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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

时间:2023-03-16 15: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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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投资决策税务筹划经营地点经营形势筹资渠道

在集团公司跨国投资以及跨地区组建和运行的过程中,相关的税负及其筹划往往是公司财务决策需要考虑的问题。由于税负通常因投资地点和投资者的身份不同而异,当投资地点可以在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进行选择而且投资对象的组织形式不是唯一限定时,对经营地点、经营形式以及筹资渠道的选择就成为投资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

一、经营地点的选择

从税负最小化出发,考虑经营地点的选择,通常要关注以下几方面情况:

l.税负总水平。虽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制度建设上的差距导致投资企业的总体成本水平在不同地区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地区之间不可比,使得税负总水平与吸引外资未必相关,但是税负总水平对特定类型的投资还是一个相对重要的考虑因素。一般说来,资源导向或出口导向型投资对东道国的税负总水平更为敏感。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资本会流向税负总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

2.主要税种。直接税是由支付者负担的,而间接税虽然由企业支付并影响产品价格及收入总额,但最终却可以转嫁给消费者。因此,税负的总水平主要是针对直接税而言的,在投资决策中主要考虑的税种是所得税,与之密切相关的税种是扣缴税。此外,对于进口税的分析,也往往需要从多个角度考虑。由于进口税通常会附加到产品价格中从而降低企业在当地市场或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低进口税率或免进口税就显得非常有利,而与之相比,高进口税率不但影响企业产品的价格,而且还会导致投资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外国投资者将向某国出口货物改为市场导向的直接投资,高进口税率在这样的投资决策中则具有积极意义,它可以阻止竞争对手对投资所在地出口商品,扩大本集团的全球市场份额。

3.税收优惠。在其他投资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税收优惠自然成为选择经营地点的重要因素。但是,税收优惠的一个悖论是往往不发达地区、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和失业率高的地区税收优惠的力度更大。因此,单纯考虑税收优惠,忽略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则未必是最佳投资决策,甚至可能造成投资决策的失误。

4.产业政策导向。一些国家以及某些特定地区对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提供了较为优惠的税收待遇,例如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律设等。

5.特区。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免税区、保税区、经济特区、技术开发区等,在投资地点的选择时应优先考虑。有的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并便于在海外调拨资金,往往在国际主要避税港设置旨在转投资的子公司,以降低从其他国家子公司获得的股利的税负以及其他收入的税负,并减少海外资金调拨的难度。在税负水平低、资金调拨限制少,实行属地原则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和我国的香港等地,这类公司相当多。

二、经营形式的选择

从税负最小化出发,考虑经营形式的选择,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在投资所在地建立相对独立经营的子公司还是设立属于母公司业务延伸性质的分部或办事处。通常,建立子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建立分部或销售点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当然,经营形式的选择还应当从海外业务发展总体战略筹划出发来考虑,不能单纯从纳税的角度出发来决策。

(一)拟设立子公司

在考虑设立相对独立经营的子公司的情况下,基于税负最小化的考虑,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l扣缴税率以及扣缴税的实施范围。扣缴税(withholdingtax)是投资所在国对非居民收入课征的税种,主要课征对象是汇往国外的股利、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技术协助费、技术诀窍使用费、母公司管理费等。由于它不能转嫁,因此是一个较容易发生相应避税行为的税种。一项关于跨国公司在欧洲经营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回应者认为扣缴税是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障碍。因此,一些国家在税收优惠规定和国际税收协定中对扣缴税制定了相应的条款。

2.税收优惠的种类和力度。税收优惠是吸引外资、降低失业率、促进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工具,也是转型经济和发展中国家广为实施的政策。亚历克斯·伊森AlexEasson)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激励的主要形式如下:①所得税免税或降低税率;②减免税期;③投资贷项、投资补贴和加速折旧;④特别扣减,指对促进出口或对外国客户服务业的一些费用在所得税计税环节的特别扣减或双重扣减,例如马来西亚对旅游业和员工培训费用的双重扣减,某些国家允许对研究与开发支出进行额外的扣减;⑤再投资补贴,指按再投资额免税或按再投资额的比例扣减应税利润;⑥只用于技术转移目的的贷款利息、技术使用费或技术协助费以及免税利润上的股利支付额的扣缴税减免;⑦个人所得税、工薪税和社会保险统筹减免;⑧财产税减免;⑨主要针对资本商品的进口税和关税减免。

税收优惠的实施,往往附以特定的前提条件,诸如投入外资的规模、外资参入的程度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享受税收优惠,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就减免税期来说,主要是对所得税而言的,各国的规定长短不一,长的可达20年,短的仅仅一年而已。减免的程度也往往有很大差别,有的是所得税全免,有的只免除一定的比例,有的可能还减免相关的税种如扣缴税)。同时,减免税期开始的时间规定也很重要,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这一点,否则极有可能导致实际的投资效益与预期大相径庭。

3.母国的立法是否有对海外控股公司管制和外国收入的税收优惠条款。通过对外投资在东道国设立企业,从而在税收方面获得的优惠,可能因为母公司所在国的海外控股公司管制法规的存在而被抵消。由于跨国公司的总体目标在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全球税负最小化对于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跨国公司在实施其全球战略的过程中必然要考虑居住国有关法规的不利限制,并将其纳入对外投资决策的考虑中。同时,居住国法规对来自海外的收入的优惠条款往往对母公司调回资金以及扩大对外投资具有促进作用,诸如本国所得税的外国税贷项,来自外国收入的税负的递延,外国分支机构亏损抵减母公司盈余,甚至免征外国收入所得税等。这些都是对外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4.转移定价及外汇的管制法规。跨国公司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可能采取多种策略,其中包括运用转移定价策略。转移定价扭曲了税制的设立原则,导致税收资源在国与国之间的不当分配甚至大量流失,从而有悖公平与效率原则,也有损于特定税制的激励原则。实际上,如果不是各国在市场诸方面设有管制法规,跨国公司完全可能做到不在投资所在的东道国实现利润和随心所欲地在全球范围内调拨资金,这主要靠转移定价手法来实现。亚历克斯·伊森的研究表明,全世界跨国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在跨国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转移定价的操纵范围可以很广,但主要涉及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资产的转移以及产权交易。跨国公司往往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法,把利润和资金甚至资本转移到税率低、外汇管制不严或没有管制、通货膨胀风险小、政治风险小的国家和地区,以实现全球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并降低相应的风险。此外,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海外子公司用可以作为所得税抵扣项目的对母公司的支付来转移利润和调拨资金,例如与母公司提供资金和劳务有关的贷款利息费用、设备租赁费、母公司管理费、技术协作费、专利权使用费、技术诀窍使用费、设计咨询费、员工技术培训费等。这些手法的运用,可能会受到税收及外汇管制的制约及相应的处罚。对转移定价的审查与调整是涉及跨国公司业务的国家的一项重要的管制措施,包括东道国和居住国。审查与调整的范围和力度都是跨国公司在考虑采取转移定价策略时应该充分预期的。

5.第三国税制及税收协定。所得税和扣

缴税是投资决策涉及税收方面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各国所得税率水平一般较高,通常在30%-40%之间;扣缴税率水平一般较低,通常在10%一20%之间。由于所得税后利润通常采取股利分派的形式,因此还会进一步发生扣缴税。然而,在订有税务协定的国家之间因利润分配而发生的扣缴税率通常在5%一10%之间,这样,在进行跨国投资决策时,就要充分考虑有关国家之间税务协定的因素,使海外子公司的设立便于在利润分配的过程中实现集团税负最小化。当然,从税收监管的角度说,扣缴税低税率的存在,可能成为向母公司以支付劳务的形式跨国转移资金和利润甚至抽逃资本的诱因。

(二)拟设立分部

在考虑设立属于母公司经营业务延伸性质的分部的情况下,基于税负最小化的考虑,通常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l收益上的税负。有的国家对外国公司的分部或办事处的业务收入课征所得税,而有些国家则没有。这样,有一定业务收入的分部或办事处就要权衡其所得税负,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在投资地点之间做出选择。

2.费用上的税负。有的国家对外国公司的分部或办事处的费用支出课税,这样会加大其运作成本,因而也成为需要考虑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

3.两国间的税务协定。由于外国公司的分部或办事处一般不享受投资所在国的税收优惠,因而需要在筹划投资时认真研究两国税务协定的适用条款,以便正确选择投资形式。

此外,在经营形式的选择方面还应当注意的一个因素是,拟投资地区的税收政策是否就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加以区别。有的国家对中小企业或非上市公司提供税收优惠,而上市公司则不能享受这样的优惠。

三、筹资渠道的考虑

长期股权投资的筹资渠道无非是负债和权益两种,具体来说,有发行股票或债券、银行贷款及租赁等。由于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它不具有抵税的作用;而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由于负债和权益筹资的税负影响差别较大,因此公司应该在二者之间审慎抉择。负债融资虽然具有节税效应,能够增加股东的财富和企业的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筹资越多越好,公司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为前提,否则,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加大,有可能使公司陷于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

如果公司是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运营,从国际角度考察长期股权投资的筹资渠道,选择的方案就远比单一封闭市场条件下的筹资渠道复杂得多。与之相关的筹资方法的考虑则涉及兼并与收购、合资经营或联营、开发新项目以及自我积累再投资等。

参考文献:

[1]王铁军,苑新丽:国际税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

[2]马春光:国际企业经营与管理[M].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年1月版。

[3]周志平:略论企业理财中的税务筹划[J]湖北社会科学,2002,2:15一18.

第2篇

《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2001年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直接投资总值为7350亿美元,而跨国并购总值为5940亿美元(虽然无论是国际直接投资还是跨国并购的总值都比2000年有相当大的下降,但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体地位却并没有动摇)。UNCTAD(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公布了全球直接投资的预测数字,预计2002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额为5340亿美元(比2001年下降27%),但由于中国持续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开放,以及由加入WTO所带来的促进作用,国际直接投资会继续流入到中国的技术含量高的制造业以及服务行业。预计中国吸收的国际直接投资会达到500亿美元,从而成为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最大流入国(美国预计2002年流入国际直接投资440亿美元)。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设投资的方式,《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2001年我国吸收了468.8亿美元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只有不到5%是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的,其余的都是采用新设投资方式。

从2002年11月3日开始后不到10天内,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和证监会此前已经的《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相结合,使得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入世协议框架下的证券业和基金业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A股市场等渐次展开的全方位开放局面,我国资本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基本上为外资的进入建立了政策通道。

UNCTAD(2000)认为以下几种因素可以解释跨国公司对跨国并购的偏好:一是跨国并购可以获得东道国的战略性资产,如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当地的分销渠道等;二是直接到海外去并购资产可以迅速地渗透到当地的市场,这样可以在跨国公司激烈的争夺海外市场的竞争中抢得先机。总之,东道国的资产对跨国公司而言具有超越其自身内在价值之上的更为特殊的策略价值。因为它使跨国公司在对东道国的产品市场的争夺中处于一个更加有利的地位,这种策略价值显然是新设投资所不具备的。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而跨国并购日益成为一种流行的对外投资方式而受到更多跨国公司的青睐。面对日趋增多的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那么就需要了解这两种投资方式本身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本文构建了一个模型对此进行解释。

二、模型分析

在本部分构建的模型一方面揭示了国内资产较高的战略价值是购并产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又证明了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高,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利益反而越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开放经济条件下均衡的所有权结构问题。

(一)基本假设

假设东道国H的某一产品市场上在最初的封闭经济条件下只有一个企业d在供给产品。企业d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定义为。现在这一市场开始对外开放,这可能是因为国内需求增加了,国内供给不足以满足需求,或者政府缔结了关于投资自由化的合约,或者是因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交易成本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大大降低了,还可能是由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作用。总之,现在跨国并购或新设投资是可行的。我们还假设在世界市场上有m>1个相似的跨国企业。现在它们都可以在H国直接投资。可以预见,在市场完全开放后国内均衡的所有权结构有两种可能:一是国内资产被某一跨国企业所购并,同时其它跨国企业选择新设投资或产品出口等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我们定义这种所有权结构为k[m];二是国内资产仍由国内企业经营,所有跨国企业都只能选择新设投资或产品出口等方式进入,定义这种所有权结构为k[d]。向量k[,m]或k[d]如下式所示:

附图

以(1)式为例,向量中第一个因子代表国内企业拥有的资产。因为跨国并购已经发生,所以国内企业拥有的资产为零。第二个因子表示并购了国内资产的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所拥有的资产,参数α>0表明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在运用这些资产的效率上是有区别的。其余的因子显示了没有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的情况。其中N[m]家跨国企业通过新设投资进入东道国市场,投资量分别为k[,G]。剩下的M-N[m]-1家跨国企业选择出口方式,从而在东道国没有直接投资。

当所有权结构为k[m]时,分别定义π[,d](k[m])、π[,A](k[m])、π[,G](k[m])和π[,E](k[m])为国内企业、并购企业、新设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利润。类似地,当所有权结构为k[d]时,分别定义π[,d](k[d])、π[,G](k[d])、π[,E](k[d])、为国内企业、新设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利润。均衡的产品市场有以下三个基本的假设和特征:

附图

假设1表明不论跨国购并是否发生,只要新设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的利润就越来越校这个假设的合理性在于新设投资增加了东道国市场的供给,压低了产品价格,从而使东道国各类企业的利润被摊保

在假设2中出口的利润设定为零。之所以这样假设是因为东道国可能实施关税保护,使出口贸易无力可图。相对而言,并购或新设投资由于绕开了贸易壁垒,可以获得正的利润。这也是直接投资的一个基本动机。另外,跨国购并发生后,国内企业丧失了经营性资产,从而无法再获得利益,即π[,d](k[m])=0。

假设3中,参数α其实代表了跨国企业使用国内资产的效率。α越大,跨国企业使用的效率越高。α>0是因为跨国企业会将自身的优势和国内资产的优势结合起来,并产生互补效应,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比如将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专有技术和东道国既有的分销渠

道、品牌优势相融合,就可以产生更多的利润。所以假设。同时,这种并购又会给新设投资进入者以更大的挑战,削弱新设投资的竞争优势,减少其预期收益,即。另外,如果并购没有发生,这种互补效应就不存在,即。

上述假设和其它的一些相关性研究是相符的。如Farell和Shapiro(1996)证明了在古诺模型下,一个母公司增加投资会增加自身的利润并减少竞争者的利润。在上述假设中,互补效应a越大,并购企业的资本存量的值越大。

(二)新设投资

现在考虑跨国公司新设投资的利润。当某一跨国公司没能购并到国内资产附图时,它只能以固定成本G在东道国新设投资。从假设2中可以看到,在东道国H新设投资和跨国并购都是有区位优势的。然而,成功的新设投资企业的数量N[1]也是有限的。

这首先是由于新设投资的风险。正如文献回顾中提到的,新设投资者缺乏对东道国市场的了解和竞争优势。定义成功的新设投资的可能性为p[1]。其次,东道国的市场容量也是有限的,就如假设1所表明的,过多地进入东道国市场会减少既有企业的利润。因此,成功的新设投资的数量N[1]的临界值是:

附图

同时,成功的新设投资的可能性p[1]可定义为:

附图

(三)跨国并购

由于国内资产重要的战略价值,跨国并购将会在M个跨国公司之间引发竞价竞争。为了讨论方便,假设并购过程采取拍卖的形式。M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同时投标,国内企业既可以接受投标,也可以拒绝。如果第i个跨国公司的投标价格是b[,i],则向量b=(b[,1],。b[,2],…,b[,m])∈R[m]为一个投标集合。如果不止一个跨国企业的投标被接受,那么出价最高者将购并得到国内资产;如果几个投标价格是相同的,则这些跨国企业有相同的机会并购成功。总之,整个购并过程是一个非占优纯策略下的纳什均衡。

为了简化讨论,假设国内企业d不能去并购跨国企业。这可能是因为国内企业财务实力不够或者缺少运营大型跨国企业的经验。还假设跨国企业相互之间不会有并购发生,这样假设是考虑到跨国企业之间的利润已经平均化,而且跨国并购要得到各国政府当局的政策允许。

跨国并购的过程就是各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估价过程。的价格A存在三种可能,即:

附图

V[,mm]是存在竞争性并购条件下,跨国企业对的估价。即如果某一跨国企业没有并购,将为其它跨国企业所购并。由于假设M个跨国企业都是相似的,因此V[,mm]是这种情形下任一跨国公司对的估价。V[,mm]是一个机会成本的概念,即V[,mm]是没有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V[,mm]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并购成功后可以获得的预期利润,二是如果并购不成功而采取新设进入时可能获得的利润。当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从而并购成功后预期利润很高时,V[,mm]会相应增加;同时根据假设3,如果的战略价值很高,当并购没有成功时,转而采取新设进入可能获得的利润就会大大减少。两方面作用的结果是,如果的战略价值很高,或者说并购后产生的互补效应很强,那么并购价格将相当高昂,它甚至超过了并购所能带来的利润的增加。实质上,高昂的并购价格来自于战略性资产的负的外部效应。

V[,md]是非竞争性并购条件下,跨国企业对的估价。即如果跨国企业并没有并购,则将为国内企业继续持有。V[,md]和V[,mm]的区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如果某一跨国企业并购没有成功,它新设进入的利润将有所不同,因为国内企业和跨国企业使用的效率是不同的;二是新设进入在并购发生和没有发生时成功的可能性不同,这一点已由(7)式揭示。

V[,d]是没有并购发生时资产的价格,因为(4)式中已假设π[,d](k[m])=0,所以V[,d]就是国内企业持有时所能获得的利润。

对的三种不同的估价可以组成6种排列组合,由表1所示的6个不等式表示。

表1对企业经营资产的不同估价所组成的组合

不等式定义

I[,1]V[,mm]>V[,md]>V[,d]

I[,2]V[,mm]>V[,d]>V[,md]

I[,3]V[,md]>V[,mm]>V[,d]

I[,4]V[,md]>V[,d]>V[,mm]

I[,5]V[,d]>V[,mm]>V[,md]

I[,6]V[,d]>V[,md]>V[,mm]

在上述6种排列组合情形中,跨国并购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这是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之间,以及跨国企业相互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博弈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并购或新设投资后跨国企业所能获得的净利润。分别用Ⅱ[,A]、Ⅱ[,G]、Ⅱ[,d]来定义并购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新设投资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以及国内企业的净利润,因此有:

附图

博弈的结果将决定均衡的所有权结构(EquilibriumOwnershipStructure,EOS),这个结果实际上是非占优纯策略下的纳什均衡。该纳什均衡可用表2表示。

表2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的博弈均衡

附图

表2揭示了不同情况下的均衡所有权结构,以及并购企业、新设企业和国内企业各自的净利润。由表可见,在I[,1]、I[,3]、I[,4]成立时,跨国并购一定会发生,只是并购价格以及各参与方的净利润有所不同。在I[,5]、I[,6]成立时,跨国并购不会发生,国内企业将继续持有自己的资产。当I[,2]成立时,并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这主要取决于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的认识。根据这个纳什均衡,还可以推导出一个重要定理(定理1),即如果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足够高,那么跨国并购就一定会发生(证明略)。

三、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的盈利性分析bsp;(一)跨国并购的盈利性分析

上述定理反映,国内资产战略价值α的高低是跨国并购是否发生的主导因素,但对高战略价值资产的并购并不等于会有高的盈利。如果只有一个跨国企业参与并购,那么的战略价值越高,则并购后的盈利越大。但在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情况却截然相反。有如下定理:

定理1:当跨国并购为竞争性并购时,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高,并购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能越校证明:设E(Ⅱ[,NA])为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净利润,则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以表述为:

附图

由(14)式可以看出,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就是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利润。本来,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高,并购企业所能获得的利润也越大。但并购的净利润还需减去购买国内资产所支付的价格A。它是参与并购的竞争者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也是随着并购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增加而递增的,所以抵消了并购者利润的增加。结果并购者的净利润表现为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利润。

有三种效应可以用来说明定理2,第一种效应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在(14)式中,假设p[m]是外生的,即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变化并不会对新设投资的盈利可能性p[m]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对(14)式求偏导数:

附图

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为负数说明了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大,并购者的净利润反而越小,因为竞争性并购下并购者的净利润等于新设投资者的净利润。它说明如果国内资产战略价值越大,新设投资者在产品市场上遭受的竞争压力也越大,其净利润自然也越校在这里,产生了负的外部效应。

第二种效应称作投资价值效应,它和第三种效应“进入竞争效应”都假设新设进入盈利的可能性p[m]是内生的,随着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变化而变化。因为E(Ⅱ[,NA])=p[m]Ⅱ[,G],所以:

E(Ⅱ[,NA])=p[m](Ⅱ[,G](N[m]+N[m])-Ⅱ[,G](Nm]))+p[m]Ⅱ[,6](N[m]+N[m])(16)

投资价值效应和进入竞争效应分别由(16)式的前后两个因子表示。由假设3(5式)已经知道,的战略价值越高,新设进入盈利的可能性越小,所以p[m]/α是个负数,也即进入竞争效应为负。另一方面,的战略价值越高,成功的新设进入者就越少。由假设1(3式)知道,国内市场的竞争者越少,竞争就越趋缓和,竞争者的净利润就越多,因此投资价值效应为正。

总之,当p[m]外生时,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大,跨国企业(不论是并购者或新设进入者)的净利润就越校这是由于竞争性的跨国并购造成的外部效应所导致的结果。当p[m]与α相关时,产品市场竞争的效应和进入竞争效应为负数,投资价值效应是正数,所以当α增大时,跨国企业(不论并购者或新设进入者)的净利润可能增大,也可能减少。

(二)新设投资的盈利性分析

如果某个跨国企业想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入东道国的市场,而跨国并购又没能成功,新设投资是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但新设投资面临着不能成功的风险。本文已经提出了不能成功的两个理由:一是新设投资者缺乏对东道国市场专有知识的认识;二是新设投资者在东道国市场上面临着跨国并购企业和其它新设投资企业的竞争,这些因素都阻碍了新设投资企业的成功。这些额外的风险也使成功的新设投资者要求得到更多的净利润。于是有下面的定理:

定理3:如果跨国并购已经发生,那么新设投资成功的跨国企业在东道国获得的净利润不会低于跨国并购企业在东道国获取的净利润。证明:由表2可知,当I[,1]、I[,2]、I[,3]或I[,4]成立时,跨国并购才会发生。

附图

综上所述,当I[,1]、I[,2]、I[,3]或I[,4]成立时,Ⅱ[,G]>Ⅱ[,A]。即跨国并购发生时,成功的新设进入者要比跨国并购者获取更高的净利润。如果国内资产的并购价格由国内企业和某个跨国企业单独协商决定,则跨国并购与新设投资相比是有利可图的。但当若干个跨国企业对国内战略性资产同时竞价时,国内资产的价格在竞价中被高估了。在均衡的并购价格处,跨国企业中的并购者和非并购者的预期利润都是相等的。然而,考虑到新设投资的风险,成功的新设投资者将获得更高的净利润,这实质上是一种风险溢价。

四、跨国并购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跨国并购引起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股价的异常变化已经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通常观察并购发生那一时点之前和之后一段时间(如几个星期)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股价的反常变化。股价变化代表了资产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对跨国并购的评价和今后盈利性的预期。如Scherer和Ross(1990)在大量实证研究之后得出结论:跨国并购使目标企业的股价上扬,股东获利;而并购企业的股票价格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这里试图对此现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假设股票市场是完善而有效率的,市场投资者是理性且信息充分的,即股价波动大致反映了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盈利预期。那么,就可以用跨国并购后双方企业净利润的变化来解释股价的波动。即当净利润增加时,股价也随之上升;当净利润减少时,股价也下降;当净利润不可预测时,股价也无序波动。跨国并购对并购双方股价理论上的影响可总结如表3所示。

表3跨国并购对并购双方股价理论上的影响

附图

在第1栏中,国内企业并购发生后的股价在理论上应高于并购发生前的股价。这是因为并购价格A≥V[,d]。对国内战略性资产的竞价竞争抬高了国内资产的价格,使其高于国内资产的内在价值,并且这份租金被国内企业获取了。

在第2栏中,并购发生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用Ⅱ[,A](k[m])表示。假如并购没有发生,该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表示为:E(Ⅱ[,c](k[d]))=p[d](π

[,G](k[d])-G)。当I[,3]或I[,4]成立时,可以证明Ⅱ[,A](k[m])>E(Ⅱ[,G](k[d])),即并购增加了跨国企业的净利润,从而相应提高了其股票价格。相反,当I[,1]或Ⅱ[,2]成立时,Ⅱ[,A](k[m])<E(Ⅱ[,G](k[d])),并购产生的负的外部效应使并购的净利润大大降低,甚至低于没有发生并购时跨国企业新设投资的净利润,从而使跨国企业在并购后股价反而下跌。

在第3栏中,我们将跨国并购企业的股价和新设投资跨国企业的股价相比较。前面已经讨论过,竞价竞争使跨国并购企业的净利润和新设投资企业的预期净利润相等,即Ⅱ[,A](k[m])=E(Ⅱ[,G](k[m])),所以并购并不会使跨国企业的股价相对于新设投资者发生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I[,4]的条件下,由于跨国并购企业承担了跨国并购的成本,所以净利润比新设投资者有所减少,股价理论上应该下降。

在第4栏中,跨国并购企业的股价始终低于成功的新设投资企业的股价。定理3中我们已经证明了成功的新设投资者的净利润要高于跨国并购企业的净利润,又考虑到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理性和股价将大致反映企业盈利,所以结论是成立的。

五、结论

本文对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这两种直接投资方式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比较。

首先论证了跨国并购为什么会发生。我们以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内资产所具有的战略性价值,即跨国公司将自己的优势资产和东道国国内资产相结合时,会产生一种互补效应,从而迅速增强跨国并购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力,定理2就明确提出:当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足够高时,跨国并购就一定会发生,这从一个侧面揭示出跨国并购的必然性。本文还把这种互补效应用参数α来明确表示,并揭示了当α变化时对并购双方以及新设投资者收益的影响。

其次,我们还论证了跨国并购发生的条件以及在不同条件下并购的价格;论证了各种可能性下均衡的所有权结构以及并购双方、新设投资者的收益分配等。结果发现,由于各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竞价竞争,国内资产的价格会提升到高于或大大高于其内在价值的高价。这种溢价作为一种经济租,被国内资产的所有者占有了。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并没有比新设投资者多享受到什么额外好处,而且,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高,由于激烈竞争所带来的不利的外部效应,直接投资者的净利润还会越来越低,同时,我们把这种结果分解为三种效应,并分别讨论了它们对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影响。

最后,我们还用跨国并购带来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净利润的变化去分析完善而理性的证券市场上的股价变化,并恰当地解释了跨国并购对证券市场的实际影响:即为什么跨国并购会提高目标企业的股票价格,而对并购企业的股价影响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在跨国并购中,目标企业由于竞价竞争而实实在在地获得了一份资产溢价,而并购企业在并购后获得的净利润在不同条件下,以及针对不同的参照系而言,其变化是无序的和不一致的。

当然,我们对现实世界中跨国并购的解释受到一些假设条件的制约。比如,笔者假设跨国企业在综合实力、信息获取以及议价等方面都是对称的,至少是大致相当的。这种近乎于完全的自由竞争的假设可能脱离了实际。又如,本文中假设新设投资有不成功的风险,并用这种风险溢价解释成功的新设投资者将获得比跨国并购者更高的利润。然而,跨国并购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对资产战略价值的评价,对东道国市场前景的预期,以及不同的企业文化是否能成功融合等。当然,如果这种风险与前者相比足够小,那么本文的结论将仍然成立。

收稿日期:2002-11-2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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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Nti,K.O..(2000),PotentialCompetitionandCoordinationinaMarket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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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一)发达国家的成本论

内部化理论:1976年Buckley,Casson在借鉴Coase交易成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市场内部化理论,在存在着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前提下,跨国公司内部化可以规避市场不完全而造成的交易成本偏高的问题,其内部化理论也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区位选择问题:跨国公司倾向于选择在内部化成本低于市场成本的地区开展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本质是企业管理、控制权的扩张,通过跨国公司的内部机制代替不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克鲁格曼、赫尔普曼认为,到东道国开展直接投资的一个目的是为了减少直接贸易带来的运输成本,绕开当地的贸易保护。Friedman等也认为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大小直接影响到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绩效,跨国公司倾向于就近投资,以降低运输成本、搜寻成本。

(二)发达国家的优势论

1.垄断优势理论

1960年美国学者Stepsen Hymer首先提出“垄断优势”理论,70年代后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Kinderburger做了补充和发展。在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排斥自由竞争,获得超额利润。他们认为市场的“不完全”性是跨国公司利用垄断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指出“不完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产品市场不完全,主要是商品性能、商标、市场技能存在差异;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性,各种生产要素的性能存在差异;由于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还有由政府关税等政策造成的市场不完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主要体现在:市场垄断优势,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生产垄断优势,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规模经济优势,通过一体化生产,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垄断优势论解释了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所具有的垄断优势,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跨国公司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所在。跨国公司要根据自身的垄断优势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应选择在能发挥自身的生产、市场、规模经济等垄断优势的区位。

2.相对优势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由美国学者Vernon提出来的。其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每一个产品都要经历创新阶段、成长阶段、标准化阶段和衰退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产品的市场需求、要素密集度、生产区位都是不断变化的。在产品的创新阶段,产品市场需求较小,需要大量的资本、研发投入,产品生产区位位于创新国,有少量的产品出口;当产品走向成长阶段时,产品的需求、生产量开始上升,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到一些对该产品需求旺盛、技术资金较好的发达国家进行生产投资;当该产品进入标准化阶段,产品的创始国放弃在本国生产该产品,因为该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接近饱和,将产品转移到其他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生产;当产品步入衰退阶段,产品已经老化,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该产品就会完全退出世界市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指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应主要基于产品的生命发展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是不同的。

3.比较优势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边际产业扩张理论是由日本的小岛清教授提出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的主要内容:对外直接投资应从本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逐渐依次进行。与以往支持发达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垄断优势等理论不同,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强调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应选择投资国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将其投向能将该产业转化成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东道国,这将引起本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进出口组成结构的变化,而这一产业将在东道国演变成比较优势的产业。边际产业扩张有利于投资国优化资源配置,重新调整产业结构,对东道国而言,接受了投资国的技术、管理、资本,有利于形成新的比较优势产业。边际产业扩张理论从产业比较劣势的角度阐述了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依据,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应是本国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选择海外投资的区域应是能把该比较劣势产业转化成比较优势产业的国家或地区。该理论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转移一些标准化产业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解释了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国家之间投资的情况。

(三)发达国家的综合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该理论是由英国瑞丁大学教授邓宁提出来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吸收有关国际投资的垄断优势理论和内部化理论等的基础上,结合区位理论解释跨国公司从事对外直接投资问题。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公司必须满足三个优势条件: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有权优势指的是一国企业所拥有的而国外企业所没有的优势。如一国企业所拥有的技术诀窍、研究开发、销售技巧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企业所拥有的规模经济优势,大公司所具有的先进管理能力,企业家才能,大公司所具有的金融与货币优势;内部化优势指的是为避免不完全市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诸如对外交易成本较高,外部买者对技术出售价值的不确定,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加以内部化而保持企业所拥有的优势,它指出了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必要性;区位优势指的是东道国在投资环境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包括诸如东道国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很好的市场发展潜力,东道国的贸易政策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必须将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三者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特别强调了区位优势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性,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

(四)有关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Louis Wells从发展中国家角度提出“小规模技术理论”,说明发展中国家凭借“小规模技术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可能性。他认为发展中国家拥有为小市场需要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小规模生产技术,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生产成本低,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地位。还有学者从“心理距离”的角度,阐述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决定因素,例如John Cantwell认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很大程度上受到“心理距离”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倾向于首先选择周边国家,然后是发展中国家,最后是发达国家这样的区位选择顺序。

二、研究进展:利用新视角分析

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

(一)基于微观视角

传统的有关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理论多把不同类型的跨国公司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宏观角度来研究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近些年来,有些学者从更微观的角度来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从企业异质性的角度:他们以跨国公司企业间存在异质性为前提,具体分析异质性企业的区位选择。关于企业的异质性,最初Bernard,etal.通过分析美国微观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的经济规模、生产率、资本和劳动密集度等经济数据,发现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存在异质性;Metliz后利用主流框架研究企业异质性,一般把各企业的生产要素差异作为衡量异质性的主要标准;Chen,M.and Moore,M.从微观角度分析了法国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法国各跨国企业生产力的不同直接影响各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法国高生产率的跨国企业更倾向于在那些市场潜力较小,较高单位劳动成本,较低劳动生产率,较低进口关税的地区开展直接投资。谢冰认为不同性质的企业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因其创新能力强、产品生命周期短、定制化程度高而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应针对其特点来研究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王方方在经典的企业异质性理论框架基础之上,构建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动力机制框架,论证企业异质性对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结论证明由企业异质性所带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数量、模式的扩展及其企业异质性的空间效应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有直接的影响。

(二)基于跨国公司全球发展战略视角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世界经济出现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理论界一些观点认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要和全球经济的发展结合在一起,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要考虑跨国公司在全球的生产经营战略,跨国公司应当在全球范围内而不是在某一个特定国家内去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安排生产、销售,谋求全球长期的、全面的利益。例如,跨国公司要整合全球生产,协调各部分的价值链。价值链最早是由波特提出,他认为企业的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两者构成了价值链,基本活动主要包括后勤、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支持性活动包括人事、财务、计划、研究与开发、采购等。全球生产价值链理论要求企业要综合全球的比较优势,安排生产、投资,取得最大的利益,价值链理论对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刘伟全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发达国家将一些失去竞争力的价值环节重组到发展中国家,其本身重点关注高附加值的价值链环节,低端嵌入价值链的发展中国家企业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地理上靠近先进厂商分享技术扩散的好处,实现价值链升级。”

(三)基于空间组织发展模式的视角

Porter在阐述其竞争优势理论时,首次提出产业集群概念,竞争优势所需要的关键要素的地理集中性,直接导致相关产业地理集聚的出现,比如美国的硅谷,英国的拍卖业,意大利的纺织业等。Porter在有关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还建议跨国公司到相关产业集聚的地区投资,便于利用产业集聚带来的技术、规模等效应。现在,产业集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主要产业组织模式,也成为引导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一个新趋向,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嵌入产业集群体系中,才能更好地获得集群创新资源,这种集群优势是其他区位优势难以具备的。Nachum L.,Keeble.D.等认为,单凭借跨国公司内部获得知识存在着局限性,跨国公司必须进入集群网络,因为集群拥有更多的技术、信息和管理经验,跨国公司子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要尽可能地融入当地集群里,以便于获得更好的创新资产。Teece D.J研究外国跨国公司选择在美国硅谷投资的原因时发现,跨国公司之所以选择在硅谷进行直接投资是为了利用硅谷集群产生的知识技术溢出效应。

(四)基于投资动因———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视角

近些年,学者为了弥补传统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不足,提出了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包括影响直接投资的各种直接要素:资本、劳动力、科学技术、管理等,也包括间接要素:文化、制度等。这些要素无论是在投资国还是东道国都成为影响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由此而产生资本寻求型、技术寻求区型等区位选择动因。寻求影响直接投资的直接要素。如市场寻求动因:Bevan &Estrin认为东道国市场规模大,能够使直接投资者扩大产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实现规模收益。Braunerhjelm &Svenson,Venables认为,东道国市场规模越大,其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就越大。国内学者江小涓认为更好地贴近海外市场是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之一。丁祥生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内市场发育不成熟,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国内市场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较好的途径是开拓海外市场;寻求资源的动因:Dunning认为寻求和获得持久的生产资源也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江小涓认为,中国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以便于更多地参与国外资源的开发;寻求效率的动因:主要寻求东道国相对廉价、充裕的劳动力、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2006年的《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有三个方面:寻求市场,寻求效率,和母国政府对国有跨国公司的战略要求;寻求战略资产:跨国企业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可以吸收较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品牌、经销网络等战略性资产以获得比较优势。Deng认为,寻求战略资产(如品牌和市场网络)构成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因;Buckley,et al.认为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弱势企业可以从发达的企业那里获得技术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寻求影响直接投资的间接要素,包括东道国或投资国优惠的投资政策、制度环境、文化、双边协定等非经济要素。如寻求有利于投资的规章制度:当选择是否进入一个国家的市场进行投资时,东道国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否是投资企业主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投资企业总是选择那些外资管制制度较宽松的地区进行投资,这使得跨国企业较容易适应当地的规章制度。现有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到有利于吸引外资制度的地区投资(如稳定的经济政策、保护财产安全、较少限制所有权、较少腐败)对跨国企业在该国进行直接投资具有积极的作用。邓明认为,东道国制度因素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母国的制度环境也对其企业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选址产生很大的影响。Meyer,et al.认为,中国所具有的与别国完全不同的、不断变化的制度环境,使得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众不同。如果中国与引资国的制度差异大,即相对于中国的引资制度,东道国的引资制度较宽松,对吸引外资较友好,那么,中国的跨国企业就会倾向于选择东道国与中国制度差异大的地方进行直接投资。柴忠东认为,母国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既促使一部分新兴市场企业退出本国市场投资海外以规避高昂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这些企业在与母国相类似环境中从事经营的优势。因此,制度的差异会导致OFDI选址分布的不同。倘若中国政府给跨国企业制度上的支持,中国跨国企业也会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地区,进而获得投资利益。宗芳宇、路江涌、武常歧等认为,双边投资协定是促进投资的特殊机制,能够替代较差的东道国制度环境。发展中国家与潜在投资目标国家的制度环境往往差距较大。制度较差的东道国法制薄弱、政策多变,外国企业的投资很难得到东道国一般性制度的有效保护,外国企业的风险很大,投资协定能够保护其利益,减少投资风险。Spender&Grevesen认为,跨国企业海外子公司在东道国需要获得和维持其合法性,因此面临当地制度环境的同构压力;寻求较小文化价值观差异:东道国已经形成的价值观、标准会制约着跨国组织行为。跨国企业需要树立和培养当地的社会认知体系,因其更容易遭受当地利益群体的攻击,还要面对当地已经形成的各种约定成俗的标准。Kostova &Zaheer认为,树立当地的社会认知体系恐怕比遵守当地的法律制度更困难,因为社会认知已经根深蒂固。Yiu &Makino认为,文化差异是主要的海外投资障碍,对投资选址有强烈的影响。东道国与母国的文化差异越大,跨国企业越难获得东道国的文化认可。因此,从这点来说,跨国企业倾向于在那些与母国文化差异较小的东道国投资。关于文化差异的衡量,现普遍使用Hofstede提供的方法,Hofstede归纳出比较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四个维度:权力差距、不确定性的规避、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男性度与女性度。Buckley,et al.基于1998—2004年间中国企业在世界上49个国家政府批准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数据,发现市场规模更大,与中国文化相似性更强的东道国能够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五)基于习惯效应的视角

Scott认为,一种行为被多次重复,会视作习惯。在投资选址中,赶时髦、随大溜效应会起一定的作用。东道国与母国交易的频繁性可以通过两国之间的贸易额体现。大的双边贸易额体现了东道国与母国经济来往频繁。不断重复的交易被视作习惯,这会影响投资企业选择与其母国有频繁交易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因为,投资国企业会感到与其有频繁交易的国家信誉更好,更有安全感。中国学者胡昭玲,宋平应用动态VAR模型和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进行检验,结果表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是良性互动的,这说明,与中国有频繁贸易联系的国家越能吸引中国企业的直接投资。

三、评价及展望

(一)评价

1.从多个视角、采用多种方法研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

从对经济因素到对非经济因素的研究。传统的有关区位选择理论主要是从经济因素方面考虑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如成本论、优势论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尤其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出现后,新理论尝试从多视角阐述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如从非经济因素中的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的制度状况(双边协定、贸易政策,双边文化差异等)的角度,探寻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原因;还有从心理距离、习惯效应、投资动因等角度阐述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如何进行区位选择的问题。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的研究。传统理论主要把跨国公司看做是无差异的整体,研究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近些年来,很多学者是从较为微观的角度具体研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如把企业看做是异质性的,研究异质性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同的区位选择问题;还有基于中观的视角,研究不同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还基于全球化视角,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纳入全球的经营战略,考虑价值链的协调整合因素;空间组织模式的创新,认识到产业集聚给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利益,跨国公司区位选择和产业集聚联系在一起。研究方法不断创新。由于数学的应用,从一般的理论分析发展到实证分析,心理学、制度学等学科也逐渐渗透到投资理论里,理性经济人的纯粹经济学理论假设前提,逐渐被社会人所取代,投资区位选择理论更趋向于接近实际,结合心理学、制度学、管理学等学科方法研究投资国、东道国的制度、心理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等。

2.现有理论研究较为分散,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专门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理论体系,现有的区位选择理论主要是主流投资理论的附属品。相关跨国公司区位选择依据的研究较为片面、分散。仅仅凭借一种或几种因素来决定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是不够的,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分析应该是综合的,既要考虑投资主体情况,主体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投资企业的各种优势、投资动因、战略导向等,也要考虑东道国的客体情况,诸如制度、环境、文化、市场规模;既要从宏观上研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的区位选择问题,也要从中观、微观具体分析不同产业、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体制、不同性质企业的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因其研究较全面,还是值得借鉴的,但是该理论主要是指导早期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实践,无法说明在经济、文化全球化发展的当今社会里,文化、制度、全球化生产组织模式等新因素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在现有的研究中,虽然有学者结合制度、心理等学科研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但是这些研究还处在较边缘的位置,尚未纳入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理论的主流。

3.现有理论的研究一般有局限性

目前在有关跨国公司区位选择的研究中,对发达国家区位选择的研究占上风,对发展中国家相关问题的研究较少,现有关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区位选择问题的研究主要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理论基础之上,未能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质,提出开创性理论,原因之一在于发达国家是跨国公司的创始者,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历史较长,相关理论研究也较为丰富。关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区位选择的“小规模”技术优势论,也不能解释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对外投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综合实力不强,其“小规模”技术优势已经日益被发达国家地方化的跨国生产所瓦解。西方盛行的小规模定制模式也有取展中国家凭借“小规模”技术优势投资的趋势,适应时展需要的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的特有理论体系尚未形成。由于中国开展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时间还很短,国内学者相关理论研究缺乏创新性。中国在该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太大的突破和创新,大多是对西方现有直接投资理论的分析和验证,他们在西方经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基础上,利用单纯的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所用数据往往忽略了一些个体差异,存在偏差,不能很好地对企业的投资情况展开实地调研,尚不能完全反映现实的有关投资的问题,不能很好地指导中国企业实际开展对外直接活动。国内研究建立在西方有关投资理论的基础上,忽略本国特有的政治、文化、制度特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对外直接投资有特殊性,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也应该有自己的特点。

(二)展望

1.区位选择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作用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区位选择是否影响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从实际情况来看,好的区位选择有利于跨国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各种制度缺陷、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技术等优势,取得巨大的投资利益,反之,亦然。从现在的研究情况来看,就区位选择和跨国企业投资质量的关系的研究往往被忽视,实质是“舍本逐末”。重视研究区位选择和投资质量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未来研究的一个趋势。

2.系统研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等理论来指导和验证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实践是脱离实际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凭借垄断优势、比较优势理论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并进行区位选择,而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不具备上述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却也开始对外直接投资。进入21世纪,新兴市场国家①对外直接投资尤其成为世界经济领域里的一个亮点,这些“后发”企业凭借在母国开发的“非传统型能力”,更早、更快地开展国际化经营,追赶发达国家的“先行”企业。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更迅猛,中国的企业能够到发达国家开展投资,以劣势产业收购强势产业的现象很多。中国的联想收购IBM笔记本,双汇收购美国的肉类加工商Smithfield Food,并购规模达到70多亿美元,吉利汽车公司收购了美国老牌汽车公司沃尔沃。跨国并购投资也不再是大企业的专利,中国小企业也开始进行并购投资,2013年10月青岛的一家藻业集团就成功地并购了澳洲的一家大的海藻公司。系统研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为什么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如何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机理是怎样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有何特殊性等是未来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一个主要的研究方向。

3.综合、具体地研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

第4篇

本文通过对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界定和方式选择的分析,旨在使企业选择策略,以便使广大经营者及会计人受到理解与重视。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企业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可取得节约税收成本(savingtax)的税收收益,以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税收筹划已取得更大的税收收益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关键词]企业避税避税策略税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税的界定

1.1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调查

跨国公司每年“避税”达几百亿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内经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避税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1.2合法避税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合法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尽量减少纳税税额。所以避税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税、漏税另当别论,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

2企业避税的策略

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企业避税的方式也千差万别,各企业有各企业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避税手段相当高明,可谓轻车熟路,总结起来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方式:

2.1生产环节的避税方法

2.1.1转让定价

1)通过在国外设分部在国内加工制造的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

2)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

2.1.2贷款高利率

1)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2)国际避税地建公司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2.2投资环节避税方法

2.2.1选择投资企业类型的方法

1)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2)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仅在使用的税率上明显不同,同时,法律对外资企业又提供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以,通过改内资企业为外资企业,披上外资企业的面纱,就可以轻松避开其所使用的高税率。

3)另外,内资企业统一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缴纳各项税收,税收负担基本上趋于公平,但仍可以通过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以达到避税目的。所以,企业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实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方式使用不当会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偷税情形。

2.3选择投资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

一般包括现汇投资、有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方式选择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方式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2.3.2企业外商投资

众所皆知,绝大多数的企业形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例,投资者都可以用货币方式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而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以便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以提高中国的生产和服务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中国税法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经审查批准,外资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3.3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

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可创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额利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3.4采取货币出资也同样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总额内或以追加投入的资本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等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4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2.4.1选择投资产业的方法

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方法。具体来说,不同的投资产业使用的税收优惠不太一样,我们国家的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的年限内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所以选择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合理避税的方式之一。

2.4.2新税法的颁布实施

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

2.4.3企业也可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2.5选择投资地点的方法

2.5.1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2.5.2虚设信托财产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3成本费用环节避税方法

3.1材料计算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如果企业采取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否则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的材料先出去以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的材料先出去,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3.2折旧计算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参考文献

[1]孙成方:避税与反避税[J].税收实务

[2]杨辉:避税筹划的合理性分析[J].财会与财政

[3]张海雨:我国现行税法下的避税思考[J].上海财税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丁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四年中给予了我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第5篇

通用电气(以下简称GE)公司是美国的一家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大型跨国公司,业务涉及制造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等众多领域,拥有全球员工30万人,遍布一百多个国家。近一个世纪以来,GE公司的对华直接投资一直是其国际化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其中的动因研究,不论对于解读各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还是对于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战略选择,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GE中国的发展历程

GE公司的对华投资始于1910年的电厂投资。1925年,GE公司买下丹麦人于19世纪初在中国创办的慎昌洋行,创办了中国电气工业的第一家制造厂。1929年,GE公司投资创办了上海电力公司,该公司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外资企业。1979年,GE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从此大规模进军中国市场。后来又在上海和广州设立办事处,逐步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经营网络。

迄今为止,GE的所有工业产品集团均已在中国开展业务,总投资超过15亿美元。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后各要素市场的逐步开放,GE的金融业务也正积极寻求在中国发展的机会。

截至2008年底,GE公司在华销售额为46.4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近80%。尽管受金融危机冲击而业绩下滑,GE公司并没有放慢在华投资的步伐。2008年,GE旗下的通用汽车(GM)在前三季度亏损数百亿美元的状况下,仍坚持每年在华投入10亿美元不变,于当年年底在上海投资2.5亿美元建立中国园区,用作亚太中国总部,并设立通用汽车前瞻性科研中心。GE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罗瑞立于2009年年初表示,在GE的亚太区几个市场中,韩国和泰国市场状况都比较弱,而印度的发展也在减缓,GE在一些地区的发展确会暂缓,但绝不是在中国。

二、GE对华直接投资特征及动因分析

GE中国的产品和服务涵盖家电、航空、消费类电子产品、配电产品、能源、金融、医疗、照明、媒体与娱乐、油气、轨道交通、安防、水处理等诸多领域,是跨国投资中多元化经营屈指可数的成功案例。GE对华直接投资的成功,是对一系列跨国投资理论的极好的诠释。

(一)GE公司具有特定的垄断优势

垄断优势理论也称为特定优势论,是美国经济学家海默(S,HHymer)于1960年在其博士论文《一国企业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首次提出的。海默认为,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而跨国公司持有的垄断或寡占优势是其实现对外直接投资利益的条件。GE在中国提供的产品基本上都是高科技产品,所提供的服务中,对商业和消费者的金融服务占有极大的比例,这充分体现了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

GE进入中国存在以下两个要素:一是GE公司具有企业特定优势,即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垄断优势,主要体现在其技术优势、先进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规模经济优势和完备的信息销售网络上。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个不完全的国内市场。在中国的要素市场中,由于技术和知识市场的不完全性,GE公司面临着知识外溢的损失,而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以及对相关产业高关税的设置,也成为GE选择在华直接投资的重要动因。

此外,根据凯夫斯(R,E,Caves)1971年对垄断优势的发展,产品的差异能力是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优势。GE公司在中国注重本土化策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对原有产品或服务进行革新改造,使其与中国当地其他生产者的产品或者服务有所差异,与在美国的GM产品相比也更加中低端化,以此来适应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偏好,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从而扩大产品的销量,为其带来优势的维护和强化。此外,通用独特的商标品牌也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吸引国内的消费者,有助于其业绩的增加。

根据美国学者尼克博克(F,T,Knickerbocker)1973年对垄断优势理论的发展,GE公司对华直接投资是一种防御性的投资,是由寡占反应引起的。以GM的对华投资为例,全球汽车行业是由几家大公司占统治地位的行业,每一家大公司对其他大公司的行动都十分敏感,紧盯竞争对手,一旦其采取对外直接投资,就紧随其后实行跟进战略,以维护自己的相对市场份额。GM资本进入中国,就是对德国大众的一种跟进,其目的在于抵消对方率先行动所带来的好处,避免给自己带来风险。

(二)GE公司的产品生命周期进入直接投资阶段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弗农(R,Vernon)认为,在开发新产品和技术的优势当中,主动的直接投资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阶段,因为厂商为国外提供最好的服务要比谋求利润的最大化更重要。因此,当厂商出口产品在东道国市场达到一定份额水平时,对东道国直接投资就是必然的结果。这一阶段的投资在弗农看来是一种被动的市场竞争方式。当GE公司的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面l临威胁时,GE就立即做出强烈的反映而直接在华设厂生产,这是对预期利润的考虑,不仅仅是传统的销售收益与总成本之差,还包括因市场份额下降所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三)GE公司对华投资是一种边际产业的扩张

比较优势投资论,也被称为边际产业扩张论或边际比较优势论,是由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K,Kojima)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比较成本理论提出的,其主要核心就是,“一国应该从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并依此进行”。GE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很多领域如家电、消费类电子产品、配电产品等都是其国内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符合小岛清理论的核心内容。这种直接投资实现了双方贸易的互补和扩大,是一种顺贸易导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

(四)GE公司对华投资寻求内部市场根据拉格曼(A,Rugman)的内部化理论认为,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性,以及某些产品(如知识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垄断优势的存在,导致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交易成本的增加,而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一方面,由于中国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GE公司中间产品的进入面临着一系列的壁垒;另一方面,由于GE投资中国的相当多的一部分领域都是中国技术比较落后的领域,为避免其核心技术在外部市场上转让可能发生的产品外溢,GE选择在华直接投资设厂。GE将中间产品(主要是核心技术)在其相关行业的企业内部转让,以内部市场来代替外部市场,以避免外部市场不完全造成的损失,谋求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

(五)GE公司对华直接投资看重区位优势

邓宁(J,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三个核心理论组成的。GE选择中国进行直接投资,就是综合考虑了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国内市场广阔,外资政策优惠等区位优势而最终做出的选择。在GE中国的多领域经营中,对华直接投资的选址仍然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三个城市,体现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区位选择。三个地区繁荣的经济水平,发达的金融市场,较高的消费者购买力,广阔的市场容量,沪宁杭、京津唐、珠江三角洲发达的工业基地体系,都成为GE投资的重要动因。

通用汽车(GM)在华设立的七家合资企业和两家独资子公司都位于上海,是源于上海固有的、不可移动的要素禀赋优势。上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金融发达、开放程度极高,沪宁杭的重工业基地也为汽车制造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资源,上海发达的经济和高消费水平、长江流域的广阔腹地也为通用汽车的销售提供了潜在的市场容量。此外,还有中国低价格的劳动力,中国政府对幼稚产业的优惠和扶持,都成就了GM对华投资的重要战略选择。

(六)GE中国实行多元化经营

GE公司近百年来在华进行直接投资,而且经营领域涉及金融、工业、医疗、基础设施等较多方面,这样有利于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经营风险。我们可以看到,GE中国的很多业务领域都是有相关性的,或者存在着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这样有利于公司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和规模效益的实现,为其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全球业务的夸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一)注重垄断优势的培养

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是其对外投资获利的根本条件,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必须注重核心技术研发,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实现规模经济优势,并加强完善的信息销售网络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营销渠道。此外,中国企业也应当在国际经营中注重本土化战略,使产品或者服务贴近东道国消费者的需求,并尽可能的与当地品牌形成差异化,实现企业特定优势。

(二)实现边际产业的转移

纺织、轻工、家电一直是我国的支柱产业。这类产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企业不断壮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但是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利润增长率也呈现下降的趋势。为延长其生命力,将其有选择地转移到该产业成本相对较低、正处于成长中的地区,不仅可以为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创造条件,而且可以充分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重新发挥对国内经济的积极作用。因此,我国的边际产业可以到亚非拉国家和地区进行直接投资,得到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三)建立国际化内部市场

当今的国际市场是不完全的,存在着市场交易费用,而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又过多地采用绿地投资的新建方式,与内部化方式相比有明显的局限性,也存在着更大的风险。因此,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该更多地采用并购的方式,建立国际化的内部市场,实现跨国流动要素在企业内部的转移,来防止技术知识外溢,降低交易成本,并最终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注重区位选择

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瞄准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时,也应该积极进军发展中国家和一些不发达国家。区位的选择与产业的选择是相互关联的,我国的产业对一些国家的地区具有潜在的优势,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就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在市场。因此,东盟国家和其他周边国家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首选,其次独联体国家和波罗的海国家,非洲和拉美发展中国家也是我们对外投资的重要市场。在一国国内投资地点的选择上,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该选址在经济繁荣、市场广阔、交通便利、政策优惠的大中城市,以尽可能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6篇

1.1.1 经济全球化趋势——中国企业新机遇

在国内市场不能满足企业发展所需时企业必然会选择走国际化经营的发展道路,企业之间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也就是说国际化经营是企业发展必有之路。经济全球化让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程度加深,约束力也不断增强。在这个时代,世界各国应敞开大门,适应这一趋势,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握其中机会。中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加入这个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与世界先进经济技术同步前进。加入世贸组织可以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1.1.2 中国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企业走出国门,跨国公司迅速发展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尤其是随着中国的入世和国内市场的开放,很多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因此,国内外企业竞争激烈。另外,生产能力过剩、内需不振,自然资源短缺,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比例失衡,中国外贸出口深受贸易保护主义的侵害等原因,1988 年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走出去”发展战略。“走出去”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要要求,是市场经济开放性、竞争性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条件,可以使企业更广泛的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中国企业将产品市场和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市场向外延伸,并着眼于整合全球资源,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国门,对外投资增长很快,跨国公司迅速发展。目前,中国投资区域已遍布世界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从 2002 年起,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几乎成倍增长,从 27 亿美元上升到 2007 年的 265.1 亿美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设立的海外企业近万家,分布在全球 173 个国家和地区。2003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在发展中国家居第二位(新加坡第一),2006 年在发展中国家位列第一,在全球国家(地区)排名中居第 13位。到 2012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了 840 亿美元历史纪录,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战略的研究,希望达到以下目的:分析研究背景、明确研究意义、梳理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相关理论,介绍外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总体情况;回顾中国在越南跨国经营发展历程、阐述跨国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SWOT 分析法指出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详细分析中国企业在越南所选择的跨国经营总体战略及不同行业投资越南所选择的经营战略;提出对策建议。

1.2.2 研究意义

1.2.2.1 理论意义

这几年来中国企业纷纷到越南进行跨国经营,中国在越南跨国经营研究成为目前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是从文献上来看,对中国企业在越南的跨国经营研究则不多。本论文通过跨国经营理论的基础,对中国企业在越南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因此,本论文的研究内容与成果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同时,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关于跨国经营的相关研究,以进一步丰富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跨国经营理论。

  1.2.2.2 现实意义

(1)对越南企业:本文介绍了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发展历程,现状和经营战略的选择。因此,可以让越南企业更加了解中国企业经营、管理等方式,进而学习中国企业的优点和创新点。

(2)对中国企业:本文让中国企业更加了解越南投资环境的总体情况,从而找出适合企业自身的在越跨国经营战略。

本研究具体思路框架如图 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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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跨国经营战略相关理论

2.1 国际化经营理论

企业国际化是指企业经营发展逐渐由国内转向国际化的过程,它强调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跨国性以及经营的过程性。英国斯蒂芬杨(Stephen Young)教授在《国际市场进入与发展》书中说,国际化是“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所有方式”,包括产品出口、直接投资、技术许可、国际分包生产、特许经营等活动。

有关国际化理论,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Uppsala 国际化过程模型,该模型是20 世纪 70 年代由乌普铲拉大学的一批经济学者提出的,以企业行为理论研究方法为基础的一种国际化模式。该模式基于“企业的目标是增收益减风险”的假设,将企业的国际化看成一个发展的过程,强调企业的知识和学习能力对于企业国际化的重要影响。(2)交易成本分析模型,该模型认为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成本分析的基本单元,企业扩张势必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公司的组织形态应以成本最小化为基本原则,因此公司为了减小交易成本都倾向于垂直一体化的组织形态。(3)企业国际化网络模型,该模型是由瑞典学者提出的,他们认为产业系统就如一张网络,它由众多从事生产、销售、服务的企业组成,这些企业之间联系密切,有很强的合作和互动关系,存在大量的产品、信息等资源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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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国际市场进入战略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的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是一些北欧学者通过典型案例研究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企业国际化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其中,海外市场知识的多少等因素对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方式选择影响最大。1981 年,邓宁提出了一个与企业国际市场进入战略决策有关的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企业可以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来进入国际市场的条件是企业同时拥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1998 年,托宾·佩德森和本特·比特森提出企业国际化四要素模型,他们认为企业国际化受到海外市场知识,生产要素数量、企业市场份额的市场竞争结构四个要素的直接影响。Root 于1994 年对国际市场进入的所有方式进行 整合性的分析,他认为每一种进入方式的投入、风险与收益都有差异,企业在作出选择时必须考虑企业的战略目标,资源能力,政府法律法规,目标市场特点等因素。

第三章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现状 ............................. 15

3.1 外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总体情况 ...................... 15

3.1.1 外资进入越南的发展历程 .................. 15

第四

章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 SWOT 分析 ........................ 26 4.1 优势分析 ....................... 26

4.1.1 越南自然资源丰富 ......................... 26

第五章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战略选择及对策建议 .............. 32

5.1.1 市场进入战略 ...................... 32

5.1.2 行业选择战略 ....................... 33

第四章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 SWOT 分析

4.1 优势分析

4.1.1 越南自然资源丰富

北方的红河水系与南方的湄公河水系,给两大平原带来了大量的腐殖质,使土地相当肥沃。这两大平原的稻田占了耕地面积的 90%左右,成为世界上着名的“谷仓”之一。越南近年来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抓了农业革新,稳住了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连续多年保持了世界第三大米出口国的地位。越南今后为了加快发展,也将会继续发挥这一有利条件,同时进一步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调整;越南的矿产资源、特别是能源丰富。这几年,原油成为越南的第一大出口产品,煤炭也进入了主要出口产品的行列。2008 年原油出口创汇高达 103.568 亿美元,煤炭出口创汇13.88 亿美元。已探明的石油储量 50 亿吨,估计储量高达 100 亿吨。已探明的煤炭 100亿吨,估计储量约 2200 亿吨,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盆地,2100 亿吨煤炭分布在红河三角洲 3500 平方公里范围的低下 100—3500 米深处。几乎所有矿产资源在越南均有分布,大部分有开采价值。尤其是铁矿,已探明储量 10 亿吨,估计总储量在 18 亿吨左右,铝土矿储量约 66 亿吨。在今后的加快发展中,越南将继续抓好油气工业,提高其加工能力。同时将利用好其他的矿产资源,为工业化、现代化服务;此外,越南还有比较丰富的林业资源、渔业资源、旅游资源等,这些资源将会进一步得到开发和比较充分的利用。

...................

第五章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战略选择及对策建议

5.1 中国企业在越南跨国经营总体战略

企业跨国经营战略是指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通过系统地评估自身实力,确定基本任务和目标,并根据变动的国际环境拟定必要的行动方针和政策,采取相应的行动,为求得企业在国际环境中长期生存和发展,达到企业既定目标所作的长远的总体谋划。

进行海外投资,建立跨国企业是当代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近年来,中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推进,越南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所瞄准的重要目标市场。积极发展对越经贸和投资往来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但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地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扬长避短,制定出符合中国企业在越南的跨国经营战略。

5.1.1 市场进入战略

跨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可分为两类:契约式和非契约式。契约式进入指在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条件下,通过契约转让某些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 的使用权加入目标国市场。

第7篇

论文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外资并购 经济安全

一、经济全球化下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具体来说,它是指各国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及其相关的生产要素跨国间自由流动的过程。 日本学者金子胜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没有冷战的霸权主义”。 经济全球化很显著的特征之一是资本的跨国流动。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凭借显著的发展势头、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等优势,一直是外资的青睐对象。尤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加入WTO之后,外资更取得了长足迅猛发展。另外,为了开展对外贸易,促进国际投资,我国逐步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对外贸易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等。为了配合WTO项下法律文件的实施,并继续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我国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颁布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及其附件。新《目录》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然而,随着我国外贸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外贸立法的相关缺陷也开始暴露出来了。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当前相关法律体系存在的“短腿”现象,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促进外商投资尤其是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了,可是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如此,在外资大举进军国内市场的状况下,未免会仓促应战。这在下文阐述的外资并购中,开始显现出来。

二、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

国家经济安全是指政府意义上的国家其经济管理职能上的稳定而没危险的状态。特指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政府意义上的国家履行其经济职能时,克服来自国际层面的危机,以保证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稳定而有序的状态。

(一)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威胁的具体表现

首先,打压国内企业遏制民族工业的发展。外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主要是间接并购和直接并购,而直接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负面影响更大。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收购,热衷于控制市场影响力高的龙头企业和著名商标。将这些企业控制住的目的,往往是获得其核心技术以提高他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利用自身巨大的品牌优势、雄厚的资本实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对我国其他企业开始进攻,抢占市场份额,进而遏制民族工业的发展。

其次,控制民族品牌赶杀同行竞争者。民族品牌不仅对我国市场经济做出了卓越贡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民族凝聚力。民族品牌尤其是电信、能源等,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更是经济安全的脊梁。其他民族品牌,诸如饮食卫生等则关系着民众的身体素质。外资并购使不少民族品牌消失,如“洁花”被“海飞丝”、“飘柔”取代,“美加净”被美国“庄臣”取代。 民族品牌往往具有良好的知名度、成熟的购销渠道、先进的核心技术与强大的创新能力。民族品牌的丢失,损失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更是失去丢失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进而威胁到国家相关行业的发展进程,损害国家经济安全。

再次,进行市场和行业垄断。外资控股并购最大的负面效应在于控制我国市场,取得行业垄断地位。近年来随着外资进入速度加快我国局部领域已经形成了外资相对或绝对垄断的趋势。

(二)外资并购威胁我国经济安全的具体原因

首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涉及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然而,随着并购之风愈演愈烈,我国关于安全审查的法律法规却发展滞后了。主要表现在:规定过于原则化、立法层次低等问题。

其次,地方政府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淡薄。当前,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国有资产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很多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对吸引外资很上心,并积极制定地方规章来给予外资企业以优惠,将本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具有垄断资源和规模经济的大型国有企业列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地方政府除了在土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竞相攀比外。甚至动用行政手段为外资收购敞开大门。然而政府容易忽略对企业品牌的估价和对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的合理评估。因此,外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这就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最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在开放条件下,维护国家的产业安全,最根本的是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很多不足,集中表现在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三、我国安全审查的现状、问题

(一)我国外资并购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现状

我国在安全审查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首先,明确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受理机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将我国的审查机构定为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其次,提出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标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51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行政管理总局报告:(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2)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最后,规定了相应的审查程序。《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52条对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期限均作出了规定。

(二)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存在的缺陷

(1)规定过于原则化。《反垄断法》只有第31条原则性地提到了国家安全审查,并未规定具体如何操作。《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比如外资并购中只规定了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情形。另外,也没有对国家安全审查的具体部门和工作程序做出规定。(2)立法层次普遍低。关于国家安全审查方面的规定多出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权威性不够。比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虽然明确提出了外资并购须经审批的情形及审批机构商务部但此规定由国务院部委权威性不够。再次,相关法律的用语也不一致。《反垄断法》中使用的是国家安全审查,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使用的是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概念首先需要统一。(3)审查标准过于模糊。不管是国家安全还是国家经济安全,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没有给出定义或范畴。虽然大多数国家借如美国,都故意对“国家安全”不作出明确定义,以便赋予本国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使本国政府有足够的理由来判断一项并购交易是否需要适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这些国家大都会给出一个总的指导原则,将“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安全”归结为“重大的”、“根本的”“国家利益”、“国家经济利益”或“国家安全利益”,并相应给出审查时的考虑因素。

四、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建议

(一)审查主体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外资并购的审查主体是商务部但涉及金融并购的离不开财政部和银监会涉及国企并购的离不开国资委涉及上市公司的离不开证监会。实际上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处于多头管理阶段。因此如何协调审批效率与审批事项的多样性是我们确定审查主体时必须解决的问题。鉴于中国目前多部门监管外资的客观现实,建议成立统一的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对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在这一方面,我国已经积累了一些相关经验。例如,成立的用于专门负责反垄断工作的国家反垄断委员会。首先,由于该机构地位高权威高,能够保证国家整体利益优先原则,避免地方干扰。其次,因为该机构需要鉴别以并购方式进入我国的外资是否会危害到国家安全,还需要多部门密切合作,由其需要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的密切沟通与合作。

(二)审查标准

首先要明确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还是经济安全审查;其次审查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我国应建立外资安全审查机制。我们要在立法中明确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具体标准。虽然各国对国家安全没有一致的标准,但外资并购的对象是形成各个产业的单位——企业,我们可从被并购企业的角度来设定标准。可以赋予我国政府以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情况向有必要的灵活度,以满足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三)审查程序

我国可以将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分为申报、通报、初审、调查和总理决定等部分。我国应要求涉及国家安全的并购的中外各方主动地向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进行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审查机构的各组成部门也可以主动要求委员会对并购进行审查。经审查,如认为有必要,则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调查结束后,委员会向总理提出报告和建议。同时,整个审查程序要有明确的期限限制。

第8篇

缅甸政府提出要把缅甸从一个贫穷的农业国转变为一个生活富足、经济发达的现代化高科技工业国家。这是个充满挑战的目标,缅甸政府也正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做出各种努力。在法律方面,缅甸政府继1988年颁布《外国投资法》,采取鼓励外国投资,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后,又相继颁布了《外国人投资法实施细则》、《国家企业经济法》、《国营企业法》等条例和法律,宣布实行市场经济,并逐步对外开放,允许外商投资,农民可自由经营农产品,私人可经营进出口贸易,鼓励发展私人企业。同时,缅甸政府也着手对税制进行改革。税制改革的主要举措是颁布了三部法律,即《商业税法》、《仰光城市发展法》和《关税法》。上述三部法律连同《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和《所得税法》共5部法律(及其修正案或补充规定)是与外资公司的税务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这些法律对外资企业的征税及其优惠政策做了规定。为促进缅甸的经济发展,2011年1月颁布《经济特区法》,同年,缅甸国家和平发展委员会又颁布第2011/17号法律《土瓦经济特区法》,内容较之前的《经济特区法》更充实,规定得更详细、具体。《经济特区法》和《土瓦经济特区法》的内容涉及到了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外汇可以免税,这有助于外商到缅甸投资。2012年8月,出台《缅甸外汇管理法》,同年11月2日,出台了新的《外国投资法》,鼓励外国人到缅投资。综上不难看出,缅甸政府正努力改善缅甸的法律投资环境,目前的投资法律制度较之前相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目前,中国的经济出现强势地位的趋势,这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因为它间接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可信度,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我国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但同时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外投资的风险防控。2012年11月2日出台了新的《缅甸外国投资法》,对我国企业“走出去”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一、缅甸新《外国投资法》对我国企业到其投资之利

(一)明确了对外商投资的法律保护缅甸于2012年11月颁布新投资法。该法确立了缅甸吸引外国投资的法律基础,加强了国家对外国投资的有效保障。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依缅甸法律程序建立的外资企业同其国内企业一样享有缅甸法人的地位,投资法宣告了外资企业在缅甸市场具有的法律保障。

(二)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障第一,投资者税后利润的自由支配。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缅甸《外国投资法》规定,投资商可以自行支配税后收入,可以通过涉外银行按汇率汇往国外。

第二,对财产国有化和被征收给予补偿。财产国有化和被征收问题,对外国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和利益保护问题。缅甸对这一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外汇管制的放宽。2012年8月11日,缅甸总统吴登盛签署颁布了联邦议会通过的外汇管理法,《缅甸外汇管理法》共有13章,规定了缅甸国内、国外居住者持有、携带、使用、兑换外汇的有关事项,以及投资者、中央银行使用外汇的相关规则。

(三)投资方式灵活要顺利实现到缅甸投资,投资者还应根据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根据缅甸《外国投资法》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根据现有法律组建公司,外国资本与国民资本的比例可根据双方商定办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按100%的外资进行投资。因此,外资企业在组建企业时有两种主要形式,即可设立合资企业,也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此外,在实际运作中,中国企业还可以选择BOT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投资项目灵活选择投资方式,强调意思自治,《外国投资法》中表现为根据双方合同进行合作。

合资企业是指由投资双方共同投入资本,组成一个经济实体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研发、共同生产、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设立独资企业是指投资者在缅甸独立投资建业的企业,即投资者独立出资经营、归投资者所有和控制、由投资者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四)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为了实现吸引外资的目的,缅甸《外国投资法》对内外资提供统一的投资优惠政策。根据缅甸《外国投资法》7条规定:本着“开发资源保障内需,扩大出口;增加就业机会;发展人力资源;发展银行金融业、高级公路、跨国公路、国家电力及能源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有利于国家整体发展的高等级铁路、航运及航空事业;增强国民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具国际水准的企业”的宗旨,缅甸政府鼓励外资向除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投资。在规定的领域,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优惠、免除关税、享受国民待遇和减免贸易税。

第一,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税收主权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或经济目的,通过制定倾斜性的税收策法规来豁免或减少经济行为或经济成果的税收负担,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一种手段。税收优惠在缅甸《外国投资法》中的具体表现是:制造业及服务业从开始经济运行第1年起连续5年免所得税。并视项目情况延长减免期限。项目享受5年减免所得税后,如果连续2年出现亏损,则从亏损年起连续后3年减免所得税。这样一来,减免税的优惠期(含延长期)最长达到了8年。若项目利润作为专项资金在1年内用于追加该项目投资的,减免所得税。缅甸《外商投资法》第18条第7款还规定:“对在经济落后及交通不便地区的外国投资项目,经政府同意后,委员会可延长第十二章规定的税收减免期限”。另外,项目设备、建筑物及其他资本的折旧,按规定折旧率计算后从利润中扣除,在境内从事项目有关的研发费用,从利润中扣除。

第二,免除关税,首先,对出口产品减免50%所得税。其次,项目建设期间必要的进口设备、配件及其他物资减免关税、国内税或两项并减。另外,项目竣工后头3年进口的生产用原材料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项并减。最后,经委员会同意,对投资期限内扩大投资规模所必须的进口设备、零配件及其他物资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项并减。

第三,享受国民待遇和减免贸易税,缅甸外商投资法第27条第5款和第11款分别规定:“外国人缴纳所得税税率享受国民待遇”和“投资企业对出口产品减免贸易税”。

(五)土地使用期限较长在缅甸,外商投资者对土地的使用年限最长可达70年之久。缅甸《外国投资法》规定,委员会根据投资项目和规模批准土地使用期限50年,土地使用到期后委员会可视情延长连续2个1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其中,若为发展经济,经政府同意后委员会可批准在取得与土地租用人或使用人的初期协议后进行投资。经联邦政府同意,委员会可对政府部门及组织所属土地的地租标准进行调整。

二、新《缅甸外国投资法》对我国企业到其投资之弊

缅甸政府对外资的进入、经营以及退出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投资范围、投资委员会权限过大以及雇工要求等方面。

(一)限制投资范围缅甸《外国投资法》规定,影响民族传统及习俗、影响民众健康、影响破坏自然环境及生态链、输入有害有毒废弃物、国际公约限制的、生产或使用有害化学品、输入国外不成熟或未经授权使用的技术、药品及用具的项目以及投资法细则规定的仅国民从事的农业及种植业、仅国民从事的制造业及服务业、仅国民从事的畜牧业、仅国民从事的海洋捕鱼的项目为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如此一来,对外商投资者的要求无形中提高了,要到缅甸投资,就必须有较强的实力才行。

(二)投资委员会权限过大缅甸《外国投资法》规定,为贯彻本法,联邦政府应适时组建缅甸投资委员会。选派1位联邦级别的官员任主席,并选派相关部委、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的专家及合适人员担任成员。出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外商投资者的利益,该法中明确规定了委员会职权,如:委员会直接决定了外商投资者是可以在本国投资,因为投资许可证由委员会来出具,没有投资许可,投资者将无法正常、合法地进行投资。在办理许可过程中,发现投资人的倡议书或合同资料不全或违规,有权进行处理直至暂停项目审批。另外,投资人的投资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投资项目是否需要减免税收?投资人是否依法充分享有投资权益?也是由委员会决定的。除此之外,投资者在某些重大决策之前还必须得经过投资委员会的同意;投资者要想扩大项目规模或追加项目投资,也要经投资委员会同意才行,若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对投资者是很不利的。最为严重的是,缅甸《外国投资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委员会的监督机制,该法中只是提到:委员会每6个月1次通过政府向联邦议会报告项目运行情况,委员会3个月1次向政府报告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委员会适时向政府会议提供工作报告。委员会受谁监督、对谁负责该法中都未作出规定,如此一来,外商投资者的利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三)雇工要求过于苛刻《缅甸外国投资法》规定,投资人对国民熟练工人及职员的使用,从项目开始之年起,第1年内国民职员占比至少25%,第2年内至少50%,第3年内至少75%,且对上述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需要熟练技术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民员工。按规定,3年后,整个企业只有25%的职员是企业可以自由选派的,虽说缅甸劳动力酬劳相对我国比较低,但是会面临着当地工人职业技能偏低,造成无法使用高新技术或工作效率低下,无法胜任工作等一系列的问题。而且,由于地理、文化环境、生活习惯等不同,也会造成交流的困难,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

第9篇

关键字:在华泰国企业;国际营销;营销策略;皮制品行业

一、绪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跨国公司获得空前发展。中国地理位置优越、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生产成本比较低,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对跨国公司具有较大吸引力。泰国企业国际化战略逐步蔓延,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谋求海外发展,由于两国的临近的地理位置,几百年的经济做基础,随着中国--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步伐加快,中国将成为泰国对外投资的理想地区。通过大量的文献整理,分析泰国企业在中国国际营销的现状和案例,找出对于泰国A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后所面临营销问题及其成因:出口市场销售额增长缓慢,销售利润逐年下滑。从而考虑在中国市场的环境下,怎样调整营销策略使得企业得到更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从而使企业有更长远的发展。

二、文献理论综述

1963年美国每周商务杂志对跨国企业公司做了描述性定义:“跨国公司是指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公司。第一,它至少要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设定生产点或是争取其他形态的直接投资;第二,具有名副其实的世界性预测能力,其经营者在市场开发、生产和研发等方面,能作出适用于世界各国的多种多样的基本决策。”

菲利普.R.凯特奥拉在《国际市场营销学》一书中对国际营销的定义,国际市场营销是指“对商品和劳务流入一个以上的国家消费者或用户手中的过程进行计划、定价、促销和引导,以便获取利润的活动”。换言之,国际营销是指一国的企业跨越了本国的国界,以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目标市场,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定价、分销、促销活动,通过主动交换以满足需求、获取利润的行为和过程。黄英亮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机器人的研发与应用,集科技、娱乐一身的舞蹈机器人迅速得到人们的青睐。文章利用PEST分析法,通过政治、经济、社会、科技具体分析,发现高校舞蹈机器人表演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张璇在论文《奥运场馆鸟巢之赛后运营研究》中,从鸟巢赛后运营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分析,以此对鸟巢的赛后运营提出建议。薛琳丽在论文《沈阳康师傅运动饮料营销战略研究》中,首先进行了外部环境分析,重点阐述了对饮料行业有重要影响的总体经济环境和消费者能力及消费意识的变化,并运用迈克尔・波特的五力模型分析行业的竞争环境,对比了卖方、买方、替代品、潜在进入者和行业内竞争对手等各方面对企业及行业的共同作用和影响。

李明翰在论文中,旅游景区景点营销,加强与游客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与游客之间的信息沟通,掌握市场需求变化,更好地服务市场和发展企业。文章运用STP理论,进行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市场定位分析,通过对市场的分析,确定产品的品牌定位,制定出该景区的市场营销策略。张晓兰(2003)指出,在市场营销组合产品策略中,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应该根据国外市场和顾客的要求对产品做出改进和调整。产品创新在国际营销中同样重要,这是一项代价昂贵但报酬客观的策略。在促销策略中,同样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公司在国内采用的广告合促销策略在国外市场都要做出适当调整,必要情况下,甚至完全更新。在跨国企业中,产品策略主要趋势是价格升级,这根跨国存在的运费、关税、多环保市值波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有关。在分销渠道方面,企业进入某一市场必须要适应地区的分销渠道,做到更有利于让这一市场的消费者接受企业产品。温敏慧(2012)分析泰国工艺品昆明市场的营销策略研究中指出,在泰国工艺品在昆明市场销售的问题中,提到泰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对销售工艺品的中小企业管理不完善,销售商市场信息不对称。因此很多销售商没有得到政府保护,使得信息不对称。二则,宣传不到位,市场地位薄弱。多数泰国工艺品销售对泰国工艺品的销售宣传比较保守,市面上很难见到相关泰国工艺品的宣传海报、产品介绍等公众信息。这也是泰国工艺品品种复杂多样,价格区间不稳定,市场需求不完善等。

三、研究方法与设计

本文采用案例、理论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等多种研究方法。收集资料和数据的方法主要有四种,一是在公开的案例和书籍理论中取得;二是从年鉴、统计报表等公开资料中获得,主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和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网站收集最新数据;三是对相关网站的信息整理。四是通过对泰国A企业的实地考察,与公司负责人访谈和大量书籍报刊杂志,通过运用SWOT分析方法来对A企业进行分析,以找出企业自身的优劣势,中国市场环境下的威胁和机会,为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模式提供依据,分析内容是访谈记录和文献资料。

四、研究结果分析

(一)泰国企业在华情况

2003-2012年中国实际利用亚洲42个国家及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排名中,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投资位居第一,日本、新加坡分别位于第二、三位。泰国位居第11位,2003年到2012年,泰国对华投资的金额持续波动上升,从整体看直接投资活动较为频繁。泰国对华投资行业主要有:农产品,电子业,信息技术和电信,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财产业,服务业,汽车业和汽车零配件行业等。

泰国企业在中国投资,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泰国在中国投资行业的扩大而言,已由“三来一补”的加工业、农业,扩展到房地产、银行、商业、旅游服务业,以及能源、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设施,其中投资较多的是利用中国丰富资源和广阔市场,又是泰国较有优势的产业项目,主要有饲料、食品、塑胶、电力、交通机械等工业项目,家禽家畜和水产养殖业,房地产和土地开发等。其中,制造业对华投资比重最大,占总数的63.75%。其中,制造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占7.92%,比例最高。

(二) 泰国企业在华国际营销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1.中泰两国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人们在意识形态、生活方式、道德标准、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从泰国方面说,对中国的国情不了解,营销策略具有盲目性;泰国企业对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了解,遇到问题难以解决。

2.中国投资环境并非像泰国企业人想象的那么完美。他们有时只考虑到中国劳动力便宜,却忽视了其他提高成本的因素。

3.在全球经济疲软的今天,中国经济一枝独秀,被许多跨国企业视为最后的稻草。不幸的是,这个“淘金场”已经变成世界上竞争最激烈的竞技场。在中国市场上,有美国、欧洲、日本的高手云集,本土品牌厂商也毫不示弱地显示他们的锐意进取和精明手段。作为一个跨国企业,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同行业的竞争给企业带来个很大压力,怎样保持市场增长,利润的获得。影响企业国际营销的因素有很多,对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作为不可控的因素,大部分企业是无法干预的,但企业可以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动,适当调整企业营销策略,增强企业竞争力。接下来的笔者将分析A企业,通过宏观经济的分析,企业自身的优劣势,五力分析,对市场的细分、目标市场的选择和准确的定位制定营销组合策略应该注意的问题及问题的改善办法。

(三)A企业案例分析

Z集团是著名的鳄鱼养殖、研究、生产、旅游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本研究报告只对A企业进行研究,集团及其他分支机构不在本研究报告研究范围之内。研究报告PEST、SWOT、五力分析、结合访问分析如下:

中国皮革行业最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完成,与2010年进口关税相同。2012年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为12.14%。中国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继续加大,中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2012年,中国皮革行业产品的协定进口关税与上半年相比,除继续对秘鲁、中国台湾、智利、新西兰、巴基斯坦等自贸区的进口关税下调外,与哥斯达黎加又签订了自贸协定,对从哥斯达黎加进口的皮革产品关税有了较大优惠。其中,2012年中国对从亚太进口的皮革行业平均进口关税为10.32%,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1.82个百分比,比上半年下调0.05个百分点。这为泰国企业皮革制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创造机遇。泰国皮革制品联合会主席刘英杰表示“目前泰国皮革工业经营者正遭受严重困扰,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随石油价格上涨20%―30%,还有皮革市场的激烈竞争,使泰国皮革业者无法调高产品价格。有许多皮革原料价格上涨幅度偏大。虽然2004年泰国皮革出口增长2%,但形势仍令人担忧。

中国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大经济大国,作为跨国企业,进入第二方国家的市场,近几年,欧洲的经济危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少冲击,此时的中国式在世界范围内,受经济危机影响最小的国家,近几年,中国的GDP持续上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更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把目标市场投放中国。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皮包已经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的饰品。人们要求皮包产品不仅在实用性上有所加强,装饰性也要有所拓展。根据消费者品位的改变,箱包的材质更加多样化,真皮、PU、涤纶、帆布、棉麻等质地箱包引领时尚潮流。同时,在越来越标榜个性的时代,简约、复古、卡通等各类风格也从不同侧面迎合时尚人士张扬个性的需求。在皮制品中,有不少企业为了争抢有限的客户资源,同类型企业经常会打出价格战,相互压低价格,使得行业利润空间极大地被压榨。A企业的兄弟企业M,是作为全球最大的鳄鱼养殖基地,具有几十年丰富鳄鱼养殖企业M,为A企业皮革制品的原材料做坚强后盾。A企业聘请意大利和法国鞣革与制革专家驻厂,指导加工技术。作为一个时尚行业来说,设汁的元素非常重要。鳄鱼皮革制作工艺的提升,一直是全球皮革行业致力攻克的难题。

笔者认为,通过对A企业内外条件进行分析,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可以帮助企业把资源和行动聚集在自己的强项和有最多机会的地方;并让企业的战略变得明朗。总结如下:企业很重视产品的开发,对产品的种类,新产品的推出,专业人员对鳄鱼皮娴熟的加工技术,价格优势是A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其他企业无法比比拟的。张先生在平时赞助小学,关心下一代,还与红十字会联络,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无形增加了企业的知名度。但在国际营销中,运输成本的上升,经营管理的问题,在陌生的城市如何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对于员工缺乏激励制度。同时,也面对机会和威胁。中泰两国同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的下调为可信赖的伙伴(中国)的经济往来带来了机会。但是,贸易技术壁垒、成本的上升都给投资者敲醒警钟。

A企业的购买者议价能力和供应商议价能力都不高,主要是因为A企业的鳄鱼制品原材料完全来自企业内部的养殖基地,这使得他们的价格比同行业的更加便宜,消费者的议价显然也就是不高。潜在进入者威胁不大,因为对鳄鱼的养殖,皮革切割要求比其他皮革更加严格,鳄鱼皮具行业入行门槛高,投入资金高,使得更多想要进入者更加谨慎。对于同行业竞争和替代品竞争对A企业威胁更大。同行业来说,高端奢侈品牌的品牌效应和中低端的仿真鳄鱼皮具的价格优惠都对A企业造成不小的影响。而替代品来说,由于现在市面是箱包材质的不同和赋予产品各种创新理念,使鳄鱼皮具造成一定威胁。

可以根据地理市场细分,消费者心理,产品用途和购买方式五个变量,分四部分分析。在地理方面,根据中国大陆市场的南北方进行划分。中国南方无论在环境气候还是人们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与泰国市场都有相似之处。南方地区,A企业利用同属集团下的N公园作为A企业的一个销售途径。张先生经过实地考察,选择在中国海南三亚建立N公园的中国第一所分园。使企业之间相互盈利。在心理细分中,根据购买者的社会阶层,生活方式或个性特点,将消费者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在同一人文统计群体的人可能表现出差异极大的心理特性。根据产品特点,要求消费者具有拥有较高资源水平的群体。而具有较高资源水平的群体有四类:创新者、思考者、成就者和体验者。从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用途来看,一般分为自用和送礼两个用途,这里细分为:作为家居摆设,生活日用品,礼品赠送。从调查数据得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然属性理念的提升消费者购买多为自用。 目前,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购买方式主要有:特色商店,网上购买,零售店散货购买等。其中,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比重较大。

目标市场的选择是一个综合考虑的过程,首先要看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投资能否收回,效益是否理想,最主要的是靠市场需求。一个有吸引力的市场应当是中小型出口企业首要考的。其次是对市场环境中机会与威胁的析,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诸多因素均要考虑。根据鳄鱼皮具行业客户类型、品牌倾向和产品类别将产品市场分成了高、中、低三档,分析和评价这些细分市场,为企业正确把握市场,找到有利的市场发展方向提供依据。这有利于A公司明确自身定位,提供符合定位市场的产品。

市场定位必须以消费者需求与消费行为,企业资源能力和竞争环境为依据。通过以上分析,并根据以上选择避强定位策略。泰国A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要加强宣传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程度,才能避开竞争对手的竞争。泰国鳄鱼产品与中国现有鳄鱼产品相比,属于高质量产品,高品质服务,适宜的价位。

A企业产品营销组合策略

在泰国鳄鱼产品市场以及其他鳄鱼相关产品市场上,大多数同类企业采取传统营销方式,而且在大多数鳄鱼相关产品主要针对生活质量较高的人群。因此,A企业抓住这一点,充分控制产品原材料的养殖阶段,保证产品的质量优势,加强对鳄鱼产品的宣传和服务,实现产品的差异化。针对A企业,主要是产品原材料的差异化和工艺差异化。为了提高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可以在产品宽度上做考虑,考察开发新产品。A企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有:钱包,皮包,皮带,表带,手机套,高尔夫手提包、公文包、拉杆箱、皮鞋、手抓包、斜跨包、名片夹、皮凉鞋、烟盒、火机盒、电脑包、小挂饰、小配饰、方向盘套、锁匙包、锁匙扣、手镯等二十多种产品。

首先可以参考A企业在泰国的定价,由于销售地点的差异化,考虑到中国鳄鱼产品的供求条件,市场特征以及运输及税率差异产生的价格变化;同时我们也要参考中国市场的竞争对手的定价,减少定价风险,又使企业容易或得合理的收益。企业产品与同行业相比,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由于鳄鱼的生长周期比较长,对生长环境条件极为苛刻,皮料的选择,制作过程都考验着一个公司的综合能力。A企业的兄弟企业M本身就是以一个著名的鳄鱼养殖基地,掌握稀缺的鳄鱼皮料资源,为A企业提供最有力最快速的支持,保证消费者以最优的价格获得最佳的产品体验。但一定要考虑到价格具有一定空间的利润率能较好抵抗风险及抵御外币升值和退税率政策调整;其产品和企业形象在市场中的位置,使本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使客户明显感觉和认识到这种差别,从而在客户心中占据特殊的位置。

第一,泰国A企业同属集团的N公园中国建立分园位于海南三亚。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国外销售子公司或制造商。第二,泰国A企业与中国深圳市美鳄缘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鳄鱼产业链的公司共同合作。第三,寻求海外分销商或商。营销渠道管理是保证所有的营销渠道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要对分销商和营销渠道做全面的调查和评价,如子分销商支付能力,经营同业竞争产品情况,对公司产品重要程度,执行公司销售政策,不良记录等方面,及时更正对于营销不利的渠道。同时,也要随时考虑到分销商的利益,以保持他们销售产品的积极性。

主要通过广告促销、人员促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这四个形式进行促销。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都属于广告促销。在电视广告方面,泰国A企业创建人张先生曾在中央电视台CCTV-4《城市一对一》节目中接受做企业专访。人员促销是企业人员与消费者或者其他沟通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具有以下特点:有很多人际接触,培养与沟通对象的关系,对客户做出快速反应,人员沟通的长期性投入等。人员沟通需要建立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销售团队,并通过不断培训提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公共关系是为提高或保护公司的形象或产品而设计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活动,具有高可信度,间接影响的特点,主要形式有记者报道,研讨会,慈善捐助赞助,社区关系,政府关系等。企业创建人张先生也经常赞助是拉差畜牧场附近的一所小学。每年都给小学送些礼物,如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给优秀生发奖金。对农场的职工子女,他每年都在大会上表彰优秀学生,并发给奖金,鼓励先进,赢得职工赞扬。所以小学老师说:有农场董事长的资助和关心,学校教育发展有保障。

五、研究结论

首先,解决A企业市场增长缓慢的问题,需要一个明确的以市场细分为基础的目标市场定位,使得公司能有效的采用不同的产品去面对不同需求的消费者,以及树立正确的产品推广策略。A企业的定位是中高端市场,这需采用相应的产品线来适应不同的高中低三档产品。而不是采取所有产品面对同一目标市场进行的推广方式。把三类产品所针对的市场细分化,找到目标市场。

其次,针对不同的产品进行不同市场的定位,A企业需要明确树立新的竞争策略。针对高端市场,采用市场挑战的地位竞争策略;对于中端市场,采用领先地位的竞争策略。再者,A企业需要加强产品研发,已开发为主导来带动销售额的增长。

最后,解决A企业市场增长缓慢的问题,最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市场营销组合来实现。这些市场策略组合包括:完善产品多样性,保持产品差异化;建立和培养完善的产品分销渠道;有效的人员推销,电视促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的建立;促进销售的组合价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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