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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论文

时间:2023-03-17 17:59:57

导语:在当代金融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当代金融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工程;学科定位;人才培养

一、金融工程是金融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20世纪50年代以前,金融学基本处于对事物的定性分析,即描述性阶段。它由描述阶段向定量分析阶段的转变始于马柯维茨的风险投资组合理论,该理论奠定了现代金融定量分析的基础。1952年,马科维茨(Markowitz)在结合奥斯本(Osbeme)的股票价格遵循随机游走的期望收益率分布的基础上,在《金融杂志》上发表了资产组合选择一文,把投资的收益或回报定义为其可能结果的期望值,把风险定义为平均值的方差,这种均值—方差模型使数理统计方法可以应用到资产组合选择的研究中。法玛(Fama)在奥斯本(Osbeme)通过理性无偏的方式设定投资者主观概率的基础上,建构并形成了有效市场假设(EMH),并进一步细分了三种有效市场,从而说明了价格反映所有的公开信息,已知的信息对获利没有价值的结论。随后的夏普(sharp)、利特纳(Litner)和莫辛(Mossin)将EMH和马科维茨的资产选择理论相结合,建立了一个以一般均衡框架中的理性预期为基础的投资者行为模型CAPM,说明了市场上的超额回报率是由于承担更大的风险才形成的结论。布莱克、斯科尔斯、默顿等人进一步相继拓展了上述研究,提出了套利定价模型(APT)、期权定价模型(OPT)等。至此,20世纪70年代以有效市场假说为基础,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现代资产组合理论为支撑的标准金融理论确立了其在金融经济领域的正统定位,成为当代金融理论的主流和范式。80年代末期,动态套期保值策略组合保险的创始人里兰得(H·Leland)和国际著名期权理论学者鲁宾斯泰(J·Rubinstein)开始提出“金融工程”的概念。1988年,金融学家芬纳迪(D·Finnerty)则基于公司财务对金融工程作出了较为完整的解释。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多变,价格波动频繁,风险与日俱增。为求生存和发展,金融机构不断地进行更深层次的金融创新。20世纪80年代风起云涌的金融创新浪潮成为了西方金融领域最为活跃和突出的变化之一,伴随着金融创新,发达国家公司理财、银行业和投资业得到了迅速的扩张和发展,金融工程作为金融创新活动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产物,很快便渗透到了商业银行等金融实务部门。可以说,金融工程的产生顺应了国际金融经济竞争与发展的潮流。

二、金融工程的理论架构和技术基础

金融工程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包括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分解与组合等)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其成果金融产品既包括原生和衍生的金融商品,也包括金融服务和解决金融问题的手段和策略。其创新和创造性既意味着金融领域思想和思维的飞跃,即一种革命性的全新金融产品问世时所具有的创造性,也意味着对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与运用,以及对现有产品进行的分解与组合。

金融工程的应用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应用已有的各种基本的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对社会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控制风险和进行资本经营。二是开发、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来创造性地解决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问题,实现预先设定的金融目标。金融工程的核心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估价理论、资产选择理论、资产定价均衡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套期保值理论、有效市场的均衡理论、汇率与利率理论等,但是这些理论的应用只有借助于技术方法的支持,才能转化为现实的操作工具。因此,金融工程更注重于综合采用决策科学、系统理论、计算机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技术等当代前沿的科学技术方法展开实证分析,通过从基本的代数知识、微积分、线性代数到微分方程,运筹学和优化技术,乃至模糊数学、博弈论(包括微分对策)、概率论、随机过程和其他随机分析理论方法(包括倒向随机微分方程)的应用,设计优化算法或建立仿真模型,对金融活动进行精确的定量研究。近年来,随着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各学科的相互渗透,各种自然科学的前沿理论和最新工程技术(如混沌理论、小波理论、遗传算法、复杂系统理论、人工智能技术(包括知识工程、专家系统和人工神经网络等)、模拟退火方法、面向对象方法等)已经或正在成为金融工程重要的技术基础与实践工具。

三、建立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科学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发展金融工程对我国整个金融科学向更高水平层次发展的重要性。金融工程的产生不过十余年,在把金融科学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同时,对金融产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不仅仅因为金融工程的实践提高了经济生活中的货币化程度,而且由于金融工程大量运用运筹学技术、仿真模拟技术、自动化技术等先进手段对市场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使得金融新产品的定价更符合市场要求,使金融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更趋完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促进了各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高效配置,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传统的运作模式,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工程作为金融创新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又为更高层次的金融科学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持。然而我国目前金融学科水平尚处于由描述性阶段向定量分析型阶段转变的时期,明显滞后于国际金融科学水平的发展。由于我国金融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停留在传统内容和简单的政策研究上,忽视了数学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与金融实践的结合运用,使理论严重脱离实践,远远适应不了我国金融业发展对相关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金融工程作为现代金融科学的制高点对现代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从现在起围绕金融工程学科的发展建设,以实现金融理论研究的定量化、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建立起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科学。

第2篇

在当今的大学校园中,仍可发现一些人文精神缺失的状况。因此,要培养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则必须从历史文化的教育中给予学生启发和指导,使当代大学生可以意识到通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科学性,进而完善其思维,拓展其视野,加强人文精神在现实世界中的指导作用。

一、高校通识课历史教育的实施

通识教育是我国引进的西方现代教育概念,他与传统专业化教育不同,其重“育”而非“教”。在通识课的设置中,他没有专业的硬性划分,它提供的选择是多样化的。例如,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通识课中,开设课程包括《时间简史》、《经典电影赏析》、《当代世界国际冲突》、《山西票号与中国近现代金融》、《欧洲文明的现代进程》、《移动互联网与科技进步》、《佛教文化》、《经典演讲》、《弗洛伊德与荣格、阿德勒》等近20门选修课程。其课程设置主要围绕“人文精神与生命关怀”、“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艺术创作与审美经验”、“交流表达与理性评价”、“社会变迁与文明对话”、“道德承担与价值塑造”等6大课程模块开展。

正是这样跨学科、多方面的课程设计,另加学生按照个人的兴趣来选课,最大程度的让大学生全面成长。而这恰恰克服了传统专业课的局限性。

通识教育作为一种人文教育,它超越功利性与实用性。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独立人格与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即通识教育的终极追求。

人文教育,主要是针对所有的受教育者,通过教育的方式去提升他们的知识视野,世界观和价值观。在众多培养和提高的层面,人性教育、人文精神是最重要的培养方向。既要通过教师从外去指导学生,更要让学生从内在去感悟和学习。针对人文精神的培养,不仅要利用课程去渗透,更要拓宽视野,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去感悟和体验。

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所以,在教育实践中,应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更多的、更广泛的开设课程,让学生了解世界,并逐步提升对世界的理解,最终达到塑造人文精神的目的。

而信息学院院所开设的历史类通识课程,包括《欧洲文明的现代历程》和《山西票号与中国近现代金融》两门课。前者主要介绍影响世界最重要的现代文明―欧洲文明的来龙去脉,包括其产生、发展、演变和影响几方面;后者立足学校所在地―山西晋中太谷,围绕当地最重要的历史文化―晋商展开,更集中的介绍其产物―票号及票号对世界的影响。一个立足世界文化,一个立足当地历史文化,两门课的开设,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建立了一座桥梁,从世界到中国,从古代到现代,都是历史文明的具体阐述,首先让学生学习其本身的人文科学知识,其次,通过文明和时代对比,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拓展其历史视野。

二、高校通识课历史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通识课历史教育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对当代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课程所介绍到的历史知识并不是历史课程学习的唯一和最终目标,而是全面提高人文素养的基础和载体。

历史通识教育中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作为一名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二是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完美的人格;三是具有事实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历史的思维能力。

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我们知道,教学是教与学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的一个过程。因此学生和教师在其中就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良好的师生关系成为通识教育、人文精神传递的重要途径。

在《学记》中有一名话是这样说的,“亲其师,信其道;尊其师,奉其教;敬其师,效其行”。所以,教师的作用很大,教师要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去感染学生,让学生感受其中的知识、文化。所以新型的师生关系必须建立,应该是平等的、民主的、和谐的。教师和学生彼此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在传统的教学关系中,教师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和学生之间是不平等的关系,这都有碍于人文精神的传递,所以,在通识课程出现后,新型的师生关系重新确立,必将更好的将人文精神传递于大学生之间。

2、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长久以来,在众多学科中,多会采用历史类事例来帮助讲解。历史类的课程,本身具有十分突出的特点,如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的时间非常长,涉猎的学科也非常广泛,不仅可以了解到历史的发展脉络,更可以通过历史事件了解世界发展的趋势以及世界各方面的成果。所以,通过历史类课程的教学,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扬。

像信息学院开设的《欧洲文明的现代历程》,虽是一门主要介绍西方文明的课程,但是并非距离我们很远,教师在讲解过程中,要结合东方文明的发展,与西方文明进行对比,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分析和指导,使学生可以自主的分析西方文明先进的原因,东方现代文明落后的根源,以及当代中国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所以,通识类历史课程,教师不仅要介绍最基本的知识架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在教学过程中,随着课程内容的丰富和多样,教师还必须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如采用新型的、互动式的学习方法,积极让学生去探究、讨论和归纳总结。而且,教师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包括学校的图书馆、网络资源、音像资料、各类博物馆等,这些多样的学习方式都有助于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

3、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资中筠先生在北京师范大学为2013级TFC项目成员进行岗前培训时曾发表题为《教育与启蒙》的讲话中说:“比较高境界的教育,应该是培养独立的人格,至少能够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自己有辨明是非的能力。”

为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与探究,我们们要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题,然后加以指导,完成论文。如《山西票号与中国近现代金融》这门课,其具有非常浓厚的地域文化特色,同时太谷县作为太谷帮票号的大本营,当地最著名的历史文化遗址―三多堂也正是票号经营的集中体现。因此,除了课堂基本教学外,积极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观三多堂,了解其历史,观察其文化,总结其特点,分析其内容。《欧洲文明的现代历程》虽主要介绍西方文明的发展过程,但教师可通过探究课,让学生参与进来。如分小组进行主题讲座制作。需要学生自主查阅资料,以国家为单位,分析像英国、法国、德国等现代国家的创建过程和文明特点。最后以PPT的形式向全班呈现出来,所以,教师要主动给予学生帮助,侧面指导和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

正是这样的活动,让学生们通过自己的探究,包括寻找课题,发掘史料,可以自己还原自己想要了解的历史,同时,利用其他教学手段,像观看影视资料,参观博物馆等行为,间接地掌握历史研究方法,进而培养学生形成历史思维,利用历史的方法,历史的思维去看待世界,理解和分析世界。

三、高校通识课历史教育的现状和建议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伊斯兰金融,经济

伊斯兰教做为一种的同时还是一种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它有一套自己独特的、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以认主独一为核心的伊斯兰金融理念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与《圣训》中也有着大量的关于金融方面的教义和指导原则。前苏联一位研究伊斯兰教的学者曾指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古兰经》不仅是一本宗教的经典,而且更像是一部经济和商业的手册。正因如此,使得伊斯兰教与其它宗教有了截然不同的气质。

概括来说,伊斯兰金融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伊斯兰金融理论和制度不同于其它金融理论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基于伊斯兰信仰的天启(伊斯兰教术语,与“神启”同意义。)的金融理论和制度。伊斯兰金融理论与思想,是属于伊斯兰整体思想的一部分,如果把伊斯兰教的金融制度与它的教义进行比较的时候,伊斯兰教的金融制度更直接和具体的关注穆斯林个人和穆斯林社会的现实,同穆斯林社会的现实密不可分,如果把伊斯兰的金融理论与传统的金融理论做一个比较的话,伊斯兰金融理论中蕴含着强烈的伊斯兰信仰的属性。突出表现在,这种金融理论和金融制度是与穆斯林的信仰相融合在一起,伊斯兰教主张,穆斯林的金融行为和活动均由真主和他的使者穆圣所授予,集中表现在《古兰经》圣训中,与此同时,伊斯兰法学家根据穆斯林社会的现实,金融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并按照经训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对伊斯兰教的金融制度做出翔实、全面、精致的法律的诠释。由此构成了伊斯兰金融理论的基本内容。

在伊斯兰金融当中它所强调的所有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伊斯兰金融理论强调所有的财富均为真主所创造,所以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属于真主。这种把万物归于真主的原则把现实当中金融的根本问题与“认主独一”的信仰有机的融合在了一起。认主独一做为伊斯兰教基本的信仰、基本的价值和核心,它往往通过一些具体的方法将信仰与行为融合在一块,为什么伊斯兰金融的所有权主张“双重性”?一方面,这种所有权、终极权归于真主,旨在将现实生活中的金融的根本问题即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与穆斯林的最基本的信条——认主独一融合在一起;另一个方面,伊斯兰金融理论强调现实生活当中的现实人对财产拥有支配权,或者说现实的所有权。财产是真主对人类的一种恩赐,人类有权使用、利用真主赐予的这种恩泽,有享受财产的权利。伊斯兰正是通过这种所有权的双重性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并在这个过程当中突出个人价值,但伊斯兰同时认为人们对现实财产的利用权只是相对的、暂时的,这里所说的相对的,意思是我们所拥有的财富,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不论你拥有多少财富,这个财富是相对的、暂时的,这个财富的根本是属于真主的。所拥有的财产的相对性是针对他人来讲的,这是它的特点。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享用真主创造的财富,也仅限于现实生活当中,人死之后不能把这个财富带走,人类在大地上的责任,只是大地的“代治者”,个人只能代表真主对现实的财产进行利用和管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活动必须依照真主的嘱托。伊斯兰金融非常注重穆斯林金融生活的精神性。

第二,伊斯兰金融将伊斯兰的伦理道德价值与金融活动有机融合在一块。穆斯林的金融活动中伦理道德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当今金融活动中面临的最大的一个困惑就是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的矛盾。通常来说,在现代金融理论中,是由市场价格来承担消除矛盾的角色的,市场价格使供需达到一种均衡。而在伊斯兰金融理论中,更加强调了道德在金融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和穆斯林金融生活的精神性,因为过度偏向价格调整的金融模式,有可能导致一部分人由于在金融生活中的优势地位,而占有原本自身不需要的财富,过度占用短缺资源,不利于金融持续发展。伊斯兰金融的这种特点显然弥补了现代金融过度依靠市场价格的调整模式的缺憾。伊斯兰教把经商行为提高到为主导奋斗的高度。通过金融的实践来完成人的道德的完善。这也是次贷危机或金融危机后让全球金融学家重新开始关注伊斯兰金融的原因之一。

第三,双重所有制的金融理论与制度。伊斯兰金融不提倡金融理论中的两种极端做法,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它所奉行的是“双重所有制”。这种双重所有制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两者兼而有之,伊斯兰金融认为资本主义金融制度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促使个人为社会利益工作,而社会利益只有在个人利益得到满足的时候被动的得以实现,社会主义金融理论恰恰相反。在处理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两者的关系时,伊斯兰金融首先强调的是鼓励人们通过努力奋斗使个人需求达到自我满足,它并不剥夺个人的权利,并且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二者之间取得一个和谐、平衡的效果。例如伊斯兰教的天课制度就很好的达到了这个目的。

第四,金融发展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在伊斯兰金融理论中,把金融发展看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人类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统一的社会氛围,伊斯兰金融从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强调在发展社会生产的同时,实现社会各个阶层的公正分配,公正和平等是伊斯兰金融的根本原则。

第五,伊斯兰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伊斯兰金融在接受西方的或外来的金融理论时强调的是彼此整合,在剔除不利因素吸收优秀成分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创新精神的金融方案。2007年国际伊斯兰金融会议在麦加举行,这次会议后发表了一个公报,这个公报中有一句话:强调穆斯林民族必须要有伊斯兰的真精神和实践的独创性去创造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伊斯兰金融必须基于经训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并积极吸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中的长处,摒弃其短处。

第4篇

【 关键词 】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阐释

对于金融创新的解释,各个学者有不同的定义,大多数学者的解释由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衍生而来,他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创新建立,是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方案。 创新包括新的技术与组织管理上的新思维。具体地讲,创新包括四种情形:(1)新的产品出现的意义;(2)各类资源开发;(3)新的市场创新开拓;(4)新的生产组称为组织创新。

从宏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金融发展史上,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体系以及货币制度的历次变革都可视为金融创新。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服务行业结构上的创新都包含在金融创新的范畴内。

从中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主要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而逐步改善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功能。它包括技术、产品以及制度上的创新。技术创新是为了达到预期的目标,采用改进的生产方法,重新组合生产要素或者添加新的生产要素;产品创新是指生产性能更好、技能更优的新产品;制度创新是为了提高效率,改进管理制度,使新的制度更完善,效率更高。

从微观层面,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它主要包括四种类型的创新:信用更多的创新,如利用短期贷款和中期信用,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票据发行便利等风险;经济制度之间的各种新工具的转移,金融工具的虽然有风险,它包括原来的金融工具来提高偿付能力和转换的新的一些金融工具,股权创造创新,它包括债权人权益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对金融机构来说,要严格控制金融风险。风险管理人员要严格看待风险问题,观望整个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做到期评估风险作用。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产生原因及隐患

金融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个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历史。发达国家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就来自于实体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的金融需求。从商业银行由单纯存贷业务转型、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共同基金业高速成长到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壮大,金融创新就是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并且有力地推动了整体金融市场的大发展,也促进了全球经济的稳健成长。 一方面,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金融风险,和甚至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美国住房金融创新盲目诱导和全球各地的金融危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在促进在同一时间,中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必须清醒认识创新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存在金融创新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变化和价格的变化会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从这里的市场价格产生的,主要是指标的资产的价格;(2)设计风险。是由于在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按时来,甚至有流产的可能性;(3)流动性风险。市场中的金融衍生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对手,只有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4)信用风险。不按照合同的条款而导致性能风险的一方的衍生物;(5)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系统故障导致清算风险;(6)法律风险。是因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贸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原因(7)。是由于操作错误,不在时间性能,在有关法律,违反规定,组织创新工具贸易组织或负面影响的名声,这无形的损失的声誉风险。

首先,通过影响货币供给与通货膨胀的金融创新是可能的。商业银行新的种种负债账户,大额可转让存单。与现代金融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从而提高汇率。此外,国际金融创新通过电子交易的各种工具,如扩大货币乘数,倍数。首先增加了中央银行所控制货币供应量,控制信贷规模的各种阶段难度。

在金融创新界,扩大国际金融监管领域,对象是在上升,除了一般的监管机构,监管部门需要信托一些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等;由于各个表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在任何时间资产负债表外的风险都可以被转换成真正的风险,增加了难度表外业务的监管作用。

此外,降低了金融体系的局部稳定性。金融创新在原来的模糊划分边界的各种金融机构,促进金融市场的金融创新,资本流动的国际化标准,地方财政风险是能够迅速融入全球金融风险当中,使我国经济迅速增长。

三、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激发国人金融创新动力,提高国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在我国景荣形式下的激烈竞争的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加强金融监管、加强行业管理监督、规范金融界的新创新、借助国际力量来协助预防新的风险发生。

(1)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

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个硬约束,有了法律为依据,一切才有法可依,惩罚才有坚强的后盾,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也必须有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做后盾。不仅要有主体法律,还要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以约束各金融主体;其次,要对市场准入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将要上市的创新工具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审核,防范和控制创新风险,这是防范创新工具风险的首道关口;再者,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达到防范金融风险作用,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2)加强行业监督,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发生。我们强调,加强政府监管应注意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工艺的复杂,规模庞大,所有监管机构努力为所有交易的综合实施整顿方案。监管机构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的管理,充分调动金融市场各类人群积极性。理应在银行业市场的种种风险维护,进而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观,促进银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起到了积极稳定的作用性。

(3)规范,防范金融创新风险。首先,金融创新的主体应根据其大小,资本,能力等,确定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占总资产的比例,并掌握了资产负债表的位置,表外业务与表中单独管理,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金融机构要在实践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所有建议监管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金融监管的核心作用,以加强金融创新工具的复杂交易系统,明确完善内部的管理控制,楚涨停板,管理者清楚自己职责所在,对未经批准的交易活动或违反的商人和主管制度,要有一个明确的惩罚制度。政府对金融机构来说应该承担监管责任,但不能过多干涉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否则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会更高。我们应明确交易员的权限,要明确的责任范围和实施全面化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和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内部监督职能的发挥。中国按部就班进行金融自由化进程,是非常英明和正确的。”要在公司治理坏账处理、一些不好资产处理都做好全面准备,使得进一步开放。 美国债危机使中国经济意识到,我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必须要实行最好方式进行,事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全面应对金融开放带来的一些风险问题。

(4)加强国际合作,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国家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组织可以有效地降低了金融创新的风险。第一,加强合作的国家之间的监督管理,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机构,金融创新业务以及金融市场面向国际化的发展方向。金融创新会给中国银行业带来利润,也会带来一些料想不到的新风险,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会使金融风险波及更多国家和地区。 国际金融创新的风险而不是一个国家的监管,它涉及到全国至全世界的金融安全性,我们加强国际合作非常重要;其次,基于金融国际化的一个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监管的单一国家有时失败,这使得国际合作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的国际合作组织的证券监管机构,于1994成立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通过向成员国提供咨询平台,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他们通过国际合作,以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作者单位:河南财鑫集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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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胡珀,孙建华.试论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J].金融与经济,2008(4).

[6] 黄景.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J].集团经济研究,2007(2).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新会计准则 监管

现代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各种衍生工具的种类与数量的扩张,使现代金融危机的威胁更加严重。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成为当代金融研究的重要课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为我国经济融入世界提供了统一的会计信息平台。同时,新会计准则的提出也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监管带来重大变化,如何在新准则下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也成为一个当前极为重要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意义

当今商业银行业务的复杂性,赋予商业银行监管丰富的意义。从不同的监管角度出发,可以对商业银行监管做出

不同的诠释: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角度考虑,商业银行监管指商业银行控制,即人们意识到金融业对社会公众、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有巨大影响而采取的政府约束行为,以保证金融安全与稳健。从现场监管形式出发,银行监管是监管当局通过现场检查与现场审计方式考察银行业务与财务状况的一系列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行为;从非现场监管形式出发,银行监管是一个及时发现和处理银行经营问题的诊断系统。在此系统中,监管当局通过银行定期报送监管报表的方式进行银行监管指标分析与银行评价。从综合意义讲,商业银行监管是监管当局以保障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从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两方面识别、规避和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引导商业银行能够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维护银行业的安全与稳健。

二、 新准则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影响

1. 资产证券化

目前国内有银行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由于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进行, 所以资产证券化分散了风险,降低了监管资本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为确保证券的发行,一般都会提供一定程度的信甩支持和担保。而新会计准则规定,在提供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不应终止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所以这种类型的证券化资产仍应在表内反映。

2. 公允价值

一是公允价值及时确认所致的波动性。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银行在交易事项的市场价值变化时,及时将这些价值变动在报表中确认。例如,在金融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时,公允价值会相应减少,若立即确认资产的减少,银行的资本也将随之减少。但在现行会计制度下,如果银行提取了足够的资产减值准备,那么对银行资本的影响有限。同样在发生未预期利率的变动,房地产危机,权益价格大幅度调整等情况下,交易事项的市场价值会发生变化,及时确认,无疑会加大银行资本的波动性。所以随着公允价值的使用,经济条件的变化会更快地反映于会计信息内,就越可能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

3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从银行稳定角度看,银行信贷质量要在准备金内得到体现,不仅要求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计提专项准备,还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一般准备。而新会计制度要求,银行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才应当补提减值准备。计提准备金是资产面值与未来全部现金流量贴现值之差,这与银行内部会计制度预测到的贷款组合发生的损失不一致,也与银行监管的审慎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

4.套期会计的影响

对有些银行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新准则按照原有会计处理,套期工具的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未被纳入表内,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也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其已经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标准,现在采用套期会计方法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将产生抵销的结果,在同一财务报表期间的损益中予以确认进行处理,并不会对银行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是要求商业银行对套期行为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价,要求提供每笔套期业务的风险管理书面文件等,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 金融资产转移

将使银行收益的复杂化。在终止确认中,金融资产和负债转移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收益的确认,银行有两种可选择的方法,即确认并调整当期损益和先在权益项目中列报,待金融资产出售后再计入损益以上述方式确认的损益与按“收入――费用”的传统模式确认的损益共同构成了银行的最终经营成果,这不仅对传统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造成了冲击,而且使银行期间净利润的内容更显得复杂化。

三、 新准则下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措施

1. 切实加强资本充足率监管

如果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就会影响未分配利润,如果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将影响商业银行的资本公积,二者最终都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而商业银行附属资本中的可转换债券本身就是衍生金融工具,对其进行会计计量的依据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自然体现在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变动上。商业银行拥有不同的资本充足率意味着“银监会"将对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而且从实证结果来看,资本状况的指标在监管指标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应切实加强资本充足率的监管。

2. 加强对银行风险资产的监控

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相应指标在监管中将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应当加强对衍生工具等风险资产的监管,形成定期报送制度,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进行有效监控。根据前文的研究,风险资产在监管指标中的贡献率,比旧准则增大很多,说明心准则实行后,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的监管,应当格外重视。

3.重视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允价值对于监管指标体系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利润在监管指标主成分中占据的地位与旧准则比变化不大。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忽视公允价值影响的存在,监管当局应当对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益进行仔细的调研和分析,利用商业银行频度更高(季度、月度)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已达到对公允价值计量造成影响的客观分析结果。

4.探寻各种监管手段

监管当局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探寻各种监管手段的有效。针对当前一些有效的监管手段可能面临被软化的可能,监管当局首先应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如通过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将基于五级分类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税前列支,以部分修复五级分类的约束力;其次监管当局也要研究在当前银行监管法规的框架之内有哪些潜在手段可供挖掘、组合,在有效整合这些内外监管手段的基础上重塑监管权威。

参考文献:

[1] 张志杰,金融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对策[J].金融会计,2006,9,28-32.

[2] 任昆,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分析系统的构建[D].天津大学硕士论文,2004.

[3] 汪红,新会计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J].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7,70-72.

[4] 张泰松.商业银行必须及时跟进新会计准则体系[J].现代金融.2006年,9:11-12.

第6篇

关键词:金融学科;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学科建设

现代金融学科理论探索之深、内容更新之速、交叉边缘学科发展之快是其他学科难以比拟的,深入研究和比较分析中外金融学科的内涵及其走势,加快我国金融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是当务之急。

一、金融学科的发展演进

1.西方金融学科的发展历程

金融学科的演进是金融业发展变化的产物。金融学科最初研究的重点是货币问题如早期的货币数量论,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研究的重点转向信用和银行。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问世,金融学科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宏观的货币经济学理论体系。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直接融资和新的金融机构迅猛发展,微观金融理论开始出现,马柯维兹、托宾等提出量化的资产选择理论和模型即为发端。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和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频繁,浮动汇率制的实行和发展中国家在货币金融领域地位的突显,金融学科研究的重点转向了资本市场、金融经济学领域,同时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和表外业务迅速增长,金融风险日益加剧,有关公司财务运营、衍生金融商品定价、风险量度与预测、金融规避与监管等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当今,随着信息科学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金融等一系列新课题成为金融学科研究的重点。近年来,研究金融问题的蒙代尔、托宾、基德兰德特等经济学家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说明金融学已经进入了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金融学科建设方兴未艾。

2.我国金融学科的发展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取向确立后,金融业地位日益突出,金融学科的研究空前繁荣。其主要表现:一是金融学科建设的学会发展及其交流活动频繁;二是学科下各层次培养规格的教材、工具书和学科研究专著层出不穷;三是各大专院校纷纷设立金融专业或开设金融课目,金融人才供需两旺。四是国外经济金融教材精选大量出版。

二、中外金融学研究领域的分野及其走向

1.中外金融学研究范畴的区别

国内外对于金融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别。国内说的金融,通常指的是货币银行、国际金融等“宏观金融”。这部分内容在国外也有,但不叫finance,而是属于宏观经济学、货币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等领域,相关课程大多设在经济系。国外说的finance,一般指的是公司金融、资产定价等“微观金融”,相关课程通常设在管理(商)学院,而这部分内容,国内的金融专业涉及较少。

2.金融学科的发展趋势

考察金融学的综合内涵,不难看出金融学发展演变的三大趋势:微观金融学、宏观金融学以及由金融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形成的交叉学科。微观金融学主要包括公司金融、投资学以及证券市场微观结构三个子系统。宏观金融则分为两类:一是以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为主体的金融内容;二是微观金融学的自然延伸,如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和国际证券投资等。交叉学科主要包括金融和数学、工程学等交叉形成的金融工程学,金融和行为理论结合形成的行为金融学以及金融与法学交叉形成的法学和金融学等。

三、强化我国金融学科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第一,确立明确而可操作的金融人才培养目标。当代经济社会和金融业的发展,需要的金融人才是多层次的、多角度和全方位的。既需要复合型的通才,又需要单一型的专才:不仅要有领导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人才,而且要有业务操作层的人才。人才服务的对象涵盖于宏观的政府金融、中观的企业金融、微观的家庭金融及其相互交织的社会金融经济各个领域。金融学科建设要适应这一多层次的“大金融”需求趋势,确立并实施明确的、可操作的各层次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

第二,构建优化、创新的金融课程体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金融人才的要求,要高度关注课程体系的优化和创新。为此,金融课程体系的构建,要以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管理经济学、财政学、保险学等为金融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的宏观经济概念、思维和分析能力,为专业课打下坚实基础。以中央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金融工程、公司金融、风险管理为金融学科专业课程,以培养学生成为从事权益让渡、交易、转换等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使他们能够在相关业务的设计、开发、评估、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出专业水平。以经济数学、数理统计、计算机操作、软件编程原理等为金融学科中的专业技术课程,培养学生运用各种现代工具(包括模型、分析方法、操作设备等)从事业务活动和金融创新的能力,以适应金融信息化、全球化的需要。此外,从金融历史、金融法规、电子商务、专业外语应用写作等角度设置“模块型”的专业选修课,以拓展专业外延,深化专业内涵,增加学科前瞻性,提高知识综合化程度。

第三,强化本科教学的“宽口径”。多数西方国家的大学都认同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是一种专业基础教育,在教学计划中非常重视通识教育,即培养具有广泛文化意识的现代知识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单一的精英型体系向大众型、精英型等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的转变,本科教育更应强调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因此,在构建大学金融本科教学计划时,应强调“宽口径,厚基础”,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建立起全面的金融知识结构体系,既有对宏观金融的分析、判断能力,又有从事微观金融业务的能力,为未来发展打下厚实的基础。

第四,加强微观金融类课程建设。金融人才的培养必须适应金融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随着金融与经济的密切融合,一方面金融运行的效率状况对经济、社会健康成长越来越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金融效率的提高越来越离不开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即金融运行效率越来越取决于微观主体的行为。因此,金融学教学应该顺应这种微观化的金融发展方向,与国外金融学教学接轨,增加微观金融方面的课程,内容包括公司金融、资产定价和金融组织学,具体表现在资本市场、投资理论、家庭理财、公司融资、金融机构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加强微观类课程建设,有利于学生接近和了解现实,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当然,强调微观类课程建设,并不意味着宏观类课程建设不重要,我们提倡的是宏微观金融课程的平衡发展。

第7篇

论文摘要:金融创新作为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已成为目前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全球化,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金融创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与建议。

金融创新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受到全球银行业的大力追捧,并逐步发展成为各银行集团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商业银行。他们通过对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等的创新和变革,以重新优化组合金融领域各种要素,同时实现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金融创新亦已成为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我国商业银行不仅需要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国际化过程中同时还要应对国际金融全球化的巨大风险,所以深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金融创新的现状,找到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当代金融创新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到80年代形成,到了90年代,金融创新理论基本上形成了体系,并成为金融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金融创新从微观角度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格局的创新及其定价机制方面;而宏观角度来看,则主要集中在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而金融创新目前的研究主要包括:动因理论、运行(传导)机制、经济效应分析三个方面。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根本动因:追逐利润

如果金融机构没有逐利的动机,那么商业银行就可能进行金融创新。例如: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银行设立的目的是为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所有的资金运用都是按照行政命令的方式制定和执行,充其量就是政府的出纳,丝毫没有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合理配置资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时,由于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经济实体,还带有部分计划经济的色彩,金融创新的欲望也不足。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入世5年保护期的结束,金融机构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利益性的经营模式也逐步成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决策重要目标。

(二)规避金融管制

无论在哪个国家,金融业一般要较其他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当政府的金融管制妨碍了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金融机构利润下降和经营困难时,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千方百计地通过金融创新,绕过金融管理当局的法规限制,努力把约束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赢得竞争优势。比如: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欧洲美元(1958,国际银行机构)、欧洲债券(1959,国际银行机构)、平行贷款(1959,国际银行机构)、自动转账(1961,英国)和混合账户(60年代末,英国)。这些金融创新都能够较好解释该时期商业银行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商业银行的“逆境创新”、快速增长的财富对金融资产创新需求所引致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管制措施越多的国家往往更容易成为金融创新的集中地等现象。

(三)转嫁风险和高科技的应用

具有代表性的是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与两次石油危机所促成的为防范和转嫁风险的金融创新。其中电子计算机技术进步以及在金融行业迅速推广也构成该时期的背景的一部分。这个时期金融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嫁市场风险,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产品创新有浮动利率票据(1970,国际银行机构)、联邦住宅抵押贷款(1970,美国)、外汇期货(1972,美国)、外汇远期(1973,国际银行机构)、浮动利率债券(1974,美国)和利率期货(1975,美国)等。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和汇率、利率反复无常的波动,使投资回报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激励各商业银行不断创造出能够降低利率风险的新的金融工具。

另外一个重要的动因就是高科技的应用。尤其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引发金融领域内一场改变历史的“技术革命”,使得以往无法实现的交融服务得以实现,并大幅度降低了成本费用,使得金融机构提高了扩张区域性业务的功能。这也是一个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四)金融自由化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债务危机的爆发,西欧各国普遍放松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显着增强。此阶段金融创新产品大多以银行表外业务的形式出现,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货币互换(1980,美国)、利率互换(1981,美国)、票据发行便利(1981,美国)、期权交易(1982,美国)、期货交易(1982,美国)、可变期限债券(1985,美国)、汽车贷款证券化(1985,美国)等。由于金融管制部门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迫使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这一时期的银行表外业务得到空前创新和发展。同时各国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提出了相应要求,使得银行采用诸如贷款出售(证券化)、备用信用证、互换交易等表外业务形式将资产转移至表外,以减轻资本充足性的压力并获得较高收入。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品种单一

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初级的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从整体情况来看,中国的银行整体规模还十分小。

(二)金融创新数量扩张快、质量低

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显得比较肤浅。同时我国金融创新的科技含量较小,深度不够。我国金融所依托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还很落后与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务电脑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还相距甚远。而且,我国网络技术水平整体上还比较落后,也限制了我国金融创新水平的提高。

(三)业务创新不均衡

资产业务是指运用货币资本来获得利润的业务,主要由部分组成,即现金资产、放款、证券投资和其他资产。从金融创新的动因来看,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中间业务主要是指那些银行不需动用或较少动用自己的资金仅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佣金的业务它具有风险低、盈利高、服务性强等特征。近年来,中间业务是一个发展很快的业务,其发展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传统业务。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汇兑、结算等业务。

(四)金融创新环境约束

一方面,作为经营主体来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国的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

业人员以及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这种行业的垄断,不利于金融创新。另外,金融管制仍相当严格,过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创新。

另一方面,作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消费主体来看,社会公众是商业银行最大的客户群。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城乡居民储蓄意识强但消费意识、投资理财意识较弱通过商业银行这个中介来投资理财、消费的意识淡薄。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万亿元民间手持资金约万亿元。但长期以来国人根深蒂固的消费观念使得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样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助长了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从而没有也不可能向消费者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零售业务。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立足市场及客户

金融创新是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与客户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需与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创新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需要。

(二)坚持原创和高起点

在确定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商业银行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潮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后发优势,保持技术上的高起点。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切实可行。

(三)加强创新科技含量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四)平衡业务间创新比重

加大存款业务创新。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产品和业务手段的创新,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稳定现有的客户群。一是要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二是要迅速增加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三是要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四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彭正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问题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4)。

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风险管理 一、 背景

随着金融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正在发生改变,多元化、综合化经营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在2011年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同时强调,要积极引导条件充足的金融机构,在充分防范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尝试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截止2014年底,我国已有12家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10家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7家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5家商业银行参股信托公司。其中,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如工行、中行、建行等已基本实现全牌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平安、中信、光大已实现全牌照,其他中小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步伐也在加快。

传统投资组合理论认为,分散化、多元化投资可以降低主体风险,但委托理论认为,经营业务多元化、管理层级复杂化会增加成本,从而增加风险管理的难度。国外发达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演化历程,也在提醒我国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综合化经营风险问题的重要性。2015年7月1日,新版《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正式实施,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日前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里,特别提出金融风险的防控,要求加强相应的金融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强调监管的统筹协调,完善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适应我国实际、同时符合国际监管要求的监管规则,完成对金融机构和金融风险监管的全覆盖。在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别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监管的重视为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风险管理提供规范和指引,但商业银行不断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快速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新的经营模式带来的风险管理方面的挑战更应引起商业银行自身的重视。 二、 综合化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进入非银业务领域,首先将面对新业务其自身的个体风险,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同,部分非银金融业务信息传递、市场反应更加迅速,风险暴露速度更加快,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带来挑战。同时,开展综合化经营,业务之间的交叉风险也不可避免,如何降低交叉风险,实现综合化经营带来的范围经济,是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风险管理的需解决的难题。

1. 个体风险。商业银行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不可避免的要面对新业务领域自身的经营风险。新的业务或经营主体面临的个体风险已业务主体特有风险为主,最主要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几个方面。以下本文就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商业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面临的个体风险。

(1)信用风险。传统意义来讲,信用风险被认为是发生违约后产生损失的风险,故而,信用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然而,随着现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变化以及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这一定义已经难以充分反映现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的性质与特点。融资租赁、信托、保险甚至证券、基金等业务均会面临信用风险,但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等资产面临的违约风险带来直接损失不同,现代金融市场对信用风险更为敏感,信用风险、履约能力的变动会直接影响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动,进而影响金融产品的估值。另外,商业银行长期从事信用业务,对信用风险尤为敏感,特别是附属机构的信用风险极易对商业银行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商业银行金融非银领域,信用风险仍是最需引起重视的风险因素。

(2)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由于资金、货币、股票以及大宗商品等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从而使银行表内或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根据不同因素带来的风险差别,我们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市场风险、股票市场风险、外汇市场风险和商品市场风险,分别代表不同来源的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产品逐步实现风险定价和市场定价,金融机构对产品定价以及对金融产品价格的预测难度加大。随着杠杆产品的不断推广,意外冲击引发金融市场的影响更加难以判断,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防范提出更高要求。

(3)操作风险。《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存在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操作以及内部信息系统,包括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相对于我国银行业日益严苛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监管机构对其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较之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则略为宽松。在2013年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因光大证券的程序设计缺陷,引起上证综指、沪深300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在短时间出现大幅波动;同样也是在2013年,美国高盛集团因技术故障,向纳斯达克、芝加哥等期权交易所发送了大批错误订单,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对高盛及其交易对手都造成了巨额的财务损失。由此可见,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不仅会对其自身带来损失,对金融市场也会造成冲击,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需引起重视并强化。

2. 交叉风险。商业银行集团开展综合化经营,将逐步进入证券、基金和保险等非银领域,加之之前主营的银行业务,在同一个主体的运营过程中,不同业务之间必然存在交叉,业务交叉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交叉风险,即形成混合金融风险。特别是商业银行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将会增加集团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增加成本,导致集团内信息传递的难度加大,进而引发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等内部治理方面的风险。

(1)内部交易。1999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IS)、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和保险监管国际防会(IAIS)联合了《集团内部交易和风险控制原则》(Intra-Group Transactions and Exposures Principle's),这一文件列举了十类金融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形式。内部交易在我国《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的定义如下,商业银行下属机构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下属机构的信用类业务(贷款、同业、贴现、担保等)、交叉持股、金融市场交易和衍生交易、理财安排、资产转让、管理和服务安排、再保险安排、服务收费以及交易等。商业银行内部交易,实际上能够通过协同效应体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优势,但是内部交易所带来的协同效应也相应增加风险的传染性。金融集团内部交易容易产生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和其他对银行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2)利益冲突。由于委托问题的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存在委托关系式时,容易形成利益冲突。由于委托关系的不同,利益冲突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由于本机构与外部主体,包括客户、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之间存在委托问题,从而导致的外部利益冲突;另一类存在于机构的内部,由于内部部门、职员以及业务之间存在委托问题,从而形成内部利益冲突。外部利益冲突多以捆绑销售、误导销售、滥用客户信息甚至违背信托义务向客户抛售债券敞口等形式存在。内部利益冲突包括内部上下级之间,平行部门、以及分支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一般来讲,集团总部会根据集团战略为子公司配置资源和布置任务目标,有限的资源和总部的战略目标并不一定能与每个子公司业务部门相匹配,此时,银行集团与附属机构之间可能会存在利益冲突。除此之外,附属机构之间、平行的业务部门之间,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同质性,从而成为竞争对手,竞争的结果可能会使集团整体利益受损。比如,银行信贷部门与租赁类子公司可能会为信贷类客户发生利益冲突。

(3)杠杆风险。商业银行通过综合化经营形成集团公司后,一方面,在资产负债表的右侧形成很强的杠杆效应,扩大负债能力,这种杠杆的扩大,可以通过控股的形式使银行集团的规模日益庞大,以较少的资本支撑更大的资产规模,形成较高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也会产生集团内部资本的重复计算问题,从而导致实际资本充足率不足,对集团经营造成威胁。财务杠杆主要通过举债注资、抵押投资以及担保投资等形式实现。但是,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可以通过集团公司向附属机构拨付资本金,或者附属机构之间相互持股实现。银行集团的这种高杠杆经营,虽然能够对其资本规模、资本效率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令控股母公司面临更大的风险,降低风险抵御能力。杠杆经营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显著特征,杠杆经营的风险也是金融机构的特点,综合化经营在原有杠杆基础上继续增加杠杆比例,风险进一步扩大,银行集团杠杆经营需更加谨慎。

(4)风险传递。由于财务上的关联,集团内一个主体发生风险或危机可能会传递给其他主体,甚至影响整个集团。风险的传递可能会使风险从集团内不受监管的主体转移到受监管的主体,或出现在集团内不同金融业务部门间的相互转移,这一过程就是风险传递(Risk Contagion)。在金融市场上,银行集团的附属机构代表银行集团从事相关业务,分支机构出现风险或者危机,可能导致市场对整个集团失去信心,或引发声誉风险。由于在风险传递过程中,集团内部的各种金融业务风险具有叠加性,风险传递会大幅增加集团特别是银行面临的风险,甚至会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冲击。所以,风险传递是银行综合经营而带来的最显著问题之一。

集团内风险传递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资金来往。银行集团内部附属机构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类资金往来,当某一附属机构或业务主体收到冲击,发生流动性等资金问题,则有可能将风险传递到其他业务运转正常的主体,从而引发集团整体风险。二是共同客户。控股集团各主体可能拥有共同的客户对象,一旦此类客户发生违约等风险,相应风险将不可避免的在各个主体之间传染。三是担保或承诺。银行集团的附属机构或其他主体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互担保的关系,这种担保的规模和复杂城都影响风险在各机构之间的传递,进而影响集团整体风险。 三、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措施

商业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可以通过范围经济实现收入多元化,金融服务以及产品的综合化发展,有助于分散经营风险,从而降低银行集团的经营风险。然而,由于委托等问题的存在,综合化经营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不可避免的带来新的风险点,而不同业务以及业务主体之间的相互交叉所带来的交叉风险,也是综合化经营带来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商业银行集团进入资本、衍生产品等市场后,高杠杆率、高风险的经营模式,为从事稳健运营商业银行增加经营风险。面对新的经营方式以及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从事综合化经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1. 公司治理。首先,商业银行集团从事综合化经营,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该公司治理架构应覆盖集团母体以及各附属机构,并符合集团整体规模的要求,与业务发展相适应,同时,该公司治理架构应明晰组织架构,明确相关责任,理清报告路线,从而实现较高的透明度;其次,完善的公司治理要求建立集团内部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银行集团风险管理主要负责人,负责整个银行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制定银行集团层面的风险偏好和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而集团所有附属机构和业务部门都应涵盖在本集团的风险偏好政策以及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内;最后,确保分支机构的决策自主性,银行集团甚至股东都存在可能存在短期逐利的驱动,干涉附属机构的正常业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靠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来避免这种随意性,保证分支机构的经营决策独立性,在明确责任中心的基础上保护其独立性。

2. 内控制度。从事综合化经营的银行集团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和内部交易的风险,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正是为了将此类风向降到最低。银行集团的内控制度,应对整个银行集团负责,而非针对母公司商业银行,或银行集团的附属机构。内控制度能够将风险在集团内部传递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并要求集团附属机构独立稳健运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要求银行集团及其附属机构都应提出针对自身的原则性要求,并形成相对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特别是具有针对性的授权责任结构、业务流程和操作制度,而以上要求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以此为依托,保护子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行使职能。

针对内部交易,银行集团和附属机构相应的关联交易应符合监管要求,内控制度应制定相应关联交易政策,明确风险敞口计算方法以及范围。银行集团关联企业的相应交易中,有可能存在为银行集团第三方交易提供担保支持,此类交易同样应当体现在其对关联企业的风险敞口内。内控制度要求将商业银行集团视为一个整体,必须控制整个集团的风险集中度,另外,相应的风险集中度必须有一定的内部限制,其中,信用风险的集中度尤为重要。

3. 防火墙。设置内部防火墙的目的一方面是隔断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另一方面是避免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银行集团内部各附属机构应具备独立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综合管理体系,以保证相应的决策和管理岗位的独立性,从而实现各机构的独立管理和独立经营,同时,内部防火墙要求各附属机构之间建立清晰的风险责任边界,完善集团内部资金流动的限额以及调整程序。银行集团包括其附属机构,应建立完善机制,以保证在业务环节中实现责任分离,避免出现前、中、后台等业务环节中出现利益冲突。业务操作中应将自营业务和业务严格区分,明确责任主体,并保证客户对相关责任主体清晰明了,从而减轻传递的风险另外,为保护客户信息,银行集团应建立起相应的信息防火墙,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合理使用管理客户信息,避免信息泄露或移作他用。同时,信息防火墙的建立,有助于银行集团的附属机构建立独立的信息处理系统,提高其综合利用集团信息的能力。

最后,综合化经营下的风险管理要求集团附属机构保持高度的自主性,从而避免利益冲突和风险传递。然而,假如集团内部各个分支机构完全独立,相互隔绝信息传递,那么银行集团的综合化经营无法体现协同效应,从而难以实现范围经济,能够获取的只有纯粹的财务投资收益。因此,银行集团内部不同业务之间的信息和资金流动是必要的,银行集团应建立业务协同机制,综合配置集团内部资源,在避免利益冲突、将内部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的基础上,在集团内部和集团附属机构之间,开展产品的交叉营销,共享信息系统开发、产品研发等知识密集业务,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加强集团内部的合作,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实现综合化经营的范围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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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美国次贷危机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信用风险发展为一场全球性系统性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失灵”,特别表现在对次贷发放机构、投资银行、新兴市场投资机构以及评级机构的监管上。这次危机启示中国金融业,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金融危机处理机制,保持金融监管水平与金融创新步伐相适应,尽快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质性实施,是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监管;金融安全

一、次贷危机中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失灵”

(一)对次贷发放机构盲目扩张次贷业务的风险监管“失灵”

1联邦政府住房金融监管部门对次贷市场监管的失误

次贷危机的发生,联邦政府住房金融监管部门对房地产金融业监管不力,导致信用风险在住房信贷市场孕育和集聚是关键原因。美国拥有全球最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也拥有较完备的住房监管部门和监管手段,但从次贷危机发生的现实看并非如此完备。首先,在住房贷款一级市场,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是政府设立的监督机构,该机构将全国划分为12个片区,相应建立了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FederalHomeLoanBanks,FHLB),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共吸收了8104家抵押贷款发放机构作为会员机构,这样,使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通过直接监管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间接实现了对一级市场的监管。但问题是8104家会员机构并不是美国全部的抵押贷款发放机构,2007年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的84%,另外尚有16%的其他住房贷款发放机构未受到监管。而且占有次贷市场59%份额的前10大抵押贷款发放机构,都不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的会员。其次,从房地产二级市场来看,大约80%的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ortgageBasedSecurities,MBS)是由政府支持企业发起的,受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的严格监控,但由私人机构发行的另外20%的MBS则不在其监管范畴。作为金融企业,贷款机构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大力拓展次贷市场也无可厚非,但是金融监管当局却需要站在战略高度,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宗旨下,从宏观上把握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的利害关系。但由于美国金融监管属于分业监管模式,因而缺乏全局性的机构来前瞻性的监控金融创新的

2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次贷业务暴露了风险管理“失灵”

(1)贷款流程创新助长了次贷风险集聚。在金融自由化、市场流动性泛滥、房地产业泡沫背景下,银行等贷款机构为了获得更高利润,对贷款流程进行创新,即贷款发放机构不直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而将该业务外包给中介机构——贷款经纪商。贷款经纪商原本是购房者的人,为购房者寻找最佳的贷款机构及争取有利的贷款合约条件。但在竞争激烈的次贷营销中,银行等贷款机构把贷款审查环节外包给了贷款经纪商。据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的报告,60%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起和贷款交易是由经纪人完成的。受利益的驱使,贷款经纪商从中介服务变成为金融机构“卖贷款”,有意降低贷款标准,放松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而次贷借款人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基本金融知识,在低首付、低利率的诱惑下,实际是借了高成本、高风险的贷款。另一方面,次贷发放机构由于通过证券化过程能够将次贷的信用风险分散和转移,因此也放松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调查,主要依赖贷款经纪商。这样,许多通常被认为不具备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就容易地获得了房屋抵押贷款。据2007年底的一项调查显示,次贷中60%购房者的申报收入被至少夸大了50%。而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明显违规的做法既没有及时风险提示,也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

(2)次贷业务暴露了大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次级抵押贷款大部分是存款体系外的专业抵押贷款公司发放的,商业银行并未大量发放。但是,大型商业银行广泛参与了次级贷款的证券化过程,包括次级债承销、服务、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投资。正是次贷证券化过程放大了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在参与中没有充分重视和识别风险从而遭受了巨额的亏损。

第一,商业银行忽视表外实体的业务风险。在次贷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通过创设独立的特殊目的机构(SPV)作为次贷证券化的表外实体,其主要形式是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渠道公司(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Conduits,ABCPCs)和结构性投资工具公司(StructuredInvestmentVehicles,SIVs)。这两大表外实体持有大量的债务担保凭证(CollateralDebtObligations,CDOs),却不受资本监管制度约束,也没有资产拨备要求,加之其资产负债存在显著的期限结构错配。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这些表外实体面临巨额亏损和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一方面,商业银行被迫向其提供备用信贷,从而将表外风险暴露在表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SIVs发行的资本本票的持有者将会面临额外的市场风险。按照美国以市价调整(MarktoMarket)的会计准则,表内资产的风险积聚和巨额投资损失必然导致商业银行资产价值大幅缩水,出现巨额账面亏损。

第二,商业银行低估了结构性证券衍生品的风险危害。近年来,金融创新越来越依赖数学模型运用,特别是在风险度量和产品估值中。不可忽视的是数学模型的构建往往过度依赖历史数据,但市场是千变万化的。大型商业银行凭借其人才与市场优势,过分乐观地运用风险价值模型或基于模型的指标计量风险,但任何模型都不能反映所有风险,尤其是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许多银行对次贷及其结构化产品的信用风险估计不足,未充分考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传染性,没有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之间的综合监控与管理机制,导致总体风险暴露的低估。

(二)对投资银行及其创新的次贷衍生产品的风险监管“失灵”

投资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次贷危机的发生中担当了重要角色。首先,投资银行购买房贷机构发放的次级房贷,通过“原生一分销”(OriginatetoDistribute,O&D)过程创新出大量复杂的次贷衍生证券;其次,投资银行既是次贷衍生证券的发起人、设计者与承销者,也是其重要的投资者。在证券化创新过程中,次贷衍生证券的信用链条被大大延长,最终投资者和初始资产所有者的信息联系被割裂,造成了“风险转移幻觉”,弱化了市场参与者监测风险的动力。

投资银行通过衍生金融产品创新可以有效分散和转移信用风险,但这种转移过程中信用风险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了未受监管的市场,风险管理消失了。如CDOs等次贷衍生证券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产品,其交易是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OTC市场一对一进行的,OTC市场交易分散,流动性低,市场监管相对较少,风险到底转移到了哪里并没有公开的信息可供分析,所以透明度反而降低且易产生新的风险,如交易对手风险。

从目前危机发生的结果看,受到损失最大的并非传统商业银行,而是大型投资银行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全能银行。据IMF和国际金融学会(IIF)估算,银行损失中真正的信贷市场现金流损失仅占13%~20%,其余皆为资本市场减值损失。传统银行受到的影响较小,主要原因是银行业受国际统一的资本监管制度约束,有资产拨备制度的要求,并且按要求定期披露,发生风险会及时处置,但投资银行不受资本监管制度约束,没有不良资产拨备机制,其资本充足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因此,投资银行形成了一种主要通过市场融资,大量采用杠杆交易,以很少的资本为股东赚取高额回报的业务模式,即所谓低成本、低资产回报率、高杠杆、高资本回报率的“两高两低”模式。这种模式导致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中过度注重当期收益而淡漠风险,忽视长远发展,如对员工起薪较低,但对业绩突出的给予重奖,股东对管理层激励也是如此。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最大的五家投资银行中雷曼(LehmanBrothers)、贝尔斯登(BearStearns)和美林(MerrillLynch)率先倒下,高盛(GoldmanSachs)和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被迫转为银行控股公司,就表明美国盛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模式面临严峻的考验,需要重新评价。

(三)对新兴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失灵”

在次贷衍生品受到机构投资者追捧的市场中,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财富基金(SovereignWealthFunds,SWFs)等新兴市场参与者在利益驱动下,凭借其庞大的资本规模和较高的市场信誉,大量采用“信用套利”策略,以银行信用为支持,投资次贷衍生品,加之普遍采用高财务杠杆进行对冲交易,这使其交易头寸对于房价和利率都极其敏感。这种交易方式,一方面放大了对冲基金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其风险承担水平,同时也放大了衍生金融市场的信用规模,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或对冲操作失误,风险即刻显现。同时导致对冲基金向银行借人的贷款无法归还,引起了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而联邦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新兴机构在衍生金融市场的作用和风险未予足够重视,它们在市场的行为几乎不受监管。

(四)对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作中的道德风险的监管“失灵”

信用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评级机构要对各种次贷衍生证券在发行之前进行信用评级,以提高其市场风险可信度。由于次贷衍生证券经过层层分解和重新打包,变得非常复杂,不仅普通投资者即使大型机构投资者也难以准确衡量其风险,因此,各类投资者基于对评级机构的充分信赖,其投资决策主要依据评级机构的评级进行。但事实是评级机构对这些结构性衍生证券的评级并没有充分揭示其真实风险特征。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客户希望其评级资产获得尽可能高的评级,而评级机构作为商业机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有保险公司对评级资产担保的条件下,通常愿意给予此类资产较高的评级。二是次贷衍生证券的复杂程度大大增加了准确评估其风险的难度。三是次贷及其衍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没有经历一轮经济周期的检验,在市场繁荣的大环境下,评级机构对次贷衍生品的评级也普遍乐观。2006年第3季度,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对75%的次级债全都给予AAA评级,相当于美国联邦政府债券评级,10%给予AA评级;8%给予A评级,只有7%给予BBB或更低的评级。次贷危机的爆发,使一向以独立、公正而闻名于世的美国评级机构声誉扫地,备受指责,也揭示了作为纯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评级公司也必须受到监管和约束的客观现实。

二、中国金融业的风险监管与金融安全体系构建

(一)推进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同时需要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要与金融混业经营相适应,特别是对混业经营后创新业务的前瞻性监管非常关键。我国目前实行的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对相应行业实施监管,这种模式显然与业务经营日益混业化的趋势以及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协调。另外,对于跨部门的金融创新,需要有一个统揽全局的更具权威性和协调能力的机构牵头,采取全面的审慎监管。因此,中国金融业在迈向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基于分业监管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有必要建立联席监管机制,加强对混业经营中创新领域、创新业务的协同监管。监管中既要保持金融创新的活力,又要防范创新过度带来的风险暴露,还要防止出现监管“失灵”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要协调好信贷业务拓展中短期盈利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005年,在国内房地产价格不断高涨的市场下,为了提高市场份额,一些股份制银行曾推出近似于“零首付”的房贷,以及“加按揭”、“转按揭”等等创新业务模式,后被银监会强令取消。这些做法在危机发生前的美国次贷业务中都有,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从近两年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来看,截至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7万亿,在各项贷款中占比接近1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1月对全国20个大中城市的抽样调查,个人借款购房者多为中高收入人群,其中82%的人预期家庭收入基本稳定或上升;40岁以下的购房者占75.5%,群体支付能力处于上升时期。全国按照购买价格计算的抵借比(贷款发生额/房屋销售额)为55.4%,平均首付款比率为37.2%,而美国次贷的抵借比在2000年就达到了78%,到2006年更上升到86.5%。对比来看,我国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比较充足。总体分析,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质量较高,因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而发生被动违约的系统性风险较小。但在住房市场趋于持续升温的状况下,房贷机构往往具有扩张冲动,监管部门的及时预警和有效监管措施非常必要。

2商业银行要正确把握资产证券化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

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中,我们应该对国内商业银行未来住房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有正确认识。第一,次贷危机与过度利用证券化以及“原生一分销”的业务模式有很大关系,但并不能否定这些创新形式。证券化作为盘活信贷资产流动性,分散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创新模式,仍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只是要把握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第二,金融机构不能认为只要通过资产证券化就能把风险转移出去,而过度拓展高风险信贷业务。因为证券化只能转移和分散风险,并不能消除风险,风险仍留在市场内。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以及金融市场各子市场界限趋于模糊的条件下,局部的风险暴露会通过创新管道在市场主体间传递。因此,资产证券化模式的运用要注意把握量度,不可滥用。同时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主体要注意基础资产的质量,从源头上把好信用风险防范关。第三,要充分发挥证券化模式有利的一面,防范其弊端。监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要求,把结构性产品的特异性风险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避免误导。同时,要完善结构性产品的资本监管制度,防止机构投资者利用结构性产品从事监管资本套利(不降低风险甚至增加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监管资本要求)。第四,“原生一分销”模式是风险转移过程,在次贷证券化中,投资银行、SPV等中介机构不受传统资本监管的约束,导致风险传递中监管出现“失灵”。次贷危机警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要从系统性风险的高度着眼,对风险转移过程中的各环节的金融中介都要监管,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

(三)要以次贷危机为契机推动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的实质性实施

实质性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监管要求,将使银行风险管理至少在下列几个方面得到改进。第一,有利于改变银行单纯依靠计量模型衡量风险的缺陷。新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采用风险计量模型的同时应辅以必要的专家判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准确计量风险。第二,有利于改变衍生金融产品场外交易透明度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不充分的缺陷。新资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在衍生金融交易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以估计由于交易对手信用恶化导致的信用风险。鉴于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复杂性、风险的隐蔽性,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资本监管范围,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机构SPV都应当适用资本监管要求。在新资本协议下,资产证券化主要用于改善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弹性,而不再为了资本套利。第三,有利于改变银行资本覆盖风险范围有限的缺陷。1988年的资本协议仅要求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计提资本,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将资本覆盖范围扩大到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如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模型风险等。而且银行集团内部要有统一的风险计量方法和标准。

基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需要,商业银行必然要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IT系统、风险管理政策流程进行改造,这将有效推动中国银行业整体风险管理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提升。

(四)完善金融基础制度,构建中国金融安全体系

政府信用、存款保险制度、突发性危机处理机制构成了一国金融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虽然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公众对中国银行业的信心,根本原因就在于国有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结构,政府发挥着实事上的隐性担保。这种信用机制对于金融业这样特殊行业而言非常关键。当然,存款保险作为一项金融基础制度,对于非系统风险的化解还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因此,中国金融危机处理机制的建立,应在保持政府信用隐性担保的基础上,一是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解决个别风险承担问题,二是建立类似美国的《2008紧急经济稳定法案》(EmergencyEconomicStabilizationActof2008,EESA)或英国的《特别处置制度》(Specialresolutionregime,SRR)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理机制。从而形成个别风险处理、重大系统风险处置及金融业基础信用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国金融安全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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