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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3-03-20 1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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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第1篇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禁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控工作,并组织灭杀。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生产决策的依据是市场需求和价格杠杆传递的市场信息,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资源的流向都由市场需求和企业所能获得预期的利润所决定,这也就容易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但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环境没有产权明晰的所有权,无法参与市场交换,不能通过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来实现其最优的配置,这时政府就应当伸出“看得见的手”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当然,政府所采取的各种污染控制手段是一种制度安排,其效果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面临制度时采取何种对策,而这些对策又将影响到其他企业的行为,从而使本来就存在竞争的企业之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关系。

2公民之间的竞争关系

尽管保护生态环境涉及到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但是由于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或者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公民竞相采取掠夺性的方式开发资源,包括对森林进行滥砍滥伐、在草原上过度放牧等等方式,造成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据统计,中国土地沙漠化仅有5.5%系风力吹动沙丘前移造成的,而其余94.5%全系人为因素引起(其中过度垦殖造成的占25.4%、超载放牧造成的占28.3%、水资源开发不当造成的占8.3%、开矿筑路造成的占0.7%)。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大公民认为,自己个体的行为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影响,如果自己不采取这些行为,别人就会采取这些行为,到头来就会是自己吃亏、生活没有得到改善、利益得到损害。因此,林区、牧区的群众纷纷采取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过度开发、破坏性开发利用资源,造成“公地悲剧”。比如,长期以来,在谋生压力和竞争压力下,农民形成了以开荒种粮为主的不合理农业生产体系,原本可以作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且生态和经济价值较高的林地草场被当作荒地开垦。这样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已经开垦的耕地粮食产量不断降低,加上农民存在广种薄收意识,片面追求开垦扩种增加粮食产量,形成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又比如,牧民发展畜牧业片面追求牲畜头数增加,而不是依靠科学养殖和加快出栏周转等来提高经济效益,造成牧区县超载已近70%,半牧区县超载已经超过80%,产草量平均单产下降30-50%。同时,由于农民生活能源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做饭取暖等仍然主要依靠林草植被,对林草植被的竞争也非常激烈。

3结语

第3篇

1国土规划是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国土规划在现有国土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对于重大建设活动进行规划,对于区域国土资源项目进行针对性的管控,能够适时宜的结合地区的优势资源,实现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达到统一的状态,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另外,以强制国土资源管理的方式实现对于部分有限资源的保护,并且使得资源使用朝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可以使得国土资源利用率得以提升,这也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的。

2生态环境保护是引导国土规划的指导思想。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人类实践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处理越发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尤其在全球性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生物多样性锐减,水土流失严重,温室效应明显等,都在告诉我们如果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势必会有资源耗尽,环境恶劣的一天。为此,积极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以科学发展观去引导国土规划,处理好国土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充分展现出国土规划方案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融合。

3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土规划不断追求的目标。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越发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也开始思考如何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做好权衡。此时的国土规划作为资源规划分配的重要手段,也开始积极思考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也就是说对于现阶段的国土规划工作来讲,应该将如何保证当前区域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问题,如何规避国土规划中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问题。简单来讲,生态环境保护已然成为当前国土规划不断追求的目标。

二、现阶段国土规划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

1行政区间意识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受到传统国土规划体制的影响,以行政区为单位进行规划,强调行政区域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忽视了行政区之间的资源利用分配。这种行政区间意识的存在会造成以下困境:其一,地域之间的国土资源联系被行政区间所隔断,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进步;其二,行政区间要求规划的稳定性,一般都不会摆脱自身行政区的框架,此时就难以实现与其他行政区间的沟通,这就可能出现各行政区间埋头做好自身国土规划,忽视了区间内造成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

2国土规划时效影响生态环境保护。一般情况下,国土规划作为宏观调控方案,其时间跨度比较长,少则20年,多则30年以上。如此长的规划时效,不仅仅要求规划方案的预见性,还需要保证规划指标是可调整的。但是实际上国土规划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更多的关注的是近期的资源开发,生产布局,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对于中长期规划的管控也变得难以实现,这就很容易造成规划初衷方向的偏离。这也是造成国土规划难以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3国土规划固性牵制生态环境保护。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当前国土规划的内容比较固定,目标明确化,指令性明显,如此固性的要求显然没有将市场机制考虑进去,无论是市场应变能力,还是规划效能,往往都会出现捉襟见肘的情况。另外,国土规划多数情况下关注的是最终的规划结果,忽视了对于规划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而生态环境保护正好是国土规划中的重要过程部分,这样的固定化模式也是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

4国土规划调控的方式存在不合理。当前国土规划调控的方式方法依然存在诸多的不合理的地方,具体来讲,其主要表现在:其一,缺乏健全的国土规划法律法规,难以将国土规划纳入到法律体系,不利于国土规划的法制化发展;其二,国土规划管理组织机构不完善,难以形成内部监控机制,也难以发挥国土规划部门的效能;其三,国土规划方案的权威性不强,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数情况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化的特点。

三、国土规划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策略

改变国土规划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现状,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去实现国土规划运行机制的改革。具体来讲,笔者倡导积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实现国土规划主体的公众化。实现国土规划主体的公众化,就是引导公众参与到国土规划中去,改变以往以国土规划部门为主导的决策机制。这是因为:国土规划的目标是要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力的提升,既然事关公众利益,就应该有公众参与到决策中去,这不仅仅充分体现出我国执政为民的理念,也能够实现国土规划方案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发展。具体来讲,应该积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国土规划部门积极构建国土规划民众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实现民众与国土规划部门之间联系的加强;其二,国土规划部门应该放低姿态,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听取民众对于国土规划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国土规划方面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将其整合到国土规划方案中去。

2促进国土规划生态意识觉醒。针对于当前国土规划生态意识淡薄的问题,应该积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国土规划效果评价机制,将国土规划的生态效益作为重要考量尺度,避免单一从经济角度去考量的审核和评价方式,以此去实现国土规划生态意识的觉醒;其二,高度重视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得国土规划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且积极在规划的过程中将生态环境因素考虑进去;其三,建立严格的国土规划方案审核机制,从经济角度,社会发展角度,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考量,对于存在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土规划方案,应该予以驳回,避免其对于实际社会资源的不良配置。

3健全国土规划生态保护法律。我国国土规划生态保护法律体制的缺失,也是影响当前国土规划工作生态效益体现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在此方面进行规划设计:其一,积极将国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到法律保护体系中去,以此强制要求国土规划将生态效益纳入其中,以保证国土规划工作朝着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其二,积极结合区域国土资源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国土规划生态保护政策,处理好区域生态环境与国土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

第4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对策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越来越迅速,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要。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改变传统的建设发展模式,秉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在发展城镇化建设时,不仅要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还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应该跟上时代的脚步,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保证能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构建文明生态环境。

一、我国城镇化中存在的问题

1.空气污染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迅速发展,其中最大的环境问题就是空气污染。由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天空气体中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越来越多,导致全国多个地区出现阴霾、雾霾的现象,并且雾霾天数也不断的在增长,各地区的PM2.5指数也越来越高。城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群众生活排放出大量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气体与其他污染物发生反应,形成了各种光化污染。2.噪音污染由于城镇道路容易出现拥堵的现象,高峰期间的交通比较繁忙,极其容易产生交通噪音;还有各类城镇工业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和机器高速运转而产生的工业噪音;在城镇中还有各种建筑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机械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建筑噪音;还有城镇中的各个人口密度较大的地点,例如娱乐场所、商业交易等地点,都会产生较大的生活噪音。据研究表明,我国大部分城镇居民都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不但对人们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还会使人们出现失眠、心律不齐、记忆力减退等现象,对人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3.缺乏绿地在城市高度人工化系统当中,生态价值最高的就是园林绿地。目前我国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功能也逐渐增多,人们也充分认识到了园林绿地生态效应的重要性。它不但是保持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还是组成城市生态系统的基础部分。在我国的城镇当中有一定的绿地,不仅能够美化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还能有效的减轻城市环境污染,改善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绿色植物不但可以平衡氧气和二氧化碳,吸收过滤有毒有害的气体,吸引粉尘,还可以使气候得到有效的改善,最大程度的美化城市环境。但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比较注重经济行为,最大程度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地方政府也只注重经济效益,导致居民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满足,城镇中的绿地面积少之又少。

二、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

1.资金不足在进行城镇化建设时,地方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城镇化建设的重视力度不足,没有完全发挥自身的作用,阻碍了城镇化的持续稳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基础,而地方政府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体,当地财政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但由于财政分权制度,城镇来的资金很难投入到小城镇当中。相比城市来说,城镇的科技、资金和人员都比较落后,但在城市化进程当中,城镇发挥着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部分地方政府仍然秉持着传统老旧的意识,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要求来进行改革,缺乏对于改革创新的主动性,所需资金也只能依靠国家拨款或向上级申请,无法作为纽带连接城市和城镇,无法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由于地方政府的资金不足,在城镇化建设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地方政府也没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农民和开发商也为了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增加自身收入而牺牲环境和资源。2.缺乏相关法律法规1989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近几年来环境保护法体系在不断的进行完善,但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我国建国初期,立法的技术水平较低,缺乏相关经验,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待环境保护,导致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全面。并且建国初期我国比较注重经济发展,一直秉持“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导致我国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多。虽然在出现了环境问题时,我国政府会及时制定应急方案以供使用,但应急方案缺乏长远性,无法长期发挥作用。3.缺乏科学技术人类利用自然的主要力量就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人类拥有的巨大财富。但相比其他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业科技水平较为落后,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作用也较小。我国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没有充分发挥出科技支撑和引领的作用。各种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成果较少,重大创新成果也较少,农业机械装备和园艺产品的主要来源还是进口。我国的科学技术缺乏长期的科技投入机制,农业科学的研究投入不够平衡,无法适应科技创新的发展。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因此无法得到解决,逐渐越来越严重。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1.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相比发达国家仍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所以要改变经济发展方式,保证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能够与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式接轨,还要对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进行考虑,最大程度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还要将政府的管理作用完全发挥出来。要注重对传统产业的改革创新,转换传统产业的产业机构,结合信息化和工业化,加强强现代化产业建设。加大对现代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对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进行改变。要对城镇的消费潜力进行进一步的挖掘,拉动内需,促进城镇的可持续发,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国民素质,做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2.健全生态环境制度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前提。只有完善的基于新型城镇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谢宇光王会京王红霞(邢台学院054000)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制约企业的生产,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制度政策,不仅能够推动生态环境的建设,还能加大地方政府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对于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状况要进行及时的了解,定期公布相关的环境质量,同时对于水资源的保护也要加大力度,在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应用环境监测,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要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对污染较大、能源消耗较大的产业进行严格的监管控制,提高对企业生产的要求,这样才能在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真正保护生态环境。3.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城镇化建设当中,有许多的生态环境问题都是因为人们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而引起的。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当中,帮助人们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可以采用报纸、电影、互联网等数字媒体来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了解,并带领他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必须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秉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4.走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人们应该认识到推进城镇化的建设并非一日之功,要打破“人为造城”的传统观念,充分尊重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此为基础来推进城镇化建设做到产城互动、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生态宜居。特别是要对小城镇、小城市和大中城市的发展进行协调,在建设城镇化的道路中推进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的协调发展。要对新型城镇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循环经济的发展路线,建设循环节约型社会。

四、结语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只有找出这些问题,仔细分析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生态环境制度体系的构建,帮助人们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才能真正保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黄皓宁,徐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法律变革和创新的思考[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5).

[2]黄端.中国城镇化水平被严重低估应引起高度重视[J].发展研究,2013(10).

[3]周其仁.“政府主导的中国城镇化”呼之欲出[J].农村工作通讯,2013(02).

第5篇

新城北部山区自然资源丰富,部分区域已形成较稳定的生态系统,是建设生态宜居新城的宝贵财富。为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加快“幸福”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城北部山区位于市行政中心北侧,其主要山体*山、*及*岭等是新城生态建设和景观构造的核心区域。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城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必然选择,对树立*门户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山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幸福”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保护范围

划定包括*山及周边的*、*岭等各山体及其坡地,面积约500公顷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保护区内除已规划建设的项目外,严格控制各类城市建设活动。

按照环境优先、分区管理的原则,保护区划分为限制建设及禁止建设两个区。路以南、*岭东环路以西、*岭西环路以东10公顷用地为限制建设区;其它均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内,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进行规划方案审查,不得进行工业、仓储类用地规划建设,限制房地产开发类用地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在形态、色彩、高度上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禁止建设区内,除已经规划建设的项目,生态保护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公园开发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外,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建设活动,不得采石、取土、放牧、修坟、烧纸、砍柴、滥伐树木等。

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规划变更及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生态保护功能的,需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统筹管理。规划部门要科学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北部山区景观规划研究,立足于生态建设与人文景观开发相结合,生态建设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相结合,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把北部山区及周边的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于采石、取土已造成的山体破坏,相关主管部门应本着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生态绿化方案,以较低的成本投入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和优化。

(二)开展绿化造林,提升生态水平。林业部门要立足于提高北部山区整体绿化水平,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根据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山体走势,培育保护好森林风景资源,营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森林景观,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保护补偿、多元投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综合管护,保证山区绿化效果。

(三)强化监管,构建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北部山区生态保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新城北部山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负责山区生态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生态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行政许可体系、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新城北部山区范围内存在的违法乱建、乱采乱挖等破坏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第6篇

关键词:北戴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北戴河湿地位于新河以北、林海度假村以南、滨海大道以西的三角区域,经新河入海口与沿海湿地相连。2007年曾举行东北亚湿地和水禽保护国际研讨会,并发表了关于东北亚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合作的北戴河声明,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作为世界四大观鸟胜地之一,北戴河被誉为“观鸟的麦加”。

一、北戴河湿地状况

(一)湿地概况。北戴河湿地,是被国际湿地保护组织所命名的我国最大的城市湿地,其中总保护面积3081公顷,是候鸟迁徙重要通道和国际四大观鸟胜地之一,区位优势重要,湿地类型多样。在这里,保护鸟类380多种,列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4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2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动物51种,包含有黑嘴鸥、白鹤、丹顶鹤等[1]。北戴河湿地也是西伯利亚、中国北方与南方、菲律宾、澳大利亚之间候鸟迁徙的驿站,曾多次在此观察过候鸟的英国观鸟团称从世界范围来讲,北戴河湿地是远东最好观察迁徙候鸟的地方。

(二)气候特点。北戴河处中纬度地带,属暖温湿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春季多日照,气温回升快,相对湿度低,空气半干燥,蒸发快,风速较大;夏季多阴雨,空气潮湿,气温高但少闷热;秋季时间短,降温快,秋高气爽;冬季长,寒冷干燥,多晴天,四季气候分明。同时因受海洋的调节,又具有多风、湿度大、雨量适中、气候宜人的海洋型气候,整个北戴河处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之中。也正是因为北戴河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其形成了适合候鸟生存的栖息之地,使北戴河成为国际四大观鸟胜地之一。

(三)生物特点。北戴河湿地之所以受人瞩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是候鸟重要的栖息地,通过查询资料可知,北戴河区的鸟类有白鹭、丹顶鹤、灰鹤、大天鹅、海鸥、海燕等。我国鸟类共计有1186种,其中北戴河就有20个目61个科的405种,且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68种。在中新网“秦皇岛《做“观鸟圣地”的守护者》倡议引发全国关注”的报导中,北京自然博物馆研究员、中国鸟类学会副会长许维枢先生曾这样说道:“北戴河曾一次记录到东方白鹳2729只,超过以往世界最高纪录的一倍以上;一次记录到鹊鹞14534只,为世界上一个地点发现鹊鹞的最高纪录。”这也证明了北戴河区丰富的鸟类资源的特点。

二、湿地功能及退化

(一)水资源的“贮存库”。湿地可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在多雨或涨水季节将过量的水像海绵一样储存起来,减少洪水压力,有效控制洪水,防止土壤沙化,又能在一段时间后慢慢释放补充河流或下渗补充地下水,因此被称为是水资源的“贮存库”。

(二)水体“净化器”。湿地本身的独特性让其有净化天然水体的能力。湿地本身特性让它能滞留水、土中的沉积物、有毒物等,从而改善环境污染。

(三)“储碳机”。湿地能够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源,在全球变暖日益严重的当下减少温室效应。

(四)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蒸发,湿地可不断向大气输送水气,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同时能够控制土壤侵蚀,稳固基地,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调节气候。

(五)“物种基因库”。湿地是重要的基因遗传库,对维持物种多样性和平衡、筛选生物优良基因有着重要意义;作为鸟类的天堂和重要的生存栖息地,对鸟类生存和繁衍后代也有很大作用。环境的日益恶化,导致适宜生物生存的环境逐渐呈现单一化破碎化现象,因此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并协调人地关系对生物多样性及珍惜鸟类保护有重要意义。

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湿地有自净能力、防风固沙、稳固海岸、丰富湿地生境类型等功能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有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人类对湿地认识的不全面、不重视,城市发展建设没有周全考虑湿地地质和生态环境,导致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生态破坏加重、功能不断退化,为此建议开展以下措施:

(一)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增加环境保护意识。湿地环境保护不是个人、小集体和政府的事,而是每一个人的事,因此,需要加大对湿地环境保护的宣传和人们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只有对湿地功能、湿地破坏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才能人人拥有保护意识,才能更好的进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二)节约用水,开发与推广水资源利用技术。湿地退化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居民用水量的增多和浪费,导致地下水过量开采,使得湿地干涸,为此,在日常生活中推崇水资源保护、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水重复利用技术,对湿地保护有巨大意义。

(三)着力抓实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北戴河鸟类博物馆。2009年,政府开放秦皇岛鸟类博物馆,这是集鸟类起源、进化、发展等为一体的专题科普博物馆,但是没有很好的发挥科普教育效能。为此应加大对博物馆的宣传,与世界观鸟者进行交流、与各高校进行交流,进行候鸟知识普及教育,充分发挥博物馆的作用。

(四)落实责任,明确管理。湿地在中国的管理虽归林业部,但是涉及其管理的部门还包括了农业、水力、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海洋等部门和相关地方单位,管理权限不清和缺乏管理协商机制,使得湿地的利用和管理很难实施。为此需要明确管理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以便湿地管理有效进行,湿地保护切实实施。

(五)政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颁布相关政策。在北戴河区了解到,地方政府为保护北戴河环境,严禁禁止北戴河区进行炭火烧烤,并有城管进行监察,但在北戴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检索和秦皇岛图书馆政府文献查询处,均没有发现独立、完善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详细的政策、法规,所有涉及到湿地的内容均在旅游管理、年度工作总结等里简单提到。此表明,政府方面对湿地生态保护还有欠缺,政府重视度还需提高。为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严禁湿地生态污染破坏、候鸟栖息地破坏,让北戴河湿地生态保护和候鸟保护有法可依,走上合理法制化道路。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在法律条件下出台相应的建设和管理条例,城市及自然保护区等的建立要做到依据湿地生态特点建立,妥善进行各项管理,避免开发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另外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一方面,使湿地保护区在法律规定下被保护,另一方面,使遭受破坏的湿地能够得到恢复。

四、小结

秦皇岛市民曾在当地相关采访中说道:保护鸟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有一天鸟儿消失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不再遥远。保护鸟类,最重要的就是保护鸟类赖以生存的栖息地。[2]

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在,环境发展不仅仅影响城市的发展、国家的发展,还会影响人类的生存。为此,我们不仅仅是做加大宣传、志愿服务等的表面工作,而是在认识到湿地对人类的巨大作用和湿地破坏对人类的潜在威胁的同时,切实进行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让每一次活动和宣传都具有实际意义。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共同的生活家园。(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指导教师:王智进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 , 保护措施

【 abstract 】 with the local regional advantages and convenient traffic conditions, huaihua city crane economic obtained fast development, especially the town enterprise in the rapid rise of the early 90 s, the rural areas face changes greatly, the farmers' living standard, and living conditions have improved greatly. In this paper,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rural life and township enterprise effects of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 key words 】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忽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等造成的自然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加上城区扩张对农村资源的掠夺,使得农村原来丰富的自然资源遭受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造成了农村土壤、水体、大气的严重污染。因此,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不仅是为人类保留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实现鹤城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1、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对农村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1农村传统能源结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鹤城在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上属山区,全区农村辖8个乡镇和1个旅游度假区,93个行政村,农业总人口10.8万人。农村能源使用上仍处于传统落后的状态,广大农民生活主要还是靠薪材、秸杆和散煤等作燃料。近几年来,政府虽然也在推广担倡清洁新型能源,但由于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起步太晚,基础较差,仅靠农民自筹资金和地方财政微薄资金支持,发展速度十分缓慢,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推广沼气池2381户,户比例仅9.8%。并且农村能源工作还主要停留在推广省材灶、省煤灶阶段,以致农村乱确乱伐、乱开乱挖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大量森林植被、山地矿藏被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1、2农业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及土壤破坏

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鹤城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靠途径,而这种“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是面源污染最为重要的来源;全区农药施用总量319000Kg/年,单位面积平均施用是28.6Kg/公顷;化肥施用总量2379T/年,单位面积施用量213.55Kg/公顷,从而导致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分易流失,造成对地表水和下水的污染,湖泊富营养化。据资料显示:我国受农药污染的农田达1.9亿亩,重金属污染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5,污水浇灌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而我省已知被污染的耕地为80万亩,鹤城有1.2万余亩多之。

1、3农村生活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由于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已由过去的菜叶、果瓜皮逐渐被塑料袋、废旧电池、农药瓶等所代替,这些垃圾包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使农村生活排放的废弃物、废水呈现出成分更加复杂,污染危害不断增大的趋势。农村生活废水如洗涤废水和农药施用器械的清洗水中各种化合物、有机物的含量增大,它们随水体迁移,使得农村中溪流、湖泊富营养化,造成其污染负荷增大,导致农田浇灌水质恶化,甚至入渗影响地下水质量。农村生活固体废弃物中塑料、金属和玻璃制品的排放量增大,这些废物一方面不易被土壤降解,进入土壤后对土壤肥力、土地通透性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其渗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

1、4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乡村推广发展沼气还可以有效保护植被,据统计,一个10立方米左右的沼气池,一年可以节约薪材2吨,相当于3.5亩薪材林年生产量。而且人畜粪便经沼气厌氧发酵后,成为无害化的优质有机肥,沼渣、沼液不仅达到改善土壤肥力的作用,还能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可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为绿色生态农业打下一个坚实基础。

对于农药、化肥施用造成的生态破坏,则要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合理使用化肥,注重施肥方法,从源头上控制化肥的大量施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少肥料流失而造成水体污染。农药、除草剂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产品,农业生产应遵循《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

为减少农药的污染,鹤城已逐步开始实施果蔬“一减双保”安全工程,即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做好无毒示范区建设,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到2006年,全区基本实现果菜无农药公害。具体措施为:增加农家肥等有机肥料的使用比重,调整化肥的使用结构,逐步减少并禁止硝态氮肥的使用;以推广降解地膜利用技术和回收利用为重点,控制农用地膜引起的“白色污染”。

2、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目前,鹤城区下属8个乡镇,共有乡镇企业420家,从业人员1.18万人,年产值25732万元。其中废水排放总量645.46万吨,废水处理量26.75万吨,处理率仅为4.14%;废气排放总量为10.6588亿标立方米,大部分都没经过除尘脱硫等处理而直接排放大气;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700吨,也都是采取简单原始的填埋堆放进行处理。

2.1 全区乡镇企业的主要污染情况

鹤城乡镇企业由于规模普遍较小,生产工艺普遍落后,大都是一些能耗高、技术水平低、装备差的行业,加上乡镇企业业主素质低,特别是环境保护意识差等原因,造成广大农村污染物排放的严重超标,其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极易影响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质量。有些地方这种污染还通过污水灌溉、固体废物不当堆放等形式将有害物质转移到农作物上,使大范围的人群受害。据统计,全区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和牧区总面积达1.0多万亩,舞水河鹤城区段大部分被污染,使水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因此,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是其排放的废物对水、气、土壤的直接危害,另一方面是由于废物存放、转移造成的对人群健康居住环境的间接影响。

2.2对乡镇企业的管理措施

受全市范围国民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全区现在乡镇企业虽然不再是以前那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但是仍然有许多项目出于对经济利益第一的考虑,强行上马,忽视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方面的考虑。因此,要改变这种要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2.1增强投资者、决策者和公众的环境意识

任何工作都是舆论起先导,环保工作也不例外,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面向领导,面向企业,面向社会的方针,多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增强投资者、决策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既服从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但又要承认两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所以应认真实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投资决策者万万不可牺牲环境的办法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利益,去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此,要创造条件使环境专家,进入乡镇企业的领导层,决策层,为其出主意,当参谋。同时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的环境保护的法规宣传教育,形成一个大家都来关心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和监督环境的氛围。

2.2.2加强现有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

按规定要实现达标排放的行业企业,一定要限期达标;严格执行国家关停“18小”等环保政策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坚决不准上马开工或执行关停;对新、扩、改项目,要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2.3进一步改善鹤城投资环境

调整全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通过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尽量多引进技术含量高、能耗低的科技型企业。从总体上看,全区乡镇企业多数处于低技术层次,是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经营发展模式,这与鹤城处于中、西部之间的过渡地带这一劣势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劣势一方面得不到国家政策上的扶持(我们国家先发展东部,再发展西部,暂时没有发展中部的战略),另一方面也不能吸引有规模或者高科技企业的投资。

2.2.4规划建设乡镇工业园

在鸭嘴岩、石门等交通便利又离城区近的乡镇建设工业园,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项目投资,也便于对企业污染排放进行统一管理和治理。“十一五”期间鸭嘴岩工业园取得初步成效,“十二五”期间应重点落实实施好石门阳塘工业园建设、城东新区生态建设。

2.2.5开展环保技术服务,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环保部门集管理、执法和技术服务于一体,实际工作中技术服务不到位,环境管理执法难度大,其原因是环保的行政职能和企业的职能相互错位,出现误区,要治理环保部门拿方案包效果。因此应将技术职能从管理职能中分散出来,使之成为政府与乡镇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这不仅有利于环境管理和依法行政,而且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其自身价值的实现,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随着重点流域或区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必须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防治,加大对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重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自然环境变化情况,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小城镇发展中的环境问题,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1)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法规建设。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乡镇企业必须严格限期实行关、停、并、转、迁,对计划中的乡镇企业要严格环保规定,做到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对农业生产进行客观管理、严格控制农药的生态质量,合理指导农业用水、用药,对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情况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2)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提出农村环境问题解决的资金渠道,资金来源,针对实际情况,提出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的政策和方案,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等问题。

(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农村环保宣传中,要注重科学性、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多向群众普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同时要坚持“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方针,在各级乡村中、小学校开设初级环保教育课程,使他们幼小的心灵萌发环保意识,养成从小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参考文献:】

[1]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局关于农药化肥使用的若干规定

[2]怀化市鹤城区统计局

[3]怀化市人民政府、怀化市生态创建办

[4] 怀化市鹤城区环境保护“十一五” 规划2005-4-21

第8篇

一、强化臭氧污染防治。

我市共性问题:截至6月30日,臭氧浓度为204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倒数第一,臭氧浓度同比不降反升6.25%,变化幅度全市倒排第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臭氧问题,我镇从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入手,强化扬尘管控、禁烧巡查、涉气企业检查等工作,本周共计检查域内涉VOCs企业4家,电气焊4家,检查餐饮企业5家,料堆4家。同时,持续开展禁烧巡查,臭氧污染情况有所减轻。

二、强化坑塘沟渠整治。

存在问题:我镇小崔庄南坑塘存在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此问题,我镇已经于7月9前完成整改并进行平整处理。后于9月29日对全镇各村街坑塘情况进行再次摸底,共排查有水、无水坑塘共30个,暂未发现新的污染问题。

第9篇

路明副主席以“发展中国农业科学,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而奋斗”发言。他介绍了我国农业科技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科技面临的形势,指出在我国农业生产当中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在农业生产相对发达的地区,普遍推行集约农业,靠提高复种指数,开采地下水,过量使用化肥来提高产量,影响水体质量,造成农产晶化学污染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农产品的出口。而采取传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的地区,由于生产水平低,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导致大量采薪毁林,破坏草原和植被,水土流失严重,带来洪涝、沙尘暴等灾害。针对集约和粗放农业,提出了“生态农业”、 “可持续农业”的理念,中国应当走一条与生态友好的有自己特色的现代农业之路。

路明强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新世纪农业科学的农业生产的重要目标。他介绍了健康安全农产品的概念,认为生产健康安全农产品有三个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二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应对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晶的国际竞争力。在生产健康安全农产晶的过程当中,应当注重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保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四个环节,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的五个体系。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中,要保证最佳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标准,实行清洁生产,产品的加工、储存、包装达到安全标准四个环节。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安全标准、监督检测、质量安全执法、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市场五个体系。

第二,提高资源特别是水分和肥料的利用率,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三,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做到物质循环使用,能量平衡开发,采取与环境友好的作物生产方式。

第四,拓宽农业发展领域,开发能源农业和化工农业。

吴晓青委员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几点建议”为题,从分析云南省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经验教训,就我国新世纪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阐述了意见和看法。

他总结我国多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教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多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放弃部门利益,顺应发展的需要,切实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第二,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要平衡发展。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第四, 自然保护区由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已不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全民的参与,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第五,环境保护部门要发挥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导作用。不仅要履行“统一规划、统一法规、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参与生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服务。

他认为,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生态环境面貌,必须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进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管理机制。

第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全面发展。

第三,生态建设要与人民群众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脱贫致富相结合。

第四,必须高度重视和依靠非政府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的力量。

第五,引进和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

吴晓青委员还介绍了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形势,以及相关的对策。

蔡建成委员以“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为题发言。

随着长江三峡水利工程的进展,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他针对目前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具体措施。

他认为,目前三峡库区仍然面临严峻的污染问题,表现为:一,库区废水达标率低,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水体污染趋势加重;二,库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岸边随意堆放,处理率低;三,三峡库区由于各个支流沿江城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未处理,沿岸堆放垃圾现象普遍,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生态环境恶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水土流失严重,河流含沙量高;二、生态环境退化现象普遍。

为此,他提出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并提出实施建议的具体措施。

第一,必须统筹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峡库区应在大规模削减现有污染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开发活动,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影响区应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和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上游区在控制水体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泥沙人河量。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控制三峡库区上游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优先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水土保持等工程,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重点资源开发监管区,采用适当措施,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得到强制性保护,尽快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钱弘道委员引用“外部不经济性”理论,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

空气、河流、海洋和森林都是生态环境财富,生态环境是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福利的公共财产。这些公共的财富被少数人的生产行为所侵害,使得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外部不经济性是由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造成的对环境的损害和资源的破坏。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不经济性未计人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被转移给了社会,即全体受害的社会成员承担了少数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结果。

他认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源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没有人拥有产权或没有人强迫他们处于被污染的生态环境中;二是正在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具有集体消费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负外部性正逐渐发展为巨大的威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进行积极的干预,控制外部性。现实生活中,解决外部性问题主要采取政府管制、惩罚性税收或补助、颁发经营许可证等办法。

他认为,没有法律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无从谈起。从经济分析角度讲,法律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应当起一个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作用。

他介绍了利用税收控制污染的优点,一是可以给污染者提供激励,促使其寻求改进的方法和手段来避免或清除其排放物。二是防止污染者把其生产成本(污染成本)转嫁给其他人。他认为利用税收控制污染与其他管制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它不要求管理机构衡量包含在税金中的遵守污染控制标准的成本,而只是估计减除污染的收益,这使税收不像排污标准那样容易出现错误。

苟少华委员分析了当前在食品、住房装修等生活中使用的化学产品的污染问题,阐述了化学工业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20世纪是化学工业蓬勃发展的世纪,上个世纪中叶,由于化学品产量的剧增,化工产品种类的增多,其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性和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也逐渐暴露出来。

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占有量位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民经济每年以高增长率速度持续发展,但经济格局仍以粗放型经营为主,不仅造成能源和资源消耗强度巨大,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伴随着我国化学工业的经济规模扩大,其带来的危害如环境污染和危害健康实例不断出现。他结合国外环保治理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特征,对协调好化学工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提出建议:

一是要合理立法和严格执法,使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随着我国加入WTO,如何以国际通用标准进行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监督市场产品,已是我国环保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大力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建议将有关环保方面的知识纳入全民义务教育体系中;四是增加科研投入,鼓励科研人员开发新技术对于治理生态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张季纶委员介绍了国外的“环保警示教育”,提出环保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意识问题,强制性的环保措施是针对当前环境恶化的形势的,而环保教育才是永恒的、持续的。应着眼于提高全民的环保素质和意识,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全民教育人手,将环保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和学科当中,环保教育的立法需要加以重视。

倪晋仁委员提交了题为《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控》的书面报告。介绍了用生态系统原理来合理调配水资源的水资源系统概念。他认为,传统的水资源利用模式多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为目标,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目标则是水资源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为自然一社会一经济这一复合生态系统提供最优的生态服务;传统水资源利用以“供给管理”作为核心,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则强调“需求管理”,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配置与调控模式关注水资源从输入自然一社会一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到输出该系统的全过程。

面对我国恶劣的自然环境,必须寻找用较少的水资源满足发展需求的新途径。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体现。

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模式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治愈水资源浪费的良方。面向生态可以使水消耗和水污染更少,并使人们生活得更好。越是生态脆弱的地区,越需要面向生态;越是需要调水的地方,越需要面向生态。面向生态,应该变水资源供需导向为水资源生产率提高导向,变单纯的分配定额制度为水资源的有偿转让制度,按照面向生态的市场机制利用水资源、出租水资源、回收水资源,转让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使节水者获益。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不同地区的生态需求定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以水定粮、以水定产、以水定草、以水定林、以水定发展。

他认为,面向生态是解决中国水问题的根本出路。面向生态是一个观念的转变,也是一个方向,它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而且是更多地受益和更持久地受益。面向生态追求物耗最小,即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满足同样服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降低物耗、限制污染物排放和减少生态系统的影响。面向生态与一般的“考虑生态”有本质不同,面向生态不是暂时的,而是需要持续的。

他说,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是一个新的探索,它将使得水资源配置研究的视角更加广阔。

委员们还对民建中央科教委员会、社会服务部2002年调研课题报告一《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