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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论文

时间:2023-03-21 17:03:28

导语:在金融扶贫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扶贫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发展对策 

 

小额农贷,是指金融机构专向农村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在我国,政府大力推动小额信贷作为-种有效的扶贫模式在全国扶贫战略中大量运用, 但从目前该业务的运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我国小额农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职责定位不明确 

 我国政府对农村小额信贷的参与,更像是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主要表现为:(1)强大的政治组织力量导致行政强迫命令,使小额信贷在政府主导扶贫中,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中不免出现租糙,甚至强迫命令的现象。(2)政府的其他职能淡化、分散了对小额信贷扶贫的力量。政府虽然对扶贫脱贫感兴趣,但他们还要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社会安定,从而就可能使小额信贷的力量淡化或分散。(3)政府官员一般不具备从事小额信贷的企业家精神。对于职能众多的政府机关来说,虽然可以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小额信贷知识的培训并提出严格的要求,但要使他们对小额信贷的操作达到熟练程度,困难很大。 

2.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大力支持我国进行小额贷款扶贫的项目试验,但小额贷款的各种组织还未能完全获得正式的合法身份;而且,小额贷款以何种组织身份来进行运作,尚未确定下来。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组织几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临时观念,对其内部的制度化管理重视不够,这显然不利于小额信贷的顺利、健康发展。 

3.民众观念落后 

在我国,由于长期推行政府主导的扶贫式小额信贷模式,导致普通民众甚至一些官员和学者对小额信贷的属性还缺乏正确认识,政府推行的小额信贷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短期政府行为,忽视了小额信贷运作中的有偿性和可持续性,甚至将小额信贷视同财政性资金。小额信贷组织没有形成完整、正规的小额信贷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也比较单一。信贷资金的来源、发放、回收也大多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中介组织进行,公众普遍的把农村小额信贷理解为一种短期模式。 

4.利率不合理的问题 

在中国,小额信贷项目确定合理的利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利率受到政府金融政策的限制,我国政府在金融领域仍然实行着严格的国家管制政策,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基准利率,同时严格限制非政府组织介入金融活动。 

5.小额信贷的放款额度和期限问题 

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起步阶段,农户对资金的需求预期增大。当前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与此相比则明显偏小,导致农村经济资金总体缺口增大。另外现行小额信贷的期限较短,最长期限是一年,一般是数月不等。从新农业的生产来看,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在一年内能够收回成本并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能还贷,还贷之后易造成资金不足而对生产造成危害。所以小额信贷期限问题上对促进发展农村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6.资金筹措问题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贫资金,其数量是有限的,品种单一,受金融政策的制约(如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的政策与金融机构等)。又因为由于没有组织自愿存款,因而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目前国际上现有小额信贷组织常见的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的形式我国都没有。 

7.农户信用等级评级制度有待改善 

目前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现象:一是由于没有建立家庭收支账, 对农户评级存在底细不清、农户经济档案资料不全的现象。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信用评定失实;二是评级授信把关不严, 信用等级比例失调;三是没有根据农户家庭经济状况、资信情况方面的变化重新评估,造成信用等级不匹配。因此,金融机构应制定出相应的评级制度。 

二、促进我国农户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对策 

1.重新定位政府职责 

在我国开展小额信贷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但政府的介入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首先政府应把握“参与但不干预”的原则。参与政策的宣传,但不干预贷款的审批发放;参与联保小组及个人的信用评级工作,但不干预小额信贷机构对其的奖惩情况;参与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回收,但不干预贷款数额、期限和利率的制定;参与向客户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政策扶持,但不干预贷款者对经营项目的选择。其次探索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可以建立风险基金。一旦出现风险,可以从风险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补偿小额信贷机构的部分损失。另外,政府也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小额信贷项目,成立小额信贷保险项目,转嫁一部分风险。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小额信贷的发展离不丌会融法规的规范和引导,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要尽快修改《人民银行法》,补充有关小额信贷的法律条文,在法律上赋予小额信贷组织独立的主体地位;二是要尽快开办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保险:为小额信贷壮大资金来源、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允许小额信贷享有同农村信用社同等比例的利率浮动权,促使其以近乎市场利率的水平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筛选信贷市场的风险因素,增加其盈利水平:四是要准许小额信贷组织同国有会融、城乡信用社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有意义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联系;五是要尽快制定适合小额信贷发展特点与发展阶段的监管政策。 

3.加大小信贷款的宣传力度,加强民众对小额信贷的认识 

政府要通过办专刊、贴标语、门柜和日常宣传,让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了解现在小额信用贷款在范围、权限、用途、期限及信用等级、贷款授信等方面的.过加强教育使民众改变对小额信贷的一些认识误区。 

4.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 

扶贫不是一种单纯的慈善救济行为,主要应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只有把它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才能充分发挥其功效。在资源比较短缺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5.改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规定 

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中央银行应继续加大对农信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适当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此外,农信社还可以通过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疏通横向资金融通渠道,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适当延长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期限, 由信用社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贷款的用途商议决定。根据农户要求、资信程度、资金的投向、还款能力和信用社的能力适当放宽小额农贷金额和期限的限制。 

6.扩大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供应问题 

这可以从政府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着手解决。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农业救济等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的投入,给予农业一定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增加农户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增加农民的抗风险能力,起到扶贫和资金回流农村的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农户利用信贷资金获利的能力,间接的减轻了小额信贷机构放贷的风险性。金融方面根据中国农村的经济现实,构建能切实为中国农村经济服务的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动作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邮政储蓄银行和引导民营资本建立的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引导资金为广大农户提供大量的小额信贷服务。努力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可以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或是寻求合作伙伴,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农民共同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取之于农,用之于农。 

7.加强信用评估管理, 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 

首先建立农户信息库, 改进贷款的管理方式。一户一档, 所有信息资料按一户一档规录于统一身份证号码下, 这样便于收集、查找和评定。农户档案要有生产、生活、经营、借信誉、个人储蓄,资产等多方面的信息资料。其次在现有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提升信用等级评定的水平层次。各金融机构采集的信息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实行资料共享,同一身份证号码的信息要归录在一起,可以共同查询,共同利用,从而降低市场上信息不对称成本,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有效投入。再次科学设置各类信息更换时限。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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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刘志博(1988-),男,汉族,北京人,财政学硕士,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研究方向:财政政策制定与研究。

摘要:石阡县是贵州省铜仁市的产茶大县,实现石阡茶产业向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石阡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选取贵州省石阡县茶产业作为调研对象,探寻石阡县茶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来促进石阡茶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石阡县;茶产业;金融支持

一、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现状

石阡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南部,国土面积2173平方公里,辖7镇11乡,302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人,森林覆盖率67.5%,仡佬、侗、苗、土家等12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4%,属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全省重点生态区和多民族聚居区。

石阡种植茶叶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光、热、水资源丰富,雨热同季,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适应各种植物种植生长。光能资源处于全国的低值区,年均日照时数为1233.2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8%,在春秋季节多云或阴天日数多,有利于茶树氨基酸、咖啡碱等有效成份的合成与积累,有利茶叶的滋味和香气特征形成;县境内由于没有大型工业企业,土壤、大气、水受污染程度低,无“三废”污染源;森林植被较好,森林覆盖率达67.5%。云雾多,昼夜温差大,鲜叶持嫩性好;全县有相对集中连片宜茶土地66万亩,土壤富含锌、硒,茶多酚、氨基酸和水浸出物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一个全国少有的有利于名优茶生产的地区。

石阡县有30多万亩茶园,光凭本地育苗满足不了种植需求,所以从外地引进过一些优良茶苗品种,但是仍以石阡苔茶为主打,发展形势很好。县政府03年提出建立石阡苔茶生态示范园区的概念,08年作为一个大的规模产业、重点产业进行发展。县里的苔茶示范园主要以龙塘、龙井的石阡苔茶示范园为代表。目前石阡县茶产业只要贷款对象只有国家开发银行,过于单一,虽然县里信用联社数目多,但是并未发挥其作用,而国有四大行贷款门槛过高,望而生畏。2012年,该县503贫困区开发,茶产业成为该片区的开发工具,政府每年进行上亿元投资,国开行在省扶贫办的指导下,办贴息贷款,加工企业,每年解决资金800多万元,至今,省国开行以对石阡县茶产业已进行了1.7个亿的投资。县里还组织过乡镇领导去福建、浙江进行实地考察,相比而言贵州环境更具优势。

二、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情况

目前石阡县茶产业发展主要依靠政策性金融的支持。2012年4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贵州省扶贫办到该县充分调研后,率先举行了金融性支持武陵山区扶贫开发农业化项目启动仪式,石阡县同国开行签署了《农业产业化扶贫攻坚合作协议》,明确了首批融资2.5亿元(茶产业)的合作项目。该项目不仅解决了茶农、合作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促进石阡苔茶产业升级,还为石阡县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较好的推动了石阡县的茶产业发展,带动了石阡社会知名度的提升。

2007年县委、县政府出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来,石阡县茶园面积以每年5万亩速度增长,县政府通过项目和本级财政资金实施茶苗、肥料的投入和土地整治费用补助,石阡茶园面积从2007年的3万亩到2011年28.5万亩,茶园规模虽然在扩大,但与“十二五”期末人均一亩茶的规划差距较大,政府规模化、科学化发展茶园投入存在较大难题,2012年申报到“国开小额农贷”后,政府统筹代为茶农采购苗木、肥料和补助土地整治费用计3800万元。通过贷款投入,2012年石阡县实现新植茶园5万亩,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目前,石阡县有茶园35.5万亩,实现了规模化发展。石阡县茶农管护茶园资金6888.285万元,惠及农户1933户,有效调动了茶农的积极性,茶园得到有效管护,新植茶园成活率高、茶苗长势良好,部分两年新植茶园已如同往年三年的初产茶园。

石阡县茶叶加工企业因资金不足问题规模不大、效益不明显,产业带动效果不突出,通过贷款,石阡县2户企业、10家专业合作社贷到资金2830万元,实现了加工能力的提升,专业合作社由原来的年产10吨最高增加到年产100吨,年产值增加270万元。

通过国开行贷款,石阡县科学谋划,在全省率先打造了一个2万多亩的现代高效生态苔茶示范园,并列入全省“5个100工程”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园区内高标准、科学化建设,集中连片发展,不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企业和茶农看到了希望,推动更多的关于茶叶产业的项目落户石阡。

三、个案分析

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分别对石阡县的茶企、茶农、茶园、政府部门进行了走访。其中对龙塘凯华茶叶加工厂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访谈,了解到整个龙塘大小加工企业有七八个,受访者的石阡县龙塘镇凯华茶叶加工厂挂名在和鑫农业有限公司,有加工设备6台,人员5人,2013年刚建成,与同村另一家茶叶加工厂参加了龙塘镇白泥塘村茶果产业专业合作社。受访人30―49岁,高中或中专学历,企业目前资产小于500万,2013年茶叶销售收入总额小于500万,经营势头良好。受访人表示,2013年向国开行贷款10万元,政府贴息5年,向农信社贷款12万元。政府也有相应的茶叶减免税收的优惠,自己则对茶叶保险不太信任。目前经营当中资金十分紧张,成立公司注册资金30万,但是无法拿出银行需要的存款担保10万元。在希望政府和金融部门为企业解决的问题中,受访人提到需要增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为茶叶招商引资,多请专家进行实地技术培训,建立销售平台,但是最主要的还是降低银行贷款利率。而受访者对税收优惠并无太大要求,作为该村的农业代表,该受访人指出国家已对农产业进行减税,并不求更进一步的减税。在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组织哪些活动推动企业融资时,该受让人提出,都很需要,但是不管是自己融资还是向金融机构融资,都需要政府穿针引线。以上是其受访者作为茶企负责人的身份的采访。作为一个茶农,他提出希望由组织牵头,承包到户,组建专利合作社,但同时又并非固定卖给专利合作社,做到买卖自由。

四、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石阡县茶企大部分是刚起步的企业,在发展茶园规模前期的茶园建设上已投入大量资金,加之加工厂建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无法办理产权证明,很难提供银行所需的资产抵押。

二是招商引资企业落户后因户籍及资产等不在该县,新建基地和建厂未能享受到优惠的扶贫贴息政策。

三是当前的小额贷款贴息只针对5万元以下,而现在石阡县茶产业发展中的茶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所需的资金远远大于5万元,对茶产业发展支持有限。

四是目前金融业对石阡县茶产业支持面不大,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在运行,其他的商业银行只是在试着介入。

五、金融支持石阡县茶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国家扶贫部门利用少量的扶贫资金撬动大量的金融资金大力发展茶产业,建议对发展中茶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提高贴息比例,小额贷款范围扩大到50万元以上,并将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扩大到2至3年。

二是银行在茶企需求资金支持的关键时候,能降低门坎,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间。建议在微企、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在贷款50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的模式。

三是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多方面寻找资产抵押。建议采取远程财产抵押模式,同等享受扶贫贴息优惠政策。

四是拓展融资渠道,扩大受益面。建议其他金融银行一并与国开行支持石阡茶产业发展。(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项目基金: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研人文2014009)

参考文献:

[1]马乃毅,徐敏.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支持农业经济的经验与启示[J].世界农业,2012(5):16-18.

[2]徐国祥.统计预测和决策[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202-225.

[3]马金书西部民族经济发展进程色产业培育的体制障碍和政策建议[N].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4).

第4篇

卢现祥,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的发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二、研究方向及主要贡献

一是对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研究。主要出版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初版,2003年修订本)、《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初版,2010年第二版)及《新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2012年第二版)。这三本书都对新制度经济学体系进行了探讨,各有特色和侧重点。专著《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西方新制度经济的专著,多次重印,在经济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11年4月29日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的“被引次数最多的图书”显示,1996年出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被引1251次,在经济学类排在较前面。CSSCI评析卢现祥教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五年内在经济学领域被引100次以上的著作”中排名第9,五年内被引246次。在我国2000—2004年经济学论文引用最多的前96种图书中,卢现祥教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排在第19位。

二是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去解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注重中国现实问题的剖析,关注国计民生。近年来以寻找一个好制度为主线,以现实问题为题材,先后在《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广州日报》、《长江日报》等发表了近百篇理论随笔,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并于2010年出版了《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随笔集》(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这本随笔集出版后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搜狐读书、凤凰网读书、当当网读书、中国文化传媒网等多家网站转载或连载。

三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并探讨一些转型中的中国现实问题。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去观察中国经济社会问题,这也是作为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吸引人的地方所在。经过筛选和修改,汇集成了这本《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这次选择了36篇论文,分为三大部分,即制度理论、市场经济、国家理论与中国模式及中国经济问题。此前还出版了《寻租经济学导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和《有利于穷人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三、主要成就及获奖情况

卢现祥教授先后在《经济研究》、《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世界经济》、《财贸经济》、《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改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杂志和报刊上发表了与制度经济学有关的文章80多篇,用制度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国经济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并引起了较大反响,其中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

经过6年的实践,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论从数量、影响程度还是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绩效来看,该信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丰富了农村信贷制度的内容,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表现,构建其防范对策,对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解决扶贫与追求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中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参考文献】

[1]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7(5).

[2]董少林: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C].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4.

[3]杨喜孙、薛瑞鑫、叶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2007(5).

[4]庞新军、刘文朝、周振:我国小额信贷风险的产生及其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3).

[5]熊学萍、易法海: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表现,成因与应对策略[J].华东经济管理,2005(11).

[6]李强、杨蕊: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问题探讨[J].南方农业,2007(1).

[7]汤敏:从国外经验看我国当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国审计,2003(8).

第6篇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第7篇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却令人担忧,严重威胁着金融发展的安全性。本文指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并就如何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提出建议。

关键词:金融市场 安全 稳定 监管 农村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稳定策略

(一)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也存在许多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结构严重失衡。当前在我国现有的金融行业结构当中,银行业所占的比例严重过高,但是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租赁业等这些非银行业所占的比例却严重偏低。二是银行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不合理。

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改革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在数量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目前结构失调的问题却十分突出:金融市场的种类结构失衡;金融工具结构不合理;市场参与者结构失衡。

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主要问题是货币性金融资产所占比重过高。资产结构是信用形式结构的反映,它表明我国目前仍然是银行信用占绝大比重,而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基础信用形式不发达,导致信用基础比较单薄,银行信用也因缺乏雄厚的信用根基而隐含了诸多风险。

(二)稳定我国金融市场的策略

财政政策。金融市场能否稳定,首先要看一个国家是否有一个稳定的财政政策。如果政府长期入不敷出,不管如何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都达不到政策效果。

国有银行改制。改制不等于全面私有化、分拆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民间”资本,适当降低国有资本的比重,同样有利于转变经营机制,也是在改革的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不是一般的国有企业,改制也要讲究一定的路数。规范证券市场。坚决地把不够资格的上市公司清除出去:停牌、退市、重组。给予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普通公民以优先购买的权利。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汇率问题。我国现行汇率制度被称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其中有汇率浮动的机制,因此不存在稳定的汇率预期。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具有固定汇率的特征。在汇率不能放弃有管理的浮动,又不能放弃独立货币政策的时候,是不能轻言开放资本市场的。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及其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不足

1.监管信息不对称。中央银行实施监管的主要依据是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但目前有些金融机构为追逐私利、逃避监管, 报表很不规范,信息失真,导致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信息不对称,影响了监管当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金融监管的效率性。另外, 风险检测系统、风险预警系统还未完全建立, 监管信息传导不畅。

2.金融监管立法的不完善。金融监管立法滞后, 法规杂乱和笼统, 其系统性、配套性、适时性和操作性不强, 直接导致无法可依、行政干预和金融债权与纠纷的定性难、执行难。

3.分业监管的限制。分业监管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受其监管范围限制,难免出现缺乏协调、沟通甚至冲突的情况,而由于利益冲突导致的政策措施相互抵制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复检查、重复监管也比较常见,这些不仅提高了监管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效率。

4.监管人员的低素质与监管目标不匹配。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需要监管人员具有较为全面的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从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分析、判断到制订风险防范预案,都需要金融监管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然而现有的监管人员,在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与金融实务上均存在着较大差距。现有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央行监管目标比较,呈现明显的不匹配状态,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解决对策

监管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管人员的素质,包括其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我国目前严重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监管当局还不具备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监管能力。并且,新形势下要求监管人员必须熟悉WTO规则,这又是一个新的挑战。

首先要完善用人机制。对监管人员的素质要从学历、工作经历、银行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把关,符合条件才可以从事监管工作。对现有监管人员进行分类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的结构。对监管人员要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后持证上岗。其次是建立后续培训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监管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不断更新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对监管工作的的适应能力。再次是建立监管人员的推出机制。对监管人议案进行考核,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积极稳妥地使不符合要求的监管人员从监管队伍中退出。

努力创建稳健的农村金融市场

任何金融理论若想在我国农村获得成功,都要将对策定位在消除日益明显的农民经济分化,促进农村社会公平上来。在市场没有形成自发的制约机制时,对自发市场造成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平现实,才能为农村金融市场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基础。

以法律制度规范民间金融市场,奖优惩劣。国家对农民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尊重体现在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上。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已发展起来且运行良好的经济合作组织的财税信贷支持,突破其靠自身积累的局限,进而降低农民对民间金融资本尤其是高风险资本的依赖程度,摆脱由此产生的一些问题。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政府的政策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给予农村金融更多自我选择的自由,在所有制结构、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以及业务经营方面,允许农村金融进行适合于本地区经济特点的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尊重农村各类金融组织的首创精神。

实施“金融补农”政策。尽管民间金融资本在农村十分活跃,农村市场金融供给还有很大缺口。国家应实行“金融补农”政策。这既要求国家采取有效的经济调控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投资,降低农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门槛,又要求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推动其积极改革,有效运营,使之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发挥更大作用,还要求取消现实中对农民自发合作组织的诸多限制,加强农民的社会关系纽带,为其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提供基础。积极引导建立小组贷款和小额信贷模式,走出单纯的扶贫性质贷款的误区,引入可持续发展信贷模式,引导农民借鸡生蛋,而非越借越穷。

加大对农村建设支持的广度与力度。农民是国民中的弱势群体,而在农民中已产生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的阶层,其出现和国家长期对农村与城市的区别政策、农业与工业的区别政策有直接的关系。在国家经济已有相当规模且能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条件下,有必要而且已有能力在农村地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改善农村和农业面貌,加大对教育投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以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这些措施对缩小农民贫富差距,共享小康,稳定农村社会必将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

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制度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来弥补农村业已产生的贫富鸿沟,这些积极的国家行为必会大大加快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参考文献:

1.王革平.中国金融市场最优均衡理论与实证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1)

2.蔡则祥.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2)

3.纪琼骁.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5)

4.郑冬晓,齐晓安.金融市场发展一般特征探析[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第8篇

【论文摘要】:由于其还处在尝试阶段,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一些基本问题尚没有规定或规定仍有不合理之处。还存在一些法律问题:设立门槛高、监管主体不明确、风险控制能力低等。这会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了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建议: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明确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等。

2005年,小额贷款公司在内蒙古、山西、陕西、贵州、四川五省启动。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央行联合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以试点的形式迅速发展。2009年4月,中国银监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国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348家。经历了几年的实践工作,小额贷款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1.1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与结构

小额信贷,是指专门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对其资产享有收益权,并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1.2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意义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解决一些小额、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是专门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的公司。其存在和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机制灵活、手续简便、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放贷速度快等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可以更好地为农村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贷款服务,解决其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有利于疏导、吸引民间资本,解决民间信贷混乱的状况,实现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过渡。第三,有利于加大扶贫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繁荣稳定发展。

2.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实现了爆发式增长,是目前我国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力量。但在其经营中也存在一定法律问题。

2.1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存在法律漏洞

银监会和央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从形式上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格批准属于一项行政许可。结合《意见》的规定,使这一行政许可缺少了法律依据。因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的主体,应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若以上主体都没有规定,确需要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设立临时性行政许可。小额贷款公司仅由《意见》来确定行政许可是缺少法律依据的。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门槛偏高。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600万元)以上”,上述规定保证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但让很多投资中介望而却步。这就导致许多投资中介无形中向地下钱庄方向转化了,这将不利于我国金融的稳定发展。gwyOO.

2.2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不明确

《意见》称“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城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即小额贷款公司是由省政府指定的省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并承担可能出现的试点失败的损失,但以上主体都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在实践过程中,“相关机构”到底是指哪些机构,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监管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各地对监管主体到底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管没有统一口径。上述诸多问题、造成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多头监管或监管空白,使监管在操作上失去了可操作性,流于形式。一个新兴事物一旦监管出现了混乱,就会使竞争无序化,甚至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阻碍了其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随着试点的运行逐步走向轨道,这种监管模式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修改。

2.3小额贷款制度存在风险

2.3.1小额贷款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方面小额贷款资金管理的难度大,贷款发放面向千家万户,资金数额较小,并存在任意信贷和人情信贷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农户把小额信贷资金随意挪作他用,甚至当作无偿的扶贫款,对如何利用小额信贷资金却缺乏技术上的支持和信心。

2.3.2小额贷款资金的回笼缺乏可靠的保障机制。小额贷款资金的回收情况,取决于农户的收益。由于对项目的了解不够深入,项目无法按照原来的设想实施,或者遭遇自然灾害,造成了无法承受的损失,农户就没有办法如期偿还贷款,小额信贷资金的回笼也就难以保证。

2.3.3小额贷款的运作缺少有效的补偿机制。在我国小额贷款的利率受到严格的限制,该利率通常低于正常商业贷款的利率,这与小额贷款公司较高的管理成本和呆坏帐成本相互矛盾,所以小额信贷运作难以有效的补偿。要想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持续发展,还需政府提供补偿金予以支持。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是三农产业和小企业,服务对象的规模偏小,他们大都信用等级差,资质不佳。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规章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在面对农村整体信用制度不健全的大环境下,使原本就存在高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显得更加单薄了。

3.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建议

3.1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性质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已经有5年,小额信贷机构的试点办法公布也已3年。但是社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识到仍未形成共识。到目前为止,小额贷款公司还不作为金融机构,所以,不能享有国家农村金融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例如,同样做农村金融,如果是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会得到包括减免营业税等等,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大多数省份来说没有这样的优惠。据业内人士透露,有部分小贷公司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等,税率高达33%。而社会和政府又期望小额贷款机构承担起担子不轻的社会责任。性质不明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的第一大风险。所以,需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性质。

3.2为小额贷款公司专门立法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法律还很不完善,这就要求社会各方面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快《小额贷款公司法》的出台。

目前央行、银监会联合的《意见》和银监会制定的《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方案,但二者的法律位阶过低,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随着试点的运行,国家应视情况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法》等高位阶的专门法律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在立法中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规范设立制度,确定具体主管机关。并且,在出台专门法的同时,国家应注意各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对其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3.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第一,必须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监管主体。由法律授权的主管部门主体,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公司运行及退出的全部运作过程进行监管。目前,试点中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大至有以下几种:一是由金融办负责监管;二是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三是新设立独立的机构负责监管;四是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随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经验逐渐丰富,政府应衡量各种监管主体监管的利与弊,以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第二,加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虽然重要,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逐渐成熟、经验的积累,政府应该弱化其监管的力度,能够起到宏观调控作用即可。而行业监管则应逐渐成为监管的主要方式。2011年初,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成立,其是由全国小额信贷机构自发建立的公益性自律组织机构。它的成立,有利于我国小额信贷行业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今后应当以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作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监管主体,使其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第三,强化合作银行监管和社会监督。合作银行也掌握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往来运作的全部信息,各地在选择合作银行时,同时确定合作银行具有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责任。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即地方政府可建立有奖举报的制度,对于存在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奖举报,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第9篇

张祖群,湖北孝感人,男,汉族,先后获得风景园林学士、人文地理学硕士、历史地理学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博士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任旅游管理系副主任,系支部书记。旅游管理、公共管理(MPA)硕导,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为遗产旅游与文化产业。超星学术视频主讲教师,中国地理学会会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通信评审专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同行评议专家,中国旅游研究院学术专家。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中央单位(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主要评标:旅游管理(饭店)、城市园林,文化遗产建设工程、遗址保护工程、教学科研设备与实验室等。

二、研究领域

主要从事遗产旅游与文化产业、旅游文化(人类学)方向教学科研工作。

三、主要研究成果与学术活动

一是抓住核心研究方向,主要针对北京地区遗产旅游原真性与管理创新研究,对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人类(文化)学、人文(文化)地理解读,对中国古都文化遗产的旅游空间演变与产业重塑(北京、西安、咸阳等地对比)进行研究。在《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科学》、《中国园林》、《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版科学)》、《城市规划》、《北京社会科学》、《农业考古》、《中国软科学》等核心杂志发表多篇论文。

二是重视积累,出版高质量的著作与教材。张祖群副教授出版著作《旅游地策划——文化·创意·空间》(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旅游与文化地理学随笔》(民族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从聚集到扩散:新时期北京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张祖群为该专著第四作者,撰写两章,合计5万字),《基于类型的古都遗产旅游的文化空间解读》(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7月第1版)。参与邹统钎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旅游景区经营与管理》教材撰写,负责“第十六章文化遗产景区旅游管理”修订(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3版)。

三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基础,着力进行课程改革,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制订旅游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高质量建设“旅游研究中心”,构筑学科研究高地;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努力探索课程建设与改革新途径;增加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旅游实践,注重实践教学,并将其纳入培养与考核体系。

四是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宣传旅游管理学术观点。2011年,张祖群等:《从恩格尔系数到旅游恩格尔系数:述评与应用》入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举办的中国经济安全论坛(2011)电子论文集。2011年10月22日至23日,张祖群的《试论南北锣鼓巷的历史变迁与“人文北京”建设》受邀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举办“2011城市国际化论坛”分会场报告做报告。2011年7月5日,张祖群等《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非优区的错位分析》,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举办的“中国区域科学年会暨中国区域科学协会成立20周年庆典”中,被选为大会交流论文,获得荣誉证书,并邀请做会场报告。2011年12月3日至4日,张祖群受邀在2011首都圈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京津冀(贫困带)扶贫旅游研究:判识、机理与学术目标》主旨演讲,《国家经济地理》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对此做了专门宣传。

五是以超星学术视频讲座为平台,服务社会大众。2010年3月至5月全球最大的中文学术视频网站:超星数字图书馆(video.省略/)全程拍录张祖群的《文化地理学——城市空间的文化解读》、《旅游文化学——遗产旅游专题研究》课程,该课程是将枯燥的遗产旅游与文化地理理论转化为科普实践的有效尝试。

四、主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