改进建议,做到每季进行一次效益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四、对有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的严重违犯财经法规的问题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根椐情节提出处理建议。阿
六、对审计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待问题要一分为二,实事求事,对等困难要坚定沉着,善于解决。
七、全心全意做好审计工作,为医院的发展,扩大两个效益,护航保架。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责,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几是预算以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
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采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浪费。
八、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起过银行规定限期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证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办理。
财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1、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分为类。(1)房屋及建筑物类;(2)贵重仪器设备;(3)一般专用设备类;(4)家俱类;(5)被服装具类;(6)交通工具类;(7)图书类;(8)其他设备类。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随意确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划。
(1)新建、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的调拨价入张。购入和调入所发生的运杂费,不计入资产原值,可直接列支有关科目。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工料费,计算入帐。
(3)无偿调入和旧有固定资产,如无法查明原值,可估价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经院领导批准后,均可帐面原值销帐。
二、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1、医院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科目。本科目下设八个一般明细科目。
2、本科目属资金占用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借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盘盈,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盘盈、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固定资产购入应及时验收入库、分类、编号、登
记入帐。交付使用,应建立使用分布卡片。
4、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完好状况及使用状况都有重要作用。
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根据院长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定医疗、教学、科研、培训等专业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会诊抢救、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及管理。
三、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抓好重点科技术建设,搞好协作、加强技术培训,改善设备条件,大力开展新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工作的质量,尤其对病历书写和无菌技术操作等严格督促检查。
五、督促检查业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
六、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改进医疗工作和医疗作风。
七、组织实施医疗业务干部的培训,制定长远和短期的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医疗业务干部的业务考核,并建立好卫生技术干部的技术档案。
具体负责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管理医院科研工作,督促检查科研计划的落实,组织科研项目的设计,人员安排,条件的提供,成果的鉴定和应用推广,协助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组织科技情报的收集、分析、复制、交流和利用工作。
九、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意,保证以医疗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负责处理院内外医务行政工作的联系,邀请专家会诊,协助分管副院长派遣医疗外出任务。
十
一、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
十
二、保证救护车辆医疗专用,做好调度工作。
十
三、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作。
十
四、管理好医疗业务方面的各类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各类委员会的业务管理、技术监督和业务检查、评定、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业务委员会研究、讨论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十
五、对临床、医疗科室的医疗质量、业务管理、工作效率等工作按即定考核方案定期给以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勾,报经财务科实施奖金发放,每月考核结果在院周会上给以讲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院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根据院长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常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三、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等。
四、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的考核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做好病房管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请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环境保护制度
1、做好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
2、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按上级有关单位要求处理。
3、严格控制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医源性污水得到达标排放。
4、加强锅炉的燃料管理,做到无烟尘排放。
人权保障制度
1、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劳动法要求执行。
2、按时足额上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3、按规定执行产妇休假及产后岗位调整。
4、尊重个人隐私,为患者保守秘密。
廉政建设制度
一、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循私舞弊,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维护党纪和法律的尊严。
二、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和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发生。
三、忠于职守,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公务活动公开,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收受红包,接受回扣、提成,严禁通过介绍病人、处方收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搭车药、搭车检查、不合理检查。
六、不得从事任何药品,医疗器械的推销、中介活动、不得通过打招呼、批条子,推销人情药品,高价药品。
七、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三人会签制度,不搞任人唯亲。
八、公务接待本着节俭原则,从严把关,从严控制陪客人员。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办法:版权所有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负责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工作。
(二)维修保养单位应加强自动化仪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执行定期检修校验工作。
(三)市场营销科负责仪表设备的采购工作。
三、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仪表配件、设备、材料以及外委加工件、进口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动力科审核、汇总。
(二)对仪表供电、供风,维修车间、生产动力科和各车间协调配合,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的技术要求。
(三)维修单位仪表班必须按照有关仪表操作规程检查、维修、保养仪表设备,认真填写设备欠缺,并按时上报,使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不断提高。
(四)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仪表的检修、临修、校验工作由维修单位安排月、季、年度计划,经生产动力科审查,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下达。
(五)仪表班必须及时更换仪表记录纸。
(六)公司计量仪表由维修单位仪表班负责日常维护。
(七)仪表启停注意事项
1、事先与生产人员取得联系。
2、按有关操作规定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仪表设备。
(八)仪表设备发生事故时,车间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报生产动力科。
(九)全公司仪表设备除仪表维护班进行维护外各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也负有下列责任:
1、正确使用仪表:如仪表启用工艺参数不得大于全量程的1.5%,不能擅自调整仪表比例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如需调整时应征得仪表人员的同意。
2、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溅污仪表设备。
3、保持控制室、仪表盘及二次仪表的清洁。
4、发现仪表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仪表班检查处理。
四、仪表设备拆装、改装、委托检修、交工与验收规定
(一)维修单位提出的技措项目如需新装、改装仪表设备,报技术科审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由生产动力科安排施工计划,重大项目的技术问题由技术科会同生产动力科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二)我公司不能进行校准的测量、控制、计量仪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外委校验,并保存有关资料。
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2.13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2.14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2.15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2.16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2.17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2.18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第二章 车间通用标准
1、车间通用标准
1.1设备完好标准
1.1.1设备的各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原设计参数或核定后的参数;
1.1.2设备在正常运转状况下,运行平衡,无故障、无异常噪音和振动;
1.1.3操作系统灵敏可靠;
1.1.4高速、连续运转时,轴承、电机等温度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1.2精度要求
1.2.1精密设备主要精度应负荷设计标准;
1.2.2一般设备必须符合生产流程的工艺要求;
1.2.3检修、大修或技改后,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原设计要求。
1.3系统
1.3.1液压、、冷却系统完整正常,油液清洁,管路畅通,油标醒目,压力表正确,无泄露现象,油质符合技术要求;
1.3.2传动部分在正常速度下不应发生振动,以及显著的噪音、冲击和停滞现象,各项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1.3.3系统工作时的油温符合规定要求。
11.4电气系统
1.4.1电气部分无发热,备用设备绝缘良好,配线整齐,接地可靠,不受环境状况和温度或其它有害物质的影响;
1.4.2信号和仪器、仪表指示正确,自动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定期进行的各项防护性试验和检查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1.4.3高低压配电室、动力柜、仪表柜符合零缺陷管理规定;
1.4.4主要动力设备安全可靠,其出力和效率应达到设计标准或核定标准;
1.4.5各项消耗正常,经济合理。
1.5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
1.5.1设备的基础良好,工作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
1.5.2设备排放的废气、废渣、污水应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配套工程;
1.5.3设备和排放物符合管家环保要求,水和气符合排放管理标准;
1.5.4设备周围无积水、无积料、无积油。
1.6安全可靠
1.6.1各种保险、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1.6.2制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1.6.3高压容器、安全阀门等装置定期进行各项预防性试验,告诉运转设备定期检查。
1.7光学系统
设备的光学系统应清晰,主要元件无显著腐蚀、发霉、划伤、擦伤等现象。
1.8维护保养
1.8.1使用合理,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设备保养良好;
1.8.2严格执行《点巡检管理标准》,定时点检;
1.8.3设备表面无严重的腐蚀、碰伤、划伤、拉毛等现象;
1.8.1设备内外整洁,无明显的积灰、积水、积油、积料,见本色。
1.9配套齐全
1.9.1乙班设备的随机主要附件完好可用;
1.9.2精密设备全部附件完整无缺。
2.车间通用点巡检标准
3.1现场安全
3.1.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精力充沛,工作前8小时内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睡岗、串岗,新员工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3.1.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互相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工作交给他人;
3.1.3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员工应把头发盘起系于帽内;
3.1.4严格遵守厂区、现场所挂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防护、通风收尘、消防设施要妥善保管,不得挪用和损坏;
3.1.5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或火灾,在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3.1.6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3.1.7操作酸泵及维修过程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眼镜、防酸碱手套,必要时必须穿防酸服。
3.2照明
3.2.1各岗位照明充足;
3.2.2在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必须使用12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
3.3设备
3.3.1凡机器运转部分和一切危险区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网加以隔离,否则不得开车;
3.3.2电气设备附近严禁晾晒、挂放衣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
3.3.3一切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3.3.4可溶性乙炔气瓶附近严禁烟火,不准移动正在工作的可溶性乙炔气瓶;
3.3.5设备开车前要发出信号;
3.3.6开车前,双手要保持干燥。
3.4消防
3.4.1现场消防器材齐全可靠,取用方便;
3.4.2氧气瓶、油类、棉纱等易燃、易爆品应分别保管,仓库内严禁烟火; 3.4.3岗位用火炉必须符合生炉规定,并取得消防部门用火证方可使用;
3.4.4七防(防火、防雷电、防中毒、防暑降温、防尘、防爆、防洪)用品和设备不准挪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5安全标志
3.5.1各岗位悬挂必要的安全标志,做到规范、醒目、齐全;
3.5.2清理、检修已停止运行的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6操作安全
3.6.1进入岗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做到三紧,女员工长发应系于帽内;
3.6.2电工、电焊工在操作中要穿好绝缘鞋,所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板要定期检查。
3.7个人保护
3.7.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禁止酗酒和过度疲劳;
3.7.2上、下楼梯要扶栏杆,不得跨越运转中的设备,不得用收触摸正在运转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得同行;
3.7.3身体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种缺陷,不适合该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强担任,经医生证明,领导批准,可调至合适的岗位;
3.7.4凡安排两人以上的岗位,要制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单人作业要建立安全互保网络;
3.7.5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7.6含碱物进入眼内不得用手揉,必须用清水和硼酸水冲洗,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就医;
3.7.7严格遵守厂区所挂的各种安全警告牌,各种安全防护、通风除尘、消防设施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3.8操作巡检
3.8.1进入岗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员工长发应系于帽内,电工、电焊工、电收尘工在操作过程中要穿好绝缘鞋,所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要定期检查,并做高压实验;
3.8.2不准用皮带输送工具;
3.8.3电气设备、照明设施要保持完整好用,生产工人不得私自拆装,不准用湿手和导电物体出动开启、停止按钮,不准乱拉乱挂临时线,不准用金属丝绑电线,不准有漏电、感电现象;
3.8.4严禁带负荷拉闸,电气设备停用24小时以上,须经电工检查方可开车;
3.8.5不准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3.8.6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禁止往下乱扔东西; 3.8.7柴油车严禁无证驾驶,不准私自出厂和带人学习开车;
3.8.8乙炔瓶、氧气瓶附近严禁烟火,它们之间距离不能少于10米;
3.8.9皮带运行时不准捅下料口;
3.8.10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
3.8.11在厂区内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汽,烟尘弥漫的地方检查设备时,要缓慢行走,不得跨越运行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准通行。
3.9检修清理
3.9.1凡安排两人以上工作,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3.9.2皮带停车后,不准坐在上面休息和放东西;
3.9.3在清理或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危害人身的料源、电源、水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工作时,要密切与班组岗位联系并配合好;
3.9.4进入已经停止运转的设备和检修设备时,必须与岗位人员联系切断电源,有专人负责看护,试运转时,必须先清点人数,查明设备内无人和无妨碍运转之物,方可运转;
3.9.5因检修等原因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应设临时围栏,并有鲜明标志,干完后必须及时恢复;
3.9.6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将钩子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禁止向下投扔工具、材料等,要有专人看护,将危险区域围起来,并挂上警示牌。
3.车间作业环境标准
4.1设备卫生
4.1.1设备地脚及基础干净,无积料、积灰;
4.1.2设备见本色,无积灰,无油泥,无泄露;
4.1.3安全罩上无积灰,安全网内无杂物,安全标志明确醒目; 4.1.4皮带架、盖板、收尘管上无积灰; 4.1.5油面镜清晰;
4.1.6设备周围地面干净,无杂物。
4.2厂房卫生
4.2.1厂房房顶、墙壁、梁柱、框架、门窗、栏杆定期清扫,无积垢;
4.2.2地面、楼梯、平台、走道干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
4.2.3厂房内电缆沟,地坑盖板整洁稳固,电缆沟及地坑内无积水、无积料、无杂物;
4.2.4厂房内物品定置摆放合理;
4.2.5各种管道、线路标记明确,泄漏点不超标;
4.2.6作业处地面无杂物、积料,卫生清洁。
4.3室内卫生
4.3.1室内地面干净,无痕、纸屑、烟头等杂物;
4.3.2室内墙壁、门窗干净,无蜘蛛网、无污痕;
4.3.3仪表盘干净、整洁、无损坏;
4.3.4电缆沟盖板整洁稳固,电缆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4.3.5室内物品干净整洁、无杂物;
4.3.6室内设施定置摆放。
4.4照明及通风
4.4.1各处照明、采光、通风良好,无裸露线头,照明灯罩固定良好,无积灰;
4.4.2在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
4.5周围环境
4.5.1厂房屋顶、墙壁、梁柱及框架、门窗、栏杆清洁,无结疤;
4.5.2厂房内地面、楼梯平台、走道干净,无垃圾,无油污,无杂物;
4.5.3厂房内电缆沟、地坑、地沟盖板整齐,牢固可靠;
4.5.4厂房内无积水、杂物;
4.5.5厂房内物品定置摆放。
(一)、主控室岗位安全技术标准
1.开车
1).上班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员工留长发必须系于帽内,严禁酒后上班;
2).每次主控室开启设备,必须提前告知现场岗位人员,在岗位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启动;
3).设备开启前必须又岗位人员检查流程,确认无误;
4).主控室启动设备必须现场有人确认设备四周无人员作业,无障碍物;
5).泵启动前,必须现打开机封水;
6).大型设备(罗茨风机)不允许在主控室启动;
7).设备启动后,必须认真对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按正常检查周期进行监控;
8).设备启动后,通知岗位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
2.操作巡检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岗位安全设施齐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作业;
2).不允许在未和现场岗位人员联系的情况下在主控室操作设备;
3).在皮带秤标定过程中,一定要等现场指挥人员联系开启皮带时才可在主控室启动皮带;
4).在现场启动所有电气设备按钮时手必须干燥;
5).不允许跨越运转的设备和传动轴;
6).设备运转部位严禁擦拭;
7).在冲地坪时,要特别注意电气设备,严防冲湿,受潮发生故障;
8).设备运转部位不得伸手清理,严防伤人。
3.停车检修
1).检修作业前应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检修前,应先办理停电手续,填写三方确认单,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设备正在检修等安全警示牌,拉掉事故开关;
3).检修清理作业应有两人以上,并设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护人;
4).检修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工器具,并放置牢固,防止高空坠落的物体伤人;
5).施工现场的电线不得乱拉乱扯,不得放于金属架上,放置漏电伤人;
6).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监护;
7).严禁在运转设备上面或下面通过,通过时走安全通道;
8).清理积料、打结疤等工作,必须戴眼镜;
9).清理检修使用大锤,锤头要牢固,不能与扶钎者面对面站着,以防伤人;
10).阀门更换盘根,管道换垫子时,必须消除压力,放完料后方可进行;
11).设备清理检修好后,必须详细检查、验收;
12).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拆卸或移走,工作完后必须立即恢复;
13).紧螺丝时,一定要站稳立牢,板口合适,用力一致,不要过猛,严防摔伤和被工具击伤;
14).更换托辊和挡料皮,设备加油时需要两人以上;
15).检修作业完毕,先清点人数,检查有无影响试车的杂物,然后调整试车。
(二)、主控室岗位作业程序标准
接班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3).了解上个轮班安全生产情况,接班者认可后要面对面进行交接班签名;
4).接班前要及时参加班组班前会;
5).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按照四不接进行接班: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2.开车
1).开车前要求岗位人员详细检查设备;
2).按开车先后次序进行开车;
3).对开启的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
3.操作
1).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岗位人员处理并汇报班长;
2).按规定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出现波动后及时调整;
3).按规定及时填写操作原始记录。
4.停车
1).接到停车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
2).按停车步骤停车;
3).通过主控室停车的设备要及时通知岗位进行放料操作。
5.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检查,搞好设备为何及清理卫生工作,交班要面对面交班,做好安全生产情况的交班;
2).凡当班工作,需当班完成,特殊情况在征求接班者意见并经班长和轮班班长同意后方可下班,记录要详细,认真,规范;
3).本班所属设备有检修或其它原因应告知接班人员,对设备状况要清出,记录要规范。
岗位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是整个生产过程中重要一环,是保证生产连续稳定的重要保证,每名员工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地进行交接班,为便于管理和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
1、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检查,搞好设备维护及清理卫生工作,交班要面对面交班,做好安全生产情况的交班;
(2)凡当班工作,需当班完成,特殊情况在征求接班者意见并经班长、值班长意见后方可下班,记录要详细、认真、规范;
(3)本班所属设备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应告知接班者。
2、接班:
(1)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2)了解上个班安全、生产情况;
(3)接班者认可后要面对面进行交接班签名;
(4)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3、整个生产岗位现场无杂物,地面无积灰,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员工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允许争吵、辱骂,不允许打架斗殴,否则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奖金甚至除名的处罚。
5、对于不吭声、不正面交接班、直接下班者,经确认后,视劳
动量大小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给予接班者在月度奖金后进行适当补偿加分。
6、对于不认真交接、交私人情班者,对接班后发现的问题每次扣接班者当月奖金考核分。
7、接班按照四不接进行接班:操作情况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8、工具柜内工具齐全,摆放整齐无油污,使用中的工具要经核实签字后接班。否则,缺失工具除照价赔偿外,另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9、设备方面:岗位人员必须对每一台设备进行认真交接,凡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扣奖金。
二、主控室(含培训室)
1、主控室操作台上,资料物品摆放整齐,且台上干净,以手摸为准;培训室桌椅外部干净、桌内无杂物。
2、主控室地板上不准有油污、脚印或杂物等。
3、对于调度或者车间下发的指示或者通知要正确、认真向下传达、交接。
4、主控室各项纪录完整,如有异常要注明原因。
5、对交接班不清楚,一问三不知,模糊不清者概不接班。
6、罚则:对上述任何一项不达标接班者,扣考核分。
三、巡检
1、整点前后15分钟为巡检时间,每延迟和提前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2、所有设备、搅拌必须点检,每缺1次扣奖金考核分2分。
3、交接期间的问题若需要专业人员处理,需确认并联系好后再接班。
四、消防器材、核仪表
1、要求无损坏、无丢失,否则不接班;
2、消防器材压力正常、时间有效、标识标志清楚,对于失效器材应及时反馈车间处理。
3、罚则:凡被铝厂行政值班查出灭火器、消防栓等方面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值班长、班长、岗位工扣分。
五、化验室、库房管理:做到物品齐全、账务相符,摆放规范、整洁,办公桌内无杂物,否则,扣责任人月度考核分。
六、其它
1、凡本班当月出现违反上述交接班规定3次以上,该工序的班长取消当月奖金,值班长减薪
附: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规则。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通过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预防和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辞退补偿金:
(一)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辞退纠纷中,上述(二)(三)项是经常被企业引为辞退理由的。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项的标准都难以掌握。什么是严重违纪,多大损害才算重大,都是十分模糊的标准。如果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去判断,大多数的违纪行为不会被认为是严重,大多数的损害不会被认定为重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面临败诉的局面。但如果企业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辞退且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只要这些规定不违法,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就会依照企业规章的规定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