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4:54:04
导语:在工程质量整改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2日,镇党委、政府配合各村完成全面自查,并于4月22日上报自查报告。
二、具体内容
重点排查2015年以来,利用扶贫资金实施的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硬化道路的工程质量和项目手续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原始房屋鉴定,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手续是否完备。重点查看危房改造后的贫困户居住使用和房屋质量情况,是否仍然存在应改未改,改造后原住宅未拆除等情况;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厕所改造是否能够达到使用标准,粪污处理是否有合理渠道,
2.精准扶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各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水质是否达标(分散式供水采取“望、闻、问,尝”四种方式查验是否达标,集中供水工程查验相关水质检测报告,按规定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工程的维护、看护情况,水源井周围的保护情况及村民安全饮水的现状。
3.扶贫资金建设的农村道路、桥梁情况,查看工程的审批、质检、监理、验收等项目手续,相应的资料归档情况,实地查验硬化道路工程质量。
三、任务分工
镇党委、政府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硬化道路等民生工程开展全面自查。镇直相关部门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专项督导组:
第一组负责督导危房改造
第二组负责督导安全饮水
第三组负责督导项目情况
四、核查方式
1.各专项督查组入户核查情况,将情况汇总,于4月22日前,上报镇扶贫办,指导各村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确立整改时限。
2.各督查组原则上在各村完成自查工作后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在督查期间自行安排督查工作进度,督查结束后形或专项督查报告。于4月27日前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的具体查验方案,明确检查标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对问题多发、易存在风险的方面要着重强调。指导各村落实好本次“回头看”工作,
2.各村、行业部门对本次自查“回头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查真改,真实反映工作情况。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要建立台账,细化梳理各类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持问题导向,保证问题整改到位,防上发生反弹。
3.层层压实责任,工次查验整改结果需村级书记、第一书记签字背书,对虚假整改、欺行了事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县环保、市政、人防、消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综合验收会制度。
竣工综合验收会议采取单项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相结合的形式,分别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主持。竣工综合验收会的参会人员中必须有该单位负责人或经书面授权的委托人,每单位参加人数不能超过两人。会议内容为现场验核、现场检测、现场表态、现场完善手续。先察看建设工程现场,然后验核、检测、座谈表态,最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后,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县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还需同时具有《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经会同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现场核实,对已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条件的,应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竣工验收方案,并进行竣工验收登记;
(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方案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到现场核实竣工验收条件。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场确定竣工验收参加单位及召开竣工综合验收会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和地点。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场签署意见并退回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提出需整改内容的要求。经整改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再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建设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召开竣工综合验收会的时间和地点向本条第三项确定的竣工验收参加单位送达其书面通知,同时向有关部门领取有关竣工验收申请表格并在竣工综合验收会召开前填写完毕;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竣工验收成员单位,在竣工综合验收会上,应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并对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设备安装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意见一致时,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如竣工验收成员单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建设单位应提请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单项或专项验收,除执行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程序外,应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现场检测、验核后达到合格标准的建设工程单项或专项验收项目,验收部门应无条件当场发给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二)对需整改才能合格的验收项目,验收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整改。验收部门在项目整改期间应主动积极配合,对经整改合格的验收项目,应依法及时发给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对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验收项目,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验收部门应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涉及应当收取的收费项目,应在验收部门当场发给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时,按标准当场收取;
(五)对建设单位已发竣工验收通知,但验收部门不按通知要求派员出席竣工验收会议的,视为该验收部门已同意该项目的验收,因该项目未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未参加验收部门负责,并追究该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机构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申请书、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整改通知、处理回执等法律文书和有关资料,建设单位亦应加强保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其作为建设工程档案的一部分,一并移交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机构。
第九条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县土房部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题,收受贿赂,分发“红包”、纪念品等,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工程及低层农民住宅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键词:暗挖隧道;质量;缺陷;整改
中图分类号: U4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交通运输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近些年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不管是铁道工程还是公路工程,为了可以避开不良地质条件或者是为了避开村镇及其为少占耕地、林地,隧道方案被越来越多的采用。隧道方案的应用不但使线路长度减少了,而且还使线路标准、运行速度得以提高,更使运营期间的养护、维修工作量大大减少,保证了运营安全、畅通。然而,在享受隧道交通便利性的同时,还应对其施工质量及其施工安全问题加以重视。
隧道施工的特点按照施工机械的不同,常用的隧道施工方法可分为矿山法、盾构法和顶管法。无论是何种方法,隧道工程施工都具备隐蔽性大,未知因素多、作业空间有限、工作面狭窄、施工工序干扰大、施工过程作业的程序性强、不能随意变动、施工作业的综合性强、在同一工作环境条件下进行多工种的在同一施工平面作业、施工过程的地质状态是变化的特点。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也是变化的。施工过程是动态的;作业环境恶劣;作业风险性大;隧道工程施工用电有照明用电和施工用电之分,不能使用同一种电压。
二、质量问题及缺陷定义分析
对于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当前法律法规还没有统一和明确的定义与分级指标,房屋和市政、铁路、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都不够详细。质量问题和缺陷及其质量事故之间常常存在互相替换的现象。理清质量问题与质量缺陷的具体含义,对于隧道质量问题及缺陷整改意义重大。
(一)质量问题
通常指的是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需要整改、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中对质量事故分级作了确切规定,然而并没有对质量问题定义和分类。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中规定“公路工程质量问题指的是质量较差、直接导致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 万元以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中铁路工程质量问题指的是“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没有对运输生产、安全及其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造成影响,且施工单位自行整改的,都是工程质量问题”。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公路、铁路对质量问题的规定主要指的是没有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问题。首先,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在广义上又理解为质量缺陷、质量通病、质量事故,容易和该定义的实质出现混淆;其次,这一定义包含的对于质量问题的整改处理程序太过复杂,与按照质量事故处理较为接近,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文章中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是为施工过程中且实体没有形成前,实现的活动以及过程本身,不能够符合明确和隐含需要,一定要整改、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然而并没有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隐患和问题。
(二)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指的是因为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导致出现了影响建筑物外观、承载力、实用性、耐久性和整体稳定性的各种缺陷的总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质量缺陷的定义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照其程度其包括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指的是“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没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严重缺陷指的是“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着决定性影响的缺陷”。而公路、铁路相关验收标准中,都没有将“质量缺陷”的概念引入,对于质量缺陷的整改处理也没有相应的规定。
文章中所说的质量缺陷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工程形成后,不符合明确和隐含要求,一定要返修、加固或者报废处理,然而并不满足质量事故级别的不足总称。
三、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典型质量问题整改措施
(一)隧道施工易存在的典型质量问题
第一,限界受侵。隧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松软地层,当地压较大的情况下,围岩的会出现很大的变形,要是施工方法不当护着支护形式欠妥,支护不及时,则容易出现塌方。还有一种是在衬砌混凝土浇筑的时候,模板强度、刚度不足导致走模,也会造成限界受侵。
第二,通风照明不良。在运营中隧道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洞内昏暗,威胁行车安全,主要因为设计不当,器材质量不合格和运营管理不当。
第三,隧道渗漏。隧道施工同于其他地下工程,在施工期间和建成后,一直被地下水影响,建成后的隧道处于地下水的包围之中。地下水压力如果较大,防水工程的质量不好,地下水会通过渗入隧道内部,对行车安全以至衬砌结构稳定性造成严重威胁。
第四,衬砌开裂。作用在隧道衬砌结构上的压力与隧道围岩的性质,地应力的大小及施工方法等相关,被资金和技术条件约束,在设计前有的因素是很难确定的,所以隧道衬砌结构在设计时具有盲目性,使得结构强度不够与围岩压力不协调,导致衬砌结构开裂破坏,而大多数工程中出现的衬砌开裂更多是因为施工管理不当导致的,或者由于衬砌厚度不够,或者由于混凝土强度不够,因此,加强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是十分必要的。
第五,衬砌结构同围岩结合不密实。施工时岩石隧道光面爆破效果不佳,通过钢筋网作为初期支护的喷射混凝土层背后设置石块代替混凝土充实空间,使得围岩与初期支护不密实,在二次衬砌施工的时候,因为泵送混凝土压力不足,流动性不好,拱顶混凝土很难饱满,导致模筑混凝土厚度不足,从而产生大空洞。
防水施工过程。初支没有补平就铺设水板。未保护好防水板。没有居中埋设纵向中埋式止水带,二衬端部环向中埋式止水带与纵向中埋式止水带没有很好的进行连接。环向止水带没有居中,防水板搭接缝与二衬环向施工缝错开距离小于1m。
二衬施工过程。纵向水平施工缝浮浆、没有彻底清除杂物。边墙二衬钢筋预埋偏位,钢筋套筒连接接头处于“同一连接区段”;钢筋保护层垫块数量不足4 块/m2且无强度检测报告;二衬钢筋排距不满足设计要求;二衬边墙钢筋违规采用焊接。(二)隧道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对于上文阐述的隧道工程施工时可能遭遇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主要可能由下列原因造成。 1、施工中采用的预报方法与掌子面前方的地质状况的要求不相符。我国隧道建设现阶段发展迅速,隧道的长度和深埋也越来越大。施工的时候要是不能对掌子面前方的环境充分的进行了解,则会造成隧道在施工时存在严重的盲目性,施工时就会遭遇无法预料的塌方、突水与突泥等地质灾害,使隧道质量问题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隧道施工质量没有保证。 2、开挖的方法和水平有限,是导致隧道施工质量又一严重问题。因为大多数开挖使用的方法是钻爆法,在进行开挖时很多隧道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使装药量和开挖的进尺增加,而施工单位自身水平有限,导致了超挖欠挖现象出现。 3、隧道工程开挖后就需要及时的支护,一定要与设计要求的范围相符,这对于减小荷载十分有利,然而隧道施工现阶段多采用锚喷支护,使用的沙和水泥的质量不够好,导致混凝土强度不够,每一项指标都不符合工程要求。 4、隧道施工时的大部分单位都是自行对二次衬砌模板台车进行设计的,这些设计却反严格的设计标准和依据。因此模板台车就会固定不牢,施工放样粗糙等问题,导致衬砌侵限、隧道偏位过大、施工缝错台等问题。 (三)隧道质量问题整改措施
1、针对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在隧道的设计阶段就要实施全方位的勘测,准确细致的了解岩层结构和地下水的具体情况,对隧道的建设方案实施动态设计,即要按照隧道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对原先的设计方案适时修改,从而保证工程进度及其质量。施工如果盲目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如果有开挖地的实际与设计不符问题出现,不但会使工期延误,还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可以适当的对之前的同类工程加以参考,依据隧道施工地域的地质、水文等条件及其相关工程资料类比,为隧道的设计者提供参考。从而能提前对设计方案与施工地域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地方进行修改,从而正确的引导隧道的施工建设。
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目前常用的施工方法需要注意:①盖挖逆筑法,在软弱土质地层中,地下水稳定在基底高程低于05m的地层条件较为适用,不然还要配备降水施工。②喷锚暗挖法,该方法一直处于暗挖土体与隧道结构施筑与置换的动态过程。③明挖法,明挖法施工隧道的工艺较为简单、受力明确,操作简单,不过还是要做好地下管线拆迁或加固稳定、地面交通疏导、环境保护及其基坑安全稳定等工作。
3、作好初期支护。采用喷锚支护是将围岩和支护作为一个体系,承载的主体是围岩,加固和稳定围岩的手段是支护。锚喷支护因为有着及时、柔性、粘贴、密封特性,同时也是锚喷支护的作用原理构成的基本要素,使得围岩内二向应力状态转变成三向应力状态。所以,一定要对初期支护予以足够的重视,并且应确保锚杆的方位、喷射混凝土厚度。
四、隧道质量缺陷整改程序
1、质量缺陷范围的核实。
2、质量缺陷分级。
3、设计处理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4、整改处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5、整改处理过程实施;
6、质量缺陷和整改资料归档。
结语
隧道施工质量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质量管理,其最先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隧道的质量管理工作,只有将隧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最好,才能不断提高隧道施工的质量。
参考文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效能,明确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法制办《关于新装电梯验收检验问题协调意见的报告》(穗府法报[*]87号)的意见,决定对我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调整。从2009年3月1日起,凡在我市范围内(含市属各区和县级市)新建、改建的电梯安装工程,均按以下规定进行过程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及验收登记。
一、施工告知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前,电梯安装单位应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同时到工程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电梯安装工程开工告知书》;
(二)电梯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二、电梯安装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
电梯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由建设工程质监机构负责对电梯安装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包括:
(一)与电梯安装工程有关的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三)电梯安装执行《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情况。
三、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电梯安装工程完工后,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需获准从事电梯检验检测)依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对电梯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及登记
电梯安装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分部所含电梯均已完成安装,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齐备;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三)建设工程质监机构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建设(或安装)单位须将验收资料送工程所属的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办理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未办理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的,其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五、电梯使用登记
1.1明晰职责权属
水利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工程,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一定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监理单位代表业主方行使权力,对工程进行全程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要保证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浪费资源,合理控制进度,并且协调各方参建单位和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在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明确自身的地位和职责,尽心尽力的为业主方服务,合理的控制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责任心,公正客观的执行工作。
1.2提高业务水平
作为监理人员,要同时对进度、质量、安全、投资进行控制,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全面的知识结构。而作为水利工程的监理人员,还要熟知水利行业的很多技术规范,这对监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负责任的监理人员,要善于学习和总结,对于新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沟通,并通过网络、书籍等了解相关的控制关键点。因此,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要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较全的知识结构、较高的思想素质,另外,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结合多年的从业经验,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水利工程监理员,至少要具有事先发现问题及协调各参建方关系的能力。一些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即时的,如人、材、机不合规等导致的事故,因此,作为监理人员要具有预控能力,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一些看似较表面的东西,都具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作为合格的监理员要具有及时发现问题的业务素质,防患于未然。
1.3全过程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合格是监理工程师对业主委托的最好回报,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都实行了全过程监理制度,监理员采取旁站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工程质量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监理员要经常对工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质量偏差的发展趋势,并分析产生的原因,然后通过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以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质量偏差,控制其在规范的允许范围。水利工程中隐蔽工程较多,稍有不慎将会为工程以后的运营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因此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要做好施工计划,施工过程中要实行旁站,并做好质量记录。对于施工各阶段的检查结果要有后续的整改检查,做好PDCA循环控制。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施工材料、机器设备要查看其相关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应拒绝签证,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提出整改效果及回复期限。
1.4加强投资控制
监理工程师作为业主方的利益代表者,要从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减少投资额,使业主得到最大的性价比。因此,从原材料采购、进场抽检及下料制作等环节加强成本控制,使材料既能满足设计要求,又不需要增加额外投资。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现场发生的实际过程进行签单验收时,要做好工程量的核算,认真辨明工序的性质,如新建、改建和恢复,对涉及变更的部分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核算,对于需要索赔的款项要以理力争,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要区分好计量项目的性质,如合同规定、设计变更等,并仔细进行核算。
1.5做好施工日志
一名优秀的监理员要养成写日志的习惯,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料,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洽商、设计变更、整改通知书、监理例会等,做到有据可查,且能根据第一手资料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判,为事前控制更好的服务。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的检查验收要及时形成报告,以确使各参建方能熟知相关内容,并要做好日志记录。建设现场要处理的事情较为繁杂,做好施工日志能使相关环节做到有的放矢,能及时向业主方提出相关工期进展的报告及建议。
2结束语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量督促整改合格后再按程序签认;总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3)竣工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5)接受省级主管部门的复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2施工阶段建设各方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是平行的主体,具体到本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各方的主要关系为:对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进度等进行宏观管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省级复查和评定。根据施工合同,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通过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全过程管控,确保工程按建设计划正常开展,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纪检监察,确保项目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参与各方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项目的健康运行。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中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及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进行经济监督、评价,发挥提示、预防、抵御违规问题和行为发生的作用,对项目进行工程量和资金的最终核定。
3监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建议国家林业局应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体系与市场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管理体系,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对林业生态工程监理实行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和人员资格管理。2004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营造林监理员职业资格标准》,今后,凡从事林业生态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营造林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以尽快解决监理人员的职业资格问题。解决林业生态工程监理费低的问题只有改善监理工程师的待遇,吸引高素质的监理人才充实到林业生态工程监理队伍中来才能提高工程建设的监理水平。当前,国家对林业生态工程的投资越来越多,监理人员的待遇也在逐渐提高,相较于以前,很多地方政府对林业生态工程监理工作的支持也大为增加。然而,与林业生态工程监理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是大为不足,监理费用的增加尚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求。因此,各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工程监理费用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规章政策,在资金上提供可靠的保障。建议国家林业局在收集和总结完善林业生态工程监经验后,制定出林业生态工程监理收费指导标准,更加有力地解决林业生态工程监理费收取偏低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
Discussion on strengthening quality supervis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thinking
Zhao Junsheng
Abstract: combined with many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related issues were discussed, and proposed own some opinions and views, the only relevant refere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筑质量和建筑企业的声誉,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很有必要。
一、建筑质量监督工作的三个主要方面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现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的主要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1、严把工程设计质量关,认真抓好工程招标工作
在工程建设招标过程中,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完善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外,还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材料设备招投标、合同审批签订、设计变更确认、支付工程设备款、工程资料交接签收及保存、工程文件审阅等各项具体工作流程。
严格把关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特别是对于土建、水暖、强电、弱电等重要主体建设的图纸设计要严控,应该召集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和反复论证,要根据需求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2、建筑工程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三大部分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过程监控,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3、建筑工程竣工后的监督工作
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特别是解决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企业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的加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1、建立健全建设法律体系,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我国很重视建筑施工质量,制定了专门的《建筑法》等,还有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标准,这些法律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有利地推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一些发达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施工许可制度和使用许可制度是当前很多企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微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能够起到以下作用:一是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避免给国家和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二是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侵害。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使用许可制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2、做好施工机械防护,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机械的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使用费控制。要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为此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等,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优良的工程质量直接产生于施工过程之中,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必须对作业班组的施工操作过程中,以最大限度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在进入主体工程施工前,应审查关键部位的施工工艺以及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水闸基坑开挖、基础处理、井点排水、闸底板大体积砼浇筑、沉桩、型构件吊装、闸门制作和机电安装等均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在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人员的指挥调度,尤其是遇到浇大体积砼时突下大雨等突况时,只有通过现场技术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才能解决种种突发事件,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首先,要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对工程本身负责。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听建设单位的。因此,要强调监理公司对工程监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有待加强。
其次,还要推进监理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应储备各种人才。监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切实抓好质量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能熟练掌握标准和操作规程。
4、加强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努力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一是,项目部要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对每天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施和设备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安全员督促作业班组及时整改。对口头通知不落实的,应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将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班组长,要求落实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落实的,项目部经理应将情况书面报告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深入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落实的,出具停工通知,待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二是,施工安全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三是,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过程监控,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5、严格内部管理,严格工程质监人员的执法行为
工程质监人员在工程开工之前,就由监理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卡,公布工程质监员的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以求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评价。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当日工作当日记,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
三、结束语
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刘倩.抓好工程管理,做好项目施工【J】.城市建设,2010.29
今天,我们在*小区项目部召开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会,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建筑业生产形势,正视当前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五月份以来,省厅和市局五天内通知我局的相关负责人连续参加了两个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当前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需着重落实的几项措施,并对长沙“4.30”等四起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作了通报。其中发生在长沙市的“4.30”事故,充分说明了在当前事故多发期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该工程由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承建,长沙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在浇筑顶盖混凝土时,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导致约21米高的整个支模系统坍塌,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该工程建设单位擅自将中庭顶盖由轻钢网架结构更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随后省建设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就我市而言,20*年11月3日,益阳五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湖南华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监理的益阳市高新区创业园A5栋工程在浇筑屋面梁板混凝土时,因局部支模系统失稳,造成屋面梁板坍塌。加上第四层梁板混凝土拆模过早,导致局部承载力不够,在遭受屋面梁板冲击后形成连续坍塌,从屋面坍塌至底层。值得庆幸的是,由于事故发生时该工程未施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由远及近,这每一起事故和隐患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惨重的代价,血淋淋的教训,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我县建筑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突飞猛进,十多层的多层建筑逐步增多。但是,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了,全县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同志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杜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乏力,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于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习惯于照本宣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不重视安全机构建设,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盲目低价中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一证多用、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不明确,尤其是私房和联户开发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更有甚者,个别乡镇的开发区项目以扎口管理为由,逃避管理,连最基本的设计图纸都没有,让无资质的农村施工队伍随意开工建设,搞“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办证)、“七无工程”(无设计资质、无施工资质、无规划审批、无施工许可、无安全监督、无质量监督及无施工监理)。试想这样建成的楼房有人敢住吗?这种人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行为,一旦出现事故,于心何安?
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前几天我找质监员与安监员了解了一下情况,据反映全县在建项目有相当一部分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没有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房和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心惊胆战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五是一些监理单位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数量普遍过于“精简”,专业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2、部分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差,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安全问题,对重要构配件的进场送检、特殊工种技术方案的审查与审核,缺乏有效的监控。3、旁站记录内容不全,缺少数据。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不齐全,相关审批手续不规范。4、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监理监管不到位。
六是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不规范,出卖图签、变相挂靠的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设计文件的校审制度不健全,设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业务不精,导致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需着重于抓紧的几项工作
(一)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要负全面责任,从图纸设计、图纸审查、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无论哪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不论是开发商、投资商,还是建设单位负责人,都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提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拖欠工程款,必须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2、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勘察成果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进行勘察或勘察出现重大失误,以后各环节所做的努力将全部报废。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设计单位应切实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出具变更手续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违反标准规范和降低质量要求,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操作者,管理水平、技术素质、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着直接责任。各施工企业和预制构件企业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必须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得违法分包工程,要努力改变以包代管的现象,要建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查、审批、检查和验收制度,强化对项目过程控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促使企业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员参与的质量安全责任制。
4、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鲜明的原则性,决不能一味地接受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放弃工程质量安全,决不能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而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决不能不负责任而使监理形同虚设,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合理配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每道工序、进场材料把关到位,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另外,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检测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检测工作,严格落实检测报告的审查、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落实好见证取样、试样留置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杜绝出具人情报告和虚假报告。在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不合格报告时,如水泥安定性、钢材原材料及焊接、防水材料、结构实体检测等,应及时通知工程的见证员,同时报告质监站,由质监站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二)深入开展“百日督查”行动,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局对上级的相关文件已一一作了转发,并制定了《*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整个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4月份为步骤动员阶段(此阶段工作现已基本完成),5-6月份为实施整治阶段,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我局督查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对各企业落实情况组织两次以上的排查。7月份为总结阶段,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通报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整治的重点是:预防高处坠落与坍塌事故,预防大型机械事故以及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等。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其它参建单位要对此次行动引起高度重视,必须积极做好配合,抓紧时间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对于督查组检查和自查出来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一定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达到真正将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杜绝使用淘汰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自去年十月一日起,我局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推行了三大举措:1、任何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品住宅、私人联建等)、房屋拆除工程、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脚手架一律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或钢竹(钢木)混用搭设脚手架。2、任何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品住宅、私人联建等)、房屋拆除工程、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物料提升机一律采用龙门井架物料提升机,禁止使用“一柱两吊”或自制提升设备。3、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必须严密设置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举措推行后,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仍有个别项目不按照相关规定,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讲什么乡镇的建设工程造价太低,完全按照以上要求来操作无利可图,因此而放低了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他们不知道在放低要求的同时事故已离他们越来越近。对那些工程我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予以上报,请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此为戒,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造价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中,就要确保该项施工条件的经费投入,并确保在使用实施中抓好落实。
(四)以住宅工程为重点,狠抓质量的提高
1、抓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原材料是工程质量的源头,建设、施工单位要使用优质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决不能将假冒伪劣和淘汰的原材料用于工程中。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先复试后使用的制度,要保证原材料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批次进行检测,特别是门窗、电线电缆等功能性材料要进一步加强检测的力度,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中。严格实行混凝土预制构配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制度,坚持不备案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建发[20*]06号《*县建设局关于对全县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实行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凡使用未在我局备案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生产产品的,县质监站将对该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集中精力做好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近两年,房屋建筑的基础、主体结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有所抬头。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不断消除质量通病。
3、继续强化建筑节能工作。20*年工作的重点是提升建筑节能本身的质量,要引导使用高效的节能材料,要逐步从注重形式向注重质量效果转变,重点抓好施工阶段的落实和质量控制工作。
关键词: 建筑施工;施工监理;质量控制
一、前言
施工监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最重要环节,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依据工程质量的特点,做到主动控制。依据监理规划,在专业监理细则的编制过程中,应具体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要点。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并不断总结施工经验及施工技术,使得工程质量检验手段不断创新,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能跟得建筑市场的发展。文章结合作者多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实践,就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的措施进行了论述,以供同仁参考。
二、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
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是施工质量保证的前提,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做好:
(1)制定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进驻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项目的概况,针对工程的特点,结合业主的要求,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编制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明确监控的目标、标准。工程监理目标要充分反映该工程的特点,根据监理目标拟定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2)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好施工项目部机构,提高施工项目部机构人员素质。项目机构人员的素质、施工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通过复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主要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检查按投标书许诺及合同要求保证项目机构人员到位、健全、良好。
(3)组织设计交底和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了解关键部位的施工特点和要求,特殊工艺及分项的操作程序,通过会审减少图纸差错。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进行认真细致的阅读审查,以熟悉设计意图、构造要求和结构处理,掌握施工中的难点及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以便在施工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要求施工单位核对图纸,查看建施图与结施图标高、尺寸是否一致,土建工程与水电安装是否协调,各部位的做法是否有遗漏,对图纸存在疑问等,以便在会审时提出及时解决。
(4)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做好监理技术交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内容要详尽,可操作性强,并在开工之前发放到业主、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从工程开工开始向各方传递监理工作信息,使参与建设各方了解、掌握监理工作的做法与要求。
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必须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把住关。首先,对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认证与核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与验收,督促施工企业在各工序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及质量目标交底,督促施工企业各工序施工“三检”制度落实,对未经施工企业自检的工程或自检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予验收。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生产工序和操作,有权加以停工处理。其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和旁站是施工监理最有效的监督管理。加强巡视和旁站就是要使巡视和旁站发挥真正切实的作用,这样监理人员必须首先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工序、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掌握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在巡视和旁站时有理有据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施工人员心服口服地及时整改。监理人员应在做好巡视、检查、旁站等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坚持按工作程序办事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一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二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度的落实。未实行三检或三检有问题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检查确认。三要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序质量的巡视、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理,严把工序质量关。因为工序质量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工序质量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才有保障。四是监理人员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如工序、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一定要按有关要求检查验收,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原材料、试件、试块的检验报告,是质量保证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对于一般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但是对于重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参加并主持检查、确认。同时总监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工地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研讨处理,并签署现场巡视记录或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对问题及时整改。利用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对质量提出要求和改进提高质量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会议纪要由参加各方签字认可,发放施工单位以便对照检查执行,并作为监理资料的一部分存档。总监运用工程款支付权监管工程质量。利用业主授予的权限,要求施工单位每月报送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对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以签认,使施工单位认识到只有做出合格的工程,才能得到工程款,只有主动控制好工程质量,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而努力。
四、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理
在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工程进行预验。针对检查的土建、水暖、电气和外观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应明确内容、部位、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施工单位全部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预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交工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不符之处,应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要求真实、完整,符合档案整理要求。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听取政府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