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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业产业化,可以定义为:围绕一个或多个相关的农副产品项目,组织众多主体参与,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活动,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新的产业体系的过程。其中,经济利益是各方主体追求的共同目标。在相互合作参与过程中,各方结成了较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是农业产业化最为本质的东西。
如何建立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内部合理利益机制呢?有必要先认识一下农业产业化组织建设过程的一般规律。农业产业化体系的组织建设就是围绕一个或几个农副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而组织各方主体参与的过程。因此,农业产业化从形式上看是不同经济主体的合作。它不仅是不同生产经济活动的组合,也是各经济利益主体的组织结构的重新组合。
制度经济学认为,任何经济结构的发育都是由各利益集团谋求利益的活动促成的。在经济结构发育的可能性中,永远都存在潜在的经济利益。如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额的增加、新技术在生产上的成功运用,都会使某些成本的增率递减,或者在成本方面作等量的投资可以引起收入有更大程度的增长。这就要求变革现存的经济组织方式去获取潜在的利益。于是,主体利益集团中一些人看到了这些潜在的利益,具有创新精神的一些人(或是个人、集团,也可是政府部门)组成行动集团,根据最大利润原则进行几种创新方案的比较选择,并充分估计到预期成本后开始制度创新。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原因的最好注解。
农业产业化按组织结合的特点分有三种表现形式:一为松散式,二为过渡式,三为紧密式。松散式表现为,农户和龙头的结合没有任何经济约束,某一相互联系的经济活动,是通过纯粹的、偶然的市场活动进行的。这种关系既不稳定也互相不负责任,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交易的对象随时可能变化。过渡型表现为各经济主体通过某种经济约束或协议进行交易活动,这些约束常常是合同或契约,期限可长可短。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协约由各方协商,经营和管理职能仍保持在各个相互独立的经济主体之内,但龙头企业起制导作用。紧密式的产业化除具有上述过渡式的特点外,参与的各方不仅有经济约束,更重要的是各方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已经丧失,作为共同的出资方,组成新的企业主体,各自的经营管理权部分或全部丧失,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经营策略、利益分配等为总公司或集团决定,各方进行统一的活动。在农业产业化刚刚起步时,很多经济联系都只是简单的甚至是无任何约束力的协议。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逐步发展,这些经济关系都必须按照规范方式进行规定,以理顺经济责任和权利。同理,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也必将促使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由松散式向过渡式、紧密式发展。
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有着必然要求。在产业化中,各利益群体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自动地取得相互间的利益平衡。在利益总和既定的前提下,各利益群体将依据其所处的地位对利益进行分割,而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农民的竞争力总是最弱的。这就决定了各种以减少农民以外的利益群体拥有的利益来增加农民利益的办法,肯定会遇到种种阻力。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平衡工具或者手段往往是以利益在各环节上的分配是否合理为依据的。
利益机制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如何创造,二是利益如何合理分配。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是依据;后者对前者有促进作用,是利益机制的关键。创造利益的最直接主体,分为农户和加工、运销企业两级,他们都为整个体系的利益形成做出了贡献,都有必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生产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农业产业化初期,在产业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对广大缺技术、少资本的农户的培训、扶持尤为重要。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规模的不断壮大是整个产业发展乃至生存的关键。但影响体系利益规模的还有其他外部的因素,如市场环境、产业风险、经济区位等。在利益分配过程中,由于农户处于出卖原料的地位,作为价格的接受者,一般难以得到正常的利润,常常需要对其进行保护。加工和运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投入多,周转快,利润较大,资金利润率常高于农业生产。为扶持农户生产,与之签定经济合作协议是分配利益时常常采用的方法。在这里,通过协调渠道或中介组织进行相应的监督,对于协议的公平合理是必要的。关于其他相关的经济技术服务部门如畜牧部门,其参与利益分配的方式常常是与产业化的结合方式有关。在松散式或过渡式的产业化形式中,服务费用往往是直接向农户收取,农户把它计入生产成本并转入农产品收购价中;或者是龙头企业与之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费用。而在紧密式的产业化中,服务部门的服务支出作为一种投资入伙,按协议或按股份分取所得利益。
另一方面,在利益的分配上,除了要求公平合理外,还要求从产业整体出发,使得一定规模的利益刺激能够产生规模效益,使整个系统创造的效益最大化。这其中应该还包括为提高经济效率而相互寻找代表更高生产力的主体,并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结合活动,这就是效率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在发展之初,龙头企业资金报酬率是最高的,而农户与各服务环节的资金报酬率相对要小,这是由工业化生产和农业生产的一般生产率水平差异决定的。所以在此阶段,利益分配偏向于加工厂,而当加工厂达到一定发展水平时,其边际报酬率会下降。为稳定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利益分配就应向农户和各服务组织倾斜。这是一体化建设中利益分配总是难以平衡的根本原因。
二
任何成熟的农业产业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许多共同性,即: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户签定产销合同,建立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农民按合同生产、交售,企业按合同收购、加工,把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利润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共同体或农工贸一体化。
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以下几项是关键性的工作:
1.明确各主体的职能和义务,划分各方权、责、利在农业产业系统中的关系。从性质上划分,所谓主体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部门。组织发动一个项目,特别是在当地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龙头企业十分缺乏,国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单位经济力量薄弱的时候,政府的领导和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这种作用表现在:①组织有关部门就某一项目进行市场分析和可行性论证,资金、信贷、人员的安排和计划;②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管理,在龙头企业建设与管理、基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财税支持;③作为产业化体系各方利益的监督者和协调者,对一体化内部各组织间的经济协议和利益分配提出建议,对经济纠纷进行公正的裁决;④对职能部门进行相应改革,为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用政府行政命令组织服务组织会使产业内部交易费用过高,这已被相当多的实践所证实。所以,政府部门的角色、作用必须慎重处理。当农业产业化充分发展,或者跨越行政区域时,政府部门的这些行政性作用将逐步被觉悟的、有经济能力的各“经济人”之间的理性协作所取代。
企事业单位。作为投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其经营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单位本身,而且影响到从事这一行业的广大农户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工厂在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原料供应者——农户的生产也进行相应扶持,以取得农户的长期信任,获得稳定的货源。
农户。作为原料生产的主体,迫切要求与加工销售企业结成利益分配公平合理的共同体关系。
(一)农户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收益
低碳经济要求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进而降低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农户应采用低碳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少地投入化学用品,保护环境以及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这些都需要农户尽可能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减少农药的施用。生产投入的减少,可能导致产出的减少。因此,农户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是技术上的投入,以及可能带来的产出减少。相应的收益是:从长远看,产品需求可能增加,农户最终是盈利的。当然,这也取决于其他利益主体的行为。
(二)龙头企业实施安全低碳技术与管理的成本收益
对于龙头企业,实施安全低碳技术需要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标准化程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在产品的包装、运输中,需要采用合理的技术、安全卫生的包装材料,以保证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2]。对于产品定价,还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水平,以合理定价。技术上的规范与质量管理均需要投入成本,而产品竞争力与良好的社会声誉则会给企业带来收益。
(三)政府加强安全低碳监管的成本收益
目前这种污染环境的“化学农业”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改善,“低碳化”的整体规模也很难迅速扩大[3]。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户与龙头企业面对“安全低碳农业”缺乏积极性,低碳技术需要的大量投入阻碍了其产业化发展。保证投资和融资,确定农产品的“低碳”标准立法,建立有效的预警、监督与惩罚机制,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但是,“低碳农业”有效运行之后,政府的整体成本会显著下降,运行效率会更高。
(四)消费者选用安全低碳产品的成本收益
显而易见,安全低碳农产品的投入成本高,其定价相应也高。消费者会在“安全低碳”与价格之间进行权衡。高价格的安全低碳产品会让消费者更放心,但会损失消费者的一部分经济利益。但大多数时候,消费者不得不选择生活中的某些必需品,即便知道存在劣质危害,这使得一些生产者去冒险违法生产劣质不合格的产品,这一问题成为当前关注的热点。
二、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行动策略博弈分析
(一)政府与农户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在目前我国农价稳定的政策环境下,农户采用高碳技术得到的收益很高,例如化肥等的施用,少量的投入即可以带来大量的产出。而采用低碳技术,虽然一方面农产品最终收获的价格较高,这个价格高于采用高碳技术农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的投入成本也可能较低,但是采用低碳技术所对应的农产品产量也很低,例如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综合分析考虑,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相应是较低的。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基地农户不愿意采用低碳技术,这形成了一种均衡。打破这一均衡的方法是引入政府对农户采用低碳技术的财政补贴。一方面,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农户、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补贴,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农产品的收益;另一方面,对采用高碳技术的农产品予以处罚性的政策和法律,例如征收碳税、环境治理费用等等。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参与下,农户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导致的结果是农户会选择采用低碳技术,这就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了新的均衡。
(二)政府与龙头企业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对于龙头企业来说,在目前农产品价格较稳定的背景下,龙头企业采用技术化的生产方式、“化学农业”等得到的收益很高,其付出的相应成本则很低。目前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其主要原因是生产加工者的生产成本低,其收益远大于成本。生产加工者通过使用农药、添加剂等改善了产品的外观和产量,降低了生产成本,结果却得到了更高的效用,于是很多生产加工者甘冒风险。若龙头企业提供低劣产品,这种行为会对消费者产生负外部性,这种负外部性会影响社会稳定、增加政府监管成本。龙头企业若没有采取安全低碳技术及管理,最终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就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对消费者及政府的利益都会有损害。虽然采用低碳技术得到的价格可能高,但是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出很低,另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本身需要成本,例如循环经济中的人工成本、农家肥等等。综合分析,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很低,因此龙头企业不愿意采用低碳技术。为打破这种均衡,需要政府一方面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补贴,以便降低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因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另一方面,需要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额高于其侵权行为引发的实际损害额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4]。惩罚性赔偿制度则会使这些生产加工者在其原有成本的基础上,考虑惩罚性赔偿所带来的额外成本风险,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行为。质量监管制度也是如此,质量监管制度的推行会促使龙头企业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而产品质量得到保证,也给龙头企业带来了额外的成本。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的推行,都使得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使龙头企业充分考虑成本收益,放弃使用高碳技术,选择采用低碳技术,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新的均衡。
(三)龙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在农业产业化利益相关者之间:一方面,若龙头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低劣产品,使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即这种行为会对消费者产生负外部性。若龙头企业没有采取安全低碳技术及管理,最终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利益会有损害。另一方面,如果龙头企业采用安全低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价格高、产量少。结果导致龙头企业不愿意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即使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因为低碳产品成本价格高,虽然低碳产品质量可靠,但是考虑到价格因素,消费者对高价格安全低碳产品的购买量也很少,这形成了一种均衡。
打破这种不利均衡,需要政府的参与,需要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予以补贴,才可能使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品降价、消费者愿意购买;或者对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给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财政支持,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或者对购买和使用低碳农产品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降低因购买低碳技术产品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官员问责制度、社会责任监管制度的建立等,都有利于打破原有的不利均衡。政府官员问责制度有助于减少和抑制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减少带来的相应损失,也有利于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质量就可以得到保证,这有利于提高竞争力,保护人身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合理利用资源,也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监管制度的推行,意味着除政府外,社会公众的参与对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成本收益的影响。因采用低碳技术对龙头企业社会声誉信誉、媒体社会形象、以及企业品牌价格等都会带来影响。总体上,会使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社会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社会成本减少。在此基础上,龙头企业进行选择时会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带来的成本收益。
综上,在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监管的参与下,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成本减少。这会使得龙头企业愿意选择采用低碳技术,消费者愿意购买低碳技术产品,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了新的均衡。
三、政策建议
首先,政府应对农户采用低碳技术进行财政补贴。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农户、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或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补贴,以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农产品的收益;对采用高碳技术的农产品予以处罚性的政策和法律,例如征收碳税、环境治理费用等。使农户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参与下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让农户选择采用安全低碳技术。
其次,应建立一个能够促使龙头企业选用安全低碳技术的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机制、合同机制、责任机制和声誉机制等机制的制度安排,促使龙头企业在充分考虑其成本收益的基础上,选择实施安全低碳技术。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补贴,以便降低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因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推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让龙头企业通过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充分考虑法律成本,使其不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和管理的成本上升、收益下降、风险提高,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和管理的成本下降、收益提高。使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让其放弃使用高碳技术,选择采用低碳技术。
再次,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予以补贴,使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品降价、消费者愿意购买;或对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给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财政支持,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或对购买和使用低碳农产品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降低因购买低碳技术产品的成本。使龙头企业在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监管的参与下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成本减少。最终让龙头企业愿意选择采用低碳技术,消费者愿意购买低碳技术产品。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1.1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由于投入不足、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造成了部分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性落后,农田的有效灌溉率低,灌溉能力普遍减弱。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方用电不保障,安全隐患多。基础条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制约着产业化的发展。
1.2土地流转难度逐渐加大
农业现代化就是为降低生产成本,为农民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必经之路.长期以来,农民思想上形成的土地是赖以生存的根本这个观念还没有改变。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承包纠纷处理较难等因素,影响土地连片流转的正常进行。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3农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大部分初中以上的毕业生都转移出去或从事别的行业,在家务农人员文化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
1.4产业化经营拉动力低
农业仍以农户家庭经济为主体,产业仍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大部分农产品以原料形式外销,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商品率及附加值低。农产品种植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相当一部分农产产品仍停留在低层次、低效率的发展阶段。由于龙头企业偏少,对农业生产促进作用不明显,这些都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推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2.1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要下力气搞好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扩大灌溉覆盖面,提升灌溉质量。要完善投入体系,引导农民投资投劳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兴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2强化素质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民工培训工程,让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增强农民向第二、三产业流动的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另一方面,普及素质教育。依托城职联校,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2.3突出抓好产业规划
(一)日本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日本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可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类是垂直一体化形式,以工商业资本为主体,具体又可以分为直营型和委托型。直营型指的是大型企业通过购买农民土地的方式,建立规模较大的养猪场、养鸡场,实现农业规模生产。但是由于日本土地价格上涨迅速,农民出售土地的意愿不强,该方法在发展中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委托型指的是大型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合同,企业委托农户按照规定的品种、农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合格的农产品。第二类是农户合作组织,以农协为经营主体。日本的农协主要包括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服务范围比较广泛,专业农协则侧重于各个专业领域的服务内容。农协向资金短缺方发放农业贷款,积极开展各类业务活动促进企业与农户间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流通,影响并调节了日本的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
(二)韩国的农协和产、学、研一体化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农协在其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韩国,农村振兴厅负责农业的科研、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农村生活,以及对农民和农业公务员的培训,将科技与农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产、学、管、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使农业在短短几年内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
(三)泰国的“农业工业化”战略与“政府+工商业+银行+农户”模式
泰国模式的要点是以农产品加工工业作为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启动阶段的突破口,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产品加工业既带动了农业的发展,又带动了贸易的发展。同时,泰国政府的调控政策也行之有效,颁布了多项与农业有关的奖励投资法规,政府除直接财政支持外,还规定各商业银行必须以上年底存款余额的20%~25%用于农业信贷。政府、银行、公司、农民四大方面在互利的基础是通过契约实行优势互补、优化组合、紧密结合。综上,国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包括:第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因时、因地制宜;第二,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加强农业产业化的领导,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推动作用;第三,实行各种惠农政策增加对农业产业化体系的投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科技含量;第四,积极支持农民发展合作经济,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完善市场流通体系。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组织形式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渐趋成熟,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中介组织协调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带动型等多种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带动型,是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农户签订合同,主要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实现一体化经营,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种形式通过签订合同将企业与农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结成了商贸、工业、农业一体化的生产体系。达成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即企业要为农户生产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农产品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并优先收购,而农户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交付符合生产流程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市场带动型,强调专业市场与农户间的沟通机制。专业市场市场容量和信息量较大,与周边农户间形成了产品销售的隐形契约。以专业市场为依托,可以增加商品销售途径,有利于专业化生产、节约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从而实行大规模生产,形成产业优势。②中介组织协调型,中介组织主要指的是行业协会,通过其自身的协调、组织、制约、服务等功能,将企业与农户间接联系起来,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近年来各地农民为应对市场发展商品经济,自发成立或在政府的引导下成立各种行业协会和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些协会或合作社有正式的章程,从各方面组织农民进入大市场。③农民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形成有其群众基础,在产业发展中具有先天的合作经济的优势。这不仅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模式,而且也是国际经验证明的一种有效组织模式。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带动型:这种模式与龙头企业带动型相似但又独具特色。例如,某公司对某地开发区8平方公里进行建设规划。这一区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并且供电、供水、排污、交通通讯方便。通过调研确立该开发区要实现以发展综合农业为核心的辐射经济增长模式,即主要开发无公害蔬菜、水果、绿色食品加工和花卉等产业一体化的农业综合开发基地,形成对周围地区、城市的经济辐射,未来发展成为集商贸、科研、教育、观光、娱乐农业为一体的经济区域,形成高科技、综合型、外向型现代农业城。除了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外,还有“农科教”“产学研”等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并且随着市场农业的发展,还将会出现其他的组织模式。综上,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组织模式与国际实践具有许多共性,即:第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营主体要通过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吸引参与主体,实现组织目标;第二,农业经济一体化的各参与主体要通过既定规章制度的约束,形成目标一致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更加高效合理的配置资源利用资源;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模式是变化发展的,应当不拘泥于其实现形式,提倡精简、效率,以形成平衡有序的组织为目标。
三、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
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利益分配和运转约束机制,这些机制应作为多元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
(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
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是农业产业化各参与主体一体化经营合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农业产业化要实现平衡供求双方利益、平衡农户企业利益、平衡参与主体利润等经营目标,在龙头企业、大型集团公司与农户间建立合作共赢的利益模式。但是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受垄断主体的影响,参与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够平等,产业组织制度、机制不能严格执行,农户利益仍无法得到全面的保障,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分配方式来实现,基本分配原则是劳动、资金、产品、知识、技术等各个环节获得平均利益,基本利益分配方式是通过已签订的合同规定利润分配情况、给付租金或者发放工资。基于具体形式不同,所实行的微观体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同等原因,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利益机制,以及股份合作社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④
(三)营运约束机制
农业产业化要求农业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的集约型转变,使农业的增长由依靠土地、资本、劳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为主,转变为依靠科技进步、以促进全部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为主,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质的飞跃。
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核心是知识和技术的集约,关键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只有培养大量的科技与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并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先进的生产与管理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才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正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要实现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没有高素质的农业从业人员,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就不可能得到推广应用,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就无法普及,农业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低,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39%,每年2000多项能应用的科技成果推广不到1/3,其根本原因是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大部分劳动力不能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方法从事生产,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足,致使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难以推广。另外,我国建国以来培养的104万农业科技人才,目前只有50万左右尚留在农业战线,平均每万农业人口中科技人员仅6.6人。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素质极为低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重不足,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培养大量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人才的需求农业产业化以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促使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为基本特征,它注重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因而,对人才的需求非常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与操作技能,能运用新型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农业生产者。
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利用效率,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它有赖于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而这些应用离不开新型农业生产者。
2.能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新技术,能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环节的技术指导与推广者。
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缺乏对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能力,而农业产业化注重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非常需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产前、产中环节提供有效的服务,这就离不开大量的农业技术指导与推广人才。
3.具有现代经营与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强,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产业的经营者与管理者。
农业产业化强调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而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现状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生产和经营,不利于农产品的销售,也影响生产效益与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大量的经营管理人才去做好产后服务、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带动农业生产。
4.能不断开发和应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与包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农产品加工者。
实施农业产业化,要使农业产业由目前的低效益、弱质产业向着高效益产业转变,需要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适应市场需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对农业初级产品进行保鲜、贮藏、加工和包装,而这些都需要农业职业教育为其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去完成。
搞好农业职业教育,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我国目前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较低、文化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闭塞,农业生产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广大农民,普遍缺乏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推广应用,有限的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农业职业教育应充分发挥本身优势,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培养出大量的农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为提高农民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1.明确培养目标,调整专业设置。
农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要适应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培养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在农业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创业型人才和新型农民。
农业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围绕上述培养目标,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与优化,使之与农业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相联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从总体上保证人才培养的适销对路,以更好地为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
2.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
农业职业教育的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应以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打破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模式,逐步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观念,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有选择性地开设课程,注重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在传授给学生以先进的知识和实用的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适应能力,自我学习能力,自主选择能力,以提高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本领。
3.加强实践教育,注重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是农业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动手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师生共同承担实习基地的生产、经营任务,产教结合,教师既传授知识,又作为师傅传授技能,实地指导生产与经营;学生既学习知识,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感性认识,掌握生产技能,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既掌握了知识和技能,又培养和提高了生产经营能力。因此,农业职业教育应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去培养和训练实践技能,并加强考核,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4.推动教师深造,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农业职业教育中的教师,不仅是理论教学的设计者与执行者,还是联系实际的实践者和指导者。教师素质的提高是实现农业职业教育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保证。教师应加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专业知识,树立素质教育新观念,积极探索和实践农业职业教育的新方法、新形式,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实践与专业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农业科研活动,密切关注教学与专业发展新动向;努力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和职业技能。
张红宇(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综合分析处处长):我从实践中感觉到,中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农业发展的出路,事关重大。
以江西南丰县为例,目前该县不管是增加农民收入还是财政收入,主要还是靠农业和农村经济。乡镇企业非常薄弱,提供的税收是390万元,不到税收总额的10%。出路就在于依托农业搞二、三产业。目前包括安徽、四川、河南、江西,这几年快就快在其特色产业上。中部地区尽管特色农业发展很快,但是是不完整的产业。以南丰的鲜果来看,现在有21万亩鲜果生产。鲜果进入盛果期,到2000年每一年提供2亿公斤到2.5亿公斤鲜果,其概念就是在100天的产销期间,每一天需要400辆卡车,每一辆卡车装5000公斤来运输,对于我们来说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因为没有产后的加工。
产业化重点应该放在中部地区,因为中部地区很多县是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工业小县,主要还是靠特色农业的发展,如何发展特色农业,就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问题。
产业化本质上是经济发展问题,但包括了很大的改革成分,如产前产后产中都与各部门有关,怎样搞?比如南丰甲鱼要依靠外地老板,自己不能搞,这涉及新的流通组织建设。还有资金的问题,收购甲鱼资金需要量很大,金融机构如何配套。包括供销社能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搞一个购销组织。现在供销社经济很困难,能不能利用供销社的人力,加上县里的支持来购销,这都涉及体制改革的问题。
蒋励(广东省农研中心副主任):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农业产业化,就不会有农业的现代化。但是农业产业化不能代替农业现代化,不能以为现在提了农业产业化,就不提农业现代化了,这个关系一定要搞清楚。
农业产业化,应该是多种模式的,但是也应有共同的特点:
第一实行农业工厂现代化生产;第二建立区域专业规模化现代化的商品生产基地;第三建立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农工商和生产紧密配合;第四联合各方要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大家都不吃大锅饭,既发挥联合优势又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五在生产力和专业分工高度发达基础上实行联合,联合是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
这五个特点,我认为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标志,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包括进去。加快产业化,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我认为十分重要。要搞产业化,大量的工作是改革的任务。体制上要改革与政府相关的管理体制,要积极探索。
农村的改革,我认为关键问题是产权,产权的问题搞清楚了,才能推动整个资源的流动,才能谈得上土地相对集中的规模经营。
何加正(人民日报经济部副主任):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最终把农业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成面向市场的农业。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通过这个桥梁有可能更顺利地接近于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它将推动中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向新一轮发展,向新一个层次发展。目前,不管大家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认识上有什么分歧,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但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在实践中,大家的做法基本上是大同小异,这就说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不约而同的。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应该说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跟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农业的发展水平以及中国的市场的需求,和中国人的消费水平等都是相关的,他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一说产业化,农村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认为不是这样。要搞农业产业化就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正是因为遇到这些问题,才会推动改革措施的出台,一些地方搞农业产业化,不得不先搞一些改革。农业产业化本身是在实践过程当中,我国实际上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还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探讨。
产业化的实质是体现利益分配的关系。农业投资和产业化开发的利润不能来自对既得利益的损害。在产业化过程中,应该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
谭向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我觉得公司加农户的模式,整个过程都是自上而下的,把农民放在最末端,没有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中国农业产业化,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农产品的供给问题,一个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问题。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上,第一步应在中国首先发展比较完整的农户经济,实际上好多现代的农业技术在农户经济中也是可以纳入的。
为此,政府应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农户发展的政策,产业化首先要把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使农户经济逐步现代化。
第二步在农户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具体的形式上有两种:一种是运销合作社,一种是信用合作社。我们谈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就要找一个中介的组织,能够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另外一个就是信用合作社,使农业有比较充足的资金。
第三步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能够逐步发展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农民自己的工厂企业。我觉得是不是在考虑自上而下的发展思路的同时,考虑一下自下而上的发展思路,从农户到农民合作社,再到农民自己办的股份制性质的工业工厂企业。在一些龙头经济中,农民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他没有能力跟龙头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对于工厂企业来说,他们交易费用也可以降低,因为面对的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而是合作社和农民自己的工商企业。这样的话,整个市场经济才能全方位运转,特别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农民的谈判地位能够提高。
李海涛(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从我们地区产业化的初步实践看,农村搞产业化不仅是农村的需要,也是城市工业发展的需要。从大的方面讲,城乡工农分割这种格局如果不改变,我国的工业发展就受影响。
现在工业生产和农民的关系是买卖关系。比如农民卖棉花,中间要通过各个环节,为什么农民卖棉花要塞砖头,有很多原因。我们有几个工厂那么积极地去和农民结合,让利给农民1/4或1/3,这样农民非常高兴,生产非常积极。从宏观讲,国家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产业化,而农村产业化要到农村去和农民结合起来,要注意农民的需要,而不是某一个方面的需要,各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就能形成新的生产力。
农村产业化,以我国幅员之大,情况很复杂,要连结城乡纽带,光靠简单的合同是不行的,要有产权作纽带,这样连结起来就更牢固了。
郭书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所长):农业产业化过程必然是总体多元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所有、个体、私营,还有外资等等,形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在这种联合体当中,我们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要突出产权清晰化,避免在产业化过程中重新出现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资产流失的问题。在界定权当中,特别要重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问题。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一般是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由于公司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基本主体,农民是很分散的,为了使农民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减少市场和自然的风险,这就需要重视依法保护农民共同所有的资产,并且使其能够得到应有的增值,并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使农民能够有决策参与权、收益分配权、管理人员的选择权,这也是农业产业化是否有生命力的关键。为此就需要在社会范围之内,建立连接市场的中介组织——合作社或协会。在这一过程中,最终得益者应该包括亿万农民。樊纲(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教授):所谓农业的“产业化”,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定义,我在此只强调两点:
第一,作为一种产业的农业,也必须像其他产业一样,能够取得规模效益;第二,必须也像其他产业一样获得一份平均利润,这样才能使农业投资具有微观经济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才能与其他产业的投资成比例地不断增长。
农业产业化要求农业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的集约型转变,使农业的增长由依靠土地、资本、劳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为主,转变为依靠科技进步、以促进全部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为主,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质的飞跃。
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核心是知识和技术的集约,关键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只有培养大量的科技与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并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先进的生产与管理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才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正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要实现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没有高素质的农业从业人员,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就不可能得到推广应用,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就无法普及,农业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低,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39%,每年2000多项能应用的科技成果推广不到1/3,其根本原因是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大部分劳动力不能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方法从事生产,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足,致使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难以推广。另外,我国建国以来培养的104万农业科技人才,目前只有50万左右尚留在农业战线,平均每万农业人口中科技人员仅6.6人。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素质极为低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重不足,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培养大量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人才的需求农业产业化以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促使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为基本特征,它注重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因而,对人才的需求非常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与操作技能,能运用新型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农业生产者。
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利用效率,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它有赖于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而这些应用离不开新型农业生产者。
2.能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新技术,能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环节的技术指导与推广者。
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缺乏对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能力,而农业产业化注重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非常需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产前、产中环节提供有效的服务,这就离不开大量的农业技术指导与推广人才。
3.具有现代经营与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强,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产业的经营者与管理者。
农业产业化强调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而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现状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生产和经营,不利于农产品的销售,也影响生产效益与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大量的经营管理人才去做好产后服务、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带动农业生产。
4.能不断开发和应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与包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农产品加工者。
实施农业产业化,要使农业产业由目前的低效益、弱质产业向着高效益产业转变,需要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适应市场需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对农业初级产品进行保鲜、贮藏、加工和包装,而这些都需要农业职业教育为其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去完成。
搞好农业职业教育,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我国目前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较低、文化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闭塞,农业生产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广大农民,普遍缺乏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推广应用,有限的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农业职业教育应充分发挥本身优势,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培养出大量的农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为提高农民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1.明确培养目标,调整专业设置。
农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要适应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培养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在农业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创业型人才和新型农民。
农业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围绕上述培养目标,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与优化,使之与农业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相联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从总体上保证人才培养的适销对路,以更好地为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
2.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
农业职业教育的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应以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打破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模式,逐步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观念,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有选择性地开设课程,注重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在传授给学生以先进的知识和实用的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适应能力,自我学习能力,自主选择能力,以提高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本领。
3.加强实践教育,注重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是农业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动手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师生共同承担实习基地的生产、经营任务,产教结合,教师既传授知识,又作为师傅传授技能,实地指导生产与经营;学生既学习知识,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感性认识,掌握生产技能,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既掌握了知识和技能,又培养和提高了生产经营能力。因此,农业职业教育应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去培养和训练实践技能,并加强考核,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4.推动教师深造,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农业职业教育中的教师,不仅是理论教学的设计者与执行者,还是联系实际的实践者和指导者。教师素质的提高是实现农业职业教育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保证。教师应加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专业知识,树立素质教育新观念,积极探索和实践农业职业教育的新方法、新形式,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实践与专业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农业科研活动,密切关注教学与专业发展新动向;努力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和职业技能。
【摘要】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我国应积极发挥农产品现代交易方式——农产品期货的优势功能。本文在论述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我国在发展农产品期货方面遇到的问题,并进一步研究出新时期我国农产品期货的发展策略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前景展望。
【关键词】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策略
农产品期货是农产品交易双方在现在就制定未来某一时候农产品的交易价格,并按照合约在未来进行交割的交易方式。农产品期货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农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按照以运营农产品期货著称的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对农产品期货的理解,若一个区域的农产品交易超过50%的份额发生在农产品期货领域,受现代化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带动,那么这个区域一般都会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目前拥有郑州和大连两个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从1990年作为我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至今,主打小麦、棉花、玉米、大豆等农产品期货品种的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为我国农产品期货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促进了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具体表现在这四个方面:
(一)帮助农民发现价格趋势、更好的避免蛛网困境
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机制,即通过判断商品期货合约的一个未来价格趋势和均衡价格得到现货市场农产品的预期价格。由于期货价格在自由、公开、公平环境下进行竞价,所以其比现货价格更真实,更权威,也更具有前瞻性。一般情况下,期货价格与未来时期的现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期货的价格发现机制使农民可以提前预知农产品的价格趋势,从而使农民更好地避免陷入“蛛网困境”的被动局面。
(二)发挥风向标功能、引导我国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的政府行政命令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显得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于有效的价格信号和市场手段来正确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农产品期货市场是供求信息最集中的地方,汇聚各方投资和预测的专家,这使得农产品期货价格成为未来市场最具代表性的价格,能够反映市场走向,通过农产品价格就可以制订未来的种植和生产方案。这样,农产品的期货价格就成为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的重要依据之一。
例如,大商所的大豆期货交易品种是标准化的优质大豆。其价格与我国常见的混合大豆的价格有着很大的差距,这就促使农民积极主动的去种植优质大豆品种。近几年,我国辽宁、黑龙江等区域就是受大商所大豆期货交易品种的启发,大力推广种植优质大豆;同时,在与期货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和农业企业的指导中,这些地区的种植面积都直接受大商所大豆期货的影响,实现了种植面积的随行就市。
(三)改革旧有的粮食流通体制弊端、促进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按照旧有的粮食流通体制,前几年,我国每年都要动用大量的银行资金去收购储藏年高达千亿公斤左右的粮食。巨额的资金占用也给我国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粮食风险基金和超额补贴已占我国财政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与此同时,面对目前国际优质低价粮食对我国的冲击,如何改善旧有的粮食流通体制就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
我国粮储部门在困境中思变,积极利用郑商所和大商所来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服务。即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上进行储备粮调换。具体为:在期货市场上卖出陈粮期货合约,然后再买入新粮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和套期保值。这样就避免了旧有粮食流通体制中经常会出现的财政资金运用紧张、粮食储存超期和陈化的现象,同时也使我国粮食流通企业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和国际化的视角来进行发展。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依托,郑州在2004年成立了我国首家粮食交易物流市场,彻底在全国率先打开了新的粮食流通体制的新篇章。
二、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在农产品期货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种种益处的同时,伴随着农产品期货向纵深发展以及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近几年发展较慢
受国家稳健开展期货业务指导思想的制约,同时受来自世界其他著名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诸如芝加哥和伦敦期货交易所的竞争影响,郑商所和大商所在新业务开展、争取国家政策扶植、深入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业务出现较慢发展的现象。
(二)我国农产品期货参与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滞后现象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尽管我国有一部分农民参与到农产品期货的交易体系中,但我国大部分农民对农产品期货还很陌生,农产品期货意识参与薄弱。其二,参与到农产品期货交易的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有限,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三)期货交易占我国农产品交易的比重不高
在我国整个农产品交易的份额中,期货交易占的份额并不高,期货交易方式亟待创新。按照2007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期货交易大概尚不到整个农产品交易的6%,这就给期货交易方式提出了创新的契机。
三、新时期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策略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发展
1.要积极在各方面支持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发展
郑商所和大商所是我国非常宝贵的现代化农业发展资源。我国相关部门为支持推动这两者的发展,应该在税收、期货业务开展、农产品期货基地等方面给予郑商所和大商所最大程度的力所能及的帮助。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还需与交易所联合起来,努力争取中央决策层的支持,加大研发水平和投入,改变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局限的瓶颈,尽快推出有影响力的新品种,形成交易品种推出的市场化机制。因为只有改变农产品期货品种单一的现象,才能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2.大力支持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参与全球竞争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国应该积极鼓励郑商所和大商所这两个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通过联合监管、共建信息平台、共同设计新产品等方式,整合我国的交易所资源,同时要协助郑商所和大商所大力构建同国外主要交易所的合作体系,建立战略联盟,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全球竞争,以提升郑商所和大商所在国际期货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努力培育农产品期货参与者
1.增强农民对农产品期货的市场意识、加大对农民的期货教育工作力度
虽然农产品期货对农民非常有裨益,但如果农民认识不到这一点,再好的政策也是空话。在美国,有65%的农民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农产品期货交易中来,但我国却寥寥无几,这与我国农民缺乏市场意识与金融意识非常有关联。这就需要加大对农民的现代期货教育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的市场意识,期货交易所要发挥主导作用,有计划地给农民普及期货知识,要让农民有现场感,提高农民对期货的了解程度与兴趣。
2.大力培养农产品期货的机构投资者、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影响
机构投资者是构成成熟的期货交易市场的核心和主导部分,但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地位仍比较薄弱。为大力培养农产品期货的机构投资者,首先应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适当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放开一些国有大型粮食企业,培育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以优化期货市场的主体结构;其次应积极培育期货投资基金,像培育股票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那样来全面发展机构投资者;同时还需设立一系列的保护投资者的制度,以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农产品期货具体运做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型研究
1.壮大发展农产品中介服务组织、以其为依托大力开展农业公司与农户联姻的捆绑经营方式
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户仅为总农户数的21.8%,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生产分散,规模太小,同集中而大宗的期货交易相矛盾,一个标准的农产品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一般每次不得少于一手吨,一般的农户显然难以达到这一要求。因此如果让各家各户分散播种的农户参加期货交易根本不现实,这也是为什么要提倡培育农产品中介服务组织,以其为依托,大力开展农业公司与农户联姻的捆绑经营方式的原因。
为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我国可以在农产品中介服务组织的基础上构建面向期货交易的期货合作社。期货合作社是指在政府支持和引导下,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的自治性合作组织。它以集体的名义签订远期合约,同时利用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民资金互助。其核心在于利用合作社组织农户的优势把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结合起来,规范合作社与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充分利用期货价格信号来组织生产,解决农产品价格风险和农民资金问题,实现农产品高效流通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2.扶持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定单加期货的运营模式
这种模式的运作机制是:一是先把粮食存到公司,待日后认为价格理想了再进行结算;二是现款现粮,按照订单及时结算;三是与公司签订了保值订单的农户,可以把粮食存到公司后,到三个月后再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为三个月中的最高市场价格。这样可以使企业减少资金占用量并节省了三个月的银行利息,同时掌握粮源,避免农民在家中存粮造成的品质下降。在此期间粮价上涨给企业造成的风险,则由企业通过期货经营在期货市场上规避,如果利润较大还可二次返利。
这种运营模式打破了传统的订单签订模式中履约困难较大和容易引起纠纷的缺点,而通过期货操作,订单等于为种植农户买了“保险”,期市不但为订单和企业经营买了“保险”,同时又增加了增值赢利的空间和机会,可以说一举多得。
四、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前景展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期货的发展历史,虽然我国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欠缺之处,但是展望未来,依靠郑商所和大商所这两家稀缺性农业发展资源,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植,日渐理性的我国农产品期货各级参与者一定会把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运作得更稳健、更成熟;而更稳健、更成熟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又势必会把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带动到一个更广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1]蔡胜勋.我国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再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