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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1,179.1亿美元。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存量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而与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相比,中国对外投资的流量处于较低水平,中国开展海外直接投资的实力还比较薄弱,海外投资企业数量、每年海外投资的金额与海外直接投资的累计总额都还比较小。而且,中国的海外投资大多数为中小型项目。在《财富》杂志公布的2008年全球企业500强中,仅有35家中国企业,且排名大多数位于下游。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战略研究
1.以资源开发型产业作为突破口
我国现在还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并且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资源开发业—制造业—第三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同时,由于国际投资环境日益改善,资源开采业对外投资的环境极为优越。对于一些行业,如采矿业、林业、石油开采业,世界上一些国家资源的供大于求,我国企业应该因地制宜的到国外去投资,开采、加工和运回国外的资源以满足国内需要。
2.以制造业和贸易替代为海外投资重点
对我国现阶段的优势型对外直接投资而言,投资重点应放在生产能力过剩、拥有成熟的适用技术或小规模生产技术的制造业上。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纺织、食品、冶炼、化工、医药、电子等产业上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此外,我国还拥有大量成熟的适用技术,如家用电器、电子、轻型交通设备的制造技术、小规模生产技术,这些技术易于为他们所接受。
3.以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应与国内产业结构高级化相一致的标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应该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并购当地高新技术企业或与当地拥有高新技术的企业合资合作,可以直接获取一般技术贸易和引进外资所无法获得的先进技术,然后将技术传播回国内运用,从而加快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例如。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事业部。
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战略
1.以发展中国家作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区位选择
我国地处亚洲,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相似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需求偏好等使得进入障碍较小;中国的纺织、服装、家电、机械等技术成熟且竞争激烈的边际产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容量大,投资机会较多;还可以利用东道国享有的优惠贸易条件,把产品销往第三国。
2.有选择地增加对发达国家的投资
美国、加拿大、西欧、澳大利亚及日本等发达国家是目前世界上对跨国投资者最具吸引力的地区。因为其拥有优良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水平高,科技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稳定,投资法律法规健全,金融市场发达,各类人才丰富,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理想场所。对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获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把掌握的高新技术反馈回国内。
3.积极谨慎地发展对独联体和东欧国家的投资
这些国家正处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急需外国在那里进行直接投资。这些国家拥有仅次于发达国家的工业基础、民众的教育和工人的技术水平,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但是其产品出口能力较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中国产品物美价廉,比欧美产品更适合于该地区的市场需求。
四、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选择战略
1.重点发展具有垄断优势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其直接的效果是创造经营的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避免外部市场交易的风险;使资金的转移、税赋的合理避逃有了通畅的渠道;同时降低了谈判、询价等交易成本;保证本企业的技术、技能等不外泄,以持续获得利益。对资源寻求型的投资还可以保证母公司所需资源的稳定来源。
2.大力发展具有经营特色的中小型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目前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大部分却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由于其拥有独具特色的生产经营优势。我国许多中小型企业都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劳动力成本低,产业转移产品的原材料等要素价格也比较低廉;产权关系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了简明高效率的组织结构优势;拥有符合当地市场需要的实用技术。
3.促进企业集群的对外直接投资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力理论,一个国家的成功是来自纵横交错的产业集群。国内有大量的企业集群地,如宁波的服装、北京中关村的电子产业等。充分利用“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选择的重要战略。从跨国公司成长的角度看,
企业集群可以作为一跨国公司成长发展过程中内部化优势的一种替代。
五、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1.根据跨国公司的投资目的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寻求国外的自然资源和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自然寻求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应以合资为主,有利于冲破对于自然资源开发的控制以及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学习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以并购、合资为主。这种进入方式能够直接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东道国的人才资源培养自己的人才,掌握先进技术,充分提高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
2.根据中国的行业特性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
一些中国有优势的行业在进行产业转移的时候,中国跨国公司应该以新建企业和合资进入方式为主要进入方式。现阶段,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制造业和机床、自行车、钟表等机械加工业是中国技术方面比较成熟的,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具有投资优势,这些行业投资市场主要是经济技术水平与中国接近的发展中国家和某些发达国家。
3.根据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制定投资方式的选择战略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应以新建、合资为主,有利于发挥这两种投资方式的优点,避免并购、独资的劣势。选择新建和合资方式可以节约外汇资金,有利于利用当地企业的市场开发优势尽快占领市场、弥补新建企业所需时间较长的不足,新建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新建合资企业比较欢迎。
参考文献:
[1]江小娟,杜玲.对外投资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经济研究参考,2002,(73).
[2]陈波,荣飞琼.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选择[J].统计研究,2008,08.
[3]冼国明,严兵.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与前景[J].国际经济合作,2007,(1).
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就业的影响是围绕着对外直接投资对就业的替代效应和促进效应以及对就业规模、结构和区位分布的影响来进行的。杨建清(2004)认为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就业替论、就业补充理论、就业结构优化论、公司战略论。目前来看,有关流出FDI对母国就业影响的经验证据比较有限。Chen和Ku等人(2003)的研究表明,台湾地区对所有国家流出FDI而创造的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工作超过了1993-2000年技术和管理工作数量的总和。Wu、Heng和Ho(2003)的研究认为,新加坡1996年到2000年期间流出的FDI在制造部门创造了33600个工作岗位。而EllingsenGaute和Win-fliedLikumahuwa等人(2006)的研究也得出了近似的结论,即没有发现流出FDI对新加坡劳动市场造成负面的影响,尤其是不存在流出FDI替代母国出口的证据。戴翔(2006)通过对新加坡的研究表明,FDI对国内就业的影响是积极的,FDI型企业对不同的劳动群产生不同的影响,科技人员就业增长从FDI的发展中受益最多,其次为管理人员和体力劳动者,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开展,公司内部的劳动分工会进行重新配置,从国内生产型向技术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方向转变。王峰和王博(2007)运用协整方法对台湾地区失业率上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台商对大陆的投资活动并非是造成台湾失业率升高的主要原因;而且长期来看,对大陆的投资改善了岛内劳动力就业质量,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同时指出,岛内失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升级和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加强两岸经贸合作是台湾改善经济环境和降低失业率的明智选择。
国内外专门探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本国就业水平影响的文献较少,多数是在探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日本经济影响及产业空心化的研究中略有提及。随着日本90年代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以及国内产业向国外的转移,日本就业人数逐步减少,因而一些日本学者认为本国出现了产业空心化问题,如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丰田章一郎就对日本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产业“空心化”表示忧虑(张国成,1994)。庞德良(1998)、中村吉明(2002)把产业空心化定义为一种外部性现象,跨国企业把生产基地转移到海外后,由于其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造成国内制造业生产下降、就业减少、产业衰退,进而对本国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9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增加以及国内制造业产业的大规模转移,恶化了日本国内的就业状况尤其是制造业的就业状况,有关日本产业空心化的问题便自然而然地与“中国因素”联系在了一起。然而,国内学者就日本产业空心化问题对日本国内就业水平影响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伞锋、曾浪(2005)通过分析日本直接投资的增长与日本进出口和就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业的关系得知,“中国因素”不仅不是日本产业空洞化的祸首,反而是新一轮景气回升的重要动力。“中国因素”加快了日本逆工业化进程,尽管使日本制造业失业人数增加,但导致日本产业空心化的真正原因是服务业过多的规制和劳动力市场缺乏弹性,使逆工业化过程中制造业释放出的失业人员不能向服务业进行有效转移。王晓枫、郭远芳、袁绍锋(2006)采用格兰杰因果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基于中日数据分析了FDI、产业转移与母国就业之间的关系。实证检验表明当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时,转移了其国内的制造业产业,输出了制造业就业岗位,但是由于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替代弹性大于1,使得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在总量上增加了就业机会,在结构上促进了日本国内就业结构优化。
二、日本就业变动与对华投资之间的关系——描述与分析
正如前文所述,在上世纪90年代日本对中国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日本国内的就业状况迅速恶化。如图1所示:在1990年以前很长时间内,日本的失业率基本上在2-3%之间波动,但在1991年以后其失业率却迅速增加。根据2003年日本统计年鉴上的资料,日本的完全失业人数在1990年仅为134万人,1995年已增至210万人,2000年再增至320万人,2002年3月最多时曾达379万人。其完全失业率在1990年仅为2.1%,1995年升至3.2%,2000年再升至4.7%,2001年7月突破5.0%大关,截至2003年初仍在5.5%的水平上居高不下(江瑞平,2003)。再从作为对外投资主体的制造业来看,1992年以前就业水平一直呈上升趋势,但此后发生了逆转,1993年比1992年就业人数减少了39万人,1994年比1993年减少了34万人,1995年再比1994年减少了40万人。尤其是海外投资率高的产业就业减少的现象最为明显,其中纺织和电器机械产业最为严重(庞德良,1998)。1991至1994年,电器机械产业的就业人数减少18万人,服装和纺织产业减少10万人。除此之外,一般机械产业减少了8.1万人,金属制品产业减少了6.9万人,汽车及附属产业减少了4.6万人。就制造业与服务业就业人数对比来看,1992至2002年间,制造业失业者增加了347万人,服务业就业者增加了322万人(吉田惠美里,2006;日本总务省,2003)。由此可见,日本国内就业问题的日趋恶化确是事实,大量对外投资的产业就业问题较为严重也是事实。然而据此认为对外投资是日本国内就业状况恶化的根本原因,进而说明对中国投资是这种原因的核心,理由并不充分。
首先的疑问来自于下面的比较。从纵向比较来看,上世纪8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中后期日本对中国投资同样是迅速增长,但此期间日本的国内失业率却很低。在此我们还可以做一个横向比较。韩国同样是一个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中国投资保持迅速发展态势的东亚国家。韩国对华投资始于1992年,虽起步较晚但增长十分迅速,从1992年的1.19亿美元到1997年的21.42亿美元,年均增长78%。从1993年到2000年,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分别占其对外投资总量的48.2%和18.3%。尤其是2005年上半年,韩国对华直接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4.4%,在投资规模方面超过了日本和美国。然而资料表明,韩国在同一时期内的国内就业状况却呈现日益改善的趋势。在1993至2002年期间,韩国的平均失业率为3.6%,低于日本0.3个百分点,而且考虑到此前韩国失业率长期大大高于日本,这种转变更是十分显著。尤其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在日本失业率一再上升的情况下,韩国失业率却连续下降,其中2000年、2001年和2002年的失业率分别为4.1%、4.0%和3.5%。
其次的疑问在于,日本对华投资金额占其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并不高。以日本在90年代对中国投资最多和增长最快的1995年为例。这一年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为44.78亿美元,仅占日本对外投资总额的8.7%,占日本对亚洲投资总额的36.2%,而仅占日本对美国投资额的19.8%,也就是说,日本对中国的投资额还不到对美国投资额的1/5。如果有影响,也只能说明对华直接投资对日本就业水平的影响很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年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增加,日本的失业率却在降低。据日本总务省劳动力调查,2004年失业率为4.7%,2005年为4.4%,日本的正式工人数出现了1997年以来的首次增加,同时青年就业人数增加,2005年,25岁到34岁的失业人口同比下降3%。2006年5月份完全失业率为4.0%,6月份完全失业率为,完全失业者数比前年同月减少2万人,就业人数比前年同月增加20万人。由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诱发出口”效果大于“出口替代”和“逆进口”效果,反而带来了日本国内就业机会的增加(吉田惠美里,2006)。
三、对外投资对母国就业的影响——理论分析与日本的现实
在分析对外投资对国内就业的具体影响时,我们先来分析一般条件下的情况。所谓一般条件,就是指国内经济的平稳发展。直观地看,对外投资就是将国内即将用于或已经用于生产的资金或生产资料装移到国外,我们将这些资金或生产资料统称为资产。不难理解,如果这些资产在国内进行生产,势必要在国内招募工人因而增加国内的就业,然而对外投资减少了这部分就业,这是对外投资影响就业的第一个方面。同时,这些资产的转出就意味着已经存在的或即将存在的生产活动的转出,则本来或潜在以这种生产为原料供给对象或产品销售对象的生产者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它们的就业,这是对外投资影响就业的第二个方面。很明显,以上两者都是负面的影响。对外投资对国内就业还有一个正面的影响,即通过向国内购买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增加本国的就业,这就是一些学者谈到的扩大出口效应。不过问题是,如果这些生产者仍在国内,它将向国内购买更多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即使考虑到对外投资使生产规模增加因而需要更多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此时向国内的购买量也不会大于在国内时向国内的购买量。可见,扩大出口的效应是微不足道的,至少难以大于上述第二方面的负面影响。因此,总的来看,在经济平稳发展的条件下,对外投资应该减少国内的就业。在此,我们特别强调经济平稳发展的条件,因为如果不具备这个条件,上面的结论将不再成立。非经济平稳发展的极端情况亦即经济过热和经济低迷。在经济过热时,对外投资减少的就业会立即被吸收;在经济低迷时,对外投资根本就不减少就业。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对外投资不会对国内就业产生负面影响(在此意义上甚至应该理解为增加了就业)。
作者认为,基于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的背景,日本当时的经济现实就属于经济低迷。从国内大环境来看,由泡沫破灭导致的不良债权问题日益突出,银行惜贷现象严重,以致企业破产增加,就业环境恶化;就业环境的恶化,进一步加重了日本国民的不安心理,导致消费需求下降,企业生产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萎缩,雇佣人员进一步减少。可以想象,面对国内的经济萧条和需求不足,那些对外投资的企业即使待在国内也不可能创造就业,而只能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是,那些仍然留在日本国内的企业的开工率都十分低下,不仅不能通过扩大生产来增加就业,反而还在竞相裁减员工。例如,到90年代中期,在日本中小企业聚集的东京大田地区,制造业的就业人数比泡沫破灭前的高峰期下降了40%,工厂数目下降了25%(国家信息中心,2004;伞锋、曾浪,2005)。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日本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对国内就业的前两种负面影响,而其第三种正面的影响却在整体上显示出作用。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日本的对外投资没有破坏国内就业,相应地,日本近年来对中国投资的迅速发展也没有降低其国内的就业水平。如果一定要定性其影响,应该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
四、对中国的直接投资没有恶化日本就业:一个实证的证据
对于日本对中国直接投资引起日本国内就业恶化的言论,还可以在计量研究的基础上提供反驳的证据。我们的做法由两个步骤组成:首先考察日本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是否下降,如果没有下降则没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其次考察日本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下降与日本对中国制造业投资增长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之所以用制造业作研究对象,是因为近年来日本对中国投资以制造业为主体。而用上述比重作主要变量,则是考虑到,如果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没有下降,即使制造业就业下降也没有必要关注海外投资对日本就业的负面影响,只有在上述比重下降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必要研究日本对中国投资是否影响了日本的就业。
首先来看日本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比重的变化。从图2来看,在1979-2004年的很长的一个时间内,日本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始终处于一个下降的状态,这符合了上面所说的进行第二步工作的要求。但这里也有问题:长期持续的比重下降很难与对中国投资建立密切的关系,而总就业与制造业就业在90年代的下降也增加了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对于第二步的工作,我们通过检验下面的
回归模型来完成。
E1=β0+β1FDI1+β2FDIt-ll+β3FDIt-2+β4FDIt-3+εt
其中,E为日本制造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FDI为日本对中国的制造业投资,t为时间。考虑到日本对中国投资对其国内就业的影响可能具有滞后性,我们在模型中加入了3个滞后变量。经过对E和FDI的时间序列做平稳性检验,发现两个变量都具有1阶单位根(由于篇幅所限,检验结果不再列出),所以在模型估计中我们采用两个变量的l阶差分。下面是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1)。
表1中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FDIt、FDIt-l、FDIt-3的系数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它们对日本国内的就业没有影响;FDIt-2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但由于其系数为正值,不仅不能证明FDI对日本国内就业有负面作用,而且还显示了FDI与日本国内就业存在某种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不仅没有使日本国内的制造业就业甚至总就业下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对后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对日本就业下降原因的进一步认识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日本近年来(主要是90年代)的就业恶化呢?首先,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其经济萧条和需求不足的状况。经济萧条和需求不足使很多企业不得不减少生产,也就不得不产生裁减员工的要求。而且也正是日本国内经济的状况导致了以终身雇佣为主的原有雇佣制度的变化,使很多原来的全职工作变成了兼职工作。因此它使企业产生裁减员工的要求同时又消除了其裁减员工的障碍,故而导致了国内大量的失业。其次,在国内经济状况、自身发展要求、对外直接投资等因素的影响下,日本需要也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这种经济结构调整的本身也会带来一定量的结构性失业。正像一些日本经济学家指出,日本的就业市场近年来处于一种失衡状态,传统产业由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或资源转移等原因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而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却存在劳动力不足。最后,由于日本国内生产成本的提高,原来日本经济快速发展所赖以存在的外需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
如果要说中国对日本就业有所影响的话,那么近年来中国经济强劲发展夺走了日本的外需应是最为突出的因素。中国大量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吸引了世界的眼光,使日本国内的生产不得不减少,因而促使其就业水平下降,但这与日本对中国投资的变化无直接关系。所以,总的来看,导致日本失业增加的原因仍在其国内。对外投资是其必然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其必然的要求,因此,只有解决自身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使自身经济重新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本国就业状况恶化的问题。
内容提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造成母国就业状况恶化的评论曾经甚嚣尘上。本文通过理论与实证方面的分析结论表明,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不仅没有使母国的制造业就业甚至总就业下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对后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总的来看,导致日本失业增加的原因仍在其国内而非对华直接投资。
关键词日本对华投资就业
参考文献
江瑞平:日本产业空心化的实态、症结及其“中国因素”。《日本学刊》2003年第3期。
杨建清: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就业的影响。《商业时代》2004年第35期。
戴翔: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就业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新加坡为例。《世界经济研究》2006年第4期。
王峰、王博:台湾投资祖国大陆对岛内就业的影响——基于制造业的实证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7年第11期。
庞德良:日本海外直接投资与产业空心化。《日本学刊》1998年第3期。
伞锋、曾浪:中国因素对近年来日本产业空洞化的影响分析。《现代日本经济》2005年第4期。
王晓枫、郭远芳、袁绍锋:外国直接投资、产业转移与母国就业。《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摘要:国际直接投资是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活动。加入WTO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逐步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利用外资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对中国的影响,并积极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WTO;投资;中国
1加入WTO后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1.1关于投资规模的影响
加入WTO以前,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加入WTO后,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190亿美元,比入世前增长了34.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38亿美元,比入世前增长23.5%。目前,中国现存注册外商投资企业23.6万家,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已超过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7%;已成为全球最大的FDI流入国之一。
以市场控制为目的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发展既有带动和示范的一面,又对其自身和国内产业的成长构成抑制。表现在:国有企业因机制障碍越来越难以适应竞争加剧的形势,国有部门的萎缩引起城市市场的相对萧条,最终又限制了外资的发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及领导盲目追求招商引资的“政绩”,重引资数量而忽视引资质量,相应的代价是,对不能进口或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使我们引进外资战略的可持续性大大减弱。
1.2关于产业投向上的影响
与全球产业结构演变趋势相适应,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从第一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向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转变。第三产业中的一些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不动产、商业等是国际直接投资的热点。
入世后外商直接投资的领域扩大,给外商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另一方面,这种领域的快速扩大,给中国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其次,开放市场后对人才的竞争加剧,人才价格可能水涨船高,尽管这种变化对人力资源利用和培育可以起到刺激作用,但同时也将提高服务业的成本和价格,使其低成本优势受到削弱。
1.3关于投资地域的影响
入世前,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地区。加入WTO后我国在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着力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质量的同时,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相结合,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支持力度,外商直接投资地域向中西部转移。据不完全统计,世界500强中已有80多家企业在我国西部地区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比入世前同期上升了85.3%。
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利于培育全国统一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外商加大对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使得一些投资项目并不是我国目前所急需引进的项目,同时也与我国的产业结构相违背。使得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政策中应当优先发展的部门未能得到发展。
1.4关于投资方式的影响
加入WTO之前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投资控股、合作开发等其他方式。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主要形式,自入世后外商的新投资项目中,外商独资项目开始超过中外合资项目,独资形式在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比重快速上升。独资企业比重快速加大将继续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趋势,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这样一来,独资企业的投资方式更便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独资企业的这种快速发展使原来合资的一方遭受了损失。各企业被外资控股后,我国参与经营的一方失去了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权利,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控制能力会随之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市场控制的失灵并引发经济动荡,造成利润外流。从检验结果中可以得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2期时存在一个协整向量,表明中国西南地区的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某中长期稳定的关系。括号中的数值为T检验量,可以看出在5%的水平下,该方程通过检验。
(五)VEC模型建立
根据前文所述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构建本文的VEC模型:
上面估计的VEC(2)模型,方程(3)和方程(4)下面括号中的数值依次为各系数的t统计量检验值。显然,上述两方程中所估计的系数大部分在统计上达到显著。同时方程不存在异方差和自相关,残差序列具有平稳性且J—B检验(P=0.40)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上,回归残差序列均满足正态性,方程整体拟合度较高,且模型通过平稳性检验。同时VEC模型AIC和SC的值分别为-7.13和-6.45,满足模型有效性的要求,模型整体解释力较强。
(六)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我们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检验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滞后期为2期)。
从因果检验关系来看,在中国西南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不是城镇化率提高的原因,城镇化提高时产业结构升级的原因,二者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这里有必要结合中国西南地区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的原因阐释。
二、相关结论与政策建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4月20日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提交的一份题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的主题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亿美元,但如果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因素,2003年底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6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左右,低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至2003年底,在累计批准设立的4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终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逾23万家,约占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50%,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3万家。即:在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失败、中止、撤退的比例高达50%。这其中,由于跨国公司撤资引起的企业终止或停止运营占了一定的比重。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典型行业撤资原因分析
乳业。导致国际乳业跨国公司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过高和过于乐观地估计了中国奶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速度,短期内即形成消费市场尚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产品多走高价位路线,与中国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中国的奶品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尚未完全理顺。无序的多发的价格战、造假等,使外商无可适从;对中国的饮食文化、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选择、消费对象、消费特点等不甚清楚,经营理念未完全迎合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习惯;缺失奶源优势及对奶源的控制权。大部分的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多把精力和资本都投放在奶品加工、奶品市场销售这两个环节上,对奶源往往掌握不了主动权,缺失奶源优势;管理成本过重,有人曾作过成本分析,认为外资的产品成本中的管理成本普遍高出中国国内企业的20-30%;公司选址和产品市场定位偏差;国际乳业跨国公司巨头,其中大部分在刚进入中国之时,落脚点都选择在中国的北部,而中国的北部恰恰是奶源的高度集中点和牛奶消费的冷点。
电力行业。导致电子行业撤资的原因主要有: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将电力生产领域对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度开放。由于电力需求强劲,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电力工业领域,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竞价上网的基本方向,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2004年下降到5%。
煤价上涨影响电力利润。从2003年开始,新一轮电力紧缺所导致的发电用煤供应紧张使外资发电厂面临更大的困境,众多的外资和民营电厂都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高价燃煤,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但电价由于管制而几乎未有变动,令外资发电企业损失惨重。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缓慢。中国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程序复杂,审批周期较长,而正处在改革过程中的电力市场却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即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走向不明,以及当前电力领域的低市场化程度和对未来电力市场前景的谨慎态度,导致了外国电力资本撤离中国或止步不前。
电力投资政策变化频繁。电力投资大,回收期长,其间可以发生很多情况。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其经济政策投资政策常常不能正确预判,因而造成“政策多变”。外商普遍认为中国电力投资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
投资方母国电力市场诱人。自2003年8月美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以来,民众要求政府增加电力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提议对电力行业结构进行重组改造,要求电力公司整修电网,对输电网升级改造。这对跨国企业的抽回资金形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大规模参与美国电力建设新,筹集电网升级改造所需资金,出售海外非核心资产就成为许多美国电力企业的必然选择。
典型国别撤资原因分析
韩国。韩国与中国建交于1992年,当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至1997年达21.4亿美元。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00年后开始回升,2001年基本回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992年至2001年间,韩国对中国的总投资额为123.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FDI总额的3.32%。
导致韩国撤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包括韩国人的性格。韩国人的性格造成了韩国企业投资轻率,只是靠一时冲动,而不是仔细研究市场前景和当地消费水平。另外,由于中国在很多方面技术水平提升很快,韩国的技术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失去了收益的基础。
韩国经济的不景气则是直接原因。韩国2000年GDP增长率是8.8%,2001年的增长率只有4%,这使得韩国企业国内总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周转不济,对外投资能力下降,收缩对外投资成难免之势。
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受投资地域限制的影响较大。投资地大多集中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东北部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从数量上看,投资于该地区的数额占到了韩国对华投资总件数的83.2%,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6。2%,从产业分布上看,则主要集中于纺织、服饰、玩具、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另外则是由于东北地区,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语言沟通便利。但对投资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投资环境考虑较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韩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最后就是由于经营成本的逆转。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经济大受影响,韩国国内资本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各企业纷纷缩减对外投资。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国内劳动力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下降,再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部分韩国商品可自由进入中国,也进一步促使部分韩国国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反低于在中国制造。
日本。日本经产省直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的日本三资企业6—7成为盈利,2成左右收支平衡,1成多为赤字或撤退。可见,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撤退比例是偏低的。以1995年为例,日本企业从中国撤资总数为8家,居日本海外撤资排序的第9位,占其当年全部撤资比例的3.1%。详细情况见表2。
尽管日本对华投资撤退的比例相对偏低,但从我国的角度分析,日本对华投资确实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所造成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撤退资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还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与欧美国家相比,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项目在不断扩大,但是同欧美国家比起来,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日本对华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相当于对世界投资平均规模的34%,而面向亚洲、北美洲、欧洲投资的平均规模分别相当于对世界平均水平的46%、152%和118%,这说明日商对中国市场尚存疑虑。另外,企业当地收益再投资比较多,来自日本本土的新项目投资增长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投资企业在人才、零部件采购本地化和技术转移方面的进展落后于欧美企业。
中国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的地位没有明显提高。按照日本财务省报告、申报额统计,2000-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只占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其中2000年仅占2.0%,2004年才提高到12.8%,分别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6、第3位。从整个情况看,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资产余额为20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资产总额的6.0%,居对美国(1430亿美元、38.5%)、荷兰(365亿美元、9.8%)和英国(268亿美元、7.2%)的投资
之后,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4位。
日本垄断性产业的投资落后。如前所述,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手机等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在内,凡是日本与欧美各国激烈竞争的领域,日本企业都迅速扩大了对华投资。然而,在日本高度垄断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领域,日本企业仍继续实行扩大出口的战略,在当地生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其典型是数码家电产业。
投资仍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根据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年7月的统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次是广东、北京、大连和青岛;2003年末,在华日资企业的42.8%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
外商撤资所引发的思考
客观地分析中国区位优势
跨国公司“兵退”中国,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相应地,消费水平也不高。而且,就许多行业而言,虽然中国是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尚需时日,短期内市场需求规模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大;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作成本(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和促销费用、税收等)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低;受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都低于预期水平,也低于在其它亚洲国家的投资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欧美跨国公司在增加对华投资的同时,采取的态度越来越谨慎的原因。
冷静地审视引资政策
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两大怪现象:独资企业比例增长的同时,合资企业逐渐减少;吸引新的外资的同时,已投项目大量流产。
目前,在国际上,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是并购,90%以上的投资采取的这种模式,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比例还非常低。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不断提高,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反映了大量的外商新增投资与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资产并未实现最有效的结合,外资没选择并购而是另起炉灶,致使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闲置。多年来,我国对潜在投资者的挖掘过程中,忽视了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更没有过多考虑新增外商投资与国有资产存量的结合问题。
另外一个怪现象是,在引资的同时,又丢掉了一些已经投资的大项目。根源在于,只重视前期招商的环节,忽视了后续服务工作的跟进,最终导致不断增加新项目,但已投资项目没有服务保障而流产。
对撤资的防范策略
对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既要冷静分析其深层原因,又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我国引进外资目标的实现。
应进一步调整外资政策,保持外资流入、流出量的稳定性,使之成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运转的较确定性的因素。同时,调整过度集中的外资来源国结构,避免资本流入量因为某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波动受到较大影响。
要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由于东道国事后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已经蔓延的撤资行为,因此,加强对外资流动的事前控制就成为我们防止跨国公司撤资以及由此带来突发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管理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为外商提供更完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撤资;利用中国产业多层次并存的特点,采取明确的产业优惠政策,变外资撤退为外资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转移;考虑到外资制度安排的国际竞争,中国在外资制度安排上要保持一定的国际区位比较优势,建立和巩固新的区位优势,防止外资撤退。
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
从现在起,我们应逐步形成一种不仅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基本格局,在市场准入和政策软环境方面下工夫,并通过大量工作使外资认知这一思路。只有这样,才可能进一步稳定外资的进入与留存。否则,过份依赖优惠政策的外资,一旦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更易形成撤资事件。
参考文献:
摘要: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还不够完善,文章针对基金的收益分配问题,介绍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的范围和分配方式及比例,并与其他国家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指出我国基金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证券;基金;收益分配
1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的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所募集的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较,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会计主体,其收益的范围以及确认标准问题历来存在争议,但由于收益范围的界定又在相当程度上关系到收益的分配方案,影响各方经济利益,所以必须要加以明确。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大致有以下三种有代表性的收益范围。
①大口径方式,这种方式以日本为代表,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应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债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
②中口径方式,这种方式以美国为代表,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应包括现金股利、债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不包括股票股利和未实现的资本利得(或损失)。
③小口径方式,这种方式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认为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只包括现金股利、债券利息和其他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和资本利得(无论资本利得是否已经实现)。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投资收益包括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投资、股利收益等。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值。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减未实现部分)。
2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证券投资基金相对于固定收益证券,价格波动性更大,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相对更高。同时,在基金收益分配中投资者的话语权不高。因此,为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世界各国都强制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充分分配制度。例如,美国的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给投资者,一般是每季度发放一次:基金的资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给投资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内继续投资。收益分配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以选择自动再投资。在日本,基金的收益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应全部分配。对于资本利得,在弥补上期亏损后,剩余部分的10%应分配给投资者。累计未分配的资本利得在基金运作期满后,再一并分配。我国台湾地区要求基金的分配一般应当一年一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进行。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经实现的资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采用现金方式的,投资者可以将分配的收益再投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须采取现金方式,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年度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净收益的90%。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但投资者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利润,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同时,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对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相比,我国对基金收益分配规定的
弹性空间更小,主要表现在:
分配方式上,我国要求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而在美国和日本,投资者有更大的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现金分配,也可以选择将分配的收益再投资。
分配比例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净收益的实际分配比例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我国要求证券投资基金分配的收益不低于基金当年净收益的90%。而在美国和日本,只是要求将收益中的利息收入的绝大部分分配给投资者,资本利得部分参与分配的比例很低(如日本的10%),或者是可以不参加分配。
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
我国关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保证投资者能及时、安全的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3.1基金资产变现问题
基金在进行收益分配时,为了换取收益分配所需的现金,必须在之前大规模得将股票等证券资产进行变现。在股票的大幅卖出和买入过程中,不断存在比较大的冲击成本和交易成本,还需要较长时间完成建仓,有可能错过市场机会,存在很大的机会成本损失。这部分损失将由投资者承担,影响了投资收益。尤其当处于一个持续的牛市中时,为了分配收益而变现资产所造成的损失会更大。作为一种法规政策,我们认为目前强制要求基金以现金形式分配不低于90%的净收益的规定是不足取的。事实上,基金每年较为集中地变现证券,已经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3.2基金收益分配的规避问题
大多数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收益分配问题上一直都表现的不够积极,即使有大的收益分配政策出现,都配合和服从于“基金净值归于面值(1元)”持续营销的需要。而且不少基金都通过基金分拆这一办法来达到规避基金收益分配的目的。假如某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某个基金投资品种原先的每份净值是2元,在基金份额分拆后,将原先的每份基金变成两份以后,其拆分后的每份净值就变成了每份1元。根据基金收益分配的条件可知,该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不进行基金收益的分配了。
Wind资讯统计显示,尽管经历了2006年到2007的大牛市,但仍有接近20只2007年之前成立的偏股型基金从2007年至今仍未分红。其中,华宝兴业、华安、华夏、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旗下均有两只基金入选“铁公鸡”之列。
3.3推迟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既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做为管理基金的管理人和人所作出的“逆向选择”,也包括市场监管者制度设计本身的原因。由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作为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不会总以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有时甚至会牺牲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基金管理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做为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契约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入。基金管理费收入是按基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股票型基金一般为1。5%)年费率计算。这也就是说基金管理费收入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其所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多寡。无庸置疑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净值越大,也就可以收取的更多的管理费,而基金收益又包括在基金资产净值之中,这就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基金收益分配的数额或者推迟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而这种基金管理公司利益最大化实现的基础恰恰是建立在损害其基金投资人利益基础之上的。
3.4基金收益分配不能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
按照心理账户的理论,投资者们对各种资产进行投资时通常将这些资产划分成不同的层次,也就是放置在不同的心理账户,投资者对待不同的心理账户有不同的风险态度。低层的心理账户通常要求的收益比较低,如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信用级别高的债券等,相对而言投资者要求安全,稳定,投资者在这一层的投资表现出极强的风险厌恶。所以对待这一层的投资者要保证收益分配次数和分配金额。而在高层心理账户上的投资通常要求收益很高,具有很大的增值潜力,如投资于高成长基金、股票等。投资者也能够承受很大的风险,投资者在这一层的投资则表现出较强的风险偏好,因此对待这一层的投资者,他们追求的是长期的资本利得,所以收益分配次数和分配金额可以减少,但至少要保证规定的最低要求。而我国目前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利润的90%,并且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这种规定无法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对收益分配的要求。
4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改进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基金产品时,应根据基金产品特性拟订相应的收益分配条款,使基金的收益分配行为与基金产品特性相匹配。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产品时,应当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基金公司在上报产品的同时,要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第四,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应该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最后,基金合同中若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条款,应详细说明该条款的含义,“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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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国良.试论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改进[J].会计研究,2000,(2).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现状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稳步增长
从对外投资流量方面分析,2002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仅为27亿美元,2002年到2011年以年均44.6%的比率稳步上升,实现了年度数据以来连续十年的增长。对外投资存量一直以来都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从2002年的299亿美元猛增至2011年的4247.8亿美元,10年时间增长了约13倍,年均增长率达到31.48%。
(二)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对外投资规模仍然偏小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4.4%,居于全球当年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排名的第六位。不过同发达国家差距仍然显著,以2011年为例,美国、日本、英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分别为中国的5.31倍、1.53倍、1.43倍。201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年末存量为21.17万亿美元,占全球当年存量的2%,居于全球第13位。存量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别相当于美国、英国、德国对外投资存量的9.43%、24.53%、29.46%。
(三)当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非金融类为主
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85.8亿美元,同比增长14%。其中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448亿美元,同比增长47.1%;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为184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5%。2011年末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573.9亿美元,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673.9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
2011年,中国企业投资流量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从地区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区域为亚洲、拉丁美洲,所占比例分别为62%、16%。中国对欧洲的投资实现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占流量总额11.1%;中国对大洋洲的投资为33.2亿美元;对非洲的投资快速增长,达到31.7亿美元;对北美洲的投资略有下降,为24.8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
按照资金投向的东道国来看,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投向的国家或地区及其分布比例为:中国香港所占比重为47.8%,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避税地所占比重为分别为8.3%、6.6%,世界其他地区所占比重为31%,资金主要流向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
(三)中国对外投资八成以上流向发展中国家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或地区的投资为612.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82%,流向发达国家经济体的投资为134.2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8%。中国对主要经济体投资快速增长,其中对欧盟的投资为75.61亿美元;对东盟的投资为59.05亿美元;对澳大利亚投资为31.65亿美元;对美国投资18.11亿美元;对俄罗斯投资7.16亿美元。
三、中国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累计投资存量为3779.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9%。从行业分布上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依然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排在第二的行业是金融业;采矿业以微弱的差距排在第三位;排在第四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
(二)中国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行业分布方面覆盖面广且集中程度高。对外投资最集中的六个行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所有行业中所占比重最高的,投资存量达到1070.2亿美元,主要流向中国香港和欧盟;金融业在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位居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以微弱差距名列第四位。
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特征
(一)境内投资者逐渐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者达到13500家,将境内投资者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类,从企业数量上看,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在对外投资企业中所占比重最大,为60.4%。位列第二的是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11.1%。从境内投资者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是开展对外投资最为活跃的行业,所占比重为42.7%;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 22.9%;;再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5.2%。
(二)境外投资者多集中在亚洲地区
2011年,中国境外企业覆盖率为72%。其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境外企业覆盖率最高,分别达到90%、85%;其次是北美洲和欧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75%和71.2%;再次是拉丁美洲和大洋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57.1%、40%。
参考文献
[1]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R].中国统计出版社.
[2]王雯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机遇与策略研究[D].外交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0.
关键词:中印相互投资 关联性
中印两国的相互投资的联系程度究竟如何,是否关系正常,是否有着宽广的合作。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中印两国相互投资的良好发展。
一、FDI集中度指标的引入
集中度指数用于表示双边FDI输出(入)的联系程度。以 i 国对j 国的输出集中度指数FDIij 为例,计算公式如下:
FDIij = (FDIOij / FDIOi) / [FDIIj /(FDIIW- FDIIi)] (O=Outflow, I=Inflow)
FDIij 是FDI 输出集中度指数,(FDIOij / FDIOi)是指i国总FDI 输出里向j国的投资所占比重,FDIIj /(FDIIW- FDIIi)是指除了i国的FDI输入额以外全世界FDI总输入中j国的输入所占的比重。该指数大于1时表示两国间的联系强度较高,相反,小于1时联系程度相对较弱。
二、中印FDI 输出集中度指标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2007年-2011年中国FDI输入量和输出量均大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印度于2009年以后输入量和输出量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而中国吸引外商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绝对数量又明显高于印度,同时呈稳定上升趋势。
表2和3的中印两国 FDI 输出集中度指标的数据显示,中印两国FDI输出集中度指数均远远低于1,说明两国相互间的直接投资联系程度和发展程度还很低,向对方国家的投资均不是本国对外投资的主要部分,来自对方国家的FDI也均不是本国吸收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部分。
三、结论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对印度直接投资的总量和增幅大于印度对中国的直接投资的总量和增幅,中印相互投资发展不平均。同时说明,中国对印度的直接投资,还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或障碍。而这些障碍除包括我国自身在对本国企业对外投资鼓励政策和企业对外投资实力不足、对国外市场环境不适应等主观原因外,主要还是来自于印度对中国投资的限制和客观经济基础、条件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阻碍。
参考文献:
[1]王春晓.中印两国对外直接投资比较分析[J].投资分析,2008,(04)
论文关键词:投资项目 财务管理 收益 安全
根据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核心理念“保增长、调结构”,结合南京市提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及集团“打造成多元化、区域性、立体式的企业航母”的总体战略,公司将定位由投资经营服务型企业向投资收益型企业转变,力争成为集团二级投融资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累计达到3.2亿元,年投资收益约4000万元,投资范围涵盖房地产、金融、能源和创意文化产业,投资方式以参股为主,控股为辅。
在“十二五”期间,公司将依靠自身力量努力打造“交通投资”品牌,力争早日实现稳定、丰厚的投资收益,为集团“十二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充性资金。期间,公司每年对外股权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对外投资预计将达到4亿元,预计综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15%。
公司投资领域已涉及地产(住宅与商业)、金融、能源和文化传媒等领域。“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继续深化对上述领域的投资,进一步进入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地产领域的保障房项目、金融领域的基金投资项目。
随着公司对外投资规模的日益扩大、投资项目的日益增多、投资领域的日益延伸,加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和安全将成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就如何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和及时回收投资收益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按照财务标准对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归类、跟踪和监控
对外投资项目的收益可以有会计收益与财务收益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会计上看来,只要账面收入大于账面成本,即意味着收益的取得。而在财务上则首先要求实际的现金流入量大于现金流出量,即现金净流量大于零;考虑到时间价值因素,不仅要求现金净流量大于零,更要求现金流入量的现值大于现金流出量的现值,即净现值大于零;考虑到机会成本因素,不仅要求净现值大于零,同时还必须大于机会成本。
公司应根据财务标准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和实时跟踪,按照公司确定的投资项目收益财务标准,及时对已投资项目采取加大投入、保持现状、及时清理退出等措施保证公司投资项目的质量,也保障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控制和促进公司投资活动的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工作
1、加强以财务为核心的全程监督
外派监事会通过列席参加相关会议、开展调研、查阅报表、实施质询、专访谈话等方式对企业重大的财务情况、资产运作、资产质量及经营者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基本环节,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1)以重大决策为重点开展事前监督。在企业决策前,监事会可对有关决策项目提前介入并调研论证,着重从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角度进行判断,向决策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企业决策时,监事会可以对企业决策过程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以重大经营活动为重点开展事中监督。外派监事会要紧扣企业中心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检查,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确定检查目标和检查工作方案,有选择地对企业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经营活动深入了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3)以企业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为重点开展事后监督。外派监事会要对企业财务运作、投资担保、经营效益、资产运营、利润和薪酬分配等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对已发生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2、加强对企业内控有效性的监督
强化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必须加强对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的监控,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内控有效性监督,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有效性的评估,评价企业内控制度在合理保证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性、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有效性,督促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人员管理
财务上对人的管理,即对外派投资企业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完善的制度都是人制定的,而它的执行与实施效果完全是依赖于人的素质与能力而定。如果没有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就无法满足公司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对人员的管理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实行严格的选聘标准
财务人员良好的素质是公司向投资企业派出财务经理和出纳以保障公司利益的关键。
2、实行专职制度
对于向投资企业派出的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建议实行专职制度,便于更好地掌握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实行定期汇报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部务会议,专门汇报交流投资企业的财务情况及管理心得,其中重要的财务信息应及时汇成文件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利于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管理。
4、实行定期培训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为尽决跟上这种变化,公司财务部门需要不断地培训。定期培训制度一是适应会计制度的变革,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二是向国际惯例靠拢,加强对国际会计准则的了解,以适应国际化的步伐,三是加强对科技动态与财会专业的发展等相关业务的了解,比如,已进行过包括新旧会计制度的对比、企业价值评价、内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比较、网络与会计、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异同系列专题培训。力求使派往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拥有较高的财务前瞻性及较综合的财务管理能力。
5、实行外派人员:重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对于外派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出纳等财务人员,除了参加投资企业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评外,更主要是要参加公司对外派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四、制度设计
设计财务管理制度,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系统、一定的规章制度保证对投资企业管理的有效实施。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贯穿于公司资金一资本化一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的技术是 否先进,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公司要制定一套标准的《尽职调查一财务可行性分析工作底稿》,从搜集资料的完整程度到资产、负债、权益的个体评价的认定细节做规范性的描述,使投资评价工作有章可寻,对投资项目的论证过程起到既有提示又有要求的作用。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退出时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公司财务部门和投资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的必然阶段。一般在公司与投资企业签订合同文本时,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应专门设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其中包括由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和出纳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公司在投资企业的收益权。
五、管理手段
在财务管理具体实践中,实行纵横交叉的网络式管理,可以既保证对投资企业的动态全面了解,又重点掌控一些核心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财务负责人单任制和轮岗制
财务负责人单任制即由公司派出唯一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投资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优点是控制比较严密,管理风险小,缺点是一个企业一个财务经理,管理成本高。但作为国有企业,公司必须采取这种管理方式。同时,公司规定外派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后进行轮岗。
2、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
对所有公司对外投资企业,采取聘请我们信任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进行管理。
3、数据库管理方式
随着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越来越多,项目的动态管理和动态监控难度确实越来越大,公司需要在现有的管理成本下实现对已投资项目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于是,我们建议尝试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方式进行横向动态管理,也就是公司建立数据库的形式实现对已投资项目财务状况的动态了解和掌握,主要设立三级财务数据系统,一是大量的基础财务数据,这是对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判断的基础,二是在此之上系统自动生成的各种比率分析数据,通过对各种比率的分析了解,可以掌握投资企业的动态财务状况及趋势,三是在一、二级数据的基础上设计的预警系统,比如,发现投资企业的现金保有量不足三个月的消耗量等情况,系统会自动预警。我们希望通过数据库这种规范、标准的动态反映,满足公司各类人员在对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需求。
[摘要]本文从国际产业转移的概念入手,总结了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特征,在借鉴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当代国际产业转移的经济动因作了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产业转移中获得的价值盈余作了对比分析,得出了发展中国家改变这种现状的发展战略选择。
[关键词]国际产业转移;经济动因分析;价值赢余分析
国际产业转移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产业转移,即某个产业由某些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现象,它主要是通过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投资实现的。国际产业转移往往是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开始,进而到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是从相对发达的国家转移到次发达国家,再由次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样逐层推进。国际产业转移,既是发达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全球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中国家改造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
一、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特征当代国际产业转移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又一次大的浪潮。在这次浪潮中,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产业转移呈现一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写作秘书网
第一,国际产业转移规模扩大化。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国家为了赢得全球经济竞争的优势,抢占全球产业结构制高点,纷纷把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广到全球,以产业结构转移为手段,进行大规模的结构重组和升级,从而引发了世界范围的产业转移浪潮。
第二,国际产业转移结构高度化。199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加快了产业结构的知识化、高度化,国际产业结构转移呈现出高度化的新趋势。国际产业转移的重心开始由原材料向加工工业、由初级产品工业向高附加值工业、由传统工业向新兴工业、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业、服务贸易业、电子信息业、房地产业等日益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