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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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建设水利工程的河流中,一般因为河床坡度较大,水位变化明显,水流湍急,对浮游生物和藻类植物的生存环境较恶劣,因此种类较少。但是,在建设大型水坝以后,上游水流速度减缓,雨水将河岸的一些无机悬浮物或一些有机木屑冲入河水中,给浮游生物的生长带来了营养和生长环境,数量和种类自然会增加,且其在生长过程中,释放一些氮、磷等营养元素,给绿藻等藻类植物提供了营养,从而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河流初级生物生态系统。下游也因为洪峰的削弱,改变了河流的水流量和水温,河水对浮游生物的冲刷和稀释作用减小,其种类和数量也随之而增加。但是,浮游生物和藻类等水生植物除了能增加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的发展外,它们的侵食性特别强,如果过度生长,对河流的影响也是特别巨大,比如赤潮的产生就是浮游生物过度生长的后果,通过大量消耗河水中的氧气,影响鱼类的生长。同时,严重抑制了水坝运行效率和灌溉系统。
二、水利工程对鱼类的影响
直接影响—鱼类的洞游通道中断,阻断了某些鱼类品种的上下游迁徙,严重影响了鱼类物种群体间的遗传交流,导致物种遗传多样下降,甚至丧失。且在泄洪时,由于溢洪道高压高速水流的冲击,导致鱼类受伤或换气泡病而死亡,引起一些鱼类如鲑鱼、大马哈鱼的存活率大幅度降低,甚至灭绝。间接影响—大坝建成以后,改变了河流的水温、泥沙含量、水位、水质、流速等,从而导致鱼类栖息环境的改变,进而影响河流流域的食物链、干扰水生生物的产卵和生长发育,降低其生物多样性。
三、大型水利工程影响生态系统对策的探析
在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前期,应对河流流域的地质构造进行仔细的勘测,详尽收集相关的水文、水质、水生生物等资料。工程构造必须合理设计,尽量减少上游区的水域淹没范围,以满足各种水生生物的栖息活性,维持流域生态平衡。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必要建立环保监测机构,及时监测河流水文、周围大气环境及噪声的影响程度等,同时要做好工人的卫生防御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染。
1.1园林设计缺乏合理性
在进行园林设计时,不仅需要一定的设计感,而且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城镇园林应当以自然的形态出现,所以在进行园林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对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等有一个充分的考虑,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这样设计出的园林才具有合理性。有的设计师在进行城镇园林设计时,缺乏对当地自然情况的考虑,在对场地进行设计、规划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不仅增加了城镇园林建设的施工量,还会破坏当地环境,失去了城镇园林绿化的根本意义。
1.2园林管理措施相对落后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园林建设管理的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之中。但在进行园林管理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体现在对绿化废弃物的处理上。许多绿化产生的废弃物都被当作是城镇垃圾丢弃,增加了垃圾处理的压力,其实这些碎草、枝叶是可以作为植物的有机肥使用的,一旦丢弃反而会使植物丧失了有机肥。此外,园林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许多园林绿化仅仅在建设之初保持良好的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绿化缺乏管理与保护,在影响市容的同时,还增加园林绿化的费用。
1.3对生态作用不重视
由于在进行城镇园林设计规划阶段时,设计者往往重点关注园林设计方案的创意,却忽视了生态功能。由于植物生长周期以及景观生态的限制,要想让园林绿化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就应结合植物的生长周期和景观生态的要求,重视园林绿化的生态作用。针对一些园林绿化单位只考虑设计,忽视了实际情况和生态作用的行为,应当充分考虑成本问题,在追求形式上美感的前提下,提升园林绿化的生态作用,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
1.4城镇总体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不协调
由于一些城镇在进行规划建设的过程中,预留绿地面积过少,因而对于城镇建筑用地和园林绿化用地的分配并不协调,这就造成了一些道路中的绿化带并不能完全贯通。城镇的总体园林绿化面积过小,不仅限制了城镇园林绿化的设计,也限制了园林绿化发挥其生态作用。
2城镇园林绿化的发展对策
2.1始终坚持城镇建设与园林绿化相协调
城镇绿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城镇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因此,城镇园林绿化是城镇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城镇建设包括现代化高楼大厦建设等,所以在建设园林绿化的过程中,应当使城镇建设与园林绿化协调发展。在充分保障城镇绿化用地的同时,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占地面积。严格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建设城镇园林绿化,保证城镇建设中园林绿化的比例。
2.2坚持与当地环境相协调
对于城镇园林绿化来说,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植物、与本地特色有关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应当对本地的植物群落以及环境发展规律等内容进行研究,充分考虑园林设计中植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较强适应性、经济实惠的植物。一方面,要重视城镇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另一方面,应当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展现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例如,可以在主要的路口、街头等地方结合园林绿化的特点设计一些雕塑,展示当地的风土人情,真正做到园林设计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协调,做到因地制宜。
2.3重视绿化资金的筹集
在绿化建设中,资金的筹备状况也会对城镇园林绿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绿化资金的来源,应当通过企业、个人、集体等多个渠道进行筹集。在吸收多元资金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将政府投入作为主要部分,落实城镇公共财政中对于城镇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于城镇道路两旁的绿化隔离带以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更是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同时,还应当积极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将一部分社会资金引导投入到城镇绿化建设中来。
2.4提高城镇居民的绿化意识
对于城镇园林绿化来说,提升城镇居民的意识是关键。只有城镇居民的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升,才能意识到城镇园林绿化的重要性。一旦居民意识到城镇园林绿化的重要生态意义,居民会自发保护城镇绿化,这样才能实现城镇绿化长远的保护,减少维护城镇绿化所需要的资金,使城镇绿化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升城镇居民的绿化意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城镇居民更加配合园林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工作,更好地保护城镇园林绿化。
3结语
1.1对地表环境的污染
1.1.1占用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本身就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会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在开发矿产资源时,会对地下水系统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地下水水
位下降,矿产开发区及其周围土壤的水分和营养物质流失,地表植被破坏,导致土地贫瘠,造成土地沙化。目前,我国对部分矿产开采和实用的技术相对落后,导致矿产开采中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这些固体废弃物经过长期的风吹日晒雨淋,逐渐渗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同时,部分金属矿产的开采过程中,原本储存于地下的矿产物质逐渐暴露在地表,导致其化学性质发生改变,金属污染物加大了对土壤的污染。
1.1.2对地表植物造成破坏
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分别为矿产资源开采的两种方式,露天开采主要用于开采埋于地球表层的矿产资源,相对地下开采而言,成本更低,但会对地表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不仅地表植被会被破坏,其堆放在外的尾矿等也会对地表造成较大污染。地下开采的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深层的矿产资源,大量的地下采矿作业,会使得地表失去支撑,进而导致坍塌等事故,也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矿山开采前一般为森林或草地等,在开山采矿之后,往往森林被砍伐、草地被破坏,矿产废弃垃圾堆置严重,导致地表的自然景观破坏严重,其环境服务功能降低甚至消失。
1.2对水资源的破坏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区塌裂等现象,导致矿区的储水结构发生变化,地下水水位下降。另外,采矿过程中对植被的破坏,也会导致地表涵养水源能力下降,造成地表水流失加速。同时,地下采矿的行为还有可能改变地下水的水流方向,甚至出现河流断流的现象,导致原有的水利设施失去原本的功效,对农业耕种造成直接影响。
1.3对大气的影响
矿物开采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导致矿山区空气污染。尾矿和采矿后遗留的废石,在受到风力等外力的影响,也会产生粉末和扬尘,导致空气污染。事实上,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不仅会污染环境,还会对农业造成破坏。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会导致土壤板结,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生长。
1.4导致生物的多样性受到破坏
植被被破坏、水质污染、土壤污染、人类的入侵等都会对矿区的生物多样性都会造成破坏,并且这种破坏往往是不可逆的。矿区生物多样性若受破坏严重,其恢复工作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即使在被破坏后,再采用人工技术恢复,其质量也将大大下降。
1.5诱发地质灾害
矿产资源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系统破坏等,造成水土流失,进而诱发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山洪、泥石流等,还会加速土地沙漠化。据相关调查显示,矿山的开采和矿石的运输,是导致近些年来城市沙尘暴日益严重的重要因素之一。另外,矿产资源的地下开采方式,形成地下采空区,容易导致地表的坍塌和沉陷,甚至可能诱发地震等严重的地质灾害。在矿产资源开采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采矿垃圾,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由于其堆放的位置常位于山坡,在风雨的作用下,也容易产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瓦斯突出和爆炸也是矿区常发生的地质灾害之一,另外,矿床顶板冒落、尾矿岩变形等也是威胁着矿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措施
2.1加强矿区环境监督和管理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虽然意识到了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但是关于矿山环境保护的法规存在“法多难治”的现象。政府部门应当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和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制建设。同时,要做好矿山环境监测和预报制度,做好矿山环境监测和预报制度,是做好矿山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在不断扩大矿山环境监督范围的同时,对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预防和整治措施,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督体系。
2.2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
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一方面媒体曝光反面典型,可现实政府环境保护的觉醒,也对采矿企业起到督促作用,同时也可以提高矿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3提高矿山开采市场准入条件
提高矿山开采市场准入条件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政府相关部门在建矿审批的环节中,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并设立环境问题产生的准入条件,提高容易产生环境问题矿产的准入门槛。
2.4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近些年来,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这与执法不严有着一定的关系。企业作为盈利主体,不会主动履行矿山环境保护的责任。因此,政府部门就需要加强执法和监督,迫使矿山开采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3结语
贷款资产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其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资金有遭受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二)金融体系中的企业贷款融资依赖治理
建立社会化市场融资制度,解决从“单一”到多元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国家垄断过度的金融制度将被放弃,新建立的将是一种政府调控的市场化融资制度。
1.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的比重很高,没有建立起企业治理结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银行风险。这种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应以存量调整为主,采用特殊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是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在存量调整基础上,辅以增量控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这样,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建立了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关系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之上,从而消除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软约束问题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并可以从根本上降低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能够促进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化解已形成的信贷风险。
目前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准一切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首先要考虑的,因为债权融资能起到抵税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近几年,市场虽有发展,企业债券总规模每年增长,但企业债券占融资比重仍然很低。这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也不利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债券市场,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消除企业对贷款融资依赖的重要条件。
3.推进企业融资结构的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全社会资金融通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另外,企业也是金融市场上的最重要参与者,企业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进而影响着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使外部融资发展速度加快,但历史形成的以银行为主的企业外部融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改变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制度,使金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二,强化股票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银行住房贷款证券化,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第四,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创新力度,实现发行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
(三)银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治理
随着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断强化,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职能也需要发生转变。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1.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利用信息电子化管理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从宏观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
2.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加大依法制裁力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将逃废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对严重的逃废债企业、行业和地区宣布为不守信用或无信誉企业、行业或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联合执行不开立新账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的“三不”金融制裁措施。
3.加强同业协作,建立不良贷款公示制度。同业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源共享。各大商业银行应团结协作,通过银行行业协会等组织,定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各家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金额等信息予以通报公示,使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到逃债者有关信息,使逃债企业无法再次获得银行的信用支持,避免银行间因信息错位而再次与逃债企业发生信用关系。
4.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和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中的资信系统,尤其是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尽可能消减银行信贷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做到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四)法律环境治理
1.尽快充实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保护
我国目前立法上虽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法律,但《破产法》《反垄断法》等修订、细则落实工作需要尽快出台。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如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不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能收购企业股份等,直接影响了不良债权的流动和变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将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2.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执法力度
首先,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需要以法律的新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当务之急是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并修改补充《商业银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补充增加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帐等给国家或个人造成损失行为的定罪量刑条款,对逃废债、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企业的逃废债成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立法可资借鉴。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
1.1国内外关于城乡结合部地区生态环境及其治理的研究
城乡结合部是中国城镇化进程有的社会现象,国外城市化进程中也存在类似我国城乡结合部的现象。在国外,埃塞俄比亚学者Nigussie以巴赫达尔市的城乡结合部附近的一个小规模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城市扩张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并对其影响进行了评估。印度学者Veena以晨奈为例,通过人类-环境耦合系统建模方法(CHES)考察并得出城市化和水的脆弱性之间的关系。Franziska等提出用标准化的方法来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尺度,重点研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生态系统供给与需求之间如何权衡,并对实现可持续的资源供给和需求如何平衡进行了阐述。国内学者专门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较有限。魏东辉等从哈尔滨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入手,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规划、管理、法律等方面多角度地提出了生态环境改造对策。沈清基从城乡生态效益指标体系、总体状态及类型评价、关联性分析、协调性分析等方面阐述城乡生态效益的分析内容与分析框架,提出了基于生态效益的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规划框架。姜英通过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的技术路线的论述,探讨了地理信息系统在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纵观国内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关于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多为针对经济发达城市、地区或生态环境破坏相当严重等地区的研究,而对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研究比较少。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关于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治理问题解决方案中专门针对政府提出的对策建议比较多,目前还没有提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思路和方案。针对这些不足,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研究是本课题的研究价值所在。
1.2研究方法
(1)样本城市及样本人群。本文选取湖南省湘潭市作为样本城市。“湘潭市总人口约289万人,总面积约5015km2,下辖湘潭县、岳塘区、雨湖区、湘乡市和韶山市五个县市区。湘潭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城市化率达61%左右”,工业是湘潭经济的主导产业,企业是破坏生态环境的重要主体。湘潭矿产资源丰富,有铁、锰、铝、铅等金属矿产,因此矿业开发和生产加工比较发达。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很大,所以环境治理离不开企业的积极配合。走访了几家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矿区生态建设示范基地,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基于政府是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力量,对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同时对生活在九华经济区域内的居民及周边的村民、部分流动人口进行了问卷调查。
(2)研究步骤。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个案访谈、问卷调查、内容分析法等。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政策主体、政策执行者、决策制定者、受众进行多角度考察分析,了解不同主体对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感知和认知。
2研究发现
2.1公众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与受教育程度及媒体的影响呈正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大部分人对生态环境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绝大部分人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持肯定态度。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受教育程度、素质的高低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呈正相关。生态环境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长期而深远的,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更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媒体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湘潭市九华经济区的生态环境良好与该区重视利用媒体对生态环保进行积极的引导有一定的关系。
2.2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且缺乏执行力,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保机制有待完善
中国自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至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总数已达2000多条。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在不断完善,但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难以界定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破坏难以量化,对奖惩如何做到公正合理等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环境治理的有效执行。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保机制不够完善除了法律机制不完善,还体现在治理生态环境的资金不足,技术水平落后等方面。总之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离不开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
2.3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协作,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分工协作尚未形成有效方案
通过对湘潭市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数十位官员进行访谈,借助内容分析法对访谈结果进行整理。通过整理了解到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建设越来越重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逐步出台。但生态环境治理面大范围广,不仅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与配合,还需要政府与各非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生态环境治理是当务之急,可持续治理与维护是保障。但现阶段如何克服部门分割等执行障碍,政府官员感到困惑,并期望学术界给予理论支持。
2.4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
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很多,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收效甚微。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有力的监督,监管不到位,此外,考核指标少而泛,缺乏灵活性、科学性,不能根据具体问题具体考量。甚至有的考核流于表面形式,并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总之,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应该由谁来监管,应该对哪些主体进行考核,如何让考核的结果对生态环境的治理产生积极作用等问题都值得思考与探索。
3政策建议
3.1加强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十分重要,尤其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要培养和提高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生态环境教育必不可少。生态环境教育能使人们了解生态环境的基础知识,从而获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技能,并养成正确认识、理解、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其先污染后治理不如防患于未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可以丰富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对不同人群分别采取其利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无处不在,接触网络的人群不断扩大,网络媒体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治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可以利用网络媒体覆盖面广、便于接受、影响力大等特点积极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完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完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需要完善政策、法律、财力、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党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结合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情况制定适宜的政策,并给予相应的法律保障。充实的财力保障必不可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意义深远的活动,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公众的积极主动性,扩大筹资范围、拓宽筹资渠道,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科学的指导和先进的技术是治理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有力法宝。探讨生态破坏的原因、分析破坏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应用。总之,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持久战,需集思广益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机制。
3.3重视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监督与考核
在多元主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应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即政府、居民、村民、企业等众多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对于非政府主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政府有权对其惩戒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政府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决策,其相关主体有权提出控告。同时非政府组织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任何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活动都应被制止,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重视生态环境考核制度,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实行捆绑制,将生态环境考核与经济考核一并纳入考核体系。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的对象应多元化,根据不同主体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总之,不论是监督还是考核都离不开多元主体共同配合协作。
3.4注重对城乡结合部的工业园区进行治理,建立生态工业系统
1.1对于水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原有的河道加以改造,这就会对原有的水体及水文条件产生影响。凌河保护区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同样如此,截流过程导致的坝址位置水流流速急速增加,截流完成之后上游河段的水流流速在水库的调节作用之下流速减缓,河道出现人为因素作用下的断流现象,这些都对河流原有的水动力产生影响。另外在水利工程的作用之下,原有的水文条件也同样有所改变,上游河道水位较比自然状态会有明显的升高,而下游的水位则相对降低,流量、流速的稳定性也随着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发生改变。原有的季节性流量高峰也随着人为的控制而变得平缓,水位落差也较比自然状态有很大的减少,这样对于水量的蒸发、渗漏以及循环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除此以外,水利工程建成以后,大量的水体滞留在水库之中,在经过长时间的与大气热交换之后,其温度以及流态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仅如此,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对水质产生了影响,施工过程对于原有地貌的扰动以及施工过程垃圾的排放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降低原有的水质。人为的干扰还改变了河水原有的排污降解能力,由于水体在水库中的囤积,水体原有的纳污能力不断提高,而降解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这就会导致水体浑浊度提高,从而影响整个河道的生态环境。
1.2对于局部地区气候以及大气的影响
根据诸多的调查数据显示,水利工程区域的大气温度以及湿度、风速、降水等都与水利工程的面积有着很密切的联系。水利工程所在地上空的空气透明度较比于居民区上方的空气透明度要高出8%~10%,并且比起陆地上空的紫外线辐射,水面上空也要高出30%。在温度方面,水面上空的温度也要较比于陆地上空低4~5℃,而湿度却要高出10%~15%。另外水利工程对于季节性的温度变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距离水库越近,季节性温度变化的幅度相对较小。
1.3对于水生物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于水体生物的影响最为明显也最为直接,由于水利工程的影响,水生生物原本适应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大坝的修建对于鱼类的洄游产生严重的阻碍,这会对鱼类的生活周期产生很大的影响,导致鱼类原本的生活周期发生改变。并且由于水库的作用,水体流动性较弱,富营养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水中水生植物繁殖过度,进而影响水中氧气的含量,这不仅会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一定的困扰,同时还会改变原本的鱼类种类,破坏了原有的食物链。
1.4对于泥沙的影响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会对库区以及其上游和下游河道的泥沙转移和沉降产生影响,进而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改变。因为水利工程的作用,河道内的泥沙大量堆积,这必然会导致水体悬浮物含量增加,使原有的水体浑浊程度提高。而对于上游的河道,同样是由于水利工程的作用,其水位会有所抬高,但是水流流速却会下降,水流挟带泥沙的能力降低,这就导致水库上游区域泥沙堆积,河床被不断的抬高。不仅如此,下游河道也会由于下泄水流泥沙含量的减少而被冲刷,久而久之在水库及其上下游区段就会形成一个回水的三角洲,并且朝向水坝逐渐的升高。
1.5对于环境地质的影响
有许多调查研究表明,水利工程与地震、塌岸、滑坡以及渗漏等不良地质灾害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且水库蓄水的深度与地震强度系数有着直接的联系,高度超过90m的大坝,在地震时会表现出很高的震动级数,同时地下的震动也随着水库蓄水面积的增大而增大。另外水库岸边的土体抗剪能力会随着水位的升高而降低,汛期水位急剧升高,岸边塌方的可能性也随之提高。另外水库内的蓄水由于流动减慢,其水质容易受到污染,也会对水库所在地周围及地下水造成污染。除此以外,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以牺牲某一区域的土地为代价,周围的居民要迁移,房屋和土地会被占用。另外在水库建成之后,由于水位的升高,周围的耕地会出现盐碱化趋势,而且会越来越严重,严重的还会成为沼泽地。
2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探索
水利工程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政府和国民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早在多年以前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水利工程行业义不容辞。
2.1完善相关法规建设,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法律的约束是解决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的根本措施,只有将影响防护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才有可能逐渐消除。从水利工程的立项、审批、施工、运行的各个阶段实行严格的环保设施审批,对于不符合或者没有有效环境保护设施的水利工程坚决不予立项审批,在施工阶段有关部门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给予监督,对于不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使用。这样通过政府部门监管力度的提高,来确保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2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实施之前,要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制度化,以制度的方式来规范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为规划和设计阶段提供一个良好的参照。首先要对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水质、气候、土壤、水生生物等环境状况进行详尽调查,汇总调查结果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建成后对于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评价报告,避免由于布局不合理而给环境带来的难以消除的损害。
2.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期的防护
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阶段,要在设计开始之前对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水文资料进行详细的搜集,勘测当地的地质条件,汇总形成资料供设计参考,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工程项目建成后对于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进行综合性的考虑。确保工程建成后其运行的稳定性、防洪能力以及蓄水能力等,另外也要结合当地的地质条件,避免由于工程的建设而诱发地震,本着和谐发展的理念,为植物的生长以及动物的栖息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施工阶段要建立相应的环保监测制度,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化进行监测。确保施工活动对于环境所造成的污染能够始终保持在一个允许的范围之内,并在此基础之上实行岗位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各施工参与单位,提高监管力度。在施工的后期阶段,工程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的阶段,要在施工区域进行全区的绿化建设,对在施工过程中被破坏的植被要进行恢复,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搭配生物种类,维护工程建设区域的生态稳定。另外对于环境保护设施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试运行,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工程主体结构同时竣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环保设施未经过验收或者是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不进入使用阶段。
2.4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对于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环境影响的防护除了以预防为主之外,还要加强动态防护工作,实施补偿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以及运行期间,根据水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的补偿,根据环境的变化情况有目的地采取措施,降低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中设定生态补偿机制资金项目,从根本上保证补偿机制能够得以实现。并且在水利工程运行期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生态环境变化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补偿计划,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之后执行补偿计划。
3结语
工业社会,一种自文艺复兴生长出来的人文主义澎涨到了极端,它与文艺复兴旨在反对神本主义的人文精神完全不相融合,这种观念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认为人是地球上至高无上的主人,有权尽情掠取享受地球上的一切资源,二是认为这地球上的资源是无限的,可以供人类任意浪费挥霍。这种主张我们姑且名之为“极端的人本主义”。在极端的人本主义观念的指挥下,凭借高科技的威力,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趋于被打破,地球上诸多原本宜于人生存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这个地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宜居了。为对抗工业文明的弊病,一种名之曰“深层生态主义”的声音出现了,这种声音的基本观点就是将人类文明看成是“地球这个行星的艾滋病毒”,将地球上的生态问题的严重出现归罪于人,这是有道理的,但是解决此问题的方式过于极端。怎么能将人类比喻为地球上的“艾滋病毒”呢?正如阿尔•戈尔所说的:“这种内在的比喻只会导向唯一的药方:从地球上消灭人。”这显然是荒谬的。
两种主义———“极端的人本主义”和“深层的生态主义”,均行不通,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人文主义与生态主义的统一,这种统一所创造的文明即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既不是“极端的人本主义”所标榜的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价值主体,也不是“深层生态主义”所主张的“地球高于一切”,而是要恰当处理好人的利益与生态的利益关系,实现二者的统一。所谓统一就是生态平衡,基于地球上生态平衡破坏的情况不同,可以分类处理:生态问题严重的地方,要调整文明建设思路,牺牲人的某些利益,坚决地让位于生态利益,力促生态恢复;生态状况良好的地方,要确定生态与文明共生战略,坚决防止生态破坏现象出现。生态文明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所谓共生,就是自然的向人生成和人的向自然生成。这个过程中,生态与人出现了可贵的互动:一方面,人的目的性(人的建设文明的意志)合乎了生态发展的规律,具有合规律性;另一方面,自然的规律性(其中最重要的是生态平衡的规律)肯定了人的意志,具有合目的性。这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即是生态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统一。由于有了生态与文明的相向互动,生态主义就不是自然的生态主义而成为了人文的生态主义,人文主义也就不再是社会的人文主义而成为了生态的人文主义。生态与人文的这种统一的最高成就就是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主体是人,也只能是人。生态文明建设不是让人生活得不好,更不是如深层生态主义中某些人所主张的让人去死①,而是让人类生活得更好。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主体是人,目的也是为了人。与工业文明的人主体之不同在于生态文明主张的人主体是融入了生态利益的,或者说是以保护生态平衡为前提的,是人与生态的共生并共赢。生态文明有一个重要的原则———生态公正的原则。生态公正不仅保证人的权利与价值,也保证着物的权利与价值。生态公正的基本原则有环境正义的原则。1991年美国第一次全国有色人种环境领导峰会提出环境正义的17条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保证地球母亲神圣、生态系统的统一,所有物种的依赖性和免受生态破坏的权利”。人类的全部历史都是人与自然的互动,即作为规律的“真”与作为意志的“善”的互动:一方面是“真”向“善”的生成,另一方面又是“善”向“真”的依归。是“真”和“善”的统一,这个统一的成果就是“美”。
人类的全部历史都是美的创造的历史。值得强调的是,这个统一,在人类已往的文明中,并没有能够全部做到,或是部分地做到了,又部分地违背了。生态文明是人类新的文明,在实现真与善的统一上,生态文明立足于人类全部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的基础,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基础,它在实现真与善的统一上,完全能够达到人类从来没有达到过的高度。基于美是真与美的统一,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可以创造人类从未创造过的美。生态文明建设有一个过去的文明从来没有过的原则———生态平衡的原则。不是生态,当然也不是人,而是生态平衡成为调控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指导原则。生态平衡原则必然给人类的审美带来新的视界,新的标准,新的方式。生态文明的美既联系于生命的美、自然的美,又联系于文明的美、人的美,这是一种完全崭新的美。虽然这种美我们现在还不能做出很好的描述,但它确是在地球上露出了曙光。在生态文明时代人类以新的观点新的方式实现自然对人的两种基本价值:环境的价值和资源价值。在生态文明时代,人不是从此就不要从自然索取资源了,这项活动永远需要,只是这项活动不应是对环境价值的破坏,而应是环境价值的新实现;同样,环境保护不应成为消极的被动的保护,它应与自然资源的新的开发结合起来。这种新开发具体是什么,需要人去探求,这条道路充满艰辛,光辉灿烂。它是真的追寻,善的实现,还是美的创造。,这条道践没有尽头,魅力无穷!
在生态文明时代,不是“资源”而是“环境”成为人类对地球价值认识的总体性概念。在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对地球价值的认识主要为资源。地球上的一切,无不被看做是资源。而在生态文明时代,也许由于工业文明已为人类积聚了相当的财富,人们对财富的贪欲较之工业文明时代有所降低,由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人们的环境意识大为提升。基于环境问题的全人类利益一致性和生态问题的全球一体性,环境概念可能成为人类对地球价值认识的总体性概念。与其将地球看做资源,意在开发,还不如将地球看做家园,意在珍惜。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虽然资源与环境两个概念早就存在,但从人类出现直到工业文明的后期,人们一直重视的是资源,而忽视环境。由于环境本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资源,所以,实际上,不是环境,而是资源成为人类对地球价值的总体性概念。然而,在生态文明时代,不是"资源"而是"环境"成为人类对地球价值认识的总体性概念。
地球的资源价值仍然在,但对人,不是最高价值,环境才是最高价值。在人们的观念中,“资源”不再是为统属“环境”的总体性概念,而是“环境”成了统属“资源”的总体性概念。在人们的实践中,所有对地球资源的开发性活动,均需按程序先做环境评估,根据其对环境影响决定是否开发以及如何开发。生态文明时代,环境作为人类对地球价值的总体性概念,其价值非常丰富,择其要者,有生存价值、生活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精神价值。精神价值中,有科学认识价值、道德启迪价值、历史信息记录价值和审美愉悦价值等。
(一)在环境的诸多价值中,生存价值是最为根本和最重要的,它关系着人能否生存。工业社会前,环境没有遭到严重的破坏,生态平衡比较好,人类感觉不到来自环境的生存威胁,进入工业社会后,随着生态平衡的破坏,诸多生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人类也明显地感受到了生存的威胁。人类的环境意识的觉醒突出体现在对于环境的生存价值的重视。相较于资源对人的价值,环境的生存价值无疑重要得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生命都保不住,要财富何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理直气壮地说:“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或者说:“保住绿水青山,才要金山银山。”
(二)在环境的诸多价值中,精神方面的价值如历史信息记录价值、审美价值等无可替代,而且不可计量,因此也就无法拿来与资源做比较。从本质来看,资源是一个经济概念,它是可以折换成金钱来衡量的,而环境则是人文概念,它是不可以折换成金钱来估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金山银山有价,绿水青山无价”①。
(三)环境于人的功能主要是用来为人提供生存生活的场所的,是居,而不是游,更不是借此来做旅游生意大赚其钱。环境具有部分的经济价值,但它是有限的,其规模止于保护。对于环境,保护永远第一。人类财富的获取,不能依赖开发环境的经济功能。我们的口号是:“保住绿水青山,才建金山银山。”
(四)人类对于价值的认识,向来主要以财富计,而财富以金钱计,故而重视资源价值,忽视环境价值。环境也是有价值的,如果不是用金钱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远胜金山银山”。保护和建设美好的环境,其根本上是让人更好地生存生活乃至发展。人的生存与发展与别的生物的生存与发展是相关的,彼此存在着不可分离的生态关系。一个美好的环境不仅是有利于人生存生活与发展的环境,而且也是有利其他生物生存生活与发展的环境。调节人与物的利益的原则,为生态平衡原则。生态文明时代,在审美上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对自然的审美意识凸现为对环境的审美意识。自然与自然环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然概念与人的概念相对,它的内涵中可以没有人;环境之所以称为环境,是因为有人在其中生存生活,故自然环境概念中必然有人。人对于自然的审美,如果联系到人的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他实际上不是在对自然,而是在对自然环境进行审美了。虽然人类对自然的审美一直就是对自然环境的审美,但是,人类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它。直到生态文明时代,环境的审美才发展成一种成为一种重要的审美方式。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人类在寻求高科技,高经济增长速率时,生态危机随之产生。经济发展所导致的污染几乎波及了人类赖以生存的整个生态环境。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时间里,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了近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氯气、氮氧化合物等剧毒气体的含量也在显著增加。这除了直接危害人类和生物界的生命之外,还将造成影响世界性气候变化的“温室效应”、因臭氧层减少而带来的紫外线过多、通过化学反应而形成的“酸雾”“酸雨”等等。目前世界上有20亿左右的人饮用受污染的水,每年有上千万吨的石油、几百万吨的垃圾、几万吨有毒金属被倒入海洋,部分海域已经成为“死海”。和谐的生态系统平衡也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而面临崩溃。有资料显示,在人类大规模砍伐以前,世界上的森林和林地覆盖面积约60亿hm2,而到20世纪80年代,全世界木本植被总面积则只有45亿hm2。森林的破坏是水土流失、洪水泛滥、土地沙漠化、物种退化的主要原因,同时还导致物种的持续减少。地球上原有的500~1000万生物物种中,现在平均每天有一个物种消失。根据对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的调查,如果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21世纪初将有12%的鸟类和15%的植物种类消失。目前全球每年约有600万hm2土地沦为沙漠,沙漠化土地已占全球陆地面积的35%,有2/3的国家面临着沙漠化的威胁。
2生态危机与生态伦理
生态危机的发生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迫使人们不得不立即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为了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并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于是科技与伦理2者互为前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合——生态伦理学。所谓生态伦理学,就是研究由人性决定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共同发展的人类行为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规范的实践哲学。生态伦理学认为,就是要承认人的利益,又要承认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但是满足人的利益常常要损坏或牺牲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如何作出选择?如何协调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呢?人们普遍认为,生态危机并不是自然环境本身变迁造成的,而是人类滥用自然环境的结果,人是生态危机的始作俑者。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调动人类所有的伦理智慧,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非耗竭性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如此才能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达至未来人类社会的和谐生态。生态伦理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人类利益而对人类生态行为的限制,也不仅仅是为了尊重自然存在物的权利和内在价值而对人类生态行为的约束,而是人类实现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人类达成心理健康的必要环节。
3循环经济的理论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它的根本目标是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的发展目标。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流动的生态经济,其社会经济运行活动的目标是追求资源的减量化、产品的重复使用和再循环使用,即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又叫做“3R”原则。它要求物质通过优化组合,不断把废物盘活变成资源的过程。循环经济要按照生态规律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确保生态平衡,以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以环境优化的方式利用当代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最后达到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到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的完全转变。这必然反映其生态伦理思想的特征是强调发展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强调从社会的整体结构和功能出发,寻求社会、生态和经济协同发展的最佳方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人们明白自身活动对于自然、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长远影响和后果,认识到自己对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崇高责任。
4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