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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论文

时间:2023-03-23 15:10:05

导语:在金融创新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创新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 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

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 W. 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Jacob 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 S. 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第2篇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RobertE.Hal(l2001)、PatrickBohon、Xavier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Hellmann、Manju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融资环境问题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融资渠道问题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第3篇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的外向出口日益面临严峻压力。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发展速度虽然并不算慢,但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仍然面临不小的下行压力。在此情形之下,政府和各大国有银行纷纷出台了信贷紧缩政策,借以应对市场的不确定带来的融资风险,由此导致广大中小企业业已存在的融资形势更显严峻。我国金融机构和民间财团,尤其是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就意识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出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考虑,也需要引导、扶持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借以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层次,推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有鉴于此,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推出了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如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以中小企业存货质押贷款、以账款质押贷款以及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等,并在此基础上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推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国内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出台的金融创新产品也的确收到了明显效果,但对于从根本上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仍然只是杯水车薪。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并非中国所特有,很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发展的特定阶段都曾出现过类似问题。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显然有着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某些共性因素。然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却在于我国特有的金融体制及其资源配置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基本实现了对除资金以外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但却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度管控对金融体系实行国家垄断。于是,国有垄断的金融体系与中小企业融资需要之间一直存在强烈冲突。加之,我国的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技术落后,一般采用家族式管理,既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也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甚至一般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银行不倾向于为中小企业贷款也就无可厚非了。可以说,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企业资本运转的规律使然,也有政府管制金融的宏观背景,还有企业自身的经营问题,总结起来,约有如下数点。

第一,我国的金融管制限制了资金的市场化流通,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健全。从根源上讲,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由我国比较严格的金融管控造成的。在现有金融体制下,我国货币市场上的货币利率并没有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而实际起作用的是由政府制定的管制利率。管制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造成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资金,垄断了有限的金融资源。同时,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却难以有效满足。此外,我国的国有金融机构基本垄断了资本市场,非公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既面临制度困境,也难以在高度垄断的资本市场中求得发展,导致中小企业融资不仅渠道狭窄,而且成本很高,甚至超过了规模和实力远较中小企业为强的国有企业。

第二,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既难以实现供需对接,也推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信息分析进行风险评估是一切金融行为的必备步骤。同时,信息不对称也广泛存在于企业与银行的融资活动之中。中小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可谓了如指掌,而银行则很难通过外部渠道对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产权结构、经营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了解。如此,在银行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中,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而银行也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银行因而会通过抬高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来降低贷款风险。在中小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情状之下,中小企业即便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其成本往往也会较国有企业高。因为,银行在信息不对称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有效评估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增加资产抵押和提升贷款利率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第三,我国金融结构以及中小企业的自身情况也是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题的重要根源。每个国家的金融结构设置都要服从于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我国,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的公有制经济是国家金融体系优先扶持和保障的基本对象,因而对中小企业融资相对不利。我国的国有银行垄断了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非公有制银行及中小银行货币资源有限。近年来,国有金融机构虽基本完成了市场化和公司化改造,但仍未能改变其垄断地位,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而广大中小企业则始终处于金融资源分配的边缘位置。另外,中小企业寿命较短,旋生旋灭,自身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经营管理落后,财务报表残缺不全,产权归属紊乱,信用等级较低,也没有合适的抵押担保。中小企业的特点、经营现状与发展潜力等自身因素也是导致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重要根源。

二、金融创新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的效能

(一)金融产品创新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性融资渠道

无论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还是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都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并有力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当前,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存量极大。然而,传统的居民储蓄存款收益很低。因此,将居民手中的大量闲置资金通过合法的路径集中起来,既可以有效拓展我国的金融资源社会基础,也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加宽裕的金融资源。实现民间融资的合法化,如批准设立小额借贷股份有限公司,为民间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之间架设一条合法的融资纽带,既能为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体系提供一条合法路径,也可为中小企业在传统的银行融资外提供了一条额外选项。

(二)金融业务创新可以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有效压缩贷款时间

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融资,程序复杂,周期过长,无奈之下,只好对银行贷款退避三舍。银行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传统途径,可以将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纳入金融服务创新之中,通过引进先进的金融设备和专业的金融人才,为中小企业融资成立专门的审批团队,提高贷款融资的审批效率,有效缩短中小企业融资的时间周期。另外,民间社会资本合法化和金融化后,非公有制的民间金融机构和广大中小银行,其主要业务对象便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进行及时而准确的风险评估,并通过严格的业务流程和高效的审批途径,极大简化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并大大缩短其融资周期。

(三)金融产品创新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创新贷款形式

传统上,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一般只有抵押贷款和信用借款两种形式。而中小企业既无银行方便管理的固定资产予以抵押,也无法在信用等级和信贷道德上给予银行以充足保证,由此导致银行因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过大而不予放贷。通过金融创新,银行可以以贸易融资、物流库存抵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预收账款融资等创新形式,灵活处理中小企业的融资抵押和信用等级问题,在尽量分散和化解贷款风险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创新性融资路径。对于民间合法融资渠道,则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资产情况和社会信誉,采取更为灵活的融资路径,通过创新抵押、中介担保等形式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双方都能接受的融资方案。

三、通过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

(一)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各大商业银行可以在充分整合现有金融资源的基础之上,通过发行理财基金、政府债券等创新性理财产品,尽可能多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扩大可贷资金规模,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机构。如可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开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性质的分支机构、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要业务的特色支行,可在各商业银行总部或综合部门分设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营销部门,甚至可以考虑到中小企业数量密集而金融服务相对空白的乡镇开设乡镇支行和信贷公司。以银行的机构创新、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立体化和多途径的信贷服务。

(二)放宽民间金融,允许民间融资合法存在,同时加强监管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居民手中积聚了大量闲散资金,如何将这些资金集中起来并与中小企业建立起信息关联,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出路。政府可以改变过去严格管控民间金融的做法,放宽民间金融,允许民间资本成立中小银行以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小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民间私人银行规模较小,运转灵活,资金来源广泛,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运营现状和信用状况等各方面信息比较了解,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可以更好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民间私人银行还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形成价格优势,从而有效丰富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以市场化方式破解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的既有局面。

(三)通过成立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

中小企业融资一般采用抵押担保和信用借贷两种方式。中小企业既没有银行喜爱的固定资产以提供有效质押,其信用道德也难以在银行的等级评定中取得较高认可,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因素。因此,无论银行还是民间私人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取得质押标的。政府可以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或在银行成立相关的附属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之间充当中介和担保人的角色,以自身的专业服务,分担和化解银行的贷款风险,有效提高贷款效率,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实现企业、担保机构和银行的三方互动与合作共赢。融资担保机构还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拓展服务,以自身的理财优势,对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提出优化建议,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运营管理,通过中小企业业务的改善和经营的提升有效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四)降低中小企业的上市门槛,通过资产证劵化实现中小企业的融资社会化

第4篇

(一)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积极参与政府举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准确的测算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和规范举债行为。政府动态可支配财力要与债务结构、期限相匹配。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政府融资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注入优质资产,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以市场化的手段和契约化机制实现政府委托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地方政府在特许经营权基础上的政府采购服务,探索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模式。

(二)发挥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优势和先锋先导作用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来看,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客观性和必然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现象。在推动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银、政、企多方合作的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引导建立“三个专项(专项债券、专项基金、专项贷款)”资金来源,创新以“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评级、统一评审、统一授信)”为基础的项目开发评审模式。尝试环境治理与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的模式、“统借统还”和“预授信+核准”模式、企业间BT和委托代建模式、收益差项目捆绑商业配套设施增强收益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二、生态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实践

政策性银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根据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不同需要和侧重点,通过政策性金融活动,充当政府对经济与社会调节管理的工具,促进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城镇化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建设,但长期以来该领域由于融资成本高、风险大、操作难等问题,面临严重的融资瓶颈制约。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风险集中以及社会性和公益性较强等特征,需要有长期、大额、稳定的融资支持。城镇化过程中除了财政拨款外,开发性金融支持是解决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探索和创新金融服务,对“巢湖治理”和“淮南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利用规划”进行项目试点,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探索和创新有利于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应的投融资模式,助力解决公共财政难题、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一)“巢湖治理”模式———创新新型城镇化市场融资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国家开发银行以金融创新探索和推动“巢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过程中,运用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融资发展模式。同时,要求开发性金融必须遵循项目自身的战略必要性、整体业务的财务可平衡性与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三个原则。一是项目自身的战略必要性。开发性金融整体制度设计本身便决定了其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巢湖治理是国家治理“三河三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省“五大领域”合作中的重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与合肥市政府按照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的思路,将水利建设、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和城市开发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巢湖周边入湖河流治理、移民安置、湿地建设、乡镇污水厂建设、村庄整治等项目实施,使巢湖治理成为合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整体业务的财务可平衡性。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做好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三是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开发性金融不是直接按照国家战略进行资金分配的预算财政部门,也不是单纯负责帮扶救助的社会福利机构。

(二)“淮南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利用规划”———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应的城镇化建设一是全方位策划项目。淮南淮北市是华东重要煤炭资源地,煤炭开采后形成的塌陷不断吞噬有限的耕地,塌陷区的居民搬迁司空见惯,缺少长远规划和安排。安徽省政府、淮南市政府打破传统做法,把淮南塌陷区治理统筹规划,与淮南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会同分行多次与淮南市政府座谈,全方位策划该项目。第一,塌陷区治理宜水则水,宜耕则还耕,水面整治与周边绿化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带动养殖业和旅游业发展;第二,环境治理与宅基地复垦、用地指标流转结合起来;第三,居民搬迁与保障房建设、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第四,新区规划建设注重生活设施完善和可持续发展,医院、学校、文化场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建设淮南矿业配套产业园区为搬迁居民提供就业选择。二是构造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融资主体。淮南市政府和淮南矿业各出10亿注册资金,成立完全市场化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司,负债经营开发塌陷区治理、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其他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委托。金融机构承担融资顾问和主力银行角色。对淮南新城投(暂定名)评级、“一揽子”项目统一评审、统一授信、分项签订借款合同。尝试将塌陷区治理与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的模式、“统借统还”和“预授信+核准”模式、企业间BT和委托代建模式、收益差项目捆绑商业配套设施增强收益模式(如医院、学校、文化项目,或受限于现金流不足,或受限于项目社会属性不能资产抵质押,需要现金流更为充裕的商业配套设施项目作为平衡)。尝试山南新区的医院、学校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三是因地制宜,开发优势与利用潜力。淮南市的采煤塌陷区治理宜水则水,宜耕则还耕,水面整治与周边绿化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带动养殖业和旅游业发展;环境治理与宅基地复垦、用地指标流转结合起来;居民搬迁与保障房建设、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新区规划建设注重生活设施完善和可持续发展,医院、学校、文化场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建设淮南矿业配套产业园区为搬迁居民提供就业选择。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对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启示

第5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新金融工具;会计制度;措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创新成为当今世界竞争与发展的显著特征。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新的金融工具如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掉期交易等层出不穷。解决好金融创新中的会计问题,对确保金融稳健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至关重要。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创新活跃市场的作用,笔者将就金融创新中的会计制度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以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一、中国金融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始终保持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金融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对金融业稳健运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对于现代经济对金融发展的要求而言,中国金融会计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金融会计制度不适应性的几个表现

1.对金融业特殊性不够适应。其主要体现在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强调金融业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一致性,在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的规范上,会计科目过于概括,尤其是忽视了银行业支付清算业务的特点,带来了现行会计科目在实务操作中可行性差的共性问题。

2.对账务处理规范性不够适应。主要是制度规定不细致,账务处理随意性较大。现行金融会计制度在不少金融业务会计处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现象,易造成会计人员理解上的差异和操作上的无所适从或随意性,不同系统或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受到影响。

3.对会计电算化不够适应。现行金融业会计制度主要是基于长期以来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设计的,需要根据会计核算手段的变化进行重新设计。这一滞后使得目前各行会计资料异常复杂和不规范,会计基础数据难以实现标准化。

4.对稳健性要求不够适应。主要体现在会计制度支撑不足。一方面稳健性原则执行不到位。贷款呆账准备的提取没有按照贷款的质量状况和贷款的风险度进行提高,贷款风险分类在会计核算上的体现不全面。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限制较死,易造成企业前期虚增利润、资产超期服役的现象。另一方面,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机构设置上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会计体系不完善,时有滥用会计科目、账务核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发生。

(二)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带来的新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衍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带来了金融市场活跃发展的局面。一方面,衍生性金融产品大多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杠杆效应,十倍或数十倍的巨额收益吸引着大量的投资者;另一方面,新金融工具筹资成本低,融资手段多样化,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廉价的多种融资手段,又为投资者提供防范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多种选择。新金融工具自身的特点,对传统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1.要求规范相应配套的会计制度。新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会计面临着确认、计量和揭示的新问题,尤为突出的是缺乏与金融衍生工具相配套的规范的会计。这些新的金融工具发展较快,种类繁多,不同种类金融工具的性质、条件、金额、期限均不相同,风险程度也不同,金融会计对它的反映、控制能力不足,造成相当部分新金融工具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这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对报告使用者构成了隐藏的潜在隐患,存在资产负债表外损失的风险。

2.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原则。传统会计的主要任务是报告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客观性、稳健性、历史成本等相关原则。而新金融工具会计的主要任务是预测性报告尚未发生、将来发生后才能精确核对的经济业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就带来了会计制度设计基点上的分歧,传统的会计制度在原则上受到影响。

3.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计价基础。传统会计主要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所有会计要素的计量均采用历史成本,在客观形成的基础上对已经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因而计量模式讲求精准,计量结果具有确定性。对新金融工具会计要素的计量,由于不存在历史成本问题,因而改变了传统会计的计价基础,更多地依赖经验数据和知识性、规律性预测,其计价基础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4.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报告体系。传统会计报表主要报告会计主体源于过去的交易及事项的会计信息,报表体系、报表内部结构及其项目均无法完全满足新金融工具的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就要求对传统会计的报告体系从结构设计、项目内容和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大的调整,否则将难以体现报告体系的实际价值。

5.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要素构成。在传统会计制度下,所有资产和负债确认的基本前提条件是要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对其未来经济利益的测算,从企业的流入和流出都必须来自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对新金融工具来说,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则来自双方签定的契约,规定的是未来的经济活动,不能据以确认购销业务。传统会计要素已经不能适应新金融工具会计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由上可知,金融产品创新对传统会计带来的挑战是原则性、根本性和全方位的,需要对传统会计制度从设计原则、计价基础、报告体系和会计要素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调整,逐步建立体现金融创新特点的会计制度。

二、金融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把握金融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点

1.强化理论基础支撑。金融会计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哲学、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其中,哲学作为方法论,是构建会计制度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基石;经济学和管理学作为会计学的基础学科,是构建会计制度目标的两大支柱;法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构建会计制度思想的支柱。经验表明,任何一项会计制度都是一定环境的产物,不同环境造就了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会计制度,产生了法典式、规章式、混合式和社会式等会计制度模式。从中国会计环境出发,应该继续坚持规章式会计制度模式。

2.体现制度设计的多重性。不同层次的会计制度,其设计主体也不尽相同。规章级会计制度的设计主体可以是财政部、国务院其他部委或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主体是企业本身。

3.坚持科学性与有效性相结合。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包括符合政府要求、考虑企业特点、采用综合导向、实施国际协调、坚持稳定适用、供求平衡以及遵循成本效益等方面。

4.遵循会计制度的基本规律。会计制度的规律性主要表现为:会计制度的构建离不开会计制度概念框架的支持,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离不开会计制度的规范,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有赖于会计实践,会计制度的繁简程度有赖于政府政策,会计制度的运作方式有赖于文化背景,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源于经济全球化等。

5.重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既推动了会计制度变革,又给会计实务、会计理论和会计制度带来了较大的冲击。计算机的出现,将原来的手工会计改变为计算机会计,因特网的普及和发展,产生了电子商务、ERP,形成了财务业务一体化,并引发了网络会计的发展趋势,由此必然引起相关会计理论和会计制度的重新思考与调整。

6.扩大信息量,减少不确定性。符号经济的不确定性有两类:一类是初级的,即由自然的随机变化和消费者偏好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另一类是次级的,即由信息的不对称而引起的不确定性。前者系经济体系之外的力量所引起的,具有根本的不确定性;而后者则是经济体系中内生的。信息是不确定性的负量度,减少不确定性必须获取和处理更多信息。制度决定着信息的提供、处理、传递、分布及信息本身的准确性,成为对抗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为突破个人不确定性的理解力和结算力限度、规避风险提供了现实途径。(二)正确处理金融会计制度创新中的协调性问题

1.金融业系统内会计制度与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协调。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充分酝酿论证,保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减少金融业各系统内部的补充制度。从务实的角度确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内容,既要适应金融业务的需要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基本的技术层面,既要考虑中国经济环境又要体现国际惯例,保证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在各系统内的适用性,以及各系统切实按统一会计制度从事会计工作。这样,一则可以使各系统有权威性的参照依据,二则可以保证各系统会计信息与平时账务处理的一致性,便于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披露真实全面的会计信息。

2.金融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核心,资本市场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公平和效率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资本市场的顺利运作和健康发展有赖于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质量。目前,会计的国际协调得到了大多数国家及有关国际性组织的支持,成为各国政府增强本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企业降低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成本和提高筹资效率的重要途径。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透明、可比和充分披露成为各国政府、财务信息提供者、财务信息使用者和有关国际性组织的一致性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程序和会计方法具有可通用性,各国在同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差异并不大,其国际协调存在现实性。

(三)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

会计制度作为一种会计规范,一方面要求保持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新的经营方式、新的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会计制度也必须及时修订与完善。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有效防止由于会计制度的滞后影响金融业务的发展或导致金融会计信息的失真或混乱,是金融会计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关键。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会计制度的本质是节约交易成本。会计制度具有浓缩的特征,是内生性的“共有信念”,所有的交易主体从这些浓缩的信息中受益。这种“共有信念”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当随机变量因素作用过大以至于动摇了信任基础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大的偏离,产生“诚信危机”。为了防止陷入危机的恶性均衡,会计制度要通过纠错机制进行“补漏”,这既是制度完善的要求,也是制度演进的动力。按照演进博弈论,会计制度是在反复博弈中形成的渐进稳定动态均衡,即“进化均衡”,规则决策与“混合策略决策”相对应。这表明,正是随机因素的累积,而不是纯粹的竞争本身,确保了有效结果的长期稳定性。这一多重进化均衡,决定会计制度必然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条件下,随机因素不断增加,会计制度的动态博弈过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明显。知识经济为合同的可实施性在技术上提供了保障,这就使得一些原本不可能的制度创新成为可能。可以预见,由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收益相对变化必然会带来会计制度的创新,催生新的运行机制,成为与知识经济博弈的演进动力。

三、积极应对新金融工具挑战的对策措施

从当前中国金融发展的现实看,需要特别关注解决新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应对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挑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对会计原则进行重大调整。考虑到会计所确认和计量的业务特点,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办法,确立适宜的会计原则。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仍应坚持现行的一系列会计原则,以确保这类会计信息的质量;对新金融工具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采用与传统会计相区别的原则,更加强调和注重相关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对新金融工具的会计计价,应调整传统会计坚持的历史成本原则,针对该类业务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确立并坚持公允价值原则,并形成根据市场进行适度调整的机制,着力提高信息的相关性。

2.采用多重化的计价基础。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具有客观性、精确性等优点,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新金融工具不存在历史成本的情况,其会计计价最可行的办法是按公允价值进行计价。从国外经验看,不论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计价,还是在新金融工具契约生效后的财务报表日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均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这样,会计的计价基础就不再是单一的历史成本,而至少是以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双重计价基础,不同的会计计价基础适应着不同的经济业务的计价要求,更符合金融发展的客观实际。需要强调的是,理论界有人主张按持有目的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并分别以不同的计价标准来计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实务操作中难以实现。金融工具分类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融工具创新更是源源不断,尤其是对合成金融工具的归类计价难度很大。

第6篇

1.1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量不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然要求财政资金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但是,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的绝对量虽然逐步增加,相对量仍然不足,农业科研政府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产值比重大于2%时,该国农业科技才会出现原始创新,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才可能协调发展。我国农业投资强度远低于该投入水平,尤其是地方财政可支配的资金不多,民生工程建设等其他方面的支出压力又比较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就显得力不从心,资金到位相对较低。

1.2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补贴很少,降低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而且在创新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不仅规模大,而且占用时间长,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安全性的特点使得其不愿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一些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具体实施。而我国财政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活动的补贴很少,不能很好地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不高。

1.3金融产品的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1.3.1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品种少目前,虽然部分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了信贷扶持的重点,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风险比较高、收益不确定,往往很难得到充足金融资本的支持,大多数金融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或者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贷款,而且所提供的贷款品种单一化。同时,这些贷款还需要提供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的抵押物,使得许多承贷主体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押贷款等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贷款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1.3.2金融产品的期限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大约7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有的金融产品多是短期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是针对大项目的长期贷款,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几乎没有。再加上银行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条件严格,许多承贷主体满足不了银行的条件,很难获得银行的融资。

1.4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然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贷款门槛相对比较高,商业性金融贷款条件严格,而且发放贷款时有着明显的倾向,倾向于农业龙头企业,证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创业板和中小板主要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企业,国内上市的农业企业数量较少,而且这些上市企业缺乏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品种还不丰富,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投资主体单一,这些都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

1.5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削弱了投资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需要有良好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来防范和化解。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无法分散风险。一是能够转移分散风险的保险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险种少,同时由于存在补偿范围认定难、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科技创新保险存在更高的风险、更大的不确定性,开展业务也更艰难,一旦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只能自己买单。二是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担保能够起到放大资金的作用,但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大,资金规模过小,财政支持不到位,都使得担保体系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担保的要求。

2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议

2.1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因此,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我们需要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并且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但是,增加财政投入并不是把资金投入所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和领域,财政应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中央财政在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以资金配套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变地方财政由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财政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以奖代补、经营参股、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使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渠道多元化。此外,通过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作方式。一方面财政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农业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财政通过对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给予税收优惠、补偿其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所造成损失等方式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从而使财政资金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2.2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优化农业科技贷款的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品种。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必须把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科技创新对产品的需求结合起来,设计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征的产品品种。例如,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比较长的特点,设计出与农业科技创新在时间上相匹配的贷款品种;针对农业科技企业一般抵押物比较少的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或质押进行贷款的信贷产品;对一些信用等级较高、有还贷能力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用贷款。二是适当放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限制,如对贷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抵押物的要求等等。三是探索实践多种贷款模式,如对于规模比较大的贷款,可以联合几家银行通过银团贷款提供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用企业联保贷款、企业互保贷款等方式;针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探索开发“银行+保险+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贷款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增信融资。在不断开发新的贷款模式、金融产品的同时,要注意对这些模式和产品的推广,进而推动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2.3拓宽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一是政策性金融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政策性金融应该主要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农业科技发展等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属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建设周期长,财务风险高,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意介入,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政策性金融要扩大所支持的项目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满足承贷主体的资金需求。二是商业性金融要适当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允许贷款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不断创新信贷品种,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等承贷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四是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竞争力强、运作规范、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并且对已上市农业科技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做大做强。五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扩大风险投资规模,通过政策优惠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

第7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

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

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

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三、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配套措施

1.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1)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2)金融创新方式应以原创型为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有的金融创新多为引进吸纳型创新,技术原创型创新不够,致使已有的创新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在确定面向新世纪的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我们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主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优势,保持金融技术上的高起点。如果总是跟在别国后面亦步亦趋,模仿仿制,就会失去先机、受制于人,而且失去金融创新产品先期投放市场的巨大效益,造成亏损风险。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可行。

2.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的环境。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法制与监管状况构成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外部环境,金融创新同法制与监管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决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服从金融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也应有明确的边界,不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只要商业银行没有违反管理条例和法律条文,其创新活动就要受法律保护。

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一是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纠。二是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3.充实监管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各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刘志新:试析金融创新的风险表现与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3,(S1)

第8篇

1.1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缺失

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来看,机构形式单一,数量不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错位。由于国家的金融机构定位安排,使得正规金融形式单一且机构的覆盖率较低,业务服务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品种匾乏,主要集中在粮棉油的购销储活动范围,支农力度不足;中国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业务定位转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区域;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势单力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金融需求;邮政储蓄又不断从农村吸储资金但又不能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正规金融的缺位,使得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非正规金融如民间借贷挤入农村金融市场,尽管有其非合法性,但在有的地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

2.2制度供给缺失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弱化

从金融制度供给角度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确实存在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有效需求的地区性差异大等特点,但仍属于制度供给缺失所致。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存在着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所说的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陷入“双抑制”怪圈。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及体制的变革都是沿袭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的结果,存在严重的制度缺欠和制度供给不足的表现,这与我国“以农养工,以农养城”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导向是分不开的。从表象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即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二是需求型金融抑制,主要是由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低,贷款难以及民间金融“挤出效应”等。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保险、证券、信托、、结算等业务极少。

2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创新的功能界定

2.1农户的金融需求

是指以一家一户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的金融需求。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现阶段表现为: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并存,生产性资金需求与生活性资金需求并存,“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在我国成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倾向于单一型金融需求,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其贷款用于生活支出的比例较高。由于非生产性支出往往占更大比重,故非农业生产性需求凸显出来,生活性借款比重加大。非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和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结合在一起,中国农村的生产性借贷需求呈上升趋势。而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资金需求是收入等级越高的农户,其远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高,经营性资金需求加大,综合的金融需求、与城市趋同化的金融需求凸现。

2.2农业金融需求

农业金融需求,是指现代农业在生产、经营、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中,其生产和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和各种农业组织)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从广义上说,现代农业的价值链不断延长,正逐步呈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根据。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和流通领域不断延伸,种养加工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各环节不断整合,新农业正在衍生出多元化的商业金融关联市场。农业金融需求可以按照农业生产过程划分的生产性农业金融需求和经营性农业需求;按照需求主体划分,分为农户的生产性金融需求和农业组织的生产经营性金融需求;按照农业组织形式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初级产品——种植、养殖业的金融需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多种经济形式联合体的金融需求。3.3农村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需求泛指农村地区及县域经济区域性的各种个体和组织的金融需求,他们包括一般农民和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务工人员、农村经济组织、乡镇工业及建筑企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需求的社会管理机构等。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呈现这样的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使商业金融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金融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目前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创造的GDP也占全国的50%。民营经济、特色经济、板块经济、劳务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发展形式出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集群化特点,农业和非农业分离的格局开始打破,城乡交融的格局开始形成,这一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同时,在相关领域又形成一个与“三农”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庞大产业市场,商业性金融资源潜力非常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与产品创新要求也很高。

3以实现金融功能为目标加快金融创新

3.1必须解决创新的动力问题

在现有农村金融的制度框架下,应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定位中解决好商业化运营的高盈利模式和“支农”的低盈利模式的社会功能矛盾问题。况且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及在亚洲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农村金融市场不是没有潜在市场前景。同时,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以及中外农村新型村镇银行、贷款机构及社区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为金融创新提供保证。

3.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投融资体制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投融资商品的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不同阶段、不同人口群体、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由此导致的金融需求也不一致。所以应该建立起“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农户就可以通过政策扶植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合作金融支持下实现初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高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

3.3解决好农户信货抵押的问题

可以在土地金融、保险、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探索创新,如农业保险、租赁、期货、银行卡、理财以及代收代付等业务,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新一轮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要完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指引,完善金融监管职能,保持农村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张丽.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J].济南金融,2005,(9).

[2]黄坤.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金融功能观视角下的反思[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3]董玉华.“三农金融”:组织异质化农村金融研究,2007,(10).

[4]王赟.优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探析[J].经济问题,2007,(2).

第9篇

摘要:本文提出应从处理好“强政府”与“弱市场”的关系,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重新认识制度创新的“循序渐进”与“平行推进”方式的优劣,走制度创新的最佳路径;树立“资信文化”,构建良好的市场、信用与法律的外部制度环境等改进中国融资制度绩效。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阻碍中国融资制度创新的成本问题,认为有限理性与政府行为,机会主义与正规金融部门的行为,资产专用性与非正规金融部门及民间投资个体的行为是阻碍中国融资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融资交易成本有限理性制度创新

融资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资本动员,为经济提供持续的资本供给;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因此,有效的融资制度是解决企业融资困境,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创新融资制度成为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升级的关键。从中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储蓄率居高不下,超过16万亿(2007年最新统计),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国并不是缺少资本,重要的是缺少一种有效的融资制度。

1984年以前,中国基本上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力量控制着金融资源,计划行政目标决定了信贷资金的构成和分配方式,金融资源向国有企业倾斜,当时国有企业不必担心融资难的问题。进入90年代以后,非国有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并未得到体现,一方面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行政力量控制金融资源的现象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政府不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性,民间资本难以流入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企业。随着市场改革的深入,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改制,剪断了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的“脐带”关系,国有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在这一现实背景下,要解决企业融资困境,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地增长,融资制度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一、融资制度创新的障碍分析

1.融资制度创新的成本制约

戴维斯和诺斯(DavisLanceE.andNorth,DouglassC.,1971)对制度创新作了系统的论述J: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与技术创新有某种相似性,即技术创新是采用技术上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制度创新往往采用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模式方面的新发明的结果。和技术创新一样,只有预期纯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才成为可能。制度创新成本成为决定制度创新的主导因素。

2.政府行为受有限理性的制约

有限理性是Arrow(1951)最初提出的,他认为人的行为是“有意识的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根据North(1971)的观点”。有限理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是复杂的。由于中国企业数目较多(大小企业总共有1000多万个),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等级、财务管理水平等千差万别,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信息源分散;况且,每个企业不可能将自己所有的真实信息完全透露出来,一般来说,在财务报表上或其他方式公开的资料是经过企业自己筛选过的,在这个层面上,政府所掌握企业的信息少于企业实际的情况;二是政府的选择受限于有限的决策技巧,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时解决方案单一,不能考虑所有企业的情况,融资问题依然难于解决。政府经过各种途径可掌握企业一定的真实信息,但企业的内部信息是不可能掌握的,政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只知道企业融资难,中央政府想极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于是颁布法律,出台政策和文件扶持企业融资,但是也未必能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自1998年起,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分别从改进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扶持。特别是1999年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标志,这一法律具有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后来又出台了中小企业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来提高中小企业的地位,促进企业融资,但从近年实施效果来看,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依然未变。因此,政府的有限理制约融资制度创新。

二、融资制度创新的对策

1.处理好“强政府”与“弱市场”的关系,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

市场是依靠价格机制自我实现供需平衡调节,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而计划则能纠正市场失灵,起战略调控的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计划被用过火了,往往将行政力量普遍运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干预不应该干预的领域,造成资源配置关系扭曲,价格机制失灵,市场经济中计划在唱主角,颠倒了市场与政府的主导关系,政府对许多资源的过度垄断和政府的不恰当战略对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中国是一个资本稀缺、劳动富余的国家,但解放后采取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重点扶持资本密集型企业,将有限的资本投资于国有企业,为了降低国有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人为地压低利率、汇率、原材料价格,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

而扶持的国有企业恰恰又是一些缺乏自生能力的组织,导致了不正当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行业的利益,进一步影响了市场的效率。因此,政府权利的集中和对资源的过度垄断,扭曲资源配置关系,阻碍了中国融资制度的创新。所以,转变政府职能,重新划定政府的边界,消除由政府权利的集中和对资源的过度垄断造成的影响,让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主导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在市场运行中发挥其纠正与协调、战略与前瞻的优势,处理好“强政府”与“弱市场”的关系,摆正好二者的位置,让二者的互补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成为顺利实现融资制度创新之必要。

2.重新认识制度创新的“循序渐进”与“平行推进”方式的优劣,走制度创新的最佳路径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换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嘲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在改革理论和政策研讨中出现了“循序渐进”与“平行推进”的争论,“循序渐进”即改革政策B应当在改革A完成以后才能实行,B体制的实现以A体制的实现为前提条件。它可以图示为:循序渐进:A—B—c;“平行推进”理论认为,改革政策应该尽可能多地开放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无须等体制改好了一个再改另一个。

用图示为:

体制A——10%——20%——30%...

体制A——10%——20%——30%...

体制A——1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