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国际投资风险论文

时间:2023-03-21 17:04:41

导语:在国际投资风险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国际投资风险论文

第1篇

>> 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投资的政治风险及管控? 巴基斯坦恐怖组织对“中巴经济走廊”的看法及影响 浅析巴基斯坦国内安全困境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影响 专访中巴经济走廊议会委员会主席穆沙希德:中巴经济走廊为巴基斯坦带来巨大改观 基于知识探索视角的中国企业逆向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 欧债危机下中国企业对欧投资:风险与策略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 中国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评价研究 中国企业重估海外投资风险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规避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管控 中国企业投资澳洲应留意政治风险 中国企业在中东投资的政治风险及应对机制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分析及对策 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分析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风险的国别分析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与风险分析 中国企业对韩国直接投资的政治风险分析 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的风险评价与规避措施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②资料引自汇率网(http:///)。

参考文献:

[1]李丽,苏鑫.巴基斯坦安全形势对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影响[J].国际经济合作.2015(5).

[2]吕向敏,杨建立,张惠兰.跨国公司国际投资风险的成因及管理分析[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3]杨丽梅.对外投资的风险和风险管理[J].经济师.2006(3).

[4]曹旭平.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7).

[5]赵菲.中国人和巴基斯坦人之间的跨文化交流现状研究[D].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6]法斯赫・乌丁等.巴基斯坦经济发展历程[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10.

第2篇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对外投资;风险

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中小企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迅速发展,尽管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其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居于劣势地位。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为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但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2009年中小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多为损失惨重。如何正确认识对外投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应对、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国际间竞争及生产分工协作日益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资金、商品和资本的全球流动,中小企业的竞争对手不再局限于国内大型企业,它还包括国外的大型公司和中小企业。为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实现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成为中小企业必然的发展趋势。

中小企业所处行业竞争性相比于大型企业更强。有统计资料显示,处于竞争不太激烈的行业(如石油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中的企业几乎全部属于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几乎百分之百处于竞争性行业。毫无疑问,中小企业在国内处于行业较为劣势而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的双重压力之下。

世界范围内贸易壁垒的增加。2008年的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经济愈发不景气,世界范围内弥漫着贸易保护主义气氛。贸易壁垒的增加极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出口,开展海外投资,实现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应对全球日益加强的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法。

市场的激烈竞争、行业的劣势、贸易壁垒的增加,已经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原材料、技术等方面的问题都要求企业主动“走出去”。这不仅有利于其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资源的全球配置,更可以让中小企业学习海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最终改变目前所处的不利形势,谋求企业的长久发展。

2 “温州哈杉”对外投资微观风险分析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如影随形。对中小企业而言,投资也像一把双刃剑,风险与收益并存,但其风险又具有它自身的独特性。

哈杉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杉”)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温州首家跨国公司,于1991年以手工作坊起步。1995年,哈杉开始进军俄罗斯市场,并与当地温州同行展开了激烈的价格战,后受到俄罗斯贸易壁垒的严重打击,致使企业无法在俄罗斯打开市场。为了摆脱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无休止的价格战和同质化竞争以及绕开各国反倾销政策,哈杉选择在海外建厂。哈杉最大的海外投资是于2001年在尼日利亚建立的哈杉大西洋实业有限公司。

2.1 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使部分实体企业转向资本市场的投机活动,而哈杉坚持着自己的生产计划。2009年,温州当地一家商业银行突然中断哈杉2000万元的贷款,这一资金链的斩断,直接减慢了哈杉的发展进度。当时,哈杉还在制定其在尼日利亚下半年一倍甚至两倍的生产计划,银行的终止贷款让哈杉措手不及,哈杉不得不缩小其海外生产的规模。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目前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最为突出的瓶颈。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依据主要是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对于生产型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暂时出现销售困难、市场前景不好,就难以获得贷款。在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率下,金融机构更是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将有限的贷款额度给予大型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限制要比大型企业更为严格。因而,中小企业不仅不能获得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方面的资金更是十分匮乏。融资渠道的受限,让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很可能由于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无法实施。

2.2 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哈杉初期以接受代工生产(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订单为主要业务,它维持了哈杉的初期发展。2000年以后,哈杉每年可以接到的代工订单数渐渐减少,企业利润因此下降,OEM业务已经不能再作为该企业的核心业务。于是,哈杉转向自主生产普通男鞋,欲以低价销售策略占领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随着温州的意尔康、奥康等具有其自身品牌的制鞋企业走向海外市场,哈杉的低价鞋渐渐失去吸引力。哈杉的产品滞销,市场份额渐渐缩小,企业陷入危机。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以半机械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投入技术开发的经费约占全国研究经费的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产品技术科技含量低、技术创新能力差、产品技术容易被模仿是中小企业普遍的缺点。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属于防守型,目的多是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因此企业在对外投资时,缺乏品牌意识,不具备核心竞争力。低价取胜的经营模式也导致了市场所在国、地区的反倾销行为,使得许多产品的海外市场丧失殆尽。

2.3 缺少具有国家化经营能力的人才,企业管理水平低、缺乏战略眼光

2005年,哈杉生产的鞋大部分滞留在尼日利亚的仓库中,经过调查发现并不是尼日利亚没有自我消化的能力,问题出在管理层。哈杉的管理层自信可以处理好与当地合作者的高管之间的关系,而事实上哈杉管理层在与多家零售商签订合同时存在争论,签订合同后,零售商故意减少该企业产品的上架率。我国中小企业的投资策略主要是国内员工的海外经营。目前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完成海外投资的当地化,大部分的投资是简单的将国内员工转移到海外。中小企业人员国际化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国际营销、国际标准规范、国际投资等一些对外投资的关键条件方面,企业缺乏优秀人才。这恰恰与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须有通晓国际惯例、熟悉国际市场规律及国际贸易法则的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把握国际市场动向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要求相违背。中小企业依靠管理人员的市场经验和直觉把握市场,因而容易作出不科学的决策,难以形成自己的国际化营销模式和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更难以与其它国际经济实体进行竞争。

2.4 市场信息反映不畅,信息反映机制缺失

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在与东道国企业展开竞争时,往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加剧了决策风险以及经营风险。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若购销渠道不畅,则易将企业带入绝境,增加企业的破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经营收益。哈杉在尼日利亚建厂的初期,为了降低市场调研的成本,企业主要依靠上游和下游合作者来了解市场状况。依靠二手信息来了解市场,使哈杉只能掌握滞后的信息,企业多次错失快速进行产品调整的时机。企业对外投资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过程,中小企业必须全程进行监督,快速洞悉国际市场,充分预测市场变化。而我国中小企业没有实现企业的信息化,未建立信息反应系统,国际市场信息收集比较滞后,信息资料的处理和反馈功能比较弱,缺乏对国际市场全面、动态的了解。一方面,让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对市场所反映的信息,失去对市场潜在发展机会的把握,阻碍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也可能让企业错失退出市场的时机,尤其是在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不能及时进行商业止损。

3 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对策

在任何投资中,风险都是客观存在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风险又是可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正确地认识风险并采取相应防范和管理措施,使风险降到最小的程度,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1 融资多元化,并编制资金预算

在国内不能保证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应该实现融资多元化,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降低融资风险,尽量在东道国进行融资,尤其是境外企业所需短期流动资金。这样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因为使用同一币种,规避了汇率风险。同时,在遭遇资金紧缺的困难下,编制详尽的投资预算、进行投资全程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中小企业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必须根据投资对象和投资方案编制详尽的预算,确定可能需要的资金量。预算的编制必须做到方法科学、内容全面,防止因为事前低估所需资金量,事中又无法保证随时有额外资金的支持,最终导致投资项目的失败。哈杉于2006年已将重心转移至销售、研发上,但是其仍保留小部分传统的加工贸易,目的是利用加工贸易资金回笼快的优势,为企业周转提供资金。同时哈杉也积极和当地的政府、金融机构沟通,实现在投资地的融资计划。

3.2 加快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并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形成并保持核心竞争力。只有着眼于培育企业的核心资产,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发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中小企业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2003年,哈杉开始意识到品牌的力量以及名牌产品必须有一个过硬的技术力量作支撑,企业提出了由产品走出去转变为整体走出去的理念。为突破款式设计的瓶颈,2004年哈杉通过收购意大利著名鞋企威尔逊公司,充分发挥其在研发、工艺技术、品牌影响力的优势,改进企业自有品牌“HAZAN”的设计和生产,提高产品整体的竞争力。

3.3 培养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大批跨国经营人才,需要掌握了新的经济理论知识、具备领导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能力的优秀人才。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可全面推行岗位培训,聘请国际企业管理、财会等专家学者到企业中开设培训班,培养企业跨国经营的人才。另外,中小企业必须重视对东道国本土人才的利用,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方面的相对短缺,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本土人才更加熟悉本土市场,能更快地对当地市场需求的变化做出反应。为了能让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哈杉在社会上大量招聘高级专业性人才,并重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哈杉建立了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将企业利益、兴衰与每一个员工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措施

一、世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一般风险因素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指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医学论文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二、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政府在资产证券化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导,政府政策的风险不可低估。

比如说,资产证券化本质上体现了财产信托的关系,加之我国现存的法律障碍,所以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财产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审批形式推动的,民间模式属于“球”,面临较大政策风险。

(二)法律风险

通过财产信托创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典型私募产品,不适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收益归属,降低操作风险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此外,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没有建立,这也为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同法对债务人已采取了“通知主义”,为资产证券化明确了转让的法律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一般较大,项目繁杂,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化信托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是流动性问题。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要求较高的流动性贴水,大大增加证券化的成本,这就跟证券化“把不流动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的证券”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防范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措施

虽然资产证券化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但它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它对一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并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

1.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刚刚起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目前并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为依据,所以,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2.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SPV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机构。要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就必须尽快建立相对比较稳定的SPV,其业务主要是发行资产证券,并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和向投资者派发证券收益。目前,SPV主要应考虑有全国性的大银行和自信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上来设立。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在SPV设立过程中应有一定的政府背景,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等级,降低运作成本,更有利于开拓资产证券化市场。目前可以由政府出面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SPV,也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由发起人自行设立SPV。

3.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增级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要素。首先,对于目前国内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如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运作,杜绝信用评级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政府可以出面设立一家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者通过政府特许的方式,选择一家或几家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有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中来。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基金业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在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行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推动。

5.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时间短、经验少,目前国有银行缺位、中介机构缺乏影响力的情况下,不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不明智的。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国外聘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与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的外国投资银行和中介机构合作,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资产进行打包,面向国际投资者出售等。通过这些合作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走向国际市场,从而降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二)强化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

(1)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凯恩斯对金融创新的动因提出了规避管制的理论解释: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回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许多形式上的监管,实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机构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时,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监管,新的管制又会导致新的创新,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上做游戏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2)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监管者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应用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在制定过程中,委员会始终尊重和重视来自银行业界的声音,几易其稿。同时,对于内部评级方法又提出了以评级为基础的方法和更为复杂的监管公式方法,以供不同风险管理能力的银行使用。

(3)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英语论文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强调动态和更富灵活性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引人内部评级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强资本充足率的市场敏感性。同时,委员会赋予了各国监管当局更多的操作灵活性,在资产证券化的认定上注重经济内涵而非法律形式,这就使得监管当局更能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动态发展。在第二支柱中,委员会提出监管当局可以视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重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等方面都体现了风险导向性的监管理念。

总之,巴塞尔系列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演进历程清晰地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从常规性监管到资本充足监管再到风险导向监管的演变,体现了当前国际监管领域激励相容的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目前逐步推进中的资产证券化,其监管层面不仅应在资本充足上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些处理方法,更应在监管理念上逐渐向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靠拢。

2.监管的主体和目标、方式和内容

(1)监管主体和目标。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美国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目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以评级公司的眼光看待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应重点履行两种职能:一是对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对虚假、欺诈行为处罚。目前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上有两种趋势,一是市场增长快,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监管机构支持这个市场的发展;二是有滥用此种融资工具的风险,如EN.RON,监管机构更注重加大审查力度。根据现阶段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需要,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是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最主要机构。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各负责相应监管职责。银监会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信托等非银行内金融机构负责监管;保监会对保险类金融机构负责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负责监管。证券化品种的流通凡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可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等部门负责监督;在交易所或柜台进行的,可由证监会等部门负责监督。监管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促进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2)监管方式和内容。在监管方式上,美国、13本和韩国均为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实行注册登记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要采取案架注册(SHELFREGISTRATION)的方式,在总的交易项目案架注册后,对以后每一笔的发行交易不再审查。在发行阶段重点审查交易结构及各种合约关系、资产组合方面的技术性指标,投资人认为实质性的信息均要披露,监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后的监管主要是报告制度,一般是半年付息,半年披露一次信息。如发生虚假、欺诈等行为,SEC专门有一个执行部门(人员数量上2倍于其他部门)负责执行。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方式也应该是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就目前的实际看,实行注册登记制尚有困难,可以实行审批或审核制。

在监管内容上,美国SEC主要监管信息披露,在监管资产证券化方面表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效地结合了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实践的需要。如确认ABS的“证券”属性,将资产证券化活动纳入证券法监管范畴;修改SPV的“投资公司”定性,简化相应的监管要求等。我国监管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的认定、证券化品种、交易结构的审查、资产池技术性指标的审查、各种合约关系结构的审核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并在证券化中起着基础作用(没有信用评级、信用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辉),因此,中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包括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政府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万解秋,贝政新.现资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徐勇.资产证券化,企业融资新途径[J].投资与证券,2003(1).

第4篇

选题依据:上个世纪初期以来,欧美跨国公司纷纷扩大海外投资,利用东道国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生产产品,向其他国家销售产品。中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世界名列前茅的500多家跨国企业中有200多家企业来华投资,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纷纷贯彻“思考全球化,行动本土化”的战略,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纷纷投资。目前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包括:营销本土化,品牌本土化,人员本土化,采购和生产本土化,技术研发本土化,利益本土化。跨国公司被誉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在世界经济中扮演了至为重要的角色。

研究意义:1.知道跨国公司的形成于发展 2.明白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 3.明晰跨国公司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关系 4.了解以及掌握跨国公司在华的经营战略 5.知道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的原因以及战略特点 6.清楚跨国公司本土化的 7.洞悉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弊端 8.文化需求以及转移问题始终是根本。

选题的研究现状(应该是主要参考文献中的观点综述,即文献综述)

1.近10年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具魅力的新兴市场之一,吸引诸多跨国公司纷至沓来。据统计,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300多家落户中国。

2.中国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协议使用外资高达4700亿美元,实际引进外资1700亿美元;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超过28 万家,实际已运行14万家,从业人数达1700万。世界名列前茅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200家来华投资。

3. 二十一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跨国经营将成为各国企业常用的经营方式。企业跨国经营必然要面对和处理交叉文化(cross-culture)问题。

4. 近一二十年间,虽然各国在跨国经营的人事战略上各有特点,但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在跨国公司可供选择的诸如人才母国化、人才国际化等人事战略中,人才本土化战略的影响越来越大。外国学者的调查表明,44家美国跨国公司中有43家都雇用了当地人员作为高级管理者。

5.跨国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本土化经营的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对本国的经济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拟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思路

主要内容如下:

一、 跨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略写)

1.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跨国公司雏形

2.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跨国公司的发展

3. 冷战时期跨国公司的推进

4. 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跨国公司的大发展

5.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最新进展

二、 跨国公司本土化的重要性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

(二)本土化的概念

(三)跨国公司本土化原因

1.本土化有利于合理充分的利用生产要素。

2.有利于绕过贸易壁垒。

3.可能得到东道国政策支持。

4.克服文化的差异。

三、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的主要内容

(一)营销本土化

(二)品牌本土化

(三)人员本土化

1.人员选聘本土化

2.本土员工的培训

3.本土员工的管理

(四)采购和生产本土化

(五)技术研发本土化

(六)利益本土化

五、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重点)

(一)积极影响

1.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的进程

2.引进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的理念和方式

3.促进了不同文化的融合与管理变革

4.使得各国资源共享

5.促进中国人力紫云水平的提高

(二)消极影响

1.跨国公司相互间建立了策略性技术联盟,形成技术垄断以在东道国获取更大的利润。

2.有可能导致跨国公司的垄断

3.学校国外先进技术受阻碍

4.有可能产生跨国公司投资风险的转移

(三)对消极影响企业以及政府应该采取的政策

研究思路如下:主要是根据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的现状,本土化经营的主要措施,本土化对经济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等等方面,针对这些研究成果和自己对本土化经营这一话题独到的见解相结合,对我国目前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某些某些方面有所启示。

研究的创新点及重、难点

创新点:跨国公司本土化的实质研究以及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的弊端。

重点:跨国公司本土化的具体战略方式以及特点,跨国公司本土化的原因及跨国公司本土化对我国经济甚至世界经济的影响。

难点: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稍快,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也随着经济的变化而相应的做出调整,弊端也会慢慢出现,资料相对欠缺,对某些措施不能尽快的了解。

研究进程安排(按学校统一安排来写)

第一阶段:2019年1月12日—2019年2月10日 搜集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25日 论文第一稿

第三阶段: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8日 论文第二稿

第四阶段: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3日 论文第三稿

第五阶段: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20日 论文定稿

主要参考文献(格式不对)

【1】扬大楷,刘庆生,蒋萍 国际投资学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王彦.浅析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在华经营本土化战略 吉林: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3】张新民,张建平.跨国经营理论与战略分析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第5篇

[论文摘要] 面对海外零售企业的进入,国内零售市场的竞争将日益加剧,国内零售企业在坚守本土市场的同时,走出国门以求更宽松的生存空间是迟早的事。本文对零售企业在海外扩张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随着加入WTO,国内有关分销领域限制逐步取消,海外实力强大的零售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面对海外零售企业的进入,国内零售市场的竞争将日益加剧,国内零售企业在坚守本土市场的同时,走出国门进行海外扩张以求更宽松的生存空间是迟早的事。近些年,国内少数零售企业也开始进行海外扩张,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海外拓展之路付出了巨大代价。那么零售企业在海外扩张中,究竟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充分认识海外市场,选准东道国

零售业的跨国经营往往比制造业的跨国经营更复杂、更困难,因此,在决定是否进入海外市场时,必须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论证。这是进行海外扩张的第一步。世界零售巨头都特别重视海外市场调研工作。如沃尔玛每进入一个外国市场,都要对该国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以确定是否适合自己的发展。为进入中国市场,沃尔玛曾经进行了长达6年的准备工作,1992年7月,沃尔玛获得进入中国的许可证后,没有立即全面扩张,而是在香港设立办事处,专门从事中国市场的调查工作,这些都为沃尔玛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反,那些进入海外市场后出现失利局面的企业,往往都是事先对国际市场研究不足所致。如,我国第一个开拓海外市场(俄罗斯市场)的零售企业天客隆,在走出国门之前,虽然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天客隆集团在投资俄罗斯之前并没有认真研究当地的投资环境、市场行情、风俗习惯、消费心理和政策法规等。导致天客隆海外拓展之路付出了巨大代价。显然,对于国际化经验不多的中国零售企业而言,在海外扩张前,应进行长期周密的全方位投资环境的调研分析,将拟投资国的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地理气候、基础设施等)、人口因素、竞争因素等研究清楚,方可开始投资行动,以免重蹈天客隆覆辙。

在对海外市场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零售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介入的目标市场,即选准东道国。零售企业海外扩张可以看成是零售企业市场范围的地理扩大,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进入东道国的投资风险,大大降低海外扩张的成本,零售企业市场范围的地理扩大过程一般经历国内市场——国外邻近市场——国外其它市场这样几个发展阶段,许多跨国零售企业在海外扩张的地理路径选择过程中都遵循这样的规律。如在国际化初期,家乐福主要选取地理、文化、习俗与法国比较接近的海外市场(诸如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南欧国家)进行扩张,随后扩展到全欧洲、中南美洲和亚洲;美国沃尔玛首选墨西哥与加拿大;法国家乐福首选比利时、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日本零售企业以亚洲沿海地区为主。这种优先开拓海外邻近市场的扩张战略在零售企业国际化的初期尤为明显。我国零售企业在东道国的选择上,可以选择地理、文化等因素与我国相近的国家和地区作为投资首选点,如亚洲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海外华人基础较好的地区。

二、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情况,确定恰当的进入方式

确定恰当的进入方式对于整体实力尚不强大的中国零售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中国零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是无法和沃尔玛这样的公司相比的,如同德国的投资失败,沃尔玛可以承受,对中国零售企业却可能是致命的打击。因此,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通常,零售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有机体式的扩展,即运用自己的资源从其他零售商处购买现有场地,或从零开始;二是收购,即通过出资加入一个已在正常经营的企业体系;三是合资经营,即寻找一个当地的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立一个合资企业;四是特许经营,即授予某个国家和地区特许经营权人经营权,签订协议。

由于各种海外扩张方式各有利弊,所以,零售企业应对所有可能的市场进入方式进行多项分析比较,即对控制力度、资源投入、所承担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最终选择一种能使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的国际市场进入方式。这方面国际零售商的做法值得借鉴。沃尔玛在墨西哥和中国的投资,采用了合资方式;在加拿大、德国、韩国、英国采用的是收购方式;在阿根廷选择有机体式的扩展方式。瑞典宜家家居公司在邻近的欧洲国家,采取并购和有机增长方式;但为扩展亚洲市场,宜家在1975年首先以特许经销的方式进入香港市场;进入90年代以后,东欧市场成为宜家扩张的重点地区,在东欧就采取了并购方式进入。在当前情况下,中国零售企业由于资本和技术处于相对有限状态,因此,在确定具体扩张方式时,就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选择。初期可考虑以合资、特许经营和收购为主,当对东道国市场的适应性增强之后,再寻找时机过渡为独资经营。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扬长避短。

三、针对多变的海外市场环境,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零售企业在进行海外扩张时,即使是进行了周密的海外市场调研,进行了科学的海外市场选择、进入方式选择以及业态决策等,但进入海外市场以后依然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新情况,尤其是零售企业直接面临的消费者市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更大,这就要求零售企业对原有的策略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环境。这是企业在海外市场长期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尽管不同的国际零售商有着不同的经营策略,但他们在海外扩张的过程中都特别注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应,以获得成功或尽可能减少失败的损失。沃尔玛在1994年进入巴西市场时,采取率先降价的方法与对手竞争,而家乐福与其他当地竞争者也相继降价,结果引起一场价格大战。沃尔玛出师不利,出现了亏损。在分析市场形势,看清市场需求之后,沃尔玛改变方针,从降价转向提高服务质量,加深销售产品的广度和深度。最终成功压倒了家乐福与当地的众多小竞争对手,巩固了在巴西市场中的地位。在进入中国市场时,沃尔玛最早把华东地区的上海作为主要目标市场,但与其合作者谈判失败。沃尔玛保持了高度的灵活性,很快与深圳国际投资公司合作,在深圳开设出中国的第一家店,自此沃尔玛以深圳为中心开始布局中国市场。

由此可见,中国零售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后,不应固守进入前计划好的策略,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决策,如地址选择、商品的组合策略、价格策略、服务策略、促销策略等。只有不断在新市场学习,不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策略调整,才有可能在海外新市场获得持续性发展。当然,如果在东道国的零售网络没有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企业也可以从战略上考虑主动退出该市场,以便把有限的资源投入于其他更有利的市场。

参考文献:

[1]肖怡:零售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第6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全球范围内掀起了第五次企业并购的大浪潮。随着加入WTO,在国内企业界的并购一时兴起。对中国民营企业而言,跨国并购面临着国家文化和企业文化双重差异的影响和挑战。在跨国并购中,民营企业剖析跨国并购的深层原因,而选择适合的对策,则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全球范围内激烈的行业竞争要求我国民营企业迅速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进而提高国际间的竞争力。

通过对跨国并购问题的论述,可知:跨国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巨大的挑战。通过国家实行的各种政策,企业自身不断调整,就能逐渐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

始于1994年的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中,跨国并购更加频繁且各方面连创新高,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现有的世界经济格局。本文仅就跨国并购这一热点现象作一简介,并针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既为本国民营企业创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又能有效规范、控制外资并购行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避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随着经济的发展,跨国并购成为一种经济趋势,这对我国民营企业有着巨大的影响,我国民营企业面对并购狂潮,必须有相应的对策,来使自己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通过对跨国并购发展进行剖析,了解其产生的必然性。通过民营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提出各种对策,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各种策略下,民营企业肯定会更加健康的发展。

本论文分三个部分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企业跨国并购进行概述,介绍其含义及发展史,阐述跨国并购的内外动因。第二部分阐述跨国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产生的障碍和影响,第三部分阐述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1跨国并购的概述

企业跨国并购(Merger & Acquisition,简写为M & A)是对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与收购虽各有特点,有同有异,但常被连起来用。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实际上是其他企业与一企业合为一体,其他企业不再作为一个实体继续存在;而收购则是指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而获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其他企业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依然存在。所谓企业跨国并购是指一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另一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

对于企业跨国并购,可依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划分。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部门划分,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按并购的目的划分,可分为“买壳上市”和一般性并购;按并购所采用的方式划分,可分为现金收购、股票并购以及股票现金混合并购三种;按被并购企业对并购所持的态度划分,可分为善意并购与敌意并购;按并购行为是否有中介机构介入,可分为直接并购与间接并购[1]。

1.1跨国并购的发展

企业跨国并购从本质上说是公司产权的交易行为,并非一种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在国际范围内的直接投资。投资者进行跨国并购时,必须按照其拥有的一定数量的股权或资产,对其所投资的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至于拥有多少股份才能构成直接投资,各国的立法并不一致,但多数国家认为持股数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我国法律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出资不得低于25%;日本与美国目前均以出资比率10%为基数,出资比率在10%以上的投资为直接投资,出资比率在10%以下的投资为间接投资。

迄今为止,全球共发生了五次并购浪潮。(注: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来看,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第三次并购浪潮发生于1954年至1969年间,第四次企业并购浪潮发生在1975年至1992年间,第五次企业并购浪潮始于1994年,延续至今。)第五次并购浪潮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延续至今,并于1998年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据统计,1998年全球企业并购总额高达2.5万亿美元,比1997年上升了54%,比1996年增加了两税。

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中期以来的跨国并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动向:(1)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跨国并购出现。严格说来,1998年以前的所谓全球企业并购浪潮仅是美国并购浪潮,美国以外的欧洲、亚洲并未过多卷入。而1998年以来,并购浪潮真正席卷全球。(2)跨国并购更加频繁。1989年全球企业并购总数为7700起,并购价值总额为3550亿美元,其中跨国并购为2764起,占并购总数的36%,跨国并购价值为1310亿美元,占并购价值总额的37%。而1998年以来,国际上许多巨型公司、重要产业都卷入了跨国并购。据统计,跨国并购总额在1998年达到了4110亿美元,比1997年增加了74%。 (3)跨国并购成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力。根据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1998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为644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近40%,而企业跨国并购活动是这一增长的主要动力。(4)跨国并购活动走向多极化。主要表现在:跨国并购呈双向流动之势,90年代以前主要是美国企业大举并购英、日企业,而现在英、日企业也掀起了强烈的并购美国企业的浪潮;具有传统经济贸易关系的国家间跨国并购异常活跃;新型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跨国并购浪潮中。(5)区域集团内部的跨国并购发展迅速。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均实行内外有别政策,显然有利于区域集团内的成员国之间的跨国并购。(6)强强企业并购不断,且并购额巨大。1998年以来的强强并购几乎涉及到所有重要行业,并购额也连创新高[2]。它极大地冲击了全球的市场结构,甚至改变了某一行业的现有经济格局:在石油业、涉及数额分别高达863亿美元和480亿美元的埃克森和美孚的合并以及英国石油公司和美国阿莫科石油公司的合并,使他们与壳牌石油三足鼎立;在汽车业,戴姆斯-奔驰与克莱斯勒的跨国“联姻”使其位居通用、福特、丰田、大众之后名列第五,等等。(7)跨国并购的具体目标日趋多样化,投机色彩明显消退。此次企业跨国并购浪潮,着重于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而带有“泡沫经济”特征的投机性企业并购,则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1.2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中国市场是跨国公司全球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越来越趋于直接投资,其中并购已经超过了“绿地投资”,成为FDI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已经影响到我国民营企业,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本文试图从跨国公司并购的动因分析入手,阐述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民营企业应实行的对策。

1.2.1并购的内在动因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压力,作为一向追求实现全球战略的跨国公司,必然要不断调整其经营战略,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高效组合、低成本的生产与高价格的销售,并尽可能地提高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而进行跨国并购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跨国公司的对外并购已经取代了“绿地投资”,成为跨国公司向外扩张的主要方式,并购资金已占其对外投资量的70% 以上[3]。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德姆塞茨等人提出经济效率理论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有了新的认识,人们不再认为垄断是绝对有损于经济效率的,政府的反托拉斯倾向已大大减弱。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本国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也开始放松对企业跨国并购的管制。

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为跨国公司全球并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有利条件。同时,科技进步也使跨国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促使跨国公司不断地进行跨国并购。许多跨国公司为保持其领先地位,同时又降低其技术开发的风险和成本,通过并购来获取新的技术,避免技术研究上的重复开发。

1.2.2并购的外在动因

1.追逐规模报酬递增。跨国公司并购之所以能促进规模报酬递增,主要是因为:(1) 并购带来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用更加先进、高效的专用设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2) 大规模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分工的专业化及作业的标准化水平,从而提高员工的劳动熟练程度,降低成本。(3) 大规模生产和先进技术设备的使用,可以减少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提高劳动效率。(4) 大规模生产需要大批量地采购原料,有利于节省原材料的开支。追逐规模报酬递增的跨国并购无论是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都有可能实现规模经济效应[4]。

2.降低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认为,跨国并购实质上是企业组织对市场的替代,是为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交易费用。跨国公司并购就是用内部组织替代市场制度,使多个经营单位的交易活动内部化,从而减少市场搜寻费用、谈判费用、拟定合同费用等。在跨国并购中,跨国公司既可以通过并购突破关税与非关税等贸易壁垒限制,减少其进入海外市场的成本及经营成本,还可以通过并购获取原企业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特有资产,降低获取人才和技术的成本。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形成的扁平化的内部组织结构也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3.规避商业周期风险。跨国公司并购利用商业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在不同国家存在的时间差,来规避商业周期风险和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同时又可以避免本国或其他国家的商业周期风险。我国经济的长期稳步增长,也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对于产品销售而言,当跨国公司的某一产品在某国或某地市场萎缩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扩大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的销售,来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这样,通过跨国并购,跨国公司可以实现产品的市场多元化,达到摆脱单纯依赖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束缚,从而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5]。

4.争夺创新技术与人才。一个企业如果不能拥有创新技术与人才优势,必然会在剧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要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创新技术与人才优势,并购是最便捷的方式。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认识到,除了技术能力之外,被并购企业的关键人才非常重要,一旦他们离开被并购的公司,那么再好的技术也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理想的并购是选择那些具有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公司作为并购对象并将其留住,有效并购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和扩大市场份额,它通常还把获取人才和新一代产品作为前提。

5.寻求价值被低估的公司。知识经济时代造就了一批以信息技术、生物基因技术等为基础的新兴产业,这些高科技产业在资本市场上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而许多业绩不错的传统产业则没有得到投资者应有的关注,一些效益其实很好的有名企业的股票市值在股市上甚至远不及那些前几年还不为人所知的高科技公司,公司的价值被大大低估,这给跨国公司并购提供了绝佳的机会。托宾比率表明,如果目标企业的股票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之比小于 1 时,即说明该企业的价值被低估,可以实施并购行动。如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通货膨胀率很高,许多企业的资产被市场低估,托宾比率只有 0.5 到 0.6,实施并购比投资新建企业要合算很多,由此引发了并购浪潮[6]。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德姆塞茨等人提出经济效率理论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有了新的认识,人们不再认为垄断是绝对有损于经济效率的,政府的反托拉斯倾向已大大减弱。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本国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也开始放松对企业跨国并购的管制。

2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随着中国逐步融入WTO以及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日趋活跃。跨国并购一方面给国内经济发展带来急需的资金、技术、市场及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并购过程中垄断倾向的滋生、国有资产的流失、宏观调节力度下降以及投机性并购行为的存在等。

2.1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积极影响

跨国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他对民营企业的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现在就对其积极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

2.1.1解决资金问题

跨国公司并购可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解决由于投资不旺而引起的增长乏力问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国内企业自身积累不足,缺乏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限制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必然会导致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国有企业要转换机制、走出困境,一要靠深化改革,二要靠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三要靠减轻负债和社会负担。这三项措施都需要资金投入。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国有企业近40万家,对其进行资产重组至少需要资金3万亿元。这笔巨额资金全部从国内筹集是不现实的,而跨国资本是其重要来源。

与新建投资相比,虽然短期内跨国并购的资本形成作用并不明显,跨国并购只是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就直接增加资本存量。只有当将出售国内企业所得的现金和可处置股票这些可投资资源用于国内再投资时,资本存量才会增加。但是从长期来看,跨国并购有利于我国的资本形成:跨国并购可以为国内企业带来后续性追加投资;可以通过产业连锁效应引发前向辅投资和后向辅投资,引来投资母国企业和他国企业的投资;可以通过示范和带动效应促进东道国当地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连带效应促进投资母国其它跨国公司的投资和政府的援贷款。

2.1.2优化企业结构

跨国公司在我国实施并购有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优化。跨国并购带来的大量外资流入有利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国有资产可以采取实物资产出售或股权出售的方式从部分产业的退出和对部分产业的集中进入,促使我国新的资金技术密集型支柱产业的形成。

(1)从产业结构优化的角度看,如果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经济渗透的程度很高,就可能会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并购的直接结果是企业经营规模扩大,重新组合和调整生产要素,达到最佳规模经济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实现产品深化生产或运用统一的生产流程,减少生产环节间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跨国并购带来的资金、技术等资源,不仅可以优化目前的投资结构,还能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从而直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跨国公司对当地企业的产业关联和示范效应可以间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外资流入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使得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同时也改变着居民的消费结构,也间接地促进着产业结构优化。

(2)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看,跨国公司并购也可以促使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引入外国并购投资,实现了国有企业与外商资本的结合,不仅改变了国有企业单一的资产结构,而且通过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使产权关系明晰;国有资产与外资合二为一,资本追逐利润的属性便显现出来,一改国有资产动力不足、约束力软化的弊端;资本要求增值的本性将排除一切非生产经营因素的干扰,甩掉企业的“包袱”,实现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技术进步;由于合资企业外商参与管理,并参照合资企业法运作,这就从产权和法律制度上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7]。

2.1.3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跨国公司并购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首先,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会导入国际经济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树立市场经济中企业营运的样板,有助于从外部促进中国市场的发育和市场机制的完善,有助于跨国并购以先进方法培训我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开发我国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有助于我国企业学习、应用和推广跨国公司科学经营管理现代化大企业的经验,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其次,外商熟悉国际市场的行情和交易规则,而且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因而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后,有可能纳入其生产协作系统,原材料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都大为拓展,从而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和协作效应,被并购企业则可以直接利用跨国公司在全球营销网络上的垄断优势,排除国际市场进入障碍,迅速扩大出口规模[8]。

2.2跨国并购发展对民营企业的消极影响 2.2.1某些行业产生垄断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会导致某些行业产生垄断,并对国内一些企业和相关产业产生“挤出效应”。跨国公司并购有可能会导致我国产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而且规模经济效益越显著,集中效应越明显;产业的国际化程度越高,跨国直接投资规模越大,市场的集中度也就越高。拥有垄断优势的跨国公司跨越歧视市场壁垒,保持稳定的加工市场集中度和寡头竞争稳定性,排斥中小规模厂商,一旦它控制市场就可能压制竞争,降低市场效率,破坏市场结构。跨国公司并购压制竞争主要表现在:一是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二是价格歧视;三是利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我国市场上拒绝交易。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不仅表现在跨国公司直接进入的领域,还表现为对相关产业中的企业的影响。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后,有可能打断国内运行已久的供应链,而转向跨国公司母国或跨国公司在国内的配套生产企业。

2.2.2资产流失和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下降

跨国公司并购会导致国有资产、国有品牌流失,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下降。跨国公司在收购兼并国有企业时,一般会低估国有企业资产,这在国有企业处于经营困境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有些地区,为获取更多的外商投资,甚至对外商投资实施“超国民待遇”,并许诺给外商以丰厚的利润回报。跨国公司并购后也有可能在公司内部利用转移价格这种隐蔽性较强的方式提高成本,降低利润,导致合资企业连年亏损。而且,如果并购前没有对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往往更有可能会在并购中造成大量无形资产的流失。近年来本土品牌在与跨国公司品牌竞争中日益处于一个不利地位,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国内企业的名牌、商标也逐渐消失,逐步被相关的外资品牌所替代,这种无形资产的流失,直接后果就是阻碍了国内企业健康成长。跨国公司并购后一般不使用中方的技术,而是利用跨国公司本部的技术,如果在华的合资企业不具有技术开发能力,就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网络中的一个简单加工厂,从长远来看,对于我国企业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无疑是一种巨大损失[9]。

2.2.3削弱调控的力度

跨国公司并购会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一些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已经遍布于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部分行业形成寡头垄断和独家垄断的局面。这些行业经营发展战略,已经脱离了国家的行业监督,如液压挖掘机、程控交换机、部分家电产品,在企业数量、生产品种和规模、生产布局等方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都无从干预和协调。跨国公司母公司从其全球战略经营出发来安排子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不仅有可能会背离行业总体规划,而且会使国家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手段等调节力度下降。

2.2.4存在投机行为

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并购会也存在投机行为,转移其利润、风险或污染。从事投机性兼并的企业将主要精力、时间和资金用于毫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兼并上,而不去筹划长期的生产投资。为了获得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溢价的短期投机行为,以及单纯追求金融资产增值的投机活动,如果取代了生产活动成为“财富”主要来源,其结果必然导致短期利润排挤长期投资,赌博性投机排挤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的开拓工作。另外,还存在部分外商转移利润,转嫁投资风险,以及侵害我国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跨国公司受资本的趋利性所驱动,转嫁污染环境的项目,将一些重污染的工业向我国转移,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民营企业实施的对策

3.1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策略

跨国公司的并购对我国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跨国公司并购所带来的积极效应使我们在经济发展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目前还存在诸多障碍,而且对民营企业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效应的最终实现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以及我们能否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外资并购策略,这就需要我们积极研究本国国情,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适度引资,从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民营企业自主成长和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

3.1.1加大民营企业规模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面对。以汽车行业为例,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汽车企业年产能力应在40~60万辆,而年产100万辆以上的才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汽车年产量超过百万辆的企业有12家,其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7%。中国现有汽车制造企业122家,1995年总产量仅为150万辆,年产量超过10万辆的企业只有5家,最大的一汽集团年产量也仅为18万辆,80%的厂家年产量不足1000辆;又如钢铁行业,全国约有钢铁企业1700家,但年产量百万吨以上的仅有22家,500万吨以上的只有4家。而且本1961~1970年新建的钢铁厂年产量均在1000万吨以上。由于企业规模小,导致了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这种不良状况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阻碍了其进行民营企业经营的步伐,而这却为外资并购我国民营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必须加大我国民营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生产力,规范企业,面对并购狂潮才能更好的发展。

3.1.2引用国际化管理机制

国内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1)民营企业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经营自主权,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外事审批权,特别是海外融资自主权。(2)民营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决策审批迟缓,审批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或使企业跨国并购坐失良机。(3)我国目前实行的外汇管制措施是: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外汇则不可自由兑换。这不利于企业跨国并购的进行及在东道国拓展业务。(4)我国为吸引外商投资,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各种优惠待遇,这有利于他们在我国的跨国并购,然而我国企业在外国却享受不到相应的优惠,显然不利于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5)国内各企业之间的并购尚面临各种风险,跨国并购更是如此,且风险更大,这就需要对国内并购企业提供各种优惠、保障措施,使他们无后顾之忧,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保障机制,不利于企业跨国并购。设立专门从事企业对外并购等跨国直接投资管理的机构,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进行宏观协调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10]。

3.1.3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我国民营企业内部缺乏有管理跨国公司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并购仅仅是跨国经营的第一步。对被并购的企业如何进行经营管理,如何在并购之后做到真正消化吸收以获得“双赢”,则是并购企业面临的更为重要的且最为实际的问题。实践中,企业并购后,并购企业由于缺乏有管理跨国公司经验的人才,往往派少量管理人员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协调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还是赖于被并购企业的原有人员。

所以如何提高员工素质成为当务之急的任务,民营企业员工应该加强培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面对随之到来的跨国并购热潮,企业员工应该互相合作,互相学习,是自身企业能更好的运营和发展。

3.1.4发展中介机构

(1)企业注重培养和国家的大型投资银行的关系。在企业跨国并购活动的众多中介机构中,投资银行的特点在于它集多种中介机构的功能于一身,且其主要业务就是参与和推动企业的并购活动,从而使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投资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应采取倾斜政策,点扶持一些初具投资银行规模的较大的证券公司,鼓励证券商间的并购,并鼓励他们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条件成熟时,走出国门,开展跨国业务,使其能为我国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企业自身成立全国性的咨询机构,它能在广度、深度上更进一步地提供各种专业服务。有利于民营企业,在面临跨国并购时能提出专业的意见,指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民营企业及时获取涉外律师队伍的意见。针对现有情况,应尽快采取措施如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选派优秀律师外出进修等途径,提高涉外律师自身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应采取优惠措施,将在国外学习法律、经济的优秀人才吸引自己的企业,为我国的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3.1.5鼓励银企互惠互利

鼓励银企联姻,组建大型跨国企业,参与企业跨国并购。国际上一些著名的银行如美国的花旗银行、西敏诗银行、汇丰银行,日本的住支银行、第一劝业银行,法国的国民银行,德国的德累斯顿银行、巴伐利亚联合银行,荷兰的商业银行和荷兰银行等均积极开办跨国公司并购和咨询业务,甚至直接参与跨国并购。我国银行可借鉴国际上著名银行的经验,在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融资中,实行银企联合,为企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并购提供融资服务。民营企业通过银行的互惠互利政策,得到大批资金,自身就能不断壮大。

3.1.6创建大品牌企业

加快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支持战略产业中优势企业联合重组,形成集中优势,以攻为守,主动出击海外反并购。联想并购IBM、南汽并购英国罗孚汽车,都体现这一战略思路。海外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一方面需要民营企业增强实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完善建设,增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

3.2外部环境对民营企业的辅助措施

近几年来,外资企业大举进军我国市场,掀起了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的浪潮,他们的着眼点是投资控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直接收购我国民营企业,出现了饮料、化妆品、洗涤剂、啤酒等行业被外资控股的局面,且势头有增无减。我国加入WTO后,外商投资的领域将逐步放宽,对外商的限制将逐渐减少。此外,我国的民营企业改革为外资提供了众多的并购目标企业。可以预见,外资并购民营企业的势头将会愈演愈烈。基于有效竞争和其他善意动机进行的跨国并购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基于垄断市场或投机动机的跨国并购则会对一国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因此,在肯定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积极作用的同时,应在借鉴外国管制外资并购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规范、控制外资并购,扼制其负面效应,适度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

3.2.1完善有关的法律和制度

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对于引进的外资,各国法律一般会赋予其国民待遇。然而在某些方面我国却赋予了外商以超国民待遇。例如,减免税、减化审批手续等方面的规定,使得不少外商利用我国的倾斜政策和国内外体制的差别,在并购过程中谋利。有的外商在并购我国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时,不仅提出控股51%以上,而且要求一段时间后出资。达成协议后,外商再利用这段时间在国外“借壳上市”筹措所需资金,然后再以此作为出资获得收益。这些待遇,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中根本不可能享有。对此,(1)我国应尽快完善各项法律规定,赋予外资企业以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公平竞争;(2)严格支付条件,在购买资产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力争外资能与内资同时到位。

完善资产评估制度。现实中,外资并购我国民营企业资产评估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有些目标企业因急需资金根本不作具体评估,仅以帐面资产净值作价参股;(2)资产评估时,有些中方企业无视无形资产的价值,仅将有形资产作价入股;(3)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因过多的行政干预,难以按市场规律进行核算。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有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多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经济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难以使外国投资者信服。因此,应建立作为企业并购中介机构的有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按市场规律办理。(2)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的规定,强化评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尤其要加强并购过程中对无形资产的评估。

完善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1)应完善证券法,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律监管。目前,外资直接或间接进入上市公司乃至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经是境外机构。对此,应将对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与对非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紧密结合,从而保证国家的外资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统一、协调。此外,对诸如收购方的信息披露、强制要约、强制收购、间接收购以及国家股、法人股的转让等问题,法律上需给以明确且易于实际操作的规定。(2)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过程中的共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完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明确外商在并购企业后对企业职工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4)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还涉及到环境保护等问题,国家也应加以重视,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3.2.2国家给予优惠政策与扶持

国家应采取大企业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一些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标志着我国鼓励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目标已经明确。

首先,建立一套指标评价体系,以确定企业是否具有扩张条件,是否有能力进行跨国并购。企业对外扩张,既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又可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还可增加市场所占份额,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扩张也是有条件的,不可进行盲目的扩张。从世界范围看,跨国公司的主导趋势不是对外扩张,而是合理化的结构调整,可见,对外扩张只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维护自身发展的一种阶段性要求。“根据邓宁的对外投资理论,企业只有具备了以下条件,才考虑对外扩张:(1)企业拥有高于其他竞争企业的优势,这类优势至少在一定时间内为该企业所垄断;(2)企业使这些优势内部化必须比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企业更有利;(3)企业在投资区位结合当地要素投入来利用其优势时,必须比利用本地投入更有利。这三个基本条件可以简单概括为企业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10]需要强调的是,扩张是有限度的,极度扩张也会导致企业的失败。

其次,对于符合标准,并确有意愿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国家对其应赋予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尤其是海外融资自主权),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从各方面创造有利条件,便利企业跨国并购。最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对外投资保证制度。对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的非商业风险如外汇汇兑风险、战争险、征收或国有化风险提供政府保证,以降低国内民营企业运营的风险。

3.2.3加强国际合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国家应积极与其他国家订立双边或多边条约,或在互惠的基础上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减少投资的政治风险,以期在更大的范围内有效实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税收制度,避免双重征税。此外,如果本国民营企业所进行的跨国并购受到东道国政府的不公正待遇,国家应尽可能通过外交途径或诉讼途径来维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结 论

跨国并购在中国加入WTO后变得更加频繁,对民营企业产生了各种影响。本论文分析了跨国并购的内外动因,剖析了其发展趋势,针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提出了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以及一些外部辅助措施。

跨国并购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其积极影响能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多机遇,促进国民经济上升。消极影响能严重破坏民营企业的自身产业结构,给本国带来经济危机。

中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跨国并购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这对本国民营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本论文结合当今经济实况,分析世界经济走向,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民营企业自身的优缺点。提出了各种对策来发展和壮大民族营企业。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

本论文分也遗留了一些问题,跨国并购如何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剖析透彻。民营企业自身的许多弊端没有列举出来。提出的对策可能没有结合中国的国情需要。在今后的论文中一定会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亚芸.企业跨国并购与国际法律协调[J].中外法学,1998,(6).

[2] 张文魁.全球并购新动向及其影响[N].国际商报,1999-06-10(6).

[3] 于建国,管宁.国外企业收购与兼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37.

[4] 李继学.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展中国家面临挑战[J].中国外汇管理,1999,(11).

[5] 郑爱国.全球跨国公司风云录[N].国际商报,1999-01-07(5).

[6] 李金鹏.中企进行跨国并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N].国际商报,1999-04-01(6).

[7] 王庆湘.试论我国反垄断立法所规制的垄断[J].法学,1999,(11).

[8] 史建三.跨国并购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53.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

一、引言

在世界金融领域的巨大变革中,全球范围内的混业经营全面取代分业经营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二十世纪后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金融管制的不断放宽,金融业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金融工具创新的日新月异,使得占主流地位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难以为继;尤其是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颁布,标志着混业经营时代的来临,“混业——分业——混业”是国际银行业走过的轨迹。论文百事通目前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已是当代国际银行业的一种趋势,在2006年度全球千家银行排名前25位的大银行中除中国三大国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模式外,其余的均为混业经营机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承诺的压力下中国的商业银行面临着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应对这样的机遇和挑战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的路径选择问题。

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分业经营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特别是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分业经营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混业。

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随着近年来中国金融业改革的进一步加速,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展顺利,利率市场化进程将不断加快,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走向消亡,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格局将打破原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市场集中度将呈下降趋势;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一步连接,外汇衍生市场逐步开展,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市场品种不断增加: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一大发展趋势,对金融混业化经营的探索始终没有停步,银行、证券、保险相互渗透的局面已经出现,业务经营自由化势不可挡。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迅速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而资本市场的激励作用又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的日益完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快证券公司、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坚持发展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类金融中介的改革,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从综合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此外,随着中国逐渐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必将竞争中国商业银行的一流客户,那些达到投资级以上信用级别的优质公司客户可以通过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直接到海外发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筹集低成本资金也可以在国内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发展反过来也将吸引公司和个人存款通过基金等投资管道流入资本市场,客户资源和资金来源的相对甚至绝对萎缩,必将对已经存在过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冲击。因此,处于包夹之中的中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维持和拓展客户资源稳定存款资金来源。

总之,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因此,开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探索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有效发展模式,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一)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金融改革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与挑战。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定需要非常强大的、完善的金融系统来支撑。从整体上看,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以中介贷款融资为主市场,证券融资为辅的格局,银行体系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资本市场过小与银行过多的融资负担又使得金融体系整体发展水平落后,效率低下。因此,中国目前的这种融资体制不利于长远的金融稳定,经济增长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因此,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使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互动发展,才能使金融系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能力。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迅速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而资本市场的激励作用又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的日益完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快证券公司、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坚持发展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类金融中介的改革,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从综合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二)中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考验

银行业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服务特性更多地是体现在其中间业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银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比重都很小。

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从1930年代至今经历了高——低——高的轮回,这与美国混业——分业——混业的历程有很大关系。美国商业银行1934年的非利息收入与总收入之比为24.57%,198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非利息收入占比达到最低点,在1981年仅为7.09%:1990年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别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为43%。其中,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趋势,大量的是其它非利息收入。其它非利息收入较多,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从而商业银行投资工具多、以及混业经营有很大关系。

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赚取结算、等收入;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银行也没有来自存款账户管理的收入。

目前,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2006年全球十大投行业务排名中,以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机构占据了半壁江山,资本市场及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如何,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三)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

虽然我国实行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但实行的分业经营并不是绝对的分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交叉和合作,而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逐步加快,我国正逐步走美国类似的道路,即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目前主要通过银证合作方式实现。

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银证转账、基金托管、证券业务以及资金的合作。

银证转账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通过银行网络进行客户资金的划转是指投资者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系统以及双方的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证券保证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之间的资金实时划拨。根据《证券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券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随着证券公司管理的日益规范,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建立了托管银行的制度,一方面具有经济性,另一方面更强化了风险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基金托管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的法定监管人,不但要保管基金的全部财产,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还要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审核基金净值及基金价格。

证券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银证通”业务,即指在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与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相联接的基础上,以银行活期储蓄存款作为个人投资者证券资金清算帐户,通过银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等相关业务,是为提供客户同时投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便捷金融服务。

资金合作,是指商业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合法资金。虽然,《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都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但《证券法》同时又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措的资金”,因此,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股票质押方式向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可开展部分债券业务,但目前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券业务;法律上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包括成为资产发起人以及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财务顾问业务,《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都没有禁止性条款规定;基金管理业务,200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进行证券投资。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部分投资银行业务,为商业银行进一步综合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成立和运作的时间尚短,与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和业务重合,业务流程和协作还需进一步磨合。一方面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与投资银行部门存在分工合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在许多项目上也存在竞争关系。因此,需要投资银行部门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借鉴国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定位和竞争策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业务定位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加大业务创新、组织机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创新,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工行、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期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主要的业务拓展领域,集中力量打开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而部分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也都已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从事除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实际操作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少,发展较慢,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更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如何发展,如何寻求突破是各商业银行面前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重点

从美国金融业的历史看中国银行业的未来,如果说四大国有银行凭借其天然的规模优势和庞大市值具备了成为“中国花旗”、“中国汇丰”的雏形,而城市银行则凭借其区域性优势占据了地区银行的生存空间。而对于其它13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来说,在中国所有银行中成为大型的综合性银行的银行可能只有

一、两家,多数股份制银行都将分化为各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在这一分化过程中,谁能最先找到自己的定位,建立起专业化的优势,谁就能在长期的竞争中获胜。

因此,一般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应和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明确发展定位,与原有优势资源相结合,选择适合自己的业务发展模式,并将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与实现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打造核心行业,像投行一样的定制化服务,以及细化交易结构等。结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创新,走出有特色化的、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在目前,商业银行可以从搭建的七个投行业务创新平台中进行选择,并结合内部的优势业务,向专业化发展,可以重点发展以下业务:

1、综合性资产管理业务

通八达

随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扩大,通过基金公司为富裕个人客户提供的各类理财服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加上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有的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以及衍生工具理财产品,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覆盖不同风险和收益的理财平台。将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整合,并进行联合营销,将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需求,并为客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将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并购业务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之间的整合和行业之间的整合,许多并购行为将发生,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所需资金。

3、专业化行业金融服务

通过对某一行业的发展进行充分研究,围绕行业发展的价值链,专门为该行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资金需求方案,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进行专业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服务。如民生银行投资银行部开展的“封闭式房地产项目”就是属于此种类型,围绕房地产的开发提供全方位的资金需求,同时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将风险控制到最低。

此外,探索探矿权、采矿权抵押贷款业务,并对矿产类公司的价值链进行规划,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方案。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逐步消耗,其价值越来越体现出来,目前矿产资源的价格在近年来一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行业的风险较小,但市场价值却非常巨大,发展潜力高。

4、股权直接投资

直投业务特别是对拟上市公司的投资利润收入丰厚。从国际上看,直投业务是国外投行的重要利润来源。如高盛投资中国工商银行、以及2006年收购西部矿业3,205万股权;摩根斯坦利投资蒙牛并运作公司上市,之后获得了巨额的投资回报,其投入产出比近550%,而对平安保险、南孚电池、恒安国际、永乐家电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与套现均非常成功。从有关数据可以看出,高盛投行业务的PE的账面价值在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类PE业务增长近78.22%,发展迅速。

从国际上的私募股权投资(PE)情况看,国际上的PE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势,出资人45%来自于养老金,10%来自于银行、保险公司,还有12%来自于个人和企业。

随着国内创业板的即将推出,将出现更多的投资机会。目前,信托公司已经被批准进行PE投资,证监会也批准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两家证券公司开展直投业务的试点。

因此,虽然目前银行资金不能直接进行投资,但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通道间接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获得更多收益。

5、资产证券化业务

关于商业银行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行结构化融资。

总之,由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无论是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还是在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与现有的商业银行体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详细分析自己的组织结构、业务特色、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与专业投资银行相比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上所具有的优劣势,根据投资银行的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和产品创新,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建立具有投行竞争力特点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起一整套与商业银行原有的、保守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同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投行部门与行内其它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和行外的机构进行合作,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和整合投行业务平台,不断推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竞争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今后进一步发展综合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未来营销战略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并利用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和声誉开展业务,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财务顾问、收购兼并等投资银行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业务的开展,内部资源的整合,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在考虑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方面的实现突破。

1、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结合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发挥自身优势,实施长远规划。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业务运行和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还不成熟,客户也有一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加快,投资银行业务今后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工作,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上,要树立长远目标,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誉、客户资源、机构网络、资金实力等优势,积极开展融资、理财、并购、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

2、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以客户为中心,在拓展业务上实施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战略。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开发多元化、系统化的投资银行业务产品,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对客户实施多元化营销策略。同时,要针对VIP个人客户和重要公司客户进行专业化营销,为客户提供专项服务、个性化服务。

3、商业投资银行业务应树立特色观念,在实际运作中实施品牌战略。目前,各家金融机构都在瞄准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如果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必须要树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这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的“重中之重”。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需要都根据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势,不断创新,以便在今后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有所侧重,注意树立“品牌意识”,在某些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域中突出各自的“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抢占市场份额,创建具有本行特色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牌。

4、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统一集中管理,在业务管理上实施团队营销。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参差不齐,大都分散在各业务部门,各地分支机构的发展程度也不均衡。随着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商业银行应对投资银行业务要集中统一规口管理,不能归口的,由总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同时总行投资银行部应加强分支投资银行机构的业务联动,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争取优质高端客户,取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此外,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注意实现多目标营销并重,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业务要实行交叉营销,形成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业务的品牌、资金、业务网络、客户资源等优势的同时,需要整合行内、行外以及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源,制定长期经营战略,全力打造投行业务品牌,通过管理、机构、产品、业务流程、销售、人才规划等全范围的创新,构建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经营管理格局。

(三)经营战略和目标模式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特征、优势和投资银行业务的特点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从投行业务发展全局出发制定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鉴于银行业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商业银行内部对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有一个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经营战略:

1、建立业务管理机构

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商业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建立独立的专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当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为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层面建立按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内外部各种资源,对投行业务实行系统的策划、拓展和管理。

2、进行准确的客户定位和客户需求挖掘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客户定位应建立在现有客户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综合特征,分析潜在需求,作出准确定位。从商业银行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出发,投行业务的开展应以公司客户和VIP个人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以大型优质企业为当前重点发展的客户,以成长性良好,与银行服务实力相匹配,具有潜在投行业务需求的中型客户为未来重点业务开发对象。

3、多元化业务组合战略与重点业务战略相结合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期,需要构建相对平衡、能够带来稳定收入流的多元化业务组合;随着优势客户资源的挖掘,逐步形成了优势业务,此时,需要优先发展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巨大、客户资源聚集的业务,逐步形成某一业务领域独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特色,并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培育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树立自己的品牌。

4、全面创新战略

这是塑造大型专业化投资银行核心竞争优势的决定性战略之一,需要在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等三个领域协调展开。在业务和产品领域方面,首先结合传统商业进行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重点放在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开发高质量的全新产品;在制度创新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组织结构创新、决策体系创新、业务流程创新、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体系创新以及资源分配与共享机制创新方面。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并促进两个业务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增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投资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打造出业务品牌,随着政策的放开,通过投资银行业务资源的整合,将可能成为独立的公司,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中心。

5、业务整合

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快速有效的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建立投资银行部为核心的投行业务运营平台,采取相应的策略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对业务进行整合,准确的细分客户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6、核心竞争力培育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同样,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也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和内部管理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四)业务流程管理

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需要在执业规程、业务流程、管理与决策方面遵循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市场化原则。在业务操作中,需要进行业务流程管理,以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在投资银行业务流程设计中,首先应当弄清楚为客户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围绕产品的信息流、物流和服务流这三个主要方面而进行设计,找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一般而言,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来说,能够创造核心竞争力的是“研究报告和解决方案”和“提供资金”。

一般来说,普通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流程包括了信息收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优选、内核、方案实施、项目总结等,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具体业务流程。但从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来看,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型进行流程管理,如将业务分为顾问类(如财务顾问、投资、理财顾问)、操作类(并购、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和融资类(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结构融资、过桥贷款等)来管理。

对于总分行结构下投资银行组织结构,根据项目的来源、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采取的业务流程管理也不相同。首先,总行设投行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和协调),分行设投行业务需求处理平台(负责集中辖区内客户的投资银行业务需求),并建立授权制度,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总、分行经营种类与额度。其次,将业务需求分三类:分行解决类、总行解决类和外部解决类,然后分类实施处理。分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分行组织业务团队,按照我国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模式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总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团队提供服务;外部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负责联系海内外专业机构。

(五)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品牌定位及品牌管理

作为从事高风险产业的商业银行。历来都非常重视信誉,把信誉作为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优良的信誉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先决条件,可以获得投资者的信赖、取得筹资者的认同。同样,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并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得到很好的落实及突出品牌的顶尖特性。所以,商业银行的信誉优势和产品品牌都将有助于投资银行业务介入市场并得到商机。

但是,由于投资银行的业务产品是结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的创新,也是满足客户需求的需要,加上创新是塑造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克服风险的最佳手段。因此,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可以同原有商业银行的产品有不同的品牌,在两者品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投资银行可以自己发展自己的品牌,并进行管理。

四、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增加了风险机会。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属于非银行传统业务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构成将会有很大改变,信用风险将不再是主要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等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促进投资银行业务长期稳定发展。

(一)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

一般而言,投资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不同的具体风险(如承销风险、并购风险、投资风险等);而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是金融风险(包括流动性、信用、偿付风险等)、操作风险、商业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和制度、声誉等)和偶然风险(各种外部风险)。可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有许多相同的风险因素,但商业银行更关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随着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除了继续关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关联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因此,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针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1、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1)完善风险管理平台。

在原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将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不仅是针对投资银行各业务单元风险进行风险控制,更多的是立足于全行的层次,全面监控整体风险。同时,将业务、风险管理、审计稽核三条线独立,使风险管理和审计稽核独立于经营系统,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设立两个层面的组织架构。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总行内部

控制部门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要合理地制定投资银行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明确授权方式,建立有效的监督方式;二是通过在投资银行部门内部建立专门的内控组织来实施对投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负责对具体投行项目实施监督和稽核。

第二,根据投资银行的业务特点制定内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对每一项业务、业务模块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应当区分哪些风险是银行可以控制的,哪些是银行不能控制的,并做不同的处理。

第三,建立集中信息系统并有有效沟通渠道。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一个涉及全部业务活动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其安全可靠。通过这个信息管理系统,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使所有员工充分了解与他们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和程序。这样,可以将投资银行业务加入信息系统,使公司决策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投资银行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的综合性信息,以及与决策有关的外部市场信息。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需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将投行业务风险与银行业务风险进行隔离,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规范和完善的内核制度。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下,结合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特点,并借鉴国内外大型证券公司的内核制度建设的经验,建立一套权责分明、规章完整、运作有序、高效的内核工作机制。

其次,在总行一级部门之间建立内部防火墙,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强化风险教育。“防火墙”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弱商业银行内的风险传递与风险外溢,具体包括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等。防火墙的设置是一项非常具体、复杂的制度建设。

第三,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由于金融政策因素的影响,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常受到监管的约束和法律的障碍,要求投行人员提高依法开展业务的自觉性,努力寻找改善和转化风险的有效途径。

3、从人力资源角度控制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首先,建立有关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招聘、储备方案,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评价体系,保证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高的道德水准;其次,定期进行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有关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培训;此外,还需要对投行人员进行包括内控意识与风险理念培养。

4、建立投资银行业务创新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创新是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提供新产品和服务。因此,在业务创新中可能会受到银行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其它监管部门的监管,一方面需要完善有关创新性业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应与监管部门沟通,避免监管风险的发生。同时,还应该对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建立新型业务应急预警机制。此外,新产品的推出、服务协议的制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等都要经行内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外部风险监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趋势明显的影响下,确保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鼓励竞争、强调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主导监管理念,并不断推动着金融监管制度的重构和金融监管方式的转变。从全球范围看,出现了货币政策制定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趋势以及金融监管一体化的趋势。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提出了银行监管的新框架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检查评估、市场约束)所构成,代表着最新的银行风险监管理念,为改进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

“新协议”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加复杂、摈弃了“一刀切”的资本监管方式,提出了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几种方法供选择。“新协议”有以下三方面的创新:

第一,进一步扩展、完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内容与要求,并就资本充足率计算中的各种风险测算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第二,转变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重点,监督检查被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数量、风险管理水平是否相匹配,鼓励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对银行进行全面的行业监管。

第三,对银行的信息披露范围、内容、要点及方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管。

根据“新协议”,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要求更全面,更为严格。面对资本约束和资本困境的严峻挑战,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业务转型,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的零售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调整传统的以公司信贷为主导的业务结构。

在原协议中,风险主要是指信用风险,而“新协议”的风险包括了三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对各种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

“新协议”要求银行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其中要求必须将投资银行业务与交易业务与其它业务一起分别归结为三类风险,并应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度量,并进行风险汇总。这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外,“新协议”适当扩大了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以抑制资本套利行为。原协议中,对证券化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得比较低,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新协议”对银行投资于非银行机构的大额投资要求从其资本扣除,即对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总之,“新协议”鼓励商业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建立起能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管理系统,以增强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新晨

(三)加强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首先,要更新监管理念。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协议”不仅推动了银行监管理念的重大变革,还勾画出了一个新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银行监管当局作为一种外部监管,要重点检查、评估商业银行决策管理层是否充分了解、重视和有效监控本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是否已经制定了科学、稳健的风险管理战略与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已建立了能够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要检查、评估商业银行采用的内部评级法是否可行,以及通过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和确定资本水平是否可靠;要对所建立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进行及时检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根据其实际风险水平,建立和及时补充资本金。此外,要监督检查银行是否及时、充分、客观地披露所规定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