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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论文

时间:2023-03-20 16: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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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绩效导向预算预算机构角色转变

绩效导向预算(PerformanceBudgeting)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并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也就是把资源的分配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简单地说,政府实施绩效预算是为了提高效率和效度,即增强公共财政责任。广义地讲,这是一场由管理者发动的、自上而下地控制总支出的手段,同时也是纳税人初始的、自下而上地追根问责的诉求,还是一线管理者在项目管理中为了提高效率、彰显效度的自发运动。随着我国公共预算透明度的不断提高,绩效导向预算模式将逐步取代传统预算模式,政府预算机构的角色转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

一、绩效导向预算的相关理论模型

绩效预算是一种建立在计量经济学基础上的公共财政管理工具,需要通过大量科学地精密测算以界定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货币资金管理模型。在绩效预算构建过程中,数量经济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生产函数模型,其应用最为广泛。

生产函数是一种技术关系,它表明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由每一组特定的生产要素投入组合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收益。一般生产函数模型是计量经济学中最重要的统计研究之一,由柯布(C.W.Cobb)和道格拉斯(P.H.Douglas)于1928年提出。它在企业管理中被广泛地应用,其目的是度量投入产出的效率。绩效预算采用绩效测量与比较,将企业组织的科学管理办法运用到政府绩效预算中。具体是通过测量政府活动或计划的有效产出,再计算出每一项活动或计划需要的单位时间和单位费用,进而归总计算出整个部门的预算,进而比较实际的投入产出率与预期的投入产出率,以确定政府工作的效果。

二、我国政府预算机构在预算管理中的传统角色

政府预算机构在预算管理中承担了很多日常的角色。在预算的准备阶段,审查职能部门的资金请求并草拟行政预算。在立法机关审批阶段,为所有的职能部门,尤其是行政部门的预算辩护,支持行政首长的政策。在实施阶段,实行日常预算管理,监督行政(及立法)方针的执行情况,同时保障财政管理系统的运行。在预算周期的最后阶段,组织项目审计并落实评估。因此,政府及其预算分析人员是集检查者、控制者、交流者、计划者、倡导者和实施者等多重角色于一身的。

政府预算机构在预算准备和审批阶段中扮演的是对立的角色。在审核预算要求时,政府预算机构总是尽量缩减预算,并与职能部门之间产生一种潜在的对抗。

三、我国政府预算机构应对角色转变的对策

随着绩效导向预算模式在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中的不断推广,政府预算机构的角色转变还面临诸多问题,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1、战略计划。政府预算机构将战略计划与目标设定过程整合起来,让绩效测量在政策决策和预算中有实际的影响力。这样有助于构建预算讨论框架,鼓励政府关注政治之外的项目,为政府公务员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完成期望的绩效目标。

2、绩效导向人事政策。利用人事政策对能有效地利用绩效测量方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政府公务员给予肯定,并用来激励其他人。这种政策包括以绩效为基础的晋升、加薪以及非物质激励政策等。

3、项目预算。绩效导向预算需要重新确立预算科目和格式,政府预算机构须将其由分行列支型改为项目型。这样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能够更好地安排任务,并将绩效目标和项目结果联系起来,方便分配财政资金。

4、项目评估能力。政府预算机构要在项目评估上加大精力,把其看作是提高政府能力的长期性投入。从长远来看,取得绩效导向预算改革的成功,政府需要投入精力培养预算机构公务员的技术与分析能力,这样才能让他们理解和解释绩效预算的结果,研究绩效不佳的原因,并制定提高绩效的解决方案。

5、公开报告。绩效预算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开报告,因为这是公民利用信息掌握政府行为、判断其是否负责的关键。在报告中,应该界定清楚绩效报告的目标和范围,界定好政府的主要目标和使用资源所应达到的目标,同时还须报告有关成本与产出或结果之间关系的绩效信息等。这样可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6、领导与政治支持。任何组织变化都需要有“改革人”。尽管改革期间存在可预测的障碍和挑战,但是他们还是会为促进变革提供远景规划,推动计划实施,激励并说服其他人分享同样的远景规划,并关注由改革所带来的好处。

另外,准确可靠的会计系统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也是政府预算机构顺利转变角色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王进杰等:政府绩效预算改革研究[J].财政研究,2006(8).

第2篇

1.1农村医疗设备非常落后

大部分农村卫生医院设备全部是20世纪70、80年代的淘汰医疗设施,根本不能满足临床要求,致使病患外流严重。而且卫生医院自身和社会力量均无投资基础建设积极性,任其严重滞后,根本无法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从而在群众心中也失去了地位和信任。

1.2医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在农村当前医务人员之中,具备大专学历以上的只占百分之几。中专学历以上的虽占有一定比例,但大部分是没有临床经验的新任人员,大部分就医人员并不具备相适应的学历要求,并且平均年纪较大,技术水准落后,与服务对象对医疗品质需求相差甚远,尤其是相当部分农村卫生医院连正规检验、放射人员都没有配备。

1.3村医疗卫生经费极为不足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原有卫生体制被打破。医疗单位也把自我经济利益放在重要地位,尽管国家每年针对卫生事业投入都在持续加大,但农村卫生部分根本得不到多少利益可运用。因此,乡镇卫生医院经济状况普遍都不景气,很多乡镇卫生医院拖欠职工工资是常见现象。这种经费严重不足将导致医疗设备落后、医生工作积极性不高、医疗水准跟不上等不良后果。

2对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培养的分析

2.1积极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除了要了解相关仪器专业知识和运用外,还要掌握生物工程和有关医学知识。作为医疗人员要培养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提升医护人员动手实践能力,做到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同时,要与临床医生进行紧密配合,充分运用仪器设备功能,让医疗设备发挥应有社会、经济效益。加强团队意识,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交流,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既发挥群体智慧,又在互相学习中强化理解,充分发挥个人特长。

2.2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交流

鼓励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积极参加学术沟通,通过各种形式了解相关医疗新动态,紧跟相关学科发展前沿,更新知识、开阔视野;了解当今最新医疗发展趋势,学习先进医疗设备管理方法,研究学术交流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探索现代医疗器械管理方法,总结经验,动手撰写有关论文,提升自我,为进一步提高医学造诣奠定基础。

2.3创造进修条件,争取脱产学习

脱产学习是继续教育中较为普遍主要的教育形式之一,其最大优势在于可暂时摆脱工作劳累,到院校专心学习或培训,并满足不同技术层次人员的需求。院校是新知识、新技术的培养和传播基地,许多新知识、新技术通过院校能够传播和发展。通过院校学习让理论知识扎实、技术精湛,为今后在工作中处理疑难杂症打下坚实基础。还要求鼓励专业人员到社会上考取等级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为参加培训学习的医务人员提供时间和经济上的支持和鼓励。

2.4紧抓良好机遇,引进高端人才

在当前这一阶段,部分医疗机构已开始招收相关的医疗人员,尤其在缺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医院,可采取这种招收形式从地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入有关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舒缓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短缺、技术滞后、知识不能及时更新的矛盾和压力。

3如何培养适应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人才

3.1继续学习专业医疗知识,适应社会经济需求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生产力水准提升,现展更需要宽、专、多能的综合型医疗人才,以往那些单能型工作职位已出现下降走势,纯体力劳动的工作是要被智力工作所替代的,以智力支持为主的智能工作岗位已成为21世纪人才市场的主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继续学习专业医疗知识,更好为社会经济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3.2工作之余继续学习,跟上知识更新步伐

21世纪是人类历史上知识更新最快时期,在知识量上不断进行翻番更新,很多学者将这种知识快速增长和社会进步效应称之为知识革命,所以,特别强调终身教育的重要性。知识创新和老化总是在不断交替中进行,不加强学习而只靠经验一样是会落后的。专业知识学习、技术素质提升可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专家授课、积极参与各类社会调查活动、和老师共同从事科研活动等均有助于专业知识的继续学习和医疗能力提升。

3.3培养拓展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进展

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学专业人员,定要把眼光放在学科的发展高端,要敢于为人之先、勇于打破旧传统观念和习惯束缚,要大胆设想、积极探索、努力实践。要依照当前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解决问题,通过创新求发展、求进步、求提升。只有具备开拓创新思想,才能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

第3篇

1.1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程序负总体责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持续和定期的检查,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2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行为能力

在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能力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这就要求在制订培训计划、审计分工、业绩考核等方面要有一套良好的评价体系加以激励,只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尽责履职,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所以,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从当前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定位来看,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属于内部审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措施

鉴于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在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必须要找准管理主体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要想保证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就要对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主体进行明确,并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行实际,使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能够成为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满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行需要。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其主体应确定为对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其原则应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2.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实现整个过程的优化

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实际,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过程的有效性,是关系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效果的关键。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来看,评价方法只有满足科学性要求,才能实现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评价。与此同时,评价过程也是关系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整体效果的关键。为此,应认识到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对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重要作用,应在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做好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过程的优化。

2.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做好内容的选择

为了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取得积极效果,除了要在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上入手之外,还要合理选择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指标,使整个评价体系能够趋于合理,对提高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将财务监督、资金管理、风险提示、专项审计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充分满足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需注意的问题

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既是满足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此,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3.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对基础性

工作有足够的重视考虑到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基础性,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基础性工作占有较大比重,要能通过评价促进内部审计的管理水平提高。基于这一认识,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基础工作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做到正确理解基础性工作,并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满足内部审计工作需要。

3.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保证其合理性

评价指标的确立和使用,是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从这一点来看,只有学会合理使用评价体系,确保评价体系能够充分满足内部审计标准体系建立需要,才能使整个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取得积极的应用效果。为此,应对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有一定的重视,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得到有效使用。

3.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保证其公正性

考虑到内部审计的特殊性,在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为避免利益冲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否则就偏离了审计的本质属性。为此,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和客观,是保证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为此,应立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实际,突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结语

第4篇

只要有国家存在,有关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问题,无论是对财政理论研究来说,还是对财政管理实践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首先,从合理确定政府活动范围看,政府的活动范围说到底是一个财政问题。圣经上有一段故事,说是古代以色列人没有国王,他们便请求神给他们派一位国王。神说:“有了国王他就会拿走你们的一部分财富,你们要国王做什么呢?”以色列人说:“即使如此我们也要,因为我们要国王带领我们去作战,要他为我们的纠纷进行仲裁。”这个故事说明:人们在一定区域内的社会中生活就离不开具有最高权威的管理机构——政府。有了政府,政府就要同社会成员分享社会产品,要求政府做的事越多,政府的作用就越大,政府拿走的社会产品也越多。因此,人们在多大程度上需要政府,需要政府做些什么?便成为了财政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古代以色列人需要政府仅仅是为了带领他们打仗和进行仲裁,拿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需要政府承担国防和治安这两大基本的职能。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发现需要政府所做的事远远不止这些。政府的职能在不断扩大,政府的机构在不断增加。怎样的政府职能设计才是合理的呢?从亚当•斯密的古典财政理论到现代的财政理论,无不把合理确定政府活动范围作为财政研究的基础。斯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要求,提出了“廉价政府”的理论;主张国家干预的现代财政理论,认为应在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针对市场缺陷来确定政府职能;我国的社会主义财政理论则根据计划经济由政府直接进行资源配置的要求,提出了政府财政应在再生产的分配(包含收入分配与资源配置两种含义,即:生产成果的分配和生产条件的分配)环节中起主导作用并直接制约着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理论。在不同的理论指导下所确定的政府活动范围和建立起来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会有明显不同的。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政府活动范围的确定和相应的行政机构的设置,必须同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要求相一致。这便是财政学中关于合理确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比例关系的理论,比例协调则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比例不协调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市场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我国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却还保留着许多计划经济的痕迹,许多管理部门无论是对国有企业的机制转换,还是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都造成了过多的干预。因此我国这次行政机构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去重新调整和设计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以建立起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相协调的政府行政体系。

虽然,人们可以从理论上去论证政府的活动范围,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的客观要求去设置。然而古往今来,人们看到的却是政府行政机构不断扩张的事实。无论是中国封建时代的国家政府还是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概莫能外。就连当年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也进行过“精兵简政”。事实上,政府行政机构的膨胀是具有其必然性的。用现代财政理论研究中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的公共选择理论来分析,个中原因就一目了然了。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官僚理论认为:政府的行政机构是由大大小小的单位和部门领导所掌握的,他们的利益是通过单位和部门的大小来体现的。机构设置越复杂,越庞大,单位部门可获得的财政支出越多,单位部门领导的权力也越大。因此官僚的利益与国家政府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政府高层有时出于执政的需要会提出压缩行政机构的要求,但不久,行政机构又会慢慢膨胀起来。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来约束行政机构的膨胀,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成了现代财政理论研究和财政管理中的长期的课题。一位美国的财政研究人员曾说,本世纪以来,美国的各种管理制度中改革最多的就是关于政府会计和预算管理方面的制度,而改革的目的之一,则正在于通过完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来控制行政机构的膨胀,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出现了行政区划升级风,县要升级为市,县级市要升级为地级市,省直辖市要计划单列或升级为国家级的直辖市。升级的理由当然是多种多样的,但这些理由的背后,却有更为明确的利益动机,行政区划的升级必然会有相应的行政机构升级,每一位行政干部的行政级别都会随着行政区划而提高,这种待遇的提高比起靠自己的多年苦干来晋升自然要容易得多。行政区划升级和行政机构及干部的行政级别提高后,机构膨胀也就随之开始,增加办事机构和人员,增加办公楼和住房,增加车辆和提高用车标准,各种各样的利益也就得到了满足。

然而企业负担也因此而加重,财政困难也因此而加深。今天,面对着企业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的现状,我们如果再继续维持庞大的行政机构,是必然会激化社会矛盾的。因为财富创造者的减少和财富消耗者的增加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灾难。我们强调这种行政机构膨胀的必然性,并不是说我们的干部都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我们要说明的是:行政机构膨胀有其利益驱动,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是如此。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每一个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都是客观存在的,而政府部门用各种方式来增加自己利益的动力也是很强的。因此,要控制行政机构的膨胀,就必须有十分有效的制度约束,而财政作为一个国家行政机构支出的提供者,应该成为行政机构膨胀制度上和财力上的约束者。然而,我国行政机构的扩张往往不受财政的约束,这主要同财政的权限有关,财政没有高于行政机构的权力,当然,财政也不可能具有高于同级行政机构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预算对政府或行政机构的约束力就大大减弱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预算约束软化。反观发达国家,如果政府行政部门不顾预算的约束而强行扩张行政机构的话,这等于自己给自己出难题,因为任何人都无权也无法突破预算,总统或总理也不能例外。一旦出现预算经费紧张,唯有压缩支出减少政府开支。在法制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政府行政部门因经费不足而减少活动甚至关门的事时有发生,这就是硬的预算约束。而我国的情况却是,半年发不出工资,也不必裁减一个人,再贫困的地区,行政机构也会膨胀,财政局长到处借钱发工资,也不能精简机构。

当然,如果任何渠道都无法为行政机构的膨胀提供资金,机构的膨胀也是难以成为事实的。但是,我国的行政机构膨胀却可以从非财政渠道筹集到资金,这就为行政机构的扩张创造了条件。作为一个行政机构,自然就有相应的行政权力,只要将这些行政权力加以适当的运用,就可以进行创收。事实上,很多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财政往往只能拨给行政部门所需经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让行政部门自己通过创收来解决。这种创收的能量实际上是相当大的,据粗略的统计,我国目前的预算外收支几乎可以与预算内收支并驾齐驱。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有相当一部分就进入了行政机构,对行政机构的膨胀产生了促进作用。用这种方式支撑行政机构的扩张,社会经济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更大了,这种不规范的资金收支,一来形成了企业新的负担,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大了企业成本,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了一种阻碍作用;二来由于收支缺乏监督,为部分领导干部或人员提供了方便,预算外收支的膨胀,非但不能使财政的可支配收入增加,还会刺激行政机构的进一步膨胀,给财政造成新的负担。

二、推进行政机构改革的财政对策

1.协调政府与财政的关系,让政府为本级预算负责

要改变以前那种财政对行政机构膨胀缺乏约束力的状况,应注意财政与政府关系的协调。从行政权力看,财政部门对同级行政机构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但从财权上看,财政又是为实现政府职能服务的,利益是完全统一的,只不过这种利益关系没有明确化。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政府官员直接参与预算管理,通过参与预算管理了解当家理财的难处,逐步走上政府为本级预算负责的轨道,形成行政机构自我约束的机制。

要在政府官员中树立起预算平衡的观念,在相当多的地方财政中,政府支出突破预算已是家常便饭,不按程序追加预算支出也是司空见惯。虽然我国早已颁布了《预算法》,规定了政府公共预算不能打赤字,但地方政府在形成支出时,对本级预算的平衡要求考虑得并不多,各种公开的、隐形的赤字仍然存在。因此,首先要让各级政府官员了解《预算法》,并自觉遵守。有了这种预算平衡的观念,贫困地区的行政机构膨胀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让政府官员了解预算并直接参与预算管理,就能把政府利益和财政利益很好地统一起来,由于财政状况对政府行为的制约作用被明确化了,政府官员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行政机构设置的问题上,也会考虑财力的制约。美国前总统卡特在乔治亚州做州长时正是面对财力紧张的压力,而率先在政府机构内推行“零基预算”,并从中发现了政府机构严重重复设置的问题,从而成功地将当年已申请的州预算削减了50%。

2.强化财政管理,规范行政机构的行为

我国的行政机构膨胀,有很多是不规范的行为方式造成的。比如说人员超编,为了照顾关系,把不胜任某项工作的人硬塞进某个单位,而实际工作却要让能干的人干,因此,能干的人还不能少。有的行政机构明明已经是人浮于事,但有的事仍然没有人干,于是又招聘合同工或临时工来干。这种类型的行政机构膨胀属于一种隐性的膨胀,其后果仍然是行政机构办事效率低下,财政负担加重。

这次行政机构改革,国务院向全国公开了机构改革的具体安排,包括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表。撤销的机构和人员分流的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十分规范的机构改革方案。其实,我们的行政机构只要严格地按照各种规范来行使自己的职能,我国的行政机构膨胀的程度也是不至于此的。因此,规范财政管理并以此来规范行政机构的行为,是确保行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

对于行政机构改革来说,要制订机构改革的合理方案并不算很难,只要按照精简和效率的原则,总是可以设计出比较合理的行政机构方案的。而最为困难的却是方案的实施,这里涉及的是每一个人的实际利益。要想改革方案得到坚决地贯彻,就不能随意突破行政机构的编制,而防止突破编制的有效手段就是强化财政管理。我们建议把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监督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机构的改革方案向行政部门安排资金,对于要撤销的部门就要停止财政资金的供应,对于应该保留或新设立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编制来供应资金。严格而规范的财政管理,不但能保证行政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还是防止行政机构改革夭折或出现反复的一种有效手段。

3.将预算外资金收归财政管理,截断行政机构膨胀的资金来源

预算外资金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合理性只存在于调动各级财政努力增收的“分灶吃饭”时期和国有企业扩权的时期。随着《企业法》的颁布和分税制的实施,预算外资金实际上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市场经济对企业而言需要的是明晰的产权,当然也包括明确的财权。而行政机构的预算外收支更是弊多利少,除了加重企业负担,滋生行政机构的腐败外,不断增加的预算外资金还直接冲击了正常的财政收入。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社会经济的需要还是从现实的后果看,预算外收支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从行政机构改革的角度看,更应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直接管理,这样就彻底堵死了行政机构用预算外资金来支撑机构膨胀的路子。

4.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的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以吸收富裕分流人员

第5篇

从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形式和职能分配看,多数是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最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运营系统的终端和服务窗口,是保险公司微观经营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直接来源,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加强基层保险公司的管理,提高基层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对于夯实保险公司发展的基础、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

一、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二)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大企业、大项目仍然是各公司竞相争夺的焦点,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和地域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几乎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看,部分市场需求接近饱和的传统产品仍然是基层公司的主要保费收入来源,产品结构雷同、单一,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基层公司对新产品开发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兴保险市场领域亟待加强开发。在销售渠道上,虽然扩大了营销业务和专、兼职业务,但在管理上没有建立落实相应的制度,比较混乱。

(三)在市场竞争方法上,表现为“三高一低”的违规经营行为仍然是部分基层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部分专、兼职机构和个人人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抬高手续费;部分基层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地采取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佣金、降低费率等违规手段招揽业务,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五)在保险队伍建设上,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减弱,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基层公司领导班子为了各自一时的政绩和小集体的利益,短期行为突出,当公司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过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职位,缺乏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的意识。在对员工管理方面,多为简单的“一包一挂”(包保费任务、挂费用),忽视了对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公司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对员工的经营理念、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在“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下,基层公司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过分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收入,没有把从事保险工作当作终身的事业,缺乏主人翁意识,缺乏爱司爱岗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内保险市场,没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市场不断发展,保险立法不断健全。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较少,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层次较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发挥,国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尚欠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下,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传统市场领域趋向饱和而导致竞争激烈,新兴市场领域因国民收入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而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效应。直接经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的保险公司基层单位受各自计划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地导致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层保险公司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层公司在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指标时,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分析,下达的计划指标难免简单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基层公司完成保费任务的压力过大而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业务质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违规经营,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2.基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对保险市场开发没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着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兴市场开发和新的保险产品推广上,因为市场对保险的认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层公司考虑到投入大、收效慢而丧失了积极性,遇到困难就退缩,新兴保险市场开发工作难以展开。3.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4.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还大量依赖和使用手工操作,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三)基层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调查,部分基层公司业务人员90%以上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专业知识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差。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当前,基层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提高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层保险公司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认真分析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实施新的竞争战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转变经营观念,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已经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基层保险公司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苦练内功,以增强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中心,实现公司业务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不断发展壮大。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分析市场变化,不断研究市场动态,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场潜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展业方式、丰富的保险产品、优质的保险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发展的后劲。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创新步伐,提升市场竞争力。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高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要加快产品创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努力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不断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彻底摆脱业务发展依赖于传统险种的束缚。基层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战略上,对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的变化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国有大企业上,应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经济和广大农村市场的潜力,充分利用保险人、经纪人等中介机构资源,培养一批忠诚于公司、职业道德素质高的营销队伍,完善落实好营销员管理制度、人管理制度、经纪人管理制度,开辟新的业务发展渠道。要加快服务创新,创新服务的内涵和形式。基层保险公司要突破保险服务仅限于承保和理赔的局限,强化对客户的延伸服务,倡导增值服务和跟踪服务。加强对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承保后的风险管理,对客户提出全面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第6篇

世行与亚行国际金融机构商业计划提纲[businessplanoutline]

1.executivesummary.

a2-3pageoverviewofthebusinessplan.thisistypicallythefirstthingthatventurecapitaliststurnto(thesecondisthesectiononthemanagementteam).theexecutivesummaryshouldoutlinewhatthecompanyhasdonesofarandwhatitplanstodointhefuture,andexplainwhythisisimportantorvaluable.

areastocoverarewhattheproductorserviceis,whyitisindemand,whowillpaymoneyforitandhowmuch,andhowlargethemarketis.additionallyitisimportanttonotetheprogressthecompanyhasmadeinproductdevelopmentandintermsofrevenuesandotherfinancialmeasures,theexperienceandbackgroundofthemanagementteam,thefinancingdesiredandtheusesplannedforit,andofcoursehowtocontactthecompany.

2.industry&marketanalysis.

thissectionshouldexplainthebasisfortheneedforthecompany‘sproductorservice,howurgenttheneedis,andhowlargetheneedis.

questionsoftencoveredare:istheindustryneworwell-established?istheneedwellrecognizedorstillundiscovered?whoarecustomers:consumers,thegovernment,orbusinesses?whoarethecompetitors,whataretheirabilitiesandweaknesses,whyhavetheysucceededorfailed,whatistheirmarketshare,etc?wherewillcompetitorsbein18monthsintermsofmarketpositionandproductcapability?

hereacompetitivematrixcanbeuseful:comparingyourselftocompetitorsintermsoffinancialperformance&resources,targetmarkets,productfunctionality,productpricing,areasofstrengthandweaknesses,keycustomers,andthelike.

3.targetmarket.

whatisyourtargetmarketandwhy?whatareitsdynamics,size,locale,etc?isitstableorevolvingrapidly?whomakesthepurchasingdecisionsandhowlongisthetypicalsalescycle?howmuchofthemarketcanyouexpecttogainwiththeresourcesthatyouplantohave?whatisthecompetitivepricingsituation?whatareindustrygrossmargins?whatbarrierstoentryfaceplayersintheindustryandwhatregulatoryissuesmustbehandled?(ifthiscompanyisinaregulatedindustrysuchasmedicalortelecommunications,theregulatorysectionmayneedtobeseparate.)areanycustomerscritical,ordoanyaccountforadisproportionateshareofyourcurrentorforecastedrevenues?

4.thecompany&management.

thissectionshouldofferabriefhistoryofthecompany,explainwhatbusinessthecompanyplanstobein,whatthecompanydoesparticularlywell,andwhoitisthatisdoingso-i.e.,themanagement,board,andownershipteam.

themanagementteamorganization,summariesofeachofkeymanagementteamresumes(withcompleteresumesprovidedintheappendix),holesintheteamthatyouplantofill,allareplacedhere.additionally,informationontheboardofdirectorsisalsouseful.anownershiptableshowingallshareholders,thenumberandtypeofshares,theirpercentofownership,andtheoptionsgrantedandavailableisanotherimportantpartofthissection.alsonotehowthecompanyisorganized,asanllc,sub-s,ccorporation,etc.

5.product/servicesoffered.

thisiswhereyouexplainwhatyouaresellingorplanningtosell.doyouhaveanyunfairadvantagessuchaspatents,copyrights,andthelike?whyshouldcustomerschooseyouoverthecompetition,andhavetheysofar?howlongshouldthisadvantagelastifyoudonothingmore?whatwillyouneedtodotocreate,maintain,orexpandupontheadvantages(r&d,salesteamdevelopment,customerpartnerships,lawsuits,etc)?whatisthecurrentr&deffortandwhatareitsgoalsandmilestones?whatr&deffortsareunderwayatcompetitors.

6.marketing&salesplan.

thissectionexplainshowyouplantoreachyourtargetcustomers.

howwillyouacquirecustomers,andhowmuchwillthatcost?whatdistributionchannelsdoyouplantouse,andwhatmethodsofmarketingcommunicationmakesense?willyoubuild

aninternalsalesforce,useindependentreps,usetelemarketing,etc.,andhowwillyoucompensateeach.whatisyourrevenueandunitbreak-even,andhowdoesthattietoyoursalesstrategy?

7.manufacturing/operations/logistics.

thissectionshouldcoverhowyoudesign,develop,manufacturetheproductorprovidetheservice(s).

isthishandledinternallyorbysubcontractors?whoarekeysubcontractorsandwhatistheirexpertiseandbackground?howproprietaryisthedesignandmanufacturingcomponent?isiso9000/9001/gmpimportanttoyourorganization,andifso,howdoyoumanagetheprocess?ismanufacturingcapital-intensiveorpeople-intensive?whatiscapacityutilizationonaverageandatpeak?whateconomiesofscalearepossible?doyouhavecriticalsuppliers?

8.financialdata.

youshouldprovidehistoricalfinancialdatasuchasincomestatements,balancesheetsandcashflowstatementsforthepast3-5yearsifavailable,andnotewhethertheresultswereaudited,reviewedbyanoutsideaccountant,orcompiled.additionally,year-to-dateresultsshouldalsobeprovided.alsoyoushouldexplainsignificantitemsintheresults,andanalyzethetrendsandkeyratios.

theothermajorcomponentofthefinancialsectionistheforecast.hereyoushouldprojectthenext3-5years(includingthecurrentyear)ofperformancefortheincomestatement,balancesheet,cashflowstatement,andifappropriate,providedetailoncapitalexpenditures.theprojectionsshouldbedoneonbothanannualaswellaseitherquarterlyormonthlybasis,sincecashneedsduringtheyearcanoftenfarexceedcashneedsattheendofayear.

themajorassumptionsbehindyourprojectionsshouldbeexplained.changesinkeyratiosfromhistoricalresultsshouldalsobeexplained.oftenitishelpfultoshowsomesensitivityanalysis-theeffectofchangesinkeyvariablessuchasgrowth,grossmargins,salescycle,andthelikeontheincomestatementandcashposition.(additionallyitisusefultoprovidecompensationhistoryandprojectionsoneachmemberofthemanagementteam.)

第7篇

随着保险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保险机构已经和正在迅速拓展它们的国际业务活动。为了在这种环境中维护全球保险市场的有效、公正、安全和稳定,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保护投保人利益的监管目标,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越来越成为必要。

一、跨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管原则

为了指导各国保险监管当局在监管国际保险机构和保险集团的国外业务经营时进行有效合作,以增强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让投保人和潜在投保人了解保险机构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于1999年12月颁布了国际保险机构和保险集团跨国业务的监管原则。

(一)任何外国保险机构都不得逃避监管。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合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没有任何保险机构逃避监管。在注意避免重复监管的同时,每一个监管机构都有义务确保其辖区内所有的外国保险机构均受到有效监管。

对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监管是有不同之处的,子公司一般应由东道国辖区监管,并受到东道国对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规章的约束。分支机构通常也由东道国辖区实施日常监管,但分支机构的偿付能力既可由母国辖区,也可由东道国辖区适用的条款来评估,东道国辖区的监管当局也可以借助母国辖区监管当局的评估结果得出自己的判断。

(二)所有国际保险集团和国际保险机构都应受到有效监管。在决定是否给辖区内外国保险机构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授予许可证或延长许可证时,东道国辖区监管当局需要对国外保险机构在母国辖区被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仔细评估,必要时须向母国监管当局咨询。这种评估应考虑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一般监管原则和标准以及母国监管当局应用处罚条款限制与有效监管冲突的保险机构的能力。

传统的保险监管方式一般把重点放在对每个保险公司的单独监管上,因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保险机构不那么容易受到传染性连锁风险的危害,它们也不那么容易对大范围的金融体系造成系统风险,保险监管当局尽量对其辖区内设立的单个保险公司筑起一道“篱笆”,以便把它与同一集团的其它机构隔离开来。然而,当保险机构的母公司对其他保险机构或金融机构有实质性的参股时,在评估母公司和整个集团的财务能力时,把由于集团的存在而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考虑进去显得非常重要,如对偿付能力的可能影响、集团内关联交易、以及大额风险等。关于如何谨慎对待这种情况的讨论一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以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论坛上进行着。

(三)设立跨国界保险机构应由东道国和母国监管者协商决定。当某一保险机构提出在国外建立新机构的申请时,东道国和母国监管当局之间进行的最初合作就开始了。批准许可证的过程为东道国和母国国监管当局提供了良好的合作机会,也为他们未来进一步的合作打下了基础。

东道国监管当局需要就许可证申请的某些方面向母国监管当局咨询,它在授予许可证之前应该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以确保申请者的总部或母公司所在国的监管当局没有不同意见。这一过程为母国监管当局提供一个机会,使它能够把不同意其所监管的保险机构跨境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理由告知东道国监管当局,并可以建议东道国监管当局拒绝颁发许可证。东道国监管当局在没有得到母国监管当局的肯定答复,或在收到有保留的答复时,应考虑选择拒绝许可证申请、加大监管力度、或对授予许可证提出附加条件等,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将自己所采取的措施通报给母国监管当局。

东道国监管当局在对那些偿付能力在母国辖区没有受到谨慎管理的国外保险机构,或者没有明确的母公司对其负责的合资公司进行许可审查时,应特别谨慎。是否授予许可证的最终决定,应由东道国监管当局根据非歧视性标准作出。同时,母国监管当局也应当掌握它们的保险机构所属的所有跨境机构的情况。

(四)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的国外保险机构应该受到有效监管。是否允许国外保险机构在某一辖区提供跨境保险服务,通常涉及该辖区的法律问题。当消费者能不受任何约束,自愿寻求国外保险服务时,一般认为他们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当允许积极推销跨境保险产品时,东道国监管当局通常需要了解该国外保险机构在其辖区内推销保险产品的真实动机,并进行核实,以确保该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在母国辖区受到了谨慎的监管。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专门的许可证审核程序,或采用具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本国投保人的利益。

如果允许积极推销跨境保险产品,母国监管当局对确保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负有主要责任,而东道国监管当局则应非常认真地考虑母国监管当局对保险机构拟开展的跨境经营活动提出的保留或反对意见。母国监管当局如果认为其辖区内的保险机构没有充足的财务能力、或者没有对其业务进行有效管理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它就应该阻止该保险机构到境外推销其保险产品。

二、跨境保险活动相关国家保险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交流

如果监管当局之间相互信任,监管信息就可以在大致对等的基础上实现双向流动。在不断改进对国际保险机构和国际保险集团的监管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保险机构和监管当局之间、以及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流。这样做的目的是针对实质性的监管措施,而不仅仅是交流一般的日常信息,所以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对监管信息的需求也是各有侧重的。

(一)母国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母国监管当局主要希望能够及时、充分地得到保险机构总部或母公司的有关信息。为此,需要建立一个完善而又可以核实的报告体系,要求任何一个境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都应向其总部或母公司报告,而且还必须有满足特别信息需求的可行办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母国监管当局应要求保险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设在国外的机构应向总部或母公司定期提交综合性的报告,从而使得母国监管当局能够对该保险机构的总体财务状况及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比较准确的评估。

如果东道国监管当局有理由怀疑某一外国保险机构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就应主动通报母国监管当局,母国监管当局也应向东道国监管当局通报这些问题严重程度的详细情况,以引起它们必要的关注。然而,东道国监管者通常处于发现问题的最佳位置,因此应该主动采取措施。母国监管当局有可能希望对其国外保险机构上报的资料进行独立核实,当母国监管当局需要跨境检查时,东道国监管当局应当允许,并持欢迎态度。如果母国监管当局暂时不能进行跨境检查或者不拟启动跨境检查程序,它可以向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咨询,请求东道国监管当局对该保险机构跨境活动的情况进行核实或做出评价。东道国和母国监管当局最好都能得到彼此所获得的信息。

一旦国外保险机构出现严重问题,东道国监管当局可以向其总部或母公司查询,也可以寻求母国监管当局的支持,以便提出可行的补救方案。当东道国监管当局决定撤消某国外保险机构的许可证或采取类似行动时,它应在可能的和适当的时候事先向该机构的母国监管当局发出预警。东道国监管当局在征得母国监管当局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分担监管责任,并协调各自的监管活动。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向母国监管当局通报任何由于提供跨境保险业务活动引起的问题。

(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如果对母国监管当局对母公司或整个集团的审慎监管能力和政策措施有充分了解,那么东道国在对国外保险机构实施监管的效果就会更好。为此,母国监管当局应向东道国监管当局通报对其保险机构跨境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监管措施,让东道国监管当局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母国监管当局应积极回复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的各种信息要求,如当地机构的业务活动范围、在集团内的作用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东道国监管当局进行有效监管的其他相关信息要求。

当母国监管当局对某一特定辖区的监管标准有疑问,并因此而准备采取可能对该辖区国外保险机构产生重要影响的措施时,它应事先与东道国监管当局沟通和协商。一般来讲,母国监管当局应尽可能地让东道国监管当局对跨境保险机构保持信心。即使在敏感时期,如某一保险机构将发生产权变化或面临问题时,母国监管当局与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充分沟通也会对双方都有利。母国监管当局应积极回复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的有关在东道国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的各种信息要求。

(三)信息交流的保密。能自由地进行监管信息的交流可以增强监管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当然,这种自由要受到一些旨在保护信息提供者和接收者的条件限制。不同辖区有不同程度的保密规则,这对监管信息的传递可能造成一定障碍。如果辖区的保密要求限制了不同保险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或者有的监管当局不能对其他监管当局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那么这些辖区的监管当局则应考虑着手审查其保密要求,总的原则是获得的信息只能用于与监管金融机构有关的目的;应允许信息双向流动,但不能要求信息的形式和详细特点严格对等;所传递信息的秘密性应受到法律保护。当然,所有保险监管当局都应该遵守职业保密制度,对其活动过程中,包括进行现场检查时所获得的信息保密。

获得信息的监管当局如果准备根据所获得的信息采取行动,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提供信息的监管当局协商。至于被监管机构的信息被监管当局之间交流以后,是否应把监管当局之间沟通的情况通报给被监管机构,目前仍是讨论之中的问题,在监管实践中往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

在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的目的在于确保金融集团内部有关机构的监管当局能够有效行使他们的职责,对这些机构是否得到审慎的监督和指导,以及主要股东是否对这些实体构成损害等问题做出评估。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磋商和信息交流,从而实现有效监管。

(一)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是审慎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被监管机构得到审慎稳妥的管理和指导的责任根本上属于被监管机构自身,监管当局期望这些机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经理、董事以及持股超过一定数额或者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能够达到监管当局提出的称职、适当以及其它要求。

一个有效和完整的机构运作机制应包括各种控制措施,以促进这些机构持续满足监管当局提出的称职、适当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并使得监管当局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干预。对经理、董事和主要股东在这些方面进行考察是监管当局为了确保被监管机构能够以稳妥和审慎的方式进行经营的常用监管机制。如果经理、董事和主要股东不能达到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方面的标准,监管当局一般可以动用各种制裁手段,促使其采取补救措施。

金融集团所属的不同机构,往往要分别接受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各监管机构分别依据相应的法律和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机构进行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方面的考察。在行使他们的法律职责时,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应当进行积极的协调与沟通。监管当局在试图考察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时,金融集团不同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可能会给他们的工作增加复杂因素,特别是当这些机构受监管范围之外的实体或个人影响较大时,问题更为突出。

称职性考察通常要评估经理和董事的才能以及他们完成岗位职责的能力,而适当性考察则主要是评估他们的品行操守。在确认能力方面,监管机构通常审核其正式的资格证书、以往经历和一贯表现。在评估品行和操守时,重点是犯罪记录、经济状况、因债务引起的民事诉讼、拒绝加入专业组织或被专业组织开除,其它相似行业监管当局的处罚,以及过去的不良商业行为。有关评估主要股东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的因素包括商誉、财务状况,以及他们的权益是否会对被监管机构构成负面影响。金融集团内处于监管范围之外的机构(通常处在被监管机构的上层)的经理和董事可以对被监管机构的许多方面造成重大影响,而且可以在控制整个集团内不同机构的风险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上述因素导致了监管权限的一些问题,因为某一监管当局的权限往往不能延伸到集团内受其它监管机构监管的范围,或者集团内不受监管的机构。这个因素还引起了不同监管者之间分享有关某些个人的信息的困难,而且涉及到监管当局通常应该遵守的职业保密规定。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监管机构之间自由交换信息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

(二)对金融集团中有关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重要股东的称职和适当性考察的基本原则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有关监管当局可以参考:

1.为了确保金融集团内的被监管机构能够审慎稳妥地经营,如果集团内其它机构的经理和董事能够对被监管机构的经营活动行使重大或控制性的影响,就应该对他们进行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的考察。

2.持股超过规定数额,并可能对被监管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应该满足监管当局提出的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方面的要求。

3.称职及适当或其它资格考察应该在委任阶段进行,以后发生变化还需要重新考察。

4.监管当局期望被监管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持续达到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方面的要求。根据经理、董事和主要股东对被监管机构的影响程度和他们职责的不同,对他们的称职、适当或其它资格的考察也有所不同。

5.如果一个经理或董事被认为对一个被监管机构经营能够实施重大影响,而且他曾经在集团内部另外一个被监管机构担任过经理或董事,那么监管当局应该在评估过程中咨询另外一个机构的监管者。

6.如果一个经理或董事被认为对一个机构的经营能够实施重大影响,而且他曾经在集团内部另外一家未受监管的机构担任过经理或董事,那么监管当局应该在评估过程中咨询其它曾经和该机构发生来往的被监管机构的监管者。

第8篇

一、流动性过剩的表现

(一)存差持续扩大

存差是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之后的差额。自1995年起,我国金融机构总体上开始出现存差现象,数额逐年扩大。尤其从200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的存差迅速增加,增幅上涨,“喇叭口”现象继续扩大。到2007年,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9371亿元和261691亿元,存贷差达到了127680亿元,是2004年的2.02倍(见表1)。这就说明,存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存贷比例的持续下降是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因素。

(二)M1与M2持续背离

结合我国的货币统计规则:广义货币M1=狭义货币M2+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可以看出,M1与M2之间的差额反映出了银行持有的流动性资产额。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广义货币M1和狭义货币M2均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12月末,M2余额为345577.91亿元,同比增长15.67%,M1余额为126028.05亿元,同比增长17.48%,M1的增速超过了M2的增速1.81个百分点;2007年12月末,M2余额为403401.3亿元,同比增长16.73%,M1余额为152519.17亿元,同比增长21.02%,M1的增速也大于M2的增速,超出了4.29个百分点。因此,可以看出我国货币供应量仍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并且M1的增速反超M2的增速,商业银行仍存在严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

(三)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

2008年4月末,超额准备金创下了历史低1.7%,并且据央行统计,从2001年到2008年4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季平均超额准备金率依次为6.8%、6.5%、4.5%、4.2%、4.0%、3.4%、2.9%、1.7%。虽然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平均仍维持在4%左右的较高水平,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超额准备金率,从而增加了央行的利息支出成本,削弱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

二、流动性过剩的成因

(一)宏观层面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为抑制经济过热过快增长,防止结构性失衡,截至2008年6月末,中央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扭转房地产市场和固定投资行业过热的局面,促使商业银行缩小对相关行业的贷款规模,贷款总量迅速降低。此外,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也加大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剥离和核销力度,使其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变,贷款余额减少,存差不断扩大。

2.外汇占款规模扩大的影响。在WTO和“9.11”事件的背景下,我国的贸易顺差一直呈持续扩大趋势,再加上2002年下半年以来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大量的热钱涌入国内,使我国国际收支账户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的现象日益明显,外汇储备急剧扩大。而受原有强制性结售汇制度的约束,央行必须发行基础货币为巨额的外汇储备买单,致使本币供应量增加,最终表现为商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因此,为购买外汇而投放本币已成为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

3.金融市场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尚不完善,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投资品种单一、金融工具较少也使居民和企业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再加之人们易受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使大量的现金资产向银行系统聚集,导致银行存款持续增加,资金难以分流,存差进一步扩大。

(二)微观层面

1.居民的高储蓄倾向。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但消费的增长却小于收入的增长,形成了大量的储蓄存款。这主要是由于:(1)与我国传统的理财思想、社会结构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2)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以及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使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增加;(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健全,教育、医疗等费用持续攀升,大大增强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减少了消费需求。此外,我国的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基尼系数达到0.4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这样,大量的储蓄存款被掌握在了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少数富人手中,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流动性过剩的危机。

2.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银监会为防范金融风险,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日益规范和严格。在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要求所有银行在2007年1月1日之前达到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一硬性条款的约束,使商业银行不得不缩小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比重,从而加剧了银行的惜贷现象。

3.银行经营方式的缺陷。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仍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收入来源仍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而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无法通过主动调整存款利率的方式改变居民的储蓄意愿,更不可能拒绝客户的储蓄要求,最终,只能放任银行存款持续增加。

4.直接融资工具的替代效应。随着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工具越来越多,尤其是短期融资券,凭借其低利率、低成本、低约束的优势获得了更多企业的青睐,由此便减少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求,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缩小,存差扩大,流动性过剩问题加剧。

5.诚信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企业诚信意识匮乏、信用缺失现象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由此导致两方面的负面效应:第一,大量的闲置资金堆积于银行内部,贷款减少,存差扩大,单位资金的管理成本不断提高;第二,业绩优良、声誉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企业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焦点,而规模小、风险大、信誉低的中小企业却难以获得贷款,从而导致真正需要融资的企业无法有效的从银行获取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1]孙建潮。基于宏观角度的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分析[J]财经科学,2006(7)

[2]张晓慧。正确认识当前的“存差”问题[J]中国金融,2006(4)

第9篇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评估存在的问题

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一家“独立的评估机构”,各保险公司均自设评估部门,负责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这样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当中很容易产生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保险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原本属于一种买卖关系,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在处理保险事故上,往往双方持不同的态度。从保险公司来讲,总想通过客观评估和正确鉴定,尽量减少赔付以提高自身效益;对被保险人来说,有时难免夸大损失,以便获取更多的赔付。双方关注的焦点是对事故的评估和鉴定,而评估和鉴定均由各保险公司自己承担,导致被保险人容易对保险公司的事故评估鉴定产生怀疑态度。二是专业与非专业的矛盾。各保险公司尽管都成立了评估鉴定机构,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因为种种客观因素,对涉及各行各业的评估业务不可能都熟练掌握,所以在对保险事故的评估过程中,有时难以保证做到客观公正。三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效益与成本过高的矛盾。各家保险公司现行的事故评估与鉴定工作操作复杂,运行困难,重复投入的问题十分突出,人为地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致使保险公司成本过高,经营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以上三个矛盾不仅影响着理赔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也不利于保险业的有效监管。因此,成立一个与当前保险业发展相适应而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公共评估机构势在必行。

二、构建保险公共评估的意义所谓保险公共评估机构,就是由中国保监会确认资质的、独立于保险公司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保险事故评估中介机构。

成立保险公共评估机构的意义主要在于:一是有利于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评估与鉴定工作的集中管理。成立保险公共评估机构,不仅可以使保险部门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对事故作出公正、准确鉴定,而且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利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二是有利于妥善解决保险人与被保险者之间的矛盾。保险公共评估机构是一个独立的专门机构,在对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过程中,不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方的制约和支配,能够在“客观、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指导下,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估和鉴定,从而使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消除误解,化解矛盾。三是有利于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中国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保险市场内涵日益丰富,对保险公共评估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保险公共评估有利于造就一支“忠于职守、求真务实、既懂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又熟悉保险法规”的专业保险队伍,从而保障保险事业更好地发展。四是有利于保险公司规范经营行为和加强廉政建设。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国内保险市场一度呈现竞争无序、保险企业经营效益低下的局面,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削弱了国内保险企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在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执行制度不严的现象,有的从业人员甚至内外勾结,制造假赔案,导致保险公司内部道德风险不断发生。成立保险公共评估机构,将会有效地杜绝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为保险企业加强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设立保险公共评估机构的模式构想

针对保险公司现行理赔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设立保险公共评估机构时必须充分体现“权威性、公正性和服务性”原则,坚持做到“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标准,以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从而使保险业能更有效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所谓权威性,就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如中国保监会)应依法授予保险评估机构对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评估的权力,各保险公司原有的评估定损部门一律撤消,保险公司不再具备保险赔付的评估职能。

为实现保险评估机构的公正性,有关部门应制定出专门的保险评估法规,规范公共评估机构的职业行为,使之不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任何一方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