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5: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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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务必要以书面形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所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水、电、气、热、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等相关事项签定合同,这样起到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制约作用。具体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中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并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建筑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具有一定资历理论基础和丰富工程项目经验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同共参与,其中在承揽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上具体载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作业环境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以专项费用来计提,不要列入建设工程项竞价来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规范中,承包单位建设全程安全业绩要纳入评标标准;由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专家来参与安全方面的评标工作。制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工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备一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中,不得购买或者强行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购买、提供、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上述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生产经营单位为建筑工程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零配件、建筑材料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噪声控制标准,并按照生产和安装标准对其产品配齐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同时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把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施工安全单位,由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编制方案产品来采购和领用,如施工过程中发现超出安全的用料,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查核,必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用料方案标准来对材料使用,强化材料安全的严格性。公司材料采购实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由公司安编制审核通过的的方案清单来对材料采购,来例于安全范围的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采购时采用“安全评测,总量订货,分批采购”出现安全和积压、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项目部应使用委托书约定所委托的采购材料的质量、价格、服务、验收办法、交货时间,保证工程的进度而出现安全问题。
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工程师,并向工程项目派驻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资源计划,对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验证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分阶段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审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要自行检测工程质量和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项竣工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的程度。所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客观检测资料文件记录,是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能否达到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进也是建筑工程监督机构(下转第137页)(上接第198页)对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项目在全程实施过程中作的安全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否,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力度。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全程安全记录。其中应包括以下相关内容:台账、报表、原始记录等,并按有关规定去建立、收集和整理,确定种类、格式;确定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并装订成册;安全记录的贮存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贮存的环境应利于保存和检索。
五、总结
建筑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能,保障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全程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做重点抓。只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这正是建筑工程项安全管理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任宏,兰定筠.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丛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一)煤矿工程基建期安全控制管理不到位
在煤矿工程基建期安全管理中,对人为的行为控制力度不足所造成的事故是十分常见的。诸如:对安全认知问题、安全措施问题以及个人素质问题等,这些因素都严重地影响着煤矿工程基建期的安全生产。
(二)煤矿工程基建期施工与安全不同步
在目前的绝大多数煤矿工程基建期中,安全管理人员仍然存在先施工再进行管理的管理方式,而不是在施工前将安全管理做到位,以至于许多在生产中的安全制度及知识无法及时传达给工作人员,待到安全事故发生时为时已晚,由此造成的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三)煤矿工程基建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安全管理制度不明确所造成的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是十分常见的。这主要是由于国内诸多煤矿企业都处于一种市场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下,许多煤矿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而一味地只重视煤矿的产量,对煤矿工程基建期的安全管理方面重视不足。或者是有些企业虽然有工程基建期安全管理部门,但由于企业注重产量远远高于安全管理,以至于安全管理部门形同虚设,无法起到真正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责。
(四)煤矿工程基建期施工人员素质问题
施工人员素质低下所造成的问题。现如今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务工人员涌入城市打工队伍中,而这些农村务工人员由于学历问题多数涌入各行业的施工队伍中,这就造成了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另外,由于这些施工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以至于在生产过程中对自身的生命安全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不知如何将危险性降至最低,以至于造成自身生命安全隐患。
二、煤矿工程基建期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煤矿工程基建期来说,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煤矿工程基建期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员经过不断地创新与研究,结合工作中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具有针对性且可行性较高的安全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上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不明确的问题,首先要强化企业内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同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是所有生产条件的前提这一认知。另外,要让安全管理人员清楚地明白,在企业生产活动中,要将故事防患于萌芽期,那就必须采用安全管理的手段来实现。同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势必要让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都认识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使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安排时,可以针对生产中可能会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较为准确的判断,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一套安全管理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是将事故的损害降至最低。除此之外,在安全管理中,管理人员内部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规范执行,如果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则将责任追究到人。以此来约束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态度,强化安全管理的效力。
(二)做好煤矿工程基建期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所谓的控制,就是将可能发生的生产事故防患于未然。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以此来确保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施工中财产的安全。另外,相较于其他的安全管理来讲,安全控制管理是其中最为主要的一个环节,它是控制一切未知的事故,也可以说是控制一种动态的因素。例如:在煤矿工程基建期中,人为活动就是一种动态的因素,只有控制了人为活动的规律性,才能有效地控制生产安全,也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生产与安全管理同步性
针对上述诸多企业先生产后管理的问题,最有效地解决方法就是将生产与安全管理同步进行。首先,企业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将该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职责分配明确。同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在企业生产中要随时深入生产现场,对现场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过行及时的管理与纠正,以最大限度保证生产安全。另外,煤矿工程基建期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安全要求,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的管理模式。以此来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四)强化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于目前煤矿工程基建期施工人员的素质问题,首先企业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的技术与知识,并了解安全生产对其自身及企业的重要性。其次,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素质培训,强化其内在的安全生产认知,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主动而非被动地将安全生产融入日常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最后,企业要对煤矿工程基建期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测试,没有经过测试的生产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测试合格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工作规范,以此来最大限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三、结语
首先应分析和总结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各类风险与特点,利用理论分析、施工现场勘查以及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报告在建设期限内展开建设质量以及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严格督查并切实加强关键节点的质控与风险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要素的表现形式来采取针对性控制策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风险水平,最大化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以便于将风险事故所酿成的各方损失将至最低值。
2轨道交通工程的风险要素评估
(1)制定风险管理体系。应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标准与要求,着眼于轨道交通发展现状,针对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策划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其内容涉及参建各方职责、风险管理内容以及各部分管理要求等。
(2)整体性评估。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相关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要求,根据工程自身特征、水文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周边环境制约因素对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因素展开综合评估,由此对轨道交通项目形成整体性的风险评估结果,对其管理要求以及风险等级予以明确。组织专家小组负责风险评审工作,与参建各方展开风险交底,明确关键风险点,例如轨道交通建设线路是否穿越保护性设施、历史建筑、局部不良地质、立交桥与铁路桥以及市政重要管线,或者在机场临近区域施工、桥桩基础施工风险以及盾构小曲率推进要点、下穿地表水体或穿越高速公路等等。
(3)动态性评估。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施工工艺、总体筹划、周边环境以及施工工序,由监理方指导参建各方评估本部单位工程中存在的风险要素,明确管理过程中的各个关键风险点。然后由安全管理机构对各单位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汇总,然后交由专家小组评估审核,制定初步的风险申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3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应为参建各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标准,用于对安全管理标准化模式的执行做出相应的检查和考核。现场安全管理以规范化的行为和管理程序为主要对象,而巡检则是主要执行方式。巡检执行者由专家工作组以及施工现场监察小组组成,其工作内容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参建各方。对现场各项建设程序进行检查,评估其规范与否;审核各项审批以及备案程序是否已经到位;检查工程关键部位、工序以及分部分项工程中具有较高危险性的部分,尤其是具有较高危险性且已超出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应确认其遵循既定规程接受审批,或根据专家论证后施工技术方案贯彻落实;应对现场施工行为安全进行严密监控,关注现场危险源以及各环节施工违规操作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企业。评估现场施工方是否就总分包行为构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应对施工企业施工资质所发生的动态性变化予以严格审查,同时还应全面掌握企业工作人员资质动态变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应对专业分包以及劳务分包进行检查,确认其合法与否;确认总承包方在主体工程结构施工方面是否如约完工,或检查其有无非法转包行为;应对施工方现场管理控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其是否存在以包代管的行为,或者是否存在两级管理(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现象。
(3)监理方。应对监理企业资质动态变化予以检查,掌握其工作人员资质变化情况,了解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应对监理方安全监理工作人员以及监理数量进行检查,确认其有无违背合同之举;应在施工现场对监理方执业行为、总监与工作人员到位情况、服务承诺是否实现等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应就现场监理工作展开评估,确认其有无及时察觉施工违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整改要求,后期是否及时开展整改复查工作。
(4)应做好薄弱部位的质控工作,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可知,申请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或者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出具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策略。其次应遵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4结语
1对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不足
安全管理一直是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点,但是在具体的施工工作中,安全管理往往只成为了一句口号,安全管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当安全管理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或工程进度产生冲突的时候,安全管理就被忽略了,也就是说电力企业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后者是为了赶进度,在知道安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工程建设。除此之外,电力企业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也不足,安全管理不能只停留在表面,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现在还存在许多企业在发现安全问题的时候,采取的是逃避和拖拉的方式,对于安全问题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
2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不牢固
近几年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正在全面的推进,管理的质量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基本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但是还有许多电力企业并没有认真落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也不到位、人员责任划分不清。这就导致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违章的现象,尤其是在进行危险系数较高的电力工程项目时,比如高空作业、大型机械施工和地下工程等,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安全保护不到位、安全设施不足以及违规情况较多发等安全隐患。
3电力工程安全教育不足
目前还有许多电力企业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全面,管理者和操作者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那么也就无法将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真正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一般是在国家的强制要求下进行的,这就会导致进行教育培训的机构以及培训的对象都会存在一些应付的心理,也就不会真正的对待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并且在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教育培训方面,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教材还不够完善,培训的内容也具有一般性,缺乏相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建立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是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那么只有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明确和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才能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企业和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只有充分的重视起来,才能真正的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工作中。企业还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部门以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尽量做到每一项安全事务都能落实到人头,只有这样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2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力度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由于工作人员在进行施工现场操作时,很容易专注于某一项工作,这样就会忽略了其他危险点,而造成一定的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督和监管不到位,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监管人员的合理要求,并且监管人员的任用要进行充分的考核,监管人员必须是一个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工作人员,而且监管人员只需要进行安全监督,不应该进行其他的工作内容,以免出现监管漏洞。
3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还有一方面就是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因此电力企业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从而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能够按照规范的章程进行,使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符合行业的标准。同时要想使单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理可依,有基本的参照原则,就需要制定出严格的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减少违规操作的发生,提高企业和人员自身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增强电力工程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及时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进而提高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4对危险点进行分析和预控
对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危险点进行分析,开展危险源的调查,从而在此基础上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隔离和消除等方法将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监控,加大重大安全事故的整改消除力度,制定重大施工的应急处理方案,从而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有效的处理安全事故,避免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罢休,防患于未然。
铁路工程在服务期间所要承受的荷载压力更大,因此在施工上对路基的要求也更高,主要分为有砟与无砟两种,现在随着新型施工技术与理念的应用,基本上都是采用无砟轨道施工方式,虽然其使用效果更好,但是对施工过程要求也更为严格。铁路工程一般线路都比较长,并且受地质条件影响,还会存在桥梁、隧道、涵洞等工程要求,具有工程量大、工期短的特点。同时,因为整个铁路工程施工涉及的专业比较多,所需的施工技术以及施工设备等也各不相同,给施工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于很多铁路工程来说,要想在施工阶段将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必须针对不同施工环节要求,对环境、地质以及水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管理,降低各因素对工程建设造成的不良影响,争取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效果。
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正式施工前存在的问题
2.1.1准备工作不到位。
铁路工程施工需要与信号、通讯、接触网以及线路等方面做好协调联系,同时还需要掌握各项设计、施工以及设备等方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需要以各类数据作为基础,并通过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展开工作。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正常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例如对于配线比较多的设备仪器,在准备阶段需要保证所有联锁设备与信号等落实到位,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核查,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但是就工程管理现状来看,在施工准备阶段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对各部门以及人员不能做到物尽其用,相互之间搭配不当,反而成为一种新的制约因素,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
2.1.2施工超量准备。
对于铁路工程超量准备工作,主要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电务部门联锁设备以及运动信号过早;另一方面,公务部门松动扣件太提前。按照此种方式来进行施工的准备工作,不但会对铁路工程基础稳定性造成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大车辆运行与设备运行的安全威胁。另外,铁路施工超量准备一般都会导致连锁操纵台出现红光带问题,其中存在部分已经关掉开放信号。
2.2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2.2.1施工变更过多。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过多的变更情况,会对施工工序以及施工技术等造成影响,进而会影响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因为铁路工程施工涉及到内容与专业比较多,整个工程的有效进行需要有各项数据的支持,其中如果一个部门上报数据不准确或者是滞后,会导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有效掌握整个施工现状。
2.2.2组织管理不当。
现在铁路工程施工单位组织管理环节比较薄弱,虽然现在铁路工程建设效果不断提高,并且增加了投入,但相应的对施工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组织形式逐渐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施工组织管理不当主要体现在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管理方案可操作性差以及施工人员素质低等,并且各个专业与环节之间相互搭配不协调,对施工人员、设备组织以及施工技术等没有进行有效协调,这样如果发生紧急事故,难以在短时间内选择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进而会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2.2.3施工违章过多。
工程施工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专业技术规范,通过安全管理保证所有行为都可以满足建设要求,降低不安定因素的存在,避免因其产生安全事故。但是从实际施工效果来看,大部分施工行为与管理行为都是在长期工程建设中积累下来的,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与管理作用,但是却不能提前对各项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预测,这样就增加了工程施工违章事故发生的概率。
3铁路工程安全管理的优化措施
3.1加强施工准备工作管理
首先,明确工程建设目标。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由施工企业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且要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所有人都可以掌握工程施工的要点。其次,制定施工方案。科学编制施工方案,以满足工程施工建设为依据,在掌握各项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制定施工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计划执行以及作业情况,对各分项计划进行跟踪,保证其可以落实到位,保证所有项目都可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最后,制定完善预案。
3.2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建设主要以施工单位为主体,这样就决定了其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应从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各方面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安全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标准施工行为等,减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整个施工流程进行管理,确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一个目标明确、权责任命的有机体系。
3.3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有着密切联系,两者都决定着工程建设效益,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并不能对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存在一方偏重一方忽视的明显问题。为在整体上提高铁路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应抛却传统片面的观点态度,从综合角度出发,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即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将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受铁路工程规模影响,安全管理的执行需要全员的参与配合,按照前期制定的施工方案,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提高对其他因素影响的抵抗力,保证整个施工过程正常进行。另外,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还应签订安全协议,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确定所有施工行为的合理性,避免因为过于重视安全管理而忽视对质量的管理。
3.4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参与方应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保证施工行为的合理性,尤其是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行业规范作为依据,做好对施工单位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其所存在不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督促其及时改进,并且施工企业还应成立专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进行巡检,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4结语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有的判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因此,正确认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责任主体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35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也应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2、追偿权的限制
电力工程施工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数量不少,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频繁,大量的多线作业与交叉作业,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特别在当前电力系统快速发展这一情况下,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情。投资大、建设用时长、工序繁多是电力工程具备的几个特点。
2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原则
2.1控制人的工作
人的工作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时占据了工程安全管理的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加大电网安全与电力设备维护工作的同时,又要确保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要科学的进行工程项目中对人的管理,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有效控制。
2.2依法施工
要以法制的高度水平来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除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外,关于安全施工作业的软件也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需要熟悉与掌握的。此外,工程效益、质量以及进度都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工程安全,其三者与工程安全的关系务必给予科学的处理,务必依据相关规定准则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2.3安全第一
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第一”的方针政策是顺利实施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有效保障,这种安全理念应该严格推广。其中,预防安全漏洞、控制安全漏洞工作是安全管理机构的主力。同时对安全管理方式方法进行科学地探讨研究,贯彻全体工作人员严抓安全理念。
3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由于电力工程施工单位不到位的安全管理、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而时常发生。虽然造成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这些原因的共同点在于为落实好、执行好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部分管理人员对待安全工作只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检查,做做样子,这种只是浮于表面工程,并未做好实质工作,对于能够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组织措施却并未认真贯彻,其结果必然使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安全施工是企业的最大效益,但有的管理者往往认识不够深刻,只看到安全工作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看不到做好安全工作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从而导致对安全工作认识片面。还有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平时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更不用谈其深入细致探究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准确有效与否,存在安全隐患与否,思想浮躁,安全观念淡薄,全面真实的第一手现场信息严重缺乏,由此埋下安全隐患。
4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4.1落实安全责任制
为电力工程中不光只有线路架设、电气安装项目,除此外还有一些土木建设项目等,因而一套完善的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体系譬如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权责分明的施工过程、施工安全方针与政策的建立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务必逐级、逐项、逐层来进行,建立健全这样完善的责任体系是摆在电力工程管理层面前的难题。
4.2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各式各样的问题存在于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严重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预防误操、操作流程规范系统化是缩减事故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此外,除制定奖惩措施、健全操作规程以及细化相关制度、章程外,管理人员务必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严格遵循各项工作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细则,这样才可有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2)此外,务必加强管理层质量监控措施与安全管理力度。除技术交底外,施工人员作业行为可以通过技术作业指导措施、施工方案详细且准确的制定统一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应该做到未雨绸缪,比如勤跑现场,及时找出解决施工中薄弱环节的有效措施,做好事先准备工作,以便出现状况能够及时解决。(3)合理安排安全监督人员来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协调组织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监督人员,班组长、工作责任人、及现场监护人员都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进行工作,并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避免疏忽,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疏忽大意等问题。终止与安全管理工作疏忽、松懈、不到位的外委施工单位合作的同时对于其承建资格予以取消,加大监管的力度。
4.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升员工安全素质行之有效的措施,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升,也能保障安全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可经过实行技能教育与安全教育获得,加大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力求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与“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可通过开展各种安全学习与教育培训让员工牢固树立,并把技术、思想、岗位专业培训教育与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提升技术业务能力与提升自我防护能力与安全意识相结合,工作中互相提醒督促,意识到确保安全施工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率,始终铭记安全施工的责任意识。
4.4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1)技能操作错误或技术能力低、身体健康状况或生理状况欠佳等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因而,无论是一线施工人员还是管理层人员都不能忽视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这样在逐渐培养他们办事作业好的习惯。(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其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的控制。(3)安全措施的安全性评价要依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察觉的安全薄弱环节,将漏洞堵塞,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力求在萌芽状态扼杀事故苗头。
5结语
观其现状,当前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鲜有企业实行人员能动性管理,甚至许多基层工作人员根本不了解何为人的能动性管理。所以,在实行人的能动性安全管理模式前,管理人员首先应当充分学习有关知识内容,提高自身思想认知度,从而更好的落实该安全管理策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伤,确保公路安全。
1.1提高工程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可以说,工程施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乃是决定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发展趋向的关键人物,其自身对于安全责任意识的认知程度直接关系到最终各项安全策略的落实情况,也决定着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程度。所以,在施行人的能动性安全管理策略的第一步,便是要提高工程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每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的总负责人都应当给予安全承诺,确保每一项有效安全方法的投入及落实,从而保证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一旦管理人员做出安全相关承诺以后,施工人员的主观意识上便会认为自身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其能动性便会被充分激发,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也会下意识做好所有安全防范措施,并且主动去侦查辨别身边的安全隐患,也会及时对上级领导汇报自己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此一来,安全隐患事件便会被扼杀在萌芽之中。除此之外,这种方式也能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减少施工人员彼此之间的纠纷矛盾现象,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所谓利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绝非是单纯安全意识的提高,更应当从工程施工人员的切身需求出发,利用有效机制,充分激发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内容的动机。在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中,明确将人的需求划分为五大层次,可以以此作为参照标准,将施工人员对应到所属的层次之中,而后依照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合理完善的激励机制,充分挖掘施工人员的个人潜能,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例如说,针对于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员工来说,他们对于物质的需求比精神需求要大,所以管理人员可以设立出评估制度,依照个人工作表现,来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从而增强其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能动性。而针对于中高层的管理人员或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来说,他们对于自我价值的体现需求要高于物质需求,所以在进行管理时,便应当以精神激励或荣誉激励为主。
1.3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经相关调查实验研究表明,一个人其自主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同个人素质水平是直接相关的。由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风险较高,并且基层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其能动性是有限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创造最大的个人价值,使企业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结语
1.1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发展至今,广义上的含义指的是未来结果的未知性,或者指的是对未来期望结果与未来真实结果所出现的不一性。受不同行业领域就风险侧重点不一致影响,使得社会对风险含义存在各式各样的理解,当前相对而言较为普遍的风险理解包括以下内容:①风险指的是造成损失形成的未知性;②风险指的是潜在的损失隐患;③风险指的是形成损失的可能性;④风险指的是人身财产损失;⑤风险指的是未来期望结果与未来真实结果所出现的不一性等等。不同行业领域对于风险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理解均有着两个基本特点,分别为损失性和未知性。风险管理属于风险的衍生物,风险管理是社会发展阶段,人类根据过往的历史经验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探寻风险控制技术及风险引发规律的一门管理学科。以获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1.2隧道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在隧道工程中,风险指的是安全事故引发的可能性与安全事故引发所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安全事故指的是在隧道工程中出现人员伤害、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等不利情况;安全事故引发所造成的损失指的是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存在的、潜在的不利后果或者负面情况,好比人身财产受损、社会不良影响等。基于上述含义,隧道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指的是隧道工程施工方经过对施工安全风险展开计划、识别、评估、预测及处置等,对各类风险管理技术进行优化调配,就隧道工程开展针对的风险控制、风险处理,有效缩减由风险所造成的影响,实现通过低成本取得高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2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
隧道风险识别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主要内容:①对隧道相关资料进行采集研究,为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第一步应当组建专业的咨询专家队伍,队伍成员应当包括隧道专业工程师、隧道工程项目总工程师、隧道专业教授以及隧道专业工程师等,经咨询专家组对隧道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采集,并展开充分的研究,以实现对隧道工程实际情况的科学合理把握,提升隧道风险识别准确程度;②由咨询专家队伍成员展开头脑风暴,评估预测隧道工程的首要潜在风险,可事先设立头脑风暴的主要目的,即对隧道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关问题由咨询专家队伍成员进行讨论作答,问题内容是:预测分析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哪些风险;预测分析造成风险的相关因素有哪些等。经过咨询专家队伍成员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得出隧道工程潜在风险情况。
1)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事故中,塌方事故约占其中的50.0%,导致隧道工程引发塌方风险事故的因素有很多。基于新奥法相关原理,隧道工程塌方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①隧道工程施工环境地质条件不良,围岩自稳水平不足,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支护方式便出现塌方;②施工过程中,没有对相关条件差地质体开展超前支护、注浆支护等预防处理,开挖爆破效果不足,使得围岩应力集中,引发滑塌情况;③隧道工程规划环节并未对隧道区域地质环节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未就施工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展开实时分析,使得在开挖进尺、支护参数设计内容等不规范。
2)导致隧道工程引发瓦斯风险事故的因素多种多样,引起瓦斯爆炸有三种必要条件,分别是一定的瓦斯浓度、一定的温度或者冥火、一定的氧气浓度。瓦斯爆炸事故必须要有一定的氧气浓度,在没有氧气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瓦斯爆炸的。但另一方面,为了确保隧道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不得不供给充分的氧气。相关风险管理研究指出,施工人员的不规范施工行为、施工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施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情况等,均可能引发瓦斯爆炸。
3隧道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3.1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对风险进行接受,指的是承受风险的主体对风险进行自行承担,同时采取相关的应对工作。隧道工程施工方应用风险自留策略过程中,要求施工方能够对风险有着全面的了解,并组织安排科学合理的风险应急解决计划,实施有效、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策略,最大限度的将风险出现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值,缩减潜在的风险损失。采取风险自留策略包括以下三方面情况:①主动风险自留情况,即通过评估预测得到风险引发可能性较低,风险出现所导致损失较小,自行承担风险的情况;还有一种对于风险评估预测没有十足把握,自行承担风险的情况;②被动风险自留情况,即难以对风险进行有效转移、回避,只能够自行承担风险的情况。隧道工程施工方不管是选择哪一种风险自留情况,第一步都应当开展好风险评估预测工作,通过对各式各样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预测,对于风险引发概率、风险损失程度做到心知肚明,尽可能防止受风险评估预测不合理影响,而造成对风险认识不足,最终只能够毫无计划地选应用风险自留策略。若通过有效的风险评估预测,认识到风险引发概率较低、风险损失程度较小,隧道工程施工方就可对风险展开计划性自留。同时,隧道工程施工方采取风险自留策略后,还应当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全阶段对风险展开监控,一经发现风险出现转变,应立即更新风险控制手段。风险控制不但能够对风险源、风险因素引发进行防范及缩减,还可以将涉及风险的人、物与风险源及风险因素进行有效剥离,尽可能降低风险导致的损失。
3.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指的是原风险承担主体经采取相关方法把风险转移至另一主体。风险转移不仅转移了风险,还转移了风险可能产生的收益。现阶段,风险转移策略得到广泛应用,其被认为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一种风险处置策略。隧道工程行业通常应用的风险转移方法有:①采取担保方式,由担保人作为风险转移的主体对象,例如,在相关双方签订合同时,一方要求另一方必须履行合同要求的保证金;②找寻合作伙伴的方式,受人属性优劣特征有别影响,使得每个人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尽相同,即一些风险对于不同的人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损失引况,例如,隧道工程施工方可将一些专业性强、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通过邀请专业的施工队伍得以完成;③购买保险的方式,由保险公司作为风险转移的主体对象,例如,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强调,施工单位必须要为从事危险职业的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3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指的是风险承担主体对风险源、风险因素进行有效消除,防止风险出现的可能性。风险回避属于防范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同时风险回避会使得风险造成的收益丧失。由此可见,在应用风险回避前,应全面分析风险实际情况,就风险引发的概率及风险引发的损失程度有着十足的驾驭能力。自另一方面风险管理角度而言,风险回避属于一项负面的风险处置策略。
3.险利用
风险是存在两面性的,一方面风险会给人们造成损失,另一方面风险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即并非任何风险都会使人遭受损失,人们通过对风险的有效利用,同样能够化风险为收益。隧道工程施工方可采取风险利用策略,但不是任何风险都能够被利用,风险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利用的。隧道工程施工方采取风险利用策略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对风险展开严格密切监控,隧道工程施工方风险管理人员须对风险展开严格密切的监控,对风险损失、收益两面的转变情况进行第一时间反应,实施应对策略,顺着风险发展的趋势,向有利于获取收益的方向加以引导;②实事求是,隧道工程施工方应客观认清自身实力,并对外界和寻求的实力展开整体评价,只有对自身实力、外界实力有了明确的认识,才不至于在对风险进行利用时力不从心,此外还应当认识到风险利用策略不但要求要有充足的经济实力,而且还要求要有十足的驾驭水平;③科学合理应对,采取风险利用策略前,应当进行全面充分的前期准备,制定好风险利用成功或失败的应急防范预案,不至于在风险利用失败后没有后路可退。
3.5建立安全管理控制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协同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并结合施工现场相关危险因素,对规划的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分析,辅助规范应急预案,制定监控策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隧道工程相关方结合自身切实情况,做好严谨的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引发应急预案。制定预案所涉及的内容务必要全面、规范,同时要具备目标性、针对性以及合理性等特征。加强对隧道工程主体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强调指定要求、考核,经指定人员贯彻实施,提升隧道工程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为了确保安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隧道工程施工方还应当将施工建设相关的各个单位部门统一收纳风险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在隧道工程施工全体人员参与、不同侧重的实施模式,促进隧道工程施工全面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效果显著。
3.6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现阶段,我国隧道工程施工存在安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的问题,隧道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技术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且施工环境存在复杂的特征,而我国很大部分隧道工程施工企业中的技术人员所拥有的专业技术并不能满足风险管理需求,使得隧道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从现阶段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问题出发,隧道工程施工方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整合风险管理技术框架,注重科技创新,逐步完善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施工方还应当组织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对隧道实际工程施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提升安全风险管理人员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在隧道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按照隧道工程特征进行一系列专业技术培训,一方面传授施工实用的技能,包括混凝土常规知识、配比准则、混凝土拌合方法、施工缝隙处理以及钢筋正负筋调节等,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范、风险规避等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开展工作职责教育,加深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塑造其良好的责任心及道德素养,以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更好地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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