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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律论文

时间:2023-03-21 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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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律论文

第1篇

过去的30年是中国旅游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30年,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山东省“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曲阜市也提出了“旅游兴市”的发展战略,后又更明晰的表述为建设“生态式旅游胜地、世界性儒学研究中心、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确立了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支柱产业的地位。纵观曲阜旅游总收入和GDP的时序变化,可以看出二者持续增加的共同趋势。就世界遗产地曲阜市的现状而言,作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圣地,知名度享誉世界。一方面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孔庙、孔林、孔府1994年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并拥有各类文物古迹300多处,其中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存历代古建筑1300多间,古墓葬10万座,古树2万株,古代碑刻5000余块,各类馆藏文物达10万多件;另一方面曲阜作为山东省的一个县级市,行政级别较低,国民经济综合实力较弱,在山东省32个县级市中排名27位,虽然曲阜的经济增长较快,每年的增幅都在12%以上,但仍低于山东全省年均14%以上的增长速度,旅游业发展的经济支撑力较弱。在这样一个弱经济支撑的国际知名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和城市经济之间是否存在互动关系?旅游业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是否居于主导地位?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研究进展

国外对旅游与经济关系的研究主要围绕旅游乘数理论(Archer,Fletcher);旅游主导型经济增长假说理论,由Balaguer(2002)和Dritsakis(2004)分别通过对西班牙和希腊的实证分析得以证明,但Oh通过对韩国的研究得到了与假设不一致的结论;出口驱动型经济增长假说理论(Ghali和Tosun分别验证了入境旅游对菲律宾和土耳其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由于区域差异的存在,一直以来旅游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还是个备受争议的焦点论题,到底是相互促进,还是相互制约,是双向作用还是单向作用,国际上一直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我国关于旅游与经济关系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2010年起受到更多学者的重视,文章数量有所增加,研究方法日益多样。纵观二十几年的研究历程,旅游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有如下特征:在研究内容方面,二者的互动关系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包括从供给角度对旅游产业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王兆峰等,2009;查芳,2011;钟高峥等,2012)和从需求角度对旅游消费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张丽峰等,2009;孙虹乔等,2011);从旅游市场类型角度对入境旅游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庞丽,2006;武春友,2010;黄伟力,2010;张晨,2009;蒋满元,2008;张丽峰,2008)、出境旅游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雷平,2008)和国内旅游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屠文雯,2008;赵磊,2011)。此外,还有单向分析旅游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的文章,通过测度旅游贡献率水平来衡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大小(周四军,2006)。在研究方法方面,不同于我国其他旅游问题的研究最初多集中于定性分析,我国的旅游与经济关系研究从一开始就大量使用定量分析方法,其中VAR模型及相关的协整检验和因果关系分析虽然2006年以后才逐渐被采用,但应用最为普遍(杨勇,2006;和红,2006;赵东喜,2007;黄伟力,2010;瞿华,2011;罗文斌,2012;张娜,2012;杨建明,2013)。其次是空间计量模型主要用来分析不同区域旅游与经济关系的差异问题(王良健,2010;向延平,2012),而早期的文章多采用相关分析和灰色理论来说明旅游与经济的关系问题(陶金龙等,2004),此外还有查芳(2011)利用索洛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从研究范围看,旅游业发展与当地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可分为国际层面(雷平等,2008)、国家层面(和红,2006;罗文斌,2012)、省级层面(刘长生等,2008;屠文雯,2008;张娜等,2013)、市级层面(陶金龙等,2004;刘桂玉,2008)四类,其中还包括对市辖区的比较分析,如麻学锋等(2012)研究了张家界两区两县及其与全区之间的旅游业与国民经济高增长之间的区域响应性和时间同步性。综上所述,学者们对旅游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就全国范围而言,得到了旅游业与经济发展的长期均衡关系和双向因果关系,而就旅游业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定量分析则没有得到统一的结论,不同城市由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原因有明显的差异性,因此需要对不同案例城市的进一步实证分析。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已有的研究缺少从世界遗产地角度对旅游业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曲阜是我国45处世界遗产地之一,选择其作为案例城市对拥有优势旅游资源的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旅游业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研究。第二,现有研究案例选择的最小范围是地级市,缺乏对整体经济实力较弱的县级市这一级别城市的案例研究,曲阜作为这一行政级别的城市在产业结构、经济实力、城市建设等方面有自身的特征。第三,本文旨在回答拥有优势旅游资源和劣势经济环境的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与当地经济发展存在怎样的关系,是否有异于其他地方的特征等问题,为世界遗产地曲阜如何促进旅游业和经济的共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基于此现提出以下假设并进行论证:①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存在长期均衡关系;②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互为因果关系;③旅游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大于城市经济发展对旅游业的贡献度。

三、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旅游收入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而GDP是表征一个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本文选取1991-2013年曲阜市旅游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两组数据来样本来验证曲阜市旅游业与城市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原始数据来源主要是《曲阜市统计年鉴》(1991-2013),数据的预处理分为两步:首先通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旅游收入和GDP指标数据进行处理,然后对两指标数据取其对数,以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LnTOUR和LnGDP分别代表旅游总收入和GDP的对数,ΔLnTOUR和ΔLnGDP分别代表它们的一阶差分。

2、模型选定VAR

模型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把每一个外生变量作为所有内生变量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是一种非结构化的模型,主要用于预测相互联系的时间序列系统以及分析随机干扰项对系统的动态影响。利用VAR模型测度旅游业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1)单位根检验。在分析旅游总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要对这两列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因为涉及两个非平稳时间序列变量之间的回归,可能会形成结果看上去非常好的伪回归(Granger&Newbold,1974),但是,如果在旅游总收入与经济增长两时间序列之间存在“一起漂移”或同步现象,则可能没有伪回归问题。判断时间序列的平稳性,Eviews提供了6种单位根检验方法,其中应用较多的是DF检验(Dickey-Fullertest)、ADF检验(AugmentedDickey-Fullertest,即增广的DF检验)和PP(Phillips-Perrontest)检验。本文将借助这三种单位根检验方法,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2)VAR模型估计。VAR模型由Sims于1980年提出并引入到经济学中,是用模型中的所有当期变量对所有变量的若干滞后变量进行回归,通常用于多变量时间序列系统的预测和描述随机扰动对变量系统的动态影响,它是一种非结构化的多方程模型,作为自回归模型的延伸VAR模型的分析重点在于变量之间的关系及变量的滞后结构。

(3)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主要是用来检验一个内生变量是否可以作为外生变量对待。它解决了变量x是否引起y的问题,即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过去的x解释,加入x的滞后期是否使得解释程度提高。如果一个变量受到其他变量的滞后影响,则称它们之间具有Granger因果关系。

(4)脉冲响应函数。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当某一变量受到冲击时,也就是说受到干扰产生波动时,不仅会影响该变量本身,也会经由VAR模型的动态(滞后)结构,将这种干扰传导至系统内其他的变量上,其中,冲击或干扰就被称为脉冲。通过脉冲响应函数(ImpulseResponseFunction)分析模型受到某种冲击时,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对其他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轨迹,能够直观地刻画出变量之间的动态交互作用及效应。

(5)方差分解。方差分解的主要思想是将VAR模型中每个外生变量预测误差的方差按其成分分解为和各个内生变量相关联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内生变量的冲击对用方差来度量的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评价不同内生变量冲击的相对重要性。

四、结论及建议

1、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构建VAR模型,运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等方法研究了世界遗产地曲阜市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短期内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曲阜城市经济也呈现增长态势,从相互贡献看,城市经济对旅游业发展的贡献较大,增长较快,得出以下结论:

(1)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曲阜市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不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假设被拒绝。

(2)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在最佳滞后期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互为Granger原因,二者联系密切,假设?成立。

(3)脉冲响应函数分析结果显示前四期经济增长对旅游业的影响不仅是正向的,而且促进作用快速增加,而旅游业对经济起到先下降再上升的负向阻碍作用,滞后4期以后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存在持续的推动作用,只不过城市经济发展对旅游业的作用较强,而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较弱。从方差分解结果得出城市经济发展对旅游业的贡献作用显著,但相对间接,所以影响反映相对滞后。旅游业发展对经济的贡献作用相对直接,影响反应迅速但贡献度一直停留在较低水平。说明城市经济发展对旅游业的贡献度大于旅游业发展对经济的贡献度,假设?被拒绝。

2、政策建议

曲阜城市竞争力的提升以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前提,旅游业可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持,而城市经济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曲阜市旅游资源优势突出,但旅游产业化水平较低,旅游的门票经济特征明显,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有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旅游业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协调,未能实现良性循环。针对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提高曲阜市旅游业的产业化水平,完善旅游产业链,充分发挥曲阜市旅游业的关联效应、波及效应和乘数效应等。首先,“孔庙、孔林、孔府”是世界文化遗产,必须依赖强大的旅游解说系统才能让旅游者体验到儒家文化的价值和魅力,同时加快寿丘大遗址、鲁故城大遗址、尼山大遗址等的规划开发。

第二,调整旅游接待业的行业结构,建设高星级接待设施满足高端客人的需要,引入知名饭店集团连锁经济档酒店品牌,打造“儒家文化”主题的私人客栈。再次,丰富旅游产品类型,增加旅游演艺娱乐活动,提升杏坛圣梦等的演出水平和影响力。最后,加快与旅游业相关的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产业的发展。

第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围绕旅游产业大力发展相关产业集群,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支撑力。

第四,充分发挥文化品牌优势,发展文化产业。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曲阜新区文化产业园的建设,提高曲阜文化产业的规模和质量,以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第2篇

关键词: 国际投资与贸易,环境法律问题,环保标准,绿色壁垒

1 引言

环境、资源和人口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三大社会问题。就投资与贸易领域的发展趋势而言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 ,环境指标都正在变成一个影响产品竞争力和进入市场的重要因素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 (GATT)也非常关注环境问题 ,将乌拉圭回合后的下一个回合确定为讨论环境与贸易关系的“绿色回合”。因此 ,有必要对环境与国际投资、贸易的关系及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2 环境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2 1 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犹如一把“双刃剑” ,既有有利的一面 ,也有不利的一面。积极、有利的影响在于 :(1)、通过技术贸易带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结构调整和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2)要求取消补贴 ,可以减少那些有害于环境的经济活动的数量。消极、不利的影响在于 :(1)、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而刺激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 ,形成新的环境压力 ;(2)、在现行条件下 ,自由贸易制度同样存在忽视环境损失的“市场失灵”问题。

2 2 环保标准对产品竞争力和国际资本流向的影响

各国生产力发展阶段 ,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及重要程度、环保资金和技术水平等的差异 ,决定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参差不齐。而环保标准对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都会产生影响。可以说 ,各国间环保标准的不一致 ,会使那些投资于环境管理严格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受到削弱 ,从而使工业迁移到那些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甚至出现“生态殖民”。而在发达国家 ,产品制造商往往要求所在国的政府对来自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征收“污染倾销税”、“绿色关税”等 ,以消除因环保标准的差异给产品竞争力带来的不同影响。

2 3 环境标准与非关锐贸易壁垒在逐步降低、直到取消多边贸易中的关税壁垒的情况下 ,具有合法身份的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一种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武器。从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规定看 ,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 ,传统非关税壁垒的活动余地明显减少 ,“自愿出口限制”等灰色区域措施将被限制使用。因此 ,今后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将更多地使用环境保护名义 ,通过设定种种环境等方面的障碍即“绿色壁垒” ,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形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3 国际条约和公约有关环境与贸易的规定

3 1 国际环境条约、公约中的贸易条款

为了控制跨国界的污染转移 ,保护候鸟、鱼、海洋动物以及濒危物种 ,控制危险产品和物质的危害 ,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许多国际环境条约、公约规定了贸易条款 ,把贸易措施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

(1 )、规定许可证基础上的进出口。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 :如果确认为是濒临灭亡物种的贸易 ,应全面禁止 ;对于有可能面临灭亡威胁的物种 ,除非这些物种的贸易受到严格控制 ,应该在科学和管理当局批准承认的出口许可证的基础上准许出口 ,同时规定进口国只能在出口国政府颁发许可证的前提下才允许进口。

(2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如《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物品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 ,不仅要求缔约国限制或禁止与其它缔约国之间的贸易 ,还要求限制或禁止与其它非缔约国间的贸易。

3 2 关贸总协定 (GATT)中的环境条款

GATT第20条允许国家采取“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以及在与国内生产和消费的措施相结合的情况下 ,采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 ;乌拉圭回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 :“任何国家可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 ,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 ,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但在实际上 ,该规定为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

4 环境问题对我国外经贸发展的影响

4 1 环保标准差异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

在投资方面 ,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标准已相当严格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产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而这种转嫁污染的行为又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更趋恶化 ,国家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受到不利影响。我国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也存在上述现象 ,而目前在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缺乏对环境因素的适当考虑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没有得到严格的实施。

4 2 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以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为根据 ,以保护人体健康、环境与资源为表面目的 ,涉及与保护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产品 ,因而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广泛性等特点。就实施效果而言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环保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绝大多数对来自环保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不利。

从目前国际贸易的实践看 ,常见的绿色非关税壁垒主要有下述几种形式 :(1)单边主义 ,即一国对其内部及外部的商务活动单方面制定法律、标准 ,并加以实施。 (2)境外裁决权 ,即某一项法案 ,它有权对发生在本国之外的活动加以裁决。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金枪鱼-海豚事件。 (3)国家环境管制法律法规 ,即根据GATT第20条的规定 ,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与健康”的环境措施。 (4)多边环境措施 ,即有些国家利用国家间缔结的环境条约、公约的某些条款建立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南亚、韩国 ,以及我国的台湾省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产口进口标准 ,大都包含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严格的标准 ,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如果这些国家、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将贸易与环境紧密挂钩 ,将使我国在产品出口范围、出口速度上遭受打击。在产品结构方面 ,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日益增大 ,而初级产品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 ,这对以初级产口出口为主的我国显然不利。面对这一国际性趋势 ,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 ,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就对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而言 ,由于绿色壁垒的制定涉及从产品生产、销售到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 ,制造商、出口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 ,必须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 ,从而使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 ,影响到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 对策和建议

5 1 完善环境法律和强化环境执法

应当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 ,特别是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专项法规 ,促进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发展 ,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力度 ,防止发达国家通过污染转嫁对我国进行“生态侵略”。

5 2 利用双边或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非歧视原则 ,抵制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如果发达国家或地区根据其环保标准对我国产品在当地的销售采取歧视性做法 ,我国一方面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相互给予非歧视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中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照顾的规定 ,向有关国家提出抗辩 ,力争通过磋商、谈判解决此类贸易纠纷 ,同时也可以向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申诉 ;另一方面可依据《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反报复措施 ,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5 3 尽早推广实施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并从法律上完善有关制度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 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已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 ,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 ,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 ,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程序把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 4 加强国际立法合作

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现在和将来环境与贸易所进行的讨论和谈判 ,表明我国在环境与贸易关系问题上的立场 ,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公正、合理的地位。

参考文献

① 曲小如 ,环保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1)。

② 王瑜 ,中国社会标志规划 ,环境 , 1996(3)。

③ 孙昌华 ,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 ,法学评论 , 1996(4)。

④ 曲小如 ,论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条款与关贸总协定条款的相容性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7)。

⑤ 谈臻 ,国际经贸中的环境壁垒及其法律对策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10)。

第3篇

运管所稽查大队长竞岗演讲稿-竞职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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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叫**,现任稽查队副大队长。平时,我总是对同事说,向前、向前、再向前;但此时此刻,我却希望最后一个演讲,因为稽查队肩负着广州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生活无规无律,有的是组织,有的是协调,有的是参与,确实一言难尽,但是交通是一条宽阔的大道,有人修路,有人快跑,而我,甘当一颗铺路石,无怨无悔。

一、 工作成绩和不足

回顾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1.扎扎实实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确保道路运输秩序良好。

**作为华南重镇,运输市场资源丰富,客货运企业参差不齐。对运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目前这种情况,大队积极探索,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每个分队的积极性。以 “两站一场”为中心,稽查力量辐射广州,重点打击无牌无证,兼顾其它违章,月度定期进行客货运市场集中整治,逐步净化运输市场。

2.建章立制搞好车管工作,全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车辆管理,如果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只有安全才能有收获、有幸福,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稽查队人多车多,司机又有一些新手,管理任务繁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常言到“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为了不出事故,少出事故,对部多次召开会议,牵头讨论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把车辆安全工作作为每周政治学习的必备课,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全力以赴维护好重大节假日的交通秩序

春运工作,牵涉千家万户,也是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更是运管工作的期末大考,全体队领导和队员发扬连续作战,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年年春运受表彰;春、秋季交易会任务重、压力大,管理和服务对象广,值勤人员周密部署、热情服务,受到四海宾朋齐赞誉,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运管工作的影响力;还有百万火焰行、中巴足球对抗赛等等重大活动都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领导的培养和支持,同志们的帮助和自己辛勤的努力。不足之处是工作较多时,有时有些急躁;在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关心同事生活方面做得不够,我一定加倍努力。

二.立足本职,展望未来,稽查工作任重道远

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我认为首先应该认清角色、摆正位置、行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抓重点攻难点,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具体概括为“一个原则”、“两大主题”、“三个转变”、“四个做到”,简称一二三四。

“一个原则”就是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服务,并把它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4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经济法基础;教学改革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创新,是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院校。近年来,独立学院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要求,将学生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经济管理类学生既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又能运用其分析、解决经济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所以,“经济法基础”成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如何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达到教学目标,是教学中亟需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

“经济法基础”课程开设已有些年头,但是在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方面还存在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目标的实现。

(一)教学目标偏离

“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旨在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案件的能力。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偏重于灌输经济法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教学,偏离了教学目标。经济法理论和经济法具体适用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过渡、转化过程,强调两者中一个方面忽视另一方面都将导致学生难以将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经济法案件中。

(二)教学计划安排不科学

1、缺乏先导性法学相关课程。尽管学生在学习“经济法基础”之前学习过《法律基础》课程,但这些法律基础知识远远不够。这使得学生学习“经济法基础”时较为吃力,教师在授课时也比为难。如《民法》中的基础法律术语“民事行为能力”,都需要老师从概念到分类进行一一讲解,耗费大量时间。

2、学时设置不够。“经济法基础”是一门体系庞杂的课程,涵盖的法律有十多部,教材书通常有十三至十六章,内容非常多。但是学校在课时安排上一般为32个课时。内容多而课时少,以及学生基础薄弱的特点,致使教师不得不花费一部分时间讲授各部门法中的概念、原则等内容,因而无法引入足够的案例教学,不得不忽视实践教学。导致教学枯燥、无趣,学生学习兴趣减弱。

(三)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独立学院教师往往授课任务繁重,一个学期教学时数为216左右,所任课程在3-4门不等。巨大的工作量导致教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不尽合理,缺乏专业针对性。不同专业应该在授课内容上有所区别,但是繁重的工作量致使教师存在不同专业采用相同教学大纲,讲授相同教学内容的情况,没有根据专业差异进行不同教学内容的设置。

(四)教学考核方法单一

独立学院必修课的考核方法通常采用闭卷考试,辅之以平时成绩。即以70%卷面分加30%出勤及作业分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简单考核。但是,“经济法基础”实际上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现有的单一考核方式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

二、“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一)明确教学目标

“经济法基础”课程实际教学侧重理论知识讲授、忽视实践教学的问题导致学生难以将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经济法案件中。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决定了“经济法基础”课程不能类似于一本、二本院校偏重于理论学习,而应该侧重于锻炼学生分析案件的实际能力。所以,必须对“经济法基础”教学目标进行适当调整,明确教学目标。“

(二)调整教学计划

1、经济管理类学生应该在学习“经济法基础”课程前,学习《民法》课程作为先修课程。因为民法的许多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是经济法入门的必备知识。经济管理类学生学习“经济法基础”课程如果仅仅局限于部门经济法的具体内容,往往会导致其对基础概念难以理解,更难以将知识运用到具体实践中,难以保证教学效果。

2、增加教学时数。为了让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培养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加教学时数是一个较为直接的办法,建议增加课时,48个学时较为适当。当然,可根据“经济法基础”课程在各专业的重要程度进行不同课时的安排。

(三)凸显各专业教学内容侧重点

针对课时量不够的缺陷,教师应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选择符合各自专业的教材,制定符合各自专业的教学大纲,设置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教学内容。做到“舍全求精”,凸显专业针对性。具体做法为:各经济管理专业以《合同法》、《公司法》为基本内容,其他内容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要有所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重点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财会类专业重点介绍证券法、会计法及破产法等内容,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则重点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内容。前文中还分析了教师授课内容专业针对性不强的原因还在于教师授课任务繁重。所以,教学改革中要凸显专业侧重点,减轻教师工作量也是必要前提。

(四)健全教学考核体系

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该更注重于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对概念的死记硬背。加之经济法基础又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所以,现有的单一考核方式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针对这个问题,在考核体系中可以增加以下考核方式:开卷考试(全部题目均为经济法案例);讨论热点经济法律问题;撰写经济法律论文。兼顾培养学生的不同方面,打破以往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建立多维度的课程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 马丽.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20):247.

第5篇

一、建立调研机制。分析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加强调研,找准问题。为使法制员队伍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局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查找法制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培养机制不完善,选配机制不健全,指导监督力量不充足,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法制员素质不高,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业务知识薄弱,核审权威不够,监督职责虚化,监督流于形式等多方面问题,并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

(二)拟定方案。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出台了优化法制员队伍结构,下放案件核审权限,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逐项加以解决。

(三)严格标准,认真选配基层法制员。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针对工商所人手少、案源多的情况,对每个基层工商所选配一名专职法制员,享受副所长待遇。首先由所在工商所民主推荐,再由市局法制机构组织考察,最后由局领导班子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共在12个工商所(队)选配基层法制员12名。真正做到了把业务强、素质高的优秀干部选配到法制员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基层法制员队伍。

(四)大胆使用。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法规宣传、案件核审、执法监督、行政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案件研究注意听取法制员意见,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法制员监督。

二、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建设机制,保障法制员队伍建设力度

(一)完善制度。制定了《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对法制员工作要求、奖惩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使法制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

(二)落实岗位职责。要求工商所法制员主要负责对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和以工商局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对以工商局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审,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对本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对工作,对局、所两级案件核审后直至罚没财物收缴处理等环节加强监督,提供法律咨询、宣传等各项职责。

(三)确保质量。制定案件质量核审评分标准,强化案件质量检查监督措施,确保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严格执行案件核审权和审批权下放后案件质量不滑坡。

(四)建立网上点评制度。不定期地在局内部业务网系统交流平台上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在网上建立了《指导性案例库》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供各法制员学习交流和对照借鉴。

三、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业务培训机制。提升法制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重视培养,切实提高法制员素质。采取专家授课,经验交流,不定期轮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提高法制员的法律法规理解能力、执法办案指导能力、疑难案件破解能力和查处案件操作能力。

(二)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要求法制员就办案程序、证据运用、事实表述、定性分析、强制措施实施运用、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方面进行演习。通过系统培训,法制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核审业务知识要点,有力地提升了法制监督技能。

(三)多形式锻炼。市局法制科推行法制员到法制科跟班学习制。基层法制员不定期抽调到法制科参与集体核审,研究定性和模拟听证等,对行政处罚案件跨辖区进行互审、互查、互评,以此促进法制员的业务素质提高。

(四)加强指导。市局法制科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基层工商所现场指导,帮助分析案件,解决难题。

四、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绩效考核机制,激发法制员队伍活力

(一)绩效考核。将法制员的绩效考核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并作为对工商所年度法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定期检查。由法制科组织力量每季度对法制员核审的案件进行评议考核检查,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在网上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评定。

(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年进行一次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同时将评查结果作为全年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四)开展“优秀法制员”评选活动。结合案件核审质量、案例分析和法律论文撰写、普法宣传培训、法律咨询建议等方面情况,在年终开展优秀法制员评审。激发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

第6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资源分配;政府;公平;公共财政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属性

著名学者戴维·伊斯顿从系统的角度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权威性决定的输出,其本质是对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1]对于这里的价值,我们应作广泛意义的理解:既包括层面的价值,也包括政治学、学意义上的价值;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价值,也包括精神方面的价值。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其开发所涉及的面是相当广泛的,具有丰富的,需要资源的输入与输出。因此,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包括人力资源本身的配置)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分配的过程,具有明显的公共政策属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战略思想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公共政策涵义。当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为政府时,人力资源开发便具有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因为政府投入的是纳税人的钱,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是其根本目的。

政府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时,必然会有倾向地分配相关公共资源,如谁将先获取?获得多少?如何获取?等等。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属性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于人力资源开发的资源的分配。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如何将一国现有的人口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如何使现有的人力资源在规模、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实现体质、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等的进一步等都需要政府投入相当的公共资源,这些公共资源包括人财物、时间、精力等方面的内容。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其政策取向是有偏好的,如优先发展基础还是高等教育?公共资源在城市与以及区域之间如何进行有效的分配?这一系列的都涉及到政府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二是就人力资源本身来说,作为一种活的资源,它只有通过有效的配置和利用才能切实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人力资源本身是政府公共政策分配的重要资源。因此,无论从开发人力资源的角度,还是从利用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源开发本质上都是一种资源配置的过程。当人力资源开发活动与具体的组织、群体、个人相结合时,也就转化为了利益分享与社会发展的问题,也就关涉到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理念的取向问题。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强正外部性规定了政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主体

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作为一种投资,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人力资源开发的收益是多样性的,社会的各方面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人力资源开发中获益,当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为政府时,它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公共产品,简单的来说,即一个人消费某一产品并不会损害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的产品,它不同于私人产品,如、公司提供的私人产品。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比较,它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产品是为整个社会提供的,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或分别归于由某一个人或组织来消费,如安全、秩序、国防等等。当然,依据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全国性的和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尽管如此,公共产品的效用仍然是不可分割的,它总是向全国或某个地区的所有成员提供其效用。而私人产品的效用则具有可分割性,市场商品的效用发挥必须分割给具体的“个人”才能得以实现,并由具体的“个人”来支付相关费用。

2.消费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即一个人或组织对某一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或妨碍其它的个人和集团同时消费该公共产品,也不会减少其他个人或组织消费该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例如,航海中的灯塔,可以为夜间航行的所有船只提供照明;而私人产品则具有排他性,当消费者为私人产品付钱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该产品或服务所带来的利益。

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这里的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的价值不会因其消费者的增加而减少,如路灯的照明,这表明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无须通过市场采取竞争的方式来获取。而私人产品的消费者一般必须通过市场采用出价竞争的方式来获取产品的消费权,如我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获得。

7.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公共产品的提供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它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产品的提供则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追求的是私人市场利润的最大化。

公共产品的以上四个特征是密切联系的,其中最核心的是其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它两个特征是它们的延伸。在实际生活中,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的纯粹的公共产品比较少,如国防;而大量存在的是准公共产品。尽管如此,我们也完全可以根据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来区别一般的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是失灵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和政府实施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边界范围,包括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等的提供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失灵为政府干预及其职能界定提供了边界,市场的外部性是其失灵的重要原因。外部性是指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主体(个体、企业或社会组织)之间,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对其他经济单位产生影响,而该主体又没有根据这种影响从其他主体那里获得相应的报酬或支付相应的补偿。外部效应有外部正效应与外部负效应两种形式,好的或积极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正效应或外部经济(如一个人养花种草给邻近的养蜂人带来的好处),坏的或消极的影响则被称为外部负效应或称为外部不经济(如化工厂化学物质和噪音的散布所产生的外部损耗)。当外部效应存在时,市场是无效的,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来调节以达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沃尔多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在经济活动产生‘外在需求’的地方,无论是受益还是损耗,由生产者满足这些需求都是不恰当的,或者说是不可从生产者那里征收的。这样市场结果将没有效率。因为这些外部受益或损耗是不进入决定生产决策的的。”[2]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外部效应的问题为政府干预提供了依据,面对外部效应,政府一般是通过补贴或直接的公共部门生产来推进外部正效应的产生,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来管制外部负效应的产生或弥补外部负效应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其中,政府有效的创建公共福利系统,包括养老院、孤儿院、社会保险机构、残疾人护理中心等;公共卫生系统,包括公共防疫系统、公共保健系统、公共医疗系统等;公共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和一些特殊教育的教育经费由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事业和娱乐休闲设施,如博物馆、展览馆、馆、少年宫、公益性休闲场所以及名胜古迹和古文化遗址保护等;从事基础、前沿学科和有战略意义研究创造的科研机构等等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就人力资源开发来讲,教育和健康投入是实施人力资源开发的两种主要形式。教育是人们获取知识和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马克思曾经说过:“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他获得劳动部门的基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3]健康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环节,世界银行在《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投资于健康》中明确指出:“良好的健康状况既是人类发展最根本的目标,又是加快发展的手段。”马歇尔曾指出:“健康与强壮、体能、智能与道德情操……是财富的基础。而物质财富的最根本的重要性在于这样一种事实,即如果加以明智的运用,它可以增进人类的健康与强壮、体能、智能与道德情操。”[7]这道出了健康与财富间的密切关系。而公共教育资源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这些领域靠市场是很难解决的,政府必须在这些方面发挥主要功能,为人力资源开发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这尤其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国人口基数大,充分的保障基础教育和基本的公共医疗卫生是使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基础性条件,具有战略意义。此外,在人力资源开发的诸多环节,政府都应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包括政策引导、信息提供、人力资源配置与利用的宏观调控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来纠正市场的偏差。政府在提供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平、有效的提供和分配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资源是有效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基本保障。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理念:公平与效率

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投资的核心主体,其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来实现的,如教育政策、公共医疗卫生政策等等。政府机制的运作不同于市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运行的主体,政府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应坚持公平为先,在此前提下追求高效率,以增进和维护公共利益。而市场机制的运作所遵循的是市场,各经济主体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是以效率优先为导向的,追求市场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政府机制的运作应重在解决公平问题,而市场机制的运作重在解决效率问题,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主体,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应坚持公平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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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07-10-31]作者:考研

(一)公平:公共资源分配的价值前提

“公平”一词涵义丰富,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作为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价值前提,可以将其理解为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性的分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从深层次上讲实际上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以对全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有效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促进和谐利益格局的形成,进而实现社会的协调为目标指向。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综合考量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把握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我们可将体现公共政策公平价值优先的合理性作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即通过公共政策的运作,为公众创造平等发展和有利于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政策环境。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一是创造机会均等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是指每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应是相同的,公众对社会各种价值、资源的获取应具有同等的机会,让人们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不能有歧视。二是创造规则一致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是指“在面前人人平等”,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法规对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效力,依法办事。三是创造收益适当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指所有人的劳动都是平等的,一切合法劳动和合法收入都应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公平不是要求绝对的平等,而是强调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进行公共资源分配时,必须同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同等对待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绝对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尽管公共权力主体可以为公众创造机会均等的政策环境,但其背后隐藏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为“起点平等即使作为一种理想,也不真正意味着一个人在进入每一个竞争时在所有四个因素中?穴出身、运气、努力和选择?雪与其他人都平等。”[5]而且每个人在先天素质上也是有差异的,那种绝对的平等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坚持“公平”优先的价值并不是要求绝对平等。政府在对公共资源的进行分配时必须平等考量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以公共利益为旨归,有效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尽可能地把差异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和维护社会的整体平衡。

衡量价值分配的合理性从更深的意义上讲就是要看这种价值分配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否不断满足了人们多方面的需求,是否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公平的价值观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状态,也是衡量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尺度,合理地分配社会价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利益需要和发展需求,这种需要和需求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来实现的,是整个社会和人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

(二)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公共资源分配的应有之义

效率作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公共权力主体对公共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配置时,在公平价值追求的前提下应力求高效率,尤其是对有限的公共资源的配置。公共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一是考察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客观地确定政策结果并将政策结果与政策的预期目标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越高,表明政策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越高。如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人们的文化程度、人均教育资源占有量以及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等指标来进行考量。二是考察政策投入的产出效率。政策资源投入与政策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是反映政策配置资源有效性的重要指标,阿瑟·奥肯指出:“效率意味着从一个给定的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6]一项政策即使实现了政策目标,或是较高程度地实现了政策目标,但政策投入的资源过多,造成了政策资源的无效利用和浪费,使政策资源的应有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也不能认为这种配置是高效的。三是考察社会整体效率。通过衡量公共政策对整个社会活动产生的,我们可以从整体上考察政策配置资源的状况,如政策的实施是否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学家曼昆指出:“效率是资源配置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得到的总的剩余最大化的性质。”[7]社会的整体满意度是我们考察公共政策配置资源是否有效的重要尺度。学者们通常把帕累托效率作为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最高境界。对于帕累托效率,经济政策学家尼古拉·阿克塞拉作了如下表述:“从帕累托原则的概念我们可以推出帕累托最优概念。”“如果从社会状态a移动到其它状态,提高社会中某一社会成员的福利不可能不使至少一个其他成员的条件恶化,那么社会状态a就是帕累托‘最优的’。”[8]帕累托效率为考察政策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在现实的政策实践中,要使政策配置资源达到帕累托效率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是我们可以无限地去接近它。效率的标准反映了公共权力主体与公共资源之间的关系,标志着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公共权力主体有效配置政策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并表明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水平和作用发挥的程度。

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也是公共政策实践的过程,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公共资源投入,公共资源能否得到公平、有效的配置,能否提高社会的整体人力资源水平是衡量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标准。市场机制追求的是效率优先,而政府机制应以公平价值为先,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旨归。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时,其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的,其根本目标是为了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整个国家人力资源水平,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四、公共财政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强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见效慢。教育投资、基本医疗卫生等投资都是大型的社会工程,这些工作靠市场是难以解决的,只有通过政府对公共财政、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才能更有效的解决。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开发活动,人力资源开发或人力资本投资不仅具有较高的预期收益,而且其收益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它既包括看得见的,也包括看不见的。人力资源开发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特点,如科研人员所取的攻关所表现出来的收益不仅仅是具体的个人,还有这些科研人员所在的组织;同时,科研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所形成的收益更是不可估量的,它可以使全社会受益,在国际上也可以提高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对于从事基础、前沿学科和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创造,政府在这些领域应通过公共财政为其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和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能。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一词的一般理解是:财政是个分配,以国家为分配的主体,经济资源的配置服从于国家计划,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财政”一词的涵义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理念相适应的,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代替企业成为了社会投资的主体,成为了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构成要素。而财政则认为“财政”应是公共部门经济或公共经济,现代政府不仅是一个纯消费的单位,也是一个创造价值的生产部门,是与家庭部门和企业部门等相对应的一个重要经济部门即公共经济部门。这个部门的任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满足社会的公共服务需要,弥补市场失灵。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部门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应地,致使财政的职能范围大而宽,几乎囊括了生产、投资,乃至消费的各个方面。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而不是政府。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的相应变革,尤其是经济职能,要求重新界定我国财政的职能范围。因此,借鉴有关市场失灵、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论来认识财政的性质问题具有突出意义,即国家财政应是公共财政,它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应主要对市场机制起拾遗补缺作用,公共财政所要解决的是市场不能解决或者通过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诸如提供公共产品、纠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秩序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弥补“市场失灵”,这也是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范围。我国在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关于公共财政改革的研究和讨论逐渐兴起。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将建立公共财政初步框架作为“十五”时期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公共财政制度相配合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讲,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无疑能够为人力资源开发注入强大的动力,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

[1]戴维·伊斯顿.生活的系统[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美]查尔斯·沃尔多.市场或政府[M].北京:发展出版社,199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面临挑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5]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三联书店,1989.

[6]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第7篇

Abstract: This paper mad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n situation, problems and solutions,as well as and opportunities and prospect of university library literature information resource management,and put forward the strategies of modern literature information resource management.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管理;浅说

Key words: university library;literature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discussion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7-0195-02

0 引言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21世纪,科学技术正在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高科技的信息技术手段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快速地向着信息的网络化、资源化方向迈进。计算机技术得到了空前的普及。这给高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及学生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查阅科技资料,撰写科技论文等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大大地提高了科研和教学的效率,使广大师生能够节省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去。但是,随着信息网络化的普及和查阅手段的现代化,给高校图书馆手工信息检索的各个环节带来了一次革命性的冲击,旧的、传统的、以书刊为主要收藏载体的图书馆面临巨大挑战。

1 现行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图书资料的严重浪费 图书馆(尤其是高校图书馆)的馆藏规模,是图书馆办馆规模的重要体现,更是一所大学办学规模和水平的重要体现,这主要与读者传统的阅读方式密切相关,即使用手工检索方式查阅资料,同时,这种检索方式也与高校肩负的教学和科研双重任务的特点相适应,网络的管理无序和可信度低下,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学及查阅资料,大部分是在图书馆里完成的,而图书馆得天独厚的、优越的学习(自习)环境及方便的查阅条件,是读者青睐于图书馆的重要原因。

1.1.1 以东北石油大学(以下称“我馆”)为例,一个普通的高校图书馆,每年平均购进纸本图书大约700余种,20000余册,国家需要投资近百万元,而用于科研和教学的图书占的比例却不大,相当一部分读者,尤其是学生和一线的科研教师,在需要查阅资料时,仍然以手工查阅为主,各种数据以图书资料的记载为准,但实际上,图书馆现存的图书科技资料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

1.1.2 图书购进比例失衡,高校图书馆应当以教学和科研为主,在此前提下,其它各种图书适当购进,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科技和教学图书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其它方面的比例。

1.2 人力资源的浪费

1.2.1 虽然计算机网络已经得到了空前的普及,极大的方便了用户的需要,加之图书馆科技和教学图书的不足,使得手工查阅资料的人员还是相对于从前减少了许多,经常用到的资料图书缺乏,利用率不高的图书闲置,因此,员工们变得比从前清闲了许多,无所事事,劳动纪律涣散,甚至读者需要他(她)时,却找不到人,读者意见较大。

1.2.2 员工工作效率低下的第二个表现,就是贪图享受,工作不是比贡献,而是比条件,看谁的工作更清闲,长此以往就会在图书馆内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对学校,对单位、对个人都是极为不利的。

1.3 资金的浪费 图书馆每年用于房屋的维修、物业管理加上员工工资,以及购置图书等各项开支每年大约在500万元左右。由于计划和管理缺乏科学性,使得管理上出现许多漏洞,造成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的浪费集中表现在资金的浪费上,使得国家的资金得不到合理和科学的使用。

1.4 资金的不足问题 资金不足是困扰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头等问题,它不仅存在于图书馆领域,在其他领域资金不足也是妨碍其发展的头疼问题。计划之内的各种文献期刊,由于资金的不足不得不被砍掉,我馆2007年共订购文献期刊43种,到2008年为22种,2010年仅剩11种,到2012年文献检索期刊现刊已所剩无几,当读者来管查阅资料时,工作人员不得不耗费时间去做大量的解释工作。

2 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

2.1 资金的合理使用。图书馆合理使用政府资金,提高馆藏质量,加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使服务质量走上新台阶。怎样做才算是资金的合理使用呢?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是现代高校图书馆的立馆之本。

2.1.1 我国目前各大城市综合性图书馆及各高校图书馆的建设规模和现代化程度,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适当提高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投入,调整传统图书馆建设的投入比例,使传统图书馆的投资占有一定的合理的比例(先多后少,逐年减少到合理的比例)逐步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资金的分配比例不妨参考发达国家的投资比重,对引进数字资源,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如美国的大型的、研究性强的高校图书馆的数字资源购置只占20%左右,2005—2007年哈佛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投资比重分别为15.85%、19.25%、22.52%,年增幅只有3%—5%;耶鲁大学图书馆三年间的数字资源投资比重分别为15.59%、13.83%、20.60%,其间还出现了2%的回落。数字资源比较昂贵,过多的投资会危及纸本馆藏的发展,网络化的数字资源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审慎对待,以避免重复投资和不必要的浪费。在我国现有的高校图书馆用于数字资源建设的资金多数占整个图书馆文献购置经费的40%—50%,有的甚至更多,重庆交通大学的周庆红认为:“耗费巨资引进的数字资源大都是仅获得数据库商(或数据库服务提供商)的使用“许可”而非实际拥有的资源。这必然导致我国高校图书馆对数字资源尤其是引进的国外数字资源的依赖程度加大。当图书馆缩减其他项经费预算并无法继续投入硬件设备的更新或扩充时,就会造成已购置的数字资源无法使用。”

2.1.2 提高纸本馆藏的投入力度,对于过刊等实体文献虽然利用率较低,但它的存储和保护对于图书馆来说,意义是十分重大的。随着数字化的不断加强,数字资源在图书馆的馆藏中所占有的位置愈来愈重要,但这并不能说明数字资源将在短时期内完全取代纸本资源,因为有些资源有其电子形式或可以转化为电子形式,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其电子形式或没必要转化为电子形式,全世界的各大高等院校,尤其是名牌大学,他们的纸本资源的数量每年还在不断增加,它们当中大多就没有电子形式。象法律图书馆中的法律论文并没有其电子版,各种原始的手稿和图片等就没必要转化为电子形式。一些发达国家的图书馆继续获取纸本馆藏的速率比数字化馆藏快得多,足以说明这一点。

2.2 加强纸本资源的保护力度。保护纸本资源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怎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这些优秀的纸本文化遗产呢?领导重视,员工认真负责自不必多说,笔者认为,科学地把好每一关是至关重要的。

2.2.1 把好购买关,图书馆购置各种资源的经费,是来自政府的拨款,是纳税人的钱,每一位手握这笔经费的负责人员,都必须本着对国家、对高校、对图书馆尤其是对纳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好这笔钱,绝对禁止购买伪劣(尤其是纸张伪劣)盗版出版物,把好质量这第一关,使图书馆的纸本资源有一个良好的入门质量。

2.2.2 加强纸本资源的保护和保养工作,科学地制订保护和保养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专职专人负责,并做到奖惩分明;对保护和保养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格把关,如对阅览室或书库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要进行定期监控和检查,使书籍处在最佳的保护和保养环境中;对读者要做好耐心的指导和说明工作,要求每一位读者爱护国家的宝贵文化财产,制订好读者须知和必要的惩罚办法。破损的刊物及时修整和装订,严格借阅制度,借阅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专人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弥补漏洞,切实做好纸本资源的保护和保养工作。

2.2.3 适当增加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旧的、使用多年的存储质量低、条件差的书库,要及时地改进和升级,要严格按照馆藏存储标准(BS 5454:2000—Reeommendations for the Storage and Exhibition of Archival Documents)进行更新换代和整改。

2.2.4 把好防火关,严格按照消防的有关规定,制订防火措施,责任到人,防火设备经常检查,及时更新,确保使用性能可靠,不留任何消防死角。

2.3 资金不足的解决办法。争取政府投资和和理科学地使用现有的政府资金,是解决资金不足的最好办法,另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读者和用户提供有偿服务,进行适当的创收,也是解决资金不足的有效办法,除国家规定的免费对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之外,如对外开放的电子阅览室,高级自习间,各种有偿服务的商业场所(超市等)及各种惩罚所得,都可以作为资金不足的弥补来源。在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扩大和开放对外的有偿服务,以增加资金来源,都可以作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办法加以尝试。

2.4 加强人才培养,建立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素质优良,骨干稳定的图书馆人员队伍,是完成图书馆各项工作,提高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具体做到,在争取学校支持的前提下,①制订好合理的人员建设计划;②引进和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人才;③对现有人员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的培训。

3 信息资源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改革开放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振兴和发展的良好机遇,信息技术和数字图书馆使图书馆业有了空前的发展和质的飞跃,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也使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所有馆员必须认清信息资源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制定和规划相应的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数字图书馆给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传统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主要以纸本文献为主,紧密结合高校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建设及专业设置的特点,充分发挥现有的纸本资源,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馆藏体系,而在网络环境下,读者对数字化文献的需求不断增长,数字资源在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体系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图书馆必须加快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进程,拥有自己的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图书馆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馆藏数字化,在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共享。

4 前景展望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环境的迅速普及,使数字化图书馆的建设以空前的速度提高,纸本文献与数字化信息资源并重发展已成为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新格局,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毫无疑问,图书馆仍然要重视纸本资源的投入和馆藏规模,但也必然会从单一的实体馆藏结构模式转向纸本资源与数字化信息资源二者并存的新模式。图书馆联盟在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和共享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网络环境下现代信息资源建设正在向全新的多元化合作模式发展,它不仅表现在图书馆馆际之间的合作,还表现在图书馆和其他领域的跨行业之间的合作,一个呈现图书馆多元化发展的新局面正在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参考文献:

[1]周庆红.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投资比重的权衡分析[B].图书馆建设,2010,(8)37-39.

第8篇

关键词:城市犯罪行为 运行轨迹 犯罪场

一、人类一般行为形成机理

所谓机理指的是事物发展变化的道理。人类行为的形成机理在于解决人类行为产生、发展及变化的道理。社会是一个“行为场”,整个社会系统尤其是行为系统无不同人的存在有关,它们是一种由许多关联的因素组成的复杂网络。1按照一般系统理论与控制论的原理,不同的人处于统一系统中对相同的刺激输入的反应方式通常并不一致,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内对同一环境刺激输入的反应方式通常也会不同。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人们总是会对他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揣测,也会对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做出事先估计。这是非常复杂的过程,对于人类行为的研究因人类本身行为的复杂性也变得极为复杂,因此对于内部含有诸多变量因素和各种类型关系式的行为系统控制自然也就是一个异常浩大的工程。而对犯罪行为的研究也应该从微观单一的方法即局限对于犯罪行为的研究视界与论证过程的方法向宏观整体方法即将研究方向概统定位于一般人类行为及与社会各范畴之间关系阐解的方法进行转变,这样更有利于揭示犯罪行为深层原因及奠定犯罪行为防控的理论基石。

(一)人类一般行为与社会关系

1.人类行为是社会关系发生的中介。社会关系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诸方面的各种复杂的关系的综合体,是人与人在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关系,是社会大众在共同认可及遵守的行为标准规范下的一种互动,在这种互动中个人以其独有的社会地位为基础而扮演不同的角色。人们基于人类特有自然与社会属性必然成为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与推动者,从最早期的生存结盟到后来的发展结盟,人类基于生命的要求、发展的要求、尊严的要求以及社会联系的天然规定性,在追求需要满足的过程中,形成了人际之间的联系,而追求本身的行为就成为人与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回避的唯一桥梁或者纽带,我们可将其成为中介。比如,在茹毛饮血的野蛮而残酷的原始社会,人们依靠本身所萌发的天然依赖过着一种亲密而团结互助的生活,这种天然依赖来自最原初的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形态中,人类是软弱的,生产工具的原始人不可能离群索居,一旦他们脱离群体,迎面而至的残酷的地理环境、气候环境乃至于弱肉强食的生物蚕食世界就会令其不堪重负而遭受灭顶之灾,离开集体的原始人根本无法抵抗所面临的任何一次的外界侵袭。在这样极端恶劣的外部环境中要满足生存的利益,就必须共同劳动、在团体中生活、做集体中的成员,任何离开集体单独的个人只会有一种命运,那就是死亡。正如古人所言“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2而此时的共同劳动成为人类生存与繁衍的必然凭借与社会关系的形成中介。

没有行为就没有人类与其需求之间的衔接互动,也就没有了利益与资源之间的结合。即便是同样的主体、同样的需要、同样的资源、同样的环境,但社会关系也会由于行为中行动方式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外部样态。比如,采用交换的行为方式获得某种物质资源,就会形成买卖关系;采用一方主体无偿给予的行为方式就会构成赠与关系;采用窃取的行为方式就会构成侵权关系。3凡此种种更加深刻地向众人展示了行为是社会关系的中介这一常理。

2.社会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4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紧密相关。而社会指的就是由于共同利益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所谓利益,英文中称为interest,本意为利息。在中世纪,它主要被用来表示债权人对利息的要求是正当的。后来,利益作为个人与社会的一种关系体现日益得到广泛的应用,比如,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学者庞德就是将利益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的核心的。中国人则一向将利益指称为“好处”,比如《后汉书・循吏传・卫飒》中载“教民种殖桑柘麻之属,劝令养蚕织,民得利益焉。”而庞德则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是“直接涉及个人生活的要求或希望,并被断定为是这种生活的权利”,5是从个人生活的角度处罚,以个人生活的名义所提出的主张、愿望和要求。公共利益是“涉及一个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的要求或需要或希望,并断定为是这一组织的权利”。是从政治生活的角度出发,而由各个人所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社会利益是“以文明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名义提出的使每个人的自由都能获得保障的主张或要求”。6它包括了一般安全、个人生活、维护道德、保护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利益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任何时代的历史活动都是由无数单个的具体个人的社会活动所构成,个人是最基础的人类历史的单元,个人利益则是利益动力结构的原始细胞,通过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私权关系来加以实现。随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某些私人利益受到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限制而形成社会利益,所以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又可以被称为微观利益、宏观利益、中观利益。7社会关系的形成是在人类不断去获取或寻求获取这些利益的过程中产生的,没有人们利益的所求,就不会人类行动的起因,也就自然不会形成行动的进取。不同的社会活动个体在社会活动中,形成同一的交互点是社会活动个体之间关系的重要成因,人与人的关系的形成,无论是先天形成还是后天建立,都离不开利益的导引与左右。如直系血亲关系的形成是基于人类生存与繁衍的利益需要而形成;夫妻关系的形成是基于人类之间感情及生理利益要求而形成。人们发生各种交往,进行各种合作,结成各种关系,目的不是别的,而是满足自身利益的要求。人的各种需要和利益要求直接导致人的各项实践活动,直接产生社会交往,结成社会关系。人的利益要求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实际内容,因而,社会关系从本质上讲就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3.人类行为是涉利行为。从利益构成的角度来看,利益可以被分解为三个要素,分别是利益主体、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指向的对象。8利益的主体即是利益的享有者,其种类可分为个人、集体和社会等。主体是利益的载体,没有主体,利益也就没有依附,当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正是由于主体的存在才使得利益实现具有了意义。利益主体是三个要素中最基础的要素,其他两个要素都是在这个要素的前提下而存在。而利益的三个构成要素都离不开人的行为,反过来人的行为的动因形成及展开都离不开对于利益的期待与追求。

前苏联学者列昂节夫认为“需要本身作为主体活动的内在条件,只是一种否定的,即贫困和匮乏的状态;只有与客体会合才能获得自己肯定的特征。”9也就是说由于主体活动的内在否定状态,即主体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状态。正是这种状态使得主体需要得以现实产生。比如,伤害是个体与外界生活互动过程中的不平衡状态,解决伤害问题使得人类要求健康的需要得以产生并被追求;饥饿是个体与外界交换中出现的生理不平衡状态,解决饥饿问题使得人类要求温饱的需要得以产生并被追求;物质有限是个体发展过程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不平衡状态,解决物质有限问题使得人们要求财产利益的需要得以产生并被追求。个体需要是客观的存在,并不以主体的主观意识作为前提。

利益的三大要素,个个都离不开人类的行动,而反之,人类所进行的每一项活动同样也离不开利益的驱使,有时这种驱动表现为显性,是行为主体积极的追求,比如为获得政治上的利益,而积极进行各项政治组织活动;有时表现为隐性,是行为主体不自知状态下的不得不为,比如为获得生命有机体的生存延续而进行的呼吸脉动。人类的任何一次的行为都是关乎利益要求的行为。

4.犯罪行为是极端逐利行为。当然,正如马克思所讲“利益就其本性说是盲目的、无止境的、片面的,一句话,具有不法的本能。”10事实有行为与事件之分,而犯罪是一种行为而非一种事件。研究犯罪行为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搞清楚犯罪行为得以形成和进行的原因,也就是人为什么会犯罪的问题。而据北京大学的白建军教授的统计,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已达130多种,这种局面直接说明两个原因:一个是犯罪学研究的花团锦簇,一个是罪因理论的非权威困境。

西方犯罪学发展经历了古典犯罪学、犯罪生物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和现代犯罪学五个研究阶段。犯罪古典学派认为犯罪原因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犯罪生物学派认为犯罪原因是隔代遗传;犯罪社会学派把犯罪原因归咎于社会;犯罪心理学派研究了心理因素与犯罪的关系;现代犯罪学研究则更为广泛。11

波兰学者布鲁伦、霍维斯特认为是:“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为法律所禁止并 将受到法律制裁的一切现象的总和”。贝卡利亚认为:犯罪是一种对社会的损害,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反映。边沁认为:犯罪是人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的结果,是对社会造成危害,应受处罚的行为。黑格尔认为:犯罪是不法中的一种,是故意进行的、丢掉了法的名义或假象的不法,是公然对法的根本否定。 萨瑟兰和克雷西提出:“犯罪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除非为刑事法律所禁止,否则不为犯罪。而刑事法律则是由官方机构所有关于人类行为的一套集体规范。它应毫无判别地引用至社会各阶层,而由国家对违反者施以惩罚。”比利时统计学家阿道夫・凯特勒提出:“社会制造犯罪,犯罪人仅仅是社会制造犯罪的工具。”12而无论是上述哪种原因都不同程度说明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犯罪行为的逐利特性。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使得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空间也在不断地寻求新的拓展,但由于各项资源地限制,它的扩大面临阻碍,于是在社会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没有办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城市空间相对较小,而人口密度却在不断增大,加之人的逐利本性,人与人之间在各种固定利益和可变利益的追求的过程中由于资源的稀缺导致摩擦与冲突的几率升高,矛盾和纠纷逐渐增多。而人作为一种生理机体的存在,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使得其逐利行为成为必然,加之整个地球资源的稀缺状态不可能实际得到改观,那么各种利益之间的就不断发生着碰撞与争夺。社会中的各项规范,尤其是法律规范都试图去平衡各种冲突的利益,但从某种意义上却无法挡住人们基于本性而逐利的行为,于是越规行为必然在社会中发生,而严重越规行为,即犯罪行为就必然会在这个过程中孕育产生。而为了使社会共同体不毁灭以及社会统治秩序免遭瓦解,那么就必然需要对犯罪进行预防与控制。

(二)人类一般行为的发生规律

人类行为发生的规律可以概括为六大环节:环境影响、主体需要、行为动机、行为、客观结果、主体满足状况。这六大环节是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环境影响指的是主体所在环境对于主体本身的作用力。环境影响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消耗已有,产生了主体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存在状态下的不平衡状态;二是导引需要,产生主体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发展状态下的不平衡状态。

而环境影响带来的这两个方面都使得主体需要得以产生,需要是人类基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即基于人的本质属性而产生的欲望表达,其一般内容或者说是概括性内容指的是主体在环境影响下将自身的不平衡状态具体化为恢复平衡状态或达致新的平衡状态的要求。

行为动机是推动人从事某种事情的念头或愿望,是需要驱动主体事实一定目标的内心力量,是直接推动行为人去行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或动因,是主观意识的内容。按照现代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人的行为因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趋向目的,目的实现满足,满足导致新一轮的行为循环。动机的形成过程是极为复杂的,需要的激励性因素是其形成的主导,但也还会取决于一定的行为情境和主体的人格特性。

此处环形链条中的行为指的是动机外化后的活动。行为总要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行为形成的过程中虽然有很多的主观性因素,但是行为的客观性却是行为区别于纯思想的根本。行为必须将动机外化为行动才可能完备其客观特质。而外在的行动又分为物质性行动和信息性行动,物质性行动表现为一系列的躯体动作,形成一定的物质现象表现。而信息性行动则表现为一系列的言语相向,形成一定的精神激励与压力。一个外化的行动有时是单一的物质化行动,有时是单一的信息性行动,有时有时物质性行动与信息性行动的结合。

客观结果是主体通过行为获得外界资源的状况。没有结果的行为必定是不完整的行为,要么它正在行为的进行中,要么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客观结果体现的是行为在客观领域的终结性标志,意味着行为在客观领域的谢幕。

主体满足状况体现的是通过行为的努力、行为链条的联动效应使得主体与外界社会的不平衡状态的颠覆,平衡状态重新得以建立的状态。然而这个满足的过程并没有办法阻挡住发展的步伐,新的不平衡状态又出现,形成了新的环境影响,又开启新一轮的行为过程。这是一个周而复始、永不停歇的过程。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一个过程,世界才有了新旧、老少、长短的对比,才有了地球的运转与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法律行为的形成机理

(一)法律行为释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中的一类,以法律关系当事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13

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内在要素,又可以称之为主观要素。一类是外在要素,又可以称之为客观要素。内在要素包括法律行为的动机、法律行为的目的及行为主体的行为认知能力。外在要素包括法律行为的外在行动、手段及结果。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法律行为虽然属于人类行为,但其形成机理却和其他的行为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其不同点体现在在其行为的环形链条中,行为主体行为认知能力的法律标准检测,行为主体的行为认知能力指的是主体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结果的认识程度及对于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通常情况下,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设定了既定的行为认知能力的标准,比如,中国的民法通则中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18岁是一个判断行为人行为认知能力的一个标准。达到这个年龄即具备了行为认知能力,表明其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结果,也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所为的行为才不只是一般人类行为,而成为了特殊的法律行为未达到则不具备认知能力。另外需要点明的是此处的结果虽然仍是客观结果,但却不是通常所认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涉及到的行为之后的法律评价,比如,实施了违背法律规范中设定的行为模式的行为则承担否定性后果,实施了合乎行为模式行为则承担肯定性后果。而无论是肯定性后果还是否定性后果都是法律行为完毕之后的问题。而行为结果则处于法律行为运行的环形链条之中,缺乏这个客观结果,行为便不是完整的,当然也更谈不上什么承担何样后果的问题。法律行为的运作机理,如图2所示:

(二)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的分类情况很多,其中比较普遍与意义重大的分类便是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文类,这是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为标准而对法律行为做出的分类。合法行为是行为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与法律规范内容要求相符合的行为。违法行为则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内容要求、应受到惩罚的行为。违法行为与不法行为指称范围一致,仅仅是强调层面上的差别,不法往往强调对于法律的违背,不强调行为主观过错问题,而违法行为则不仅强调行为对于法律的违背,还强调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犯罪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治理中的重要内容。法律行为的分类图谱,如图3所示:

三、犯罪行为的归属及形成机理

(一)犯罪行为释义及其归属

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严厉处罚的有意识的客观外在活动。14是犯罪人的犯罪活动,是犯罪动机及其要求的犯罪结果之间的联系通道和作用杠杆。同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形成的环境因素,以及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控制因素与运作结果就构成了一个行为机制。15存在这其中的道理即犯罪行为形成机理。

人的行为都有社会效应,究竟哪些情况应该被确定为犯罪?人们的认识在此有很大的差别,起初的规定比较含糊、笼统,还带有一些随机性。各国法律文件中都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地位。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原则从立法上表明了一个基础性观点:犯罪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行为本身的性质,它是对社会现实行为的法律性的确认。人的行为都有社会性,各个社会主体的行为都会相互发生作用,如果社会主体的行为与其他主体不发生关系(纯个人行为、隐私),那么它就不会(或不应)受到来自法律的压力,当然也不会被定为犯罪。16在相互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冲突总是难于避免的。法律就是要将社会主体的行为纳入到一个合理的模式范畴中,以减少冲突,或矫正冲突的状态,或弥补冲突的损害,同时对冲突行为的实施者予以惩罚,限制其行为范围和能力。17所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中最为重要和核心的结构就是行为模式,行为模式是来自于实际行为,但又不是简单的实际行为,它是生活中实际行为的范式,是对于实际行为的理论抽象与奠基框架。如果人们行使的行为与法律给人们设定的行为模式出现背离,就意味着违法,如果这种背离的极端表现就是犯罪行为,可以说犯罪行为是个人极端过错行为模式与法律一般行为模式的冲突表现结果。

(二)犯罪行为形成机理

各个概念的构成是理论思索的基石,不同的目的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架构,不同的理论架构会达致不同的实践预期。搞清楚犯罪行为形成机理就必须要理清犯罪要素的相关概念

1.刑法学的角度。现代刑法学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在于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在这样的目的支配下,现代刑法理论认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主体(达致责任年龄的人)、主观方面(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在每一个构成要件内部,又存在不同的构成要素,比如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是这样的一个过程:行为人产生犯罪意识,然后将犯罪意识付诸行动,该行为被法律认定为犯罪。这个时候犯罪就产生。换言之,犯罪的形成有三个要素:一是犯罪意识,二是犯罪行动,三是法律明确规定。

而犯罪意识反映了社会的客观环境对于人的主观世界的影响,它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可以总体概括为:人与外界的不平衡状态带来的差异性的结果思维。这句话的意思实说,任何的犯罪行为都必然包含着行为人的目的,解决着行为人的某种需求,行为人必然从中受益,而之所以产生行为的需要并形成一定的目的的原因在于主体与外界的不平衡导致主体与其他主体的差异性状态,包括既得利益的差异、身份地位的差异、资源占有的差异、所受教育的差异等等。这些差异状态在行为主体大脑中经过辨别后而寻求相应的行为方式,就是俗语所讲的“罪恶的种子的萌芽、生长”。而就其差异来源,主要是物质方面、生理方面、心理方面、教育方面、家庭方面、社交媒介复杂化方面、社会治安方面、社会政治方面等。犯罪行动是犯罪意识确定之后的结果,然而又有着一定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当人们选择犯罪行为时,可能的情况有四种:一是按照犯罪意识的引导按部就班为犯罪行为;二是未按照犯罪意识仅是部分为相应的犯罪行为;三是未按照犯罪意识为犯罪行为,而是在特殊的情境影响下产生新的犯罪意识,为新犯罪意识导引下的行为;四是未按照犯罪意识为犯罪行为,放弃为犯罪行为。犯罪行动并不必然是犯罪意识的客观结果,但反言之,任何犯罪行动一定存有相应的犯罪意识却是成立的。之所以会出现犯罪行动独立性的原因是行动的具体实施总会受控于特定的时间、空间、心理等等因素。

2.犯罪学角度。犯罪学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在于达致对犯罪行为的防控。在这样的目的支配下,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的要素主要包括主体(犯罪人)、受体(受害者)、载体(空间)等。

所谓犯罪场,是将物理学中的概念引入犯罪研究当中,来表明犯罪行为的连续性。关于犯罪场的界定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研究领域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界定。从犯罪学的观点来看,犯罪场是犯罪原因产生犯罪效应的特定领域,或者说,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领域。18从犯罪地理学的观点来看,犯罪场是犯罪行为者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实现其犯罪行为的特定空间。也就是说犯罪场是主体与客体相交融、客观与主观相结合,存在于潜在犯罪行为者体验中的特定环境。19犯罪场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信息传递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犯罪时间因素、犯罪地理环境因素、犯罪行为者的作用对象因素、犯罪行为的结果是信息载体,犯罪行为者是信息受体。信息载体与信息受体的结合,使犯罪行为者得以对犯罪场信息提取、处理、再现和施效,使潜在犯罪行为者变成现实犯罪行为者,而现实犯罪行为者的行为过程,导致了犯罪场的形成。任何的“场”都存在空间结构,犯罪场也不例外,其空间结构模式可以表现成这样图形,如图4所示20。

四、 城市犯罪行为形成机理

城市犯罪行为如影随形于城市产生、发展的过程,是以特定空间为立足点的犯罪行为类型。

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地域实体,是周围区域发展的中心。相对狭小的地域空间里集聚了众多的人口和巨量的物质、能量、财富和信息。21所以个体与社会的不平衡状态在拥挤的城市中更为频繁的出现,因此逐利行为愈演愈烈并最终演发成城市犯罪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城市犯罪率高于乡村犯罪率的原因。

城市犯罪的类型是非常特殊的,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城市犯罪所具备的这样一些特点:“现代型”犯罪不断出现、“侵财型”犯罪居高不下、追逐热眼利益,“寄生型”犯罪逐渐滋生、权钱交易土壤依存,“寻租型”犯罪时有发生、劳动就业容量被挤占,“过剩型”犯罪量大面广、步西方不良文化后尘,“堕落型”犯罪蔓延、社会矛盾积淀,“激化型”犯罪萌发、家庭功能弱化,“离弃型”犯罪增多、犯罪技术含量大幅度提高。

城市犯罪行为的构成包括三个要素:主体(犯罪人)、受体(受害人)、载体(城市空间场),如图5所示。其形成过程同样遵循法律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运行轨迹,并结合城市犯罪的特点,如图6所示。

犯罪需要是犯罪人对其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的已然状态,是犯罪人对自身与外界环境不平衡状态的认知。在犯罪需要被犯罪人以清晰或模糊的方式感知即形成犯罪意向,需要通过意向转化为动机,犯罪动机固定为犯罪决策之后,犯罪行为就进入到实质阶段,即外化阶段。犯罪决策是犯罪人对于犯罪目的、犯罪对象的选择、犯罪计划的涉及与确定、犯罪时间与空间、犯罪手段选择等问题的斟酌后并决定做出犯罪行为的心理状态。在实施一定的犯罪行为并达致相应的结果时,一个完整的城市犯罪行为即告成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与城市这个特定环境紧密相关,受其制约或影响,比如一般来说,城市中有住宅生活区、文化娱乐区、工业区、商业区、郊区和飞地等,在商业区,因为这个区域中经济往来活动是商业区主流,所以犯罪人处于这样的环境下,其能够感知的不平衡状态主要集中于财产获得、商品交易、金钱占有等方面,所以在商业区,“侵财型”犯罪是主要的犯罪形态。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法理法史教研室主任)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771065

1 谢邦宇、黄建武:《关于法行为的一般研究》,黎国智、马宝善(主编),《行为法学在中国的崛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页。

2 班固:《汉书》之刑法志。

3 同注1。

4 司马迁:《史记》之货殖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版。

5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及其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5-136页。

6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1页。

7 董保华:《社会法源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8谢邦宇、黄建武:《关于法行为的一般研究》,黎国智、马宝善(主编),《行为法学在中国的崛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48页。

9 (前苏)列昂节夫:《需要、动机、情感》,莫斯科出版社1971年版,第5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9页。

11 王冠:《西方犯罪学理论百年嬗变脉络梳理》,《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总第151期)。

12 傅孙满:关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法律论文资料库/lw/lw_view.asp?no=4075。

13 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50页。

14 许章润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91页。

15 宋浩波:《试论犯罪行为机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报》,2001年2月第13卷第1期。

16 胡振民:《犯罪的实质分析》,《甘肃理论学刊》,2004年7月第4期。

17 同16。

18 储槐植:《犯罪场论》,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页。

19 孙峰华:《犯罪场地理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3月第29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