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7: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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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营销的基本观念是“以消费者需要为企业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我们说这一观念的产生相对于以往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而言是一次企业经营思想上的革命的话,那么,绿色营销观念将掀起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一场新的“革命”。这场新的营销革命刚刚拉开它的序幕,它所涉及的范围、涵盖的领域以及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将是以往的营销观念演变所难以比拟的。本文试图从这一观念产生、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去探寻其变革的机制,在实践中把握其发展的逻辑和规则,并根据我国现实需要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选择。
一、“绿色营销”:变革的基础与特征
所谓“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清洁型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绿色营销不是一种诱导顾客消费的手段,也不是企业塑造公众形象的“美容法”,它是一个导向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在化解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获得商业机会,在实现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
绿色营销的变革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首先,绿色营销以绿色文化观念作为价值导向。人们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失衡、大气污染和生物灭种等环境危机,越来越认识到在工业发展和科学技术后遗症这些表象后面,隐藏着深刻的文化价值观的问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然环境的不同文化态度,将在宏观上影响其生态状况。“天人合一”这一东方综合思维模式将获得现代意义,“绿色文化”成为构架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共荣的基本文化范式。随着环境教育的普及,生态观念和绿色意识将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成为影响未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次,与绿色营销相伴随的是全社会经济观念和经济行为的转变。今天,我们普遍感觉到,正是那种过度掠夺式的消费方式和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造成了这种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危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企业行为缺乏生态观念,那种对自然资源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法,以追求一己的、一时的高效益、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由单纯追求经济目标向追求“经济—生态”双重目标转变,资源配置逐步向“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企业行为将越来越理智、克制和具有合理性。
再次,绿色营销建立在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愈来愈需要从两种不同的技术途径中作出选择,“黑色技术”是传统工业遗留下来的机器、石油和电子线路,而“绿色技术”则是以生态工程和基因工程相结合的新兴领域。虽然黑色技术永远也不会被抛弃,但随着“绿色科技”(或称“高科技的绿色化”)渐居人类生产方式的主宰地位,一个涉及环境协调,清洁的、无公害化的“绿色产业”将登上21世纪的舞台,从而使人类的生产方式出现根本性的改观。目前,“绿色产品”与“绿色市场”的兴起势不可挡,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的速度很快,而且拥有市场广阔、成本低廉等优势,有望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主导21世纪的市场潮流。
最后,绿色营销的实现有赖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参与和互动。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提高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人们不仅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努力地付诸行动。首先,各国政府在这一绿色行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环境和生态问题更主要地是一个涉及民族、国家利益和宏观经济发展的大问题,更要受到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影响,所以政府毫无疑问要在这一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消费者因其切身利益的影响,对绿色营销的关注程度会随着其经济条件的改善而不断提高,他们是绿色营销活动的直接受益者,其需求规模直接制约着绿色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唯利是图的资本本性曾经造成了阻碍企业发展的“营销近视症”,但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方式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控制,绿色市场的培育无疑是关乎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三方的共同参与和良性互动,是这一新的营销方式的重要特征。缺少三者中的任何一方,绿色营销都将遭受挫折。
二、企业行为逻辑与绿色营销的现实冲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然而,我们面临一个“两难选择”问题:在环保与经济之间企业行为与绿色营销存在现实冲突。从经济学的传统意义来看,企业行为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主要是即期利润,企业现实的经营决策对远期利润的考虑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企业行为的关键性因素是市场的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市场决策主要依据这两方面的信号尤其是价格的变化来作出。生态环境因素由于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外生变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所产生的后果无法通过价格机制得到反映,这就意味着企业行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无需企业自身作出补偿,反之,其行为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也不能从市场机制中得到回报。由于生态环境这一典型的“外在性”因素的作用,就必然产生私人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与社会成本(即社会总耗费)之间的差异,当企业行为造成环境破坏时,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即由社会来承担企业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后果。“外在性”是造成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污染越发展”这一企业行为悖论的主要原因。
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家试图通过建立产权制度、运用产权安排与交易来解决“外在性”问题,从而为解决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一方面,它为政府制定环境法规和政策提供了依据,即通过制定并强制执行环境标准来界定环境产权,并通过征收各项环境税费来实现环境产权的交易,弥补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的差额,并最终实现对环境损害的补偿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它为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提供了行为的准则,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要考虑市场价格方面的因素,还必须遵循政府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后者可能有损于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主要是即期利润)的实现,但通过这一制度安排,可以使企业的环境短视行为得到矫正,在客观上符合了社会整体对于生态改善的要求。
我国绿色营销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企业经营思想仍然停留在以推销为主的营销导向时期。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实现规模快速扩张是企业行为的主要目标,表现为宏观的、长远利益的生态环境因素远未成为影响企业运作的“内生变量”。这一点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中表现尤其明显,即企图通过损害消费者健康和牺牲公众环境的行为来获得额外的利益。第二,我国的环境产权机制还不健全,政府的环境立法和司法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基层政府出于地方主义的利益保护,对环保法规执行不严,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的管理上亦缺乏力度。第三,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整体水平较低。从消费需求满足的层次来看,只有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人们才会对消费安全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第四,社会范围内的环境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说我国公众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已经有了足够认识的话,那么他们对破坏生态环境并对其生存状态造成损害的产品则显然认识不足。由于上述原因,我国除了若干大城市之外,绝大部分地区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尚未形成;除了少数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的环保意识仍然十分淡薄。如果这种情况不能迅速改变,我国21世纪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国家生态安全计划都将成为泡影,企业在即将到来的全球化的竞争当中,也不可避免地陷于被动甚至遭致灭顶之灾,我们相信这决非是杞人忧天或者危言耸听!
三、政府主导型的绿色营销发展战略
有关研究表明,经济发展与环境状况变化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环境保护抑或环境恶化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规模,更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除了像城市废弃物、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会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成比例增长外,许多环境问题都是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逐渐缓解的,如饮水安全、城市卫生水平、生态改善等都是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并非源于经济规模过大或者增长速度太快,而主要是因为技术水平过低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换言之是贫穷和落后的产物。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加强了对主要河流、矿山的污染治理,并关掉了一大批作为污染源的制造企业,结果不仅经济发展的质量更高,而且极大地缓和了环境压力,成效十分显著。这表明只有坚持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的根本转换,采用清洁、有效的绿色生态技术,树立新的文化价值观念,建立新的绿色消费模式,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则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会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减少到一个可以容忍、可以承受的水平。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实施绿色营销,其战略选择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政府主导、教育先行、以法治企、技术创新。
1.政府主导我国现阶段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展绿色营销,主要原因是三个方面:首先,在我国这种市场经济发展历史较短的社会主义国家,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相反,政府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对涉及到整个国家、民族发展前途和未来的“生态安全”问题,必须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依靠政府力量,并调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来解决,否则很难迅速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其次,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因为人口过多,我国几乎所有资源都面临短缺问题,而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双重使命又使我国仍处于资源型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实现资源配置的同时,还要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合理调节经济增长对有限资源的需求。第三,只有政府最能够代表广大公众利益,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够发现并超越企业追求即期利润而牺牲环境的“发展陷阱”,使国家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绿色营销”在我国更主要的是一种宏观营销活动;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相对而言效果最好、成本最低),应当成为我国目前、乃至其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实施绿色营销的战略选择。
2.教育先行实施绿色营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今天的发展基础还很薄弱,问题就在于社会的绿色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不仅是要研究和推广绿色产品,更需要开发绿色市场,培育具有绿色消费意识的消费者。所谓“教育先行”,就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环保教育,使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现代人应尽的基本义务。我们已经在中、小学教材中注入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教学内容,还要扩大生态教育的覆盖面,促进绿色文化与生态科学的社会化,普遍唤醒各界人士和广大公众的生态觉悟。企业作为实施绿色营销的主体之一,更需要在学习中建立新的经营理念,即在消费者利益、环境生态利益和企业自身利益统一的基础上,寻求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普遍和谐,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的永续经营。
3.以法治企不能否认的是,我国目前的生态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追求即期利润的最大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所致,如“三废”的超标排放和生态资源的滥采滥伐,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屡禁不止。在绿色消费和绿色市场尚未成熟的时候,企业不可能在绿色产品的生产和开发中获得足够的超额利润,因此,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企业行为的改变缺乏内在依据。我们寄希望于企业生态意识的觉醒,放弃企业的眼前利益而去追求社会环保利益、实施“绿色营销”是不现实的。政府主导型的绿色营销战略强调从实际出发,通过政府职能来解决绿色经济中市场机制失效的问题,通过法制程序强制性地引导企业行为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的方向转化,除了立法和执法之外,还包括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加强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据报导,2001年无锡市环保局对该市新上项目采取环保“一票否决制”,19个工业、房地产项目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无法过关而下马,其中有的项目投资高达数千万元,能够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这表明,只有在法制环境下,企业单纯的牟利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