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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论文

时间:2023-03-23 15:10:05

导语:在金融创新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创新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 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

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 W. 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Jacob 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 S. 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第2篇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RobertE.Hal(l2001)、PatrickBohon、Xavier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Hellmann、Manju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融资环境问题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融资渠道问题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第3篇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的外向出口日益面临严峻压力。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发展速度虽然并不算慢,但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仍然面临不小的下行压力。在此情形之下,政府和各大国有银行纷纷出台了信贷紧缩政策,借以应对市场的不确定带来的融资风险,由此导致广大中小企业业已存在的融资形势更显严峻。我国金融机构和民间财团,尤其是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就意识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出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考虑,也需要引导、扶持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借以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层次,推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有鉴于此,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推出了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如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以中小企业存货质押贷款、以账款质押贷款以及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等,并在此基础上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推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国内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出台的金融创新产品也的确收到了明显效果,但对于从根本上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仍然只是杯水车薪。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并非中国所特有,很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发展的特定阶段都曾出现过类似问题。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显然有着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某些共性因素。然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却在于我国特有的金融体制及其资源配置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基本实现了对除资金以外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但却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度管控对金融体系实行国家垄断。于是,国有垄断的金融体系与中小企业融资需要之间一直存在强烈冲突。加之,我国的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技术落后,一般采用家族式管理,既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也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甚至一般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银行不倾向于为中小企业贷款也就无可厚非了。可以说,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企业资本运转的规律使然,也有政府管制金融的宏观背景,还有企业自身的经营问题,总结起来,约有如下数点。

第一,我国的金融管制限制了资金的市场化流通,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健全。从根源上讲,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由我国比较严格的金融管控造成的。在现有金融体制下,我国货币市场上的货币利率并没有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而实际起作用的是由政府制定的管制利率。管制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造成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资金,垄断了有限的金融资源。同时,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却难以有效满足。此外,我国的国有金融机构基本垄断了资本市场,非公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既面临制度困境,也难以在高度垄断的资本市场中求得发展,导致中小企业融资不仅渠道狭窄,而且成本很高,甚至超过了规模和实力远较中小企业为强的国有企业。

第二,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既难以实现供需对接,也推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信息分析进行风险评估是一切金融行为的必备步骤。同时,信息不对称也广泛存在于企业与银行的融资活动之中。中小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可谓了如指掌,而银行则很难通过外部渠道对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产权结构、经营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了解。如此,在银行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中,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而银行也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银行因而会通过抬高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来降低贷款风险。在中小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情状之下,中小企业即便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其成本往往也会较国有企业高。因为,银行在信息不对称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有效评估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增加资产抵押和提升贷款利率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第三,我国金融结构以及中小企业的自身情况也是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题的重要根源。每个国家的金融结构设置都要服从于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我国,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的公有制经济是国家金融体系优先扶持和保障的基本对象,因而对中小企业融资相对不利。我国的国有银行垄断了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非公有制银行及中小银行货币资源有限。近年来,国有金融机构虽基本完成了市场化和公司化改造,但仍未能改变其垄断地位,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而广大中小企业则始终处于金融资源分配的边缘位置。另外,中小企业寿命较短,旋生旋灭,自身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经营管理落后,财务报表残缺不全,产权归属紊乱,信用等级较低,也没有合适的抵押担保。中小企业的特点、经营现状与发展潜力等自身因素也是导致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重要根源。

二、金融创新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的效能

(一)金融产品创新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性融资渠道

无论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还是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都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并有力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当前,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存量极大。然而,传统的居民储蓄存款收益很低。因此,将居民手中的大量闲置资金通过合法的路径集中起来,既可以有效拓展我国的金融资源社会基础,也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加宽裕的金融资源。实现民间融资的合法化,如批准设立小额借贷股份有限公司,为民间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之间架设一条合法的融资纽带,既能为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体系提供一条合法路径,也可为中小企业在传统的银行融资外提供了一条额外选项。

(二)金融业务创新可以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有效压缩贷款时间

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融资,程序复杂,周期过长,无奈之下,只好对银行贷款退避三舍。银行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传统途径,可以将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纳入金融服务创新之中,通过引进先进的金融设备和专业的金融人才,为中小企业融资成立专门的审批团队,提高贷款融资的审批效率,有效缩短中小企业融资的时间周期。另外,民间社会资本合法化和金融化后,非公有制的民间金融机构和广大中小银行,其主要业务对象便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进行及时而准确的风险评估,并通过严格的业务流程和高效的审批途径,极大简化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并大大缩短其融资周期。

(三)金融产品创新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创新贷款形式

传统上,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一般只有抵押贷款和信用借款两种形式。而中小企业既无银行方便管理的固定资产予以抵押,也无法在信用等级和信贷道德上给予银行以充足保证,由此导致银行因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过大而不予放贷。通过金融创新,银行可以以贸易融资、物流库存抵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预收账款融资等创新形式,灵活处理中小企业的融资抵押和信用等级问题,在尽量分散和化解贷款风险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创新性融资路径。对于民间合法融资渠道,则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资产情况和社会信誉,采取更为灵活的融资路径,通过创新抵押、中介担保等形式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双方都能接受的融资方案。

三、通过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

(一)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各大商业银行可以在充分整合现有金融资源的基础之上,通过发行理财基金、政府债券等创新性理财产品,尽可能多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扩大可贷资金规模,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机构。如可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开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性质的分支机构、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要业务的特色支行,可在各商业银行总部或综合部门分设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营销部门,甚至可以考虑到中小企业数量密集而金融服务相对空白的乡镇开设乡镇支行和信贷公司。以银行的机构创新、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立体化和多途径的信贷服务。

(二)放宽民间金融,允许民间融资合法存在,同时加强监管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居民手中积聚了大量闲散资金,如何将这些资金集中起来并与中小企业建立起信息关联,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出路。政府可以改变过去严格管控民间金融的做法,放宽民间金融,允许民间资本成立中小银行以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小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民间私人银行规模较小,运转灵活,资金来源广泛,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运营现状和信用状况等各方面信息比较了解,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可以更好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民间私人银行还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形成价格优势,从而有效丰富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以市场化方式破解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的既有局面。

(三)通过成立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

中小企业融资一般采用抵押担保和信用借贷两种方式。中小企业既没有银行喜爱的固定资产以提供有效质押,其信用道德也难以在银行的等级评定中取得较高认可,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因素。因此,无论银行还是民间私人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取得质押标的。政府可以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或在银行成立相关的附属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之间充当中介和担保人的角色,以自身的专业服务,分担和化解银行的贷款风险,有效提高贷款效率,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实现企业、担保机构和银行的三方互动与合作共赢。融资担保机构还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拓展服务,以自身的理财优势,对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提出优化建议,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运营管理,通过中小企业业务的改善和经营的提升有效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四)降低中小企业的上市门槛,通过资产证劵化实现中小企业的融资社会化

第4篇

(一)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积极参与政府举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准确的测算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和规范举债行为。政府动态可支配财力要与债务结构、期限相匹配。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政府融资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注入优质资产,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以市场化的手段和契约化机制实现政府委托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地方政府在特许经营权基础上的政府采购服务,探索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模式。

(二)发挥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优势和先锋先导作用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来看,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客观性和必然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现象。在推动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银、政、企多方合作的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引导建立“三个专项(专项债券、专项基金、专项贷款)”资金来源,创新以“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评级、统一评审、统一授信)”为基础的项目开发评审模式。尝试环境治理与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的模式、“统借统还”和“预授信+核准”模式、企业间BT和委托代建模式、收益差项目捆绑商业配套设施增强收益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二、生态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实践

政策性银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根据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不同需要和侧重点,通过政策性金融活动,充当政府对经济与社会调节管理的工具,促进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城镇化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建设,但长期以来该领域由于融资成本高、风险大、操作难等问题,面临严重的融资瓶颈制约。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风险集中以及社会性和公益性较强等特征,需要有长期、大额、稳定的融资支持。城镇化过程中除了财政拨款外,开发性金融支持是解决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探索和创新金融服务,对“巢湖治理”和“淮南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利用规划”进行项目试点,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探索和创新有利于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应的投融资模式,助力解决公共财政难题、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一)“巢湖治理”模式———创新新型城镇化市场融资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国家开发银行以金融创新探索和推动“巢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过程中,运用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融资发展模式。同时,要求开发性金融必须遵循项目自身的战略必要性、整体业务的财务可平衡性与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三个原则。一是项目自身的战略必要性。开发性金融整体制度设计本身便决定了其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巢湖治理是国家治理“三河三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省“五大领域”合作中的重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与合肥市政府按照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的思路,将水利建设、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和城市开发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巢湖周边入湖河流治理、移民安置、湿地建设、乡镇污水厂建设、村庄整治等项目实施,使巢湖治理成为合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整体业务的财务可平衡性。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做好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三是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开发性金融不是直接按照国家战略进行资金分配的预算财政部门,也不是单纯负责帮扶救助的社会福利机构。

(二)“淮南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利用规划”———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应的城镇化建设一是全方位策划项目。淮南淮北市是华东重要煤炭资源地,煤炭开采后形成的塌陷不断吞噬有限的耕地,塌陷区的居民搬迁司空见惯,缺少长远规划和安排。安徽省政府、淮南市政府打破传统做法,把淮南塌陷区治理统筹规划,与淮南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会同分行多次与淮南市政府座谈,全方位策划该项目。第一,塌陷区治理宜水则水,宜耕则还耕,水面整治与周边绿化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带动养殖业和旅游业发展;第二,环境治理与宅基地复垦、用地指标流转结合起来;第三,居民搬迁与保障房建设、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第四,新区规划建设注重生活设施完善和可持续发展,医院、学校、文化场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建设淮南矿业配套产业园区为搬迁居民提供就业选择。二是构造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融资主体。淮南市政府和淮南矿业各出10亿注册资金,成立完全市场化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司,负债经营开发塌陷区治理、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其他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委托。金融机构承担融资顾问和主力银行角色。对淮南新城投(暂定名)评级、“一揽子”项目统一评审、统一授信、分项签订借款合同。尝试将塌陷区治理与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的模式、“统借统还”和“预授信+核准”模式、企业间BT和委托代建模式、收益差项目捆绑商业配套设施增强收益模式(如医院、学校、文化项目,或受限于现金流不足,或受限于项目社会属性不能资产抵质押,需要现金流更为充裕的商业配套设施项目作为平衡)。尝试山南新区的医院、学校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三是因地制宜,开发优势与利用潜力。淮南市的采煤塌陷区治理宜水则水,宜耕则还耕,水面整治与周边绿化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带动养殖业和旅游业发展;环境治理与宅基地复垦、用地指标流转结合起来;居民搬迁与保障房建设、山南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新区规划建设注重生活设施完善和可持续发展,医院、学校、文化场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建设淮南矿业配套产业园区为搬迁居民提供就业选择。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对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启示

第5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电子银行;小额信贷

一、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形成

我国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农村金融形成了包括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商业金融和其他新型农村金融形式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与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不适应、信贷政策要求与“三农”抵押担保能力不适应、金融资源投入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不适应等各种问题依旧广泛存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和资源约束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面临着更多新挑战和新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无法形成强而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且受到农村地区投资风险、信用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条件等诸多不利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农村金融资源无法进行有效配置。

(二)农村金融服务的供需状况

目前,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十分旺盛,信贷需求更是呈现出快速增长、大额化和多样化的新特点,而传统金融借贷程序复杂、贷款门槛高且贷款额度较低,难以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此外,农民普遍存在金融知识缺乏、信用意识低下的问题,这也导致金融机构对农村发放贷款数额较小、发放贷款数额增势缓慢。表1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数额普遍较小,沿海开放县和粮食生产大县这两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贷款余额增长较快,而扶贫工作重点县和民族地区的贷款余额增长则十分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对真正贫困地区农民的扶持力度仍然不足、职能发挥不充分,间接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供需不平衡,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电子化金融服务发展迅猛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传统银行的电子化金融服务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国家的“互联网+”也为传统银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基于此,我国农村金融业务也已基本实现计算机联网处理,各分支机构也都建成了和总行连接的计算机网络,支持从柜台服务、交易信息处理、业务经营管理等多领域的应用。相应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ATM等各类电子金融服务逐步深入,这类金融服务可以满足客户简单的金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机构服务效率。由于电子商务逐步进入应用发展阶段,民众对电子银行和网上支付产生了需求,我国银行业对此展开了积极探索,促进了电子金融的蓬勃发展。其中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是电子银行的先行者。1997年4月,招商银行正式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成为中国第一家上网的银行,至今招商银行已经建立起拥有企业银行、个人银行、网上证券、网上商城、网上支付组成的较为完善和成熟的网络银行体系。中国银行则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也是我国首家开展网上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如今,中国银行已经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家居银行,提供随时管理存款账户、掌握资金动态、灵活调拨资金和随时支付转账等服务。

二、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经验借鉴

(一)孟加拉农村金融体系

尤努斯教授和他所创办的乡村银行通过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使孟加拉大量的贫困农户脱离贫困。孟加拉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银行及金融发展机构、格莱珉银行和各种微型金融非政府组织,孟加拉的新兴银行业务得到了民众的普遍支持,孟加拉乡村银行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许多规律性的东西,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银行信用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和唯一目标的金融机构,在多数时候,都表现为“嫌贫爱富”。而格莱珉银行则是爱贫的,它的资助对象大多是农村贫困妇女。格莱珉银行不要求贷款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物,他们认为农民信誉良好,只要能够有适当有效的金融制度帮助农民提高获取收入的能力,农民便可以高效的运用借贷资金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事实上,孟加拉银行的还款率高达98.99%,超过世界上任何一家成功运作的银行[1]。

(二)美国农村“4+1”模式的金融体系

20世纪起,随着美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美国逐步建立起符合美国国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不断完善建立了“4+1”需求功能型的美国模式。“4+1”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贷机构、政策性农贷金融和保险机构组成,有序、规范的以商业银行为基础、农贷机构为引导的金融体系促使美国农村金融高效健康发展[2]。此外,规范有效的法律体系是美国农村金融发展较为完善的重要原因。从最初开始,美国便比较注重顶层设计,通过立法手段支持和保障农村市场经济的运行。《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信用社法》和《联邦农业贷款法案》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为美国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不断增大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一般来说,农业具有投入风险大周期长,且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等弊端,商业性金融大多“敬而远之”,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偏低,因此,美国政府出资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联邦土地银行系统、联邦中期信用银行系统和合作社银行系统,扶持和激励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日本农村“2+1”模式的金融体系

日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是以合作金融为依托的“2+1”模式即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组成。其中合作金融主要服务于农村中的一般资金需求,政策性金融主要解决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时间长、风险较高或收益相对较低的融资需求,两者市场分工明确且相互配合。日本的合作金融主要是农协系统,其受惠于政府的合作金融系统又将惠农政策反馈于农村经济领域。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则是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更为优惠的资金运用政策,可以发放长期、低息贷款。此外,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也为日本农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中国传统农村金融服务的局限性

(一)服务方式单一,缺乏新活力

尽管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农村信用社、农村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但是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依旧局限于传统的存款和汇款服务,较少开展中间业务。国有商业银行农村网点基本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银行的资金来源,也使得资金大量流出农村。此外,目前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短期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对于满足农户和企业的大额贷款需求的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则少有涉及,且出于对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农村银行往往会将资金转存中央银行,或是购买国债[3]。

(二)征信成本高,收益低

1.银行“惜贷”。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而农业又具有弱质性、高分散和高风险性的特点,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和自身发展,往往十分“惜贷”。不同于城镇互联网用户基本使用信用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信用支付产品,能够快捷方便的建立起个人征信体系,农村信用卡使用率低、支付宝支付范围受限、微信支付主要用于亲朋群聊红包,而且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需要银行投入大量精力来分析农户信用情况,农村征信系统的建立已成为现阶段的一大难题。银行贷款征信成本高直接导致银行不愿发放贷款,造成“有款难贷出”和“有款不愿贷”的现象。2.收益的不确定性。因为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者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农户,这类资金需求者的共同点是盈利能力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且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所取得的收益不高,因此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城镇地区。3.门槛高。据投融界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仍有近90%的中小微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占中国企业总量90%的小型企业从银行获取的贷款份额仅占15%。中小微企业主和农户必须过“五关斩六将”方能取得银行贷款,抵押、担保、信用等重重阻碍更是将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拒之门外,“贷款难”的阴影依旧笼罩着中小微企业和农民,情况并不容乐观。

(三)农村乡镇金融服务覆盖率低、设备不足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系统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因此部分农村贫困地区仍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农民存款被鼠咬、被盗等事件反映的是农民连最基本的金融服务也无法享受的真实状况。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金融机构网点少且分布不均,农村金融服务设备不足,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已成为制约农村金融需求进一步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

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实现路径

(一)依托电子银行平台为农村金融注入新动力

随着互联网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已经可以宽带上网,与此同时,农村市场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也逐渐提升,广大农民对互联网技术的认知程度和认可度也大幅度提高,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农村发展之路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网络环境。电子银行在全国各地迅猛发展,许多公司如阿里巴巴、京东和联想公司已经将其业务深入农村地区。农村电子银行在农村金融和小额信贷领域不断发展和创新,开发了许多具有特色的新型小额信贷产品,为农民提供资金信贷,并利用其平台优势为农民提供网上理财和互联网消费等服务,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和丰富。电子银行是一个低门槛商机,只要获得小额贷款资金,他们便能紧紧抓住这个商机,从而创造出巨大的边际效益[4]。例如蚂蚁金服旗下的网商银行推出的小额贷款产品“旺农贷”,这是一种淘宝合伙人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及相关土地、房屋或门店的资产证明,无需抵押和担保即可获得贷款资金的金融服务。旺农贷主要是为普通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的小额贷款服务,而且所有申贷均通过“旺农贷”无线端在线签约,平均3到5天放款,最快当天即可到账,大大缓解了农村种植户、养殖户和小微经营者急需扩大规模和生产经营等各类资金短缺的压力。

(二)通过“云数据”完善农村信用评级系统

计算机和大数据征信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集散处理科学,通过社交网络或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和整合农村居民、企业未完全披露的生产、消费、资产、投资等各方面数据,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大数据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评级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的能效。互联网产生大数据,大数据推动云计算,各金融机构可建立自身营业点的评级授信平台,平台主要包括农户和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情况、收支情况、偿债能力等数据分析和评估,并制定和划分信用等级,通过数据共享,使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可以进行相应地信息查询、分析统计和客户筛选,从而达到降低征信成本,提高信贷质量的目的。政府还应积极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对失信者采取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增大失信成本,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公众守信意识,增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服务信心。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降低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依托全天候覆盖全球的虚拟网络,打破时空和地域的限制,一部智能手机,一款手机银行软件即可将金融服务覆盖到偏远分散、信息来源少的地区。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的电子化替代率整体接近90%,手机银行、互联网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逐步多元化,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并进一步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向更基层迈进。而且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各项金融交易都在网上完成,边际交易成本较低,极大程度的降低了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形成了成本低廉的金融交易模式。有关数据显示,通过网络进行的阿里金融小额贷款申贷、支用、还贷等过程,单笔操作成本仅需要2.3元,远远低于传统银行的操作成本。

(四)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受到自然和市场的影响和制约,而我国农民对金融知识以及金融工具的掌握和运用极不熟悉,无法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规避,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贷款农户将直接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而发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则会因为农户发生亏损无法偿还贷款而承担经济损失,这也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呆账、坏账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低本薄利的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政府应尽快出资建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并引导或吸引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投入力度,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担渠道,建立多元化农业保险模式,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给予他们保障范围内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另外,应明确农村小额信贷是兼具社会效益和商业效益的金融服务业务,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农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解除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实现三方共赢[5]。

(五)加快农村信贷产品创新的步伐

相比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银行吸收存款能力较弱、观念保守、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偏低,在众多金融机构中不具备竞争优势,也直接导致农村信贷产品种类少、更新速度慢,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产品难以满足农民和小微企业日趋多元化和日益增长的需求。创新需要人才,而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往往面临着人才资源匮乏的困境,农村金融的发展一直处于举步维艰的状态。应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并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相关人员的金融业务素质,以点带面,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从而创新农村信贷产品,以满足农村市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

五、结束语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市场已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必争之地。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农村金融服务也将打破传统的故步自封的经营模式,转而迎接“创新型产品”,因此应该转变思路,认识到未来经济将完全基于互联网,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创造出一个适应未来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过去的几十年,各国政府的政策都是为大企业制定的,而今天要真正的为小企业制定政策,建立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支持那些80%的昨天没有被支持到的人的普惠金融。我国政府应当借鉴外国先进的农村金融发展理念,尽快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样化、产权清晰和监管得当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发展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建设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李明贤,李学文.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宏观经济基础及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8(9):100-106.

[2]童鹏.美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J].当代农村财经,2010(11):47-48.

[3]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2):12-20.

第6篇

1.1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量不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然要求财政资金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但是,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的绝对量虽然逐步增加,相对量仍然不足,农业科研政府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产值比重大于2%时,该国农业科技才会出现原始创新,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才可能协调发展。我国农业投资强度远低于该投入水平,尤其是地方财政可支配的资金不多,民生工程建设等其他方面的支出压力又比较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就显得力不从心,资金到位相对较低。

1.2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补贴很少,降低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而且在创新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不仅规模大,而且占用时间长,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安全性的特点使得其不愿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一些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具体实施。而我国财政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活动的补贴很少,不能很好地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不高。

1.3金融产品的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1.3.1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品种少目前,虽然部分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了信贷扶持的重点,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风险比较高、收益不确定,往往很难得到充足金融资本的支持,大多数金融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或者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贷款,而且所提供的贷款品种单一化。同时,这些贷款还需要提供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的抵押物,使得许多承贷主体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押贷款等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贷款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1.3.2金融产品的期限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大约7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有的金融产品多是短期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是针对大项目的长期贷款,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几乎没有。再加上银行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条件严格,许多承贷主体满足不了银行的条件,很难获得银行的融资。

1.4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然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贷款门槛相对比较高,商业性金融贷款条件严格,而且发放贷款时有着明显的倾向,倾向于农业龙头企业,证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创业板和中小板主要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企业,国内上市的农业企业数量较少,而且这些上市企业缺乏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品种还不丰富,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投资主体单一,这些都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

1.5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削弱了投资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需要有良好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来防范和化解。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无法分散风险。一是能够转移分散风险的保险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险种少,同时由于存在补偿范围认定难、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科技创新保险存在更高的风险、更大的不确定性,开展业务也更艰难,一旦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只能自己买单。二是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担保能够起到放大资金的作用,但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大,资金规模过小,财政支持不到位,都使得担保体系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担保的要求。

2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议

2.1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因此,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我们需要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并且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但是,增加财政投入并不是把资金投入所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和领域,财政应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中央财政在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以资金配套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变地方财政由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财政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以奖代补、经营参股、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使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渠道多元化。此外,通过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作方式。一方面财政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农业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财政通过对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给予税收优惠、补偿其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所造成损失等方式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从而使财政资金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2.2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优化农业科技贷款的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品种。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必须把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科技创新对产品的需求结合起来,设计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征的产品品种。例如,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比较长的特点,设计出与农业科技创新在时间上相匹配的贷款品种;针对农业科技企业一般抵押物比较少的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或质押进行贷款的信贷产品;对一些信用等级较高、有还贷能力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用贷款。二是适当放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限制,如对贷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抵押物的要求等等。三是探索实践多种贷款模式,如对于规模比较大的贷款,可以联合几家银行通过银团贷款提供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用企业联保贷款、企业互保贷款等方式;针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探索开发“银行+保险+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贷款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增信融资。在不断开发新的贷款模式、金融产品的同时,要注意对这些模式和产品的推广,进而推动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2.3拓宽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一是政策性金融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政策性金融应该主要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农业科技发展等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属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建设周期长,财务风险高,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意介入,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政策性金融要扩大所支持的项目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满足承贷主体的资金需求。二是商业性金融要适当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允许贷款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不断创新信贷品种,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等承贷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四是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竞争力强、运作规范、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并且对已上市农业科技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做大做强。五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扩大风险投资规模,通过政策优惠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

第7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

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

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

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三、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配套措施

1.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1)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2)金融创新方式应以原创型为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有的金融创新多为引进吸纳型创新,技术原创型创新不够,致使已有的创新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在确定面向新世纪的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我们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主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优势,保持金融技术上的高起点。如果总是跟在别国后面亦步亦趋,模仿仿制,就会失去先机、受制于人,而且失去金融创新产品先期投放市场的巨大效益,造成亏损风险。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可行。

2.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的环境。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法制与监管状况构成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外部环境,金融创新同法制与监管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决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服从金融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也应有明确的边界,不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只要商业银行没有违反管理条例和法律条文,其创新活动就要受法律保护。

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一是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纠。二是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3.充实监管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各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刘志新:试析金融创新的风险表现与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3,(S1)

第8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银行监管;挑战;应对

一、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实践提出的挑战

金融创新行为的动机简单地看是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但是从深层次看却是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滞后,以至于阻碍了银行机构向更高的阶段进一步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机构传统的经营方式不再有利可图,他们过去向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越来越难以出售,而传统的金融工具也已不能大量的吸收资金,因而为了继续存在下去,他们不得不寻求创新;另一方面,各银行机构面临的严格管理使得规避管理法规的过程变得有利可图,某一个机构避开管制后提供的服务往往给它带来丰厚的利润和市场占有,因而严格的监管本身就成为刺激银行业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所以金融创新更多地应该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博弈来理解。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开拓市场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与监管活动之间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动态博弈的过程,即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但是至今的实践表明,银行监管活动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监管是一个被动的过程,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的实践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金融创新使银行监管目标的权衡更加困难。银行监管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安全目标,一个是效率目标。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看,银行体系的安全和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但是在一定的阶段,银行体系的效率目标却是更加突出。比如70年代末,过度严格的银行监管造成的银行机构效率下降和发展困难使得这一时期的监管更偏重于效率目标。金融创新的最深层的原因就是规避管制,追求发展和效率。但是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在银行监管的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金融创新在提高了银行体系的效率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风险。在面临着全球竞争的压力和本国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之间,银行监管如何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协调?

2.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更加复杂化。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是金融产品和组织创新模糊了分业经营中各专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他们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业务趋同,银行也逐渐发展成为超大型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业会通过创新绕过各种监管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行业渗透。二是市场的创新使得一国的银行机构在现在条件下不可能置身于金融全球化之外。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使得一国的银行通过各种创新活动向国际市场渗透,广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这样对国内银行在境外的金融活动的监管就变得遥不可即。同时,一国的金融体系也会暴露在国际金融风险之下,这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三是新的业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的出现,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网上银行的兴起。四是银行机构和其他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样局部的金融风险很容易转化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所谓的传染效应,从而更容易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3.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主体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分业监管还是混合监管的选择问题。毫无疑问,面对着银行业务日益综合化的趋势,原来界限分明的分业监管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局限性。

4.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传统的银行监管一直以来是以外部监管作为最主要的监管方式,强调严格的立法和监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行为也作出了很多的外部规定。这种监管方式主要有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和标准化的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是以行政命令对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标准化的监管方式则沿袭了行政命令式监管的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这种监管方式明显不适应金融创新下的新要求。它们存在着信息和经验不对称的问题,而且没有考虑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动态过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容易造成一刀切的问题。

5.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理念的挑战。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的动态回避过程与相对固定的银行监管框架之间是一对矛盾体。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之间的博弈总是表现为监管方的被动。危机导向的、事后的、传统的银行监管总是被动追踪金融创新,会使监管效率大大下降,并且造成监管成本的增加。

二、银行监管应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实践

1.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较之传统银行业务,银行的创新业务在收益更大的同时,风险也更大,且更容易扩散,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

2.从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和外部监管并重。针对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博弈的被动地位,监管理念应该不仅仅从外部力量的介入的角度来考虑有效监管的问题,而且外部监管随着创新和变革的发展,其缺点不断暴露,比如市场敏感度低,不能全面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从银行内部与监管机构激励相容的角度来使银行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目前最为流行的一个根据激励相容理论建立的监管的方法就是预先承诺方法。银行在预测期初向金融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为该期内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准备,而监管当局则根据银行承诺的水平设计惩罚和奖励措施,并不再对银行进行例行的资本充足检查,但是这种方法的实施对监管水平的要求较高。另外,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日益重视,认为只有保证信息的完备透明,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对银行起到正确的激励。

3.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统一监管体制是指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的一种制度。与此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应该打破分业监管的模式向统一监管转变,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但是在具体的监管主体的改革上,是采用一元化的超级监管机构还是在保持监管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二者有利有弊,具体的选择需要对实际情况作出更细致的选择以后才能加以确定。

4.从一国监管向跨境监管转变。本国银行向海外市场的扩展也是一种金融创新——市场创新。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越来越多,其业务收益来自海外的比重日益提高;而另一方面,电子银行的发展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很难判断其交易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完成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拓展也使得部分金融机构偏离于监管视野之外。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将一家银行的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业务进行并表监督。另外,加强不同国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分享和交流,监管的分工和协调,以有效杜绝国际银行监管的真空。

三、对我国银行监管实践的启示

1.我国的监管目标的选择。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加强,无疑会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加大了风险。面对着竞争的压力和我国银行业经营效率低,坏帐率高的现实情况下,监管当局如何在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进行权衡,找出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是关系到银行监管效率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需要重新认识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改变对金融创新不论青红皂白一律封杀的做法,对有益于发展并且风险比较容易监管,不会增加太多监管成本的创新,不妨进行鼓励,以提高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也就是说,我们要适当地考虑到效率目标。

2.我国监管重心的转变。我国一直以来对银行的监管注重的是合规性的监管,重在对市场准入、业务经营范围和行为的监管,其中突出的问题是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并且这些静态的监管措施明显地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为了扭转这些不利局面,我国现阶段银行的监管重心应该改变,利用我国现阶段对监管水平要求不是很高的有利时机,把监管重心放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上,尽快制定和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等经营管理业绩的综合考核和评价体系。在体系完善和外部监管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和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追踪世界最新的实践成果,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3.对我国监管主体的要求。金融监管客体的巨大变化表明我国分业监管的做法应该适应客体的综合化、国际化的变化。适应于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混合监管似乎成了一个趋势,适应于银行业务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应该加强我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同国外机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与各国监管当局的定期磋商和交流制度,通报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程度,杜绝对银行跨境活动的监管真空。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混业经营的规模和全球化的发展程度均比较低,没有对统一监管提出很迫切的要求,尽管银行监管机构缺乏与其他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但是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在现阶段做好分业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合作,为未来的统一监管打好基础。

4.改善监管环境。加快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力。

参考文献:

1.何德旭,金融监管.世界趋势与中国的选择.管理世界,2003,(9).

第9篇

论文摘要:金融创新作为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已成为目前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全球化,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金融创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与建议。

金融创新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受到全球银行业的大力追捧,并逐步发展成为各银行集团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商业银行。他们通过对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等的创新和变革,以重新优化组合金融领域各种要素,同时实现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金融创新亦已成为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我国商业银行不仅需要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国际化过程中同时还要应对国际金融全球化的巨大风险,所以深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金融创新的现状,找到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当代金融创新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到80年代形成,到了90年代,金融创新理论基本上形成了体系,并成为金融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金融创新从微观角度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格局的创新及其定价机制方面;而宏观角度来看,则主要集中在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而金融创新目前的研究主要包括:动因理论、运行(传导)机制、经济效应分析三个方面。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根本动因:追逐利润

如果金融机构没有逐利的动机,那么商业银行就可能进行金融创新。例如: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银行设立的目的是为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所有的资金运用都是按照行政命令的方式制定和执行,充其量就是政府的出纳,丝毫没有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合理配置资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时,由于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经济实体,还带有部分计划经济的色彩,金融创新的欲望也不足。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入世5年保护期的结束,金融机构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利益性的经营模式也逐步成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决策重要目标。

(二)规避金融管制

无论在哪个国家,金融业一般要较其他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当政府的金融管制妨碍了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金融机构利润下降和经营困难时,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千方百计地通过金融创新,绕过金融管理当局的法规限制,努力把约束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赢得竞争优势。比如: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欧洲美元(1958,国际银行机构)、欧洲债券(1959,国际银行机构)、平行贷款(1959,国际银行机构)、自动转账(1961,英国)和混合账户(60年代末,英国)。这些金融创新都能够较好解释该时期商业银行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商业银行的“逆境创新”、快速增长的财富对金融资产创新需求所引致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管制措施越多的国家往往更容易成为金融创新的集中地等现象。

(三)转嫁风险和高科技的应用

具有代表性的是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与两次石油危机所促成的为防范和转嫁风险的金融创新。其中电子计算机技术进步以及在金融行业迅速推广也构成该时期的背景的一部分。这个时期金融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嫁市场风险,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产品创新有浮动利率票据(1970,国际银行机构)、联邦住宅抵押贷款(1970,美国)、外汇期货(1972,美国)、外汇远期(1973,国际银行机构)、浮动利率债券(1974,美国)和利率期货(1975,美国)等。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和汇率、利率反复无常的波动,使投资回报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激励各商业银行不断创造出能够降低利率风险的新的金融工具。

另外一个重要的动因就是高科技的应用。尤其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引发金融领域内一场改变历史的“技术革命”,使得以往无法实现的交融服务得以实现,并大幅度降低了成本费用,使得金融机构提高了扩张区域性业务的功能。这也是一个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四)金融自由化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债务危机的爆发,西欧各国普遍放松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显着增强。此阶段金融创新产品大多以银行表外业务的形式出现,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货币互换(1980,美国)、利率互换(1981,美国)、票据发行便利(1981,美国)、期权交易(1982,美国)、期货交易(1982,美国)、可变期限债券(1985,美国)、汽车贷款证券化(1985,美国)等。由于金融管制部门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迫使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这一时期的银行表外业务得到空前创新和发展。同时各国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提出了相应要求,使得银行采用诸如贷款出售(证券化)、备用信用证、互换交易等表外业务形式将资产转移至表外,以减轻资本充足性的压力并获得较高收入。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品种单一

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初级的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从整体情况来看,中国的银行整体规模还十分小。

(二)金融创新数量扩张快、质量低

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显得比较肤浅。同时我国金融创新的科技含量较小,深度不够。我国金融所依托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还很落后与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务电脑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还相距甚远。而且,我国网络技术水平整体上还比较落后,也限制了我国金融创新水平的提高。

(三)业务创新不均衡

资产业务是指运用货币资本来获得利润的业务,主要由部分组成,即现金资产、放款、证券投资和其他资产。从金融创新的动因来看,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中间业务主要是指那些银行不需动用或较少动用自己的资金仅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佣金的业务它具有风险低、盈利高、服务性强等特征。近年来,中间业务是一个发展很快的业务,其发展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传统业务。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汇兑、结算等业务。

(四)金融创新环境约束

一方面,作为经营主体来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国的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以及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这种行业的垄断,不利于金融创新。另外,金融管制仍相当严格,过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创新。

另一方面,作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消费主体来看,社会公众是商业银行最大的客户群。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城乡居民储蓄意识强但消费意识、投资理财意识较弱通过商业银行这个中介来投资理财、消费的意识淡薄。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万亿元民间手持资金约万亿元。但长期以来国人根深蒂固的消费观念使得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样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助长了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从而没有也不可能向消费者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零售业务。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立足市场及客户

金融创新是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与客户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需与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创新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需要。

(二)坚持原创和高起点

在确定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商业银行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潮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后发优势,保持技术上的高起点。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切实可行。

(三)加强创新科技含量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四)平衡业务间创新比重

加大存款业务创新。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产品和业务手段的创新,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稳定现有的客户群。一是要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二是要迅速增加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三是要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四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

服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