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35:21
导语:在特殊教育学校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营造;氛围;打造;特色
打造学校美术教育特色必须将特色项目与当前社会文化主流与美术教学大纲相结合才能体现特色的价值促进特色正常健康蓬勃发展。我认为打造学校美术教育特色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师资——专业教师必须具有发展本学校美术教育特色所必备的合格的专业素质和创作能力、创新思路。
(2)思路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者需有明确而实际的发展特色教育思路,制订短期和长期的活动规划。
(3)艺术氛围的营造——学校需要营造浓郁的校园艺术氛围为特色制造适合发展的大环境。
(4)宣传——特色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媒体和主管部门的支持宣传。
(5)管理和后勤保障——特色项目的开展离不开主管领导的管理和检查和督促以及后勤部门的支持。
具体设想如下: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形成特色的前提条件。学校应根据现有师资优势,选择一种较单纯的艺术项目作为突破口,再结合各个教师的专长分组培训学生,形成一专多能、百花齐放的局面。这样既能有效利用教学师资,尽快突出特色。比如根据我校现有的师资来看在绘画方面有突出优势,可以成立绘画特色组,具体设想见表1。
学校美术氛围的营造,艺术氛围是打造特色不可或缺的土壤和条件:
(1)要在校园醒目的位置设置展示美术作品的橱窗,展示学生新作品公告获奖和发表作品信息,每1月更换一次。
(2)在较宽的教学楼走廊和楼梯转弯处装饰师生优秀获奖作品并标注详细资料。
(3)在学校、教学楼、科技楼、体艺馆宿舍大厅装饰制作体现教学功能的大型美术作品。
(4)全校教师要支持、引导学生热爱美术。学校要多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美术竞赛活动,并要力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媒体的宣传,共同营造学校美术氛围。学校要开辟专门的美术教室、陈列室供师生学习观摹和交流。学校还要注重对美术名牌生的培养,把培养名校美术生当作与文化类名牌大学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我县铜中09级学生考入清华美院的经验证明,美术生冲刺清华、央美等名校,是培养优生和提高学校知名度的一条捷径,具体的设想是每届在高一、高二学生中挑选成绩在500分左右的热爱美术的学生2-3人成立培优小组,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培优管理小组共同负责美术培优生的管理、培训、后勤工作,从学生的专业培训,文化课的安排考试信息和培训教师经费等全面负责,逐步培养名校学生,提升学校特色档次。
在宣传上,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校的美术活动和创作成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多与主管部门和外界交流,了解美术教育现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的特色宗旨,支持学校艺术特色发展,让校园艺术特色之花永放异彩。表1铜梁一中营造校园艺术氛围打造学校艺术教育特色设想特色项目目标学生来源和时间安排辅导师资后勤主题性绘画组创作内容包括:
1、科幻绘画;
2、校园生活;
3、改革成就;
4、美丽的家乡
短期目标(一年):参加市县经常举办主题性竞赛,如科技绘画展、改革成就展等
长期目标(三年):培养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老师和学生并推出作品并逐步学会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如油画、国画、版画等。
最终目的:使学校在这个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优异的竞赛成绩,打造县市独一无二的绘画特色。高一、高二选15名有美术基础的学生,每周1-2个晚自习辅导,每月出一件作品。原则:教师推荐和学生自愿的原则。装饰性绘画组创作内容包括
1、风景画;
2、花卉画;
3、静物画;
4、装饰风格的作品
论文摘要:随着高职院校的发展和高职学生的增多,高职学生已经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各类生产线上的高知识水平劳动主力,如果心理不能正常发展,必定导致严重的后果,高职院校中的特殊学生作为高职生中的特殊一类,更应根据其特殊性,有针对性有区别地进行引导改善,才能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如何实现高职院校里特殊学生的心理教育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一个重点热点问题。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随着商品经济的汹涌而上,人们的社会家庭意识与传统家庭观念发生了极大的碰撞。其结果是离婚率升高,出国人员剧增,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这种社会家庭状况的改变的直接结果之一,是带来了相当数量的校园特殊学生。他们或者是单亲家庭孩子,或者是留守孩子。
此类学生进入高职院校之后,很容易成为特殊的一群。由于他们长期缺乏正常的完整的来自家庭的关爱,心理容易发生种种扭曲,与人交流困难,自我封闭;自卑感强烈;学习积极性极低;性格叛逆;情感脆弱;畸形早熟。这类学生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容易产生障碍。由于难以沟通,不易教育,师生关系也往往恶劣,在对这一类特殊学生群体中,常常出现恶性循环的状况,即老师越来越反感学生的言行,而学生也反感老师的做法,两相抵触,最后导致教育失败,给学生自己和学校、家庭、社会都带来极大困扰。
很多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的专门开设了心理辅导室,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热线、邮箱,并有专业老师进行辅导。但是,这一类心理辅导,对于此类学生来说仍然形同虚设。他们或者没有勇气与心理辅导老师交流,或者根本对心理辅导不屑一顾,依然我行我素。因此,对待此类学生,必须要采用其他的途径和方法,以特殊的心理教育来引导他们找回自我,避免在青春期这样一个人生中的特殊时段出现自我放纵和自我迷失的情况,让他们懂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进而达到自我控制、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目标。
那么,如何实现对高职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教育呢?我认为:
首先,应注重情感教育。如何让学生把握和适当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从而学会有效控制、调节和合理宣泄自己的消极情感,同时体察和理解别人的情绪、情感显得尤为重要。
以某高职院某女生为例,父母离异后,最忌讳别人在其面前提及其父母家庭,也不能容忍别的同学谈及分手等事。对别的同学表现出的家庭幸福的情形非常反感,甚至发展到在校门口看到来探望子女的家长都感到嫉妒痛恨。在学校,由于敏感过度,一次作文题为《我的爸爸妈妈》,她竟然撕掉本子和老师发生冲突。在最初接触到这位女生时,我们尽量避免提及婚姻家庭等她极为敏感的字眼。然后给她播放一些关于同情离异家庭倾向的电影,一起观看。她一开始很容易被激怒,随即哭泣不止,后在我们的劝抚下倾诉了她的内心。在内心被压抑的委屈、愤怒、孤独得到暂时宣泄之后,我们趁热打铁,与其父母联系,让他们明白子女的感受,懂得即便婚姻选择是很个人的事情,也应该在婚姻解散后对孩子担起应有的责任。在心理辅导老师与家长沟通之后,家长逐渐改变了夫妻离异后斗气式的对孩子的不闻不问,开始增加与这名女生的接触,女生的情绪慢慢变得平和。也能平静地接受父母的新生活方式,甚至鼓动父母开始新的生活。2年后,当这名女生毕业时,她的父母已各自组成新的家庭,而她也从两年前的敏感、脆弱、忧郁、易怒,变得沉静宽容,能以己度人,逐渐成熟。
水满则溢,越是封堵此类学生的情感世界,他们爆发时破坏力越惊人,越容易给人和他们自己造成巨大伤害。因此,及时合理的宣泄,再加以引导,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所谓为川者决使之导,即是此理。
其次,应抓好人际关系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亲人、师生、同学关系的本质,并学会处理人际交往中的技巧与原则,包括解决同学之间的冲突、合作与竞争、师生之间的互相尊重与支持。让我们再看一个例子:某高职院的一男生,来自山区,父母远在浙江打工,工作非常忙。从小他就缺乏照顾,独立性很强,但性格过于内向,排斥与人的任何正常交际。他拒绝参加一切校内外活动,上课时拒绝发言回答问题,课余总是躲到一边发呆或者自习。他学习认真,但成绩始终徘徊在中下等,我们从班主任的反映中意识到,长此以往,这个男生走上社会就业将是非常困难的事,因为他将很难在这个外放、交际型社会里找到立足之地。
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针对他的特点,我们让他最喜欢信任的专业老师,在班上成立了若干集体协作小组,完成某小项目。这个项目,必须大家协力完成。我们有意识地安排了一些平时性格比较开朗、幽默的同学与他一个小组。一开始,他非常反感与这些嘻嘻哈哈的同学在一起,甚至要求老师将他调到其他小组去。但渐渐地,他感受到这些同学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热情、活力,逐渐融入到这种没有压力的学习方式中去,他的细心谨慎又恰好弥补了其他小组成员的粗心,两相得益。协作小组结束后,我们又给他的班主任建议,将他推荐到他所感兴趣的摄影社,经常参加野外采风摄影活动,提高了他的课余生活质量,也开阔了他的心胸。这个成功的个案也让我们认识到,很多学生的自闭,是因为缺乏适当的环境,在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为此类特殊学生创造适宜的环境,引导他们回归到正常的心态上来。
关键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特殊教育是一门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综合学科。据《中国统计摘要2009》中关于我国主要年份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统计,2007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仅有3.5万。经计算,我国特殊教育师生比约为1∶70,师生比例的严重失调极大的制约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教育在特殊教育中的重心是让残疾学生掌握正确的锻炼方法的同时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康复。然而,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因素。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省份城市,其特殊教育体育师资是否满足学生的特殊需要;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的现状能否适应特殊教育的需求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和研究。开展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的现状调查研究对成都市特殊体育事业的发展、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培养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理论价值,拟为促进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参考。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该文以四川省成都市6所特教学校体育师资为研究对象。选取特教学校体育教师14名为调查对象。1.2研究方法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地调查法、观察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成都市特教学校师资现状进行系统分析。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体育教师的性别与男女比例
参与调查的14名体育教师中有男教师7人,女教师7人,男教师数量与女教师相同(如表1所示)。男教师中青年教师的比例最高,达到了57.1%,中年教师占人数的42.9%,老年教师数量为零。而女教师中青年教师和中年教师的数量基本相当,分别为42.9%和57.1%。老年教师数量也为零。总体上来说,中年教师是特殊体育教育领域的主力军。
2.2体育教师专职、兼职与代课情况分析
当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专职教师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达到了64.3%。兼职教师的比例占总人数的21.4%。代课教师占14.3%。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市特教学校对于体育教师的需求是供不应求的。通过访谈各校体育教师得知,各区各学校对有编制体育教师的名额有所限定,但仅有的体育教师人数不能满足学生特殊的需求,因此需要通过代课教师及兼职体育教师共同完成体育课的教授。
2.3体育教师的执教与学历情况
由表2可以看出,执教年限在1~5年的特教体育教师有7人,占总人数的50%,6~10年工作年限的有2人,占14.3%。11~20年的有4人,占总人数的28.6%。执教年限21~30年的体育教师有1人,占7.1%。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中多以1~5年的新进教师为主。由表3可以看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中,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14.3%,大学本科学历的教师占28.6%,大专学历的教师达到7.1%,31~50岁中年教师大学本科学历为35.8%,本科学历的教师达到了总人数的7.1%。51岁以上教师大学本科学历为7.1%。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主要以青年教师为主,年龄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下。
2.4体育教师的专业结构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主要来自4个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是体育教师的主要来源,占总人数的71.4%。其次是特殊教育专业,占到14.4%,康复训练专业和普通教育专业,分别占教师总数的7.1%和7.1%。这几个专业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中都充分发挥着各自的优势。体育教育专业的体育教师具备完善的体育教学能力,但是在特殊教育教学中教学对象的不同会遇到很多问题。而特殊教育毕业的教师了解不同类型智力障碍儿童的特点,但对体育相关知识的掌握及运用则是他们的劣势。
2.5体育教师的科研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从未撰写发表学术论文的占总教师的42.9%,撰写发表过1~2篇学术论文的体育老师占42.8%,撰写发表过3~4篇学术论文的体育老师占14.3%。在对制约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发表撰写论文的原因分析后可以看出,制约体育教师撰写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五点:第一是学校缺少参考资料是最制约体育教师撰写最主要的原因;第二是体育教师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撰写;第三是体育教师没有掌握撰写的能力。第四是学校没有具体要求;第五是教师对此不感兴趣。(如表4)
2.6体育教师培训状况
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中从未参加过培训的体育教师占21.4%,每年参加培训次数为1~2次的体育教师占总人数的57.1%,每年参加培训次数为3~4次的占21.4%。(如表4)如图1所示,在对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参加培训内容分析后可以看出,培训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动作康复培训;相关理论培训;动作训练培训;感知训练培训;特奥项目培训;其他培训。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严重缺乏;体育教师性别比例失调,女体育教师太少。(2)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中专职体育教师欠缺,体育教师的第一学历总体偏低,高学历的体育教师所占比例不高。(3)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培训情况不容乐观,特殊体育师资培养院校较少,国家经费扶持力度小;学校及体育教师对相关培训不够重视;大部分体育教师参加过短期的培训,效果不显著。
3.2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更新观念,扩充特殊体育师资培养院校,在师范院校与体育院校开设有关特殊教育体育课程。(2)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培养与心理素质的训练;加强科研活动,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3)加强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在职培训,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经费及相关培训的投入。(4)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根据不同教学对象的需求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满足学生的需求。
作者:曾艳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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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残联.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www.gov.cn/fwxx/cjr/content_1308391.Htm.
[4]李璟寒.中国残疾人事业与残疾人竞技体育的互动发展—透视残疾人竞技体育观的嬗变[J].体育科学,2011(2):25.
摘要:为探索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开展现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对广州市6所特殊学校共计60名教师、助教和义工进行问卷调查,旨在探索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开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结果表明:体育社团是特殊学校体育教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参与的儿童占社团总人数一半以上;影响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中,选择依次排序为: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活动内容、场地环境、教学方法、教师专业水平、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和活动时间;体育社团作为辅助教学手段在学校实施,提高了特殊儿童进行体育活动的兴趣,并对他们的康复有一定的帮助;场地设施、辅助器械、经费及指导仍旧面临缺乏和不完善的问题,助教和志愿者还有很大缺口。
关键词:体育社团;特殊教育;特殊儿童;现状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7.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5.04.029
前言
所谓特殊儿童,是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既包含有身体残疾或感官缺陷的儿童,或有学习、行为问题的儿童,也包含高智商和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特殊儿童可分为听障、视障、智力障碍、精神病、肢体伤残、特殊学习障碍、言语障碍、器官残障/长期病患、注意力不足/多动症、自闭症等十余种,每种表现的特征也是千变万化的。因此,这些儿童在体育活动的选择与组织等方面有其特殊性,仅仅依靠学校日常的体育教学活动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特殊学校除了核心的课程改革之外,还构建了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导,以康复训练课程为支撑的特殊教育模式。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既是体育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也能对特殊儿童的康复和社会适应性起到一定的帮助。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广州市越秀区启智学校、番禺区培智学校、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天河区启慧学校、海珠区启能学校共6所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参与的对象是年龄介乎于7-14岁的儿童;6所学校各10名在职教师,共计60人为研究对象。60名教师的学历状况为:硕士研究生14人,占比23.3%;大学本科25人,占比41.7%;大专21人,占比35.0%。
1.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个案分析法、数据统计法。在6所特殊学校共计60名教职工中发放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2结果与分析
2.1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基本情况
为了丰富校园生活,帮助特殊儿童康复和尽早适应社会,特殊学校都会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开设许多社团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就越秀区启智学校来说,目前开设了13个社团俱乐部,参加该校社团共220名特殊儿童,教职员(包括助教)88人,具体见表1。其中体育社团有6个,参与的学生人数达到117人,占总人数的53.2%。具体情况见表2。
上述数据显示,参加体育社团的人数超过了各社团总人数的一半,其中,篮球和轮滑这两个项目在学校里面最受欢迎,占参加体育社团总人数的48.7%。由于大部分体育项目都是室外,活动范围大,加上这些儿童的特殊性,活动时需要配备的老师、助教和志愿者较多。目前启智学校体育社团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2.5,仍无法满足教学过程中的需求,同时,在体育社团活动时,也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教师来进行指导。
目前,广州市特殊学校根据学校招生的特点和现有的硬件软件设施,选择适合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体育社团内容,受到儿童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具体内容见表2。
2.2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现状
2.2.1学生在体育社团与常规课堂的比较情况
通过对特殊学校教师的调查显示:有73.3%的老师认为学生们在社团活动中比常规体育课堂表现的更为积极活跃,这说明体育社团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学生们的兴趣。在教学中还发现,相对于盲校和聋校,罹患自闭症、智障、肢体残疾或脑瘫比较严重的儿童即使在社团活动现场,也无法跟上社团活动正常的节奏,大量活动内容需要教辅人员一对一的协助才能完成。
2.2.2教师在社团活动中的组织情况
调查得出,有63.3%的教师认为可以较好和有效地组织和完成体育社团的活动内容,但仍有36.7%的教师认为活动难以进行或完成的有困难。特殊儿童动作发育大多比同龄的健全孩子滞后,即使他们在课堂上表现的很活跃,但在理解、行动的能力都偏低,主要表现在动作笨拙、精细程度低、协调性差。因此,特殊儿童的体育教育需要特别设计的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及场地进行,同时,教师需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深入理解特殊儿童心理、行为特点及生长发育规律,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方法、行为干预和儿童康复训练技术,才能更有效地组织活动的开展。
2.2.3影响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
在影响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中,选择依次排序为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活动内容、场地环境、教学方法、教师专业水平、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活动时间。这说明儿童自身的状况、活动的内容、教学组织方法与环境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体育社团的整体质量。特殊教育要求教师不仅像普通教育那样,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还特别强调进行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的教育。只有让儿童在体育社团活动课中充分的感受到快乐,并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团活动,对他们的康复和尽早适应社会提供帮助,才是体育社团的最终目的。
2.2.4体育社团的活动场地、设施与辅助器械满意度调查
场地设施与辅助器械是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证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的基本需要。通过对特殊学校的60位教师调查可知:有38.3%的教师认为目前学校的场地设施配置不能或很不能满足特殊儿童体育活动的需要;有56.7%的教师认为目前学校的设施条件基本满足或满足需要。由此可见,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械的配备水平与特殊学校的现实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活动的空间和范围受到限制。
2.2.5体育社团对特殊儿童的康复作用
通过对教师的调查,有88.3%的教师认为体育社团对特殊儿童的康复是有帮助的,体育社团在学校的开展也是很有意义的,通过社团体育活动,能帮助这些特殊儿童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人之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2.2.6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经费
早在2006年6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经费达到本地同教育阶段生均预算经费的l0倍,随班就读学生人均预算经费达到本地同阶段普通学生的2倍。”同时鼓励学校要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捐资助学,积极争取海内外友好组织和热心人士支持特殊教育事业。
通过调查显示,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由政府拨款,二是由学生交纳会费,三是寻求企业赞助。尽管各级政府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对特殊教育学校予以了倾斜,但特殊学校还是面临经费紧张的困境,而体育社团的经费不足已成为影响社团发展和活动质量的重要因素。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3.1.1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种类较多,参与儿童占社团总人数一半以上,63.3%的教师认为可以较好和有效地组织完成体育社团的活动内容;体育社团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面临教师数量不足的现状,有部分特殊儿童需要老师一对一的教学和引导,学校目前还缺乏大量的志愿者和义工。
3.1.2特殊儿童在参加体育社团活动中的情绪和态度大都积极活跃;影响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中,选择依次排序为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活动内容、场地环境、教学方法、教师专业水平、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和活动时间。
3.1.3体育社团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械不够完善,尤其是户外运动场地不够宽敞,活动的空间和范围受到限制,学校面临着场地设施少、辅助器械陈旧、活动经费缺乏和缺乏指导等问题。
3.1.4特殊儿童通过体育社团活动,为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为他们将来适应社会、独立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3.2建议
3.2.1国家政策应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倾斜力度,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尤其是教师培训方面经费的投入。
3.2.2学校应持续增加体育经费投人,不断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材,可以通过媒体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都了解、支持和关心特殊体育教育事业,拓宽特殊教育学校经费的筹措渠道,改善学校体育硬件设施,让特殊儿童在安全、专业、设施齐备的体育环境中进行运动。
3.2.3体育社团活动内容、场地安排和教学方法应个性化,教师要善于启发和引导。精心的设计好每一个环节,并提前预想一下特殊儿童在活动中可能的突发状况,并想好应对措施,尽量让每一个特殊儿童在活动中都能感受到运动带来的快乐。
3.2.4随着我国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活动可以尝试融合教育的模式。融合教育是保障特殊儿童自身平等权利,提高自我素质、促进自我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实施融合教育的实现也是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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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特殊教育;浙江模式;社区化
基金项目:2012年度宁波大学SRIP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
一、前言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指针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而实施的各级各类教育。在全纳教育理念的当下,对特殊教育的关注更能展现社会的人文关怀和教育公平的决心。浙江省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早,1913年之江大学教授周耀先在杭州创办“中国人自办的第一所哑校”,拉开了浙江特殊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序幕。浙江省现代特殊教育经过大约一百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并逐渐摸索出了适于省情的发展模式。
二、“浙江模式”的定义厘定
(一)定义提出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浙江省特殊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历程回顾,如朱宗顺的《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浙江省特殊教育60年发展的透视》。浙江省特殊教育机构在学科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学者经常关注的一个方面,如程郁的《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及肖丽琴的《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现状调研》。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典型及个人介绍方面有展蕾蕾的《粉笔无言写春秋—记浙江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会长洪佳琳》以及《创建生活化教育品牌 提升学生生活质量—浙江省慈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掠影》。
整体来看,目前学界对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尚未学者进行深入探讨和提炼,基于此本文将以宁波市特殊教育机构作为论文的切入点,来探讨“浙江模式”的相关问题。
(二)“浙江模式”的定义及要素
我们经过对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历程和成就的总结,提炼出了“浙江模式” 。大体说来,这是一种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机构在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资金有效投入率高,全民参与度较高的一种特殊教育发展模式。
在整个模式的组成要素中,包含“政府高度重视” 、“资源整合”、“管理去行政化”、“加大投入和资金有效投入”、“共享蓝天”五个要素。这五个要素构成了浙江模式的生长链: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资源整合是过程,管理去行政化是手段,资金有效投入是关键,共享蓝天是目标。
首先,政府重视是前提。在整个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中,政府是其强大的后盾,无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强大的支持。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特殊教育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制定做好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三是政府财政支持的持续与加大。四是制定行政法规来保障特教发展。
其次,资源整合是过程。整合资源,一方面要整合特殊教育机构内部的资源,包括基础设施、师资等等,另一方面要整合社会资源,也就是让广大的社会热心仁人志士成为学校的编外教师。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化模式,宁波达敏学校就是一个很好的社区化模式。
第三,管理去行政化是手段。在整个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去行政化是一个很值得借鉴的因素。在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而学校自身管理则是有其本身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管理,增加了教育管理的自主性,进而激发特殊教育机构管理者的创新性,也有利于教育民主管理的发展。管理去行政化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师资引进、教学管理和教材编写等方面。
第四,加大投入和资金有效利用是关键。浙江从1989年开始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省教委还每年从普教经费和基建经费中留出一部分给特殊教育,省政府机动财力每年安排7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省财政也安排专项补助款。近年来,浙江对特殊教育的各项投入不断加大。逐步加大的经费投入,成为浙江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力量。除了政府资助以外,社会力量的捐助也是浙江省特殊教育发展中重要的资金来源,浙江素有侨乡之称,民营经济也发展迅速,他们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比较热衷,因为特殊教育也是社会公益慈善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资金的利用方面,特殊教育机构也是专款专用,资金利用率较高,因为这笔资金都是良心钱。
最后,共享蓝天是终极目标。残疾儿童理应同普通儿童一样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残疾儿童教育权的实现是落实这两大权利的关键。特殊教育既是残疾儿童权益保护的内容,也是判断残疾儿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指标。将特殊儿童融入到社会中去,让他们享有和正常儿童同等的权利是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追求。
三、结语
浙江省特殊教育的发展取得成绩,离不开“浙江模式”诸多因素的影响,各个因素之间相互倚重,缺一不可。“浙江模式“的提出,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样板,有利于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教育全面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更是我国人权不断进步的表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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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宗顺.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浙江省特殊教育60年发展的透视[J]. 中国特殊教育,2010(5).
关键词 河南省 特殊教育教师 专业素质
分类号 G760
1 问题的提出
2010年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三十条规定:“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建设一支专业素质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对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学者顾明远先生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教师专业素质:(1)专业精神:愿意献身教育事业,热爱青少年儿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2)教育理念与知识:能用最新的教育思想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3)教育实践能力:善于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发展学生智力;(4)科研能力:对教育实践和周围教育现象具有反思的习惯,能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教学工作。
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更应强调这四个方面的素质。尤其在社会发展和全纳教育呼唤高素质教师的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的现实,使我们迫切地感到,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队伍已迫在眉睫。“国家在安排特殊教育发展时反复强调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并提出了特殊教育发展必须‘师资先行’的原则”。本研究通过调查河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旨在探讨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优化不同类型教师结构、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以及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的有效途径,为河南省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 调查设计
2.1调查对象
于2012年5月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河南省的郑州、开封、安阳、洛阳等15个地市选取了19所特殊教育学校的581名教师,最后得到有效样本497份。其中,男教师102人,女教师395人;年龄分布为20岁以下52人,20-30岁74人,30-40岁161人,40-50岁153人,50岁以上57人;学历为高中以下42人,中专137人,专科226人,本科72人,其中,特师58人;职称分布为小教二级83人,小教一级175人,小教高级223人,中教高级16人;教龄1-10年122人,11-20年194人,21-30年128人,30年以上53人;特教教龄1-10年185人,11-20年273人,21-30年31人,30年以上8人;非特师毕业没有参加专业培训133人,培训1个月以内271人,1-3个月31人,3-12个月4人,12个月以上没有人。
2.2调查工具
自编《关于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的调查》问卷。“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教龄、特教教龄、专业培训等内容。问卷正文分四个维度16个题目:专业精神包括4个题目;教育理念与知识包括4个题目;教育实践能力包括4个题目,科研能力包括4个题目。
2.3统计方法
本调查所有数据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精神现状
表1数据显示,49.3%的老师认为特殊教育教师地位很高;而超过62.3%的老师对“我有一颗爱心,能关注残疾学生的需要”具有认同感。有37.6%的老师表示有其他机会,会离开特殊学校,说明很多人没有把特殊教育教师当作一种促进社会进步与残疾学生个体发展的神圣职业,而是把特殊教育教师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
3.2特殊教育教师的理念与知识现状
表2数据显示,有43.5%的老师认为自身的文化基础知识能适应特殊教育的教学;有27.7%的老师认为自己懂得关于特殊儿童的心理学、教育学及教学法知识;认为自身学科专业知识能适应教学的老师只有24.6%。
3.3特殊教育教师的实践能力现状
表3数据显示,特殊教育教师的实践能力相对比较强。56%的老师“能做好班级管理工作”;58.3%的老师“能在课堂上应付可能出现的问题”;38.9%的教师“在教学中能使用信息技术”;43.9%的教师“能很好组织特殊教育课堂教学”。
3.4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能力现状
表4数据显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能力的水平较低。30.4%的老师对特殊教育的实践与现象具有反思的习惯;24%的老师工作后每年均能发表特殊教育的论文;24.9%的教师订有特殊教育学术杂志;37.8%的老师认为自己具有特殊教育问题探索和创造能力。
4 讨论
关键词: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生师比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264-04
从高等特殊教育的教育对象看,高等特殊教育的任务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对健全人实施的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二是对残疾人的实施的高等教育。残疾人高等教育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的特点,又因为教育对象的特殊而具有自身的特点。
生师比,是指在校学生数与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在高等学校,在校生按教育对象的层次分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按在校学习的时间分有全日制在校生、业余生;按学生来源的国家分本国生、留学生。在计算折合学生数时,采用不同的系数,即对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的系数为1,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的系数为3,硕士研究生的系数为2,业余生的系数为0.3,按照上述系数计算出折合学生数与专任教师的比是高等学校的生师比。残疾生的系数是尚未研究的问题。
在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实行与普通高校相同的生师比来确定专任教师的配置,显然是不合理的。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配置高等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数量,是摆在高等特殊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面前的课题。应该针对高等特殊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点着手,探索适合高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配置标准。高等特殊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教育对象的不同,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对象大多是健全人(有很少的残疾人),而高等特殊教育的教育对象大多是残疾人,由于身体的残缺,导致他们接受知识有一定的障碍,在教师配置上应该比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师多一些。在高等特殊教育学校里,对健全人实施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生师比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师比。对残疾人实施的高等教育的生师比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是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师配置的一个空白。本文试图通过对现有各级各类学校的现有政策的研究分析,提出适合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
一、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现状
1.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院校数量和专业设置
中国的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起步较晚。自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中国第一所集盲人、聋人、肢残人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等特殊教育学院――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至2008年10月,全国设有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院校有14 所(见表1)。其中招收研究生的院校1所,本科院校6所,专科院校7所。根据残疾人的学习需求和身体特点,开设了适合残疾人学习的本、专科专业十余个。
2.残疾人高等教育实施形式
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实施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系和专业,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主要专门招收盲、聋残疾青年,学习适合他们的各种专业;二是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其中大部分是肢体残疾和轻度的盲、聋青年),与健全学生共同进行专业学习(或叫随班就读); 三是一些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采取与成人高校合作办学的方式,举办一些专业的大专班招收残疾青年;四是通过自学考试、电视大学(或者网络学院)等渠道对残疾人实施高等专业教育。
由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系和专业形式是目前中国实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主体,所以,我们仅就这种形式进行生师比研究。至2008年10月,这种形式的院校一共有14所,大部分成立于2000年前后。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到21世纪初的二十多年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中国高等特殊教育达到了一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的数量。但是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比是少之又少,国家目前没有制定高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规程,因此,在教师配置上,各高等特殊教育学校没有可执行的统一的教师配置标准,实施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按照各自的情况,配置相应教师。造成残疾人高等学校教师配置无法可依。
3.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方法特点
残疾大学生的个体差异比普通大学生更加明显,普通大学大班授课形式不适合残疾大学生,必须采取小班授课,因材施教,补偿个体差异。在教学方法上,要使用适合不同残疾类型的缺陷补偿法,如对盲人的以手代目,对聋人的以目代耳等,弥补学生由于生理缺陷所带来的认知不足。
残疾人高等教育要科学发展,就必须解决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教师配置,研究提出适合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是残疾人高等教育一个重要问题。
二、目前中国各种类型学校教师配备标准
1.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小学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要求安排班额,并根据班额组织教学班级。原则上普通中学每班学生45~50人,城市小学40~45人,农村小学酌减,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普通高中每班可配备教师3.0人;普通初中每班可配备教师2.7人;城市小学和县镇小学每班可配备教师1.8人,教师数确定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编制按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定到校。
2.普通中专教职工编制标准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校址在城市的学校(以下简称城市学校)960人以上,校址在县镇及农村的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600人以上。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城市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55人,农村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35人。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两人。
3.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高等学校按其职能、任务区分为综合大学、工科院校、师范院校、财经政法院校、农林院校、医药院校、外语院校等七种类型。分别确定相应的编制标准。高等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标准的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分别是生员比和生师比。高等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的具体拟定,以学校标准生数为基本参数,以学校类别为调整参数,运用数字公式计算。在教育部1999年的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到2005年,全国高等学校平均当量生师比达到14∶1左右。
4.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目前没有国家标准,现以广东省为例。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要求,综合考虑学校校舍、教师数量等条件安排班额和班级数量,原则上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每班学生8~10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员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4%。各类残疾人学校教职员与学生的比(见表2)。
表2 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基本编制标准
5.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在校生一般不少于200人,班额原则上为15~20人。教学班与教职工比例不低于1∶5。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校教职工数的60%。
三、对现行教师配备标准的分析
1.不同层次学校健全人与残疾人生师比现状
以上列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配备规定中,采用的说法和标准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类∶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规定了班级人数,然后按照班级配备教师;在普通中专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只规定了学校学生规模和教师数量的最低线;在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配备上,全国高等学校平均当量生师比14∶1;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的教师配备中,采用的是规定了教职员与学生的比例,同时规定了专任教师在教职员中所占的比例;在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规定了班级学生人数,然后按班级配备教职工,同时规定专任教师的比例。笔者对以上不同说法的规定进行分析归纳,将学校类别归纳为小学、中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将教育对象归纳为健全学生和残疾学生,按照政策规定的班级学生数量、专任教师所占比例等,归纳计算出不同学校类别的不同学生类别的专任教师和学生的比例(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见表3):
表3不同层次学校健全学生和残疾学生生师比
在上表中,健全小学的生师比25∶1是按照每个班级45人,配备教师1.8人计算出;健全中学的生师比19∶1是按照每班50人,配备教师2.7人计算出;健全高中阶段的生师比17∶1是按照每班50人,配备教师3人计算出;健全人中等职业学院生师比16∶1是按照学校规模960人,配备教师60人计算出;健全人高等学校的生师比采用了全国高等学校平均当量生师比14∶1。残疾人从小学到高中的教师配置,在《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中是按照学生的残疾类型规定的员生比,招收盲生的学校的员生比是1∶3,招收聋生的学校员生比是1∶3.5,按专任教师占全体教职员工的84%计算,换算成生师比分别是招收盲生的学校生师比为3.57∶1,招收聋生的学校的生师比为4.17∶1,为了便于分析,我们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确定残疾人中小学的生师比统一为4∶1。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配置,按每个教学班按20个学生,每班配置5个教职员工,其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按65%计算,换算出生师比是6∶1。
2.不同层次健全人和残疾人生师比的内在联系
(1)同层次教育健全人与残疾人生师比的关系。普通小学的生师比25∶1,远远高于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师比4∶1,两者相差6倍;普通中学的生师比19∶1高于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师比4∶1,两者相差5倍;普通高中阶段的生师比17∶1高于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师比4∶1,两者相差接近4倍,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16∶1高于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6∶1,两者相差接近3倍。结论是,相同层次的学校,健全人的生师比明显高于残疾人的生师比。
(2)不同层次教育健全人生师比的关系。对于健全人实施教育的学校,在小学阶段,生师比是25∶1,中学阶段生师比是19∶1,高中阶段的生师比是17∶1,在中专阶段生师比是16∶1,在大学阶段生师比是14∶1。由此可见,生师比从小学的25∶1逐渐减少到普通高等学校的14∶1,结论是,对健全学生实施教育的学校,层次高的生师比小于层次低生师比。
(3)不同层次教育残疾人生师比的关系。残疾人教育学校,在小学、中学和高中阶段,目前国家没有标准,本文采用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配备标准,小学、中学和高中残疾学生的生师比均为4∶1。残疾人中专教育的生师比为6∶1。不同层次残疾人生师比从小学的4∶1上升到中等职业学校的6∶1,也就是说在小学、中学和高中阶段,4个残疾学生配备1个专任教师,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6个学生配备一个专任教师。结论是,对残疾学生实施教育的生师比,随着学校层次的提高,生师比也在提高。
(4)不同层次健全人生师比与残疾人生师比的比较。在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不同层次健全人的生师比从小学到大学呈递减变化,而残疾人的生师比从小学到中专呈增加变化。按照这个变化趋势,从表面上看,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应该大于残疾人中专教育的生师比6∶1。但是,众所周知,在小学、中学、高中的特殊教育学校里,教育对象有多种残疾类型,与残疾人中专和大学相比,不仅有视障、听障、还有智障、孤独症等,由于残疾类型不同,接受教育的能力也有很大差异,同时他们的年龄小,因此,在这些学校需要更多的专任教师。残疾人中专阶段,教育对象主要是听障和视障,这个时候,生师比有所增加是合理的,但是增加到什么程度。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对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的结论
1.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低于6∶1
生师比不仅与学校的层次有关,而且与教育对象是否残疾有关。相同层次的学校,残疾人的生师比低于健全人的生师比;不同层次的学校,健全人的生师比随着教育层次的提高,生师比呈下降趋势。由此推断,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生师比14∶1;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低于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6∶1。
2.残疾人高等教育生师比的数学模型
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有多种残疾类型,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学生年龄小,自理能力差,每个教师担负的学生数量比普通学校多。而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的学生大多为盲人和聋人两种类型,自理能力较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强,因此,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生师比应该高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人教育的生师比。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教育对象基本为聋人或盲人,笔者利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现有的生师比,建立一个数学模型: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残疾人高等学校生师比,推算出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生师比为5∶1。
在这个数学模型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为16∶1,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为14∶1,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为6∶1,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普通中等教育学校生师比=(6/1*14/1)/(16/1)=6*14/16=5.25≈5。
3.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配置数量
教育对象为健全学生和残疾学生的高等特殊教育的生师比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即健全学生按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师比14∶1计算,残疾学生按5∶1计算,分别计算出残疾人和健全人需要配置的教师数量,将二者相加就是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配备数量,从而解决了高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配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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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Student-teacher Ratios for Chinese Higher Special Education
WANG Hong-yun
(Special Education College of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 ,Beijing100075,China)
智障儿童教育是指采取一般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学组织形式、教育方法及教学设备,对智障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或特殊培养目标的活动。它属于特殊教育的范畴,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实力的标志。本研究以在山西省专门培养智障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培智学校)任教的教师为研究对象,分析山西省智障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一、山西省智障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目前共有27所培智学校。依据地区、办学主体和办学水平的不同,笔者在全省选取了18所培智学校的236名教师作为研究对象。本研究主要采用调查法和访谈法。共发放问卷236份,收回236份,回收率为100%。并制定了访谈提纲,对山西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被调查学校的部分教育管理人员与教师进行了访谈。调查显示,山西省智障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存在以下问题:
(一)男女教师比例失调在调查中发现,除了未填表的25人(占10.59%)之外,在填表的211人中,女性教师185人,占78.39%;男性教师26人,占11.02%,男女教师比例明显失调。
(二)师资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从事山西省智障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中,(10人在该项目上没有选择),20-29岁的教师占36.44%,30-39岁的教师占24.58%,40岁以上的教师占34.75%。可以看出,教师年龄结构太不合理,其中30-40岁的教师偏少,这样的教师年龄结构容易形成断层,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
(三)新手教师比重过大教师职称是反应教师教学能力和学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教师学术水平、学术地位、成就大小和实践经验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职称结构(初、中、高级职称的比例)是衡量教师群体素质状况的尺度之一。在调查中发现,从事智障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中,小教高级教师48人,占20.34%;小教一级教师72人,占30.51%;小教二级教师25人,占10.59%;小教二级以下教师91人,占38.56%。由此可以看出,小教二级和小教二级以下的教师占到49.15%,这说明教师队伍中新手教师较多,提高教师素质的任务艰巨。
(四)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1.学历水平及获取途径从学历情况来看,参加调查的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29.66%,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占32.63%,具有专科以下的教师占5.93%,仅由此可以看出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还是比较高的。但因未填写学历情况的教师较多,占31.78%,所以对教师学历情况不便作出整体判断。从教师学历获取的途径来看,通过函授方式获得学历的教师占31.36%,通过自考方式获得学历的教师占26.27%,通过全日制大学方式获得学历的教师占仅28.39%,有13.98%的教师未填写学历获取途径。也就是说,参加调查的教师中,至少57.63%的教师第一学历较低。2.师资来源我国特殊教育师资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由普通学校转到特殊教育学校;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师范生;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毕业生。在调查中发现,山西省从事智障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中,毕业于特殊师范院校或特殊教育专业的仅占5%,95%的教师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他们入职时的特殊教育专业化程度较低。3.入职后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在职培训是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的必要途径。智障儿童各自的情况不仅复杂,而且差异很大,这就更需要教师具有很高的专业素质。近年来,山西省虽然较为重视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教师的在职培训,但在被调查的教师中,经常接受培训的教师43人,仅占18.22%;参加过培训但不经常参加的教师137人,占58.05%;从未接受过培训的教师占23.73%。通过访谈得知,教师培训地点多集中在山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山西省特殊教育中心,培训形式多为讲座,理论多、实践少,很少有专门的智障儿童教育专家或团体组织深入培智学校进行现场指导,因此,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4.教师科研能力近年来,山西省在特殊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在各种类型的论文比赛中,累计有33篇获得各种奖项;在山西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山西特教》(内部刊物)累计发表80篇文章。然而,在中国知网中检索《中国特殊教育》和《现代特殊教育》发现,2003-2011年,以智障儿童为主题的文章共110篇,但其中没有山西省教师的文章。从中可以看出,山西省关于智障儿童教育方面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还不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学校缺少参考资料、经费等支持条件不够;学校对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教师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教师水平有限,没有信心;等等。
(五)教师社会地位不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可以通过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职业声望来体现。笔者从比较显著的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教师的经济地位是由教师的工资收入及其福利待遇与其他职业相比较的结果来确定的,是其社会地位高低的直接表现之一。从调查中得知,月薪3000元以上的教师仅占1.69%,月薪在2000-3000元的教师占36.44%,月薪在2000元以下的教师占到54.24%,超过了一半,有7.63%的教师未填月薪。另外,从调查中还得知,有近30%的教师没有按时获得相关补助。多数教师反映工资待遇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智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教师职业声望是社会成员对教师职业的意义、价值、声誉的综合评价,是其他社会成员对这一职业的从业人员的敬重程度。笔者通过调查培智学校教师的家人、社会成员和普通学校教师对他们从事智障儿童教育事业的态度,以分析他们心目中智障儿童教育的职业声望,在培智学校的教师中,认为家人支持的程度超过社会人士和普通学校教师的支持程度,认为家人反对的教师人数远远低于认为社会人士与普通学校教师歧视的教师人数。这反映出培智学校教师自己的看法,也显示出智障儿童教育工作需要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六)教师工作满意度不高、压力大从调查中得知,只有30.93%的教师对自己从事的智障儿童教育工作感到非常满意,59.32%的教师持无所谓的态度,4.23%的教师持消极态度,5.51%的教师未填满意度。态度决定一切,教师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学生,就决定着学生成长的方向;教师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工作,就决定着工作的成败。所以,提高教师工作满意度是教师管理、培训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调整要密切关注的事情。教师的工作压力是指机体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包括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在调查中发现,60.59%的教师感到工作压力大。笔者对教师陈述的工作压力来源进行分类,得出其压力来源主要有:家长对教师过高的期望、智障儿童不良的行为、不利的工作条件、较低的经济收入与社会地位、不理想的职业声望等。由此可见,回报低与压力大直接影响着培智学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改变山西省智障儿童教育师资现状的建议
(一)加强各部门协作,完善智障儿童教育经费保证制度智障儿童教育需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需要政府提高智障儿童教育的投入水平,完善智障儿童教育经费的保证制度。此外,我国对智障儿童教育实行多部门共同管理的政策。在教育部门,教育厅、教育局设有专门的机构管理特殊教育,负责建立培智学校;在民政系统,有社区康复和寄托机构、儿童福利院;在残联系统,有职业培训中心以及其资助建立的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在卫生系统,有肢体康复门诊部、中心医院等。所以,为了保障教育经费,促进培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各种特教机构在职能上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构建智障儿童教育的保障体系尤其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保障体系,财政、民政、残联、教育各系统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互相联系,制定有利于加强智障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声望,为智障儿童享受高水平的教育提供切实的保障。
(二)发挥社会在智障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社会对智障儿童、智障儿童教育事业的关怀,能激发智障儿童教育教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树立责任感;社会对智障儿童教育教师的关注,有利于消除职业歧视,提高教师的职业声望,从而使从教人数增加。因此,社会应加大对智障儿童教育以及智障儿童教育教师的宣传力度,各相关团体组织应经常到培智学校看望师生,创设有利于教师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民间团体组织还应筹集智障儿童教育发展资金,增加培智学校的经费投入,以补充政府经费投入的不足,为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提供精神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建立智障儿童教育师资培养机制1.扩大智障儿童教育师资培养的渠道,增加师资数量造成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程度低、数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师资培养层次低、数量少。据了解,山西省只有位于阳泉市平定县的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山西省特殊教育学校两所专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师范院校,并且是两校一套机构,同址办学。其他师范院校和普通大学都没有设置特殊教育专业。因此,一方面,要扩大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招生数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另一方面,可在普通师范院校中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或采取增加特殊教育课程、举办特殊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师范生到特殊教育学校见习等多种措施,改变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各行其是、缺乏融合的状况,以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2.增加男教师在智障儿童教育学校中的比例据有关资料显示,男女教师比例失调不只是山西省的现象,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女性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69%〔1〕。国外也有类似的情况。在美国的培智学校中,女性教师占69%,男性教师占31%。教育的女性化趋势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无论在高校招生政策中还是在智障儿童教育学校的教师录用中,都应该增加男性教师的比例,注重性别比例的基本平衡,这样,不仅有利于处理智障儿童教育中的突发事件,也有利于满足智障儿童教育的特殊需要。3.提高智障儿童教育师资培养质量由于智障儿童身心发展极不平衡,特殊教育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可考虑多个学段课程相搭配,如将学前的一些课程与小学的一些课程相结合或将课程模块化,即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课程模块,每一模块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加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可以设置功能齐全的兼心理实验室和康复学习教室为一体的资源教室,加强教师职业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并充分发挥隐性课程的教育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扶残助残活动,提高学生对智障儿童的关心程度,稳定学生的专业思想,使其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情感。总之,要加强智障儿童教育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培养出能够胜任智障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
(四)推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准入制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旨在满足不同层次学校、不同学科教学的要求。至2004年底,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分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几种,唯独没有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准入制度是特殊教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是保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在全国通过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使特殊教育毕业生及有志于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能尽快拿到特殊教育行列的“身份证”,把好师资队伍建设的入口关。
1 教师胜任力的研究
胜任力(competency)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David McClelland首次提出胜任力的概念,认为能够真正预测工作绩效的因素并不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能力、人格或价值观,而是胜任力。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大量关注。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 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 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 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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