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5:42:20
导语:在物业管理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转变观念,提升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物业管理要不断的进行创新,转变思想观念,要深刻的认识到服务才是物业的根本,要增强职工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坚持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在做好服务的过程中,增加多种经营方式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断的实现物业管理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要走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2.完善用人机制,提升职工素质
要想使物业管理走向社会化,适应市场经济,就必须不断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吸收和引进专业人才,不断的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不断制定完善的用人机制,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来培养和挽留人才,不断的增强其竞争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有效的组织和协调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3.建立物业智能化管理
随着物业管理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以科学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物业管理的智能化。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能够在设备控制和收费等方面运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够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同时还能够实现物业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远程控制,不断的提高运行效率。通过智能化管理,实现高效、规范和有序的效果,不断提高客户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和理解,提高客户满意度。
4.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
我国的物业管理在法律和法规方面都不够健全,同时还缺少相应的系统性,这种情况严重的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要建立完善的物业法规,规范物业管理方面的行为,同时还应该建立相应的市场经济竞争机制。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等级评定和资质审查,完善招标行为,不断的提高企业的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同时还要不断的加强对物业管理方面知识的宣传,要提高业主主动参与的力度,通过广大业主的共同监督,促使物业管理依据法规、法律和规范等进行管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二、结束语
为加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物业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笔者建议应加强以下工作。
1.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强化对住宅小区的管理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扩权强县政策,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委托下放审批工作,严格依法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要严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过程,首先是以业主、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实行平时监督,其次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年中抽查、年底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确实存在服务质量“打折扣”,影响较大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处理。三是要严格监管物业承接手续和物业企业招投标以及新旧物业企业交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严格依法做好物业企业招投标、新旧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交接工作,禁止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退出交接手续,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服务的行为或者没有完全移交相关事项的行为,确保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严格检查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四是要严格依法处理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五是要抓紧施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正常使用。物价部门应当进一步关心支持小区物业服务费的价格机制问题。对于长期低费服务的老小区应当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小区物业费调整的申请,顺应物价增长指数,顺应城镇化发展新要求,以实现收费与服务的权利、义务对等,利于住宅小区质量再造,提升环境水平。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建商品住房的车位规划问题。严格把关,立足满足一比一以上比例的车位设计,营造宽敞、舒适环境的住宅小区。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要各司其职,需要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形成小区物业管理齐抓共管新格局。城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贯彻落实广西新《物业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主体,要履行职责,转变观念,主动担当,把住宅物业小区的管理列入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议事日程,牵头做好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及其他管理事务,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自治管理作用,加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以及业主的联系、了解与沟通,积极帮助小区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使小区工作得以相对管理,小区居民有了“管家”。小区重大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应当采取“联席会”的方式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一起研究和解决问题。
2.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物业管理知识储备
在物业管理知识储备的调查统计分析过程中,有82%的学生认为从事物业管理行业有必要补充专业实践知识,除此之外,有55%和53%的学生认为还应当加强人际沟通以及人文素质修养、职业道德方面的知识。
(二)能力提升
在能力提升方面。有87%的学生认为有必要提高社交方面的能力,有80%的学生认为还应当提高思维及表达能力,53%的学生认为创新能力在物业管理行业中也是需要提升的。在知识学习当中,有82.3%的学生认为一般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相对扎实稳固,而物业管理专业实践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
(三)所学知识的应用
学生认为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中在工作当中有用的《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属现场教学课程)占到58%,实践性知识(比如参观调研、专家座谈,实训项目训练)占到54%,另有48%的学生认为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法规对今后的工作也有所帮助。
(四)从业资格证书
在用人单位对物业管理专业学生取得的证书要求方面,有80%的学生认为应当具有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证书,54%的学生认为应当拿到物业部门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五)在校学习时间
在物业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时间的安排方面,有52%的学生认为最好安排二年,有46%的学生认为安排一年半比较合适。
(六)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安排
在物业管理专业“全国物业管理人员从业岗位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安排方面,有45%的学生认为安排在第三学期比较合适,有32%的学生希望安排在第四学期。
(七)校企合作
在物业管理专业与物业管理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当中,学生们都希望能够加强校企合作,多学习实践性知识。
二、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一)重视专业实践知识是物业企业和学生的共识
通过对物业管理专业学生调查问卷的统计可以看出,学生们普遍看重专业实践性知识,除此之外,还看重人文素质和职业道德以及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因此,对高职院校来说,培养德才兼备的的实用性人才是其办学关键和重中之重,而这实际上也是企业对现行人才的要求。而学生的想法和企业的需求是不谋而合的,这就需要高职院校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二)学生对具备高素质综合能力的要求认知
在能力提升方面,学生希望提高自身的社交能力、思维及表达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这就需要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和校企联合教学方面有所侧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给学生提供上岗实践锻炼以及与企业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以及课外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校内实习实训设施应满足“2+1”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
在知识学习方面,2+1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的物业管理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都比较扎实,特别是将企业的需求以及考证课都纳入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这样的教学模式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绝大多数学生还是觉得专业实践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这就对校企合作中的具体人才培养和顶岗实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今后工作帮助比较大的除了所学的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之外,学生更为看重实景的现场教学以及实践性教学,所以当前建立校内物业管理实训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先进的教学管理设施设备的支持,也无法进行教学模式的颠覆性改革。校内实训室的建立将会对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起到极大的帮助和推动作用。
(四)搭建考证平台,提供就业保障
在毕业生证书要求方面,学生都希望多证在手,这样就多一份就业的竞争力。绝大多数学生希望能够拿到物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还有一部分同学认为应当拿到物业企业部门经理从业资格证书。我校已在此方面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培训中心共建了“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点”,搭建考证平台,为学生提供报名考试以及考前培训指导,帮助学生提高证书获取率。物业管理专业在校学习时间安排符合2+1模式的要求,也符合学生的需求。两年的时间在校学习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核心知识,一年的时间到企业顶岗、轮岗实习,这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也符合学生的专业认知规律。在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安排方面,学生的三门考证课已经学完,安排在第三学期也比较适宜。这样在顶岗实习前学生就能拿到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在第四学期或者顶岗实习期间,可以考取物业部门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结语
通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基本上掌握了物业管理专业学生对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到当前学生的求职就业心态。为推动和改善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校企双方精诚合作、互利共赢
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至上,积极推进校企联合办学,多参加实践性活动,通过到物业公司进行参观、调研、现场教学、交流,边学习边进行实训,适当地在教学中让学生去企业实地操作以加强其动手能力,提升学生的思维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的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实训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锻炼,不断提升自己,从而让学生学以致用,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协调发展。
(二)搭建平台,信息共享
高职院校要积极与物业管理企业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及时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加强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的建设,做好就业人才信息平台工作。坚持以学生的从业工作能力为主线,通过顶岗实习或者轮岗制度提供合理的岗位,了解各部门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好桥梁和中介的纽带作用。
(三)提供机会,多方位接触
绝大多数学生都希望在校学习期间有兼职或者短期实习的机会,高职院校应当通过校企合作创造和提供这样的条件和机会,利用校园网或校内传统宣传方式给予学生周末兼职或者寒暑假工作的机会,这样的短期锻炼使得学生能与企业近距离接触,能够更好的学以致用。
(四)校企深度合作
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化———校企合作型“订单式”2+1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1、聘任兼职教授
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聘请行业管理专家和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聘教授,与院内专职教师共同组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团队。
2、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推行定向培养,能与多家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订单,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提高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从而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通过顶岗实习,对学生进行入职前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其实习中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管理,规范实习工资、福利、轮岗、考核,将其纳入制度化的范畴,对学校、学生、企业的权利、责任、义务予以规范化的处理。
3、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在每年度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中,均由校方代表与物业管理行业方代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职业资格培训方代表、企业方代表分别派出的外聘教授共同进行研讨,确立物业管理专业发展方向,并就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问题广泛听取各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使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更为合理与完善。每年通过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专业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在校企深度合作过程中,学校还可以和企业共同进行教材的开发和员工培训。校企合作教材更切合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实践性更强,且不仅仅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同时也可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培训教材。而高职院校的教师也可以参与到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中。
5、加强社会服务型双师素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利用现有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从业经验丰富的兼职教授队伍,同时可以安排物业管理专业骨干教师到实习实训基地的不同岗位挂职锻炼、提高专职教师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同时,在挂职锻炼中,专职教师也可为企业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管理和法律咨询服务。
6、与行业深度合作,促进规模效益
我们可依托西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建职教集团,委托职教集团面向协会会员征集订单,实现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效益,服务社会和满足物业企业的人才需求。
7、发挥实习实训基地优势,开展现场课教学
(一)成本构成要素复杂
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供暖服务的多样化,就造成物业管理企业供暖成本的相对复杂。按照供暖成本的构成来看,可以将其分为能源成本、管理成本、资源成本等多个方面。能源成本是进行供暖服务的决定因素,为供暖过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煤炭、水、电等能源支持。管理成本则是对供暖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管道进行维修、保养、管理的所有成本。是对小区房屋的。资源成本是供暖整个过程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开支的总称。
(二)供暖成本的不断加大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对供暖的要求也逐渐重视。也就意味着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供暖服务的范围更加广泛,因此供暖成本在地域上的分布更广。市场经济使物业管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通过不断的抢占市场而扩大供暖服务的范围,所以说物业管理供暖成本也随着供暖面积的不断变广而加大。
(三)基础设施配备对供暖成本影响大
根据不同的建筑物和物业小区的特点采取的供暖服务不同,因此会使物业管理企业的供暖成本有所不同。例如近几年新建的楼房,相对来说供暖管道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因此供暖成本相对比较低。但是对于很多老旧的建筑物来说,供暖管道等装置老化损坏,严重影响了供暖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供暖的维修等成本增加,可见基础设施建设对供暖成本影响较大。
二、物业管理企业供暖成本管理的现状
(一)成本管理落后性
在现实的物业管理企业供暖过程中,供暖成本管理大多数都是从物业接管验收以后才开始的,成本管理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按照正常的成本管理流程来说,物业管理供暖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本身的特点,物业管理规模、物业设计结构、物业建筑材料等多方面,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物业管理供暖成本的高低。
(二)成本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物业管理企业供暖工作内容很多,其中供暖成本管理是其主要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物业供暖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对供暖成本制度的认识,被动的执行命令而缺乏管理成本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员工的工作绩效并未与工作内容挂钩,因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大,会很大程度上阻碍成本管理的发展。
(三)成本管理理论不成熟
在成本管理人员的眼中,普遍认为成本的管理是一味的降低成本的过程,而成本降低需要通过裁员、节约开支等方式来实现。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适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更是束缚了企业自身的改革和创新。在很多方面,成本管理理论的不成熟使得管理者对物业管理企业供暖成本管理的认识远远不够,只是片面注重服务与管理过程的节约,而非从降低管理成本的源头出发去根治问题,所以说物业管理企业的供暖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三、更好实现物业管理企业供暖成本管控的对策
(一)运用系统理念加以分析
要想实现供暖成本的有效控制,就必须运用系统科学的方式加以综合分析,结合不同供暖服务对象的情况具体运用。通过科学系统不断分析,保证供暖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化的供暖效果。比如说锅炉功率、设备成本、煤炭质量等多方面,都需要具体分析,追求物业管理企业的供暖成本最小化的目的。
(二)降低采购成本
由于工业生产的逐年增加,能源、资源面临着匮乏的现象,这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供暖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能源价格的升高使得供暖资源采购成本增加,并且市场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成本优势之间的竞争。在进行能源采购时要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资源进行采购。另外,可以利用煤炭等能源的销售淡旺季规律进行反季节采购,最大程度的降低采购成本,获得经济效益。
(三)规范操作流程
供暖工作内容复杂,需要进行流程的规范,力求在最少的工作流程内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引进现代统筹规划的理论来指导供暖成本的安排,要要各个部门能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共同促进工作效率的整体提高。
(四)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现代高科技技术的的开发和应用,可以为供暖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通过合理的安排维护、维修等工作,优化整个供暖的各个流程内容。同时配合以成本预测、成本分析、成本评估现代软件的应用,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支出。除此之外,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建立起训练有素的团队,是决定供暖成本控制工作的关键。
四、结束语
关键词:物业管理;原因;对策
物业管理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己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安全保卫、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
一、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难点
自从开始实施物业管理以来,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一直是工作的难点,也是政府主管部门立法和监管工作的重点。
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角度,主要是收费标准过高。对于物业产权人来说,主要是针对房租而言,现阶段的低水平房租,使产权人交费额与房租相差很小;对于物业使用人来说,与以往相比,除了交纳房租外,还必须承担住户个人交费项目的费用这笔难以承受的开支。价格水平与服务质量也不相符。违规收费时有发生。比如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处长收费期限、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等等。
从物业管理单位的角度,主要是收费标准太低、项目不全。有资料显示,对于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发现除了个别项目外,大多数收费标准低于成本价。同时收费责任不清,承担风险过大。现阶段各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大多数公用部门的收费任务,不仅物业管理企业要投入人力代收费用,而且由于拒缴、欠缴现象普遍存在,物业管理企业还不得不为住户暂付大量费用,承担了很大的经济风险。
(二)物业管理企业经费严重不足
在实行物业管理后,居民从思想上、经济上都难以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这是物业管理遇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有些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起步艰难,其关键是不能解决经费来源,仅靠向住户收取服务费来解决物业管理的经费来源,大多步履维艰。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资金难以到位,很少有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到了这一笔资金;按合同规定的向每一个住户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又由于目前存在的对收费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住户欠缴、拒缴管理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这一笔资金也难以全部落实;合同之外的特约有偿服务收入由于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特约服务项目少,业务量小,不能从中取得多少收入,对资金的补充也是杯水车薪。
(三)物业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
物业管理在我国的兴起也就是从近几年来开始的,国家出台了的法规虽然填补了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空白,初步改变了我国物业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然而,与物业管理实践对立法的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差距。由于在许多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在管理中形成大量的矛盾与分歧,物业管理的纠纷事件日益增多,而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后也缺乏仲裁机构和处理规程。
二、若干原因探析
(一)产生收费问题原因探析
传统的福利观念根深蒂固,物业管理意识尚未形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除交纳象征性房租外,没有其它任何住房消费,而推行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住户要支付高出原有房租许多的物业管理费,在观念上一时难以接受。同时行业规范尚不健全,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再者收费标准背离价值规律,执法监督缺乏有力保障。在收费执法监督问题上,对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来说,可以通过消协、物价、房管部门甚至法院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物业管理单位来说,由于分户收费金额小,欠费住户数量多和欠费原因复杂等因素的制约,在目前情况下,要通过法律手段监督和制约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费,存在着诸多的实际困难。
(二)物业管理经费不足的主要原因
(1)物业管理启动资金难以到位。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尽管政府每年对住宅小区的管理都能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但远远不能满足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要求。(2)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严重不足,营运资金缺乏,导致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除了收费难,启动资金没有到位等原因外,还有物业管理企业本身规模和所管理的物业质量的原因。(3)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渠道少。企业化要强调“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物业管理公司要取得经济效益,既要通过各种方法降低管理成本,又要开拓经营渠道增加收入。
(三)法制建设跟不上物业管理发展的主要原因
(1)效力层次低、权威性不高,体系残缺不全。现行物业管理立法大多是建设所公布的各种部门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的权威性、普遍适用性较低,不利于物业管理职权的行使。在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中,缺乏一部能统率物业管理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的基本法,一旦某一单行法规出现立法漏洞,无法可依的现象便不可避免。(2)内容不完全、法律漏洞多。现行物业管理法规的适用范围过窄。物业管理法的调整对象应该是所有的物业管理关系,而现行法规主要涉及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至于工业厂房、商业物业、办公大楼、仓库等众多领域的物业管理还是无法可依。同时,尚未建立完善、科学的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准入制度是主管机关对物管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基础。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目前物业管理市场存在着多头监管而又监管不力的现象,不仅增大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难度,也给物业管理的有序运行埋下了隐患。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
三、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对策
作者试图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结合国内外物业管理的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方法,探索解决当前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对收费的认识。让人们充分意识到购房之后,还要在使用期限内,连续不断地自行承担物业维护和享受服务的全部费用。同时,强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再者,物业管理要得到发展和繁荣,就要得到政府的扶助和支持,政府应该在物业管理开始兴起阶段扶持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激励物业管理行业竞争机制的形成。可对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特殊税收政策,应进一步明确公共维修服务收费的法定税费的标准,使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构成更加合理,同时便于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操作。同时可以从各城市的实际出发,对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特殊优惠的税制,减免部分税费,减轻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压力。政府对物业管理经费应当进行适当补贴,这有利于保护从事这一类物业管理的企业的积极性,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二)物业管理企业应从多方面着手,以改善经费不足状况
(1)物业管理可实行规模化经营。企业在生产规模上要达到经济规模,此时产品的单位成本最低。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考虑运用规模经济发展企业化经营。(2)物业管理应实行专业服务社会化。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机构大、人员多,公司对每一项管理业务、服务项目都要亲力亲为,这势必大大增加了成本。物业管理公司应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寻求和适应符合国际惯例的新的管理架构和方式。(3)物业管理公司应开展多种经营。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同时,也可利用自身的优势将经营范围扩大到与物业有关的业务,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和该小区的情况向其它方向发展。(4)改革现行物业管理体制,打破单一物业管理模式。从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无力负担物业管理费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尝试打破普遍推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一种模式的体制,将我国台湾地区普遍实行的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方式引进我国大陆的物业管理体制,实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与业主的自营式管理两种模式并用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就是住宅小区(台湾称社区)的物业管理,既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也不聘请社会上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而是由楼房业主自己打班。这种方式在台湾的城市中比较普遍。整个社区的建筑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私产(即居民的套房),由业主自己打班;另一部分是公产,包括庭院、各种公共活动场所和临街的配套建筑物。公产归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由他们自己管理,即所谓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台湾的物业管理队伍非常精干,专职人员只有两位,一位是干事,另一位是守门员兼监控员(他们的房间有对公产部分进行监控的先进电子设备,并且24小时录像,保留二周)。另外有少量的临时工,如保洁员、修理工等,由干事根据需要聘请,他们的工资、奖金等从出租房屋收取的管理费中支出。工作人员尽职、敬业,加上文明程度较高、设备先进、通讯发达,所以其物业管理成本不算高,水平和效率却很高。
(三)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当务之急是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如下的建议:(1)提升物业管理法规的层次和效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就物业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含主体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及业务范围、监管体制和物业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等原则性内容加以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协调,尽量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以实现法规的体系化,促进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和谐。(2)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内容,做到内容与体系的协调。应当扩展物业管理法规的适用范围,除了继续完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规外,还要将工业厂房、商业物业、办公大楼、仓库等的物业管理也纳入物业管理法规的调整范围。同时建立完善科学的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物管企业应做到产权清晰且独立、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创造好的业绩。促使那些由房管所、公房管理单位转制而来的物管企业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并放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再者,应当理顺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体制,细化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完善监管、制约手段。最后,完善法律责任制度。明确规定罪错与应承担的责任形式,构建涵盖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体系,使各主体明确知道如果违反了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受到何种惩罚,这将有力地督促各主体正确行使权利和积极履行义务,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纠纷,违法行为的发生。明确界定依法追究各种法律责任的组织积程序,使各类组织依法定程序切实履行监管义务,保障物业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也便于保护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一)内部控制在风险判断上存在缺陷
任何企业的运营都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构成了企业在运营上的风险。一个有着良好的内部控制的企业在风险判断上都有着正确的选择,而内部控制不好的企业在风险判断上存在很大的缺陷。例如在房地产开发的交房入住而言,就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之间有很好的交房交流过程,让业主感受到完善的服务。如果房屋的质量出现问题,就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以及开发商的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业主可能会出现由于房屋存在这样那样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而拒绝缴纳相关费用等一系列问题,企业的资金没有办法收回,就会出现资金流动风险。企业内部控制不强,在判断风险和应对风险上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二)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本身不完善
内部控制的出发点是“内部牵制”,就是各个部门、工作人员之间不相容亦不分离,企业业务的完成不能由单独的某部门或者某个人完成,也不能缺少某一部门或某一岗位完成,所有的业务都在固定的框架上进行。但是在当前的物业管理公司,由于人员成本高,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摊子铺的都很大,服务性行业人员多但是普遍素质不高的原因,导致业务完成的流程不完善,制度上也不完善,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和执行本身存在一定的矛盾,整体上拉低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存在不良的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乏战略导向
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个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国家物业管理公司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发展战略对一个公司有着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公司未来利益的获取,也决定着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公司的命运。但是我们国家的物业管理公司由于内部控制存在问题,所以在战略的制定上也存在问题,在制定战略时往往忽视长远利益而只注重眼前的利益,所以无法为企业的发展起到指导性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些因素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提升物业管理人员意识,完善控制环境
物业管理公司的营运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所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着要重点改革财务掌控工作,不只是把他作为企业营运的一个总要部分,而是把他作为决定公司发展的要素,从而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从而为改善内部控制环境提供保障。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从理论上提升员工素质,还要注意增加员工的实践机会,让员工真正的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同时管理工作者要以身作则,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的同时要注意自身的遵守情况,为下属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二)强化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中风险的职能
企业在营运的时候不可避免案的要遭受风险,因此加强企业对潜在风险的判断以及进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不可以夸大风险,也不可以忽视风险;其次,要意识到风险与利益的关系,控制风险的同时要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最后,要建立企业风险评估的框架,在评估风险是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做到有据可依,一切按照制度进行,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对风险评估的影响。通过正确的风险评估,让风险也成为企业营运中也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的建立
首先要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大规模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总部建立审计部,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对下属分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并由公司总部审计部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形成规章制度,对企业进行制度化、专业化的管理;小规模的企业则可以设立审计人员,对企业的业务进行监管。其次,企业的其他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或人员的监管,并且其他部门也要对监管部门过人员进行监控,形成其他部门与监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局面。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要落在企业的核心业务,但是对企业的其他业务不能忽视。
(四)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观念
物业管理公司要想长远健康的发展,需要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观念,加强企业员工和部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视程度。首先,管理层要投入资金和力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制度上,为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控制观念提供制度保障。其次,企业管理部门要明确管理需要的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员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保持正确的内部控制观念提供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持。最后,要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员工的思想观念。
(五)加强目标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
要想加强企业内部的控制,目标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目标管理系统使得内部管理有制度的支撑和理论的指导,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很好地反映内部控制系统的动态情况,对策略的实施和相应措施的结果做到及时的掌握。所以加强目标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结束语
监管局将会是自负盈亏的独立机构,其经费来自物管公司及从业员的牌照费以及印花税的每宗售卖转易契而征收的小额定额征款(约港币二百元至三百五十元不等)。现时初步建议的牌照费为,物管公司每年牌照费约港币二千五百元而从业员每年牌照费港币约八百至一千五百元。监管局将负责物管公司和物管从业员的发牌事宜,以及推动业界发展。拟议法例所订要求以及监管局所发专业守则,会就资历设定最低要求,并就不当行为施加罚则和纪律处分,以助业界提升标准和专业水平。监管局期望行业规管制度将提升业界操守,减少行业“围标”、管理不善等问题,违反专业守则的公司或从业员,可遭谴责、罚款或“钉牌”等纪律处分,监管局亦可主动调查投诉。监管局的主席和成员须由特区行政长官委任。监管局由主席、副主席和不多于18名成员组成。该成员来自以下三类别人士: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士;在与物业管理有关范畴、一般行政或消费者事务方面具有经验的人士;其他在行政长官认为是适合获委任为成员的人士。监管局每年须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账目报表、核数师报告及周年报告。民政事务局局长须安排这些文件提交立法会省览。此外,监管局将获授权可主动展开调查,以及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为确保研讯公平,遭投诉者在调查进行期间会被给予机会向监管局作出申述,而就监管局的决定感到受屈的人更可向上诉委员团提出上诉。为方便公众查阅物管公司和物管从业员的登记册,监管局将分别备存及公开有关资料。
2行业规管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员,在这规管制度下,同时面对着新的机遇及挑战。担当督导或管理职级的从业员,将受到发牌制度的规管,并分为两级:第一级须符合较严格的发牌准则(资历架构第五级),而第二级物管从业员须具备的资历要求会相对较低(资历架构第四级),例如只须修完指明的物业管理文凭/副学位课程便足够。此制度除了使整个行业的平均学历水平提升外,更鼓励从业员致力个人发展,从而提升至较高级别,同时继续让学历较低者可进入就业市场,并与持续进修的理念互相共融,令从业员及业界的专业地位于社会上获得肯定,实在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与此同时,监管局所发挥的功能,是致力维持从业员的专业守则。如违反有关规定,可遭监管局纪律处分,例如撒销或暂时吊销牌照,以及其他制裁例如谴责、警告、处以罚款等。当专业地位有所提升,便相对面临挑战,社会上将对从业员的工作期望提高,亦因为其处分机制,从业员必须份外谨慎,充分了解相关法例、守则,增值自我,以专业的身份为业户提供服务及建议,亦同时必须注意平衡业主或法团的要求与规管条例下可能出现的矛盾,致力于新的制度下营造双赢局面。
3行业规管制度对专业团体及学会的影响
物业管理从业员一直以加入专业学会为职业上的一个目标,其主因是其专业地位于业界内已普遍获得认同,而一些主管级职位的入职条件亦把其会员资格列为其中一个基础要求,要于事业上更上一层楼,便不得不自我增值,持续进修,以达学会会员资格,努力成为业界中专业的一员。在从业员发牌制度下,政府带领行业订出新的专业标准,这体系不单包括主管职位,第二级的个人牌照更涵盖了前线职级,职场上不同岗位的入职要求从此大有可能以此作准则,雇主亦必须雇用拥有第一级牌照的人士出任主管职位,而并不是以学会会员资格作标准。此情况会否导致加入学会并成为专业会员的人数有所调整,仍是未知之数,但可以肯定的是,专业学会于业界的权威性与政策上的注册标准,其地位分野将会作出重新的厘定,从业员的视线亦将由加入专业学会转移到考取新制度的等级牌照为职业目标,如纵然已于行业累积多年经验,亦已成为学会会员,若仍未能达到第一级的资格要求,于法例上仍然不能担任主管一职。所以,专业学会可能须要作出变革,会员的期望将会渐渐提高,希望透过学会去把视野扩阔,能开拓更广的人际网络,或更希望可与不同地域的同业交流,定期交换物业管理讯息等,都会是专业团体或学会要思量的范围,故在新的制度下,学会亦要比从业员走得更前,自强不息,与业界并肩进步。
4延伸与反思
(1)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化解决了很多高校图书馆缺乏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困难,可以利用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进行高效服务。对于高校图书馆,特别是现代化图书馆需要采用新的管理模式、新的标准和新的服务方式,有了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使图书馆的先进设备得到有效的综合性利用,利于延长图书馆财产的使用寿命,从而为学校节省维修和建设费用。
(2)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对传统模式下图书馆的行政后勤管理体制形成了冲击,现代化的高校图书馆物业管理模式应运而生。为长期做到全面管理维护好繁杂的图书馆物业,并不断提高其使用效率,满足高校学生和教职工等不同层次、多样化的需求,需要采取市场化调节、企业化经营和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来实现。这是高校图书馆功能发生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
2、关于高校图书馆物业管理社会化的几种机制
图书馆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协作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运行,一方面物业公司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图书馆也要做好监督和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2.1高校图书馆物业社会化后的监督机制
高校应全面考虑服务信誉和服务质量等条件,严格要求专业资质,选取实力强、信誉好、收费合理的物业公司进行合作,以双方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为依据,定期或随时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和补充。此外,图书馆的管理部门应制订出一套具体有效的考核标准,对物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读者和馆员的满意程度,按期进行考核,建立档案记录。依照考核结果,在举行的定期例会上,参考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并按合同期限内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决定该公司能否续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双方合作范围、运作方式、责任划分、检查评估标准及赔偿问题等进行实施。每项工作都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如图书馆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雇佣的消防监控、设施维修等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格证书,有无上岗证;图书馆内勤杂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保险等情况,都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对物业公司的实际在岗员工数量、时间等与物业管理合同是否相符,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明确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办法。
2.2高校图书馆物业社会化后的管理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种物业管理法规、学校的规定,以及物业公司的企业标准进行物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包括安全防火制度、消防监控及门卫值班制度、卫生清洁标准等。让各个工作岗位,各项程序有章可依、按章办事。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还要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奖励与惩罚的措施,保证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实施物业社会化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参与到具体管理工作中去,尤其是对现代化图书馆内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大型机电设备等各种关键岗位技术操作要领和运行情况要全面掌握,并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接受专业技术培训,持有上岗资格证书。这样在与物业公司谈判签订合同和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就能掌握主动权。高校图书馆的物业管理社会化后,也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机制。既可以引入资质优良、管理经验丰富、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为图书馆服务,也可以使现有物业公司产生危机意识。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期限最宜为两年一次,这样能兼顾到双方的利益。
2.3高校图书馆物业社会化后的协调机制
图书馆既有监督权、管理权,同时也有向物业公司支付费用、配合工作的义务。物业公司刚开展工作,必然需要一个过程。管理部门有责任帮助物业公司适应工作,让他们尽快熟悉馆内环境、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与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经常交换意见,对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双方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开辟一个双赢局面。
3、总结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只是住总公司的物业管理人员,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陈某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理由如下:
(一)从客观上看,陈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陈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陈某负责锦园居住区1、5组团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而陈某得以出租上述房产,也正是利用其管理这个片区楼房的职务之便。因此,陈某具有职务上的便利。
(二)从犯罪对象看,陈某侵占的是公共财产
锦园居住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产是国有资产。陈某违规擅自出租该保障性住房,并将由此获得的租金收益非法占为己有。笔者认为,陈某非法占有的对象只是该租金,而不是保障性住房,该租金是在国有资产的基础上产生的,属国有资产的衍生物,其非法处置国有房产产生的利益自应属于公共财物的范畴。综上,陈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关于对锦园居住区的部分店面重复出租,骗取租金的认定,该部分应该定贪污罪还是合同诈骗罪,有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在明知105、106、107店面已被出租的情况下,仍虚构上述店面可以出租的事实,与吴某杨等承租人签订合同再次出租,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陈某重复出租105、106、107店面行为的作案方式、手段及利用职务便利的特征与其贪污罪的行为并无本质区别,给相对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亦应由国有公司承担,且在案发后住总公司也确实为清退承租户支付了高额费用,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因此陈某该部分的行为也应认定为贪污罪。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从所收取的钱款的性质看
合同诈骗罪与贪污罪两罪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身份以及陈某所收取的钱款是否是公共财产。在本案中,陈某的身份已经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这一点大家都无异议,笔者现就本案陈某所收取的钱款的性质作进一步的分析。陈某明知105、106、107店面已经被租赁,无法再进行出租的情况下,仍然将上述店面出租给他人。陈某所收取的租金、保证金,并不是基于国有资产而产生的收益,因为这两间店面已经被出租,店面的使用权、管理权已经转移至第一承租人,陈某重复出租上述店面,侵害的不是国有财产而是第一承租人的利益。在无法重复出租的情况下,后续承租人实际上是不可能凭租赁合同租得店面的,后续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受损的其实是后续承租人。陈某向后续承租人所收取的店面租金、保证金实际上是骗取被害人的钱款,是属于私人财产,而这些店面只是其骗取他人财产的工具。
(二)从客观上看,陈敏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特征
陈某谎称是物业服务处主任,在物业服务处办公室与被害人签订合同、收取租金、保证金;在收条、租赁合同上加盖假的物业服务处印章,陈某冒用他人名义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陈某有出租店面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合同。
(三)贪污罪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非法占有的公共财产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不是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1.如果第三者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话,与本案最为接近的法律依据就是民法中的“表见”。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我国适用表见的最基本法律依据。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或者私刻单位公章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所有的,一般认为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首先,住总公司并未授权陈某代其出租房屋,而且住总公司规定了严格的印章使用、保管制度,住总公司没有明显的过错。其次,陈某先是盗用公司公章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更是使用了其自己私刻的公司的公章,住总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综上,陈某与住总公司之间不能成立表见关系,因此住总公司不应对陈某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种意见以住总公司在案发后为清退承租户支付了高额费用,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为由,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首先,住总公司支付给承租户赔偿金致国有财产遭受损失与陈某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陈某由于其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无法租的该部分店面,损失的是被害人而不是住总公司,赔偿责任人应为陈某应而非住总公司。住总公司没有赔偿被害人的法律义务,其为清退承租户支付赔偿金的行为本质上只是替陈某垫付赔偿金而非履行其法律义务。其次,从住总公司赔偿的金额来看,其赔偿金额明显高于被害人被骗的数额,如果要以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为由认定陈某构成贪污罪,那就应以住总公司的赔偿金额来计算陈某的“贪污”数额,但认定贪污罪的数额应是陈某出租国有财产而获得的收益(即收取的租金)而不是其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数额。因此第二种意见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