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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对于课程教学而言,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需要依托一本具有权威性的教材。对于成熟学科来说不是问题,因为其内涵外延学界已有定论,尽管理论和写作水平有高低之分,各教材在侧重点和某些理论观点上存在的差异不会过大,当然在教学体系上也不会有太大差异。然而,对于经济法学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以我国经济法学界主流教材来看,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要有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的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等四编20章组成;[1]李昌麒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要有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等6编33章;[2]史际春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则分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等四编;[3]而潘静成、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共4编20章,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四编宏观调控法;[4]杨紫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则分别对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进行了讨论;[5]王保树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原理》则由总论、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对外经济法、经济监督法等五大部分23章构成;[6]顾功耘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教程》则有7编37章,分别是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律制度变迁史、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对外经济管制法律制度和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等7大块。[7]
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到,我国主流的经济法学教材体系极为不同,以至于难以找到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教学内容体系。而这源于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不同见解。尽管比起30乃至20年前,对于什么是“经济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共识,但就其内涵和外延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直接导致了经济法究竟包括哪些制度、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经济法学教学究竟应该采取何种体系的大问题,也为我们选取合适的教材带来了难题。本文没有能力、也无意比较各理论体系和各种教材的优劣。但是,从完成经济法教学的实用立场出发,在考虑到学时约束的条件下,对于教材选用来说,可以考虑以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找出主流学者们共同承认的部分,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体系。目前,经济法总论或者说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或者说市场管理法,以及宏观调控法这三大块属于经济法学的固有内容业已成为学界共识,那么主要围绕以上三大部分构建经济法学教学体系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至于漆多俊教授和顾功耘教授主张的国家投资经营法或者国有经济参与法部分,在其他学者教材中,有的部分体现在经济法主体制度之中,有的则分解到宏观调控法之中。这部分亦应考虑纳入教学之中。以上选择的几个考虑因素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回避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让学生主要掌握经济法学界业已获得共识的部分,并了解那些有理论争议之处,其中后者为任课老师留下一定的个人空间,可以就个人心得予以发挥,如此可以较好地平衡持有不同理论观点的老师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共性与个性;第二,符合减少学时的客观需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专业培养目标也在发展变化,专业课时的减少也是一个趋势,因此,选择最为简洁的经济法学体系作为课程设计的基础,也能够符合这一趋势,在减少的课时中把有限的内容更深入地传授给学生;第三,可以借机完善整个经济法学的课程群。尽管专业课时的减少是一个现象,但是,另一个应有的趋势则是多设选修科目。因此,如果就名为“经济法学”的课程予以简化,则也为开设更多的与经济法相关的选修课程留下了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包括“经济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等在内的经济法课程群,为对上述方向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教育。
二、从人才培养目标之争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建设直接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士?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亦或仅仅是培养现代公民的素质教育高等教育的一环?还是兼而有之?根据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我国法学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不少较具历史的法学院的培养目标选择了与教育部保持一致。例如:四川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8]安徽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理论法学、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学原理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人才。[9]但是,随着高校扩招、全国法学院系和法学本科学生数量的急剧增长、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这一系列因素促成了人们对于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的思考。
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界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性质地位、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改革、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大讨论。与会代表通过交流、研讨,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形成了三种鲜明的观点:第一,精英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具有高度经验理性、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第二,职业教育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第三,通识说,即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10]经过多年讨论后,2012年教育部最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提出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就教育部2012版本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文中强调的诸如“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等用语,无疑偏向了前面三种观点中的“精英说”。然而,在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该要求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第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余家法学院系,各培养单位之间水准参差不齐,毕业生的素质也层次分明,有相当数量的法学院系从师资到生源,根本上难以达到教育部的高要求;第二,在目前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系中,也有相当部分毕业生难以达到上述高标准,特别是那些招生人数较多的培养单位,很难保证足够的资源投入去帮助每一位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之下,教育部是本着“宁缺毋滥”的标准痛下杀手,停止一批根本无法达到上述目标的法律院系的招生资格、严格法学毕业生毕业条件,还是承认现实、维持现状,而将“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仅仅是作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更有一个特别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在那些办学较早、具有法学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资格的法学院,博硕士生的人数往往数倍于法学本科生。在各类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数极大扩张的今天,在法律硕士乃至法学硕士已经无法被社会普遍承认为“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情况下,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另外,教育部2012年版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中还有“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之说,显然这也非常不具有现实性。从高等院校来看,普通本科院校大多已经将新进教师门槛提高到法学博士,在法学硕士都难有机会走上讲台的今天,很难想象法学本科毕业生会有这个机会;从中等学校的教师需求来看,也基本上没有法学本科毕业生的用武之地。与之有关的是,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建设目标,并在此后开始在全国遴选,并在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期为5年。就上述入选的法学院而言,在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基于自身较为雄厚的师资条件,加上进行4+2等从本科到硕士阶段的连续培养,①更有可能实现教育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当然,这已经不仅仅是本科阶段能够独立完成的了。
对此有学者指出,在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应着手构建分层次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985”、“211”工程高校应偏向培养研究生后备人才;一般本科院校应走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道路,主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至于民办本科和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应明确为培养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11]笔者以为,这是对中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更清醒的认识,也是更好的解决办法。无论如何,今后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方面,应用性、实践性的要求将会大大增强,从而需要对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例如强调案例教学,开展更多的模拟法庭活动,引入诊所式教学,等等。经济法学的教学也不例外。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司法体制下,上述实践教学环节的增加仍有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第一,就经济法学教学时间的安排方面,究竟如何在课堂传授理论教学和各实践教学环节之间分配,就是一个大的问题。毕竟现代各国调节经济已是常态,这方面立法极为发达,经济法学理论的发展也日新月异,需要传授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之多可想而知。在法学各门专业课课时一直在减少的背景下(例如不少院系经济法学教学时间都从原有的108课时甚至更多,减少到了72甚至54课时),如何从本已有限的经济法学教学时间中拿出相当部分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需求,是一个颇为头疼的问题。第二,经济法学中的很多内容,具有交叉学科的色彩,这为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带来了一些独特的难题。例如,就国内外发生的反垄断案件来说,往往需要结合经济分析才能定案,竞争法学中的不少理论也直接与经济学理论相关,其复杂性导致无论是经济法模拟法庭还是经济法法律诊所,都难免出现力所不逮的现象。第三,对于最接近“实战”的实践教学环节———法律诊所而言,源自美国。但是,美国社会,特别是司法界对于诊所式教学普遍认同和支持,使得参与该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准律师”的地位,有资格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这为法律诊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司法环境。
1.1微课
微课称为短期课程或者单元课程,根据新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实际,其核心是列出课堂教学过程中传递的核心概念,以教学视频为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记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学环节,强调视频的类型是在线网络课程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以短小精悍的在线视频为表现形式,所需各种教学资源的有机结合体,以视频为主要载体的学习微资源。微课的特点:视频教学的时间较短,教学内容相比与传统的课堂来说较少,微课的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微课的制作方法非常的简单,教学视频是微课的核心,微课的问题精确,主题突出,根据小学生学习的特点及认知规律,更加适合教师的需要,微课的时长一般是5-8分钟。一个微课就是一个小小的主题,只需要会制作简单的PPT以及录制软件,里面包含着所有的教学环节,却能以此制作出有自己教学特色。
1.2翻转课堂与微课的关系
翻转课堂最早起源于19世纪初期,翻转课堂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突出的以课前、课中为分解,把过去教师上课知识传递的部分迁移到课前,即课前学生观看教师讲解视频,让学生在课外预习,预习完回到课堂研讨,课中包括快速少量的测评、解决问题,不懂的问题首先由小组内学生帮助,促进学习、情况简述和反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教师讲解。翻转课堂的重构了学习的流程。实际教学中,微课作为翻转课堂的核心,课堂上要求学生完成作业和协作探究,直接决定了课前知识传递效果,影响教学活动的设计,通过互动交流来解决学习的困难。从而影响最后的教学效果。
1.3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而微课所选择的内容,强调学习者主动发现知识,是在现实生活和真实的情景中产生,是学生在网上主动的收集学习资源,有利于学习者的学习,通过个体与之交互作用而内化认知结构。通过微课的学习,自主进行学习,小学生可以运用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小学数学微课的教学设计
在微课程设计的过程中,正确选择微课教学的内容,在内容上我们需要将其进行分割;实现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相互沟通,以一个问题为主线,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结合。根据小学生的学习特点,问题的设置一定要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互动性问题应该从实际生活中出发,微课的时间应较短,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设计互动性问题的时候一定难度事宜,问题的设计要注重层次性以及递进性,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由浅入深的引导学生对知识的认识。还可以在设计微课过程中添加些互动性的措施,如微课带有教师头像的视频,添加背景音乐,以及把握语言和字幕的节奏。设计网络交流平台,可以内嵌在前测、后测、测试反馈中,学生也可以互相监督和交流;微课的教学设计遵循精细化原则,先要确定教学目标是什么,然后分成概要过程和细化等级过程,在微课程的设计过程中,使教学的过程能够层层递进,可以根据课程内容需要,选取出来基本的概念和法则,适当加入与知识有关的图片和动画等,不断的一步步加深对知识的提升,以此来增加课程的吸引力。微课的教学设计步骤:必须弄清楚课本中有价值的内容,要能够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要从生活中常常碰到的问题入手;要讲述性比较强的知识点,能够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将学生作业中的易错点制作成微课;确定需要围绕数学的核心概念,采取以学生学习为主的自学形式,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素材选择。
3小学数学微课的个案设计
小学数学圆的学习属于重点。本课采取的是基于情境学习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学习圆、圆心、半径和直径等概念,引导学生思考圆内半径与直径的关系。录制课件:录屏软件+PPT式。微课制作:步骤一:情境导入(3分钟)。步骤二:分发前测任务单,明确教学任务,正确使用圆规画圆的步骤问题。步骤三:观看《圆的认识》微课视频。让学生将疑问及时的记录下来。步骤四:课堂答疑(7分钟)。让小组成员进行相互讨论。步骤五:教师讲解与总结(3分钟)。教师将各组都不会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并询问学生是否都已经理解。最后是教学效果评价。学生们兴致活跃,课堂氛围很好。需要强调的是,在设计中教师应提高自身的能力,应当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制定多样化的教学评价方式,全面的表现出一个学生的现有水平。教师应当注重对学生的学习技能的培养,让学生自己动脑。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提供更有效的微课制作工具,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满足教师与学生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的条件。
作者:尹丽峰 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浙江路小学
参考文献:
[1]Shieh,D.Theselecturesaregonein60seconds[J].ChronicleofHigherEducation,2009(55).
[2]吴秉健.国外微课资源开发和应用案例剖析[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04).
[3]Tan,S.C.,&Wong,A.F.L.Teachingandlearningwithtechnology-AnAsia-Pacificperspective[M].Singapore:PearsPrentice-Hall,2001.
如果一个孩子在幼儿时能够得到良好的科学培养,那么他在未来的就能够的得到比较高的发展,他的智力水平,思维能力以及思辨能力都会略高于常人。反之,如果一个孩子错过了科学培养最佳黄金期,那么他未来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要知道人的每一个时期都会不可复制,一旦错过就无法挽回,因此,在孩子幼儿时期提高他们的科学综合素质,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呀!
二、小学科学课堂的现状
1.过分的强调科学探究这一单一的学习方式
科学探究的确是科学学习的一种方式,并且他在科学学习方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如果一味的强调科学学习的方式,那就会使得科学学习研究的的不全面,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学习的关键是要打好学习的框架,以便日后在其之上添砖加瓦,如果只是注重一味的修饰某一根柱子就会造成日后学习科学知识的不全面。
2.给予学生过多的自
现下的教育的确需要鼓励老师给予学生更多的自,要知道在小学阶段的孩子有其自身的特点以及在这一阶段的孩子有他们特有的天性。首先在这一时期的孩子,他们的知识水平有现,心智还处于刚刚萌芽的阶段,如果所有的科学探究都要孩子自己去独立完成这很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在这一时期的孩子虽然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是他们的耐性还是明显有欠缺的,在加上孩子身上爱玩的天性,使得他们很难独立的去完成科学学习。
3.过分重视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忽视了科学概念的形成
科学概念的形成和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对于学生科学的培养都是一样重要的,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科学教学课活动中科学探究离不开科学概念,科学概念也离不开科学概念,对于他们的学习是不可分割的,而现实是教师教学中过于注重探究能力的培养,忽略帮助学生科学概念的形成,因此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要将科学探究能力与科学概念完美有机的统一起来。
三、如何提高小学科学教学效率
1.多元化的学习方法
因此在科学教学上,应该要将科学的教学内容,它的教学目的以及教学方法进行全面有机的结合。做到科学学习的完整性,以及全面性。要对科学课堂进行分类,比如在上科学实验课的时候老师就应该要强调学生要以探究活动为主,鼓励学生积极的去探究实验的现象;当在进行科学观察课的时候就应该要鼓励学生去细致的观察,引导学生要以观察为主;而科学阅读课就应该要以阅读探讨为主,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组,对某一个科学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查阅资料和同学们一起探讨结论,这事探讨的结论如何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生能够通过在科学阅读课上,学会查阅资料,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学会如何去与别人分享自己的观点,也学会了如何去看待别人的观点,以及在不同的观点之下擦出智慧的火花。
2.教师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在给予学生自的同时也应该要注意“适度”二字,要了解这一时期孩子的特点与天性,老师需要在学生的身边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带领着学生去进行科学的实验探究,帮助他们引导他们。例如在上《各种各样的声音》这一课。它属于“科学探究”的目标系列,教材设计以自主探究为核心,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实验机会,尝试运用科学的探究方法,让学生充分体验探究发现“声音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过程,逐步形成科学地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
3.帮助学生形成科学概念
教师在教学中过于既要注重探究能力的培养,也不能忽略了帮助学生科学概念的形成,因此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要将科学探究能力与科学概念完美有机的统一起来。帮助学生打好科学学习的知识框架,整理脑中的科学概念,为他们今后的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结束
1.1科学技术使机器体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机器系统在十九世纪机器使用的初期由传动机、发动机、工具机或工作机三个部分组成。电子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作为机器的一个部分进入机器体系,为传统的机器系统增加了自动控制和调节装置,将机器大生产转变为全盘自动化的大生产。生产的全盘自动化能够用机器操纵机器,还可以使人类能够用机器制造机器。机器代替了一部份人脑的功能,而且也代替了人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人们有更多的精力与智慧参与更多的创造性劳动。国外有人统计:物化在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比在机械化初期为9∶1;在中等机械化水平时为6∶4;而在高度机械化时为1∶9。
1.2科学技术使劳动对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工合成材料正在向多品种、料正以每年约5%的速度增长;还可以使人类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探索。现寸的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全世界已知的有800多万种,并且每年在以25万种的速度持续上升,特别是像新型合金材料、非晶态金属、超导金属材料等,其独特良好的性能,令劳动对象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2科学技术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系统中各个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的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产业结构。英国的配第1691年初步提出了三次产业的分类方法,并使用了商业、农业和工业的概念。新西兰的费舍尔1935年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用来分析产业结构。此后,克拉克对三次产业的内涵作了明确的界定,认为第一产业即指农业,包括所有的畜牧业;第二产业即指工业;第三产业又称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金融业以及国防和行政管理部门,还包括私人家庭服务等。产业还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此外,西方学术界还有朝阳产业(或新兴产业)与夕阳产业(或传统产业)的划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而科学技术则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2.1科学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力转移,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上升,第一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这是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得出的。生产领域所需劳动力在生产规模不变时,与技术成反比,劳动力渐渐从技术进步的部门中游离出来,然后向需求上升的新兴产业和服务部门转移,这样一来就使产业重心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进而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广泛使用为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使欧美一些国家逐渐由农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转变为轻纺工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19世纪下半叶,以电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不仅使欧美一些国家原有的采矿、钢铁业加速发展,同时形成了电力、电器、石油、化工、汽车、飞机等一系列新兴产业。20世纪中叶以来,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技术革命,使第一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趋于减少,使第二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在逐渐下降,而第三产业则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快速发展。
2.2科学技术使相对成本发生变化,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忽视基础医学教育,会给护士以后的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从疾病的发展规律来讲,在医院内疾病三分靠治疗,七分靠护理。所以在临床上护士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基本的常规护理以外,还要进行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病情观察,与医生讨论病情,制定治疗和护理方案,执行遗嘱等。片面的减少基础医学的学习,一味地增加操作,会使得护士的临床思维能力受到严重局限。
2基础课目前开设状况
2.1基础课受到挤压,课时数普遍偏少
中职及高职护理专业均是3年制,三年期间学生需学习思想政治课,体育课以及英语计算机等公共课,同时还必需保证8个月的临床实习期。在繁重的教学计划的挤压下,留给专业课学习的时间明显不足。护士执照考试通过率是衡量医卫类学校教学质量的最直观标准,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就业率。在这样的环境下,基础护理课的学习时间必需保证,那么就只能压缩基础医学的课时。
2.2各个职业院校选取教材不统一
编写教材是教师们必需面对的一个问题,职称评定对老师有教材编写的要求,于是大量教师前仆后继地加入教材编写的大军,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良莠不齐的教材。各个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对于编写教师都有包销任务,使得教师们在选取教材时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不能选用符合教学需求的教材。
2.3培养计划制定不科学
护理专业学生就业形式良好,护理专业的招生优势让很多高职高专类院校大量开设护理专业,部分新开设的护理专业教学经验不足,培养计划制定不科学。例如,在最新版的护士执照的考纲中将原本属于病理生理学的酸碱平衡紊乱这个教学内容放到了外科护理学,那么如果没有及时衔接的话,可能出现两个课程都讲述或者都没有讲述酸碱平衡的情况,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3关于基础课改革的几点想法
3.1课程之间的融合
现在基础课课程多且细,忽略了学科之间的联系。有效的课程融合可以节约课时,其知识连贯性能更好的保持。目前几种呼声比较高的融合方法有:解剖学和生理学合成为正常人体结构和功能;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合成为异常人体结构和功能;病理学,病原学、微生物及免疫学一起合成为疾病基础学。
3.2讲述内容为临床教学服务,应适当取舍
高职高专类院校在教授基础课时,受到传统医学模式的影响,很多时候不自觉的追求知识的完整性和深度,而忽视基础知识要为临床教学服务这一基本原则。如解剖学的教学中,神经系统的内容即晦涩又难懂,尤其是神经传导部分,让很多学生头疼不已,但其实对于护士的临床工作作用不大,可以考虑将这一部分课时,用于与护士临床操作相关性强的内容。
3.3教师交叉授课,提升授课水平
教师多数只负责本教研室的课程,对于其他专业知识不甚熟悉,对于学科之间的知识联系和衔接不够。于是就有一些观点认为可以让教师交叉授课,提升授课水平,那么如何交叉呢?有些学校已经尝试基础课老师之间交叉授课,还有一些人提出可以大胆尝试让基础教师去兼上一门临床课,让临床课老师兼上基础课,促进临床和基础之间的联系。这样的交叉基础课老师更加能够理解临床课上需要哪些基础课的铺垫,以后再讲基础课就能更好的把握重点和难点,更好的为临床课教学提供扎实的知识铺垫。
3.4加强基础医学实验课的考核
(一)根据气味特征进行人身的同一认定气味是人身上挥发的一种味道,因为人的体质和饮食习惯的不同,每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气味是不同的,利用人体的气味是人身同一认定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根据手印和指纹进行人身的同一认定手印和指纹进行人身的同一认定已经广泛的运用在刑事案件侦查中,而且在科技发达的今天,通过指纹的人身同一认定已经相当成熟。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很难在犯罪地点不留下任何线索,所以在大部分犯罪现场经常会有犯罪人遗留下来的手印和指纹,这就要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进行仔细地勘查。世界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同样,世界上也没有两只相同的手,每个人的手都是不一样的。首先,每个人的手的外形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的手上有缺陷,有的人的手粗壮,有的人的手很纤细等等,通过对手的外形判断,能够进行人身认定。其次,每个人的掌纹和指纹也是不一样的,通过对掌纹和指纹的提取进行鉴定,能够对人进行统一认定。
二、昆虫学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
在杀人案件侦查中,昆虫对尸体的作用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人死亡之后,尸体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首先是肌肉松弛、出现尸斑等一系列反应之后,尸体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昆虫。尸体上常见的昆虫有5目67科之多,尸体上的昆虫不仅仅是蚕食尸体,而且还能带入更多微生物进入尸体内,这在有很大创口的尸体上表现的尤为严重。蝇类是尸体上最为常见的昆虫,通过对蝇类在尸体上的繁殖程度可以判断人的死亡时间。比如,在常温下,卵期的发育时间是1-2天,蝇类幼虫可分为三个成长期,一般要6-10天。当然,不同种类的苍蝇的发育情况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而且在判断尸体死亡时间,要根据周围的环境、温度、湿度等情况判断,不然的话,盲目判断就会存在偏差,给侦查案件来带困恼。对于一些死亡时间很长才发现的尸体,用昆虫来判断死亡时间更显得重要。因为尸体在死亡超过3天,法医很难通过普通的病理学知识来判断准确的死亡时间。而通过昆虫的繁殖等情况却可以判断超过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尸体的死亡时间。所以,昆虫学的发展给刑事案件侦查提供了更加科学可靠的依据。
三、分析技术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
物证是证据学里面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在中国封建社会就讲究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才能定罪。而现代化学、物理学、仪器分析技术的出现,更是广泛引用在物证的检验鉴定上。
(一)在司法化学里面,运用薄层分析,紫外光谱等分析仪器,可以检验各种成为的化学物质,为提取有机物质提供了方便。
(二)物理和化学在刑事技术上也广泛应用,例如提取指纹的方法——硝酸银法,就是利用硝酸银与潜伏在指纹中的氨化钠发生反应,从而让指纹显现的更加清晰。
(三)仪器分析法对科学技术的要求很高,现在很多勘查车上都配备了很多分析仪器,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充分体现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刑事案件侦查中。
四、高新科学技术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
(一)DNA指纹技术对人身的同一认定自上世纪末发现可以检验DNA以来,DNA检验指纹的技术不仅已经广泛的应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而且范围不断扩大,现在DNA检验技术已经具有了很大的权威性。DNA检验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通过DNA我们可以检验人体的唾液、头发、精斑、尿液等,然后通过检验的结果进行人身的同一认定。不仅如此,DNA检验还具有非常大的可靠性,其检验的出错率非常低,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现在DNA已经广泛的应用在侦查案件中了,这对侦查犯罪案件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DNA检测的出现,还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威慑作用。因为在案件中,犯罪现场都留有犯罪分子的DNA,而案件中累犯很多,很多犯都是多次作案,这在减少犯罪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
(二)自动化技术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未来产业自动化已经不仅仅是节约劳动资源,降低成本这样的简单了。“科技创安”是我国建设新型警察队伍的重要要求,在最大限度预防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警力资源也越来越紧张,警察队伍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利用先进的自动化科学技术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不二之选。
(三)纳米技术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纳米是一种长度单位,纳米技术在我们的科技领域起到了指导作用,曾经有人大胆预言,未来很多高端的科学技术都要需要依靠纳米技术来革新和发展,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纳米技术的发展给科学发展带来很多便利,纳米技术的发展方向是把各种仪器设备小型化,在欧美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让纳米技术为科学技术服务,比如用纳米技术生产抗菌、抗水等仪器。然后又通过纳米技术制造出小型仪器,把这种仪器设备利用在证据的检验上,不仅使得在侦查案件中携带方便,而且有很大的灵敏性,便于侦查人员的操作,从而减少了人力物力,提高了侦查效率。
五、结语
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各种措施推广和使用生态建筑和生态设施,制订和实施了多种政策和技术规范,为我国的生态建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建筑创作中,应考虑多方面的自然,才能给使用的人以舒适,健康,自然的感受,做到花钱少,创造实用、美观的优秀的建筑作品,这才适合新世纪建筑发展的需要,成为21世纪必然发展趋势。
2生态建筑
生态建筑即是符合生态学原理的建筑。它是根据建筑所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把建筑作为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组织、自调系统,为人类提供舒适的居住场所以及各种生活和工作条件的同时,融入整个生态循环中,建立了新的生态平衡,使人、自然和建筑达到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建筑一般应达到以下要求:
(1)要符合当地生态循环的原则。
把生态学和建筑学等学科结合起来。以人为本,从人、建筑、自然协调发展出发,合理安排和组织建筑与其他自然环境各种因素的关系,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尽量不破坏生态环境,与环境友好,尽量从气候,地形、体形、尺寸、朝向、功能等方面综合考虑,要符合当地生态基本要求。
(2)要符合节约的原则。
由于全球的自然资源十分有限,而建筑则是消耗能源及各种原材料的大户,若不注意节约,一味追求奢侈,只注意当代人的需求,忽视了将来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和整体环境的协调,必定会使资源和能源消耗过快,致使生态失调,造成社会的不可持续发展。
(3)要符合健康的原则。
生态建筑要少用或不用有污染性的材料,使人和动植物不会因建筑物而影响其生命和生长。
(4)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人类生存的环境,依赖着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守恒,科学技术的进步。
3生态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一是强调人类社会的发展。二是发展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是符合人类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这种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生存的需要。
(1)生态建筑节约资源。
建筑是消耗一次性资源最严重的行业之一,使用生态建筑能有效节约资源。生态建筑节约用地。随着人口增多,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因此,在建筑用地时,必须充分论证,合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尽量把建筑项目安排在离闹区、人口密集区以外的区域,利用劣地,荒地进行建设,增进建筑与环境的协调,生态建筑节水,安装各种节水设施。
(2)生态建筑节约能源。
建造生态建筑节约能源的理念。降低建筑能耗的有效措施就是建造生态建筑。根据当地地势和常年风的形成规律,通过朝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减少能耗。
(3)生态建筑以人为本有利健康。
古代我国就有了几千年生态建筑文明史,人们为了达到居住舒适,充分利用土地和气候条件建造住宅。现代生态建筑,提倡回归自然,与自然协调,并不是要放弃高科技而回到古代的传统建筑时代。因此,生态建筑必须要满足人的新的生活方式,各种设施的规划和安排都要充分考虑人的身心健康的要求,也即是要使建筑符合人类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4)生态建筑回收废物循环利用。
生态建筑处于生态平衡状态,人们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进行回收处理,循环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还要根据生态要求,选用生态建材来建造,这些建材对人无害无毒,无放射性污染,有的还产生负离子,远红外线等功能,对人的健康具体有一定的益处,同时这些材料具有回收循环使用的性能,在回收使用时,这些材料也不会产生有害物质,不产生第二次污染。
4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因地制宜规划生态建筑。
制订出生态建筑的设计、建造和使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大力宣传生态建筑的作用和要求,采用积极有效的政策,激励生态建筑的建造和推广。
(2)加强对生态建筑的整体管理。
要从全局上、整体上审视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对新建小区项目,应增加生态环境指标要求,对于老城区,也应采取措施,对于具备条件的区域,可逐步进行生态化改造,在各级的建筑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行政监管体系,对立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和维护等环节切实加强管理,保证生态文明国策的有序推进。
(3)加强生态建筑的技术开发。
积极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这不仅是建筑设计,而且还包括建材等各方面的攻关,开发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建筑技术的同时,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力度,开展国际合作,使我国的生态建筑处于世界水平。
5结语
1.1建立并严格执行带教资质准入制度,积极培养“边缘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是临床教学的主体之一,其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学质量,高素质的带教老师是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关键,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带老师的准入制度,对于提高本科室的教学质量有不可估量的效果[3]。对于一个带教老师的准入必须经过1~2年的教学培养和考察并通过严格考核合格才可录用。同时大胆培养并任用本科室具有教学热诚和爱好的年轻带教老师也是一种特殊的准入方式。对带教老师准入的总体要求是:六分专业、八分用心、十分投入。对于不愿意付出、没有教学热情的高年资护士和高龄带教老师,可以考虑不继续任用或换选。对于尚未符合带教资质但具有培养潜质的带教老师,可理解为“边缘带教老师”,对于这部分群体,应积极的培养和鼓励,在培养和考察期间可以适当安排少量教学任务,或进行一对一帮扶带教。
1.2倡导以“学生为中心”、“问题为导向”的教学理念在急诊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教学中心,并强化“以问题为基础”(PBL)的床边教学法,该教学方法以提出问题为切入点,对问题进行展开讨论,引出相关问题,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思考、理论和实践,从而更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4]。在临床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将临床现实病例与理论相结合,在床边详细讲解疾病的发生、发展、预后和主要护理措施等相关知识。以问题为基础和导引,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将护理问题和学生疑惑在病床旁进行详细剖析。同时每天对所接诊过的病例布置相关的护理问题,次日与老师一同探讨,以到达教学相长的目的。
1.3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无视科室纪律的学生给予严重批评警告。要求学生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护理操作,遵守无菌操作、消毒隔离等原则,并且要求带教老师严格做到放手不放眼,把教学和护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管理的同时也应该做到人性化管理,作为老师应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负责和管理,包括学习、生活、心理活动、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关心照顾。严格训练他们从小事做起,将小事做好,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
1.4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符合科室特点的教学计划根据急诊特点为学生精心制定一份具有严谨的、专科特色的和循序渐进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涵盖本科室常见特色病种、常用护理操作和基本急救技能的学习内容。该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评价性,同时教学计划应条目清晰、一目了然,宜精不宜多。每位带教老师必须熟知每周计划内容,在实施教学计划过程中每周应严格按照带教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应顺延到下周继续完成。教学管理者应不定时抽查老师对带教计划的熟知情况,并从学生角度抽查老师对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以提高带教计划的执行力,从而保证教学质量。对于不能够按时完成的老师应对其进行督导和督促。
1.5合理、有效安排学生的入科宣教工作学生入科前,教学组长提前告知相关的带教老师和护士长做好迎接和入科宣教准备。护士长、主管教学的副护士长以及教学组长共同参与护生的入科迎接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入科宣教工作,以便使学生的教学工作全面铺开。此措施使学生快速的适应科室的工作特点及流程,大大的降低了可预见性护理差错和职业暴露的发生几率。入科时由老师示教1~2个本科室最常用的护理操作或急救技术,要求他们反复练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安排学生一定量的、具有专科特色的学生作业,并要求学生在科室轮转前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带教老师应认真批改和检查作业的完成情况,同时对作业中出现的重难点进行讲解。
1.6落实每周一次老师和学生的教学讲课在学生实习的1个月内每周安排一次小讲课,要求有一定资质和讲课经验的老师来担任此项任务,同时要求每个老师必须使用PPT课件进行授课,以提高授课质量。教学组长应定时对讲课老师进行督导听课,课后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效果和质量。在急诊实习期间,同时要求每位同学认真完成一次15~30min的幻灯片小讲课,对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课件的制作等能力有显著的效果。对于学生在小讲课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纠正。
1.7落实中、末期教学反馈,不断改进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者在每批同学的实习中期和末期各召开一次教学反馈会议,采用问卷调查和会议交流形式了解本科室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改进。对于学生提出的本科室优点应继续保持和发扬,对于不足的地方应积极寻找原因并改进。学生对带教老师的评价应及时和老师进行反馈,不断的促进老师的教学水平。每年所有学生实习结束之前,由本科室教学管理人员组织轮转过本科室的学生召开一次年终交流会,进一步了解本科室教学存在的问题,并在下一年教学活动中进行改进。
1.8丰富学生业余活动,加强师生情感沟通教学组长积极组织带教老师和实习学生参与各种院外活动,通过院外业余活动加强学生与老师的情感沟通,不但可以融洽师生关系,促进师生交流,还可以活跃教学气氛,提升教学质量。同时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医院和院外其他组织机构开办的各种学术会议、文娱活动、竞技比赛等活动,通过多途径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丰富和活跃学生在科室实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2结果
通过实施以上教学管理措施,建立了一支团结协作、优质高效的急诊科护理教学团队,提升了急诊科教学管理水平和临床护士带教能力,活跃了急诊科临床教学氛围,增强了科室带教的凝聚力,培养了多名急诊教学骨干力量和年轻带教老师。获得了实习学生广泛好评和医院教学管理部门的高度评价,并在笔者所在医院教学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得“先进护理教学组”的荣誉称号。大大的降低了临床带教过程中可预见性护理问题的发生,有效的防范了护理实习差错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患者的护理安全。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