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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2023-03-15 14:56:17

导语:在市场监管安全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市场监管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

乡村公路养护年均好路率提高1个百分点;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实现水陆客货运量平稳增长,确保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通村砂路、村道硬化、配套小桥建设年度,工程合格率达100%,重点工程优良率达9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交通运输安全保持平衡态势。

二、工作举措

1、精心组织,加快乡村公路建设步伐。坚持以建立健全工程体系为基础,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质量巡检,强化过程质量监控,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必须确保、力争超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2、突出稳定,加大交通养护改革力度。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养护市场和市场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养人与养路”的矛盾。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和“有路就要养”的观念,总的要求是“列养公路计划养,新增里程调剂养,乡村公路群众养”,通过这样机制的建立,依法把所有公路的养护主体搞明确,把责任搞到位,把养护质量搞上去,把建设成果巩固起来。同时,以点带面,探索和完善村级公路养护模式,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3、创新手段,不断完善机制。一是提高运输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交通品牌。运输市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部门要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和便民的管理原则,与时俱进出台一系列主动办事、就近办事、即时办事的便民举措;交通运输经营者推行“三优”、“三化”服务,实行与服务对象“零距离”接触的“用心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继续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大力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四是做好“费改税”改革的落实工作。

第2篇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通村砂路、村道硬化、配套小桥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程合格率达100%,重点工程优良率达9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交通运输安全保持平衡态势;农村公路养护年均好路率提高1个百分点;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实现水陆客货运量平稳增长,确保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举措

1、精心组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坚持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质量巡检,强化过程质量监控,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必须确保、力争超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2、突出稳定,加大交通养护改革力度。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养护市场和市场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养人与养路”的矛盾。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和“有路就要养”的观念,总的要求是“列养公路计划养,新增里程调剂养,农村公路群众养”,通过这样机制的建立,依法把所有公路的养护主体搞明确,把责任搞到位,把养护质量搞上去,把建设成果巩固起来。同时,以点带面,探索和完善村级公路养护模式,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3、创新手段,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机制。一是提高运输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交通品牌。运输市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部门要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和便民的管理原则,与时俱进出台一系列主动办事、就近办事、即时办事的便民举措;交通运输经营者推行“三优”、“三化”服务,实行与服务对象“零距离”接触的“用心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继续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大力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四是做好“费改税”改革的落实工作。

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三小条例》,通过实施登记备案、引导规范提升、打击违法经营、健全工作机制等手段,全面落实食品摊点“六项标准”;至2021年底,全县食品摊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规范落实率达85%,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依托便民疏导点、集贸市场等食品摊点聚集区建设2个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严格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食品摊点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掌握食品摊点经营情况。各监管所要将辖区内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清理一批未实际经营的、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食品摊点。掌握辖区内食品摊点数量及类别,每周要及时将更新后的摊点备案信息导入到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食品摊点信息录入模块,做好食品摊点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辖区内食品摊点动态名录。

(三)完善食品摊点规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禁止食品摊点生产经营食品清单,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举报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食品摊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食品摊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消费量大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结合食品摊点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五)严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摊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

(六)引导食品摊点提档升级。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食品摊点经营者进入集中场所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经营者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原料采购、统一进销台账、定期检查检验。鼓励食品摊点经营者成立自治组织,改善经营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基础上,建设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七)加强信息公开。各监管所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经营者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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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全覆盖监管。2021年6月底前将现有在营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备案,录入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县局抓好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工作,各所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第4篇

2014年4月,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整合了多部门职能的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在日常监管工作上结束了“九龙治水”的局面,开始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酒类流通监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

两年多来,该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着力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社会共治,组织全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出动食品药品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600余户次、食品生产经营户48431户次、药械保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38家次,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行为713件,移送公安机关7件,收缴罚没款近700万元,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责任事故。2015年,黔南州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目标考核中取得了全省第3名的好成绩。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构建科学防控体系

新组建以来,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于2015年在全州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州、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实现定人、定点、定责,做到片清、户清、底数清。

目前,全州十二县(市)已全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十二县(市)市场监管局也均实现了场所、设备、人员、工作“四到位”,并明确了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各项工作迅速展开,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明确职责,强化考核问责,每年初均与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药品监管目标责任书》,并于2016年首次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州政府对县(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规范许可行为,严把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关。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供给侧”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标准,开展好“三集中三到位”审批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结合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期限由原来的3年变为5年,取消了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指定、审查等收费项目。2014年至今,黔南州累计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2328件,接受咨询36873件(次),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强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检测报告制度,开展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抽查,严格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登记,实现了对小作坊的动态监管;每年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为重点,积极推行“明厨亮灶”管理,对全州4075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定了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将药品日常监管与新版GSP认证工作有机结合;在全州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准入备案管理工作,并与609家保化经营企业签订了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通过监督全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范,完善生产经营监管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零容忍”,全力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保持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高压态势。2014年至今,该局先后部署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扫雷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 问题疫苗专项整治等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50余项,有效减轻和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和风险。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把打击制售假劣“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大案作为稽查部门的中心工作,通过强化日常稽查,重点加强对多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抽检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依法移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强化技术支撑

安全监管再加码

2014年启动了国家总局食品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动工;3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4个一般食品检验中心规划已获省局批准,都匀市、龙里县、罗甸县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发试点县;乡镇快检室正在积极建设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不断增强,监测网点已覆盖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并新增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二品一械”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积极推动建立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体系,将信息化作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新手段,并在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实施。目前,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体系已在全州范围推广,让消费者充分参与到食品监管中来。

示范创建引领行业发展

强化队伍提升监管水平

第5篇

今天,市政府召开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回顾我市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傅如荣同志代表食品安全委员会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提出今年的工作思路,工商、质监等部门也就今年工作做了安排,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绩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来,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为主线,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规范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主要表现为:

一是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和水平得到提高。2007年我市着力从机制上探索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深入开展;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渐趋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猖獗的势头有所遏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等主要食品的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省、市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是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从去年8月下旬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各区、各有关部门围绕我省确定的10大任务、22项目标(包括13个100%目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力度、有声势的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地打赢了这场战役,达到了预期目的。13个100%的整治目标全部达到要求,顺利通过国务院、省政府检查组验收,并获得一致好评。

三是“放心食品工程”开展有成效。全面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严格实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强化了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了市场巡查制度,加强了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积极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了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把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关,依法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有关精神以及市政府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同志们共同努力,协同配合,扎实工作、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在座和那些为保障我市食品安全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和慰问。

二、清醒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

从监测情况看,农残药残监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此外,私宰肉和异地流入不合格食品问题仍然存在。

从监管角度看,很多工作我们要有危机感,要切实加强。我们在探索完善监管网络和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过突出的成绩,但是经过专项整治,各地都有很多的好经验好做法,这几年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也在不断加强,我们千万不能有自满情绪,要虚心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取得新的突破。在完善溯源体系和监管网络方面,在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方面,在“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的整治方面,在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销毁等方面,在把监管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成长效机制方面,我们都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从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和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方面看,我们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我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方式总体仍比较落后,消费分散,我市又是销区,源头基础不扎实,监管难度不小;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知假拒假的意识和能力也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更要求我们要抓紧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尽快进一步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水平。这次全国两会,食品安全就已经是热点问题之一。对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务必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认清形势,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认真地做好工作。

三、切实保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机制

一是精神不松。正如刚离任的吴仪副总理在年前会议上指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和松懈。”要正确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专项整治工作尽管在年初已告一段落,但专项整治的精神不能松懈。各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专项整治期间的认真态度和高昂斗志,保持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工作,并实现长期化、机制化的常态监管。

二是队伍不散。去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市、区、镇(街道)三级建立了联动监管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专项整治告一段落,但是这支工作队伍、这套工作机制不能丢。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在基层,各区、各部门,特别是各区,要总结专项整治期间的好做法,把这支工作队伍稳定住。镇(街道)必须落实专门的食品安全联系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区要积极尝试延伸到村、居委会,各区政府要给予相应的保障。同时,下一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可能涉及一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新分工,在这里我强调,在市里没有进一步明确以前,各区各部门不能弱化工作队伍,要按照现行的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确保环节监管不断档、部门监管不缺位、执法打假无盲区。

三是力度不减。完全根治食品安全问题,决不是通过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就能解决。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我们的巡查力度不能减,组织领导力度不能减,指导力度不能减,处理力度不能减,坚持抓反复、反复抓,通过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发挥威慑作用。

四、大力推进2008年的各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关于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工作方案》已经做了详细安排,请各区、各部门认真落实,落实各项措施,要坚持项目带动,重在实效,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检验检测。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粮食、蔬菜、水产品、肉品为重点的食品检验检测,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从前面通报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我们的农残、药残监测工作必须要加强,市食安委要定期下达生鲜食品检测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抽样计划,合理安排食品抽验品种和频率,对检验检测工作要认真落实,不能流于形式。检测不合格的要指导企业拿出切实的整改措施。食安办要汇总通报监测结果,必要时通过舆论进行公布。今年一季度的农业部例行检测,我市的结果已经有一定好转,要继续努力,争取打一个翻身仗,达到全国大中城市中等以上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关键在长效机制,要把去年下半年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总结、完善,按照简便、易行、有效、可持续的要求,在制度乃至法规的层面上加以固定,进而转化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积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要推进食品质量电子监管,升级完善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延伸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已经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落实;要积极推动企业引入HACCP认证体系,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监管的其他方面,也要积极策划,争取借助电子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三)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只有不断推进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现代化水平,食品安全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高。“积极推进本地生猪养殖和蔬菜种植的规模化和无公害化改造。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引进设备,支持规模企业生产放心食品进入市场。”这些工作已列入今年的计划,“在岛内两区推行豆制品集中生产加工,实现规范化工厂管理”和“农改超”也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四)强化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要加强监管,但仅仅靠加强监管是不行的,要提高全社会、全民的食品意识,尤其要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社会监督意识,不购买“三无”食品、劣质食品、不合格食品,发现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使不合格食品无藏身之处。

第6篇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二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 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实现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得到显著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高危领域、高危环节、高危企业和品种的风险控制,确保全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清理、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规范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对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检验检测。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三)强化行政执法。

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经发现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四)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年整顿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鉴定程序,加大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8篇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准则,团结县食品安全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农产品检疫监测,立足于从源头遏制危害农产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和蔬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一、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措施到位

1、根据年初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布署,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动物防疫卫生监督检疫检验所、兽医站、经作站、农技推广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2、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工作目标当中,在没有上级专项经费的情况下,挤出了经费1.2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工作,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经费20__元、动物检疫工作经费1万元。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问题,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召开了9次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会议,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3、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实际,在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步骤认真执行。

(二)逐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从源头预防和遏制危害农产品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具体健立和完善了《云南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职责》、《云南省动物防疫监督员守则》、《动物检疫员守则》、《屠宰场防疫监督管理制度》、《动物检疫(检)室工作制度》、《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实验室制度》、《蔬菜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结果处理制度》等,使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

2、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监测网络。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农药使用监管制度等。我局的农业环保站、兽医站、监督所都建立了监测化验室,对动物疫病料、蔬菜农药残留等进行化验,为全县的农产品安全提供科学预警。

——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我县动植物疫情分布。设立县、乡、>:请记住我站域名/

——充分开展实验室监测,为全县的农产品安全提供科学预警。对全县范围内的散养户、养殖场及境外贩运户、畜禽交易市场的畜禽进行抽样监测。对鸡新城疫、禽流感、圆环病毒、猪瘟、布鲁氏菌病等进行了实验室监测。共完成禽血清550份、猪血清200份、牛血清200份、羊血清200份的实验室监测工作。除检出猪瘟阳性检出2头、鸡新城疫8只外,其它均为阴性。

对我县无公害蔬菜产地的蔬菜生产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禁止施用不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的农药和化肥,把农药残留量控制在标准之内。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上江大南茂、蛮蚌,老窝毛草坪、荣华,六库小沙坝,鲁掌大园子等的蔬菜56个品种126个样品进行抽检化验,合格率为100。通过监测,有力的确保了我县蔬菜基地上市蔬菜产品的安全性。

(三)监管措施有力

1、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与局属负责食品安全的站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制订了考核办法,形成了追究有力度,落实到个人的格局。同时与农户签订合同,严禁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安全间隔期内的蔬菜不予采收上市等。

2、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检疫工作扎实开展,在中间环节狠下功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农产品”

——规范六库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经多方努力,六库生猪定点屠宰场于今年6月3日正式运行,六库市场95以上生猪都已集中到定点屠宰厂进行屠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正逐步实现。20__年共屠宰生猪29165头,检疫上市生猪胴体率为100。

——加强活畜产地检疫及三个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的查证验物工作。全县共检活畜:猪6536头、牛630头、羊5653只。三个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共检疫进境肥猪12516头、仔猪2464头、禽16460羽。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对六库市场销售的蔬菜进行了采样,用RP—410型全自动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共采集蔬菜品种46个,样品218个,其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3个,合格率98.62,处理不合格蔬菜150公斤。

——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部门团结合作,共同顺利开展了各大节日庆典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先后对六库市场销售的农、牧、渔产品及农用物资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在怒江州禁止销售和使用国家禁农药、兽药、渔药的通知》3400余份,对2个死鱼销售点进行了劝退出市场的处理。

——开展食用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用菌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州农业局关于加强食用菌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抽调5名技术骨干,针对我县食用菌生产及销售环节缺乏必要监管的实际,于20__年2月开展了食用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期间共检查食用菌生产单位3家,销售点4处,对六库市场销售的5个食用菌品种23个样品进行了农药残留检测,印发了食用菌生产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单300份,进一步增强了食用菌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了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开展多宝鱼和“红心蛋”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州《关于对多宝鱼和红心蛋进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于20__年11月26日—29日以副局长带队,从动物防疫监督所、渔政执法大队、水产站、农环站等站所抽调人员共5人,对全县各市场和海鲜食店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对六库江东、江西市场,以及金龙阁海鲜酒楼、禾丰轩海鲜酒店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多宝鱼和红心蛋。另外对九个乡镇委托农技站进行乡镇市场检查,未发现多宝鱼和红心蛋。

——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州农业局送省农业厅蔬菜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泸水县已第二次被查出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实际,我局于20__年12月10日—12月20日,在全县蔬菜生产区和各大市场开展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有机农药专项整治活动。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到目前为止,对我县蔬菜基地上的12个品种64个样品进行了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共对市场上的外地蔬菜36个品种132个样品进行了检测,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3个,合格率为97.72。目前这项工作正进行之中。

——开展兽药抽检专项整治活动。共开展完成对全县的兽药经营点(户)11个,没有销售混配剂和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己稀雌酚、氯霉素、安眠酮、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兽药及其化合物的现象。

(四)依法查处危害农产品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把影响和损失控在最低限度。动物检疫过程中查处34起,检出猪囊虫病4头,猪丹毒6头,病死猪36头,黄胆一头,均按检疫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了销毁,无害化及高温处理。确保年内没有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在检疫过程中目前未发现在畜产品中有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残留。对经营畜禽的场所和畜禽屠宰、加工地点责令户主进行定期消毒,保证经营、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

(五)加大宣传力度

1、狠抓队伍培训,提高监测和执法水平。为不断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及依法行政能力,先后抽派业务骨干9人次到州局、昆明、德宏及西双版纳参加了无公害农产品载培技术,蔬菜例行检测制样、农产品农药残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及动物检疫等知识学习等培训,对乡镇农技人员及执法相对人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共培训669人次。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2、为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意识,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监管。利用街天人多的机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8次,使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禁用农药、人畜共患病防治、畜产品食用安全以及水产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25000余份,受益人数33000余人。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领导批示,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对照自查评分为97分(详见附表)。

各位领导,回顾20__年我县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几点做好工作的基本经验: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体制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只有精心组织,周密布暑,责任明确,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才能做好工作。二是加强农产品防疫、检疫工作,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主要措施。三是加强农产品监测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危害农产品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四是各部门通力合作,有效配合是作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五是加大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农产品安全还存在着诸多不足,面临着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依法防疫意识有待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不足。检疫监测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没有专项的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工作难以开展。检疫监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应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还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和市场监管措施和依据。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相关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农民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不高,企业和民办实体参和率极低,难以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龙头及拳头产业较少,难以全面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快速发展。这些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准则,协同食品安全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农产品检疫监测及监管力度,立足于从源头遏制危害农产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蔬菜及水产品。

(一)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重新审视和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二)精心部署,做好防疫。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切实加强牲畜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猪瘟、猪肺疫免疫及其它常规疫病的防治工作,确保人畜安全。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我县动植物疫情分布。积极开展实验室监测,为全县的农产品安全提供科学预警。

(三)规范执法,深化依法治疫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抓住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逃避、抗拒免疫检疫和贩卖运输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危害水产品及蔬菜的违法行为,为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要下大力气狠抓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纠正和杜绝“三乱”现象,对一些不经检疫直接出证、倒卖检疫证、伪造检疫证、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疫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多渠道、多形式地争取和筹措资金,加大监测检测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加强检测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先进的检测仪器,提高检测水平,拓展检测范围,保证更高要求的检测需要。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对检测人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测水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检测工作。

(五)出台旨在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各种倾斜性政策,发动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身于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密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着力动员和扶持龙头企业积极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创出自己的拳头产品,增加企业效益,辐射带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安全感为最终目标,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食品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食品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实现统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备;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占全县农产品基地总面积的70%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合格率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

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定点屠宰乡镇检验检疫率达100%,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95%;

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通过率达到100%;

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率达到95%以上,其中,具有100人以上接待能力的餐饮企业达到100%,学校食堂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对购进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率达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帐登记率达100%,餐具消毒合格率100%;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其中集镇100%;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达到95%;

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达100%,举报投诉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

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知晓率达80%以上,公众对食品举报投诉渠道知晓率达80%以上;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㈠强化乡镇及部门职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和目标考核中,健全组织机构。乡镇成立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村信息员协助监督管理员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和宣传工作,建立创建档案。二是结合自身优势,创建具有乡镇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园区,全力打造亮点工程。三是规范信息员管理,加强考核培训,发挥他们在宣传教育、监督举报、案件协查、聚餐管理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四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对农村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放心消费县创建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定期组织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创建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展开调查,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指导各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三是整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适时面向社会预警公告。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抓起,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实行进货报审登记,建立购销台帐,履行告知义务。市场供应必须有准入检测证明,对无检测、检疫证明的农产品不得入市。禁止生产、经营国家明令停用、禁用、已淘汰的或者未经审定的农业投入品。二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建立准出制度。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查“三品”标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企业、农户的生产记录,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对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农业“三品”形象和公信力。

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厉打击食品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结合年初工作计划,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获证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后的监管。严格年审、复核换证标准,对不按规范生产或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五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杜绝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六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要突出业主自律。全面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导食品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或批发记录义务,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食品经营户同工商所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的覆盖率要达到100%。要把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变成食品经营户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突出监管查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营各种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起一条食品安全“高压线”,长期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创新市场巡查方式。要细化巡查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巡查监管方案,采取集中巡查、重点巡查、分类巡查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提高巡查效能。要实行科学的巡查监管痕迹管理,建立、健全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的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要充分利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取缔无证餐饮单位专项行动。结合“两年大变样”活动,对无证餐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确实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餐饮单位,责令自行停业。对仍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餐饮单位,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取缔行动。二是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C级以下餐饮单位监督、指导,重新对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条件进行审查,促其增加硬件投入和加强软件管理,自觉上档进位。三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得到有效监管,开展创建“餐饮消费放心食堂”活动,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和厨师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经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的专项整治,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检疫检验监管,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实施严格检查,加大对依法收缴并销毁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执法力度;督促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猪肉产品质量溯源体系。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害)猪肉、腐败变质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业主,授予“放心肉店(案)”匾牌。二是抓好酒类流通的整治,加大对含酒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酒类批发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食品商店、食品添加剂市场以及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运输和物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落实酒类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酒类溯源制度。

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相关部门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个环节确定5家进行试点。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加强对食品市场经营企业的帮助、指导,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试点企业监管信息档案,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等级评定、奖惩、披露机制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标准。

㈢全面提升食品企业自律水平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强化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确定重点企业、重点抽检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提高地产加工食品抽验合格率。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方法步骤

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从2012年5月开始,按照一年一考核、两年实现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目标的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3、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

1、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摸清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

2、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县”创建活动的同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逐步推广,深入扎实地开展放心店、放心市场、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

3、加大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

6、定期督查创建工作,通报创建情况,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交流会议。

㈢检查考核阶段(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

1、依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各部门自查自评材料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3、接受县政府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

㈣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1、针对2012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对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2、在2012年创建工作基础上,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3、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两年总体评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成立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同志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研究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在严格履行监管环节分工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月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月工作目标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