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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森林保护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的领导之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想联合国提交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在报告里提出了我们应致力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并且对可持续发展作了明确的定义:既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
二、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
所谓林业,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保护性资源经营并以后者为基础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森林经营包括森林的采伐与更新、森林保护(含病虫害防治与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抚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动。
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但这一过程很漫长。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基于经济的诱惑,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这一时期的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否则,再像过去几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经营,最终将葬送林业的发展。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
三、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环境发展大会上提出的,这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各个方面,我国也已把此定为国策之一。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和判定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我国的林业工作者也参与了这一活动,有关方面也提出了标准和66项指标,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涵义,实质表现在三个方面:⑴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资本可替代性等;⑵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会公平性、社会稳定性、体制合理性等;⑶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力、生态还原力、资源承载力、环境资源等。
(二)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觉得主要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那么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数字林业”的概念,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指导林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生产建设脱节的问题。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3)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二要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良种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2、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带三”的策略,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3、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1)林业的生态效益
就我理解,林业的生态效益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人们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三种效益,其生态效益价值远远大于其经济价值。”林业的发展可以带来三种效益,在这三种效益中,经济效益往往最先受到关注,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生态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创造经济效益。以下的这个表格可以看出这一结论:
1999年3月,广东省林业厅依环境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重植林生态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如下:
经济价值万元
重植林內部林产品价值417.72
外部吸收CO2放出O2价值8162.00
涵养水资源价值3.27
水土保持价值10.89
保肥价值10.79
旅游价值13320.00
生物多样性价值4.36
空气负离子效应无法评估
滤菌功能无法评估
吸尘功能无法评估
合计21929.01
由以上可见,生态效益实质上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林业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时一致的。
(2)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在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时期,尽管当期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快,但后期的经济发展却受到了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而增长环境恶化的巨大报复,使得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萎缩。在既重视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效益的时期,不仅当期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当然,我们应注意,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极的注重,而是积极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极的注重,即单纯注重生态环境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那么,终究会因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经济效益滑坡,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实力支撑会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失去现实意义或物质基础。有学者提出“生态效益经济”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生态效益经济是在以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约束条件下的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它包括以下五层意义:
其一,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讲求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总量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二,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三,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以保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为约束条件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四,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以绿色产业为重要支柱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五,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经济增长、经济效益、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从以上的生态效益经济的定义和涵义我们可以看出,首先,生态效益经济的落脚点在“经济”上,它追求的是一种经济效益,它“讲求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总量”,它“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种“再生产活动”,它“以保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为约束条件”、“以绿色产业为重要支柱”(3)注重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
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对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①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兼备的生态经济兼作。如实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乔灌混交等种植模式,最终使退耕还林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良机,同时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果。
②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力度明显加大,。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等经济型林地为主。
③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有的以发展苗木养林,有的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有的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还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收益。
四、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
以上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集中从政策制度层面进行了理解和阐释。我们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证和监督执行机制。以下将简单地从现存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评述。
(一)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
我们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种就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储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是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目的。在总则中,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偏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第11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这些规定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国法律对林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和关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经营管理”中的第14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16条政府制定林业的发展计划、18条占用林地时的处理;第三章“森林保护”和第四章“植树造林”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同样也体现了这一思想。
(二)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已经设立的林业法律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则、履行程序、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内容上有遗漏、空白、不明确之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补充和和完善:
(1)首先,重新确立林业立法思路。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真正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的先进经验,实行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2)立法原则的创新。
a、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林业立法充分地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运行规律,重视生态平衡理论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发展规律,尊重自然和生态规律。
b、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当充分地考虑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考虑地球环境与森林资源的保护。
c、突出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在进行林业行政立法时,注重林业的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我们应当将森林生态环境损益分析立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森林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指导法律以及确定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发挥。
(3)在执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进:一是必须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健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须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转,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惩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行和统计报告制度。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林业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在监测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要以森林资源监测为主体,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展监测内容,建立健全全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森林资源和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林业经营的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平台,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科技含量和监测成果的时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预警和应急系统,有效防范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发生和发展。
关键字:森林;涉林案件;森林保护
广义森林,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是人类最早的家,衣食住行都源于此,后来祖先们搬出森林,但仍仰赖森林提供生活所需,森林与人类从很久远的年代开始,已成为密不可分的部分。然而,由于人们对森林木材资源的大量消耗与破坏,地球上的森林面积在逐年变小,引起了多方面的环境问题,例如干旱少雨、气候变暖、水土流失、沙尘暴和空气污染加重等。因此,森林对环境和生态的价值远远高出了它提供木材的价值。
1森林的重要性
1.1森林是天然的制氧工厂
氧气是人类维持生命的基本条件,文献记载,一个人要生存,每天需吸入0.8kg氧气,排出0.9kg二氧化碳。据研究测定,树木每吸收44g的二氧化碳,就能排放出32g氧气;树木的叶子通过光合作用产生的葡萄糖,1g就能消耗2500L空气中所含有的全部二氧化碳。而10m2的森林或25m2的草地就能把一个人呼吸出的二氧化碳全部吸收,供给所需氧气。就全球来说,森林绿地每年为人类处理近千亿吨二氧化碳,为空气提供60%的净洁氧气。
1.2森林是空气的净化物
随着工矿企业的发展以及人类生活用矿物燃料的剧增,受污染的空气也开始威胁人类健康,其中二氧化硫就是分布较广、危害较大的有害气体。据测定,森林中空气的二氧化硫要比空旷地少15%~50%。若是在高温高湿的夏季,随着林木生理活动的旺盛,森林吸收二氧化硫的速度还会加快。相对湿度在85%以上,森林吸收二氧化硫的速度是相对湿度15%的5~10倍。
1.3森林有自然防疫作用
树木能分泌出杀伤力很强的杀菌素,能杀死空气中的病菌和微生物,对人类具有保健作用。有人曾对不同环境每1m3空气中含菌量作过测定:在人群流动的公园为1000个,街道闹市区为3~4万个,而在林区仅有55个。此外,树木分泌出的杀菌素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例如,1hm2桧柏林每天能分泌出30kg杀菌素,可杀死白喉、结核、痢疾等病菌。
1.4森林是天然的消声器
噪声对人类的危害随着公共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日趋严重,城镇尤为突出。实验测得,公园或片林可降低噪声5~40dB,比离声源同距离的空旷地自然衰减效果多5~25dB;汽车高音喇叭在穿过40m宽的草坪、灌木、乔木组成的多层次林带,噪声可以消减10~20dB,比空旷地的自然衰减效果多4~8dB。
1.5森林具有防止风沙、减轻洪灾、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由于森林树干、枝叶的阻挡和摩擦消耗,进入林区的风速会明显减弱。据资料介绍,夏季浓密树冠可减弱风速,最多可减少50%,人类便利用森林的这一功能造林治沙。另外,树冠对雨水有截流作用,能减少雨水对地面的冲击力,保持水土。据计算,林冠能截流10%~20%的降水,其中大部分蒸发到大气中,余下的降落到地面或沿树干渗透到土壤中成为地下水。所以一片森林就是一座水库。
2森林遭受破坏现状
森林如此之重要,然而人类却在悄然不觉中蚕蚀着这一片又一片的绿色屏障。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地球上几乎1min就有超过20hm2的森林被毁掉,1950~1985年,短短的30多年时间,全球的森林面积减少了1/2。
多年来,为了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我国建立了严密的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各类不同程度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专项行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国林政案件的发生仍旧呈上升趋势,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屡禁不止,林地流失状况依然严重,林地保护管理形势严峻。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20.95万起,其中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占60%;共查处林政案件20.75万起,查处率为99.02%。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上半年林政案件总数增加3.4%,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增加21.6%,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12.3%,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增加5.5%,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基本持平。2007年上半年,因林政案件造成林木损失21.7万立方米,其中,48.7%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造成。另外,森林火灾对森林造成的破坏尤其严重。
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多起森林破坏大案,都是无以用简单的数据来比拟的。因此,如何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成为迫在眉睫,且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3森林保护对策
3.1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普及《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及有关环保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绿化意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组和山区农户等基层,进行当地农民及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教育。充实基层林业管理队伍,保证经费等物质支持及时到位,并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以便及时、有效地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3.2结合检察机关,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预防工作
深入到涉林案件中多发、易发渎职犯罪的地方或部门,加强国家森林法规和刑法关于渎职犯罪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的观念,以达到从源头上预防此类渎职犯罪的目的。
3.3加大林政执法队伍建设,理顺林业管理体制
结合大力查办涉林案件中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或结合案例以案释法,提高有关人员执法水平,促使其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或指出其队伍建设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达到更有效地管理森林资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目的。
3.4总结以往查办林业主管领导和林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有效经验和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根据林业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林业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通过再查办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促进林业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以便有效、及时地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行为。
3.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把森林资源保护纳入目标管理,乡镇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指派专门执法人员对采伐地点、木材市场、木材经营加工点等处加强监管,整顿流通秩序。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强化植物检疫。加强对珍贵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对在监管中涉嫌、、的执法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严格依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保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照章办事,不越权,不违规,在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后再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切实加强管理,坚决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林地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李智勇.中国森林生态史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单位:内蒙古林业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呼和浩特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7-4066
国内刊号:15-1111/S
邮发代号:16-156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2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英文名称:Journal of Zhejiang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单位:浙江省林业厅
主办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林学会;浙江省林业科技情报中心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1-3776
国内刊号:33-1112/S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2
期刊收录:
CBST 科学技术文献速报(日)(2009)
Pж(AJ) 文摘杂志(俄)(2009)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联系方式
【关键词】林业 现状 措施
我国的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在世界上的国土面积排名为第三位,可谓是地大物博,林业资源也是十分丰富,但是我国林业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就非常的少了,在前一段时期当中,林业资源虽然有一定的涨,但是还会有一些问题的存在。林业资源的增长和产业的发展能够为人们带来三方面的效益,三个方面中最受人们关注的就是林业资源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但近些年来人们的关注度逐渐的从经济效益方面转变到了林业生态效益方面上。林业的生态效益又能够产生和促进林业经济效益的发展。林业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后对林业经济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进一步促进林业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对林业产业能够长期稳步健康的发展极其有利。本篇论文从林业的生态效益角度,对营林造林的生产工作当中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的方法和措施。另外,还对森林资源的覆盖率,森林火灾情况,防止森林病虫害和树苗产地的检疫率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一、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森林保护政策的推出及人们对生态自然环境重视程度的提高,林业资源呈现出了逐年增长的趋势。森林资源是林业产业能够长久发展和生存的根本基础。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迅猛发展,室内装修和家具行业及纸制品等行业对木材的需求量急速的增加,在木材,纸质产品和人造板材等方面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为我国的林业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条件。但是我国的林业资源从人均拥有量的角度来讲,是十分匮乏的,我们国家的林业资源储存和分布的特点是:存储量低,位置分布不均匀,森林质量降低,结构组成不合理,林业产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森林生长率较低。在造林英林的生产过程当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林木种苗基地设计的建设比较落后,在进行造林更新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质量和数量不平衡的问题,种苗的投放量超出了计划工作量,造成了林区树木种类结构的比例失调,人造林缺少定向育林的长期计划,没有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的考虑,没有实施集约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具体对策
加大国家政府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林业科技创新机制,优化和完善林业产业结构。第一,应加强政府部门对林业产业的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建立和明确绿化造林的计划目标责任制,理化工程关联机制,监督反馈机制和奖惩机制,其实落实规定标准措施,施行严格的监督考察制度,以制度为依据来促进和约束造林英林绿化工程的顺利进展。第二,积极建立林业科技创新机制,建立以企业作为主体,市场为依据和向导,科学技术为核心的,提高各方面效益为目标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林业产业的生产力,于是出现了‘数字林业’,就是使用现代化的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和促进林业产业的经营与管理模式向着现代化,精确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发展。为了实现林业产业经济能够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对林业产业的经济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首先对林业产业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大力发展林业产品的深加工,积极发展优势特长林木产品,积极地开发木材产品的新特性,新用途,开拓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价值,解决林业木材产品的结构单一和和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难题。
三、林业资源的更新造林营林的具体措施
想要做好育林造林工作,就必须选择林木种苗适合生长的林地环境和条件,这是确保林木种苗能够生长成材的最根本条件和基础。因建立营造混交林的育林经营理念,不同种类的树种生物学特性是不相同的,但是适合混合的种植在一片林业区域当中,这样可以把林地空间充分的利用,比如把生长特性,根茎类型,耐荫特点和施肥特c不同的树木混合的种植在一起,就能够对地下和地上空间进行充分的利用,这样有利于各种树木在不同时间与不同空间层次对阳光,水分和各种有机营养成份的吸收,能够有效的提高林地的生产能力。
进行造林育林的过程中,不要对野生动物的原始生存环境造成破坏,尽量的绕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域。另外,还应注意对自然植被的保护,可以沿着高新来进行树木的种植和栽培,或者设置植物隔离防护带。对那些都是岩石的不能够进行栽培树苗的林地区域,要注意保留其原有的自然植被;在沟壑的边缘,山坡地脚和山顶这类一出现水土流失的区域地点,应保留出5到10米距离的原有植被,以防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现象的发生。
四、营林生产具体措施
首先,选择优良的林木种苗,重视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对绿化林业用地潜力进行深入的挖掘,扩大绿化林地规模基础之上,重视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外应积极发展节约水资源的育林造林形式。其次,把育秒的苗圃当做树木种苗市场,在确保造林育林质量的同时,林场依据造林设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主的选择所需要的树木苗种。这样既能够激发种植机制还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种植积极性。再次,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及时转变林业种植理念,转变造林树种结构单一的意识,增强造林更新管理工作力度,减少生产成本的投入,产生积极的效果。最后,应加强林业产业的集约化管理。现阶段造林工作当中所采取的集约措施就只是进行了单一的修枝和施肥措施,进行集约化经营的林地虽然面积很大,但是林木的成长状况还没有达到丰产林的要求和标准。所以,想要使短周期的丰产林能够有效的缩短培育周期,就必须长期采用集约化的林业经营管理措施,保证幼林能够健康稳定的生长,进而达到成材成林的目标。总的来说,要做好树种结构调整与选择优良树种工作,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提升培育良种的技术水平;积极研发新技术手段对传统木材进行加工和制造,利用新近技术来提高木材加工也的总体技术水平,增强集约化经营管理使营林生产能够顺利的进行和发展。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日本的高等林业教育进行了改革。首先,林学科更名为森林科学学科,其内涵也有了很大变化。从单一的木材生产转向森林多资源与环境综合的教育与科学研究。其次.提出森林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科学。强调基础扣识的综合、多学科的交叉和教育研究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日本高等林业教育的改革经验对我国林业院校的改革有借鉴意义。
日本是个经济强国,同时也是森林资源丰富、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国家。这与日本重视教育特别是林业与环境教育有关L17。日本是亚太地区最早从德国引进林学科并开创高等林业教育的国家。1882年,东京山林学校成立,1890年发展成为东京大学农学部林学科。日本的大学多为综合性大学,机构设置一般为大学、学部、学科、讲座(教研室);林学科多设有森林经理、造林、林业经济、园林、水土保持、林产加工、林业机械、森林工业等教研室。到目前为止,日本有27所大学设有林学科,并都有硕士学位授子权,其中有6所大学还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每年共招收林学科本科生1 000多名、硕十研究生约300名、博士研究生约60名。笔者希望通过对日本高等林业教育改革的过程和经验进行总结和介绍,为我国高等林业院校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日本高等林业教育改革的背景
进入20世纪70年代旧本国内木材的50%以上依赖进口,这对国内的林业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由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了环境污染与破坏,所以民众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对传统的大面积皆伐和林道建设产生了质疑。尤其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日本人开始追求环境与文化的享受,如到森林中游憩等,开始关注森林与林业教育的改革。而日本的林业教育长期停留在侧重于木材生产上,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与需求,也导致了社会对林业高等教育的不理解、年轻人不愿意报考林学科。同时,随着生态、环境、生物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其他领域参与到林业教育中,传统林学的优势领域如森林经理、造林、森林保护等日益减弱,形成空洞化状态。
进人20世纪90年代旧本文部省提出大学改组与改革,强调学科交叉综合以及为区域社会服务。为此,各大学都开展了高等教育改革试验,设有林学科的大学也不例外。为了配合林学的改革,1992年日本林学会专门成立了“林学改革方向”讨论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广泛的讨论,不仅仅局限于大学林学科教职工和林学会内部,还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士、各社会团体、政府和学术机关参加讨论;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以宣传,在多种刊物上发表文章,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林学改革方向”讨论委员会分别于1993年和1994年发表了中间报告和最终报告《林学的中期战略—2000年林学的提案》。笔者在日本留学期间有幸参与了这一讨论,现将日本高等林业教育改革的背景进行总结,详见图1所示,以供借鉴。
二、日本高等林业教育改革的内容
日本林业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林学的体系,包括名称及其内容;②如何提高林学的活力;③如何面向林业、面向社会、与国际接轨。受篇幅所限,本文仅介绍日本林业教育改革的第1部分内容,其他内容另文介绍。
(一)学科名称的讨论
“林学”一词在日本已使用了100多年,在这次讨论中不少人提议用“森林科学”代替“林学”这一学科名称,也有人认为内容与实质的讨论比更换名称更重要,但最后都认识到一个好的学科名称是获得社会承认的重要条件。因此,林学学科有必要改名。
由于对“林学”与“森林科学”概念的理解不统一,所以在日本主要存在3种意见。第1种意见认为森林科学是林学的继承与发展,其内容与领域比林学广泛。第2种意见认为森林科学是林学中的一部分。第3种意见认为森林科学与林学是相同的概念。截止到1996年底的统计显示,由林学科改名为森林科学科的日本大学有2所,由林学科、林产学科、森林工学科合并更名为森林科学科的有6所,由林学科分别更名为生物资源、生物生产、农林生产、环境科学、生物应用科学、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等名称的有17所,仍沿用林学科的只有2所。目前,“森林科学”在日本已成为有广泛社会共识的用语。为了区别传统的林学,本文在下文采用“森林科学”一词。
(二)森林科学的体系
传统林学以木材生产为主,专业细分造成林学体系支离破碎、缺乏系统性,再加上其他学科的全面渗透,所以传统的林学体系面临着危机与挑战。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对森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没有人的积极参与,森林也不可能持续利用。因此,有必要拓宽林科教育的范围,更新教学方法与内容,林科教育不能再停留在对个别自然科学的认识上和单项技术上。
通过讨论,日本林业教育界明确了森林科学学科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指导原则,广泛综合多学科的研究成果,从维持人类发展与森林环境2个方面建立以促进区域、国家和全球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面向21世纪的森林科学体系。森林科学的体系由5部分组成,详见图2所示。
(三)森林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科学
日本林业教育界认为,森林科学学科应是综合性学科,在空间上,应从传统的林业生产单位(林场)扩大到区域、国家及全球范围;在时间上,应引人持久的、超长期的时间概念;要把研究领域拓展到所有与森林资源和环境有关的领域,可以是新领域,也可以是交叉领域。为此,今后日本的高等林业教育要考虑:①大型的综合性林业研究与教育;②积极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③开展与社会、环境等领域的交叉研究与教育;④研建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体系。 (四)森林科学是一门应用科学
森林是区域、国家、全人类的共同财产,除了为人类提供木材和林产品外,还提供环境保护等多种服务。因此,森林科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研究和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可详见图3所示。为了持续管理地球上最重要的环境资源和生活资源,有必要开展持续保持森林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的应用研究与教育。
通过讨论,日本林业教育界认为,森林科学对人类的贡献表现在以下2方面。一方面是直接贡献,如新技术开发产生的有用生物的改良与创造。这是传统林学的优势,如在造林学、遗传育种学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与教育。另一方面是间接贡献,如在森林文化、水源涵养林等公益功能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与教育。这虽不能直接以经济价值予以表现,但对社会新价值观的创造具有贡献;而且关系到人类的发展,左右着人类的生活及其质量;既是森林科学的实用性侧面,也是传统林学的薄弱环节。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过渡时期,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林业发展的核心理论。针对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等各个层次,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思想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1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以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需求为前提,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是因为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2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
所谓林业,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实现各种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事业。林业部门包括营林和森林工业两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有计划地绿化现有荒山荒地,扩大森林资源;科学地经营管理好现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进行合理地开发利用;提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生产,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通过林业建设,可充分发挥森林的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和环境保护等多种效能,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而服务;森林经营包括森林的采伐与更新、森林保护、森林再造及抚育间伐和城市森林的建立和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动。
我国林业发展有三个阶段,一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年),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二是1978~1992年,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在集体林区和其他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三是始于1992年至今,受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状况影响,我国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原林业部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
3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其实现对策
3.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从森林生态系统在生命支持系统中的整体作用出发,以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社会系统中的功能维护为中心,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向社会提供可持续的服务,而不仅仅是某种物质产品。这种功能的维护不仅是获取森林使用价值的基础,而且是由使用价值所表现出的经济获益持续的保障,更是人类持续生存所依赖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根本,是森林价值的本质所在。
林业可持续发展决定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和资本可替代性等;二是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等;三是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能力、资源承载力、资源环境等。
3.2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从诸多方面发展
3.2.1依靠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因而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以加快林业的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如今的“数字林业”已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使林业经营和管理逐步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和监测;二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抓好良种育苗和树种结构调整;三要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市场竞争力。
3.2.2注重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1)林业的生态效益。森林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效益,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正面影响,人类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种效益,其生态效益价值远远超过其经济价值。林业的发展可同时带来这三种效益,其中,经济效益在过去往往是最受关注的,但如今生态效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生态效益可创造经济效益。
(2)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势必会引起环境恶化而最终阻止经济的增长。在当前这个既注重生态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的时期,不仅要使当前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还要使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所以如果采取单纯只注重生态效益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最终要导致经济效益滑坡,从而使生态环境建设也失去了物质保证。有学者提出“生态效益经济”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是在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的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总量最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3)注重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对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主;二是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还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效益;三是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大力推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备的兼作方式,如:实行林草兼作、林药兼作、林灌混植等种植模式。
3.2.3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机制。遵循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开展森林的分类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实行森林资产化管理,在经营模式和技术体系上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法律机制
(1)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环保优先原则,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2)林业立法中要充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充分考虑实现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考虑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三是突出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
论文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科学;生态法律制度;生态法学
我国许多法律法规中都有有关生态补偿的规定。然而有关生态补偿的研究方兴未艾,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有关生态补偿概念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下面笔者将从”生态补偿”这一名词的原有含义,即生态科学中的生态补偿概念开始对生态补偿进行分析研究。
一、生态科学中的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一词,源于生态学中的自然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生态平衡思想,所谓自然生态补偿是指”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与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的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
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自然生态补偿实质上是指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这种自我调节发生在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调节的过程是自我还原,调节的结果是使生态系统又回到平衡状态。生态系统的这种”补偿”固然是理想的,但是在现实中,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干扰”远远超出了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使得生态系统不能恢复或者很难恢复,严重威胁了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在生态科学的视野下,由自然生态补偿所延伸出来的人类的生态补偿概念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它包括了所有人类做出的和应该做出的有利于生态系统恢复的活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法律调整下的生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要小于生态科学背景下的生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
二、生态法律制度中的生态补偿
曹明德先生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的生态补偿,是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受益者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提供者支付费用。这一概念是对我国目前生态法律制度中的生态补偿的概括。也与国际上生态补偿的含义一致。我国的《森林法》、《水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补偿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就以森林保护中的生态补偿制度来说:1981年《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国家林业基金制度,适当提高(除黑龙江、吉林、内蒙林区外)集体林区和国有林区育林基金和更改资金的征收标准,扩大与林基金征收范围。”1998年7月1日修改的《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至此,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正式的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出现。2000年,国家的《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中国林业最高主管部门也已经明确提出将”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转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中国林业发展的五大转变之一,2001年财政部出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将森林生态补偿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即公共财政体系中。
2O04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其中对补偿标准做出了规定。2007年国家财政部和林业局又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2oo4年的《办法》进行了修订。
以上总结了我国目前法律制度框架下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为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是森林生态补偿基金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来源途径狭窄,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对象的划分不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运行程序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其次是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即我国目前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中仅有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一项制度,这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的生态效益来说是远不够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应该包括多种途径,涉及更多方面。
三、生态法学中的生态补偿
正如上文所说,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着缺陷。生态法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不限于目前法律法规对生态补偿的规定,丽是在更广的范围内对生态补偿进行了研究,下面就列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并加以评析。
(一)吕忠梅先生等人把生态补偿作了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生态补偿概念是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广义上的生态补偿概念还包括对因环境保护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从上面的这个定义我们能够看出,吕忠梅教授是从生态系统的角度给生态补偿下了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定义。在狭义的生态补偿概念中,体现的是人地补偿,即人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在广义的生态补偿概念中,把人际补偿也包括了进来,即人对人的补偿。这无疑是一个比较全面的概念,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缺陷:(1)在狭义的概念中,主要体现了生态保护的事后性,未能体现出预防为主的原则。当然,生态补偿中的补偿二字在字面意义七意味着事后性,但是在全球生态系统已经遭到破坏这个不争的事实面前,我们一定程度上的预防不也意味着对遭到破坏的大生态系统的补偿么?实践中的生态补偿对这一点也作了肯定,比如自然保护
区的建设。(2)在人际补偿关系中,补偿的对象中没有为保护生态环境而做出贡献者。(3)在广义概念中,吕忠梅教授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也包括到了生态补偿概念中,这扩大了生态补偿的范围,是没有理论根据也是不合适的。
(二)毛显强先生等人认为,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对损害(或保护)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刺激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从而达到了保护资源的目的。这个定义是从经济学角度出发,理论依据是外部性理论,主要是通过收费的方式使损害环境资源的行为成本增加,即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同时通过对保护环境资源行为的补偿,使其外部经济性能转化为收益。这个概念的优点是充分的利用了经济的手段,注重分配的正义,迫使损害者限制其行为,而对保护者的积极性起到了调动的作用。但是它在强调经济手段的时候忽视了其他的手段,并且未能直接体现出对生态系统本身的偿,这与实践中存在的对生态的直接补偿现象不符。在人际补偿的对象中只是包括了对保护环境资源者的补偿,但是对因环境资源保护而丧失发展机会者,即做出特别牺牲者却没有规定补偿。
(三)致公党副主席王钦敏先生则从”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角度出发给生态补偿下了如此定义:所谓的生态补偿是指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或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对环境资源由于现在的使用而放弃的未来价值进行补偿。
在此定义里,包含的主体只有生态环境破坏者和资源利用者,包含的内容只有对生态环境现在和未来的补偿。而没有包含人际补偿的内容,并且忽略了生态补偿中的国家主体。它的可取之处是体现了对未来的补偿。
四结论
通过对以上概念的分析我们会发现,以上学者的概念是对生态补偿原有内涵的迷失。生态补偿一词,源于生态学中的自然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生态平衡思想,自然地理科学学者们认为生态补偿制度中的生态补偿应该对生态补偿的自然概念有一定的回归,也就是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强调生态系统在遭到人类的破坏很难自身恢复时,人类应该有所补偿,使生态系统在人类的投入下能够恢复良性运转。这既是人地补偿的生态理论基础之一,也体现了生态补偿的根本目的,即生态补偿的根本目的是对生态系统的恢复与保护。但是这个理论也面临着一个难题,就是如何看待人际补偿。其实人际补偿也是生态补偿的目的之一,只有协调好了人地补偿与人际补偿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有关人地补偿和人际补偿之间的关系,有位学者的论述是相当精辟的:”生态补偿的目的具有二重性:一是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即人地补偿),实现生态正义;二是人类社会成员之间的补偿(即人际补偿),实现生态利益分配正义。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补偿是基础性的,人类社会成员之间的补偿是衍生的;但前者往往又是通过后者实现的,后者的实现某种程度上又提升了人类自身存在的意义,因此它们是互为条件共同促进的。”这段话既指出了生态补偿的目的,又从理论上阐明了人地补偿与人际补偿之间的关系。然而,从实践中我们也能够发现人地补偿与人际补偿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比如退耕还林(草),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植树(种草)体现的是对生态的直接补偿,而同时又给因退耕而丧失发展农业的机会的人一定的补偿,这体现的是人际补偿(虽然是政府对人的补偿,这里的政府相对于生态来说也可以看作是”人”)。这个案例明显的反映了人地补偿是根本目的,人际补偿是人地补偿的衍生。再看另一种类型的补偿:以流域补偿为代表的补偿类型。就拿长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补偿来说,从直观上来说,体现的是人际补偿:下游的受益者给上游的保护者、丧失发展机会者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不难发现,下游的受益者并不是自发的给上游的保护者、丧失发展机会者补偿,而是由于有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这些规定虽然承载着实现分配正义的目的,但是其根本的目的在于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从根本上来说体现的仍是人地补偿。同理,在污染物排放交易中,虽然通过市场的强大作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人际补偿,但是污染物排放交易产生的根本依据在于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存在,这个制度体现的也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即人地补偿。
论文摘要:森林病虫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难以估量。近年来,全国各地森林病虫害时有发生,危害极为严重:一是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扩散蔓延迅速,对我国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构成巨大威胁。二是常发性森林病虫如松毛虫、森林鼠、光肩星天牛、黄斑星天牛等害虫发生面积居高不下,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三是偶发性森林病虫害大面积暴发。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工作是决定我国森林群体健康成长的有利保障。
森林病虫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难以估量。由于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局限性,过去人们在控制森林病虫灾害的过程中,总存在着被动抗灾的思想意识,往往在森林病虫害暴发成灾后,再筹集巨额资金救灾。《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提出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与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相关的诸方面因素,但其核心内容还是落实在"预防"上,怎样预防灾害?除了营造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林分的自控能力外,从森防理论角度来看,是要在森林病虫害的增殖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御大灾形成。要达到预防灾害的目的,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是关键,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动态,才能适时做出正确的防治决策,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达到治早、治小的目的。
一、森林病虫害的监测要素分析
要做到及时、准确地监测和预报,必须把握时间、空间和人三大要素。
1、时间要素
把握好监测预报的时间有两个层面的作用。一是直接影响测报的准确性。按照森林病虫的生长发育规律,要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和适宜的自然条件下,才表现出可视症状或前兆特征。如黄脊竹蝗产卵地调查,可行的时间区间在9月至次年5月,而在每年的10月左右于竹林中查找竹下盘枝条受害严重、地上可见到竹蝗尸骸(如头壳、前胸背板、足后腿节等)的地段进行调查,则可以大大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和效率。过早这些特征尚未出现或不显著,而过晚这些特征又可能自然消失,使之难以分辨。二是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有很强的时效性,尤其是暴发性害虫,如松毛虫、竹缕舟蛾等,如果不能根据准确的调查和在当地的发生规律及时发出预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造成大面积的灾害。因此,掌握病虫的生物学特性及其在当地的发生发展规律,适时进行病虫情调查是做好测报的关键。
2、空间要素
从空间上来说病虫的发生与自然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在森林害虫防治中有一个"虫源地"的概念,即每一个发生周期或大多数发生周期都起源于数个相对稳定的小面积地域,这些地域上害虫种群的动态往往是监测预测的重要依据,是预报的敏感地带。根据长期积累的调查资料和观测经验,找准"虫源地",设立固定调查样地,定期观测调查,既能为掌握害虫在当地的发生规律积累有用的资料,又能提高测报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事半而功倍。现在有人从地理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的角度来研究害虫种群的发生发展规律,希望找出害虫种群变动与地理景观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提高选择观测调查点的科学性和机动性。
3、人的要素
首先,社会对监测预报工作在预防森林病虫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应该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投入足够的资金,采取严格的组织管理措施,这是最重要也是目前最薄弱的一个方面。
其次,对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者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专职测报员既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昆虫学、植物病理学、生态学、调查统计学等方面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又要具备良好的跨学科综合能力,气象学、系统控制论、仿真动力学、网络信息技术等学科的综合运用是森林病虫监测预报做到"耳聪目明"的基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为提高测报技术水平带来了便利,要有跟踪新技术发展并能将之应用于工作中的能力;还要有丰富的经验积累,这是发挥创造力的平台。既有高度的事业责任感,又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第三,林农观测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占有很大的时间和空间优势。让林农掌握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基本知识,建立林农报告森林病虫情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林农的积极性,就能形成一张巨大的、严密的、高效的实时监测网。目前,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对预防灾害的贡献率的认识还未达到应有程度。要转变"灾来救灾"的意识,将防御灾害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二、森林病虫害的控制措施
近半个世纪来,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化学防治以产生目标生物的抗药性、误杀天敌生物以及污染环境等问题备受批评。
生物防治以能克服上述缺点而被寄予厚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仍有许多缺陷,如缺少人工施放的天敌生物种群持续存在的生态学动态证据,生物防治的研究者考虑更多的是食物链而不是食物网络的关系等等,在森林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方面,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也没有成功的事例表明在人工的或人工干预的森林生态系统中,建立了对森林病虫害控制持续有效的天敌生物种群。
由于生物防治的步履维艰,加上相关学科发展的推动,抗病抗虫选种、育种的研究形成了热点。特别是随着生物工程技术的进步,DNA(基因)重组技术突破了远缘杂交不亲和性的困难,为抗性育种开辟了新的途径。
对于现有的、具有一定生态系统性的人工林,采取改造提高其自我调控病虫灾害的能力,运用对环境和其它有益物种的生存和发展影响较小的各种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生态和经济效益可接受(或允许)的低密度,并在时空上达到持续控制的效果。对于现有的、不具有生态系统性的人工林,采取以基因工程为主的技术措施,培育适应立地生态环境的抗性树种,逐渐取代现有弱抗性或抗性衰退、丧失的树种。对于将有的人工林,采取生态控制的策略,从造林开始就将病虫灾害的自我控制作为和高质高产同等重要的目标,以期得到自组织的人工林生态系统,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生态和经济效益可接受(或允许)的低密度,并在时空上达到持续控制的效果。
因此,森林及树木病虫灾害的生态控制技术和遗传(基因)控制技术是实现我国森林保护策略转移和扭转被动局面的关键技术。
生态控制的原理在于系统生态学。一个生态系统内,物种之间协同进化,不同种的有机体或亚系统协调共生、互惠互利,和谐高效利用系统的能量,系统中的所有生物都占领着一切可利用的生态位、摄取一切可利用的能量,从而形成最佳的物流与能流状态,使整个系统表现出高效和谐的持续发展。在这种协同进化过程中,物种常表现出抗逆性和变异性,这些抗逆性和变异性的基础来源于物种基因的调控表达和变异。因此,自然森林生态系统中各种组分形成的各级结构具有自我协调、自我组织、自我维持的稳定机制,这种机制构造了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从而起到对病虫灾害的可持续控制。
遗传控制得以实施的基础是以基因工程为主导的现代育种技术。从林木或其它动植物体内定位到抗病、抗虫基因,并将其克隆、转入到林木体内,表达出对特定或大多数病虫害的持续高抗性。目前,涉及遗传转化的树种已达9科19属近30种。一些重要的树种如杨树、欧洲落叶松等已获得了转基因植株。在报导的林木基因工程的目的基因中,抗性基因的种类最为丰富,包括了抗虫基因、抗病基因、抗盐基因、抗寒基因以及抗除草剂基因。
对于客观上具有或可能出现一定演替过程、形成一定自组织性而具有一定程度自我调控病虫灾害的功能的人工林生态系统,其病虫灾害生态控制的研究趋势是:从乔、灌、草及农作物多植物种合理配置人手,提高系统内的生物多样性,改造现有林和营造混交林,为系统的演替过程构建初始可启动状态,使其伴随演替过程逐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组织性,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抗逆补偿功能和自我调控病虫灾害功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