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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设施

时间:2022-02-13 20:20:40

导语:在垃圾分类设施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垃圾分类设施

第1篇

【关键词】杭州市滨江区 社区居民 垃圾分类 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城乡各类垃圾尤其是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我们每天都投放大量的垃圾,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生活垃圾投放所导致的城市环境问题越发地凸显出来,因此也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垃圾分类是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工作, 同时也是我们每个社区居民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所能做的小事情。当前,把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管理的内容有着重要意义。

一、垃圾分类的概念

垃圾分类就是将垃圾分别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大致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

二、滨江区垃圾分类的实施情况

杭州市在2004年便已颁布《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袋装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在2012年通过的《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必须全面实行分类投放。可见杭州政府在这十年间逐步实施并加强了垃圾分类的政策。2014年8月1日,滨江区出台了《“清净在源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16年底,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小区中,家庭宣传普及率达到100%。由此可见,垃圾分类的政策已由市政府落实到区政府,滨江区也加大了垃圾分类前端投入力度,开展了居民垃圾分类工作。

但是就目前滨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来看,情况并不乐观。社区居民在排放垃圾时分类的工作做得并不好,垃圾的分类工作大多数还停留在二次分拣阶段,这不仅加大了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繁重程度,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我们对滨江区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进行了调研。

三、滨江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现状

笔者于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在杭州市滨江区主要社区(包括东冠社区、联庄社区、西兴社区等),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问和实地调查三种方法对滨江区社区的垃圾分类参与者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问卷发放的形式进行,共发放400份问卷,有效问卷378份。我们针对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处理方法以及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有效进行的原因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了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

(1)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居民对待垃圾分类的态度有较大差别。只有17%的居民在投放垃圾时,会刻意区分垃圾桶的分类,42%的居民则不会刻意去注意,如果注意到了标识,则会将垃圾分类投放。19%的居民表示在注意到了垃圾桶的标识之后会分类处理垃圾,但是基本上不会注意到垃圾桶的标识。其余的22%的居民则完全不在意垃圾桶的标识,不会关注垃圾的分类。

在另一项调查中,31% 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一种环保行为,应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27%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没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但是如果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则会积极配合。其余41% 的居民则表示生活习惯已经定下来,很难真正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居民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处理方法。将有价值的垃圾出售是垃圾处理的一个方法,也可以说是垃圾分类的一个初步环节。其中有63%的居民在处理家庭垃圾时会将有价值的废品出售。在这其中,15%的居民会将剩下的垃圾分类投放,48%的居民则不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另外有37%的居民对于生活垃圾一般既不会分类也不会做卖废品处理,而是将生活垃圾整袋直接扔进垃圾桶。

(3)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看法。在所做的调查中,居民普遍认为滨江区目前垃圾分类的工作做得并不好,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对此我们也进行了调查。有9%的居民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而且政策的落实也不到位;21%的居民认为政府或者社区监管的力度不够,从而不能很好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另有11%的居民认为宣传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并不了解,7%的居民认为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有效扩大的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增加、更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新技术的研究等。然而在这些原因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仍是群众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52%的被调查者认为这是垃圾分类工作做的不好的主要原因。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人民群众意识的欠缺是最重要的主观因素了。

四、滨江区社区居民在垃圾分类中存在的问题

(1)垃圾分类注重规章制度层面,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垃圾分类方面的专用法规,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条文,且均缺乏对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收集和处置等实施细则的规定。分类责任主体模糊,垃圾分类缺乏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总体可操作性较差。

(2)垃圾分类标准制定不够详细,居民各自对垃圾分类的标准都有差别。通过问卷调查,笔者了解到,居民对可回收垃圾概念的理解仅仅是凭自己的生活经验。这使得居民的投放垃圾选择不一样,从而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效果。

(3)部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很多居民都是将所有生活垃圾放在同一个垃圾袋中,然后将整袋直接丢到垃圾桶,没有细致的将可回收的、有毒的、厨房垃圾等分开来,他们觉得那样分类太复杂太费力。

(4)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正确率不高。部分居民会在家中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投放的正确率却很低。比如厨余垃圾是指厨房做菜或日常饮食剩下的垃圾,而食物的包装盒(豆腐盒、水饺袋等)不属于厨余垃圾。

(5)宣传方式单一、力度小。垃圾分类的宣传主要在社区进行,这样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影响力有限。政府缺乏监督,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在社会上引起重视。同时,大众媒体的支持和宣传大大不够,垃圾分类在深度、广度、频繁度上急需加强。

五、根据滨江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和立法。尽快完善杭州市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理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可以结合滨江区的自身情况,具体制订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滨江区出台的《“清净在源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2)增加垃圾分类的财政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来断扩大的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增加、更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新技术的研究等。

(3)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对垃圾分类较好的居民,采用多种形式给于一定奖励,如发放垃圾分类补贴给做的好的家庭等。这样有利于大大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统一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在垃圾分类尚未成熟的阶段,分类标准应以方便居民理解和投放为主。对垃圾分类划分的标准,应当参考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于一些可回收的有利用价值的垃圾,比如废纸、塑料瓶,社区可以设立专门的回收点,社区居民可以直接将这些垃圾变卖给回收点;对于那些有害的垃圾,比如废电池等,社区应专门派工作人员定时上门回收。这样垃圾分类的效率将大大提升。

(5)加强多渠道宣传,公众参与。很多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是由于政府、社区、媒体等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做的不到位。对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不应局限在社区内部,政府应当发放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增大垃圾分类的普及面。大众媒体也应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学校也应当加入其中,一个人的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应从小就教育孩子进行垃圾分类。只有全民参与进来了,才能更有效地实行垃圾分类,达成目标。

六、总结和展望

通过这次调查实践,以及笔者的所见所闻所感,充分见证了滨江区居民垃圾分类的实施状况。如同大家所料想的,垃圾分类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的体制和设备尚不成熟,未来要走的路还很漫长。垃圾分类是一个社会问题,应举权社会之力,由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来参与。

参考文献:

[1]文建军, 许振国, 庞志峰, 杨斌, 金永久, 杨敏, 张娜, 马楠.城区居民对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认知水平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06,(3).

[2] 高顺枝,罗兴章,郑正,冯景伟,赵国华,聂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思考[J].环境卫生工程,2009,(1).

[3]黄宝成,张钊彬,赵婷婷,宋苏丹,汪美贞,冯华军,沈东升.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情况调查及分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1,(7).

[4]姜朝阳, 周育红.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的公众参与[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12).

[5]曹婷婷.有关杭州市垃圾分类处理现状与成效的调查报告[J].杭州师范大学,2013,(7).

第2篇

为切实加大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中心,以城镇建设上水平为抓手,把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将和两个设区城市建成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各设区市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至少建成1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6个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其中市建成全国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示范市;和两个设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0个县(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镇、乡、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化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方法途径

(一)通过减量化减少垃圾形成。通过政策引导,在生产和生活中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禁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狠抓源头减量,减少生活垃圾形成。

(二)通过资源化促进垃圾利用。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的回收利用率。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推广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法、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以生活垃圾为生产原料的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热能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通过无害化提升垃圾处理水平。采用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处理技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监管,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种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设施共享,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编制(修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市、县、镇、乡、村”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各设区市于2012年6月底前、各县(市)于2012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宣传和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制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在生产领域、流通环节和消费使用等全过程开展垃圾减量工作。商务部门要研究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政策,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农业、商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中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扩大省级对城市及县城周边农村地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有计划地推进燃料结构调整,在城市、县城、镇及乡村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广泛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和两市于2012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十二五”末建成全省示范城市。其他各设区市要加快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开发过程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配备不同用途的垃圾箱;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由当地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工作情况,逐步配备用途各异的垃圾箱,确保分类收集需要。加快老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补建步伐,新区开发同步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因地制宜建若干个垃圾池。按照生活垃圾收运需要,配足配全收运车辆,做到城市、乡(镇)、中心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二次污染问题。

(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本地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及变化趋势,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焚烧、堆肥及综合处理工艺的,要配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采用填埋处理工艺尚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尽快补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在科学合理的运输距离内,县(市)要建设覆盖全部镇、乡和村庄的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用。认真谋划、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立项、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审批速度,尽早开工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落实《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措施,落实征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实行财政代扣、地税部门代征、燃气等公用事业代缴与环卫部门直接征收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扣统缴政策,增强缴费意识,降低收费成本。生活垃圾处理费须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挪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变化情况,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尽快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由于收费政策不到位,造成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行的设区市、县(市),要将不足部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七)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适时进行消杀除臭灭蝇,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行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措施,防止渗滤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禁止渗滤液处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达标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量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口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和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处理效果评价标准体系。依法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系统,实现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状况定期上报、汇总和分析。建设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污染物检测设施开关状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监控。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九)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巡视督察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工作,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二口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1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要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达到设计服务年限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改造或封场治理;重点做好高温除臭、沼气导排、雨污分流、预防溃坝等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规范、稳定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责任,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等综合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和保障制度。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激励政策和废品回收补贴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划拨供应,在年度用地指标范围内,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标准,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3篇

关键词:农村;垃圾分类;综合利用;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R124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的数量在不断的膨胀,成份更趋复杂,虽然通过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的实施,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难度大、农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农村居住分散治理成本高等原因,农村生活垃圾现状仍不容乐观,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倡导垃圾分类,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处理农村垃圾的有效运行模式。

一、当前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

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采取“户集-村收-乡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垃圾,即农户将垃圾收集后以村为单位将垃圾运输至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县级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虽然有的村庄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处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但受多年传统习惯的影响,把垃圾随意倒在路边、地头、桥下、沟渠旁,垃圾围村、围河、围路的现象十分普遍。垃圾清运不及时,产生堆存现象,影响人们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不仅影响村容整洁,而且严重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1]。对垃圾的源头管理和控制还缺乏相应的投入以及有效机制,对垃圾源头和垃圾的合理分类仍缺少管控。特别是在垃圾回收环节,缺乏有效合理的管理模式,垃圾分类始终得不到较好的执行[2]。

由于垃圾分类不足,现行的垃圾处理方式,如焚烧、堆肥和填埋等都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压力。存在潜在危险的垃圾,特别是电子垃圾的处理,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流程规范,简单的焚烧拆解方法使得各种有害物质对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对民众的健康造成威胁[1]。

二、问题分析

1、农村生活垃圾分布面广、收集困难。由于农村特殊的地理条件,村庄分散,农村垃圾分布面积广,收集难度较大,垃圾运输成本高,集中处理难度大。

2、农村垃圾总量大、成分繁多,分类处理难。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生活垃圾的成分较前更为复杂,除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外,包装废弃物、一次性用品废弃物明显增加,如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农用地膜、药瓶、电池、电瓶等难降解有机物质成分占很大的比例,分类处理难,给垃圾处理带来了更多的难度。

3、农村基础设施差,环卫硬件设施不足。 大部分农村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环卫设施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环境卫生工作需要。一些地区未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垃圾清运路程远,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

4、县级垃圾填埋场压力大。随着“户集、村收、乡镇清运、县处理”模式的推广,大量的农村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大大增加了垃圾填埋场的压力,设计容量面临饱和的压力,其使用年限大大缩减,面临新建和扩建的压力[3]。

三、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对策思考

1、从源头开始分类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生活垃圾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如果对垃圾分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既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又可以变废为宝,产生巨大的“可再生”资源价值。

根据农村实际,将垃圾分为四大类: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有机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在生活中产生的瓜果皮、蔬菜、剩饭菜、变质食品等废弃物)和生产垃圾(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的笋壳笋根、蔬菜根茎、秸秆等有机易腐物),建议处理方式为:由乡镇(街道)、村组织农户之间还山还田、堆(沤)肥、沼气处理等;可回收垃圾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织物类等,建议处理方式为:由乡镇(街道)、村组织回收、利用等;建筑垃圾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等,建议处理方式为:由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按区域整合选点布局,选择低洼点弃填和工程填方处理等;其他垃圾指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纸巾、尿片、妇女卫生用品、保鲜膜(袋)、食品袋、包装袋、烟头等,建议处理方式:统一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从源头开始分类处理,可以有效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使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普遍化、可行化、有效化。高度重视在源头的垃圾分类,减少不必要垃圾入箱、入池,减轻后续处理压力。同时,综合利用是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应尽量采取措施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垃圾减量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的目的[4]。

2、从政策开始引导

要根据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补助政策,对农村搞好垃圾处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及政策措施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完善考核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地方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拓展资金渠道。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议事日程,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补助基金,积极向上申请补偿资金,用于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处理环节及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对建设建议太阳能垃圾处理室的村要适当补助,特别是对偏远山村及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镇,在经费补助上要给予倾斜,切实减轻农村负担,调动村委会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按照有关规定出台相关的收费政策,对未经垃圾分类直接由地方政府统一处理的垃圾收取一定的处理费[5]。

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善片区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加快配置完善村庄及分类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交通方便、条件具备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建好垃圾中转站,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奠定设施基础。

3、从身边开始宣传

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为保证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运转,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采取广播、墙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态恶化对农民生产环境的危害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地爱护环境、珍爱生命,主动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态权益,让“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深入民心,切实改掉其乱扔乱倒的不良习惯,共同打造和谐生态家园。要从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入手,通过标语横幅、新闻媒体、志愿者参与和公益性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卫生习惯,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自我管理,使农村的自然环境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四、结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繁琐的、长期的、需要一定投入的工程。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理念,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家园为最终目标,将其纳入政府管理体系,并以立法的形式从制度上规范起来,用制度促其有序运转。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单凭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非常必要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要求,实行环卫设施有偿服务,明确垃圾收费相关事宜,弥补财政投入到不知。同时吸引社会各种资金、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与环境建设,减轻政府管理压力。

政府可通过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补偿机制这种新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产业创新和无害化,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三农”的发展,使人们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翠华,范小振,施民梅,农村垃圾处理探讨[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9,25(3):90~93

[2]邹宗根,孙钰,姚晓东,浅析垃圾回收处理补偿机制[J].,天津经济,2010(2):48~51

[3] 张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途径的新探索[J],环境保护,2009,(23):32~33

第4篇

1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1现状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是工业发达地区,工业门类比较齐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较多,粉煤灰、炉渣和陶瓷废物是三类主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4年禅城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39×104t,综合利用率86.03%,目前佛山市还没有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这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污染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在佛山市各工业行业中,电镀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多,主要为电镀污泥。目前禅城区电镀污泥存在没有按危险废物规定的贮存、收集方法进行,不仅占用了土地,其重金属还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目前禅城区有46座垃圾收集站,普遍采用车厢式收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00t/d,人均垃圾产生量约为1.03kg/d。生活垃圾主要以居民和机关团体垃圾为主,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占55%、厂企机关事业单位占19%、小工商户占6%、公共场所占20%。其次是来自工厂,占18%,保洁和食品垃圾分别占4%和8%;生活垃圾中的竹木、纸类、布织物、塑料、橡胶制品等可燃物含量较高。

1.2存在的问题

1.2.1工业废物治理率有待提高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来说,禅城区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废物治理率有待提高,陶瓷废物是规划区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管理混乱,贮存、收集与运输尚无统一的规范,缺乏专业化的统一管理,偷运偷排危险废物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无证处置等时有发生。

1.2.2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难

由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现状特点,造成建设有三难:选址难、建造难、还建难。目前规划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现状为旧区较多,新区较少,布局不均匀,规划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环境卫生设施处置物存在脏、臭等特点,造成建设征地难,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难以落实;同时还存在着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协调度不够、容易脱钩的问题。

1.2.3垃圾处理无害化率低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增加,城市垃圾量逐年剧增,但由于资金的限制,只好对部分垃圾进行简易填埋,特别是生活垃圾。目前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有时存在洒漏现象,需完善密闭化运输设施;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意识不高,使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还未能全面展开。

2规划编制基本原则

2.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基础设施资源的优化配置。

2.2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控制技术政策》要求,垃圾处理必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优先强调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分类收集既有利于垃圾的源头减量,又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和基础。

2.3因地制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主要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表现形式,其经济效益融于城市各个领域的经济效益之中,因此,应因地制宜,使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3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

3.1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垃圾转运站的位置和数量是根据垃圾日转运量确定的,垃圾日转运量的计算公式如下:Q=knq/1000式中:Q———转运站的日转运量(t/d)n———服务区域的实际人数q———服务区居民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天)k———垃圾量的气化系数,一般取1.3~1.4采用人均指标法预测规划区垃圾的产生量。通过预测,规划期末城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015t。2020年规划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取30%,规划区远期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为1410.5t。

3.2设施布局

在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集贸市场、体育馆、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同时,由于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在运行过程中难以避免产生噪音和异味,建议规划用地时拟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四周各增宽5m以上用地,设置绿化隔离带以改善环境。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设置垃圾收集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垃圾收集站设置在道路条件好、市政设施齐全且不影响市容景观的位置;收集站建设时应配套供水和排水管网,以减少收集站的运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鼓励居民实行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废旧物品的再利用率,制定鼓励垃圾分类回收措施。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5hm2;垃圾回收站1处,规模为500t/d,占地面积3000m2。

4主要对策

4.1科学编制规划

要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即近期面向实施,能有效指导建设,远期在基于近期的基础上延续规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切实解决环境卫生设施“少、差、低”的严重问题。

第5篇

关键词 城市生活垃圾 收运处理体系 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X799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进入“十二五”时期,在这一新的发展时期内,根据“村收集、镇清运、市区处理”的要求,被忽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问题必须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受到足够的重视,给予足够的关注,这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笔者就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发表浅见。

一、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尚未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从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高度进行分析与评价,武汉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发展显然跟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跟不上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明显。全市尚未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市垃圾收运处理远未实现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卫设施设备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环卫设施运行环境影响问题突出,环卫作业效率不高,建设运营经费不足。

(二)分层实施的市容环卫行政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武汉市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必须结合实际,转变垃圾管理思路。首先是重心前移,尽量避免和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最大化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其次是从源头的垃圾投放、中间的垃圾收集和运输、末端的垃圾处理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根据“村收集、镇清运、市区处理”的要求,当前要以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重点。武汉市城乡将基本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分层实施的市容环卫行政管理体系与有序、有效竞争的作业(服务)市场体系。中心城区垃圾收运处理“十二五”期间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包括:人均垃圾产生量减量比例达到1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率达到60%等。远城区2011年实现全市农村地区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2009年试点;2010年覆盖率达60%,2011覆盖率达100%);2015年建立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布局合理、机制健全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三)源头分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首选模式。

根据近年来垃圾成分构成和产生量,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参考试点城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大类粗分,因地制宜,厨余垃圾可就地处理”的原则,将垃圾按可回收物、纸类或瓶罐、厨余垃圾、可生化有机垃圾、电池(危险废物)、其它垃圾等不同类别,按居住区、单位办公区、公共场、农村地区等区域属性不同,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和分类类别。2015年,垃圾分类收集目标为分类收集率达到50%,分类收取的可回收垃圾量达到424.35吨,需要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有机垃圾生化处理间、分选回收中心等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主要通过发挥废品回收站和农村社区自治机制的作用来实现。

(四)武汉三镇相对独立的结构及多处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决定了垃圾收运系统多种方式存在的适宜性。

新老城区、人口分布、道路交通条件的不同,也决定着垃圾收运方式的不同。武汉市垃圾收运系统的发展方向为:(1)垃圾收集方式向分类收集、袋装化、容器化发展;(2)垃圾收集作业向机械化、密闭化发展;(3)垃圾转运站向环保型、压缩化发展,大中型转运站占重要地位;(4)垃圾运输车辆向高吨位、高环保性能方向发展;(5)因地制宜,多种收运方式并存,系统效率高、社会效益显著。首先是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其次是建立中小型转运站与大型分选压缩转运站相结构的垃圾转运系统,满足至2015年需新增中小转运站转运规模为6300吨/天的要求;第三,建立健全远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远城区中心街镇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服务半径1~2公里分散设置中小型封闭式垃圾转运站,逐步淘汰破旧板车等落后垃圾收集车辆,垃圾收集与转运实行密闭式、机械化作业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其他城镇地区居民点、社会单位、道路行人垃圾采用沿路设置垃圾桶综合垃圾收集服务系统,每个城镇集中设置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与转运采用人力交通工具收集、机动车转运的卫生作业方式,实行垃圾收集容器化;建立全覆盖的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和行政村垃圾集中点;第四,完善水上垃圾收捞和清运转运系统。

二、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武汉市原有环卫体制与城市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卫管理体制大多还沿袭了传统模式,管理效率不高。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针对现在武汉市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下列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一体化,需要一个健全的工作网络。区、镇两级必须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实行区、镇、村三位一体的环卫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打破城乡环卫管理二元结构,走村收集、镇中转、区集中处理的一体化之路,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长效管理。

(二)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把优化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大力宣传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文艺宣传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谷易懂的形式,进行巡回演出,引导广大群众克服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行为

习惯和生活习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变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激发群众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自觉性。

(三)构建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投入保障机制。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负责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收集清运,各镇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建设,设备、配套车辆以及生活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清运、处理等运行、维护经费由区级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城乡一体化工作,对建成村级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经验收合格后,区、镇实行以奖代补。二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建立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保洁管理责任制。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报酬,不留空白。三是督查考核机制。制订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统筹考虑城乡环卫设施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实际情意,逐步完善区、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要大力提高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收集设施上,逐步淘汰简易垃圾堆放点、露天垃圾桶点,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要继续加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提高垃圾中转能力,大力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在处理设施上,加快垃圾焚烧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新扩建工程建设。参照国内最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标准,按照“一步到位、分期实施”的原则,解决今后较长时期的垃圾处理问题。

(五)稳步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

既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考虑环卫事业改革作为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特殊性,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要求,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转移风险”为目标,按照“监督管理与环卫作业”相分离的原则,逐步把环卫作业服务中经营性和竞争性项目推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卫事业,分阶段有序推进环卫体制改革。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行之有效的考评奖罚体系,防止出现因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公共利益,使“脏、乱、差”现象反弹。其次是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开招标,以实现环卫保洁的全覆盖。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收入、投入机制,培育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推动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研究》(立项号:B201289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晓霞.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2):22-23.

第6篇

一、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情况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妇联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分类试点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一) 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

明确了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各相关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推进。制定了分类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支持街道推进分类减量工作。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作推进模式支持辖区居民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坚持多措并举,“大分流”体系稳步推进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总体要求,逐步将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枯枝落叶、大件垃圾等从日常生活垃圾中分流出来,推进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三) 坚持因地制宜,“小分类”试点不断深化

街道的大力推进下,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要先行”区政府实事项目。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街道因地制宜,按照不同的居住区类型、原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布局方式,积极探索全程分类的多种作业模式、物流安排。

经过试点,目前初步确定了居民户内“厨余果皮(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居住小区“有害垃圾”、“玻璃”、“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的“2+3”分类方式,在试点区域初步形成了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分类系统,为下一步深化分类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 坚持“一主多点”,末端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按照“一主多点、就近消纳、资源共享”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由于当前辖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特别是厨余果皮(湿垃圾)的处置能力有限,各区县政府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积极谋划、克服困难、破解难题。

(五) 坚持社会参与,宣传发动同步推进

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试点小区为重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和知识。

二、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影响了整体的效果。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社会和部门推进合力有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到专业管理,也涉及社会管理;既要提高末端处置能力,也要推进源头分类减量,需要社会、部门的共同努力、持续推进。目前,居民参与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推进力度不大,责任落实不充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末端处置设施建设还需加快推进。由于规划选址、建设周期等原因,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滞后于分类试点工作。同时,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方面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也有一定难度。如不尽快研究解决,将会影响分类减量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是居民对于分类投放的意识仍需强化。虽然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有着较高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但转化为自觉行动还不够,试点地区分类容器中的垃圾纯净度较差。

三、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的提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的建立,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循序渐进、坚持不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在总结回顾试点工作经验得失的基础上,部署下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多个部门,下一步要从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综合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尽快完善技术系统,加强源头与末端的对接,按照不同处置技术,细化分类要求,完善收运设施配置,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二是抓紧完善政策系统,研究制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标准、办法,完善计量考核、奖惩评估体系,为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三是大力完善社会动员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发动,引导区民群众培养分类投放习惯,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区政府确定的规划,加快推进固废处置基地、辖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其中,要积极研究制定厨余果皮(湿垃圾)的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尽快提高湿垃圾的处置能力,以满足全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的处理需求。

(三)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巩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积极应对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措施,不断提升居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并努力总结形成不同小区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为下一步的面上推广提供指导和借鉴。

(四) 稳步拓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在居住小区试点的基础上,将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向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集贸区场等拓展,积极探索源头消纳、就地就近处置的工作模式,深化完善“大分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实效。

(五) 加大社会宣传发动的工作力度。大力倡导清洁生产、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回收利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知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积极性,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辖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我们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扎扎实实地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把全域无垃圾治理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按照《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在“优化、补齐、规范、提升、协调”上持续用力,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任务指标,着力巩固拓展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以优秀成绩通过省、市级验收。

二、主要工作

(一)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1.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围绕省全域无垃圾验收、小长假、旅游高峰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边一部”、无主楼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林带等关键部位,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陈年垃圾全面清理,省级卫星无人机巡查反馈的非正规垃圾点逐渐消除,以视野之内无垃圾的标准,彻底整治环境“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2.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城乡垃圾区域网格化管理和日常监管,将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监管责任划分落实到街道、社区、镇村干部头上,做好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达到网格化全覆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坚决查处水域渠系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等问题,改善和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落实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公路沿线“路长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靠实各级段长责任,保持路域良好环境面貌。

(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3.配套垃圾处理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对镇村组环卫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4月底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点整治,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主导,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为补充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落实收运设施、收运环节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监管,确保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各环节衔接畅通。

5.因势利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资源化利用率。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6.提高农膜、尾菜、秸秆回收利用。建设完善专业化地膜回收点、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完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7.加大畜禽污染治理。配备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七种粪污处理方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8.加强农村固废管控。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

(四)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9.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完成城镇、村庄风貌整治任务,镇村主要街道完成“亮化、绿化、美化”,道路、公路、村镇主干道沿线,街区、村庄或房前屋后、空地等区域无临时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无农业垃圾堆放和焚烧,无污水排放。河道、沟渠、沟道无漂浮或垃圾堆放,无污水排放。

10.积极推进“风貌革命”。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后院、狠抓“三清一改”为重点,加大村庄风貌改造力度,突出区域民居特点,70%以上的村庄建成清洁村庄。

11.抓好村道路改造。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有序推进各镇村道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

12.加强河湖水源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落实河长制,提升河道湖面管理水平。

13.深入开展村庄绿化。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见缝插绿、拆违还绿、集中补绿,大力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打造乡村美丽风景线,全面实现“一园三带"示范建设三年目标。

14.分类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388座,普及率达到小康监测指标。除空心村整体搬迁村外,行政村卫生公厕全覆盖。

1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6.加强城乡物业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小区“小广告、牛皮癣”,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创建,加大各类居民小区日常保洁力度,改进物业服务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日常保洁等,为业主营造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推进全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17.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交通秩序、小区物业、污染管控、集贸便民市场管理、犬类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精细化整治行动,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完成县城出城口提升改造任务,打造关键部位优美环境。修整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加快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规划建设,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大力整治“马路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垃圾管控,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高频次、全覆盖、无缝隙、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网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良好习惯,引领文明新风,鼓励群众参与垃圾治理。同时,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鞭策后进,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作落实。

第8篇

关键词:东京都;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启示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velation of the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in Tokyo

Du Jun

(School of Economics,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Beijing 100070,China)

Abstract: Tokyo, the capital of Japan,is one of the pioneers of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The paper studi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ste disposal in Tokyo, attempting to offer references for the recycled economy construction in Chinese cities.

Key words: Tokyo; recycled economy; resource utilization; revelation

东京都是日本的首都,面积仅占日本国土的0.6%,但人口却占了日本的10%。东京都的区部是日本的经济文化中心,人口稠密,地域狭小,人与土地的矛盾空前尖锐,废弃物的投放和处理所带来的问题表现得尤为严重。以减少最终填埋量为目的,日本政府明确提出了“3R”原则,即减量控制、回收利用和循环再利用,通过持续努力,废弃物处理已经开始走上循环经济之路。本文通过对东京都废弃物处理的现状等进行研究,试图为推进首都北京的循环经济建设提供参考。

一、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法规

1970年,日本政府通过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1986年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对焚烧生活垃圾的设施作出具体规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提出了“环境立国”的口号,为了实现“零排放”的“循环型社会”的理想,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是基本大法;《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是综合性的法律。此外还有《容器和包装物回收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再利用法》、《食品回收再利用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车辆再生利用法》、《绿色采购法》等专项法规。这些法律覆盖面广,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有具体的规定。

《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规定,修建一定规模以上的废弃物处理设施,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见表1。

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东京都政府于1997年制定了《东京都废弃物处理区域规划》,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二英减排措施、焚烧废渣的处理措施、促进物质再利用、促进热能再利用、确保最终处理场的措施和减少公共工程开支。[2]

二、废弃物分类和大件垃圾收费标准

日本政府对废弃物有严格的分类要求,由于处置方式不同,不同城市的废弃物分类略有差别。通常是将废弃物分成四类: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大件垃圾。

在东京,可燃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废纸、木片等,不可燃垃圾包括玻璃、陶瓷器皿、金属等,资源垃圾包括玻璃瓶、罐、塑料制品、报纸等。这些垃圾要放入特定的垃圾袋里,在规定的垃圾收集日放到指定地点,未放入特定垃圾袋的垃圾不会被回收。大件垃圾是指家具、小家电、体育器械等耐用消费品。大件垃圾实行有偿回收,价格因种类和大小而不等。丢弃大件垃圾之前,需要去指定门店购买足额的大件垃圾处理券,处理券分为A、B两种,A券每张200日元,B券每张300日元。按照规定,处理券上必须填写姓名和住址,还要粘贴在废弃物上显眼的地方。表2反映出东京都新宿区部分大件垃圾的收费标准、指定券种和数量。

根据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特定家用电器再商品化法》,空调、电视、冰箱和洗衣机四类家电不作为大件垃圾回收,在购买新产品时由商家收回旧的电器。废弃电脑时,需要向该电脑的生产厂家提出回收申请。

在东京都,可燃垃圾被收集后直接送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不可燃垃圾收集后先送到垃圾中防处置中心进行处置,经过破碎和分选两道工序后,可减少不可燃垃圾的体积,并对其中的可再生利用的物质进行回收,如铁和铝等。大件垃圾如家具和自行车等,在中间处置工厂破碎后将其中有用的金属进行回收,破碎后的垃圾将分成可燃和不可燃成分,不可燃垃圾进行最终填埋,而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处置。

三、东京都废弃物处理的分工和流程

东京都包含区部(23区)、多摩地区和港岛地区。在垃圾回收、运输和处置方面,东京都政府和23区政府长期以来都有较大的分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东京都政府和各区政府在2000年对部分地方自治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废弃物回收、运送和处理的责任分工。从2000年开始,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和中间处理责任全部交由各区负责,东京都政府负责最终处理。

为了更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废弃物,23区联合建设了废弃物中间处理设施。2000年4月,23区联合设立“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由这个组织来负责23区的废弃物中间处理和公共下水道的污水排放设备。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下辖中央清扫工场等21个清扫工场、品川清扫作业所(污水处理)、京滨岛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中防灰熔融设施、中防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和大件垃圾破碎处理设施。其中,中防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大件垃圾破碎处理设施、破碎垃圾处理设施和中防飞灰熔融设施归由中防处理设施管理事务所管理。东京23区废弃物处理的基本流程见图1。

四、东京23区垃圾焚烧与资源化利用

1.垃圾焚烧资源化利用

对于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东京都采用熔融的方法进行处置,通常是将这些飞灰加热至800℃以上,再迅速冷却至200℃。这个过程可以降解飞灰中的二英,将重金属固定在飞灰中,并使熔融后的体积减少50%。熔融处置后的残渣由于具有与沙土相似的特性,能够作为建筑材料被广泛的应用于市政及建筑行业,如人行道、回填、地基改良等。2009年,东京23区实际利用熔渣90,267吨,其中的90%作为地基改良材料使用。

垃圾焚烧厂焚烧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发电或对外提供热源。除破碎垃圾处理设施的发电供中防处理设施使用外,2008年,东京23区焚烧发电8.225千万kW•h。

2.垃圾焚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日本的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焚烧产生的二英类物质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1997年,日本全国二英类物质排放总量为7,680~8,135g-TEQ。为了控制二英的排放,1999年3月,日本召开了“二英防治对策相关内阁会议”,提出了《二英对策推进基本指南》,并在1999年7月制定了《二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日本的二英污染已显著降低(见表3)。

对于在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东京的焚烧厂采用了多种措施减少垃圾焚烧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对于焚烧飞灰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通过焚烧过程控制二英的产生,同时迅速冷却烟气,阻止二英类物质的生成;布袋除尘器中的活性炭还能吸附烟气中的汞;对于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将通过渗沥液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垃圾仓产生的臭气,将作为一次风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2008年,东京23区所有焚烧厂的二英排放平均浓度为0.000,14-0.008,1ng-TEQ/Nm3,均远远低于法定排放标准0.1ng-TEQ/Nm3的要求。[5]

五、垃圾的最终处理

负责东京23区垃圾最终处理,也就是填埋工作的是东京都的中央防波堤外侧填埋处理场和新海面处理场。填埋的主要是垃圾中间处置的剩余物,包括可燃垃圾焚烧后的剩余物,不可燃垃圾及大件垃圾破碎后不可燃的部分。除此之外,填埋场还填埋少量中小企业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和市政设施废弃物,如下水道污泥等。

1.填埋场结构

由于日本的国土资源十分紧张,东京的填埋场是采用围海造地的方式建成的。在填埋场的边坡,由两根钢管桩打入海下的砂石层,并在两根钢管桩之间填充中间填料,以防止垃圾渗沥液渗出污染海水。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收集后会被送至渗沥液处理厂进行处置后排放。由于填埋场填埋的主要物质是不可燃的无机物,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COD只有400 mg/L,根据日本的排放标准,需要处置至150mg/L以下才能排放至下水道,经最终处置后排入水体。

2.填埋工艺流程

在填埋作业时,普通生活垃圾采用“三明治”的作业方式,每3米垃圾层覆盖50cm的沙土,覆盖沙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垃圾的飞散和虫害的发生。焚烧后的粉状垃圾采用“骨架式”的作业方式,在垃圾堆体中挖出沟渠将粉状垃圾填埋在沟渠中并加以覆盖,防止它们被风吹散到空气中。污泥的填埋处置方式不同于一般生活垃圾,在填埋场里的特定区域进行填埋。

六、对我国都市垃圾处理的启示

1.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的法规体系

日本关于废弃物处理的法规体系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在立法体系上采取了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这是日本资源循环利用率高、环境保护效果好的重要保证。我国虽然也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规多是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缺乏操作性强的条款和实施细则。

为了推进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在垃圾处理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以及对违反法规的处罚方式。此外,还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较为严厉的处罚,保证法规的顺利实施。

2.加强二次污染防治,力推垃圾焚烧无害化

日本的垃圾处置主要采用焚烧模式,在采用焚烧处置的初期,也产生了二英污染等环境问题,但通过制定污染控制法规,改进垃圾焚烧炉结构,加强烟气、飞灰等二次污染物的处置等措施,已经很好地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在我国,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采用焚烧的方式来进行垃圾处置。为了避免在垃圾焚烧选址上产生的各种问题,我国应制定明确的二次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规范,同时环保、市容市政等部门还应该加强对焚烧厂的监管,确保垃圾焚烧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在此基础上,推广垃圾焚烧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6]

3.提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作

良好的垃圾分类不但减少了垃圾的产生量,同时也能提高垃圾焚烧和填埋的效率。日本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限制居民随意丢弃垃圾,减少产生量,并细化标准,明确每一类垃圾的分类要求、丢弃方法,有效地从源头上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中央政府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垃圾分类制度,地方政府也可因地制宜地制定垃圾分类和大件垃圾回收费用的标准。此外,地方政府应设法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事业,推进垃圾分类事业的市场化运作。

4.开展循环经济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城市垃圾处理走向循环经济之路,不能只依靠政府的投入,还需要企业的自律和居民的自觉参与。[7]宣传教育是加强环境意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应该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此外,还应该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参考文献]

[1]产业废弃物问题研究会,(财)日本产业废弃物处理振兴中心.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集[M].日本京都:行政出版社,2004.

[2]日本东京都环境局.东京都废弃物处理区域规划[EB/OL].www2.kankyo.metro.tokyo.jp/ippai/kouikika.pdf.

[3]日本东京都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EB/OL].union.tokyo23-seisou.lg.jp.

[4]日本环境省.二英类物质排放量的目录[R].2009.

[5]王子彦,丁 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问题及对策―对日本城市垃圾分类经验的借鉴[J]. 生态经济,2009(1):176-178.

第9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存在问题想法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is the importance of garbage colle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garbage collection status, work status, existing problems and job classification of garbage work the countermeasure to talk about a few view.

Keywords: garbage classific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社会人们共同关注的话题。改善环境和发展经济与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节约资源是分不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据了解,我国城市居民每人每天能制造1.2公斤的生活垃圾。一个家庭按三口人计算,一天就是3.6公斤,一年下来就要制造生活垃圾1.32吨。这一随着经济增长和城市人口增加等因素而不断增加的数字,将对人类生存的环境提出威胁性的挑战。基于此,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正在并已经成为是人研究的重要课题,而实现减量化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垃圾分类处理。

一、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和地位

一个城市的建设管理首先要达到净化,即城市卫生整洁。卫生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是合理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径,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重点。

如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都将垃圾誉为“放错地方的黄金”,对垃圾的再利用率已高达80%,而我国对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却只有20%。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多达1.7亿吨,年处理费用高达数十亿元,而清运的垃圾却只有1.4亿吨,也就是说每年至少有3000万吨的垃级因无法清运被随意丢弃。在被清运的1.4亿吨垃圾中,又有近一半未能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堆放在露天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向空中散发臭气,向地下渗透污水,污染了空气和地下水资源,恶化了我们的生存环境。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成分有了很大变化,可再利用成分也在不断增加。我国是人均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不仅能减少垃圾量,使垃圾资源化得以实现,更为垃圾无害化处理打下了基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

二、我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现状和问题

在我市,现行的垃圾收集方式基本上是传统的混合收集。近年来,随着我市供暖、供气系统的逐渐完善,居民产生的煤灰、煤渣等无机物垃圾大幅减少,垃圾内的有机物含量逐渐增加。基于我市不久将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不仅可以提高垃圾焚烧的低位发热值、增加垃圾末端处理的有效性,还可以大大减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成本投入,真正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处理。所以从垃圾成分及垃圾处理方式来说,我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已势在必行。所以从垃圾成分及垃圾处理方式来说,濮阳市目前已基本具备对垃圾分类收集的条件。

早在几年前,我市就开始倡导垃圾分类,并在个别路段、公园、小区做过试点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分类收集效果不是很好。笔者认为,我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一是管理体制落后。垃圾分类收集是垃圾处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多个单位或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大多由小区雇人负责;清运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物品在垃圾待运过程中被拾荒者捡走,垃圾站还有一支专门吃“垃圾饭”的“专职”拾荒队伍对垃圾进行再次捡拾。这种多个利益主体的参与,使之相互间因利益关系而难以协调,导致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缺乏连贯性。

二是对垃圾分类收集认识不够。虽说垃圾处理工作是涉及到每家每户的事情,但多年来,老百姓总是将垃圾处理工作看成是政府向百姓提供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并没有想过作为城市中的一员应该在此项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许多居民将我们提出的垃圾分类工作看作是废品回收,没有想过这项工作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用,更看不到垃圾分类收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所以,如果政府财力投入得多一些、工作做得好一些,老百姓就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政府财力吃紧、设施跟不上时,老百姓就会怨声载道。这种公众参与意识的薄弱,无形中成为我们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一道阻力。

三是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能力不够。我们发现在前期的试点中,即使有人将垃圾进行了分类,但由于现有的垃圾清运车辆的装载厢是一个整体,工人们在装车时仍然将分类后的垃圾混装在一起,经密封挤压后的垃圾到了垃圾处理场根本无法识别垃圾的类别,使分类程序形同虚设。其原因是没有相应的资源化处理设备,无法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存在着“既分又不分”、“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

四是重视程度与资金支持不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其工作量较之以往成倍增加,人员的增加、设施的配套、设备的运行,使本来就较为紧张的资金更为紧张。政府方面也未出台相关的硬性政策来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施,垃圾分类又势在必行。因此,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只能因为资金的短缺而流于形式。

三、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想法和对策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推广与普及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针对我市存在的前期准备不够充分、设施不够完善、居民参与意识较为薄弱等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把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前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影响深远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活动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是必不可少的。此前,我市也制定过一些相应的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缺少实施细则,依法管理上有一定难度。因此,在试点工作推广之前,政府部门要多了解国内外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垃圾收集工作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使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应给予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在贷款、纳税等方面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增强他们自我生存的能力;对在这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群众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利用经济杠杆拉动垃圾分类收集向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是把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做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保障。以现在大多数居民的住房条件来讲,在家中设置多个分类的垃圾桶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许多居民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将垃圾分类看作是政府行为。这种意识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是不利的。所以,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就不能停留在如何分、怎么做的这种表层的宣传教育上,而应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提升为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一项全民活动,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板等手段,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设专题、专栏介绍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标准、方式方法,使之深入人心;在垃圾分类收集起步阶段,可以从人们关心的环境问题入手,逐渐使人们习惯分类回收工作,亲身体验分类收集的好处;居民小区、机关、院校、商业网点等地段要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为那些环保意识高、愿意细分类的居民提供分类设施,通过少数人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多数人的参与:街道、居委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以宣传单的形式分发至每家每户,使之深入每个居民的生活之中,鼓励居民自觉参与,并通过热线电话或派人现场指导,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全面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认识。

三是把规范分类标识与标准做为垃圾分类收集顺利进行的基础。我市属新型石油化工城市,人口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生活习俗、不同的年龄结构和职业特点等,都将对垃圾分类工作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垃圾如何分类、哪些为可利用垃圾、哪些为不可利用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应及时向居民做详细的介绍。垃圾分类收集的标识从色彩到图形都要简明、易识别,要让老百姓像认识交通信号灯一样了解垃圾分类的标识。另外,对常用术语和工作标准要严格把关,对垃圾分类的相关技术标准也应统一确定。

四是把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做为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有效步骤。垃圾分类是一项繁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一个推广过程。笔者认为,应先从政府机关、部队、院校等素质较高的人群中先期推广,旨在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军事管理的纪律严明、学生从小“养成教育”的先导作用。同时还应选取一些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的物业小区,作为居民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区域,设置相关的配套设施,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一开始就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五是把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做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发展之路。在以往对垃圾的处理中,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和执行单位,政企不分,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垃圾分类过程中,居民是第一分类人,但垃圾分类仅靠居民的简单分类是无法达到最终效果的,还需要对垃圾进一步细分,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的可利用率。笔者认为,上海的微生物技术值得借鉴。即在居民小区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由物业或专门的企业派人对居民的分类垃圾进行再次分类,利明微生物制剂对细分后的可利用的有机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处理后的有机废弃物减量率可达95%,余留物可作为农作物或花卉的有机肥料。这样,垃圾在未出居民小区时就已经减量。对无法进行微生物处理的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利用焚烧技术将剩余部分充分利用。目前,我市物业小区逐渐增多,生活垃圾焚烧厂即将建成,这种处理方法较符合大连市情。在对垃圾进行再分类与处理的过程中,要求由专业企业独立运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行发展,逐步形成规模。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从分类收集到资源再利用的企业化运作体系。

六是把提高垃圾处理费用做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物质保证。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顺利开展的良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居民生活垃圾正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增加。然而目前面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标准却一直保持在过去的水平。以居民卫生费为例,我市每户每月仅收取2元钱,这个标准是在对生活垃圾实行简单收集、清运的基础上设置的,对于垃圾分类这样技术含量高的收集方式来说,这些费用只能是“杯水车薪”。另外,我市在收取垃圾托运费的规定上不够明确,环卫部门在对企事业单位收取垃圾托运费过程中没有更好的政策指导,导致一部分垃圾托运费收不上来。同时,我市环卫设施建设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由于资金不到位,环卫设施欠帐很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需要购置、更新配套的设施、设备,这些资金仅靠政府的拨款是不够的。适当提高垃圾处理费用,不仅可解决环卫资金紧张的问题,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可谓一举两得。当然,随着我市生活垃圾费征收工作的即将开展,经费不足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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