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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论文

时间:2023-03-20 1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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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论文

第1篇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1.目的

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的要求,对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而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规范内容

税法与财务会计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税法规范了国家税务机关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体现解决的是财富如何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问题,具有强制和无偿性。而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所以,相关与可靠是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因此,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差异。

3.制定机构

虽然会计制度和税法都主要由财政部门来负责制定,但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制度和税法受目标的影响,在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起着不同的作用,指导思想也有所不同。由于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会计制度的建设进展迅速,而税收法规的制定更多是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放需要出发,在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定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1.会计原则与税收制应

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要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13条会计核算原则,具体包括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相关性、一贯性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如谨慎性、重要性原则)。而税法的原则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和合理性原则。

经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税法原则与会计核算原则的不同:

(1)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所得税会计上,税法要求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与会计制度是一致的,但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其进项税金抵扣时采取购进扣除法。例如,工业企业购进的货物只有在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而商业企业则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申报抵扣进项税款。因此,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增值部分的税金,即并非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处理。

(2)谨慎性原则。新的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但税收制度中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允许税前列支,而对其他7项减值准备却不允许税前列支,必须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而且,会计制度与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也是不完全一致的。会计制度对谨慎性的解释是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时,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损失;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着重强调防止税收收入的流失,更多地从反避税的角度出发。例如,对在建工程运行收入的处理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税法从防止企业避税的角度出发,把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是指在所得税会计处理过程中,按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上应具有确定性的性质。例如在所得税的“递延法”处理上,当初所得税的税率必须是可确证的,递延所得税是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历史交易事项造成的结果。按照交易发生时的税率报告递延所得税,符合会计以历史成本基础报告绝大部分经济事项的特点,体现了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另外税法规定,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式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分配处理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也就是说,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由于第二年宣告分配,因此税法上确认所得的时间应该在第二年。会计制度则要求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不存在确定性原则。

(4)重要性原则。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指的是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而税法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或不得扣除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规定计算所得。例如会计制度对以前年度的重大和非重大会计差错给予了不同的更正方法,而税法上则要求必须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从不采用“重要性”原则。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新会计制度增加了一条原则: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但税法并不承认这种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分别进行处理,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

2.会计计量和税收制度

会计计量主要包括两大部分:资产计价和收益决定。资产计价是反映经济主体财务状况的重要手段,而经过一段时期对资产的变动状况和结果加以量化就是收益决定。所以我们主要就资产计价来讨论会计计量和税收制度的关系。为了提供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夯实企业资产,挤掉资产泡沫,各国纷纷要求企业确保其资产按不超过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Amount)的金额进行计量。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出现这种情况时,该项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就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我国也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引进资产减值这一稳健做法,要求企业计提8项减值准备“。这说明会计制度在资产的计量属性上对传统的历史成本进行了修正,而税法则不允许除坏账准备外的7项减值准备在税前列支,也就是在应税所得额的确认上严格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3.会计政策和税收制度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购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新会计制度在折旧、存货的计价方法上给企业留下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大,企业选择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例如,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日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这一规定事实上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使企业在确定折旧政策时,既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也要考虑无形损耗。而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日必须在法定使用年限内依直线法计算,对未经批准而采取加速折旧或直线法以外的其他折旧方法,纳税时《关于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旧税发(2000)118号佛一条第三款。《企业会计制度》第5l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必须进行纳税调整。此外,在存贷计价政策的选择上、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都可以发现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税收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4.会计实务和税收制度

(1)收入确认。新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收入确认在时间上的规定差异较大。新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发出,侧重于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税法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社会价值的实现(对单个企业来说收入可段还末实现)。这一点从税法对视同销售、售后回购的规定可以看出。

(2)成本确认。所得税法中关于销售(营业)成本的概念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的计算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等人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因此销售(营业)成本归集的内容不仅包括主营业务成本,还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

(3)关联方交易。会计制度对关联方交易主要是从关联方关系的形式、交易的类型、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为可靠的信息。税法则是为了防止纳税人利用关联方关系避税,而针对关联方交易专门制定其税务处理的原则和规则。会计上对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要求按公平价格调整账务,而税法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4)债务重组。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通过重组获得的收益不计入损益,而计入资本公积。而税法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应全额确认为当期应税所得。

(5)非货币易。非货币易在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但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非货币易双方均要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换出资产的不同类别计算应交流转税,同时按照公允市价(计税价)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所得,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三、问题与解决的思路

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定过程缺乏沟通与协调,导致上述我们讨论的许多差异。而且,因为资本市场发展对会计制度制定的促进作用,使得税法的改革滞后于会计制度的改革。这容易引起税源的流失,并且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的永久性和暂时性差异项目众多,使得企业纳税调整非常复杂,不利于税款的征收。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化,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不断扩大,这意味着钢铁调整项目的增多。另外,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容易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争议,因为我们是成文法国家,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差异的话,争议则不可避免,而且难以仲裁。

根据上述分析,会计制度与税法由于规范的对象和目的不同存在无法消除的差异,因此企业进行纳税调整是必要的,而且这也不会导致我们上面谈到的问题,关键是对两者不协调导致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解决的途径就是制度安排一一在制度层面上加强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协作。

(1)税收法规应借鉴会计制度中合理、有效的成分,尽快弥补其滞后的一些规定,如税收政策应从保护税本,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对资产减值准备予以确认。当然,为防止企业计提秘密准备金,税法可以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加以明确,以保证税源不至于流失。

第2篇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收益观的转变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新会计准则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实现了企业收益计量观的重大转变,即由过去的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的转变。企业收益观的转变的实质是企业业绩评价观的转变。因为收入-费用观认为企业收益等于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强调的是一种“当期营业观”,而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等于企业期末净资产相对期初净资产的变化,强调的是“全面收益观”。资产-负债观相对于收入-费用观的优势在于它以资产负债表为企业业绩评价的核心,强调企业资产和负债计量的真实性,利润表是企业收益计量的结果。而收入-费用观则恰恰相反,它认为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是“收益”计量的结果,并不强调资产负债计量的实际经济意义。

企业业绩评价观的转变对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这是因为:

1.资产-负债收益观有益于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过去以收入-费用收益计量观计量的收益实际上是一种“会计收益”,会计收益强调收益计量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通常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会计收益要求用以现时价格计量的收入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成本费用进行配比,这样一来,如果物价水平上涨,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就得不到充分的补偿,企业的资产难以实现“资本保全”,就会导致“虚盈实亏”的现象发生。这时候企业的利润分配实际上是一种透支未来的“过度分配”、“超前分配”行为,企业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资产-负债收益计量观认为,只有企业期末的净资产超过期初净资产时才算取得了收益,资产-负债收益计量观以资本保全理论为基础,强调的是一种“全面收益观”。“全面收益观”改变了收入-费用计量观下的“收入实现原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既保证了企业资产负债计量的真实性,又实现了收益计量的完整性,有益于企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

2.资产-负债收益观有益于规范企业财务和经营行为。在收入-费用收益计量观下,成本和费用的计量为了满足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必然要进行跨期的摊销、递延和预提,这种跨期的摊销和预提很大程度上具有武断性,这样一方面会造成一些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比如“待摊费用”、“递延借(贷)项”、“预提费用”等;另一方面又为企业进行会计盈余管理制造了可乘之机。比如我国资本市场上曾出现的大量财务造假案例就是最好的明证。在收入-费用收益计量观下,企业业绩评价的着眼点在于企业某一期间的净利润。这样就会导致企业追逐短期利润的获取,而忽视企业长远目标的实现。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着眼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强调资产和负债计量的经济内涵,以净资产的增加来确认收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纵收益等行为的发生。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要求企业管理层更加强调资产负债表对财务状况真实公允的反映;更加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本结构的优化;更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的改善和资产营运效率的提高;更加关注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而不仅仅是以往的经营业绩。因此,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准则体系体现有利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会计政策

随着企业收益计量观的转变,企业会计准则所体现的会计政策处处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基本要求,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为了体现资产-负债收益计量观,新会计准则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上进行了较大改革,由过去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转变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一改革使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更为科学、准确,也使得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核心竞争能力的大小。在新形势下,我国企业,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因此,加大研发的投入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规定企业的研发活动应该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费用开支记入当期损益,而在开发阶段的开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资本化。这一政策将大大改善那些高科技企业或者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水平,尤其是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信状况,为这些企业进行融资和再融资提供便利,从而激励这些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理论中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理念。

再比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准确计提资产的减值损失,这将有利于企业准确计量资产的价值,有效防止资产价值的虚增和资产泡沫的形成,如实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从而可以避免企业由于资产的虚增带来的利润的虚高和利润的超前、过度分配,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准确、及时、足额地确认企业的预计负债,全面反映企业的现实义务,不低估负债和损失,这必将促进企业改善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水平,避免只顾眼前利益和收益的提前分配,提高财务和经营决策水平。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一)新准则体系有利于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取决于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对交易产品进行有效定价的基础,是合理引导资金流动、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保护产权的重要因素。新会计准则以强调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供给与需求为核心,要求财务报告应当向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这将有助于提高证券投资和信贷决策的有效性,降低投融资成本,提高资本市场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上,新会计准则在基本准则中明确界定了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比如在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上,新会计准则在强调会计信息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和可比性的同时,不再强调的可靠性质量特征;在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上,新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基本原则,而是将其作为会计的基本假设之一,在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同时弱化了谨慎性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等。另外在会计计量的属性上,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过去历史成本属性一统天下的局面,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现值等计量属性。新会计计量属性的引入使会计信息更能够反映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是提高会计信息决策相关性的重要保证。

(二)新准则体系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可持续投资

新会计准则在着重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同时,更强调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从而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确立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区别于以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重要标志。新会计准则将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为:在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同时,应当有助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会计新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新会计准则强调向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更加价值相关的信息,突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比如新会计准则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套期保值等资产负债表外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就更加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程度,为投资者充分准确评价企业的投资价值提供了可靠依据。再比如,在公允价值的运用方面,新会计准则采取了适度和谨慎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许多资产还没完全形成活跃市场,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就会出现过去我国证券市场上常见的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还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改进,建立了更为完整和科学的财务报告体系和财务报告列报要求,突破了传统的单一会计报表的概念,对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要求更充分、更详细、更及时。合并报表理论实现了从母公司理论向经济实体理论的转变,要求企业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等。

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的全面系统规定,使企业财务报告的内涵和外延大大延伸,从而可以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体现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理念。因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繁荣和发展的基石,只有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很好保护,才能提高投资者向资本市场进行可持续投资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新准则体系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方向就是要实现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内涵应该包括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国际化和资本市场融资主体的国际化两个方面。投资主体的国际化就是要吸引外资,特别是吸引外国成熟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融资主体的国际化也就是外国公司或机构也可以在我国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我国的会计标准必须实现与国际趋同,即让国外投资者能够看懂中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同时让国内投资者能够看懂国外公司的财务报告。至少在当前,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有利于我国企业实现海外上市,降低海外融资成本,实现“走出去”的国际化经营战略。

新会计准则体系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IFRS)不仅整体框架保持了一致,而且在大多数准则项目上做到了相互对应。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完成之际,财政部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这表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了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等极少数问题上存在差异外,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这就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的实现铺平了道路。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保障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近些年我国连续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仅2005年一年,就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51起。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的反倾销诉讼中,因败诉遭受的损失已超过96.6亿美元。究其原因,主要是西方一些国家一直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他们认为市场经济国家必须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规范,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必须执行国际标准的会计制度,否则再受到反倾销调查时,就会被采用替代国标准,比如用新加坡、美国、日本、印度等国的企业生产成本资料作为替代标准。这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显然是极为不利的,也是不合理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成本补偿制度,改进了成本核算项目和方法。比如重新规范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和分摊方法,要求企业及时计提员工辞退福利,将以股份支付给员工的报酬按公允价值摊入各期成本费用。值得一提的是,新会计准则要求特殊行业企业预计用于环境恢复的弃置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中。

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一方面必将改变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极大地推进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工作,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应对国际反倾销调查,减少对外贸易过程中的损失,促进世界经济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引入会计系统中,将有利于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成本信息,完善成本补偿制度,在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又很好地协调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关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

第3篇

现就如何更好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粗浅地作以论述: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引领消防工作新局面。政府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建立更加完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民要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不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维护消防安全。

充分认识,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目前,消防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还比较严重,诸如像灭火器、防火门、火灾洒水喷头、报警器、防火涂料、灭火药剂等产品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影响火灾的报警和扑救,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危害。所以政府应协同消防部队对消防产品加强监管,对故意用假而导致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严格追究责任。我们知道,按照国家的职能分工,消防产品的生产领域由质检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使用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部门应努力和工商、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好,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才能将工作效果达到最优。我消防部队也有责任和义务来督促其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正确引导,把好生命安全关。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中,消防部门更应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必须做好第一步,从头紧起,一开始就要严格加以规范,不留新火患,以致积重难返。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工作,正确引导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切不可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知道有些火灾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但由于有些群众对火灾的知识的严重匮乏,根本不懂火,更不知道怎样去防火。怎样能让这些人群尽快从思想上得到重视,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很关键,消防部门应针对这一现实问题,结合当前出台的新《消防法》,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到群众的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消防专业知识宣传和培训的力度和广度。更应重点根据居民家庭火灾多发的特点,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有关政府部门、社区管理组织把社区的消防宣传和消防设施的建设等工作尽快的开展起来,增强民众对消防安全感知程度,自觉地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第4篇

一、新会计准则将加强我国会计监督财政部2006年12月5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指出:财政部将结合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财政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虚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财政部已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处理。这一消息,虽然反映出我国会计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另一层面也反映出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准则体系的实施,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新准则下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新问题经过多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建立起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会计论文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在会计行业带来变化的同时,也给我国会计监督带来一些新问题:1.对同类型的资产,其取得来源不同则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接受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则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出入,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难度,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而且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上市公司的账面价值不一定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反映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新准则的变动幅度较大,变动内容较多。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初按照新准则调整原来旧准则下的财务处理。由于新准则变动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如果对新制度掌握的不够熟练或理解有偏差,同样会对输出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严峻考验。3.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比如: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些纳税人在社会上有多重收入,但由于缺少会计监督,这类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根本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现象。归其原因,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的经济监督的监督作用。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证券法》只对处罚造假者做出了法律规定,却没有明确其赔偿责任,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在处罚的金额远低于获益金额的情况下,处罚就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会计准则来抑制证券市场的虚假重组、利润虚增等操纵利润的行为,打击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长期来看,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市场不规范,企业同样可以绕过新会计准则达到操纵利润、操纵市场的目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条件主要有规范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会计准则、公平的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外部监督和执法机构以及具有足够职业判断力和相应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4.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一般来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会计的监督作用就越大。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虽然有些人员经过培训或学习,也取得了会计人员从业的相关证书,但其工作能力和对知识的熟练运用能力并不是很好。再者,有的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5.对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仍不健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无疑会导致一些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如果这些管理者凭借“权利”指使、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虚报利润,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阻碍了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分析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3.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实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5.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会计法》中虽然也对企业负责人赋予了一定会计监督的责任,但其强度是不够的。作假账、偷税、漏税、虚报利润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会计人员自愿所为,而是受企业负责人的胁迫、命令,新准则的实行也会一些企业的利润出现大额亏损。要想使会计人员真正独立,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干扰,就应该对干涉会计行为的负责人予重罚,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

综上所述,只有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建立并充分发挥各种会计监督形式的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实现会计监督和遏止会计信息失真。

第5篇

论文摘要: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运用其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交易采用准确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等进行合理且合法的判断和选择的能力。

从2007年1月1日起,财政部此前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中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正逐步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效及趋同,促进了中国企业以及资本市场走向更加成熟、更加规范化的道路。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经济实质,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通过学习,我们可以体会到:新准则下会计业务处理许多是原则性的规定,相当多的内容要求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解决具体的会计处理问题,从而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运用其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交易采用准确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等进行合理且合法的判断和选择的能力。通过会计职业判断,可以使我们在面对不确定性经济事项时,能够选择一种合理的方法来对复杂的会计对象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得出客观、真实和公允的结果。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和弃置费用、资产减值、公允价值、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估计等都需要会计人员正确运用职业判断。首先,会计人员要确认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判断其性质,从而确定会计要素;其次,要判断合适的计量属性,准确地计量会计要素的价值;接下来,要对各项会计要素按其性质进行正确的分类,准确地登记在与其相应的账户体系中;最后,要确定会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选择要说明或披露的信息,使会计报告相关使用者正确理解和掌握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同的判断和选择对财务成果有很大的影响,合理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够优化经济后果,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要特点:

(1)目标性。判断选择的结果既要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经济业务的实质,还要能有效地维护和增长企业的自身经济效益。

(2)主观性。会计准则允许会计人员选用不同的方法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掺杂着会计人员的主观臆断性。

(3)权衡性。会计职业判断就是在多个方案中比较、权衡、取舍,在此过程中,会计人员会面临着可靠性与相关性、稳定性与适用性、利益驱动与公允公正等观念的矛盾与选择。

(4)受制约性。会计职业判断要符合国家法规、政策、会计理论原则的规定,同时受会计人员自身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水准的制约。

长期以来会计人员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更多的作为操作技术,缺乏对经济业务不确定性的判断能力的培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经济事项日益增多,如何准确的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的价值和当期损益,提高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会计职业判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 主观因素 

(1)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良好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广泛的知识面,既要精于专业又要有一定广度。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形成与特定判断任务相关的知识,使会计人员在遇到相同或类似问题时能更快更好的解决。 

(2)利益关联和职业道德。它是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内部驱动力。会计人员在做出职业判断时,会受到自身经济利益和职业道德的双重影响。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石。会计人员在进行职业判断时,应自觉抵制利益的诱惑和外界的干扰,排除个人主观意念及偏好,客观、公正的进行职业判断,作出会计处理,真实的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2 客观因素 

会计事项自身具有的特殊性会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特别的问题,因为很少有或完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照,解决它需要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而经常出现和已被充分定义的问题,解决它只需要一般的职业判断能力。 

3 环境因素 

(1)会计法律、法规。包括《会计法》、《公司法》、《税法》等会计法律规范,以及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会计技术规范。它是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准绳。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不能超越其限制的范围。规则性的会计法律、准则体系,对会计职业判断要求较低;而原则性的会计法律、准则体系,则对会计职业判断要求较高。 

(2)会计主体管理层的影响。由于会计职业判断的不同选择会调整经济利益格局,因此管理层基于经营者利益,会要求会计人员在法律法规的边缘打擦边球,干预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选择,必然会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效果。

会计人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适应会计改革的需要,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因此,为增强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能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转变传统观念,增强职业判断意识。 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各行业的会计科目,并对各科目的内涵及其包括的内容作了具体而详细的解释,会计人员习惯于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来处理经济事项。此外,财务制度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择和运用也作了详尽的限制性规定,从而限制了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范围。这使得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善于运用职业判断去处理复杂和不确定性的会计实务。而在新形势下,复杂和不确定性的会计实务无处不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转变传统观念,认识到会计职业判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新思维方式,改变过去墨守陈规的旧习,积极主动学习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增强职业判断意识。 

(2)树立现代教育观念, 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对复杂的会计业务作出合理而公允的判断,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敏锐、准确的职业判断。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观念,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国家法规、新会计准则、企业管理等知识,为增强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注重会计实践,结合客观环境,将理论知识转化为现实的行为能力,使得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 

(3)加强诚信职业道德建设。

真实、公允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准则。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重要保证。会计人员作为特殊的行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也要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在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要坚守职业道德,依法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 

(4)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有效的内控体系,可以降低会计职业判断的风险。完善的内控体系便于会计人员真正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具体业务有更深、更多的了解,从而做出更完整、准确的职业判断。相互制约的会计岗位,也能防止滥用会计职业判断。集体决策制度能防止因个体职业判断的局限性而造成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

(5)加强企业外部会计监管。

第6篇

论文摘要:本文就如何在中职学校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的问题,谈点个人看法,提出学校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的途径,使学生树立“诚信为本”的职业人格,为他们将来走入社会形成正确的职业判断打下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会计行业的“诚信”出现严重危机,一些学生刚走上社会不久,就出现了违反会计法规的事件,这不仅会影响这些学生今后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整个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因此,加强在学校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开展会计诚信教育是当务之急,可从以下几方面去培养:

一、要构建校园诚信教育的环境和氛围

俗话说:环境造就人。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地方。所以优化校园诚信环境、营造校园诚信氛围对培养学生诚信意识,促成个人诚信行为至关重要。学生诚信教育,不只是针对学生,也涉及教师。教师和学生都是诚信教育的参与者和诚信意识的体现者。教师应当遵纪守法、敬业爱生、教人求真、勇于创新;学生应当尊敬师长、遵章守纪、诚实学习、学做真人。开展诚信教育,教师的作用尤其不容低估。教师的言行举止、人生态度等都会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诚信与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给学生以示范。因此,教师应严以律己,为人师表,真诚待人,与学生平等交流。教师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对学生良好道德的形成将会起到巨大的作用。此外,要大力营造校园诚信教育的文化氛围,校园宣传栏、教学楼走廊可张贴诚信的名言警句,教室的黑板报要经常体现这方面内容,使学校内部形成良好的诚信教育气氛。

二、要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活动

如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和诚信教育为重点的“中职生德育风采展示”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和演讲等形式,着力探索加强未成年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活动必须坚持宣传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典型并重,学生通过辩论这种形式积极参与到会计知识的主动学习和思索当中。运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大力宣传表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会计人员,可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强会计人员固守会计诚信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班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良好氛围。运用反面典型,进行直观、形象、具体的警示教育,可以使学生从中吸取教训,洁身自好,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治、自警、自律。开展会计诚信教育要与会计环境结合起来,实施正确引导。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学生,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作假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彻底抛弃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会计诚信规范。

三、要在中职会计教学中渗透德育思想,应通过教学内容,把专业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讲授会计专业知识过程中,应不失时机地向学生介绍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有意地穿插一些问题给学生去思考。如在讲到绪论时,教育学生充分认识未来所肩负的光荣职责,认识会计管理在经济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使学生从内心热爱会计职业,以主人翁的精神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诚信在会计行业尤为重要,要把信用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对规范会计从业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帮助学生在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前就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要以准则为准绳,不断学习新会计知识

作为财会班学生,无论是实习还是以后去做会计工作,都应不断进行继续教育,应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同学取得会计证后,便将会计证束之高阁,不参加继续教育,不进行注册登记,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这一最基本的法规也不熟悉,有的同学实习之后对每年的继续教育采取消极的态度,不愿意参加继续教育,有的比较上进的同学虽然参加继续教育,但只是把它当成每年的例行公事,敷衍了事,甚至采取交钱过关的形式,这都明显体现了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重视。我们的会计制度每年都发生变化,若既不自学新会计制度,又不参加继续教育,最后直接导致会计知识水平的落后。

总之,作为财会专业的学生,都应明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加强自身的会计诚信教育,严格遵循会计职业道德,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指导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自律、自重,坚决杜绝假账行为发生,从源头上根治会计信息失真,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稚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盛志华.浅谈如何加强会计诚信教育[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4.(15).

第7篇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规定,相互协调

 

新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遵循一般会计原则,为的是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务状况、经营业绩,为的是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真实、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而税法主要根据有关税法制度、法规来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应纳的税额。正由于两者服务于不同的经济目的,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才会在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上存在一定差异。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在各个会计要素上均有体现,如何协调这些差异,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关系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全国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的称。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是会计法规系的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具有约束力。

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征税人与纳税人应当遵循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毕业论文,税法规定。税法是家向纳税人征税和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律规范,纳税人和征税人都必须遵守,违法4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从原则上说,任何税收都要经过立法机关准以后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税法属于试行阶段,也可以以法规的形式施行,这种法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基本定义和性质上存在着各种差异,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基本定义上的差异从会计六要素的角度进行了系统的阐叙,对性质上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来进行说明。但是,会计和税法两者相互关系极其密切,是因为两者对经济活中各要素在确认、计量的原则上,存在很多共同点。在很多方面,特别是在流转税和企所得税征收方面,税务部门是以各经济实体的会计资料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后作为税基的。毕业论文,税法规定。

二、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1、因为谨慎性原则产生的差异

准则通过对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调整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从而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准则通过规范会计要素的确认,杜绝企业利润形成的随意性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从而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准则对于某些导致增加净资产的经济业务,通过调增“所有者权益”、跳开“利润总额”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

2、因对收入、损失定义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由于收入范围不同产生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试运行收入,冲减基建工程成本;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项目时,应按产品成本价结转成本,不计入当期损益。

3、因对损失范围不同产生的差异

相关税法规定,非公益性捐赠不予税前扣除;纳税人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等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应分解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毕业论文,税法规定。

4、因对成本、费用定义范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借款利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种借款费用均据实列支,计入当期费用。在相关法规定中,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协调

在有关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讨论中,大体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统一论,另一种是分理论。我们既反对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完全一致的主张,也反对会计准则与税法绝对分离观点。毕业论文,税法规定。我们主张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协调,即适当分离,需要统一的尽量保持一致。会计准则与税法协调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全面性原则;效益大于成本原则;现实原则;灵活性原则;严肃性原则。

会计准则与税法协调的具体办法:一者是税法应积极主动地与会计准则协调。当前亟待协调的内容包括:(具体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对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进行了规范,但是《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此却未作明确规定,应做出相应调整;会计准则对某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法,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实施操纵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做出补充规定,要求企业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或备案,否则予以惩罚;现实经济生活不确定因素日益突出,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确定性之间存在大的矛盾;需要做出税收规定加以协调。二者是会计准则也应积极主动地与税法协调。修改基本会计准则中与税法强求一致的有关内容;尽量缩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范围,规范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的调整方法,简化税款的计算;消除由可能形成期末资产价值的支出因会计准则与税法上确认标准不同而产生的复杂差异;对于众多的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可以严格按税法的规定选择会计方法。

四、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在制度层面的解决途径

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定过程缺乏沟通与协调,因而导致了许多差异。而且,因为资本市场发展对会计制度制定的促进作用,使得税法的改革滞后于会计制度的改革,这容易引起税源的流失,并且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的永久性和暂时性差异项目众多,使得企业纳税调整非常复杂,不利于税款的征收。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化,二者间的差异在不断扩大,这意味着纳税调整项目的增多。毕业论文,税法规定。另外,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容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争议,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差异的,争议不可避免而且难以仲裁。根据上述的分析,会计制度与税法由于规范的对象和目的不同存在无法消除的差异,因此,企业进行纳税调整是必要的,关键是对二者不协调导致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解决的途径就是制度安排――在制度层面上加强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协作:一是税收法规应借鉴会计制度合理有效的成分,尽快弥补其滞后的一些规定,如税收政策应从保护税源,降低企业资金风险,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对资产减值准备予以确认。毕业论文,税法规定。当然,为防止企业计提秘密准备金,税法可以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加以明确,以保证税源不至于流失。二是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应加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以提高税收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三是加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交互宣传,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作的有效性,但最重要的是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制定者在制定相关法规时,相互协调、沟通是必不可少的。

第8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 分析 对策研究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表现为:一是原始凭证失真, 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二是账薄失真,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三是报表失真,撇开账薄,人为的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外报;四是信息披露失真,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虚盈实亏,虚亏实盈,从而使披露会计信息丧失真实性。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

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不仅是企业微观经营决策所必须的资料,而且是国家对宏观经济实行有效调控的重要依据。主要危害: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使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一些企业通过虚假的账册来骗税或免税,制造假账册使国有资产贬值流失,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三是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供之机,为经济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

(一)人为因素

一是会计人员自身原因。一方面,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在基层会计工作岗位上,无《会计证》的人员很多,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如果要求一些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的人去遵纪守法、去依法办事,这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二是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单位领导、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误导性陈述、虚假记录,导致会计信息虚假。

(二)监督因素

第一在内部会计监督方面,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领导,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势必导致会计监督力度不够 ;第二在政府监督方面,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管理上各自为政、标准不一、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第三在社会监督方面,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来承办,但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颇多人员水平和职业素质不高。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和会计报表审验 ,但其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也无法形成对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再监督机制。

(三)会计准则选择因素

由于会计核算中有估计,同样的会计事项,有不同的估计方法、就会对同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估计方法,或多或少的不能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另外,会计准则和会计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时滞,会计准则的规定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得这些经济不能核算和披露,或者不能充分的核算和披露使得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三、会计信息失真应对

(一)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教育,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使其正确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强化监督

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证实会计资料真实、完善的重要措施。第一,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财务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的独立,降低其他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约事控制的可能性;第二,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第三,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这一独特作用。

政府监督中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综合监督治理。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新会计法赋予其会计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税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对纳税人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税务检查等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了解企业的特点,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强化监督。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依法建账,更新完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对违法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处理通报、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

随着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会计信息已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同时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结合加强惩治腐败,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维护国家、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开创具有良好秩序和较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刘群.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失真的探讨

[2]武聪玲.浅谈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

第9篇

【论文摘要】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新会计准则与原制度相比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列报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规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首次规范了会计计量属性、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等。此准则的颁布,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使会计准则更具趋同性,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并能促进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正向着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快速发展。为更准确地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完善市场经济下的资本市场的运行,财政部实施新会计准则,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新跨越,从而保证对经济事项作全面、立体、动态的衡量。  

  

一、会计准则的概述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专业技术标准,是国家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生活甚至国际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基本准则,二是具体准则,三是应用指南。基本准则是最大的原则,是准则中的准则,也是在起草具体准则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它驾驭着所有具体准则。基本准则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金人庆部长签发部长令的,在它的指导下,又制定了38项具体准则,这些准则主要为企业处理各种具体交易和事项提供统一的标准。在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基础上,了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会计实务中一些要点、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规范,属于操作层面的规定。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意义  

  

1、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新会计准则着眼于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在信息披露方面,突出了充分披露原则。新准则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创建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的全面系统规定,大大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来制定我们的会计准则,有利地架起了密切中外经贸合作的会计桥梁,可以降低在国际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请进来”和“走出去”,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2、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制定一套高质量的会计标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资本市场投资价值。对于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新会计准则,可以更有效、更完善地为企业的经济前景做出预测,制定科学决策,合理分配经济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质量,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三、新会计准则的变化  

  

1、基本准则方面  

对基本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及财务报告目标的修改。首先是对适用范围的修改,原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其适用范围包括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新准则调整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次是对于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原准则对会计目标的规定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新准则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2、具体准则方面  

(1)《债务重组》准则的调整。新的《债务重组》准则重新界定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定义中强调了“让步”的概念,新准则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对获得债务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和损失。债务重组的结果计入当期损益,原《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债务重组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债务重组收益则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改变了这种做法,将债务重组收益和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而原准则规定采用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时,采用账面价值计量。  

(2)《所得税》准则的调整。目前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方法只有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是,新准则将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将改变所有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并导致净利润的改变。  

 (3)《资产减值》准则的调整。按照新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  

(4)《存货》准则的调整。新准则中,取消了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主要考虑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同时新准则规定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计入损益。  

(5)会计处理的调整。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调整,新准则中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大类,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企业合并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调整。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 

四、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1、债务重组的变化影响着企业的偿还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以资产清偿债务又分为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方式。方式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方式二:以非现金资产偿还。以非现金清偿债务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将债务转为资本。对于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新酬的变化有利于企业保护员工利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业务的会计处理,从会计核算上维护和保证了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新会计准则规范了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合理的激励,充分肯定他们创造的价值,切实创造尊重人才、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新会计准则规范了职工期权激励的处理方法,这不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同时对于激发科研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与科技发展的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3、公允价值的引用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效益 

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及时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采用公允价值为金融市场降低风险、消除泡沫、保护投资者利益,取得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企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取决于耗费的生产要素能否及时得到补充。企业按历史成本计量的金额将不能购回原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状态就会逐渐萎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有效克服这种弊端,使企业资产得到保全。 

4、存货计价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公司毛利率 

旧准则中允许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法,而新准则要求公司存货的发出只许采用先进先出法。如果投资者阅读某公司年报时发现毛利率发生异常变化,就要分析是否与存货计价政策有关:若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改变核算方法就会短期内使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下降;若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则会使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毛利率上升。这样,存货计价方式的改变就成了毛利率分析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5、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财务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必须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素质,在全面学习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理论和操作的职业教育,短期内迅速提高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认识和实物操作技能,从各方面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总之,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效用;有利于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其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并对提高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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