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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论文

时间:2023-03-23 15:09:12

导语:在文化艺术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文化艺术论文

第1篇

在俄罗斯的田野考察中,冯骥才真切地认识到,全民对文化怀有敬畏之心的重要。人们纪念古典的文学大师,是为了生活更美好。文化精神艺术精神的树立是要靠文化自觉的,全民对文化的敬畏才能真正达到全民的文化自觉。当物质富足了,但精神一片空虚只能导致更多的社会问题,更多的对文化的破坏和无知行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从官员到开发商到艺术家本人,都在围绕着以金钱为目的的活动,文化的精神引领性已经让位给经济发展,民族的文化之根正在市场化和全球化浪潮中消失。文化的自信和自尊如果靠一些一心只为钱而谋划的艺术家和官员去树立当是民族的悲哀。在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的现代性价值破坏了农耕文明的传统,与现代性相伴的工业化工厂化水平正在大量地复制和拷贝文化,文化的价值成为赚钱的工具。如此下去,文化和艺术精神必然走向庸俗。俄罗斯民族特色的文化让冯骥才想到自己国家的民间文化。他认为,我国丰富的民间文化都在乡村,保护好这最后的文化堡垒,就留住了中国的传统之根。这是不是冯骥才传统村落保护的最初灵感之源呢。知识分子的文化先觉不是平白无故的,总是伴随着他长时间的生活积累和思考。这样的思考经过发酵必然形成超于时代的前瞻性认识。所有的文化保护都只是为了全民的文化自觉。遗产保护要从民间文化的保护做起。中国的民间文化特色的文化都在广大的村落中。冯骥才在不断的游历中对照着中国的文化现状,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认识,他的思考几乎成为今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

二、如何保护中国的文化遗产

对于保护文化遗产,冯骥才有很多自己的创意,而这些创意又是结合他走遍世界后产生的灵感。在他的游历中,不论是对法国、奥地利还是俄罗斯,他都把中国的文化遗产现状和当地的文化遗产对照,寻找着适合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思路。他说:“对于巴黎,我是个外国人,但我认为,巴黎真正的象征不是艾非尔铁塔,不是卢浮宫,而是先贤祠。”用一个外国人的视角看巴黎,他看到的是别人意想不到的东西。在他眼中,代表文化遗产的先贤祠更能代表法兰西民族的文化,因为那里埋葬着这个民族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化人。在他看来,这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对文化足够的重视和尊重。他在巴黎的老街区行走,寻找这些街区的历史,发现老街区保护的关键是当地人的文化意识,他们对文化的自觉态度。而这样的自觉使得一个民族的文化得到完整的保护,这是保护工作的长久之计。在游历中,冯骥才对比着不同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态度。“意大利人绝对不把老城墙刷新,让历史的沧桑感和岁月感斑斑驳驳地披在建筑上,他们为这种历史美陶醉和自豪;但在奥地利,每隔一段时间建筑要刷新一次,他们总想感受到昨日的辉煌”。意大利人对老城的尊重,面对历史他们更愿意看到时间的流变对历史潜移默化的痕迹。而奥地利人更愿意历史永远是过去那样辉煌,不愿意时间给它留下太多印记。一个是顺其自然,一个是保持长鲜。这两种保护方法都有自己的道理。冯骥才对此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意大利的保护是让历史保持原态,甚至一砖一瓦都是岁月的沧桑。艺术家是让历史如新,如过去那般灿烂自然。他们的保护都是站在源头上的保护,而不是目前中国式的拆倒重建,或者修旧如新。历史不是垃圾,历史是我们文化的根源,是我们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历史原貌,让文化遗产留住历史记忆,帮助人们恢复对文化的尊重。在《巴黎,艺术至上》中,冯骥才说:“在萨尔斯堡的修道院里已经找不到擅长手艺的修女,他们听说德国巴伐利亚州有一位名叫罗玛的女子,编织金线的技艺十分高超,就聘来作为教师,传授这种在萨尔茨堡几近灭绝的手工艺”。看上去只是叙述一件事情,其实是发现了一条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思路。开办遗产学习班,让濒危的文化遗产找到传人,并且要达到推广的目的。将修道院过去秘不传人的艺术推广至广大的民间,这是一条创意之路,其目的是在不损伤工艺本身的基础上,让文化遗产获得更大更深入的传播。其实这也是一种文化保护的应有之路,所有宝贵的文化遗产都应该为人类所共享,打破过去传统的传承方式是将保护工作推向深入的关键。保护除了将传统尽可能地原貌传承,还需要保护其文化的独特性。在文明的发展中,最应警惕的是全球化对文化独特性的摧毁。保持文化独特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经验。享受现代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同时追求美好的传统文化对精神的营养。这是每个当代人的理想生活样态。奥地利人对艺术对自然的热爱成为一个民族的追求。这不能不说文明的发展程度和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关,和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有关。脱离了生存的威胁,身心得到全面放松的时候,人类才可能充分地去享受自然。也只有脱离了对物质的过度依赖,人们才能充分地欣赏并爱惜身边的文化和艺术。当精神文化的需要成为民众的自觉时,我们的文化保护工作才算达到了真正的目的。同样是奥地利人,因为他们对文明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他们更懂得去保护文化。在一系列的文化保护手段中,古堡的保护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应该有所启发。“奥地利把这些古堡古屋交给珍惜它的人,此措施真是聪明又高明。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不管曾经是怎样灿烂辉煌,但它在无文化的后代手里只能断送,在有文化的后辈手上才能永久发光。”

第2篇

(一)群众文化艺术作品质量不高

目前,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质量和水平不高,艺术作品的风格和质量存在着较大差异。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参与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人员大多是普通群众,他们往往不具备专业的艺术创作知识和创作技能,而且在审美能力、受教育程度、创作思维、文化素质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样一来,艺术创作的观念也就存在较大差异,进而造成群众文化艺术作品风格和质量的不同,阻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进一步推进。

(二)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人员比较业余

由于人民群众在创作水平、审美水平和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他们所创作的文化艺术作品也存在着较大差异,这就使群众文化艺术作品的专业性大大下降。顾名思义,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就是业余群众参与的创作过程,是与专业的文化艺术创作相对应的创作形式。大多数的群众文化艺术的创作者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创作训练,因此,他们的艺术创作来源主要是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现象和事件。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者在进行创作时,主要是把自己日常生活中听说的事实,或者亲身经历的事件进行收集和整理,然后通过艺术加工展现出来,因此,艺术作品通常带有鲜明的生活痕迹。群众文化艺术的创作者在进行文化艺术的创作时,通常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创作时间存在不固定性,这就阻碍了文化艺术创作的进一步推进。因此,群众需要付出比专业创作者更大的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创作水平。

(三)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个人倾向性严重

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者大多是人民群众,他们的职业不同,所处区域也不同,而各个区域和职业都有自身独特的文化氛围和特点,因此,人民群众的兴趣爱好和审美能力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在进行文化艺术创作时,创作者通常会把不同的理念和喜好在作品中进行展现,这就导致文化艺术作品中存在严重的个人倾向,不能体现客观事实。

二、提高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质量的对策

(一)加强对群众艺术文化馆的建设

政府和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群众艺术文化场馆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对群众艺术文化馆建设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并指派专业人员对群众艺术文化馆进行监督和管理。针对群众艺术馆存在的资金缺乏、创作人才稀少等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加对群众艺术文化馆的资金投入,保证场馆建设具备充足的资金;还要积极引进群众艺术文化创作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群众文化艺术作品的质量,让群众艺术文化馆真正为群众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文化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群众的创作积极性。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让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者的工作绩效与他们自身的创作水平、创作效率和创作质量挂钩,从而让创作者充分认识到文化艺术创作的重要价值。当创作者创造出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时,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另外,还要寻求多样的文化艺术创作模式,保证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水平,并且为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条件,培养他们对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兴趣。

(三)树立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精品意识

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精品意识对于提高创作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能够更好的满足人们对于文化艺术的需求,有利于品牌形象的塑造,因此,创作者在进行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时,要树立精品意识,将作品的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另外,树立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的精品意识不仅体现在创作者的个人身上,还体现在整个区域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质量的提升,因此,要在提高创作者个人创作水平的同时,提高职整个区域的创作水平。

(四)加强与其他文化艺术部门的合作

文化艺术部门要加强对其他地区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吸取其他地区文艺部门的经验和教训,学习他们的优点和长处,提高合作意识,从而使自身的视野得到开阔,在相互学习和交流中取得共同进步。

三、结语

第3篇

规范化、制度化是进行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文化艺术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法规、制度是指推动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发展、规范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建设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没有这些法规及制度,就有可能在信息化建设中产生诸多问题,如文化艺术档案信息版权问题、文化艺术档案知识产权问题等,影响到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进程的实现。文化艺术单位在进行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时,应该按照国家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章,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和特点来制定内部的管理规章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要根据不同文化艺术门类和载体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方法、范围和要求,建立健全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网站运行、数据库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实现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目录数据库,为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加快建立文化艺术档案目录数据库,为高效、便捷利用文化艺术档案信息资源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建设文化艺术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完善,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档案数据库著录标准研究,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文化艺术档案数据管理标准体系,以实现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共享。档案目录数据库,要既符合国家的标准,又要有利于实际的操作。应对各立档单位文件及档案的内容、著录项目、数据库结构和格式等做出统一的规定,还要对档案数据库管理的软件、硬件的文档格式、数据指标等进行统一规范。要实现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管理,首先要把档案目录册或目录电子文件建立成为目录数据库,便于文化艺术档案目录的检索和查阅。案卷级目录要实现机检,重要全宗档案要逐步实现文件级目录机检。

三、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快传统档案数字化进程

所谓传统文化艺术档案的数字化主要是指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声像档案等的数字化。借助扫描仪、数码相像、声卡等手段,实现实体档案向数字档案的转换,也称原子档案向比特档案的转换。其实质是信息形式的转变,是将现实世界中的记录于各载体的图、文、音、像等艺术档案信息转化为可在网络中存储、处理和传递的数字化信息。这一过程就是数字化。要加强纸质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采用文化艺术档案管理软件等现代化手段对文化艺术档案目录进行著录,对珍贵文化艺术档案进行原文加挂或数字化处理,建设文化艺术档案数据库,为高效、便捷利用文化艺术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文化艺术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方便。

四、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4篇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

文化艺术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是档案工作信息化,这是“十五”期间一项战略性任务。档案信息化设包括硬件设施、软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特别是档案数字库建设,需要把传统载体的海量档案电子化,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可低估,很多单位因为在资金方面欠缺,只能暂缓档案工作信息化进程,而这无疑也影响了档案资源的开发再利用。

(二)编研课题经费不足。

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工作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法,文化部门承担着本地区史志、地方志、三集成、名人档案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任务,每项编研课题都要经历选材、加工、编排、撰写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有时候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编写委员会,花上很长一段时间,期间却往往因为经费不足而陷入停滞甚至流产。

(三)数字档案室建设经费不足。

当前我们提出加快档案信息“三大体系”建设(档案信息资源体系、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而这必然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做好文件接收归档、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字档案资源整理、数字档案资源库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网站建设、软件外包,队伍建设更是长期投资,而这些明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具备的,需要长期规划实施。

二、解决艺术档案资源开发工作资金问题的途径

(一)依法申请档案事业经费。

在正常“人头经费”的基础上,依法申请档案资源开发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有关经费保障问题的规定,在每年度单位经费预算中充分考虑档案工作各项经费需求,包括硬件、软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报请财政部门同意拨款。

(二)争取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

统筹规划艺档信息化项目建设,争取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把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长期目标,分阶段实施项目安排,逐步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每年初确立档案工作信息化进程,做好经费预算保障以及专项经费申报,协同各部门有条不紊开展工作。

(三)积极争取专项课题资金。

在免费开放的背景下,在建设公共文化示范区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好艺档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课题资金;在城市重大文化项目建设上,要把档案建设经费考虑进去;在社科联课题研究中,前期确定艺术档案创研项目,争取专项课题资金。

(四)用编研成果换取经费。

根据艺档工作的实际情况可知不可能完全靠行政部门出钱补贴,艺档的作用和地位很容易被领导“轻视”,大家应该转变思路,用编研成果去引得领导重视,让编研成果换取奖励经费,促进艺术档案的开发利用。成果可以是图书,可以是音像制品,也可以是带有档案特色的文化产品,让这样的成果发挥商品价值,满足特殊人群的文化需求,进而收获创研投入资金。

(五)创特色品牌争取财政支持。

文化部门仅靠自身很难大规模开发档案资源信息化项目,如果创立自己的文化特色品牌,就有可能得到地方财政的鼎力支持。譬如2011年,慈溪市文化馆就依靠地方特色项目“慈溪农民画”,争取到宣传部的专项资金,31幅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作品在波兰华沙维斯瓦大学展出并被收藏,这也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成功范例。

(六)市场化运作寻求合作资金。

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发展前景,呈现社会化多方合作的趋势。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艺档的开发利用也要尝试走市场化路线,寻求各馆之间、不同行业、多部门的纵横联合,开发丰富的系统文化产品,把档案信息资源转化为有形的特色文化产品,在市场化背景下形成产业链,获取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结语

第5篇

(一)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的教材与课程的乡土化

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最先需要变革的是以地方传统文化为主体的教材编订和课程设置。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传承途径的乡土教材及乡土教育,通过对地方乡土文化社会的实践调查,以当地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民族状况等为主要内容,与学生的个人生活、经验相贴合,让学生从自身生活的人文、自然与社会的环境中建构自己的地方性知识,使其产生浓厚的乡土意识、乡土情感和乡土责任。但在当前,大量乡村社会人口向城镇快速流动,乡土社会凋敝,乡土教材逐步退出基础教育,乡土意识培植的场域不断被压缩,导致人们对自身的传统文化环境缺乏应有的自觉意识,乡土记忆、族群记忆相对模糊,具体表现在对地方传统文化的日益陌生化、对地方文化发展传承的责任感、义务感及主体意识缺失。因此,结合乡土教育的近百年经验,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可设置相关地方文化的系列课程,其教材至少应有两种以上编订形式,先编撰文本教材,然后收集整理与文本教材相应的影像资料。其内容应包括自然与人文两方面要素:一是地形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生态环境;二是聚落建筑、经济活动、饮食服饰等显性文化及语言、习俗、文艺等隐性文化。以地方传统的优秀文化艺术为主体内容的教材编订,能使学生的乡土知识与文化自觉得以回归与重塑,从而实现对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高校可借助本地优势,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以广西为例,壮族织锦与山歌、苗族蜡染、侗族芦笙等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均可成为地方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课程的内容。

(二)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层级化

视觉文化艺术教育模式强调,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以学生为主体,通过教师引导,创设师生、生生之间彼此交换、分享视觉影像及艺术作品的情境,实现师生共同讨论、双向互动。视觉影像的欣赏与剖析应先将影像的意义层级化,第一层是影像显性意义(包括是谁、什么、怎么被呈现在作品中),第二层是影像由表象传达何种意义与价值等隐含意义。[3]因此,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也应相应层级化,具体表现在:第一,教师选择学生思想信仰和价值观念来源的地方文化视觉影像或艺术作品,并对其艺术形态、风格和创作表现手法等学科知识进行讲解,引导学生对影像艺术作品中所呈现的显性意义进行初步考察、理解与分享,获得丰富的审美经验,形成积极的审美态度和审美情趣。第二,教师介绍各理论流派分析视觉文化的不同视角,引导学生进入具体情境,剖析影像作品的表达方式,审视作品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文化隐喻意义,讨论艺术作品与社会历史文化的关联。将文化艺术视为复杂系统,要重视其审美价值,更要引导学生对文化艺术作品及影像做出批判性的解读,引导学生通过对地方性知识的欣赏与认知,形成对本土传统文化艺术的认同。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是以文化艺术形式为载体的,教师的教学步骤应该为:先解读艺术的审美特性和审美价值,继而引导学生以批判的视角深入了解文化艺术符号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对作品所蕴含或表达的价值观、权力关系、信仰等社会意义进行剖析,由此达到对社会的理解和批判,并实现自我意义的建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学生进行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并在创作过程中思考、理解、厘清和表达自己的价值、观点与信仰,最后通过创作和作品进行分享和交流。

(三)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的实践教学

视觉文化艺术教育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实践中,应推广双向结合,校内教师与校外文化名人、文化传承人或民间艺人等共同参与的实践教学动态模式。与课堂层级化教学相结合,由校内教师完成传统文化艺术多样化形态的理论讲授,形成学生对传统文化艺术形态的初始印象,完成初步的审美体验。然后,重点选取最具地方性、民族性的文化艺术形态,筛选相应的文化名人或民间艺人进行现场展演和体验,从而把民间艺人的展演实践与学校的文化学术传承相融合,通过演出展示、技艺培训、实践参与等环节构成动态模式。其具体操作步骤是:先在学校进行相关的问卷调查,获知当地学生对地方文化艺术资源的了解程度和学习意愿。再安排课程教学、艺人展演、参与演出、学术讨论等,并进行课堂观察与课后访谈,获得这一文化实践活动的一手资料。最后,进行定量研究和定性分析,探寻该模式的实践效果,并形成新的改良方案。这一动态模式弥补了以往艺术教育单一模式的缺陷。一方面,通过民间艺人或文化传承人对地方民间文化的文化展演让学生获得直观的地方文化常识;另一方面,通过学校的相关学术梳理深化学生前期的浅层记忆,培养学习、守护和传承地方文化的兴趣热情,从而培植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氛围,提升学生的文化自觉性。这一模式的推广也有利于降低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承成本,并形成地方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长效机制。

(四)推广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与校园周边社区常态化展演的模式

视觉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与乡土教育均强调艺术与日常生活的紧密关联,在文化艺术与日常生活边界模糊化的背景下,高校的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的地理边界不应过度清晰,而应该是校内、校外的一体化。学校并非独立于社会之外,校园周边的文化传统背景影响甚至决定了校园文化的“底色”,是当地社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交互影响的重要中介。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应内在地、逻辑地包含高校周边社区的文化建设。因此,高校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应与校园周边社区的文化建设相融合。通过校园周边社区化教育打造传统文化艺术的校外教育环境。具体可先从校园周边社区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挖掘与整理入手,确定其文化艺术的类型与特色,然后在校园周边社区与地方的合力下加大投入,建设一部分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或举办相关的地方文化艺术活动,营造学生校外文化活动的有利环境。以地方戏剧为例,高校可与周边的村社、居民小区及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的联系,与社区共同出资或通过社区文化精英发动民众自筹资金,组建村社文艺队或文艺工作小组,让学生、社区民众共同参与,利用闲暇时间自娱自乐,形成小型社区常态化、日常化的文化艺术娱乐方式和交流空间。校园周边不同社区间还可利用地方民俗节庆或日常闲暇相互交流、学习,以日常性的娱乐休闲方式,拉近地方文化艺术与日常生活的距离,以休闲娱乐的方式实现地方文化艺术的教育学习,由此培养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横向传播的有利氛围。[4]学校可利用周边社区的公共空间,对当地多种文化艺术形态予以收集整理和展出,让学生在兴趣观摩、参与互动中了解和学习地方传统文化艺术。多重社区力量共同介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艺术展演及各种相关活动的举办,强化文化艺术与学生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通过经常性的接触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营造和培育出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氛围和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意识。这样,将学校周边社区文化艺术活动与学校场域内的文化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可以共同打造双向多元的文化艺术素质教育途径。

第6篇

(一)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个体性与整体性

个人艺术档案作为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归档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类,其是各门类艺术家们一生辛勤劳作的结果,但由于各门类艺术家在思想、阅历、审美、修养及才能等方面都存在着各异性,这就导致他们的作品从思想和风格上都具有自己的独特性。通过对个个艺术档案的建立,可以对艺术家们的发展道路和艺术创作及表演成就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这部分档案具有较高的价值。

(二)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形象性和多样性

通过群众文化活动可以有效的对社会现象和人们心理、生活需求进行反映,就这需要在活动中利用不同的艺术形式来对艺术形象进行塑造。而群众艺术档案是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历史和成果进行真实的记当,所以在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的用到一些实物和照片等,而这些实物和照片则都具有生动形象的特性。

(三)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成套性和整体性

群众文化活动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利用自身的智慧共同完成的,是依靠集体来进行的,其与艺术创造不同,艺术创造性是个人或是部分人完成的,而群众文化活动强调集体性,这就使其活动中所形成的材料具有性成套性和群体性,所以在对档案进行归结整理时,需要注重这个特点,从而确保艺术活动档案记当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自身价值

(一)艺术档案具有很高的保存价值

群众艺术档案是文化艺术传承的重要载体,它相对于其他档案来说,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主要是通过文字、图表、声像、实物以及文学美术作品等方式进行记载。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艺术档案是文化艺术活动的真实记录,记载了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艺术风格形成、发展的全貌及非凡的艺术成就,是广大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丰硕果实,具有无法估量的保存价值。此外,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真实地记录了群众艺术的发展过程,这对于让后人了解和继承群众文化艺术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艺术档案具有广泛的使用价值

艺术档案既来源于文化艺术活动又服务于文化艺术活动。艺术档案可以反复地、多方面多层次地被利用。它既能够为文化艺术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服务,又能够为社会公众和个人的文化宣传、交流活动提供服务。艺术档案不仅可以作为艺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还可以作为艺术生产活动的重要凭据,更可以作为艺术研究、艺术教育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艺术档案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历史价值

艺术档案作为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文化创新的推动力量。它的现实价值不仅表现在促进精品生产和艺术创新上,而且还有助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公共文化建设。

(四)艺术档案具有不可忽视的潜在价值

艺术档案的潜在价值是指档案尚未开发利用时存在的一种价值,同时也是指档案材料归档分析确认的价值。这种价值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艺术档案的价值是其自身所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但人们短时期还没有将其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而这种潜在的价值又是被大多数人所关注的。二是指艺术档案的价值只有通过开发利用才能实现,即把静态的档案资源变成动态的信息源。只有充分地挖掘艺术档案的价值,真正把艺术档案潜在的价值转化成具有现实意义的社会信息资源,才能更好地发挥文化艺术档案的作用。

三、结束语

第7篇

在贵州省紫云县麻山苗族地区的一部英雄史诗及其唱诵仪式。自200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活动中进入学界的视野,尤其是201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文化产业公司对亚鲁王文化资本的开发也迅速展开,以期通过举办亚鲁王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提升地方知名度和经济实力。对此有学者指出“这一文化产业化过程中的部分内容脱离对麻山苗人文化的理解,长此以往必将伤害到《亚鲁王》的文化内核,导致文化消解甚至消亡”。针对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产业化—消损—消亡”的演变过程,我们认为影视艺术的介入并成为产业化的主体或许能够将亚鲁王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增进外界对亚鲁王文化的了解和认同的同时促进麻山地区人民的树立文化自信,自觉传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化,走出一条“影视化—繁荣—复兴”的新路。首先,从信源角度说,亚鲁王文化具有很高的影视传播价值。作为苗族第一部英雄史诗、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中国六大社科学术事件之一的《亚鲁王》口传史诗的文学内涵及其唱诵仪式为影视艺术创作提供了大量鲜活生动的原始素材。

一方面,从史诗演述的语境来说,葬礼仪式体现着一种麻山苗族独特的生死观念,他们认为一个人死后,他的灵魂就要在“老摩公”的指引下沿着祖先迁徙的足迹回到东方的故土,与祖先亚鲁团聚而开始新的生活。其中的“砍马”和“开路”两个仪式是比较突出的文化样式。也有学者认为“葬礼实际上是在模拟古代部族国家将相出征之礼”。这种带有原生态“巫”文化色彩的仪式化演绎是工业文明时代难得一见的族群记忆和宝贵遗产,其中所展现的人文美和历史感正是纪录片的基本价值维度和审美追求。

另一方面,从史诗的内容上看,神话色彩中彰显着民族发展的历史,两万六千余行的宏大叙事体系中不仅有亚鲁王与戚鞅部落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也有戚鞅的儿子与亚鲁王的女儿凄楚动人的爱情故事,以及十四个王子和两百多个王族后裔的迁徙故事,其中所蕴含的适应当代大众文化的影视创作母题十分丰富,为广大创作者提供了较大的二度创作空间,有利于创作出集民族性、艺术性、思想性的优秀影视作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其次,从信道角度说,新媒体时代下的亚鲁王文化传播需要影视艺术。新媒体是人们在交流信息过程中制作、传播、接受、文化影响等可以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的互动数字传播平台。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影视制作和传播的方式发生深刻变化,视音频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加工的手段日渐成熟,以超高清和虚拟现实技术为潮流的制作模式让受众在观影时有“身临其境”之感,实现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的结合,从自然生态、建筑风格、历史文物、民族服饰、史诗故事、唱诵仪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亚鲁王文化的内涵与外延。影视符号的世界通用性打破了语言文字隔阂和民族文化壁垒,使各地区交往呈现“地球村”的趋势,成为新媒体进行跨文化传播的重要符号系统。与此同时传统的影视艺术在web3.0时代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以“微电影”为代表的新媒体艺术凭借其投资小、效率高、片长短、易观看的特点赢得了广大创作者和受众的认同。近年来以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为背景的微电影蓬勃发展,涌现出《缘分西江》《喊寨人》《绣花里的歌谣》等优秀的作品,为树立民族形象、创立文化品牌发挥了较大作用。我们认为有必要运用微电影艺术传播亚鲁王文化,发掘其当代价值。

二从信宿角度说

第8篇

公共艺术是由“公共”和“艺术”两个词组成。具有公共性含义的艺术形式都可以称之为公共艺术。客观上由公众介入具有一定的公共精神内涵的艺术形式都能够纳入到广义的公共艺术的叙述中。如城市广场、景观、公园、园林、水体、街道、建筑、装置、雕塑、壁画、工艺艺术、光艺术、影像艺术、广告艺术、公共展示空间等都属于公共艺术的表现范畴。观察整个公共艺术的历史延亘,发现公共艺术是在漫长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心理铺垫中孕育着,在历史进入到现代艺术之后,公共艺术终于产生以至迅速地发展了。20世纪60年代公共艺术作为当代艺术的文化概念出现,20世纪90年代公共艺术这个新概念进入我国,并开始发展繁荣,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公共艺术丰富的创作语言和创新理念,在我国公共艺术的发展同时依然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公共艺术作品特色遗失我国的公共艺术作品求量不求质,作品劣质无内涵,甚至部分作品雷同。优秀的公共艺术作品是一个城市形象的代表。因为其反映出了地区特色,更容易获得大众认知的共鸣。一件公共艺术品成名之后,在国内会发现有不少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抄袭仿制品,这种不根据当地具体特色来具体设计的行为,严重损坏了城市各自的特色文化,使城市形象变得空洞,抹杀了公共艺术在城市建设中的真正意义。

(二)公共艺术作品形式落后,技术含量、互动性差公共艺术在我国诞生的时间较晚,虽然近年来国内数字化公共艺术作品的研究已成规模,但国内的大部分公共艺术作品还是传统化的,融入数字技术的城市公共艺术的交互性研究并不多见,落后的展示形式,无法调动起受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公共艺术水平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精神面貌的真实反应,优秀的公共艺术作品能完全融入一个城市的血脉中,称为其历史记忆的一部分。伴随各种高科技日渐成熟,物质的快速发展,人们在生活质量逐步提高,自然人们对公共文化空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要求了公共艺术必须紧跟时代不断的发展。

二、数字化公共艺术设计原则

公共艺术是在公共空间里的一种艺术形式,进入数字化时代后,受众已不能满足传统的公共艺术在作品与观众之间产生的联系。引入数字化技术,成为具有强烈的交互性特征作品,使公共艺术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篇章。数字化技术的引入,公共艺术呈现出来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欣赏者能够通过视、听、触、嗅等感观手段和智能化艺术作品实现即时交互,达到全身心的融入、体验、沉浸和情感交流,从而得到最佳的用户体验。公共艺术作品越来越注重从参与者得到的直接或是间接反馈,它们把参与者当作是作品一部分,更加强调受众的能动作用和积极的参与性。数字化公共艺术作品中更强的体验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科技性原则、虚拟性原则是必须要遵从设计原则,也是数字化公共艺术的发展方向。

(一)体验性原则数字化公共艺术很多作品可以让观众直接参与,观众在参与过程中怀着好奇心理,自身的主观意念不断的探求其中奥妙,从而不断的达到体验高峰,没有参与者不能获得体验也就不能获取作品的真正价值。数字化公共艺术品,设计开始,就要考虑到体验者的情感、心理、身体等因素。对比之前传统作品带给观众的效果,注意体验效果渐进性和多重性,设计不同的体验角度和多个体验点,并能够使得体验有层次和联系,确保观众在过程中不断巩固已有的体验,达到体验的高峰。

(二)互动性原则互动性是公共艺术作品中最基本的一个原则。公共艺术的互动性具有观众与作者平等及其信息传导的双向性特点。在互动公共艺术中,观众将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主动地参与到作品中,并对作品的走向产生决定性作用。数字化交互性公共艺术必须通过参与者触摸、空间移动、发声等行为改变作品影像、造型、色彩、质感甚至意义。这种交互不仅包括物质和身体的交互,更是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思想和情感的交流与互动。

(三)科技性原则数字化公共艺术作品涉及到影像艺术、装置艺术、表演艺术、灯光艺术及计算机艺术等的各个艺术领域,单一的技术手段无法实现艺术家的设计要求,必然需要更多高科技的手段融合介入。以的形式存在,不会随空间和时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数字化公共艺术不同于传统静态公共艺术作品,更多是以“声”“光”和“电”要素的新领域,是艺术与科技更紧密的联接。受众通过参与活动使得艺术作品产生实时变化的艺术效果,表现出作品本身所阐释的内涵。

第9篇

(一)加快政府保护方式的改革

改革和完善政府保护方式是文化艺术保护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多年来,我国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均将其职能设定为行政上"管"文化与业务上"办"文化,这种一统的全包方式导致我国文化艺术团体的人员严重膨胀、机构重叠臃肿,以及只讲"政治任务"而不顾经济效益的观念误区。改革和完善政府保护方式,主要是改变政府文化部门的职能,注重于文化艺术整体发展的宏观管理与保护。这种保护首先是逐步建立文化艺术的宏观调控机制,主要运用政策的倾斜来实施文化保护,并协助立法机关建立和完善文化保护的法律、法令和法规。逐步加大国家文化资金的投入与监督实施,保证文化艺术在国家投资预算中的不断增长和社会配套资金的到位与筹集。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均不设文化部。美国国家艺术基金委员会与国家人文基金委员会作为政府的两个特殊部分,以资助方式影响和引导国内文化艺术事务。德国采取各级地方政府管理文化事业的分权管理体制。政府不设文化部,只设文化司,负责文化体育方面的原则性大事,不管具体文化事务。英国文艺管理体制中的最高层次是政府艺术大臣和艺术与图书馆部,但主要进行宏观指导,负责总的经费划拨。法国设立文化部主管全国文学、艺术、电影、戏剧、音乐、博物馆及保护名胜古迹等门类,但主要采取统管财政的资助方式,辅之以行政和立法手段。借鉴世界各国的管理方式,我国的政府保护方式应着重从具体的"办"文化、"管文化"和统文化中解放出来,那种甚至管到某一节庆的某台节目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美国、英国等国采取由专家组艺术基金委员会或艺术委员会,直接面对地方委员会以至艺术团体或艺术家个人,避免了对艺术事业的过多行政干预,也简化了大量中间环节,避免了臃肿的行政机构和巨大的行政耗资。

其次是逐步加大国家文化资金的实际投入与监督实施,保证文化艺术在国家投资预算中的实际增长。目前在我国现有经济状况远远无法满足文化发展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借鉴英国、意大利等国的做法,先在一定范围内试发国家彩票,用于筹集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这类大型文化项目的建设。英国皇家歌剧院因经费不足,扩建计划被搁置20余年,后来就是在国家彩票发行后他们通过申请获得了巨额资金,才开始大规模扩建的。同时,还必须保证国家投资预算与地方投资预算的同步增长。这就需要借鉴美国等国家实行的文化资金配套投入制,国家投入最多不超过30-50%,项目的地方投入不得低于1:1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到1:3的比例,以充分发挥地方文化建设与文化保护的积极性。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严肃的资金管理法规。

其三,政府保护方式还应包含对民族传统文化,濒危艺术的特殊支持,对高雅艺术的大力资助,和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扩充与维修。

(二)尽快建立完善法律保护方式

当代艺术保护中依靠法律形式进行保护成为各国注意的焦点,法律方式保证了当代艺术保护的法律地位与运作程序,也保证了艺术保护的公众意识与社会责任。其根本意义是通过减免税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以达到文化艺术总投入的实际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出台了《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等重要文化法律法规。199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在"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继续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就文化立法现状看,还很不完善,从现在正在实施的近300件文化法规性质看,部门规章占80%,行政法规占8%左右,法律、法令仅占2%左右,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前文化艺术保护的一些重要方面,则尚无完善的法律来规范调整。如文化产业中不同艺术门类中的差别税率调控,艺术团体或艺术家艺术活动的营利与非营利的界定,以及相应的减免税收法规,向文化艺术事业捐赠或赞助的减免税收问题,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事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等等。有些行政文件的通知或规定,如开征文化建设费、鼓励对文化的捐赠、财税优惠等,虽已下达,但并无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地方部门往往择利而从,甚至"视而不见"。

当代世界各国的文化发展事业和艺术保护无不依赖文化的立法。用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文化艺术的保护,具有导向性、全民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美国自1965年实施《国家人文及艺术事业基金法》以后,对于鼓励艺术团体及艺术家个人的创造性和推出优秀艺术成果、保护现存文化遗产、普及艺术事业、促进企业或私人机构对艺术的捐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英国国会84年批准的《刺激企业资助艺术的规定》对英国开拓文化发展与艺术保护的资金渠道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所采取的"陪同投入制"大大激发了英国国内企业资助艺术事业的积极性。

相比之下,我国的文化立法是相当滞后的,我国至今尚无对文化艺术赞助予以税收减免的明确法律。从1985年起,我国就着手开始论证和制订《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至今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在1996年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意见时获得了很高评价,但至今尚未颁布实施。因此,必须加快文化立法的步伐,加强文化立法的可操作性和与其他法规的协调性,逐步与国际惯例、国际公约接轨。

(三)迅速建立市场保护体制

在当代多种因素的综合保护方式中,市场保护具有核心地位。这是由我国转变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基本事实出发的。文化艺术的市场保护包含两大方面,其一为努力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一批大型文化产业,依靠市场方式,通过文化产业自身的扩大与积累来改变我国过去文化保护的单一的输血模式,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当代西方不少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如美国影视业,已成为全美居于前列,可与航空航天与现代电子业并驾齐驱的换汇产业。而迪斯尼娱乐业等文化产业已进军世界大型企业500强,并曾居97年世界企业前10名。而我国对世界经济的产业下游化(即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的转化)、经济文化化的趋势尚缺乏明确的意识。

从我国艺术家个人来说,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仍然固持传统经典艺术的观念,而西方许多艺术家的观念已发生根本转化。据瑞特娃.米切尔夫人在欧洲文化信息与研究中心(CIRCLE)同欧洲文化协作理事会(CDCC)联合发起的一项问卷调查的综述,现在西方的许多艺术家已经把自己视为商人或企业家。我国的一部分文学家艺术家也已精通契约、广告、传媒炒作、工业化复制与品牌效应。

其二,对于那些不能以产业形式发展的文化艺术,则必须去通过市场,寻求企业资助的道路,除了前述法律法规的制定外,从企业赞助保护方式来说,要想使其发展起来,必须保证企业投资能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空洞笼统的表彰鼓励已不能奏效。这包括:

1.将艺术作为一种投资载体。现代艺术,尤其是通俗流行艺术,往往是高风险、高利润的产业,有可能获得高额回报。如风行世界的雅尼音乐会。

2.对文化艺术事业进行捐赠和资助,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好处,以冲抵经营成本。

3.对文化艺术事业的捐赠和资助可以获得上佳的广告传媒效应,使赞助者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前已述及,为鼓励企业资助文化艺术事业,许多国家从政策上采取了"陪同投入制",这种方式将市场因素与文化因素予以全面考虑,既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又使艺术资助活动具有可操作性,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企业投入的风险。

为了沟通并保证企业对文化艺术的赞助,还须建立相应的非政府的民间性机构居间运作。除了前述半官方的由专家组成的艺术委员会外,近年来,世界各国还相继成立了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日本在1990年成立了"日本企业支援文化事业协会",有成员170余个,均为日本大企业。英、法、韩等国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1991年欧洲成立了全欧洲的"欧洲企业资助文化事业委员会"。这些组织设有相应的机构,对企业资助文化有明确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并对资助与被资助双方进行严格监督,以保证双方各自的利益不致受到对方的损害。如在英国,企业资助文化艺术事业由"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来执行。它负责制定资助办法,接受研究申请,直至拨款。它要求接受资助的文化艺术组织必须是法律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或团体,资助的审批则由"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这就大大杜绝了"长官意志"、"行政干预"、"走人情、拉关系"等计划体制的弊端,鼓励开放、竞争、公正、互利的新型文化保护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干预"并不就是"中国特色",在西方许多国家中,也存在着"行政干预",并将这种干预与艺术质量联系起来,而将市场方式与艺术的粗制滥造等同起来。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西方不少有识之士亦对此有相当深入的认识与研究。艺术批评家布鲁诺.弗莱就指出:

"必须澄清一种常见的误解。人们通常认为艺术的内容完全取决于政策的选择,尤其认为没有政府的干预,只会有低水平的艺术活动与成果;而那种依靠市场价格体系作用的特定措施似乎只能同质量低劣的艺术相联系,其实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许多事例证明,最高水平的艺术往往是通过市场活动方得以完成的。同时,政府的资助既可能产出高质量的艺术,也可能产出质量低劣的艺术,这取决于政府究竟采取何种类型的干预激励方式。"

96年以来北京音乐厅对高雅艺术进行的市场化操作,97年中演公司对芭蕾艺术的市场运作都证明,高雅艺术经典与中国芭蕾艺术都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获得艺术的成功与大众的支持。浙江小百花对民族艺术的市场化运作也证明市场保护的方式是完全合理,并切实可行的。

(四)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全民保护

当代艺术保护中的社会支持和全民保护具有最广泛也最强大的力量。当代社会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现代传媒营造保护文化艺术的社会氛围与社会舆论,培养和涵养一代代懂得艺术的文化大众,这是保护艺术的最浑厚的社会基础与心理根源。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取决于这个国家人民对文化艺术的态度。象德国、奥地利、俄罗斯这样的文化艺术古国,人们对艺术的崇敬向往之情历经各种磨难执着不改。德国战后,人们首先重建的不是什么市政厅或购物大厦,甚至也不是急待开工的工厂车间,而是艺术馆、博物馆和剧场等传统建筑。而在美国、英国、奥地利等国,普通国民对文化艺术进行赞助则是司空见惯的事,有些赞助可能数额极小,但却表明了人们对文化艺术事业的内在理解和支持,这是文化艺术保护的根本力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