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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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多极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加快、国家间的人才竞争日趋加剧的态势下,综合型大学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1.时代需要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经济学人才
国际人才竞争和国家空前的社会变革对综合型大学现代经济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培养和以关爱他人、维护社会、国家利益为特征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教育放在人才培养工作更加突出的地位。培养一大批站在时代前列、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领军人物是时代赋予综合型大学的神圣使命。作为中国百年老校的四川大学,如何把自己办学历史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积淀的深厚文化底蕴和现有的多学科优势有效地融入到现代经济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模式中,培养出时代需要的高素质经济学人才,是一项急需探索的重要任务。
2.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创新型经济学人才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对大学的经济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自主学习能力,掌握批判性思维方法,养成创造性工作习惯的高素质创新型经济学人才是摆在综合型大学面前的重要课题。如何将综合型大学的科研强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核心目标,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这是综合型高校面临的严峻挑战。
3.高度综合的科技发展趋势需要跨学科复合型经济学人才
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出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以高度综合为主的趋势。这种趋势要求综合型大学既要培养出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更应重视跨学科高素质复合型经济学人才的培养。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如何充分发挥多学科的潜力和优势推动经济学人才培养是急迫解决的重大课题。
4.经济全球化趋势需要国际化经济学人才
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使得中国的发展与世界更加密不可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并可以胜出的高素质的国际化经济学人才,是时代的要求。综合型大学不仅要积极关注和参与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科技和重大问题讨论研究,以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能源和人口等热点问题为己任,还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培养以解决人类面临的危机为己任的精英人才。我们应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借鉴吸取世界一流综合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经验,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5.西部大开发和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迫切需要高素质的现代经济学人才
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都市和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又一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是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体制的需要,也是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模式的需要。国家要求成渝两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为推动全国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因此,西部大开发和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宏伟实践,迫切要求地处西部的四川大学必须加快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发展,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所需要的高素质的现代经济学人才。
二、四川大学构建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思路
1.指导思想
四川大学提出了“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提出了“精英教育、质量为本、科教结合、学科交叉”本科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将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确定为――一个坚持:始终坚持以经济学为指导;两个重视:重视基础理论、重视应用能力;三个面向:面向西部、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四种能力:学习和再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2.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提出的目标是培养造就“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
3.培养思路
四川大学认为综合型大学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思路是:一是坚持精英教育。二是坚持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结合,实施宽口径专业培养。三是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突出科研促进教学,学校著名的教师、学者为本科生授课,一流的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优质资源共享。四是坚持重视学科教学,建立跨学科、文理渗透和以探究为基础的综合性课程体系,并注重平衡,突出基础。基础课程按照“综合化、多层次”的原则进行整合,专业课程按照“小型化、针对性”原则进行设置。五是坚持研究型教学,寓研于教。实施启发式讲授,批判性思维,研究性讨论,非标准答案考试;重视学生创新、创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六是强调教师与学生平等,教师与学生都是学习者和参与者。七是强调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注重培养学生关注全球的意识、胸怀天下的境界。八是强调第二课堂特别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九是强调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
4.培养措施
(1)确立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学校一切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教学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科教学是所有教学的重点和龙头,搞好本科教学工作的重点任务就是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规范本科教学管理。为此,近年来,学校采取了明确的发展举措:改革教学内容,调整课程体系,形成适应2l世纪要求的现代经济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实现经济学课程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定位于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高素质”、具有多种适应能力的现代经济学人才;在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上,按照加强理论基础,提高人才素质,注重国际接轨、自主选修的原则来实施;在经济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上,依据内容具有先进性并充分反映21世纪对经济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化方法和手段,加大资金投入;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重塑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以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
(2)各项工作围绕教学中心地位展开,切实保障和推动教学工作。学校为切实保障和推动教学工作,从多方面入手,做到“四个投入”和“四个到位”,即领导投入、教师和教辅投入、学生投入和科研投入,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和考核到位。
(3)处理好各办学层次(形式)的关系。为实现“优良”的教学效果,学校十分重视处理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层次的关系。一是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当发展继续教育,各专业直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直接为改革开放和经
济建设服务。二是保证主体,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长期以来,学校一直把本科教育置于各层次教育的主置。尽管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等都有一定发展,但本科教育的主体地位从未动摇过。一方面,确保本科教育的主体地位为其他层次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其他层次的适度发展又促进了本科教育的更大发展。通过主次分明,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保证了教育层次的协调发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按照“内培外引,提高整体素质,以学科建设带动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不断采取新举措,建设了一支整体结构合理、博士为主、教学水平高、科研成果突出,基本满足经济学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学校还非常注重现有教师的进修与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并积极引进年轻人才,使得经济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趋势良好。为了改善教师的学缘结构,学校积极争取从其他院校引进高学历的青年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同时,还通过派出教师进入国内外博士后流动站、参加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培训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来改善教师的学缘结构。
(5)严格执教条件,坚持教授上本科讲坛。学校一直重视主讲教师的资格问题,要求主讲教师应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讲师以上职称。为此,学校安排199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先参加岗前培训,并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必要条件。近三年来,经济学主讲教师都符合主讲教师任职资格,教授上本科讲坛第一线已经形成为一种传统,并且直接参与指导本科生学年论文或者毕业论文。
(6)注重图书室、实验室建设。学校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并专门在经济学院建立了图书馆。目前仅经济学院就拥有图书资料共计26万余册,其中,中文图书11万余册,外文图书、欧盟文献资料15万余册;各种经济类报刊400余种。为适应教学科研需要,经济学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图书情报资料建设,拓展图书资料的种类,提高藏书的质量,特别是利用国际间的校际交流,提高外文最新原版书的比重。为了满足教师、学生各类读者的需要,图书室延长服务时间。为适应当今信息社会的发展要求,经济学院还建立电子阅览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先进的教学辅助设施。
(7)重视本科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实习(实践)基地是确保教学的实践环节得以顺利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经过多年努力,现在已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商务部门、税务局部门、证券公司和银行部门建立了本科生实践实习基地,为本科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8)加大投入,改善教师教学条件。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在现有条件下,不断加大对本科教育的经费投入,使学校的办学环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为了实现本科教学手段现代化,保证多媒体教学要求,为每个教师配备了一台手提电脑。
(9)推进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学校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定位,积极调整专业结构,提升办学层次,使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合理。经过多年的积极努力,经济学院已建成一个国家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一个省级重点学科(世界经济),三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经济学、国民经济与区域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为了反映时代要求,重新修改调整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把经济学科各专业的课程分为三大类,即平台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专业课力求理论扎实,选修课力求形式多元化。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制定中,特别注重强化经济类本科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在本科教学计划中设置有专门的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三个科目。为配合实践教学,经常举行大学生社会实践研讨会,以培养学生观察社会、研究现实问题的基本素质。
(10)反映时代需求,制定教学计划。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总体安排,自2001年以来先后4次修订本科的教学计划。目前,每个年级均有自身适用的学分制教学计划。2004上半年制定的2004级学分制本科教学计划就充分考虑了学分制实施4年来的反映出的情况,对课程设置进行了大胆改革,基本能够适应社会对于经济类本科教育的需要。
(11)配合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的改革相辅相成,互相支撑。一方面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全国统编教材和自编高质量的教材,另一方面,将国内外最先进、最及时的知识传授给学生,院内各专业在主要课程的教材使用上尽可能选择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目前该比例已达90%以上。与此同时,2002年以来,我院为了配合双语教学的进行,先后引进、使用了18本外文原版教材。
(12)积极探索双语教学。自2000年开始,经济学院就确立了以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复合型双语人才为目标,从原版教材的引进、双语教师的培养,到教学计划、课程大纲的修订以及教学方法的更新完善等环节进行改革探索,并以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两个涉外本科专业为切入点,从实际出发,客观分析专业特色、课程设置、师资情况等相关因素,增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本科英语课时。2000年,在这两个专业中的“西方经济学”、“商业银行管理”两门平台课和专业核心课程率先试行双语教学。2003年开始招收双语班,重新编制双语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双语课程涵盖专业平台课、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部分选修课。2004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双语教学。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编制出台《四川大学双语教学指导性意见》。2005年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制定了《经济学院关于双语班教学改进措施的决议》。
(13)注重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本科教学管理队伍由教学第一责任人的院长和书记、教学主管院长、教学督导组、教学秘书、教学干事、系主任和党办主任、院办主任以及学生科科长组成,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职称结构以中高级为主,学历学位结构中较大部分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结构覆盖了经济学,高教管理等领域学科,队伍结构合理,富有朝气,富有创新和开拓意识,能较充分地适应社会对高等教育管理高素质、高效和复合型的要求。为了构建全程质量监控体系,一是组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小组。二是建立了全程质量保证体系。三是成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指导、监督工作。每一学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都有具体的工作总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对于本科教学的方向,确保本科教学质量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14)抓好教学环节。一是组建课程组。在全院范围内整合师资力量,以本科教学计划为依据,按照本科培养计划包括平台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三大模块,各个专业在课程教学上既有交叉又有特色的特点,学院以课程为核心组建课程组,并分别确定课程组负责人。二是进行题库建设、推行教考分离。科学合理的教学考核是教学质量的指示器,也是改进本科教学的信号灯。
为做到本科教学考核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院在组建课程组、确定课程负责人的基础上做到大纲、命题、阅卷“三个统一”。在组建课程组并确立课程负责人的同时,确定了以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课程质量小组。由课程组负责人牵头负责统一制定教学要求、选用课程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协调教学进度、组织考试命题、建设统一题库、组织流水评卷。
(15)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一是重视培育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前提和重要条件,这一方面要求教师自觉学习和提高,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制定相应的制度来加以保证,从而形成不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的良性机制。实践说明,我们的做法是成功的,全院教师均体现出了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二是严格校规校纪和狠抓学风建设。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格学风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严格纪律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完善、执行学校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制度、建立院级学生奖励措施、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同时重视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积极扶持、鼓励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针对学生的学习需要开展各类文化素质活动,以课外实践基地为依据,青年志愿活动为载体,开展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三、四川大学构建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实践成效
根据经济学院对近三年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情况的总结评价,可以反映出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较高,达到了各门课程的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结构与专业知识水平均有显著的提高。通过四年的培养,学生既具备了较坚实的理论功底,又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其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1.学生能顺利完成学校开设的各门公共基础课程的学习
学生的外语、数学、计算机、大学语文、“两课”的成绩均较理想,学生的四级通过率较高,大多数学生能在大学毕业前通过四级考试,有70%以上的学生能在毕业前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由于学生的英语水平较高,这使学生能较好地运用外语进行文字处理与社会交流,提高了学生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能力。同时,由于加强了对大学生计算机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大学生的计算机考试成绩较理想,所有学生均具有较强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加上对大学语言与“两课”教学的高度重视,我院学生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与思想素质均有显著的提高。应当说我院学生通过公共基础课的学习,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为学生学好专业理论与业务知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扎实,并达到一定广度和深度
根据经济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为学生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为学生开设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等类级平台课程,为学生打好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每个专业都设置了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突出各个专业的特点。在专业理论课的教学中,高度重视理论联系经济现实的教学方法,通过教学和课堂课后的学习讲座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目前,各门专业课都编写了教学大纲,在学院网站上供同学浏览下载。很多课程完成了题库建设,每门课程设立了十套卷子。为配合教学需要,广大教师还加强了课堂讲座课堂练习、课后作业、辅导答疑及课余论文写作指导等,使学生能较好地掌握专业理论,在有效运用专业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财政经济问题方面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3.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比较全面,有较好的综合运用能力
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除能顺利完成全校统一设置的类级平台课程外,在适应各专业特点的专业业务课程“国民经济管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投资银行业务”、“税收筹划”等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中也能取得较理想的成绩,在专业业务课程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务与操作技能,通过教学、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完成业务的处理方案等教学方法,提高了学生对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的认识处理能力。各专业业务课程的考试内容也注意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的全面性与综合性,对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4.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质量较高
学校在应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的管理上严格要求,出台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工作规程及质量标准与管理办法。每一年为学生提供参考选题,同时,鼓励学生结合专业特点,联系经济现实,自选题目进行创新性研究。坚持贯彻四川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提前一年安排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管理上,严格了论文的选题、开题、大纲写作、初稿修改定稿打印以及论文答辩过程的相关制度,制定了规范统一的论文格式,并要求学生对论文的原创性作出书面保证。毕业论文完成后,学院每年都要对论文选取项题材情况、成绩统计进行总结,为以后的毕业论文管理的工作提供依据。组织副教授以上的专家对每届毕业论文进行抽查,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同时对每届的优秀毕业论文,集结成册,供学生参考学习。
5.各专业本科学生考研率明显上升,就业率继续保持高水平
从近几届学生的考研情况分析,学院各届学生都能积极报考研究生,报考研究生人数逐年增长,这可以反映出有相当数量的学生通过几年的学习在经济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中达到了较好的水平。近四年来,本科学生的考研率均达到了25%以上。各专业本科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6.毕业生社会评价较高 由于学校十分重视对学生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加强对学生的国际化视野的拓展,培养的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都有较突出的表现,学生的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也达到较理想的水平,毕业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这使学生大多数都能以较优秀的状态实现就业,同时从各届毕业就业后反馈回学校的情况看,不少学生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已成为所在工作部位的骨干和领导干部。这种情况,产生了良性的社会反响,使学院能够长期保持优质的本科生源。
7.各类全国大赛获奖成绩显著
从2000年以来,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赛中连年获奖。如黄莹茜同学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获特等奖等。
【关键词】Java程序设计 项目化 教学改革 实践
【基金项目】基金来源:本文系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改《基于工作过程程序设计类课程项目化教学探索与实践(以《JAVA程序设计》课程项目化教学设计)》(项目编号:GS2015-39)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TP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2-0242-01
引言
在项目化教学的实施中,教师不再是“活字典”和“资料库”,而真正成为了一名指导者。他能够帮助学生在独立探索的道路上迅速前进,引导学生如何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识,掌握新内容。而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团队协作完成项目把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而且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1.项目化教学法概述
“项目化教学法”是一种行为引导式的教学形式,这种以项目为主体、以项目中若干任务进行引导的教学方法,突破了传统教学法孤立知识的局限,它以一个共同的任务为中心,以相互关联的问题为驱动,通过对学习知识点的积极主动应用,带着真实的项目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引导学生主动地、有意识地产生一种实践活动。“项目化教学法”的关键在于思路的转变,它将传统的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转变为以完成任务、解决问题为中心的互动式教学方法,把验证式的教学转变为探究式教学,让学生自主的学习,积极的进行知识的构建,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带着真实的任务在探索中学习。Java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程序设计课程,因此,在课堂上以教师为主导,将一个项目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按照教师的引导和项目的要求由浅入深地去完成一系列的任务,学生在学习中参与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学生仿佛置身于真实的软件开发环境,这样就激发了学生的内心学习愿望,启动了学生的内在潜能,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项目化教学的特点
项目化教学的特点是“项目为纲、教师引导,学生主体”,它能改变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通过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方式接受新知识。该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2.1对学生、教师、学校都具有提升作用。学生在项目化教学方式中能改变学习方式,便于营造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教师通过对学生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可改变教学方式,更新教学观念,使教师从知识的讲授者变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指导者、督导者。学校则能通过项目化教学方式,创建新的课程教学理念,更新学校的办学观念,提升办学定位,在项目化教学法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项目化教学的教学内容、课堂组织形式、课堂管理模式、考试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以达到完善和整合各专业的课程体系。
2.2教学周期短,效果好。项目化教学是使用较短的时间和较有限的空间进行的教学活动,这种教学活动效果好,可测评性强。
2.3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想要完成一个教学项目,必须需要有一定的方法和步骤。这就要使学生掌握课程中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结合原理分析程序项目的可行性、需求、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维护等工作。而实践过程即是编码的过程,所得的结果要与教材上所学的知识进行对比,注重分析实践结果与教材中知识的差异,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3.实施项目化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项目的选择是比较重要的,其一、项目课题的选择。恰当的项目本身就能让学生感觉了解、熟悉,从而潜意识的在内心愿意接受它,愿意去学习研究它,不会让学生产生畏难情绪。教师在备课时需要考虑一个或若干个合适的项目,最好是自己参加过的或者目前正在参与过的项目,这样的项目能够最大潜能的调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激发学生求知的潜在本能。其二、选择的项目应覆盖面较广。Java的知识点从类加载原理及类加载器、静态变量、数组、引用、封装、继承和多态、接口、集合、事件处理机制、堆、栈、反射机制、IO流、多线程、垃圾回收算法等等,所以选择项目的时候,要尽量把这些知识点包含进去,让学生能学习到相关的知识。
4.项目化教学法的实践
4.1项目及任务的选择与设计。课程开始之前,教师首先确定1-3个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生较熟悉的、功能比较完整的小型项目(比如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企业员工管理系统、银行管理系统),然后把这些项目细化成一个个的任务。根据和每次课要掌握的知识点,对项目建立“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代码实现”的学习模式。每个步骤对学生都提出了详细要求,让学生对系统整体设计有了初步的认识。
4.2设计计划的实施。各团队要根据制定的各组最优解决方案,确定各自在团队中的分工以及小组成员合作的形式,然后按照已确定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实现项目任务。项目完成的过程中要按照设计计划来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判断项目进展情况,教师则需详尽观察学生能力,加以点拨和指导,同时要敢于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实践、去探索。
4.3检查评估与展示。各团队要以较为完整的软件产品为成果,选派两名代表进行演示,一名操作人,一名讲解人,由讲解人代表整个团队讲解程序设计与开发过程,用到的关键技术,软件的使用过程演示等,并讲出哪些做得比较满意,哪处还有待改进等。各个团队讲解完成后,各小组间互评,然后教师再对各组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点评,并要求各组进行总结,通过对比师生评价结果,找出造成结果差异的原因。也可以向优秀团队颁奖,用以激励学生。评价要遵循下列原则: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小组评价与个体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教师、专家评价相结合。在展示过程中,注意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锻炼。
4.4归纳与毕业论文撰写。在项目展示活动完成后,教师要对此次项目化教学活动进行归纳与总结,如在此次活动中,哪些情况是在意料之中,是按计划进行的,还有什么是当初没有考虑到的,此次有什么特殊情况出现,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总体效果如何等,以便在下一学期教学活动中进行改进。学生在参加完此次活动后,要对自己在项目中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项目中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提升,进一步的完善项目,若是最后一学期进行的项目化教学活动,则指导学生根据项目内容形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然后,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结束语
总的来说,Java语言因为其强大的功能、高度的安全性、可移植性和代码可重用性,至今仍是使用率最高,应用范围最广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Java程序设计》课程一直是程序设计类课程的先导主干课,在《Java程序设计》的大纲里,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的各个知识点,并且要做到学以致用、独立解决问题,把所学知识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本文对Java程序设计课程中的项目化教学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金融机构 法律风险 境外上市
一、案情简介
2003年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发行74.4亿股票,募集资金34.8亿美元。2004年1月,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涉嫌各类违规资金约54亿元人民币。2004年3月,一位美国投资者以“未适当披露审计信息、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法”为由,对其提讼,五位高管、董事也被列为“个人被告”。书认为,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知道国家审计署要重大不利消息但不披露,导致股价虚高,投资者受损。随后,又有8位投资者提讼。美联邦法院授意9位被告合并诉状,个人诉讼变为集体诉讼。2004年2月4日,中国人寿澄清公告称,国家审计署所审计的是中国人寿的前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上市公司中国人寿无关。2004年3月16日,由美国投资者聘请的律师事务所Milberg Weiss宣布,其拟投资者对中国人寿提起集体诉讼,称中国人寿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中国人寿募股期间没有披露以下不利事实:①其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涉嫌6.52亿美元的巨额财务欺诈;②在IPO时,中国国家审计署已经完成了审计,并且马上就要公布对其母公司不利的审计发现;③其母公司存在非法、超额退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④其母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中国人寿的股价中有所体现,毕竟三分之二的涉案人员是中国人寿原先的董事或者高级经理。中国人寿对以上坚决不予认同,表示“提起的诉讼没有任何依据”,并称将进行“强烈抗辩”。目前,上述案件的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之中。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人寿集团已经向中国政府缴纳了税金和罚金总计约6749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寿案件集中反映了国内企业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同时,必须尊重并遵守市场规则和当地监管规定,否则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在本案中,中国人寿抗辩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上市公司与出问题的中国人寿集团无关,二者之间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责任安排。但是,美国证券法律法规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多如牛毛的上市规则的核心之一就是确保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了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法律甚至不惜要求上市公司承担繁重的披露和合规义务。故意或过失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都可能遭到来自监管部门严厉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市场和投资者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当行为做出激烈反应,如股东集团诉讼和股价下跌,给上市公司造成更大损失。下文就中国人寿案件分析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上市的法律风险。
二、中国金融机构境外上市的法律风险
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必须面临两大关卡。首先必须满足中国境内证券监管部门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条件。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模式非常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无论通过哪种方式上市、在哪里上市,大体要满足的实质条件相同,主要包括:①符合我国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②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③对于拟上市企业的资产总量和盈利金额都有相应的具体规定;④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⑤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国内的标准以及相关的审核程序对于大型的金融机构来说比较宽松,问题出在第二道关卡――国外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就是美国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就其内容作相关的阐述。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必须面对一系列的条件,如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以及职能。
其中,萨班斯法案中有两个条款需要在美上市的公司或准备赴美上市的企业特别留意。
其一,302条款――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302条款2002年9月生效,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完全符合萨班斯法案中有关规定,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个302条款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样适用。然而,实际操作上如何把握,国有控股的在美上市的大企业老总如何面对由萨班斯法案带来的大量法律诉讼,将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其二,404条款――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对于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责任。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和公共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尽管萨班斯法的颁布主要是针对众多的美国上市公司,但是外国赴美上市的公司也要受到萨班斯法的管辖。美国证券法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合法全面地披露信息。与此宗旨相违背的企业和高管要承担相当严重的责任。中国的企业稍不留意就有遭遇集体诉讼的风险,损失巨大。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也相继效仿美国制定类似的法律法规。除了实体方面的限制,在程序方面也是限制颇多的,特别是境外直接上市的程序相当复杂,涉及的境外咨询机构和审查机构之多,手续的繁琐以及经费的要求都是境内上市无法比拟的。中国金融企业的境外上市的首要难题就在于此。
三、中国金融机构境外上市法律风险的控制和对策
1、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监管
就像是谈到巴林银行的倒闭人们就很自然地想到巴林交易员里森的违规交易,而很少人会把它与英格兰银行联系在一起一样,中国人寿遭受集体诉讼,人们只会考虑到企业内部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或者是高管违规欺诈等。殊不知,大家忽略了政府监管当局在境外上市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以及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国内企业的境外上市审批是需要经过国内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由于公司注册地仍在内地,实质上是中外合资公司的外资股部分在境外上市,而且上市集资仍需返回大陆,所以中国证监会的政策指引是鼓励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用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其程序较为复杂,需聘请境内外中介机构较多,成本较高;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花费的时间也较长。但是,正因为需经过这些相对严格的程序,申请企业一旦获准在境外上市,将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也更广。再次,境内政府一定要承担起严格的监管责任,才能使企业免受境外受挫之苦。
2、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没有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般是不利于上市公司募资的负面消息,与其从“标”上对信息的公开性严格的限制,倒不如从引起企业内部产生不良信息的原因着手,治“本”才是正道。内部控制的产生、发展、完善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早在上个世纪中期,针对美国“水门事件”调查的结果,立法者和监管团体开始对内部控制问题给以高度重视,并且开始制定内部控制体系的结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得出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和监督评审五个互相联系的要素,以此合理确保取得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相关法律和法规的遵守。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也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作为银行内部管理的标准,我国作为其中的一员也应当建立相关的制度保障金融机构健康有序的运行。
3、加大金融立法力度,顺应金融全球化趋势
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市场准入和承诺列表的实现,在第一个五年过渡期后,金融业也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涌入。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中国的法制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以《中国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为首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建设。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法体系而言还相差甚远,尤其是监管和风险控制上的规定。而国门的打开促进了立法的迫切性,不同的标准不仅不利于国内外资企业的监管,也不利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走出去”战略的开展。除此之外,国际上的监管标准也在向发达国家靠拢,金融监管立法的迫切性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4、从业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
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是世界各国企业中最高的,但是对法律风险的重视程度在世界范围内却是最低的;而且企业越不重视,风险加剧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形成一个法律风险的恶性循环。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企业能在境外上市的屈指可数,即便能够得以上市也会遭遇不同的法律风险最终以退回收尾。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尤其是高管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金融机构发展的内部因素。金融机构内部的合规性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直接影响到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四、结语
法律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新兴成份,在金融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相当的重视。金融法律风险在中国具有潜在性、高风险、低防范的特点,金融监管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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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网络金融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Twain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年4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Cash是由Digicash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20%,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年6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年6月底,全国共有55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3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亿元,仅2003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9万个,商户约10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9万台,销售终端33.4万台。
3.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15%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年有约10%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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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静.试论电子货币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甘肃理论学刊,2005(5)
关键词 用户行为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 用户管理 个性化
1 引言
许多图书馆长期以来一直采用静态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活跃用户对图书馆的使用。例如在部分高校图书馆中,简单地将用户分为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以及教职工三类,针对每个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事实上部分活跃的本科生用户对信息的需求高于研究生或者教职工,因此用户不应该仅仅按身份分类。
采用高效合理的用户管理模型对图书馆用户进行综合管理,能够有效地避免以上问题。客户生命周期管理模型是管理学中应用得较为成熟的一个模型,在电信、银行等领域都有成功应用的范例,本文试图运用该模型对图书馆领域的用户进行分析_2],从宏观上把控用户整个生命周期的发展,了解用户阶段模式的变化,以针对不同阶段的用户拟定相应的管理条例,最大化满足用户需求,合理配置图书馆资源。
2 用户生命周期管理概述
2.1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的概念
客户生命周期是客户关系生命周期的简称,即指客户关系随时间变化从建立到消亡的生命发展轨迹。陈明亮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客户生命周期的存在,并将客户生命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考察期、形成期、稳定期和退化期。在客户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客户的行为模式和价值体现均不相同,客户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从动态的角度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即根据每个阶段客户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改善客户关系,实现客户长期价值最大化。
2.2高校图书馆应用的可能性
用户之于图书馆类似于客户之于企业。高校图书馆拥有电信、银行以及证券等行业的共性特点,首先,图书馆的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用户,且图书馆早已进入以用户为核心的发展阶段,所以迫切地需要维护好与用户的关系;其次,图书馆中的用户存在从进入图书馆系统到退出的较长时间段的生命周期过程,同时图书馆系统中保存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再次,随着图书馆信息系统的发展,可以对不同阶段的用户实现区别管理,所以图书馆有应用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的基础。
3 高校图书馆用户生命周期管理实证研究
3.1数据选择
本文选择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入学的本科生作为研究对象,追踪他们从2008年入学到2012年毕业这四年中利用图书馆的行为模式和用户价值的变化。
图书馆作为非营利结构,不存在销量或者利润等衡量用户价值的指标。那图书馆用户的价值体现在哪里?2008年推出的《图书馆宣言》宣示: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实现和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使命。因此图书馆的最高价值在于在更广泛的用户群中实现知识传播。为实现该价值,图书馆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进入图书馆使用图书馆资源,或者通过网络平台使用数字图书馆资源。所以用户的使用是对图书馆的最大价值贡献。本文将使用作为对图书馆用户的价值的衡量标准。
高校图书馆中学生用户对图书馆的使用分为两类。一部分是对实体图书馆的使用,包括阅览、图书借还、电子阅览、听讲座以及对图书馆其他实体功能性设施的使用;第二类是对图书馆数字资源的使用,即通过图书馆主页访问图书馆各种类型的电子资源,如OPAC查询、自建特色数据库的使用、商业数据库的检索等。图书馆保存了大量的用户访问数据,由于条件限制,笔者选择了在实体图书馆中发生的有数据记录的行为进行分析,即包括门禁、借还书、电子阅览这三类行为。图书馆门禁系统数据能够全面展示用户对实体图书馆的使用情况,因此本文选择对2008级 本科生的门禁数据进行分析。
3.2数据处理
将图书馆系统中的门禁数据导人SQL Server,经过数据清洗、筛选、集成和类型转换等预处理操作后,得到上海交通大学2008级本科生四年的门禁数据767323条,数据表包含的字段有学号[student-id]、进馆时间[gate_time]以及进馆[gate]。经过预处理的数据以三个字段作为一条数据条目,揭示用户进馆情况,如图1所示。
按照客户生命周期模型,需要计算客户价值随时间的变化情况。本研究中的时间跨度为四年,如果以年作为阶段,统计出的用户使用价值太过笼统,无意义。笔者选择以月份作为统计的时间段,从2008年9月到2012年6月共46个月,数据量适中,能够发现其中规律。而用户价值就以用户对图书馆的使用次数来计算,即每个月用户的进馆次数。运用SQL语句统计目标用户每月的进馆次数,如图2所示。
由于SQI,Server中不能进行可视化展示,所以将数据导入Excel中,统计所有08届本科生用户每月的平均进馆次数,并以折线图模式展示,如图3。
由图4可知,每年2月、8月,进馆次数都处于探底状态,考虑到2月、8月学校放假,这部分数据意义不大,同时由于2月、8月的数据量与平时相差较大,会影响对整个进馆情况走势的判断,所以选择去除每年2月、8月的数据,同时对进馆次数走势图进行多项式拟合,如图4所示。
为辅助对用户门禁数据的分析,笔者将用户四年的借还书数据也做了相应的处理,如图5所示。
3.3结果分析
3.3.1客户生命周期管理模型的可应用性
高校图书馆用户,尤其是学生用户,与企业客户最大的区别在于生命周期的固定性。本研究中的本科生用户生命周期均为四年,从2008年9月进入图书馆系统,到2012年6月毕业时,其在图书馆中的生命周期戛然而止。由上图可知,图书馆用户使用价值随时问的变化类似于客户生命周期模型中客户价值的变化,有较为明显的考察期、形成期、稳定期和退化期,并未因为生命周期固定而对用户价值变化曲线产生影响。因此,客户生命周期管理模型是一个普适性极强的理论,可应用于对图书馆用户的分析管理中。
3.3.2图书馆用户生命阶段的划分
对2008级的本科生用户而言,2008年9月到2009年7月为考察期,该阶段用户的平均进馆次数较低,且有小幅先增后减的波动,说明用户与图书馆的关系尚不稳定,在探索中向前发展。2009年9月到20lO年7月为形成期,该阶段用户的平均进馆次数稳步上升,随着用户与图书馆接触的频繁增加,用户与图书馆之间形成良好发展态势。2010年9月到2011年7月为稳定期,该阶段用户的平均进馆次数最高,同时在该阶段的后半段也开始出现用户进馆次数下降的趋势,表明已逐步过渡到退化期。2011年9月到2012年6月为退化期,该阶段用户进馆次数急速下滑,直至2012年6月用户退出图书馆系统。
3.3.3数据结果解释
对高校本科生用户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与用户所处的年级惊人吻合,也就是说年级是影响用户对图书馆使用的重要指标。不同年级的差异在哪里?经过多方调研发现,对本科生用户来说不同年级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
本科大一课程全部都是公共基础课,这类课程是对高中学习的延续,难度不大,通过老师授课和参考书的使用就能够应付,但是该阶段课程多,作业繁重,学生们时间紧,所以来馆次数不多,进馆的主要目的也是以借阅课程参考书以及个人所喜爱的书目类别为主,并不需要花大量时间利用图书馆的学术氛围做科研。因此该阶段进馆次数为四年最低,但是借书数目为四年最高。
大二课程以公共基础课为主,略带专业基础课,课程依然很满,但是因为涉及到专业基础课,学习开始进入专业细分领域,学生也开始涉及到全新的专业课,出于对课程的生疏,需要参考资料,进出图书馆的次数变得频繁。
大三的课程为专业基础课加专业课,专业化程度明显,难度加大,学生的学习进入研究性阶段,喜欢图书馆的学术氛围,所以进馆次数明显增加,但是借书量不见增长。同时大三是一个分水岭,学生开始为毕业后的不同去向做准备。打算考研和出国深造的学生对图书馆的使用会明显高于求职的学生。从对学生所处的学院的分析就可以发现,理科在大三时对图书馆的使用远远超过工科和管院。理科偏重于学术研究,应用性较弱,据不完全统计,上海交通大学刚毕业的理学院本科生中,49%出国深造,27%在国内读研,其余选择工作。而工科和管院情况完全不同,60%以上的学生选择直接工作。
大四的上学期依然有专业课,但是课程不多,下学期未设置课程,以做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为主。大四学生对专业课已经有相当基础,对图书馆的依赖降低,同时不管何种去向的大四毕业生,都需要花大量时间准备学习以外的事情,因此随着生命周期接近终点,对图书馆的使用逐步减少,直至退出。
4 对高校图书馆用户管理的建议
通过上文的研究发现,高校图书馆用户存在明显的生命周期变化,不同阶段表现出的使用价值差异较大,基于此,高校图书馆对用户的管理不应该是固定的,而应采取动态的管理模式更为科学合理,这也正是客户生命周期管理模型的价值所在。
4.1增加大一新生的借阅权限
结合大一新生的门禁数据和借书数据可以看出,大一学生进馆后发生借书行为的概率最高,同时大一也是四个年级中平均借书次数最多的年级。新生对图书馆比较陌生,需在使用中增加对图书馆的了解,因此适当增加新生的借阅权限,可以激励新生更多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扩大图书借阅量,同时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每年会推出新生专栏服务,该部分的主要功能是介绍图书馆实体资源和电子资源以及如何使用,快速拉近新生与图书馆的距离。在该栏目中增加关于大一新生借阅权限的说明,可以刺激新生的借阅需求,激励借阅行为。
4.2对大三学生阅览和自习空间的管理
大三学生对图书馆门禁系统的使用极大地区别于其他年级,但是借书数据与其他年级无明显差异,表明大三学生更多的是使用图书馆的阅览服务以及学术氛围。因此可以划分出专门的区域用作大三学生考研复习、准备出国以及学术研究的场所。该专区设立的目的是保障大三学生对图书馆的使用,通过场所的集中使考研、出国以及做科研的学生分别集合起来,可以实现更广泛的资源共享,促进学生之问的互相激励和相互学习。同时在专区周围设置该区学生可能会用到的参考书目,给学生提供极大的便利,也充分体现图书馆帮助用户更好更广泛地获取知识的宗旨。
5 研究的结论与不足之处
本文通过对图书馆本科用户使用行为的分析,以门禁行为为主,借书行为为辅,获取用户行为的特征,再根据用户行为特征的差异提出个性化管理方案,以更好地促进图书馆资源的使用以及配置。
关键词:经济发展;差异;对策;泛珠九省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3-0113-02
收稿日期:2013-09-28
作者简介:许晨光(1989-),男,山东滕州人,硕士,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研究。
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是指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来吸引、支持、留住企业和公众。衡量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财政支出增长弹性、政府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例、政府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例和全社会投入产出率5个指标。
一、泛珠九省区各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的现状比较
(一)经济建设支出
表1中可以看出,2010年泛珠九省区,支出比例最大的是江西省33.55%,其次为湖南、云南、贵州与海南省,占比分别为33.52%、33.21%、32.71%、32.35%。以上几个省份都处于中国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需要政府进行投资建设。综上说明,泛珠九省区多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还没有摆脱经济建设型政府角色的作用,政府财政依然是建设财政占主导。
(二)财政支出弹性
财政支出弹性即财政支出增长率比GDP增长率,若弹性系数大于1,表明此时经济增长对财政支出的依赖程度较高。表1中可以看出,财政支出弹性系数最小的是四川省1.2,云南省随后1.4,福建、贵州和湖南三个省均为1.5。财政支出弹性系数较大的是海南省和广东省,为2.2和2.1。海南省处于经济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政府要发挥重要的拉动作用。与海南省不同,广东省已经进入了经济成熟阶段,公共支出从基础设施转向教育、保健与福利的支出,这方面的支出增长将大大超过其他方面的增长,也会快于GDP的增长速度。
(三)政府消费占社会消费的比重
社会总消费等于政府消费与居民消费的总和。居民消费不振,此时增加政府消费,可以带动和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内需。政府消费占社会消费的比重越小,则政府消费对于居民消费的拉动作用就越大。从上页表1可以看出,2010年泛珠九省区中,政府消费占社会消费比例最低的是江西省,为21.02%。2010年江西省人均居民消费也首次突破万元,政府有效地拉动了居民的消费。九省区中,政府消费占居民消费比例最大的是海南省31.36%,也是九省区中唯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其居民消费增长率也比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海南省还处在经济起步阶段,此时政府财政支出以经济建设支出为主,并未能起到对居民消费的拉动;另一方面,海南省人均收入比较低,消费能力较弱。
(四)政府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例
政府投资与政府消费作用类似,政府投资占社会投资比例越小,则说明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就越大。从上页表1中可以看出,2010年泛珠九省区中,政府投资占社会投资比重最小的也是江西省,为23.89%,即每单位的政府投资可以拉动4.19单位的社会投资。其次海南省和广东省政府投资所占分别为26.26%、28.1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9.96%。云南省和四川省政府投资所占比重分别为46.3%和38.11%,政府投资已经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投资对于政府投资的依赖程度较高,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率也比较低。
(五)全社会投入产出率
2010年泛珠九省区中投入产出率最高的是广东省为2.91,即每单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能够产出2.91单位GDP,经济效率最高,这得益于广东省近几年来“高效低耗”的发展政策和不断优化的经济结构。这一水平也远远高于泛珠九省区内其他省区的投入产出率。相比之下,广西、云南、四川和江西这几个省,全社会投入产出率还比较低。2010年江西省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广东省的1/2,但其GDP却仅为广东省的1/5。这说明以上几个省区的经济增长还处于“粗放型增长”和“高资源消耗”的发展状态,这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的发展。
从变动幅度来看,四川省2010年全社会投入产出率相对2009年来说小幅度上升,但泛珠九省区内其他各省的全社会投入产出率均小幅跌落,这也是各政府需要注意的地方。
二、对于加强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指标的分析,明确了泛珠九省区各政府发展经济竞争能力的情况。九省区各政府除了要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实施制度创新和提升政府形象外,应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来提升自身的能力。
(一)对于东部地区的广东省与福建省
根据上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广东、福建两省政府在发展经济有一定的优势。在今后的发展中,两省政府需要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坚持进行经济转型改革。对于这两省的政策建议:确立社会目标优先于经济目标的原则,加快完善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二)对于中部地区的江西、湖南和四川省
江西省是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内陆对外开放省份,江西省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此,对于江西省的建议主要有:一是合理调度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政府向民生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二是推动由“低效高耗”向“高效低耗”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湖南和四川省经济发展在中国处于中游水平,发展经济竞争力比较强。因此,对于这两个省的政策建议有:加快经济发展,完善财政支出制度,推进政府转型。
(三)对于西部地区的海南、广西、云南和贵州省
上述四个省份情况类似,均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经济发展的上升空间较大,这就需要政府在各方面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对于上述四省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西部四省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注重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由粗放型和数量型向集约型和质量型转型,提高经济增长的有效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广西、云南、贵州要作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集聚区和引领区,要以推动产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外向经济、城乡统筹、生态环境等实体性因素发展为核心,加大能源资源开发加工力度,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搞好生态环境和土地整理,统筹城乡发展;使其成为泛珠区域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发动机”,进而带动带动泛珠九省区优势互补、竞相发展。三是海南省要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旅游、海洋、石油化工等优势资源有序开发,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李建平,李闽榕,高燕京.中国省域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0—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 王丽娅,陈弦.泛珠九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3] 李兴华.中国城市竞争力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D].厦门:厦门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6.
摘要…………………………………………………………………………………Ⅲ
引言…………………………………………………………………………………1
1、企业破产与破产立法……………………………………………………………2
1.1企业破产的含义………………………………………………………………2
1.2破产法的含义…………………………………………………………………2
1.3破产制度的产生………………………………………………………………2
1.4实行破产制度的意义…………………………………………………………3
2、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程序基本框架……………………………………………3
2.1破产案件的申请……………………………………………………………3
2.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4
2.3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4
2.4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4
2.5关于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5
2.6关于破产财产………………………………………………………………5
2.7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6
2.8关于破产终结………………………………………………………………6
3、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的缺陷及危害………………………………………7
3.1债权人会议职能弱化,债权人自治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7
3.2对债务人财产管理的安排程序上有漏洞…………………………………7
3.3对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问题未作规定…………………………………7
3.4对抵消权未作限制性规定…………………………………………………8
3.5逾期未申报债权视为放弃的规定剥夺了债权人的正当权力……………8
3.6债权人不应承担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有关费用…………………………8
3.7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法律空间…………………………………………9
4、完善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方法和建议…………………………………9
4.1强化债权人会议的职能,并设立破产监查委员会………………………9
4.2增加临时财产管理人的法律规定…………………………………………10
4.3增加破产宣告域外效力的内容……………………………………………10
4.4完善债权债务“抵消”的规定……………………………………………10
4.5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应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债权…………………………11
4.6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应全部由政府承担……………………………11
4.7改善立法和执法环境,尽量减小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11
结语…………………………………………………………………………………13
致谢…………………………………………………………………………………14
注释…………………………………………………………………………………15
参考文献……………………………………………………………………………15
摘 要
市场经济是以承认社会个体的自利行为为基础的,并且以“个人的自利行为会刺激人们对财富的追求
和创造,从而会使每个人的境况更好” 这一判断为其理论和制度前提。而自利行为又决定了在缺少一
种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会为了群体未来的利益着想而去主动约束自己。在债务人的财产不
能够满足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要求时,现实社会便必然产生对一套新的财产分配规则的需求。破产作为
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重新组
合要求做到公正、有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破产企业的出现已不可避免,
我国的破产制度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正在逐步的建立和完善之中。但是,由于我国的《破产法》是
早在1986年颁布实施的,所以它受计划经济观念和体制的影响较大,无论是立法理念、制度设计方面
,还是适用范围或与其他法律之间的相互协调方面,都存在着诸多方面的疏漏和不成熟。本文通过分
析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在具体操作和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和
惩治破产犯罪方面存在的缺陷,从强化债权人会议的职能、完善债权债务“抵消”的规定、破产企业
职工的安置费用以及改善立法和执法环境等七个方面指出了该法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改进的方法和建
议。
关键词:破产制度 缺陷 危害 完善方法
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代表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
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并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大量的
技术陈旧、管理落后、产品滞销的企业被市场抛弃,走入了破产或半破产的泥潭。因此,出现了一大
批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案件,引用原有的法律法规来审理这些企业的债权债务案件,会使许多问题无
法解决或不可操作,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的颁布,对于促进当时
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加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状况,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就业观念的转变等都
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审理企业破产方面的有关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破产案件大量涌
现,在审理这些破产案件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现行的《破产法》已不能完
全解决这些新的问题,也就是说现行的《破产法》已经不能满足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
日渐暴露出其诸多缺陷。
本文试图从现行的《破产法》在具体操作和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
面存在的缺陷,指出该法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改进的方法和建议。以期给我国的立法者提供一些借鉴
和帮助。
1 企业破产与破产立法
1.1 企业破产的含义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它是社会经济生活的
基本单位。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的,就叫国有企业。[1]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满足债务人正当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
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商品经济出现之后信用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产物。而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则
是指对这种信用关系的特殊调节制度,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产生危机时,为贯彻债权人平等
的原则,在体现对债务人救济的同时而设定的一种司法上的债务清理和概括性的财产执行程序。[2]
1.2 破产法的含义
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宣告其破产,并由法院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由
其进行和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通过调节和规范破产程序进行中各案件参与人如债权人、债
务人、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第三人,甚至法院的具体行为和活动来达到调节债权债务关系的目的
。破产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仅指单行的破产法典;后者除包括破产法典外,还包括民
法、商法、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部门中有关破产关系的法律规范。[3]
1.3 破产制度的产生
破产制度产生于古罗马时期,它是基于商品经济社会内在的经济规律而诞生的。[4]它的产生首先源于
债权人公正分配要求的满足,此可谓破产立法的首要目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恒久而无期限的法
律关系,它是一个从发生到消灭的过程,加之债务内容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丰富和复杂,因而,债的
消灭过程必然伴随大量的债务履行争执。这些争执通常可以通过当事人间私下和解或以诉讼方式实施
个别执行来解决,同时,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资本亏空,大多能于交易前设置财产担保,使一般交易
取得物权法上的有力保障。然而,当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尤其是资不抵债时,必将在对债务人财产的
先后诉讼和先后执行上产生失衡和偏颇,更何况有些债务无法于事前设置担保(如侵权行为之债),
这就必然使正常的债权保护效应减弱或失灵。基于此,“为维持多数相互竟合的债权人间公平清偿起
见,不能不特别考虑债权之实现方法,为此需要而产生的制度,则为破产制度。” [5]
1.4 实行破产制度的意义
在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调整体系中,破产法具有无可置疑、不容替代的地位。破产法为最终解
决债务清偿、终止拖延提供了有效途径。虽然我国破产法的实施环境还不够完善,但各项基本条件已
经具备。
如果不实行破产制度,企业在基本建设、商品交换中大举借债,欠债不还,便毫无后顾之忧。如果没
有破产法,国家对债的保护就始终存在体系缺陷,永远不可能完备,其他法律、政策的调整效力与作
用也将削弱、丧失,甚至产生相反的副作用。
而实施破产法后,就像在那些欠债不还的企业头上悬上了一把利剑,再不还债就要强制执行,乃至宣
告破产,并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这样不仅使企业不敢任意拖欠债务,而且使其在借债时也不得不
量力而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便有了约束机制,甚至经济纠纷也会随之减少。
2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程序基本框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破产程序一般应依据下列程序进行:
2.1 破产案件的申请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出。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
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
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
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企业破产受理公告,在
债务人企业公告,要求保护好企业财产,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债务人的结算活动等,并于
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通知债务人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会计报
表、债权债务清册、企业资产清册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资料。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
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
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
2.3 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应在法院公告后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
2.4 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
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公告
,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破产法》第四章的规定,其上级主管部门可
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工作由股东会议指定人员负责。整顿期不超过两年。整顿期满,企业
可以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宣告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
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宣告该企业破产。
2.5 关于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如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在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或者因出现法定事由终结
整顿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
公告。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
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
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
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一定的破产清算工作。中介机构就清算工作向清算组负责。
2.6 关于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
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此外,债务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益福利性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作为破产财产分配
。
破产财产的变现应当以拍卖方式进行。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2.7 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8 关于破产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
收到清算组的报告和终结破产程序申请后,认为符合破产程序终结规定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终结破
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3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的缺陷及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现行的《破产法》的内容已不
能完全满足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在实际操作和实践当中日渐暴露出其诸多缺陷。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债权人会议职能弱化,债权人自治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
债权人会议是表达债权人共同意思,参与破产程序的决议和监督机构。[6]对于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
民法院应当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但我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
报告工作”。这就使得债权人会议实际上无权过问清算事宜。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
席不是由债权人会议推选,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使债权人会议缺乏相应独立性和实质性职权。
3.2 对债务人财产管理的安排程序上有漏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即告开始,经债务人申请和解,而开始破产整顿,破产程序并没 有完结,而只是中止。《破产法》在破产宣告前的破产程序进行中,以及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清算组
成立之前这段时间里,债务人的财产由谁监督或管理,没有做出规定,因而为恶意破产人转移财产以
可乘之机,这不仅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也给人民法院处理破产案件形成障碍。
3.3 对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问题未作规定
近些年来,随着贸易和投资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发展,跨界破产案件的发生与日俱增。但由于《破产法
》对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未规定而不能把破产企业的境外财产纳入破产财产,对债权人利益不能不是
一个重大的损失。比如,1999年1月16日,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宣告破产,这一事件至今也没有
审结,其中原因之一与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问题未作规定有关,因而使该公司在境
外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成为争议的问题。
3.4 对抵消权未作限制性规定
我国《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消。”根据
这一权利,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偿还期限,无论债务标的、
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不依破产程序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消。这一规定显然过于简单,在何种情况
下不得行使抵消权未作限制性规定,结果发生了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境外债务人低价收购破产
债权,通过不当抵消非法牟利,从而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3.5 逾期未申报债权视为放弃的规定剥夺了债权人的正当权力
《破产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这一规定过于严厉
,很不合理,是对债权人权力的不当剥夺。因为从法理上看,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产生形成或
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国外许多国家的破产法中虽然都有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但逾期未申报并不视
为放弃债权,也并非因此而不予清偿,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之前仍可补报,只是该债权人就已进行的
破产程序与事项无权再提出异议,须自行承担对其债权的调查确认费用,而且只能参加补充申报时尚
未分配财产的清偿。
3.6 债权人不应承担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有关费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有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应用于对破产
债权人分配(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先交纳土地使用出让金)。但国务院《通知》及《补充通知
》都规定,在试点城市和地区,为妥善安置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再交纳土地使
用出让金,首先用于支付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方列入
破产财产,用于分配。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
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
仍不足的,才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上述规定,使破产企业本应列为破产财产作为
破产财产清偿分配而要划出相当部分用于职工安置,使破产企业债权人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安置
费用,从而减少了债权人应当受偿的份额,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
3.7 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法律空间
《破产法》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破产法》
实施意见中规定,破产案件由当地法院一审终结裁定,不得上诉。这种一审裁定的形式,很难保证不
被地方保护主义利用,为企业破产逃债提供机会。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可以无
条件免除破产人或债权人未依破产程序清偿的债务的继续清偿责任,这样往往会诱使企业利用破产来
逃避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而骗取利益。
另外,我国《破产法》对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清
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协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计
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弊端较多
,除了组建困难,组织松懈,易于扯皮和效率不高外,这种主要从当地政府部门选任清算组成员的做
法在地方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与方式未根本扭转的情况下,在地方财政单列以及未完全打破条块封锁
的格局下,难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 完善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方法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使债权人利益能切实得到保护,使企业的破产更加规范,使我国的企业破
产制度更加完善。笔者认为,对我国的《破产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4.1 强化债权人会议的职能,并设立破产监查委员会
在债权人会议的组成方面,应取消人民法院对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指定,规定债权认会议主席由没有担
保债权的最大债权人自然担任。在债权人会议职权中应增加“有权了解破产清算事宜”和“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初选的清算组负责人”的规定,使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够清楚明了,并能够
随时监督清算组的一切工作进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债权人自治是破产程序的基本制度,这个制度包括债权人会议和监查委员会两种形式。监查委员会委
员一般由债权人会议推选产生,代表债权人对破产程序和破产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进一步完
善债权人自治制度,形成清算组、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和破产监查委员会四家制约机制。
4.2 增加临时财产管理人的法律规定
为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在破产宣告前的破产程序进行中和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后成立破产清算组
之前,应设立破产企业临时财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就应指定临时财务管理人接管债务人
的财产,统一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经营事务,直到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成立清算组。
4.3 增加破产宣告域外效力的内容
应当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与完善的经验,规定凡属破产企业的财产,当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其境内外
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财产的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或拒绝交出该境外财产,应与境内财产一起进
行清算分配。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刑事责任。其条文内容要充分考虑到了不同国家的要求
,对解决跨界破产的困难问题提供一套相对完善的规则。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深化经济改革以适应市场化的要求,那么破产立法应当处于改革的前沿,变革中国
跨界破产立法也正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但是,中国必须在管制经济活动的需要和创造积极环境便利国
际投资和贸易活动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否则,一部现代的破产法可能只是有名无实,在实践中并不
能得到很好地运作。
4.4 完善债权债务“抵消”的规定
在债权债务的“抵消”方面重点应规定什么情况下不能抵消,以防止有人钻可以“抵消”的空子谋取
不当利益。为防止这一权利被当事人滥用,损害他人利益,应规定只有企业破产前形成的债权债务才
有资格申请“抵消”,凡不是破产企业与债权人直接形成的债权债务或企业破产宣告后有人通过不正
当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不能进行抵消。
4.5 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应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债权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的,立法应给债权人提供在程序上可资补救的机会。
可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未按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视为放弃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之前
并且不影响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均可向清算组追补申报债权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只是该债权人
就已进行的破产程序与事项无权再提出异议,而且只能参加补充申报时尚未分配财产的清偿,并应承
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
4.6 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应全部由政府承担
在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和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转让所得的处理上,国务院两个通知的规定虽然本
意是好的,目的是为破产企业职工着想,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但这样做有两个明显的不足:一是破
产企业职工安置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现要求由债权人来承担,不合情理。二是与我国现行的《担保
法》、《破产法》关于抵押的规定产生立法冲突,会造成行政法规否定法律的后果。建议废除这方面
的规定,使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和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转让所得的全部用于破产清算与分配,破
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4.7 改善立法和执法环境,尽量减小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首先,应加强立法工作,加快我国的法制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
制定法律时,要将部门法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既要考虑到小系统的效力,又
要考虑整个系统的协调,使部门法发挥出它的最大效力。
其次,要制定出相关的约束机制,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认真对待破产企业债务的落实问题
,加强破产程序的监督监管。如果出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
或刑事责任。
第三,要强化企业的商业道德意识,使企业从根本上认识到对商业道德的破坏,就是对市场的破坏,
而最终受损的还是企业本身。因为市场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都可能最终影响
到整个市场的运作,对于个体来讲,逃避了债务对自己确实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每一个个体都丧失信
誉,任意逃避债务,那么交易便无法进行,每一市场主体也都将无法存在。
第四,应废除一审终结裁定不得上诉的规定。如果出现某些地方政府干预审判,一审裁定不公时,使
债权人拥有上诉及再审的权利。
第五,在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方面,按市场化要求由专业人士组成,只能允许少量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
人员参加。清算组组长的选定应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共同讨论确定,由中介机构中的专家担任。
清算组不能只对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和负责,而应对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对两者负责。
结 语
破产制度是为了清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的财产,通过破产程序使得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的法
律制度。企业在必要时实行破产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进步。
我国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多是粗线条的,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以及实际
被遵守的程度均与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
展的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
了一定程度的混乱。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
,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也给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损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
以及自然人的破产问题都急需立法规制。尤其是原有的破产法仅从国有企业的角度规定破产,既缺乏
完善的破产程序的规定,也对重组等制度缺乏规定,因此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笔者认为,当前完善
破产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实践来看,假破产和利用破产逃债的问题相当突出。
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交易安全,不仅关系到党
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
。
由于自己对法学相关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加之时间比较仓促和笔者水平所限,有关企业担保
方面的问题、企业破产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监督问题以及企业破产中的暗箱操作等许多企业破产方面
的相关问题,在文章当中没有被涵盖或没有进行展开讨论,本文的论述可能还很不全面、不成熟,有
些论点可能会存在争议,敬请老师批评指正。
致 谢
经过几百个日日夜夜对《经济法》等法律课程的艰苦学习,使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得到了很大的
提高。在即将完成毕业论文之际,我要衷心地感谢XXXX的XXX老师,感谢他对我精心的指导和帮助。
虽然我就要毕业了,但我对法学知识的学习永远也不会停止。我深知,在我国建立法制国家的进程中
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完成,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整个经济社会的经济活动就是在法律
的框架下运行的,这样各行各业就会急需大量的专业法律人才,并且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
法律工作者的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和提高。所以说,对法学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将会是我今后
永远的渴望和追求。
我能顺利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论文写作,是与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指导、关心和帮助分不开
的。最后,请允许我再一次向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注 释
[1] 杨紫?@.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6页
[2] 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3] 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4页
[4] 王欣新.试论破产法的调整机制与实施问题.http///,2003年4月30日
[5] 陈荣宗.破产法.台湾三民书局.1982年版:第1页
[6] 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页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颁布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颁布施行
[3] 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杨紫?@.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 张卫平.破产程序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6 王卫国.破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7] 柯善芳.破产法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8] 王欣新.谈破产案件受理后被申请破产企业所涉诉讼的处理.法学家,199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