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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音乐哲学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由研究方式引发的问题
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惊动了整个中国。就在这非常时刻,上海音乐学院系统音乐学理论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会的五位教授暨博士研究生导师(韩锺恩、杨燕迪、洛秦、萧梅、曹本冶)正在该院图书馆电教大楼623室(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音乐文化史特色学科办公室)进行2008年音乐美学与音乐人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口试。
本人的2006级音乐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孙月,在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之后,参加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已通过考试,成为2008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继续随本人攻读博士学位),并作为进入口试程序的唯一一名音乐美学方向考生。口试过程中,考官主要就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选题内容,让她谈谈以此为基础向博士学位论文扩充的条件。在她回答之后,我进一步追问并请她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究竟通过什么方式路径去解决真理置人艺术作品问题,是描述还是论述?是美学还是哲学或者别学?第二,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不同角度去考虑真理能否置入艺术作品问题。
几天之后,我在给她上课时进一步和她讨论了这个问题。我坦率地对她说,尽管她的这次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我对她那天口试的状态并不满意,除了她与其他考生普遍存在的学科意识淡薄这一点之外,仅就问题本身而言,她的回答基本上是模糊的,至少,也是缺乏自信的。于是,我和她再次从一个提问开始讨论相关问题。
2008年1月24日,杨燕迪教授在写给孙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的书面意见中,提出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显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这个问题来自于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集中可见其专论《艺术作品的本源》。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命题,对她而言,关键在如何通过音乐研究去揭示这个命题。一般而言,可以通过描述与论述两种方式去进行,但就音乐而言,似乎用美学的经验描写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那么,余下者哲学的思辨推论方式则就成为主导。
然而,凭我的学术直觉,运用哲学推论方式需要逐步构筑理论中介。就目前而言,可利用资源大致有:汉斯立克(Eduard Hansliek,1825-1904)幻想力,茵加尔登(Roman In-garden,1893-1970)非声音因素与纯意向性对象,布伦塔诺(Fmnz Brentano,1838-1917)心理现象,我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意向存在(intentionalit Sein)以及语言意义通过文字与语音呈现,杨燕迪关于立意问题的音乐理解途径,等等。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理论中介的逐步转换,比如:实体一物像一概念一意义。
看样子,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关联音乐意义问题。为此,我提请孙月在注意已有相关研究之外,最近中央音乐学院宋瑾教授发表的长篇论文《音乐的意义》,通过外观信息:音乐“相貌”提供的辨识信息;结构信息:音乐形式提供的辨识信息;内部信息:音乐的意蕴性内容;联结信息:在和其他事物联系中的音乐意义四个部分,表明音乐的意义是音乐理解的对象,而理解则是审美的基础;以及范晓峰教授前不久在南京艺术学院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音乐理解现象研究》,。以可信性起点切入,通过理解本身、理解途径、理解结果三部分,表明音乐意义的生成及其同一性问题,也都是一些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
返回过来,结合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似乎可以这样命题: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及真理置入艺术作品的形而上学研究。
可见,无论是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在我目前的学科地图中,都具有垫后并折返前端的性质,因此,我希望她在做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尽可能有一些原创。
至于这个命题中的主项: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究竟是否成立?除了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之外,仅就其给出的陈述逻辑而言,至少,它是已有相关命题一音乐存在方式,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音乐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的合理扩充。如前所述,作为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相关的已有概念:幻想力,非声音成分,纯意向性对象,立意,音乐意义的形而上显现,意向存在,无疑,是一些不可回避的可用资源,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真理与方法》作为哲学诠释学的经典著作,在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竟然以“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其著作第一部分)作为问题开端。
关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2008年10月14日上午,在本人与2005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生徐昭宇进行个别课讨论的过程中,他提到了通过演奏生成(becoming)意义的问题,并提到了法国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的相关理论。由此,加上我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依据胡塞尔提出通过意向显现形而上学意义,孙月打算依据海德格尔研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应该说,有关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的研究会有进一步的推进。至于说,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想,在各自研究有了一定结果之后,也会逐渐清晰起来。重要的是,各自的研究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尤其是针对与围绕音乐问题展开,可见,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应该摆上我的议事日程。
对此,我的学术直觉再次告诉我,当声音与感性直接关联的时候,即通过艺术敞开真理。
毫无疑问,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中真理存在与否?真理如何置入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之中的真理是什么?以及由此引申的艺术作品中的真理的意义又是什么?
返回上述推论方式。2001年末,我曾经应《人民音乐》编辑金兆钧先生约请,撰写《“问题意识”与“前瞻性”预设――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长时段”叙事所引发》,在讨论有关20世纪语言论转向问题的时候,提到:继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面对实事本身(Zur Sache selbst)、海德格尔:面对思的事情(Zur Sache des Denkens)之后,自然是:面对语音还原(Zttr Reduction Phonem)的出场。从来被西方世界奉为不可道之道的逻各斯(Loges),一再被胡塞尔悬置,被海德格尔隐匿,至此,终于被还原的语音替换:逻各斯中心主义让位于语音中心主义。
今天,如果还是将其中的事思诗作为本体(即事本体、思本体、诗本体)去面对的话,那么,是否能够可以通过本体论、认识论、语 言论的多重路径或者本体论、现象论、语言论的多层台阶去切中它,以至于不断去接近“音乐意义的存在如何成为可能”这个具哲学触底性的问题。
与此相应,再一个设想则更加冒险,即除了哲学推论方式之外,是否还可以借鉴神学论理方式驱除理性遮蔽的可能性?于是,我给孙月布置作业:通过美学描写与哲学推论,以及之后的神学沉思。显然,这不仅是一个胆大妄为的设想,而且,如何突破学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警戒,合理跨越认知与信仰、理性与灵性黄线,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二、由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进一步关联音乐内容问题
近十年前,大约在临近20世纪末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又重新进入到了音乐学研究的视界与论域之中,即:相当长一段时间被20世纪音乐形式极度凸显所大面积遮蔽的音乐内容问题,尽管形式与内容的二元关系逻辑,在我看来依然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
2004年10月25日至28日,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的“2004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俄罗斯音乐学家瓦・尼・赫洛波娃作为特邀代表与会,并发表专题演讲。当时,在她的正式发言中,有关音乐内容问题研究的思路与程序,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我的浓厚兴趣。后来,通过钱亦平教授的翻译和整理,正式编入其《音乐分析,学海津梁――钱亦平音乐文集》当中,以《音乐内容研究是21世纪的科学》(第349-359页)命题。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她通过数字0、1、2、3、5、9表示所形成的一个音乐内容集群:
0:表示音乐的总体情况,音乐概念的内容。而音乐概念的内容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1:表示音乐内容作为单一的范畴。而不是两种(形式/内容)或者三种(题材/形式/内容)的哲学组合。
2:表示专业的和非专业的音乐内容。被称作是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在本质上仅仅是音乐艺术,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定义(如音乐创作所有元素的“美学和声”),比如:声学系统,旋律的调式、和声音响和体系,节奏和节拍组织,旋律、织体、复调,主题结构,音乐形式;被称作是非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既存在于音乐之内,又存在于音乐之外,比如:思想观念,外部世界的事物,人类的感情。
3:表示音乐内容的三个方面。情感,描写,符号。
5:表示音调的五种类型。情感型,描绘型,体裁型,风格型,结构型。
9:表示音乐内容的九个水平。整体的音乐内容,历史时代的音乐内容,民族艺术学派的音乐内容,音乐体裁的内容,音乐形式的内容,作曲家个人风格的内容,作品的独特构思,演奏者演绎的内容,听众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
至于。这里所说是否就是音乐内容?以及相关研究能否成为21世纪的科学?内容又是否等同于真理?完全可以再讨论。但仅就这里列出的诸多事项而言,不仅有助于对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的研究,而且,对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问题,同样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三、由理论效应以及感性与理性关系引发的问题
在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后一个月,我的硕士生于亮和博士生吴佳先后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如同在先预料的那样,答辩过程中提问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如是研究给出的结论是否有效?是否普适?以及感性与理性的关系。
关于有效性问题,于亮的答辩非常直截了当,明确表示有效。至于普适性问题,显然并非一件乐器(琵琶)能够涵盖,她的答辩是声况部分主要限于琵琶,而情况与意况部分则可部分涵盖其他乐器。由此引申的概念来源,显然,是通过对古典文献的发掘并结合其自身演奏实践经验综合所得。
关于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问题,提问主要针对人在面对音乐的感性体验过程中理性认知的介入与否,吴佳的答辩一是肯定的,二是有条件的,即人在进行音乐感性经验的过程中自觉地把理性认知转换成为感性能力,从而使感性声音结构的可能性得以实现。
说实在的,我对她们俩的这些答辩表示满意,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与机智,并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禀性在先,应该说,还是合理运用多种理论资源,并通过较为充分有效的推论而成就的。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据理力争甚至于强词夺理的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合式的彰显(她们在学期间我一再灌输,平时也许并非完全理解,至少不是自觉接受)。
除此之外,吴佳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感性声音结构和于亮论文中围绕声情意三况提炼出的数十个叙辞,不仅具一定的原创性,更重要的是依据音乐本身特性逐一给出的,因此,其实际效能无疑是确凿的。
对此,之所以如此肯定的依据在我的学术统觉,一种应该经得起理性认知论证、感性经验实证乃至超感性理性觉悟洞察的多重范型。
进一步,通过200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让我再生成就感的还有,就像我二十年前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新源里斗室中不停写作时经常想到的一个问题,理论学术研究不仅仅是一种事实探寻,而且,还应该是一种意义考掘,尤其,通过据理力争与强词夺理,往往会在一个必然出现的意外瞬间得到一个别有洞天的发现。这种别有洞天的瞬间发现,科学以灵感顿悟解释,佛学以开启天眼导读,神学以圣灵充满修辞。
由是,如何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
关键词: “2010年全国音乐美学会高层论坛暨专题笔会” 音乐美学研究 新维度
一、前言
音乐美学的研究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自19世纪20年代萧友梅开创音乐教育事业及对音乐的大力推广,中国有了专门的音乐院校、音乐教科书和音乐论著。青主的两本音乐美学著作《乐话》和《音乐通论》的问世,开创了音乐美学专业研究的先河。近年来,音乐美学的研究论域涉及许多方面,诸如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音乐的存在方式、自律论与他律论、音心对映论、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等,为创建中国音乐美学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成长,音乐美学的研究在我国正向更广阔、更深入、更全面的维度和视野发展。每五年举行一次的全国音乐美学会议,更是有力地推动了音乐美学研究的发展进程,而与此相关的音乐美学会高层论坛,对于音乐美学的研究和音乐美学年会的举办,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0年11月19―20日,由中国音乐美学学会举办,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2010年全国音乐美学会高层论坛暨专题笔会”在金华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来自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台州学院艺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等各兄弟院校音乐美学专业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们。
2010年11月19日上午,开幕式在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举行,会议由宋瑾主持,张前、韩锺恩、罗艺峰、邢维凯、冯长春、刘承华、杨和平分别向大会致辞,并就各自提交的论文进行了概括性发言。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会议在分会场就音乐美学课程教学相关问题进行研讨。20日下午,会议在分会场进行“自由论坛”研讨活动,由杨和平主持,罗艺峰、邢维凯、韩锺恩等各与会代表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家争先恐后、各抒己见,将研讨推向了。研讨结束后,会长韩锺恩做了总结性发言,对学科建设问题提出了设想,并对2011年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音乐美学年会提出了会议论题和任务。在热烈的学术争鸣,以对下一次音乐美学会议和音乐美学发展的期待中,大会胜利闭幕。
二、教材建设与课程教学
对于高等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相关院系的音乐美学学科的教材建设与课程教学问题的探讨,是这次会议论题的重中之重。张前教授对于目前音乐美学教材提出了十五个需做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包含在几个大的框架之内:关于音乐本体的问题、音乐的功能和价值问题、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的概念和关系问题、对现有概论性的音乐美学教材的讨论。韩锺恩教授在19日上午开幕式上,对其向大会提交的《音乐美学课程建设与教学问题讨论》论文纲要做了解释性发言,分别从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案、个案分析、学科关切等七个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上海音乐学院的杨婧博士代为宣读其导师杨燕迪教授提交的论文《中国音乐美学教学问题讨论之我见》,其中针对普通的音乐系科学生、音乐学专业本科生、音乐美学专业的研究生的教学,以及音乐美学研究生的培养与选题提出了一些颇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看法。罗艺峰教授就“音乐美学课程的教学特点来自于学科性质”这一话题展开论述。冯长春教授关于高师音乐美学教学提出了几点感想,认为音乐美学教学中师范性的突出,重点在于对音乐美育理论的讲解与运用;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实施从具体问题开始到一般原理结束这个基本策略;避免把音乐美学课开设成音乐欣赏课;希望编纂更富针对性的教材。刘承华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的教学应以理论思维和阐释能力的培养为教学目的,在教学内容上应注重从知识性陈述转向学理性呈现,在授课时应注意强化问题意识、展示逻辑张力,以及个性化的语言表述。杨和平教授针对目前音乐美学教材与教学问题,提出了一些批评性的意见及富有建设性的建议,认为音乐美学教学必须基于经验而超于经验又最终回到经验,必须以强化学科特性为己任,必须建立在人的音响感性体验的基础上,并强调主次轻重难易的层次。宋瑾教授以音乐美学教学的首要问题:什么是“音乐的美学”为出发点阐述自己的观点,认为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需要的人才,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学理的知和亲历的知,音乐美学的发展,应朝着多元并置的方向,依靠集体的力量,鼓励学生开拓音乐美学的领域,将视野扩展到世界音乐的广大领域。罗小平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程应形成比较完整的教学系统,有自己编写的教材,能够因材施教,并将其作为这一课程的特色及最终追求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及整体素质的提高。彭永启教授以音乐美学课的实际教学及历史意义为出发点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音乐美学的教学应该从观念上升到史论,从史论角度出发会更加切合实际。马卫星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推进了教育消费;应进一步探索针对大专、本科及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音乐美学应加入哲学关切。
杨易禾教授就课程教学及音乐美学的一些基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认为对于音乐美学课来说,教学对象是很重要的;音乐美学抽象思辨的属性,应该充分运用到表演美学中去;音乐美学课要保持贵族风格吗?临响是体验还是直观?音乐美学一定要形而下还是形而上?这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提出,引发了参与研讨的代表们更深的思索与更热烈的反应。黄汉华教授认为目前的音乐美学教材种类繁多,编写杂乱,不能适应音乐美学课程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于音乐美学这一学科的发展,建议编写出一本更加实用的教材。叶明春教授主张音乐美学应回到感性学;音乐美学课程在教学理念问题上某些题例表述不够简明。云南艺术学院申波教授立足本土,谈音乐美学学科如何与少数民族特色结合起来,在其独特的文化生态视野下认知与解构音乐美学教学的“方言”。
中央音乐学院何宽钊在其发言中讲道,法国是从初中就开设哲学课的,建议国内的音乐美学课也可以开始得更早些,且应从其他学科吸收资源;并提出问题:音乐美学究竟是自律的还是他律的?音乐美学的任务是什么?等等。四川音乐学院陈思关于本科《音乐欣赏》教学中主体性建构实践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学生主体性建构中,首先要树立敏感意识;培养合理联想的能力对于音乐欣赏的重要性;增强审美主体的再创造能力,等等。武汉音乐学院汪申申关于开设音乐表演美学课谈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包括作曲专业应开设音乐美学基础课,并在其研究生招生时加入中西方音乐史的基础知识考核。陈新坤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应结合音乐作品的听赏,且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听不同的版本。周雪丰教授就音乐美学本科教学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建议编写音乐美学科目的词条,以方便教学与研究。
四川音乐学院何弦则从西方音乐史的教学谈其课程所涉及的音乐美学的教学,认为音乐美学的教学对于学生是一种引导,而不是规定;并对音乐美学的生存方式提出质疑。西安音乐学院苏小龙结合课程目标,就如何使音乐美学课生动起来侃侃而谈,并对涉及音乐美学学科的基本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回答:音乐美学即美的音乐的学问和音乐的美的学问。
三、研究生的培养
关于研究生的培养,是各与会代表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讨论的热点。张前教授在会议发言及其向会议提交的论文《关于音乐美学教材编写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的一些回顾与反思》中,重点谈到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指导问题。认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其关键问题在于鼓励学生选择自己比较喜欢和熟悉,且有一定积累并具有创新意义的题目,同时还要考虑与选题相关的文献的条件。通过学位论文的写作,既要使研究生学会如何写学术论文,又要锻炼其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在为论文确定题目后,进一步查找资料的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对材料的比较鉴别、辨别真伪及确定重点,最好编排出与题目相关的文献目录,并在头脑中时时构思写作提纲。进入论文写作时,应集中思想、精力、时间,进入写作状态,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将搜集到的资料上升为理论,并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与琢磨。最后谈到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应注意写好论文摘要、确定关键词、列好论文目次、注释及参考文献。张前教授所谈到的上述方法和意见,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邢维凯教授在会议发言及其向大会提交的论文提纲《学术共同体在研究生论文选题与指导中的作用》中,总结了几点目前研究生论文选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诸如导师研究领域对学生选题范围的限制、导师指导经验的不足、师生配比不均所导致的问题等,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与当前的人才选拔机制与学术思维定式有关。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与思路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难点分析。
刘鸿模教授在发言中谈到了音乐美学方向研究生的入门教育问题,从分析近年来研究生新生的特点入手,进而指出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就应明确学科性质、特点,以及能力培养的目标,摒弃学生考研的功利目的,引导学生读书,通过读书培养对本学科的兴趣,并在读书的同时,安排写作与学术研究的任务,在此训练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刘鸿模教授还指出要注重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育,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抄袭现象,凡是引用别人的文章内容,必须加以注释。罗艺峰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在研究生教学中应注意三个问题,即问题意识、材料功夫、写作技巧,在平时的教学中应注意对研究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吉林艺术学院的孙佳宾教授在其向会议提交的论文《培养研究生的几点体会》中指出,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水平;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围绕专业方向,建立合理的结构化知识,拓宽知识结构体系;在读书的过程中,做好读书笔记,并开展问题讨论,引发学生的思考并形成对相关问题的重新认识。
四、相关问题之“自由论坛”
在11月20日下午的自由论坛研讨活动中,各与会代表就音乐美学学科的教材建设、课程设置及研究生的培养等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踊跃的发言。罗艺峰教授就教材建设与课程设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教师与学生用书应分开;主张在韩锺恩会长主持下编写音乐美学关键词辞典,等等。韩锺恩教授就课程设置问题提出了一些大胆的设想,诸如各个学校可以根据本校不同的情况,考虑本科取消音乐美学基础课。此话题一出,犹如在平静的湖中投进一颗石子,激起了阵阵涟漪,众多不同的声音纷至沓来,其中反对者居多。马卫星教授认为,在本科生的课程设置中不应取消音乐美学基础课,这一课程设置有利于提高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拓宽就业渠道。黄汉华教授认为应该让本科生接受音乐美学基础教育,而不应使之成为贵族专业。刘鸿模教授认为,本科音乐美学基础课的设置是有必要的,同意杨燕迪教授提出的“音乐学专业的本科,《音乐美学概论》应是必修课”的意见。叶明春教授支持马卫星教授的看法,认为在本科生的教育中应保留音乐美学基础课,并且最好豪华版的与简明的通史性质的教材各一套,适应不同层级的学生。何宽钊则就音乐美学研究方向的学生为何读书或者如何读书展开话题,认为这是比如何教学更重要的一个问题,主张学生带着问题意识读书,要有一种探索追问的欲望。罗小平教授针对这个话题作出回应:认为要使学生有问题,必须老师先有问题。张前教授深感此次研讨交流的激烈与各参会代表的热情,以及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于是提出:下一届音乐美学年会仍旧以此为中心议题,希望各参会代表根据各自学校不同的情况编写讲义,并做汇报;研究生表演类专业可以考虑开设音乐表演美学。
全书根据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划分为10个章节,每一章节都由一位学者负责统筹并撰写本章导言(Introduction)。通过对目录的研读,我们可以发现诸多有益经验。不同于我国的传统学科范畴界定,《手册》将音乐教育研究领域概述为政策和哲学(Policy and Philosophy),教育语境和课程(Educational Context and the Curriculum),音乐性发展和学习(Musical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音乐认知和发展(Musical Cognition and Development),社会和文化语境(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s),音乐教师教育(Music Teacher Education),音乐教育与学科关联(Music Education Connections),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Neuroscience,Medicine and Music),普通教育成果(Outcomes in General Education),研究设计、批评和音乐教育评估(Research Design,Criticism,and Assessment in Music Education)。反观我国的音乐教育导论性质的著作⑥,通常划分为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中小学生音乐心理发展、音乐教育课程、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音乐基础知识和识谱技能学习与教学、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音乐教学方法、音乐教学模式、音乐教学媒体、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师。
显而易见,中国音乐教育学者习惯以“专业(方向)”这样的定势思维对本学科展开分门别类的研究,侧重于对单一专业方向的挖掘却似乎忽视了不同方向、不同学科之间的关联。音乐教育作为介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之间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的性质决定了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必须具备宽阔的研究视域和较高的观察视角,必须时刻关注音乐学科和教育学科乃至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手册》的合理之处在于其目录中所呈现出的良好的多学科研究倾向和独到的学科关联,下面将以本书为主体,结合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现状选取部分章节进行比较研究。
近十年来,学界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这一议题展开了持续而激烈的争论,但是对比《手册》中“政策和哲学”而言却显得眼界不够宽阔。众所周知,我国新一轮音乐教育哲学议题引起争议的主因之一便是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关于“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这一论述。政策和哲学都属于较为宏观的层面,而政策的制定又直接由参与政策制定的学者的哲学观念所决定。反之,国家政策中的文字表述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校音乐教师和音乐教师教育课程的哲学导向,将这两个议题纳入同一章节统筹思考可谓是十分的精准。说到“音乐教育政策”,中国音乐教育学者在此方面也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较具深度的学术成果⑦。不过一方面这些成果多为史学方面的汇编和研究,且对于音乐教育政策法规的学理、法理构建和当代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体系构建以及我国音乐教育政策制定的趋势和规划涉及较少,还未能真正对这一领域进行有效研究。对比《手册》,塞缪尔・侯裴(Samuel Hope)《政策框架、研究和K-12学校教育》(Policy Frameworks,Research,and K-12 Schooling)分别从政策(Policy)、框架(Frameworks)、结构和复杂性(Structures and Complexities)、政策力量和技巧(Policy Forces and Techniques)、政策和音乐研究的性质(Policy and the Nature of Music Study)、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等方面结合K-12学校教育标准对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框架建立、有效性运行、相关组织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且极具深度的剖析,对本章起到了导论性的作用。此外,约翰・J.梅林萌(John J. Mahlmann)的《MENC:一个恰当的案例》(MENC?押A Case in Point)、拉尔夫・A.史密斯(Ralph A. Smith)的《政策制定的近来趋势及问题》(Recent Trends and Issues in Policy Making)、约翰・W.里士满(John W. Richmond)的《音乐教育和法规研究》(Law Research and Music Education)等文也都在各自的侧重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论述。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在以上文章中大量出现的“推广”(Advocacy)一词。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特别关注音乐教育推广(Music Education Advocacy),推广即意味着需要音乐教育者及音乐教育相关组织通过游说、宣传等途径取得政策制定者、富人和公众对音乐教育的认同和支持,从而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更好地提升音乐教育的学科地位,展开音乐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如何发挥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等相关组织的作用,在更广泛的层面取得学科认同和支持是十分值得各位同仁思考的议题。目前我国音乐教育遇到的困境较多来自于公众的不认同,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多学习一些音乐,尤其是器乐技能,然而如何使这样的愿望转变为对于包括学校音乐课程在内的学科认同还十分遥远。同时,虽然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九大音乐学院也相继开设了音乐教育专业,然而其地位依旧十分尴尬,“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行”的偏颇认识大有市场,这是需要同仁们进行反思的。“推广”一词不仅需要获得外界的认同,更需要明确学科定位,寻找学科自身价值,提升本学科从业者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余丹红曾言:我国音乐教育学科依旧未能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在于学科定位未能厘清,学科准入门槛较低。单纯的哲学层面的争论似乎并不能解决这一看似简单实则艰深的问题,如何使音乐教育学科合法合理?从音乐教育政策和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自从1980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人文系副教授、美籍华裔音乐治疗专家刘邦瑞先生在中央音乐学院系列讲学中首提“音乐治疗学”开始,我国音乐治疗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纵观我国的音乐治疗领域和相关论著,其研究视野都集中于对普通人群心理和生理疾病的音乐治疗方面,偶尔涉及到专业音乐人群也是诸如对舞台焦虑等方面的关注。在《手册》“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这一章节中,克里斯・齐斯基(Kris Chesky)、乔治・康德拉克(George Kondraske)、米丽娅穆・亨诺克(Miriam Henoch)、约翰・希普尔(John Hipple)和伯纳德・卢宾(Bernard Rubin)等人通过联合撰写《音乐家健康》(Musicians' Health)一文,从音乐教育的角度对专业音乐人士的健康问题予以关注。他们在国际交响和歌剧音乐家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Symphony and Opera Musicians)、北德州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等相关机构组织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单簧管和小号的实例分析展开音乐教育视角下的相关论述。撇开其文章内容,尽管音乐治疗学同音乐教育之间的关联早已为学界所认同,上海音乐学院更是将音乐治疗列于音乐教育系的专业序列,然而音乐治疗和音乐教育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局限于特殊儿童的音乐教育、矫治以及通过音乐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良好的心理和人格塑造这一领域。通过《手册》的相关文章,我们认识到,在音乐教育和音乐治疗学科的交集里,我们有着更为广泛的研究领域。
诸如此类尚有很多,笔者认为,《手册》的意义除了其实质性的学科知识之外,更具价值的是本书的章节划分和选题所传递出的与众不同的学科研究理念和新的学科走向。本书用一个章节来专题论述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的重要性,尽管刘沛教授在本世纪初便提出“脑科学将会成为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⑧,慕尼黑音乐和戏剧学院(Hochschule für Musik und Theater München)音乐教育系主任沃尔夫冈・马斯特拉克(Wolfgang Mastnak)教授多年前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也曾提醒要关注音乐教育研究中神经科学理念。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在此方面取得的成果甚微,究其原因,学者的学术背景单一可能是最主要的。如马斯特拉克教授拥有心理学、数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四个博士学位,他在应用神经科学的相关理论进行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时就显得游刃有余,而我国学者却只能感到力不从心,这需要反思我国现行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体系。受制于我国整体的高校培养体制,如何在大规则束缚之下尽量培养本专业学生对于多学科(尤其是心理学、脑科学、统计学等理学知识)的学习,就需要我们好好加以思考规划了。值得欣喜的是,在近日教育部下发的《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拟从2014年起,提高艺术类招生文化课的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专业学生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的65%⑨。教育部此举就是希望能够提高艺术类人才的综合素质,为培养更高层次的跨学科高水平人才做准备。
在阅读《手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作为西方世界音乐教育领域的一本重要著作且汇集了众多知名学者参与撰写,在其目录中却未能发现“Pedagogy”一词,也没有出现国内每一本音乐教育学专著必会提及的奥尔夫、柯达伊、铃木镇一、达尔克罗兹等国际著名教学法。笔者联想到马斯特拉克教授在授课过程中曾言,西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并不专门学习这些教学法,因为它们太老太落后了。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音乐教育学科长期远远滞后于西方,需要对奥尔夫等教学法补课学习,但是30年过去了,如果我们还仅只停留于这些半个多世纪前的音乐教学法的话,那就真的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我们必须逐步将学科从前科学主义向以心理学、脑科学介入的科学主义阶段过渡,通过相关途径同西方同仁一道展开对当代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当然,不可否认,有一批同仁已经意识到了我国音乐教学法研究的弊端,如谢铭磊对约翰・法尔阿本德(John M.Feierabend)音乐教学法的研究⑩以及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于近年展开的同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11}的交流合作都是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果。
尽管本文只是选取了几点进行较为粗浅的比较研究,但笔者希望通过对于本书的介绍以及相关目录的摘抄和研究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音乐教育界同仁对于中西音乐教育差异的思考,在突破传统音乐教育体系思维脉络的同时,以一种更加关注学科之间内在关联的理念展开音乐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好地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实质性的内涵建设。
①Richard Colwell,Carol Richardson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②据余丹红所说,本书已于2011年进行了再版工作,不过笔者目前尚未看到有发行售卖信息。
③在进行相关搜索时皆以″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为关键词,由于不同的中文翻译方式无法进行精确检索,故并不排除有作者引用时只注明其中文译名的情况。
④杨艳迪主编《音乐学新论――音乐学的学科领域与研究规范》,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余丹红执笔第十一章“音乐教育学”延伸阅读;覃江梅《审美与实践之维: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⑤在非正式出版领域,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自2004年首次招收音乐教育各方向硕士研究生开始便将此书列为参考书目之一。同时,如谢嘉幸等学者也曾在不同场合对此书有所提及。
⑥在此以曹理所著《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为例加以比较研究。选择此书并不是批评曹理或其著作,而是因为曹理作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及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界影响深远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⑦诸如姚思源《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1949―1995),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章咸《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中国当代艺术教育法规文献汇编》(1990―2010),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金亚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教育探究》2009年第3期;邬美洪《我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历史演进》,《文教资料》2010年第2月号上旬刊;薛南《建国前音乐教育法规研究》,《北方音乐》2010年第5期;杨和平《清末明初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交响》2011年第4期;代苗《20世纪以来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发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方骞《清末明初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李宁《新时期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等。
⑧刘沛《脑科学: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围绕“莫扎特效应”的科学研究和展望》,《中国音乐》2000年第3期。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印发《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0}谢铭磊《法尔阿本德及其音乐教学法初探》,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音乐教育 培养模式 课程设置
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俄罗斯HERZEN国立师范大学)创立于1797年,至今已经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是俄罗斯历史最悠久、唯一冠有俄罗斯国家名称的师范大学,也是当今世界著名的师范大学之一,为俄罗斯培养了大量的社会人才。近年来,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和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芬兰、荷兰、挪威等多个国家、地区的大学和科学中心合作办学,在教育界扮演着开拓者的角色。
一、科学严谨的培养体系
音乐教师的培养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需要长期严格的系统性理论及专业训练。俄罗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对本专业各层次的不同社会要求设置不同的培养内容,定位培养人才的类型。笔者在俄罗斯高等师范完成了硕、博士阶段的学位进修并留校任教多年,对俄罗斯的高等师范类音乐教育有着更为全面的接触。下面,笔者以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为例(以下简称俄师大),根据俄罗斯对本专业各层次的不同社会要求,简述其设置的不同的培养内容。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本科学制为四年制,相当于我国学士学位水平,为“强制性公共音乐教育”,即为普通学校中的传统音乐课培养任课教师。音乐课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以音乐知识、音乐欣赏和合唱为主。在这样的需求下,俄师大音乐学院把课程设置定位到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技能上。本科阶段的课程安排涉及面广,专业多样,钢琴、声乐、合唱、指挥等成为贯穿大学四年的必修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各类教学法及英语音乐教学从二年级开始同样也要学习两年以上。以上这些课程也是俄罗斯所有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系的必修课,这就要求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能够较为熟练地掌握各项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理论知识。除专业课之外,学校还会定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合唱、独唱、乐器演奏、各类音乐会等实践活动,并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在学校的安排下定期去各地小学实习。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硕士阶段为两年,为“补充性音乐教育”,即为儿童音乐学校和中级音乐专业学校培养师资人才。中级音乐学校是俄罗斯学生升入大学或音乐学院之前必经的过渡性学校,学制为四年,以器乐、声乐等专项专业学习为主,因此,在硕士阶段的培养内容上,除四项基本专业技能仍然是必修课程外,公共课的层次也更加深入,如开设音乐创作心理学、现代音乐教育问题、现代音乐教学实践、现代世界音乐教育发展史、技术专项教学法等课程。此外,学校也非常重视增强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一年级为模拟实践课,二年级转为中学实践课,每周分别去音乐学校实习,使学生在学习期间就熟练掌握专业音乐教师的职业技能,力求毕业生将来既能在普通小学任教,也可以在中等专业音乐学校就职。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博士研究生则为高等音乐院校、音乐研究院所培养高水平的音乐师资或音乐研究人员 ,故课程设置进入专项专题研究阶段,侧重学术性,要求研究者对音乐研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研究能力。
二、丰富、科学的课程设置
在课程设置和内容上,俄罗斯高等师范在本科、硕士阶段都由公共课、专业技能课和实践三部分组成,在课程内容上与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相差不多,只在重要的课程上有些区别,下面笔者详细说明。
(一)公共课的设置
公共课的课程是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根据音乐教育这一特定学科设置的必修公共课,是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事业的专业理论基础。通过学习哲学、美学、历史、外语、教学法、电化教学等课程,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视野。
俄罗斯教育界认为:教授音乐是一个多方面综合的行为,同许多领域紧密相连,如史学、哲学、美学、心理学和各类艺术理论等,这些知识横向决定着音乐的本质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思想下,针对音乐学科,近年来开设了音乐哲学、音乐培养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创作心理学、艺术美学等新兴课程,并且迅速地占到了重要的地位。
教育学心理学教研室,根据各年级的不同,由浅入深地分别开设各类相关课程,如高校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史等科目,并针对音乐学院的专业特殊性开设了音乐心理学、现代音乐教育问题、现代音乐教学实践、现代世界音乐教育发展史等课程。而且,学生可以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在教育实践课的教育实践环节上,把心理学、教育学用于教学实践的经验。这种能力在未来的教学实践中无疑会成为调节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的有效手段。
哲学是唯一一门在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习阶段中贯穿始终的公共学科,学习内容从哲学简史、西方哲学史、音乐哲学、音乐培养哲学等逐渐加深,也是各个学习阶段最终“国考”的重点课程。
(二)专业课程的设置
专业课程的设置由音乐理论、合唱、器乐演奏、声乐表演四个教研室来完成。音乐理论史学教研室为学生开设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曲式分析、作曲、音乐评论等大量的理论课程,此外,俄罗斯高师音乐系里通常会有个书籍储藏丰富的图书馆,便于学生随时查阅资料。
音乐评论的专业技巧被认为是一个音乐学者的专业化特征,因此,音乐评论课成为非常重要的、使学生掌握音乐认知能力与技巧的实际应用课程。在这个长达两年的过程当中,学生要完成对当代音乐主要趋势的分析评论、大型器乐作品的评论,以及对综合型复杂音乐即歌剧作品的分析评论三个阶段的学习,这就要求学生接触大量的音乐作品,收集阅读音乐界专家的著作和论文,并定期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析、整理,写出总结,撰写不同类型评论文章,并围绕自己所选择的主题,较广泛地关注各种音乐活动,通过学习音乐评论理论和参加音乐评论实践,使学生得以把基本理论课程、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技巧课的内容密切联系起来,学以致用,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合唱和合唱指挥课也是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必修课,是本硕学习期间两门“专业国家考试”的课程之一,可见其在俄高等音乐教育中的受重视程度。他们采取大小课结合的上课方式,合唱指挥课采取一对一的导师制,并搭配一个钢琴伴奏,同时以大课的方式,在合唱课上,锻炼学生的实践性,将指挥技法、合唱、作品分析等相关理论与技能知识融为一体,针对学生合唱指挥的排练与组织能力进行重点培养,是检验学生对综合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应用能力的主要课程。
专业技巧课可以说是本硕学习阶段课时量最多、最重要的科目之一,以技巧课和室内乐课的形式同时进行,每周六课时,其中室内乐课四个课时,可见学院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视。授课教师对学生的要求非常严格,除了教授专业技能外,还会给学生讲解相关的教学方法,跟学生一起讨论和分析。以教师自身为例,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教学设置使学生在专业技巧进步的同时,还可以掌握相关内容的教学方法,为以后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毕业考试时,主修专业课将参加俄罗斯国家学位考试委员组织的“国家考试”,以音乐会的形式和成套的音乐作品,身着演出礼服参加,这是对学生几年专业学习非常重要的考核和展示。
音乐实践课一般在音乐教学法的课程结束后开设,作为专业课的具体实施课程,在课程编配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般由学生的主项专业技能导师担任指导,与专业技能课搭配进行。其上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由导师亲自示范上课过程,学生在旁边学习,这个过程通常与技能专业课同时进行。二、由学生自己给同学上课,导师在旁边指导,上课的人数一般为3—5人不等。音乐实践课与专业技能课相辅相成,从而为学生以后步入专业技巧的实践教学打下良好基础。
三、紧张的成绩考核
俄罗斯高校的考试形式和打分制都与我国不同,他们分考查、考试和国家考试三类。“考查”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记录分数;“考试”则采取五分制,三分为及格,四分良好,五分优秀,其中可用加减号来区分学生成绩的不同,如“5+”“4-”。考试不采取像我国通用的卷面考试制,而是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个别课程在开学伊始,由任课教授根据该学科的要求,给学生预留出几十道相关的论题,学生任选其中的两到三个论题自行准备考试内容。考试一般以师生小型答辩的形式来进行,学生在所准备的几个题目中现场抽选出其中一道,宣读自己准备的论文提纲,然后由1—3个导师以自由提问的方式进行答辩。在答辩的过程中,这个论题会被横向延伸,除音乐领域外,甚至会涉及到史学、哲学等相关学科,这就要求学生在准备过程中,不但要积累平时学到的专业知识,还要大量地查阅资料,进行与论题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整理,这样,既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学习能力,也避免了死记硬背就能通过考试的弊端。
所谓“国家考试”则是由俄罗斯国家学位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由国家学位考试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委来进行的考试,简称“国考”。俄罗斯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都有四门课程必须进行“国考”,其中基础课考试为外语和哲学两门,专业课考试为合唱指挥和专业技能(器乐和声乐自选一门)两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主修乐器课和合唱指挥课均以音乐会的形式和成套的音乐作品,并要身着演出礼服才能参加。
结语
俄罗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以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合理的课程安排,丰富的课外实践,保证了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培养出的教师实践能力强,具备教学、演奏、演唱、合唱及指挥等较为全面的能力,对音乐教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这种培养模式,对普及全民音乐素质教育、奠定音乐艺术广泛而坚实的社会基础也产生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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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学研究论文
音乐学研究论文是我国在此学科取得成果的最直接体现,也是音乐学学科构建的主体。2012年,我国较为优秀的音乐学研究论文主要刊登于国内音乐专业和艺术类学术刊物上,内容涵盖音乐学子学科所及的不同研究领域。2012年,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发表的论文数量最多,内容丰富多样。以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调查与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代表论文包括:张伯瑜《云南个旧市大屯镇洞经音乐三首套曲分析》、周青青《北京通州运河号子中的山东音乐渊源》、袁静芳《走近藏哇寺》、赵塔里木《蒙古族额鲁特部民歌特征的鉴别与解释》、钱茸《浅析沪剧唱词音声的地域性音乐价值――兼推“双六选点”分析模式》、黄婉《在“挪用”中饰变与创造――文化生态视野下的2012基诺族“特懋克”节》、李明月《“堂名”忆旧:苏州地区十番锣鼓生存现象探微――以常熟辛庄“春和堂”为个例》、杨和平《民间礼俗的音声表达――以蒲城丧葬仪式音乐活态现状调查为例》等。有关民族音乐学方法论的研究论文主要包括:洛秦《“音乐上海学”建构的意义、研究架构及其问题思考》、管建华《东西方音乐的帕斯卡尔式的历史沉思》、《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哲学基础之比较――兼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反思》、薛艺兵《通过田野走进历史――论中国音乐人类学历史研究的途径与方法》、杨民康《音乐民族志书写的共时性平台及其“显―隐”历时研究观――以云南与东南亚跨界族群音乐文化书写为实例》、宋瑾《从“音乐”到“音声”――音乐人类学学科边界问题》等。此类论文凸显作者群体对民族音乐学历史维度的思考,以及鲜明的跨学科倾向。此外,还有部分文章从传统音乐的保护与教学入手展开研究,代表文章包括王耀华《熟、背、析、研――教学体会》、张应华、谢嘉幸《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操作策略的探讨》、沈洽《以人为本的多元―本位音乐教育――基于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视角的思考》、叶松荣《学科发展的瓶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局限性探讨》等。
2012年,西方音乐史研究论文主要集中于巴罗克时期以前的早期音乐上,代表论文包括余志刚《中世纪音乐教学漫议》、姚亚平《欧洲早期音乐传统与20 世纪现代作曲观念》、伍维曦《与中世纪晚期多声部弥撒套曲的体裁特性》、周耀群《关于“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两部断代史的比较》等。这些论文从各位学者的独立研究角度出发,对西方音乐早期历史的不同细节开展研究和思考,试图在理论阐述中深化对音乐史局部细节和音乐历史观念形成的认知,进一步唤起人们对古今历史比较和创作、教育问题的重视。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诞辰200周年纪念,瓦格纳研究论文亦成为2012年我国西方音乐史研究的重点,代表论文包括:刘经树《“清楚变化了的音乐创造”――瓦格纳的“音乐戏剧”构想》和杨九华《“”的阐释 ――再论瓦格纳乐剧中的婚姻伦理观》。另外,对于经典音乐的审美阐释和音乐流派研究的代表论文可举邹彦《贝多芬(Op.31-2)的标题性内涵》和刘瑾《审美困境与现性重建:对新浪漫主义音乐产生及意义的美学思考》。
在中国古代音乐史领域,学者们将目光纷纷投向中国与境外音乐交流史,代表文章包括宫宏宇《基督教传教士与晚清中国的盲人音乐教育――以安格妮丝・郭士立、穆瑞为例》、陈应时《唐传日本调名曲名考》、郑祖襄《谈杨荫浏对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外来说”的批评》、叶键、黄敏学《18世纪西方传教士的中国音乐研究及其学术史影响》,以及王小盾的系列论文《域外汉文音乐文献述要》。古代音乐史研究的另一个范畴集中于音乐考古,代表论文有:方建军《钟离国编钟编研究》、《音乐考古学的六个课题》、王子初《我们的编钟考古》、武家璧《曾侯乙墓漆画“杂悬”图及其实验心理学解释》。在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的研究论文主要是对近现代音乐家的学术纪念,论文包括:杨和平《论李凌的音乐美学思想》、俞玉姿《略谈老志诚先生的音乐思想――纪念老志诚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居其宏《我国新音乐发展战略的设计师和先行者――萧友梅音乐思想与创作教育实践的跨世纪回望》等。中央音乐学院发起的“国家音乐史”研究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集中发表的论文包括:吕钰秀《他者对于一个国家音乐想象的建构蓝本》、李淑琴《从研究的政治化走向学术化――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建设的回顾与思考》、蒲方《中国近现代音乐历史分期的特殊性及复杂性》等。
2012年,我国音乐美学领域的研究论文首先以评述于润洋教授美学研究贡献为主导,代表文章包括叶松荣《论于润洋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中的理论建构》、何宽钊《论于润洋学术研究中的历史意识》、柯扬《承先贤之法,启后生之思――论于润洋对卓菲亚・丽萨音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等。其他论文则是不同学者对音乐美学理论、趋势与应用问题的独立阐发,例如韩锺恩《判断力批判:置疑音乐美学学科语言并及音乐学写作范式》、刘研《审美经验的复兴――理查德・舒斯特曼的实用主义美学观与通俗音乐》、张晶晶《对阿多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素材”的梳理与解读》等。
二、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
2012年,我国的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向着精英化、集约化和实力化的方向努力迈进。在专业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系的主导下,音乐学专业教学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发展体系。在不同层次音乐学专业招生方面,各个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音乐理论研究的现实需求,招生数量略有紧缩,考试难度相对增加。如此举措,不仅维护了音乐学专业精英化教育的传统,同时也对当代大学生的理论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不同层次的学术人才培养上,各个院校特别重视理论培养和艺术实践的结合,鼓励学生将研究重心立足当代、返观历史,积极参与音乐田野调查和音乐表演活动,在亲身实践中锻炼学生的研究能力。各个院校给予学生相对宽松的课程安排,不但要求学生学好音乐理论知识,还不断启发学生对其他艺术领域和更广泛的社会文化产生兴趣,获得更为广博的文化见识,充分增强学生的学术实力。音乐院校采取各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加以限定和考核,通过论文评比、音乐论坛、大师讲座、理论访谈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集中精力投入学习,增长自身的学术本领。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活动日益规范,答辩通过标准相对严格,有效防止学生论文品质和学术素质的整体下滑。
除了各个音乐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日常教学工作外,音乐学界在2012年还积极开展音乐学教学研讨、论文评奖和专题讲座活动,有力推动音乐学专业教学工作,促进院校间交流合作,增加校园学术氛围。2012年2月,第四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评选征文活动正式展开。活动向海内外华人征集自2009年正式发表的音乐评论参选,并在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五届年会召开之际集中评审。2012年3月12日至15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中国音乐史学术交流系列专题1:国家音乐史”活动。斯洛伐克音乐学者奥斯卡・艾谢克应邀参加活动,共同探讨“国家音乐史”写作的方法手段和内容选择。2012年10月,上海音乐学院先后组织了“第九届(2012)钱仁康音乐学术讲坛”和“音乐学学术论坛”,以此作为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系3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2012年11月至12月,南京艺术学院百年校庆举办系列学术讲座,邀请资深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三、音乐学学术会议
2012年,我国音乐学界各类学术会议相继举办,有力推动了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促进专业学术会议向着常态化、正规化的方向迈进。在民族音乐学领域,2012年6月29日,由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承办的“当代社会中的传统音乐国际研讨会”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与会专家以音乐同社会政治、变革的关系为主题,着重讨论当代语境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视角与方法。2012年7月12至15日,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年会在西安音乐学院召开。会议提交论文摘要240余篇,内容涉及黄河流域音乐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音乐生态研究、音乐与科技、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等研究领域,呈现出学科交叉、研究跨界的学科发展趋势。2012年7月18日至25日,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三届年会在新疆师范大学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国跨界民族音乐文化研究、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改革研究三个方面议题展开探讨,充分展示了我国近年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成果。2012年10月30日,国际音理会亚洲大洋洲地区音乐学会首届学术研讨会暨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泰山学术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来自亚太地区的音乐学家围绕亚洲、大洋洲、太平洋地区民族之间的音乐传播与交流、构建适合于亚太地区各国的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等议题做主题发言。
在西方音乐史研究领域,2012年6月21至22日,上海音乐学院举办“2012・上海音乐学院・瓦格纳国际学术论坛”。 论坛聚合国内最优秀的瓦格纳研究学者同国际瓦格纳研究实现对话,提升我国的音乐学研究水平,增进与西方学术界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由中国西方音乐学会主办,四川音乐学院承办的“2012西方音乐学会青年学者论坛”于9月21日在四川音乐学院举行。 会议由九位西方音乐史专家对11名青年学子的课题发言进行交流点评,旨在促进青年学者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积极培养理论新秀。在中国音乐史研究领域,9月24至26日,中国音乐史学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七届全国高校学生中国音乐史论文评选“徐小平奖”颁奖大会在沈阳音乐学院举行。会议对“契丹音乐史”、“音乐上海学研究”等新课题给予充分重视,并对中国音乐史新近研究成果加以展示。在音乐美学领域,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前沿与对话――全国中青年音乐理论家论坛”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论坛邀请全国50名中青年音乐理论家参会,论题涉及多个学科,促进音乐学学科间的相互对话和启迪。2012年12月2日,“2012年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笔会”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笔会围绕 “音乐美学学科资源考掘” 和 “身体在音乐审美活动中的作用” 两大主题进行研讨。
四、音乐学纪念与交流活动
2012年,中国音乐学界举行了多项学术纪念和交流活动,对于音乐学院系建设和老一辈音乐理论家的学术贡献加以总结,并对中国音乐学的对外推介与交流做出贡献。2012年11月26至27日,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迎来了建系30周年纪念。系列纪念活动由学术研讨会、纪念座谈会、学术讲堂系列、学术成果展、学生音乐会等活动组成。全系教师还集体出版了学术研究文集,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科研成果加以展示。2012年5月12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马思聪百年诞辰纪念活动”。 其中的学术研讨会对马思聪的学术造诣、音乐创作、教育教学和学术精神展开深入的讨论和研究。2012年9月15至16日,中央音乐学院隆重举办“春雨润物 学海成洋――于润洋八十春秋学术研讨会”。近3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同事学生围绕他的学术品格、理论特色和历史贡献进行了深入研讨。2012年,恰逢中央音乐学院资深音乐学教授张洪岛先生百年寿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对张洪岛教授的学术成就和教学工作进行重点回顾。2012年9月27日,四川音乐学院举行“纪念王光祈先生120周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全国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研讨会,对王光祈作为中国音乐学开拓者的历史地位和学术成就进行回顾、梳理和阐释。在对外学术交流方面, 2012年12月22日至26日,陈应时、方建军、李玫等中国学者应邀参加第七届东亚律学大会并宣读论文。此次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引起东亚音乐研究机构对中国律学学者研究成果的密切关注。
五、音乐学理论出版
论文关键词:女娲,神话,精神
女娲神话研究的精髓在于女娲精神:超越自我的创造精神;无所畏惧的包容精神;母仪万世的生息精神;协调矛盾的和谐精神;无私无畏,坚忍不拔、冲锋陷阵、顽强搏击的拼搏精神。这些高贵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之源,是人类至为宝贵的财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越自我的创造精神
关于人类的起源我们的先民们曾做过种种臆测。其中最为著名的要数女娲造人的神话了。《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演义》记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洹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洹人也。”泥土捏人的神话产生于原始人类与泥土密切接触的社会背景,也是农耕社会的产物,但女娲造人的行为确实是惊人的创举。这不是一般的创造,创造的是人类本身,是宇宙天地间前所未有的惊人之举。在人民对人产生之谜未解之时,人类就通过女娲的双手作出了最根本的创造。她的创造完全超越自我,使沉寂的宇宙活了起来,一种灵性从此在无限永久无限开阔的时间空间中持续不断地运动和发展。这种伟大的创造精神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致后来出现了另一个关于女娲造人的故事。唐代李冗《独异志》:“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哲学论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由女娲独立创造的人类的独创性到两性关系的出现,可见此时人们已渐渐脱离原始的胚胎,正逐步迈进科学的轨道,虽为神话,但已有浓厚的传奇色彩,女娲时代的创造精神渐显平淡。
二、博大宽厚的包容精神
在中国哲学中,“地”一向是作为宽容博大的象征。女娲精神与“地”具有密切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大地的象征。《抱朴子·释滞》说:“女娲地出”;《淮南子·览冥篇》所载女娲补天故事,也不仅与“天”有关系,同时与“地”也有密切关联。古人还通过这个神话来说明中国“地”势的西北高、东南低的特征,例如《论衡·谈天》:“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之言也。”《路史·后纪二》罗苹注:“世遂有(女娲)炼石成霞、地势北高南下之说。”其实,“补天”本身已表明她是象征“地”的,因为地与“天”正相对、互“补”。《列子·汤问》中载:“……共工氏……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就是对我国地势认识的很好说明。至于“抟土作人”的神话,也是把造人跟“土”联系在一起的。女娲从事的补天载地的工作,不是发动残酷的战争,而恰恰是疗救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共工和颛顼为着争当天子的一己之私,竟然不惜一切代价,撞坏天地。女娲对这件事并不是首先对他们作挞伐,而是像母亲及时补救不懂事的小孩子闯下的大祸一样,挺身而出,消灾避患,终使地平天正。天可以补,地可以立。还有什么样的灾害不可以抚平?可见,女娲有极广大的神通,故无所畏惧,无所忧虑。因无所畏惧哲学论文,故能厚德载物,无限包容。总之,中国哲学传统中大无畏精神和博大的包容精神,正是女娲精神的胎传。
三、母仪万世的生息精神
上文谈到女娲造人引出生命诞生的源头,女娲补天却表现出了更为丰富的精神内涵,除了创造生命还有对人类生存的无限关怀。《淮南子·览冥篇》所载女娲任劳任怨,不辞辛劳地为人民平息灾难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后有女娲兄妹成婚再造人类的传说,因此被后世祀为生殖之神、送子娘娘等都源起于女娲造人神话。《路史·后纪二》:“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楳(高媒)之神。”罗苹注引《风俗通》:“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吕氏春秋·仲春纪》:“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高诱注:“《周礼》,媒氏以仲春之月合男女于时也,奔则不禁,因祭其神于郊,谓之郊禖。郊音与高相近,故或言高禖。”中国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这种生命哲学,不论儒、道,始终关怀人的生命存在,关怀人的生存与发展、人的生命境界的提升与超越。《周易》讲“生生之谓易”,是这种生命哲学在轴心时期的确立;而这种生命精神,早已由女娲精神加以象征。如果像尼采所说,日神形象的诞生是“作为诱使人生活下去的补偿和生存的完成。”[1]那么,女娲形象的诞生就是使群体生命存在得以延续下去的生命精神的象征。
四、协调矛盾的和谐精神
“和”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突出的精神传统,而女娲精神就是其早期神话体现。女娲补天之前,天地之间的环境十分糟糕,自然环境与人类之间的不和谐使得人不堪命,民不聊生。作为拥有无限智慧和神力的神,她没有去推翻已有的世界,而是朝着符合人类生存的方向进行补缀和修葺,以协调世界与人类的关系。天还是原来的天,不同的是补缀了一块色彩绚丽的“五色石”,使其更加美丽,增加了数根用代表力量的“鳌足”做成的天柱,使其更加稳当;地还是原来的地,只是没有了“”的肆虐,猛兽的祸患。世界环境更符合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女娲她没有彻头彻尾的改换这个世界,而是通过局部的改变和提升来拯救世界,也拯救人类,使人类与环境最终达到和谐。女娲的这种“和合精神”,还表现在关于女娲发明音乐的神话传说之中。众所周知哲学论文,按照传统理解,“乐者和也”,“乐以和同”。《世本·作篇》载:“女娲作笙簧”,又据补注本《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又《史记·补三皇本纪》:“女娲氏……惟作笙簧。”另据《太平御览》卷五十二引《南康记》:“归美山,山石红丹,赫若彩绘,……名曰女娲石。大风雨后,天澄气静,闻弦管声。”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诸天音乐”,乃是一种西方式的和合精神;而中国哲学的“和同论”,则是一种中国式的和合精神。这种和合精神,也是始于女娲精神,是中国“天人合一”精神的根源。
女娲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魅力无穷,光芒四射。今天人类进入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种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一部分的女娲精神,仍然可以供鉴并弘扬光大。
参考文献:
[1]陈世珍.众神的起源[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2]李军.论民族精神在女娲形象中的孕育[J].文学教育(上),2009,02:107-109.
[3]徐丽云.女娲精神的失落与启示[J].大众文艺,2010,17:83-84.
[4]殷满堂.女娲神话的象征意义及其当下启示[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9,04(8):22-28.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哲学;基维;分析哲学;情感;形式;叙事;再现;作品;表演;聆听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1.04.046
作者简介:杨燕迪(1963~),男,文学博士,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西方音乐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评论学会副会长(上海 200031)。
收稿日期:2011-08-20
哲人与音乐
西方哲人中,远的不说,近代以来有不少人对音乐曾有深入见解和精辟论断。虽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①、黑格尔(Georg Wilhelm Hegel,1770-1830)②、叔本华(Heinrich Floris Schopenhauer,1788-1860)③等对音乐的论述很少触及具体作家作品而显得空泛,但因为他们往往抓住了音乐哲理思考中的核心问题,因而在音乐美学研究中是无法绕过的关键人物。相比,克尔恺郭尔(Soren Kierkegaard,1813-1855)④和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⑤是更为靠近音乐实践和音乐生活的哲学家,他们不仅思考宏大而抽象的音乐玄学问题,也对实际存在的音乐作品、作曲家及音乐现象予以评说。至20世纪,如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⑥等哲学家,不仅在他们的哲学建构中包纳音乐哲思的重要内容,而且甚至以音乐作为他们哲学的基石和主干。尤其是阿多诺这位在所有重要哲学家中涉入音乐最深者,其全集20卷中,有关音乐的文字写作居然占据“半壁江山”之多,俨然是一个持“音乐中心论”的哲人⑦。
当然,上述情况与德国文化中哲学与音乐并重的深厚传统应有直接关联。反观英美的哲学传统,在涉及音乐的广度和深度上与德国哲学似有明显落差。20世纪上半叶,对音乐有真正内行见解的美国哲学家似乎只有一人――苏珊•朗格(Susan Langer,1895-1982)⑧。而英国的哲学家中,好像一下子很难找出如德国哲学家那般对音乐情有独钟的人物。
不过,近几十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英语世界关注音乐哲学和美学课题的哲学家开始增多,并形成集团性的积累,产出了令人不可小觑的论著成果。仅从近期汉语世界中所推出的相关译本来看,我们就已经能够察觉这方面的动向。如《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2001年第7版中“音乐哲学”长条[1]的主要撰稿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莉迪娅•戈尔的代表作《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⑨,就对“音乐作品”这一概念的分析性思辨和历史性考察做出了深入的论述。复旦大学著名哲学教授王德峰率其相关弟子翻译的英国哲学家阿伦•瑞德莱的《音乐哲学》⑨,以具体作品为依托,对一些重要的音乐哲学课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新西兰哲学家斯蒂芬•戴维斯的两本著作已有中译,《音乐的意义与表现》⑩集中于如何看待和解读音乐的“内容”这一重大问题,《音乐哲学的论题》B11则是一部论文集,涉及更为广泛的音乐哲学-美学命题。美国哲学家彼得•基维作为近来英美音乐哲学兴起的一员主将,他的名字不断出现在上述各论著中的征引和争辩行文里。刘洪博士现推出的这个译本《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刚好是对国内这方面学术进展的一个重要补充B12。有兴趣的读者还可以参考彼得•基维的另一本主要关注“纯音乐”特殊话题的论著《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此书中译本已在去年出版B13。
彼得•基维:其人其说
近期在英美从事音乐哲学研究的哲人好像都具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其一,他们的思考方式和研究方向基本上都属于“分析哲学”的路径,往往以极为清晰、理性和冷静的思路对相关概念术语和语言用法进行澄清、分辨和探究;其二,他们背靠英语世界中高度发达的音乐学研究,自身又都受过扎实的音乐专业训练(不少人具有音乐学方面的专业学位),因而对音乐史实的掌握和音乐技术语言的了解都较为可靠。由此,他们的音乐哲思是将分析哲学的传统和专业音乐学的知识紧密结合的产物。
彼得•基维(Peter Kivy,1934-)可谓是上述英美音乐哲学学术的典型代表。查阅他的教育经历[3],我们看到,他在密西根大学获得哲学方向的硕士学位(1958年),随后又在耶鲁大学取得音乐学方向(musicology)的硕士学位(1960年)。为此,可以说基维在哲学和音乐学两个全然不同但又彼此相关的学科领域中均是“科班”出身,这也预示了他在日后结合这两个方面的兴趣和训练,开辟出自己独特学术道路的职业生涯。果然,他的博士阶段即以音乐哲学为主攻方向,并以此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66年)。随后,基维受聘于美国新泽西州最大的公立大学――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哲学系,1976年晋升为正教授,并一直在此任教至今。
这是一份干净、顺达、毫无悬念到有点枯燥的履历表。但从中所透露出的西方学者平静沉浸于教学与研究的典型生活状态,也会令当今的中国学人不禁感到羡慕和感慨。基维进入大学任职之后,先是从事17世纪英国美学理论的研究,尤其集中于苏格兰启蒙学派代表人物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stchson, 1694-1747)的美学学说,发表了专著《第七知觉:弗朗西斯•哈奇森美学及其在18世纪英国的影响之研究》[4]。其后他按部就班,在英美分析美学传统的主流学术方向上稳步前行。自1980年代开始,基维将主要精力放在分析性的音乐哲学研究中,发表系列性相关论著,引起广泛关注,并逐渐建立了自己作为当代美国音乐哲学及分析美学中心人物的地位和名望。
我们不妨浏览一下基维音乐哲学方面的论著情况,以此来把握这位学者的整体思路和贡献。出版于1980年的《纹饰贝壳:关于音乐表现的反思》是基维第一部音乐哲学专著[5],主要涉及音乐如何表现情感及获得表现意义的课题。几年后,基维出版了《声音与外观:关于音乐再现的反思》一书[6],论题转向音乐如何“再现”外在世界的可能和机制。“表现”(expression)和“再现”(representation)是英美分析哲学中涉及艺术“内容”和“意义”问题时的两大主题――基维由此展开他的音乐哲学讨论,可谓是“中规中矩”。在确立了自己在音乐哲学上的基本立场后,基维的探索视野似按照逻辑推演继续扩大,涉及到受制于“他律”条件制约的歌剧体裁(《奥斯敏的愤怒:关于歌剧、戏剧和文本的哲学反思》[7])与只服从于“自律”条件的“纯音乐”类型(《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B14)的不同美学规定。而于1995年出版的《本真性:音乐表演的哲学反思》[8]则以当时在西方音乐表演界及音乐学界引起广泛争论的“历史表演”(historical performance)为论述对象,从哲学角度对音乐表演的多样本真性和权威性进行辩护。
至此,基维通过上述多部论著的写作出版,对音乐哲学和美学思考的最主要的议题进行了系列性的全面阐述。同一时期的其他英语世界哲学家,在触及音乐哲学问题的深入性和系统性方面,似无一人可与基维相提并论。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基维受邀为牛津大学出版社撰写了《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一书,于2002年正式出版。在多年的音乐哲理之后,完成这样一本导论性质的音乐哲学著作,这不啻有某种对自己的音乐学说进行总结和规整的意味,因此从某种角度看,此书也可被看作是进入整体意义上的基维音乐哲学最好的入门书。
最近,基维一方面不知疲倦地继续对音乐哲学和音乐文化的其他议题展开讨论,如他在2001年出版了一本更多具有历史研究性质的关于音乐“天才”概念的论著《持有与被持:亨德尔、莫扎特、贝多芬和音乐天才的观念》[9];另一方面,他也有意离开音乐哲学,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扩展至文学、阅读和各类艺术间的异同关系等更具普遍性的美学课题上。1997年他出版了《艺术的哲学:相异性的论稿》[10]。由于他在英语世界美学界的广泛影响,他受邀担任具有权威意义的英国布拉克哲学导引丛书中“美学”卷的主编[11]。2006年他的专著《阅读的进行:文学的哲学研究论稿》出版[12]。他的另一本论著《对立的艺术:论文学与音乐之间的久远争吵》也已于2009年出版[13]。
一家之言的音乐哲学
显然,基维的音乐哲学是建筑在长期认真思考和踏实研究基础上的产物,既如此,我们也应该以同样的认真和踏实面对这种哲学。虽然,作者在序言一开始就强调,书中所论仅是他自己的“一家之言”――他甚至希望读者“进一步去追问,或去最终证明我是错的”B15。基维的这番表白其实也直指音乐哲学-美学这门学科的一个基本性质,即,尽管该学科中的诸多基本问题已经反复探究和论辩,但至今仍未达成定论。或者说,音乐哲学的最终指向并不是达成定论,而是继续寻找这些根本问题的不同询问路径。
既为“导论”,基维针对读者的导入门槛其实设置得非常低。他甚至在开篇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介绍“什么是哲学”,以及为什么会有“音乐哲学”。作者认为,正因音乐艺术在近代以来(特别是18世纪中后叶之后)在人类生活中占据了稳固的重要地位,并由于19世纪以来音乐学研究的高度发达,才令音乐获得了承认和尊重,并使“音乐哲学(作为一门具有自我地位的学科)的‘复出’”成为可能B16。我们看到,作者刻意强调了音乐哲学与音乐学研究之间的高度关联,这应该引起我们这些“音乐学”圈内人的注意。英语世界的音乐哲学思考在近几十年中有长足进步,恰与英美音乐学在同一时期的高速发展和进步构成同步,这绝非偶然。正是历史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的学术为音乐哲学的思考提供了充足的养料和数据,才使得音乐哲学的思辨不致流于空洞和虚浮。
浏览此书的目录,可以看到,基维在其中所涉及的音乐哲学议题几乎均是他在此前二十多年中所发表论著中讨论过的问题――情感表现、形式主义、纯音乐、再现、歌剧问题、音乐表演与本真性问题以及作品的本体论问题、聆听理解问题,等等。甚至书中安排上述问题的前后次序都与作者发表相关论著的先后次序大体一致。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此书确乎是基维个人的音乐哲学“一家之言”的总结归纳。在论述过程中,基维也凸显“我”的主体地位,自我立场从不含糊,而且不断提醒读者,这是“我”的观点和想法。但笔者以为,考虑到基维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他的“一家之言”其实典型体现了目前英语世界的音乐哲学的思考方向和水平。关于笔者对基维音乐思想的具体梳理和相关回应,可见下文。
虽是“一家之言”,但基维并不是“自说自话”。我们看到,他的讨论按照正规的西方学术范式,是在与前人和同行的充分对话中展开。尽管在全书的行文中完全没有“学术论著”中常见的“注释”和“出处”。我猜想,这种特殊的处理可能仍然是出于基维为了亲近读者、放低门槛的“导论”姿态,因为周到的注释虽然增加了论著的学术可靠性,但也不免会减低阅读的效率和乐趣――为此,笔者应该向读者抱歉,因为我为了交代音乐哲学和基维的学术脉络和信息,可能使用了过多的注释!
大概是为了弥补注释的阙如,基维特意在全书末尾增加了单列的“阅读与文献参考”。这个专节一目了然具有“平易近人”的“导读”用意,它主要针对新手和入门者。但其内容不仅针对初学者非常有用,而且对所有关心这一学科的学者都颇具参考价值。作者不仅相当仔细地介绍了相关讨论问题的前人文献状况,而且还对这些文献和作者做出了自己“一家之言”的评断和推荐。通过这个“导读”,有心的读者可以很快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有切实的了解。基维的文献推荐范围主要集中于当前的英美音乐哲学研究和音乐学研究,这再次证明这两个学术领域在基维音乐思考中的深刻关联。我很高兴地看到,基维所极力推举的有些论著和作者,也是笔者一直高度认同并通过中译希望引起国内读者关注的――如约瑟夫•科尔曼的《作为戏剧的歌剧》B17和保罗•罗宾逊的《歌剧与观念:从莫扎特到施特劳斯》B18,基维对这两本书有高度评价,认为它们是20世纪中最值得称道的歌剧论著B19;又如针对查尔斯•罗森的《古典风格》B20,基维甚至说,“活着的人当中没有比查尔斯•罗森更出色的音乐著述家了”。 B21
音乐中的情感:“表现”还是“据有”
基维在本书中展开的音乐思考首先从音乐美学中的中心命题之一――音乐与情感――开始。但和一般的分析哲学思路有所不同,基维并不是直接着手开始分析相关陈述的语言用法和内在含义,而是依靠历史音乐学的基础,通过历史回顾来澄清在这一问题上已有的不同学说和立场(第二章“一点历史”)。这种观察角度和思路不啻让我想到德国音乐学家达尔豪斯通过历史来考察美学概念演化进程的精彩论述B22――实际上,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一书中的第三章“情感美学的嬗变”[14]完全可以作为基维论述的参照和补充。与达尔豪斯相比,基维的历史梳理重心更为靠近当前,也更为客观,较少自己的诠释和引申。
关于这一课题,西方历史上所出现过的几家重要学说的要点和精髓,通过基维的总结得到清晰阐述,这对于中国读者极富教益。按照我的理解,就音乐如何表现情感这一问题,基维总结了5种具有影响的回答学说,而每一种学说都具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其一,主要由16世纪末卡梅拉塔会社的成员提出,并在历史中产生过巨大影响,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听者通过与音乐“共鸣”而产生“同情”,此即所谓的“唤起理论”。其二,巴洛克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情感类型说”,其哲学源头是笛卡尔,认为音响运动可以直接刺激人的某种“生理性”的内在构造,从而引感反应。其三,叔本华将音乐视为世界意志的“直接写照”,不仅极大提升了音乐的形而上学地位,而且将音乐的情感内容与听者的主观反应分离,以此使音乐与情感这一课题的思考有了重大的实质性转向。其四,汉斯立克在这一问题上提出著名的反题,认为音乐能否以及如何表现情感,与音乐作为一门艺术的功能和价值无关B23。其五,苏珊•朗格将音乐视为普遍性的情感生活的音响符号象征,它并不表现个人的、偶然的情感,而是通过“异质同构”来“再现”情感运动的本质和生命。
基维自己的“一家之说”正是基于对上述理论的消化、引申和反驳。正是在这里,他显现了分析哲学家特有的精密、仔细和冷静。在我看来,基维的基本立场――“将情感作为一种知觉属性归属于音乐本身”B24――是对叔本华、朗格等人学说的继续和发扬。他不仅消解和降低了这些理论有的欧式大陆“形而上”哲学的神秘性和抽象性,而且通过仔细的推论,向前推进了音乐“表现”情感的内在机制解释。
在第三章的一处,基维询问的问题乍一看有些奇怪:“音乐究竟怎样据有悲伤呢”B25?请注意作者在这里的语言用法:他询问音乐怎样“据有”(possess)悲伤,而不是询问音乐如何“表现”(express)悲伤。这其中的用词差别,看似小事一桩,但其实非常要紧。语言的使用直接关系到问题的设定和理论的型塑。对语言用法的注意和分析本来即是分析哲学的中心要义之一。“据有”(或“持有”)情感,与经常被人使用的“表现”情感,其间的差别在于,“据有”情感是指情感内置于音乐之中,情感从根本上属于音乐本身,是音乐的“知觉属性”的一部分,任何合格的听者都可从音乐中“客观地”辨认情感,而无需自己认同这种情感或受到这种情感的感染。而“表现”情感,则更多具有将某个主体的内心情绪向外投射出来的意味,因而确乎与19世纪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有直接的对应。情感在这里是一个外在于音乐的东西,它通过音乐而得以被“表现”出来。如此看来,“据有”和“表现”,在音乐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上,就代表着两种相当不同的美学立场。但说音乐“据有”情感,毕竟是一种大家都很难习惯的表述。基维显然是不折不扣的“据有”派,但他仍然继续使用“表现”这一术语,甚至使用“音乐的表现特征”这样的表述――但我们已经看到,基维的音乐“表现”理论实际上已和大家习以为常的音乐表现说不太一样,或者说他的音乐表现说的内涵要比一般所见的传统说法更为精细、复杂。
既然情感是音乐的内在知觉属性,随后的逻辑问题是,音乐是如何“据有”情感的?也即情感是如何“进入”音乐的?基维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对以朗格为代表的“异质同构”学说的进一步细化――基维以所谓的“轮廓理论”B26来命名这种解释。他认为,“音乐的表现基于音乐表情与人类表情之间的相似性的基础之上”B27,特别是音乐的运动形式的“轮廓”与人的说话音调和姿态动作之间的相似。这当然不是什么特别的洞见,而已是大家基本的共识。有趣的是,基维通过不断地自我诘问看出了这种理论的粗糙和存在的漏洞,这其中牵涉一些非常细节的观察(如“轮廓理论”很难解释不同的和弦――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减三和弦――的性格和表情倾向),以及如何在学理上充分论证音乐效果与人类表情相似性的困难。他甚至有些过分谦虚,乃至认为这其中的奥秘依然是个“黑箱”B28。
不过,我个人以为,基维在这一问题上推进不足的原因并不是他的诘问和推论还不够精密和仔细――恰恰相反,有时他的论述会让人觉得繁琐和累赘。他是认真有余,而不是考虑不周。之所以基维在情感如何被转化为音乐的内在知觉属性的问题上难以深入,根本原因可能不在基维自己,而在于他所隶属的英美分析哲学传统整体上忽视历史文化在音乐构成中的重要作用。一言以蔽之,情感进入音乐,或者音乐“据有”情感,这当然与音乐和情感之间的形态对应和生理感应有直接联系,但更重要的决定因素却是历史长河中所贯穿的人类音乐实践,以及通过这种实践而沉淀下来的音乐与情感之间极为复杂和深厚的缠绕关系。我想,基维作为一个分析哲学家,其思考的方向可能有其根深蒂固的某些盲点,而这恰是我们今后可以继续深入并予以超越的地方。
器乐的独特问题:形式主义及其深化
基维正确地指出,近代(现代)意义上的音乐美学问题其实主要是围绕“纯器乐”展开的B29。正因历史中第一次出现了脱离歌词、舞蹈和其他外在支持而独立存在的大型器乐作品,于是才产生了对音乐本质重新认识的迫切需要。大型器乐曲(主要指交响曲、奏鸣曲和协奏曲等)到18世纪中后叶不再是音乐的边缘,而一跃成为音乐的中心。这一变化极其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社会地位与艺术身份,也使音乐的“形式”问题被凸显出来。日后所谓“自律论”和“他律论”的冲突由此真正拉开序幕。我们再次看到,音乐美学中的很多问题,虽然看似具有普遍性,但又是与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紧密相关。或者说,这些问题的具体内涵和意义指向是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的。
纯器乐的浮现带来了对“形式”的重新定位和认识,而这是音乐美学中的重大课题,为此基维花费了最多的笔墨和力气来进行梳理和阐述。此书中的第四章至第八章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一课题而展开,并从中彰显基维自己的“升级的形式主义”立场。我们看到,对于很多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或司空见惯的论点和学说,基维都给出了自己富有新意的解释。打个比方,在“形式主义”的“旧瓶”中,我们确乎发现了基维的“新酒”。
基维的讨论依然基于对前人理论的批判和扬弃之上。康德作为音乐形式主义思想的公认鼻祖,基维对他表示了应有的尊重,但也指出由于康德在形式问题上的狭隘观念,康德不可能真正把握音乐形式美的真正意蕴。汉斯立克作为音乐形式主义的第二个重要里程碑,对音乐的形式主义推进做出了重大贡献。而基维对汉斯立克的解读在此显示了他作为一个哲学家的优秀素质――他不是亦步亦趋地重复汉斯立克的观点,而是通过自己的阐发,开掘出了汉氏自己思想深处的内核:音乐的形式意义绝不是“万花筒”般的形式组接和把玩,而是一种具有秩序、逻辑和意义感的“句法性”结构B30。也就是说,音乐进行可以不依靠任何语义性的内容而具有一种前后连贯、协调统一的秩序。而这正是如奏鸣曲式等形式结构给我们的听觉所造成的总体印象。我认为,这是基维在深刻领悟汉斯立克学说之后所提出的一个精彩洞见。其实,汉斯立克本人在其论著中并没有如此清晰地说明过自己的形式观,这也造成了后人对汉斯立克的很多误解。
在汉斯立克的基础上,形式主义的理论不断被后人所深化和细化。基维提到了埃德蒙•格尔尼(Edmund Gurney,1847-1888)的重要论著《声音的力量》B31。可惜,对于这位英国学者的理论,我们至今还基本毫无所知。但基维极力推崇的一位美国音乐学家伦纳德•B.•迈尔(Leonard B. Meyer,1918-2004)的学说,我们已经相当熟悉B32。基维认为迈尔的“期待”理论为音乐的形式机制运行及其理解提供了非常有说服力的解释,这是既承认前人贡献、又有自己独特视角的观点。迈尔的所谓“期待”,是指听者在聆听的过程中,会对音乐的进行有各种预盼,而这些预盼是“实现”,还是“落空”,都会直接导致听者对音乐意义和表情性质的不同判断。基维将迈尔的学说作为音乐形式主义理论深化的关键一环,这不仅对我们更清晰地认识音乐形式主义的当今源流去向大有帮助,也让我们更为细致和透彻地理解形式主义学理建构大有裨益。
基维明确申明他自己站在形式主义一边,但他同时并不愿意自己的形式主义是一种简单而粗糙的形式主义。他希望充实、丰富和扩展形式主义美学的思想内涵,并以更为地道、更为切实的音乐经验予以补充――此即所谓“升级的形式主义”(enhanced formalism)的命名用意B33。他不仅用“假设游戏”和“捉迷藏”的比喻来说明倾听纯器乐作品时的审美乐趣,从而进一步从实际角度对迈尔的“期待”理论予以支持B34;而且,他试图将情感的内含与音乐的形式更为有机地联系起来。换言之,基维的形式主义是一种具有“人性温暖”的、包含人类情感的音乐形式主义。
这显然是一种对情感论和形式主义的调和,但如何做到?君不见,这是音乐哲学-美学思考的要紧难点之一,如真有推进或新解,不啻让人大喜过望。基维的解决思路是,对音乐的情感属性作形式化的处理――他认为,情感特质就内含在音乐的形式语言之中,或者说渗透在音乐的形式结构中。如音乐形式语言中最常见的从“紧张”到“解决”的和声终止式,就蕴含着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体验到的情感动态B35――这与上节已提到的基维所谓的“轮廓理论”直接相关。我个人以为,基维观点总体上是正确的,符合真正懂行的音乐家和爱好者的听觉经验。但他的论证过程和方法囿于分析哲学的局限,总是基于命题和语言用法的分析和反驳,不免显得琐碎和累赘。尤其是,基维没能充分理解历史文化的沉淀和积淀在情感特征如何渗入音乐形式结构中的重大作用。这看来是基维学说的一个根本性的缺陷。
音乐与外部世界:叙事与再现
至此,基维的音乐哲学的大致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所谓“升级的形式主义”也可被看作是“开放的形式主义”――在基维的论说中,情感特质和内容被允许进入音乐的内核,并被认为是音乐形式结构的内在组成,但音乐的根本和价值所系仍在于“形式”,在于音乐自身,而不是受制于外在于音乐的任何东西,无论是语义性还是再现性的内容。换言之,纯音乐中的形式绝不是狭隘的“音响游戏”,而是有意义、具有自身逻辑和秩序感的“乐音运动”。
但这种“乐音运动”中究竟包含怎样的逻辑和秩序?众所周知,汉斯立克仅仅提出了“乐音运动”的概念,但其实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倒是20世纪以来的音乐分析理论在这方面贡献良多,如申克尔的线型结构理论、勋伯格-雷蒂等人的“动机理论”、迈尔的“期待-暗示”模式,以及专门用于解释自由无调性音乐结构的福特的“集合理论”等,这些有关音乐结构的理论模式为解释“乐音运动”的实质性内涵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视角B36。
基维并没有去触及上述这些音乐理论中有关音乐自身结构秩序的各家解释。他是通过反驳他人的理论来维护和坚持纯音乐的自身逻辑。近来,有学者提出,音乐虽不具有显在的叙事性和再现性,但却有可能具备某种叙事和再现的类比性。如纯音乐当然不可能真正“讲故事”,但是否存在一种“弱叙事”的“情节原型”――如“通过逆境挣扎而取得最终的胜利” B37之类?更有甚者如美国当代著名女性主义音乐学家麦克拉蕊(Susan McClary, 1946-)对柴科夫斯基《第四交响曲》中同性恋心路历程的解读,以及美国学者施罗德(David P. Schroeder)对海顿交响曲中启蒙思想内容的诠释B38。诚然,这些解读的逻辑和细节方面存在问题,但在我看来,基维似乎有些过于断然地否决了这些解释的有效性和可信性。而且,他也有些过于绝对地区分了纯音乐与标题内容音乐之间的界限――音乐史中的事实证明,纯音乐(如交响曲)与标题内容音乐(如交响诗)之间从来就不是泾渭分明,如的交响曲创作即为明证。
如果说“叙事”触及了音乐与外部世界达成关联的“历时性”维度,则“再现”就是音乐以“视觉性”维度与外部世界产生联系的通道。基维的论述角度依然是典型的分析哲学方法:命题分析与语言用法区分B39。音乐是否具有“再现”外部世界的能力?基维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并且通过区分“图画性再现”、“结构性再现”、“辅再现”以及“非辅再现”等概念,使问题的讨论更有成效。显然,音乐的“图画性再现”的直接能力非常有限,但在辅的条件下,音乐的再现例证还是比比皆是,不论是再现自然世界(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对鸟鸣、暴风雨和潺潺小溪的刻画),还是通过某种音乐来唤起另外一个环境(如瓦格纳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中对路德派赞美诗的“引录”)。此外,在西方音乐的传统中,通过“乐音描画”的渠道,以音乐的具体手段来象征或表达音乐之外意念(如基督教的“训诫”等)从而达到“结构性再现”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再现”问题的一个特殊方面是所谓“标题音乐”。如何看待标题内容的地位,以及如何看待标题音乐的形式本质,基维的态度比较折中,也比较切合实际。他认为在标题音乐中,标题内容就是音乐的一个部分,不了解标题内容的再现性意图,听众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和欣赏音乐。但另一方面,标题音乐虽然有再现的需要而违反乃至损害音乐自身的逻辑,但它从根本上仍然需要遵守纯音乐的句法要求和形式架构,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听者可以在略去标题内容的情况下,也能将它作为纯音乐来欣赏。这里其实触及到了标题音乐的实质,即如何在标题内容的再现性需要与音乐形式的建构与要求之间寻找立足点和平衡点,或者说如何同时满足这两个常常发生矛盾的双方的苛刻条件――这也就是创作和理解标题音乐的关键问题,但基维没有对此发表更多意见。
然而,音乐表达音乐之外的思想、内容、叙事和再现的问题,在歌剧这一体裁中达到了最集中、最尖锐的体现。如基维所言,“要求音乐服从于文字或故事内容,或让文字与故事内容服从于音乐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歌剧仅仅是这个问题的极端例子而已。”B40之所以难以解决,正在于音乐有其自身的形式规律,它难以和其他的艺术或媒介达成和解。基维在歌剧问题的论述中充分显示出他熟知音乐历史,并能将这种历史知识与对问题的透彻理解结合起来的良好素质。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歌剧问题(而且一直以来总是如此)是这样的:在纯音乐形式(这种形式必然具有重复性)和虚构性的戏剧(它则体现为非重复性的、单向性的特征)之间如何达成某种调解。这个问题确实无法解决。然而有时,有些不完满的解决方案却又能够获得令人深为满意的结果。”B41基维总结并评述了歌剧史上所出现过的不同解决方案,如正歌剧的“分曲”模式,莫扎特的动力性重唱,音乐话剧(melodrama)的伴奏性说白模式,以及格鲁克、瓦格纳的所倡导的各自不同的音乐戏剧理念。全书中我个人最欣赏的即是这个第九章“文字第一、音乐第二”,基维在这里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歌剧问题发展和演变的出色导览,而且也从中进一步凸显了音乐作为一门特殊艺术的形式本质和内在要求。
其他问题:作品、表演、鉴赏
创作、表演和鉴赏一直被称为音乐实践的三大环节,也是音乐美学中的三大实践性课题。但与国内的研究指向非常不同,分析哲学在触及这些问题时所关心的问题与国内学者的习惯有很大差异。这当然不是一件坏事,它说明出于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文化氛围,不同的学者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必然不同。
就创作这一环节而论,与我们在研究中普遍关心创作者和创作过程的倾向不同,分析哲学的关心课题是创作的结果――作品。而且,分析哲学针对音乐作品的提问是非常哲学性的“形而上”问题――音乐作品究竟是“何物”,因而从根本上回避了“创作”的一些根本问题(如传统、时代、个人性、灵感等)。由于音乐作品既不是绘画作品那样的实物,也不是如文学那样无需经过表演实现的作品,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存在物就成令人困惑的“本体论”(ontological)难题。基维提供了自己的“极端柏拉图主义”立场,不过我相信,中国读者对这一论题的阐述会最感到陌生和费解。国内音乐美学界曾对与此问题相关的“音乐存在方式”也有过热烈讨论[15],对比其中讨论所涉及的思路和问题的异同,可能会有不少启发。
与作品问题相比,基维对表演和鉴赏问题的讨论要更加实在和实际,与我们的日常音乐经验也有更多的相关。基维将音乐表演定义为“依从于一份乐谱”B42,但他深入到音乐历史中,让我们看到在这一看似无可厚非的定义背后,究竟如何“依从乐谱”,其实问题很多:首先是乐谱的指令随时代不同发生改变,再者是表演者的“依从”应该是类似“改编”的创造,因而说到底“依从”并不是彻头彻尾的“服从”。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音乐生活中开始出现所谓“历史本真主义表演”的现象和运动,这种主张重构历史原初境况而使表演风格尽量靠近作曲家原初意图的实践引发了音乐表演界、音乐学界和音乐哲学界的热烈讨论与巨大争议。基维在这一问题上持比较开明和开放的态度,他一方面质疑历史本真主义的诸多理论前提,如我们是否能够完全重构当时的历史知识,以及我们如何能够确定作曲家的真实意图,等等;但另一方面,他也欢迎历史本真主义所带来的与“主流”表演全然不同的表演风格和选择。我本人对基维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持赞同态度。
但我对基维关于“为何而聆听”B43的解释和论断却感到有些失望――我觉得基维没能有说服力地阐明我们之所以为音乐深深感动、并因此珍视音乐的真正哲学-美学原因。基维以叔本华的哲学为出发点并进行引申,认为只有艺术才能使人摆脱日常世界的束缚,而在这其中,又只有纯音乐才能真正达到所有其他内容性艺术都不能达到的“解放”境界,从而进入“另一个世界”――一个和国际象棋、纯数学类似的纯粹结构世界。尽管我尊重基维对音乐价值和意义进行如此定位的“一家之言”,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他的观点――我本人的音乐信念一直是以“人文性”作为核心,因为我坚持音乐的最高价值正在于它对于人生真谛和世界本质的揭示与表达。
在我看来,音乐并不是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世界远离而获得价值,恰恰相反――音乐正因与我们生活的世界有紧密关联才获得根本的意义。基维的音乐哲学从来是以“纯音乐”为正统,尽管他不时提醒大家有文本内容的音乐往往更为常见,但他依然在纯音乐和非纯音乐之间进行了过分清晰的划界。他甚至在我们从音乐中听出情感和为这种情感所感动之间也做出了清晰的区分,而且坚持认为我们被音乐所感动并不是因为该音乐所表现的情感特质,而是由于该音乐所体现的音乐美感B44。总之,基维的理论和思想让我们看到了分析哲学在音乐思考上的清晰、认真和踏实,这对于改进我们当前空洞、粗疏的学风不啻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基维的思考不论正确与否,都会进一步给我们提供思想的另类资源,并刺激和鼓励我们自己的理论开掘。我觉得,基维在此书中最吸引人的倒不是那些命题的区分和分析,而是他结合音乐史实对相关哲学-美学问题进行历史性考察的论述。音乐哲学-美学的命题的讨论,应被放置到历史文化的纵深中去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性的推进。当然,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是否有效尚有待今后的具体实施。
2011年9月3日写毕于沪上“书乐斋”
作者说明:本论文为“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特色重点学科资助项目,项目代号:050402”。
注释:
①康德对音乐的直接论述不多,主要集中于《判断力批判》中的第52和53节,但其整体意义上的美学理论对音乐美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可参见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的最新中译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②黑格尔在其鸿篇巨著《美学》一书中用相当篇幅对音乐进行了深度论说,尽管他很少触及具体的音乐作品。参见朱光潜中译本,特别是第三卷(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
③叔本华对音乐有极为特殊和深刻的认识,相关论述请参见石冲之译、杨之一校的中译本《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特别是其中第52节,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另可参见韦启昌的中译本《叔本华美学随笔》,特别是其中的“论音乐”一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④丹麦思想家克尔恺郭尔曾以独特视角对莫扎特的歌剧《唐•乔瓦尼》进行了引发诸多争议的哲理性诠释,参见其论著《或此或彼》,阎嘉等人中译本,特别是其中的长篇专章“直觉的诸阶段或音乐喜剧的诸阶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
⑤尼采与瓦格纳的交往与交恶是尼采音乐思考的焦点。其相关论述都被收入《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周国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
⑥布洛赫作为西方的重要代表,在其以“希望原则”为核心的“乌托邦精神”构建中,将音乐艺术作为其哲学的重要论证依据。其主要音乐论述已被收入Zur Philosophie der Musik (Frankfurt, 1974)一书,Peter Palmer的英译本为Essays o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 Cambridge, 1985)。
⑦阿多诺的音乐论述涉及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著名的《新音乐的哲学》、《音乐社会学导论》(均无完整中译本)等论著,而且还有针对贝多芬、瓦格纳、和贝尔格等作曲家的专论。请参见当前对阿多诺音乐哲学思考最全面的研究论著,Max Paddison, Adorno’s Aesthetics of Music (Cambridge, 1993)。目前所见阿多诺音乐论著的唯一中译本是《贝多芬:阿多诺的音乐哲学》,台湾学者彭淮栋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9年。
⑧苏珊•朗格的音乐思考主要反映在《情感与形式》(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和《艺术问题》(滕守尧、朱疆源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两本主要论著中。
⑨Lydia Goehr, The Imaginary Museum of Musical Works: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1991). 罗东晖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音乐哲学论稿》,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
⑩Stephen Davies, Musical Meaning and Expression (Ithaca, 1994). 宋瑾、柯杨等人中译本《音乐的意义与表现》,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
B11 Stephen Davies, Themes in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2003). 谌蕾中译本《音乐哲学的论题》,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年。
B12Introduction to a Philosophy of Music (Oxford, 2002). 刘洪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已收入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即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B13Peter Kivy, Music Alone: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the Purely Musical Experience (Ithaca, 1990). 徐红媛、王少明、刘天石、张姝佳译,徐红媛、王少明校的中译本《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收入于润洋、张前主编“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0年。
B14参见⒀。
B15《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中译本,作者序言,第2页。
B16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11页(这里的页数指原书页码,也即中译本的边页码,下同)。
B17Joseph Kerman, Opera as Drama (London, 1989). 杨燕迪中译本,《作为戏剧的歌剧》,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
B18Paul Robinson, Opera and Ideas: from Mozart to Strauss (Ithaca, 1985). 周彬彬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歌剧与戏剧:从莫扎特到施特劳斯》,收入杨燕迪主编“六点音乐译丛”,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B19见本书,第270页。
B20Charles Rosen, The Classical Style: Haydn, Mozart, Beethoven (New York, 1997). 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已将此书的杨燕迪中译本纳入出版计划。
B21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270页。
B22参见杨燕迪,“论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的历史维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7第1期。
B23关于这一点,似乎应特别做些强调:汉斯立克的理论常常被误指为他从根本上否认音乐能够表现情感,这是对汉氏学说的严重误解。所有音乐家和爱好者的正常经验都证明,音乐与情感之间有自然而深远的关联。尽管汉斯立克经常自相矛盾,但他其实承认音乐的强大情感力量,只是他认为这种情感效应并非音乐的本质,而是某种“病理地接受音乐”的结果。总的来看,汉斯立克的论证中仍有诸多可取之处,他所反对的主要是浪漫主义时期流行的一贯倾向,即仅仅从情感经验方面来认识音乐,并将情感表现视为音乐的唯一价值和功能。参见爱德华•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杨业治中译本,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
B241彼得•基维,《音乐哲学导论:一家之言》,第31页。
B25此书第32页。
B26见此书第37-48页上的论述。
B27第40页。
B28第48页。
B29见此书第四章开头的讨论。
B30参见此书第60-62页上的论述。
B31此书第63页之后。
B32参见Leonard B. Meyer, Emotion and Meaning in Music, Chicago, 1956. 何乾三中译本,《音乐的情感与意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另参见该作者另一本专著:Music, the Arts and Ideas: Patterns and Predictions in Twentieth-Century Culture, Chicago, 1994. 刘丹霓译、杨燕迪校的中译本《音乐、艺术与观念:二十世纪文化的模式与指向》,已纳入杨燕迪主编的“六点音乐译丛”,即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B33这是此书第六章的标题。
B34参见此书第84页之后的论述。
B35主要见此书第六章中的讨论。
B36参见杨燕迪的系列学术论文,《20世纪西方音乐分析理论述评》(一――六),连载于《音乐艺术》1995年第3、4期,1996年第1、2、3、4期。
B37此书第143页。
B38见此书第146页之后的论述。
B39主要见此书第十章中的讨论。
B40此书第164页。
B41此书第166页。
B42此书第225页。
B43此书第十三章。
B44参见此书第七章后半部分的论述。
[参 考 文 献]
[1]Lydia Goehr, Francis Sparshott, Andrew Bowie, Stephen Davies: “Philosophy of music”, in The New Grove 7, ed. by Stanly Sadie (London, 2001).
[2]Aaron Ridley, The Philosophy of Music: Themes and Variations (Edinburgh, 2004). 王德峰、夏巍、李宏昀的中译本.音乐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3]参见Naomi Cumming, “Peter Kivy”, in The New Grove 7 (London, 2001).
[4]The Seventh Sense: a Study of Francis Hutcheson’s Aesthetics and its Influenc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 (New York, 1976).
[5]The Corded Shell: Reflections on Musical Expression (Princeton, 1980).
[6]Sound and Semblance: Reflections on Musical Representation (Princeton, 1984).
[7]Osmin’s Rage: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Opera, Drama and Text (Princeton, 1988).
[8]Authenticities: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n Musical Performance (Ithaca, 1995).
[9]The Possessor and the Possessed: Handel, Mozart, Beethoven and Idea of Musical Genius (New Haven, 2001).
[10]Philosophies of Arts: An Essay in Differences (New York, 1997).
[11]The Blackwell Guide to Aesthetics (Oxford, 2004). 彭锋等人的中译本《美学指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2]The Performance of Reading: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iterature (Oxford, 2006).
[13] Antithetical Arts: On the Ancient Quarrel Between Literature and Music (Oxford, 2009).
[14]卡尔•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M].杨燕迪中译本,收入杨立青主编,杨燕迪、洛秦副主编“上音译丛”, 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
[15]韩锺恩主编.音乐存在方式[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Analytical Philosophy of Music: A Critical Review of Peter Kivy’s Introduction to a Philosophy of Music
YANG yan-di
一、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的创办
是历史的必然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的快速推进,多元文化以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发展的主流,亚太地区作为拥有世界40%人口的一大区域,自然要在多元化世界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从地理概念上看,亚洲地区和太平洋沿岸地区都可以称为亚太地区。它通常是指环太平洋地区的国家,广义范围的亚太地区包括沿太平洋的北美、南美、东亚、南亚以及大洋洲各国。这一地区的最大特点是国家多,差别大。这里既有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也有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既有高度发达的城市型国家和地区,也有经济上非常落后的弹丸岛国。近年来国内外舆论界和学术界一直注视着亚太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认为21世纪是“亚太的世纪”或“太平洋文明的世纪”。实然,亚太的崛起与它的历史文化背景、价值观、音乐、宗教等都有着密切联系。众所周知,亚太地区是世界三大宗教的发源地,世界文明的摇篮。目前东、西方文明正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汇合,形成一种新的世界文明,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了极大的活跃性和生命力。在强调多元化音乐教育的今天,亚太地区更是以独具的多元魅力吸引着全球音乐教育者的眼光,同时20世纪90年代末,亚太会议的上属机构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在重新界定的学会“信仰宣言”中也明确肯定并且强调了世界每一种音乐文化的价值,认为丰富、多样的世界音乐能促进国际间理解协作和跨文化学习,之后相应的区域性音乐教育会议便开始陆续出现。因此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的举办不仅有着历史意义,也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的发展史
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自90年代末创办以来,分别在韩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香港、美国、泰国和中国大陆举办过会议,如下表格所示。
笔者通过分析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历届会议的主题、组办形式、会议论文集,将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的成长足迹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分别是:
创办摸索时期(1997―2002年):本阶段包含了国际音乐教育协会最初举办的三届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上世纪90年代末,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委员会成员们在多元音乐文化新思路的指导下积极支持和组织世界其它地方的研讨会召开,它们仍然保留主席贝蒂・苏迪一开始提出的目标:鼓励、提高、拓展参加者的研究技能,特别是那些来自没有任何教育研究传统的国家的参会者。委员会主席塔达海・姆若与加里・麦克菲尔逊和郝格索・李于1997年在韩国组织了第一届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最初类似于简单论坛的形式,随后会议在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委员会中定期召开,鼓励年轻的音乐教育者,以促进亚洲、太平洋地区的音乐教育研究。这一时期举办的三届会议从数量上看,参会人员和得都不多,而且在会议宣传上也仅是通过传统通讯方式,没有运用到更为高效的电子网络交流形式。所以,这一时期整体看来,无论从内容组织到会议形式都还处于不断摸索时期,尚未形成固定的模式。
自身建构时期(2003―2006年):本阶段正值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第四、五届的举办时期,两届会议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华盛顿举行。第四届大会由中国香港教育学院艺术系主办,大会在香港教育学院的大浦校区举行,会议的主题为“新课程,新思路”。第五届大会在华盛顿大学举办,大会主办方只做了主题内容的范围框定,并没有直接设定主题。与前三届相比较,建构时期会议的形式和会议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确立,形成了以3天时间为基准的会议模式,会议的基础内容板块也固定下来,包括:欢迎会、专家论坛、主题发言、论文宣读和海报展示。从第四届会议起,主办方开始通过制作会议网页来增强会议的宣传力度,并出现了更加完善的辅助设施。每届会议论文的发表量都达到了近百篇,主办方还将会议发表的论文摘要合订出版,以便阅读和储存。
规模延展时期(2007―2010年):本阶段包含了亚太地区音乐教育第六、七届会议。第六届会议是在泰国曼谷举行,主办方只提供了较为宽泛的主题,会议出席者共发表了百余篇文章,无论是出席会议的人数还是论文的投稿量都较前一阶段有明显的提高。第七届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是在中国上海举办的,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主任余丹红博士担任本届会议的执行主席,会议主题为“为人生的音乐教育及音乐技术”,大会针对亚太地区社会、文化环境的音乐教育问题进行探讨,并且展示最新的音乐教育技术及创新的教学理念。会议承办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面向中国内地及国际音乐教育工作者举办了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来自世界各地投稿文章百余篇,并由上海百家出版社结集出版,这是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首次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同时第七届大会也是APSMER有史以来参会人数最多、会议规模最大的一届,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主席霍根・路德斯顿姆、国际音乐教育协会理事盖瑞・麦克菲森、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学会主席尾村忠广、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理事会成员玛格丽特・贝瑞特等都亲临大会并发言。本届会议最具特色的是课程展示板块,该板块包含了上海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展示、音乐工作坊展示和亚洲地区音乐教材展示等多项内容,从中可看到音乐教育界最新的课程理念与发展动向。而作为重头戏的专家论坛,就亚太地区社会、文化环境和音乐教育问题也展开了多维度的探讨。形式多样的会议海报交流和丰富多彩的合唱、打击乐、钢琴、双排键、电子音乐等演出交流更是为与会人员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感受。总结规模延展期的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无论从主办方网页的版面设计上看,从会议日程的时间安排上看,还是从会议的内容组织形式上看都有很大的完善与扩充。如:网页设计由自由松散到规整便捷,会议持续时间由以往的3天扩充到现在的5天,会议内容板块除基础板块外还新增了工作坊、音乐会、网络课程等附加版块内容,使得会议内容、形式更加开阔更具生命力。
三、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是对国际
音乐教育大会的有力补充
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创建于1953年,至今已成功组织过29届国际音乐教育会议。历届会议的主题,是根据每次会议所处的社会、政治、文化等时代背景以及当时国际教育界的发展动向,从全球视野和世界性的思考出发设定的。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各级各类的音乐教育和谐发展。它在历史进程的每一个阶段中,能够发挥世界性、权威性组织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为推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理念,把握世界音乐教育发展的动向,促进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做了巨大贡献。20世纪末,由于音乐教育的急剧发展正在挑战着音乐教育概念本身所能承受的极限?熏因此增加国际区域间的音乐教育交流成为解决这一情况的最佳途径。国际音乐教育协会的委员们本着重新界定的学会信仰宣言――为世界所有音乐教育者服务,积极投入到组织召开世界区域性研讨会中,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于1997年在韩国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随后以每两年一届的形式逐渐壮大完善起来。正如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现任主席村尾忠广教授所言:“ISME和国际音乐教育将在亚太形成趋势。到目前为止,亚太国家的音乐教育者已经向西方国家学习,并积极与西方国家的音乐教育者进行交流?熏但是在亚洲国家间却没有形成这种气候。”因此举办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这种世界性的大会给我们亚太地区提供了回顾自己的和邻国的传统文化,以及平衡西方文化和非洲文化的契机,填补了一直以来国际音乐教育会议所缺失的部分。亚太地区多彩的音乐文化将给世界音乐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亚太趋势”将会是ISME发展和国际音乐教育交流的最好方向,亚太地区举办音乐教育会议是对国际音乐教育会议的最有力的补充和完善。
四、亚太地区音乐教育大会对世界
音乐教育的影响
关键词:音乐作品,中西文化,音乐体系
1. 中西方对音乐本质之定义的比较分析
1.1 音乐本质与社会政治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渊源,是人类文化历史上重要的组成部分。讲究人格,把自然理解为生命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人合一,审美方式和追求重人的心理体验,强调悟性,这都是传统文化所推崇的。中国传统音乐艺术和音乐美学思想生长在中国独有的政治、经济、伦理土壤之上。作为意识形态,它的产生发展及其本质、特征、形态和功能都与中国传统政治、经济、伦理息息相关。在中国的音乐审美标准中,政治需求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儒家把音乐看做一种完善道德规范的途径,一种获得灵魂内省的把握,一种对社会大众教化的工具,认为音乐的首要功能是教化,所以其美学思想的出发点是音乐服务于政治、礼法等。①如孔子认为音乐家可以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但在感情上必须受到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了“乐而不,哀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免费论文参考网。这种对音乐本质的认定,充分肯定了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尤其在政治生活的作用。荀子也认为音乐可以鼓舞前方将士勇敢征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合人们温良礼让等。免费论文参考网。而我国重要的音乐美学文献《乐记》代表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音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感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但同时《乐记》也提出了音乐艺术相关的许多问题。如:音乐的成因和特征、音乐与国家政治的关系、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等。这种音乐美学思想,有的内容和审美标准到今天仍还是适用的,如《乐记》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一方面,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的批评标准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
1.2 音乐与自然科学
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8—约公元前500年,把“数”当做音乐的本原;认为音乐的基本法则是“数”的关系;提出音乐的美与和谐只能到“数”的关系去寻找。毕达哥拉斯有着敏锐的音乐耳朵,对于铁匠打铁的声音,人们都习以为常,并不觉得它们彼此之间有什么不同,但他却听出了差别。毕达哥拉斯最先是在路过一家铁匠铺,听到铁锤打击铁砧的声音,辨认出了四度、五度和八度三种和谐音,猜想是由于铁锤重量的不同导致了声音的不同,并通过称量不同铁锤的重量确认了其间的关系,随后,又用不同长度的弦的振动实验发现了弦长与和谐音的关系。他还发现谐声是由长度成整数比的同样绷紧的弦发出的—事实上被拨弦的每一和谐组合可表示成整数比,按整数比增加弦的长度,能产生整个音阶。例如,从产生音符C的弦开始,C的16/15长度给出B, C的6/5长度给出A, C的4/3长度给出G, C的3/2长度给出F, C的8/5长度给出E, C的16/9长度给出D, C的2/1长度给出低音C。他天才地用数学观点研究音乐,并阐明了单弦的乐音与弦长的关系,从而为现代音乐理论奠定了基础。他关于旋律、节奏、调的演说和对音响学的论证对音乐科学地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位研究者所指出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不仅仅关心数字和音乐与宇宙的和谐一致,他们将它们认同。音乐是数字而宇宙是音乐。而且,毕达哥拉斯在他的哲学中区别开三种音乐:用后代的术语来说,器乐——通过拨过琴弦,吹响簧管等创造的平常的音乐;musicahumana(人的音乐)-一由每个人的器官,特别是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和谐(或者不和谐)的回响所创造的连续但听不见的音乐:和musica mundane(世界音乐)-一宇宙自身所创造的音乐,被人们称做天体的音乐。免费论文参考网。
2. 中西方音乐创作的差异
中国传统的音乐,单声部居多,即使有些多声部的,也仅属于支声性(heterophony)或原始性的多声部,这与西方近几百年来高度发展了的多声部音乐大相径庭。西方音乐的最大特征是多声而非单声,但从顺序上,两方的专业音乐却可以说是以单声音乐作为出发点,单声是多声的基础,单声音乐的形式构建原则完全影响到多声音乐,多声音乐的出发点可以推演到严格的平行奥尔加农。严格平行奥尔加农在纵向结合上的“均等”特征,使其表现出单调、缺乏变化,但它的这一特征却是后来复音音乐发展的结构基础。正像圣咏中的装饰风格是通过引入非结构因素而获得变化和丰富一样,多声部音乐也是由非结构因素的插入而突破了严格平行奥尔加农的枯燥和乏味。14世纪以来,西方艺术便沿着中心结构原则发展,无论是建筑中的大厅楼梯还是绘画中的焦点,或是音乐中的终止式,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西方以主音上方三和弦的大小区划调式色彩,是大三和弦的一类调式称大调性色彩,是小三和弦的一类调式称小调性色彩,形成了经纬分明的调式色彩体系。从音乐的织体的差异看,西方音乐体系在处理多声部关系时,倾向于纵向的立体思维,即特别注意主调旋律与其它声部的和声关系。音乐的织体思维主要是以纵向和声为主的网状立体织体思维。复调音乐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几个旋律结合为乐曲,旋律伴有定量节奏,文艺复兴和巴罗克时代的西方音乐呈现这种特点。在西方音乐中,.主调音乐体系也有一定的比例,一般说来,它只有一个曲调具有主旋律的意义。
3. 结论
与西方音乐相比,中国音乐更注重旋律美,旋律处于主宰一切的地位,并获得了高度的发展。各种旋律都讲究线条,这些旋律线的神韵可以与书法、绘画、舞蹈、戏曲、园林、建筑等其它艺术形式比美。有的延绵起伏,有的跳动剧烈,有的明显地呈现抛物线型,有的音符密集,有的音符稀疏。旋律中大量的运用“带腔的音”(又称音腔)旋律技巧,有效却不着痕迹的手法把一个不断重复的乐段连接起来而不使人觉得沉闷乏味,或把几个不同来源的乐段连接起来而使全曲具整体性,是中国特有的艺术创造,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组织思维方式,是构成中国音乐及其美学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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