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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论文

时间:2023-03-23 15: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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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论文

第1篇

摘要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研究了人的心理、行为所造成的投资失误和市场异像。在分析了投资者心理、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对投资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行为金融理论投资策略投资心理

1行为金融学概述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传统金融学的核心内容是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EMH)。该假说认为,相关的信息如果不受扭曲且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市场就是有效的。根据这一假说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理论,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套利定价理论(APT)、期权定价理论(OPT)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也构成了现代证券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然而,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传统金融理论和金融证券市场的现实不断发生着冲突,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心理感受等主观因素在金融投资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们并不总以理性的态度做出决策。在现实中存在诸多的认知偏差和不完全理性的现象,证券投资行为中会表现出各种偏激和情绪化特征;在证券市场上则表现出股票价格的各种“异象”,如:一月效应、周末(周一)效应等,用传统金融理论很难对这些“异象”给出合理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行为金融学受到了重视,它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金融市场,克服了传统金融学的一些弊端。

2行为金融投资决策的心理、行为特征

2.1过度自信(Over-confidence)

DeBondet和Thaler(1995)认为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他们列举了大量证据显示人们在做决策时,对可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资金管理人、投资顾问和投资者都对可能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过度交易(overtrad?鄄ed)的产生。

2.2反应过度(Over-reaction)

反应过度描叙的是投资者对信息理解和反应上会出现非理性偏差,从而产生对信息权衡过重,行为过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投机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与其基本价值总会有所偏离。过度反应的另一种表现是,当没有出现需要采取某种行动的事实时,投资者由于主观判断失误,以为事实已经发生并采取行动而导致投资损失。

2.3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

当市场上有重大消息时,股价通常未见波动,但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时候,股票市场却有时会出现异常的波动且幅度较大,这表明股价对信息反应的滞后。与个人投资者对新信息往往反应过度相反的是,职业的投资人以及证券分析师们更多的表现为繁衍不足。他们通常会因为过分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依据,而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从而错失赢利的良机。

2.4非贝叶斯预期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人们在具体决策过程中,并非按照传统金融理论中的贝叶斯规律来不断修正投资的预期概率,而是对最近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给予更多的权重,在决策和做出选择时更注重近期事件的影响。

2.5后悔厌恶(MyopicLossAversion)

投资者在发现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之后,通常会感到伤心和痛苦,而为了避免这种痛苦,投资者会非理性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损失厌恶(LossAversion)”是后悔厌恶的直接原因,正是因为损失所带来的痛苦才使得人们会感到后悔。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来说,这种决策方式将优于其他决策方式。比如很多投资者具有从众心理,积极购买市场中受追捧的股票,而一旦股价下跌,投资者考虑到还有大量其他投资者也同样遭受了损失时,自责和不快会相应得到减轻。

2.6固锚效应(AnchoringEffect)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当人们被要求作相关数值的定量评估时,容易受事先给出的参考值影响,这种现象被称为“固锚”效应。“固锚”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正确答案的特性。在缺乏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历史信息就更容易成为人们对当前事物判断的主导影响因子。例如在美国,投资者20世纪80年代末受美国股票市盈率(较低)这个普遍认可的“锚”的影响,认为日本股票市盈率过高,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使东京股市的市盈率仍比美国高得多,许多美国投资者却觉得东京市场不再被高估了,因为他们将20世纪80年代末东京股市的高市盈率当成了新的“锚”来考虑。

3行为金融投资策略

任何理论都是为应用服务的,行为金融学也不例外。行为金融学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学理论的革命,也是对传统投资实践的挑战。如行为金融学的大师RichardThaler,他既是理论家,又是成功的实践者,他和RussellFuller一起发起成立的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Fuller&Thaler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5亿美元资产。他认为他们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利用由于行为偏差引起的系统性心理错误。投资者所犯的心理错误导致市场未来获利能力和公司收益的偏差期望的改变,并引起这些公司股价的错误定价。发现投资者心理上的系统性偏差,是基金获利的基点。其基金业绩似乎也在证明着这一点,从1992~2001年,其基金的报酬率高达31.5%,而同时期的大盘指数收益仅为16.1%。总体而言,行为金融的理论和实践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还没有成为投资专家们广泛而普遍的制导理论。有两个原因,一是行为金融理论本身并不完全成熟;二是利用这些理论测定各种各样影响价格的心理变量时,会遇到很多操作难题。当然,任何理论都是有缺陷的,在金融市场中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投资策略可以一直获得超额回报。行为金融投资策略让投资者具备了战胜市场的可能,但永远也无法具备打败市场的保证。

3.1反向投资策略(contrarianInvest?鄄mentStrategy)

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由于股票市场经常是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的,对反应过度的修正会导致过去的输家的将来表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产生长期超常回报现象。邦特(Debondt)和塞勒(Thaler)(1985)的研究表明这种投资策略每年可获得大约8%的超常收益。对此,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这是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近期表现的结果,通过一种质朴策略(NaveStrategy)———也就是简单外推的方法,根据公司的近期表现对其未来进行预测。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和对绩优公司股价的过分高估现象,为投资者利用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3.2惯易策略(MomentumTrad?鄄ingStrategy)

惯易策略是指在分析股票过去相对短的时间内(通常是一个月到一年)的表现的基础上,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规则(filterrules),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规则就买下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Rou?鄄venhorst(1998)对其他12个国家的研究证实了动量效应的存在,从而证明了这种效应并不是由于数据采样的偏差所造成的误解。我国市场存在明显的惯性效应,利用股票在一定时期的波动采用此策略可以买人卖出而获得价差收益。

3.3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DollarCostAveragingStrategyAndTimeDiversificationStrategy)

投资者将现金投资于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进行,以备不测时分摊成本,从而达到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策略,即成本平均策略。它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损失厌恶及思维分割有关。时间分散化策略是指承担股票的投资风险的能力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投资者在年轻时应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例用于投资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则逐渐减少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投资比例的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在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普遍采用并广受欢迎的投资策略,同时却又被指责为收益较差的投资策略,而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明显相悖。

3.4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Concentrat?鄄edInvestmentStrategy)

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者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场,采取有别于传统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而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①尽力获取相对于市场来说要超前的优势信息,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对行业、产业以及政策、法规、相关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权衡与判断,综合各种信息来形成自己的独特信息优势;②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而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复杂就越好,关键是实用和有效;③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或锚定效应等心理特点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资者受传统均值方差投资理念的影响,注重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和时间的间隔化来分散风险,从而不会在机会到来时集中资金进行投资,导致收益随着风险的分散也同时分散。而行为金融投资者则在捕捉到市场价格被错误定价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资金进行集中投资,赢取更大的收益。

4结语

自20世纪80年代起至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eman)的行为经济学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行为金融理论迅速崛起,对现代金融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可以说行为金融理论已经成为金融理论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研究主题之一。当然,行为金融理论远非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其对投资实践的指导能力也因时因地而异。

参考文献

1李心丹.行为金融学———理论及在中国的证据[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2杨奇志.证券投资者行为偏差研究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J].现代管理科学,2004(3)

第2篇

(一)衍生金融工具披露模式在传统的会计理论中衍生金融工具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在财务报表内不予确认,只能把它作为一种表外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这些表外项目将会给报告使用者造成隐藏的潜在的风险,影响其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损害其经济利益。从表(3)统计情况来看,2007年、2008年有87.5%的上市公司将衍生金融工具作为表内项目在财务报表内进行列示说明,而12.5%的上市公司(爱建股份、安信信托、中信证券、中国中期、山西证券)选择表外披露的的披露模式。2009年、2010年中信证券转变披露模式,将衍生金融工具列为表内项目。2011年安信信托也在资产负债表增设衍生金融工具科目,有92.5%的上市公司选择表内披露模式。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与计量披露据统计有47.5%的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有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单独披露说明。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而其他52.5%的上市公司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金融工具进行统一说明。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衍生金融工具种类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根据交易的目的、特点、基础金融产品的不同,其分类也各不相同。根据其自身交易的方法与特点,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四大类;根据基础金融工具的种类不同,可以划分为股权类衍生金融工具、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类衍生金融工具三种;根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场内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从表(4)可见,2007年、2008年有45%的上市公司有对其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种类的分类说明。2010年、2011年比例维持在50%,增长幅度较小。而在进行分类说明的保险金融业中83.3%的公司是上市银行。相对而言,证券类、保险类等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说明披露较少。

(四)衍生金融工具持有及发行目的披露我国上市银行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投机避险和套期保值。从表(5)可见,2007年至2011年仅27.5%的上市公司对其持有或发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进行说明,披露的比例较低。而进行说明的上市公司全部都是上市银行。证券类、保险类等对持有发行的目的未进行披露。对衍生金融工具持有或发行目的的说明,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清晰地知晓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意图,从而帮助其找到关注的重要部分,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形式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形式可分为货币性与非货币性。货币性是指以准确的数据表现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名义金额、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情况,主要披露在“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而非货币性是指以文字的形式来说明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公允价值及其变动等情况,主要披露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文剔除2007年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不进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企业进行统计说明。从表(6)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还是比较充分的,注重的披露形式是货币性与非货币性结合披露的方式。2007年、2008年有70%的上市公司有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信息披露。2009年增长至72.5%,而2010年、2011年上升至77.5%,只有9家上市公司未对衍生金融工具采取任何形式的信息披露。

(六)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格式由于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尚不完善,还没有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对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格式要求,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比较零散,形式多样,格式不一等现象。从表(7)可见,超过57.5%的上市公司会选择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附注)”中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信息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的重点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与计量、损益变动、终止确认等情况的说明。而“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附注)”披露的重点是通过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对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价值公允价值,与上期的变动等情况进行解释说明。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更全面的剖析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情况,使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衍生金融工具,会选择列示衍生品投资情况表,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分析表。

(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质量公允价值作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标,风险管理活动作为管理和监控企业风险的重要工具,其计量的准确度和披露的完整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1)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披露。公允价值作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标,公允价值能够充分反映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资产和负债的现时价值,能够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当计量属性由历史成本过渡到公允价值时,对会计信息质量本身有正面的效应。但是在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并不一致。衍生金融工具运用的公允价值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采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计量。第二层次使用估值技术计量,直接或间接的全部使用除第一层级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外的其他可观察参数。第三层次使用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参数。从表(8)可见,我国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都做了具体的说明,确定方法集中表现为第二种类型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2007年至2011年有55%以上的上市公司选择该种确定方法。而第三种确定方法所占比例相对较少,但近年来情况好转,所占比例增长至20%。公允价值的披露主要是公允价值的层级披露,但是本文通过统计2007年至2011年我国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的公允价值层级披露情况不容乐观,仅有11家上市银行根据金融工具的类别披露公允价值的层级信息。(2)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主要披露本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管理和监控,特别是在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因素披露存在“避重就轻”的倾向问题,再加之风险监测的技术和方法的局限性,使得信息使用者有理由质疑其披露的质量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风险管理政策的制订,能使信息使用者更好的辨别和分析企业面临的风险,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这里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即可观察到的市场经济参数影响的敞口,如利率、汇率和股票市场的波动;流动性风险,即在负债到期时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或者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无法从市场上以可接受的合理价格借入无需担保或甚至有担保的资金以满足现有和预期的付款承诺;操作风险,即因未遵循系统及程序或因欺诈而产生之经济或名誉损失。从表(9)可见,我国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总体还是乐观的。大多数上市公司分别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资本管理等方面为切入点,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定性、定量的披露。但以文字的描述性披露为主,对具体的数据分析稍有欠缺。2007年至2011年以来,对风险管理政策方面的内容披露情况有所好转,披露的程度也在逐渐加强。

(八)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及时性信息披露的及时与否将直接影响报表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而证券市场是一个动态运作的过程,衍生金融工具作为特殊的交易产品,其本身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所以及时披露信息非常重要。从表(10)可见,我国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公布时间比较晚,比较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公布,而从2007年至2011年年报的公布时间来看,时间的跨度并不稳定,也没有明显缩短的痕迹,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及时获取所需信息,降低了信息的有用性。

二、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完善对策

(一)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根据我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制订一套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强的规范体系,规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质量,并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丰富修改现行的会计准则,从而规范会计核算,降低会计处理的风险,增强财务报告的规范性。对于现有准则下的财务报表进行改进,可以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出发,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化,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直观地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影响。(1)资产负债表的改进。在现有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可以单独列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情况。另外,按照会计谨慎性的原则,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按一定的风险系数可以适当的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科目,作为衍生金融资产的抵减项目来列示。(2)利润表的改进。为了直观说明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可以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下设置“衍生金融工具损益”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情况。(3)现金流量表的改进。可以将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现金流量情况归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在现金流入中增设“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现金流量”,用来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相抵带来的净流量。

(二)统一信息披露模式基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现状,上市公司要采用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披露模式。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除了在表内进行强制披露外,在财务报表附注表外披露中还要加以补充,自愿进行披露,在“会计数据和业务摘要”中披露报告期末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情况,同时在“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中增设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通过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损益明细表”直观地反映其本年增减变动和损益情况“。衍生金融工具损益明细表”需要详细说明上市公司所在市场的每类衍生金融工具的有关情况,可以按其种类、发行或持有目的,发生日期、到期日期、名义金额、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等情况进行分类说明,必要时可以通过文字说明。在“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反映的异常波动情况,提醒信息使用者关注其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使其对衍生金融工具面临的风险作出合理的判断和评价。

(三)确立公允价值计量操作标准公允价值作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标,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制订详细、规范的计量体系和披露政策至关重要。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估值技术是关键因素。在运用估值技术时,常规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对估值技术所采用的假设和市场预期进行评估,包括检查模型的假设条件和定价因素,以及各期间运用估值技术的一致性。尽管目前我国的相关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规定非常多,在解决估计技术上尝试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由于我国本身的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完全照搬国际和美国的标准很难行之有效,这就需要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目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体系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结合考虑制定明确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实务操作,降低会计人员的主观性。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企业投机和避险的工具,能否有效的发挥衍生金融工具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能够详细披露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帮助企业及时有效的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来加以防范。企业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在进行市场风险披露时,利用敏感性分析、利率重定价敞口分析及外汇风险集中度分析作为监控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在进行信用风险披露时,上市公司应该利用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选择收取保证金等方式来缓释;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时,公司应该采用以净额交割、以全额交割等形式来诠释。另外,除了定性的解释外,上市公司应该利用数据说明各种风险下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以及风险状况。最后,上市公司还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企业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来监控风险水平。

第3篇

关键词:新形势、金融业信息安全、挑战、对策

一、面临的挑战

目前,金融业的业务开展更加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以综合业务系统整合、数据集中为主要特征的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因而,信息技术风险也自然成为中国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重要方面。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正面临比以往更严峻的形势,围绕信息网络空间的斗争日趋尖锐,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恶意代码和网络攻击呈多样化局面,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难度加大,挑战增多。

一是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滞后于金融业信息化发展。

与金融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相比,金融业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曾有专家明确提出,在金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信息资产风险指在信息化中,信息资产的规划、设计、开发、生成、存在、运用、服务、管理、维护、监管以及其他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信用、市场、操作与业务风险。人民银行在金融信息规划、信息标准、信息安全等诸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2008奥运年中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各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缺乏指导、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完整的认识,以及缺乏监督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从而导致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手段缺失,致使基层行监管缺乏主动性。

二是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于国外,底层技术难以掌握,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金融业信息系统和网络中,大量使用国外厂商生产的设备,这些设备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芯片也大多数是由国外厂商生产。外方不可能提供设备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我方很难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后门”、“软件陷阱”、“系统漏洞”、“软件炸弹”等安全漏洞。据调查,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这些漏洞可能是开发过程中有意预留,也可能是无意疏忽造成的。特殊情况下,特定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实施人侵,修改或破坏设备程序,或从设备中窃取机密数据和信息。前一阶段国外炒作的IC卡安全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微软“黑屏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三是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新技术的应用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挑战。

金融业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敌对势力、不法分子进行攻击、破坏和恐怖活动的重点目标。金融业信息系统已经遭受到多次攻击,整体信息安全形势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有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或侵人,其中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是攻击重点。

2005年6月18日,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息安全案件在美国爆发,万事达、VISA和美国运通公司的主要服务商的数据处理中心网络被黑客程序侵人,导致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黑客截获,使客户资金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

由此可见,基于开放性网络的金融服务对我国金融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严峻的挑战。

四是数据大集中的同时,也使技术风险相对集中。

伴随着数据大集中的实现,风险也相对集中.一旦数据中心发生灾难,将导致金融业的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和全部的业务处理停顿,或造成客户重要数据的丢失,其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因为信息技术系统故障导致大面积、较长时问业务中断的事件时有发生。2006年,日本花旗银行出现交易系统故障,5天内约27.5万笔公用事业缴费遭重复扣划或交易后未作月结记录,造成该行的重大声誉损失。

信息系统潜在的风险已引起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如何保障后数据大集中时代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需要整个金融业深入研究的课题。

五是我国金融业的灾难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据人民银行在2009年对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灾备中心建设情况的调查显示,仅有3家建立了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9家建立了同城灾备中心,6家建立了异地灾备中心,尚有3家没有建立灾备中心。返观国外同业.多数国外银行已经做到了分行一级的灾难备份与恢复。这表明,我国金融业灾备中心建设同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国内金融机构的现有灾难备份中心布局不合理,过度集中在北京、上海两地,一旦发生区域性重大灾难,将对我国金融业整体运行状况带来极大危害,并造成过高的重建成本。

二、应对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三定”方案)规定,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在新形势下如何指导和协调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是人民银行尤其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金融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靠法律、管理机制、技术保障等多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应建立跨部门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以及重点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安全手段和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检测和准人制度,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信息资产风险评估体系,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保证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指导,尤其是在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灾备建设和信息安全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借鉴成功经验,规避风险,实现跨越式发展。

各级人民银行,应牵头成立金融业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一个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随时处置和协调金融机构安全事件,以迅速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或消除金融机构网络和主要信息系统因出现重大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是研究建立跨部门的现代化金融业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真正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

在正确评估我国金融网络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组网模式,尽快建立适应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实际的高速、安全和先进的网络框架,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兼容性和拓展性,为下一步与各金融业的网络互联做准备。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信息科技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是人民银行要协调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自主创新,加大对国产软硬件采购力度,努力减少和降低一些关键领域的对外技术依赖。

对采购或使用的信息技术和产品,能自主的就要千方百计地推进自主,不能自主的,也须保证其可知可控,也就是说,要对信息技术产品的风险和隐患、漏洞和问题做到“心中有底、手中有招、控制有术”。

对须引进的,实行市场准人制度,并引进权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风险、安全、实用等综合性评估。

对各地区一些科技水平还比较低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合作。针对目前金融业,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采用IT外包的形式,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促进IT外包健康快速发展,约定监管机制,规范服务商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使IT外包以服务行为的公司化、强大的配套支持能力、灵活的外包服务方式成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可行之道。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加强网络安全攻击防范。

由于金融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营方式,使网络必定要建成一个同Internet和外部线路有较密切关系的结构,各种网络访问上的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金融网络系统面临的攻击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攻击的后果将造成信息失密、信息遭篡改、身份遭假冒和伪造等,特别是在网络上运行关键业务时,网络安全问题更是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银行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五是增加业务持续动作能力,切实采取措施防范数据处理集中后的技术风险。

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共同论坛2006年8月了《业务连续性高级原则》将业务连续性管理定义为,发生中断事件时,确保某些业务保持运行或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的一整套办法,包括政策、标准和程序。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实施在组织上的保证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应指导金融业参照国外先进经验,专门成立业务连续性管理指导委员会,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IT部门有关业务连续性的管理职责融于一处统筹管理。

目前,国内银行灾难备份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系统故障、人员操作、机房维护和短时间电力中断等情况。在防范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应对管理还需加强。一是要强涮“突发”与“应急”。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二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我国金融业灾难备份及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IT部门,远远不能适应业务连续性的需要,应当强调业务部门的参与,与IT部门共同构建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需要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运营安全。

三、结束语

第4篇

农村信用社对信用代办站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分二个阶段:一是并表制阶段。在信用代办站存在的早期,农村信用社对信用联络员的管理是粗放型的,信贷员自己在家中办公,凭证及印章均由信贷员一人代保管,信贷员每月自己做报表,报给信用社,再由信用社主管会计将所有信用代办站报表合并。由于当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的思想觉悟相对较高,在当时并没有出现太多的案件,也没有给信用社造成多大损失,但是这种粗放型的管理模式给后来信用代办站案件高发种下了祸根。二是并账制阶段。随着各项制度的健全,信用社对信用站的管理也从并表制改为并账制,信用社成立并账专柜,并派专人对信用站的账务进行核对,对信用站的印章及空白凭证进行了收缴,账务核对无误后并到信用社并账专柜。

二、近年来各地信用站发案特点及表现形式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农村信用站的发案特点是:①内部做案增多。绝大多数经济案件是信用站代办员一人所为。②数额不断增大。发案金额由过去的贪污挪用数千元,上万元到现在的数十万元。③做案时间延长。从暴露出来的信用站案件看,以吸收股金和存款为名进行帐外高息揽储、挪用储户存款私自外借谋利等均在5年以上,最长的隐蔽达20多年。④作案手段简单。从暴露的一些案件看,做案手段简单原始,查帐时稍有留神就能发现。

当前从各地情况看,农村信用站案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存款不入账,搞体外循环。如有些利用吸收的公众存款不入帐为别人搞经营非法筹集资金或者采取存单一、三联下甩不入帐的形式挪用储户存款进行谋利。二是收贷清息不记账,贪污挪用。三是利用过期存单或外购假存单并私刻公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谋利。四是出具假资信证明,进行诈骗活动。五是白条抵库、挪用资金。六是对吸收的存款和清收的贷款本息不按规定上缴进行挪用,采取收新还旧倒节节。

三、近年来农村信用站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分析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站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实影响和管理方面的。

1.体制原因:信用社由于早期没有自己的统一体系,曾隶属于人行、农行等。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按照代管机构的执行,农村信用社没有一套完整的对信用代办站的管理办法,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2.内部原因:一是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漏洞。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形同虚设。三是问题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

3.个人原因:除信用代办站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经不起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外也有少数储户的愚昧无知,也给信用代办站人员作案提供了条件,信用社已经多次张贴公告,把各种存折(单)式样公布给广大群众,但是还有少数储户拿着联络员开的白条当存折(单)。四、农村代办站撤销之后的风险隐患

鉴于农村代办站的特殊作用信用社必须充分关注代办站撤销后的风险隐患:

1.储蓄存款的下滑。

2.直接加大信用社人员的工作量,增加员工的劳动强度。

3.撤站后信贷人员工作难以到位。

4.股金下降、贷款收息率下降。

5.宣传工作不易做到位,农民大多较保守,通过电视、条幅等宣传效果可能也不如代办站人员去和老百姓沟通,以口相传的效果好。

6.撤站后容易留下服务盲区。

7.农民贷款将减少,没有代办站人员的指引和介绍,农户的贷款意识会消弱,这样会或多或少地助长农户之间、亲朋之间资金余缺调剂等民间借贷行为,使得小额农户贷款将减少。

针对上述风险点的客观存在,撤站后信用社应该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通过增加网点的技术支撑尽快整合业务流程。目前信用社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紧缺,往往是一人多岗,身兼数职,这样一来,一是增加了员工工作量,二是容易增加道德风险。为此,要尽快加大科技对现有网点的支撑力度,通过提升科技支持的力度,全面增强办理业务的效率。

2.通过整合网点业务替补因代办站撤销后遗留的空白点。要全面调查各自然村分布、信用社分布、经济发展格局的情况按地理位置、业务量大小、业务发展后劲、服务需求等信息,从方便客户的原则出发,进一步合理布局机构网点,达到优化结构、布局合理的最终目的。

3.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现有职工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以服务留住客户。代办站撤销,对信用社支农工作提出了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基层信用社员工主要是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信贷人员必须重新找准自身的工作定位,转变工作作风,以新的面貌重新抢占新的市场空间。同时,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全面开展内控制度治理整顿,使人人重视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意识,减少因人员不足造成的制度混乱局面,使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4.通过提高员工待遇,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依恋感。员工工作强度增大,应从待遇上予以照顾,使其安心工作,减少不满情绪。通过相应提高员工的经济待遇,不断调动其积极性。对被撤代办站人员进行安抚,节日前进行慰问,对业务精、素质高的代办员可聘为联络员,充分发挥其多年形成的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代办站人员的不满情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对当前预防农村信用站经济案件的建议

1.注重对农村信用站的风险防范。农村信用站是农村信用社在村一级的金融代办机构,是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在重视和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不能忽视其经营风险和案件的防范,要改革和管理并重,发展和防范并举,把防范农村金融经济案件作为当前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重业务发展,轻管理防范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信用站的管理走上正规,避免经济案件的发生。

2.规范对农村信用站的经营管理。各地近年来信用站发案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管理跟不上,经营不规范,违规严重,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瘦身整顿,继续撤并不合规信用站,精简机构,强化监督,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靠实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和风险防范保证书,使信用站管理监督快速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程序化。

3.完善各级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要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职责,充分发挥县级联社监察、稽核、保卫和信用站管理科的作用,采用领导包片、职能科室包社、基层信用社包信贷员、信贷员包站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

4.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人员教育。提高站干素质,增强抵抗金钱诱惑的能力,是基层信用站案件防范的基础。首先要选好人,要选定德才兼备、人品好、自控能力强和业务精通、文化素质高的农民兼任。其次要重视教育培训,要使用与教育培养相结合,要制订教育培训长远计划,坚持经常性,不可一忙就忘,一发案才抓。

5.实行农村信用站案件责任追究。对发案不报,查案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贻误破案时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对有些引发案件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对不法分子姑息养奸、迁就纵容、相互包庇、内外勾结,致使小案积成大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管理者责任,以增强各部门层层防范经济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遏制基层各类经济案件的再次发生。

第5篇

从我国金融领域信用体系的发展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社会信用的法律支持环境的营造、信用数据库建立与开放是当前我国金融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三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

(一)管理框架的建设思路

根据国际上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在信用体系建设初期,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的刚性作用,随着信用体系的成熟可以逐渐过渡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应当以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社会化信用体系的主体。根据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实际,信用体系建设初期应当将体系建立和营运分离开来,首先由政府部门管理,待信用体系运行成熟后,再采用市场化运作,转交独立的中介公司进行企业化管理。其原因是:

第一,从效益角度来看,在信用体系建设初期,通常在信用体系建设的5年内,信用体系的建立成本与服务收益反差大,入不敷出,一般处于亏损状态,显然由企业来承担建立成本很不现实。

第二,从征信数据征集能力来看,在信用体系建立的初期,只有政府凭借行政行为,才能征集、建立起基本的信用信息的数据库,而企业性质的中介公司很难做到。

第三,从信用消费意识来看,作为信用消费主体的企业和银行领域,当前普遍消费意识不强,信用消费需求不足。只有依靠政府强化信用管理,才能推动人们信用消费意识的增强。

第四,从信用体系成熟的周期来看,在自发状态下,信用体系建立到发展成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需要150年的时间,而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社会信用体系快速建立与成熟,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推动。

(二)层级框架的发展思路

要按照全国统一协调的原则,建立信用体系的层级组织结构,自上而下的层次组织应当是:全国社会信用领导组织机构、信用建设的政府主管部门和银行领域层面、征信中心、征信中介公司、信用消费企业和个人等五个层面。

(三)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统一原则,即达到规划统一、信用编码统一以及技术标准的统一,以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第二,主旨多元原则,即信用体系建设要综合考虑其道德价值、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第三,整体与局部协调的原则,即要兼顾整体结构与具体细节,运作体制与操作程序的关系;第四,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的原则;第五,效率性与公正性结合的原则;第六,以法来统一规范信用建设行为的原则。

二、社会信用的法律支持环境的营造

信用虽然属于道德范畴,但是作为市场经济基础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依靠法律来保障其正常、健康发展。根据国外信用体系成熟国家的经验,通常情况下应用于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包括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信用卡发行及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电子资金转账法等,只有具备了完整、规范社会法律体系为保障,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管理的法律环境,才能使政府、企业、银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的信用定位和活动得到顺利发展。当前我国信用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存在很多方面的缺失问题,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有:

(一)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方面的法律

这是用于规范个人和企业信用资料等征信信息的法律,它对于界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程序,防止征信数据的部门垄断,而导致信用信息公开不当、使用错位,最终形成信用管理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促进信用信息标准化方面的法律

征集信息数据库标准化是实现信息评价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数据库统一编码及相关标准,出台相关法律规定。

(三)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法规

包括对咨询机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以及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社会资信评估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等企业税收管理方面。

(四)加强信用行为的监督与惩治方面的法律

包括对诉讼审判的效率、审判结果和行政执法内容的执行保障方面,以及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违法违约侵犯他人权益者依法惩处方面等。

三、信用数据库建立与开放

征信体系中的数据库建立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应当在信用法律范围内,进行企业及其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评价服务等。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信用信息的建立与开放分3个层次推进:

(一)建立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征集与管理的决策领导机构

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的信用信息建设,制定信用征集的标准、业务发展模式和工作指标体系和工作管理办法,研究确定信用记录及其公布的制度,积极探索市场经济变化中的信用信息管理与协调机制。

(二)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基础进行全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的经营状况、资本实力、产品质量、品牌及企业完税、年检、法人行为、债务纠纷等信息,都属于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范围,这些信息征集首先应以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为基础,用企业登记号码作为信用信息的编码统一,以其具有的企业户口数据库为信息征集的基础平台,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年检系统、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现有系统的优势,以此为基础整合银行、技监、税务、海关、保险、公安、法院及相关社团单位的企业信用数据,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多信息的企业信用数据库,进而推进社会的企业信用信息建设。

(三)以国家金融机构基础进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新农村建设

永春属于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仍是永春经济的重要支撑,新农村建设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永春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突破口。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本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筑县域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方面进行前瞻性探讨,以最终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一、永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

据统计,永春县农业、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42.9%下降到2006年的32.06%,至2006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25.96%。

1、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概况。目前,永春县农村的正规金融组织,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2004年,农业发展银行撤掉后,现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形成了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见表1)。

2、农村金融需求及满足情况。据专家估计,建设新农村在未来15年内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元到4900元,以此类推,按永春县53万农业人口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9.01亿元至25.97亿元之间,巨大的资金需求为拓展农村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农民和农村企业从正规渠道获得的信贷支持还是不够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问卷调查显示,百户乡村企业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为四成,而千户农户10万元以上的大额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不足一成。从结构上来看,农业银行支农贷款比重由2002年的44.71%下降为2006年的2.57%,而农信社的比重则由55.29%上升为97.43%,农信社已成为发放支农贷款的主力军。

二、现行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审视当前永春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瓶颈主要体现在经济金融互依存度低,县级金融机构因大量撤并而呈萎缩之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单一,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资源供给不相匹配。农村金融的“边缘化”,正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农村金融组织功能存在缺陷。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县域市场转向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和优势行业,信贷资金集中调度,贷款权纷纷上收,这导致县域金融中信贷规模逐年萎缩。而且,目前农村的电子网络远远落后于城区,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只有简单的存贷款、结算业务,现代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基本未延伸至农村金融市场。

2、“一社难支三农”。2006年,农村信用社净增各项存款2.05个亿,当年其净增贷款1.9个亿,新增存贷比达到了93%,在资金满负荷运用的情况下,还只能满足农户小额贷款及部分基础设施投入,对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资金需求,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前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农村金融面临“边缘化”,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不利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金融支持面临收益。当前农村信贷满足程度与农业生产规模效益不相称,2002-2006年,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分别达2.99亿元,4.09亿元,5.17亿元、5.95亿元和7.07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比由2002年的16.9%提高到2006年的25.1%,但同期每百元农业贷款实现的农业总产值却分别为424元、334元、310元、289元、254元,单位贷款创造的比较收益不断下滑,相应抑制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意愿和投放效果。

4、农业保险改革刚刚启动,“三农”经济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福建是自然灾害高发省份,永春农业发展易受台风、干旱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总体上,农业保险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政府组织难、保险公司经营难、农民交费难的“三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三、构筑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体系若干思考

由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复杂性、反复性和特殊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亟待进行重新架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这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

1、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引导错位充分竞争。一是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引入竞争机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适度竞争、分工合理、竞争充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二是发展商业金融要牢固确立“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农业银行应当将网点布局主要定位为城区和大集镇,依托其系统、网络、结算优势,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村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县域以上工商企业。在经济较为发达或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引导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入市场,形成商业金融充分竞争、提升服务的良好格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商业银行不宜盲目跟进,竞相争夺稀缺的金融资源,以致造成过度性竞争,影响当地金融稳定。三是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科学规范,不可盲目冒进,以致酿成不应有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进行。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尤其要注意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市场定位,努力避免产品服务同质化、客户群体同一化倾向。民营银行要以在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小额农贷业务为主。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后,可以开办小额农贷业务,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发挥对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的补充功能。

2、根据农户和企业的多层次性,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恩格尔系数标准,农村居民户可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小康户和富裕户;按照农村经济运行规模形态,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植农户等。收入和经济规模的差异性必然要求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特质不同的金融产品,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恩格尔系数在0.6以上的农村贫困户,生产和生活资金缺乏且无抵押物,资金需求量小、零散,风险高,除了政策性扶助以外,只能通过亲朋好友之间带有互质的借贷方式满足其少量的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业的发展。恩格尔系数在0.5-0.59之间为温饱户,虽然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虽然有一定抵押物但风险还是比较高,从比较大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需求的难度大。因此,对温饱户、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微型农企,可以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来满足他们的要求。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竞争性商业金融机构。对恩格尔系数在0.4以下为小康或富裕户、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乡镇企业可以通过竞争性的金融机构来满足他们相对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这些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基层信用社自主决定是否组成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进行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在以资本充足率为监管核心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准入的门槛,加大新金融机构进入的牌照发放;把国有商业银行撤出的县级分支机构重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这些分支机构的相对较好的人员素质和经营网络。

3、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各保险机构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地方特点,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适合农户种植、养殖特点的保险业务,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投保的意义和所产生的收益,增强农户的投保意识。政府对涉及农户种植、养殖业方面的保险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对一些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加大补贴力度,从而推动农村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

4、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其中,构建能够在竞争的基础上为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关键。原因在于:可以整合县域金融存量资源,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改善县域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以国有大型为主的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适应农户经济为主的小规模融资需求。与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应该具有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非正式性等特点。因此,构建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的最佳选择;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将商业银行推入农村金融市场,或是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群体下移,增加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资金供给;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机制;以私有、非正式为原则,探索改善增量结构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何广文:2002b:“农村金融服务供求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专题报告[R],农业部“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课题,2002-8-10.

[3]毛英煌: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想[J],世界经理人周刊,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