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历史哲学论文

时间:2023-03-23 15:08:57

导语:在历史哲学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历史哲学论文

第1篇

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

合理性这一概念,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立足于人类的与现实,从哲学的高度研究人的活动与行为,在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韦伯是第一位从哲学的“理性”范式转换到社会科学的“合理性”范式、用合理性概念来洞悉欧洲资本主义演进及其本质的古典社会学家。在韦伯看来,理性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理性的觉醒和伸张,导致社会开始摆脱传统的控制,转向运用理性和文明的来理解和征服世界。可以说,西方文明的全部成就皆源于理性的启蒙。但另一方面,理性又过于偏执,一切行为都单纯以“目的—工具合理性”行为为取向。随着这种原则的推广,理性化的现代社会就日益处于价值和道德的冲突、分裂中。为此,韦伯对现代文明的前途感到悲观、失望。

正是鉴于韦伯的工具理性观,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交往理性观。他指出:韦伯的问题在于对理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太狭隘。把目的合理性等同于合理性,仅仅从目的合理性这一单向度来剖析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在于韦伯仅局限于传统意识哲学,脱离了语言来研究人类行动。因为目的理就是选择最有效的工具、手段以实现预定的目的。这种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从人和的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人的主体性、人的理性能力。而哈贝马斯认为,只有跳出传统意识哲学范式下的主客二分法,引进语言范式下的交往理性概念,才能更充分地把握合理性概念的整全性,从而克服韦伯式的理性悲观主义。

与目的行为不同,交往行为是定向于主体际地遵循与相互期望相联系的有效性规范;是一种主体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它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可以看出,相互理解是交往行为的核心。而主体间为了达到相互理解,诉诸的手段就是“语言”。正是在语言中,在言谈中,自我和他我在相互理解中得到认同和彼此承认。哈贝马斯认为“目的理性活动所掌握的规则,使我们具有熟练的纪律性;内心深处的规范使我们具备了人格结构。技巧使我们能够解决问题;种种动机使我们可以执行统一的规范。”1也就是说,目的理作为一种技巧性的知识与经验只涉及了人与客观的外在世界的关系,而内在于人的动机结构中的交往行为则考虑的是人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的统一关系。所以,“交往合理”这一概念比“目的理”在揭示社会历史本质时,更具有合理性。

从哈贝马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地将交往理性的特点概括为:语言性(准确地说应是语用性)、互主体性与程序性。

第一,交往理性是语言性的。与韦伯及传统的理性观不同,哈贝马斯不再把理性与意识、精神联系起来,而是将理性看成是语言性的。认为只有在语言或话语中,主体间才可能达到一致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相互理解作为目的寓居于人的语言中”2。

第二,交往理性是与哲学中的互主体性相对应的。既与康德的独白式的理性概念区别开来,也与韦伯的主客二分的理性概念不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更强调哲学中的互主体性。交往理性的核心是主体间的关系,它所处理的是主体间达成一致的可能条件。

第三,交往理性是程序性的。与传统哲学所追求的实体性理性概念不同,交往理性不是实体性的,它从形式上被规定为一个纯程序性的操作原则、商谈论证程序。

不难看出,交往理性的核心问题是主体间如何能相互理解和达成一致。哈贝马斯的解决办法是借助于语言或话语。在理想的言谈情境下,主体进行真实地、正当地、真诚地交流。显然,与传统的自我意识的理性范式不同,哈贝马斯主张一种语言的交往理性范式。那么,他又是如何从传统的意识领域转变到语言的范式下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牵涉较多,除了上面谈到的韦伯合理性理论的启示之外,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深刻教训和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转向都是哈贝马斯实现转变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些我在此就不赘述了。本文是想站在哈贝马斯的立场上,通过他对德国古典哲学的解读,让我们在深刻而全面地理解传统自我意识理论的特点的同时,了解他是如何从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痕迹中去建构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的。

.二、康德:先验统觉论中的独白式自我

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把自我意识与思考的自我等同起来之后,认知主体与其自身的关系就成为传统形而上学领域里的一个兴久不衰的论题。笛卡儿第一次地将众多对象中的“我思”看成是坚实可靠的,不可怀疑的。在他眼里,自我就是具有直接的自我意识的灵魂的实体,对于它我们不需要通过外在知觉感知,因为它是内在自明的。但是仅仅确定“我在思考或我在怀疑”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自我的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及自我是如何达到这种同一性的?即我思考的对象是否与我对它的知觉、感觉或思维相一致及我的自我与你的自我、他的自我对同一对象的认识是否一致?这里涉及到两种反思关系:一是自我是如何达到与自身相关的同一?即对自我反思的反思经验;另一是自我是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即主体在主体通性中所形成的反思经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建立交往行为理论的必要前提。哈贝马斯在研究和这些问题时,首先梳理和理清了自康德以来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脉络。

哈贝马斯认为,康德的“自我意识”或“反思”概念表述的是反思哲学的基本经验,即自我反思中的自我同一性的经验。即对于有限的知性,综合的统一性是如何在观念的多样性中形成的?康德假定了一种能够把全部属于我的一切观念结合在自我意识中的能力——想象力,一种存在于与自身相同一的自我的经验中的、自发的能力。想象力的作用就在于对直观材料进行综合,在知性范畴下保持它的必然统一性。有了“想象力”,纯粹统觉产生的“我思”观念,必然能和一切其他的观念相同一,无需由其他观念相伴随和反思。“这里自我被设想为‘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统一’,即被设想为必须能够伴随我的一切表象的‘我思’。”3概括地说,康德的思路是从经验的前提出发,得出先验的统觉。把本来应该在经验领域中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认为自我意识的同一性在先验的统觉中已形成,无须再探讨自我意识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认为人只要去认识,去反思,就先天地能将意识与自身同一起来。怪不得哈贝马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康德同时用他的认识论前提来解释这种自我反思的经验:他从经验统觉中把应该保证先验意识统一性的原初统觉净化了出来。”4

我们知道,康德在笛卡儿的基础上,赋予了“自我”以新的和意义。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将自我分为“经验的自我”和“先验的自我”两种。经验的自我是经验认识的对象。那种对自我反思的反思过程就属于经验的认识。但康德同时又主张先验自我的存在,并认为先验的自我为经验认识提供了结构,确保了认识的统一性。作为认识活动的一种主观心理结构,先验的自我逻辑地先于任何确定的思维;它作为经验的先在过程的基础,在所有直观、表象和概念的综合活动中始终保持同一。因而它是意识统一的最后根据,是一切知识的最高原则。作为主体的自我,它不是认识的对象,而是认识对象所以成立的理由或先决条件。可见,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关于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问题已在康德所设立的那种独白式的、先验的自我中得到解决。

有趣的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又提出了另一个自我的观念,那就是在实践行为中具有“自由意志”的自我。这个自我也不是经验认识的对象,它既不能被感性地直观到,也不能用因果关系等知性范畴去认识。只是为了确保人的实践行为的道德公正,他又假设了在道德实践中,能够承担道义责任的自由意志的自我的存在。这样,在康德那里就有三个自我,先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和自由意志的自我。尽管康德想在理论理性的领域里谈前二者的关系,在实践理性中论后二者的关系,但对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否能统一起来,三个自我是如何同一的问题,康德都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

显然,哈贝马斯对康德的解决办法很不满意。因为就如同康德自己曾明确表述过的,“若不以现象为具有其实际所有以上之意义,即若不以现象为物自身而仅视为依据经验的法则所联结之表象,则现象自身必具有‘其非现象一类之根据’”5。就是说,如果现象不是物自身,而是经验层面上的表象,那么现象就必须有不是现象的东西作其存在的根据。同样的道理,先验的反思也须有除它自身之外而证明它存在的依据。因为任何形式的认识都只能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所以康德在先验自我中达成的原初同一必须得到说明。所以,哈贝马斯说:“如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体,只有在研究过程中从最初的统觉活动中才能被理解,那么,在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体开始时,建立在毫无疑问的先验的自我反思经验基础上的自我同一性,将必然得到考虑。”6

三、费希特:孤独的反思主体式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深化了康德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觉论。在1794年发表的《知识学的辩证法》中,他探讨了自我和他人在认识自身的主观性中的辨证关系。提出:“知识学的辩证法作为自我意识的理论,是对这样一种疑难关系的回答:在这种关系中,自我是通过自我在一个认定同自我本身相同的他人身上认识自身时形成的。”7也就是说,自我是自我和非我的同一。在确定自我的过程中,主体通过把自己同非我相对立的方法设定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对象,一个客体。这个被设定的客体也是一个自我,一个自由而能动的主体。主体的自由是通过另一个主体对自己提出期望或要求而形成的。自由的领域就是通过诸主体间既相互反对,又彼此尊敬的约束和自我约束的交互关系形成的。这就说明,作为个体,我必须面对他者,又同时必须面对我。既要考虑到自我的意识,又要考虑到他人眼中的我。只有把我的理性存在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存在,自我意识才能形成。

诚如哈贝马斯所言,费希特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自我设定,将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区分开。因为费希特意识到,传统自我理论的困难在于:它的“反思模式”即从一现成的或先验的自我出发,经反思之光又返回到那个早已存在的自我。但问题是那个返回到的自我与先前的自我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别呢?为此,费希特提出了“自我设定自身”的观点。这意味着:自我生产出它知道的东西,同时它又知道它所生产的。所以,费希特的自我在哲学方面既不像在笛卡儿那里那样是单纯从事逻辑思维的精神实体,也不像在康德那里那样永远与自在之物处于对峙的地位,而是一个既能进行严密逻辑思维,又能创造合理的现实事物的能动理性实体。但是费希特没有说清楚从事创造活动的绝对的自我与个体的自我有什么关系。

所以,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的自我设定是一种孤独的自我反思,即是意识哲学的一种循环论证。从自我——非我——回归自我,是正反合一的、合题的抽象行为。虽然,费希特把主体间关系分解为一种主客体关系,也谈到了他者面对自己的期望是相互对象化的动力,但终究囿于主体哲学的范围,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通性的问题。

四、黑格尔:普遍与个别相同一的自我

在解读黑格尔的时候,哈贝马斯注意到了常被人们所忽视的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他说:“黑格尔在耶拿大学讲授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为精神的形成过程创立了一种独特的理论体系”8。哈贝马斯认为,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已超出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迷恋于自我和他人在“精神的主体通性中的框架中的辨证关系”9,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再是原初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是主体在相互作用中,学会了用其他主体的眼光来看我自己的经验。哈贝马斯谈到,青年黑格尔曾用恋人间的关系进行说明:爱情就是在对方身上认识自己的那种认识。“任何一种知识,都在它同对方的对立中与对方等同。因此,它自身之有别于对方,也就是它自身之等同于对方,并且它之所以是认识恰恰在于……:对它自身来说,它同对方的对立本身转变为与之等同,或者说,这就像它在对方身上观察到自身那样,知道对方就是自己。”10恋人间的这种对立又同一的关系就是在爱的活动中,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是在这里,黑格尔揭示了真正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即自我只有通过对立物而存在,自我意识只有从别人那里获得承认、确证时,才成其为自我意识。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可能在自己对自己的关系中形成,自我如果不越出自身,不迷失在他者之中,也就不会生成自己,真正地认识自己。自我意识只有在自我和他我的相互理解、彼此承认的基础上形成。哈贝马斯把它称作是“得到承认的意识”。伽达默尔视之为“黑格尔思辩辩证法的一个最可爱之处”,是黑格尔最伟大的功绩之一。

当然,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不仅仅在主体通性的关系中来解释在他人身上认识自己的关系,而是同时借助于自我是普遍和个别相同一的观念。黑格尔在这里不是像费希特那样用返回到自身的自我意识来论证自我同一性的起源问题,而是用一种精神理论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意识作为两个自我沟通的媒介,诸个主体就是在这个中介里相互接触。“自我作为普遍和个别的同一,只能从精神的统一中来理解,而精神把自我的同一性和一个与他不同一的他人连结在一起。精神是单个人以普遍的东西为媒介的交往,普遍的东西同个人的关系如同语言的语法同说话的人的关系,或者如同有效的规范系统同行动的个人的关系;普遍的东西并不突出同个别性相对应的普遍性要素,而是允许个别性的独特联系。”11也就是说,主体要想保持自己的个体性、特殊性,只能借助于普遍的东西。那么,这个“普遍的东西”又是什么呢?黑格尔在此认为是精神。认为只有在精神的统一中,自我才能与他人相互理解,彼此连结。不难看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不是“我=我”这种抽象的自我同一,而是接触到了“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这一具体的我与你的经验关系,并认为这种关系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自我的同一性也只有在我与你之间所形成的普遍的精神中才能形成。

从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没有解决自我同一性的问题。他的所谓精神就是“绝对理念”。自我只不过是在绝对理念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这可以从《精神现象学》中,对前述“我与你”的关系转变成“类”,即“我们”事实上得到说明。黑格尔谈到“意识所须进一步掌握的,关于精神究竟是什么的经验,——精神是这样的绝对的实体,它在它的对立面之充分的自由和独立中,亦即在相互差异、各个独立存在的自我意识中,作为它们的统一而存在:我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我。”12显然,这里的“我们”就是绝对精神。

所以,哈贝马斯说:“黑格尔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考虑的是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最初的统觉意识的抽象统一。13但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可贵的地方在于:在实践意识的经验领域或在伦说的批判中,充分发挥了自我意识的辨证法经验。把自我意识放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行动的相互作用中来看。自我意识成为争取相互承认的辩证法。这是哈贝马斯感兴趣的地方,也是他呼吁人们重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精神哲学的原因所在。在黑格尔的主体通性的框架中,自我意识的反思关系已过渡到自我与他我的关系。自我认同的问题已转换到主体间性的问题上。我们也依稀从中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中的“互主体性”特点。但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主体间是以什么为中介达成统一的?是借助于意识、精神,还是诉诸于语言?在此,黑格尔也经历了一个从意识到语言的转变。

五、语言与劳动:交往中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耶拿时期的黑格尔已跳出了反思的模式,意识到自我首先是个形成过程;其次,自我是与对立的主体的交往活动中构成自我的,也就是在诸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交往活动促使着自我意识的精神得以形成并持存呢?具体说来,“除了‘家庭’之外,被黑格尔以同样方式阐明自我形成过程媒介的只有两个范畴:语言和劳动。”14精神就是在符号表述、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中达成一致的。这三种辨证模式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着主客体的关系,但只有在三种模式的结合中,精神才能显现出来。

语言的作用在于使意识和意识对象分离开,并以符号的形式将意识或精神保持、传承下去。哈贝马斯引用赫尔德的话,对主体用语言表达的双重情感作了描述:“一方面,语言要把人所看到的事情溶化和保存在表现事情的符号中;另一方面,语言要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分开,这时,自我通过自己创造的符号既和物,又和自身在一起。”15所以,语言是第一范畴,在这个范畴下,精神不是被想象为一种内在的东西,而是既非内在,又非外在的媒介。在这里,语言是实存的中介,而精神凝练在语言中,可以在世界遨游。

劳动的作用在于以工具的形式持存着意识。它是一种能够使欲望得到满足,能够把实存的精神同加以区别的特殊。劳动者的普遍经验及其客体表现在工具中。所以,如同语言一样,工具也是精神赖以达到实存的中介范畴。但黑格尔认为,工具和语言这两种活动是异质的,甚至是对立的。因为,通过语言形成的是命名的意识,通过工具,产生的是机巧的意识。机巧的意识随着劳动的机械化会扩大主体的自由,而命名意识的客观性则保持和控制着主观精神。

黑格尔从互为补充行动的相互作用的联系中,把自我意识理解为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结果。通过对罪犯的惩罚为例,他谈到人们如何在共同的生活联系间达成共识。主体在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过程中,必然会有这样的一种反思:必须扬弃他们自以为是代表整体的个别性,才能维护自身的存在。由此,个别性就得到了绝对的拯救,即:“自我的同一性只有通过依赖于我的承认和承认我的他人的同一性,才是可能的”16。

正是在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个辨证模式中,突出地表现出命名的、机巧的和得到承认的意识所构成的同一性的形成过程。“这些同一性是在表述的辩证法、劳动的辩证法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辩证法中形成的,它们否定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和《纯粹理性批判》的出发点——实践意志、技术意志和理智的抽象统一。”17那么,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种辨证模式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在精神形成过程中三者的地位如何,它们又是如何统一的呢?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到了三者的辨证关系。

首先,语言或表述性符号的运用是抽象精神的第一个规定,它是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两个规定的前提。相互作用与劳动(无论是工具活动或劳动)都首先取决于语言交往。“语言作为文化传统包含在交往活动中。因为只有主体通性上有效的和稳定的、产生于传统的意义,才允许指导相互关系,即指导互为补充的行为期待。因此,相互作用取决于大家都熟悉的语言交往。但是,一旦工具活动作为社会劳动从属于现实的精神范畴,那么,工具活动也就置身于相互作用网中。”18

其次,在得到承认的劳动产品中,劳动与相互作用互相联系。相互作用是建立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但相互承认的关系是通过在劳动产品交换中所确立的相互关系本身的制度化而规范化的。比如规范、奴仆和主人的关系,都是通过劳动,在劳动的过程及结果中使主体间的各种关系得到承认而确立的。所以,“自我同一性的制度化,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19

经过对黑格尔耶拿时期精神的,哈贝马斯已意识到,黑格尔已将诸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从意识转移到语言,把语言看成是诸主体形成一致的首要的、基本的条件。所以,他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论点:“决定精神概念的,不是绝对的反思活动中的精神本身,即,不是以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而首先是符号化的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辨证联系。”20也就是说,首先,精神不是如康德所言,是脱离一切形成过程的先验意识的综合活动概念,而是必须把精神的统一看成是一个形成过程;其次,精神的统一只有在语言中,或伴随着语言的形成,在三者的辨证联系中形成。

但是,使哈贝马斯感到不幸的是,黑格尔在后来的《哲学全书》中放弃了他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这种独特的辨证关系。曾是精神形成过程的构成模式的语言和劳动后来从属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在他人眼中中认识自己的辩证法让位给孤独的绝对精神的运动。“黑格尔是根据自我反思的模式来想象绝对精神的运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性赖以产生的伦理关系的辩证法就包含在自我反思中:绝对精神就是绝对伦理。”21所以,虽然主体通性是黑格尔根据他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的模式出发得出的,但到了《精神现象学》那里,主体通性模式却失效了。“伦理关系的辩证法证明自身就是绝对精神赖以进行自我反思的运动。”22这一过程就好比是,借梯子登天,等登上天了就把梯子忘记了。黑格尔借助于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现实联系,确立了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规范和制度。可一旦确立下来,就忘记了这种现实的决定关系,把抽象的法看成是从外部引入的,是绝对伦理的自我反思的产物。

以上基本上是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如何解决自我意识的的梳理。可以看出,哈贝马斯从康德的认识论前提出发,经费希特,充分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其中,康德的独白式自我、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黑格尔的普遍与个别同一的自我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精神是如何形成统一的问题。从哈贝马斯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两次跳跃:一是从康德到黑格尔,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从独白式的自我反思转变到自我与他我的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一是黑格尔自身经历了从诉诸于语言与劳动到绝对精神的转变过程,为寻找主体间达成一致的条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是把握住了这两次跳跃,哈贝马斯犀利地看到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致命弱点及未来趋向,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基础上,他毅然地跳出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范式,实现了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换,构建了完整的交往行为理论。

注释: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0页。

2参见艾四林:《哈贝马斯》,湖南出版社,1999,第98页。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页。

4同上,第6页。

5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394页。

6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郭官义、李黎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6页。

8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3页。

9同上,第6页。

10同上,第9页。

1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8页。

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122页。

1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4同上,第15页。

15同上,第16页。

16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7同上,第20页。

18同上,第22页。

19同上,第24页。

20同上,第4页。

第2篇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是人口集中的区域,由人口、建筑、街道、交通、空气、植被、水体、工业区、商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工环境组成。绿色设计又叫生态设计,它是一种设计的理念。其中的“绿色”是指像树叶一样绿的颜色,借指无公害、无污染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食品或能源。目前,与“绿色”一词相近的生态、环保意识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绿色设计的概念中,设计只是一种常态的行为,而绿色作为设计的理念,是整个设计的核心。所谓城市的绿色设计,就是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要无污染、无公害,达到环保的标准,建设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

二、实施城市绿色设计的原因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地存在,事物的这种联系,又使事物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使事物从量变到质变,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最终推动事物的发展。这其中涉及一个“度”的问题,只有当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才会发生质变,控制好事物的量和度,是把握事物本质的关键。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使城市工商业逐渐繁荣发展起来,城市的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资源,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导致城市危机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城市人口增长过快,人满为患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1978年,中国总人口约有9.6亿,其中城镇人口约为1.7亿,占总人口的17.9%,乡村人口约为7.9亿,占总人口的82.1%。改革开放前,我国约有82%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约有13.4亿。目前,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为6.6亿,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约为6.7亿,占总人口的50.32%,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市人口比重上升加快,上升了13.46个百分点。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城市人口增长迅猛,几乎要与农村人口持平。其原因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和农民意识的觉醒,憧憬着新生活的人们,放弃农业,走出农村,走向城市。农村人口通过送孩子进城上学和进城务工两种方式,融入城市,城市人口的飞速增长给城市带来了空前的挑战,城市亟待转型和升级。

2.城市盲目扩大,资源紧缺,环境恶化

城市人口的增长,首先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人口过密、交通拥堵,导致食物、住房、水电等生活资源消耗过快,补给跟不上,城市基础设施也难以满足飞速增长的人口。其次,是为了解决新增人口的就业问题,迫使当地政府放松政策限制,以增加企业数量和让部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来吸纳失业人口,城市的土地被大量地征用,过度的资源消耗导致水土和空气污染严重。人类赖以生存的水土和空气等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直接导致城市空气质量下降,雾霾和沙尘暴天气增多,气候反常,旱涝灾害频繁,严重地威胁着城市人口的健康和生活。唯物辩证法的因果关系告诉我们,有前因必有后果。我国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城市人口的猛增和盲目扩大,导致城市发展过快,不堪重负,达到了承受极限。为缓解城市压力,城市必须实行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设计。

三、城市绿色设计中的哲学理念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典的哲学精髓。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就是不能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要顺应自然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生活理想,也即“道法自然”,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自然而然。庄子在继承老子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修正了老子的哲学思维,开创了“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在庄子的哲学中,“天”是与“人”相对立的两个相反的概念。“天”代表着自然,是无拘无束的自然存在。“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活动。“天地万物人为贵”,“人为”就是为了达到人类的生活理想而有选择性地对“自然”有所作为,而这种行为又不能是没有约束的胡作非为,必须要遵循“天道”,也即尊重自然规律。只是因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所以人的存在和行为必须符合“天意”罢了,正所谓“天意不能违”也。所以庄子极力赞美天地万物的自然有序,推崇人与自然和谐同构的社会理想,其本质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存理念。城市作为可塑的人造环境,其绿色设计中的哲学理念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尊重自然,保护城市环境

人类是万物的主宰。在自然界中,人类的行为受到自然规律的影响和制约,所以人类不但要适应和顺从自然,还要改造自然,通过改造自然,为人类创造更有利的生存条件,杜绝破坏自然。对于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的城市来讲,要让城市变得清新自然,只有切断城市污染的源头,才能减少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具体措施是严格禁止生活污水、工业有毒液体和气体的排放,避免造成对河流、湖泊、地下水、土地和空气的污染。另外还要禁止乱倒工业和生活垃圾,以免造成环境的污染,特别是要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的污染。

2.把握城市发展规律,控制城市发展速度

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城市的发展不能违背规律,物极必反。城市发展要遵循质量互变原理,尊重城市的发展规律,严格把好“质量”关。城市作为人造的自然,要把握好发展的“火候”,控制好发展的速度。不能为了实现城市化而盲目地进行造城运动,也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牺牲城市环境,更不能为了一时的繁荣而进行过度开发,做“杀鸡取卵”的蠢事。要在节约资源的前提下,健康有序地推进城市的发展。

3.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城市建设

第3篇

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

第4篇

关键词:游牧文化;乌桓;鲜卑;研究索引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273-03

一、论著类(含博士、硕士毕业论文)

成永娜,《乌桓民族关系探析》,烟台大学硕士生论文,2009年。

郭鹏,《十六国时期慕容燕集团文化述论》,西北师大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

闵海霞,《匈奴发展史研究》,兰州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吴松岩,《早期鲜卑墓葬研究》,吉林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蒋东明,《慕容鲜卑兴衰原因探析》,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李莎,《论乌桓、鲜卑的南迁及其对汉匈关系的影响》,渤海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陶丽根,《拓跋鲜卑早期史地综考》,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郝燕妮,《慕容鲜卑对“中国”认同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刘洋,《东汉王朝东北地区治理政策研究――以东汉王朝与鲜卑的关系为重心》,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梁云,《拓跋鲜卑早期历史若干问题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3年。

周刘备,《唐代诗人眼中的汉代边疆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洪波,《两汉时期的马政与边疆安全》,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焕清,《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名号与崇山习俗考论》,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李路《汉代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6月

张婷婷,《鲜卑族民间美术造型》,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高建国,《鲜卑族裔府州折氏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二、论文类

理论研究综述

傅新民,《融合、消亡、新生――北魏拓跋鲜卑文化改革沉思》,《网络财富》2009年01期。

闫祥云、马成军,《拓跋鲜卑史学自觉与北朝史学编纂》,《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姚胜,《甘英出使大秦原因考》,《塔里木大学学报》2009年03期。

李焕清、王彦辉,《匈奴“瓯脱”考辩》,《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04期。

王平、陈文,《简述东汉前期对北匈奴的政策》,《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薛海波,《试论汉魏之际东北各民族的政治发展形态――以部落酋豪为中心》,《东北史地》2009年08期。

闵海霞、崔明德,《试析南匈奴未能实现统一的原因》,《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0期。

李治亭,《论边疆问题与历代王朝的盛衰》,《东北史地》2009年11期。

陈得芝,《秦汉时期的北疆》,《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09年12期。

焦应达,《古代北方民族法律起源探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5期。

程尼娜,《汉代东北亚封贡体制初探》,《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梁云,《内蒙古地区鲜卑历史的研究意义》,《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秦树才、梁初阳,《〈后汉书〉中国民族史史料概说》,《西南古籍研究》2011年06期。

杨春奋,《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男子发式微探》,《鸡西大学学报》2011年07期。

梁云,《早期拓跋鲜卑研究回顾》,《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1期。

王冉,《论早期鲜卑和东胡的渊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2期。

付开镜,《魏晋南北朝鲜卑民族性观念的儒家化》,《史林》2012年06期。

周丽莎,《魏晋时期鲜卑之崛起及其被打压》,《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2年12期。

尹波涛,《略论马长寿先生的北魏史研究――以〈乌桓与鲜卑〉为中心》,《西北民族论丛》2013年08期。

李晓标,《区域旅游开发中的文脉分析研究――以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为例》,《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年10期。

李昆、李建凤,《知网所见鲜卑族族源研究综述》,《青春岁月》2014年01期。

高然,《民族历程与慕容改姓》,《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07期。

戴光宇,《试论鲜卑语、契丹语和满语的关系》,《满语研究》2014年12期。

赵红梅,《汉代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比较研究――以度辽将军、护羌校尉、使匈奴中郎将为中心》,《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09期。

起源与发展史

李海叶,《北魏时期的慕容与鲜卑》,《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黄河,《3-4世纪昌黎鲜卑胡姓群体初探》,《东北史地》2010年01期。

赵学政,《诗歌(词)中的北疆游牧史考――以匈奴、鲜卑为例》,《前沿》2010年01期。

殷宪,《拓跋代与平城》,《学习与探索》2010年03期。

李书吉,《拓跋魏代北史实拾遗》,《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曹永年,《关于拓跋鲜卑的发祥地问题――与李志敏先生商榷》,《中国史研究》2010年08期。

潘玲,《西汉时期乌桓历史辨析》,《史学集刊》2011年01期。

刘军,《论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的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1期。

赵红梅,《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谈论――关于慕容氏的起源及其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问题》,《学习与探索》2011年05期。

梁云,《拓跋鲜卑西迁大泽、匈奴故地原因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7期。

杨军,《乌桓山与鲜卑山新考》,《欧亚学刊(国际版)》2011年10期。

倪瑞安,《拓跋南迁匈奴故地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12年01期。

穆臣,《慕容鲜卑民族共同体形成考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7期。

温玉成,《论拓跋部源自索离》,《新疆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11期。

丁柏峰,《简论吐谷浑西迁之后与慕容鲜卑的历史分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崔向东,《论慕容在慕容鲜卑崛起中的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02期。

王鹏,《鲜卑人觊觎中原慕容世家的“皇帝梦”》,《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02期。

刘宗铭,《简述鲜卑族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史》,《学理论》2013年03期。

王天蛟,《嫩江流域是鲜卑入主中原的必由之路》,《理论观察》2013年04期。

魏俊杰,《论鲜卑段部的源流和兴衰》,《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高然,《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考论》,《地方文化研究》2014年08期。

文化、社会生活与习俗

高恒天、赵金国,《秦汉时代鲜卑族的道德生活及影响》,《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徐海晶,《从北朝上层女子看鲜卑族的贞洁观》,《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4期。

孙险峰,《北魏鲜卑人的宇宙观――从鲜卑人的祭天礼制看宇宙观的变迁》,《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11期。

庄鸿雁,《鲜卑萨满文化三论》,《学术交流》2012年09期。

王永平,《北魏后期迁洛鲜卑皇族集团之雅化――以其学术文化积累的提升为中心》,《河北学刊》2012年11期。

陈鹏,《拓跋鲜卑七分国人时间异说形成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吕净植,《鲜卑非瑞兽辨》,《北方文物》2013年02期。

艾荫范,《尾音节为“隗”的古鲜卑人名音读和意涵初判》,《北方文物》2013年04期。

王春红,《北魏鲜卑八姓之嵇、奚辨》,《许昌学院学报》2014年04期。

赵和平,《于阗尉迟氏源出鲜卑考――中古尉迟氏研究之二》,《敦煌研究》2014年06期。

肖永明,《青海魏晋十六国墓葬的鲜卑文化因素》,《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5期。

曾顺岗、张宏斌,《鲜卑政治、文化背景下的儒士命运――对北魏崔浩被诛的深层解读》,《天府新论》2014年05期。

孙楠,《鲜卑族口传文学的史料价值》,《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09期。

陆刚,《东汉鲜卑立体造型艺术发展脉络研究》,《雕塑》2014年09期。

宋丙玲,《从文本和考古材料探析早期鲜卑服饰反映的汉人意象》,《中国美术研究》2014年09期。

陆刚,《鲜卑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构成形式解析》,《美术教育研究》2014年10期。

政治、制度与军事

薛宗正,《关于慕容氏集成制度的探讨》,《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李俊方、魏舶,《汉晋护乌桓校尉职官性质演变探析》,《北方文物》2009年11期。

李大龙,《简论曹魏王朝的鲜卑政策――以王雄刺杀轲比能为中心》,《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0期。

李瑾明,《游牧社会领导者的作用考――以鲜卑君主的地位为中心》,《宋史研究论丛》2010年12期。

金洪培,《淝水之战与慕容垂复燕》,《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林永强,《汉朝针对降附乌桓的军政管理措施考论》,《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04期。

曹晋,《克里孟古城:檀石槐鲜卑军事大联盟的指挥中心》,《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6期。

毋有江,《拓跋鲜卑政治发展的地理空间》,《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赵红梅,《鲜卑朝贡制度构建的历史轨迹――1―4世纪鲜卑朝贡中原王朝特征述略》,《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程尼娜,《汉魏晋时期东部鲜卑朝贡制度研究》,《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民族交往与融合

王华权,《汉语亲属称谓前缀“阿”成因再探――兼说鲜卑等北方少数民族语对中古汉语的影响》,《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崔明德、成永娜,《乌桓调整与周边民族关系的原因及其影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7期。

周惠泉,《宇文虚中新探》,《文学评论》2009年09期。

孙玉景,《古代浑河地区民族族系嬗变及其文化特征》,《民族论坛》2010年03期。

汪锡鹏,《由太和五铢到北周三品――从钱币上看北朝鲜卑统治者的汉化进程》,《中国城市金融》2010年03期。

羊瑜,《从六镇鲜卑看拓跋鲜卑的汉化过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赵秀文、金锋、包福存,《鲜卑族汉化与诺曼底贵族盎格鲁化比较》,《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08期。

庄金秋,《略论段部鲜卑与两晋的关系》,《东北史地》2010年09期。

束霞平,《刍议鲜卑族服饰对南北朝戎服的影响》,《丝绸》2010年10期。

沈波,《对鲜卑族种属的多角度探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11期。

金洪培,《叛服不常――略论慕容鲜卑与西晋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2期。

高然,《鲜卑豆卢氏世系补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0年12期。

赵红梅,《乌桓朝贡东汉王朝探微》,《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11期。

胡玉春,《铁弗匈奴与拓跋鲜卑关系考略》,《黑龙江史志》2012年01期。

王荔,《慕容鲜卑汉化过程浅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3期。

李春梅,《匈奴与乌桓的关系考述》,《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3期。

李莎,《论两汉时期乌桓、鲜卑南迁的原因及对汉匈奴关系的影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5期。

管芙蓉,《鲜卑族入主中原的意义》,《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潘慧,《浅析拓跋鲜卑和中原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丝绸之路》2012年08期。

赵红梅,《政治中心的移徙与民族文化的交融――慕容鲜卑传统教育渊源解析》,《学习与探索》2013年02期。

孙泓,《慕容鲜卑迁入朝鲜半岛及其影响》,《朝鲜、韩国历史研究》2013年03期。

郑亮,《试论东汉与鲜卑的和战关系》,《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3年09期。

刘彦坤,《浅析鲜卑文化在南北朝时期对民族大融合推动作用》,《商》2014年04期。

孙颢,《高句丽与慕容鲜卑关系解读――以陶器为视角》,《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崔向东,《乌桓、鲜卑南迁西进与北方民族关系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4年07期。

杨懿,《华裔理殊:永嘉之乱前的慕容鲜卑及其改革动因》,《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7期。

苗霖霖,《党项鲜卑关系再探讨》,《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年08期。

考古研究

吴松岩,《早期鲜卑考古学主要发现与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09年01期。

韦正,《鲜卑墓葬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07期。

倪瑞安,《拓跋―北魏墓葬研究的学科背景与核心问题》,《内蒙古文物考古》2010年01期。

吉平、刘海文、马婧,《内蒙古南宝力皋吐鲜卑墓地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10年06期。

陈孔坛,《“北周三品”钱币是鲜卑宇文部汉化的物证》,《东方收藏》2010年11期。

李怀顺,《河西魏晋墓壁画少数民族形象初探》,《华夏考古》2010年12期。

潘玲,《东汉至魏晋早期鲜卑墓葬的特征与演变分析―以性别和年龄差异为例》,《草原文物》2012年03期。

范恩实,《论西岔沟古墓群的族属――兼及乌桓、鲜卑考古文化的探索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04期。

吴荭、王策毛、瑞林,《河西墓葬中的鲜卑因素》,《考古与文物》2012年04期。

潘玲,《长城地带早期鲜卑遗存文化因素来源分析》,《边疆考古研究》2012年08期。

吴松岩,《拓跋鲜卑一种特殊的合葬类型―二次叠葬墓》,《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9期。

谢洪波,《北朝镇墓兽造型与鲜卑族汉化的关系解析》,《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04期。

林林、冯雷、郭松雪,《慕容鲜卑早期落脚点“棘城之北”考》,《草原文物》2013年09期。

范兆飞,《北魏鲜卑丧葬习俗考论》,《学术月刊》2013年09期。

张景明,《鲜卑金银器与草原丝绸之路》,《边疆考古研究》2013年12期。

第5篇

杨洪承,安徽芜湖人,1954年生,中国现当代文学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学报编委。社会兼职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中国现代文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鲁迅研究会副会长、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兼职教授等。

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专著《王统照评传》是国内学界第一部现代著名作家王统照的学术传记,被同行专家誉为开拓创新之作。2009年主编的《王统照全集》出版,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现代文学馆等单位发起在北京举办了全集首发仪式和创作研讨会,产生了较大学术反响。杨洪承教授对鲁迅、郭沫若、茅盾、闻一多、沈从文、臧克家等十余位现代著名作家及作品均有专题研究。80年代中期,先后发表《文学的历史与历史的文学》、《由历史主义走向历史哲学》、《主体变动多样世界眼光──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和编写的思考》等系列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研究论文,这一组文学史学的论文大部分篇什都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993年出版了专著《文学史的沉思》被同行专家评论在将文学史视为一个多元决定的整体的动态系统,为文学史的描述和诠释的框架、文学史编写的个性化等方面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框架或具有前沿学科的有效方法与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侧重现代文学社团流派研究,多视角多维度寻找文学社团生成发展的历史轨迹和社群内部人与事的复杂关系,突破了现有文学史教科书中对一些社团群体既成定论,产生了较好的学术影响。1998年出版专著《文学社群文化形态论》,建构了一种文学社团流派文化分析的研究范式,并以具体个案解剖实践其理论方法。该著是第一次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领域提出文学社群文学史概念,把现代中国社团流派研究从方法论、本体论与操作实践上提升到一个新层次,具有学术开创性和学术建构性。新世纪以来,在中国现代文学社团流派的整体文学史文化研究和典型社群个案解析上持续用力,先后发表了系列有影响的论文,主持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文学社团和作家群体文化生态研究》,还在中国现代文学思潮、文学断代史、文学现象,及作家作品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新成果,如《近20年现代文学思潮研究的评述与思考》、《论五四现代小说结构与传统的关系》等论文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新华文摘》摘编,在同行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学术影响。

杨洪承教授从上世纪90代中期开始指导研究生。毕业硕士生数十名,指导博士生和博士后三十多名,很多博士生毕业后成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界有影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有多位学生的学位论文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等。

杨洪承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曾获教育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精品课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特等奖、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群、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研究生课程等。多次荣获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先后获山东省教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社会科学哲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山东省首届刘勰文艺评论奖等。

第6篇

一、中国哲学的本来面相及其近代以来的际遇

中华民族是拥有悠久哲学思维传统、高明哲学思想智慧和丰富哲学理论资源的伟大民族。有学者曾经通过梳理八卦、五行、阴阳、太极观念的发生与形成过程,并抉发这些观念的哲学内涵,认定“从传说为伏羲始创而至迟在公元前11世纪便已形成的八卦观念,到同样于公元前11世纪便已形成而可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甚至更早的五行观念,再到公元前8世纪早期便已成熟的阴阳观念,乃至公元前4至3世纪出现的太极观念,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而一贯的哲学思维传统的伟大民族。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发生,非但不落后于世界上其他的古老民族,而且甚至早于其他古老民族。通过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起源的梳理,可以断言,那种认为‘中国无哲学’的论点,完全是傲慢的偏见或无知的臆说”①。

不过,中国虽然拥有悠久、高明、丰富的哲学思想和理论,但直到19世纪末叶都没有“哲学”这一名称,当然也就没有专门的哲学学科。中国古代可以被归入现代所谓“哲学”范畴的关于宇宙、人生、社会、历史之根本问题的论说,都浑融于经子之学乃至史学和文学之中。中国古代学术的这种特点,当与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相关,我们的先人在面对当下问题时,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问题本身,而是往往从根本处、总体上以及历史传承中设思,穷原竟委,比类属义,从而贞定思想立场,这样,他们的认识成果就不免具有浑融的特点了。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中国古代学术特点自有其价值所在,仅从它积累了堪称世界上最为博大精深、宏富赅备的学术文化资源这一端即可证明。只是在近代西方凭借富强优势而逐步获得全球文化主导话语权之后,中国古代学术相对于西方分类学术标准才日益显得不合时宜,学术分类也就成为时代的要求。于是,随着19世纪末维新人物将日本学者西周借用汉字对译西语philosophy所新创的“哲学”一词引入中国,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理论便逐渐被从浑融的学术资源中提取到专门的哲学范畴,中国哲学也就开始了学科化的历程。

从有实无名到名实俱备,从浑融到专门,从学科体制中的附庸蔚为大国,亦即从古代形态到现代形态,中国哲学的这一转变至今业已经过百年发展。一般人对于这一过程不知其详,往往以为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振古如兹;而业内人士对于这一过程则颇多争论。坚持中国学术根源性的人士认为,以西方哲学的框架和结构来切割中国传统思想资源,造成了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内在神气的丧失;以西化的现代语言来表述中国传统观念(所谓“汉话胡说”),又造成了中国学术的“失语”,由此质疑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必要性。而执守西方哲学标准的人士则认为,所谓“中国哲学”在内容上缺乏哲学的某些根本要素(如没有绝对抽象的Being),在形式上不过是对西方哲学的模仿,因而否认“中国哲学的合法性”①。这两种观点大相径庭,但在拒斥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在这种背景下,田文军教授近年来围绕“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课题撰写的一组论文,便显得颇具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

田文军教授关于“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的论文主要有《冯友兰与中国哲学史学》(《学术月刊》1999年第4期;收入其著《珞珈思存录》,中华书局2009年版)、《谢无量与中国哲学史》(《江海学刊》2007年第5期;收入《珞珈思存录》)、《张岱年与中国哲学问题史研究》(《周易研究》2009年第6期)、《陈黻宸与中国哲学史》(《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年第1期)、《王国维与中国哲学史》(《人文杂志》2011年第5期)、《萧萐父先生与现代中国哲学史学》(《多元范式下的明清思想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版)等。这些论文展示了百年来几代学者在中国哲学以及由中国哲学的承传发展所构成的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方面所取得的实绩,勾稽出他们在进行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中国哲学史学意义的思想认识,指出了他们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贡献与局限,肯定了中国哲学(史)的哲学性质及其现代转化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关于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首先表现在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当推王国维。《王国维与中国哲学史》一文第一节拈出王氏《哲学辨惑》(1903)、《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1905)、《论近年之学术界》(1905)、《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1906)4篇文章,阐发了王氏关于“哲学非有害之学”、“哲学非无益之学”、“中国现时研究哲学之必要”、“哲学为中国固有之学”、“研究西洋哲学之必要”以及“近世教育变迁之次第,无不本于哲学的思想之影响者”等观点,陈述了王氏对于“今则大学分科,不列哲学,士夫谈论,动诋异端,国家以政治上之骚动,而疑西洋之思想皆酿乱之麴蘖;小民以宗教上之嫌忌,而视欧美之学术皆两约之悬谈”这类现象的批评,表彰了王氏对张之洞等朝廷重臣将哲学排斥于大学教育和现代学术门类之外这种不当做法的批驳,以及针锋相对提出的包括“中国哲学史”在内的大学哲学学科课程设想。尽管作为布衣书生的王国维并没有也不可能直接促成中国哲学(史)学科在当时的体制内得以确立,但是,“王国维早年给予哲学的关注与热情,对于后来哲学在现代中国学术建设中独立发展的影响,却少有与他同时代的学者所能比拟。同时,在现代中国学术领域,哲学学科的确立,当是中国哲学史学科得以形成的基础与前提,而王国维对于哲学的推崇与辨析,对于确立这样的基础与前提,也可以说是居功甚伟”②。即是说,中国哲学(史)学科在民国初年最终得以确立,王国维功莫大焉。

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当然要求相应的教材和学术成果建设,百年来在这一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实绩。王国维由于学术志趣的转移,未能完成系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但在倾心哲学的数年间,他仍在先秦哲学、宋代哲学、清代哲学以及中国哲学范畴研究等领域留下了诸多“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①的精彩篇章,其荦荦大者有《孔子之学说》、《子思之学说》、《孟子之学说》、《孟子之伦理思想一斑》、《荀子之学说》、《老子之学说》、《列子之学说》、《墨子之学说》、《周秦诸子之名学》、《周濂溪之哲学说》、《国朝汉学派戴阮二家之哲学说》、《论性》、《释理》、《原命》等。而陈黻宸、谢无量、冯友兰、张岱年、萧萐父则都编撰了中国哲学史著作。陈著作为北京大学哲学门中国哲学史课程讲义,部分稿成于1916年,内容起自远古伏羲,但甫及殷周之际便因作者于1917年溘逝而中止,成为一项未竟的事业。因此,谢无量出版于1916年、内容肇自远古而收束于清代的《中国哲学史》,便成为“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以中国哲学史命名的学术著作”,“中国哲学史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时期的开山之作”②。尔后冯友兰于1934年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于1948年出版英文《中国哲学简史》、于1962-1964年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于1982-1990年陆续出版七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张岱年于1937年写成、至1958年出版《中国哲学大纲》,萧萐父于1982年主编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踵事增华,为中国哲学(史)学科奠定了愈益厚实的基础。实际上,田教授的系列论文还述及出版于1919年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③,钟泰出版于1929年的《中国哲学史》④,侯外庐于1963年出齐的五卷六册《中国思想通史》⑤,并提到章太炎、梁启超、刘师培、郭沫若、钱穆、范寿康、萧公权、唐君毅、牟宗三、冯契等在中国哲学史或相关领域的研撰工作。所有这些足以证明百年来中国哲学史教材和学术成果建设的丰硕实绩⑥。

宽泛地说,专门的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成立以及中国哲学史著作的构撰,即已意味着中国哲学实现了从古代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化。但在严格意义上,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必须先之以参与者的观念转变,否则,专门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和中国哲学史著作可能徒具现代形式。例如,“《中国哲学史》成书之后,陈黻宸具体论释自己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时曾说:‘不佞上观于《庄子》道术方术之辩,而下参诸太史公《六家要旨》与刘氏父子《七略》之义,辑成是篇,自伏羲始。其略而不存者多矣!’这种论述表明,他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仍在司马谈、刘向、刘歆父子的学术研究方法范围之内。……其对于西方学术的了解实际上还十分肤浅。……这使得他还没有可能从现代哲学史学科的角度确定中国哲学史所应当探讨的问题的范围和内容”,正因此,陈黻宸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成果体现出“早期形态”和“不成熟性”⑦。同样,从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中,“我们虽可以看到他从辞源、意蕴、内容等方面对西方哲学有所论述,认定哲学有别于科学,但也可以发现他并未真正依照现代学科观念,严格地从学科类别的角度理解哲学,这使得他认定中国的儒学、道学以及印度的佛学即等于西方的哲学……在儒学、道学、理学、佛学中,既包含属于哲学的内容,也包含许多非哲学的,或说可以归属于其它学科门类的内容。谢无量将哲学等同于儒学、道学、理学、佛学,表明他对于哲学的理解尚停留于对哲学表层特征的把握,未能真正理解哲学的学科内涵与本质特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中国哲学史著作,虽具备形式的系统,但也只能停留于形式的系统而已,不可能在建立起形式的系统的基础上,再建构起实质的系统”⑧。陈、谢二氏中国哲学史著作的局限性,实质上是观念滞后的反映,因此,他们虽然都有中国哲学史著作,却并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当然,作为中国哲学(史)研究起步阶段的成果,他们的著作具有筚路蓝缕之功,他们关于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思考和论说,也为中国哲学史学史留下了值得重视的素材,这些都是不可抹煞的贡献。

关于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冯友兰、张岱年、萧萐父都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观念上有了更加深刻的新变。他们的思考主要集中在哲学(包括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的特定研究对象及其特殊研究方法,亦即哲学(包括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应该研究什么和如何进行研究的问题。“冯友兰把哲学理解为‘对于认识的认识’,认为‘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这种反思涉及到自然、社会、个人,也涉及到这三个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三个方面以及其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是人类精神反思的对象,也就是哲学的对象。这种理解使冯友兰认同西方的哲学观念,将历史上形成的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或所谓形上学、价值论、方法论都看作哲学所应包含的内容。肯定哲学作为一种历史的发展的理论形态,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会有许多差别;但就中西哲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其内容仍不外这几个部分”。基于对哲学的这种理解,冯友兰确定了区别于传统学术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对象,又通过相应的古籍辨伪、史料取舍、语义分析、脉络清理、认识深化、中西融会等方法,“写出具有现代学术性质的完整的中国哲学史著作”①。张岱年“在综观西方哲学家哲学观念的基础上,认定‘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竟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正是这样的哲学观念,使他在总体上将中国哲学问题区别为‘宇宙论’、‘人生论’、‘致知论’,并具体在‘宇宙论’中探讨‘本根论’、‘大化论’,在‘人生论’中探讨‘天人关系论’、‘人性论’‘人生理想论’、‘人生问题论’,在‘致知论’中探讨‘知论’、‘方法论’,勾画出了中国哲学问题史的基本线索与理论框架”。针对厘定的中国哲学问题,张岱年采取分析、比较、概括、源流、融贯等方法,完成了《中国哲学大纲》这样一部体例上别具一格、既参照西方哲学观念又特别突出中国哲学特点、“将中国哲人所讨论的主要哲学问题选出,而分别叙述其源流发展,以显出中国哲学之整个的条理系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②。萧萐父以为指导,着眼于哲学史既属于一般历史学科、又具有哲学的特殊性这种特点,在把握历史学和哲学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将哲学史的研究对象规定为“哲学认识的矛盾发展史”,肯定哲学史研究的仅是“既区别于宗教、艺术、道德,又区别于各门科学而专属于哲学的‘一般认识’的历史”,进而确定中国哲学史的特定研究任务是“揭示出这些哲学的本质矛盾在中国哲学发展中的表现形态和历史特点,揭示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具体联结”,这就“厘清了哲学史与社会学史、政治学史、法学史、伦理学史、美学史、教育学史等专门学科史的界线,比以往的哲学史研究成果,更加真实地展现了中国哲学发展的历史实际”③。为了达成研究任务,萧萐父对哲学史研究方法作了系统的探讨,“在他看来,哲学史研究方法本身应当是一个包含多层面内容的理论系统,这种方法理论系统,涉及到哲学史研究对象的理解、确立,哲学史史料的考订、选择,哲学理论的比较、鉴别,哲学思潮演变的历史考察,哲学家历史贡献的分析、评断等。因此,在实际的哲学史研究中,构成哲学史方法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对于哲学史研究的指导作用都不宜忽略”,而由于哲学史这门学科既属于史学又属于哲学,所以萧萐父强调“就哲学史这个特殊领域来说,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一个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指导原则和方法”④。正是在厘清研究对象并确定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萧萐父主编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成为“20世纪80年代最具范式性质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成果之一”,“构成了中国哲学史学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⑤。

三、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通过展示百年来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并呈现在这一过程中几代学者形成的具有中国哲学史学意义的思想认识及其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与局限,田文军教授建构了中国哲学史学史的基本框架,理出了其中的主要脉络,取得了可观的学术成就。这一工作对于把握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史)的既有面相及其未来取径,以及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都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犹有进者,田教授的工作实际上回应了对于中国哲学(史)的哲学性质及其现代转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疑问。从他的文章中可见,百年来几代学者在中国哲学(史)领域的研探创构,是在愈益清晰地领会西方哲学实质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参照西方哲学,从“浑融一体,原无区分”的中国学术资源中爬搜剔抉的关于本体论、宇宙论、人性论、认识论等方面的思想资料,无疑具有与西方哲学相同的哲学性质,所以王国维说“哲学为中国固有之学”。诚然,在中国哲学思想资料中并无西方哲学的那些概念和范畴,但这正如西方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只是表现其哲学个性一样,中国哲学思想资料中没有西方哲学的概念和范畴而拥有自己的一套概念和范畴,也正体现了中国哲学的个性,正是有见于此,张岱年“主张对于中国哲学问题的归纳应对于中国哲学的‘原来面目无所亏损’”,因而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没有一般性的套用本体之类西方哲学术语,而是以‘本根’、‘大化’之类的传统概念解析有关宇宙论的问题。讲到知识论问题时,也未直接运用知识论之类的术语,而是以‘致知论’来概述中国哲学中涉及到的知识论问题,对其他中国哲学问题的总结也是如此”①;由此还可联想到冯友兰以理、气、太极、无极、道体、大全来架构其本体论哲学,金岳霖一定要用“道”来命名其哲学体系的本体范畴,这种突出哲学个性的做法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哲学之为哲学。

肯定了中国哲学的哲学性质,则所谓“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就只是一个纯形式的问题了。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一名,当然也就没有形式化的哲学。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之具备专门的体系结构形式,确实拜西方哲学之赐,因此要说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了西方哲学,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深入追究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之所以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可以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近代西方文化凭借富强优势而获得世界文化主导话语权之后,俨然成为对于非西方文化的带有强制性的衡断标准———所有非西方文化要么按照西方文化进行现代转化,要么不免作为前现代孑遗而丧失发展乃至存在的权利。在这种时代条件下,数千年来一直自足的中国文化和学术按照西方分类标准进行转化,从而中国哲学形成专门体系,无论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心悦诚服地仿效,都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相反对于西方文化来说恰恰应该是合于其目的的。如果将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指为“不合法”,那就无异于某个强人单方面制定了普遍的游戏规则,却又禁止他人运用这种规则参与游戏,此非霸道逻辑而何?

如果说,否认“中国哲学合法性”的人士不允许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那么质疑中国哲学现代转化必要性的人士则拒绝这种模仿,其理由已如前述,其中蕴含的则是强烈的民族文化自尊感,这是可以同情的。但是,缺乏必要的形式毕竟是学术的缺失,陈黻宸将这种缺失与民族的先进与落后联系起来,认为“东西方的一些优秀民族之所以‘强且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人各有学,学各有科,一理之存,源流毕贯,一事之具,颠末必详。’而近代中国的学术文化落后则因其有‘学’无‘科’”②。张岱年则认为,体系化的形式并不会斵丧中国哲学的神气,反而可以彰显中国哲学的精义,“因为,‘中国哲学实本有其内在的条理’,给中国哲学以形式的系统,‘实乃是“因其固然”,依其原来隐含的分理,而加以解析,并非强加割裂’”③。无论如何,在西方学术形式事实上成为普世性的知识格套的现代世界,一切古老的地方知识如果不按照这一格套进行转化,便不免由于没有公共性的表现方式而自外于主流社会,因自小门户而归于湮灭;唯有通过西方学术形式的“格义”,古老的地方知识才可能发扬光大④。中国哲学自不例外。不过又当看到,西方学术形式作为普世性的知识格套,只是历史过程中的历史现象,必然在历史中被扬弃。杜维明曾经对他以西方学术形式“格义”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工作做过一个比况,他说:

第7篇

Infinity

New Research Frontiers

2011,311pp

Hardback

ISBN9781107003873

本书源于2006年8月18-20日在圣马力诺举行的,由神学与自然科学中心(CTNS)和约翰•坦普尔顿基金会(JTF)主办的“无穷大研究新前沿”国际会议。会议从数学、物理学、宇宙学、哲学和神学等多方面讨论无穷大的概念和意义,这些讨论成为该书的基础。

各个学科都有对无穷大的研究。众多世界知名的研究专家在数学、物理学、宇宙学、哲学和神学等多个领域研究无穷大,从数学的角度探究无穷大的概念,进而对无穷大提出了超越其数学意义并对人类智慧蕴含着更加广泛而深刻意义的思想。正如伟大的德国数学家D.希尔伯特所说,“无穷大,没有什么问题能够如此深刻地震撼人类的心灵!”无穷大通常被认为是“极限概念”,即从我们已知的和有限的概念外推至无穷大的概念。但是,一些思想家(如笛卡尔)认为,无穷大是一个“原始的概念”,其它所有的概念都是从无穷大的概念中推导出来的。那么,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是否嵌入在一个超越它的“无穷大”里面?本书首先从历史的角度,阐述无穷大从以哲学和神学的角度研究逐步过渡到以数学主导的变迁过程,并对无穷大在数学意义上展开技术性的讨论,然后从物理学和宇宙学的观点讨论:在现实宇宙中能够找到无穷大吗?最后,又回到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看待无穷大。

全书分为五部分,共14章。各部分章节内容如下:I.从历史的角度透视无穷大:1.无穷大概念在科学和神学中的变迁;II.从数学的角度透视无穷大:2.数学的无穷大;3.现代数学理论可能相互碰撞的预警信号;III.从高等数学技术透射无穷大:4.无穷大的领域;5.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潜在的细微差别;6.微积分概念:巨大的优越性;IV.从物理学和宇宙学的角度透视无穷大:7.在物理学中关于无穷大的思考;8.宇宙学论对无穷大的暗示; 9.无穷大和恒星的历史;10.宇宙学中的无穷大;V.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透射无穷大:11.上帝和无穷大:关于未来的研究;12.西方形而上学的历史中关于无穷大概念的记录;13.上帝和无穷大:康托尔数学中的神学见解;14.对哈特和罗素(不完全)的怀疑态度。

第一作者M. Heller博士是克拉科夫哥白尼多学科研究中心的创始人和中心主任,同时也是波兰克拉科夫约翰•保罗二世宗座大学的哲学教授、梵蒂冈天文台兼职委员、宗座科学院成员。Heller教授已经发表了超过30部著作和将近200篇科研论文。第二作者W. H. Woodin博士是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数学教授和数学系的主任。Woodin教授已发表大量的论文和著作,担任数理逻辑杂志的总编辑,数学研究快报,数学逻辑季刊和电子研究公告(美国数学会)的编委。

本书适合研究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宇宙学、哲学和神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阅读。

陈涛,

博士生

(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

Chen Tao,Doctoral Candidate

第8篇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历史环境。

(2)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施蒂纳与尼采

3.施蒂纳与阿多诺

4.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9篇

论文摘要:哲学课作为“两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理论墓劝,其地位至美重要。本文就如何提高哲学教学的实效性这一主题,从认识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哲学教学的定位问题、哲学教师的地位与作为的关系问题,哲学教学的内容、方法的改革问题进行了思考。

“两课。教学如何走出困境,真正发挥“两课”的作用,使它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背景下既有地位又有作为,无疑是每个从事“两课,教学的教师乃至高校党委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且认真对待的间题。本文试对哲学课教学改革进行一些思考。

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学是整个课程体系的理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强哲学教学的实效性对于整个理论教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提高哲学教学的有效性从根本上说是个认识和实践的问题。就认识而言。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哲学教学的定位问题。哲学学科的性质是教学定位的内在根据。从哲学的本性看,它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以人类思维的最高形式来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古希腊一些哲人就把哲学定义为“智慧之学’。是使人聪明的学问。中国的先哲说,作为“爱智,的哲学就是“究天下之际,通古今之变”。因此哲学不同于一般的知识陈述,而是要启发人的思维。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哲学思维代表民族发展成熟的程度和水平,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没有辩证思维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对于个人而言,哲学水平体现着人的素质,境界和思维能力,大凡有成就,有作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史学家,科学家,无不具有很高的哲学思维水平。爱因斯坦曾对人说:“与其说我是物理学家,侧不如说我是哲学家’。既然哲学是一种智慧,能够塑造人的整体思维素质。因此哲学教育应当成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其他教育所不能取代的作用。从哲学的功能看。主要表现为教育和应用。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人是哲学教育功能最本质的特征。只有在正确的哲学理念指导下,人们才有可能从本质而不是现象上形成对自然、社会、人生等诸多复杂问题的正确认识,进而树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理想,并内化为信念。当它最终凝聚成民族的灵魂和精神时,哲学教育也就达到了最高的境界。以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实践是哲学应用功能的显著特征。真正的哲学既不是教条式的理论说教,也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而是一种教给人们如何面对现实世界去思索、批判和创新的方法。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并不要求信仰它的结论,而只要栓脸疑团。如果我们的哲学教学能在这样的层面上展开与学生的对话、交流,让他们经受哲学思维的训练,无疑既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又能增长其悟性和创新意识。

在哲学教学定位的问题上还有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的认识问题就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二者作为不同的学科各有其特定的性质和功能。哲学在人的整体思维素质的训练中,注重人的创新精神的培养,而创新正是拼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精神的体现。新世纪社会需要的首先是一种具有很强创新能力的人才,只有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大t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国家才有强大的竞争力,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有26次提到创新,教育部在《21世纪教育行动目标》中明确地把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力作为教育行动目标。就此而言,哲学的教育功能起到了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哲学的目标指向不同,政治是出于维护阶级利益、阶级关系而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显然二者分属于不同的层次。因此简单地把哲学与政治、哲学课与政怡课等同起来,必然会影响哲学教学的效果,甚至在某种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会严重破坏哲学的声誉。当然消除把哲学课与政课简单等同起来的认识和傲法,并不是要完全否认二者的有机联系。事实上在哲学为政治理论思想形成和实施政治行为提供指导作用的同时,政治也会以自身的方式影响着哲学。

哲学的本质和功能表明,在哲学教学中我们需要让学生掌握的,应该是作为智惫的哲学,而不是一些抽象的关于哲学的名词和术语的堆砌;需要培养学生的,应该是哲学的思维能力,一种批判的、富有创造力的创新精神,而不是仅仅作为政治的淦释或教条化的说教。这就是对哲学教学的定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探索哲学教学的手段、方法和途径才可能是有成效的。

其次是哲学课教师对自身的地位与作为的正确认识。哲学课教师担负着与其他教师同等重要甚至更艰巨的教育任务,理应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实上存在着对‘两课’的不重视和‘两课’教师地位不高的状况。究其原因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从客观上说,一是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使得人们更加关注直接的经济效益,偏重实务应用而轻视作为“形而上。的哲学。我们可以看到同样是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其地位与哲学形成的鲜明反差;二是传统的哲学理论本身的问题,由于它与现实社会发展的某些不相适应,因而有时还不能为实践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三是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使它在一定程度、范围上成为政治让释的工具。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哲学的声誉,也必然影响到哲学教学的地位。从主观上说,一是教学本身缺乏针对性,由于理论失去现实的支撑变成空洞乏力的说教。事实上只有不断的追踪社会发展的轨迹,才能使教学内容具有时代的气息,具有生命力;二是教育者本身缺乏信心。外部环境的影响使越来越多的教师“转轨。,选择更有“前途。的职业以改变自己的地位。师资队伍的不稳定对哲学教学无疑是雪上加霜。

笔者认为“地位’与“作为。是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起的。提高“地位”关键在内因,在于教师主体性的觉醒,在于对自己所选择事业的追求与执着。如果没有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哲学教师就无法摆脱‘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有所作为才能东得自己的地位。因而我们需要在两块阵地上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教学阵地,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体现哲学的本质特征和功能,使它具有特色,特点,从而增强哲学课的吸引力;二是学术阵地,通过学术研究将成果引人教学之中,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最需要重视和最需要化功夫的。只要我们对自己从事的事业充满自信心,坚持改革与探索,坚持对现实社会诸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思考,通过自己的作为改变哲学教学的现状,我们的努力首先会得到学生的承认,进而得到社会的承认,这时也就获得了自己应有的地位。由此可见,对于哲学教师本身而言,·作为’是“地位’的前提条件,“地位’是“作为’的必然结果。当然,从外部环境看,‘两课’教师同样需要得到学术乃至全社会、学术界的支持和关心,这种关心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头、形式上,而应名实相符。

提高哲学课的有效性更是一个实践问题。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何使哲学教学植根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的现实之中,如何引导学生用辩证的思维反思置身于其中的世界和人生,如何训练学生的哲学思辨能力和创新精神,这是一个重大实践性课题,需要在哲学教学改革中深人探索。

首先是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探索。一是注重哲学教材的改革和教师知识结构的更新。从现状看,哲学教材相对滞后。改革开放2f?多年来,哲学界的研究成果是丰硕的,但这些成果主要是以专著和论文的形式存在,而将它们引人哲学教科书和哲学教学的程度和层次则非常有限,再加上教师个体之间的学术水准和教学能力差异,又有所不同。这些情况必然制约哲学教学。重视哲学教科书及教学内容的更新,重视教师知识结构调整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是摘好哲学教学的重要基础。二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理论的魅力就在于它植根于实践,来源于实践。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纵观哲学发展史,任何哲学理论的发展都得益于社会实践的变革,哲学也同样如此。因此我们教给学生的不应该仅仅是一些原理,而应该是方法;还要回到现实社会,用唯物辩证方法对现实社会问翅进行分析,用理性来思考和探究事件的本质,在批判中建立新的认识。这样。理论就不会是抽象的教条,而具有实际的内容;对实际间翅的认识也不是就攀论事,而可以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可以采取专尼化亦即‘问理化翔的形式教学,这些间翅包括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杜会主义建设中的现实间翅。这种教学可以改变传统的按章。节、目服本宜科式的教学方法。克服教学中普遭存在的“脱节’现象。增强现实感和针对性。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内容是很多的:,如联系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城市职工分流下岗的间瓜以及社会贫富差距问胭等;联系精神文明建设,妙及经济伦理道裕、精神生产力可持续发展间翅等;联系政治体韶改革,涉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脸教训,还有中国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法制不健全带来的各种“设租’。‘寻租”现象,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特权导致的两极分化等:联系哲学的发展,涉及如何对待中国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如何进一步实现哲学本土化、中国化等。对上述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间翅分析得透彻,且有理有据,必然会产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三是合理安排教学的总学时。对哲学授课学时的安排。既要突出哲学理论的科学性和严密的逻辑性。又要体现其与现实结合的时代性。我们尝试着用总学时的70%作为哲学墓本原理的理论教学,30%的学时用于专皿化教学。在进行理论教学时。既要避免与中学政治课教学的重复性,又要适应大学生以后多加研究生人学考试的摇要,对现行的教材进行恰当处理。在进行专瓜化教学时,注惫从历史和现实的视角。让学生认识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轨迹;让学生将哲学智慧运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以理性认识人生的目的和惫义,以理性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让学生认识全球化的世界。中国改革与发雇的本质以及自身的地位与贵任等。

其次是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和探索。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规的考核方式主要是笔试,其中包括大的死记硬背的成份。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考核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思维能动性、创造性,是使教学过程始终处于被动状态的重要因素。因此对考核方式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既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欢质教育的应有之义。在实践中我们采取了小组论文和小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具体过程为:教师设计论翅。学生以4--5人为一组选择论题;小组成员枪索资料;通过小组集体讨论拟出论文提纲;教师逐一听取每个小组的代表对论文所作的思考并进行交流;形成近5000字的论文,并注明所引用的参考资料、文献‘小组论文答辩;综合小组成员的课堂表现、论文写作态度、论文的质里和答辨的情况给出成绩;选择优秀论文由学生自行排版设计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