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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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贫目标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及理论依据
研究公共财政减贫,首先应该确定在减贫目标约束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判断减贫是否处于公共财政职能范围内,在此前提下,还应为公共财政减贫寻求充分的理论依据。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
贫困主要涉及的是公平问题,但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在内的市场机制追求的是效率目标,对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人们创造效率的能力差异并不包容,这必然会造成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此外,贫困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运行,降低经济发展效率,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威胁政权稳定,致使效率也无从实现。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效率的角度,都表明减贫的内在应力客观存在。在减贫问题上,市场解决不好,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政府便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来说,政府在短期内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给贫困者以物质上的救济,满足其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在长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为贫困者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保障以及相应的政策倾斜,一方面满足贫困者的基本发展需要,提高其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效率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政府减贫的可持续性,实现贫困者真正的脱贫。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因政府资源有限,政府独立解决贫困问题是有难度的。因此,在减贫方面,首先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主要通过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其次应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减贫的质量和效率。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依据
发展经济学家认为,缓解贫困应从促进经济增长入手,公共财政减贫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加大投资以促进资本形成,限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行政府主导的土地、收入分配、教育等制度改革,发挥地区不平衡发展战略的带动效应等。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罗格纳.纳克斯提出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哈维.莱宾斯坦提出的“临界最小努力”理论、缪尔达尔提出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马尔萨斯提出的“人口法则”、刘易斯建立的二元经济模型、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等等。
福利经济学家则认为,为了缓解贫困,公共财政应以寻求“最大化的社会福利”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进行收入分配以实现公平,进行集体选择以增进社会福利。庇古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当然,“国民收入分配均等化”的观点会使效率受到损失,并不可取,它的意义在于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益的启发,而后者则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手段。罗尔斯认为,旨在实现收入分配平等的财政政策是正确的,他强调的收入分配平等并不是完全的平等,而是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有助于提高人们工作积极性的不平等,从而提高社会帮助穷人的能力。阿马蒂亚.森认为扶贫的目标不应该是仅仅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而是要提高他们创造收入的能力,政府应更多地关注人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包括让更多的人拥有食品、住房、接受基础教育和医疗保健等,为此政府应当实行多种再分配政策,包括对失业者给予补助,对贫困线下的公民进行救助,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来培养和提高个人的能力并最终解决贫困问题。
上述两种理论对我国的具体实践都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和中期,我国公共财政减贫重点依靠经济发展来实现,主要方式是加大资本性投资;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公共财政减贫的重点正逐渐转向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方面。这也从反贫困的角度印证了20世纪60年代穆斯格雷夫提出的公共支出增长的发展模型。
二、公共财政的减贫职能分析
根据穆斯格雷夫对于财政职能的经典界定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应发挥三项基本职能,即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根据减贫目标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及理论依据,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职能应体现减贫取向并具有减贫的职能优势,从而保证减贫目标的实现。
(一)公共财政职能的减贫取向。
资源配置方面。市场资源配置的结果是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地区,形成富者更富、穷者更穷、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马太效应”,这便需要公共财政出面解决随之而来的贫困问题。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最主要的体现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公共财政提供如下五类公共产品和服务,使得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其一,在贫困地区推动公路、桥梁、电讯、水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二,在贫困地区实施农田建设、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的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其三,在贫困地区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包括建设中小学校普及义务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推广和普及农村科学技术等等;其四,在贫困地区投资兴建福利性企业;其五,在贫困地区开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救灾抚恤等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收入分配方面。市场和政府都具有收入分配功能,其中市场侧重于初次分配,政府侧重于再分配。公共财政通过建立包括所得税、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直接补贴在内的均衡收入分配机制,对因资源禀赋、能力差异等客观因素形成的贫困群体予以扶助,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由于公共财政通过如下措施来行使其收入分配职能,使得该项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一是实施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的税率,同时,进行转移支付,对低收入者实施救助,这样在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二是提供公共服务并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一方面满足贫困者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缩小人们的生活水平差距,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对新增贫困起到预防和抑制作用;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和实施针对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计划,向其提供初等教育和初级医疗保健及养老服务,从而提高贫困者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劳动生产率,同时提高贫困者生活水平以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并满足其基本的发展需求。
经济稳定与发展方面。公共财政履行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目标是保障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各项要素的整体发展,这一目标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首先,经济发展目标和减贫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经济稳定发展,才能最终减轻并消除贫困,只有减轻和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才能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经济发展目标要求在物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发展,不能以贫困作为经济增长的代价。其次,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首要任务,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使每个社会成员摆脱贫困并进一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第三,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目标重在关注各方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共财政在首先保障贫困者生存需要的前提下,重视环境治理、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问题,力求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把握住彻底摆脱贫困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公共财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大力保障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减贫取向。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灵活性和直接性等特点共同构成了公共财政在减轻和消除贫困方面的职能优势。
首先,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共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社会公共需要是包括贫困者在内的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体现,由公共财政通过公共收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其中减贫、扶贫工程位于公共服务之列,为防止“搭便车”等非效率问题出现,公共产品及服务只能由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标志性特征,体现着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因为公共性意味着社会所有成员的公共需要都被纳入公共财政的目标,公共收入源自所有法人实体、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等涵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公共性还意味着公共财政更加关注贫困者,因为公共收入的取得要遵循量能缴纳的原则,无纳税能力的贫困者不必纳税;公共支出要为贫困者提供生活保障,但仅限于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及公共需要,可见,公共财政减贫在充分体现公平的基础上并不损失效率。
其次,公共财政具有灵活性。公共财政是由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预算、公共财政政策和公共财政体制等部分构成的有机体系,其职能范围广、可选择的手段多,在减贫方面具有灵活性。第一,公共收入具有灵活性,其税收收入、债务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分别通过公共权力、公共产权、公共信用等多种途径筹集,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物质基础。第二,公共支出具有灵活性,其转移性支出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载体,履行财政减贫职能的全部支出都包括在内,转移性支出既可以采取直接的支出方式,也可以采取间接的支出方式。第三,公共预算作为公共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对所有的公共支出项目与公共收入项目的通盘考虑,具有计划性、透明性、全面性、法律权威性、政治程序性等特点,为灵活的公共财政赋予了一定的约束力,这正是公共财政有效提供减贫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减贫职能的有力保障。第四,公共财政政策具有灵活性,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通过实施税收、财政支出、公债、预算等政策措施来达到发展、稳定、公平、效率等目标,公共财政减贫职能是通过综合性的财政减贫政策具体实施的,它包括长期财政减贫战略和短期财政减贫策略,且政策目标及实施方式、手段可随着减贫任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第五,公共财政体制是对各级政府财权财力划分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制度,科学地划分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减贫方面的财权财力,是公共财政有效履行减贫职能的重要条件。可见,公共财政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得以发挥,并能适应减贫任务的阶段性发展变化,在减贫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最后,公共财政具有直接性。除了公共财政减贫政策以外,政府履行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实现,例如农业政策、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但是只有综合性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具有直接性,而其他手段的减贫作用均是间接的,需公共财政的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减贫作用。公共财政政策具有如下特征:主要作用于分配领域,倾向于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直接影响消费总量和投资总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有效需求,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的减贫效果是直接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可以通过救济支出、补贴、投资、税收等直接或间接手段来具体实施,其中直接手段直接面向贫困者个人,能够加强减贫力度并加快减贫进度。相比之下,其他政府减贫手段则不具有这些优势,例如,农业政策是通过扶植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来实现减贫的,农业政策的实施必然要借助补贴、税费减免等财政手段实现;价格政策是通过农产品价格保护,进而保证农民收入水平来实现减贫的,价格政策一般与粮食企业亏损补贴配套使用,而后者属于公共财政调节范畴;信贷政策是通可见,公共财政在减贫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全面的、直接的、灵活的,公共财政内在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并能够充分发挥减贫的职能优势,这对于减贫任务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三、公共财政减贫的实践经验
世界各国的发展史表明,各国都遭遇过不同程度的贫困困扰,但因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的背景不同,各国贫困问题有着不同的特征,所以采取的财政减贫措施也存在着差异。然而,恰恰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我国才更能够从中汲取较为丰富的减贫经验,提高减贫任务的工作效率和成功几率。
(一)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温饱、土地、产业结构、科技、资金等相关贫困问题与中国的情况较为接近,其经验更值得中国借鉴,因此我们首先介绍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20世纪中叶,拉丁美洲的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等国家实施了相同的财政减贫政策,即“发展极措施”,其中以巴西的做法最具代表性。具体包括:国家直接投资于贫困落后地区,建立起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设立“地区性开发特别协调部”作为专门管理机构,从事制定区域开发计划、安排项目和投资、开发集中连片的落后地区等工作,分期分批地解决落后地区开发问题;将全国税收的30%作为“全国一体化”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极”计划对落后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并组建开发银行对该项特别基金进行管理;政府规定向落后地区投资的私人,一律减免所得税的50%,并鼓励将减免的部分继续用于这些地区的投资或公益事业;实行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自由向市场出售,而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将产品卖给国家,或作为抵押来取得低息贷款,从而保护了农民的基本利益。“发展极计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巴西贫困现象明显减轻,但财政也为负担该计划所需的巨额资金而压力巨大。
(二)发达国家的减贫经验
“社会保障方案”和地区发展政策是西方发达国家解决本国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此外还包括价格政策、就业培训、发展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措施,这些措施均需借助公共财政的力量实施。
社会保障方案是一种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角度缓解贫困状况的措施,实质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理论基础源自西方学者提出的“福利国家”思想。社会保障方案一般包括实行养老、疾病、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为贫困者直接提供基本的营养、卫生、教育保障和其他生活补助,以满足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者等主要贫困者的基本需求,改善他们的贫困状况。该方案须借助财政手段来实行,主要通过累进所得税和转移支付缩小人们实际收入差距,缓解低收入者的贫困状况。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贫困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适合实行普遍的福利制度,因此社会保障方案已经成为美、英、德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减贫措施。在美国,公共福利支出是州和地方政府的第二大财政支出,仅次于教育支出;在英国,社会保障及福利支出是地方政府的第三大财政支出,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在丹麦,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是典型的福利财政,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列第一位,占总支出的1/2以上,且呈逐渐增长的趋势。
地区发展政策是以空间分布为基础的一项减贫战略,其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来发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潜力;对贫困地区进行政策倾斜来鼓励和刺激其经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地区发展政策的实施,其经验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科学的区域政策,改善中西部地区的贫穷落后状况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例如,美国曾进行大规模的西部开发行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地区发展政策,包括减税、免税、退税等优惠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和相关补贴政策,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贫困状况,并在减少和消除贫困的基础上实现了地区间的平衡,进一步促进了美国整体经济发展。再如,德国曾进行大规模的东部开发行动,实施了两项重要的地区发展政策,其一是发达的西部地区对贫困的东部地区进行大量财政援助,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减少失业等方面;其二是加大东部贫困地区的科技服务投入和为其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优惠贷款,促进人力物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地区发展政策有力地刺激了德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加了东部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缓解了贫富差距。
四、我国公共财政减贫的政策思路
国内外长期的反贫困经验证明减贫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贫困成因复杂、贫困程度不一,单从一两个方面实施减贫措施难以实现长期减贫目标,因而需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进行通盘考虑。通过前文对公共财政减贫职能的阐释及对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以公共财政为核心、立足于贫困群体和宏观调控实际需要的减贫政策思路逐渐清晰。
(一)根据致贫原因选择减贫方式,做到区别对待。贫困是由多种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各地致贫原因多有不同,综合起来主要包括: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方式落后;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基础薄弱;贫困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且综合素质普遍较低;资金、技术、人才短缺;因病、因残及因子女教育致贫等。由于致贫原因不同,我国贫困人口所面临的贫困性质不同,对减贫措施和力度的需求也不同,公共财政应该根据致贫原因,安排不同的支出,对减贫相关工作给予分类支持。具体来说,对于生存条件恶劣、资源贫瘠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转移搬迁、异地安置;对于资源禀赋较好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开发式减贫;对于缺乏劳动和生活能力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救济式减贫;对于因灾致贫或返贫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扶植式减贫等等。在确定减贫方式后还应根据贫困者的贫困程度来确定具体的措施和力度,以此来提高财政减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根据贫困对象确定瞄准方式,做到点面结合。我国的贫困对象分为不同的层次,包括贫困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长期以来,中国的减贫政策采取的是区域瞄准方式,即绝大部分扶贫项目和扶贫投资主要瞄准贫困地区(以贫困县为主),通过各类区域发展项目改善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从而使贫困人口受益,实现减贫的目的。我国中西部有21个省区市的592个县(旗、市)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减贫成效显著。然而,区域瞄准方式只适合于贫困人口规模较大且高度集中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具有准确、有效、节约成本等优点。但是,随着减贫效果的逐渐显现,贫困人口的分布开始分散,有些贫困地区除生活在边远山区的居民外已经实现了整体脱贫,前提条件发生改变,区域瞄准方式的优点也就无从体现。对此,我国应该下移瞄准对象、缩小瞄准范围,以提高瞄准的准确性,同时防止财政扶贫资金的浪费。目前,我国将瞄准方向逐渐转向乡村,已有14.8万个贫困村被纳入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调整瞄准范围,一是将瞄准对象全面从县确定到村;二是将非贫困县的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三是针对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进行重点扶助,直接向特困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三)根据贫困对象的发展能力,做到以“输血”促“造血”。“输血式”扶贫也称“救济式”扶贫,是我国传统的减贫模式,通过政府发放资金和实物,来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也即生活救济。这种减贫模式较适于特困群体,可以在短期内使其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得到满足,迅速缓解贫困。但这种减贫模式的缺点也较突出,一是只能起到短期缓解贫困的作用,而不能彻底地摆脱贫困,二是贫困人口对救济的被动接受容易产生依赖心理,妨碍其自身发展能力的激发和调动,也会增大财政的压力。因此,应尽早告别单一的“输血式”扶贫,在通过“输血”使贫困群体摆脱“特困”束缚后,根据其自身发展能力,从机制和组织体系等方面积极培养其“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解放贫困对象的生产力,实现长期脱贫和遏制返贫。具体来说,财政应一方面通过单纯发放资金和实物对特困人群实行救济,一方面根据非特困的贫困群体的具体情况,通过投资相应的扶贫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市场竞争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方面应力求形式多样化,因为随着减贫难度和成本的不断提高,政府难以独立完成减贫任务,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具体可发展对口帮扶、联系帮扶、定点帮扶、股份合作、“公司十农户”、“大户+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的社会扶贫,并吸引中介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同时,还应引导贫困对象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与自身能力及特点相适应的减贫模式,在“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基础上实现脱贫。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职能的形式不断转变,行政队伍的人数不断增加,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呈快速增长趋势。行政支出的直线上升加重了财政的负担,造成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提高财政风险的几率。此外,还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官员腐败、滥用权利等的产生。本文从财政支出学角度出发,结合实际,论述我国行政支出的现状、原因、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领域问题的研究和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费用逐年增长。突出表现在:预算外支出不断增加;“三乱”现象日趋严重;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步步攀升。有关专家针对这些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部分认为:由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者职权范围的不断扩大势必导致行政费用的增加。同时,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各种建设蒸蒸日上,由此相关的行政费用飞速增长也就不足为奇。而另一部分则对此持质疑态度,他们认为,行政费用增加的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增长过快以及不均衡增长就属于不正常现象。目前,我国正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各种文明建设是重头戏,因此,必须给过度增长的行政费用泼泼冷水,降降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效率的提高以及把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学界的争论不一,使得研究此课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以上两方面的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但我们应该从一个更全面、更长远的角度看问题,即应把是否增加行政费用同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联系起来,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联系起来。把判断行政费用高低与否的标准变成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而不是官员的政绩需要或是一些浮于表面的数据指标。
一、行政管理支出现状
我国行政改革已有20多年的历史,20多年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机构等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却仍然存在行政支出扩张、预算软约束化,行政支出存在“越位”和“缺位”等问题,由此带来了财政预算赤字的增加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艰难。
到2003年,行政支出已在公共支出中占到19%。跟改革开放前相比,行政管理经费(亿元)本身的增长快:1950年为13.13,1970年为32.00,1978年为52.90,1985年为171.06,1995年为996.54,2003年达到4691.26。改革开放以来,竟增长了87倍,年均增长3.5倍。我国行政管理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重,逐年上升:1978年仅为4.71%,1985年为8.53%,1995年为14.6%,2003年达到19.03%的高度。25年来每年平均提高0.57个百分点。这一水平在财政总支出的五大类型支出中比重排列在第三位,以2003年为例,经济建设费占30.05%,社会文教费占26.24%,行政管理费占19.0%,国防费占7.74%,其他经费占16.91%。从这些数字可以清晰地看到,控制行政费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同时,考虑我国现阶段的情况,必须控制行政费用的增长,把更多的财政支出倾向于科研教育经费和农业投入。笔者认为,只有这样,财政结构才会日趋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国家的各项事业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财政风险指数才能降到最低限度。
而跟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或同阶段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也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各国一般公务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数据采取从低到高排序如下:日本(1993年)为2.38%,英国(1999年)为4.19%,韩国(1997年)为5.06%,印度(2000年)为6.3%,法国(1997年)为6.5%,加拿大(2000年)为7.1%,俄罗斯(2000年)为7.6%,美国(2000年)为9.9%,巴西(1998年)为14.16%。以美国为例,其国内是三级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政府职能可以说比我国完善,管理的社会事务也非常多:大到立法选举,小到居民违反交通规则,“事无巨细,皆辖之。”可美国的行政费用并非同其军事支出一般高涨。2000年,美国行政支出占其财政支出9.9%,而我国竟然高达17.4%,几乎是美国两倍!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一方面是美国的行政效率较高;另一方面,美国各级政府树立了廉洁行政的良好风尚。反观我国,虽然政府机构改革早已启动,精简了部分机构和人员,但仍然存在官员冗杂,人浮于事的现象。这不仅导致政府行政效率相对较低,而且加重了财政的负担。当然,官民比例的不断增加,也是我国行政费用不断攀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如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2003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国实际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性质的人员超过7000万人,官民实际比例高达1:18,真是前无古人,后有来者。中国历史上最高的官民之比也仅为1﹕981,已经形成一种“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现象。而同期美国的政府公务员人数为310万,官民比例仅为1对94。
二、现状原因分析
当前的问题在于,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改革,政府机器庞大,机构臃肿重叠,财政养人过多,行政管理费呈现出加速膨胀的态势,大大加重了财政负担。从中央财政看,尤其是从地方财政看,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其他一些重点建设支出、社会公益性的重要支出缺乏必要的财力保障,这与财政养人过多、行政费用膨胀具有直接的关系。
首先,经济的增长使财政收入增加,财政支出相应增加,于是行政管理支出就产生了扩张的可能;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行政管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又导致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二者相互促进。众所周知,行政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而政府作为公共商品的提供者,必须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不断提高,因此在公共支出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行政管理支出也不可避免地攀升。这一点无可厚非,要想高产出,还真得高投入。当然,高投入的方向要对,渠道要正。
其次,政府机构的膨胀、编制的扩张、人员配置增加、工资及办公设施的标准提高,都势必造成行政管理支出“水涨船高”。而且,由于机构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导致的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具有“刚性”,因此在实际中难以压缩。2000年以来,我国政府实行工资改革,逐步增加了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倡“高薪养廉”;并且,各级政府用于提供公共商品和社会福利的成本进一步提高;再者,由于近年来人口流动频繁,使得各级政府管理当地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治理社会环境时的行政支出增多。以上三方面都势必直接导致行政管理支出的攀升。对此,笔者认为历史经验可以作为“前车之鉴”,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北宋王朝成立时,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同时防止统军大将拥兵自重,功高欺主,于是选派大量文官到地方各州府担任最高行政长官——知州。同时为了收归财权和司法权,又向各地增派了转运使和通判。一时间,北宋官员数量激增,给当时的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担,而且进一步导致地方实力空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下场。
再次,行政管理支出中的项目涵盖范围不明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超标购房、超标购车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讲排场、铺张浪费、公款消费的不良风气,导致了行政管理支出的增长。如在去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教授就曾发表“公车改革”提案,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行政支出。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政府运作模式,只考虑社会效益,而忽略了项目的实际成本。政府中一些官员为了显示自己的业绩,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造所谓的“标志工程”、“形象工程”,其中一部分不具任何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
最后,政府的行政支出预算编制仍没有完全摆脱“基数+增长”的传统做法。“基数+增长”方法使以前年度的不合理因素延续下来,容易形成支出上的“越位”和“缺位”、浪费与紧缺并存,会加剧各部门的苦乐不均。因此打破基数法,实行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已成为行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目前我行政支出预算编制是以定员、定额、定标准为起点的零基预算编制,但在实行过程中有些地方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零基预算。
当然,行政经费的增长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传统观念都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历来就是一个政治气氛很浓厚的国家,权力相对集中,“官本位”的意识也是深深的扎根于大部分炎黄子孙的心中,而这些都是行政费用激增的因素。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费用的过快增长,除了经济结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人事安排等因素外,思想观念以及文化传统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要超过之前那些因素的效果。
三、控制我国行政费用膨胀的有效途径
针对现阶段我国行政费用不断膨胀的事实,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依据财政学原理,行政支出的管理方式主要有:第一,全额经费包干,结余留用;第二,部分经费包干,结余留用;第三,总额控制,结余上缴。正如国家在通货膨胀时期要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一样,在今后经济体制的转轨中,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必须从多方面采取过硬措施,从严控制行政人员和行政经费。
(一)在财政内部全面实行“下管一级”的管理办法。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行政经费总量限额、行政人员编制及人均行政支出综合定额提出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考核,辅之以一定的奖罚措施。
(二)推进行政改革,精简机构,这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和压缩行政经费的治本之策。笔者认为,精简机构是降低行政管理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一种最彻底和最有效的办法。一方面要确保正常的行政经费提供,按照“精简、效能、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必要的经费支出;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控制经费的支出规模,控制不合理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务员系列的竞争机制。这不仅包括公务员的公开考试录用制度,而且要逐步推行机关干部的辞退制度,改变行政机关人员只进不出的现象,改变目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状,努力减少财政供养人口,节约财政支出,减轻社会负担。
(四)有效配置政府资源,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政府应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重新认定公共产品提供的范围。对于纯粹的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财政支出;对混合产品,如:教育、卫生、科技等,可以采用市场提供和公共提供相结合的方式(即部分公共提供的方式)。其中,公共提供的份额应该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从而既能较好地避免市场提供可能造成的消费不足的效率损失,又能有效地防止公共提供可能造成的消费过度的效率损失。
(五)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管。1.制定细致的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和范围,并承担控制预算的经济责任;2.建立增收节支的激励和约束机制;3.建立事中、事后监督制度;4.建立一整套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阳光采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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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4、2005期
1.缺乏有效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工作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是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和评价。实施科学的预算管理,能够保证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具有计划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当前乡镇在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的不足,制约了资金的科学使用。首先是乡镇对资金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计划,造成资金的预算编制不够详细、具体,没有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这导致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计划性和目标性,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随意性,乡镇专项资金预算严重超支等问题。另外,乡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缺乏监督和控制,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缺乏科学的监督和内部控制,造成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被挪用、挤占,甚至发生和违法乱纪行为,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利于财政资金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另外,缺乏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价,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之后,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价,造成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得不到科学评价和反馈,不利于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体现和民生政策的落实。
2.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不力
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内外部审计监督,造成财政专项资金严重的浪费和低效益。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受到多方面的监督,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委、财政部门等,虽然多头管理,实则政出多门,无法有效的实施统一的监督和管理,缺乏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指标,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各个监管部门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造成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严重缺位,影响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高效利用。
二、强化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议
1.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制度
提高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首先必须加强乡镇财政监管制度建设,完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制度,通过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加以保证,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能够在科学、有效的机制下运行,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优化。其次,应该明确乡镇政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地位,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乡镇政府的债权和所应当承担的债务,规范乡镇财政部门的财政审批权。乡镇财政部门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之后,应该实施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使用绩效进行监督和考核。最后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制度的执行。根据考核结果对乡镇财政部门进行奖惩,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的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促进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促进支农惠农政策的充分落实。
2.完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机制
乡镇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充分的参与项目实施,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实施项目从选项、立项、实施和结项等过程都应该有财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参与,通过对项目方案实施科学的规划和实际,充分的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乡镇项目建设和发展。乡镇财政在项目的申报和执行的过程中,应该对乡镇财政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进行充分的考察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降低项目申报的随意性和重复性。在进行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保证项目招标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降低交易成本,充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使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能够落到实处。
3.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在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方面,乡镇财政应该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目的,制定科学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上年度财政项目的问题和收支明细,制定本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充分考虑资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充分的预算编制计划。对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建立专门的项目库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先科学的分析和审核,为预算部门提供科学的参考。另外,应该提升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加强预算控制,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科学的评价,以检验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4.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内外部审计监督
1、当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1税权分配过于集中。由于财务税收关系着国家的命脉,是决定国家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对于财政税收实施中央集权的管理方式,即所有的财政税收都要上缴国库,并有国家中央统一调配管理。这样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财政税收的利用效率,但是也会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当前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经济各具特色,过于集中的税权分配管理体制使得社会资源配置率难以提高,不利于调动各地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1.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较弱。我国虽然是一个法制性国家,但是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低。很多税收管理条例并无法律依据,或者一些有法律依据的税收管理条例的法制性较弱,很难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真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这就使得税收人员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难以顺利开展税收工作,而也同样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税收人员的工作行为无法受到有效约束。不利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升。
1.3财政税收管理的监督体制不健全。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税制改革,也放宽了部分税制的收取范围,并且减免了部分特殊的税种。但是在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中,还是存在较为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给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当前财政税收监管力度较弱,监督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同样能够反映这一问题的是财政税收人员缺乏责任感,在工作中以公共谋私,贪污受贿现象屡禁不止,工作积极性不高等多种问题和不良现象。
1.4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制不规范。实施财政税收转移是我国通过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其主要是将财政税收所得补贴给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但是由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数额较大,涉及因素较多,再加上监管不力,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等多种问题,更的使得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存在多种漏洞,不但不利于财政调节政策的实施,还会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如何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2.1合理下放一定的税权。虽然中央集权具有便于统一管理的优点,但是过于集权也不利于各地经济的良好发展。为此,在财政税收管理权限中适当的下放一定权力也是完全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下放一定税权,必须要在严格的法律法规体制下进行,并由国家统一指导税收调整政策,以免放权后地方不懂如何使用而造成滥用权力的不良局面。
2.2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立法。建立我国税收的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如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权限的体制和范围)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也一定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执行,不能藐视法律,采取其他手段来代替。税收管理体制的权限实施法律依据,提高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和高效性,消除执法人员人为因素造成实施税收混乱及不公平等现象。
2.3贯彻税收的政策、制度及法规。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中央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区域特色建立相应的地区财政税收管理实施细则,合理规划税收管理和税收收入的分配,明确我国各级政府的权责、职能等,平衡税收执法力度,使各地区纳税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
2.4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建立科学、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补充查补入库、准确率等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提升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深造等措施,大力培养一批责任感强、使命感强、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提高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税收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5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中央财政部应当将转移支付的款项分为专项支付和一般支付,支付方式上,两种支付合理搭配,一方面可合理分配资金;另一方面可稳定资金来源。首先,中央财政部应合理调整转移支付款项的比例,适当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并适当提高一般性支付的比例;其次,转移支付所需资金的来源,可通过分享增值税和返还财政税收;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体系,分配财政税收要公平、公开、合理。
2.6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实施绩效评估措施。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之中,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发展,它是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在主要执行者,是财政税收管理效率的力量之本。财政税收管理运作的好优劣直接依靠管理人来决定。因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所以,提升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管理人员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然后要强化财政税收管理的培训指导,优化其知识结构,使得管理人员均具有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意识,提升其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推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发展。另外,在我国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指出,要建立新型的公共管理体制,深化和推进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因此,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职能设置就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实行“精兵简政”,尽可能的减少机构设置,降低财政支出负担,营造宽松的财政发展环境;并且也要建立相关的“评估管理”政策,实施绩效评估,提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
3、结语
近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围绕“扩范围、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的工作思路,严格采购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政府采购范围从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小型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政府采购的资金构成也日趋多元化。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策法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不熟悉采购政策业务流程,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部分采购人违反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规定,随意中止采购项目;部分采购单位违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指定品牌商家,抬高招投标技术参数门槛。此外,有些供应商不讲诚信、恶意相争,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法提供虚假文件或盲目投拆质疑,造成很坏影响。
2、采购预算到位率不高。有些单位未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年度项目采购计划;有些单位实际采购支出与年初采购项目预算不匹配,采购随意性大,预算约束力不强;有些单位专项资金下达时间与政府采购时间差距较大,采购时间安排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3、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平台,只局限于采购文件公告和中标信息,且信息公开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实现与采购部门单位、供应商之间各类信息资源共享,采购预算网上报批、采购计划网上报送、采购方式网上审批、电子评标、合同网上签订等各项业务操作尚未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4、管理体制未到位。目前没实现彻底的“管办分离”,“决策、监管、操作”三方定位职责不明确,相互之间的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监督管理办法,常常发生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
5、询价产品质量难保障。询价采购低价中标情况普遍,质量没保障。由于价格低,质量不好,出现返修率高,服务跟不上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人的积极性。
6、采购跟踪监督不力。目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主要依靠传统人工操作,牵制不少精力;对重大设备项目采购缺少事前调研认证,采购中心人员对商品技术参数把握不足,一味依赖采购单位单方意见,容易造成供应商投诉、质疑;对合同后期的履约还缺乏一套严格的监督检查程序,对违反合同的行为缺少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罚手段。
1、积极推行电子化采购模式。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站、交易业务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专家管理系统、信用信息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电子交易、电子服务和电子监督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系统。采购重要环节要全部进入网上操作,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采购单位、采管科、采购中心、财政资金收付支付中心、响应供应商之间业务流程网上对接,使得采购业务由传统模式向电子化模式过渡。要便利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供应商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现“网购”式的采购活动。
2、加强采购预算刚性化管理。传统的采购预算资金及项目安排缺少计划性,单位项目采购突击性随意性大,县财政监管部门及政府采购中心往往会被动应付。建议尽快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通过预算切块、强化验收、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等措施,保证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规范。
摘要:本文对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我国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着人力资源配置不够优化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观念、新模式,探讨其理论与实践,推动我国政府部门人事管理体制及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就成为一项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
一、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当前存在着管理观念滞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创新方向,是走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路子。创新研究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中,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及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当前公共领域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课题,应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效率观念不强。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用效益观念来衡量公务员的配置使用,必然导致公务人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益低下,浪费严重。
(二)法治观念淡薄。当前我国虽然建立了公务员制度,但受传统封建专制和集权主义影响依然很大。
(三)公务员队伍人员素质不高,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思想观念相对保守,习惯于利用传统思维和传统手段对待变化了的新形势,缺乏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政府公务员价值趋向有失偏颇,“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中国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社会,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农业社会的基础上跳跃式发展起来的,还非常不完善,经济的不平衡使“官本位”趋向在大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仍居主导地位。
(五)优胜劣汰的效应有限。首先,公务员的评价机制不科学,一些地方公务员晋级升职还主要取决于个人学历、资历及领导的评价,没有真正形成与工作实绩相统一并相应晋级、升级的科学管理机制。其次,公务员的选任机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竞争动力和压力。最后,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还不健全。普遍只有谋求升迁的动力,被辞退的压力不足,“一业而终”,平平稳稳干到退休,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二、加强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探讨
(一)通过细化职位分析确定最佳人才引进政策和使用方案
政府部门引进人才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公共管理,而且绝大部分的政府公务员所从事的是基础性、事务性管理工作,即只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同时较好地执行上级的指令,完成好上级交办的管理任务即可。因此政府机关的人才引进应以中、低级管理人员为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精尖技术人员为辅。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必须从政府机关的职责人手,加强对政府机关的组织分析、职位分析和工作分析,以确定切合实际的人才引进政策,降低人才引进的成本,实现政府机关人才引进的效益化。
(二)通过继续教育充分发掘现有人才资源的潜力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也是信息传播加速的时代。不少政府部门常常感到现有公务员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工作的需要。所以面临着是引进掌握新知识的人才、还是通过对现有人才的培训来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选择。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有大大低于新引进人才。事实上,人力资源的发展,虽然从广义上可以解释为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和管理使用,但从狭义上说,就是指对人才的培训,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也要通过系统科学的组织、职位和工作分析来确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增加公务员培训的机会,重视人力资源的培训,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让在职的公务员能够及时获取新知识、新理论,看到自己在政府工作中的希望和做好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做到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这样可以提高政府公务员的忠诚度和工作努力的程度,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益,降低成本。
(三)把握引进公务员人才的最佳时机
政府机关的人才引进工作一般不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这也为政府机关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中长期人才引进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以这一规划为依据,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人才供求的情况机动灵活地制订短期的人才引进计划,不必因急于一时的人才引进需要而增加成本。根据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在经济形势相对较差的时候再去院校引进人才。所以不仅限用于从院校引进毕业生,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政府部门还可以抓住机遇,从企业、事业单位引进一批急需的优秀人才,那时的成本也要大大低于经济形势好的时候。
(四)进行职位管理制度创新,改革工资分配方式,拉大工资级差
在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下,公务员的领导职位可以说已经基本上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目标,但是,公务员的非领导职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仍然沿用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做法。工资是公务员的惟一收人来源。按照收益支出匹配的原则,目前公务员低差别、均分配的工资分配方式并没有体现市场经济的需求。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拉开公务员职位工资档次,压缩总成本,提高职位收入,提高每个职位公务员的效率,从效率角度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五)加强团队精神,活跃组织气氛
现代社会是快节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处于快速紧张的变化之中,因此,人与人加强沟通,加强团队思想,活跃组织气氛,增强个人感受,较好地发挥个人的天赋和工作能力,使个人人格受到尊重,也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法宝。政府机关工作有其自身的运作规律,如:稳定性高、可预见性强、风险性较小等,这些规律既是其缺点,也是其优点,优点在于能够有空间和时间做好团队整合工作,发展团队的良好合作气氛,运用的好,在吸引人才时会发挥巨大的作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团队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人事部门的事情,也需要用人部门的良好用人机制和用人气氛,否则,解决不了长远的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建设问题。
(六)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系统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政府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整体上看,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是包括三个方面素质在内的系统工程: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潜在能力素质。但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素质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公务员和政府共同努力的动态过程。
总之,我国已经加入WTO并且正在加速进入市场经济社会,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政府机关而言,不讲效益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成功的根本是人才,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因此,政府机关也要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研究,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既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够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降低政府运营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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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贵州贫困问题十分突出。贵州目前是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扶贫开发任务最重的省份。截至2010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有418万人,贫困发生率121%。如果按照2300元的新标准,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农村扶贫对象1149万人,居全国首位。摆脱贵州农村贫困面貌,加快“三农”发展,是贵州省面临的首要任务。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贵州省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2001—2010年,共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5.69亿元,年均增幅达10.30%。2011年,中央财政又安排农村扶贫资金22.95亿元,比上一年增加32.5%。其中2008至2010年3年间就投入农村财政扶贫资金45亿元,具体使用情况见表1。通过表1我们知道,目前贵州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种植业、养殖业、交通建设、培训以及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极大改善了贫困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了贵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问题
(一)信息闭塞,观念落后,扶贫政策的宣传引导又不到位,使贫困农户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身求发展盼富裕愿望不强,且小农意识严重,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就指望等着国家和社会的救济和赞助,宁愿苦熬受穷,也不愿苦干摆脱窘境,观念越落后越贫困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因此,应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帮助贫困农户理清思路,更新观念,增强脱贫致富、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不足,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的财政体制存在“收入上移,支出下移”的趋势,造成县级财政财力减少,而国家在实施一些扶贫政策时,都要求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各级财政有的根本拿不出钱来配套,专项资金下来后,没有配套资金,使得农村扶贫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有的干脆实施假配套或者再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用专项资金配套扶贫专项资金,不但增加了项目申报成本,还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由于贵州农村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技术和手段落后,没有资金的支持,这些状况就难以有效改善。贵州农村长期以来依然处于“靠天吃饭”、“雨养农业”的境地,一遇自然灾害,经常有大量农村人口返贫致困。(三)农村扶贫资金挤占挪用严重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上贫困地区本身财政收入入不敷出,且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困难,这就导致侵占、挪用和私分扶贫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在2009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计厅厅长作了“关于2008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报告显示,在投入全省83个县(市、区)的42.19亿元农村扶贫资金中,有4.2亿元存在挤占挪用、滞留截留等问题。(四)农村扶贫资金项目投向不尽合理从表1看,在农村扶贫资金使用中,对农村文化建设、教育、卫生等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五)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项目申报,投资计划严重脱离实际,项目前期缺乏有效论证,各项经济指标也只在理论上成立,扶贫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资金效益无法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有的贫困县在申报农村扶贫项目时,不按实际项目进度及需要量进行申报,存在多报、谎报现象。资金到位后,仅用少量的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剩余资金挪用于非扶贫项目,有的甚至闲置不用,致使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六)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县扶贫机构既是项目实施单位又是项目管理验收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缺乏相应监督。扶贫资金的分配没有与地方完成扶贫任务的好坏、资金使用的效果挂钩,缺少激励约束机制,导致有的地方争戴贫困帽子,争项目,争资金,而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任务却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七)农民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影响贫困地区发展最大的阻力是农民缺乏科学文化知识,没有一技之长,且多数农民缺乏自我学习的意识和动力。一方面贵州对培训资金投入不多,从表1看,还呈下降趋势,使得很多人不能得到较好的学习培训机会;另一方面,虽然安排了一定的培训,但由于疏于管理,常常使培训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培训的效果。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职能较弱,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使得其不能完全市场化,部门预算不规范,经费相互挤占,费用支出无计划、无定额,或是有计划定额但流于形式。财务部门对经费的管理常常是事后核算,忽视了资金使用前的预测和使用中的控制,对经费收支的考核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平衡上,很少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考核。因此,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2.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恰当
其主要表现在:(1)我国预算会计是以现金制为基础,其目的是汇报支出,为决算服务,它不进行成本核算,因而无法计算和统计行政成本,也无法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2)有的预算单位对项目支出的核算不区分不同的专项项目资金,统一使用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科目核算,不利于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而有的单位则只按专项项目归集各项费用,不按科目核算,不利于单位各项费用的整体控制管理。(3)现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内容上,与部门预算编报口径不一致;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科目不一致,导致在编制决算时,预算单位必须将会计科目合并或拆分后才能得出预算科目。
3.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1)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众形象。(2)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3)有的预算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念,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地监督和考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体系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中去。这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基础。
2.有效性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财务控制的权力。
3.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实际财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各单位在内部财务控制中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以较小的控制成本和管理成本获得交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实施内部财务控制所花费的代价低于因此而获得的效益。
6.适时性原则。每个单位的外部环境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环境的变化是不以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每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都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1.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1)综合性的管理制度。(2)单项的管理制度。(3)相关性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以从单位内部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并且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细化部门预算,提高财务管理的计划与预测能力。现阶段,应尽快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科学的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刚刚起步,有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每个单位应当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于适当的差异,可以适当调整预算定额标准,使部门预算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3.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1)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统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同时将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引入预算会计。(2)推进预算收支科目改革,对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不适应部门预算改革需要的科目,要根据现行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修订,为各项管理提供有利的基础条件。
4.严格预算开支,建立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是:(1)岗位分工控制,保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2)授权批准控制,严格遵循授权范围和权限,重大会计事项建立集体审批制度。(3)会计系统控制,制定符合单位的会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4)财产清查控制,采取定期盘点的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5)内部报告控制,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6)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加强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尽量减少人为操纵因素的影响。内审部门还应经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笔者建议如下。
1.增强监管意识,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应根据资产的不同类别,规定相应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并与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资产管理协议,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财会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货币资金的责任人是财务部门。资金的损失系财会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应由个负责赔偿。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责任人是资产管理部门。一要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二是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关心资产的存量状况,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资产盘盈或盘亏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外投资和应收款项的责任人是单位的业务部门,关键是要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同时财务部门要配合做好投资监管和欠款催收工作,跟踪监管资产运行过程,防止资产收益流失。
2.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建立财会人员准入制。有关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现状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和电脑技术操作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网络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同时,各单位应建立会计人员上岗准入制度,实行会计人员竞争上岗。财会人员应及时更新财会知识,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执行《会计法》赋予的内部监督权,规范核算各项财务收支。
3.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有关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分离不相容岗位,严格支出审批、资产处置、采购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要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实行国有资产基础台账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均应建立资产数据基础台账,通过建立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来规范资产管理。在此次资产清查中,我县的233家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了详细的资料数据台帐。下一步,是要把资产的台帐管理纳入单位日常工作监管范围,要指定专人通过资产管理网络系统负责资产购建、改造、调拨、捐赠、变卖处置、报废、毁损、投资等环节的申报审核、审批手续、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台账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其规范管理国有资产。
(一)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着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问题
在国家实行分税制度改革以后,大部分税收由中央政府掌握,地方政府税收比例相对较低,而且在地方政府的税收中省市一级为了确保自身的财政收入,也往往实现了财政的集中管理,乡镇一级的财政可支配收入锐减,乡镇财权缩水严重。但是,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实施的背景下,乡镇政府的事权却是在处于不断扩展的状态,工作任务也是不断的增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义务教育、拆迁安置、社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不断上升,这就造成了乡镇财政管理中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一些乡镇不得不依靠“土地财政”与“金融财政”维持运转。
(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够完善
预算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划控制、规范约束资金管理的主要手段。目前在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方面还存在着编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财政预算简单笼统,对于乡镇财政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不强;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财政支出与年度预算经常出现较大的差异率,一些资金用途往往被临时改变,预算调整的程序不严格,预算执行的约束作用严重弱化;在预算的监督方面,往往主要是停留于事后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方面,事前、事中监督审计严重弱化,缺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不明晰
对于乡镇财政管理而言,其职能定位主要是开展乡镇财政的收入管理、资金分配以及监督管理职能,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乡镇财政往往还承担着拆迁建设、资金筹措甚至是审计职能。但是,相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范围的不断延伸,乡镇财政管理职能定位上出现了偏差,在一些不属于财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着越位问题,例如在家电下乡、合作医疗甚至是包村包户上投入过多精力;而在预算管理、财政监管、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却存在着不到位的问题,不利于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建议
(一)将乡镇财权与事权有机结合
解决乡镇财政捉襟见肘的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乡镇一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进行明确。在乡镇管理的职能定位方面,应该将乡镇政府由管理型逐步朝着服务型政府转变,重点是引导乡镇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乡镇产业化经营,推进乡镇的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其次,乡镇政府应该积极的对自身管理机构进行精简,避免由于机构臃肿与人员冗沉造成财政支出过大,将有效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方面。乡镇政府应该积极的与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对相应的事权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关系到县级区域的事务应该按照责任划分以及受益程度明确比例共同承担,对于乡镇区域内的事务应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决策,落实好转移支付管理相关内容。
(二)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面,首先,应该进一步的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质量,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该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完成财政预算的编制,将涉及到乡镇的所有财政资金、政府基金、自由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统一纳入,在预算支出的编制方面加强支出的定额管理,人员支出按实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县级标准确定,同时对重大项目加强滚动预算管理,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科学合理。其次,应该进一步的强化财政预算的有力执行,经过人大审议通过预算方案以后应该把预算计划作为依据,严禁出现随意调整改动预算的行为,同时采取预算执行定期报告的方式,向人大及县级财政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为了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度,财政管理部门应该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改革等举措,确保预算的有效落实。
(三)创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
在乡镇财政管理职能的创新完善方面,首要前提是对乡镇财政的各项基本职能进行强化,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拓展财政资金管理范围,尤其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并采取考核、检查、激励约束以及追求责任等措施加强监管;强化财政业务管理职能,特别是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做好岗位设计、内部牵制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强化资产管理职能,加强对乡镇国有资产购买、处置以及登记管理制度,并做好台账登记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其次,应该进一步的优化乡镇财政的支出管理职能,对支出范围以及管理办法进行明确,重点是加强对财政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对于乡镇财政支出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采购以及专项资金等,采取跟踪审计管理的模式,同时进行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以及项目进展的公开,强化内外部监管,确保财政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