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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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该纠纷性质的认定,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此对汪某进行了处罚,笔者认为对汪某的行为认定为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这种定性是错误的,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执行公务的行为有以下标准:(1)该行为实施者必须是公务员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正式工作人员,或者是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执行公务的人员;(2)该行为实施者必须出于执行公务的动机和目的;(3)该行为必须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职权。单纯以公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内进行判断是不恰当、不全面的。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应当遵循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应当表明身份,可以通过着装、出示证件或佩带有关值勤标志等方式表明自己的公务身份。在本案中,任某是工商局干部系国家公务人员,但他的买苹果的行为并不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因此汪某对其不满进行殴打并不是对公务行为的妨碍。该纠纷是个典型的民事纠纷,即平等主体任某与汪某因买卖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因此区公安局对汪某行为定性为妨碍公务的行为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是错误的。
2.从案情得知,对于任某和王某的民事纠纷,区公安局直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笔者认为这种行为虽不失合法性,因为调解毕竟不是处罚的必经程序,但从常理上来说,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中的自愿协商原则,先对于他们俩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更为恰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本案中,任某与汪某之间因商品买卖发生民事纠纷,他们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行为,可先由区公安局进行调节,经区公安局的调节,汪某与任某之间若达成了协议,比如达成了汪某对任某支付医疗费,赔偿道歉的协议,区公安局可以不对汪某进行处罚;经区公安局调节,汪某与任某之间未达成协议,或者他们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双方不履行调节协议的,去公安局应当依法对汪某进行处罚,并告知任某可以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汪某不服区公安局的处罚的救济问题。
本案中,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汪某对这个处罚不服。由于行政处罚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且该案件是复议选择案件,即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讼。因此这是对汪某来说,有两种救济措施,一。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依法提起行政复议。⑴.行政复议当事人。汪某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在这个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复议申请人是汪某,若汪某死亡,则他的近亲素可以取得申请资格;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做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区公安局,因此复议被申请人是区公安局;复议机关如果没有例外情况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上一级机关,因此本案中复议机关是区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即市公安局。本案中存在行政复议第三人,因为汪某与该行政处罚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应列汪某为行政复议第三人。⑵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汪某应该在知道具体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常理由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复议期间。区公安局应当在受到汪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汪某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若不数以前两种情形的,自市公安局的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办事机构收到汪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办事机构应该书面通知汪某补正,汪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汪某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汪某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补正的,复议申请仍自办事机构收到之日起受理。⑶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即市公安局根据书面材料查清案件事实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以书面像是提出自己的申请意见和答辩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和运用证据;汪某提出或者市公安局的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书面审理以外的方式,即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甚至可以实地的调查核实证据,可以听取汪某、区公安局以及任某的意见,甚至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在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汪某说明理由,并且经市公安局内负责行政复议的办事机构的同意,汪某可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撤回后汪某禁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情况复杂,不能在60内做行政复议决定,经市公安局的负责人批准,并告知汪某和区公安局,可以延长至9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⑷行政复议的结案,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该案中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⑸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因此汪某如果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区公安局仍然可以对汪某执行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2.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汪某也可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⑴该案行政诉讼的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该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区公安局对汪某的行政拘留决定,直接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不仅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方面,该案不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因此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该案若汪某直接提出行政诉讼,则由汪某所在地或者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⑵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汪某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的侵害,因此在该案中原告为汪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该案中,行政诉讼被告是区公安局。“同提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任某是治安违法行为的被害人,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地处理汪某的违法行为,直接涉及到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就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因此,任某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⑶行政诉讼的和受理。该案中,汪某应该在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3个月内,向法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间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于不属于汪某自身的原因超过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间内,若汪某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间内。人民法院受到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处理的期限为7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做出裁定不予受理。⑷行政诉讼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其中鉴定、处理管辖争议或者意义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魏依据。地方性法规使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在该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汪某申请撤诉,或者区公安局改变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汪某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⑸行政诉讼裁判。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槛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⑹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朽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因此本案中,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即区公安局可以对汪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如有例外除外。
案例一.2006年4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许霆与同事来到打工单位对面的自动柜员取款机旁,用自己的工资卡取钱,原本只想取一百元钱的许霆,取款机竟然吐出了1000钱。当许霆再次把卡取款机,查询自己的余额,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余额只少了一块钱。他决定就再试试看,反复取款50多次后,原本卡中只有170多元余额,许霆竟一口气从自动柜员取款机里取出了5万5千元。22日凌晨1点左右,许霆和同事再次来到自动柜员取款机前,许霆用自己的工资卡又一次连续取款102次。只有170多元的银行卡,被许霆在自动柜员取款机上一共取出了17万5千元,他的同事则取款1万8千元。4月24日下午3点,许霆离开单位,回山西老家。就在许霆离开广州的同时,广州市商业银行发现了这台自动取款机的异常情况,根据许霆办卡的记录,很快查到了许霆。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他出差经过宝鸡火车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案例二.陈明应.饶金桃[夫妻]二人从电迅公司购买一台电话座机的同时电迅公司赠送给他们一张电话充值卡.但当他们给电话充话费是确发现每次给电话充值都提示<操作失败>.但他们很不干心,当查自己电话的话费时确发现自己的电话话费多出好几千块钱.也就是说每一次输入卡号密码确定都提示<操作失败>但每次只要有这样的提示时就能充值一百元的话费.但这张卡只有一百元[确能不断的充话费]他们二人知道这种情况后并用它来非法对外营利.给昆明市的话吧们充话从中获利几十万元.电迅公司发现后报案.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何认定罪名.
从案情来看这两件案例性质是样的,区别就在于第一个案例是用银行卡.第二个案例是电话卡.两案的共同点就在于该卡都存在着缺陷就是没有了限额.对于这两个案件社会引争议.笔者认为:这两个案件虽在行为上有所不同但是属于利用合法办理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并给银行和其他公司[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在刑法上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罪名呢?
有观点认为:构成了刑法当中的[盗窃罪].持这一观点者认为:(2).盗窃罪并不以秘密为必然,即一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是盗窃行为。盗窃既可以是秘密的行为也可以是公开的行为。行为人在众目睽睽下,以平和的方式,违法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的行为同样构成盗窃罪。[3]例如,甲和乙共谋盗窃乙所在的建筑工地的材料。某星期日,甲与乙开车去工地,将一些建筑材料运上汽车。丙见状,上去询问,乙谎称材料有问题,需调换,丙当时并未阻拦。甲与乙运走价值2000余元的材料。事后,丙向领导汇报此事。对甲与乙的行为宜认定为盗窃罪。在此案中,许霆以平和的方式,违法财物占有人即银行的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应当认为构成盗窃罪。
那么,是否他[她]们真的构成[盗窃罪]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概念和特征:(1).盗窃罪在客观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窃取。从“窃取”一词的构成来看,它是一个偏正词组,“窃”是“取”的限定词,即限定“取”的方法或手段是“秘密”,而不是“欺骗”等。“窃”是手段行为,“取”是结果行为。一般都认为“取”是秘密“取走”、“拿走”或“窃走”等。我们认为,使用“取走”、“拿走”等提法尚不能揭示窃取行为中的结果行为“取”的特征。因为,许多盗窃对象是行为人无法用“取走”、“拿走”的方法获得的,如电力等能量。还有一些盗窃对象,不需使用“窃走”或“拿走”的方法,行为人即可以将他人财产化为己有,“如偷打电话等。因而,”窃取“行为中的”取“不能解释为”取走“或”拿走“等,而应解释为”据为己有或他有“,即改变原来的所有状态或持有状态。因而,所谓”窃取“就是秘密占有,即行为人采取不让人知晓的方法,将他人财产据为自己所有或他人所有。它具有如下特征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不让人知晓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的是不让人知晓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是以避开他人知道的方法获得财物,这是行为人主观故意在客观上的反映。
3.窃取行为,主要是针对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而言。
4.窃取行为主要是针对实行行为而言。
5.窃取行为在客观方面还表现为获取财产时未使用暴力,未经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同意或交付。
(2)、从财物的物理属性来看,盗窃对象应当是能够被人们通过秘密手段利用支配或转移的财产。不能通过秘密手段利用支配或转移的财产,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笔者认为:上述两个案件的行为人都使用的是合法有效的途径办理了银行卡或电话卡.也就是说:在相对人(银行.其他单位)未发现时,行为人提取的银行现金或充值的电话话费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不存违法行为.如果要构成盗窃其主观上行为人应当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目的,制做银行卡或电话卡成为以非法目的掩盖合法行并秘密的占有或转移该财产化为己有.如:甲去一个好友家看见朋友家里放有很贵重物品(金银.手饰).但要想拿到该物品就必有乙(好友)的保险柜的钥匙.甲利用乙不注意时复制了乙的保险柜钥匙.去制备了该保险柜钥匙后,当甲再次去乙家的时侯慎乙不备时用已复制好的钥匙拿走乙保险柜里的金银.手饰.这就很典型的盗窃案.首先就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因此上述两个案例不应以盗窃罪来认定.笔者认为.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条已跟不上社会腾勃发展的经济时代的步伐,应当修改刑法加入针对这一行为的刑事罪名的认定和量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该条的规定更符合用来认定以上这两个案例的罪名.但该条显然是限制适用范围的,规定得很明确只有该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形才能用该条规定来定罪处罚反之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但该条确起到了借鉴的作用.理由有二:一.该条的规定前提是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如;代为保管他人财产其本身他的身份应为合法.只有代管人身份属合法你才会把你的财产交给他来代管.之后他才能构很容易非法占有该财产.但前提是,不能以代管为名占有他人财产如果是这那另当别论了.
二.认定罪名值得借鉴.上述案件应以''''非法占为己有.应认定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罪)来对以上案件定更为准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这两个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银行或者其他单位都存在着过错.就因该行为的过错才让持卡人意外发现后将其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而这种情况只要银行或其他单位认真审查管理就不会出现这种责任.因此,如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也应当追究银行或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也就是说银行或其他单位由于自己管理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以(过失至此持卡人受到刑事处罚罪)来追究银行或其他单位的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有力于银行或其他不重视管理造成的刑事犯罪.因为,持卡应是弱者当单位发现这种不正常行为时单位可以让持卡一错再错放任该行为的出现等到持卡达到最严重时我(银行或者其他单位)在去报案这样才能让你受到最重的刑事处罚造成了恶性循环的效果.
立法构思.
笔者认为:应当在刑法的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当中增加一条持卡人利用该卡存在的缺陷非法提取银行.金融机构现金或者非法消费其他单位发放的消费卡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构成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由于管理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造成持卡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依据前款规定量刑处罚.
参考资料.
一.案例一.浅析许霆案.
二.案例二.CCTV_1.(今日说法)
在我国各城市与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生产活动从根本上离不开电力系统的使用,这就意味着电力设备的建设与应用始终是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得以进行的重要前提与关键问题。随着电力设备在社会生产各领域应用范围与比例的不断加大,电力系统不仅确保工业与农业的生产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保证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能够正常运作,更使得金融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持。综上可见,电力系统与设备跨行业应用的实例不胜枚举,这意味着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与效率直接影响着社会运作的效率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避免电力设备过度损耗,杜绝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改善当前我国电力环境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满足社会各行业基本用电需求的重要基础和先决条件。
二、企业在管控电力生产安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上下对电力生产安全的认识程度不深
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刺激着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也刺激着企业不断扩大生产活动的规模,将追逐经济效益列为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视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企业对电力生产安全的忽视也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小则造成电力设备的严重损耗,降低企业生产效率,大则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威胁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与整个企业的财产安全。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人与相关工作人员对生产安全的认识不深、意识薄弱,领导团队将短期的经济效益放在企业生产的首要位置,忽视了对生产安全的控制与管理,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操作环节中无视生产安全规程、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了不可挽救的严重后果。究其原因,企业上下电力生产安全意识的淡薄造成企业片面追求生产效益,忽视了对生产操作环节应有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二)企业没有建立完善标准的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体系
众所周知,电力企业的生产活动往往包括着诸多复杂的工序与环节,生产程序的冗杂意味着管理者不易进行统一的指挥调度与监控,追究生产安全的责任时面临千头万绪,难以落实。此外,虽然现阶段部分企业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与制度层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企业领导者仍旧未将整个生产环节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未形成科学、标准、正规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控制系统,没有建立完善系统的制度加以巩固。部分企业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缺乏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生产安全奖惩制度与责任安全的逐层反馈制度,使得生产安全管理沦为一个空架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效率低、效果差的尴尬局面。
(三)技术层面的落后制约了电力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
在企业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企业上下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影响了电力生产运作的环境与氛围,而具体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则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体系的整体水平。先进的生产安全技术是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系统的“软件”,完备的电力生产设备是这一系统的“硬件”,两方面的缺失都牵制了生产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落后,设备老旧,不仅限制了各项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的实际落实工作,更造成企业无法同当前电力系统自动化与科学化的大环境相适应,还未开始激烈的市场竞争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三、电力生产安全技术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电力系统的结构
电力设备会随着电力生产运行的全面发展而得到广泛的应用,电力生产安全技术的更新也面临着广阔的前景与全新的挑战。为确保电力生产运行能够快速高效的发展,企业应当不断加大安全管理技术水平上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在该领域的各项成果优化电力生产每一个环节与操作步骤的运行,通过充足的资金支持来推进电力系统结构上的改进与完善,从而提高企业电力系统与设备的整体水平。在未来的发展阶段,企业将不断引进先进的电力安全生产设备与装备,以高效的电力生产安全技术为依托,从技术水平层面有效减少电力系统的运行损耗,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与生产效率,从根本上改变电力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
(二)完善继电保护技术,加强安全管理与技术监督
在电力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对整个电力系统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重视继电保护技术的发展,将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纳入到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体系中。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机制,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的检测与试验,确保设备能够在电力设备产生故障时及时启动,最大程度上减轻安全事故的危害与后果。此外,人作为电力设备的终极使用者与直接操作者,其操作水平的高低对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性与稳定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提高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迫在眉睫。
(三)推广远程监督技术,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为全面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企业可适当在电力生产的过程中引入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将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同通信工程、无线视频等领域的技术成果结合起来,灵活运用远程视频监控技术提升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范围与效率。企业的电力生产安全负责人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管理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不仅大幅度提升了生产线上各流程的工作质量与效率,还有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电力生产中的问题,在电力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挽回损失。
四、结束语
1.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
首先,当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对档案管理软件、数据存储格式、定期更新备份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是对档案的重要性划分不是很清晰,哪些档案应当形成介质档案,哪些档案应当用什么载体进行保存等等细节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统一的操作、存储标准,导致电子档案管理混乱,出现只有信息录入者才能找到相关内容,而其他人档案管理人员一头雾水的现象。其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现在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破坏,档案的完整性难以保证。在将纸质档案录入到电子载体的过程中,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失误或者是电子介质出现问题导致档案信息失真、不全,并且电子档案存储的形式多样,流动性相对较强,在处理过程中极容易出现信息丢失、缺损的现象出现。
2.忽视了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性
当前大多数的档案管理人员对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性认识程度不高,在实际中,由于信息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病毒层出不穷,对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随着病毒变异能力的提高以及黑客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档案在传输、共享甚至存放过程中,极有可能会发生信息被窃取、数据被篡改等问题,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二、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对策
1.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要完善
电子档案管理的目录体系,要对电子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明确的编目,做到查有所依,这样能够大大的提高电子档案查阅和使用的效率。其次,要强化电子档案的备份管理机制,提高备份管理工作意识,制定分批、定期的备份管理工作制度,杜绝因电子介质或者是操作失误带来的信息丢失等问题。
2.建立综合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
建立综合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积极引进掌握计算机能力和档案管理专业技术的人员,并注重对这些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责任心等软实力方面的考核工作。其次,要对原有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热情,强化档案管理的高度责任感。
3.提高电子档案管理设备的安全性
能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硬件系统和存储介质的运行环境和保管制度,尤其是要将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放置在通风、阴凉处,避免因温度、湿度过高造成设备失灵、档案信息丢失。其次,要提高电子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对U盘、光盘要严格进行病毒查杀操作,避免在档案传递过程中由于存储介质的木马病毒造成档案信息失真。
三、结语
比如有同学讲,小李可以更节省点,每个月末投1500元到理财产品中,那么退休拿到钱更多了;甚至还有同学讲小李有工作了才开始理财时间太迟了,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换作他的话,他从小的时候大人给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就积蓄起来拿去理财,这样退休以后生活就更美好了……,等等。下课了,同学们还在讨论课上内容,意犹未尽。
二、案例教学体会及反思
这堂课达到这么好教学效果,笔者始料不及。课后仔细分析,产生诸多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案例教学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讲授数学课,如何选择合适案例为教学服务,直接决定了教师能否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笔者不局限教材上提供例子,精心挑选学员们感兴趣的、有启迪意义案例。一线数学老师,在深入研究教材数学知识内容同时,结合学员具体情况,细心筛选一些特别适合他们的案例进行讲解,激发学员们学习兴趣,提高他们听课效率,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比如,笔者的学员绝大部分来自我国东南沿海,他们对理财话题比较感兴趣,所以笔者选择了用数学知识计算投资收益大小理财案例,很受学员欢迎。
(二)案例教学应有助于数学知识理解和掌握,达到良好学习效果
教师授课过程中使用案例必须要和所传授数学知识内容紧密相关,提供脱离了具体数学知识背景的案例是毫无意义的,教师使用案例,就是为了使学员更好掌握所学数学知识。前面讲和学员在课堂上讨论各种情形下计算投资理财收益大小,都是复利计算公式应用。通过这个案例进行教学,一方面巩固了学员们掌握的数学知识,同时培养了他们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学员们数学解题的“智商”水平。
(三)案例教学应有助于学生良好情感培养,发挥教书育人作用
电大开放教育学员年龄越来越年轻,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这批年轻学员存在着花钱大手大脚、开支无度的盲目消费现象。经过这堂课学习,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颇丰,他们既掌握了复利计算公式数学知识内容,同时学会了一些基本理财技能,还敦促自己今后养成理智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生活习惯,学员“情商”水平得到提升。
(四)案例教学使学员对《经济数学基础》这门课有全新认识
自从引入案例教学,学生学习兴趣有较大提高;到课率较之以前有明显提高;期末考试通过率也有所提高;学员们深深认识到:数学既在科学发展和现代生活生产中应用非常广泛,是学习和研究现代科学技术必不可缺少的基本工具的本质,又是不难学习的。这也是案例教学一大收获。
三、结语
1.1系统规范及环境随着变电运行技术的不断提高,目前变电站内自动化和智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实现,更是加快了调度自动化的发展进程。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得以在变电站内进行应用,这是一个集电网测量、控制和保护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管理系统,这就有效的提高了变电运行的水平。但由于该系统沿用的技术标准还是以前的技术标准,这就导致在运行过程中与实际的需求存在不符合的地方,从而导致通道、监视及一次设备开关机构等都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问题频繁发生。
1.2安全防护体系电网调度系统在运行中受到较大的安全威胁,这种威胁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即物理层面上的威胁及内部计算机犯罪所带来的威胁。物理层面上的威胁主要来自于系统主机的硬件及连接的线路,一旦硬件受到损坏、发生故障则会导致一些重要数据丢失,从而给系统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系统主机由于处于联网的工作状态,这就可能受到来自于网上的任何一台主机的攻击,一旦网络安全防护不力,则会受到黑客、病毒的侵蚀,从而导致安全问题发生。系统的安全还涉及到主机操作系统层面的安全,一旦出现未经授权即存取、越权使用账号和口令等,用户拒绝系统管理,对系统的完整性进行损害等行为发生,则会给系统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
1.3误下命令
(1)调度员作为调度系统的真正操作人员,由于其工作量较大,操作任务较为繁重,一旦调度员缺乏安全意识,对工作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则极易导致在工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严格进行交接班,再加之对系统运行方式缺乏必要的了解,从而导致误下命令。另外由于工作精力不集中,而且拟定调度命令时出现错误,再加之现场核对和交接班时交接不清,从而直接进行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
(2)调度员自身安全意识薄弱,在工作中不仅不规范的使用调度术语,而且遇到问题往往凭借经验主观进行判断,从而误下命令,导致安全问题发生。
1.4误送电调度员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调度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也关系到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调度员误送电的发生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没有对操作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执行,同时对于工作许可和工作结束后手续也存在不清的地方,从而导致线路上还有多个工作组处于工作状态下时就送电,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5延误送电延误送电多发生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这与调度人员执行意识差及素质差有很大关系,同时在工作时对系统运行状况及工作程序缺乏了解,从而导致对重要用户的用电出现延误,给对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1.6管理因素调度作业时由于人机混杂,如果管理混乱则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如不能及时进行巡视检查,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为系统运行埋下安全隐患。再加之调度作业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这样就导致在运行过程中一些规章制度和措施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不能及时分析出现的异常和不安全现象,从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2完善系统管理的有效对策
2.1从硬件安全出发构建安全防护体系
(1)从操作管理入口着手,设定登陆和操作的权限,对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和分级。可以按照对系统使用的权限来设计不同用户的使用范围。这要求在设计系统的时候就需要对不同的用户设定使用和管理规范,对非系统维护人员屏蔽某些功能,让核心数据得到应有的保护,也避免一些错误操作而造成的不必要误动或者事故。
(2)注意保证主系统的功能和故障诊断。对于自动调度系统来说,其功能的是由不同的网络服务器实现的。在系统的建设、调试、运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各种服务器指标的监控,以此作为依据对系统进行实时的监控,并作出必要的调整,保证系统的基本功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还有,应合理设计系统的故障诊断功能,能够及时报错。
(3)注意计算机的防护。系统功能的实现主要依靠的是计算机,对所有的计算机而言外界的攻击和病毒都会对系统产生影响。所以在建立调度系统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软硬件的防护工作,包括防火墙和病毒检测功能的增强。同时要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2规范系统及运行环境的控制需要进一步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进行规范,对系统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及时解决,尽量做到变电站内四遥功能的实现,从而更好的推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全面实施。对于计算机系统来讲,为了使其能够安全的运行,性能更好的发挥,则需要设置专职的系统管理员,同时软件人员还需要对计算机系统软件运行的状况进行定期检查,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变电站内的自动化系统设备需要进行了可靠的接地,做好雷电和过电压的有效防护措施,定期对接地系统进行检测,同时还需要在自动化设备机房内配置消防设施,从而确保设备能够安全的运行。
2.3作好预防误操作、误调度工作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堵绝习惯性违章。无论是误调度还是误操作的发生,都与调度员工作的态度有关,所以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习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都要认真负责,仔细的对各个环节做好检查和审核工作,努力克服习惯性的违章操作,有效的预防误操作和误调度的发生。
(2)加强设备的可靠性。首先需要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所以调度员需要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掌握,而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还需要针对天气情况做好事故预想,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这样在发生事故时,才能灵活的应对。其次,需要做好输电线路的检修工作,对于重点路段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从而有效的杜绝误调度事故的发生。
2.4完善系统跟踪管理措施,加强运行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有效的巡视制度,分站设备巡视由变电站运行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及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联防制度,将网络及系统安全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管理,防止来自内部的攻击、越权、误用及泄密。执行值班调度员要坚守岗位,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3结束语
[关键词]电子档案管理关键问题对策
随着信息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档案工作已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电子档案成了档案管理重要形式,做好电子论文档案的管理工作,也已成为目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做好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电子档案在接收管理上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电子档案的接收格式问题2007年9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中规定“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一套工程电子档案。”这就要求在纸质档案形成的同时,就必须形成电子档案。但由于档案形成单位的不同习惯,所采用的应用软件不同,同一项目所形成的电子档案格式不同。
(二)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问题对于纸质文件来说,内容的原始性附着在形式的原始性上,其字体、字迹、图像、印章等清晰可内容真伪易于判别,人们可以借助形式的原始性来证实和确认内容的原始性。纸质文件的原始性体现为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对于任何一项形式上
一、电子档案管理上的几个关键问题的变化,人们都有理由对它的原始性表示怀疑。但电子档案的内容与形式是相对独立的,不仅内容易于变化,而且失去了固定的形式,使档案部门在对电子档案进行检验时,很难对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进行认定。
1、原始性问题。电子档案的原始性不易判断和确认。传统纸质档案的原始性不仅其内容而且还通过载体、形式表现出来,人们可以通过字体、印迹甚至字迹、纸张制成材料对其原始性加以分析判断,而电子形式生成的由实态变为虚态的档案,已完全没有了这种“原始状态”,其生成时的状态与传输、接收中的状态完全一致,可以说既是原始的,又是复制的。
2、真实性问题。电子档案极易失真。如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的操作过程稍有失误即会导致档案信息失实;电子档案的真实性问题伴随其生命的始终,维护其真实性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信息内容“出错”的概率和机会远高于传统档案;电子档案可被原样复制,甚至被篡改后可不留痕迹。
3、完整性问题。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很难保障。电子文件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如不及时捕获,可能会导致信息丢失;电子文件结构复杂,储存方式多样,容易造成信息的缺损;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伴随文件处理过程而不断累加,而且形式多样、存储分散,极易丢失,往往致使电子文件来龙去脉不清。
4、安全性问题。电子数据的易更改性为非法操作提供了便利,“黑客”攻击以及用户根据利益需求而任意取舍甚至篡改信息,都会直接损害电子档案的安全。
(三)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的保护技术问题电子档案的载体材料是磁性物质和光盘。聚酯底基是磁盘和磁带的支持体。聚酯底基具有易产生静电而吸引尘埃导致卷曲、易与磁粉脱离、伸长后不易恢复等缺点。粘和剂起着连接底基和磁粉的作用,它具有易热胀冷缩、磨损、脱落、粘连、生霉等缺点,直接影响信息再现。磁粉中的磁性氧化物颗粒的剩磁感应强度是记录和再现信息的决定因,它极易受外磁场影响而导致退磁、消磁等。光盘是利用激光进行信息存取的,它呈圆盘状,由盘基、记录介质和保护层等部分组成。目前光盘常用的记介质主要有碲、碲合金、硒、碳铝化合物以及一些在激光热效应作用下易产物化性质变化的材料。这些材料不稳定、易氧化、易与碱溶液发生反应。电子档案的载体材料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电子档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
1、高温。有利于有害生物的繁殖,各种微生物在最适宜生长温度范围内,温每升高10℃,其生长速度可加快1-2倍,霉菌生长的最适温度一般为20-35℃。案害虫生长的最适温度为22℃-32℃。高温还可加速各种有害化学杂质对电子文件保存载体的破坏作用。一般温度在10℃以上,每升高10℃,各种化学反应会加快1-2倍。
2、高湿。潮湿有利于档案有害生物的生长和繁殖。霉菌的生长湿度一般在75%以上,档案害虫体内正常含水量大约占体重的44%-67%,这些水分的获得和保持都和环境空气湿度有关。库房潮湿还会促进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灰尘等不利因素对电子文件保存载体的破坏作用。
3、光。光向外辐射时会产生热量,这种光辐射热就会影响电子文件保存载体的耐久性。
4、空气污染。有害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SO2)、化氢(H2S)、二氧化氮(NO2)、氯气(CL2)。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会生成氧化性极强的原子氧,进而产生臭氧等,导致电子档案保存载体耐久性削弱。
5、灰尘。灰尘会给电子文件保存载体带来机械损伤。灰尘多是固体,多带有棱角,在整理、保存、利用过程中,会引起灰尘对电子文件保存载体的磨擦,使其受到损伤;灰尘会增加酸、碱度。灰尘能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而带有酸、碱性,有些灰尘本身就带有酸、碱性,因此灰尘落在电子文件保存载体上,就会带来酸、碱性,对电子文件保存载体起腐蚀破坏作用;灰尘是传播霉菌孢子的媒介。霉菌的孢子吸附在灰尘上,随空气的流动而四处扩散。由于灰尘同时还具有酼酼吸湿性,所以也是微生物寄生与繁殖的良好场所。灰尘落在电子文件保存载体上,就有可能给电子文件保存载体带来霉变。
6、有害生物。危害档案的微生物主要是细菌和霉菌,尤其是霉菌。在档案库房中常见的霉菌约有50余种。霉菌可使电子文件保存载体变质,生成霉斑,还会分解出有机酸,从而使物酸性急剧增加。
7、磁场和电场。电磁场的干扰,会使磁性物质退磁和消磁,损坏载体上记录的信息。
8、机械应力。电子档案保存载体容易受压力、扭力、冲击力等机械力的影响。
(四)电子档案的长期可读性问题电子档案的内容是以数码形式存储于各种载体上的,在以后的利用中,必须依赖于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平台将电子档案的内容还原成人们能够直接阅读的格式进行显示。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电子档案在现在形成时所依赖的技术,在未来往往是已经过时的技术。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借鉴其他地区档案工作的一些经验,提出以下一些对策建议:
(一)建立电子档案统一接收数据格式,推广相关的城建档案整理著录软件推广城建档案整理著录软件,由城建档案馆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模板,同一文件类型统一一种文件格式,并把电子档案模板发放到各档案形成单位。然后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档案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
二、对策建议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运用模板和著录软件。城建档案馆也应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电子档案的形成进行指导,形成统一数据格式的电子档案,以方便城建档案馆的接收和管理。
(二)采用有关技术措施,保证电子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高电子档案的可靠性
1、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在形成电子档案的同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描述电子文件背景、内容、结构及其整个管理过程的元数据,作为检验电子档案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2、签署技术。在电子文件上进行签署的技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光笔签名;另一种是数字签名。光笔签名是签名者使用一种专用的光笔直接在输入板上签名,屏幕是显示出来的“笔迹”。
3、消息认证。电子文件的使用者,非常关心他所使用的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如初”,是否被人篡改或替换过,消息认证技术可以消除使用者这个疑虑。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利用分组密码进行消息认证。先把电子文件信息分成一定的长度。
4、身份验证。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系统对电子文件或数据进行访问修改,在进入档案管理系统时需要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可使用管理员代码验证等。最常见的方法是给每个合法用户一个“通行字”,代表该用户身份。通行字可由数字、字母或特定的符号组成,只有用户本人和计算机系统知道。当合法用户要求进入系统访问时,首先输入自己的通行字,计算机自动将这个通行字与存储在机器内的有关该用户的资料进行相关的5、防火墙。这是一种访问控制技术。在某个机构的网络和其它系统网络之间设置障碍,防止其它系统的网上用户对该机构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也可以阻止该机构的机要信息、专利信息从机构的网络上非法输出。防火墙的安全保障能力仅限于网络边界,它是通过在网络边界上建立起来的相应的网络通信监控系统,监测所有通过防火墙的数据流,凡是符合事先制定的网络安全规定的信息允许通过,不符合的就拒于墙外。从而使被保护网络的信息、结构不受侵犯,实现网络的安全,保护网上电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实性。实现防火墙功能所用的技术主要有:数据包过滤、应用网关和服务等。
6、防写措施。目前在许多软件中可将电子文件设置为“只读”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用户只能从电子计算机上读取信息,而不能对其做任何修改。在电子计算机外存储器中,只读式光盘(CD-ROM)只能供使用者读取信息而不能追加或擦除信息;一次写入式光盘(WORM)可供使用者一次写入多次读取,可以追加信息但不能擦除原来的信息。这些不可逆式的存储载体可以有效地防止用户更改电子文件,保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实性。
(三)建立适合磁光介质保存环境,保证电子档案载体的安全
1、调节库内温湿度。采用去湿机,去湿剂氯化钙和硅胶、空调调节系统等措施调节库内温湿度。使环境温度保持在17℃~20℃;相对湿度保持在35%~45%。
2、防光。(1)改善档案库房建筑,设法阻止光线尤其是紫外线直接射入库内,库房尽量使用无紫外线灯光照明;(2)将电子档案避光保存,在利用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曝光时间和曝光强度;(3)定期净化空气。
3、防灰尘。电子档案要采用密封保存,以防灰尘落在载体上,如果发现载体灰尘,可用干净的绒布或丝质布轻轻擦拭。
4、防治有害生物。(1)通过控制温湿度、搞好库内卫生、杜绝霉菌进入库房的渠道、防氧封存等措施进行环境控制;(2)采用防霉剂进行化学预防;(3)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消毒:化学方法有:熏蒸或擦拭,常用化学药剂有甲、邻-苯酚、环氧乙烷;物理方法有:真空消毒、远红外消毒、微波消毒、钴60-γ射线辐射消毒。
5、避开磁场和电场。(1)电子档案在整理、保管、利用时应避开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电视机、扬声器、耳机、话筒、放大器、消磁器、无线电装置等具体退磁或消磁的设备;(2)可设置专用库房,或选用专门的防磁金属柜作为装具,但不能选用铁盒。
6、防机械应力。电子档案载体存放时应设法保持电子文件保存载体的平直度,防止电子档案保存载体受压力、扭力、冲击力等机械力的影响,以保证信息再现的准确性。
7、定期检测和拷贝。对所保存的电子档案载体,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拷贝,以确保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性。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采用等距抽样或随机抽样和方式进行,样品数量以不少于10%为宜,以一个逻辑卷为单位,先对外观进行检查,确认载体表面是否有物理损坏或变形,外表涂层是否清洁及有无霉斑出现等,然后酫进行逻辑检测,采用专用或自行编制检测软件对载体上的信息进行读写校验,发现有问题的载体,及时进行有效的修复。定期拷贝是当前延长电子档案载体寿命的有效措施,磁盘每2年应拷贝一次,光盘每5年应拷贝一次,拷贝后的载体与原载体同样编号保存。
8、将电子档案至少要一式三套,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封存保管作为备用,第三套异地保存,用以防止突发性事件如火灾、地震、洪水、盗窃,甚至战争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四)采用通用、统一的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档案与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长期兼容在保存电子档案时,把电子档案格式保存为通用、统一的格式,为使现在的电子档案能够更好被未来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所兼容,把电子档案的格式保存为与计算机操作系统同一公司的应用软件能读取的格式。
(五)及时更新电子档案的文件结构,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可读性当操作系统更新时,及时更新档案支持软件,并在不改变电子档案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更新电子档案的文件结构,以适用新的“生存环境”,保证电子档案的长期可读。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电子档案,必须以原始形成的格式进行还原显示的,可在保存电子档案的同时,保存相应的档案支持软件和整个操作系统,并与电子档案存储在一起,恢复时,连同操作系统一同恢复,使之按本来的面目进行显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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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最早于19世纪末被哈佛大学所提出,指的是以法律案例为教学平台,通过案例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进行情景教学,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分析、群体讨论甚至作为某个角色进入特点的法律情景,建立真实感受,追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教师引导学生启迪学生的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归纳或演绎的方法实现和掌握蕴含与法律案例中的法学理论。
通过运用案例教学法达到培养学生活学活用法律理论的教学目标,以法律实务案例,形象地说明法律的理论知识,分析研究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激发思维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强烈的学习兴趣掌握有关法律知识技能。案例教学法强调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参与性,将学生纳入到课堂活动中,容易形成良好的课堂互动,通过让学生开展合作性学习,以交流、互动的方式进行探究式学习。案例教学法区别于一般法学教育的方法在于,该种教学方法以案例为主导和线索,通过对案例的解析,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方法。有点学者提出“:纯粹的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缺乏相应的背景条件”“,我国的法学教育自大学阶段就开始设置,在法律功底全无、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也基本为零的状态下,采取单纯的案例教学法,其效果不容乐观,即使在课堂上生搬硬套地运用这种教学法,也会使学生一头雾水,无从下手,最多听个热闹,使案例教学法流于形式,到司法实践的场合,仍然不知所措。”
而在我国传统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在课堂讲授中也经常饮用案例,一般常见的作法是教师先将法律理论或者规则制度讲授完毕之后,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强学生对于案例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起到“佐证”理论的意义。这种方法一般将其称为“举例教学法”或者“演示案例法”,仍然是一种以教师的教授为主导,学生聆听的方式。案例运用的目的在于“解释”理论,并不是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与纯粹的案例教学法在目的上大相径庭。而案例的运用起到一种“佐料”或者“再现”的作用,姑且被视为是对课堂讲授法的一种补充或者丰富手段。在分析了中外两种以“案例”为线索的教学方法之后,揉合两种方法关于案例的使用,改变讲授法中教师对于课堂的驾驭方式,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性、主动性因素,既要借鉴案例教学法中的优点,也要摒弃其不足之处,纯粹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往往课堂组织比较混乱,学生发表意见参差不齐,参与度不够等问题。而我国教师的课堂驾驭能力一般较强,纯粹意义的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很难行得通,而且效果较差。那么“,本土化”的思路为这两种教学方法的矛盾冲突解决提供了思路。
以警察院校为例,行政法课程大多作为通识性、基础性课程设置,这与警察院校力求培养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合格警察的定位有关,往往也造成课程内容较多、课时较少的冲突,此时,行政法学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灵活、巧妙运用不可或缺。以警校的学校特色、学生职业特点,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够充分在有限的法律课程时间安排、有限的课程开设背景下达到以培养合格、具备良好法治观念的人民警察的教学目的。
二、“本土化”的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实践思路
由于行政法规范的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繁多而且复杂,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学生对行政法课程的普遍认识是“晦涩难懂”“、抽象性强”“、体系庞杂”“、理解起来难度较大”。由于行政法的抽象性以及涵盖性较大,往往形成学习兴趣较低、课堂效果较差、知识运用能力较弱的特点。而在警察院校行政法的教学,一般将行政法作为通识课程进行讲授,课时安排较少,教学任务较重。如果仍按照普通高校或者法学学科教育的方式进行教学,很容易造成重理论轻实践,难以达到塑造学生依法行政的理念,脱离了教学培养目的。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够很好地取长补短,发挥课堂的真正效果。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开展教学:在总体框架设计上,首先,引入典型的教学案例。关于典型案例的选取是关键,在案例的选取时需把握几个方面,案例与本节课程内容的契合度是否联系紧密,案例的正面意义与反面意义在哪里,案例的争议点在哪里。有时一些案例的争议点往往会涉及到比较前沿的法学问题,此时可以进一步吸引水平相对较高的学生进一步思考分析,对法律规范和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拓宽学生的视野与思路。
比如,在讲授警察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内容时,试举例:“小偷溺水致死案”。②其次,案例学生分析讨论。在这一环节,应充分让学生参与分析讨论,各抒己见,此时不应过早进行点评是否正确,尽量征询、综合几种比较突出的观点进行分类罗列。在分析讨论环节,应能够正确对学生的思路进行引导,避免学生思路跑遍和“钻牛角尖”情形出现,努力将案例中的知识点与疑难点、关注点、与课程的契合点提炼出来。最后,典型案例与警察行政法理论进行结合评析。此时应注意将本节课程中警察行政法理论知识与案例的契合点联系起来,教师本人总结或者让学生自己总结皆可,在总结综上可以看出,该种教学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极端严格,案例恰当、正确的选择,对教师自身实践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良好的教学经验储备基础都是发挥该种教学方法功效的必备条件,缺乏其中任一条件,很难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
三、“本土化”的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实践意义
由于警察行政法学自身学科的特殊性,是一门密切联系警务实践,以行政法学理论为基础的课程。这就要求在课程的讲授中注重职业特点的特殊性教育,由于警校学生在毕业之后很多都会走上人民警察的岗位,塑造较强的职业道德意识与遵纪守法意识的是警察院校培养的重点。而警察行政法这门的学习课程,即是在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同时,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
(一)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有助于提升学生遵纪守法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人民警察不仅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也应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应注意警察执法规范案例与职业道德素养的结合。培养细心、细致以及真正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讲授“违法行为矫正”内容时“,成都小思怡饿死案”引起学生巨大的反映与讨论,案情大概是一名李姓母亲,一个人带一个三岁小女孩“小思怡”,离婚后染上吸毒恶习,经常将女儿一个人锁在家中自己去盗窃财物。一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按照法定程序经李女士送去强制戒毒。李女士一再恳求警察说自己女儿一个人被锁在家中没有照顾,肯定在被送去戒毒途中回家将孩子交于亲属照顾。后来,民警没有同意,李女士一再恳求民警打电话给自己亲属帮忙去接孩子。后来民警电话没打通就作罢。半月之后,民警发现“小思怡”已经死在家中,门后全是斑斑点点的抓痕。在讲述完该案例之后,课堂之上出现了少有的寂静,学生深深地被这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案例所震惊,哪怕当时民警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到家中去看一看,或者坚持把那个电话打通,可爱的“小思怡”也不至于被饿死在家中。同时,结合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的收容教育制度,矫正制度展开。将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灌输到课堂之中,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效果。
(二)警察行政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相比,案例因为其自身的活现性,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和热爱。在讲授警察行政法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内容时,以“荒唐的处女案”展开,在该案例的讲述中“处女”“、”一时引起学生哄笑,从常识都知道这是执法犯法,一个女孩根本就不可能去,居然被公安机关弄假成真。在这起荒唐案例的背后,是守法意识的单薄,滥用公权力,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的表现。势必为我国的法律规定所不容。同时,结合案例受害人精神受到巨大伤害的情况,结合我国《行政赔偿法》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修改内容,对于行政赔偿范围给予必要解读。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提高了学生对于相关知识内容的把握与理解,从细微之处管窥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进步。
(三)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关注社会动态、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通信网络技术的发达,使得信息的流通速度越来越快,现代警校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很高,但缺乏对于一些社会事件的分析理解参悟,同时社会新闻传媒报道出来的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的事件不在少数。在警察行政法案例教学中将“时事性”的警察执法案例予以引入讲授,能够引起学生对于社会事件的关注,同时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提高警校学生规范执法、程序执法的理念。比如,河南商丘女警被错当女异地被抓案。在选取该案例时,因为发生在我校附近,而且发生时间很近,容易让学生感受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同时结合警察行政法制监督与执法程序规范,很容易被学生接受,起到警示与告诫的作用。曾发生过的“获嘉县交警收黑钱案”、“交警钓鱼执法案”等典型案例,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执法不规范所带来的后果以及我国警察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作用,从课题上培养学生规范执法的意识。
近年来,我国部分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管理整体上已有很大改观,开始重视引入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厂区和车间的环境建设也可基本满足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然而,由于食品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现有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多注重抓生产和销售,因此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还是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外界污染因素和内在微生物代谢或毒素引起的。外界因素主要包括原料生产环境、加工条件、加工环境、仓储管理和人为操作等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内在因素则是由食品原料性质导致的,如微生物繁殖或代谢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内源酶的表达引起的品质下降等。因此,要保障食品安全,则必须对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外界因素和内在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我国现有中小型企业在食品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加工条件差,自动化程度低
加工过程是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要在加工过程中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则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管理:①对食品加工设备和装置的安全管理。食品的加工离不开加工工具或机械装备,它们是与食品直接接触最多的外在因素,因此加工设备的卫生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食品的安全。2013年的恒天然奶粉原料检出肉毒杆菌事件正是因为对管道清理不彻底引起的。②对加工环境的安全管理。加工环境是指生产车间内的整体生产环境,包括车间的通风条件、排水条件、整体卫生条件等,良好的加工环境可以有效避免产生食品安全问题。③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控。要保障食品的安全生产,就需要对整个加工过程进行有效地安全监控,建立食品质量追溯系统,规避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在食品加工生产中的手工操作较多,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加工设备和加工车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条件相对落后。问题主要有:①在加工设备和装置方面,某些加工设备较为落后,有的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已出现了锈蚀,这为食品的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隐患。②在加工环境方面,一些企业车间天花板或地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车间设计上多处存在卫生死角,通风条件差,车间排水不畅、地面有积水,非加工材料外露且极易脱落飞散至车间各处而造成食品污染;在环境维护上未对环境空气进行微生物检测,未进行日常食品接触表面的涂抹测试以及空气沉降菌检测等,这些较差的加工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③在生产过程的监控方面,目前多数中小型企业仍未实现自动化生产,工厂内生产食品安全的监控基本靠人工,某些关键数据的记录仍为手工记录,这对食品安全情况的准确判断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2企业监控设施建设不完善,缺少对样品的基本检测能力
品质监控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判断产品安全性和品质稳定性的唯一方式。通过品质监控,可以避免因食品原料、包装等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危害。而要实现对产品品质的有效监控,则需具备以下条件:①成立品控部门。品控就是对产品品质和安全的控制,主要负责原料把控、生产加工、产品制成、成品检测到成品入库以及售后质量的跟踪。②建立在线监控点。对某些影响产品生产的关键点实现在线监控,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由于中小型食品企业投入资金相对较少,在品质控制相关部门、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技术瓶颈。调研的多数食品企业基本不设品质监控部门或在线监控系统,缺少对产品品质的安全检测和监控。即使一些企业建有产品品质控制实验室,但也因为检测设备价格昂贵或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缺失而使企业对食品的检测能力几乎为零,如某些食品生产企业甚至连大肠菌群这样基础的指标检测能力都没有。有研究表明,企业对其产品品质的控制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身的规模及其组织。而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因此其对产品品质的控制往往没有特别重视,进而容易产生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1.3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良好的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食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也容易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使食品生产产生较大的隐患。要在管理方面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则需要对车间管理、仓储管理、物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分别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机制。①仓储管理:包括对加工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和其他物资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应该针对每种物资的不同性质和储藏要求进行分类储藏和管理,防止因储藏不当而产生交叉污染。②车间管理:包括产品生产时的原料、辅料和其他物资的位置管理,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与外界的流通情况管理等。③物流管理:是指原料、配料、半成品和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按各自的物流条件进行运输,以防止出现安全问题。如冷冻食品则需要采用冷链运输等。④消防安全管理:即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对消防安全方面的有效管理和实施。调研发现,由于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中小型食品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比如,在仓储管理方面,多数中小型企业将不同的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和个人物品混乱放置,未进行严格分区,极易造成产品的交叉污染;在车间管理方面,设备清洁剂等化学用品随处摆放,未设置固定区域、防护及标识;在物流管理方面,物流通道对外门随时敞开,车间与外界联通,极易造成交叉污染;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制冷机房内随意放置保温箱板,车间内插座随意安装,部分消防器材缺失,生产车间的消防通道或消防栓被遮挡等等,这些安全生产隐患的存在很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1.4专业技术人员缺失,安全意识淡薄,整体水平低下
专业技术人员是体现一个企业加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从业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能获得较大的提升,则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要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配备以下类型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工艺生产人员:主要负责在生产车间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②化验分析员:主要负责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和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和检测,保障食品的安全;③生产工程师:主要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调试和管理,保障车间生产的良好运行。调研发现,从现有员工来看,多数中小型食品企业仅配备了生产人员,而且多数生产人员并非专业技术出身,仅通过简单的培训就立即上岗。并且现有的生产人员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也十分淡薄。例如在生产时工作服穿戴不规范、佩戴首饰、使用非食品专用刀具等。另一方面,化验分析员和生产工程师在多数食品企业中严重不足。未配备化验分析员,则无法对原料或成品中的基本指标进行检测,没有这些基本检测数据,也就无法证明产品是否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缺失,则不能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地维护和管理,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只能选择停产,进而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
1.5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管理制度有待提高
为保证食品安全生产,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和完善了关于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政府也在不断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以通过法律手段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而企业生产过程中,如果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和管理,则基本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避免安全问题的出现。然而在调研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整体素质水平较低,主要是企业对员工的教育不足,从业人员不熟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少企业在生产中并未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多数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认识不够深刻,理解有待加强。企业内部基本没有建立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未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消化吸收,以转化形成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这种对食品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管理意识淡薄问题,导致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而使生产可能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2中小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