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14:10
导语:在伦理道德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企业伦理的含义及内容企业伦理是以企业行为为主体,围绕着企业经营管理的伦理观念这一思想核心而形成的,它是企业在处理内外部关系时都应该坚持的伦理原则,也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这一理论以及相关实践的不断完善和丰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从根源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从跟不上保证企业的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从总体上说,企业伦理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企业经营伦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本应以诚为本,注重于自身信誉,对于企业来讲,诚德和信誉是企业的生命所在。首先,企业“无信则不立”。对于处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竞争中的任何一个企业来讲,如果其不讲信誉,即使有再抢的竞争力,其也无法长期在社会上立足的,信誉是生意的起点;其次,信誉的维护。信誉是企业经过多年辛勤培养的结果,如果想要保持企业长久的竞争力,必须时刻注意对信誉的维护,在信息时代,一个小错误就可能会使辛苦建立的信誉瞬间即逝。企业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时刻要保持良好的信誉,要能够做到见利思义,义利统一,处理好“义”“利”的关系问题。
第二,企业竞争伦理。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竞争经济,这种经济形态可以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来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大幅度提升企业的生命力,同时它也体现了各个单体之间合作方式,在这一合作方式下,体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和谐、公平和平等,并不是急死我活的恶性竞争。第三,产品质量伦理。在市场经济的各行各业当中,市场是企业的生命这一准则始终不变,企业能够占领市场靠的是企业独一无二的产品或服务,而市场对于产品或服务优劣的评判始终聚焦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这里所说的“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的是产品的性能、外观等生产质量特点;另一方面指的是一些与成本、价格、售后服务相关的特征。
(二)企业伦理的特点从总体上讲,企业伦理在本质上说的是一种“应该或者是不应该”的规范与准则,因此其通常情况下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自律性,这一特征是企业伦理道德最基本的特征,这一特征是指通过社会舆论以及内心信念等一系列手段唤醒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良知和羞耻感、内疚感,实现自我控制和社会控制的理性目标;
第二,社会性,一般来讲每个社会的历史、习俗、文化都不尽相同,而企业伦理道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经过社会进步、历史沉淀、经济发展而形成的独特的道德规范;
第三,时代性,万物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人们的思想也随之改变,因而对“善”与“恶”的评标标准和认识也是不断变化着的;第四,层次性,企业通常会依据不同的伦理意识层次来处理利益关系,伦理意识的不同一定会在伦理行为的不同上有所体现。第五,双向性,企业应该为利益相关者着想,利益相关者也要维护企业的利益,这是企业伦理双向性的体现。
二、企业伦理道德的建设理念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合作更加频繁、更加紧密,企业甚至已经不再是以自身独立的形式存在于市场经济中,而是以供应链整体的形式存在,以长期战略合作的形式形成企业间的合作共同体,合作及发展模式的不用需要有新的企业了伦理道德理念与之相呼应:
第一,要遵从利益团体的长远发展战略。在团体合作的形式下,企业自身伦理建设的成功与否、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该企业自身的发展前景,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团体的长远发展。因此,单个企业作为团体中的一员,应该更加注重整个团体的利益,加强企业伦理建设的目标也要放在提升合作团体竞争力上,而不是仅仅把目光放在自己企业本身。
第二,更加强调企业间竞争性的合作关系。现代企业经营思想强调企业间的长期战略合作,突出了实现合作企业共赢的战略思想。因此,企业伦理的建设也要注重于促进企业间竞争性合作的战略思想,要体现并且强调企业的竞争不再是是单纯的利益竞争,而是在更多领域、更大空间内体现更深层次的合作。在处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时,要以达到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为目标,更加遵循公平竞争、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准则。
第三,以顾客的利益和需求为向导。企业发展的最终的、根本的驱动因子是顾客需求,顾客的满意度是对企业最合理的评价。因此,企业要把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其各项活动的出发点,要以顾客需求为中心,提供不仅要安全,还有物有所值,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提高顾客满意度、赢得顾客的信任、维持和顾客的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还能吸引新顾客,扩大市场。
第四,更加注重企业间的信息交流。长期战略合作要求各个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统一步调,协同运作,这就对企业间信息交流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应该开诚布公,在合作的关键领域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行优势互补,从何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第五,更加强调社会责任。新的合作模式使得企业间因合作形成了更大的利益团体,并与外界进行各种资源的交换,因此应更加注重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处理与社会的关系时,企业应该自觉的遵守社会法规,尽自身的最大能力高质量的履行企业职责所在的义务。除此之外,企业在规划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处理好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确保企业的发展不违背生态平衡,遵循“绿色”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结论
论文摘要:文章论述了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特性,即社会性、创造性、审美性、二重性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性;论述了管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
图书馆管理道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但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归结为两大部分:一是管理道德的价值理论;二是管理道德的实践结果。前者是图书馆管理活动中的思维准则,它指导管理活动的实践;后者是管理活动的行为结果。管理道德的价值蕴藏在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并通过管理活动表现出来。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从作为价值学和哲学的一般范畴来看,是人们在图书馆的管理活动中,将各种普遍现象和内容进行了本质的概括,将各种具体的、特殊的价值形态进行了全面的抽象和总结。说到底,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在于满足读者对知识、信息无限追求的需要,满足馆员自我存在和管理活动的需要。当然,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有其自身的特点,并有巨大的导向作用。
1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特点
1.1受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
管理道德的价值和特定的文化氛围相联系,任何一个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生活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因此,他们的活动行为总是带有时代文化的烙印。每一个管理者的思想理念都深深受到他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影响。管理作为人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整个管理过程,从决策到组织人员配备、计划、控制、信息沟通直至各个具体的管理环节,每一项职能无不受到文化的影响。特别是社会意识形态,直接影响和制约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和实践。我们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不仅指一般政治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更主要的是指民族、阶级、专业、职业、教派、政治团体等群体的观念、信仰、思维方式等。这些意识形态是受其各自群体的地理环境、气候、生活习俗、文化活动等环境所制约和决定的。因此,图书馆的管理者有必要了解价值观的演变,以便理解管理道德价值发展的基本力量,从而有效地控制管理道德的实践活动。而我们管理者的动机和行为都受到自己所处的社会价值系统的影响。所以,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服务于不同的社会阶层。
1.2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具有社会性
在现代社会中,人总是属于一定的管理系统。现代化管理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在一个确定的管理系统中,都具有交互主体性。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它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在图书馆,馆长、馆员、读者这三者之间是交互主体。管理道德的交互主体性要求把对方看作与自己平等地位,有着相同作用的主体或客体。尊重对方、尊重他人,从而互相承认,互相协作,形成一个理性的、和谐的公共生活秩序。图书馆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的过程是:馆员管理读者,读者以馆员工作条例或职业道德规范来监督馆员;馆长管理馆员,馆员以行政管理规范监督馆长;馆长同样也要抽时间管理读者,读者以人性化管理和管理条例不完善、不合理为由,要求修改管理条例,改善服务环境等,同样也督促着馆长改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环境。图书馆的这种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群体的活动。可见,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绝非某一主体或个人所能创造的,而需要馆长、馆员、读者乃至社会的共同努力、参与。这就是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社会性。
1.3管理道德价值的二重性
现代社会的管理活动要求将伦理道德作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管理秩序,并形成为调整管理行为规范体系。管理道德价值是管理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的准则,而管理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是管理主体,即图书馆管理者的工作内容。管理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也就是说,为满足社会的需要、读者的需要而获得社会效益。否则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这种为满足社会客体的需要,也就是对社会、对读者具有价值性。可见,管理道德的价值是以对社会、对他人有价值的价值。只有实现了价值的社会性,进而才能实现馆员的自身价值。这就是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二重性。没有第一个对他人(读者)、对社会有价值,也就没有第二个对自身有价值。其实,在图书馆的管理活动中,管理道德价值的社会性与馆员的自身价值是同时实现的,二者不分先后,不能分离。
1.4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创造性
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是一种创新活动,它既不是现成的东西,也不能立即见效,而是通过管理活动过程中人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对馆内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条件进行变革、调整、重新组合,获得新的管理绩效,实践管理道德的新价值。可见,只有经过一系列的过程,管理活动才能创造出新的价值,满足读者和社会的需求,达到社会效益。所谓创造性,是对过去的改变和超越,即改变过去的原貌原样,使管理活动出现新的气象、新的局面,从而创造出新的价值。在管理活动中,馆员的个人奋斗目标和爱好,决定了管理道德发展的内容和方向。如果馆员对电脑及其自动化等方面很感兴趣,那么,他在工作中就会自觉地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工具进行管理活动的改革与创新,为读者服务。从而实现了管理活动的目标:在服务管理中创造了管理道德的价值。也就是说,在管理活动中实现了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创造。
1.5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审美性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管理活动,无非是管人、管物这两大类。图书馆的管理活动包含着这两大类,既管人,又管物。所以,就需要有高超的管理艺术。既然是艺术,就存在着“美”的管理道德价值。“美”作为一种道德价值的评判标准,是指主体运用内在尺度在观念上去评判客体,它既有物质的价值,也有精神的价值,是物质和精神的综合境界。“美”的对立面是“丑”,而美的东西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美好的,为人们共同欣赏和赞美。
图书馆的管理活动与一般的管理活动一样,它不仅是一种单纯地追求绩效的活动,而且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个层面的意义。无论是管理的主体——馆员,还是被管理的客体——读者,都受到特定社会的浸染和熏陶。图书馆的管理活动是一种社会的集体行为,这种行为是要用审美的道德价值观来衡量的。馆员在管理活动中,既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精神财富。更重要的是,管理活动本身也有助于提高馆员和读者的思想文化修养,陶冶着人们的情操。我们认为,文化心理是管理活动的灵魂,人才是管理活动的主体,因此,决定图书馆管理效率和发展趋向的是具有各种各样的感情、欲望、思想所支配的无数个馆员的合力,只有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各种潜能才是发挥了图书馆管理活动的艺术精华。这也是图书馆管理道德美的所在之处。
2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
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观要求馆员在日常管理活动中,树立起服务观念,做好本职工作,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馆员的服务得到读者的认可,从而在服务中实现馆员的自身价值。可见,管理道德的价值观具有导向作用,它可以引导馆员不断地努力工作,在管理中实现其自身价值,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可。
管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不是用行政手段强制实行的,而是靠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作用,通过内心信念的转变、调整来实现的。所以,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借助于社会舆论的力量,在读者和馆员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用良好的道德习惯来约束、调整、引导每一位馆员的职业管理行为,在服务中实现其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2.1引导馆员成为知识信息的导航员
馆员不仅要充分了解馆藏,还要充分了解读者的心理、思维、阅读需求与倾向,并针对读者的实际需求进行知识、信息、情报资源的收集和整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相对应的服务。馆员要对馆藏、信息资源进行搜集、加工、整理、排序,使杂乱无章的信息变成有序的知识体系,并使信息资源在馆员的加工、整理下不断地增值。馆员要方便读者,并引导读者进入知识的殿堂,利用各种形式为读者咨询,宣传网络资源及各种类型数据库的检索,开展课题查全、查新业务,编制二、三次文献等,以此来引导并服务于读者。
2.2引导馆员进行创新服务
2.2.1服务技术及其设备的创造与更新
服务技术与设备的创新是其他方面创新的前提与基础。管理道德的价值导向性引导馆员利用图书馆的优势及资源进行设备的开发研究与技术的创新。充分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对信息资料、馆藏载体、借阅设备、场所设施等进行优化、更新、改造。
2.2.2服务观念的创造与更新
服务要创新,观念必须先行。现代社会人们对知识、信息质量本身和与此相对应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导向作用使得馆员必须改变传统办馆观念和服务观念,改变传统的“借借还还”、“重藏轻用”的老观念、老意识。树立起“开放办馆”的新意识,以及“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新观念。
2.2.3服务方式及其手段的创新与更新
服务方式及其服务手段的创新是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要求馆员的服务方式必须多样性,服务手段必须现代化。除了传统的借还、复印方式之外,还要利用数字、网络技术为读者服务,实现服务手段、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2.2.4服务内容的创造与更新
现代社会是知识、信息爆炸式时代。知识更新飞快,信息瞬息万变。这样,管理道德的价值就要求馆员进行“快”、“新”、“准”的服务。于是,馆员必须深化服务内容,充分挖掘馆藏资源和虚拟网络资源的内在价值,充分实现服务内容的创新。
2.3引导馆员作为教育者
图书馆是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读者终身学习的场所。无论什么样的图书馆,其教育功能都非常突出。因此,馆员不仅仅是服务者,而且是一个教育者。在解答读者的提问过程中;在服务读者、引导读者阅读过程中,都默默地体现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这一社会理念。馆员对知识信息具有批评、审美、净化、整理的责任。在有声有色的导读活动中,能够促进读者文化素养的提高,接受健康思想的熏陶。馆员良好的管理道德形象、丰富的管理知识、有效的管理手段,都在潜移默化地引导读者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不断探索、提高。因此,馆员在读者中的教育作用是图书馆道德的价值观所决定的。
图书馆管理道德的价值指导图书馆各种具体的管理活动,使图书馆的管理活动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人本性。图书馆管理道德价值指导读者的管理思维是一种看不见的隐性网络,它把读者联系起来,把馆员统一起来,以一种共性的思维指导图书馆的管理活动。现代社会中的伦理观念是多元化的。因此,作为现代化图书馆的管理者绝对不能用一元化的管理道德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管理活动,而应该自觉主动地应用多元化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来指导图书馆的管理活动,并把这种多元化的管理道德价值作为图书馆管理活动的总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1]万君宝等.管理伦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论文关键词:散文体;菲尔丁;《汤姆·琼斯》;伦理观
一、菲尔丁及其“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
亨利·菲尔丁是英国18世纪杰出的小说家、戏剧家。他早年从事戏剧创作,尤其致力于喜剧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希望像以往的喜剧大师那样,以喜剧的形式达到讽刺现实、针砭时弊的作用。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的剧作虽然广受好评,却由于抨击朝政而被禁止上演,菲尔丁本人也由此遭受迫害,结束了他的戏剧生涯,生活陷于困顿之中。为了养家糊口,菲尔丁曾经从事律师、编辑等职业,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社会阅历,不仅为他的小说创作打下了扎实的生活基础,也更加奠定了其创作的价值取向。
在整个英国文学发展史上,菲尔丁的小说理论及其创作实践始终占据着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长篇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以史诗般的宏大规模向我们展示了丰富生动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由于这一点,菲尔丁不仅开创了反映社会状况的小说创作,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推进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同时,这部作品也恰好体现了他所谓“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的艺术特色与创作意蕴。
与其他文学巨匠一样,菲尔丁的文学观念对他的小说理论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虽然他并不盲从于新古典主义的近乎教条的文学法则,但是,古典文学传统在他身上仍然起了很大的作用。按照他的观点,从本质上说,小说是叙事文学的一种,它源于古希腊罗马的史诗。这种将叙事文学归类为史诗的做法,并不是菲尔丁的首创。十七世纪以来的许多作家和批评家都认为:“对人类生活的任何叙事形式的模仿,都应该尽可能的同化于由亚里士多德和他的无数阐释者为历史制定的原则。”菲尔丁就是从这种观点出发,提出了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实际上是借助于古典文学的权威,来证明小说这种文体存在的合理性。在其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传》里,菲尔丁就提出了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他从史诗的构成要素、史诗所具有的“教益或乐趣”,以及亚里士多德对严肃与滑稽的区分标准,来说明他所创作的这种文学体裁所具有的史诗特点,从而得出了小说是史诗这种叙事文学的延续这一结论。然后,菲尔丁又把严肃史诗与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相区别。在他的论述中,前者的重点在于归类,在于寻找理论的根源;后者的重点在于对这种新兴文体的特点进行解释——现实主义小说其实就是一种以散文体写的喜剧史诗。
尽管在英国文学史上,菲尔丁的史诗理论第一次系统表述了一种小说诗学,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分夸大这一理论对他创作的实际影响。事实上,这种史诗理论只是菲尔丁为自己的虚构作品所找的理论依据罢了。菲尔丁谴责文明世界的伪善和庸俗,赞扬纯朴的人的善良,与启蒙时期“返回自然”的思想相似。他借山中隐士之口叙述城市文明条件下经历的不幸,但他不赞成隐士解决问题的办法,希冀通过人们的道德改善去达到社会和谐。
二、“善”与“仁”的自然伦理道德观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菲尔丁的代表作,全书的中心情节是描述弃儿汤姆·琼斯的生活遭遇。该书刚刚出版不久,英国当时着名文学评论家撒缪尔·约翰逊就对这部作品所反映的道德观问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部作品将邪恶的主人公描绘得富有魅力,使人无从分辨是非。然而,约翰逊的这一见解却是出于对小说的误读。实际上,菲尔丁并不赞成主人公汤姆·琼斯的荒唐行为,但他所持的是另一种与约翰逊不同的道德观。正如伊恩·瓦特所指出的,菲尔丁只是试图向我们展示这样一种道德观:“他相信道德决不是根据公众舆论而对本能进行压抑的结果,道德本身乃是一种向善或仁爱的自然倾向。”因此,菲尔丁才在作品中塑造了一位品性优良,但却难免过失和荒唐的主人公,并且试图向读者表明,与琼斯形成对照的布利非才是人们应当反感和唾弃的。
与十八世纪的许多启蒙思想家一样,菲尔丁认为,道德来自于人的天性,美德是一种不计功利的善。因此,正是通过汤姆·琼斯与布利非之间的鲜明对比,菲尔丁充分肯定了发自天性的“自然道德”,而反对虚伪做作的“文明道德”。琼斯从小虽然淘气顽皮,但是,从他对待黑乔治一家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他的优良品性。他和黑乔治一同偷猎,然而,所得的大部分都给了黑乔治一家,若是被人发现,琼斯又总是独自承担罪名。他还不时地给贫穷的黑乔治一家以各种照顾,用奥尔华绥送他的礼物卖钱来救济他们。琼斯这种宽厚的心肠,在乡村里受到了很多穷人们的称赞。用苏菲亚的话来说,琼斯的为人堪称“英雄般的高贵和天使般的善良”。琼斯的天性中就带有优秀的品质,这一直是作者所强调的,同时这种品质也多次在不同的事件中反映出来。
作品中最能突出他的高尚道德的有两件事情,一是他前往伦敦的途中遇到强盗抢劫;二是他帮助耐廷盖尔先生和南锡完婚。正是通过这两件事情,菲尔丁向我们展示了琼斯超于常人的高尚品质,也充分肯定了那种出自天性的“自然道德”。
第一件事是这样的:走出巴尔涅特不远,琼斯和巴特里奇遇到了一位样子文雅的陌生人与他们结伴同行。当听说琼斯身上带有一百英镑时,这个人突然掏出枪,向他们索要那笔钱。琼斯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三个多畿尼交给他,可是当强盗要求要那一百镑时,琼斯坚决地拒绝了他,因为那一百镑不是他的,而是苏菲亚遗失的。于是,他们打斗了起来。最后,强盗不敌琼斯,被琼斯制服。受了惊吓的巴特里奇这时要求干掉这强盗,可是当琼斯听说这个强盗是因为妻子要生孩子,家里困难迫不得已才抢劫时,不仅将他放了,还把自己仅有的几个畿尼的一大半给了他。那位行劫的汉子对他感激不尽。琼斯来到伦敦后,借住在密勒太太家。他听说她的表妹夫家里生活困难,就慷慨地将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让密勒太太用来资助那家穷人。最后,密勒太太的表妹夫亲自来感谢这位恩人时,琼斯不禁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安德生先生就是他在途中遇到的强盗。由于琼斯的帮助,这家人有了床睡,有了面包吃,他妻子的病也好了很多。安德生对琼斯感激不尽,琼斯也把能够帮助别人当作最大的快慰。这件事集中体现了琼斯的诸多高贵品质。在遇到强盗时他勇敢而果断,在钱财上他仗义疏财,对待弱者他富有同情心。
另一件事也发生在密勒太太家。她的女儿南锡爱上了房客耐廷盖尔,南锡怀上了身孕,耐廷盖尔却迫于父命,要娶一位富家小姐。眼看南锡的名誉就要毁在这件事上,琼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他为南锡和耐廷盖尔奔走,终于促成了二人的好事。与琼斯的高尚品质形成对照的,是布利非的虚伪阴险和自私自利。这位富家少爷,表面上一本正经,满口仁义道德,然而,他的一切行为都出于自私卑鄙的利害考虑,其一举一动刚好和琼斯构成了巨大反差。琼斯是不饰雕琢的天然质朴,布利非则将自己的自私本性掩饰起来,装出一副笃信宗教,老成持重,循规蹈矩的模样。他早就知道琼斯的真实身份,因为怕危及自己的利益,一直将这件事隐瞒起来。他之所以追求苏菲亚,也完全是因为看中她家的财产。琼斯被捕入狱后,他竟然派人制造假证,企图置琼斯于死地。然而,在乡绅奥尔华绥面前,他却伪装成一个正人君子,骗取他的信任。这样的人物恰恰使得琼斯略带瑕疵的美德更加得以彰显。
三、“灵”与“欲”的人性伦理道德观
小说最容易引起人们争议的道德问题,是汤姆?琼斯在对待异性上的有失检点的态度和行为。不可否认,琼斯的确做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他已经爱上了苏菲亚,却与别的女人多次有染。在得知奥尔华绥有望病愈的消息后,琼斯喝醉酒与布利非发生了争吵,随后他来到树林里散步,满心想念的都是苏菲亚。但是,当他看到了旧情人毛丽,两人说了几句话后,他就忘记了刚刚对苏菲亚的一片痴情,即刻与毛丽钻进了树林的深处。另一次是在琼斯流浪的路上,他遇见了沃特尔太太。这位太太爱上了琼斯,并竭尽全力地勾引他,琼斯终于在酒足饭饱后经不起诱惑,与她发生了。而在伦敦,琼斯也曾因为生计无着,而与贝拉斯顿夫人暧昧不清。不得不承认,这些行为都是对他纯洁爱情的玷污。但是,菲尔丁仅仅把这种问题处理成一种年轻人一时冲动的过失,而这种过失并不影响琼斯的优秀品质和纯良的天性。在对待毛丽的问题上,作者从一开始就强调琼斯对毛丽的慎重态度。他们相好以后,琼斯也一直怀有高尚的道德,将毛丽的幸福看作自己的责任。即使当他发现真正爱的是苏菲亚时,他也对毛丽怀有深深的内疚,甚至也曾经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觉得自己应该对毛丽负责。只是由于最后他发现了毛丽的放荡行为以后,他才有所释然。然而,即便此时,他也仍然把毛丽堕落的原因归咎于自己。在与沃特尔太太的关系上,琼斯似乎也是出于被动。一方面,琼斯在酒足饭饱后经不起诱惑,另一方面,他与苏菲亚的结合看来也希望渺茫,便一时糊涂而犯下了错误。事后得知因为他的不检而失去了与苏菲亚见面的机会,他痛悔不已,并且立即追随苏菲亚的行踪前往了伦敦。因此,即使在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他本性的纯厚。对于贝拉斯顿夫人,琼斯之所以犯错,多半是由于对苏菲亚的行踪感到焦虑,错把贝拉斯顿夫人当作引路人而造成的。虽然这种不正当的性关系对不起苏菲亚的爱情,但是比起前两次的错误,这次过失的大部分责任应当归咎于贝拉斯顿夫人的阴谋。
[论文摘要]经过现代性三次浪潮的冲击以及科层制的建立,行政摆脱道德的纠缠,建立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的发展逻辑。然而,行政并非与道德无涉,不能简约为行政技术主义。行政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论证,不仅需要以单纯技术为基础的效率支撑,而且有赖于目的性价值的支撑,而道德始终是实现行政目的的必要条件。因此,行政必须超脱传统的发展逻辑,以正义为导向寻求向道德的回归。而要寻求道德的价值性辩护,毋宁是要建立起正义的行政制度以及呼唤公民的美德。
[论文关键词]公共行政价值中立效率现代性正义
西方主流思想家尤其是自由主义者主张:在多元文化和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惟有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才是公共行政的发展逻辑。他们辩护现代实证主义哲学的“事实与价值两分”之单纯自然科学主义思维模式是保证行政发展唯一可行的方向。换言之,只有以价值中立的形式超脱伦理道德甚至一切差异性的文化价值观念的纠缠,才符合行政的发展逻辑,才能实践最有效的行政治理和赢取合法性。然而,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价值问题上的缄默不语无法解决多元竞争的冲突,更是无法论证行政本身的合法性。行政与其说需要目的性价值,毋宁更是需要道德辩护。而我们所要探讨的主题与此关切:公共行政为何游离道德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
一、溯源: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
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是在对官僚制甚至是传统行政发展逻辑的批判中获得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实践中,传统行政机械化的发展逻辑使政府效率急剧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皆以否定官僚制为政府重构的前提。换言之,是要通过这一批判性的否定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对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逻辑地符合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却始终摆脱不了传统行政发展逻辑。在这一问题上,麦金太尔引领了我们的视线。他认为,现代行政发展的逻辑有一鲜明的脉络:始于启蒙时代的政治理想,中经社会改良者的抱负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证明,直至技术官僚的实践。麦金太尔所描绘的是行政发展的显性图景,然其背后却潜藏这样的论断:考据现代公共行政与道德的分离无可避免地让我们回归启蒙时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这探究的立足点恰恰就在于政治领域。
行政实践并非与行政学的创立者们所想象的与政治全然无涉,而是扎根于政治与道德领域。即使是行政学的创立者们以“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二分法作为行政学的方法论开端也难以否认:行政须以政治为先导,隐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论证行政的目的性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此说来,从政治领域抽离出来讨论行政和道德的分离问题,作为现代探讨行政问题的普遍方式,尽管可以探讨得细致入微,却未必比近代的思维习惯更为高屋建瓴。由此,探寻“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这一命题须回归源头,分析政治与道德分离这一行政游离道德的前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行政是政治作为实践性的学科在技术操作上的应有之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阐释,政治关乎城邦这一“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传统意义上,行政本身也包含追求至善这一本性。然而随着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行政催生以来便消逝了这种本性,此时行政在名义上已摆脱了政治。著名的解释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断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具有明晰的路线图,经过始于马基雅维利、中经卢梭、近到尼采的“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连续冲击,西方政治哲学及其传统已在三次危机中难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腊所塑造的传统哲学认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实践这种至善,所追求的价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与政治并没有被严格区分,而且两者相互纠结、支撑与印证。然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釜底抽薪:“当马基雅维利以政治权力取代政治美德、卢梭以自由(权利)作为政治原则、尼采用权力意志取代国家政治本身时,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腊哲贤的‘爱智’冒险中生长出来的政治哲学,便开始从‘权力政治学’向‘自由(权利)政治学’——经过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的预制——最后到‘权力意志政治学’的蜕变。”
按照施特劳斯的诊断,政治游离道德是一个“现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现代性浪潮”的冲击所导致。然而,冲击后的行政还要有能够实行价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实践性或环境性契机。政党分肥制便为之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威尔逊的行政“价值中立”原则便是针对当时美国的“政党分肥制”,为了一劳永逸地摆脱其纠缠所做出的设置。他以完全超脱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领域的“事务性”来描述行政管理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在大多数问题上,它甚至与宪法研究方面那种争议甚多的场面也迥然不同。”恰是服从于解决“政党分肥制”这一具体问题的“价值中立”原则与韦伯的“官僚制”相结合,把道德价值从公共行政领域中彻底剔除。
由此,现代行政发展逻辑在历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过程中,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抑或假象:行政与道德全然无涉。它试图逻辑周延地表明:效率是价值中立的必然结果,而要实现效率,惟有寻求事实与价值两分的价值中立。
二、问题:现代行政逻辑与道德之间
行政摆脱了道德、行政学脱离政治而产生毋宁是现代性事件,经过与道德的决裂以及机械论科层制的发展,公共行政尝试依据科学和技术路线寻求自身发展逻辑的理性化,逐渐构建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然而正当现代行政构造起自足的技术体系,准备摆脱道德飞跃发展的时候,道德的问题却又紧紧地纠缠着它,使之返回始发点。道德问题犹如现代行政背负的“原罪”,即使他们妄图遗弃,却又总是悄然复归。这一“原罪”,便成为新公共行政运动及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行政府再造的突破点。尽管它们的努力无法超脱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甚至恰恰表现了官僚制总体实现的结局,但阐明了行政逻辑的显性危机。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迫使我们回到现代行政发展逻辑链的始发点——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回复这样的追问:行政能不能彻底脱离道德的范畴?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显然,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并非没有价值立场,而是为了确保自身的价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伦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价值之外的独立性,”l4追寻中立性的立场。从行政本身的建构来说,这样的立场始终是难以存在,因为行政本身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应用问题,而这正是由行政的意图和手段所决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单纯机械性地分配资源,其作用本身潜涵着价值性的目的或关怀。尽管政府通过援引其之为社会变化的管理者的科学能力及纯粹的技术,来证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方式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所产生的难题,单纯依靠简单的技术能否解决价值冲突上的问题已是不言而喻。单纯追求效率和中立价值的技术操作始终无法越过难以精确衡量隐性价值这一鸿沟,功利主义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这个难题。因此,针对这一难题,法默尔不无义愤地说:“人在这种形式的合理性(为效率追求技术)中当然可以获益,但要以抛弃实质的合理性为代价。”_5因此,他建议我们应该摆脱这种困境,从后现代性而非现代性的心灵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这种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论的视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为一种非人格的组织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却忽略行政作为社会组织化生活方式的内在价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诚然,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的弊端不仅仅在于先天道德论证的缺失,其具体运作机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谎言。行政的体制的建构以及行政机制效能的发挥都有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和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共同认同和实践承诺。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人,不会在无强迫压力的情况下认同和承诺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认同的制度约束或规范限制。在公民对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机制的认同过程中,个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筛选起着关键的作用,解决不了这个关键因素,行政效率也无从谈起。然而,问题在于个体存在着差异,而且道德上的差异甚于生理上的区别。作为公民的个体在政治参与的实际进程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响。恰好相反,这些差异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意识和主张,乃至他们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行动。在这样的矛盾中,单纯依靠技术显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陷入非此即彼的困境,毫无效率可言。
如果在现代行政的逻辑中,以价值中立为出发点,仅仅为了追求科学能力的优越感和效率的提升,以单纯的手段或技术来理解行政,而与正义与非正义、善或恶、美德、至善等道德问题全然无涉,那么行政本身也难以证明其合法性和基本的效率优越。
三、回归:公共行政的道德价值性辩护
若缺少道德的价值向度,或者过度强调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无涉,那么行政的正当合法性也就成为问题。
如果我们把行政界定为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运用公共权力所实践的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治理活动,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这一追问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如何建构、论证行政权力及其运用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及合理性基础,实践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实现其价值层面上的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纯粹的价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应该遵循一种什么导向?由行政本身的内在逻辑和需求探寻,这导向毋宁是公共行政中的正义。转贴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行政领域。作为一种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冲突中能有效地维护政治秩序,获得公众的认可及同意,赢得合法性基础。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在获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为合法性的奠定和维护除了依靠政府单纯的价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内蕴的理性和人们对它的信念,“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因此,合法性基础实际上包含着对政治秩序有效维持这一合理性评价和道德性评价中的实质正义。而正义正是合法性的内在动因。以合法性的结构视之,管理者和公众是合法性的结构载体,两者不是纯粹的单维构建,而是具有回应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现动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公众价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异化扩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现代民主法则的框架下,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和利益来评价政治及行政,因此对公众回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能否赢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关键因素,而这种需求最根本的是对正义的诉求。
然而,正义要成为现代行政的新导向还必须满足这样的事实:行政虽然不能以单纯的效率为导向,但是却不能缺乏效率。以正义原则为导向是否会降低行政效率?换言之,正义导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义导向之中涵盖着最大的效率追求。“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的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通过对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节和调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缓解,进而可以减少社会潜在的动荡因素。”社会成员之间价值观等非政治因素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统一的观念整合人们的思想难以达成,重要的是应付这些非政治因素的渗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义导向能够为公众提供平等地表达社会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仅在行政体系自身中呼唤出有效率的行动,而且能够在它的管理对象那里,即在整个社会中激发出存在于社会成员之中的整合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潜能。”因此,正义的导向消弭了社会矛盾,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极大地激励他们的主动J眭和积极性,使政府在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的同时,政府从日常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极大地解放出来,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呼唤出高效率。
因此,现代公共行政应该抛弃以往的逻辑,以正义为导向。然而,以平等、正义为主张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务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对新公共行政追求正义的困境做出了很贴切的诊断:“仅仅进行机构改革是不够的。必须‘改变观点’,对当前治理模式的基础本身提出质疑,即使这些基础已经为长期的习惯所肯定。”ll。。这实际上是一个大胆的结论,意味着公共行政也和人类的治理一样处在根本的转型之中,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行政正义导向的内在需求。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实质上潜藏着这样的论断:正义毋宁是制度的正义。以此推之,行政的正义毋宁是行政制度的正义,实现行政正义导向的关键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行政制度是行政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公共行政才可能保持它的正义导向,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也只有体现正义的制度才能成为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并自觉遵守,否则就沦落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构建符合正义导向的行政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到行政的制度选择、制度设计和安排的正当性程度,深入研究制度的实际运作。这关涉到“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的社会客观条件和环境,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环境,比如,社会的政治自由程度、公共理性程度、制度创新的资源供应、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责任和政治美德状况,以及特别重要的是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与社会政治生活实践要求的契合程度,等等。”…确立行政制度的正义导向不仅是公共行政目标模式的变更,而且意味着公共行政的制度、运行机制和行为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礼治社会,强调以德主治,道德的普遍性诉求即为其精义。儒生们通过对于圣人存在的事实性认定和“性善论”的本体论证明,赋予道德的普遍性诉求以充分的合理性,但它的付诸实践却必须有待于皇帝。根据“天无常亲,惟德是辅”、“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非圣人莫之能王”的历史观,皇帝能打下江山,即已表明他是“有德者”、“圣人”,这就为以德主治提供了现实的逻辑力量的支撑,所有的制度设计都是基于皇帝就是圣人这个前提。
许多人说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是它的超稳定性。这样的说法实在是不确切的。历史学家早己揭示出,不间断的动荡不安倒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便是在同一个朝代期间,社会的动荡也从不停歇。至于“天翻地覆”的改朝换代,更是有规律地呈现出周期性。真正具有超稳定性特征的并不是中国的社会,而是在这个社会中起着主导作用的文化,它的根本实质,就是倡导以德主治,就是以“三纲五常”为其内容的道德的普遍性诉求。董仲舒早就说过:“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改变的是“制”,不变的是“道”。
“道”的稳定与“制”的动荡,二者相伴而行,构成了中国历史长河的奇特画卷,也见出这稳定与动荡之间是有某种必然联系的。从“道”这一面说,圣人只是出现在远古,而且即便如此,与圣人同时出现的,也还有桀纣这样的“独夫”,现实意义上的圣人,就从来没有出现过。梁启超说:“所谓圣君贤相者,旷百世不一遇,而桓、灵、京、桧,项背相望于历史。”(梁启超:《新民说•论进步》)历史上没有圣人,人性也被证明并不是“四端”,“性善论”的本体论论证根本就不成立。但即便如此,以圣人的存在和“性善论”为基础的道德普遍性诉求的“道”却总是在被竭力维护着,其原因,就在于这样的“道”可使皇帝“攘夺人民之子女玉帛”变得合法化,不会有任何哪怕是道义的约束。
皇帝以德主治的结果,并不是仁义周流天下,而是相反,“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民人转徒于沟壑”,饿殍遍野,民不聊生。除了造反一途,别无他法。但因为巨大的不道德收益的诱导,这些有“鸿鹄之志”者,其最大的理想也不过是“彼可取而代之”,“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对于“道”,他们不仅不愿意,反而照样加倍维护。因为从人性的角度看,如果可能的话,每个人其实都是不愿意受到任何约束的。许多开国皇帝,原本游民出身,但在打下江山以后,都要立即宗奉孔孟,就因为孔孟之道可以满足他们的这种可能性,其结果,当然是下一次的改朝换代。所以,以德主治的“道”,实在是有着使社会总是趋于动荡不安的内在规定性的。
西方的“坚船利炮”使中国社会遭遇“数千年未有之奇变”,多次的应变,多次的失败以后,人们的思想终于深入到了作为社会根本的文化。“五四”的实质是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冲击。西方社会经过文艺复兴,确立了以(人的)权利为核心要素的现代文化,并且导致了西方社会的飞速发展,它的巨大力量,足以荡涤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人权的确立有赖于科学的态度,它对事实的尊重使人们认识到人性的本真,并最终将人从宗教的牢狱中解救出来。同样是基于科学的态度,人们意识到人性必须要受到制约,否则的话,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人您意,万人赴死”并最终将整个社会推入巨劫大灾的悲惨局面,于是人们想到了法律,并最终建立了民主。在的早期,人权、科学、民主以及与这些理念相关的个人主义、平等、自由等等成为运动中人们最热衷于谈论的话题,人们用这些东西作为思想资源来抨击、批判中国的传统文化。
但抨击的焦点却主要集中在作为道德内容的“三纲五常”上面,对于道德的普遍性诉求这个中国文化的精神,人们要么不予理会,要么对之给予相当的肯定。从一个大的历史的角度看,这其实是有着某种必然性的:毕竟,传统文化的惯性力量是巨大的。如果我们知道即便像严复这种当时接受西学程度最深、宣扬西学最力的人,还在呼吁“国会议员须有士君子风”,我们对于传统文化的惯性就应该有清晰的认识。正是道德的普遍性诉求这个中国文化的晶核导致了的左右分化它的道德性与以道德批判为职责的有着天然的共识它的普遍性诉求所蕴涵的激进基因与的暴力革命一脉相承。于是,在把道德的内容从“三纲五常”置换成了诸如“民族、人民、集体、国家”等东西以后,道德的普遍性诉求重新在中国站稳了脚跟,并最终合乎历史逻辑地又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力量。因此,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与传统社会在道德的普遍性诉求这一点上有着本质的同一性一一不同之处或许在于其普遍性诉求的程度更强罢了,而这也只不过是因为中国已经不再是“天下”的缘故。一个明显的事实是,1949年以后中国政治生活中的许多理念,剥掉其华丽的外衣后,都可以在传统文化中找到各自的对应物,最典型的。如“大救星”——“圣人”,等等。
道德必定止于至善,否则,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这里,我们就看到了道德与权利的“终极冲突”。权利的根本在于其个体性的特质,基于权利的立场,人们彼此之间处于内在的紧张状态,必须有赖于相互之间的契约。权利的个体性特质使任何意义上的普遍的善变得不合理,因此,以道德的普遍性诉求为理念的政治架构,必定表现为极权:任何意义上的普遍性的善,都必定要通过对有着形而上意义的差异的个体性(权利)的消解、剥夺,才能得以凸显,而只有建立极权的政治架构,才能使之落实到实际。历史的经验表明,这种对权利的剥夺,体现在每一个个体生命存在的方方面面;在所有这些方面中,尤以对思想言论的控制为严密,这是因为思想言论是个体权利的集中体现,较之诸如一般的经济和生活行为,它的更为鲜明的个体性特征像针一样,更容易刺穿道德普遍性诉求的肥皂泡,从而使极权的全部合法性消失。有人认为思想言论的自由只是与人的生存得到满足以后的发展相涉,这是对人的生命本质缺乏亲切体认的表现。思想言论的自由其实是人的生命最本质的存在形式、否则的话,人无异于动物。历史的经验也早已昭示,没有了思想的自由,人的生命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
1.道德评价的定义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标准,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所做的是非、善恶的道德判断。从道德评价中可看出:①道德评价是人类社会独有的。动物不存在道德,这是由人与动物的主体性差别所决定的,动物因不能够自觉约束自身行为而难以形成道德标准和做出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因而道德评价也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只有人才能够做出道德评价。②道德评价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来支撑,它并不是无标准、无依据的。③它具有阶级性、社会性。不同的阶级,道德评价的标准是不完全一样的,以此来进行的道德评价行为也是不同的。同样,在不同的社会中,道德评价的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道德评价标准不会是永恒不变的,也不会是没有共性的,因而,人们的道德评价行为也会随着自身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改变而发生变化。④道德评价的对象不仅限于他人,还包括自我道德评价。自省一直是中国人德行修养的方法之一,是将自身放在与他者一样的位置上,将“自我”视作“他者”,用相同的道德标准对自己所作所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道德评价在当代的特征
(1)道德评价能力的变化性大。道德评价水平的差异性与隐蔽性是显而易见的,每个个体不可能有相同的道德评价水平起点,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同一个层次水平上。而且,试图去判断一个人的道德评价能力处于何种水平,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它不像道德行为一样外显,它具有隐蔽性的特征。但在当代,道德评价能力除了具有以上特征,其能力的变化范围也越来越大。现今人们之间有了越来越紧密的社会关系,人类社会生活范围越来越大,人们的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与之相关的道德评价行为所面临的社会情况、道德评价主体思想的多元化,使得道德评价主体的思想会随着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情况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2)道德评价表达媒介的多样化。到近代社会,新兴媒体开始从小众走向大众,人们开始普遍接触具有道德评价性质的报纸、广播等。现代社会计算机、手机的普及化,让人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人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大大提升,网络表达渠道的逐渐畅通,使道德评价表达媒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3)道德评价主体的类聚性。类聚是指同类事物汇聚到一起。不同道德评价水平的主体会在交往中表达自身的道德观点,而具有相同道德观点的人更容易再次对其他道德行为进行判断,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因此,道德评价主体往往呈现类聚性特点。例如,一个家庭往往对同一道德事件的观点是相同或相似的;你的同伴与你对同一件事情的看法往往是相同的。
3.道德评价的作用
道德评价行为的作用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具有积极性的,如裁判作用和激励作用,即通过对同一种道德行为的评判,对该行为进行褒奖或谴责,促使人们更加自觉、积极、主动地根据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调节自己的行为。当然,道德评价基于社会现实,指向未来生活,具有引领人前进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道德评价方式的运用不当,对品德发展还起着阻碍作用。在当代,道德评价方式运用不当时会产生以下消极影响:①混淆视听。当今社会日趋多元化,各种价值观念并存,主流价值观受到冲击,尤其我国还处在旧的传统道德观崩塌、新的道德观仍在塑造的现状中,不和谐、不稳定的道德评价声音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会诱导、混淆民众的看法。②道德暴力。从个人角度来讲,道德评价的主体是个人,它的执行者也是个人,个人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就是其道德评价的实施,这就易形成道德权威的假想。当一个人将自己的想法摆在道德判断的制高点上时,那么这种想法必然是错误的、片面的。这也就形成了道德暴力,即人们的所谓“正当的道德谴责”会对评价对象造成一定的伤害。③加深错误观念。在社会中,我们必须正视人们的道德水平是处在不同层次的,而道德评价是人们观念形态的道德对已行动的道德现实做出的判断,这属于道德认知环节。社会中处于较低层次道德水平的人,对道德行为的判断也很难准确、完整,而由于道德评价的特性,这种错误观念更容易在团体影响下得到巩固、深化。
二、道德评价的标准
关于道德评价的标准仍有一些分歧――唯动机决定论者认为应以动机作为主要依据,唯效果决定论者则主张以行为结果为主要依据,而唯手段决定论者则认为手段的不道德最终会损害动机和结果的道德性。但关于道德评价标准的争论,伦理学已经就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做出了科学解释――动机与效果应该是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对任何人进行道德评价,既要看动机,又要看效果,两者要兼顾。
伦理学虽然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但是在实践中, 我们仍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遇到“‘好心办坏事’算是道德吗”“效果是好的,动机就不重要了吧”“是否应该在动机不良和效果不佳里面找到一定的平衡点”等。关于此,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观点。
(1)动机不良,效果好,并不算是道德行为。正如叔本华所说:“不管我们为某一行为提出什么样的最终动机,但如果经过一番拐弯抹角,我们发现做出这一行为的最终真正推动力就是做出行为者的苦或乐,那这一类的行为就是利己的,因此也就是没有道德价值的。”
(2)动机好,效果不好,则需要考虑很多客观因素,诸如实施手段,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变量(如他人的规劝、事情的突变、过程阶段的发展等),动机是否恒一,不良效果是否可以避免等。
总体来说,我们可以将动机视为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一个人只要有善的踊,就不应该认为是恶的行为,只需要加以规避即可。列宁曾指出,应有区别地(在“个人意义上”)评价“由于轻率”和“出于预谋”而发生的不好的行为。也认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了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这点精神”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因此出现了“完全道德”与“缺陷道德”。完全道德用来表示道德行为无论从动机、效果、手段来讲都是道德的,在对完全道德进行评价时,人们应该赞同并效仿;而缺陷道德用来表示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好的动机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这种行为不能说是不道德的;人们不应该去批判它,而应该试图去改变它,盲目地批判只会让人误入歧途。
但同时也要考虑到一个过程性的因素――倘若仅因为主体的主观因素而导致不良后果无法避免,我认为也并不是道德的。例如,“善意的谎言”就一定是道德的吗?并不一定是。因为“善意”是从个人主观方面提出的,而个人认为的“善意”是否是事实中的“善意”,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向病人隐瞒病情,经常被认为是善意的谎言,我们也的确看到了其积极的作用,但并不是对每个人都管用。对一个疑虑心颇重的人而言,减缓他的疑虑,反而对他的治疗更有效果。当一开始去隐瞒时,行为可以算是道德的;但从主观或其他客观因素中已经发现这个事情开始有所偏差却仍坚持时,这个行为已经不是道德的了。人们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应该肯定其动机,批判其行为。
(3)就手段而讲,我认同“唯手段论”中的一个观点:手段的不道德最终会损害动机和结果的道德性。
一个人动机好、结果好,然而手段不好时,也不应该是道德行为;同样,动机、结果都不好,手段正当时,也不应该是道德行为。从该角度看,都应该受到批判。
三、道德评价的对象
道德评价的对象不应该仅限于对他人的评价,还应该包括对自我的评价。自我评价是自我调节机制的主要成分。一个人如果不自省,眼中尽是他人的缺点,把自己放在一个完美的道德地位上,会对自我行为的改正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青少年由于知识经验的匮乏,智力水平不高,在自我评价中还缺乏统一、系统的评价标准,因此在不同的具体条件下,都可能依据不同的标准做出不同的评价。这种不适当、不稳定的自我评价,对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都是不利的。
自我道德评价与他人道德评价应该是一个统一的动态过程,两者不应该因对象的不同造成观念的分离。人们在对他人进行道德判断时,应该自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通过自省来对他人所处的环境背景加以体谅,形成移情体验,避免过激的道德批判;在进行自我道德评价时,更不应该脱离自己对他人的判断,一方面是形成对比效应,更容易找出自身不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出现自己完美道德的假想。两者应该是同时进行的,任何脱离了其中一部分的道德评价,都不能算是完整的道德评价过程,道德评价的积极作用也会大打折扣。并且,两者的统一有利于为青少年自我评价提供一个稳定的标准,自我评价和对他人的评价不应该实施不同的标准。自我省察应该将自我从自身隔离开来,将自我视作他人,这样的道德评价才更不容易受到自我保护思想的束缚,才会更客观。
由此可见,在当代,道德评价呈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特点,对道德评价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还需要更加深入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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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梢理论;演进;道德分析
营销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观念到今天的营销理论,其形态和指导思想已经数度更朝换代:从经典的4PS理论到4CS理论再到4RS理论。在这一演进过程中,除了深刻的社会历史和经济利益的原因外,一种关注人的价值、注重经营道德的指导思想逐渐渗入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成为其理论演变的动力之一。
一、4PS理论:伦理缺失的指导思想
4PS经典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JeromeMecarty正式提出。它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销售为目的,认为市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解决好四个基本要素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渠道)、promotion(促销)。也就是说企业只要能生产出“质量上乘”的产品,即可确定一个能赚取足够利润的价格,然后只需对商、经销商予以支持与控制,并经常搞点广告和促销,就可使企业顺利发展。
4PS理论经历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营销观念。所谓“生产观念”,在企业看来,消费者喜欢那些随处可买到且价格低廉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分销效率,不断降低成本和扩展生产,简言之,是“以产定销,’:“产品观念”则认为消费者喜欢那些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只要价廉物美,顾客必然会找上门来,而不必担心销售问题。“好酒不怕巷子深”,“一招鲜,吃遍天”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推销观念”是前两种观念的延伸和发展,它认为消费者通常表现出一种购买惰性或抗衡心理,如果听其自然,消费者一般不会足量购买某一企业的产品。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促销工作,千方百计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发生兴趣,以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市场营销观念则是对前面三种观念的综合,它认为企业应面对整个市场,不仅要生产优质的产品,确定合理的价格,还要加强销售工作,实施一条组合营销的新策略。
4PS理论实质上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企业自身利益为最终目的。因而这些观念必然造成企业经营行为的失衡,以及利益实现过程中的偏差,体现出这一营销阶段的伦理缺失。这里的伦理缺失指在营销过程中缺乏伦理性,或伦理性没有得到体现。表现在:
1.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失衡,使得营销行为缺乏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产品营销是以企业为中心的营销,企业只关心自己,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而消费者对产品样式与审美的要求,企业无从得知,也就无法得到满足,从而使得企业缺乏对消费者应有的人道关怀。如福特汽车公司总裁福特曾不无傲慢地说:不管消费者喜欢什么颜色的汽车,我的汽车就是黑色的。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商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从柜台递给消费者,而无须到外面去兜售自己的产品。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平等的道德要求。
2.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失衡。以企业为中心,必然导致生产的盲目性,造成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美德,又不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不仅是经济活动进行的场所,同时还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哪里有市场,就意味着哪里有需求,也就意味着资源需要配置到什么地方。而在产品观念的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而是企业的己有技术和以往经验。这种无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和竞争者存在的做法,必然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1929一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便是最好的明证。
3.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的失衡。4PS理论以企业自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容易导致企业在谋利过程中角色的迷失和手段的极端化。一方面,企业既可能是营销活动的主体,又可能是其他企业实施营销的对象(客体),这就内在地要求各企业建立一种互动合作的关系,以保证各自长期利益的实现,而这恰好是4PS理论所无法顾及的。另一方面,企业只注重自己的利益,无视他人利益的存在,这就容易导致在赢利过程中手段的极端化。如采用贿赂、盗用其他商家的品牌等不道德甚至违法手段。
造成这种伦理缺失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一方面,生产力水平低,产品供不应求,处在卖方市场的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这是它的根本原因。因此,这种情况下企业考虑的是如何扩大生产,如何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要,而不是他们的潜在需求(事实上,这时的企业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关注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而言,初涉市场的消费者难以使自己的消费要求个性化。他们只是被动地消费社会提供的现成消费品。最后,从整个消费的社会环境看,法律制度不完备,即使企业和商家出现不道德行为,消费者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见,4PS理论的营销思想植根于生产力不高的社会土壤中,生长于法制、道德不完善的气候下,是特定社会阶段的产物。但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经济迅速增长,企业的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物质产品不断丰富,再加上消费者的角色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加强,他们积极而主动地参与市场。在这一情况下,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己是老态龙钟、举步维艰,客观上呼唤着一种关心消费者利益的新的营销思想。
二、4CS理论:顾客至上的指导思想
4CS理论是与4PS理论相对应的营销思想。它是美国市场营销学家,北卡莱罗纳大学教授劳特朋(LaterBorn)于1990年提出的,他主张用4C取代以利润为目的的4P。消费者(consumer),这是针对4PS中的“产品”而言的,认为创造消费者比开发产品更为重要。要求把产品原有的优点暂时搁在一边,而研究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不要再卖你所能制造的产品,而要卖顾客确定想购买的产品。成本(cost),这是针对4PS中的“价格”而言的,认为重视成本比重视价格更为重要。消费者看重自己的全部支出与需要满足程度的比率,其全部支出应包括产品的购买成本和使用成本两部分,这就要求忘掉固有的定价策略,而是从消费者所需付出和所肯付出的成本着手。便利(eonvenieee),这是针对,t渠道”而言,认为全方位的,方便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比推销产品更重要。要求忘掉己有的渠道,而致力于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便利性着手。沟通(co~unication),这是针对“促销”而言,认为沟通情感,比销售产品更为重要。要求企业不再运用广告宣传、人员推销等或拉或推的策略,而是侧重于同消费者进行情感交流、思想融通,使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予以理解和认同,以寻求企业同消费者的共识和契合点。
4CS理论的提出是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必然结果。与4PS理论相比较,它是以企业的目标顾客(即以买主)及其需要为中心的,并且以集中企业的一切资源和力量,适当安排市场营销组合的手段,从而达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扩大销售取得利润,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因此,市场营销的核心思想是: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顾客需求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容。川(P34一38)这里的“市场”再是企业的卖方市场,而己经擅变为单一的买方,买方即市场,顾客即市场,需求即市场,从而找到了新的营销中心。
营销观念的这种转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体现了经济与伦理的共容性。
第一,与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不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尊重人的道德精神。4PS理论与4CS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前者以物(产品)为起点又以物(获利)为终点。而后者以人为起点,以获利为终点。认识到只有先满足顾客的需要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市场营销使得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着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展开,不但企业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要依顾客的品味及消费心理和习惯而定,就是产品的生产、质量或推销方法也都是要自觉地统一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目的上。这种用户至上的思想也就是尊重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
第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完全依托在顾客的需要满足上,不但体现了尊重人、与人为善和成人之美的伦理美德,同时在自我利益实现的过程中贯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市场营销要求企业在抓住顾客消费心理的基础上,提高产品的质量,打出产品的品牌,做好售前、售后服务,以商品的质量赢得信任,以周到、热情的服务博得顾客的满意,认真履行对顾客的各种承诺,维护企业的形象,实际上就是为人之道的诚信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践行。
第三,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内涵了勤俭、节约原则的道德精神。与产品营销观念以企业为中心而进行的盲目生产不同,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指向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就是在实现企业优势与市场需求的最佳结合。企业能够有效的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和实力生产和经营特定消费者的需要,避免企业的盲目投资和生产,无疑是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实际上也是最好的勤俭节约。
4CS理论较之4PS理论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在它提出以后,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了经济的进步。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伦理局限也开始显露出来。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存在着一个限度的问题。顾客总是希望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特别是在价格上的要求是无界限的,只看到满足顾客需要的一面,企业必然付出更大的成本,久而久之,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从长远看,企业经营要遵循双赢的原则。因此,片面地强调对消费者的满足,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种负担,一种不公正。另一方面,顾客在需求上也有一个合理性问题。消费者在消费某种产品时,有时对自己不利,如对香烟和的消费。有时对自己有利,但对他人和社会不利,如一次性使用的木筷等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应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将是每一个企业所面对的伦理难题。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缺陷,4CS理论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己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客观上呼唤一种全新的营销理论。
三、4RS理论: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
针对4CS理论内在的伦理缺陷。近来,美国DonE•Schultz提出了4Rs营销理论,使企业营销进入到全新的营销理论时代—社会营销时代。所谓社会营销,就是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企业的利润,而且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要求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消费者的近期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可见,社会营销的核心在于处理好企业与顾客、投入与回报、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一种和谐的发展状态。
4RS理论针对4PS理论和4CS理论的各自片面做法,提出协调企业、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使三者的关系和谐,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因素:关联(relation),社会营销理论首先强调与顾客建立稳定而持久的关系。因为顾客具有动态性,其忠诚度是变化的,他们会转移到其它企业,就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的关系,减少顾客流失的可能性,从而与顾客成长久而稳定的关系。反应(reaction),主张企应及时倾听顾客的希望、渴求和需求,并及时复和迅速做出反应,满足顾客需求,这样才能大限度地减少顾客转移的概率。关系relationship),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顾客交流变成责任,从管理营销组合变成管理顾客的互动关系。回报(reeiprocation),市场销的真正价值在于为企业创造长期和短期的利能力。要获取回报,企业就必须满足顾客为顾服务。但企业在满足和服务顾客的过程中,不只做市场的“仆人”,而必须遵循双赢的原则,企业与顾客的利益都能实现。使企业和顾客的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能实现。如绿色营销的实便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所谓绿色营销,是爵企业在整个营销过程中充分体现环保意识和会意识,向消费者提供科学、无污染、有利于约资源使用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商品和服务,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引导满足消费者的有利于环保及身心健康的消费求。”绿色营销的实质是追求企业的经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是可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社会营销的伦理特性在于它贯彻了平等与爱的道德原则。首先,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和费者都是市场的主体,改变了产品营销观念以业为主体和市场营销观念以顾客为主体的片面法,人是平等的这一道德原则在经济活动中得体现。因为营销只是企业为实现赢利而采取的种策略,而赢利也不是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
市场经济并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的发展有效率的手段。”而这里的“人”,“是指的整体或人类的每一平等的个体,而并非指将己之利与人类整体利益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少数个人。’社会营销观念正好体现这一求,充分体现了“人是目的”这一伦理原则。其基于企业和顾客都是市场主体这一前提,实一条关注企业、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统一营销策略,体现出一条爱人的伦理美德。如果说市场营销中有了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开始了对顾客的尊重,还不如说这只是企业为了实现盈利而采取的一项策略。社会营销观中己经超越了市场营销中的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上升到“爱人”的高尚美德的境界。因为它不只是简单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在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的前提下满足其需要;它不仅要求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要求。所谓的绿色营销,透过其关注环保和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背后,体现出来的是营销者的“爱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营销就是“爱心营销”。
四、两个结论
结论一:市场营销理论演进的过程是企业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和完善的过程。无论是早期的营销观念还是现代的营销理论,它的变迁都是营销主体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提供相应的适应效率的结果。20世纪初,市场处于卖方经济地位,因此注重商品生产、发展规模经济就成为营销主体的追求。这时,即使缺乏相关的经营和服务道德,而就其本身而言仍不失为道德经营行为。因为在产品供不应求的时代,发展生产,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就是一种最大的道德。当生产技术提高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以往的优势不复存在,从而迫使企业把目光转向消费者,通过满足他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一观念也就是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观念。但是一味地满足他人又容易导致自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偏失,从而和谐发展的道德经营观念被提出,这就是4RS理论指导下的社会营销理论。
营销理沦的演进过程表明,营销的伦理性要求是经济实践活动的结果,是经营价值观念转变的产物,这里的价值观念主要是企业对经营目的和获利手段的考虑,它植根于特定时期的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这种从不讲道德到讲道德到离不开道德的经营过程,实质上是人类对自我认识觉醒的过程,因而是经济活动中人文价值的回归。结论二:营销理论的发展趋势必然是道德指导下的“道德营销”。
在价值观念视角下历史地分析了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之后,结合结论一就可得出以上结论。什么是道德营销?综合全文分析,笔者认为,它是建立在道德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营销手段,正确合理地满足营销主体和对象利益的一种营销理论。或者说是蕴涵了道德价值的营销理论。近来兴起的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网络营销是其具体体现。道德营销不仅只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手段,同时更是企业经营的价值取向。正如保罗•霍肯所言,“企业的最终目的不是、也不应该只是赚钱。它也不该仅仅只是一个制造物品和出售物品的系统。企业的出路在于通过服务、富有创造性的发明和高尚的道德伦理来为人类普遍造福。”超级秘书网
道德营销思想作为一种价值经营哲学,从历史的角落走上经济的舞台是由其自身的魅力决定的。一方面,作为一种价值思维方式,它时刻提醒营销主体思考“销售什么”、“如何营销”等问题,从而引导企业的经营,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旗帜。另一方面,道德价值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念,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舆论,这种舆论制约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发挥着一种除政治、法律之外的第三种调节力量,始终保证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参考文献:
「1〕王淑芹.论企业市场营销伦理[J.社会科学辑刊,1998(5).
论文题目是全文给读者和编辑和第一印象,文题的好坏对论文能否利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好的题目应尽可能在一完整的的句子中囊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研究对象、处理方法和达到的指标,使读者和编辑对论文研究的内容一目了然。例如:对心肌梗塞病人(研究对象)溶栓治疗(处理方法)监护指标的观察及护理(达到的指标),这三个要素并无先后之分,可根据文章偏重介绍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取舍,但无论怎样调整,必须直接反映论文所表达的内容。要用有限的文字表达数千字的论文内容,使题目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就必须学会概括、准确、新颖、精练地表达主题的技巧,具体要求:
l.概括:即用简短的文字囊括全文内容,体现全文精髓,使人一看就能对全文含义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引人入胜,便于记忆。
2.准确:用词应符合医学词语规范,准确表达论文的特定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研究的范围和深度,做到文要切题,题要得体,防止题大文小或用过时词语,例如“肺癌护理”,肺癌治疗可用多种手段,如果此文是关于肺癌化疗期间预防化疗药物反应的护理,用此命题就显得题目过大,不够具体和准确。又如乙肝表面抗原在国际文献检索中已普遍用HBsAg表示,再用“澳抗”就不够适宜。
3.新颖:题目一定要有特色和新意,不落俗套,避免与已有文献的题目雷同,亦能引起编辑和读者的注意。例如“白血病化疗的护理”,白血病化疗已形成常规,缺乏新颖性,而文章观察的内容是有关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如改为:“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则较为明确、新颖。
4.精练:标题用词应力求简短精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切忌冗长繁杂,用词要字斟句酌,尽量省去一些非特定词,如“的观察”、“的研究”等,不需写成有主语、谓语、宾语的完整句型。但也不应过于笼统,过于简短,例如"中医护理”,题目虽短,却不能反映文章主题。文题尽量不用标点符号。题中数字,应尽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但不包括作为形容词或名词的数字,例如“十二指肠”的“十二”不能改用阿拉伯数字。
5.基本格式:文题应居中书写,一般不设副文题,确有必要设时可用破折号与主题分开,亦应居中书写。长标题需回行时应注意词或词组的完整,并居中书写,使之匀称美观。
二、署名
1.单位署名:单位一般指作者从事本文工作时的单位。单位署名应标明所在省市的全称,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进行联系。单位署名的数量一般不超3个,署名位置应居文题之下,作者署名之前,居中书写,并与作者署名之间留空一格。单位名称前还应标明邮政编码。
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必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署名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表示对文章内容负责。论文作者一般指下列人员:(l)课题的提出者及设计者;(2)课题研究的主要执行者;(3)进行资料收集并做统计处理的人员;(4)论文的主要撰写和修改者;(5)对论文主要内容能承担全部责任,并能给予全面解释和答辩的人员。
3.署名注意事项:(l)每篇文章作者署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人,并以参加主要工作者为限;(2)作者署名顺序,视其在工作中贡献的大小而定。通常第一作者应是研究工作的主要设计、执行及论文的主要撰写人。署名时不应搞无劳挂名或照顾关系。当作者署名顺序有异议时,应征得主要作者的同意方可改动。指导者一般列于最后,或在文末注上“致谢”,但均需征得本人同意;(3)在之前,参加研究者如已调往其他单位(如进修人员等),可在署名末尾右上角加注符号,并在同页脚注中说明;(4)署名必须用真名.不得用化名、笔名和假名,以示文责自负,如为集体成果,应在文末参考文献之前,写上执笔人或整理者姓名,便于读者咨询和联系。
三、内容提要
提要一般置于正文之前,主要作用是提供信息,便于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论文内容做大致的了解,以决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同时也便于进行文献检索。
1.提要内容应扼要概括地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的宗旨和解决的问题)、基本步骤和方法(研究对象、研究途径、实验范围、分析方法等)、主要发现(重要数据及其统计学意义)和结论(关键的论点)以及经验教训和应用价值。着重说明研究工作的创新和发现,将研究中最具特色的内容和最独到之处反映出来。
“渐悟”和“顿悟”本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对影响深远的范畴。慧远在《维摩义记》卷一中指出:“菩萨藏中,所教亦二,一是渐入,二是顿悟。言渐入者,是人过去曾法,中退住小,后还入大。大从小来,谓之为渐”。“言顿悟者,有诸众生,久乘,相应善根,今始见佛,即能入大。大不由小,目之谓顿”,“渐入菩萨,藉浅阶远,顿悟菩萨,一越解大”。渐悟、顿悟是两种修习佛性的不同方法,由于对两者强调不一,曾经形成了中国佛教史上两相对峙的南宗和北宗,即“南顿北渐”之谓。
其实,渐悟和顿悟亦可理解为两种不同的认识方法。主张日积月累、由浅而深的常规之道的是渐悟,表现在修身养性方面即是“时时勤拂试,勿使惹尘埃”的功夫。道德教育过程中,对伦理道德观念及规范日积月累的教与学,多是循渐悟之道而行的,我们平常所论道德认知,多是从渐悟角度展开的。其实道德认知和一般人类认知一样也还有另外一面,即“顿悟”。
顿悟即习佛上的“一刹那间,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即所谓“一旦豁然贯通”(朱嘉)、“发明本心”(陆九渊)或“反求本心”(熊十力)的功夫等。由佛学而渗透开来的顿悟早已成为我国哲学史、文学及美学史上重要概念。作为一般认识门径的顿悟既与渐悟有很大的区别,也有互补或统一的一面,无论过分强调渐悟,还是过分强调顿悟都是荒谬的。以辩证的眼光不难看出,历史上的“南顿北渐”的宗派之争,有其偏颇各执的一面,同时也可看出现实生活中对于遵循分析思维、循规蹈矩过分强调从而被理性思维缚绑手脚的单纯渐悟的方法论局限性。在中国现存的道德教育中因循理性思维的一般局限,人们多对道德认识“顿悟”的一面视而不见,或者视之为神秘的东西的而予以回避。因此对于道德认知的这一被忽视的侧面予以研讨是当务之急。
顿悟与直觉是相似但并不完全相等的概念。顿悟作为一种认识过程属于直觉的一种,直觉显然还包括在一种道德情境中凭直感立即作出判断的含义,而顿悟似乎更多地强调直觉之前的沉思默想等知情意的酝酿过程。但是直觉和顿悟之间相同的一面显然大于这些意义上的细微不同,本文是从直觉与顿悟相通的一面去进行以下论述的,亦即,本文的“直觉”作为认识的过程、方法和能力,也可称之为顿悟的过程、方法和能力。
二、道德直觉的必要与可能
在道德教育中之所以需要培养道德直觉,首先是因为道德学习过程中运用道德直觉的必要。而这一必要性主要可归结为两点,一是道德基本概念的意会性质(或自明性)。西方伦理学史上许多人都对这一性质有所揭示。如18世纪的情感派就曾认为人的道德认识与其说是一种经验推理,不如说是依靠人类所固有的道德感(所谓“第6感官”?)而直觉到事物或行为的善恶价值。乔治·爱德华·摩尔(GeorgeEdwardMoore〕?认为,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善”,而善是自明而不可推导的。“‘善’是一个单纯的概念,正如‘黄’是一个单纯的概念一样;也正如决不能向一个事先不知道它的人阐明什么是黄一样,你也不能向他阐明什么是善”。人们对善的认识因而只能是直观的,而不是描述性的推导,因为善是自明的,无须借助其它事物或性质来证明,更不能从别的东西中推导出善。我们不能同意善和义务等道德基本范畴是完全自明、拒斥逻辑推导的极端观点,因为这一观点的片面性不仅因为其对立学派的强大存在遭到了实际的揭示,而且这一观点确有走向神秘主义和否认伦理学的科学性的危险。但道德基本概念有其可以诉诸逻辑分析的一面,也有其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直觉性的一面。正因为如此,情感派的摩尔、普里查德到中国陆王学派及所有非理性主义的伦理学家才能有经久不衰的立论依据。正如英国学者波兰尼所指出的“意会知识比言传知识更基本,我们能够知道的比我们能够说出来的东西多,而不依靠言传的了解,我们就什么也说不出来”。道德概念的意会性的存在,决定了通过直觉方式进行道德认知的必要性。除了道德概念必须通过直觉加以理解之外,道德行为所处的情境的复杂性和紧迫性等也决定了直觉存在的必要性。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道德责任往往是多重复杂同时是相互矛盾的,加上道德情境可能存在的解决问题或履行义务的紧迫性(如救火、救人的情境)根本不容许人去进行复杂的逻辑分析或象功利主义、快乐主义伦理学家所倡导的那样计算结果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或大多数人的幸福。人唯有通过道德直觉进行当机立断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才能获得问题的解决。这里他“以为他的道德观念和直觉地完成的行动仿佛是自明的、当然的、没有疑义的”。
道德直觉既有其道德学习上的必要性,也有其存在和培育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来自于道德学习主体道德智慧的积淀。根据社会遗传理论,每个人都有类的禀赋,千百万年人类的一些社会经验都以心理结构的形式实现了社会性遗传,积淀于每一个体的心理。所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在来不及作出合乎逻辑的证明之前道德主体就已然有了先在的道德判断和行动。在心理学“直觉”的解释中,容格所谓“原型”的触动,苛勒所谓“格式塔”的“完形”。实质上都是在一定情境之下,道德个体凭借并调动这些老祖宗的遗产对对象实施迅速观照和会意的结果,除了族类经验,道德学习个体自身的经验也可以以简约、内隐的形式积淀在意识的最深层。就象类的原型和图式起作用时一样,当道德情境刺激之下,人们的这种个体经验积淀也能为人所唤醒,不自觉地作出“非逻辑”(实为“隐逻辑”)的决断,而无论是类或个体道德经验的心理积淀都已成为心理学所证实的一个客观事实。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使每一个个体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这些内存的直觉潜能,开发个体的直觉能力?这就不得不把论述的焦点移回到作为人类自身再生产活动的教育过程中来。
三、道德直觉能力的审美培育
关于直觉能力的培育,杰罗姆·S·布鲁纳(JeromeS.Bruner)在《教育过程》?第四章“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中提及6种增进直觉思维的可变因素,即倾向性因素、给某个领域提供各种经验、教学中强调知识的结构、启发式程序、鼓励推测、发展自信和勇气。庞学光在《浅论道德直觉及其培养》则直接提出了培养道德直觉的4种方法(第一,?给学生丰富、系统的道德知识。第二,重视学生道德经验的积累。第三,进行多样化的道德思维训练。第四,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布鲁纳曾指出,诗人和艺术评论家具有“直觉信心”,“需要在没有稳定的意见一致的标准下,着手选择一个形象或者表述一个评论。”教学过程就是要鼓励这种自信和勇气。庞学光也认为“对于道德直觉的培养来说艺术学科具有独特的价值”。他们都对艺术对直觉培养的价值作了不同程度的肯定,视为途径之一。但是道德教育不能仅仅借助外在的艺术过程去培养道德直觉能力。只有使道德教育本身引入审美因素使之成为一种审美范式的德育,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审美的直觉培育功能。本文即是将艺术品及道德教育过程本身的审美因素统一起来论述审美对道德直觉能力的培育的。
审美活动何以能够培养直觉和道德直觉能力,这必须从分析直觉的特征和发生机制入手。首先,关于直觉的瞬时性与情感作用。直觉、道德直觉能在一刹那间“豁然贯通”地把握对象。这就是所谓直觉的瞬时性特征。瞬间性特征与直觉的许多特征和心理机制均有联系,但笔者认为其主要的决定因素是主体的情绪、情感因素,即布鲁纳称谓的“倾向性因素”。“这种倾向性因素对直觉的作用是使直觉倾向于对某个领域而不对别的领域进行直觉思维”,情感作为倾向性因素可使主体对对象作出与主体心理隐性需要和图式相契合的方向性选择,由于情感之中往往有理性的积淀,故有可能直接切入对象的本质,(也有可能导致谬误)。
情感对于直觉除了这种导向作用之外,还有直觉的发动机制。情感虽然不是认知,但它可以为人的认知内驱力提供能量,从而最大限度地激活主体的心理活动,从而象高效计算机那样自动将合乎当前问题情境的策略从内存中调出,迅速解决问题。因此,如果说有什么因素能够增进直觉能力,那么首要因素当属情感。审美活动(包括立美活动)被人称之为“情感的体操”,是因为无论是创美过程还是审美过程,都是情感表现和观照过程。审美活动所激起的情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随意联想、想象和幻觉能力,唤醒沉睡的思维网络,在一瞬间把握事物的本质。对道德教育而言,审美情感不仅对道德认知的对象会产生“赋值”作用,使认识主体有一定直觉的倾向性,??而且利于通过审美活动中的情感交流训练提高“移情能力”,在接受道德观念、实施道德判断和行动时迅速“反求本心”,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通感”。
其次,关于直觉的非逻辑性与形象思维。布鲁纳指出:“直觉是指没有明显地依靠个人技巧的分析器官而掌握问题或情境的意义、重要性或结构的行为”。
“没有明显地依靠个人技巧的分析器官”较为准确地揭示了直觉的非逻辑性或非理性特征。“非逻辑性”指主体在直觉对象并未进行自觉的归纳、演绎等理性分析活动。但非逻辑并不是“反逻辑”或“无逻辑”,而是逻辑活动在内隐的不自觉状态。之所以产生这种逻辑的内隐,是由于直觉活动中人是“以形象和概念共同反映事物本质”。直觉活动之所以优于单纯的“概念”思维,是由于形象和概念相互配合、补充、促进形成的合力。“形象比概念灵活、更能在问题情境不明确的情况下发挥创造性探索作用。它能表示概念、说明概念、扩展概念、并能启发创造出新概念”。正是与形象思维相融合,理性思维才显得“盐在水中,有味无痕”起来,因此,能够将形象思维和理性思维结合的活动将有利于直觉能力的培养,而审美活动恰恰是具备这一特征的典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曾正确地指出,审美判断是单称判断(如“这幅画是美的”),但仍带有普遍性(我觉得美的东西别人也觉得美),这显然不同于一般的单称判断(当我说“这酒对于我是快适的”?时,?别人的主观感受未必一定与我同一)。这一矛盾的统一在于“想象力和知解力的自由谐合”。审美判断一方面是感性、个别的,另一方面又是主观、普遍的,超越感性又离不开感性、趋向概念又无明确的概念。正是因为审美活动的感性、理性思维的统一,才有利于主体在思维活动中发挥左右脑的共同优势,实现概念与形象联合的“非逻辑”性或“超逻辑”性。道德教育的认知模式过分强调分析思维的作用,改造这一范式的出路显然在于实现时道德教育的形象思维嫁接----实践德育的审美模式。
最后,关于直觉的整体性与物我同构。分析思维的特征是主体将对象各细部进行认真观照,由局部而整体,由小到大地认识事物。即“分析思维是以一次前进一步为其特征”。也正是因为思维的开端为局部、为分析,所以其认识事物的整体及本质有一个漫长而不保险的程序(不保险在于整体往往不等于局部相加)。
而直觉思维则相反,?它是“由大而斜?直接抓住整体切入对象的本质从而实现“豁然贯通”的。道德直觉也是如此,道德直觉对道德观念及道德情境的把握也是整体性的、未经分析直接从整体入手的。在道德情境复杂和紧迫的情况下,主体正是凭借这种对情境的直接整体性把握才能迅速作出道德判断并诉诸行动的。
苛勒在其(《猿的智力测验》,1917)中就曾指出,人脑对环境的反应是整体性的,人所认识的对象也是有组织的有机整体,直觉的过程即是主体实现对认识对象的(格式塔)“完形”的过程。因此,直觉可以理解为物我之间的一种同构现象的突然发生,就如柏格森所言的“所谓直觉,就是指那种理智的体验,它使我们置身于对象的内部,以便与对象中那个独一无二,不可言传的东西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