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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论文

时间:2023-03-17 17: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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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儒家的”自强不息”的进取肉体、”厚德载物”的容纳肉体、”天下为公”的贡献肉体等等,不断以来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开展,并日益构成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伦理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儒家所倡导的伦理思想任然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价值,关于当代青少年的德育有不可无视的理想价值。

论文关键词:儒家伦理  思想德育  理想价值

一、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根本准绳

(一)德性准绳

德性准绳是指儒学系统中的根本道德准绳与范畴。儒家最基本、最具普遍意义的道德范畴是”仁”。儒家之”仁”以人为动身点,也以人为终极关心,它所追求的目的是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是道德人文肉体的发扬光大、代代传承。

“仁”的内涵极端丰厚,有亲亲、孝悌等基于血缘亲情的道德情感,如孔子所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有立足于人性之善而产生的爱人、泛爱众的道德情感,如孔子所说”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也有反映”仁”之特性的“恭、宽、信、敏、惠”等道德准绳。”仁”的外延则为义、礼,”义”的转义是指符合”仁”的行为。能够说,儒学的”义”既有”仁”的含义,又有”礼”的含义,它是介乎”仁”、”礼”之间的道德准绳。在儒家道德哲学中,”仁”与”礼”固然同为德性准绳,但互相之间却存在一个表里、体用的关系,即”仁本礼用”的关系。

(二)伦理准绳

“礼”在儒学理论体系中固然是德目之一,但其更重要的位置是作为伦理准绳呈现的。第一,”礼”既是”定亲疏、决嫌疑”的人伦原则,又”别同异、明是非”的理性原则。第二,”礼”是成全内在道德情感的外在性标准。第三,”礼”作为伦理标准,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提出了道德请求。儒家所讲的”礼”,固然具有很普遍的社会功用,但它主要是用以确立等级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外在性的标准和制度,是一种他律性的伦理准绳,而非自律性的德性准绳。

(三)涵养准绳 研究生

第2篇

论文关键词:韩非子,寓言,孔子形象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家思想体系。在《韩非子》中,寓言成为其阐述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论据。先秦散文特别是诸子散文中,保存下来为数不少的寓言故事,其中又以《韩非子》一书为最多。《韩非子》的寓言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在先秦寓言中很具代表性的。不同于《庄子》寓言的“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庄子·天下》),《韩非子》的寓言多具有现实主义色彩,多把改造后的历史故事和谐地纳入他的思想体系之中,为其所用。

《韩非子》寓言中出现了大量的历史人物:圣者有尧、舜、禹、汤、文王、武王,贤臣有伊尹、周公、管仲、子产,士则有孔子、墨子、商鞅、吴起,霸主有齐桓、晋文,奸邪有费仲、竖刁、易牙,等等。他们都是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人物,经过韩非不同程度的改造,成为了寄寓韩非主体意志的变形人物。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历史人物中,韩非对儒家的批判最为激烈,尽管如此,孔子在《韩非子》中出现的频率还是相当高,有四十五处之多。其中涉及孔子的寓言集中保存在《说林》、《储说》、《难》中。韩非出于阐述政治、哲学思想的需要对关于孔子的史实和言论进行了不成程度的改造或虚构,故使孔子形象具有多面性和复杂性。

一、《韩非子》寓言中的孔子形象

《韩非子》五十五篇中,含有寓言故事的篇目有十八篇文学艺术论文,而其中包含有关涉孔子的寓言的有十二篇之多。因为孔子与韩非的政治主张不同,孔子总是被作为批驳的对象,但因为孔子在战国时期有极大的影响力,因而韩非在寓言中还要借助他来说理或者阐述某些观点,所以在寓言篇章中,对于涉及孔子的历史事件和相关言论,韩非“重其义而轻其事”[1](P20),对它们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加工和虚构使孔子的形象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从而使孔子形象具有了多面性和复杂性。总的说来,《韩非子》寓言中的孔子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站在法家对立面,受法家批驳的孔子

这类形象是《韩非子》中最简单的孔子形象。在这类寓言中,孔子的言论较多地保留了历史的真实,具有浓重的儒家色彩,但这些言论是与法家的观点相抵牾的,往往成为韩非批驳的对象。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难一》)

在这则寓言中,孔子充分肯定了舜的“仁”和“德化”,这也是儒家孔子的政治主张的体现。陈奇猷先生在案语中指出“此条疑韩非引自别本《论语》”[2](P846),“韩非曾见别本《论语》。后文‘仲尼’云云各条同此”[2](P842)。然而韩非对孔子的评价给予了激烈的反驳,他通过“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难一》)的辩难,提出“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难一》)的问题,最终申明自己的法治主张“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难一》)。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悦近而来远。”哀公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选贤。”齐景公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节财。”三公出,子贡问曰:“三公问夫子政一也,夫子对之不同,何也?”仲尼曰:“叶都大而国小,民有背心,故曰政在悦近而来远。鲁哀公有大臣三人文学艺术论文,外障距诸侯四邻之士,内比周而以愚其君,使宗庙不扫除、社稷不血食者,必是三臣也,故曰政在选贤。齐景公筑雍门,为路寝,一朝而以三百乘之家赐者三,故曰政在节财。”(《难三》)

在这则寓言中,孔子对三位国君提出的相同问题给以不同的回答,但是这些回答都是符合孔子“为政以德”(《论语·为政》),“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语·子路》)和“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的为政标准的。然而,韩非却贬斥孔子的观点,他从法家的观点出发,认为仁爱是法制败坏的根源,要达到目的三位国君只需要凭借权势做到“知下”即可:“知下明则禁于微,禁于微则奸无积,奸无积则无比周,无比周则公私分,公私分则朋党散,朋党散则无外障距内比周之患。知下明则见精沐,见精沐则诛赏明,诛赏明则国不贫。”(《难三》)

其他诸如孔子称赞晋文公“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难一》),称赞襄子“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难一》),称赞文王“仁哉文王!轻千里之国而请解炮烙之刑。智哉文王!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难二》)等等。这些观点都成为韩非批驳的对象。韩非正是通过批驳孔子的儒家思想,从而使自己的法家思想“名正言顺”地得到树立。因而,在这样的寓言中,孔子被塑造为“仲尼不知善赏”(《难一》),“仲尼以文王为智也,不亦过乎?”(《难二》)的法家驳斥的对象。

(二)既有儒家性格,又大力宣扬法家思想的孔子

这类形象是《韩非子》中较具特色的孔子形象。因韩非在选取事实时“但取其足以明义”[1](P20),因而“书中所记事实,乖谬者十有七八”[1](P20)。在这类寓言中,孔子形象产生了一种似是而非的巧妙变形,孔子的言行表面上看似符合儒家的规范,但实际上是在宣扬法家思想。

孔子御坐于鲁哀公,哀公赐之桃与黍。哀公曰:“请用。”仲尼先饭黍而后啖桃,左右皆揜口而笑。哀公曰:“黍者,非饭之也,以雪桃也。”仲尼对曰:“丘知之矣。夫黍者,五谷之长也,祭先王为上盛。果蓏有六,而桃为下,祭先王不得入庙。丘之闻也文学艺术论文,君子以贱雪贵,不闻以贵雪贱。今以五谷之长雪果蓏之下,是从上雪下也。丘以为妨义,故不敢以先于宗庙之盛也。“(《外储说左下》)

在这则寓言中,孔子违背常理先吃了擦拭桃子的黍子,然后才吃了桃子。这一举动表面看来是符合儒家维护等级制度的思想的,符合孔子主张的“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但实际上,韩非是通过孔子严格维护黍和桃在五谷和果蓏的等级这类小事来宣传自己“君子以贱雪贵,不闻以贵雪贱”的极端的等级观念,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丧失贵贱、上下之间的等级观念。

孔子曰:“善为吏者树德,不能为吏者树怨。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外储说左下》)

这一段话初看来,极像在表达儒家的观点,他符合孔子所提倡的“仁”和“公平”。但仔细品味这些话又似是而非。虽然儒家主张礼治,但是这种礼治的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它赋予贵族以特权而刑罚主要是针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可见,儒家的礼治根本就不存在刑罚的真正公平。这里的“德”、“概”其实是“法”的代名词。“以度量衡之平喻法,是法家共同的作法。法家认为既然法是由国家制订的,因而就成了人人必须遵守的准则,就应当是客观的、公平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3]

另如,“子路私食役夫”条(《外储说右上》),通过孔子阻止子路“以由之秩粟而餐民”的寓言,表面上是宣传儒家的“仁义”和“礼”,而实际上是要表达韩非极端的君臣等级观念和“善持势者早绝其奸萌”的政治观点。“夔一足”条(《外储说左下》),它符合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但韩非借孔子将神话历史化来表达臣下“虽有驳行,必得所利”的观点,要求“有术之主,信赏以尽能,必罚以禁邪”。

(三)直接以法家面目出现,代法家立言的孔子

这类形象是《韩非子》中最引人注目的孔子形象。在这类寓言中,孔子已经完全摆脱了儒者的形象,他的言行是一个彻底的法家人物的言行。在这里孔子的形象发生了彻底的异化,他直接以法家面目出现,代法家立言。刘凯在评论这类孔子形象时说:“为推行法家鸣锣开道,表面上像是肯定孔子,而究其实质,却是一种变形的精妙的幽默讽刺。”[4]

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文学艺术论文,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内储说上》)

在这则寓言中,孔子完全脱去了儒家所宣扬的“仁”,他认为法宽则人易犯,法严则无敢犯。因而,他不认为“刑弃灰于街者”是重刑,反而认为严刑重法是“治之道”。这里的孔子已经完全成为韩非思想的代言者。

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内储说上》)

在这则故事中,孔子认为无人救火的原因在于“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孔子认为重罚可以治事,因而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从而将孔子刻画成一个崇尚刑罚并且思维敏捷的法家人物。

类似的寓言还有“鲁哀公问于仲尼”条(《内储说上》),从孔子“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的回答中不难看出:这里的孔子已成为一个维护君主绝对权威的法家人物。“管仲相齐”条(《外储说左下》),孔子批评管仲“泰侈偪上”,这里的孔子是站在法家的立场上评价管仲,他绝对维护君主与臣下严格的等级制度,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失臣主之理”。在这类寓言中,孔子被塑造成为法家思想的传声筒。

二、《韩非子》寓言外的孔子形象

孔子作为春秋末期最著名的历史人物,同时又是“显学”之一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因为他(指孔子——引者)一生不曾大得志,他收的门弟子很多,他的思想有人替他宣传,所以他的人格格外伟大。”[5]可见在战国时期,孔子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影响还是相当大的。《韩非子》书中对这一形象也有客观的记载:有直接肯定其贤者圣人形象的,如“儒之所至,孔丘也”(《显学》),“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五蠹》)文学艺术论文,《内储说下》载“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也有侧面肯定其贤者圣人形象的,如《说林上》“子圉见孔子于商太宰”条,通过“子圉恐孔子贵于君也,因谓太宰曰:‘君已见孔子,亦将视子犹蚤虱也。’太宰因弗复见也”的描写,从孔子与商太宰的对比中和子圉的嫉妒中肯定了孔子的贤者圣人形象。这是接近历史真实的孔子的面貌的。然而《韩非子》寓言中的孔子形象与这种贤者圣人形象有很大的出入,“韩非子的寓言人物都是为了证明作者的法治思想的正确性和必要性而存在的”[6]。在《韩非子》寓言中,孔子已经被异化为韩非法家思想的承载物,是一个假托的虚拟性历史人物。韩非之所以选择孔子作为异化对象,其中的原因大概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弘扬法学的需要

战国时代是一个社会制度急剧变革、战乱频发的时代,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思想文化领域,诸子横议,著书立说,形成了不同的学术流派。各学派之间相互论战辩难,都想要使自己的学说显于当时,为统治者所采用并付诸实践。韩非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是将申不害的重术思想、商鞅的重法思想和慎到的重势思想融合在一起,创立了以法为主术、势结合的比较系统的法治理论体系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春秋战国时期有很大的影响力——“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7],“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显学》)恩格斯指出:“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8]韩非要弘扬法学就不得不批判和异化孔子形象,只有这样,韩非才可以获得贬儒扬法的目的。清代学者章学诚就指出:“韩非治刑名之说,则儒墨者皆在所摈矣。墨者之言少,而儒则《诗》、《书》六艺,皆为儒者所称述,故其历诋尧、舜、文、周之行事,必藉儒者之言以辩之。故诸《难》之篇,多标儒者,以为习射之的焉。此则在彼不得不然也,君子之所不屑校也。”[9]章说可谓深切韩非借变异孔子形象弘扬法学的要旨。

(二)“救时之弊”的政治追求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横议,各学派虽纷纷著书立说,但都有其明确的目的性——“救时之弊”。先生曾指出“吾意以为诸子自老聃、孔丘并于韩非,皆忧世之乱而思有以拯救之,故其学皆应时而生。”[10]儒家虽然屡遭韩非的批判,但是韩非的思想与儒家还是有一定的联系。郭沫若在《韩非子的批判》中就曾指出:“韩非在先秦诸子中为最后起,他的思想中摄收有各家的成分,无论是作为亲人而坦怀地顺受,或作为敌人而无情地逆击。……对于儒家的态度便是两样,那主要的是无情的逆击,而只走私般地顺受了一些。”[11]儒家主张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被韩非吸收并从法治的角度夸大了越职侵官之害;儒家道德上要求的“主忠信”(《论语·学而》)观念被韩非极度地夸大、发挥和改造而成为法家要求赏罚分明文学艺术论文,以法为准的“信”;韩非也吸收了荀子“性恶论”的观念,他认为人性是恶的、是自私的,这成为他法治观念产生的基础。儒法最大的相通之处在于,他们都有“救时之弊”的政治追求。孔子希望建立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社会秩序,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反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为政》)希望通过经他改造后的“礼”可以使东周社会复兴,使春秋末期混乱的社会秩序变得更加合理与稳定。然而,他认为儒家的人治难免存在“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弊病。他认为法治是罪可靠的,所以力言法治的重要:“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用人》)韩非和孔子都主张维护等级制度,但是他摒弃了孔子的“仁”而代之以“法”,将尊君、维护等级制度极端化,主张建立的政治秩序应该“明法制,去私恩。令必行,禁必止”(《饰邪》)。

吕思勉先生在《论读子之法》中曾指出“诸子中之记事,十之七八为寓言;即或实有其事,人名地名及年代等,亦多不可据;彼其意,固亦当作寓言用也。”[1](P21)《韩非子》寓言中异化的孔子只是韩非借以弘扬法家学说和政治表达需要而虚构的假托人物,是韩非宣扬法家思想和政治追求的承载物。

参考文献:

[1]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M].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20,20,20,21.

[2][战国]韩非著,陈奇猷校注.韩非子新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846,842.

[3]杨绍溥.关于孔子两条资料的辩伪[J].孔子研究,1994(1):113-114.

[4]郑凯.先秦幽默文学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2:164.

[5]顾颉刚.古史辨(第二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35.

[6]白本松主编.先秦寓言史[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276.

[7][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1938.

[8]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8.

[9][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408.

[10]姜义华主编.文存(卷2)[M].北京:中华书局.1991:596.

第3篇

一、主题内容研究

《晋书?干宝传》写道干宝有感于生死,"遂撰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5],关于《搜神记》主题内容的探讨是研究其文化艺术的基础。

(一)异类相恋的婚恋主题

《搜神记》婚恋主题最受学者的关注,汪龙麟先生在《异类婚恋故事文化心理透视》(《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2期)一文中将《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分为三类,即人神婚型、人兽婚型、人鬼婚型,前两种类型受儒家文化和传统巫教的影响,后一种类型则透露出强烈的幻想,这些异类婚恋故事对反对封建婚姻制度作用甚微,而是人们期望获得富贵、长寿和兴旺的象征,同时不失暂时的风流。

屈慧青的《和神人相恋范式的定型》(《中国文学研究》1999年第2期)通过对神人相恋范式的原型追溯,认为高唐神女是《搜神记》婚恋主题的最初原型。而《搜神记》将神人相恋的范式加以定型,即内容为女性主动追求和男性热烈梦想,形式为故事的表现格局,此成为后代幻想爱情小说的基本范式。李和平亦以《浅谈中人妖相恋神话的文化价值》(《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一文中从叙事角度、民俗文化等方面肯定了人妖相恋神话的文化价值,并指出其对后世神怪文学的影响。

(二)奇妙莫测的复活主题

复活主题是研究者关注的又一焦点。梁莉的《中的"死而复生"故事及其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文教资料》2005年第1期)对《搜神记》中"死而复生"的故事进行分类整理,指出这类故事的出现一方面受佛教"死而复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导致认识的局限性。作品反映了魏晋时期人们思想意识的觉醒和对个人价值的重视。

而熊慧玲在《之"怪"研究--死而复生》(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中对《搜神记》的复活主题进行了专门性研究,在论文中作者将"死而复生"故事分为六类,并分析了其出现的历史渊源、哲学基础及社会背景,最后提出"死而复生"故事具有文学、审美、民俗等多方面价值。

此外,罗欣也对《搜神记》的复活故事做出探讨,认为其与魏晋时期战乱频繁、政局动荡及道教繁荣的社会背景有关,多采用虚实掺半的叙事方式,叙事特点呈现出"由强调实录的传统目录学意义上的小说向重视想象与虚构的散文体叙事小说过渡的性质。"(罗欣《魏晋复活小说叙事研究--以为中心》,《社会科学家》2012年第8期)

(三)耐人寻味的其他主题

还有一些学者论述了《搜神记》中的复仇主题、侠义主题等,如侯洁云的《复仇主题研究》(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阐释了儒家思想、佛家思想、道家思想和复仇意识之间的关系,叙述了《搜神记》中复仇主题的内涵和特点,并指出其具有多重叙事视角、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相结合、客观与主观杂糅的叙事特征。

二、宗教文化透视

关于《搜神记》宗教文化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间信仰、巫术文化及礼仪风俗等方面。

(一)朴实的民间信仰

《搜神记》以志怪小说的形式展示了魏晋时期盛行的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马得禹的《产生的思想文化背景》(《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通过对魏晋时期思想文化进行探索,指出《搜神记》是儒学衰落、玄学兴起的产物,神仙及佛道二教思想普遍流行,当时人们的谈资主要是评论人物和谈鬼说怪。阳繁华在《浅论中的神仙观》(《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搜神记》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不同于世界三大宗教的世界,即神仙世界,认为其中记录的神仙道士故事反映了民众对理想世界的渴望,而神仙的等级之分正是社会门阀制度在神仙世界的反映。

此外,刘玲提出《搜神记》透露出儒家天人感应的思想,于众多鬼神故事中贯穿着"孝"、"德""仁"、"礼"等儒家学者的伦理观。(刘玲《试论中体现的儒家思想》,《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而罗玲云则意识到《搜神记》除了受儒家思想、道家思想、民间信仰的影响外,还颇受阴阳五行思想的熏陶。(罗玲云《中的阴阳五行思想》,《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二)神秘的巫术文化

马得禹的《与中国古代巫方文化》(兰州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通过分析《搜神记》产生的思想文化背景,认为《搜神记》以丰富的鬼魅神怪故事展现了两汉魏晋时期鬼神崇拜的文化现象,其中突出的是巫术与方术文化,包括红色崇拜、巫术灵物的运用、符篆谶纬等,从中反映出阴阳五行思想、天人感应思想以及儒家思想对干宝创作的影响,体现了东晋时期儒、释、道三家合流的趋势。

张瑞芳则在《研究--巫史文化与搜神记》(西藏民族学院硕士论文,2007年)中总结了巫文化在《搜神记》中的表现,指出巫文化为《搜神记》提供了丰富的创作题材,巫文化思维拓展了小说家的想象空间,其相关内容在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及转折方面具有一定的关联作用。

而董高凌《中的巫术及其文学意义》(云南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将《搜神记》中的巫术故事分为有道具的巫术类故事和无道具的巫术类故事两类,总结得出《搜神记》中的巫师具有通神事鬼、占卜凶吉、医疗厌劾的功能,这些巫术故事构成层层推进的结构方式和富有开放性和趣味性的结局,增加了文章的审美娱乐性。

(三)古老的礼仪风俗

《搜神记》所记载的鬼神故事从侧面反映了魏晋时期的社会礼仪风俗的面貌。李艳芬的《中的祈雨习俗研究》(云南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对《搜神记》中的祈雨习俗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祈雨巫师具有宗教色彩,经历了从政教合一的帝王巫师到专司祭祀的巫官的转变,神话人物、龙、山、树、石头都被作为祈雨的对象。作者还将祈雨方式分为交感巫术之相似律祈雨、天人感应行善祈雨、虐待神媒迫天祈雨等,并对祈雨祭仪的社会动因作了探讨。

张亚南在《 中的魏晋婚姻丧葬礼俗》(《兰州学刊》2010年第5期)中提出魏晋时期的婚姻特色主要表现在门第婚、财婚和民间开放的婚姻观念三大方面,而其记录的丧葬习俗深受魏晋时期提倡的"以孝治天下"观念的影响。此外,李婕《论对魏晋服饰风俗的政治文化阐释》(《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通过分析汉末魏晋时期服饰风俗的变化,指出干宝对其做出的政治文化阐释表面上是与传统服饰制度和流行于魏晋的"天人感应"说有关,实际上来源于当时文化思想领域存在的三大冲突,即玄学与儒学、汉族正统与北方少数民族以及男权思想和妇女解放的冲突。

三、艺术特色研究

近三十年来,《搜神记》鲜活独特的人物形象和瑰丽神奇的艺术价值逐渐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重点。

(一)丰富鲜活的人物形象

侯兴祥在《女性形象研究》(宁夏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重点对情爱作品中的女人、女仙、女鬼及女怪形象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既是魏晋时期女性恣意追求美好爱情的投影,又暴露了男性阴暗丑恶的一面。在其他类型作品中女性往往具有智勇双全、惩恶扬善、舍生取义等美德,而从男性视野中关照的女性依然没有逃脱儒家礼教对女性的束缚。

李真的《中异类女子形象解读》(《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也持相似的观点,认为《搜神记》中系列女子形象一方面展现了女性美,另一方面典型塑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男性心理。

韦凤娟的《另类的"修炼"--六朝狐精故事与魏晋神仙道教》(《文学遗产》2006年第1期)对《搜神记》中的狐精予以关注,认为神仙道教对狐精的"人形化"起重要的推动作用,最终形成"人狐恋"这一文学母题。而丁秀霞在《简析中吉狐和学问狐形象》(《蒲松龄研究》2012年第4期)一文中以《搜神记》中吉狐、学问狐为研究对象,试图探讨不同"狐"的独特情怀,并指出"狐"具有无与伦比的审美意象,对后代文学中"狐"形象的塑造影响深远。

(二)瑰丽多彩的艺术价值

修晓春、姜庆仁的《论的思想意义和艺术特色》(《莱阳农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2期)认为《搜神记》具有文简义丰、情节曲折、巧用细节、趣味性浓等艺术特点。

王扬、马远在《简论特点》(《宁波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中进一步对《搜神记》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征作了分析,指出《搜神记》语言朴实简练,善于刻画人物,普遍运用拟人的手法,善于通过细节描写和环境分别为来烘托主题,但其在艺术上尚有严重的缺陷,其四分之三以上的篇幅不仅带有消极浪漫主义和自然主义色彩,而且不少条文缺乏感情和形象,如同干巴巴的封建说教。

第4篇

其一,兼容性。关于宋代新儒学是儒、佛、道三教合一的代表说法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是通过三教互黜,较量得失,在新的理论基础上加以熔铸改造,达到三教合流。这就是吸取佛、老思想营养而建立起来的,以儒家的伦理纲常为核心内容,以精巧的哲学思辨为理论基础的唯心主义道学。”宋代儒家诗教在继承传统儒家诗教衣钵的同时,也批判地吸收佛道两教的思想甚至思维方式,具有鲜明的兼容性特点。周敦颐曾写过一首评论韩愈排佛的诗:“退之自谓如夫子,原道深排佛老非。不识大颠何似者,数书珍重更留衣。”(《题大颠壁》)表明自己不赞成一味反佛,认为佛教也有可取之处的态度。邵雍提倡“以道观道,以性观性,以心观心,以身观身,以物观物”(《伊川击壤集序》),“以物观物”的说法来源于道家“观物之乐”,忘情人世、物我齐一的老庄思想,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诗歌存善恶的批评标准,对现实采取的是一种超脱的态度,流露出道、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色彩。涵泳及悟入的方法既是理学家提倡的创作方法论,也是理学家坚持阅读经典的研究方法,朱熹在这方面的思想最为丰富,对宋代诗学的影响也最大,《诗人玉屑》引录较多:“诗须是沉潜讽诵,玩味义理,方有所益”、 “看诗不须着意去里面分解,但是平平地涵泳自好。”在理学家看来,涵泳首先是“玩味”、“咀嚼”,正是由于通过“涵泳”、“咀嚼”,才能品味出文章的味道和妙处,从而使读者喜欢文章,以便更快、更好地悟出义理和更仔细地体味其义理,这种涵泳自得的方法比老师的直接教诲传授更有实际效果,也更便于学道。这种由涵泳而省悟的思维形式,明显地统合着佛家“顿悟真如”的心性学说与道家“自然为真”的艺术思想。宋代儒家诗教是坚持儒学伦理本位、道德中心的基本原则,对异质文化采取了积极的开放兼容态度,将儒学的伦理与佛道的哲理融为一体,从而使宋代儒家诗教达到一个新的哲学高度。

其二,具有浓重的封建说教色彩。宋代儒家诗教共性之一就是重道轻文,重视文章所承载、表达的思想内容。既然“道”的内涵直指封建的伦理纲常,那么宋代儒家诗教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具有浓重的说教色彩。石介认为,诗赋、碑颂等各类文章,“必本于教化仁义,根于礼乐刑政,而后为之辞”。(《上赵先生书》)把教化仁义、礼乐刑政看作“文”之根本,只要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文学作品都是他批判、攻击的对象,所以他说“今之为文,其主者不过句读妍巧,对偶得当而已;极美者不过事实繁多,声律调谐而已。雕锼篆刻伤其本,浮华缘饰丧其真,于教化仁义礼乐刑政,则缺然无仿佛者。”(《上赵先生书》)邵雍在《观诗吟》中说“无《雅》岂明王教化,有《风》方识国兴衰”,明确地提出自己评诗论文的教化视角;在《诗史吟》认为诗的功能是“可以移风俗,可以厚人伦,可以美教化,可以和亲疏,可以正夫妇,可以明君臣”,是典型的儒家诗教观的体现。周敦颐在《周子通书》中说:“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太和,万物成若,乃作乐以宣时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虽然评论的是音乐,但体现了周敦颐的文论观,作文应宣扬封建的三纲礼法,以教化百姓,使天下太平。二程更是把文章教化的作用推向极致,他在《上仁宗皇帝书》中说:“词赋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人学以取科第,积日累久,至于卿相。帝王之道,教化之本,岂尝知之?”(《二程集》)朱熹时代社会风气极其推崇苏文“孝宗最重大苏之文,御制序赞,太学翕然诵读,所谓‘人传元之学, 家有眉山之书,盖纪实也’。 ”(《宋诗话全编》)朱熹虽然很喜欢苏轼诗文,但由于苏轼出入百家,道其所道,并非一尊儒术,所以他大加贬斥苏学“害天理,乱人心,妨道术,败风教”。(《答汪尚书》)此时朱熹在批判苏轼时是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作为惟一的价值尺度,却绝口不提苏轼“文辞伟丽”的好处,可见注重封建的伦理道德的说教在朱熹思想中乃至整个理学体系所居的中心位置。

其三,强烈的理性化倾向。宋元儒家诗教重道轻文的文学观,决定了在处理文学中的情与理的关系时采取以理抑情的态度,用理性控制个人情感的抒发。邵雍反对诗歌中抒情,他提出了“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观物外篇•皇极经世绪言》)排斥文中个人情感的抒发。邵雍在理与情的关系上是以理代情,在理与文的关系上则主张“以论理为本,以修词为末”即理本文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击壤集提要》)二程甚至把人的感望看作伦理纲常的对立物:“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二程遗书》)。周敦颐认为无论是作乐还是著文都是为了教化百姓,所以文应当“平天下之情”,以理抑情,使人心归于淡泊最终达到忘情的境界。朱熹虽然赞同“诗以道性情之正”,但却强调在抒发郁悒情怀的诗作也要有节制,“既有可怨之事,亦须还他有怨的意思,终不成只如平时,却与土木相似……喜怒哀乐,但发之不过其则耳,亦岂可无?圣贤处忧患,只要不失其正”(《朱子语类》),这里所说的“正”是指合乎儒家礼仪规范,显然朱熹是将情纳入“理”、“道”的范畴之中,受着理的制约和束缚。朱熹甚至认为:“诗本言志,则宜其宣畅湮郁,优柔平中,而其流乃几至于丧志。”(《南岳游山后记》)显然,在朱熹看来,任感情肆意奔流即纵情会“丧志”。朱熹重理轻情的文学观进一步发展,便是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就连《诗经》中表现男女正常情爱的作品也被贬为“诗”。“郑、卫诗多是奔之诗。郑诗如《将仲子》以下,皆鄙俚之言,只是一时男女奔相诱之语”。(《朱子语类》)不仅如此,二程的生活态度也变得十分刻板,缺乏情趣。程颐曾经为宋哲宗讲学,“一日,讲罢未退,上忽起凭槛,戏折柳枝。先生进曰:‘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上不悦。”(《二程集》)皇上一时春兴大发,稍有怡情之举,却招致程颐一本正经的说教,可见理学家的理念意识不仅在其思想灵魂深处根深蒂固,而且还支配着他们言行的方方面面。理学家儒家诗教的尚理性,为封建社会的纲常伦理提供了精致的理论基础,使儒家人生哲学进一步系统化、更加哲理化,但重理轻情的诗教观也隔开了文学与作者情感体验、生命体验的联系,使文学逐渐沦为道德教化的图解。

第5篇

摘要:古琴在我国古代文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文化底蕴博大精深。它源远流长不仅有众多的琴家和作品传世,更有丰富的琴论文献留存。纵览这些文献,可发现古琴艺术与儒、道、释的思想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古琴音乐的发展主要受儒家“中正平和”“温柔敦厚”、道家“顺应自然”“淡和恬淡”和佛教“调适融通”“心空寂静、其乐无喻”等思想的影响。无论从古琴的形制、古琴音乐的审美准则等方面都揭示了古琴音乐的文化内涵与哲学思想。 

 

 

古琴艺术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始终占有位尊价高之地位,古琴音乐所表现出的含蓄、淡和、移情之美,是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琴,琴曲,琴家,琴文化,组成的古琴艺术从琴的产生到发展始终与中国传统文化紧紧相连在一起。在中国音乐史中的乐器领域里,古琴所承载的文化底蕴可谓得天独厚、无与伦比。在历史的进程中它作为一种乐器,也可看作是一种文化礼器,一种文化的精神。 

古琴是中国文人的挚爱,历来有“士无故不撤琴瑟”这样的说法。“士”从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中国琴文化的主体部分,儒、道、释是中国文人所信仰主要宗教(或哲学),其美学理念也鲜明的体现在古琴的音乐和文人的琴学理论中。 

一、古琴与儒家的关系 

中国的古代文人,即也是儒人,儒家思想是中国文人思想中的核心。儒家思想观念自然渗透到文人对古琴音乐的理解,可以说古琴音乐不仅是中国文人音乐的代表,也是儒家文化的音乐载体。 

儒家在音乐审美方面格外强调“平和”“中和”。“平和”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元年》:“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声,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从文中可以看得出其排斥“声”、以“中声”为美的思想,由此“平和”也是儒家音乐审美中重要的审美准则,凡是能使人保持平和之心的音乐即为“中声”,否则即为“声”。 孔子将其要求的“废郑声、正雅乐” 思想注入音乐传播中,将琴曲、琴歌规范成“正乐”,又通过古琴提高道德修养达到修身以合“复礼”,他的琴艺活动奠定了古琴必习“正音”,有修养的君子必习古琴的修身准则。后人班固继承儒家《乐记》的思想,指出“琴者,禁也,所以禁止邪,正人心也。”(《白虎通》)唐代白居易诗句中的“调慢弹且缓”“调清声直韵疏迟”即是音乐“平和”、“中和”的体现。范仲淹以“清厉而静,和润而远”为“中和之道”,排斥“妙指美声,巧以相尚”等等都是文人琴家对古琴审美思想“平和”“中和”赞成的体现。 

二、古琴与道家的关系 

老子是道家思想的创始人,遵循和推崇的是“道法自然”的原则,“道”即万物的根本,是自然和人类社会之母,先天地而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因而是至善至美的。在声音上的反映,就是“希声”的“大音”。以有声之乐为参照,即充分肯定了无声之乐的永恒之美。这就是道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追求一种音乐的永恒性和超脱性“大音希声”是道家主要的音乐主张。 

“淡兮其无味”也是道家另一重要思想,其对琴人的音乐审美有着重要的影响。如魏晋阮籍有“道德平淡,故五声无味”,他提倡的是恬淡之乐;唐代时,“淡”开始被较多地用于形容琴乐风格,“清泠由本性,恬淡随人心”“曲淡节稀声不多”“古声淡无味,不称今人情”“入耳淡无味,惬心潜有情”“心静即声淡,其间无古今”等诗句表明恬淡之音已被唐人作为古乐、雅乐的标志因而受到推崇。宋代真德秀在《赠萧长夫序》中也赞扬古琴“希微”“寥寥”的风格。徐上瀛则认为“琴之元音,本自淡也”“琴声淡则益有味”,并说“淡”就是要“使听之者游思缥缈,娱乐之心,不知何去”。老子“淡兮其无味”的主张还与儒家思想结合,形成“淡和”审美观,既是以儒家思想改造道家思想的结果,也是道家思想本身局限所致。 

此外,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裹,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表达了诗人对琴乐的一往情深。这是一首具“旷逸”类琴心的典型诗文。竹林中独自弹琴,不为传达心情给他人,并且与豪情之长啸交替,以琴自乐,且有豪气,实甚旷远而俊逸者。在王维的另一首《酬张少府》中,也明显的在琴中寄以旷远之心:“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万事不关心,不但功名利禄已无所感,喜思哀乐也可尽弃了。任吹解衣带的松风与山月为琴心之伴,甚为潇洒而飘逸。从文人隐士的笔触中,无不透露出玄逸幽淡的空灵。某种程度上,旷逸的琴音使人达到了“无音”的境界。 

从古琴的命名上来说,古琴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也不少。据清初《五知斋琴谱》中记载的中国古琴造型就有50多种。其中最常见的古琴样式有伏羲式、神农式、仲尼式、子期式、连珠式、蕉叶式、落霞式等。它们具有诗情画意的的名字“玉涧鸣泉”“万壑松风”“石上清泉”“仙人友”“天籁”“秋籁”“招仙”“涧泉”都具清幽自然之态,这也是道家思想中道法自然、淡和恬淡的具体体现。 

三、古琴与佛教的关系 

佛教自汉代传入我国之后备受大众接受,尤其受到文人的所推崇,其佛理与中国文化相互吸收、融合,并得以迅速地发展。禅宗的“顿悟说”,把禅理与琴学联系在一起。认为参禅和学琴有同样的思维方式,都须“瞥然省悟”,即顿悟,才能超越自我、蔼超越尘世,达到至境。明代的李贽则认为“声音之道可与禅通”,除此之外,他还认为学琴之径与参禅之途相通还因为“此其道盖出于丝桐之表、指授之外者”,即通过在现实生活中修道、悟道,追求无名、无际,超越万物去寻求那冥冥宇宙中永恒存在却又虚无之佛性,达到心灵之解脱,音乐也是通过有声之乐去寻求超越物质、感悟心灵与自然合而为一的奇妙人生之精神境界。 

可以说“顿悟说”的出现,使很多传统文人的人生追求、审美取向、文艺创作也因此产生了重大影响和转变,最终佛教和儒、道两家三足鼎立、并驾齐驱。但就儒、道两家来说,佛教的琴学还是比较薄弱的。在众多的琴论文献中极少反映佛教思想的内容,琴曲创作也如此。与佛道有关的只有《释谈章》《普庵咒》《色空诀》《法曲献仙音》《那罗法曲》等。现存琴谱中分别有清末释空尘编撰的《枯木禅琴谱》,以及清初署名“蒋兴俦(畴)”编撰的《和文注琴谱》和《东皋琴谱》。到明清,琴论中还出现了对佛理的强烈排斥,甚至禁止僧人弹琴。那是因为传统音乐美学历来视华夏之音为正乐,反对胡夷之乐的侵入。这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佛教音乐在古琴中的发展,同时也是造成佛教的琴学弱于儒、道两家的原因之一。 

说到古琴与佛教的密切关系,应该从宋代的琴僧系统开始。这个贯穿北宋一百多年的琴僧系统,他们以师徒相传的方式,对古琴艺术的传承和发展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琴僧系统的祖师爷是宋太宗时的宫廷琴师的朱文济,另外还有他的后人和尚夷中、知白、义海、则全和照旷等。非僧人中也有很多热心于佛家琴学的。徐上瀛晚年曾寄居僧舍,所以佛教思想对他有较大的影响,佛教倡导教徒超脱尘世,在佛土中寻求精神解脱,徐上瀛就要求演奏者“绝去尘嚣”“遗世独立”“雪其躁气,释其竞心”。佛教主张禁欲,否定音乐享受,徐上瀛就说“使听之者……娱乐之心不知何去”。在“洁”况中,徐上瀛更是以佛理论琴。 

尽管儒、道、释三家从各自的教义出发,对音乐的功用、目的等有不同的看法,但在音乐的审美上其总体特征基本一致,即均以“平和”“ 淡和”为其审美准则,视淡、雅、和等音乐为美,排斥艳、媚、俗等音乐。并从古琴的形制、古琴音乐的审美准则等方面揭示了古琴音乐的文化内涵与哲学思想。 

 

参考文献: 

[1]殷伟.《中国琴史演义》 

第6篇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仁爱;中和位育;天人合一;民胞物与

当可持续发展成为地球村所有百姓的口号和为之而奋斗的目标时,人们开始从所有的人类文明和文化中寻找可持续发展的方略。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文化,无疑在中国的历史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有着不可代替的地位。

一、“仁爱”、“忠恕之道”。为生态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伦理基础

(一)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核心的“仁爱”要求人们善待自然万物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仁爱”。孔子一生都以实现“仁”为己任,以实现“仁”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儒家认为,对待万物应采取友善爱护的态度,天地万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若随意破坏浪费这些资源,会损害人类自身。孔子讲“仁”,其内涵便是“爱人”。同时又讲“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讲求热爱自然景色…。孔子又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是为人之本,这就意味着孔子把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珍惜和对待生物的态度,提升到对人们道德要求的高度。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义法》中也指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悉足以谓仁?”进一步将孔子的“仁者爱人”引申到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爱护。

(二)“时禁”是儒家生态伦理行为规范的重要体现

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伦理行为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这是儒家伦理核心“仁爱”在人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价值贯彻。古代儒家学说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非议杀生——猎兽或伐树,而是认为人们有些时候可以做这些事,有些时候不可以做这些事。不是完全的禁欲,而是节制人类的欲望。《礼记·祭义》记载,曾子日:“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亦记载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我们可以注意这些话对时令的强调,以及将对待动植物的惜生,不随意杀生的“时禁”与儒家主要道德理念孝、恕、仁、天道紧密联系起来的趋向。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广泛地惜生与爱人、悯人一样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

(三)“忠恕之道”规定了人们在对待万事万物时要有“仁爱”之心

《论语·里仁》中记载了孔子对曾参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子所倡导的忠恕之道是同他的仁学说紧密联系的。“仁”是孔子整个学说的核心,而忠恕之道又是他“一以贯之”的东西。忠恕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仁者,爱人”的总原则的引申和发展,它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世中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二、“中和位育”作为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对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代意义

(一)“中和位育”的含义

“中和位育”四个字最早见于《中庸》。《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后世儒者据此提出“中和位育”之说,并将其刻在孔圣庙上作为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加以崇奉。“中和位育”体现着儒家伦理的深层本质,其集儒家思想之大成,含义博大精深。

“中”主要是表征人的行为质量的形容词,即中正、正确、恰当、适度的意思。也就是说,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是处理客观事物矛盾的一条规律。中道乃天地之道,亦是人行事之道,推而广之,力而行之,则可一天人,贯内外,统知行,合人我,是自然界合人类社会和谐永生。“和”就是指矛盾对立双方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矛盾对立双方彼此依存地处在同一个共同体中,这就是“和”…。“和”在儒家那里有着整体和谐的价值取向;同时,“和”是妥协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我关系的总法则。自然、社会、人之间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循环系统,它们之问的和谐是万事万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与状态。所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我关系绝对不能违背“和”之道。所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即是此意。“位育”按朱熹的解释,即“位者,安其所也。育者,万物育焉”…。万物处在其应当在的位置上,或使万物处在一个合理的本来的位置上,各在其位,各安其位,这就是宇宙的本来面目。这样,万物才会井然有序,才会生化长养,各随其生,最终求得万物的和谐共生,同步发展。我们也可以将“位”引申理解为“秩序”,“育”引申理解为“发展”。因此,将遵循客观自然规律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正是体现了安其“位”而遵其秩序…。

(二)“中和位育”对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和位育”是人和万物共同面对的问题,不是人的单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要做到“中和”,并求人的“位育”时,不能不顾及到自然万物的“位育”需求。在儒家看来,人与万物不是对立的,更不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而是与万物平等的。在生命意义上,人和万物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优越性,更不能高居万物之上,对万物实行主宰。可见,儒家“中和位育”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加强环境保护、正确处理人与其他动物的关系,以及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谐发展思想,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三、“天人合一”是儒家对生态观念的集中概括

(一)“天人合一”思想的含义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儒学天人关系论的重要内容。儒家传统中的“天”既不是西方哲学文化传统中的上帝,也不是单纯的自然之天。天、地、人、物共处于“形”的世界之中,它们之间有一种“有机”联系,又有着不同“位置”与“功能”。这一整体观,可以说是理解儒学之“天”的必要前提。

首先,“天”有超越层面,即天道、天德,是德行的最高象征。如孟子所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其次,“天”也有自然之天的含义,即有形的天空和大地。如苟子所云:“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在儒学的语境里,两种意谓并没有,似乎也无意于有明确的区分。可以说,“天”这一概念中的上述两种内涵,在儒学中是交融在一起的,可以被合理地理解为一种表里关系,它们自然而然地统一为一体。

(二)“天人合一”的理念是儒家对天人关系的集中概括

“天人合一”的理念可以视为儒家对天人关系的集中概括。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秩序中的一个存在。自然本身是一个生命体,所有的存在相互依存而成为一个整体。儒家始终把宇宙看成是一个大家庭,甚至看成一个大的“人”。万物和人都是其整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彼此相通,又互相依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天人的协调、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把人类社会放在整个大生态环境中加以考虑,强调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通,和谐一体,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

(三)“天人合一”的基本理念对于环境问题的意义

从根本上说,“天人合一”的基本理念对于环境问题的意义在于:以一种内在的态度来看待自然,而不应理解为只是出于一种人类生存的工具性的方式来看待自然;要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理解为一种道义责任,是人类应当共同遵循的价值要求。因此,这就要求人类必须抛弃单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观,抛弃以损害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急功近利的思想,树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四)“民胞物与”是儒家对天人关系观念的继承和发展

后世的儒家学者继承和发展了“天人合一”的天人观精神。宋代大儒张载将儒学天人观进一步明晰化,提出了“民胞物与”的思想,并以此作为人在具体经验生活中看待整个有机自然的根本原则,为合乎德行的实践行为提供了一种观念阐释。张载在《西铭》篇首即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貌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也。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以类比的方法来说明天、地、人、物的关系,将之比作一个亲切和谐的大家庭,一个有层次、有秩序的“自然的道德体系”。这一类比,与中国注重宗族的传统伦理非常吻合,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被视为仁者博怀的经典表达。将他人看做自己的兄弟姐妹,将自然万物看做自己的朋友,这是儒家仁爱思想在实践观念中的继承和发展。在理解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表达了儒学的人文主义精神。这对于探讨人类未来生存的合理方式、更新人类的实践观念,从而从根本上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当然,对于我们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儒家“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和合精神,对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周易》是具有相当的儒家精神的中华文学瑰宝,其中所载“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实践精神,对于可持续发展观同样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一方面,“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要求人们以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来不断更新自己;另一方面,“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味着人类应效法大地,将仁爱精神推广到自然界,关怀爱护宇宙万物,以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是“爱物”思想的形象表达,集中体现了儒家的生态伦理意识。

四、儒家伦理对构建生态哲学的启发

任何一种成熟的社会思想和实践都有其成熟的哲学体系的基础。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可持续发展观,应当首先建立中国特色的生态学哲学,吸取儒家的生态伦理理论,构建这样一个生态哲学体系:

(一)树立热爱生命与自然的博爱胸怀

自然万物是我们的朋友,为我们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资料。所以,保护人类的生物朋友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要用儒家的“仁爱”和“忠恕之道”,来洗礼人类对待自然万物的心性和性情,树立热爱自然万物的博爱胸怀,从而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心性本善的哲学基础。

(二)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中和位育”的实践观

人与万物共同存在于一个地球村。在这个共同体中,人类要适度地利用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从而得以“中”、“和”。人和万物都要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找到自己的“位”,从而得以“育”。因此,在我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要建立“中和位育”的实践观。

(三)构建天人一体的宇宙观和天人和谐的价值观

“天”、“人”本是共存于造化之中,“大化流行”生生不已,但不是杂乱无章、浑沌一片,而是有其经纬向度的。“天”、“人”各在其位,又相互参与到对方的成长过程之中,形成和谐有序的共存、共生、共发展的“一体”。因此,构建天人一体的宇宙观和天人和谐的价值观,为可持续发展观奠定了具有中国人文色彩的基本价值观。

第7篇

傅佩荣是前年在大陆突然火起来的。这位台湾大学哲学系主任在2006年秋天,开始首次内地学术之旅,在杭州、上海、苏州,等地做了多场学术演讲,所到之处反响热烈。9月。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邀请傅佩荣;来试讲,主题是《易经》。

“终于听懂了,终于听懂了。”试讲一结束,现场有老人激动地拥抱傅佩荣。那时候于丹的《论语》正在录,节目组跟傅佩荣商量说,于丹讲7集,你录后面30集,主讲孔子。“每一集的题目都确定好了。”

不料,几天后《于丹论语心得》一播出,立马轰动全国。制片人对傅佩荣说:傅老师,你的不用录了。

“后来才听说,上面认为《易经》跟迷信可能有点关系。所以才让我讲孔子。不过我这个台湾人的身份,还是让很多人不大放心,当时节目组也没人给我签字担保。”傅佩荣登陆《百家讲坛》就此不了了之。

让傅佩荣哭笑不得的是,在此后内地的媒体报道中,很多人称他为“台湾版于丹”。

被央视挡在门外的傅佩荣收到了凤凰卫视的邀请。2007年12月12日,凤凰卫视把他请到《世纪大讲堂》――这是一档常被业内人拿来与《百家讲坛》相提并论的节目。

“他们还给我开了一个节目。叫《国学天空》,每天开讲10分钟,12月31号开播。我们已经签了半年的约。我在这里没有身份问题。”傅佩荣笑道。

傅佩荣在台湾是个易中天式的“麻辣教授”,他还曾被《民生报》评为大学最热门教授・在岛内,傅佩荣有个20人左右的粉丝团――他走到哪儿开讲,粉丝们就跟到哪儿,“讲任何课都过来听”。

西洋哲学我搞不定

你似乎无论在哪里,往那一坐就可以张口就来,是因为每次讲座前都会做很详细的准备吗?

对我来说,这不是太大问题。因为教书教了30年,无非就是材料怎样组合而已。一些语言点的资料,这次我这样组合,下次那样组合。

你在耶鲁读的专业是哲学,后来却回到台湾做起国学研究,是不是因为觉得西方的哲学更难搞定?

这是原因之一。我在美国念完书之后想,这辈子我往哪里走?如果研究西洋哲学,永远跟在别人后面跑,你怎么可能超过西洋人?他们从小在那个环境里成长,希腊文、法文、拉丁文、德文、英文、五种语言必备,我们把英文念好就不错了,再念其他几样,实在是吃不消。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老师方东美先生。去美国之前,我听他的课听了三年多,他对我影响太大了。方先生也是留美的,他讲国学的时候可以把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合在一起讲,讲起来头头是道,所以我们听他课就会觉得,原来中国哲学也可以跟西方哲学一样讲得有逻辑,一样有思考的过程。研究中国哲学要走中西比较的路线,关起门来搞中国哲学,缺乏西方的逻辑训练,说出话来人家不想听。

我不是“大师”

你对于丹怎么看?

从两方面来看。于丹有她的贡献,唤起了大家对国学的兴趣,也就是文化扫盲,这个她做的是无人能及。我看她的书卖1000万本,这么多人想通过她认识孔子,多好。这个事情别人做不到,她做到了,应该给她肯定。另一方面,有人说她不是货真价实,她反正说她是“心得”嘛,何必有太多要求呢。

内地媒体在介绍你时都爱说,这位是台湾版于丹。

我现在有两个封号了。一个是你说的,还有个是新的南怀瑾。南怀瑾先生教过我一年课,我不敢说是他的学生。有人这样讲,其实我都没有什么意见,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观察。台湾没多少人知道于丹,上过我的课的人也知道,我们把各种经典,论语、孟子、老子、庄子、易经老老实实地全部解读成清楚的白话,全部做哲学的说明介绍,那是十几年的工夫啊。那跟你在电视上随便讲一讲是不一样的。她有她的贡献,我有我的工作。

大家还喜欢称你为国学大师,在台湾大家也这样叫吗?

其实我一向对别人怎样称呼无所谓。我自己不敢当,只能当作没听到。“大师”这个词现在被滥用了,在台湾稍微好一些,他们都习惯叫傅老师,很亲切嘛。大师一般被封给宗教界人士。学术界里面大家都不愿说,一般讲大师的人,都已经退休了。65岁以上,德高望重,学生很多,这样才能被称为大师。

你要说国学大师,道家我看陈鼓应不错了,儒家的庞朴,当然还有李泽厚,还有刚过世那位,写《易学哲学史》的朱伯崖。他们都是做一辈子研究,不能够分心的。你得有著作拿出来,别人写这种论文时一定要参考他,像这种才算是大师。

大陆的国学热仍处最初阶段

你对国学热的现象很支持,但又说这其中有很多变量,这指的是什么?是不是说明这股热是股虚火?

不是虚火。我认为国学热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让大家普遍觉得这个东西有价值,应该学一学。第二个是深入,一下深入到原点。你愿意念于丹的书,最后还是要回到《论语》。去了解论语每一句话是怎么说的,让小孩也跟着去学。第三步是经典与生活相结合。这一步最难,是台湾现在正在做的。让经典在生活上起到影响,这才是真正的目的。大陆现在还在做第一步。

很多人说中国人里伪君子多。外表看起来都在追求道德的高尚,内心却追求谋略,人格分裂,这跟传统文化有关系吗?

孔子习惯把一个人分成两类,你要么是君子。要么是小人。其实每一个人都要从小人慢慢走向君子。有时候是走一步退两步,自己也不知道。你没有良师,没有益友,很容易就退步了。所以我们说一种文化的力量,一定要让一个人感觉到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上进的动力。

儒家最重视的是慎独,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要谨慎,这是修养的开始。通常我到国外去,没有人认识我,觉得很放松,我就不一定那么守规矩了。但是如果我在到处都是我的学生、朋友的地方,我如果不排队上车,学生看我,那不好意思。外在约束一定要把它调整为自我要求,内在的动力需要非常充分的理由。在美国我做过一个调查:如果你可以隐形你会做什么?结果80%的人都说会抢银行。这是最难的地方,儒家就是把这些说清楚。它说你在最隐微的地方做的会在光明的地方显示出来,因为鬼神知道,鬼神就是我们的祖先。如果你说,哪里有鬼神!那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鬼神也不怕,就无所不为了。人的生命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约束他了。

是不是我们太缺少敬畏?

中国人只知道祖先崇拜,而不知道祖先之外还有天。因为古代的帝王称天子,他垄断了对天的祭拜权。所以一般人不能够祭天,只能祭祖先。这就比较麻烦,因为祖先总会偏袒你嘛。偷东西之前,你祭拜祖先说保佑我不要被抓到,这怎么行。

新加坡曾经拿儒家的经典作为学生教材,内地现在也有一些地方建私塾让孩子们读经,你对这样的做法怎么看?

儿童读经要分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帮助家

庭教育的不足,现在哪里有家庭教育,只有升学考试嘛!儿童读经是读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问题出在方法上,他们现在很多方法只强调背。过去至少看不懂,有朱熹的注解。现在小孩五岁就让背。说背到一定程度就自然懂了――天下没有东西会自然懂的。

新加坡是失败的做法,因为他们把经典当教条了。他告诉你要孝顺,但为什么要这样,他不告诉你,没有为什么。实际上你研究儒家真正的心得,人性向善,真诚引发力量由内而发・你把小baby的照片拿出来给他看,父母是怎么照顾你的。小孩就会说:哎呀,父母真的对我很好。人有时候是需要提醒的,养儿方知父母恩。教育的意义就在这里。现在的问题就是类似的这种诠释太少。

儒家不是宗教

你曾说人在30岁之前要读儒家,40岁之后读道家,50岁以后读《易经》,为什么?

因为30岁以前你投入社会,准备成家立业一定要非常积极面对人生。当然要学儒家。从40开始一定要学道家,因为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人间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善无善报恶无恶报。道家的观念是,人生是一个整体。庄子劝人看开。50岁以后可以读《易经》,便于把握全局。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国学能发挥什么作用?

社会转型的时候价值观混淆,这是最大的问题。全世界都有这样的困扰,在后现代社会所有的价值观都可以被怀疑,怎么办?西方人还好,有宗教。我们没有这个。

有人说儒家是宗教,我看不算。宗教起码具备五个条件:第一有教义,宗教的教义不谈一般人生,它只谈生前死后的事。理性不能掌握到答案的事情。第二是仪式,每周或每两周有个仪式。我们每年就一次祭孔。第三是戒律,儒家的规范只是一般的伦理道德,不像一般的宗教戒律讲到动机的层面。第四个是宗教团体,比如僧侣团体,宗教一定要训练一批人专门传教,儒家也没有。最后―部分是学理,理论部分,这块儒家是有的。五个条件里只有规范和学理跟宗教比较接近,还差三个条件昵。所以不能算宗教。

“以和为贵”是有条件的

儒家提倡以和为贵,但中国历史上也曾经战争不断。 儒家确实讲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个字,应该可以帮大家化解一下。但现实中很多人不了解儒家,有的就算了解,也难以抵挡现实世界的诱惑,战争往往来自于人的欲望。你没办法保证别人也像你一样以和为贵的话。那只好变成以战止战了。

大多数战争的问题牵涉到人与人的仇恨,很难用儒家的说法来制止。个人与个人小范围的情况可以掌握,而在民族和国家的问题上,往往诉诸琚的冲动超过理性的力量。

是不是可以说儒家的“以和为贵”的“和”并没有进入到这个民族的精神深处?

一方面来说是这样的。另外大家也只是看到字面上的意义,以和为贵也是有条件的。以孟子来说,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大国对小国能非常的宽容,小国对大国就要敬畏。人的行为,必须要看对象的回应来决定。如果对象完全不理你这一套,人类的任何事情都不能靠一厢情愿。都有互相的理解和信赖。打仗也是合理的、正义的防卫嘛。

全球化和保持民族文化是个什么关系?

分两方面来看。用谭嗣同的话来说,中国两干年的政治是秦始皇的政治,两干年的学问是荀子的学问,儒家并没有真正得到理解和实现。我们说阳儒阴法。其二,全球化的问题有时会更强调个别差异,所以我们特别要注意到我们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如果没有这个认同。全球化只能是个理想,再怎么全球化,你总不会跟人说“喂,我是地球人”。至少在我们能够见到的未来一段时间里,全球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它只是理想,基本上还是让你保持你的民族的文化,跟别人互相尊重。这是唯一的路嘛。

拿回孔子的解释权

这两年韩国人跟咱们争很多东西,比如拿一些从中国传过去的东西去申遗。你对韩国人的做法持什么态度?

这个正好反映韩国人缺乏民族认同能力。他认为自己的民族没什么了不起,所以他才要跟中国争啊。这是值得同情的,在文化上是一个笑话。其实也说明他们没有文化自信,他古代本来就不是一个在文化上很独立的民族。学我们学太多了。现在他是一个有自由意识的现代化国家,不能够容忍自己的祖先都在学中国的东西,这个可以谅解嘛。拿着我们的东西去申遗,说实话,我们也很同情他们,不愿去苛责他们。

你说过要拿回孔子的解释权,怎么拿?

学者多做研究,让你讲出来的东西更合理。我们强调经典和经验的配合,如果你讲的这一套根本行不通,那只能说在空谈理论。实践的时候也不是说全部是温良恭俭让,把原则把握好、说清楚就没有问题了。

我为什么要到处演讲,上电视这些,愿意接受他们的邀请呢?也是这个用意嘛。希望大家了解儒家背后的道理。

占卦值得去提倡

近几年内地兴起的风水、面相等等,算不算国学的范畴?你信这些吗?

这些都属于应用的范畴。你把中国人的看相算命,当成中国人的心理治疗就好了。很多人之所以能活着,能接受困难的环境,都是因为去算命,认命。我们讲的易经占卦,是每个人都可以学的,非常理性的东西。从孔子开始,他们都懂得易经占卦,这跟风水算命是不一样的。一般的算命只告诉你结果,不讲为什么,制造你心里的惶恐和紧张,他们的根不在易经上。易经的占卦能帮助你理解,对自己更有信心。

易经的占卦可以告诉你原因,而结果却可能有个变化的空间,所以占卦值得去提倡,它帮助你思考。占什么卦,前前后后所有的情感连贯起来,不要太执著,不要有盲点,这是易经的占卦,非常正面的。易经的目的是让你修德,因为德性修到一定的程度,对于世间的吉凶祸福就已经看得淡了。

遇到重要的事情我也会给自己算一卦,2007年两次来大陆,我都要占卦。算一下这趟要发生什么事,顺利不顺利。回去一看结果,非常准。

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会算出不一样的卦,是不是说算卦不准?

不是说他不准。简单来说,就是有意义的偶然。你为什么这个时候算,在这个地方要算这个问题。算出来之后就要用横侧面的理解,同样的事情不能重算。它是有规则的。三个不占不诚不占,不义不占,不疑不占。

古人又说会易者不占啊。

这是荀子的话,他说善为易者不占,懂得易,从理性方面就可以找到一个结果,所以不用占也知道。但是事实上,人们还是愿意来印证一下。读书人大多把它当作一种很好的益智游戏。

听说你给两岸关系算过―卦?

是―个离卦。不是说两个要分离,要打仗,离就是丽的意思,丽就是依附的意思,台湾永远不能离开两岸关系。离就是火,火一定需要木头才能烧,你什么时候看到火飘着,那是鬼火。但是有没有支卦呢?支卦是一个适合卦。两岸关系一定要做公正的判断,合就是相合,两岸终究会台,’但是什么时候不知道。将来会有仲裁机构做一种适当的判断,然后使两岸台。这个不是跟我有关,是跟大的人群有关,这样它的变数就很多。只不过你没有任何别的杂念,算出来一卦很妙。

台湾去中国化,会不会让年轻人失去对中国的文化认同?

在我看来还没有太大的关系,所谓去中国化只是台面上的一些工作。没有伤筋动骨。政府做的事,老百姓都是等闲视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台湾也一样嘛。现在大家都非常关心明年的选举,如果的上台,那文化上面正面发展肯定毫无问题啊。这一次大选对台湾很重要。

第8篇

摘要:荀子是战国末期儒家的代表人物,他对自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与总结,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既继承了传统儒家的精华,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荀子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不仅适应了战国末期大一统形势,也可以在当下发挥积极作用,对现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大借鉴意义。

关键词:荀子;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现代价值

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名况,字卿,又称孙卿。战国末期赵国人,其主要思想见于《荀子》一书,总结当时学术界的百家争鸣和自己的学术思想。荀子关于教育的思想主要见于《劝学》、《性恶》、《修身》、《儒效》、《解蔽》、《礼论》等篇。

一、荀子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荀子所处的战国末期是新旧交替、社会变革加剧的时期,整个社会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向着中央集权的方向发展,学术上各执一端,相互攻击的局面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荀子在对先秦诸子思想批判与发挥的同时,沿袭孔子以来儒家思想发展脉络,建构了以其人性论为基础的思想体系,成为解决当时社会变迁、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理论体系。

这样的时代背景及统治者的要求,反映在教育思想上,希望能够通过教育培育大批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并能够帮助他们达成大一统局面的知识分子,这是这个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

二、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的理论来源

荀子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对诸子百家的各种教育思想进行批判和总结的结果,其中对儒家教育思想的批判是主要来源。

荀子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性恶论”是对孟子“性善论”进行批判并根据现实社会具体情况做出的论断。他批判了儒家宣扬的“人性”受命于天的唯心主义观点,揭穿了孟子鼓吹的“先王”、“圣人”具有天生美德的谬论 ,强调只有通过后天的“积”、“伪”,即教育和学习来改造人的必要性。

在学习途径和治学方法上,荀子对春秋战国各家学派的学说进行了批判的总结。在这里荀子批判了各家“蔽于此而不知彼”,即只重视某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的片面性,但又从中吸取了各派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例如,他批判了道家老子对人力消极无为的观点,但又改造吸收了他的“天道自然”的观点,因而建立了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自然观。

三、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体系

先秦儒家学派中孔子是开基祖师,孟子是正统的最有权威的继承者,但在教育思想体系上说,荀子才算较完整、较翔实、有严密理论系统的杰出思想代表。

(一)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化性起伪”的性恶论

荀子最著名的是他的性恶论,这与孟子的性善说直接相反。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

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认为人性的本然状态都是恶的,而“善”是人为的,一切善的行为都不是天性的真实反映,而是后天把人性改造成的,他认为人性是“恶”,而不是“善”。但是他也同意,人人都能成为圣人。荀子以为,就人的先天本性而言,都是天生性恶,后天的环境和经验对人性的改造其则决定性的作用。性恶论对于荀子的教育思想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说是荀子教育思想的根基。正是由于主张性恶论,荀子才把教育看成是矫饰性情和救国治世的重要手段。

(二)培育的理想人格:“始乎为士,终为圣人”

在其教育目标上,荀子主张培养“士”与“圣人”。总体上说,就是要培养“礼”、“法”结合的封建官僚“卿相士大夫”的后备人才。具体来说,其目标分为两种类型多种层次。两种类型即理想目标与具体目标。理想目标即为“终乎为圣人”的终极目标。“圣人”包括三个层次,即“禹”、“圣人”、“成人”。具体目标即“始乎为士”,是最基本的一般人可以追求企及的目标追求。

(三)政治观

荀子继承发挥了孔子礼的思想,大讲礼法,由重礼而提出“隆礼亲法”,离法家仅一步之遥,但其思想的重镇在于“隆礼”,国家的命运在于是否隆礼或是实行礼治。与此同时,荀子又指明治国的头绪在于法。因此荀子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现了仁礼法德相融合的趋势,具有超前性。

(四)人生观

荀子在人生观上主张“制天命而用之”,认为人必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充分相信并利用自己的力量,积极地运用自然界的规律和条件,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在个人修为上,荀子反对“天命”,认为人应当有积极进取的精神,通过不断地学习,锲而不舍的追寻知识的积累和个人人格的完善。

(五)修身观

强调治气养心之术,即调理性情,培养正确的思想方法,捷径是依礼行事,关键在于良师指导和专心致志;提倡“不诱于誉,不恐于诽”的修养之道,是要求封建社会的士君子有独立特行的素养,不要随波逐流。

(六)义利观

荀子认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义与利两者只是谁先谁后的问题,而不是相不相容的问题。义的本身就包含着利的因素。但是公义应摆在私利之先,公义先于私利。

(七)思想政治教育所采用的方法

荀子的教育方法根源于他的性恶论,其重点是强调环境习染的重要,强调发挥主观努力的重要。因此荀子重视积靡,讲究锲而不舍,要求专心致志,最终学以致用,是荀子教育方法的总体脉络。

讲究“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即在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注意社会环境的影响 结合的基础上,重视个人的“积靡”,是荀子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重点;荀子强调在教学过程别是学生学习时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断持久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是十分精到的见解,至今仍有现实意义;强调学以致用,即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这个观点来自于孔子,许多思想家、教育家都强调这一观点。

此外,荀子特别重视礼乐教育。此外荀子比孔孟更为重视乐,认为乐是诱导人的志向的,通过乐与礼的熏陶使人耳聪目明、血气平和,这样足以使社会安定,天下太平。(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参考文献

[1]惠吉兴:《荀子》选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 4 月版。

[2]陈悦悦,张正霞.我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其启示.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6)

[3]荀况.荀子,高长山.译注.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6

[4]川王娟.孟子与荀子德育思想比较.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2)

[5]谭凤娥.论中国古代的思想政治教育.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4(1)

[6]江沈红.孔子!孟子!荀子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初探,硕士学位论文,武汉理工大学.2004

第9篇

西方的自然法思想

1.自然法的起源与发展

自然法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这个万物的宇宙既不是任何神,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它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团火,按照一定的分寸燃烧,按照一定的分寸熄灭。”在这里,赫拉克利特表述了一种超越神与人且永恒存在的一种规则,他将这种规则称为“火”。随着智者运动的兴起,古希腊哲学家开始将关注的重点由自然界转移向人类社会,并将这套规则引入人类社会,作为评定人定法则的[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标准。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法是人类的理性,是以正义为基础,引导人行善、阻止人作恶的准则。斯多葛学派认为支配着宇宙与人类的“理性”就是自然法,因此他们主张人要按照理性生活,按照自然法则生活。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继承和发展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将抽象的自然法理论同古罗马政治与法律结合起来,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是正确的理性,是永恒存在的并且适用于所有人,它的内容是正义的。

在被基督教统治的中世纪,自然法思想被披上了神学的外衣。中世纪神学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自然法离不开上帝,他将法分为永恒法、神法、人法和自然法四种。

近代,在思想上,人性、理性、人权重新获得重视,神性、神权受到打压;在社会经济上,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市民阶级逐渐崛起;在哲学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逐步代替了中世纪的神性主义成为主导,这使得近代的自然法观念向着理性主义的方向发展。格老秀斯是近性主义自然法思想的奠基人,他认为自然法不是源自上帝而是源自人的本性。霍布斯继承和发展了格老秀斯的观点,他同样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认识和解析自然法,不同的是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法是一种道德律。与霍布斯一样,洛克同样认为在人类通过缔结契约而形成的社会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的社会,但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与人平等、和平相处的状态。这种自然状态中存在着一种自然法支配着人的行为,这个自然法就是人的理性。

2.自然法的特点

虽然自然法经历了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代自然法到中世纪的神学自然法再到近代的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发展,但是从中不难发现一些始终存在其中的基本特征:⑴自然法是一种绝对正义的规则。无论是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还是近性主义时期,自然法都是一种支配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规则,并且这种规则是绝对正义的。⑵自然法是永恒的、普遍的。西方的自然法学家普遍认为自然法是超越时间与空间而存在,且对世间的万物包括全体人类都有约束作用。⑶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因为自然法是绝对正义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人类在制定成文法时必须以自然法为基础,符合自然法的理性和正义的精神。

中国的自然法思想

1.自然法的内涵

中国的自然法思想存在于道家、儒家和墨家的思想体系之中。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认为社会的管理和法律的制定应该“自然无为”,“自然无为”强调社会的发展应该顺应自然,要做到顺应自然统治者首先自己要不妄为,在管理社会、制定法律时要注意“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和“绝巧弃利”,即保持百姓思想的单纯,保持社会风气的淳朴。

儒家认为自然法是宇宙运转的内在规律,即所谓的“常”。根据“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认为人性中也有“常”,孟子说:“仁义理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种人性中固有的,不是外界强加的“仁义理智”就是自然法在人性中的体现。英国著名的汉学家李约瑟说:“中国肯定有一种自然法,即圣王和百姓所一贯接受的那套习俗,也即是儒家所说的’礼’。”③“礼”是儒家自然法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表现形式。“夫礼,天之精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是儒家的道德行为准则,并且指导具体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包括人制定的成文法必须要符合“礼”。“礼”的核心思想,“礼”的制度表现是“三纲五常”。

墨家对于自然法的表述是“天志”或者“天法”。“天志”即天的意志,它的内容是“兼相爱,交相利”。“天志”以爱人和利人为最高准则,且“爱”和“利”是没有等级差别的。“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之所不欲则止。”可见“天志”是一种普遍的准则,人类制定的法律要符合“天志”,否则将“不可以为法”。

2.自然法的特点

总结道家、儒家和墨家的自然法观念,我们发现:⑴自然法是普遍的、客观的法则。不管是道家的“天道”、儒家的“常”,还是墨家的“天志”,它们都是世界运转的内在规律,不会因外在变化而改变。⑵自然法高于人定法,是人定法的基础。荀子将“礼”称为“法之枢要”,并且强调“非礼无法”,就是把“礼”作为人定法律的指导,不符合“礼”的法不能称之为法。同样的,墨子的“法不仁不以为法”也是在说不符合自然法的法律不能算作是法律。至于道家,虽然老子推崇自然法反对人定法,但是以宋钘、尹文为代表的稷下黄老认为“法”和“礼”都是源于“天道”,并且应该顺应“天道”。⑶自然法的内容是善。道家的“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和“绝巧弃利”,儒家的“仁义理智”,墨家的“兼相爱,交 相利”从本质上说都是对“善”的表述,同时自然法本身也有引导人向善的目的。

中西自然法比较

1.内涵不同

西方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是理性,而中国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是伦理。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就认为自然法是种神圣的理性,中世纪时期的自然法被表述为接近“神的理性”的理性,到了近代,洛克说:“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的全人类。”③可见,理性是西方自然法观念的核心内涵。中国的自然法观是以“天理”为基础的,这里所讲的“理”强调的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制的伦理。“人伦者,天理也”,天理即伦理。

2.特征不同

虽然中西自然法都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的宇宙运转规律,并且自然法是人定法的基础和准则,它们都有最高性和普遍性的特点。但是西方的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而中国的自然法是可变的。如西塞罗所说:“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决定的,而是某种凭借允许禁止之智慧管理整个世界的永恒之物。”④中世纪时期,自然法是链接永恒法和人法的桥梁,永恒法是不变的,自然法因此也是永恒不变的。近代,格老秀斯摆托了神学的统治看自然法,他认为即便是上帝也不能改变自然法,进一步肯定了自然法的永恒性。在中国,孔子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为重,吾从下。”④这反映了孔子认为“礼”是可变,对于怎样守“礼”个人也可以有所选择的。

3.形成的背景不同

西方的自然法观念发源于古希腊,古希腊人对待自然是一种对立和征服的态度。一方面商品经济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买卖关系,这为自然法发展中的社会契约精神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在农耕文明占主导的中国,人依附自然、顺从自然,产生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因此中国的自然法主要讨论的是人的关系。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农耕经济巩固了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这使得自然法讨论的重点在伦理。

4.影响不同

在治国方略方面,西方的自然法为法治提供了基础,而中国的自然法则导致了人治。在西方的观念中,自然法是一种超越人的权力的普遍客观法则且自然法是绝对正义的,因此在根据自然法的规则制定出来的人定法也应该对人类有着普遍的约束力且是公平正义的。洛克认为自然法不仅存在于“自然状态”下约束自然权利,而且有了国家和政府之后它仍然继续存在。⑤因此,政府作为契约的缔结者也必须受到契约的约束,同时政府的行为必须以既定的法律为依据。可见,受到自然法观念的影响,法治的思想在西方萌芽与发展是必然结果。在中国,受到“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自然法的观念被赋予了很浓的伦理色彩,自然法想要在人类社会得以实现就必须要借助人的力量。荀子在《君道》中如此论述法与人的关系:“法不能独立,累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制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可见,君子(即人)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有决定性影响力的。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通常是君主意志的体现,约束的对象是君主以下的官员和百姓,这是典型的人治。

在对待法律的态度方面,西方的自然法使人们敬畏法律,而中国的自然法使人们敬畏君主。受自然法观念的影响,西方人认为成文法不仅是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在它的背后更隐藏着一种普遍、永恒且绝对正义的规则,如果违反成文法不仅是违反立法者的意志,更违反了某种强大的自然规则。在古代中国,成文法仅仅是君主意志的体现,如果违反了成文法也只是违反了君主的意志。人们少了对于法律本身的敬畏,多了对君主所代表的公权力的敬畏。另一方面,在西方作为契约缔结方的人民有义务遵守契约,并且对契约的遵守有助于政府保护他们的权利。在中国,统治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统治,人民作为被统治者只能被迫服从法律、服从统治者的权威。和法律相比,例如“孝”等伦理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更具有神圣性和权威性。

注释:

①牛津法律大辞典[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629.

②夏勇.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65-66.

③肖静.中国“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之比较[J].温州大学学报,2009(1):51-55.

④马建兴,蒋清华.超越中西的自然法之镜——自然法思想新论[J].太平洋学报,2006(11):45-55.

⑤占茂华.自然法观念的变迁[D].华东政法大学,2005:127.

参考文献:

[1]崔永东.中西自然法哲学之比较[J].哲学研究,1998(3):69-74.

[2]崔永东,龙文茂.“中国古代无自然法”说平议[J].比较法研究,1997(04):439-443.

[3]郭九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是否存在自然法思想[J].政法论坛,2008(1):82-89.

[4]贺毅.中西文化比较[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

[5]罗昶.中国“法自然”观与西方“自然法”说比较[J].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6(5):88-91.

[6]徐行言.中西文化比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7]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