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5: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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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国际比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施行“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的大学教育,这使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升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南京大学哲学系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深入分析欧洲和美国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哲学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发展趋势、国内大学哲学系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等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进而通过有针对性的改革,努力缩小差距、弥补不足,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世界一流哲学系的人才培养理念与举措
在此次国际比较研究中,南京大学哲学系收集、分析了欧洲、北美和东亚十余所大学哲学系的本科生培养方案,重点是欧美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剑桥大学哲学系、牛津大学哲学系以及哈佛大学哲学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这6个哲学系所拥有的哲学传统迥然不同,但研究表明,它们在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和举措方面却高度趋同。
1. 不过分强调哲学的专业性,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
牛津大学哲学系明确指出,“在本科生层次上,把哲学作为唯一的学位对象进行学习是不可能的”。虽然没有同样的文字表述,但其他5个哲学系都认同这一理念,并结合自身的传统与实际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提高本科生的跨学科竞争力。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单独的哲学专业之外,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设立若干哲学辅修专业。在这个方面,牛津大学的“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PPE)项目、哈佛大学的“心脑与行为轨迹”(Mind, Brain and Behavior Track)项目非常有代表性。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则坚持德语世界的悠久传统,要求本科生必须选修两个专业,其中哲学专业所占比重最多不能超过75%。虽然剑桥大学哲学系明确不提供类似的辅修专业,但它要求哲学专业本科生在第三学年选做古典学专业或神学专业的论文,从而在事实上进行了学科交叉。
以重要的哲学问题及其答案为主体的哲学知识,当然是哲学系本科生需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不过,与系统完整的知识掌握相比,这6个哲学系显然更加看重学生能力的养成和提高。这些能力包括:理解哲学著作和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符合特定哲学传统的分析能力和论证能力;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作为注重能力培养的一个集中体现,它们都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都有辅导论文写作的制度安排,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主要依靠导师辅导,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有专门的写作与论证课程;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把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或竞赛获奖论文作为以优等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为学士学位论文赋予更高的学分,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主修哲学毕业需修满12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0学分,海德堡大学哲学系需修满18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2学分。
3. 以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鼓励哲学专业本科生进行跨专业的交叉复合培养,必然导致学生学习需求的多样化。那么,如何在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与相对有限的课程资源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呢?这6个哲学系的共同选择是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即将部分或者全部专业课程划分为若干课程群模块,每个课程群模块包含1门或多门相关课程,以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学业规划进行模块选择。柏林洪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将所有专业课程都划分进特定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其中选修模块主要根据研究方向(相当于国内的一个二级学科或若干相近二级学科)进行设计;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程形式和考试形式,并且是按照模块而非课程进行总体考核。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则主要是对高年级的选修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
4. 以高强度的课程研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就课堂教学的形式而言,这6个哲学系的专业课程都分为两类: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讲座课(Lecture/Vorlesung)和研讨课(Seminar Discussion)。在德国,后者还会细分为初级研讨课(Proseminar)和专业研讨课(Hauptseminar)。两类课程的分布规律是:研讨课多于讲座课;越到高年级,研讨课的比例越高。不仅如此,6个哲学系都对研讨课作出了非常完整细致的安排,学生只有完成大量的课前准备和后续工作(其所用学习时间通常是上课时间的2~3倍甚至以上),才能跟上课程进度,进而修完课程,获得学分。因此,尽管6个哲学系对学生的专业学分要求都不高(略低于国内哲学系要求),但学生的学习压力却很高,课堂表现也更积极主动,其学习主体性得到了很好的激发。
5. 完善的导学机制助力学生成长
由于对学生入学不设置任何专业门槛,所以,这6个哲学系都设立了完善的导学机制,帮助学生尽快进入专业学习状态。低年级的导论课、高年级的辅导课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是它们的共同选择。一提到导师制,人们就会想起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似乎只有它们才有导师制。其实,除了实行学院寄宿制的前述三所大学哲学系外,其他3个哲学系也都实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安排专门的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业和人生指导。此外,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还把参加专业学术俱乐部作为导学机制的一个补充部分。
6. 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提升能力
培养目标决定考核方式。这6个哲学系都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均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能力掌握与提升。传统的闭卷考试依旧存在,但主要是写小论文,以考察学生对特定哲学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论证能力。在德语世界,这主要用于模块结业考试;在剑桥大学哲学系,这主要用于每年春夏季的学年(阶段)结业(升级)考试。对于大多数课程,6个哲学系采取的都是综合评价方式,即对平时表现(出勤率和课堂发言情况)、课程报告、作业或课程论文等分别赋分,然后按照比例合成最终分数,以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能力掌握等形成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中,一个学生要想获得高分,就必须全程参与、积极思考、主动表现。
二、国内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的差距和不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哲学系即开始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哲学系已经基本实现“破旧立新”:“破旧”就是破除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前苏联模式对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消极影响;“立新”就是以英美世界一流大学哲学系为主要参考对象,初步确立了新的、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此次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尽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国内一流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依旧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
1. 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破而未除
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哲学系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十分明确的专业观念,即强调哲学是一个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具有独立性的思想学说体系,因此,在实际的培养模式设计中,总是习惯于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在哲学与其他专业之间树立起了一道人为的、难以逾越的“藩篱”。此前几十年走的弯路已经充分说明,哲学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专业,但它绝不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知识体系其他部分的孤立存在。经过近20年的反思,这种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已经被打破,但并未被彻底根除,其突出表现是:哲学至多愿意与文学、历史学这两个相关学科进行有限的交叉融合,这连古典时代“文史哲不分家”的水平都没有超过!就更不用说与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认识科学等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了。而与后两者的交叉融合恰恰是当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2.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任何好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目的的。这就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把学生发展放在中心位置,更要落到实处。国内哲学系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无疑都承认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落实不够到位:只是在方案中承认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并未能够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供保障;对论文写作在哲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估计不足,因而未能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专门的帮助与辅导;教学方式依旧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研讨性、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未能制定完善的导学机制,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生发展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帮助,等等。
3. 课程设计的观念依旧落后,课程体系落后于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世界一流哲学系更多地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相比之下,国内哲学系的课程设计考虑更多的还是教师教学的需要和便利,而非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多还停留在单一课程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到课程群的高度。如此设计出来的课程体系,自然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及学生日益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
4. 考核评价方式还比较传统单一
近年来,国内哲学系也在积极引进、推行综合评价方式,但往往因为教师缺乏足够的培训,未能熟练有效地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或导致评价流于形式,或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准确,引发学生不满,其结果要么是无法继续推行,要么是变成形式主义。因此,国内哲学系目前的考核评价方式还是以传统的闭卷考试为主。于是,学生的学业情况还是依赖期末的几张试卷进行评价,而占据学分成绩榜首的也还是那些善于记忆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这显然与哲学学习评价的实际不相符合。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思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哲学系顺应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大势,比学赶超世界一流哲学系,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我们特将这些经验与思考简要汇报如下,以供国内同行参考。
第一,只有在学校层面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的条件下,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才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哲学系而言,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总是相应学校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哲学专业中的体现。对它的改革必将涉及到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安排。事实上,如果南京大学不推行全面的“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提出要彻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不可能启动的;即使我们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愿,自发强行启动改革,改革也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彻底。
第二,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从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基本理念的改变入手。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从社会需要的角度看,还是从哲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看,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工作者外,哲学专业还应当培养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思维能力、能够从事复杂现实问题分析或理论宣传工作的交叉复合型人才。一旦在这种基本理念上实现彻底改变,纲举目张,我们就能在顺利实现一系列重要观念的调整,把交叉复合人才的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第三,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把新型课程建设作为主要抓手。近年来,慕课、微课、翻转课堂、新生研讨课等一系列新型课程形态被陆续引入国内,在教师和学生中产生了很大反响,客观上激发出了改革热情。在南京大学整体推进这些新型课程建设的进程中,我们顺势而为,因势利导,积极引导、推动教师进行新型课程建设。通过推出一批新课程,淘汰了一批老旧课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稳定地实现了课程体系的优化和升级。
英文名称: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湖北省恩施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941X
国内刊号:42-1328/C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2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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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英文名称: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鲁东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3-8039
国内刊号:37-1452/C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4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日前,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 "2017-2018年学术期刊排行榜”(第五版)揭晓,《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再次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连续4次入选自然科学综合类核心期刊;《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次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一)”,入选社会科学综合类核心期刊。该排行榜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教评价网共同研制,从正在出版的6 193种学术期刊中,产生权威期刊(A' ) 326种,核心期刊(A和A一)1 566种。其中社会科学综合类核心期刊208种,河南省共入选7家:《中州学刊》(A'),《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社会科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A一)。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校学报影响力远远超出学校的影响力。但近年来,学术期刊竞争越来越激烈,再加上高校和一些科研单位职称评定与科研评价的导向作用,所谓“核心期刊”作用与功能被无节制地放大与滥用,导致许多高校学报办刊宗旨被扭曲,非名校名刊受到严重挤压。在《总览》(2014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122种中文核心期刊中,河南入选5种,分别是:《河南大学(社会科学版))) ( 47名)、《中州学刊》(50名)、《河南社会科学》(64名)、《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6)、《河南师范大学》(81名)。《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在知名度、稿源等方面很难与之比肩。《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在2014版的《总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排序中,名列第170位,距最末位相差48位。比前两版(2008版第139位,2011版第157位)后退了一些。可见《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面临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位次决定学报位次。信阳师范学院办学很有特色,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基本上属于二三流学校,影响力有限。在中国,高校讲名头、讲出身的背景下,《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在期刊界和期刊评价机构受到许多不公正待遇,在参与全国期刊界重要会议时,话语权不大。其实,在全国同类师范院校中,目前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还没有入选中文核心期刊的。即使在全国41所师范大学中也仅有22所学报入选。无论是从实力还是社会成见来看,《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台阶、提层次都面临重重困难。
二是期刊影响力呈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现象。名校名刊稿源充足、资金雄厚,再加上各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评价机制导向的原因,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向核心期刊尤其是所谓的CSSCI期刊聚集。他们的稿件堆积如山,优中选优。其他刊物尤其是像《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这一类学报优质稿源少,约稿困难。
一、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
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相同吗?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写道:“但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即‘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概念。这种‘核心’的哲学根基是什么?”“我们没有看到音乐新课标中关于‘审美’界定的任何参考文献,也无任何新的理论阐释,从其理论依据来看,它基本出自对历史的沿用,如从席勒、康德美学理论中‘审美’的引用。再则,与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MEAE)有一定联系。”“它(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基本上将音乐教育禁锢在‘审美’的牢笼中,使音乐教育无法面向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世界敞开。因为,音乐生活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活动各领域息息相关。”很明显,管建华先生认为国内的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如出一辙,而国内这种说法甚至还要极端。
那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到底相同不相同呢?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来明确―下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质。
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此之前,美国音乐教育主要以实用主义为其哲学基础。“二战”后,苏联人造卫星上天,与之对照,美国发现自己教育的落后,由此调整教育目标,将学科教育放到了教育之首。面对音乐教育备受冷落的境遇,纳尔逊・亨利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希望通过强调音乐学科的学习价值与独立存在价值,确立音乐学科在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于是音乐教育出现价值转向,开始强调音乐中要素的、形式的、审美关系的感知和知识,以及对音乐学科的实在的体验,音乐教育由此开始进入一个审美教育哲学的时代。该哲学思想于20世纪6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至1970年,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这一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这场审美教育运动达到了巅峰。80年代之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逐渐走向衰落,并开始受到其他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质疑与批判。由以上可以看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产生背景以及其美学理论基础(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纯粹美学”)决定了它过分强调音乐的本体价值。该理论认为:音乐作品的价值是固有的和内在的,欣赏者要想获得审美体验,必须以审美方式聆听音乐作品,必须深入到使作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的那些创作素质中去――即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织体、曲式等音乐要素。很明显,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倾向于“为艺术而艺术”(审美),从而也就忽略了音乐的其他功能。
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对传统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是对外来文化的借鉴与吸收。
回顾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儒学创始人孔子就提出“尽善尽美”的评价音乐作品的标准。说明,我国古人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乐陶冶性情之美,以至于孔子在欣赏了《韶》乐之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但我们注意到,音乐作品在此必先“尽善”,后才“尽美”。之后,由于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更是过分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如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于是音乐渐渐沦为道德教育的附庸和政治宣传的工具。至1912年,任教育部长时提出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主张(这一主张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响),并先后提出“五育并重”、“以美育代宗教”、“美育救国”等创见。在1930年为《教育大辞书》所写的“美育”条目中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可见,的美育主张依然是以德育为最终目的的。后来,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贝内特・雷默在1985年与1998年两次来华访问,其《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版)著作也被引入,由此对中国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之所以容易与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立场产生共鸣,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传统儒学文化中的美学渊源;另一方面,便是社会因素促成了两种文化的结合。原因是,在刚刚经历了疯狂迷乱的十年“”岁月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政治变得格外敏感,而由于音乐素来有为政治服务的传统,于是便认为就音乐论音乐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可能会比较保险。最终在制定《标准》时,明确提出我国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笔者认为,虽然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源于西方,但由于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它很难成长为纯粹审美意义的哲学理念,它依然脱离不了通向德育教化目的的传统文化轨道。也就是说,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相比,实则名同而质不同,相通而不相同。春秋时期的晏子曾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句话中所蕴含的哲理用以解释这种现象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正是音乐学科在中国始终不被重视,而在美国能够成为基础学科的真正原因。
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吗?
我们先来看看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各自对审美教育哲学的批评。
李渝梅、李方元两位教授在其文章《解读“功能音乐教育”――读书札记:关于当前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之一》中对美国教授保罗・哈克博士所主张的功能音乐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功能音乐教育最核心的内在品质有两点:“一点是通过音乐多种功能的教育,影响学生的态度、价值和行为,以此发展出学生对多种音乐风格的判断力和抉择力,并获得明智的运用的能力;另一点是,希望音乐真正回归到文化之中,以此承载起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的和
非审美的交流,包括对社会、对仪式、对环境、对心理、对生理等全方位的贡献。”通过引用著名音乐人类学家A.梅里亚姆所指出的音乐的十种功能(情绪表现、审美欣赏、娱乐、交流、符号象征、身体反应、强化对社会规范的符合、树立社会机构和宗教仪式的权威、为文化的延续和稳定服务、促进社会的凝聚力),进而指出:既然音乐作为人类的基本活动具有多方面功能,那么,音乐的多种功能应该在音乐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示。而“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总是倾向于孤立主义的‘为艺术而艺术’,这样就大大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基本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原因是审美音乐教育存在局限性――“审美教育有三个将点:一是它与欧陆的传统美学的直接联系;二是其理论是建立在音乐学的知识体系之上的,与精英主义观念有着某些渊源;三是从时间上看,它可能还没有来得及与民族音乐学进行认真、深入的对话和对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做出必要的回应。”以上可以看出,功能音乐教育针对审美音乐教育孤立“审美”的弱点,提倡审美理念与实用理念相结合的观点,力求使音乐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对音乐的文化语境也给予了关注。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否对音乐的各种功能给予关注了呢?在《标准》中除了对音乐教育美育功能的强调,对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关注更是我们的历史传统,如《标准》中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方面价值的界定,也体现了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其他功能的关注。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从音乐人类学的角度,提倡建构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语境论)。指出音乐人类学家已提出将“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观点,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也已经公认“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已成为重要潮流,“今天的音乐教育必然开始音乐文化反思与‘概念重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将不同文化音乐并置,承认它们是价值平等而表现方式不同的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印度音乐、东南亚音乐、拉丁美洲音乐等等,都将进入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所以“(1)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而非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全球文化视野及其生活世界的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人类未来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进而指出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是建立在自笛卡儿以来的认识论的普遍主义哲学基础上,在哲学史上有其历史局限性:“第一,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普遍主义,它将‘审美’作为人类理解音乐的最重要的和共同的心理基础。第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反历史主义的。第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特别是管建华先生的几个反问,更是有效击中了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软肋:“是否存在符合所有文化普遍的‘音乐’界定以及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或者说我们能否找到一个音乐的共同本质的东西作为理解世界音乐的基础?”“我们是否能够先脱离各种文化或依据一种文化来创造一个普遍的、本质的音乐美学、概念理论,然后可以用这种普遍的美学理论去说明、去理解不同音乐?”“请问有哪一种‘音乐美’在历史上是永恒不变的?”从而得出结论:“当代音乐教育不是一种审美区分的教育,审美并非核心,它是文化功能中的一种,文化的概念可以包含美学的、宗教的、哲学的、艺术的、政治的、教育的各个方面,但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把音乐教育的认识活动简单化或单一化了,并将音乐的生活世界的经验隔离或边缘化。”
而在我们的《标准》中,则将“理解多元文化”作为基本理念之一,指出应“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从音乐人类学的视角,对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给予了关注,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多元文化意识。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的明确界定,也说明了,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将音乐这一传承载体归属到其文化母体之中,赋予其深厚的文化意蕴。
前面两篇文章都提及了美国大卫・埃里奥特的实践哲学。在埃里奥特看来:只有实践才是音乐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音乐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音乐欣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音乐教育的主要价值即MusIc(指包含了许多种不同的音乐实践的多样化人类实践)的主要价值:自我成长、自我认识以及最佳体验。因此,音乐教育的目标,以及每一个音乐教学情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养学生在精选的音乐实践中平衡他们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挑战,使他们获得自我成长、自我认识及音乐愉悦。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审美概念以四个基本的假设为基础:“第一个假设是音乐是客体或作品的集合。第二个假设是音乐作品存在而且以一种且只以一种方式聆听,即审美的方式。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意味着完全专注于所谓的审美特征。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旋律、和声、节奏、音色、力度、织体和组织过程(如变奏、重复),这些为审美特征提供了形式。审美概念的第三个假设是音乐作品的价值总是固有的和内在的。大多数(而不是全部)美学理论家相信音乐的价值只在于音乐作品的结构特性。第四个假设是假如听众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他们将获得(或经历)一种审美体验。术语审美体验指一种特别的情感发生或无私的乐趣,它们似乎来源于听众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不包括任何道德的、社会的、宗教的、个人的或其他特征可能表现、指向或代表的实际联系。”
在《标准》中同样体现出非常明显地注重多样化音乐实践活动的倾向。如《标准》中明确规定将“重视音乐实践”作为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之-,并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
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三种哲学观点各自所坚持的不同立场、各自的合理内核,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虽然在广度与深度上不及各种观点更广泛、更深刻,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审美音乐教育是不同的,它有着一种非常明显的追求多元化、开放化的倾向。
那么,为什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还会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的审美音乐教育是同宗同源,是建立在具有历史局限性的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美学理论基础之上的,并与19世纪的精英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观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这一天生的劣根性,自然会成为人们的众矢之的。其次,便是因名之故。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很容易误导人们去过分注重音乐的本体价值,从而也就容易忽略音乐的非本体价值。如前面所述,不论是实践论的观点,还是从功能论的角度,审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各种功能并不存在“核心”与“边缘”或“主”与“次”之分。正如保罗・哈克所说:“无论审美功能如何重要,具备怎样的基础性质,我们应该同时记住音乐的其他功能也是同样重要的,也具备着同等的基础性质,当我们在涉及审美的价值以及实现这种价值的必要性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孤立地考虑审美自身。”。而且,在音乐人类学家看来,并不存在一种符合所有文化的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如此一来,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这应该正是管建华先生认为:“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的原因。
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该如何发展?
哲学家威尔什指出:后现代是一个告别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时代。后现代是一个彻底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的基本观念的历史时期。的确,在当今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多元化”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内,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也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刘沛先生在其文章《音乐教育哲学观点的历史演进―兼论多维度音乐课程价值及逻辑起点》中就系统梳理了西方音乐教育的六种主要哲学观点:所指论、表情论、形式论、语境论、实践论和功能论,各种哲学理念既对立又统一,有效地促进了我们对音乐的本质以及音乐教育价值的深入认识。各种哲学理念虽然各执一词,但相互之间也存在互相交融的情况。比如,功能论者保罗・哈克指出:“无论是实用的理念还是审美的理念,偏取一家之说都不能为全社会认可音乐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论证。我的动议着眼于中庸的立场,强调音乐的整体价值……”“在这里,我提出一种‘社会的/功能的音乐教育’,或简称做‘功能音乐教育’,它可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审美观与实用观之间的关系,不是截然的对立,可能有助于我们及时地为当代社会的音乐教育树立起一种更为宽广、更为全面的观点。”对于外部社会的声音的认识,功能音乐教育亦采取了音乐人类学的立场,即音乐是文化中的音乐,必须从文化中认识音乐的立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能论与语境论以及审美观相互融合的一面。实践论者大卫・埃里奥特则主张: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可见埃里奥特所主张的实践包括能够给人们带来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实践活动,它已经涵盖了审美实践。另外他亦指出:语境性和过程性是实践的特征,脱离了一定的语境,音乐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实践了。从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出实践论与语境论相互融合的一面。而音乐人类学家(即语境论者)则将视野拓展到全球文化视野,坚持文化相对论,并认为音乐作为文化对于人类可以起到多方面的功能,审美并非核心,它只是音乐文化功能中的一种。在此我们亦可以看出语境论与功能论、审美观互相交融的一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各种哲学理念之间有着相互融合的趋势。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面对哲学基础多元化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与挑战,又该如何去发展自己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审美音乐教育的掌门人贝内特・雷默是如何应对的,或许会给予我们以提示与启发。
面对多重挑战,雷默在其2003年版的著作《音乐教育哲学:提升的视野》中谈到:“审美教育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而是提供一种过程指导,就其本质而言,必须是正在发展的过程中而且是开放的,……我所理解的审美教育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是灵活的,试图去捕获有关音乐的最佳思考,并将其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对于各种哲学观点,雷默采用了“融合”的观点:“融合是与多元主义和平共处,而不是超越它……但是,它不是简单的接受,而是试图与多样性共存合作促使事物多样性,试图去做哲学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融合是多元主义的一种思考、研究和分析方式。”。最终雷默的建议“以体验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哲学。对于“体验”一词,他做出界定:音乐与人类的其他体验一样。他认为,这种体验哲学关注和珍视所有方式的音乐体验,关注和珍视能够提供特殊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任何单一的哲学都没有这种哲学的内涵全面,体验哲学包括所有的音乐以及参与音乐的所有方式。可见雷默的最终目的是试图建立一种多元化、开放化,包容性极强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多元化的哲学观点都有着明显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这就启示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也应该以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对国际音乐教育领域的各种新成果,以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取其“精髓”,去其“糟粕”,进一步补充、完善自己,并以一种坦荡、开放的胸怀,随时准备接纳、吸收人们在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为避免固步自封,思想滞后,追求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有感于此,笔者在此提倡一种“求善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此观点中的“善”既是对儒学创始人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艺术标准中“善”(德)字含义的继承,又是对它的一种超越,乃是取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善”字的含义。在该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在所有的目的中,应该有某种首要的或者最高的目的。这是一种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它,而它却不以其他东西为目的的目的,即其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这就是最高的善。很明显,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字的含义是指人们的愿望与理性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藉此含义,来建立我们的“求善论”,实是与我们音乐教育的终极目的再相符不过了,它包罗万象,所有美学的、哲学的、宗教的、文学的、艺术的、科学的含义等等,都为它的胸怀所容纳,它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人类不断追求的至高无上的理想境界。同时我们清楚地知道,由于人们认识过程的过程性与无限性,决定了一切认识和理论都天生具有着某种历史局限性。换言之,任何理论学说都不会是完美的,人们对事物终极本质的认识与关怀,只不过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与理想,它始终在我们认识的彼岸,我们永远走在不断探索的路上。但为了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更为了深层关怀人类自身,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不断跋涉,因为幸福、乐趣就在路上。
《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
由《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一书是国内具有权威性的音乐理论与实践指导工具用书。该书选用的论文覆盖范围全面、研究课题广泛、理论性强,收录了包括中小学、高师以及幼儿音乐教育的论文。对音乐教育工作者和音乐专业人员研究我国音乐教育现状、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动态、学习论文写作等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杂志社还有少量存货,欲购从速。每本定价18元(邮费另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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