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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美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农业教育体制、推广体制和农业科研体制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一体化发展。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和推广服务通过州立大学农学院这一中间环节有机结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科研、推广和教学工作不能很好衔接的问题,消除了三大系统之间的壁垒,极大地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7]。农业部是农业推广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性农业推广工作。就各州而言,主要在各州立大学设立农业推广中心或推广站,主要工作是:帮助各县培养优秀科研推广人员;及时向县级推广站传播本大学及其他大学、国家最新的研究成果。目前,美国共有51个州立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和3100个县级推广站,拥有一个完整且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系统[8]。2)日本。日本的农业科技推广实行的是政府与农业协会协同推广模式。20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提出要把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了专项推广基金,1995年,投入推广经费达352亿日元,占农业预算的1.2%;加强了对推广人员的培养,1994年,经地方考试、全国通用的改良普及员数量已达到1万多人。除以上举措外,日本政府还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农业科技服务的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3)荷兰。荷兰政府在农业科技推广中采取了政府与地方或农民合作的模式。就其各方职责而言,农渔部主要负责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工作,重点是发送与传递农业信息;私人推广机构主要是一些生产资料公司的技术服务部门或专业化的咨询公司。农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付费方式获得所需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这种政府、地方、农民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对新研究成果的推广、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及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助推作用。
2国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的基本特征
2.1农业科技投入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农业市场开放化程度的提高,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及农业大企业等的发展和壮大,农业科技投入的结构有所变化,私人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无论从绝对额还是相对额来看都出现了明显的增长。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投入主体也由最早的政府包办转变为以政府为主、私人为辅的多元化模式。这种投入模式的转变主要基于各国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的完善、大型农业企业的发展以及有效农民组织的建立等。
2.2政府与私人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界限日益明显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政府投入仍是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但近年来,政府投入的重点主要转向基础研究,这主要由于基础研究的正外部效应较大,且由于与产出挂钩并不直接,因此,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此外,政府投入在应用研究领域主要支持那些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技术难以物化的、社会效益较高的项目;而私人投资则重点放在产品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域。
2.3农业科技推广投入由政府主导在科技推广投入领域,政府仍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这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加明显。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一些发达国家,其农业科技推广主要面向的是农业企业等机构,而一部分能够物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活动则主要是由私人企业来承担的。市场化的机构和私人企业同样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科技市场推广活动,而并不完全是由政府经营。
2.4农业科技投入重点并非一成不变农业科技投入的结构,一般并不是固定的,都要随着农业科技发展的趋势、各国实际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加以调整。例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就有所不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发展较快,而且私人参与较多,政府的投入主要面向基础性研究,而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则反之,以我国为例,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分配充分体现了农业研究以实验、推广和应用为主的这一特点,2010年以来,基础研究投入仅占约6%,应用研究约占20%~30%,农业科研成果的实验和推广约占60%~70%[9]。
2.5改革农业科研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科研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近年来许多国家关注的重点,改革的主要方向大致有三个:一是在资金管理上逐渐向基金化管理方向发展;二是在科研人才和队伍建设方面,实行聘任制管理模式;三是在投资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农业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步伐,如法国在1982年成立了风险投资保险公司,主要由政府出资,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风险担保。总之,开放、竞争、协作成为国外科研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10]。
3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3.1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合理分配政企分工我国在农业科技推广领域,政府一直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即便在一些发达国家,私人企业也开始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活动的参与主体,但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主要活动应该仍由政府统筹规划,所以我国应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投入体制。但是,下一步应合理分配政府与私人投资的领域,如政府投入的重点主要转向基础研究,在应用研究领域主要支持那些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技术难以物化的、社会效益较高的项目;而私人投资则重点放在产品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域。
3.2增加投入、吸引投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农业科技投入的总量及农业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和科技投入总量的比重,整体偏低。因此,建议我国应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总量,稳步提高两个比重,一是农业科技投入占整个科技投入的比重,二是农业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并使农业科技投入与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基本持平。另外,还要大力发展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拓宽农业科技投入的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3扶持优势产业、明确投入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在农业科技投入项目的审批、立项中,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并结合地方优势资源重点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农业科技投入重点项目选择上,要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功能需求合理规划农业项目的分布,推广先进技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农业科技投入经费的管理上,由于农业投入的周期性较长,还要特别关注项目投入的可持续性,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3.4鼓励农业研发,建立农业科技投入服务传导的长久机制企业不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但多数企业对该问题未认识到位,没有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11]。因此,建议继续鼓励产学研结合,形成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对接机制,加强科研成果的应用研究,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实现企业内部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研发机构的中坚力量,体现其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兴建,鼓励农民科技致富,提高农民对科技兴农的认识,建立农业科技投入服务传导的长久机制。
1.1农业科技攻关力度强
近年来,潍坊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先后在农作物高产高效、设施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研究、开发新技术、新成果300多项。2012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547.7万t,实现“十连增”。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5%以上,重点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种子、苗木等的研发、推广能力大幅提升,2012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44个,其中蔬菜新品种12个。寿光蔬菜产业集团成功收购荷兰亚细亚种业集团蔬菜种子研究所,实现了潍坊市蔬菜种业的新突破;肉鸡、肉鸭饲养量全国第一。已初步形成了以蔬菜、畜牧、果品、水产为主的四大主导产业。潍坊在龙头企业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认证体系。“三大体系”的实施,使潍坊市一批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获得了通向市场的身份证和准入证。
1.2农业科技示范带动能力强
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的要求,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特色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形成了一批规模化种养基地、企业集群和加工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呈现出投资大、标准高、后劲足的特点。目前,已建设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85处,在建各类现代农业园区269个。这些园区汇集了全国乃至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成果和高科技人才。现已建成全国第一个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寿光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全省第一个农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诸城外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省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潍坊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拥有最多的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寿光蔬菜高科技示范园被国家批准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并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在寿光建立了中国农业种子研究院。2012年,潍坊(寿光)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并入选2012年山东“蓝黄”两区十大新闻,与滨州、东营并称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的三朵金花”。各具特色的科技园区,对各类农业先进技术进行了集成、配套、研发和推广,引领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展现出了现代农业发展的广阔前景,走上了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3农业良种繁育推广水平高
近年来,潍坊市坚持高端、高质、高效和低碳、生态、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种苗工程,农业良种繁育推广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网络初步形成,供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批花生、芦笋、蔬菜等新品种在国内市场占有份额逐步提高,市农科院培育的芦笋新品种占全国种植面积的40%,花生新品种占全市种植面积的70%以上,品种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目前,全市小麦良种繁育田有5万多亩,玉米1万多亩、花生0.8亩、蔬菜3.5亩。年种子生产数量达到0.6亿kg,种苗10亿株,种子产值16亿元。已有500多种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到80多个国家和地区,禽肉、蔬菜出口分别占全国的1/3和1/5。先正达、瑞克斯旺、孟山都、海泽拉等世界知名种子公司纷纷落户潍坊,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目前,全市种养业良种率达到95%以上,而且90%以上的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80%以上的种苗实现了工厂化生产。
1.4农业科技服务范围广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潍坊市总结出了一系列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和运行机制。全市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充分利用专家和资源优势,不断强化公益性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覆盖全市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逐步建成。院企合作、校企合作、科技特派员等一批新型合作模式逐步完善,12316、科技咨询服务热线、远程视频网络系统等一批快捷高效的信息通道建立,公益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顺势而生,仅2012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326家;新增联合社26家,总量达87家;31个村成功注册登记为社区经济专业合作社;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50家,总量达119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规模和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注册资金占到全省的1/3以上。先后聘请上百名院士、教授级人才作为政府科技顾问,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近百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达成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关系。
2潍坊市农业科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仍然不足
虽然近年来,潍坊市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总体需求存在差距。农业科研财政投入占农业GDP比重仍然较低,导致科研基础条件不能适应新时期创新任务的需要。农业科技投入的结构除了政府的引导性科技投入外,最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自有资金,但潍坊市农业企业大部分属于中小型企业,自身拥有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大多数企业由于缺乏资金而无力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偏重于产中,产前和产后投入过少,一些长期性和基础性农业科技工作没有形成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
2.2生产环境改良难度较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与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无污染、安全、营养食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由于近年来工业污染严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超量施用化肥和农药的现象严重,造成土壤次生盐渍化,营养失调,硝酸盐积累及农药和重金属污染,农业环境日趋恶化,严重影响了潍坊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2.3农业科技人才分布结构不够合理
虽然潍坊市农业科技人员资源非常丰富,但是农业科技力量配置不够合理,科技人员相对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企业科技力量相对薄弱;种养业科技人员相对集中,有机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领域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研究力量相对集中,技术推广应用力量相对分散薄弱。
2.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还有待提升
农业科技推广在农村的最直接表现是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随着优良品种的不断出现,潍坊市优良品种推广速度明显滞后,不能适应广大农民和市场需求,一些农业科技项目通过有关科技主管部门的验收后,没有后续资金的支持,造成很多项目成果的浪费。“产、学、研、用”的联系不紧密,导致新品种、新技术等不能满足生产实际的需要,使得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实际应用还存在脱节现象。
3科技支撑农业发展的目标及建议
3.1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把农业的现代化、科技化摆在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组织农业各相关部门充分调研全市农业发展的现状,借鉴现代农业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使全市农业产业化合理、有序、可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潍坊市农业科技面临的现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议尽早出台具有中长期规划性质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意见,从增加投入、完善体系、整合资源、建设队伍、培养人才、政策扶持、扩大主体等多方面入手,分步骤解决农技推广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努力形成更为有力、更为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行政管理模式和行政运行方式。
3.2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一是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面向全市农业产业需求,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二是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三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和农业科研评价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四是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增加涉农领域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五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潍坊市优势产业发展为依托,建立潍坊自己的产业科研体系,每个产业确定1名首席专家,组建1支专家团队,建立1个研发中心,建立1批试验示范基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
3.3突出抓好种业科技创新
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以寿光蔬菜、昌乐西瓜、安丘姜蒜、青州花卉、昌邑苗木、临朐果品等一批品牌产业为依托,完善种质资源库,加强品种收集及创新力度,推动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夯实潍坊市农业种业发展的基础,提供符合市场需要且丰富多样的良种。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质量安全领域的难点问题,加强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与监控技术研发,加强粮、油、肉、奶、蛋、蔬菜、果品、水产品等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加工领域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及食品化学农药污染物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动物性食品残留检测技术、动物饲料有毒物质快速检测技术,同时建立农产品信息可追溯技术,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产地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监测、投入物安全使用等技术进行配套集成,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提高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3.5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1构建成果转化新机制,选定镇村示范户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涌现出的种田大户、科技能手,通过“户评、村荐、镇推、局定”层层把关的方式,在全市10个镇选出900个种植面积大、生产技能好、种植水平高、乐于助人和具有一定影响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挂牌示范。这900个示范户种植水稻面积达1634hm2,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4.10%,平均每个示范户种植面积达1.816hm2。每个示范户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共辐射带动18520户,辐射面积6837hm2,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17.15%。示范户通过现身说法、实地示范,带动其他农民实现了增产增收。
1.2扎实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
先后邀请省市农业技术专家在育秧播种、栽后管理、中期管理、穗肥施用等水稻重要生育环节对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进行培训,全市共举办技术培训15场次,培训技术人员500人次、示范户3500人次,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的一致好评。同时,强化现场观摩交流,先后举办了育秧、机插、麦草全量还田、分蘖期管理、中期管理、成熟期观摩等6场次现场会,利用现场会,组织实地操作演练、技术点评,增强感性认识,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对提高溧阳市水稻生产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1.3加大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信息服务
(1)全市印发了9万多份水稻主导品种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方案、模式图、“明白纸”及施肥建议卡,且发放到科技示范户手中。
(2)利用《溧阳农技》印发10期共2万余份、利用《病虫情报》印发7期共1.4万余份水稻生产阶段性技术意见,做好水稻生产技术指导。
(3)利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全方位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4)将各种技术资料上传到溧阳农林网,通过农林网对农户进行全天候技术培训,并将各种信息及时传递给技术指导员,使他们能更规范、科学地开展技术服务。
(5)各相关业务站将当前农事、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实用信息及时告知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不仅有效提高了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还提高了科技示范户的种植水平和能力。
(6)为540户科技示范户订阅了“农家致富”手机报,以短信方式将生产、市场等各类有效信息传递给农户,以指导农业生产。
1.4认真落实结对扶持,开展入户技术指导
按照“一村一名农技指导员”的原则,每位技术指导员与1个村20户科技示范户挂钩,每名技术指导员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因村、因户制宜,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户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发放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明白纸、农林信息资料、技术光盘等方式,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训,同时认真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在农业生产关键时期,技术指导员上门对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好“处方”,如2013年,在机插育秧过程中,通过技术指导员的上门指导,使播量得到了控制,大面积机插秧苗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为全市水稻增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45个技术指导员平均累计入户技术指导时间为152d,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
2溧阳市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取得的成效
2.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不仅让广大示范户享受到方便、快速、贴心的技术服务,还提高了技术指导员自身的科技水平,同时树立了广大农技推广干部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示范户对水稻科技入户工作的满意率在99%以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通过技术指导员的入户指导,降低了广大示范户的生产成本,实现了增产增收,带动了周边农户科学种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增加了粮食总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据2013年全市示范户典型调查结果,示范户水稻平均单产707.5kg/667m2,比2012年增10.4%;辐射户平均单产693.8kg/667m2,比2012年增10.5%;示范户平均效益1261.2元/667m2,比2012年增33.4%,辐射户平均效益为1189.9元/667m2,比2012年增32.8%。
2.2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水平
通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大大提高了溧阳市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的应用率。据统计,示范户中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均在95%以上;全市“武运粳23号”的推广种植面积达30000hm2,占全市水稻种植总面积的75.3%,其中900户示范户中推广应用率达100%,辐射户中推广应用率为98.5%;全市机插水稻推广面积达36733hm2,占水稻种植总面积的92.2%,其中示范户中推广率为100%,辐射户中推广率96.8%;示范户都能按照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进行配方施肥,推广率为100%,辐射户中推广率为96.1%;全市推广麦(油)秸秆全量还田面积为29066hm2,占总面积的72.9%,而示范户中全量还田占98.4%,辐射户中占92.6%;在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方面,示范户均能按照植保站提出的防治意见及时进行综合防治,示范户中应用率达100%,辐射户为99.2%。实践证明,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员的入户指导,能有效提高示范户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2.3为全市大面积平衡增产奠定了基础
溧阳市科技入户示范户大部分是规模经营大户,由于这些种粮专业户把种植粮食作为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因此,他们在思想上十分重视生产的每个环节,也愿意接受和积极应用新技术,愿意增加投入,以夺取高产,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他们也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从而提高了全市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率。从大面积生产情况来看,种粮大户的田间农作物长势长相、管理水平均好于分散种植的小农户,这为提高单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2013年全市39860hm2水稻平均单产达659kg/667m2,比2012年增2.1%,比全市前3年平均产量增4.4%,再次刷新了溧阳市水稻单产记录。
2.4健全和完善了农技推广网络
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的基本现状
从各省的比较来看,福建省的科技经费投入总量及其R&D强度都偏低,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现象非常明显。另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年)资料显示,福建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仅占14.27%,居全国倒数第3位。在农业科技投入方面,农业科研经费紧缺,难以有效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推广经费相对不足,制约着农业新品种及适用机具的引进和示范,以及新技术的推广。(二)农业科技贡献率情况农业科技贡献率是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国际上公认的现代农业标准为: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农业的投入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农产品商品率达95%以上;农村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低于20%[1]。受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科研体制及农民分散经营等多方面制约,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科技与市场脱节现象比较严重,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技术无法创新,福建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远低于国际标准,即便与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兄弟省份和部分内陆省份相比也始终存在差距。据《福建统计年鉴》,在“八五”、“九五”、“十五”期间福建省农业科技贡献率分别为36.43%、41.65%、48.10%,毗邻的浙江省同期数据为54.20%、57.12%、60.11%,至“十一五”末福建省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3%,比吉林省少2%,比广东省少7%。福建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仍停留在实验室,或成为“职称成果”,未及时转化为商品,更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2]。(三)农业科技推广主要类型与特点近年来,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主要有政府推动型、科教单位服务型、企业主导型、科技能人带动型、合作组织拉动型、科技园区示范型等6种,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表略)
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人权与事权分离的现象。缺乏一个持续、深入的推广扩散服务系统,特别是缺乏最基层的乡、村级农业推广组织来为农业的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乡镇农技推广站多数由乡镇政府管理,容易导致乡镇农技推广工作严重受制于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安排。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不完善严重制约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影响推广成效。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差、待遇低,农技推广人员编制被挤占、一身多职现象普遍存在;推广人员在职称评聘、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配套,激励、推动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的动力和压力均不足,服务基层难以成为当地农业科技人员自觉的行动和内心的选择。由于部分乡镇抽调农技人员从事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导致目前乡镇农技人员从事推广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够集中,专业技术服务的时间少、精力分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作被弱化。科研与生产需求脱节加大了推广难度科研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基于基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应用体制尚不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多数是自上而下的,对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呼应不足。大多数科技人员对农业的发展态势、农业结构的发展方向以及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状况的了解还不够充分,农民被动地接受新技术,而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的技术需求,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3]。生产市场需要与科研选题缺乏有机联系,从而导致农业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针对农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业科技成果与县域农业发展对接的长效机制与平台缺乏。目前,主要通过“6•18”等平台进行项目对接,但长期性对接平台不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县域农业发展对接的长效机制亟须完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科技带动效应不显著福建省农业企业普遍缺乏必要的人才和资金保障,难以有效且持续地开展技术革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自身实力有限也就难以保障农民权益,更难以保障农民增收。龙头企业往往对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更为敏感,对众多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影响更深远,龙头企业缺乏必然影响到当地农业技术转化与升级。合作社仍处于融资困难、技术薄弱、机制不健全的困境中,其生产、管理技术主要依靠省、市、县农业管理部门或科研单位的帮助。合作社缺乏政府部门的扶持,缺乏结合农事生产的培训。合作社本身不具备自行研发的能力和深加工实用技术,资金和技术成为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小规模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福建省人地矛盾突出,人均土地面积只有0.35hm2,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5%;人均耕地面积0.037hm2,不及全国人均耕地水平的40%,明显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053hm2的警戒线,且80%以上的耕地分布在山区、丘陵[4]。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低,应用新技术成本较大,作为新技术最终使用者的农户对技术创新缺乏迫切需求。众多的农村人口和家庭分散经营的体制,使土地规模经营受到了限制。经营规模过小,农户应用先进技术得到的实惠并不大,大部分农户不愿改变传统的生产方法而去吸收新技术,客观上限制了先进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农民素质不高降低了采用新技术的意愿与能力在农村,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造成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吸收新技术的能力差。有一技之长或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户,往往选择非农产业就业或创业,留下务农的多是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较低的老人和小孩。受到年龄以及文化素质的制约,他们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接受能力和接受意愿较低,对新技术往往不理解,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要靠经验积累,并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农业新技术应用,影响了农业高新科技的推广,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青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概况
青岛市拥有9家国家级、46家省级和7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3年上半年,其固定资产总额95.5亿元,主营业收入248.19亿元,出口额达16.12亿美元。从行业划分来看,龙头企业中种植业11家,养殖业5家,蔬菜加工43家,水果加工6家,花生加工26家,肉食品加工11家,面粉加工10家,水产加工13家,其他行业6家,企业行业覆盖农产品加工的各个领域。青岛市农业企业具有数量多、行业广、层次多和外贸强等特点。
(二)青岛市农业科技人才概况
青岛市一线农业科技人才资源丰富(附表),从人数上看农业企业科技人才数为142人,仅占总人数1696人的8.37%,拥有博士学位的企业有17名,占2.02%,硕士有6人,占1.79%,具有高级职称10人,占1.26%,可见无论从人数、学位、职称哪个角度来看,农业企业的科研型人才的比例都很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占的比例分别是87.14%、98.21%、97.26%和94.46%,在人才的数量与比例上占绝大多数。在调研42家的龙头企业中,认为企业科技创新十分重要的比例达百分之百,在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中,选择人才缺乏的有37家,占调查企业的88.10%,可见科技人才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
(三)人才共享的意义
发达国家约80%的科研工作在企业中完成,我国由于创新体系尚未健全,农业科研还是以科研机构为主体,科技人才也集中于此,但科技成果的转化必须通过企业来完成。农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的人才共享,是一种双赢的活动。一是可以提高科技人才的效率。实现人才的流动,特别是向企业流动,可拓宽农业企业选才用才的视野,弥补高端创新人才资源的不足,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实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理想模式;二是实现智力资源的共享。共享人才的同时对其所拥有的知识、技术、观念等智力资源也实现了共享,可大幅提升企业原有人才素质的提高;三是,建立企业与研究机构的信息桥梁。农业科技人才到企业,可在企业与原单位间建立信息交流桥梁,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最新的科研信息,又能使原单位了解企业的创新需求;四是降低研发风险。科技创新特别是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的活动,需要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进行保驾护航,实现人才共享可提高科技创新的成功率;五是提高科技人才的素质。在企业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科技人才可进一步检验在原单位取得的理论成果,将大幅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进而提升其综合能力。
(四)农业科技人才共享的现状
在走访调研中,几乎所有的龙头企业都有与科研机构合作的工作,但大多数流于形式,对企业科技创新产生的实际影响很小,其中人才共享的主要问题有:政府唱独角戏。农业企业人才共享工作缺乏企业、科研机构和市场的有效参与,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唱独角戏,各方对政府的倡导做形式上的回应,付诸行动的少之又少,导致人才共享内容上虚多实少,形式胜于实效,人才共享效果不佳;农业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脱节。农业科研机构的众多科技人才每年都会形成很多的科研成果,但由于与企业实际生产需求不符,成果转化渠道不畅,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农业科研与农业企业生产需求脱节严重;缺乏有效的共享模式。农业企业行业众多、规模不一,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政府在倡导人才共享时,往往忽视了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人才共享的模式需进一步改进。
二、农业科技人才共享中的问题
从调研中发现,青岛市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共享主要面临四大障碍:
(一)用人观念障碍
人的行为都受观念的支配,农业科技人才共享的观念障碍普遍存在于个人、原单位和企业中。多年来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或深或浅都有“铁饭碗”的思想,通过课题、论文等“硬件”来提升职称、改善收入,到企业去挂职,需投入较大的精力,而结果却不明朗,还有人担心自己的知识产权会被侵占,致使在人才共享过程中,科技人才的主动性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有些科研机构门户观念浓厚,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和关键人才的流失,在人才共享的过程中口号叫的响,实际运作的主动性不高;用人企业由于担心核心技术泄密,想用人却又有防备心理,不想让共享人才担当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只让他们担当技术顾问的角色,这反过来会挫伤人才的积极性。
(二)利益分配障碍
人才共享的主要产出就是创新成果,但创新成果的分配往往会造成矛盾。一是成果的归属,研究机构提供了科技人才,企业提供了研发资金和创新条件,双方在创新成果的归属上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极大地阻碍人才共享的后续发展;二是创新成果的价值。从现行体制看,科研机构追求的是成果的数量和署名权,而企业注重创新成果所带来的市场利润,如果通过共享产出的成果无法转换成市场利润,企业参与人才共享的积极性会迅速降低。
(三)技术保密障碍
很多企业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都有一定的核心技术与成果,这些技术和成果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稳定市场的重要资源,甚至决定着企业的存亡。在人才共享过程中,调研的企业有近半数担心其核心技术的泄密风险。科技人才在企业挂职的过程中,基于其自身的科学素养有可能发现企业的核心技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部分或全部有可能通过科技人才的流动和科研论文外泄,进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信息交流障碍
信息交流是科技人才共享的基础之一,农业科技人才信息网建设滞后,缺乏对人才信息的整合与分类,阻碍了企业与科研机构人才信息交流,使人才信息缺乏统一性、连续性、长期性和权威性。使企业无法及时获取可靠的人才信息,还会出现信息滞后、信息失真和信息错误等现象。在调研企业中,约有80%的企业认为人才信息获取的途径不畅。
三、实现农业科技人才共享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规定的引导和法律保障
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是农业企业人才共享的前提,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人才共享的鼓励和引导并给予法律保障,科研机构也应通过相应的规章鼓励人才到企业挂职,并根据挂职的实效予以考核。青岛市2011年通过的《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出“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选派科学技术人员到基层、企业和农村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青岛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也把到企业挂职锻炼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缺乏实施细则和可行的评价方法,人才待遇、用人模式、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等问题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人才共享的实际效果因此也大打折扣。
(二)淡化“楚河汉界”的人才观念
人才是社会共同的宝贵财富,由于多年的体制原因,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的门户观念浓厚,要实现农业科技人才共享首先要破除这种“楚河汉界”的人才观念。一是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各方破除门户障碍,为人才共享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服务等保障,促进人才的流动共享;二是农业科研机构应鼓励科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在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同时,推进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切实利用科技推动农业企业的发展;三是科技人才自身要打破铁饭碗的思想,积极参与企业的人才共享活动,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把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四是农业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技人才到企业挂职,为其提供配套的工作条件,使科技人才在企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三)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共享模式
张小明(2002)将人才共享的模式分为,人才租赁、委托共享、借用共享、跨行共享、购买共享、项目式共享、候鸟式共享等模式。农业企业行业众多,涉及种植、养殖、饲料、果蔬加工、肉食加工、奶制品加工、花生加工和农产品物流等多个行业。由于规模、行业不同,企业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也大不相同,根据国内外的人才共享经验,农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共享的适宜模式有三种:咨询式共享。是层次较低的人才共享模式,是指企业聘任科技人才担任培训、指导的顾问,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学术讲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特别是排解生产中的技术难题;项目式共享。是以科研项目为纽带,将各方科技人才组成研发团队,共同开展科研工作,包括基础性研究、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等,要求企业与科研机构前期有较好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企业也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联盟式共享。是人才共享的高级模式,是在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创新联盟的基础上的人才共享,以实现农业产业长期持续发展为目的,是在人才培养、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的人才共享。科技人才在创新联盟的长期合作中,实现思想、知识和技术的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创新的效率。
(四)构建农业科技人才信息交流平台
农业科技人才共享首先要实现人才信息共享,建立交流平台有助于企业、政府、科研机构间的人才信息交流,使企业能够聘用到急需的科技人才,科研机构也可通过信息交流了解企业的人才缺口,引导适合的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人才共享的效率,有助于人才才能的发挥。农业科技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可由政府或各涉农协会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的人事部门按统一标准建设“农业科技人才数据库”,依托于互联网络,构建人才信息的获取、整理、存储和机制,实现人才信息网络的专业化、行业化、系统化,并对单位免费开放,实现人才信息共享。青岛市已经建立的“青岛市科技创新科综合服务平台”(www.sipc.cc)包含了科技计划、科技成果、高新企业、技术合同、仪器共享、科技文献和科技融资等多个平台,如将人才信息交流平台纳入,将大大促进人才共享的效率和效果。
(五)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
目前,我国农业已经可以满足自身的粮食问题,因此,很大一部分粮食用于出口,这就需要提升农业产品的竞争力。为了切实提高农业产品的竞争力,必须注重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只有这样才能革新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业成本,为农产品赢得更多的市场。因此,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是提升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对策
2.1国家制定并颁布相应的鼓励政策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在实际的工作之中需要一系列的措施与方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国家和政府的姿态。为了切实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注重颁布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各级各地研究机构和生产部门对农业科学技术进行创新,对于已有的创新技术要进行系统的推广,不断应用农业生产实践来检验相应的技术,在不断的推广之中获得更好的进步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
2.2注重资金支持,建立稳定的农业科技科研体系
在进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的过程之中,政府应该注重资金的支持,只有划拨了专项资金,相关的科研人员才能一心一意进行科研,促进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革命带来全新的力量。此外,国家也应该鼓励和引导建立一个稳定并且科学的科研创新体系,这是保证我国农业科学技术创新的先决条件。
2.3制定行之有效的推广方式与推广途径
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固然重要,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之中,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实际工作之中,相关部门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推广方式与推广途径。例如,可以组织相关科研人员下乡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让农民亲眼看到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相信农业科学技术的作用,实现推广的目标,达到农业科技应用的目的。
2.4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
人才一是壮大强化农业科技推广的人才队伍。当前,我国乡镇农技人员人均服务耕地面积过大,已不能适应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国家需出台相关政策,增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编制,增加农技推广人员,特别是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配各村级农技员。二是依托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三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形成一批能够快速转化先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队伍,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服务的基层科技人才。
3结语
1DEA模型和Tobit模型
DEA是使用数学规划模型比较决策单元之间的相对效率,DEA方法是在“相对效率评价”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用于测评一组具有多重投入和多种产出的决策单元的绩效和相对效率。其优势在于无需人为给定各指标的权重,也无需预先给定生产前沿面的生产函数形式,同时它能够处理多个输出和输入。鉴于此,本文将用DEA方法分析常州63家农业企业的生产效率以便对不同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对比评价。Tobit模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解释变量Xi取实际观测值,而被解释变量Yi只能以受限制的方式被观测到: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取实际的观测值;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截取为0。可以证明,用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出Tobit模型的βT和σ2是一致估计量。考虑到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绩效分析上,经营绩效的变动不仅与一个解释变量有关,因此,在以企业经营绩效Y为因变量的基础上,全面多方位引入以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为模型的自变量,系统地分析这些指标对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作用情况。
2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2.1经营绩效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取了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对其2010年相关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其中所选取的指标如下:产出指标2个:当年销售收入(万元)、当年利税总额(万元)。投入指标5个:固定资产总计(万元)、流动资产总计(万元)、当年研发费用(万元)、普通员工人数(非研发类)、从事研发人数。
2.2影响因素变量选择
由于对普查对象所能获得的数据有限,本文主要选取了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这几个变量并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上述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一个企业是否拥有自身网络很好地体现了该企业的未来市场开拓能力与信息化发展程度。因此,本文中将是否建有网站及网址作为影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效益的一个因素,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网站,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网络。企业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满足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随时对内部信息的控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率的实时动态信息交互,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流程。因此,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考察企业经营绩效的变量,能够更好衡量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合理与否,以及研究通过如何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控制,以达到最优化的企业经营绩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种总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农业科技企业在这段时间里的科研能力、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将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总数作为考量企业经营绩效变量指标很有必要。企业的创新程度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科研发展程度,农业科技企业研究中心的建立反映了企业自身科研能力水平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关系到企业的科研成果能否和生产很好地结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企业研究中心,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研究中心。企业所拥有的品种权数很好地体现了企业的生产与发展能力,拥有越多的产品品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同方面的要求,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企业所创造的顾客满意价值也将最大,能够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国家、省级、市级的拨款为企业自身的科研提供了保障,并且提供与国内外高等科研机构合作的机会,使得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竞争中打破国外垄断,对于企业的经营绩效意义非凡。近几年国内很多省市已经了关于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办法,对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给予政策、税收等其他方面的支持。因此,调查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对于分析企业经营绩效很有意义。将属于高科技企业或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1,不属于高科技企业或企业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0。
3变量设定及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由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提供。由于各指标的数据口径统一,具有可比性,因此对统计结果并无太大影响
二结果分析
1DEA测度结果分析
利用DEA对常州市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绩效的评价,得知: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处于相对良好水平。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示范园区DEA效率均值为0.556,其中有13家企业综合效率达到1,并列第一,是相对有效的DEA决策单元(DMU),占调查样本总体的20.63%。这些企业除了加强企业内部规模优化,同时也注重加强企业自身的科研能力,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好实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些企业或园区在资产规模,科研投入和经营效率、效果方面都处于相对最佳状态,形成最优生产效率。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在整体上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经营模式。企业DEA效率差距较大,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除了13家企业的DEA效率达到1,形成决策单元的DEA有效之外,其他的50家企业则是非有效或弱有效。其中,江苏无花果酒业有限公司最低,DEA效率为0.102。企业之间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资产规模、科研投入等要素之间比例不协调所导致的。DEA测度的是一个相对指标。以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都排名63位垫底,当年研发投入30万元,排名51位,企业共有研发人员5人,占正式员工比例为38.46%。从综合角度看,该企业总体效益一般,这主要是由于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企业资产低。但从企业相对规模的角度来看,它的投入成本也小,研发费用(30万)排名靠后,研发人数排名倒数,资产总计与普通员工人数较少,因此,研发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与企业规模相对适宜,形成了一个规模效率较高的企业。
2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结果分析
通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效益与网络建设等因素的Tobit分析,发现该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尤其是农业新品与高科企业两个因素。两者的P检验值分别为0.026与0.044,P值<α=0.05,变量在95%置信度下通过t统计量检验,这说明企业农业新品的数量与是否属于高科企业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影响显著。他们的系数所代表的意义分别是:企业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农业新品,相应就会使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增加0.0033个单位;如果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属于高科企业,那么就可以相应增加0.2774个单位的经营绩效。此外,模型分析中其他的自变量,如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示范园区等因素在Tobit分析中拟合程度也较好,表明这些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影响因素的分析中,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了验证,成为影响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内部发展的结构特点。在近几年中,常州市发展了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模式,创立了常州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之路。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起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了常州市农业向现代化迈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技术示范园区积极实施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截至2010年底,常州市共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81家,农业科技示范园20家,其中15家拥有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双重身份。而在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道路中,这些企业的综合实力强大,众多的企业形成抱团的局面,形成农业科技企业群,企业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共同研发,很容易产生企业发展的规模集聚效应。因此,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示范园区成为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注重对科研能力的开发,企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网络系统、信息管理和研究中心。在发展规划中较为注重企业规模的扩张,加大在高新产品、尖端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科技投入,树立较强的技术储备意识,以适应当前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同时,常州市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农业科技队伍日渐壮大,培养了强大的专业科研团队与大批的知识型农民,从根本上增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提高科学技术投入在企业生产中的贡献份额。具体反映在上述的Tobit分析中,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示范园区等指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推测常州市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在具备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的情况下,科技的贡献率对当地农业所产生的影响也将会越来越大。科技计划项目是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多年来,常州市一直将水稻育种、设施农业、现代园艺、花木林果、优质畜禽、特种水产作为农业科技的重点支持方向。由于资金财力的限制,需要借助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支持,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三政策建议
①对于经营绩效低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企业自身应进一步解决人力资源与资金管理问题。同时,政府对DEA效率不理想的企业应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通过项目带动,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改善农业科技企业的综合指标,实现企业的最优化生产。
②加强项目申请力度,以项目为载体,提升农业科技自主性水平。根据常州市情况,以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科技平台计划为主,以及社会发展计划、青年科技人才计划、软科学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计划,对农业科技项目予以支持,并要求各辖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计划或项目匹配对农业科技予以支持,同时,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支持。
③推动合作,成立高校科研机构驻常州研究院,增强企业科研能力。例如可以成立南京农业大学常州研究院,将南京农业大学的科研成果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相结合,提高当地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成实施的指导方针,加快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市内已有的科研设施、实验室、科技文献、数据库的共享工作。加大各类项目向各类平台的倾斜力度,为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项目源。
④在坚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新发展模式基础上,建设创新载体。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管理,选择部分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和建设,使之成为新品种的引试基地、农民的科技培训基地、农业知识的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探索园区的管理办法,继续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标准对已认定的园区进行考核,并通过项目引导,丰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内涵,使之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应用的主体、带动农民致富的主体。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兴起,有力地推动了科研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加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扰,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于完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农业技术创新及其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能力,但是由于受内部传统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开发出来的技术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技术供给;而农业企业有很强的技术需求,但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
2.农业科技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期,技术积累和经济实力较弱,加之一些企业家的短期行为和技术外部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3.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技术创新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风险按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决策阶段风险、技术开发阶段风险、生产阶段风险和市场阶段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及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对农业科技企业扶持不足,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应对技术创新风险。
4.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因为前者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均占绝对优势。然而,在我国,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一方面,从技术开发能力看,我国科技力量的2/3以上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设立专门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机构要么资金不落实,要么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么没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要么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企业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5.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激励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技术创新周期和高风险等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其结果是企业轻视技术的自主创新,竞相引入成熟技术,虽扩大了生产能力,却未形成技术创新能力[①]。
6.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新人才是创新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开发的弊端,造成了其研发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
二、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优化
根据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的支持。
1.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
①在法律普及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建立一支适应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队伍,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农业知识产权审查、审判人才、律师人才奇缺,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供需矛盾将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难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灵活运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工作更好开展、各学科更好发展。这是我国解决农业知识创新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我国现行的一系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司法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司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法官,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另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其途径包括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委托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和走访有关农业技术专家等。
2.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不同的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促进技术创新的理想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中间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技术创新。如我国的种子行业是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的市场结构,种子法律法规对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种子做出很多限制。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以激励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技术创新。
3.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投资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投资者,而在我国目前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机制。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尽快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担保基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定向募集等,启动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②]。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①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和实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税或免税。其次,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应对投资者在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再次,要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支撑条件。
②发展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个人、企业多方参与,并同国际接轨的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引导民间的大量游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筹资渠道的多样性。
5.加大农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政府扶持力度
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产品或企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51]共性技术尤其是农业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共用性、外部性、基础性和关联性。开发农业共性技术往往投资大,外部性强,所以,一般农业科技企业不愿意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因此,需要政府通过项目引导,协调组织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应重点支持能够对农业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并显著提高农业产业技术水平的技术领域。
6.消除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要通过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创新人才的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和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再次,加快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重视科研中试基地、成果孵化基地的建设。此外,要改革农业高等教育体制,调整优化教学培养结构和方式,面向市场,加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1产学结合,招引农业项目集聚
2012年5月在海门市首届科技节上与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园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2012~2014年,示范园先后成功引进了江苏省三新工程项目“特色果蔬立体种养模式集成与示范”、江苏省农技推广项目“万年香沙芋艿高效栽培模式集成与示范”、江苏省“三新”工程项目“海门山羊集约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江苏省园艺“挂县强农”工程、江苏省园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江苏省蔬菜生物农药补助项目、江苏省高标准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部万亩油菜、棉花高产创建项目、海门市科技项目“裴蕾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园集成与示范”等10多个部、省、市级农业科技项目,吸引了各类项目资金或补助近250多万元,不仅为示范园建设注入了启动资金,也为建设“一村多品”专业村夯实了基础。
1.2科技创新,建设“六区两带一中心”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一园多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思路,围绕万年香沙芋艿、海果黄桃、三兴河蟹、海门山羊等特色农产品,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建设形成了“六区两带一中心”。
1.2.1桃园立体种养区。通过集成桃园养鸡(鸭)、桃园套种经济作物等2种适新模式,示范桃套袋、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疏花疏果、全程质量监控等5项适新技术,将原有的桃园改(扩)建成“地上鸡鸭成群、枝上硕果累累”的百亩立体种养园,建成了占地20hm2的集休闲、观光、采摘为一体的农业新景点,桃园和海果黄桃分别被认定为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
1.2.2香沙芋艿示范区。由专业合作社牵头,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建成了20.24hm2江苏省规模最大的“香沙”芋艿连片示范区。示范区主要集成地膜芋艿、间套作芋艿、脱毒芋艿、滴灌芋艿、病虫综防、机械化生产、仓储保鲜等多项适新技术,芋艿生产实现统一育苗供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绿色防控、统一供水灌溉、统一机械起垄、统一机械壅土、统一机械收获,吸收了149户农户入股经营、200多人入园打工。
1.2.3设施果蔬生产区。结合园艺“挂县强农”、园艺“科技入户”、蔬菜生物农药等项目的实施,建成了25hm2设施蔬菜生产区。园区为菜农定期提供果蔬生产技术培训,同时引进脱毒香沙芋艿、“湘研8号”辣椒、“苏椒16”、“旭日”南瓜、“苏玉糯14”、“霞晖8号”、“通蚕鲜7号”等果蔬新品种20多个,且为90多户科技示范户提供配方肥料、生物农药等,提升了设施果蔬生产的档次和效益。
1.2.4油棉高产创建区。园区采取统一技术培训、统一供种供肥、统一栽培模式、统一防病治虫、集中连片种植、各户分散管理的模式,在15个村民小组建成了20hm2油菜、棉花高产创建区,示范推广“沣油737”、“铜杂411”、“中棉所63”等高产抗病品种和慈溪式栽培、基质育苗等新技术,并由植保专业队全程统防统治,受益群众272户,创建区油菜和棉花(皮棉)产量分别达325kg/667m2和55kg/667m2。
1.2.5海门山羊养殖区。海门山羊是海门市独特的地方优良品种,近年来海门市委市政府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该产业给予大力扶持,园区结合实施江苏省三新工程,通过推广高床舍饲、规模集约化、生态健康化、秸秆循环利用、精料补饲等新技术,建成了占地面积2hm2的省级海门山羊集约化标准千头羊场,规模养羊从1000头扩大到2000多头。
1.2.6农业“三新”展示区。以产业分布为基础,先后建成了10个农业“三新”集中展示区。示范果园立体种养、芋艿高效栽培、大棚设施蚕豆、棉花基质育苗、肥水一体化、专业化防治、全程机械化等适新技术、创新模式10多项,涉及果树、蔬菜、四青作物等适新品种20多个,为农民提供了看得见的示范样板田,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了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断提升。
1.2.7沟河高效养殖带。在对园内136条泯沟进行第2轮疏浚的基础上,完善了沟河承包制度,围绕“三兴”河蟹这一品牌,推广以河蟹种养为主的鱼虾蟹混养模式,将40hm2的沟河改造成高效养殖带,效益达8000~10000元/667m2,带动了沟河长效管理和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增长。
1.2.8生态绿化林果带。为提高园区绿化覆盖率和档次,专门邀请了南京林业大学对园区进行绿化设计,通过四旁绿化、庭园绿化、租地造林、林间套种等,园区内绿化面积达66.7hm2,绿化覆盖率达35.2%,改善了园区生态环境。
1.2.9特色农副产品配送中心。为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先后成立了海果果品专业合作社、蓓蕾山羊合作社和康洁蔬菜专业合作社,对园区内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集中配送。通过批发、零售、礼品、净菜、专卖、订单配送等多种方式,使园区农副产品销售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2013年合作社销售收入突破百万元。
1.3注重品牌,提升农业附加效应
园区建设坚持品牌为上的理念,充分挖掘资源优势,通过多条途径宣传推介,不仅提高了裴蕾农副产品的知名度,还提升了农业附加值。
1.3.1以品牌换效益。结合园区农产品特性和海门市人文历史,总结提炼出“千年人参万年芋艿”、“延年益寿海果黄桃”、“中华贡品三兴河蟹”、“养生佳品乐薯山芋”、“美丽裴蕾悦来越好”等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宣传口号,同时设计了专用包装盒(袋)和二维码,不断放大万年芋艿、海果黄桃、桃园草鸡等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使裴蕾村的农副产品供不应求。
1.3.2以参展搭平台。以参加展销会为契机,不断展示裴蕾新形象。在盐城、无锡、上海、南京等地举办的江苏省农产品展销会上,裴蕾村的优质农产品吸引了国内外客商品尝下单,也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此外,还在苏合鲜食直销店、叠石桥国际家纺城旅游接待中心设立了裴蕾农产品专销区,实现了农超对接,裴蕾特色农产品香飘万家。1.4.3以宣传做推手。与各级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地邀请记者实地采风,围绕万年芋艿、海果黄桃,2年来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刊登报道30多次(篇)。同时,通过微博、微信、QQ等平台加强宣传,“裴蕾”的粉丝达10多万人次,这不仅提升了裴蕾知名度,而且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
1.4借园发力,推动富民强村工程
通过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园建设,推动富民强村工程。裴蕾村先后被评为南通市现代农业示范村、江苏省二星级康居村、江苏省生态村、江苏省卫生村、江苏省农作物统防统治“五有五好”服务组织。
1.4.1调优了产业结构。示范园的建立,调优了农业产业结构,形成了以万年芋艿、海果黄桃为主的特色产业,2013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17762元,增长34.4%,村集体收入达60.2万元(全市排名第44位),从海门市经济薄弱村变成了海门市先进村。
1.4.2改善了基础设施。通过农业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加上在外能人和上级部门的支持,2年累计新建村级主干道8.7km、农桥3座,改造饮用水管网20km,实现了硬质化道路和安全饮用长江水全覆盖,为下阶段的经济腾飞夯实了基础。
1.4.3推动了民生工程。示范园的建设,推动了民生工程,2年内新增绿化面积28hm2,新建功能较为齐全的便民服务中心400m2、公共停车场50m2、健身广场100m2、农产品速测室30m2、电子阅览室30m2等,推进了二星级康居村、生态村、卫生村建设,民生事业更上一层楼。
2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因素的制约,农村生产力水平一般较低,发展现代农业的技术物质条件较为匮乏。就裴蕾村而言,由于原有的农业基础较为薄弱,造成了目前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机械化程度不高、土地分散经营、科技含量偏低、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也是制约裴蕾村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园进一步提档升级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的难点所在。
3发展对策与建议
实践经验证明,农业科技创新是富民强村的最大动力,在村集体资源缺失的情况下,只有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才能不断壮大村级经济、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带动农民发家致富。
3.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只有制订一个可操作的发展规划,才能为示范园建设提供具有宏观性、方向性、指导性的理论依据,避免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编制规划,要依据当地农业发展现状,挖掘农业产业特色和自然资源,凸现科技创新;要重点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并使之形成地方品牌,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最终实现富民强村的目标。
3.2加快农业科技应用
要充分利用农民培训、科技入户、挂县强农、高产创建等项目,加大实用技术和专项技能的培训力度,建成一支懂技术、能战斗的村级农技队伍,彻底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引导合作社与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进行技术合作,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及小型农业机械机具,提高机械化程度。要加快培育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创新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模式,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3加强管理机制创新
为让园区内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必须在管理机制上有所突破。具体做法:
(1)统一管理服务。采取“科研单位(或推广部门)+合作社+基地+农户”形式,对示范园实行统一管理服务,多形式地推进示范园建设。
(2)专家领衔制度。由农技专家领衔,建立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和带动农户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把示范园建成科研人员和农技人员施展才华的基地。
(3)搭建服务平台。吸引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进园创业,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维护示范园内投入方、村集体和农民的权益。
3.4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以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市场拉动和典型带动等方式,着力在“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使特色农业实现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并逐步形成项目支撑、合作社带动、专业市场拉动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从而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5加大农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