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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加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二)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
(三)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干部专(兼)职防火员,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普及安全消防知识。分管领导及专(兼)职防火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动的,要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包括: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二)对村民住宅及村民住户的用火用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对村民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对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明确职责。
第十条各警务局要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办)、人口较多的村委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消防知识宣传栏,每个自然村要做到有一面宣传锣、明确一名鸣锣警示人员,给每户农户送发一份消防知识宣传材料,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简便实用的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建立防火档案,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扑救预案。
第十四条各警务局应对各村、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乡(镇)、村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当地警务局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求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各乡镇(办)要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小城镇规划建设,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农村村民住宅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应纳入村镇建设规划之中。
第二十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在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二十二条各乡镇(办)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义务消防队。各乡镇(办)应加强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发生火灾时,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良山、罗坊今年要建立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队。各乡镇(办)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人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员变动的,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火灾扑灭后,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村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五条各警务局经区消防大队委托,有权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工作目标
全县统一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庙会、集会、宗教仪式等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圣诞、元旦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和各类大型活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圣诞元旦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零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文广、工商、治安、交警、巡警、督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三个层面的检查。(1)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公安、安监、文广、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公安机关领导带队,组织治安、消防、交警、巡警、督察等警种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开展检查。(3)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带队,组织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二)开展四次统一行动。全县分别在12月23日、24日、25日、31日开展四次统一行动,每天下午3时至下午6时,检查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晚上7时至晚上9时检查商场超市、体育场馆等;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1时,检查公共娱乐场所(23日行动从当天晚上开始)。在全县统一行动以外的其他时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部署检查任务。对有庙会、集会、宗教仪式等大型活动的,要适时进行检查。
(三)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内容。(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禁超时超员超限经营。(2)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室内动用明火、燃放烟花鞭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严禁消防安全岗位人员脱岗、漏岗。(4)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严禁关停、损坏建筑消防设施。(5)其他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严禁违反“包厢开外窗、安全疏散畅通、阻燃材料装修”三个必须条件。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13日至22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和圣诞、元旦期间的大型活动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会同有关部门、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列出检查单位安排表,确定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分组,细化检查分工,进行战前动员。
(二)实施阶段(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3日)
12月23日晚,举行全省消防安全“零点”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统一行动,按照既定的检查分组、分工和日程安排,针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查处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4日至5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上报总结情况。并于2011年12月24、25、26日和2012年1月1日凌晨2时前,将前一天行动情况和统计表格数据发送至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箱,2012年1月5日下午5时前报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统一开展“零点”行动是落实公安部“零点”行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圣诞、元旦期间全县火灾形势平稳的有效手段。各乡(镇)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零点”行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今年1—9月份以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和“深化城市建设跨越年”活动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立足科学发展,上下一心,开拓创新,狠抓落实,重点工程建设及各项
工作推进较为顺利。
一、1—9月份主要工作及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一)规划工作
泗城总体规划修编方案顺利通过*市规划委员会评审,已提交市政府审批。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等专项规划方案已初步完成,同时,完成1个乡镇的总体规划、6个县级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并完成消防队、新水厂等选址工作。
(二)道路建设工程
刘圩路、阀南路西段、建材东路3条道路的前期规划设计及阀南路西段拆迁工作已完成,其中,对刘圩路、阀南路西段采用bt方式,由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无锡分公司承建,目前石粮河桥建设工程过半。
(三)城市开发工程
1、重点地块拆迁工作。1—9月,全县共完成拆迁面积8万平方米.
2、规模小区建设。规模小区在建工程施工总面积80万平方米,已竣工32万平方米。
3、安置小区暨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安置小区及廉租房开工36幢,在建工程近10万平方米,现已封顶12幢共3万多平方米。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工程
1、自来水管网建设。新铺供水管网4公里,新打深水井5眼;完成自来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批复及选址,正在进行征地。
2、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污水管网铺设约10公里,2座污水提升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
3、“三馆”等工程建设。博物馆、展览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馆”工程主体已竣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施工。清水湾公园、图书馆、档案馆等正在进行前期规划编制。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完成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前期初步设计。
(五)招商引资工作
1—9月份共签约项目5个、开工项目5个,协议项目2个,签约项目资金1.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余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局1—9月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重点工程由于受资金等因素制约进度不理想;二是拆迁工作因资金、市场、开发商不配合等因素,拆迁难度逐渐增大。三是一些工程及项目因土地未征用,而无法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安置小区建设进度。力争12月24日前完成1.5万平方米廉租房及安置房一期工程建设,同时,加快二期开工安置小区工程建设,保证按工期在明年四月底前全部按期交付。
二是加快“三馆”工程施工进度。11月前完成内外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工程,力争年底前开始布展,春节前开放试运行。
三是加强资金筹措。待阀南路西段土地征用后,加大道路建设力度。
四是完成县消防大队新址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五是加大拆迁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拆迁政策、法规宣传,争取社会对拆迁工作的支持、配合;同时,进一步发挥两种强制措施的积极效果,积极与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努力形成法律威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是加快“两网”建设进度。年底前完成自来水及污水管网铺设任务,同时加强协调完成新水厂征地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前期设计工作。
七是加快规模小区施工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年底竣工工程突破50万平方米。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年月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年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环车字〔〕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肃履行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统一领导的政府职责,通过及时正确决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基本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53起,死亡60人。其中:煤矿12起,死亡15人;道路交通22起,死亡26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故今年12月初发生的3起共死亡10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3起,死亡3人;危险化学品行业2起,死亡2人;农电4起,死亡4人;消防2起,死亡2人;工业企业及其他8起,死亡8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9.3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1、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14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5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17次。
2、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1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4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10月1-2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25日和12月4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3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59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15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2008〕2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5、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6、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6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全隐患540条,整改到位490条,累计罚款19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200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25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8名,今年又增编2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8、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2008〕120号),县编委下发了〔2008〕30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3-4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64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9.3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3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系统培训300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300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150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1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3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2、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8辆;6月份、10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5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10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5家,保留了11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3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9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2条,整改到位167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128家采石场、42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隐患43处,责令停产整顿2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1处。对全县46家加油站、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3、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1—2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120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9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5000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50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7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16个乡镇、4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2.23事故的4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9.3”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自查本单位有关水利工程项目,现将我局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县“一河两岸”旧城改造景观坝工程。该景观坝位于陈公桥下游195米处的河段,采用液压升降钢坝型式,由坝基础和弧形面板液压升降闸门组成,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47.5km2,正常蓄水位时水面面积为70亩。我局本着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生态治理与城市防洪景观工程相结合,增强城市整体防洪能力,进一步保障河道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组织质监站工作人员开展日常质监活动,督促检查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检查,保证体系建立、落实情况。查看工程材料、机械设备质量及已完工工程的外观质量;抽阅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原始资料。确保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通过开展质量监督活动,一些质量问题和隐患被及时发现并得以整改,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现我县老城区雨排官网雨污分流率低,部分排水设施为排水明沟,年久失修、疏水能力低,导致雨季路面积水,影响市容。在符合资溪县总体规划和城区大力推行环境综合整治地背景下,提出了建设资溪县城区内涝七地块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我局组织技术人员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沟渠、居民住房、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排水阴沟进行全面调查,及时对堵塞沟道组织进行疏通治理,已排查确定中心老城区保育院、长塘片区、城西大道北、泉坑河工业园区段、政府西侧、316国道碗处、高速公路出口、消防大队对面、妇幼保健院、屠宰厂片区黄六清房屋周边、傅家窠十一个片区存在内涝隐患。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准备工程招标。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严格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但是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因我局职能只要是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监管,缺乏水利专业的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更好的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建设项目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我分管农业和消防工作以来,最担心的两件事,一是水,二是火,“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前几年纺纱厂重特大火灾事故,年8.12土炼油厂火灾,大家还记忆犹新,惨重的损失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巨野”创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落实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全县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有些重大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火灾事故还时有发生。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00余起,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今年1—4月份又发生火灾事故32起、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火灾事故的发生,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从客观上讲,火灾的频繁发生,与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各种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大量增加,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火、电、油、气大量使用等有一定关系,但也反映出我们工作中还存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发火灾的因素大量存在。多年来,尽管各级、各部门通过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发现和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但目前仍有一些火灾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一些超市、商场、教学楼、宿舍楼以及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不畅、违章装修等问题十分突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二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不够。一些部门、单位重效益,轻消防安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设备故障不检修,缺乏安全防范能力;一些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不高,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存有诸多人为隐患;个别职能部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整改隐患的措施不够有力,致使一些隐患屡查屡在、久拖不改;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差,抵御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不强。三是消防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警力等欠帐还比较多,还不能适应当前消防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财富的积累,物质的富足,生活条件的改善,带来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命的珍重,对家园的呵护,消防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倍加关注的热点话题。
俗话说:“火烧当日穷”,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一旦发生火灾就有可能一贫如洗,几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劳动成果就有可能化为灰烬;更为惨痛的是,一把火就有可能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对于一个商店来说,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使多年积累的社会财富化为乌有;对于一个工厂来说,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不仅会造成大量社会财富化为灰烬,许多人丧失生命,许多家庭发生悲剧,而且会严重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对外开放形象,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如果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更是牵涉面广,后遗症多,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消防安全也是发展经济的重要保障,直接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消防安全工作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因此,发展经济必须发展消防事业,否则,就谈不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安全保障,更谈不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在消防安全的问题上,仅有几个领导担心是不行的,仅靠消防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员社会各个方面,高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因此,各镇区、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巨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汲取近几年我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思想再提高,认识再深化,领导再加强,标准再严格,措施再强化,认真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实现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抓好各项消防工作
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还有欠帐,我们对火灾的防、抢、抗能力还不是太强,全县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维护消防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实践表明,绝大多数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都是由于麻痹大意、放松警惕所造成的,我们必须高度树立忧患意识,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各镇区、各部门都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消防工作职责,要按照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同奖罚,定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认真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监察局、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多做工作,多办实事。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建设、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同步进行;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中普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当好义务消防安全宣传员,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消防法规条例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自防自救培训、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工作,重在防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揭示了消防工作的内在规律。各级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关键环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决不是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措施,而是一项长期的、不间断的经常性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方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围绕大型商场、市场,公众聚合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检查企业和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要仔细、仔细、再仔细。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大检查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与落实责任结合起来,通过检查,进一步把消防安全的职责明确到位,落实到人。三是要与重点抽查和督查结合起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来回抓,反复抓。要通过经常性地、全方位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针对本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好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经常组织自查,对要害部位坚持进行每日巡查制度;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加大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并切实抓出成效。对检查及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用救火的工作力度抓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镇区政府和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协调会或促改会,制定整改进度表,签订整改责任状,实施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落实专人,严防死守。对短期内确实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改变使用性质等办法,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该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该查封的,坚决查封。对火灾隐患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能姑息迁就,遗患成灾。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摒弃那种认为消防工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片面观点,坚决克服只求生产、不顾安全的短视行为,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装备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实践证明,火灾事故大多是因为消防意识淡薄,用火不慎或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防重于救。要切实把消防意识贯穿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坚持从建设开始就想到消防,在发展之初就狠抓消防,从源头上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今年不发生大的火灾,不发生致人死亡的火灾事故,不能因扑救不及时而导致大的损失。要想杜绝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上做文章。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面广、传播率高的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章、隐患久拖不决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在学校、社区、乡村、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突出抓好对特定工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确保全县所有消防设备操作人员、企业专兼职消防人员、危险化学物品等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消防素质和业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近几年来,在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单位的支持下,我县消防力量、消防装备虽然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然相当滞后,全县城市公共消防栓仅22具,按照国家配备标准,至少要建设88具,缺口66具。消防设施建设的滞后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已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全县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各种综合性购物超市、商城、厂房、酒店、小区等拔地而起,一方面各种建筑物的复杂化,对防火灭火的要求更高;另一方面,各种建筑物及设施的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使其对消防工作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大。一旦发生火灾,其损失不仅是本身的价值,间接损失将呈几倍、几十倍乃至几百倍的增加。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死伤几十人、上百人的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县的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栓的配置状况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防火灭火的需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年初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县必须完成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编制规划。目前,县财政已筹出15万元作为消防栓建设和消防规划建设的前期启动资金,但仍有90万元的缺口。鉴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经研究,决定动员社会力量向公安消防部门捐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和编制消防规划。消防是公益事业,人民消防人民建、建好消防为人民,我县消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从为县委、县政府分忧的角度出发,从本部门、本单位防患于未然和平安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和偕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无论单位经济现状如何,都要树立花钱买平安的思想,要把捐资助消防作为本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踊跃捐款,为自己花钱买一份平安,为社会尽到一份责任,为全县经济和平安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县政府确定,自即日起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踊跃、主动捐资、捐款,支持我县消防事业发展。这次筹资捐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集中捐资阶段和总结表彰阶段,捐款过程分三步走:一是自觉缴纳阶段(从5月21日至31日),由各单位主动到消防大队交纳。二是催缴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0日),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县里成立四个督导组进行督导,县政府办公室督导组负责督导各镇区;安监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县直单位;公安局督导组负责督导县属企业;消防大队督导组负责督导其它企业,确保各单位完成捐资任务,为全县消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扫尾阶段(从6月11日至6月31日)。整个捐资活动6月底结束,捐资期间,县电视台将定期公布进度。活动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这次捐资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贡献特别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并授予“重视安全,关心消防”先进单位称号。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效果极差的单位将采取不同方式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排查隐患,全力做好今年麦收防火工作
麦收大忙季节即将来临,麦收防火至关重要。各级一定要把麦收防火做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进行部署动员,建立“分片包干”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村村有人抓,场场有人管。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供电、农机等有关部门,根据我县麦收进度情况,集中人力,深入麦田、麦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狠抓麦收机电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民警和农村治保联防队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田间麦场和交通要道的巡逻查控,及时消除各种危害麦收安全的火灾隐患。尤其要突出麦场机电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与火源火种的管理,严禁拖拉机、柴油机不戴防火帽进场打轧作业;严禁脱粒机械使用爬地线、挂勾线、损坏线和导线;严禁在麦田、麦场吸烟,防止小孩玩火、用火;场间要配备必要的水缸、水桶、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小麦收割后,严禁焚烧麦茬和麦秸,以免引起火灾。对在麦场间吸烟、动用明火,收割机、拖拉机、柴油机不戴防火罩进场收割打轧作业,焚烧麦茬、在公路上晒粮或打轧麦秸等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保证麦收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今年要早计划、早宣传、早落实,县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执法局负责城区,请交警、交通、执法等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深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麦收防火规定,增强麦收防火安全意识,自觉做好麦收期间的防火工作。消防大队要严格值勤备战,全力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麦收前要对消防车辆和灭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同时,积极加大对乡镇民办消防队的管理和指导力度,督促其认真落实防火灭火责任,维修保养好车辆装备,要做到闻警出动,反映灵敏,处置迅速,使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我们**供销大厦在市、县两级供销社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取得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大厦连续8年被县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被市社授予“安全统筹统保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大厦保卫科也多次被评为县供销系统“先进集体”、县公安局“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市公安局通令嘉奖,记集体三等功2次,为**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
******现有干部职工360人,营业面积5000余平方米,下属14个商场、74个柜组,经营商品20000多个品种,为目前微山县经营规模最大、经营设施最先进、内部装饰最豪华的大型综合性商厦。供销大厦易燃商品多,装修材料多,电器线路复杂,加上地处**最为繁华的奎文路中段,外部环境复杂,日均客流量3万人以上,安全保卫工作难度很大,从开业之初,大厦就将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一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吸取全国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居安思危,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骄傲自满情绪。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各项安全规章。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保卫、机电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大厦的安全“四防”工作;定于每月一次安全调度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研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在各楼层设兼职安全员,大厦对各商场、柜组层层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做到了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将全体员工组成若干个“抢险突击队”、“防汛突击队”等,平时工作,业余训练,遇有情况迅速反应,确保人民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员工行为,大厦制订了覆盖各岗位、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制度,并制订保卫科、机电科、车队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范等百余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完善了消防档案,制订了防火预案和疏散预案,明确了职责和分工,为大厦今后的安全保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由副总经理轮流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副总经理对营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对夜晚值班人员采取不定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脱岗人员,及时处理。
二、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素质
供销大厦摊子大,人员杂,安全工作难度大,客观上对保卫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保卫人员的选拔配备上,始终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从全体员工中择优选拔了15名责任心强、素质高、有一定处理问题能力、身强体壮的男职工充实到保卫队伍中来,并兼任义务消防员,特殊岗位,执行远远高于一般岗位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针对大厦临时工和厂方促销等人员流动性大、结构复杂、安全意识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我们于2004年分批举办了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培训班,聘请县消防大队的教官讲课,全面地向员工讲授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员工都掌握了一定的消防技能、逃生自救方法,提高了防火、防盗、灭火和自我救护能力。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演练,使之熟练掌握有关消防业务技能,确保发生意外时招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担负着整个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全科人员一贯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在大厦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体员工齐抓共管,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我们分析国内大型综合商场火灾发生的起因,有些是清场不彻底造成的,为此,我们在“一次清场”的基础上实行“二次清场”制度,即:下班清场结束半小时后,由保卫科、机电科会同值班经理、主任进行再次清场,这样能彻底杜绝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规定每周五由分管副总带队,保卫、机电科会同值班主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经常性地邀请公安消防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到大厦来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予以整改,杜绝了事故隐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在电源的管理中,厂家装修专厅或各部位用电、安装插座、更换灯具等均由机电科统一安排并监督施工;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气设备、供电线路、配电盘和营业厅的照明灯具等进行了更换;为解决变压器超负荷运行的问题,新增变压器2台,并迁至室外,以保证安全和通风。
保卫科还健全了岗位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等,坚持营业下班后的夜间巡逻值班制度,营业时间维持营业场所及门前广场的环境卫生和治安秩序。营业厅内实行“三查”常抓不懈:上班前检查,看各部位有无异常;营业时间巡回检查,维护治安秩序,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下班后检查,看清场是否彻底,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安全,有无火险隐患以及关灯、断电、锁门等,确保安全。大厦平时活动多,很多文艺演出都在门前广场举行,有个别场次观众达到万余人,给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但通过大家严密组织、一致努力,确保了演出秩序井然,顺利进行。
舍得花钱买平安。消防设施做到高标准,高起点,斥资3万余元,安装了喷淋消防系统,设计铺设了独立的消防供水系统,并定期进行试喷,确保系统完好,能充分发挥作用;安装了消防栓,购置齐全了干粉灭火器、水龙带、水枪等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按规定设置了安全通道、紧急出口、禁止吸烟等指示标志等;在营业厅内及一些重点部位安装了电子自动报警系统,为解决下班后彻底切断电源的问题,我们购买了干电池为报警系统供电。报警系统安装后,成功地发现了两起入室盗窃案件,保卫了集体财产的安全。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由于历史的原因,**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二、**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新《消防法》和国务院十五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商城的实际情况,洪江区消防大队一方面坚持勤请示多汇报。引起区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管委工作日事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以书面文字材料向区工委、管委领导作详细汇报,提请区管委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认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综合治理考评,全面加强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区管委与古商城内街道办事处、建筑产权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状》,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确细化,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公安部60号、106号、107号令精神,考虑到**商城文物遗址保护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火灾隐患问题整改难度大。一是严格督促天一旅游公司和二街办事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其职责,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巡查措施,建立防火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天一旅游公司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同时加强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防火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二是提请管委组织文化、旅游、建设等单位加强联合检查。针对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大文物建筑危房维修改造;建设部门要督促房产局公房租赁规范,待开发景点部位严禁将公房承租、转让,减少古商城城内的常住人口,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强古城周围和内部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电力公司对古商城电气线路按照先景点线路后住房的顺序进行改造。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配合。严把审批关,努力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建设、文化部门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予以批准;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古商城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新建的违章建筑要予以;文化部门对于在文物古建筑内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古商城旅游开发改造过程中,管委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投入资金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消防供水管网改为环状,供水管经达100mm以上,水压应考虑消防用水的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同时对锈蚀的市政消火栓和壁栓进行全面保养。添置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每具消火栓配置5盘13型65mm水带和一支消防水枪;天一旅游公司应将每处景点重要部位配备4具4kg干粉灭火器,所有太平缸要进行维修,同时每个太平缸旁添加2个水桶,公共消防设施交付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管理使用。通过消防部门的努力,由区管委出资为二街办事处一次性配置了3支水枪、3把扳手、8盘水带和70具干粉灭火器,并对锈蚀的消火栓进行了更新;天一旅游公司也增添了4000余元的灭火器材。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古商城内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专职消防队,由青壮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经验人员组成,通过消防培训演练,专职队人员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会疏散人员,每天负责古商城内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