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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英文论文

时间:2023-03-21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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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英文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经济影响对策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世界各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鉴于中国经济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持有巨额外汇储备以及金融系统相对封闭,似乎中国可与这场危机绝缘。但随着成千上万的工人因出口紧缩而失业,房市持续低迷且股市信心低落时,显然中国在全球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也正遭受损害。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中国经济2008年第四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下降到6.8%,致使全年增长率降至9%,是7年来的最低点。

2008年的减速中止了连续五年的两位数增长率,国家统计局在公布经济增长数字的同时发表声明称:“国际金融危机仍在加深和蔓延,对中国经济的冲击仍在继续。”

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概括地说包括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显性的。首先是不少投资机构,尤其是我国金融企业对美国投行的投资,随着投行的倒闭或经营不景气而蒙受损失;另外,一些走出去的企业与美国本土企业合资或合作因危机影响将导致一定的利润缩减。其次,华尔街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美国经济衰退,抑制美国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到中国的出口业增长。在我国传统的外向型经济地区广东和浙江等地,由于外需的萎缩,很多企业已经十分艰难,甚至有一些企业面临倒闭的困境。

另一个层面的影响是隐性的,就是通过不断的经济传导来实现。比方,美国政府救市和即将可能发生的美国经济衰退,将成为美元贬值的动因。汇率的变化不仅削弱我国外向型企业出口利润的增长,增加出口成本,而且会直接导致汇兑损失。在我国长期依靠投资、出口和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中,后两个动力都会因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传导而受到挤压。

二、我国应对经济危机的策略

1.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建筑业、服务业等提供实实在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则是指市场经济中在信用制度和资本证券化基础上产生的虚拟资本的活动。实体经济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虚拟经济是在经济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在实体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济形式,其发展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并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当虚拟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时,虚拟经济发展会促进整个经济发展;当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过度膨胀时,则会产生经济泡沫,造成经济虚假繁荣,严重时会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甚至危机。因此,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并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发展虚拟经济,使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而不能相互脱节。

2.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要求金融不断创新,以支持整体经济发展。金融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体系创新、金融秩序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等。但必须明确,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任何创新都有风险一样,金融创新也会有风险。而且,由于金融具有特殊的运作规律,金融创新的风险往往更具严重性。所以,必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在推进金融创新的同时要预见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建立健全监管和防范机制。为促进经济发展,无疑要致力于金融创新,但同时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努力保证金融安全。

3.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市场经济自发发展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但必须明确,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缺陷和失灵,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分散决策,难以自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场机制自发调节,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会导致而不能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公共物品受损等外部不经济问题。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把二者内在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应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进行科学的政府宏观调控。

4.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自主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联系加强,开放成为世界潮流,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可能完全置身于世界金融体系之外。开放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借鉴别国经验加快本国发展。开放不仅是一般的经济开放,金融也要对外开放。但是,世界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是充满风险的,别国发生的金融危机有可能通过开放的途径传递到国内,国际投机资本也可能对国内经济造成冲击,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国内金融危机。此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开放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也会造成本国利益的损失。所以,在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增强金融发展的独立自主和风险防范意识,把对外开放与金融自主结合起来。坚持自主是基础,要在自主的基础上利用对外开放的机遇,趋利避害。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应与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监管能力相匹配。

参考文献:

[1]欧文·B·塔克李明志等译:今日宏观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8

第2篇

关键词:金融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制度上市制度金融监管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企业兼并、重组风起云涌,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品种不断交叉,金融各业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客观上,国际金融业已经走上了交叉发展的道路。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日本、美国等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国家纷纷走上混业道路,混业经营体制逐步成为了国际金融业的主流。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等,也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混业经营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一个金融机构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混业程度最为彻底;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内部成立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业务。各子公司间设立“防火墙”,严防各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感染”,从而达到效率和风险的平衡统一。分业经营则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内以及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实行相互分离的经营体制。分业经营制度和混业经营制度各有利弊,其实行的绩效与一国特定的历史、经济阶段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坚持分业经营制度。1993年中央政府在对1992年以来的银证经营混乱、乱拆借、大量违规资金进入股市等状况进行治理整顿的过程中,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明确了分业经营的思想,随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人为割断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联系。随后几年,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国内,金融、证券改革不断深化,制度有所完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开始出现通货紧缩迹象;在国际,经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明朗并加强。相应地,国内分业经营政策出现适度调整和放松。1999年下半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券商融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自6月16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提出“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实施有关券商融资的各项政策……”之后,8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先后下发或转发了《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时至11月下旬,有关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以及直接发行债券融资的意见草案正在进一步讨论中,有望近期出台。这些融资方面的措施表明,曾被管理层严令禁止的银证分立的“隔火墙”已不再紧密,出现缝隙,我国金融市场出现混业经营趋向。实际上这一趋向不仅表现在券商融资方面,据《证券时报》11月9日3版报道,工商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证券正式签署了一项银行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投资者无需将资金从储蓄帐户提出转入保证金帐户即可从事股票交易,从而实现了所谓的“存折炒股”;自1998年以来,四大商业银行为实施债转股、处置不良资产、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先后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及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尽管是一变通做法,实际也已横跨了银行与证券两个领域,无疑为银证加快混业经营准备了条件。

然而,金融混业经营面临许多障碍,混业经营可能引致最大的风险是银行资金大量流入股市,导致工业企业所需资金不足、股市泡沫严重,最终泡沫破裂,银行亏损严重,挤兑破产。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制度较为完善,尤其是证券市场包括上市公司良性运行,在有力的政府监管下,相应减少了混业经营的风险,显示出混业经营的最大优势。相比之下,目前我国金融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别不仅体现在监管方面,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市场制度不完善,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病”。这样,就使我国实行混业经营面临巨大风险,也决定了改革必须有序推进,政策配套。概而言之,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国有金融制度不完善,实行混业经营可能引发较大风险。(1)从银行来看,虽然“将专业银行变成真正的商业银行”的说法已提了多年,但是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离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分支机构自成体系,政出多门的现象禁而不止;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不能对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不健全,委托——机制形同虚设,在资金运用上存在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没有也不可能走出“一放即乱,一收即死”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银行将居民储蓄存款投入证券市场中就会很容易引起“道德风险”,也就是说银行通过这种地位可以只负盈不负亏,因为我国的银行是属于国家的,以国家信用为存在的基础,但国家对银行却无法完全监控起来,所以信贷资金在股票市场上盈利时还好说,如果亏损时最终仍由国家承担起大部分的损失。这样,银行只追求盈利最大化而忽视证券市场的巨大风险,便会加大股市泡沫和信贷资金的风险。

(2)从证券公司来看,与银行一样,证券公司也存在经营机制不健全问题,内部人控制现象极为普遍(由其国有性所决定,外部监管成本很高且效力有限),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尤其是管理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所以证券公司常常利用自己拥有的巨大资金实力在证券市场上“坐庄”,操纵股价,期望获得最大收益,由股票市场风险所决定这样做也隐含着巨大风险,因为股票价格尽管取决于投资者的预期,但是不可能脱离其实物基础,一旦过度背离,或者相关因素变化,股票价格的波动就往往难以预测,“坐庄”的机构也难以幸免于难,也就是“庄家套牢”,而经营者由于掌握着内部控制权而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这样,即便允许证券公司从银行有限制的贷款,一旦证券公司将资金投入股票交易市场中,也肯定会加大信贷资金风险并加大股票市场的动荡。

其次,上市公司上市不转制,制度不完善,使证券市场和混业经营内生巨大风险。国有企业制度是病源,上市公司从改制到包装上市一直未有也不可能离开病毒母体,换言之,这个所谓的“新生儿手术”不干净,以后的发作便具有必然性。有人说,已经改制的上市公司,不仅没有改造国有企业,反而被国有企业改造了。实际上是一种认识颠倒,没有搞清因果关系。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上市公司就不可能摆脱“国有企业病”,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国有股东本身产权主体不清,没有解决委托问题,国有股东的大量控股延伸出去必然是国家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的进一步虚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权责形式化,出现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领导合谋现象,分散的大众股东及其资源被少数人控制并滥用,用手投票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同时流通股比例较小,大量法人股、国家股未能上市流通,通过证券市场兼并收购上市公司的用脚投票机制也有限,不能形成对经营者的改进压力。加之股票发行实行计划审批,壳资源稀缺,保壳、争壳是一种常见现象,上市公司不能优胜劣汰,经营者“败德”,企业效率低下成为必然。多数情况下,经营者会理性地选择随意侵吞国有资产,同时对外虚盈实亏信息,与证券公司合谋操纵股价,直至企业不能维持。审计等中介机构对此无能为力。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做出国有股逐步推出竞争性行业控股地位等决定,为解决上市公司制度问题,实施混业经营创造了条件。

其三,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均为国有,长期以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一直不太重视,“重发展、轻监管”的问题一直存在。1990年以后,金融监管问题开始引起重视,监管工作有所加强,但多数仍然是合规性监管稽核,风险性监控不足,1992年以后的金融混乱成为必然。随顿,实施分业经营,加强了金融监管,维护了金融业的稳定。但是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较低,各监管机构之间不能互相配合等上述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银行和证券市场制度不完善,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以及混业经营的挑战和趋势都使金融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这当然需要一个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因而,金融混业经营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陈欣烨《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发展趋势分析》,北方经济2006年2期

[2]刘霖叶《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特区经济2005年11期

[3]周斌《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业的必然选择》,当代金融家

第3篇

关键词:金融混业经营金融监管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出于竞争和金融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世界许多国家纷纷放松对本国金融业的限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由此推动了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和金融监管改革。本文拟就我国金融业混业趋势和相关的监管问题作肤浅探讨。

一.混业经营的界定及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一)对混业经营的界定

综观全球的混业经营,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1.商业银行在其法人实体内部设立非银行金融经营部门,一个法人多种金融业务;2.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设立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其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是母子关系,一个法人一种金融业务,母公司是金融机构,来实现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业务的混业经营。3.一家非金融的母公司控股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关系是兄弟关系,它们同属于同一个母公司。这种兄弟关系的混业经营,也能通过业务的协同,来实现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析利益共享,但不能直接从其它金融机构中取得利润,只能通过业务关系或关联交易来实现。我国光大集团,及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是该模式。

严格来讲,第1种混业是绝对的混业经营,如德国的全能型银行;而第2种混业含有分业的性质,从机构上体现出分业的迹象,如英国、日本,我国的中信也是第2种模式,信托公司控股银行、证券。第1和第2种模式中,控股金融机构通过投资收益可以从被控股金融机构中获取利润,真正实现金融业务一体化。

第3种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混业经营。第2种和第3种模式又都源于本国分业经营的历史背景,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为了冲破政策限制的产物。三种不同模式的混业经营对宏观金融监管提出了不同要求。

(二)我国金融发展趋势是混业经营,但分业经营仍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政策选择。

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因为金融业混业经营有利于金融创新,能改善金融服务,更好服务于投资者和社会大众,从而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混业经营有利于金融企业开拓市场,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目前又即将加入WTO,金融业的国际接轨勿容置疑的决定了混业经营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然而,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中的特殊而又核心的产业,金融混业经营的实行是有条件的,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金融混业经营相应地加大了金融风险。因此金融混业经营诸多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较高的金监管水平。

目前我国正处在从长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金融混业经营的条件尚不成熟,分业经营仍将是现阶段的政策选择。主要因为:1.宏观监管环境方面:(1)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风险控制能力较差,,实行混业经营不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具体表现在:金融风险的监管仍处于事后监管,扮着"救火队"角色,监管还不能实现超前性和预警性,监管机构仍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位;监管手段和方式已逐步市场化,但还带着深深的"计划"印记,监管手段也显得单一,不能满足混业经营监管的需要;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形成了分业监管的基本框架,但监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协调性较差,不能适应混业要求。随着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与运作,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格局,金融监管当局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

(2)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加上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水平较低,其中资本市场虽然初具规模,但还不成熟,投机性仍较强。加上,实行混业经营有可能引发较大风险。目前,尽管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为代表的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但还只是粗线条的,亟待进一步健全。在1993年以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也是混业经营。到1992年下半年时,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入证券市场,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就是一个教训。

2.微观主体制度基础方面:金融机构内控制度脆弱,缺乏混业经营所要求的严格自律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银行法律规章和约束机制往往"形同虚设"。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大都建立在较严格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基础之上。金融机构风险自始至终都受到来自金融机构自身和国家监管两股强大的力量控制。因此,要使监管更加有效,不能单纯依赖监管当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而应将重点放在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上,金融机构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尤其是约束其分支机构的行为。如果金融机构自身缺乏约束能力混业经营势必会加剧金融体系的风险。

(三)混业经营在我国初露端倪

1.政策转变:全球性金融创新的推动着金融的全球化,我国即将加入WTO,金融业混业经营势不可挡。面对新形势,中央政府开始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出现了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1999年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业务。同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又一致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

2000年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又联合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这十分重要的"三着棋",使得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分隔的局面终于被打破了。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直接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意味着货币市场的需求将会增加,这不仅会活跃银行间同业市场,使商业银行增加资金运用渠道,而且还为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控市场开拓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由于保险公司的资金是长期、低廉的资金,保险资金进入股市,使得证券市场增加了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为股市增加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适当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进而满足了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需要。允许券商向商业银行质押贷款,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间接进入股市,也就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2.金融控股公司出现:目前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大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的股权,此外还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三家子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去年12月15日,该集团又宣布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联手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目前的光大集团就是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同时又实现了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局面。

以信托公司名义注册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并列控制着16个直属子公司、10个地区子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涉及境外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房地产、旅游以及贸易等几乎是全方位的行业。

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的平安保险公司可全资控股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又以61%的比例控股平安证券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我国尚很不规范,但却为中国金融业未来的混业经营指出了一条路子。

3.未来发展趋势判断:笔者以为,鉴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金融业本身的发展规律,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必然会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节奏。

面对日益加大的混业经营趋势,尽管总体上我国金融业尚不具备条件,还是应该在坚持整体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大胆试点:选择内控制度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少数金融机构以适当的混业模式试点。鉴于我国当前的分业管理体制,混业经营的模式在今后较长阶段将以前述第二和第三种模式为宜,即一个法人一种金融服务,通过控制或控股某些法人(从事金融服务的法人)来达到一个集团的混业经营,实现金融机构控制金融机构和实业机构,以及实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资本融合。通过这两类模式,可以为宏观金融监管积累经验,也可为微观金融的制度创新提供缓冲时间。目前有关部门正加紧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工作。

而金融百货商场或全能化银行的模式已属真正的混业经营,该模式要求微观市场主体和宏观监管当局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较高的监管效率,只能是我国混业经营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后的趋势,因为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出发,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需要一个条件的创造过程。

二.混业经营趋势迫使我国金融监管需要作出调整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混业经营趋势又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

:(一)混业经营加剧金融风险。

混业经营趋势源于金融创新的需要,混业经营趋势又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能力。金融创新能力的提高将加剧金融风险:因为金融创新的产生是金融机构提高其自身竞争能力及逃避金融监管的需要。金融监管于金融创新的关系本质上是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最优化问题,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金融监管代表宏观面,它寻求的是稳定,效率和公平的平衡,而金融创新则代表了微观面,它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从短期内看,二者是矛盾的,但从长远考察,二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金融发展史表明,创新与监管是金融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由此推动金融业的不断向前发展。混业经营一方面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能力,增强了竞争能力,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造成金融市场的频繁动荡,加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风险,越来越大的金融风险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难点和重点。当然,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营造一个创新环境,提高金融效率,我们不能单纯为了防范风险而牺牲效率。金融监管要有应变能力,适时跟踪金融创新活动;加强监管不能扼杀和阻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具有"双刃剑"的作用,金融监管也同样具有"双刃剑"的作用。这就提出了监管的适度性问题。

否则就会对金融创新和资源配置产生负面影响。

(二)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不适于监管业务多元化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例如,一些银行集团的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在华虽然是两块牌子或两家机构,并分别由人行和证监会监管,但两机构同属一个集团,两机构可以充分互通信息、人员,调拨资金。这种外资合业经营而我国分业监管的模式使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彼此间难以共享信息,对外资机构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难以有效监管。

因此,混业经营趋势迫使我国金融监管需要作出调整,提高监管有效性和灵活性。

三.混业经营下国际金融业监管改革的趋势

英国的大卫·卢埃林(DavidLlewellyn)教授在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三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即全能型监管)的模式过渡。那么混业经营下国际金融业监管模式改革的趋势究竟是部分混业监管抑或是全能型监管呢?让我们简要考察几个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情况。

(一)英国监管机构改革:7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放松对银行业竞争的限制和对金融业的管制,英国各金融机构间竞争激烈,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手段不断创新,金融业务、金融品种不断交叉,呈现出混业经营的局面,特别是1986年的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大*"("BigBang")式的改革,使银行业可以从事其他业务,如从事证券及其他投资等,更是加剧了这种趋势。但此时英国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跟上混业经营的步伐,以至发生巴林银行倒闭事件,自此,英格兰银行开始注重对银行业全面业务的监管,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银行业务,而是迫于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为迎接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挑战,英国政府1997年在劳工党上的台后专门成立了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负责对银行、住房信贷机构、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的审批和审慎监管以及负责对金融市场、清算和结算体系的监管。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银行业的职责被剥离,其任务是执行货币政策,发展和改善金融基础设施,充当最后贷款人以及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另外,所有的自律组织合并为一个单一机构,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管局负责。新成立的金融服务监管局负责所有金融机构和市场的审慎监管和日常监管,英国开始正式实行全能型的混业监管模式。

(二)台湾的一元化监管改革:台湾早在八十年代就逐步放松了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允许混业经营。但过去长期存在着金融管理规范不健全、金融管理机构多元化等问题。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台湾各种国际金融业务规范和金融管理机构出现了整合的趋势。1997年11月,"中央银行"和"财政部"草拟了《金融监督管理制度改进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金融监理事务,其目的在于改变以前各自为政的状况,力争做到金融检查的一元化。

(三)美国金融监管的变革:99之前美国金融监管是一种二元多头制模式,其银行可在联邦或州政府注册领照,联邦和州有各自的监管机构和法规制度,也可同时在联邦和州注册,接受监管。美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4个:一是货币监督官,二是联邦储备体系,三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四是州金融监管机构。面对金融业新形势,因监管机构的重叠设置,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大大降低了监管的效率,因此于1999年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简称《法案》)允许以金融控股公司方式实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渗透,为保证金融监管的健全性,《法案》对金融监管框架也进行了改革。按《法案》规定,由联邦储备体系(FRS)继续作为综合管制的上级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监管,另外由金融监理局(OCC)等银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州保险厅分别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分业监管,因而采取了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该模式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实现对金融服务领域的全面统一监管,避免了旧监管体系按金融机构分类监管的弊病,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尽管美国金融监管与英国有较大差异,但可以看出全面监管的必要性。

此外,德国是实行“全能型银行式”混业经营最成功的国家,其金融监管也相应地极为续密。德国银行监督局依据银行法、投资公司法、证券交易法、股份公司法等对银行的各种业务经营进行全面监督,以控制银行所承担的风险。

四.几点结论:

从混业经营下国际金融业监管改革的趋势,我们可以看出:

1.一方面,金融业监管模式是各国金融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同时受制于各国的经济体制,制度,文化传统等。另一方面,金融业监管模式也应该随着金融业的不同发展水平适时作出调整。因此,面对混业经营趋势,事前设定一成不变的我国金融业监管模式是不切实际的。我国金融业监管模式应该根据混业经营试点中出现的具体情况逐渐调整成熟。

2.从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业监管机构改革看,笔者认为,业务统一客观上要求监管机构的统一。

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业监管趋势是以德国,英国为代表的全能型混业监管,政府监管机构的设置倾向于集中单一。这是各国宏观金融监管水平提高以后的结果,也是真正混业经营下实现有效监管的必然要求。

3.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间,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混业经营的试点模式,仍应将坚持分业监管原则,但应进一步加强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由人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就是一个举措。但我国的金融监管应为过渡到全能型混业监管早作准备。

与此目标相适应,建议将政府监管机构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可考虑将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建立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局。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和特殊地位,在未来全面放开混业经营之前,金融监管局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但赋予它较大的自和较强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内部仍保留"金融监管"这一职能部门,其主要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

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下,金融监管局的职责是:(1)负责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2)对金融控股公司试点中出现的监管真空履行职责;(3)金融控股公司各下属子公司依据各自的主营业务分别划归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在三个监管机构分业监管的基础上由金融监管局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监管,比如研究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审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或禁止金融控股公司以自己名义或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某些业务;会同财政部研究确立控股公司内各公司会计报表的并表原则。涉及境内外企业的,要考虑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差异和会计年度的差异;研究实施对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监督大额内部交易、防止集团内不良关联交易等。

待混业经营条件成熟,金融监管局再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集中全面地行使金融业监管职能。

参考资料:1.《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徐忠/中国改革报20000年8月14日

2.《金融控股公司:分业/混业难局下的现实选择》夏斌2000年8月16日

第4篇

(一)影子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1、影子银行是传统金融业务的有益补充

首先,影子银行能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那些筹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来说,影子银行业务可以暂时缓解其资金短缺的局面,帮助其顺利渡过难关。这在宏观上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职能空缺。此外,商业银行为了扭转存款量下滑的局面,纷纷推出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已具备从单一功能的传统银行向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创新型金融企业转型的能力。

2、影子银行有助于推动金融业务创新

影子银行的出现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可以说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活跃与发展是我国金融深化的体现,也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的必经之路。影子银行的出现,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融资结构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业正在从功能结构单一的传统商业银行向以“需求”为导向的,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理财、风险管理、价值提升等一揽子业务在内的新型金融机构转型。

(二)影子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1、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利影响。首先,影子银行业务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管理二0一四•八财经论坛经营和交易的主要对象是货币资金,它从事着传统或创新的银行信贷业务,从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原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和功能。由于影子银行的资金大多是源于短期的货币金融市场,一旦市场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商业银行出现挤兑风险。长期资产一旦不能及时变现,就会加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产生。第二,影子银行使商业银行的存款规模下滑,降低了商业银行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比例。由于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率远低于民间融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因此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被投放到影子银行机构中,导致脱媒资金(指绕开银行等传统金融媒介而获得的存款或贷款)流向直接融资市场,增加了社会的直接融资规模。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则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第三,大量影子银行业务依附于传统商业银行,蕴含传导风险。由于影子银行的自有资金有限,其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多数来自于商业银行。影子银行因为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和渠道快速发展形成了塔式融资链条,但因其不享有最后贷款人保护,容易因资金链出现断裂而破产,破产造成的损失将由私人金融机构买单,而其中的风险也会迅速传递、渗透到银行。

2、影子银行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随着影子银行的发展,其控制和影响的资金总规模越来越大。因此,仅统计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已不能反映我国真实的资金供需情况。影子银行的发展,还大大改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传统结构。由于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不受货币政策的调控,影子银行的真实融资规模和资金投向并不明确,因此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同时影子银行系统的活跃加快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对央行的基础货币调控和货币供应调控也有很大的影响,大大削弱了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此外,由于社会融资的严重“脱媒”,导致货币政策对于信贷规模控制的效力减弱。加之影子银行为了追逐暴利,通过创新规避了监管,监管的缺乏从客观上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

3、影子银行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

我国大量存在的民间借贷以及大型企业的委托贷款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社会资本的虚拟化,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当影子银行受到外部冲击时,就会把风险通过链条传导给整个金融体系。此外,影子银行还导致了中国实体经济的空心化,影响了我国的金融稳定,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正规金融机构资金融通功能和渠道形成了冲击和挤压,影响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其次,严重威胁了居民的经济利益。迅速发展起来的银信理财业务由表内转向表外,从而脱离了机构的监管,潜在的风险会威胁到居民的经济利益。

二、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从根本上来讲,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能够有效解决影子银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当前很多影子银行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私募基金等做的业务事实上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制约乃至传销式的放贷行为,更可怕的是任何机构和个人为追本逐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得银行资金后发放贷款,形成人人放贷的恶性循环。我们相信二元化的利率体制一旦破除,让资金能够“随行就市”,高利贷的市场生存空间将会大大降低,当前中国的这种影子银行模式也将很快失去生存的土壤。

(二)正确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壮大证明了其具有客观的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正规金融渠道的有益补充。因此如果一味的禁止会造成金融系统的效率地下,并会导致更多的资金被迫转入地下;如果放任其发展,又会对我国金融系统的良性运转和实体经济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民间金融引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以影子银行业务为契机,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水平,有针对性的退出自己的创新产品,活跃金融市场氛围,引导其在阳光下健康发展。此外,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比如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金融传销等行为,要坚决加以遏制。尽快建立影子银行风险评估体制,加强风险预警,加大监管力度。

(三)建立有效隔绝风险的“防火墙”

第5篇

信心就是黄金,特别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信心尤为重要。建筑企业要在培育工程总承包能力上下工夫,走科研、设计、投资、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的路子,搭建一个更高层次的竞争平台,摆脱在一般房建项目单纯施工的低层次竞争局面。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实施建筑、房地产及特色专业、海外业务、项目投资等多板块多元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并向关联度比较紧密的行业渗透,紧跟政策投资走向,抓住当前国家拉动内需建设的机遇,围绕国家投资重点,培育新型市场,探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集中力量承接大项目,进入科技含量高的高端市场。

二、在危机中找先机,把握发展主动权

首先,抓订单,慎选企业市场。要保证有订单、保证有现金流、保证生存,这是至关重要的,哪怕是订单收益低一点也要做,所以必须加大力度抓订单。这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重点抓政府订单、国有企业大订单和无风险订单;二是原则上不做贷资、垫资的项目,宁愿效益少一点、也要抓资金好一点、风险小一点的订单。

其次,抓结算,抓清欠,加强账款催收,努力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清欠的前提条件是抓好工程结算,建筑企业要明确每个项目的结算负责人,哪个时期完成什么内容都要有明确的目标。企业要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如果错过时间,那么对方企业就可能倒闭了,当资产一转移,钱就回收不过来了。

再次,强化风险控制,防范风险。风险的产生会加剧危机的程度,越是在危机出现时,企业越要强化风险的控制,既要注意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又要控制导入式风险。一是提高投资业务的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防范回款的风险。即我们都履约,对方没有偿付能力、法人随时可能消失的风险。施工单位应逐一排查,做好财务和法律方面的风险评价,及早应对。三是规避履约的风险。现在的市场行情不是很好,施工企业要在履约的同时规避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风险,即使不履约,也必须以对方的不履约换取己方的有利条件。如对双方会谈的内容形成纪要,完善有关手续,组织相关保证履约案例的学习等规避风险。

三、敢向管理要效益,强化管理挖内潜

建筑企业要全力推进管理的精细化,树立成本领先的管理理念,构建严密高效的成本管理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要以施工现场管理为龙头,规范安全质量行为,狠抓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一是优化材料采购管理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对于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供应链的方式进行采购。企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减少供应与需求之间的中间环节,通过向市场要“库存”。同时,施工单位要注意优化业务流程和施工工艺,降低材料损耗。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0%多,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正确分析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抓住影响工程成本的重要过程,实施监控,是实现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二是确定成本目标,明确目标责任制,多渠道降低成本。一方面,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要注重过程的控制;另一方面,把成本控制工作做的扎实、细致,落到实处,就必须细分管理单元,将施工项目成本总目标分解为若干细小的成本单元,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和全体人员,不出现管理的死角。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施成本考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是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措施,也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方法,企业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激发员工的内在潜力,使每个人都能施展自己的能力。

四、加大市场开拓多元化之路,形成建筑业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实施强强联合战略,创新企业间合作、互补、共赢的机制,在项目上进行战略联盟,并积极主动与涉外经营的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努力吸收国际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凭借企业自身的业绩、管理能力和品牌效应拓展市场,积极培育市场资源、建设、经营新型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领域项目。尽快建立完善区域化市场开拓、管理模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立足科学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大力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向机场、水利水电、污水处理、环保等相关领域土建市场的开拓。做好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中应履行合同、创建名牌、打造企业品牌,利用在建项目结识朋友,开拓市场,锻炼队伍。形成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集成配套的核心技术优势,占领行业技术制高点。在经营工作中巩固强项、突出专业,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打下基础。

五、加大资金回收和融资力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筑企业要积极寻求银企合作,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开展企业合作,使资金得到有效运用;企业要挖掘内外资源潜力,通过优势企业上市等办法,以资本市场化来带动企业对社会各类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挖掘潜力,降低经营成本,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工程承接环节和合同签订环节,将风险化解为零。尤其要增加国际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关注国际时局,实施多区域开发,分散风险。

六、坚持科技创新,实施品牌战略、人才战略

进一步从过去由人力、物力投入为主的增长方式转变到以技术投入为主的发展方式,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市场为导向,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一是立足在建项目抓好科研攻关、工法开发和专利申报工作,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利用、依托大企业或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继续扩大科技投入,如推进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资源共享等,推进科技进步,注重成果转化,走科技强企之路。

将品牌战略、人才战略纳入企业中长期规划。着力打造质量精品工程,形成企业的名牌产品,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逐步在多个优势领域打造具有市场差异化的知名品牌。要注意培养使用现有人才队伍,及时补充引进短缺急需人才、重点培养经营管理、工程技术、项目经理、工人技术骨干人才队伍,实现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在人才培养问题上,尤其要加快培养和引进满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需要的人才。通过培训、聘用及其他一些激励手段来保证施工的稳定,来保证一些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自愿与企业一起发展、壮大。

第6篇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1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欧洲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这一比例达到50%~70%。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也达到20%以上。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四销售活动向专业化、组织化方向发展

第7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失衡;金融衍生品;监管机制;多极化制衡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011-03

1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与当前金融危机爆发原因之比较

1.1相近之处

1.1.1本质都是经济失衡的表现

危机的爆发本质上都是由失衡产生的,每次危机的解决都是对失衡的一次纠正。失衡的本质就是发展的不平衡,发展不平衡是世界经济的运行常态和基本规律之一。不同时期的失衡有着不同的表现,当不平衡积累到十分严重的程度时,就会以危机的形式释放出来。因此近20多年来,全球失衡就与金融危机如影随形。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对国际收支短期平衡与长期平衡的关系处理不当。在长期国际收支平衡缺乏坚实基础的情况下,就试图开放资本项目来实现短期国际收支的平衡与国内经济的均衡,这样做是很容易导致外国投机资本侵入的。国际投机资本对于一国的汇率往往具有助涨或助跌的作用。而这正是投机资本大量进入的国家极易发生货币或金融危机的原因。

当前金融危机实质反映了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由于贸易分工和金融分工不断深化引起的全球经济金融结构失衡。危机的爆发就是对全球分工体系中的贸易分工和金融分工严重失衡的一次总调整。

在全球化浪潮中,分工将世界上的主要经济体分裂成三类国家:以美国、欧盟和日本为代表的资本和消费型国家,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生产型国家,以中东、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为代表的资源型国家。这样,美国、亚洲新兴国家、石油国家就成为全球经济失衡的三极,后两类国家靠输出廉价商品、劳务和资源,创造了大量的“商品美元”和“石油美元”,形成了“美元一石油美元一商品美元”的三角关系,使全球供需和分工体系维系在“脆弱的均衡”上。于是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由于贸易分工和金融分工不断深化,出现了全球经济金融结构的失衡。只有有效缓和乃至改善全球经济失衡的痛苦局面,全球经济金融才能真正从危机中走出。

1.1.2经济发展过热,经济结构与运行方式的不合理是内在原因

东南亚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相继起飞,经济增长较快。但高速增长积累起一些严重的结构问题。这些国家迫切地推动经济增长,忽略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投资和生产大量过剩,普遍高估房地产供给、制造业的产能;同时,这些国家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过分依靠借外债来维护经济增长。但因为经济发展的不顺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些国家已不具备还债能力。在东南亚国家,房地产吹起的泡沫换来的只是银行贷款的坏账和呆账;至于韩国,由于大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过于容易,造成一旦企业状况不佳,不良资产立即膨胀的状况。不良资产的大量存在,又反过来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美国经济长期以来一直有高负债、低储蓄的特征,居民大手大脚地借债消费,国家也鼓励大规模借贷和超前消费。加上全球化的趋势,使美国可以吸取全球其它地区的储蓄,并消费高出自身产出的物品。近年来,个人消费支出占美国GDP的比重达到了70%的历史新高。美国自1992年开始,经常账户余额已持续15年呈逆差状态,2001-2006年间经常账户逆差的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7.36%。从2001年末到2007年底的6年中,美国个人积累的债务更是达到过去40年的总和。美国政府和社会近年来一直是在债台高筑的危险状态下运行的。

1.1.3政策不当,银行不良住房贷款的全面爆发促使危机产生

过分依赖外资是东南亚经济中的弊病。泰国银行从外国银行借来“短期贷款”,然后借给国内房地产商“长期贷款”。该国还于1992年取消了对资本市场的管制,使短期资金的流动畅通无阻,为外国炒家炒作泰铢提供了条件。如此,当外资纷纷撤离时,构成了对东南亚国家货币的强大压力。此外,由于一些银行擅自放松向房地产业贷款的标准,致使大量资金变成呆账。这就增加了东南亚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最终导致一些金融机构濒临破产,一场严重的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随之爆发。危机首先发生在泰国,迅速蔓延到其他东亚经济体。

美国政府政策的不当为当前的危机埋下了伏笔。美国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虽是私人持股的企业,但却享有政府隐性担保的特权,因而其发行的债券与美国国债有同样的评级。从上世纪末期开始,在货币政策宽松、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速度加快的情况下,“两房”的隐性担保规模迅速膨胀,其直接持有和担保的按揭贷款和以按揭贷款作抵押的证券由1990年的7400亿美元爆炸式地增长到2007年底的4.9万亿美元。在迅速发展业务的过程中,“两房”忽视了资产质量,这就成为次贷危机爆发的潜在诱因。

此外,从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为阻止美国经济下滑和刺激经济恢复增长,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降至仅为1%的历史最低水平,并将这一超低利率水平维持了1年的时间。这种货币的扩张和低利率的环境降低了借贷成本,刺激了房地产业的膨胀,促使美国民众蜂拥进入房地产领域。对未来房价持续上升的乐观预期,又使银行千方百计向信用度极低的借款者推销住房贷款。所有的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上。但之后随着2004年以来美联储的连续17次提息,使利率由1%提高至5.25%,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借款人很难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即使能卖出,房屋的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程度。高利率使美国住房市场泡沫破裂,冲击贷款市场的资金链甚至导致其断裂,进而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波及整个金融市场,并最终导致次贷危机全面爆发。

1.1.4房地产泡沫膨胀是首要表现

东南亚各国在过去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间房地产价格暴涨,吸引银行向房地产大量投资。据统计,泰国金融机构实际贷给房地产业的资金约占其贷款总额的50%,马来西亚占29%,印度尼西亚占20%,菲律宾占11%。房地产业泡沫膨胀严重。

在2001年至2005年的5年中,美国自有住房者每年从出售房屋、房屋净值贷款、抵押贷款再融资等套现活动中,平均获益近1万亿美元。当经济开始周期性下滑时,货币政策出现调整,利率提升,房价暴跌,泡沫也随之破灭,整个链条便出现断裂,首先是低信用阶层的违约率大幅上升,从而引发了次贷危机。1.1.5都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爆发并迅速蔓延的

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地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但也使资本流动能力增强,带来对危机进行防范和治理的难度加大、危机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等负面影响。

1.2美国金融危机的个性因素

(1)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金融创新”没有得到有力约束。

在市场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以负有维护美国经济整体稳定重责的美联储为例,它只负责监督商业银行,无权监管投资银行;而负责投资银行的监管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只是在2004年经过艰难谈判后才获得监管权的。由于缺乏监管,金融领域的“创新”泛滥。

金融评级机制的严重失误。评级机构在工作上出现了严重失误,因为它们认为这些结构性的债务产品与企业债券类似。实质上,不同的债务抵押证券具有不同的风险测评,应该加以区分地进行评级。结果,对债务工具的错误评级导致了错误的定价,很多问题债券、问题银行能够长期被评估为“优等”。

由于国际金融体系是以美国为主导的,而美国又无视一些国家多次提出的加强监管的建议,因此,整个国际层面也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

(2)美国的金融衍生品过多掩盖了巨大风险。

传统上,放贷银行应该把贷款记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上,并相应地把信用风险留在银行内部。但是,美国的银行却把数量众多的次级住房贷款转换成证券在市场上发售,吸引各类投资机构购买,这样就把原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贷款资产移除报表,并以此转移相关风险;而投资机构再将其打包、分割、组合,变身成新的金融产品,出售给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这样资产证券化的结果就是银行看似把风险已经完全转移给了其他金融机构,得到了一笔“无风险”的类似于手续费的收入,而这种无风险收入进一步刺激了银行从事这种业务。

由此,金融日益与实体经济相脱节,虚拟经济的泡沫日益膨胀,投机行为兴起。起初1元钱的贷款可以被逐级放大为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的金融衍生品,金融风险也随之被急剧放大。当这些创新产品的本源——次级住房信贷资产出现问题时,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就必然坍塌,从而引发连锁效应,造成金融危机。

2两次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

从影响范围与程度来看,亚洲金融危机始于1997年7月泰国泰铢的暴跌,随后迅速扩散到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韩国。1998年,这些国家的经济全都陷入了负增长,同时,新加坡、日本和香港的经济也近乎零增长。台湾的经济增长没有受到严重影响。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东盟新成员国的经济基本未受影响,因为它们当时在很大程度上与外部的金融力量相隔绝。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当前的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的冲击比以往更强烈。由于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今天世界各地都处在不同程度的金融开放之中,大笔“热钱”在全球各地迅速流动,各种金融衍生品将全球金融机构盘根错节地联系在一起,典型表现是美国一些金融机构把大量的房地产抵押债券打包后,出售给很多国家。因此,发源于美国这一全球最大经济体和最发达金融体系的金融风暴,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影响。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流动性短缺、股市大跌、汇率震荡、出口下降、失业率上升等现象,全球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正面临严峻考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0月上旬发表报告说,受严峻金融危机冲击,世界经济正进入“严重低迷”时期。当前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经济状况“已经或接近于衰退”。

不过,亚洲国家在这次金融风暴中,相比欧美等地区受创较小,而且不少国家属新兴经济体,复苏亦将较快,随着亚洲外储基金的成立,未来亚洲在国际金融事务上将有更大的话语权。

我国金融体系仍未完全开放,加之前一轮的宏观调控已将资产市场的部分泡沫释出,因此我国经济所受的冲击相对较小,这场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是有限的、可控的。但应清醒地看到,作为一个外贸依存度高达60%的开放大国,这场金融危机对我国发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外部需求的下降,使得我国的出口增长放缓。而在过去几年中,我国对海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出口的快速增长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是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金融危机的发生减少了它们的需求,也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我国的出口,进而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

3金融危机的启示与应对

3.1金融危机的启示与国际应对

(1)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

现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明显弊端。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时代,资本在全球流动,但目前的监管却是以各国为单位,世界各国各自为政,对各自的金融市场都有本身的监管机构,这就造成监管竞争。这种竞争的后果是资本向监管放松的地方流动,因此会造成很多问题。

另外,国际组织对单个经济体的检查和评估标准不一,对发达国家约束小,而对发展中国家约束大,造成监管不公。国际组织应加强对主要储备货币国的监管。因为储备货币国向全世界发行钞票,应为全球经济负责,但其货币政策却是以本国货币政策为本,最突出表现就是美元。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发钞要以黄金储备为后盾,这就约束储备国不能滥发钞票;而现在没有黄金为依据,储备国滥发钞票的倾向无法约束,这会造成其他国家的外汇储备随时存在急剧贬值的风险。

此次金融危机表明了加强各国监管机制的合作,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公平竞争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手段。

中国对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中国的诉求主要是三点,一是要完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提升新兴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二是要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三是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建设。

(2)在不久前召开的亚欧会议上,中日韩三国提出建立800亿美元储备基金,以维持货币稳定,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

自二战后,由美国主导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会,原本肩负着应付金融风暴的责任,但面对这次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明显力量不足。亚洲有必要成立一个新的外汇储备基金,维持本地区的货币稳定。

3.2危机情况下中国的应对与未来发展

(1)当前我国金融业的情况。

当前我国金融业稳健运行。三大因素将帮助中国较好地应对此次危机:拥有1.8万亿美元的庞大外汇储备;存在资本管制;货币政策稳健,中国政府过去4年都实现了财政盈余。而且多年来的改革增强了我国金融业的抵抗力,各类金融机构实力普遍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此外,由于我国,金融实行循序渐进的开放战略,对国际金融的参与度还不够高,虚拟经济的发展也比较缓慢,规模还不大,实体经济处于绝对主体地位。因此,我国金融体系是安全的。

(2)中国的危机应对与未来发展。

危机即是转机。虽然中国不可能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彻底免疫,但拥有丰厚外汇储备和巨额贸易顺差的中国会进一步加强国际地位,通过这次亚欧峰会,中国以至冒升中的发展中国家有望在参与国际事务上获得全新的空间和发言权,甚至参加主导建立全球金融新秩序。

纵观全局,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应着眼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两个方面。

首先,促进实体经济的调整,依靠国家统筹资源,同时扩大内需。坚持投资与消费两手抓,一方面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整合壮大关乎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性大产业,构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装备制造业、航天制造业、物流产业、信息产业、资源产业等现代工业体系,并发展资源性大产业,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另一方面积极着手促进国内消费,采取措施扩大内需。这是确保经济稳定增长最有效、最可能的途径,也是国家发展壮大的根基。

第8篇

一、金融全球化及其二元效应分析

(一)金融全球化的特点。

金融全球化是指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第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技术通道。当达的电子计算机技术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将突破国界在全球铺开,全球金融市场越来越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金融市场的同质性进一步提高。第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竞争的需要,同时亦为规避限制性法规和风险,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发达国家率先出现金融创新活动。这既包括制度的创新,又包括工具的创新,例如信用制度的创新、股权衍生工具的创新等等。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一方面融资证券化趋势大大加强,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第四,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目前,在全球市场中出入的国际投机资本大约有7.2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每年GDP总和的20%。应该说,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二)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二元效应。

金融全球化在对各国经济和金融的影响中,同时具有正负两种效应。出于研究的需要,在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它对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影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全球化的正效应体现为:第一,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引入外资。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发展比较落后,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矛盾。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第二,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学习发达国家金融运作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发达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建立较早,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之机。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金融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民族金融业的生存面临巨大压力。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但是,由于其金融业处于弱势地位,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还较差。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给其民族金融业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遭受冲击将是不可避免的。第二,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风险提供了条件。金融全球化虽然有利于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但是,出于逐利的动机,国际游资会利用发展中国家利率、汇率管制放开后产生的金融产品价格波动,大量涌入发展中国家套利和套汇。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第三,金融全球化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程度。在过去20年中,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筹集到的大笔资金被过度投入股市和楼市进行炒作。同时,国际投机资本也乘虚而入。在巨量资金的支撑下,证券、房地产市场逐渐脱离了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而飚升,并逐步演变为泡沫经济。第四,金融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调控带来严峻挑战。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既给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二、中国金融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全球化的特点和二元效应有助于我们形成它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一般性理解框架。为了将问题引向深入,我们还需进一步分析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当前,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一)金融业整体缺乏竞争力。

从银行业看,主要表现为资产质量恶化,资本严重不足,收益急剧下滑。银行的资产质量是决定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按国家规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不得超过15%。而我国银行的不良债权已大大超过了这一比例。到1995年,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即达22.3%,与当年商业银行的总准备率21%相当。另据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而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距此标准相去甚远,截至1997年6月,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3.12%。虽然1998年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但依然离所需甚远。银行资产质量下降的直接后果就是经营效益急剧下滑。1996年,国有四大银行净资产利润率只有5.5%,这一指标不但低于国内其他非国有银行,更远低于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而正是银行不良贷款及低收益率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诱因。

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看,证券业的竞争力问题较为典型。这主要表现为证券业规模偏小,实力有限。众所周知,证券业展开竞争和抗御风险是要以必要的规模和实力作为保证的。目前,证券经营机构和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规模普遍偏小。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各自资产总额都在10000亿元以上,合计10万亿元。而在证券公司中,截至1999年10月,全部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约为3500亿元,规模最大的申银万国证券资产仅有300亿元左右。如果再与外国投资银行相比,中国证券的实力就相差更远了。在这种情况下,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随着跨国大型投资银行大举进军中国资本市场,以国内现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实力,是无法与其比肩相争的,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二)金融创新乏陈。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很落后,且存在两大问题:其一,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还不是真正的企业,金融创新主要依靠政府和金融主管当局,表现为一个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过程。其二,在有限的金融创新中,各领域进展失衡。例如,金融工具、产品、服务的创新步履缓慢;在业务创新中,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在资产类业务中,真正能够保证受益、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寥寥无几。显然,金融创新的不平衡性和行政主导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效率,削弱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创新竞争力。

(三)中国金融业的监管存在突出问题。

第9篇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经营灵活,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对于发展我国宏观经济、健全我国国民经济意义重大,其地位也日益凸显,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壮大民族工业、解决就业问题、推动技术革新、优化经济结构、实现藏富于民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注册数量已超过我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创造的总产值也已超过GDP的一半。然而,在当前的实际国情和金融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却并未获得与其地位和作用相符合的政策、资源支持,反而长期存在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直接融资受限、间接融资不畅、融资成本过高等现状,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造成此种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产生的内部融资环境问题;二是外部融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当前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资本市场的落后现状。

(1)内部融资环境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缺乏信用度,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企业财务信息缺乏真实度,企业内外信息不对称,导致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沟通不畅,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第二,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经营缺乏长远目标。大部分中小企业还处于家族管理阶段,决策权的高度集中增加了其经营风险,给银行评级带来较大困难。第三,竞争力有限,倒闭率高。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规模、研发经费、技术水平和经营模式等因素的限制,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且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其资金链的不稳定,从而陷入经营困境。这进一步增加了其融资难度。

(2)外部融资环境的问题从当前我国金融政策来看,出于政治考虑的金融抑制政策对利率、信贷额度或信贷指标、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方面均有一定的限制或控制,国家对于银行业的垄断在保证信贷资源集中性和廉价性的同时,造成广大中小企业在面对大型国企、央企时处于明显劣势,甚至面临着严重的信贷歧视,严重挤压了其间接融资空间。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来看,起步较晚,发育尚不成熟,证券市场、债券市场较为落后且门槛要求较高,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满足上市要求,发行债券更是不可能,因而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

二、开放民间金融,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面对常规融资受阻的情形,不少中小企业将目光转向民间资本,尽管当前的民间借贷利率很高,但很多中小企业依然愿意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除了不得已的选择之外,民间金融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还有其独特优势,开放民间金融,将是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和长久之策。

1.必要性分析首先,民间金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对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同时,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庞大,一旦缺乏有效监管而任其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将会给我国金融业乃至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重大隐患;其次,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民间金融为其提供了有效融资渠道,且民间金融形式多样、操作灵活等特点能够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对于融资“少、急、频”的需求特征。由此可见,开放民间金融,对于维持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都是必要的。

2.可行性分析第一,民间金融资金来源充足。我国民间金融具有私人性,其主要来源是包括居民储蓄存款在内的我国民间主体的社会闲置资金,受到自身消费观念和强烈储蓄意识的影响,再加之经济发展带来的居民收入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本以数额巨大的这一闲置资金还将不断快速上涨,这是民间金融资金来源的有效保障。第二,民间金融投资意向强烈。受到金融领域有限的资金投向的限制和自身消费观念、强烈储蓄意识的影响,庞大的闲置民间资本大多流入银行,只有较少部分流入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但这些传统的投资方式或是收益较小,或是风险较大,均无法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民间金融陷入资本庞大、投资意向强烈却苦于缺少良好投资渠道的尴尬境地。第三,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壮大而对资金产生的较大需求为民间金融提供了投资空间。面对民间资本庞大、民间金融投资意向强烈的局面,通过民间金融机构将闲置民间资本用于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成为拓展民间其渠道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其融资需求越来越大,这为民间金融提供广阔的投资空间。除此之外,由于民间资本常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裙带关联性,民间金融在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时还具有信息成本、交易成本、担保、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这正是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天然联系所在,也是其他融资方式所不具备的。可见,开放民间金融以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具有很强的可行性。综上所述,民间金融是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行之有效的且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

三、利用民间金融,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相应对策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国情和金融政策来看,利用常规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难度较大。而凭借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间的天然联系,利用民间金融,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帮助其走出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和长久之策。结合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应从解决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及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并加强中小企业与其的合作力度等三个主要方面入手:

1.解决中小企业自身问题相对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信息透明度、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从根本上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因而,加强中小企业的自身建设,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内部融资环境,是化解其融资困境的根本和前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信息透明度。信誉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提高企业信誉度是中小企业改善其内部融资环境的关键环节之一;同时,增加企业信息透明度,建立一个以财务信息为核心的高效透明的企业信息体系,尽量避免企业出现内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可使其融资成本大幅降低。第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应改变家族管理方式,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管理核算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等。第三,注重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助于其实现良性经营和保持资金链的稳定,可提高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

2.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借贷利率呈现“高利贷”倾向、金融市场信号失真、扰乱金融秩序等问题,若想使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处于一个良好状态,必须引导规范民间金融。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引导规范其市场利率。在当前的金融政策和环境下,我国尚未形成利率的市场化,国家适度控制市场利率,而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则趋向于市场化,因此在引导规范其市场利率时,应适当扩大浮动区间,使其与市场化利率趋于一致,同时还应加速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第二,引导规范其资金投向。一是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扶持的建设项目;二是允许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实体产业。第三,引导规范其运营机制。民间金融易引发金融风险,应引导规范民间金融的运营机制,对其加强监管,规范其操作流程,完善借贷手续,保证民间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营。

3.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加大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中小企业向大型商业银行进行融资的难度较大,应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利用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同时,中小企业也应加强与民间金融机构的合作,并利用典当、融资租赁、同业拆借等高效低成本的民间融资方式,拓宽其融资渠道。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