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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总结

时间:2023-03-15 14:53:24

导语:在建设单位施工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建设单位施工总结

第1篇

正确处理这种纠纷的前提,应首先明确产生纠纷的前因、性质及后果,只有这样才能总结出适合当前建筑市场现状的审判思路。

一、垫资建房的原因

在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由于涉及施工的问题多种多样,故作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在合作中可能会发生多种类型的争议,例如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工程结算等问题。近年来,由垫资建房所引发的纠纷呈明显增加趋势,逐渐成为建筑安装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

(一)何为垫资建房

根据《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建安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建设单位即应依约先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量的工程备料款,该款一般为总造价的30%;施工单位以此来启动工程。以后建设单位再分次按施工的形象进度拨款,直至工程完工,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结算款总额的90%-95%,剩余5%-10%做为建设单位留置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从此款内拨付。保修期满后,余款付清。在此,工程的资金来源应为建设单位贷款或自筹,且建设单位应保证按时按量拨款。相对而言,施工单位的义务主要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垫资建房,顾名思义,即是由施工单位通过向银行贷款或自筹先行垫付工程资金,从而无形中免除了法定的建设单位义务。一般来讲,实践中往往为施工单位首先分期分批垫资施工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每一施工段结束后再支付该施工段款项的一种结算模式。换句话讲,就是施工单位自己先掏钱给建设单位建房,建好后,建设单位再付款的一种合同方式。垫资建房违背了施工合同的法定流程,为国家政策所不准许。但垫资建房的纠纷仍层出不穷,这就是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

(二)产生垫资的原因

垫资建房是我国房地产业不健康发展的一种产物。一般来讲,作为施工单位,其承接工程的目的,就是为通过工程款获取施工利润。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尤其是有关建筑工程公开招投标的竞标程序未法律化,即便是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也缺乏有效强制力保证实施。造成在建筑市场中,一些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而产生的"人情合同"非常之多。施工单位,特别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为了在竞争中击败对方,拿到工程合同,不惜压低报价,或以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来争取合同。承诺垫资施工即是其中一种方式。同时,其他中小建筑企业为生存,也不惜以向银行贷款为代价以垫资方式参与竞争。在上述方式中,最大的受益者即为建设单位。因为一些资金不足的开发商,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手续,就可以通过施工单位垫资方式进行施工,而一分钱不花地等着建筑物的落成。更有甚者,有些开发商是以房屋的预售、销售款来支付工程款,而将市场风险全部转嫁给施工一方。如在笔者承办的几宗该类案件中,建设单位虽已实际占用了或已预售出建筑物,但开发商宁愿以此款去开发新的项目,工程款却迟迟不予结算。最终导致工程因缺乏资金而陷于停顿。这就是垫资施工建房易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

如上所述,施工单位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建设单位)负担的还贷风险及市场风险。有些观点认为,垫资建房属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纠纷,且垫资行为是施工单位自愿的意思表示,如施工单位无法继续履行约定,无能力提供充分的施工资金,违约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但从客观上讲,垫资建房存在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由于在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较发包方是相对弱者,为了拿到合同,不惜以垫资为代价。而资金来源中的一部分为自筹资金,另一部分通常是由贷款而来,并以其先行起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材料费、设备费用往往通过赊欠其他单位的费用实现。与此同时,施工单位为减少资金投入及加快工期进度,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拖欠工人工资、材料费的做法屡屡发生,以此来缓解资金的紧张。由于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取决于开发商的经营效果,一旦开发商销售业绩低于预计水平,就会导致建设单位无力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从而一系列问题均会相伴而来。所以,一般在垫资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除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纠纷外,还常伴有施工单位与施工工人的劳务费纠纷、与材料商的材料款纠纷、与银行的借款纠纷及工程质量暇疵等诸多问题。另外,因在施工中,随着市场的变化,原材料、人工费等难免存在有调整变化,且垫资者还将承担银行利息及逾期罚息等,这些政策变化而产生的经营风险无疑也会添加到施工单位的身上。在笔者承办的几起垫资纠纷案中,上述几种纠纷并存,与之相关连的诉讼近几十起之多,致使某些矛盾(如拖欠工人劳务费)的激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作为建设单位,由于是由施工单位垫资,在资金上并无压力,其给付工程款一般是从预售、销售房款中支取。故双方合同约定能否完全顺利履行,主要凭借房屋预售、销售情况而定。如房屋未能销售业绩不佳,建设单位一般总是以各种借口拒付、拖欠或克扣工程款,即使是顺利销售出房屋,建设单位也总是先考虑再次开发的用款,而对拖欠的工程款采取尽可能的回避、拖延态度。同时,如果在房屋建成之后施工单位仍无法回收工程款,势必面对银行、材料商、施工工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强大压力;为了尽快解决债务困扰,施工单位不得不勉强满足建设单位的各种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在工程款结算上的让步、对抢工费及其他奖金的让步等。由此可以看出,垫资建房行为对严重损害了施工单位的权益,且对建筑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存在潜在危害性,其负面影响甚至波及社会诸多行业。

(一)未实际履行的合同双方在签订了有关垫资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尚未进场开工或仅仅是办理了开工手续双方即产生矛盾。在该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首先应对合同中的无效部分作出认定,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达成共识,法院可以要求双方变更或重新修订原合同,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法院可以对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之前双方的投入进行审核,一般建设单位会提出办理开工手续、合同鉴证等费用;施工单位会发生进场或进场前的准备费用等,笔者认为:对双方的上述费用,可以根据无效合同的过错原则双方应各自承担,损失各自承担进行处理。

(二)已履行完毕的合同这里所谓的"履行完毕"主要指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确已竣工,而建设单位拒不履行验收或验收后拒不结算义务的阶段。对于工程本身而言,往往具备了投入正常使用的条件,此时不可能以合同无效的理由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恢复原状。同时,建设单位如果要获取竣工工程,也理应以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为前提。故对于双方已履行完毕的合同解决重点应放在工程款的结算上。笔者认为:工程的结算可以主要根据原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并结合法定标准进行。因为原合同中虽然存在垫资的无效内容,但双方对于结算的标准往往不违背法律规定,例如采取平米包干制或定额制等,均属于国家规定的结算方式。对于合同当中所设定的工程验收、工期、施工奖金的计算办法等问题,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同样可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予以实际处理。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为了获得垫资资金而向银行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罚息等费用,建设单位提出的由于施工单位以未及时给付工程款为由不按期交竣而导致的经营损失等费用,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因施工单位所提出的给付垫资利息的请求,应比照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的处理办法不予保护;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也存在明显的过失。但应注意一点:当建设单位在验收工程之后,对未能如期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利息应区别垫资利息,法院应根据建筑行业的同期贷款利息给予支持。

(三)部分履行的合同该类纠纷在实际处理中较为复杂。因直接涉及到工期、工程质量,所以在处理中对涉及到每一问题均应分别情况具体处理。

1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故对已完成部分的质量验收成为难题。按照国家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工程的验收应在工程全部完工之后进行,但由于合同仅履行了其中一部分,全部工程尚未竣工,故国家质检部门对此验收申请一般不予受理。那么此阶段的工程验收则主要应以在施工阶段双方的分段验收和有关工程监理的报告为依据,分别对隐蔽工程和表露工程进行书面验收。如无完整的验收记录,则应分清责任各自进行承担。一般来说,该部分的质量验收,除外观形象有明显不足外,应视为合格;对明显不合格部分应计算出返工的工程量,从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结算问题尚未完工的工程结算也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因工程尚未全部完工,结算起来较为困难。一般来说,应以施工单位所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工程结算。该形象进度可参考工程监理记录,由有关评估部门进行形象进度评估,计算出完工工程量,并依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计算出工程款。

由于施工单位多是拖欠材料费及人工费,所以结算当中往往涉及其他一些材料商、施工工人的追款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在一案中尽可能给予解决。例如有些材料购销合同是由建设单位直接与材料商签订,由建设单位付款给材料商。对于由施工单位与材料商签订合同并拖欠材料费的情况,可以考虑以法院控制一部分款项直接支付材料商的方式给予处理。

3关于工期问题在建筑安装施工合同中如施工单位违反工期的规定,延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工程停工,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停工费。而在垫资建房纠纷中,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工程尚处于施工阶段,且常会因涉及诉讼而发生施工停滞。对于工期问题,如果在一方提出诉讼主张时工程确实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如期进行,对于工期问题也就不存在争议。但对于工期停滞造成的损失,对建设单位的延期损失和施工单位的停工损失,笔者认为:鉴于因垫资所引起纠纷中存在双方过错,故双方均应对此承担责任。

4工程移交问题该类纠纷的最终处理结果应为合同无效后,如无法进行继续合作,就涉及工程的移交问题。因整个工程并未完工,所以建设单位将与其他施工单位合作完成该工程的剩余部分。作为前一个施工单位,应在撤离施工现场的同时向建设单位移交有关施工图纸和资料,以保证建筑工程的下一步施工。这方面的工作,由于双方在诉讼中的矛盾较大,往往施工单位会拖延完成。法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诉讼之中主持这一步骤,以便建筑工程不致因双方的诉讼而拖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笔者曾在此方面作过一些有益的尝试,效果较好。

第2篇

我于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工程计划,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技术工作,现将我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2007年:没钱花小区工程,该工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万5千平方米,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工作,负责该项目监理工作,从施工到竣工验收,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项目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预案,严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程序。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工,进场原材料先试验合格后在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该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按照预定工期竣工使用。

2008年:借钱花小区工程,面积5万平方米,负责该项目监理工作,从施工到竣工验收,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把住材料质量关,项目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预案,严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程序。处理工程中发生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现行规范并实施到使小区的建设收到良好的效益。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好评。

2009年:从事监理工作,在棚户区工程担任监理、总监,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始终执行“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为建设单位严把质量关,控制资金支付,保证实际工期不超计划工期,搞好公司管理,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系,使工程按正常的工序进展,保证工程按规定的工期交工。工程质量都达到合格标准,受到建设单位好评。

2010年:抢钱花小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工作,组织监理部成员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安全方案,审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预案,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是否人证相符,严把材料及施工工序关,按监理程序监理,及时处理施工中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贯彻执行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在安全及质量都达到规定的标准。建设单位对此工程很满意。

2011年:宾馆工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万4千平方米,此项工程也担任总监职务,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招投标,选择合格施工队伍,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严把施工项目部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关,做到人证合一,严格控制施工程序,每道工序先报验后施工,严格控制进场所有材料质量,试验合格方可施工,要求现场监理人员严格按监理程序进行监理,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第3篇

服务计划

以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建设单位需求为依据,通过“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手段,协助业主方全面地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承建方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服务贯穿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等全过程。

协助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对工程上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进行到货检验,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审核、协调处理工程变更;

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组织召开工程项目例会和其他专题会议,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分发;

每周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程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对工程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对工程文档进行管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文档资料,工程完成后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竣工文档;

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对用户进行培训;

审核工程结算;

工程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工作总结。

服务保障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

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2、服务保证措施

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报送监理周报,汇报工程进度、下周的工作安排、发现的问题等。

2、监理到位情况检查,公司管理部门会不定期的在不告知监理

人员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监理质量、安全情况。

3、不定期的走访建设单位主要工程负责人,了解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情况,调查客户满意度情况。

4、制订专业的监理规划,按照监理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

5、工程结束后,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初验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3、人员保证措施

我公司将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组织投标承诺的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如确有原因需更换监理人员,我们将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保证替换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和合同的要求。在合同期内,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监理人员的稳定,以利监理工作连续、正常进行。如因工程需要或业主另有要求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的,我公司将积极调派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人员进场。

工期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提交进度计划

业主(协商)同意

整改

监理审批

施工单位提出延期

监理审批延期

监督计划实施

同意

正常

影响工期

检查执行情况

有拖延

监理审核

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

监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

施工单位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

同意

由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并交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提出,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通过。

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人员和加大协调力度,提高施工进度,如果施工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提出更换施工队伍的申请,由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变动工作。

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及时审签开工报告、及时进行工序验收,以保证工程能按期开工,完工后能及时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因质量和安全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特色服务措施和优惠措施

特色服务措施

特色之一:明确创建“三高标准”

我公司承接本工程后,明确监理工作创建的具体目标,集中展现在“三高”标准上,即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

1、高水平

高水平团队是创建工作的控制中心。我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组建项目监理部.

2、高质量

高质量要求贯穿于本工程创建的全过程,监理部能够为业主提供高智能、专业化、高技术的监理服务,拥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做后盾,工程不仅体现出我公司精湛的专业技术,同时,还适当超越监理合同的委托范围,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服务。

3、高效率

监理部全体成员拥有积极的工作心态,保持积极而上进的工作态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沟通交流。

“量体裁衣、量力而行”,监理内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专业配套齐全,从而保证了项目目标逐步实施和有效控制。

监理工作有较强的计划性和条理性。

①控制预控第一关;

②搜集信息,实施过程控制;

③组织协调多专业立体施工,避免互相阻滞、互相影响施工。

特色之二:制定创建精细计划

1、制定创建的装备设施计划

为现场监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通讯、交通、检测设备和生活设施,特别是检测装备,如红外线测距仪、回弹仪、全站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涂层厚度检测仪等。

2、制定创建的团队优待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监理部在业主、施工等单位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地位。本工程监理部在通讯、交通、办公和生活等方面得到一些优惠的政策和待遇,明显优于其他大多数监理部,以激发团体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公司对他们取得的业绩将进行表彰和宣传。

3、制定创建的后台服务、技术支持与再教育计划

充分利用公司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公司的技术支持为坚强后盾,解决项目中的技术难题。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省质监总站领导和专家莅临现场的技术交流会,每人每年都能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达到一次以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达到40课时以上等。

4、制定创建的具体工作计划

如:监理工作总体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计划,设计变更(处理)工作计划,材料核定工作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计划,质量目标控制计划,进度目标控制计划,投资目标控制计划,质量事故处理工作计划,主要设备核定工作计划,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监理工作计划,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计划,竣工验收工作计划、竣工备案工作计划等等。

特色之三:采用创建好的措施

1、精选的优秀总监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派驻的项目总监取得国家两个注册证书,且具有丰富的房产项目监理经验,精力充沛,他将率领监理部充分运用工作经验和本地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全新地开展工作。

2、精强的监理团队

现场监理人员的岗位、专业、能力、年龄、素质与本工程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相对应,全体人员均能胜任工作,且责任心较强。总监能够注重团队建设,能够充分调动监理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技术优势,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引导他们按照监理合同、规划、细则等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督促、协调、配合施工单位认真和全面地履行施工合同。

4、精细的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部能够以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等为依据,根据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贯标要求,开展各项监理工作。对监理工作应实行过程控制,运用PDCA循环,持续地改进过程质量,保证监理工作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加强了平行检验工作,形成较为完整的平行检验自制用表,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增强服务意识,在监理服务中,监理部成员时刻保证良好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一个“细”字;多看、多测、多量、多记、多想等,体现一个“勤”字;在工作中自我约束,体现一个“谨”字;以数据说话,以理服人,体现一个“实”字。

5、精诚的监理服务

我公司及监理部能够信守合同,严格履约,并且严格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贯彻执行我公司“公正监督、热情服务、顾客满意、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能够体谅同仁的个性和工作方式,与参建各方具有良好的工作关系,为实现同一个目标,体现一个“诚”字;按期完成任务和履行承诺,体现一个“信”字。

目前监理工作受到建设单位的评价是“工作认真、实事求是、管理严格、素质较高,值得信任”。

特色之四:善于创建“总结与交流

工程监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积累不少好的经验,需要我们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在总结中提高、在交流中充实、在推广中强大。

优惠措施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为了节约成本在设计阶段对某些方案或材料进行分析,选择性价比高的方案或材料,对节约工程造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为缩短工期作出努力。

如贵方需要,对所编制的成果文件进行造价分析;

提出材料单价合理定价的方案;

第4篇

关键词:水利;基建工程;财务;进度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整治和城市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资,作为反映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情况的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理应及时编制和报送相关部门,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据调查,目前已完成的城市防洪工程有的已经投入使用十余年,却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成了长期留守工程。

1拖延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弊端

由于水利基建项目不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其负面影响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影响项目后续财务管理和交付使用财产核算。

因为多年没有办理竣工决算,长期挂在财务账上,形成水利基建工程“烂尾账”,造成无法及时清偿有关各方债务。项目完工结算久拖不决,财务资料和竣工资料无法移交,无法准确核定财产实际成本,影响了经营项目折旧的计提和非经营项目投资额的转销。

1.2不利于开展项目管理和完工评估、追绩问效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从投资的角度来说,重点是对概算执行的管理;作为一种总结性报告,竣工决算的一个重要功能也是考核概算的执行情况。追绩问效也就是做绩效评估,只有做好绩效评估才能指导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才能为新的基建项目提供有益的参考。但是,因竣工决算久拖不决,不利于水利基建项目管理和完工评估及其追绩问效工作的开展。

1.3阻碍项目完工审计工作的及时开展。

由于竣工决算没有及时办理,不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水利基建项目只有经过完工审计才能最终确认投资额。在信息和技术瞬息万变的今天,如果一个完工项目拖上十多年才做竣工决算和审计,就很难保证审计结论是否符合建设当时的客观实际。

2影响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原因

影响竣工决算进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2.1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重视不够。

对国家投资的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重资金投入轻成果产出,重视社会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不问建设效果的思想还相当严重。有关部门对于作为反映建设成果的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漠视,与向上伸手要项目、讨资金的重视形成极大的反差。在已经完成的水利基建项目中,极少有认真地做经济效益评估的。没有经济效益的推动,财务竣工决算的动力就大大受到削弱。

2.2水利工程本身的特点使然。

水利工程的规划一般都具有中、长期性,工程分期实施,时间跨度大。由于资金不同时到位和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一项工程不得不分期、分步实施,在各单项工程完工时,对具备验收条件的不及时办理完工验收,验收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问题积压。验收后,没有及时对已完单项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和完工结转,从而,影响了整体工程竣工决算进度。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具有土石方量大、掩蔽工程较多和因地质状况不明而造成工程变更较频繁等特点。就单项工程而言,工程完工后,评判工程质量的好坏,一般仅从外表也很难判断,往往要等到项目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做出准确评判,建设单位为了慎重起见,往往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才组织初步完工验收。如果在初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问题需要整改,施工单位还需重新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这样来回往复,也拖延了工程验收时间,大大降低了工程验收的效率,从而影响了工程的竣工决算进度。

2.3施工单位整理结算资料进度慢。

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收集和整理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工地资料整编人员少、人员变动频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施工单位饥饱无常,为了节省人员费用开支,尽量压缩非生产人数,往往是一人兼多职,甚至一人兼几个工地的工作。施工单位在做岗位调整或人员变动时,相应人员没有及时到位等,也造成资料整编工作不能及时衔接上,延误了结算资料的整编和交付。如果工程被转包或分包,情况就更为严重。

工程款的支付也直接影响到施工单位整编资料的积极性。如果建设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就会怠于收集和移送结算资料;或者相反,工程款拨付超过了完成投资额,建设方没有了可制约施工单位的尚方宝剑,施工单位没有了及时编制报送结算资料的推动力。根据经验,如果工程款支付额度达到或超过了95%,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就已经基本到位,因为各方审核后,其核减额度和质保金大约也占5%。没有了经济的约束力,往往只能依靠施工单位的自觉了。

另外,从主观上说拖延整编结算资料对于施工单位是有利的,施工单位为了争取到比较有利的结算额,主观上往往有意拖延编报结算报告的时间。

2.4建设单位的管理体制制约其积极性。

建设单位行使着工程建设的管理职能。水利基建项目往往是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行使建设单位职能,而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受国家管理体制的限制,为工程决算投入的人力、财力等方面都受到编制的限制,影响了其办理竣工决算的积极性。由于机构、人员不稳定,有些项目甚至工程建设刚完成,马上就面临机构撤消或缩编以及经费削减等压力,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力度受到极大的影响。

2.5编制和审核竣工决算工作占用时间。

目前,水利基建项目的资金主要是以财政性资金为主,根据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求,工程完工结算后必须送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根据一般程序,施工单位编制的完工结算资料,在送交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之前,首先要送监理单位审查核对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最后才送社会中介机构终审。这样层层审核,前后至少也要几个月的时间。

3加快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对策

综合以上影响工程竣工决算进度的各方面因素,建议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以加快竣工决算进度:

3.1政府职能部门重视,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积极性和能动性。

首先,各级领导和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要把工程竣工决算摆在与工程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视工程竣工决算为工程建设的延续。并且,纳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

其次,要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积极性,要保证建设单位机构和人员的基本稳定,经费和办公条件要有保障。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需要,抽调熟悉项目情况、懂业务的财务、工程、技术方面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竣工决算编制审核机构,专门负责编写竣工决算报告。

3.2选好施工队伍,把好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关。

要从源头上杜绝那些对工作极不负责任、信誉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混进水利基建工程项目中来。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负责当好甲方,做好协调工作。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要到位,使工作管理透明化、规范化,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把问题及时处理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避免返工、重复工和扯皮现象发生。选好监理很重要,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避免问题堆积和久拖不决,不要把问题带到竣工结算环节。

3.3工程管理要到位,分项工程完工结算审核要及时。

建设单位应抓好工程款支付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控制好按工程进度付款,使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化,做到不拖欠工程款、不支付过头款,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把工程完工后报送结算资料的时限和要求明确写进工程承包合同中,促使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编写和交付竣工结算资料。加强分项工程监管,对单项工程实行完工一项、验收一项、办理竣工决算一项,避免积压拖延时间。优化结算审核环节,建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三方审核的联动协调机制,减少结算资料在编制、审核过程中的反复,加快结算审核进度。

为了防止主客观因素的变化给办理竣工决算带来更大的难度和阻力,建设单位应重视工程竣工决算的监管。在抓紧工程施工进度,尽快发挥项目效益的同时,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已成为从事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的财会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总之,只要行政管理部门重视,工程项目的参与各方认真负责、积极主动,项目管理措施得当,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进程慢的问题就一定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S].2008.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S].2007.

[3]戴金水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M]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

[4]于长生,施建军.工程建设中的招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5]全万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实务[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

第5篇

[关键词]水电工程;招投标;合同;工程造价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大清洁能源建设力度。目前已建设了大量的水利水电工程,耗费了大量的工程建设资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水电投资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工程造价手段对建设成本进行控制。从大量的项目经验中总结得出,从招投标和合同阶段开展工程造价控制手段是最有效的。

1.招投标及合同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特点及重要性分析

1.1工程量清单的特点

一是简明性。水电工程中招投标阶段需要明确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人员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税费等各项成本,这样施工单位即可根据工程量清单明确投标价格,因此工程量清单具有简明性特点。二是统一性。水电工程中招投标阶段施工单位投标人员可以根据招标单位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及水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各项施工成本准确计算,这样所有投标人将按照统一工程量清单,统一口径计算出各项费用,而不会在计算工程造价成本结果时出现较大差异,因此工程量清单具有统一性特点[1]。

1.2招投标及合同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重点

一是招标工程量清单制定。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具有直接关系,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项目划分合理准确,则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比较详尽准确,这样投标人员即可准确计算出水电工程的造价成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与否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二是工程合同签订。合同阶段中水电工程合同签订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水电工程建设投资与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因素具有直接关系,合同签订的目的是对这些要素进行约定,并让这些方面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双方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确保合同能继续履行。这样工程建设才能顺利进行,建设单位的工程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1.3招投标及合同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主导成立了多家地区性水电投资公司,各自负责区域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每年水电投资公司需要为各项水电工程支付大量建设资金。水电投资公司必须重视投资控制才能使国有资金不受损失,做好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充分竞争选择优质的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相关责任,风险划分,制定合理的合同变更机制,对建设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2.招投标及合同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策略

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和合同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存在制度流程、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问题,制度流程方面招投标及合同阶段存在资格审查不严谨、评标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的质量;人员素质方面招投标及合同阶段存在专业水平不足、职业素养不高等问题,导致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内容不合理,影响了工程造价控制的准确性[2]。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策略。

2.1招投标阶段

一是提高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作人员必须先对工程造价标准以及其他工程资料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明确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和难度。然后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再根据施工现场环境以及气候自然条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实际施工计划相符,这样才能减少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可能性。最后招标工作人员再结合项目划分情况确定项目计量目标,确保施工单位投标过程中都能够给出公平合理的报价,同时招标人员还需要对特殊施工要求进行仔细说明,让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要求的理解更加透彻,这样才能提高工程造价控制力度[3]。由于水电工程大多含有大量地下工程,影响施工图设计的因素众多。这导致工程实施方案与招标设计方案会存在较大差异。做好招阶段设计工作,特别是地质勘察工作,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重大意义。二是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招标要求自主选择是否进行投标,但是建设单位必须对投标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施工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在资质、技术、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均具备建设相应水电工程的能力,否则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其他因素导致施工组织困难,工程施工成本升高。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在承接水电工程项目之后能够在工期约定时间之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三是制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格。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出具的投标价格高低决定了建设单位需要支付的工程成本,如果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抬高中标价格,则可以从中牟取最大利益,这样建设单位需要对水电工程支付更高的工程造价成本。因此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必须根据水电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且根据市场价格水平计算合理的预算价格,最后建设单位将此价格进行调整制定更加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格。这样可以防止施工单位围标、串标,从而提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效果。四是完善水电工程评标体系。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多为专家对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标,从而尽可能得到比较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标结果,但是目前水电工程的评标时间比较短,即使由专家进行评标也会出现工作不细致的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必须对评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首先必须保证邀请到的专家具备极高的专业水平,并且保障专家拥有充足的时间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解,然后再让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方案进行仔细分析和评价,最后才能使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水平得到提高。五是提高招标人员的工作素养。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可以自己指派公司招标人员完成对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建设单位也可以直接与工程招标单位进行合作完成招标工作。但是无论建设单位选择哪种招标方式,都必须确保招标人员具备专业的职业素养,否则无法保证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对内部招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招标人员的水电工程知识。如果建设单位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则必须对其机构招标人员进行考察,确保其专业水平满足要求。

2.2合同阶段

一是提高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水电工程合同阶段建设单位确保合同文本足够规范,否则无法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建设单位可以对以往的水电工程合同进行总结,根据其中的内容设计一套完善的示范合同文本,然后在新的水电工程合同签订时即可直接按照示范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对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进行评价,这样才能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严密性符合要求,从而提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水平。二是明确单价的包含范围。水电工程合同签订人员必须对合同清单中各项单价的范围进行界定,防止在施工之后某一方对单价范围规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这样才能通过合同签订保障双方的利益。施工单位中标之后可以与建设单位对单价包含范围详细商讨,如果施工单位对某些单价范围存在疑问,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可以修改成双方没有异议的包含范围,反之建设单位也可以对不明确的包含范围进行修改或标注,这样才能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三是建立规范的价格变动机制。水电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对材料、施工等成本的变动机制进行完善,降低施工单位履约风险,否则市场波动较大时材料和施工成本急剧升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成本也会急剧升高。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在合同内容中明确,如果材料和施工成本的市场价格波动范围在某个区间之内,则施工单位不能对合同进行修改,但是当市场价格波动超出该区间范围时双方应该根据最新市场价格对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这样才能提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水平。四是加强合同内容审查。水电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保证合同具备时效性、实用性、规范性、公平性,合同文字描述必须清晰明了,内容范围界定不能出现有歧义或不清楚的情况,否则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聘请一些合同管理、法律专业人员完成合同内容的修改工作,这样可以保证合同内容清晰准确、双方责任划分明确公平,防止合同文本表达不清晰导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经济和责任纠纷。五是加强合同后期管理。水电工程合同中需要规定验收标准、质量标准、完工日期、工程结算等内容,防范水电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之后双方存在索赔纠纷。如果建设单位验收水电工程时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则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进行返修确保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如果水电工程完工日期超出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则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索赔;如果建设单位验收顺利且完工日期符合要求,则建设单位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结算方式支出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费用。六是提高合同签订人员的专业水平。水电工程合同签订需要注意诸多内容,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人员不够专业,极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时效性、实用性、规范性、公平性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双方存在多方面的纠纷。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必须事先对各自合同签订人员开展专业培训,让合同签订人员了解合同签订中的常见问题和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提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水平。如果双方合同签订日期比较紧张,可以直接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签订一系列工作。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控制质量管理体系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必须加强基础工作、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把关。文章认为,应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检基础工作、加强过程质量的控制三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业务素质较强的监理队伍

第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资信等级的施工单位。参建的施工单位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丰富的施工经验,并能配备高素质的足够的施工人员及配置齐全的机械设备,先进、高素质的施工单位是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

第二,监理单位作为一个监督管理机构,除具有相应资质、资信等级外,还应具备一批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高,有着多年施工及监理经验的人员,从而保证“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具体落实,其目的就是出一个优良的产品。

第三,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待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总结,对施工过程中先进的施工工艺及方法,给予肯定,并通过例会的形式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从而有效地指导施工。建立以工程施工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质量的关键,有利于工程施工工作的开展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控制。为此,既要加强“三个层次”的控制和各层次的职能,即政府监督、项目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检,要在公路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三者的关系。并概括为:一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承发包的关系;二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三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施工项目为核心的检验和质管组织:一是施工单位要成立各施工点质管小组,负责自检、专检和互检;二是建设单位要组织检验小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质检和抽检;三是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办法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

三、加强质检基础工作

(一)明确技术标准、强化标准工作

1、各项工程的设计资料、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要点、质量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以及工程监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资料,统一印发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人人目标明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现代工程建设要注意技术美学,强调审美功能和实用功能的统筹考虑。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在开工前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二)强化检测手段,做好计量工作

计量检测工作的加强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质量检验评定的准确性。为强化检测手段,要求各地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配专职人员负责常规试验和抽验工作,公路建设主管单位对各级管理单位拨发专款配置器具。

(三)重视质量信息,用数据指导工作

项目建设在开工前,由建设单指挥部将各种原始记录表、检验记录表、测试报告表及统计表格等发至施工单位,并规定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定期报送各种资料。通过检验测试人员提供的资料,及时掌握现场随时发生的质量情报和数据,以便及时分析质量动态,采取应急措施。

(四)建立健全责任制

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制定各级职责范围,实行联质奖惩制,做到奖罚分明,发挥经济的作用。

(五)重视技术培训,加强质量教育

各级领导要尊重科学支持技术人员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举办技术培训班,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举办工程质量研讨会,总结交流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同时,要加强工程技术的继续教育,重视知识,掌握新技术、新理论、新材料、新工艺,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过程质量的控制

(一)设计质量的控制

1、重大变更应严格按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2、非重大变更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现场会审处理,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授权监理工程师审批。

3、对设计中不详、漏误及容易引起误解的问题,施工单位直接提出或通过监理工程师上报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以书面解释或补充规定。

(二)材料质量的控制

原材料是工程实体的组成部分,与工程质量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施工单位一是把好材料采购关;二是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测试鉴定;三是严禁不合格材料和半成品进人施工现场。

(三)施工质量的控制

1、抓好各施工阶段,以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的各施工阶段要通过定期检查,有的放矢地对重点、突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评比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施工要点、注意事项等,施工内部质监部门以书面形式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目的是为提高工程质量。

2、对影响质量的要害问题或普遍性问题,要坚持质量第一。

3、对虽未发生但根据质量情报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内涵比过去更为复杂,它不仅受到技术、经济、责任等方面的约束,并兼顾有咨询、顾问参谋、控制的涵义,还涉及到工程法规、行为科学及技术美学等诸多因素。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现代特点的施工质量管理方式和质量保证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已成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第7篇

引言

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要求是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的标准和规定完成相应的工程。在工程结束之后要经过验收人员检查,检查通过后,向相应的单位申请工资的结算。工程的结算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设工程的造价设定,以及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水利工程的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提交建设结果和资金情况的重要依据。在总结工程的建造过程以及检查项目概算等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工程的结算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在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上还有一定的进步空间。本文通过对我市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一些改善的措施。

一、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特点

1.政策多。国家建立了各种相关的规范和制度来协助资金能够更好的使用。工作人员在执行时要严格依照制度中的内容,规范自己的行为。将工作落实到位是建设资金能够良好运转的保障。也是会计工作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2.涉及内容广泛。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牵扯着很多的工作内容。比如资金的使用和往来以及资金的运转等。另外结算的工作和工程材料的供应以及图纸变更等有很大的联系。所以,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对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工作中具备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最后确定的内容要确保准确无误。

3.对技术要求比较高。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工作要运用到很多水利工作方面的知识。审计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熟练的掌握和使用这些专业知识,对竣工结算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

二、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问题

1.合同的效力不足。合同建立的不规范,缺乏细节性的规定,业主只和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导致后期有很多的问题出现。对方使用合同中的漏洞来额外的增加建设工程的资金。往往在工作结束后,开始结算的时候才注意到合同里面并没有指定相应的工程价款以及结算的要求。对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内容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2.验收工作不到位。很多的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时并没有采取全面监理方式,大多数建设单位会采用形势监理方式。形势监理是指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有签订监理合同,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分配检查人员进行实地的监督。隐蔽工程在开展是缺少验收、签证以及记录等。这些问题通常到施工结束的时候才可以得到解决。

3.缺少对设计变更的规范。设计变更工作很容易遭到建设单位的忽视,有一部分的建设单位都不主动完成设计变更的流程。没有进行审批,更没有获取设计变更的通知,却依旧进行着工作,对设计变更的工作非常的不重视,设计变更之后没有进入再次审批流程,也没有记录设计变更之后相应的工程量和投资数量的变化情况。

4.工程计量不按照要求。工程计量没有严格依照国家设定的计量规范和竣工图尺来计算。因此经常造成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加多,使工程资金投入加大。

5.结算单价不按照规定。施工单位经常不依照合同规定的内容结算。任意的提高工程款,造成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度增大。

6.取费计算不规范,计算误差时常出现。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增加规定中不需要增加的项目,减少规定工程中不需要减少的项目。对取费的计算造成很大的困难。另外,计算中常常会出现误差,甚至是虚设项目来增加建设工程中的资金投入。

三、做好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对策

1.及时检查,了解工程的进度。开展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之前,首先要对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分配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的内容要涵盖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设计人员以及检查人员。也要了解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他们的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审计工作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

2.优化审计部门的人员结构。在建立一个审计小组要考虑到,审计小组的人员分配要与审计工作任务的多少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所需用的时间相统一。审计工作人员工作内容的分配应该与其专业技能的特点相符。审计组长要有足够的能力来带领审计团队高效的完成任务。

3.做好检查工作。在核对工程量时,要做好检查工作。第一,检查竣工项目是不是严格的按照原来设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检查其在施工中是否有遗漏的项目或者未完成水利工程量。第二,检查在施工中的变更情况是否和办理的变更签证相一致,施工单位办理的签证书是否规范,检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在计算中有没有出现错误等。第三,检查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方法是否与之前要求的相一致,确保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规范,禁止偷工减料的行为出现。第四,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是否有多报或虚报的情况。第五,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材料的规格、参数等。

4.审核内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审核人员在对其余的项目资金进行检查时,要严格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财务若干规定》等制度。审核过程和方法要结合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必要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核。自行的添加或设定审核内容。或者可以对会计的工作记录或者对其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核等。

5.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要有所依据。审计工作主要依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 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竣工结算审计主要依据经过水利部门批准的设计和文件,工程的结算报告和结算书,财务账目,设计图纸等。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策略研究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unit of Research and Strategy

Bai Xuefeng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unit of the misunderstanding, and then mainly from the prescribed procedure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well prepared, good coordination of all parties, to improve project planning and control, dynamic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cost to implement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final acceptance , and so do the completion of the accounts set ou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work-rel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hinking, for refere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project management; Strategy

工程管理作为一种科学,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被充实、更新,成为了直接影响工程效益的重要一环。作为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重视程度、实施方法等因素,将决定工程管理的效果,也将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的利益。下面笔者根据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就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所存在的误区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监督。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工作所存在的误区:一是工程管理应系统地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但目前建设单位实施工程管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而忽视了工程项目的其他阶段,这很不利于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工作行为不规范,如对工程施工干预较多或不通过监理直接给施工单位下达指令等;三是工程质量责任不明确等。[1]

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的要点

1、技术把关

针对技术把关工作,具体的着手处应包含以下两点:

1)充分理解设计:充分理解设计可让工程管理人员对具体项目有整体把握及全面了解,而且能整合不同专业,以期实现建设单位的功能及观感要求,寻找最佳平衡点。例如:楼体周围为保证幕墙外立面美观,减少百叶窗面积,损失了30%的新风量,但地下一层新增燃气管线,并增加厨房数量,增大了排风量,为保持负压平衡,因原新风口面积不够,在风井顶开口增加新风面积并做挡雨设施。上述实例为在功能与观感中寻求最佳平衡点。

2)论证设计的可操作性:此项问题主要发生在不同的专业设计之间的意见分歧,使得设计不具备可操作性。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就是要把握各设计之间的关键点,使得项目得以顺利进展,例如:某楼地基采用钢筋灌注桩、泥浆护壁、后压浆技术,但是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持力层标高从19 m――23 m,勘察做了5个点,而将来地基处理需500个点,主体设计院及我司要求按每个点实际持力层深度加工桩长,如此一来等于做100次勘察,而且按不同长度加工500根桩,无法实现(无论从周期及成本上均无法接受),我所在公司项目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意见,最后建议按最深持力层加工桩长500根,成本多花了不到20万元,但少做99次勘察,并缩短了桩加工周期。[2]

2、进度监控

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是贯穿于办理开工手续――工程施工――市政报批、报通及施工一竣工验收并交付等整个项目开发全过程的,在进度监控过程中,本人拙见认为应把握如下两点:1)编制完善而可行的进度计划:先由总承包及各分包分别编制(根据建设单位进度目标);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人员汇总、修订,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公司(主要是总承包及建设单位直分包)的穿插配合,并将设计、专业公司深化设计、前期、市政、竣工备案等工作的进度同时整合进去,考虑各类工作的介入节点及相互衔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最后整合的进度计划外,除各相关施工单位的计划,还应包括设计院、本公司设计部、前期部、预算部(价格确认)等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使得上述工作计划能较好的衔接起来。

2)施工过程进度监控:主要分为基础及主体阶段和结构封顶后阶段,在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根据计划实时监控,掌握关键线路,同时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如资金供应、单位、洽商确认、设计变更等),提前解决,如果发生偏差(滞后),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在下一道工序或施工段将偏差天数抢网来。如进度肯定受到影响,群策群力,在法律、公司规定内灵活解决。例如:如主体延误,可减少结构验收检验批次(如10层一验改为5层一验)提前让后续工作开展次结构、初装修及设备管线安装),须解决施工过程中因不同工序或不同单位之间技术问题,使得工程正常进行。例如:设备安装须总包做设备基础,尽快请设计院做二次设计并办理洽商,解决各建设单位直分包的穿插配合及进场时间。例如:公共精装及室内初装同期开始,应先室内地面施工,才能公共地面施工(公共精装地面最好在室内完活后施工)。整合各方根据进度计划协同配合,充分考虑对场地使用、交通运输(吊篮、塔吊、外用电梯、电梯等)使用。[3]

3、质量保证

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其质量要求主要面向业主,主要内容为功能实现及观感要求,为保证实现上述目标,除在施工全过程实时监控并质量矫偏以外,还应该在下面3个阶段完成上述两个目标(总结起来就是3个阶段,两个目标):

1)结构验收阶段(观感控制):在结构主体完成以后,无论是设备安装、二次结构,还是门窗安装、幕墙及精装等工作,均以主体为参照,主体结构质量的好坏,对后续工作产生很大影响。在结构验收时,对影响后续工作的平整度、垂直度、门窗口方正、混凝土表面质量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均应详细准确的统计,并彻底的逐项整改,如能落实,因主体结构产生的质量感问题将被消除。

2)分项验收阶段(功能实现控制):在绝大多数工作完成后,将要进入人防、消防、档案等分项验收阶段,在此项验收中,主要验收设备试运行、设备联调、建筑物形象是否具备使用条件等项,同理,在上述各项验收中将发现问题整改完成达到使用要求,会使得项目功能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3)竣工验收阶段(功能实现及观感控制):在项目完全落成并交付使用之前,须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此工作为项目开发全过程中最完善、最正式的官方参与的验收,对功能实现、观感质量、资料齐全等方面均起到最后把关的作用。在住宅竣工验收时,国家推出了一户一验,本人浅见,不论住宅还是公建,均应借鉴一户一验的方法,从使用功能、观感和资料齐全着手,完整而详细的逐条检验,发现问题后逐条的整改落实,争取使得项目情况达到业主的接收标准。

4、在工程管理中做好项目管理规划

项目管理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施丁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在签订合同之后编制,是指导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它既为这个过程提出管理目标,又为实现目标做出管理规划,故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对项目管理取得成功具有决定意义。其内容具有实施性实旅性是指它可以作为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实际操作的依据和工作目标。因为它是由项目经理组织或参与编制的,是依据项目情况、现实具体情况编制而成,所以它具有实施性。追求管理效率和良好效果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起到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因为管理过程中,事先有策划,过程中有办法及制度,耳杯明确,安排得当,措施得力。必然会产生效率,取得理想的效果。

投资、成本、进度、质量是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四个方面,四者相辅相成。追究不适用的、过高的质量。势必造成资金浪费和成本的增加以及工期的拖延;不切实际地追求高速度,必然造成料制滥造、质量低劣、费用增加的后果;不切实际地压价,势必造成工期和质量的失控。工程总承包人的中心任务足确认业主的项目建设目标,并根据这些目标,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控制投资、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以取得最好的综合效益。

三.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思考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程序规定办事,即项目的论证决策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执行,保证工程全规有序;二是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即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勘探并收集好地质资料、 审定好设计文件、做好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选择好监理单位及办好开工前各种手续(如施工许可证)等,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做好各方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

建设单位要不断地学习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熟悉图纸,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过程中,随时与监理单位交换意见,做好检查、变更、材料进场、施工始终时间的记录;同时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处于质量监管之下。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及时敦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以真实客观地反映施工过程,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4]

3、加强工程项目风险控制

首先,积极开展设计招标。设计方案好、设计水平高的设计单位能设计出工艺流程合理,建筑结构简单,工程造价低廉的工程项目。通过设计招标和方案竞选的方式择优选择好的设计方案和信得过的设计单位。充分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

其次,投标阶段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建筑工程采用招投标是降低工程造价的一个好方法。它比直接发包要降低造价15到25个百分点。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对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都非常重要。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合理低价者中标,不过也不能绝对低价中标,以避免低于成本价而恶意竞争。

再次,制定严密有效的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及索赔实行有效控制是在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的关键。针对当前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施工单位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赢利的方式承揽工程。

最后,在工程决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这个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比较重要的阶段,也是最后阶段,其工作就是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该项工作主要由工程审核人员根据合同,预决算结算单、相关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法规为依据,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

4、搞好项目的计划和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科学设置

首先,对于新建工程,建设单位须要有一个清晰明了而完整的项目目标,以便工程能达到预期的成果,其中最为核心的三大目标为:质量目标责任制、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在整个工程管理中,这三大目标是一个既统一又矛盾的整体,其理想值是“高质量、低投资、短工期”。

其次,建设单位应认真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其包括项目目标的确定,确定项目目标的方法,预测、决策、计划原则的确立,计划的编制以及计划的实施等。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建设单位应搞好工程项目的结构分析。

最后,建设单位应实施项目控制,以确保投资目标科学设置。在确定了工程项目目标和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后,为了确保目标和计划的实施,建设单位则应在工程实施阶段予以实时控制,以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发生偏差的计划,以确保目标和计划得以实现和完成。另外,随着工程建设的一步步实施,投资控制目标也会一步步清晰、准确,即为设计概算、设计预算、投资包干价和承包合同价等,而随着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时监控,则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投资目标设置准确与否。

5、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首先,加强对设计阶段的动态投资管理。在项目一经决策后,设计阶段则成为了工程建设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一般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 35%~75%内。因此,在项目造价管理中,不应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项目实施的后期,而应将其转移到前期的设计阶段来,即注重设计方案、设计过程和设计质量对造价的影响。加强对设计阶段的动态投资控制,即应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招标工程、推行限额设计、采用标准设计、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等。

其次,工程合同是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核心。工程合同是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工程中与造价和结算等相关的均要以合同作为依据。在实际中,对工程造价影响的较大因素(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及机械价格等)均要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使之由动态转变为相对静止的因素,同时应对对造价影响较大的相关价格,在合同中予以确定相关的合同价款,以减少工程中不确定的因素,从而为工程竣工结算的调价打下基础,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最后,建立完善的造价信息化管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造价信息在工程动态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掌握了这些信息,就可以确定各种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3]

四、总结

作为建设单位自有的工程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工作重点。首先应目的明确,明确公司的功能与观感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然后整合各方的意见和资源(如本公司其他部门、总承包、监理等),贯穿整个项目始终推动项目向着公司的各项目标前进直至最终达成。

参考文献

1、方坑龙.如何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10)

2、仲景冰.《工程项目管理》[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11.1

第9篇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明确加快推行“代建制”,2005年各省、市相继出台代建制的试行方法,继而众多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也就是由原政府为投资管理主题模式转换为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进行代建全过程管理的模式,受到各省、市的重视与推行。目前项目代建制正处在发展、探索阶段,各配套政策、规范、细则有待完善。其中代建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制度,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方向性作用。本文针对代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进行探讨。

一、代建单位安全管理现状

自从2006年广东省实行《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至今,许多项目管理公司都建立了自身企业的代建管理体系,针对安全管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建设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认识不足,代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由于业主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理解,某些项目的代建安全管理未尽其安全管理的责任。例如,某学院训练馆高支模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但业主为了节省投资费用,不予支持,最终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虽然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由于建设方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违反当地有关管理规定,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已承担了不必要承担的安全管理风险。

2、当前缺少对建设单位的诚信管理系体,代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

例如广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只针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企业,没有明确对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而且2006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也只有明确对施工、监理企业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情况。由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因此代建单位忽视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目前多数代建单位认为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就是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仅明确于代建服务合同上,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建设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监理单位,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往往造成工程较多安全问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例如,某个工程项目两层地下室施工阶段,由于基坑支护变形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到水平位移已达到报警值,监理单位没有报业主进行具体处理,但在安全监督站的抽查中发现该问题,并出具了停工整改的通知。后来业主不得不组织专家召开基坑变形处理专题会议,虽然专家组的结论认定该基坑支护是安全的,但由于该程序已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最终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代建单位安全管理义务

根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建单位应该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有关规定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08年最新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其它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008年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2、省有关规定

201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专家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地方有关规定

例如广州市《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98-02),要求基坑开挖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的监测单位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广州市建委2005年《关于切实加强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5]419号,强制开展深基坑、高支顶变形第三方监测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检查工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深基坑、高支顶等工程变形监测的,必须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依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文件“穗建筑[2001]33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管理的通知》,需要加强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其中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等情况,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完成工程沉降观测工作。

三、代建单位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

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是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各方安全管理来实现的。在签订参建单位各方合同时,应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将《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列入施工合同或签订各方安全生产协议书。通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参与安全专项方案评审及安全培训与演习;监督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建立建设项目安全上报制度;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来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安全管理方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施工、监理方开展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活动月评比,提高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有利于做好事前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更有效地保证长期的安全施工。

2、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严格审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的情况及设备进场报审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塔吊、基坑、高支模等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专项方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检查监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的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各个方面,检查应有检查记录。针对现场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单》,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开具《违章施工罚款通知书》进行处罚。

3、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检查监理单位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员;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到位,施工单位是否配备充足的安全监理员。发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应及时发出通知书,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相关规定,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监督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加强项目管理部的现场巡视力度,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项目代建部采取检查指出问题、口头提醒、与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约谈沟通、监理例会提出、通知监理单位或直接下书面整改通知等措施,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5、检查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技术交底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检查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培训办理“平安卡”。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对于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