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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儒学;社会思想:社会学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开始重新关注曾在中国占有显学地位的儒家思想与学说。儒家学说代表人物众多,内容纷繁芜杂,很难用较为简短的语言概括其全部内容及精神。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昭示着儒学有着其他学说难以企及的巨大弹性,因此今人对其的评价亦可有广阔的操作空间。
儒学包含丰富的社会思想,大陆学界对儒学的认识中,亦有从构建中国学术谱系的企划出发,将儒学中某些因素,作为西方社会科学中某些学科的中国样本这一趋势。例如,将儒学中的统治技术和国家治理思想视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将儒学中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视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彭立荣,2003),等等。此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东西方不同发展路径条件下知识与学说的形成与性质。
一、关于社会学发生学意义的不同认识
社会学作为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专门知识的理论体系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种种社会问题促使社会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深入思考:同时,社会学的出现更是人类对社会及其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在其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之前,它的许多思想观点一直被包含在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等学说、理论之中,以社会哲学的形式存在(贾春增,2000)。
在西方,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社会学经历了从社会哲学到社会学的漫长转变过程。古希腊哲学中的社会思想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哲学思想,对社会学的逐渐形成起到了重要的理论积淀作用。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学的产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前提,其成果反映在哲学思想(从思辨的层次)上,通过哲学思想又直接影响到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得以产生和发展,乃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社会哲学思想演化的结果。
一些学者认为上述解释固然合理,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体系均有各自不同的知识与学科发展路径。人类对自身群体进行的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就中国情况而言,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包含着对人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这一类有关人类社会的理论与学说,不可否认其具有社会学性质。因此,儒家学说(或称儒文化)就是一种以文化的形态出现,以规范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为根本特征和对社会进行整合、治理为根本任务的关于社会的理论与学说,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持有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无社会、社会学之名,且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与讨论亦不可能上升到近代细致分工的学科之水平,因此不能企望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使用今天的学术概念,更无法企望其思想与学说完全符合近代学术规范i今人对此类历史上的思想、学说与理论的审视与界定,不应仅从其具有的概念与范畴出发,更重要的是需注重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检讨其理论体系是否形成并成熟,其理论深度与社会功能处于何等程度。因此对儒家学说而言,审视其蕴含的具体内容,是对其进行定位与“正名”先决条件。
二、儒家学说的两大主题
在上述观点的支持下,不妨从儒家思想的主题入手,梳理其中蕴含的社会学意义。儒家学说的核心为两大主题,即“礼”与“仁”,以此为核心儒家学说首先具有突出的伦理社会学性质与功能,同时兼具政治社会学意义。
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礼的形成适应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孔子认为礼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故对其极为重视(苗润田,2002)。《广雅》;“祉,髓也”,礼具有使人彼此结为一体的功能(王处辉,2002),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与此相关,儒家学说对家庭的关注亦是由于对礼的维护,体现了其在家庭社会学范畴的理论已处于高度系统化程度,这种角色要求实际上同样是一种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推而广之,家国同构。治家与治国被联系到一起,孔子引用《尚书》“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认为在家庭伦理问题上持正确态度才具有参与政治的资格,主张从政者首先应当是全民道德方面的表率(彭立荣,2003):因此儒家政治思想对统治类型的期望和韦伯的“个人魅力统治”有着惊人相似。这种统治的基础是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其才能可表现在伦理、英雄行为或宗教方面(L.A.科瑟,1990),在统治者所具有超凡的个人魅力与才能中,伦理道德标准是关键因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篇)。
在阐发“礼”主题的同时孔子提出“仁”主题,为礼画龙点睛。“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孔子认为仁是礼的内心,礼是仁的表达形式;仁是内心的深情厚意,由此而求表达,于是有礼乐(王处辉,2002)。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敬的交往伦理;同时,仁应当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君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篇)
推及政治领域,孔子的“仁”被发展为孟子的“仁政”,涉及统治者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先秦诸子学说中,儒家最关注政治合法性问题,“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篇)。冯友兰指出:“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冯友兰,2000)王道政治就是仁政。所以孟子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篇)
综上所述,儒家思想的两大主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思想,其中所阐发的一系列分析与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接近近代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路径。
三、儒学社会思想、儒学社会学思想,古代中国社会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孔子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社会思想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因此在社会学教学的主干课程——中国社会思想史中,这一部分会被着重讨论。儒家思想存在着近代社会学中某些分支的研究内容与理论假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儒家学说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呢?笔者个人认为在西方学术规范主导的当代学术领域,我们不应该轻易下这样的结论。近代科学起源于西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科学,在其漫长的学科发展历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规范体系,这与东方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注重形象思维、具有高度抽象性的治学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存在着体系的差异,因此用西方近代学术体系中的语言概括、界定古代中国的思想与学说,未尝不具枘凿之嫌。
在社会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汲取中国古代社会思想中的因素并赋予其社会学意义,是当代社会学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同时,在梳理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时,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更不容忽视。正如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
古代有哲学思想而无哲学;我们或可认为,儒家学说中包含的社会思想,有些已具备近代学科意义上社会学思想的雏形,但我们不能武断地承认儒家学说中的社会思想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人民出版社,2003
[3]苗润田,《解构与传承一一孔子、儒学及其现代价值研究》,齐鲁书社,2002
[4]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庄子道家”是一个重要的传统。但这个传统又是“道家大传统”中的“一个小传统”。“道家大传统”,在先秦至少包含了三个分支系统,即“老子道家”、“庄子道家”和“稷下道家”。它们之间的联系和相承是不用说的,我这里特地提出这三个“分支系统”或“小传统”,是想强调在道家大传统中它们各自的“独自性”。日本汉学界以及受其影响的欧洲汉学界,一直视庄子老于老子,认为老子思想来源于庄子思想,至少在《庄子》一书和《老子》一书的意义上来说是如此。这就产生了“化老入庄”的严重问题。国内学界虽然基本上认定老子早于庄子,肯定庄子思想受到了老子思想的影响,但也在有意和无意之中产生了“以庄推老”的倾向。如现代一些学者,认为道家出于“隐者”,是隐逸派,并影响了中国的隐逸文化。但是,他们对“隐”的意义不仅模糊不清,而且由此也掩盖了“老子道家”的特点,仿佛老子道家也是主张隐的。但是,老子道家并不鼓励“隐”,“隐”是庄子道家的特点。由庄子道家引导的而且也是中国隐逸传统主要意义的“隐”,是指客观上有条件或有机会担任行政官职而又拒绝它,也就是“能仕而不仕”。这也是“隐士”一词的根本意义。因此,在社会中只要不入仕就仍然是隐,不必一定逃避到深山密林和洞穴之中才算隐。从这种意义上说,庄子是一种“非政治性的动物”(自注:庄子的“无君论”也开创了中国“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传统),而老子则是“政治性的动物”。由此,庄子的“自由”,主要不是“政治意义”上的自由,而是“非政治性的自由”。
从政治和精神双重层面把道家与“自由”联系起来所进行的考察,已经有了不少成果,i这也有助于我们思考道家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自由”取向这一相关问题。说道家在政治上的自由(我们称之为“自治”)观念主要是由老子道家建构起来的,道家在精神领域中的“自由”取向则“主要”由庄子道家所代表,这里的提法本身,也许就容易引起质疑,即所谓“精神”领域的“自由”,是否能够称得上是“自由”。像其它不少观念一样,“自由”观念本身也充满了歧义性,正如论者所说:“在晚近的历史上,自由主义不同派别之多也和耶稣教派或社会主义派别一样。繁衍和分化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一个人几乎不能确定什么才是自由主义者。”ii歧义丛生的观念,增加了我们表达严密思想的困难,甚至于我们无法使用它而寻找替代品。但是,如果我们事先明确限定一下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它的,也许就可以避免困绕。这一点,也适合于我们对“自由”的运用。而且,当我们从“精神”、“意志”的意义上把“自由”同道家知识分子的性格联系起来时,我们所说的“精神自由”和“意志自由”,也不是我们别出心裁地对自由所作的一种界定。事实上,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正是西方对自由众多理解和运用的一种。康德、叔本华、萨特等都肯定人的“意志”本质上是自由的。还要指出的是,道家知识分子的“自由性”,决不限于“精神自由”或“意志自由”。道家知识分子的“自由性”,还包括着摆脱束缚、不受约束、从正统秩序和价值中获得解放的“行动自由”。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仅仅在“精神上”获得胜利的一些人,不是仅仅蒙着眼睛躲在“心灵”的堡垒中寻找“自我安慰”和“自我解脱”。道家知识分子的“自由性”,既是精神上的,又是通过个人行动来证明的。
把“自由”观念运用在道家知识分子身上,问题还可能是,把实际上是近代以来形成于西方的这一“观念”,运用在作为“异域”中国的传统中是否“合适”。狄百瑞在探讨儒家的自由观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认为值得进行探险:“在采用‘自由的’(‘liberal’)这个字时,我当然必须预期到其它误解的可能性。有的人植根于特殊的西方文化背景,(例如穆勒[johnStuartMill]所代表的)对自由主义采取狭隘而纯粹的定义。有的人则认为自由主义带有一些他们以为是源自西方的放肆的特点。这两种人都会认为把自由主义一词加诸中国是陌生而不切题的。但是我认为我们还是值得冒一下险。真的,只要不排斥在中国与西方之间探索其相信点,并由此而对双方有更深入的理解,那么,我们就应该欢迎就中国与西方的历史经验中的相异处作尽可能完整的讨论与分析。”iii我们相信,当我们强调道家知识分子的“自由性”时,这里所说的“自由”肯定与西方广义上的“自由”会有契合之处。但正如狄百瑞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又不能忘记它们的“相异性”。
通过研究,我发现老子是中国政治“自由主义”的代表。由老子的“自然无为”所体现的“政治自由”,概括为“不干涉主义”,但我更愿意用“自治主义”一词来概括。我们必须弄清老子何以要强调“自然无为”?何以要求以“无为”为“为”,以“无事”为“事”;何以要求去“为”和“从事”这种看上去是消极地“不为”和“不做事”;何以把“不为”和“不做事”当成一种“事”和“为”去“从事”、去“作为”。
一般来说,“政治”本身来就是“统治”,好不容易获得帝王宝座的统治者,他怎么会不去进行统治呢?他们选择“有为而治”,是非常自然的,也是非常容易的(不管实际上统治得如何)。要他们选择“无为而治”反而是不自然的。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对于“统治者”特别重要的“政治资源”问题。集“君亲师智”多重身份于一身又“受命于天”的古代帝王,实际上掌握着社会政治的“无限资源”。对于一般“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来说,“不做事”、“不为”并不困难,尤其是很多事,他想做实际上也做不成。但是,对于那些“掌握着”最多政治资源、具有最高“权力”的统治者来说,客观条件不仅促使他们“想”做很多事,而且他们也完全“能够”做很多事(不管做得如何)。因此,对于统治者来说,“想事”和“做事”,“想为”和“有为”,反而是容易的;而“不想事”、“不做事”,实行“无为”和“不为”,或者限制自己少想事,少做事,恰恰是一件“最难”的事。把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所有权力都易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会腐化”运用到这里,也非常合适。要使有“权力”、特别是拥有“一国”之权力的人不使用“权力”,使“权力”休眠,就等于让老虎放走他眼前的小鹿。所谓“苛政猛于虎”的比喻,也活灵活现地揭发了“统治者”在运用“权力”对待百姓上,是毫不吝啬的。由此出发再来看“勇于不敢”、“使夫智者不敢为”(三章)、“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四十八章)等说法,就会迎刃而解。对统治者来说,难的不是“勇于敢”、而是“勇于不敢”;难的不是“用智”而是“不用智”;不是“有为”而是“无为”(即不懈地把“有为”减少到最低限度,或“最低限度地”去“为”)。在传统政治中,如果一位帝王,能够“自我约束”权力,并“有所不为”,只要具有这种有限的开明性,他很可能就是一位令人开明的帝王;相反,一位帝王越是“有为”,问题就越加严重,往往导致社会政治秩序的崩溃。“圣王”无为这也牵涉到统治者的“有限性”问题,即他们并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们是有限的。正如《管子·心术上》所说的“强不能遍立,智不能尽谋”和《淮南子·原道训》所说的“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亩之宅也”那样。因此,就需要百姓的“自然”和“自治”。我不认为走得太远。在边沁对政府所提出的“要安静”的忠告、杰斐逊所肯定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和诺齐克所要求的“最弱意义的国家”(“守夜人式”)等接近的说法中,不是很容易让人起老子道家的“清静无事”、“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劝告吗?我对老子谈论的已经太多了。我只想强调一下老子和庄子作为同一道家阵营而存在的“界限性”,并确切地显出庄子的独特性。我非常敬佩老子政治理念的深湛性,我也很欣赏庄子个人式的超然和达观。庄子的“自由”不是“政治上”的,而是对“个人精神”所作的安排。这是我欣赏他的原因之一,我相信这也是庄子对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精神生活和意识影响最大的地方。
至此,我还没有谈到庄子所钟爱的“游”这个词语。运用统计学的小把戏,《庄子》一书中使用的“游”字,据我统计有一百多处。其中内篇有三十多次,外篇有四十多处,杂篇最少,但也有二十多处。我不能谈细节,也不能谈“游”字的语源。陈鼓应和刘笑敢先生都注意到了《庄子》一书中“游”这个词语的重要,但我说他们仍然没有认真对等它,应该是一个事实。
庄子直接使用了不少“游心”的概念,如《人间世》有“乘物以游心”、《德充符》有“游心乎德之和”、《应帝王》有“游心于淡”、《骈拇》有“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田子方》有“游心于物之初”、《则阳》有“游心于无穷”等等。直接就“游心”来说,它不过是想象的、冥想的、梦幻的、神秘的心灵体验等动态性的“精神活动”。如果仅就此而论,很难看出庄子的“游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要具体把握庄子所说的“游心”的境界,必须把它同所游的“对象”和“领域”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庄子的“游心”以及其它大量的“游”,都有“所在”和“处所”,大都为“游心于某某”或“游乎某某”的结构。它们既有“时空”上的“所指”,又有“客体”上的“所指”。前者的例子很多,如“游乎四海之外”、“游乎尘垢之外”、“游方之外,……游方之内”、“游心乎无穷”、“游于无人之野”、“游无极之野”、“游于六合之内”、“游于天地”、“游乎万物之所终始”、“游乎无何有之宫”、“游于大莫之国”等,这些“游”,从形式上看都具有“时空”上的意义,但是,除了像“六合之内”、“方之内”、“天地”等外,其“空间”都是“虚拟性的”,是庄子想象出来的“世界”;其时间,又是极限性的,如“无穷”、“万物之终始”等。后者的例子也很多,如“游乎至乐”、“游心于物之初”、“游于太虚”、“上与造物者游”、“浮游乎万物之祖”、“游乎天地之一气”、“游于无有者也”、“游无端”、“游无朕”、“游心于淡”等,这些“游”,都同“客体”发生关系,但又不是一般性的客体,而是作为宇宙根源性或终极性的“绝对者”、“本体”或“实体”,用庄子的术语说就是“道”。从庄子“游心”和“游”的“所在”及“所处”的虚拟性、冥想性来看,他所关注的“游”,决不是一般所说的在“具体时空”中的“游玩”、“游览”或“游访”,也不是一般地同具体对象进行“交游”、“交往”和“交际”。庄子的“心游”、“游”是在“无限时空”中的“无限精神”漫游,是同“绝对者”(即“道”)、“造物主”或最高的实在和本体所进行的“交游”、“交往”、“交际”和“交友”。可以肯定,庄子的“游”,是“神游”,是“精神活动”反身于“精神自我”之中的“内观”、“内乐”或“内适”,是“天人”、“道人”在“精神自我”中达到的“冥合”和“神契”。庄子的“游”,当然也有“尘世”之“游”,如“游世俗之间”、“虚己以游世”等,但它同庄子的“神游”并不冲突,庄子的高明之处在于,“身处世间”与“世”往来,而“心”又在世外或心在世上。与一般朝向外部世界的“外游”不同,庄子所欣赏的“游”是朝向“内心世界”的“内游”。《知北游》对这种“内游”的特性有所揭示:“颜渊问乎仲尼曰:‘回尝闻夫子曰:无有所将,无有所迎。回敢问其游。’仲尼曰:‘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外不化。’”但《列子·仲尼篇》中列子与壶子围绕“游”的一段对话,可以说是庄子“内游”的最好注脚:
“列子好游。壶丘子曰:‘御寇好游,游何所好?’列子曰:‘游之乐,所玩无故。人之游也,观其所见;我之游也,观其所变。游乎游乎,未有能辨其游者。’壶丘子曰:‘御寇之游固与人同欤,而曰固与人异欤。凡所见亦恒见其变,玩彼物之无故,不知我亦无故。务外游不知务内观,外游者求备于物,内观者取足于身。取足于身,游之至也。求备于物,游之不至也。’于是列子终身不出,自以为不知游。壶丘子曰:‘游其至乎。至游者不知所适,至观者不知所观。物物皆游也,物物皆观矣,是我之所谓游,我之所谓观也。故曰:游其至矣乎,游其至矣乎。”
据此,“内游”就是在“内心”世界中实现“无所不适”、“无所不至”、“无所不观”的“至游”。从“外观”、“外游”的立场来说,“至游”就是“不游”。这种“反常”的“游”,对庄子来说恰恰又是“常游”。现在让我们对庄子的独特之“游”作一个总结。第一,庄子的“游”是“神游”,是在“精神世界”中“无限”的漫游和逍遥;第二,庄子的“游”,是一种“内省”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个人自我实现对“绝对者”的体认。这种体认,同时也是与道合一的“超越性”境界。由于这种“境界”是在“精神”中冥想“无形无象”(或“超形脱象”)的“绝对者”,体验“道”,并沉浸其中,因此这种“体验”是一种“内向性的神秘体验”。“神秘体验”与宗教神具有密切的关系,但并非只有在宗教神中才有这种体验:“神秘主义的修行目标是与神融为一体;神秘主义修行通常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涤欲、洁志、澈悟和神人交融。神秘主义修行就是返回人的本原,防止人神进一步相疏。神秘主义认为,人为了在纷纭混乱的世界寻求平衡,极其需要发现人格中的非物质内容,……尽管神秘主义迹近癫狂,但较成熟的神秘主义确实合乎理性,使人沉醉其中,并主张公义。佛教禅宗大师指出,神秘主义乃是最完备的认识,只是无法用言语表达而已。……神秘主义可以与宗教有关联,但并非必然如此。”庄子在“神游”中所达到的“体验”,显然是一种“神秘体验”。这种体验遍布于《庄子》一书中,如“坐忘”、“心斋”、“体性抱神”、“见独”、“齐生死”、“玄同”、“天府”、“葆光”等等。可以说,庄子是“内向性神秘体验”或“神秘主义”的大师。第三,正如徐复观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庄子的“游”,是一种“游戏之游”,这也正合《广雅·释诂》对“游”的解释(“游,戏也”)。但庄子的“游戏”,也不同于一般的“游戏”,它不是在“外在”对象物中进行,而是“内心世界”的一种“自戏”。“游戏”是一种“娱乐”,而内心的“自戏”,也就是“自娱”、“自乐”。惟有这种“自乐”才是“至乐”。《田子方》载:“老聃曰:‘吾游心于物之初。’……孔子曰:‘请问游是。’老聃曰:‘夫得是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至人’。”第四,庄子的“游”,同他的“逍遥”一样,是不受“外物约束”的在精神世界中达到的一种“随心所欲”的境界。这来自庄子对“现实”各种束缚和约束的痛苦感受,来自庄子对人类沉沦和堕落的认识。从客观外在世界来说,人受到的限制无所不在,人被各种命运所左右和控制,或来自社会,或来自自然,或来自人自身,可以说“人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因此,人要在“客观世界”中摆脱来自各方面对自身“行动”和“行为”的限制,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在“精神世界”中却可以达到对一切限制的克服和解脱,可以从容自游,可以无拘无束。
根据以上的考察我们知道,由庄子的“游”和“逍遥”所体现的“自由性”,主要是在冥思玄想之中、在心灵的“道游”之中实现的。它是一种回归自我的“内游”、“内修”和“宁静”,是一种“内向性的神秘体验”。这种在内心世界所进行的“玄游”、“神游”和“冥想”,契合了知识分子寻找精神自由和超越的愿望。但是,在庄子道家那里,知识分子们获得的启发不只是“神游”、“玄游”,而且是“朝向”外部世界和对象的“仙游”、“酒游”和“山水游”。他们不仅把自己的自由和逍遥寄托在“心灵”之中,而且也寄托在超越生死自然极限的“神仙”中,沉浸在“酒乐”中,留连忘返于“山水”中。从“游”具有“对象物”、具有客观的时空而言,这种“游”已与内向的“神游”、“内游”不同,它朝向了外部世界,是一种“外游”,是以感官直接同外部对象和世界的“交游”而获得的“外向性的神秘体验”。这种“外向性”的“游”,一方面可以说是庄子“神游”的衍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仍然与庄子有关。“仙人”与庄子所描述的住在藐姑射山上的“神人”息息相关;庄子也不是完全排斥“山水之游”。如果没有“山水之游”的经历,很难说庄子会有“吾入山林欣欣然而乐矣”的审美体验;如果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而不感到快乐,也很难想象他会说“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我们把庄子所奠基的精神之“游”、“逍遥”以及继承者所扩展的“仙游”、“山水游”、“酒游”等各种“漫游”,看成是一种对个人“自由”的追求和体验,不管这种体验是侧重于“内向性的神秘体验”,还是侧重于“外向性的神秘体验”。以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士人阶层类型,从根本上怀疑儒家的正统价值和秩序,他们更不能忍受非合理的社会政治现实。但是,他们又不愿或无法改变“社会现实”,于是他们以不合作、以洁身自好的方式,一方面对“尘实”表示抗议和不满;一方面又抛弃尘实,寻求“个人”的乐趣和诗意性,他们在“尘实”之中建立了一个不受束约的“自由”游翔的“精神世界”,他们漫游于客观的自然山水中,梦游神仙,沉醉于酒的海洋,通过对象物摆脱世俗的一切诱惑和束缚,达到超越和解放。我们相信,这种“漫游”,的确体现了一种“自由性”它是“精神”和“意志”的自由,是不受秩序和世俗约束的“性情”自由,是自得其乐的“自适性”自由。不管是在传统社会中,还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自由”都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价值。
让我总结一下,庄子的“游”和“逍遥”,旨在克服各种“异化”,摆脱各种“限制”。对庄子来说,“游”就是让自我真正回到精神的家园,使自我“诗意”的“栖居”、自由的存在。庄子的“游”创造了一个“精神天堂”或“精神乐园”,在此,人获得超越、永恒和宁静。在此,必须强调的是,决不能把庄子的“自由”精神之游,等同于精神胜利,因为庄子还以“拒仕”这种行动“亲证”他对精神之游和逍遥的追求。庄子以“游”和“逍遥”所确立的独特的“精神自由”、“精神乐园”和“精神故乡”,极具诱惑力,不仅为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了精神营养,而且也塑造了其“自由”性格。这再次使我们想到儒道两家对中国知识分子所发生的不同影响。如果孔子儒家满足了中国知识分子功名的、人事的、严肃的和在乎的需要,那么,庄子道家则满足了中国知识分子浪漫的、从容不迫的和悠闲适意的要求。孔子儒家把中国知识分子带进秩序之中,使他们满腔热情经世致用、立功立名;但他们一旦受到挫折和打击,庄子道家就把他们从秩序中接过来,消除他们的郁闷和创伤,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安慰。不能“只是”消极地把庄子道家看成是失意知识分子心灵的麻醉剂,更应该说他是知识分子自我迷失的一副清心剂和“自我”的兴奋剂。孔子儒家的社会秩序取向和功名价值,时刻约束和抑制着知识分子们的性情,使他们处于不断的紧张之中;庄子道家的个人自由取向和自我价值,时刻使知识分子舒展自己的性情,率性称情而行。
有关道家庄子与"自由"的关系问题,请参阅陈鼓应的《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崔大华的《庄学研究》(人民出版社,1992年)、刘笑敢的《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刘笑敢的《两种自由的追求:庄子与沙特》(台湾正中书局,1994年)
孟浩然是盛唐山水田园诗人的代表,他“未禄于代”,终身布衣,而史载其事也较少。后世的论者,对其思想的仕隐问题争论最剧。各家之说,异彩纷呈,互有轩轾,蔚为大观。笔者查阅了相关的论文,又检核《孟浩然集》中的诗篇,加以排比考证,以为前人之论虽不乏真知灼见,但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例如,对一些重要材料的分析,往往忽略了时间、空间及文人之间的关系;或是泛泛而论,止步于一鳞半爪的窥探;或是曲解诗意,以徇一家之言;而对孟浩然思想形成的原因,各家更是惜墨如金,涉笔绝少。笔者有感于此,乃撰本文,但求澄清一段史实,既以弥补前辈学者之缺憾,亦欲使贤者免受曲解唐突于将来而已。请从王维四首送别诗谈起——
(一)由王维诗略窥浩然的思想
《全唐诗》卷一二五载王维《送綦毋潜落第还乡》云:“圣代无隐者,英灵尽来归。遂令东山客,不得顾采薇。既至君(一作金)门远,孰云吾道非?江淮度寒食,京洛(一作兆)缝春衣。置酒临长道(一作长安道,一作长亭送),同心与我违。行当浮桂棹,未几拂荆扉。远树带行客,孤村(一作城)当落晖。吾谋适不用,勿谓知音稀。”按陈铁民《王维年谱》以为潜开元十四年登进士第,维开元十年至十三年在济州,“故此诗当作于开元九年以前,姑系于开元九年”。(1)于是知此诗应早于《送孟六归襄阳》诗。
又《全唐诗》卷一二六载王维《送丘为落第归江东》诗云:“怜君不得意,况复柳条春。为客黄金尽,还家白发新。五湖三亩宅(一作地),万里一归人。知尔不能荐,羞称(一作为)献纳臣!”按《王维年谱》记天宝元年维在长安,转左补阙,即诗中所谓“献纳臣”。又查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九载丘为天宝二年登第,故略系此诗于天宝元年。(2)
又《全唐诗》同卷同页载王维《送严秀才还蜀》诗曰:“宁亲为(一作真)令子,似舅即贤甥。别路经花县,还乡入锦城。山临青塞断,江向白云平。献赋何时至,明君忆长卿。”按,清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及陈铁民《王维年谱》皆未系其作成之年。因其作成之年暂不能具考,故略系之如上,所幸不伤大体。
又,《全唐诗》同卷一二七三页载《送孟六归襄阳》诗:“杜门不欲(一作复)出,久与世情疏。以此为良(一作长)策,劝君归旧庐。醉歌田舍酒,笑读古人书。好是一生事,无劳献《子虚》。”按徐鹏《孟浩然诗系年》,此诗作于开元十六年,并无争议。又,孟六即孟浩然,此据岑仲勉《唐人行第录》。
按前二首与第四首王维作无疑,第三首《全唐诗》又收入张子容诗卷,误,陈铁民《王维新论·王维年谱》有考。(3)由摩诘的两首送别诗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王维对綦毋潜、丘为及严秀才实有黾勉策进心,对孟浩然则有规隐劝归意。即如前三首诗所言,隐于圣代,不是英才所应做的,东山采薇的隐者,也应当出为世用。綦毋潜、丘为与严秀才的京师之行,就是为了有用于圣朝,只可惜其对策暂时不合于当政者的口味,尽管如此,其谋略定有见用的时候,只是必须等待时机成熟而已。在这里,他对綦毋潜、丘为等的同情与内心的惭愧都是很浓郁的;遣词措句间,要么劝友人再举,要么劝友人献赋,策励之情溢于言表。第四首诗则称浩然有杜门疏世的志行,既然如此,不如索性归里隐居,进士举固然不当再参预,即使献赋的念头,也应该断绝。规劝之心袒露无遗。
摩诘固然是綦毋潜、丘为、严秀才等人的知音,难道不也是孟浩然的知音吗?若然,则其诗中所言必有深意,因为从《送綦毋潜落第还乡》《送丘为落第归江东》等诗即可看出,摩诘若不是出于必然的考虑,是不肯劝英才归隐的。那么,孟浩然的仕隐思想从摩诘诗中是否可以窥见一些端倪呢?请先论王孟二人的关系。
关于王孟的关系,《孟浩然集序》《诗林广记》《北梦琐言》《皮子文薮》《韵语阳秋》等书中皆有记载,二人的赠答诗中也有反映。笔者据以推知:“王孟之交甚深,而王对孟的诗文、品行显然也是十分嘉许和崇仰的。”顷见陈铁民先生关于此节之论述甚详,故略之,读者可参。又按《韵语阳秋》卷第十四《襄阳孟公马上吟诗图》记《留别王维》曰:“孟君当开元天宝之际,诗名籍甚,一游长安,右丞倾盖延誉。或云右丞见其胜己,不能荐于天子,因坎轲而终,故襄阳别右丞诗云''''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乃其事也。”果如其言,那么王维的气量也未免太狭小了些罢,这岂不是要见笑于当时的士林吗?
王孟既然不是泛泛之交,则当如前文所言,摩诘对浩然的规劝必有所指。
按《孟浩然集》中有《留别王维》诗:“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归。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以文意的连属揣度也当作于《送孟六归襄阳》之先,实临别赠答之作。据徐鹏《孟浩然诗系年》,时间应在开元十六年(七二八),当时孟浩然考场失意正拟还乡。考察摩诘诗的立意,应该是针对着不无牢骚意味的“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一联而发的。然而摩诘谓浩然“杜门不欲出,久与世情疏”,其中的缘由,又断不止于针对这一联。无奈其中情由又不可凭借确实的史料一一考知,暂举孟浩然《京还留别张维》诗(卷三)作一粗证。
《京还留别张维》诗曰:“拂衣去何处?高枕南山南。欲寻五斗禄,其如七不堪?早朝非宴起,束带异抽簪。因向智者说,游鱼思故潭。”据徐鹏《孟浩然诗系年》,此诗当作于开元十六年。“五斗禄”,当是用陶潜事。“七不堪”,语出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约言康自表不宜为官的原因,“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如“卧喜晚起”,行为放浪形骸,不喜揖拜上官,羞与俗人共事等。(4)浩然用这些典故,事实上已经隐隐道出自己的品性与行为是与世情不合的。因此,莫说不能中举,无人推荐,即使这等事情如愿以偿,浩然是否肯混迹于俗不可耐的宦海,受拘束于名缰利锁,甘为卑贱的州县府尉,也还是一个不容妄下断语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分析,在这儿不妨姑且设下一个假说:王孟素日交游晏谈,必然涉及平生的抱负以及为人处世之道,其间,浩然或许不时流露出倾慕庞德公(5)鹿门归隐的心迹,而其言其行也必然多有不合于世情的地方,因而于腹心推置之处,晏谈举止之间,摩诘已经知道浩然空有鸿鹄之志,终非宜乎世用之人,又恰当其失意于场屋,本就脆薄的功名心更趋瓦解,摩诘因而有“以此为良策,劝君归旧庐”之语,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上设假说,固然不可考证,然而揆诸情理,并参以浩然落第后的诗篇,料无大谬,姑且置此,以待商榷。
由前证王孟的关系及王对孟的态度观之,在落第还乡前后孟浩然归隐的心思已然凌驾于功名仕进心之上,只是二者仍处于苦苦的纠缠之中。在此,笔者以为,孟浩然的隐逸思想当是自来有之,只是陷于种种羁縻,尚不能决然归隐;而受挫于科场适足以激发和强化这种思想,从而绝意于仕途。兹将所见到的材料罗列于后,并试加浅析琐论,请读者明鉴。
(二)由“王序”及李白赠诗略考孟浩然思想
唐宜城王士源《〈孟浩然集〉序》云:“(浩然)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交游之中,通脱倾盖,机警无匿。学不为儒,务掇菁藻;文不按古,匠心独妙。”
又云:“山南采访使本郡守昌黎韩朝宗,谓浩然间代清律,寘诸周行,必咏穆如之颂。因入秦,与偕行,先扬于朝。与期,约日引谒。及期,浩然会寮友文酒讲好甚适。或曰:''''子与韩公预约而怠之,无乃不可乎?''''浩然叱曰:''''仆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席不赴,由是间罢。既而浩然亦不之悔也。其好乐忘名如此。”此事也见于《新唐书·文艺传》。
又云:“浩然文不为仕,伫兴而作,故或迟;行不为师,动以求真,故似诞;游不为利,期以放性,故常贫。名不系于选部,聚不盈于担石,虽屡空不给而自若也。”
考王士源的生平,新旧《唐书》及《唐才子传》皆无传。他在《〈孟浩然集〉序》中自述道:“士源幼好名山,践止恒岳……天宝四载徂夏……始知浩然物故。”又云:“士源他时尝笔赞之曰:''''导漾挺灵,是生楚英。浩然清发,亦其自名。''''”又韦绦《〈孟浩然集〉重序》记:“宜城王士源者,藻思清远,深鉴文理,常游山水,不在人间。”又《新唐书·艺文志》载:“《孟浩然集》三卷,弟洗然、宜城王士源所次。士源别为七卷。”由此略知士源与浩然同时而稍晚于浩然,也是隐逸的英俊之士,因而可以说是对浩然知之甚深的人。
士源的序文,对于浩然的评论固然难脱过誉之虞,然细思其言大致并非所谓的虚美之辞。如所云浩然“学不为儒”、“文不为仕”,以浩然刹羽于科场就可以得到一个旁证。而且,宋陈师道《后村诗话》也载有苏轼的评价:“浩然之诗,韵高而才短,如造内法酒手,而无材料耳。”又宋严羽《沧浪诗话》亦载:“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至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6)由是可见,士源的说法是不无根据的。
至于韩朝宗引谒一事,更有史可考,考见《唐才子传校笺》卷二《孟浩然》条;浩然诗中也曾谈及,后文将论,此不赘述。如此仕进良机,浩然竟率尔以宴酣为由弃如敝屣,在别人看来尚且觉得可惜,在浩然自己却以为不值得后悔,那么学者关于孟浩然对功名仕进素怀殷殷热望的论述,难道不是恰好得到一个有力的驳证吗?由此就能够看出,孟浩然的隐逸思想是十分浓重的。
孟浩然的隐逸思想,从其诗友酬赠的诗文中更可考见。前举王摩诘诗自是一端。而李太白《赠孟浩然》诗尤不可不举。
《赠孟浩然》诗云:“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李太白全集》卷之九《古近体诗共四十三首》载此诗。按,据詹锳《李白诗文系年》列此诗于开元二十七年己卯(七三九)条下曰:“赠孟浩然诗云:''''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是时当在浩然自京放还之后。”詹锳先生的系年虽未能确证此诗的作成年份,但大致不差。又按徐鹏《孟浩然诗系年》,开元二十七年浩然正卧疾在襄阳的家中,故李白此诗可谓盖棺之论
太白赠浩然诗今天所能见到的凡六首,列酬赠浩然之冠,而此诗最负盛名。诗中的孟浩然,已然完全超脱于物外。太白的行文固然有夸饰之风,然其对“高山安可仰”的忠厚长者怎敢敷衍虚美?又以其傲岸磊落的性格,又岂肯为此虚美之词?太白之所以愿意并且敢于如此盛赞浩然隐逸的高节,或许正是由于凭着自己的所闻、所见、所感而觉得浩然确实如此的缘故,因而其诗中言论的可信性远胜于时贤以个别诗句为依据的议论,这一点应是无疑的。况摩诘、士源等人均有相类似的议论,难道与浩然同时代的贤者所见、所闻、所感反而不如后世学者基于推理的见解更显得深鉴明察吗?
上文剖析孟浩然的诗歌并参证了有关其行藏事迹的旧考及其诗友的往来酬赠之作,意在论证孟浩然的隐逸思想事实上已经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并非所谓的“身在江湖,心怀魏阙”。下文即通过对浩然的诗篇的诠解及与这些诗篇有关的生平事迹的考订来更细致入微的分析孟浩然的仕隐思想。
(三)由孟诗及有关事迹的考订分析其仕隐思想
当今学者探讨孟浩然的急切于功名,因为他的文赋没有流传下来,他行藏的事迹史载也较为简略,故而多转取其诗为证。常见的,不外以下数首,如《洗然弟竹亭》(卷一)《田园作》(同上)《岁暮归南山》(卷三)《宿建得江》(卷四)《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卷二)《临洞庭》(卷三)《久滞越中赠谢南池会稽贺少府》(卷二)《泛舟经湖海》(卷一)《荆门上张丞相》(卷二)《从张丞相游纪南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卷一)《陪张丞相登当阳楼》(卷三)等等。
上列诸诗,诗意不难索解。从中固然可以寻绎到孟浩然不遇的忧愤,既遇的欣喜,羁旅的郁闷,乡关不见的愁绪,然而似乎未宜以此遽言浩然急切于功名。如《临洞庭》中的“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中的“犹怜未调者,白首未登科”,《岁暮归南山》中的“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都是如有怀才不遇的怨悱,却也不妨视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闲言。这几句诗或者另有难言的苦衷在里面,后文将有关涉,暂置不论。
考其系年,知《临洞庭》《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二诗约作于开元二十四年(七三六),浩然时年四十八岁,《岁暮归南山》诗则作于开元十六年(七二八),浩然当时四十岁,在长安或者刚由长安返回南园。(7)又考韩朝宗举荐浩然当在开元二十二年(七三四),浩然时年四十六岁(8);有必要补证的是:《孟浩然集》中有赠韩朝宗诗三首:《韩大使东斋会岳上人诸学士》(卷二,当作于开元二十二年),《送韩使君除洪府都督》(卷二,当作于开元二十四年),《和于判官万山亭因赠洪府都督韩公》(卷二,当作于开元二十五年)。《韩大使东斋会岳上人诸学士》云:“郡守虚陈榻,林间召楚材。山川祈雨毕,云物喜晴开。抗礼准缝掖,临流揖渡杯。徒攀朱仲李,谁荐和羹梅?翰墨缘情制,高深以意裁。沧洲趣不远,何必问蓬莱!”按,“沧洲”,谢脁《之宣城郡出林浦向板桥》诗云:“既欢怀禄情,复谐沧洲趣。”吕延济注:“沧洲,洲名,隐者所居。”(9)由诗意推演,大约是朝宗欲荐浩然,而浩然却婉言相拒,朝宗不顾其婉拒而一意力荐浩然于朝廷。果真如此吗?因暂无其它材料佐证,更无反证可以用来它,故姑置此论。无论这种猜测与事实是否有所出入,浩然未接受朝宗的荐举终归是铁定的事实。那么,浩然的不接受援引,其原因究竟何在呢?浩然诗中曾有“投刺匪求蒙”之句,即不把拜帖投向不了解自己的人,也就是须知音援引方才满意的意思。那么,浩然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以为韩朝宗不是知己之人吗?考《送韩使君除洪府都督》末云:“无才惭孺子,千里愧同声。”又考《和于判官登万山亭因寄洪府都督韩公》末云:“因声寄流水,善听在知音。”两诗中“韩使君”与“洪府都督韩公”皆指韩朝宗而言。由此可证浩然与朝宗一直交好,并推为知音。即使在浩然未守约定之后,二人关系仍很融洽。既然是这样,那么浩然不肯让知己援引,究竟又是因为什么呢?在此,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恐怕就是浩然已经放弃了入世的理想。
按上引《岁暮归南山》诗显然是在抒发一种怀才不遇的郁愤,很明显据此并不能说明浩然仍眷恋着仕途,故对此诗不拟多论。《临洞庭》《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二诗论者以为有渴求援引的意思,笔者以为不然。昔日朝宗欲举荐浩然,浩然并未与他同去长安(10)。孟浩然的这一行为又怎是仅以“好乐忘名”四字便能解释得清的呢?可能的情况大约是这样的:浩然自落第还乡之后,功名仕进之心益淡,虽然朝宗也是浩然的知音,而浩然也并非不感怀于朝宗的知遇之恩,故而当朝宗欲荐浩然于朝廷时,浩然固然已寄意于闲居而无心于仕途,然而长者的美意怎么可以断拒呢?而朝廷的征召又怎么敢不赴呢(观李密《陈情表》即知此事关系甚大)?百计难施之际,被迫出此下策:以饮乐婉辞朝宗的举荐。这样一来,开罪朝宗自然是在所难免的,浩然怎么会不深知呢?而朝宗终于没有深责浩然,依然与他交好如故(见前举诗即可知),这里面难道没有更深层的原因吗?细细推来,恐怕就应当是浩然已屏弃了仕进之心。
至开元二十四年春,浩然为《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其中有“犹怜不调者,白首未登科”之语,则应当是略略有憾于昔年的不第,哪里是所谓的犹未摒弃仕进之志呢?又不妨考《陪卢明府泛舟回岘山作》的全貌:“万里行春返,清流逸兴多。鹢舟随雁泊,江水共星罗。已救田家旱,仍怜俗化讹。文章推后辈,风雅激颓波。高举迷陵谷,新声满棹歌。犹怜不调者,白首未登科。”全诗之眼,端在“逸兴”二字,格调于此已定。“不调”,语见东方朔《七谏·哀命》:”不论世而高举兮,恐操行之不调。“”王逸注曰:”调,和也。言人不论世之贪浊而高举清白之行,恐不和于俗而见憎于众也。“(11)可见浩然正欲用这个典故鸣其孤芳自赏、”不和于俗“的志趣,也是”逸兴“生发的由头,与全诗基调不悖。
同年秋,浩然为《临洞庭》诗,无非是为了求得知己的叹赏而并无其它意思,哪里是所谓希求援引云云?在此援引《临洞庭》诗对这一点加以翔论。诗曰:“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此诗《文苑英华》又题作《望洞庭湖上张丞相》(12)。时九龄在京为中书令,故浩然此诗有叙旧谈今之意。诗的前二联大约言兴感的缘由,见湖水煊赫之势而缘景入情。颈联窃以为当是感怀往日的不济,时至今日仍然感觉到困顿于科场的耻辱。尾联应为谈论当下的心境,即”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至于”退而结网“,早已如同隔日黄花过眼烟云,不复为虑了!退而言之,《临洞庭》诗倘若果然像论者所说的那样为求援引而作,则浩然于开元二十二年即已尽销是虑,又何苦迁延至眼下呢?
又开元二十五年四月,张九龄以引非其人受谗左迁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辟浩然入其幕府。浩然为诗多首与九龄相酬唱,其中有《荆门上张丞相》诗有云:“坐登徐孺榻,频接李膺杯。”诗用“徐孺榻”、“李膺杯”二典,隐言浩然并非一般幕僚,而是九龄客座上的嘉宾,性情中的知己,与从政与否似乎无甚牵涉。
考《后汉书》卷五十三《徐穉传》:“徐穉字孺子,豫章南昌人。恭俭义让,所居服其德。屡辟公府,不起。时陈蕃为太守,在郡不接宾客,唯穉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又考《后汉书》卷六十七《李膺传》载:“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性简亢,无所交结。……是时朝廷日乱,纲纪颓弛,膺独持风裁,以声名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为登龙门。”这里正是用陈蕃、李膺暗喻九龄,用徐穉暗喻自己,由此可知浩然在九龄幕府的地位并不是等闲的僚属可比的,而浩然又恰可乘此机会与其知己好友九龄宴饮游乐以驰骋平生的志趣,其快慰之情溢于言表,自然也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因此此诗不但不足以论证浩然入仕之心的浓重,反而正足以证明浩然轻忽仕宦而崇慕知己间雅会逸兴的挥抒。
又,《从张丞相游纪南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诗云:“从禽非吾乐,不好云梦畋。……何意狂歌客,从公亦在旃。”“从公”典出《诗经·秦风·驷铁》:“公之媚子,从公于狩。”郑玄笺曰:“媚于上下,谓使君臣合和也。此人从公往狩,言襄公亲贤也。”(13)此诗表明浩然并非乐于居九龄幕府而随从他田猎,而是感怀九龄好贤重义的深情厚谊,遂云“何意狂歌客,从公亦在旃”,既讲明了自己是“狂歌”之人,又隐约透露出其入九龄幕府的真正缘由。至于欢快自豪之情,则似乎与诗文不甚相符,抑或是论者的傅会罢?又,《和宋大使北楼新亭作》(卷二)末云:“愿随江燕贺,羞逐府僚趋。欲识狂歌者,秋园一竖儒。”按此诗当作于开元二十六年,当时浩然在九龄幕中(14)。所引诗句更明言其羞与府僚之属为伍,难道竟因为九龄的缘故而忽然改变了自己素来的志趣吗?
若“客中遇知己,无复越乡忧”(15),也可证明浩然遭际知己的欢畅,而并不能证明浩然入仕途的快乐。读者或者以为“遇知己”则可以入仕途,因而浩然也就不再有“越乡忧”了。果真如此吗?今考何所谓“越乡忧”即可知道,事实并没有如此简单。
考浩然入越之行当在开元十七年(七二九)。时落第离京至家不久,即取道洛阳去往吴越。至开元十八年(七三O)秋,浩然才得以游历吴越;迄开元二十一年绕经湘水凭吊屈子,同年仲夏始归家。(16)陈铁民先生则以为浩然入越之行当在久滞洛阳后、开元十六年进京赴举前,“估计当在开元十四年夏、秋之际”。(17)然由《自洛之越》诗可略证此说恐不确切。诗云:“遑遑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山水寻吴越,风尘厌洛京。扁舟泛湖海,长揖谢公卿。且乐杯中酒,谁论世上名!”披寻诗旨,知浩然此时对功名利禄应早已心如止水,所以此诗似应作于历尽求谒、科考及献赋皆不遇之后;而且,浩然在吴越所作诸诗,也已明言其已无心于仕路,后文将备论,此不具陈。据此,既然浩然在自洛之越及其后的行旅中对功名利禄已然心灰意冷,那么为何在吴越行后却反而又入长安应进士举呢?对此最贴切的解释恐怕就应是:浩然游历吴越当在其入长安应举之后,即在开元十七年前后。
依据前论,浩然淹滞越中凡三载,其间作诗甚多,如《初下浙江舟中口号》(卷四)《宿天台桐柏观》(卷一)《经七里滩》(卷一)《宿建得江》(卷四)《浙江西上留别裴刘二少府》(卷四)《久滞越中赠谢南池回稽贺少府》(卷二)《泛舟经湖海》(卷一)诸诗,皆折射出浩然在吴越时的情感。若《经七里滩》《初下浙江舟中口号》《宿天台桐柏观》三首,均表现浩然超脱俗情的快意,无所谓“越乡忧”。及《宿建得江》,也不过是一般游子触景生情的乡思的流露罢了,不关仕隐。如《浙江西上留别裴刘二少府》,也只于末句“谁怜问津者,岁晏此中迷”,约略流露出一缕孤旅的凄清之感而已。只有后二首稍有疑问,试析如下:
《久滞越中赠谢南池会稽贺少府》诗曰:“陈平无产业,尼父倦东西。负郭昔云翳,问津今已迷。未能忘魏阙,空此滞秦稽。两见夏云起,再闻春鸟啼。怀仙梅福市,访旧若耶溪。圣主贤为宝,卿何隐遁栖!”考浩然入越时间略知此诗约作于开元十九年,大致是叙述倦旅怀乡、访旧惜才之意,所应注意的是“未能忘魏阙,空此滞秦稽”与“圣主贤为宝,卿何隐遁栖”二联。根据诗意,谢南池、贺少府二君当时正隐居于若耶溪一带,而其人素为圣主所宝重,非若浩然之“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又前者隐退而后者淹滞于秦稽,个中滋味自然大不相同,是以浩然言“未能忘魏阙”的原因,实际上是有感于前事的不谐,遗憾没有知音的赏识,而并非冀望于来日的荣显,也无非是寻个兴叹之由罢了。至于所谓“越乡忧”,多半也是乡旅之愁、思念知己旧游之愁、感念前事之愁,并不像时贤所说的那样,是汲汲于功名利禄之愁。且浩然更有《初下浙江舟中口号》诗可为补证。
《初下浙江舟中口号》诗曰:“八月观潮罢,三江越海寻。回瞻魏阙路,无复子牟心。”按,“魏阙”,典出《庄子·杂篇·让王》:“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轻利。''''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陈鼓应先生注曰:“魏阙,宫殿之门,荣华富贵的象征。”引文大致是说魏牟虽有岩穴之志,但又抛舍不开眼前的富贵荣华。浩然用此典,言“无复子牟心”,其中含义,恐不必笔者费墨,即已十分明了了罢。又,据《孟浩然诗系年》,此诗当作于开元十八年,与前诗作成之日相去不远,故由此诗可略证前诗的本意。又,开元二十年浩然有《岁暮海上作》诗,也可为证。
《岁暮海上作》诗云:“仲尼既已没,余亦浮于海。昏见斗柄回,方知岁星改。虚舟任所适,垂钓非有待。为问乘槎人,沧州复何在?”别的诗句且不说,只“虚舟任所适,垂钓非有待”一联即已足够表明己志不在于借隐逸邀名以达荣显之途。由这首诗也能够看出,用“身在江湖,心怀魏阙”来理解和形容孟浩然,是永远做不了浩然的知音的!
又,开元十九年浩然有《游云门寄越府包户曹徐起居》,其末曰:“故园眇天末,良朋在朝端。迟尔同携手,何时方挂冠?”这几句诗大体是说:“望也望不见,故园渺茫在遥远的天边;想也想不着,良朋依然在朝廷做官。朋友呀,我苦等着与你们携手,同游在这壮美的山水间;你们何时才挂冠归隐于林泉?”在这首诗里,浩然竟希望自己的好友也挂冠归隐,以便与他同游山水,若浩然此时仍然“未能忘魏阙”怀揣荣贵之念,则其人品也未免太低下些了罢!由此可知,对浩然在吴越所作的诗篇里所用的“魏阙”二字,断不可莽撞处之。
《泛舟经湖海》诗云:“大江分九派,淼漫成水乡。舟子乘利涉,往来逗浔阳。因之泛五湖,流浪经三湘。观涛壮枚发,吊屈痛沉湘。魏阙心常在,金门诏不忘。遥怜上林雁,冰泮已回翔。”此诗也有思归的意味。尤其重要的是“观涛壮枚发,吊屈痛沉湘”与“魏阙心常在,金门诏不忘”两联。“魏阙心常在,金门诏不忘”,由“观涛”句推度,当指枚屈而言,而不是浩然的自比,这是显而易见的。说者用此句论证浩然的功名心依然未泯,对诗意恐怕不免有点歧解罢?
由上列诸证可见,“越乡忧”并不是由于仕显之志难以实现而发,而是由于久客他乡,故人相违,旧思乡愁时至而兴。而“越乡忧”作如是解,又恰恰切合于浩然登临当阳楼时的心情。“越乡忧”既作如是解,则不但“遇知己“即可通仕途之说不能成立,而且,孟浩然在吴越期间即已完全摒除了仕进的念头也可得到一个有力的证据。笔者之所以不吝墨于“越乡忧”,并不仅仅是为了详尽地证明一首诗所表达的思想,更是因为孟浩然的仕隐思想在吴越之行期间表露出来的尤其的多;而且,当时浩然的思想正处于转变的末期,故而此时的诗篇是考辨其仕隐思想者断断不可轻忽而尤其应当加以注意的!
孟浩然的诗歌流传到今天的,凡二百六十余首(18),多记隐逸宴游,也有一部分述及应举求仕等事情。上文所举论的,大多是学者素有讼议的篇什,至于显言隐逸的诗歌,《孟浩然集》中比比皆是,读者可以自行检阅,是不必饶墨即可明鉴的,不论。前面的论述,似乎有“只驳不立”的嫌疑,但笔者的初衷,断不在于“驳,而恰在于“立”,只是为了议论得更精审并且俭省无谓的笔墨,从而选择了那些素有歧解、不经细致地思辨确实难以窥见其庐山真面的诗歌加以论证探讨。
前文所论孟浩然的隐逸思想,所论起自浩然赴京应试不第之后。考浩然思想的转变,在《京还留别新丰诸友》诗中表达得最为清楚。诗云:“吾道昧所适,驱车还向东。主人开旧馆,留客醉新丰。树远温泉绿,尘遮晚日红。拂衣从此去,高步蹑华嵩。”据《孟浩然诗系年》,此诗作于开元十六年,是时浩然在长安应举落榜。前文所引作于同年的《留别王维》和《京还赠张维》等诗,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揣摩诗意,则易知落第还乡事当为孟浩然仕隐思想转变的一重要分水岭。其前,浩然固有隐逸之思,然而犹未尽弃仕进之志;其后,浩然方才逐渐悉摈功名心,唯以隐逸游乐宴饮为趣。后者前文已备述,而关于其前期的论述,笔者以为“前人之述备矣”,故不赘论。笔者认为,赴京应举以前的孟浩然,既有鸿鹄之志,又多林泉之心,实处于入世与出世的矛盾之中。
上文所论孟浩然的仕隐思想,固然不是时贤囿于对某些成见的机械固守所能理解的,然而考证于《孟浩然集》和与其相关的言行事迹以及时人的诗文酬酢,确乎是无可怀疑的。既然如此,那么浩然这种仕隐思想的形成,难道没有因由吗?请略述之。
(四)思想形成的原因
孟浩然这种仕隐思想的形成,固然有其主观的原因,然而笔者以为盛唐士子多喜隐逸于山泽的时代背景的影响尤不可轻忽。考诸各类记载,士子隐逸林泉的风气,以后汉、东晋、南朝及唐为最盛。如后汉,因为豪强地主势力倾盖一时,又兼宦官、外戚专权跋扈,党锢之祸兴起,故而世间洁身自好的贤士,常避处渊薮;至东晋、南朝则官贪,且征伐更替不绝如缕,恰佛教又兴盛,于是重节操、持傲骨的士人便托词藏山匿野。然而时至李唐,尤其是正当盛唐之际,百弊尽扫,风气日开,大有海晏河清的气象,时号“圣代”,为什么隐逸之风却又复兴如斯呢?笔者以为其原因当在于科举之崇(其中又牵扯世庶之争的形势)及佛道之兴,也不可抹杀后汉、魏晋南朝的影响,这三者又不可“条分缕析”,因为其枝条芜蔓缠绕并不能遽尔扯断,姑且综论之如下。
唐承隋制而以科举取士。开元之世,科举尤其成为庶族跻身朝堂、提高地位声望的重要门径,由是士子读书之风大兴。考《唐摭言》卷三《慈恩寺题名杂记》条云:“文皇帝拨乱反正,特盛科名,志在牢笼英彦。迩来林栖谷隐,栉比鳞差。”傅璇琮先生论之曰:“盖唐代士子,为应科试,多读书于山林寺观,以习举业,此乃一代风气。”(19)长此熏陶渐染,士子的隐逸思想不自觉间即已成为定势。笔者览《唐才子传》《新唐书·隐逸传》和唐人的诗文及宋人有关笔记,屡见唐代非僧非道的才子,常有山泽之思,其尤甚者,若阎防、王维,虽然中了进士举,这种隐逸之心还是没有泯灭,如《新唐书·隐逸传》《唐才子传》等籍均载贺知章年八十六而“道心益固,时人方之赤松子”(20),于是乞骸骨为道士。又近人高步瀛选注《唐宋诗举要》载杜少陵《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其中有“非无江海志,潇洒送日月。生逢尧舜君,不忍便永诀”的句子,可见忧国忧民如老杜者,也难尽弃归隐山林之念。为省笔墨,别的事例就暂且不再列举。由此可见,盛唐之世,隐逸风行,确实是有明证的,而时人也大多以此相标榜,这从唐代的诗文中是可以窥见的。考孟浩然的诗歌及生平,知其早年也曾隐居读书,且多与僧道之流交游,浩然诗中有“幼闻无生理,常欲观此身”之句。按“无生理”即佛理。则浩然所受隐逸思想影响之深是可以想见的。
又,唐代进士阶层渐成气候,对于世族豪门已经产生较为显著的威胁,二者遂成为李唐统治集团中对立的阶层,“清流”、“浊流”泾渭分明。当玄宗朝,此二阶层地位的升降似乎并不像陈寅恪先生所论述的那样,进士阶层已稳操左券;似乎更接近于岑仲勉先生所议,世族豪门仍居主导。(21)故当盛唐之世,进士阶层虽享清誉,在仕途则多压抑迁徙、昂藏沦落之人,如唐郑处诲《明皇杂录》卷下“玄宗赐九龄白羽扇”条载张九龄见忌于李林甫事:张九龄在相位,屡有诤谏,林甫疾之,每进谗言相污,玄宗也就更不喜见九龄;一次,正当秋寒时节,“帝命高力士持白羽扇以赐,将寄意焉。九龄惶恐,因作赋以献,又为《归燕》诗以贻林甫。其诗曰:''''海燕何微渺,乘春亦蹇来。岂知泥滓贱,只见玉堂开。绣户时双入,华轩日几回。无心与物竞,鹰隼莫相猜!''''林甫览之,知其必退,恚怒稍解“”。按《全唐诗》卷四十八也载有九龄《咏燕》诗,只是”蹇”字作”暂”,无其它区别。由九龄诗知其自言出身微贱,不能与大族出身的李林甫一较高下;声名之盛、地位之高如九龄者尚且如此,遑论其余庶子。这难道不是世族豪门仍居主导而进士阶层犹未得舒展的明证吗?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卷一载《古歌行》有”高皇旧臣多富贵”、”洛阳少年莫论事”等句;同卷又载《别韦参军》诗,其中也有”白璧皆言赐近臣,布衣不得干明主”的句子。按《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二诗皆作于开元十一年前后。这两首诗曲讽直陈了开元年间世庶地位的不平等,可证前论非虚。又考新旧《唐书》《唐才子传》诸书,更可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无稽的妄说。故此士子常生远世以避祸或归隐林泉以免受作微官末吏”为五斗米折腰”之辱的念头。
又,李唐的时代与后汉、魏晋、南北朝相距不远,士子学为诗文常取法乎彼,无庸多论。在学诗摹文的同时,他们也在不自觉间仰慕古人处世行藏的态度,仔细想来,也并非无稽的悬揣。且后汉、魏晋、南北朝重名节、轻仕进的风气流播之广、影响之深,又不止于诗文一端,若其雅言逸事、故处遗踪等,则不是本文所欲论证的。古人论浩然诗,以为其诗祖建安而法渊明,浩然诗中也有”余读高士传,最嘉陶征君”的句子,这大概可以勉强作为唐代诗人受后汉魏晋南朝影响很深的一个例证罢。
愚观《孟浩然集》,考其用典,喜采《后汉书》《晋书》《高士传》(晋皇甫谧撰)《世说新语》等籍,于是知其志趣所在,好雅行而厌俗务,不重于入世干禄,而乐于养德修身。这难道不是当时士子较为平常的心态吗?莫非孟浩然的仕隐思想竟为李唐一代士子仕隐思想的典型化的缩影?由于笔者对此仅有一个较感性的认识,所见到的材料也还远未能成为一个体系,所以对此问题还不能作出系统的、理性的分析,姑录存之。
至此,孟浩然仕隐思想形成的背景及盛唐士子思想的梗概,可以略略见到。而孟浩然仕隐思想的形成也与其读书交游及京洛求仕的失意等均有紧密的关联,这在前文已经涉论,细读即能发现,不赘。
本文的主旨,就在于阐明孟浩然虽然生活在一个较为开明的时代,但其思想却一直偏重于归隐林泉,赴京应举前尚有经邦济世的志向,其后则逐渐完完全全地放弃了这种出世的理想。对于孟浩然的仕隐思想,笔者论且及此。然而其中悬而未决的疑问,显然还有很多,请待他日再论。
附注:
(1)见《王维年谱》,载陈铁民《王维新论》。
(2)参《王维年谱》及《从王维的交游看他的志趣和政治态度》,皆载于陈铁民《王维新论》。
(3)参《王维年谱》的有关考订,载陈铁民《王维新论》,也可以参见李嘉言《古诗初探·全唐诗校读法》。
(4)(11)(13)转引自《孟浩然集校注》。
(5)曾隐鹿门山,事见《后汉书》卷八十三《庞德传》。
(6)以上诗话皆转引自孙映逵《唐才子传校注》。
(7)考见徐鹏《〈孟浩然集〉校注》附录《孟浩然诗系年》。
(8)说据《唐才子传校笺》卷二陈铁民先生关于此事之考订。
(9)转引自徐鹏《〈孟浩然集〉校注》。
(10)有的论者认为浩然与朝宗确曾同赴秦中,在秦中宴乐,因其实质无甚差别,故不考辩。参见《唐才子传校笺》。
(12)参见《唐才子传校笺》。
(14)此据徐鹏《孟浩然集校注》卷二本诗”宋大使”注条及其附录《孟浩然诗系年》。
(15)《陪张丞相登嵩阳楼》,徐鹏《孟浩然集校注》卷三。
(16)此据徐鹏《孟浩然诗纪年》。关于孟浩然诗作和生平的纪年,因史料的关系,各家均不能有确切的定说,因而争议很大,笔者暂取徐鹏先生之说,间以自己的简略考订,读者可参王辉斌先生的《孟浩然年谱》,载《荆门大学学报》198第期至第期;又可参阅王辉斌的《一种非大于是的孟浩然年谱--徐鹏〈孟浩然作品系年〉辩误》,载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03期。
(17)《关于孟浩然生平事迹的几个问题》,载陈铁民《王维新论》附录。
(18)各版本所载首数悬殊,今不具论。
(19)此据《〈唐才子传〉校笺》卷二《阎防》条。
(20)此句转录自《〈唐才子传〉校笺》,语本《全唐文》。
(21)参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和岑仲勉《隋唐史》。关于这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所能阐明的,当以专文论之,今不具陈。
援引或参阅借鉴书目:
《〈孟浩然集〉校注》(唐)孟浩然著徐鹏校注人民文学版
《〈唐才子传〉校笺》(元)辛文房撰傅璇琮主编中华书局版
《唐人行第录》岑仲勉著上海古籍版
《北梦琐言》(宋)孙光宪撰中华书局版
《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撰中华书局版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撰中华书局版
《李太白全集》(唐)李白著(清)王琦注中华书局版
《李白诗文系年》詹锳著人民文学版
《唐摭言》(五代)王定宝撰上海古籍版
《韵语阳秋》(南宋)葛立方撰上海古籍影印本
《〈唐才子传〉校注》(元)辛文房撰孙映逵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撰上海古籍版
《隋唐史》岑仲勉撰中华书局版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中华书局版
《王维新论》陈铁民著北师大出版社版
《全唐诗》中华书局版
《中国史纲要》主编人民出版社版
《诗国与盛唐文化》葛晓音著北大出版社版
《〈孟浩然诗集〉校注》(唐)孟浩然著李景白校注巴蜀出版社版
《〈王右丞集〉笺注》(唐)王维著(清)赵殿成笺注中华书局版
《〈庄子〉今注今译》(战国)庄周撰陈鼓应注译中华书局版
《明皇杂录》(唐)郑处诲撰中华书局版
《高适诗编年笺注》(唐)高适著刘开扬笺注中华书局版
家庭心理学是指以系统观点为基本立场和出发点,对个体、夫妻和家人在相互关系中以及在他们活动的广泛的环境中的情感、思想、和行为进行研究的科学。本论文对家庭心理学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力图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厘清其理论发展的主要脉络;探究其研究方法的特点:梳理其关于家庭内涵的研究成果:并在对相关理论纷争进行讨论的基础上,评价其意义和贡献。本论文期望通过对家庭心理学思想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对我国家庭心理学的建设有所启示。以系统观点为基础的家庭心理学的兴起是时展的产物,系统科学、心理学和心理治疗的发展为它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家庭系统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的理论和实践非常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具有关系取向的特点;第二个阶段的理论和实践因受到女权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建构主义、社会建构论及生态系统理论的影响,呈现多元综合的特点。家庭心理学采用量化与质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家庭系统的组分、结构、环境、控制、发展以及家庭功能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虽然家庭心理学的思想方法受到了个体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的质疑,但它所提倡的系统观点,如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视为一个系统,用“不完全还原论”替代“完全还原论”,注重环境因素对个体的约束,以及采用非线性的因果观而不是线性的因果观,必将促进心理学方法论的变革,在心理学内部掀起一场思维的革命。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家庭心理学的优秀成果,致力于建设中国的家庭心理学。
关键词:家庭心理学家庭治疗系统系统思维
人类科学的发展在20世纪下半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形态,其特点之一就是系统思维成为继分析思维之后的一种主导的科学思维方式。在这个科学转型的历史时刻,系统思维的方法也在心理学内部,尤其是家庭心理学领域中悄然兴起。家庭心理学与其他心理学领域之间的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突破了主流心理学以还原论为主的方法论,改采用系统的观点来探讨与处理问题。它坚持以系统观点作为最基本的立场和出发点,它的研究假设、理论模型和实践应用都是建立在系统观点基础之上的。家庭心理学的这种思想方法与整个科学发展的趋势相吻合。我们看到,20世纪以来整个科学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系统思维的力量,系统思维成为继分析思维之后的另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采用系统观点进行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例如,在数学中,有托姆创立的突变论;在物理学中,有哈一肯提出的协同学:在化学中,有普利高津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在生物学中,有艾根提出的超循环理论,而且后面三人都曾获得诺贝尔奖。然而,在心理学内部,自觉地运用系统思维方法进行研究的并不多,可以这样讲,在心理学的大多数领域(除家庭心理学之外),系统思想却仍处于边缘地位,不受重视。心理学的知识体系中,分析的研究很多,综合的研究很少,局部的研究很多,整体的研究很少。打开任意一本普通心理学的书,我们都会看到许多关于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人格等等不同领域的知识,但关于这些心理现象之间是如何联系、如何相互作用、如何组成一个整体的知识却相对较少。此外,心理学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典型的个体的心理学。心理学家对于关系、群体心理等这样一些模糊的概念不感兴趣。尽管也有少许关于群体作为一个系统的重要的理论建构(尤其是勒温等人的研究),然而这些理论并不是社会心理学的核心。不仅如此,大多数社会心理学家致力于寻找普遍的,适用于所有个体的规律,而不考虑这些个体在是生态上、文化上和历史上的差异。奥尔波特曾经说过“关于群体的心理学本质上最终都是一种个体心理学。”’直到今天,这种观点在心理学中仍然是土导观念。鉴于主流心理学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对家庭心理学进行研究的重要理论意义就凸现了出来。家庭心理学强调要将家庭视为一个系统,并以此为出发点进行研究,从提出问题、形成假设、选择研究方法、建立理论等方面重新建构一种系统的心理学。这种观点必将促进心理学方法论的变革,在心理学内部掀起一场思维的革命。
0.1.2家庭心理学研究的实践意义
人们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家里,与自己关系亲密的家人一起度过的。家庭对一于个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最初场所,是个人情感寄托的重要单元,是休闲和精神放松的最长久的所在,也是个人基本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的来源。幸福、和睦的家庭能使人心情愉快、精力充沛,反之,充满矛盾、敌意的家庭就像是灾难的源泉,使得置身其中的个人或愁闷、或痛苦、或愤怒,身心都受到损伤。我们每个人都期望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并将其作为人生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然而,家庭中不可避免地总会产生一些问题。特别在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方式所发生的剧烈的变化,必然带来家庭结构、功能和家庭关系改变。家庭中的冲突矛盾增多、离婚率上升、青少年问题增加等等现象都促使人们越来越关注家庭问题。家庭心理学认为,家庭中的问题以及家庭成员个体的症状都是因为家庭中不良的互动作用和沟通方式引起的。那么,哪些因素影响着家庭功能呢?家庭运作的具体过程是怎样的呢?对于存在症状的家庭,应该如何进行临床的干预呢?家庭心理学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视觉动力
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被认为是现代两个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美学流派之一。虽然在阿恩海姆以前,格式塔心理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把格式塔心理学的许多基本原理运用于艺术研究,但使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大放异彩的却是阿恩海姆,他被公认为是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无论从中国,还是国外来看,可以说阿恩海姆对视知觉形式的研究,已经成了美学和艺术理论的重要资源。
一、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介绍、评述,主要是把他当作格式塔心理学的形式理论在艺术领域的阐释者来对待的,而没有注意到其美学思想已经将视觉完形形式理论“动力化”了,因此,对其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国内的一般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研究大都建立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和《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1969)这两部著作上。在对《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理解上,大多数学者主要关注视知觉的“完形”倾向,而没有对视知觉形式动力进行深入的研究。一般对《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这部著作也只是关注视觉与思维的问题,而没有从视知觉形式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意义这个角度来审视。尽管国内有的学者对阿恩海姆“张力”理论给予了充分关注,但没有发现他在1974年再版的《艺术与视知觉》中已用“动力”代替了“张力”的核心概念的情况。因此,国内学者一般在论述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时,大都谈的是他的“张力论”,而不是“动力论”。
美国天普大学教授IanVerstegen在“Arnheim,GestaltandArt”一书中,对知觉动力理论在绘画、哑剧、音乐以及诗歌等艺术门类中的具体体现进行了探讨,但没有从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这个角度对阿恩海姆艺术理论进行研究。
二、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
阿恩海姆在7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几乎一直在从事把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艺术领域这项工作。他使格式塔学派这门新兴的心理学在艺术领域的阐释变得完善和丰富起来。
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他的研究重心也发生过改变,主要呈现为三个阶段。简单地说,第一阶段是从柏林大学到《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出版,他的研究重心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之间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此间,“力”已经作为核心概念进入其中,他已经清楚地认为每一个视知觉形式都是一个“力”的式样,但他更多地是在分析式样中的“力”。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一书中。第二阶段是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出版后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段,他把研究重心放在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本质上,着重探讨了视知觉具有思维的性质,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1969年出版的《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一书就是这种思想的集中反映。在这本书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作用,“力”或“动力”在视觉思维中的创造和内在机制。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他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和著作中,主要有《形状的动力》(论文,1966)、《建筑形式的视觉动力》(1977)、修订版的《艺术与视知觉》(1974)以及《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1982/1988)等。
三、“力”的理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地位
尽管阿恩海姆美学理论研究重心有上述的转变,但这三个主要阶段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即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因为在阿恩海姆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之上的,而知觉又存在着“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式样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力”的概念构成了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基石。
阿恩海姆在著作中主要使用过四种“力”的概念,即“forces”、“tensions”、“dynamics”和“power”。“forces”是“力”,指的是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1]。“tensions”是“张力”,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有强度但没有方向。“dynamics”是“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directedtension),它的载体是矢量(vectors)[2]。“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3]而“power”的意思是“力量”,主要是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他在《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这部著作题目中的“力量”用的就是“power”。虽然“力”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但在其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力”的概念却有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一阶段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阿恩海姆在他的成名作——《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有这样一段富有深意的表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住: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正如一个活的有机体不可以用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法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4]由此看来,“力”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从此段文本中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
第二,只有在是“力的式样”的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阿恩海姆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开始构建他的艺术理论大厦的。阿恩海姆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主要把视知觉形式揭示为“力”的式样。同时,它们又都具有“完形”性质。从而为他的美学思想大厦奠定了基础。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二阶段侧重于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性质,也即着重探讨是否存在知觉层面上的思维问题。因此,视知觉中的“力”的作用和功能,也就更多地与视知觉层面的思维关联在了一起。在阿恩海姆看来,视觉思维其实是一种直觉认识。在这部著作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视知觉形式动力就是一种思维活动,从而论述了视觉具有思维功能并描述了视觉思维机制。同时,《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的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完形倾向,在《视觉思维》一书中越来越多地被凝缩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成了全书探索的理论核心。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三阶段侧重于探讨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体现和表现。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阿恩海姆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在1974年《艺术与视知觉》修订版中,阿恩海姆作了这样的表述:“非常明显,如果对我们所见的东西仅从尺寸大小、形状、波长以及速度来描述,就不会公正地对待我们的所见。形状、颜色以及事件等的动力属性已经被证明是一切视觉经验不可分离的方面。如果承认这样的动力是直接及普遍地存在,我们不仅可以把自然物体及人工制品描述得更为完善,而且我们也明确地得到了通向探询‘表现’之路。”[5]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三个阶段在揭示视知觉完形形式的建构过程中,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因此可以说,“力”的理论构成了阿恩海姆完形形式理论的基石。而且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他越来越强化了“力”在视知觉完形形式建构中的作用,并使视知觉完形过程“动力化”了。也就是说,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由此看来,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更多地将格式塔发展为一种动力建构机制。
四、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核心概念的转变
阿恩海姆在195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他主要使用的是“forces”(“力”)和“tension”(“张力”),并给予了“张力”以核心地位。系统地阐述了形状、色彩、位置、空间和光线等知觉范畴中所包含的种种能够创造张力的性质,并以“张力”为主题作为书中重要一章。可见,他把“张力”放在了理论核心位置上。而在1974版《艺术与视知觉》中,却把第9章的标题“张力”换成了“动力”,而且“dynamic(动态的、动力的)”以及“dynamics(动力)”在书中俯拾皆是。“张力”的理论核心位置让给了“动力”。
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说:“我个人认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动觉感觉。换言之,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6]以及,“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直觉的观照能力或是通过清晰的分析步骤去理解一件艺术品,就必须首先分析那种将作品的主题建立起来、并指出作品存在的理由的紧张力式样。”[7]
在1974年版本中,他却是这样说的:“视觉经验是动力(dynamic),这个主题将贯穿于整部书中。人和动物所感知的不只是物体的排列、颜色、形状、运动或大小,而首先可能是具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8]而且,阿恩海姆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9]。
从上面两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认为“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而在1974年版本中,强调的是视知觉首先经验的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是,阿恩海姆在197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因此可以得出,“动力”已取代“张力”成了他“力”的理论的核心概念。
五、核心概念的转变原因及其深远意义
阿恩海姆后来为什么用“动力”取代了“张力”核心概念呢?为什么阿恩海姆这么强调“动力”呢?因为“动力”具有深刻意义,它关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
关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条件,苏珊·朗格有过精彩论述:“总之,要想使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的形式,它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换言之,它那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10]
我们可以用苏珊·朗格在这里所陈述的思想,来揭示阿恩海姆之所以强调“动力”的重要意义。在阿恩海姆看来,苏珊·朗格上述四个关于形式成为生命形式的条件都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也就是说,阿恩海姆强调视知觉形式形成中的“动力”,实际上是想确立一种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以便艺术的“有意味的形式”能够在(视)知觉内部来完成或生成。“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知觉力的活动来确定的。”[11]“在一件艺术品中,不仅需要包含着极其丰富多彩的动力关系,而且这样一些关系还能在静止和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平衡。这种特殊的平衡,早先曾被人们作为一幅画的内容或主题看待,而我却认为,只有意识到这些视觉力的式样是如何反映内容的,才有助于评价一幅绘画的卓越艺术性。”[12]可见,只有“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或活动,即动力,才能使视觉艺术成为生命形式,艺术形式也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我们一般都把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把握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完形理论”,把视知觉完形形式的生成归于视知觉的完形倾向之下。但是,我们综观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整个历程以及对其理论核心概念转变的分析可以看出,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那么也就意味着“动力”是“完形”的动力机制,视知觉形式动力的本质就是“完形力”或“格式塔力”。
很显然,阿恩海姆并没有因为强调“力”或“动力”而放弃“完形”、“完形倾向”等概念。实际上,在阿恩海姆的文本中,“动力”和“完形”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里交互阐释的意味。说“动力”,其实是指“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说“完形”则是在说此“动力”所成就的形式。也就是说,“视知觉形式动力”一方面是视知觉形式生成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又体现其达成的形式,即“力的式样”。同时,在视知觉形式动力作用下,意义、表现等在形式创造中所必须具备的东西也都得以产生。由此看来,学界通常认为阿恩海姆建构其美学理论的基石是视知觉“完形倾向”的理解,应该作一个偏转,即他的“完形倾向”其实应该是视知觉形式动力,从而使我们对之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
参考文献:
[1][2]RudolfArnheim:ThePowerofTheCenter:AStudyofCompositionintheVisionArts(TheNewVersion),Berkeleyand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229,226.
[3][5][8][9][11][12]RudolfArnheim:ArtandVisualPerception(TheNewVersion),Berkeley&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4,416,444,11,416,16,41。
哈贝马斯(MoralConsciousnessandCommunicativeAction,33ff)指出,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与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一样,都力图解释competence(解决特定类型的经验-分析或道德-实践问题的能力)。两个人都接受建构论的学习概念(constructivistconceptoflearning)。从而提出一套学习的等级制,分为诸层次或阶段。随着阶段的上升,日趋复杂、抽象、一般和可逆转的。但柯尔伯格不仅将皮亚杰有关认知发展的理论延伸到了道德发展领域,而且超验了皮亚杰将道德发展划分为他治(heteronomy)和自治(autonomy)的简单论述,而是划分了6个阶段,主要考虑逻辑思维、角色扮演、社会视角与道德推理。
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是建立在他对许多儿童长达20年的跟踪研究。
二、一个故事
柯尔伯格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故事评价”
有一位妇女因患罕见的癌症而濒临死亡,医生认为有一种可以救她的药,即该市一位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一种镭。药剂师以十倍于成本的价格2000元出售该药。得病的妇女的丈夫Heinz向每一位熟人借钱,但总共只凑够了一半左右的钱,他告诉药剂师,他的妻子危在旦夕,请他便宜售药,或是迟些日子付款,但药剂师拒绝了。Heinz绝望了,闯进药店,为妻子偷了药。
丈夫是否应该偷药,为什么?
〖按:请试着分析这一故事,可以作为第一部分的作业,以下的讨论可以作为参考,不过最好先得出自己的初步结论〗
参考阅读:
1.柯尔伯格,《道德教育的哲学》,魏贤超等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特别是“道德阶段与道德化——认知发展探讨”,以及附录一。
2.吉利根,《不同的声音》,肖巍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吉利根曾参与了柯尔伯格的许多重要研究,这本书是她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对柯尔伯格理论进行的批评性讨论(特别参见前三章),不过在女性主义内部也有许多人批评她的观点是反女性主义的。
三、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简介
他将道德的发展划定为以下三个重要的水平,每个水平依次包含两个阶段,共有6个道德发展阶段:
1.水平1前习俗性道德:
在这一水平,逻辑推理局限于具体直觉,在具体经验和观察中进行学习
·第一阶段:他治道德
社会视角:自我中心的世界观,不能考虑不同行动者在利益与视角方面的差异。
道德判断:行善避恶的原因是避免来自权威的较高权力的惩罚
偷窃问题:为什么不:因为会有人看见,叫警察
Heinz困境:问题是,他去药店偷药对不对,如果对,为什么?:只要他不被警察抓住,就行,因为这样他可以帮助他的妻子;如果他被警察抓住,就不行,因为这样他就帮不了他的妻子。
·第二阶段:个人主义、工具性目标和交换
社会视角:个人学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和世界观,因此他们处于冲突之中,因此必须进行利益调适;
道德判断:只要遵守规则有助于个人利益,个人就应该遵守规则。但他也必须让别人遵守规则。
因此,交换、交易和协议应该为涉及到的各方利益服务。
偷窃:商店老板不喜欢这样的做法,而当你想要别的东西,老板会把你撵出商店。
Heinz:对于海因茨来说,他妻子的生命的重要性,要比对于药剂师药的重要性重要。
2.水平二、习俗性道德
在这一水平上,个人力图针对具体现象进行部分的逻辑运算
·第三阶段:人际的相互期待,关系和人际遵从
社会视角:个人开始意识到他所属于的群体,以及他与别人分享的情感、期待和异治。个人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服从那些他与别人分享的利益,并站在别人立场考虑问题道德判断:做正确的事,就意味着满足个人的期待,特别是来自朋友和家庭的期待。
偷窃:你的家人或朋友会对你评价很糟。
海因茨困境:应该,否则就对他的妻子不好。
·第四阶段:社会系统和良知
社会视角:个人能够采纳整个社会系统的视角,超出与朋友和同伴的人际视角来看待问题。个人之间的关系被放在了社会的整个社会系统中来理解。
道德判断:行为正确就意味着做社会的法律所规定的事。如果人人为所欲为,社会的秩序就会崩溃。
偷窃:这违反法律。
海因茨困境:偷窃是违法的。但它也如果不帮助垂死的人也同样是违反法律的。因为对于任何社会来说,社会成员的生命都重于任何物质财产,所以海因茨做得没错。
3.水平3。后习俗的道德
逻辑推理:个人能够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或效用和个人权利
社会视角:个人将社会关系看作是由人们基于平等的权利与社会机会自愿达到的契约性协议来调控的。
道德判断:做正确的事要求考虑他人的权利。人们必须彼此达成协议,以确保所有人的权利。这样做的原因是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
偷窃:偷窃冒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海因茨困境:每个人都有生命权和财产权。这里妻子的生命权与药剂师的财产权相冲突,不过当生命与财产发生冲突时,生命更高。
·第六阶段:普遍性的伦理原则
社会视角:个人力图从人性和理性的普遍视角来看待社会关系。
道德判断:做正确的事就是做普遍有效的原则提供了根据的行为。一旦法律不能从这样的原则获得根据,人们就必须偏离法律,对抗法律。
偷窃:不对。因为这个行动基于武断地运用权力,而不是以普遍根据为基础的合法行为
海因茨困境:任何不迫使药剂师的财产权让位于挽救一个人的生命的义务的法律都是不正当的。
药剂师不采取行动来挽救生命冒犯了道德法则。海因茨应该向药剂师指明这一点,如果他不能说服药剂师,也不能从法庭获得支持,他就不得不自己采取行动来解决这一困境。但在这样做时,应该尽可能地减少药剂师的损失。
4.几点讨论
普遍取向的道德观,较高的阶段也是较好的阶段。其道德哲学假设(1)可以捍卫普遍主义和认知主义的立场,来对抗根植于经验主义传统的道德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2)康德路线的形式主义伦理优于功利论和契约论。
揭示了他的道德发展心理学的哲学前提:其普遍性的道德观,并非指基于所有文化,而是指就道德原则而言是普遍的。方法论上的非相对主义。
1.探索和追求精益求精的计算方法和技巧
就数学内容而言,“算经十书”以善于计算而见长,并且这一长足的发展还被推进到让世界其他各国都望尘莫及的地步,这已是中外中算史家的共识。“算经十书”能如此辉煌耀目,是跟它着力探索和追求精益求精的计算方法和技巧分不开的。
“算经十书”中最早的一种《周髀算经》,其第一章叙述了西周开国时期(约公元前1100年)周公与商高的一段问答。从这段问答中,我们可以见到我国早期数学思想的一些初步端倪。当周公问商高“夫天不可阶而升,地不可得尺寸而度。请问数安从出?”时,商高答道:“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接着,商高还说:“故折矩以为句广三,股脩四,径隅五。既方其外,半之一矩,环而共盘,得三、四、五。两矩共长二十有五,是谓积矩。故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此数之所由生也。”这里,我们可以清新地见到,我们祖先在早期“定天下”、“治天下”时,已经看到了数学的重要性(如大禹、周公);而掌握到一些数学知识的人(如高商),是注意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的。比如,我们从上述商高答问中,就可以看到,古人理解“数之所由生”,是将形与量结合起来考察的。圆和方都是形,而形是有数量关系的,从考察形可以探讨到“数之法”,但这形中又包含着丰富的数量关系,特别是平方关系(九九八十一)。数之法是从圆形和方形开始的。圆是内接正多边形经过无数次的倍边之后所得到的正多边形的极限(我国最早的极限思想,是不是来自于这种“圆出于方”的观念,希望读者引起注意)。矩是木匠用的曲尺,形如L,方中的直角,非矩不能作,所以说方出于矩。矩形的面积又不外于二数相乘,也就是说,要算出来。我国古代算法好凭口诀,而乘法口诀是从“九九八十一”起的,古人用“九九”作为乘法口诀的简称,故有“矩出于九九八十一”。这里所包含的用数的性质来研究形的性质的思想,与古希腊的数学思想旨趣相映。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定理:a2+b2=c2。而当a=b=1时,则
c=,这既不是自然数,也不是自然数之比,所以不能是可接受的正常的数,被称为无理数,导致了第一次数学危机,从此古希腊数学发展的方向产生了大改变,“几何化”占了主导地位。[1]商高提出了著名的“句三股四弦五”这个勾股定理(也称勾股弦定理、商高定理),是从“折矩”而来然后得“积矩”的,3,4,5及其平方的关系可以体现出勾股定理,但中国并没有由此而产生数学危机,也没有发生发展方向的大改变,反而为“几何代数化”[2]这个中国传统数学发展主导方向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中国早期讲究以算的方法去解决实际数学问题,是“数之所由生”的重要思想。
在古代,不管是西方国家或中国,数学的发展都跟勾股定理结下不解之缘,这不是偶然的历史巧合,而是不同渊源和发展脉络的科学认识的一种必然交汇,其原因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决定的。作为人类早期的数学研究活动,很自然地会碰到考察形的性质及数量关系,直角三角形成为关注的对象是在情理之中。正如赵爽所说的,早期先人们(如大禹)能掌握有关的数学知识是“乃勾股之所由生也”。但不同民族的不同思维方式会导致数学发展的不同朝向,至少在初等数学领域内是存在的。古希腊在数、形简单和谐的观念被打破之后发生大转向,从重算发展到重证,发展到重视几何证明,往后的趋势就是有了这种发展趋势和成果的集大成标志——欧氏几何的产生,它是西方国家初等数学体系确立的标志,而中国此时并不发生方向的大改变,而是沿着算的道路继续前进,往广度和深度上延伸发展,导致的是中国传统数学体系的形成——《九章算术》的出现。《九章算术》中有许多具有世界意义的成就,如负数计算、分数计算、联立一次方程解法等,正是沿着探索计算的方法和技巧前进的结果。可贵的是,我们的祖先在此数学思想的指导之下,并不以原有的结果为满足,没有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裹足不进,而是精益求精地深入下去。如《九章算术》246道题,有解题方法202“术”,在当时有如此辉煌成绩已难能可贵,但三国魏晋时期的刘徽,就在《九章算术》的基础上,仔细作注,不但为《九章》提供了系统的理论依据,而且大力向前推进,提出了许多创见,将探讨和讲究精益求精的计算方法和技巧这种数学思想,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并对后世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实际影响,如他发现的割圆术,为后来祖冲之求得更精确的π值奠定了基础,唐李淳风注《九章算术》时说:“刘徽特以为疏,遂乃改张其率,但周径相乘数难契合。
祖冲之以其不精,就中更推其数。”刘徽本人告诫人们他所得到的“徽率”太小,后人也正是沿着刘徽的思想方法再继续前进,将π值愈推愈精确。在求积问题上,刘徽也有突破,他提出了推求球体积的著名的“牟合方盖”理论,之后,祖暅在刘徽研究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得到了闻名于世的“祖暅定理”,并具体求出了“牟合方盖”。这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的中国高超的算法技巧,正是在一条清晰的传统思维途径――探索和讲求精益求精的计算方法和技巧中进行和取得成就的。如《张丘建算经》自序中这样写道:“其夏侯阳之方仓,孙子之荡杯,此等之术皆未得其妙。故更造新术推尽其理。”在探索精益求精的算法道路上更上一层楼,就是《张丘建算经》的数学指导思想,正是在此思想的指导之下,出现了举世闻名的“百鸡问题”。
2.讲究明确的思想依据
数学思想研究的是数学产生和发展的思想方法和思想依据。“算经十书”不仅在数学知识上光彩耀目,在数学思想上也独树一帜,其显著的特点是对于作为每项有意义的数学成果,都讲究其明确的思想依据。
刘徽精细地注释了《九章算术》,从而确立了中国传统数学理论体系。刘徽的数学思想和方法,对后世影响极深。如王孝通在《上缉古算经表》中云:“徽思极毫芒,触类增长。”说刘徽的思想方法是“一时独步”。而刘徽对自己所接触和研究的数学,是十分讲究明确的思想依据的。“算经十书”中有二部与他密切相关。《九章算术》由于有了刘徽注,从此中国传统数学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他在注《九章算术》时补撰“重差”,其单行本即《海岛算经》。刘徽注《九章算术》时,十分讲究数理之道要有明确的思想依据。在《九章算术》注原序中,刘徽说:“徽幼习《九章》,长再详览。观阴阳之割裂,总算术之根源,探赜之暇,遂悟其意。是以敢竭顽鲁,采其所见,为之作注。事类相推,各有攸归,故枝条虽分而同本干者,知发其一端而已。又所析理以辞,解体用图,庶亦约而能周,通而不黩,览之者思过半矣。”在“圆田术”注中,刘徽写道:“不有明据,辩之斯难”,于是,他在创造“割圆术”的同时,还告诉人们此种创造是有依据的:“谨接图验,更造密率。恐空设法,数昧而难譬。故置诸检括,谨详其记注焉。”在“开立圆”(由球的体积以开立方的方法求其直径)注中,刘徽创立了“牟合方盖”理论,他不仅介绍了有关方法,而且还言明思想依据,“互相通补,……观立方之内,盒盖之外,虽衰杀有渐,而多少不掩。判合总结,方圆相缠,浓纤诡互,不可等正。”但他又担心依据不足,惟恐理法相违,专门作了交待,以待后人获得更严密的依据:“欲陋形措意,惧失正理。敢不阙疑,以俟能言者”。从中我们不仅见到先哲们对探讨数理的思想依据的重视,也深深领悟到他们治学严谨的高尚风范。在谈到将割圆术作为解决有关极限问题的工具时,刘徽也阐述了其思想依据:“数而求穷之者,谓以情推,不用算筹”(“阳马术”注)。意思是说,数学中凡解决有关无穷之类问题时,不必用算筹去计算,应当用数学思想去把握。再拿《海岛算经》来说,刘徽为什么要写《海岛算经》呢?其思想依据是什么?在《九章算术》刘徽注原序中,刘徽清楚的说明“苍等为术犹未足以博尽群数也”,于是“辄造重差,并为注解,以究古人之意,缀于句股之下”,“以阐世术之美”。而造“重差”此术的思路是:要测量不可到达目的物的高和远时,一次测望不够,于是采用二次测望、三次测望、四次测望,即“度高者重表,测深者累矩”(“重表”或“累矩”就是用表或矩测望两次)、“孤离者三望”、“离而又旁求者四望”。更为深刻的是,刘徽并不是勉强、被动地去考究数学知识之思想依据的,他认为数学思想与数学知识之间本身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他用庖丁解牛来阐述此层道理:“更有异术者,庖丁解牛,游刃理间,故能历久其刃如新。夫数犹刃也,易简用之则动中庖丁之理,故能和神爱刃,速而寡尤”(《九章算术》方程术注)。
自刘徽之后,“算经十书”的著者都较注意阐述算理要有明确的思想依据,如四库总目提要中称:《张丘建算经》之体例,皆设为问答,以参校而中明之,简奥古质,与近求不同,而条理精密,实能深究古人之意。正因为此书注意讲究数学的思想依据,因而对掌握数学知识的来龙去脉很有益处,“故唐代颁之算学,以为专业”。就是在我国近年的中学数学课本中,还列有《张丘建算经》的题目。
此外,“算经十书”中关于数学证明的部分,也讲究要有明确的思想依据。[3]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课程内容的思考
课程内容是课程改革的载体,课程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着课程改革的质量。以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课程内容常常难以处理好研究生课程与本科生课程的差异,过于关注课程内容的知识完整性与学科基础性,导致研究生课程成为本科生课程的简单延续,在注重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弱化了研究生课程的学科探索与科研训练的功能;与此相反,有些学校则忽视研究生课程建设,以和科研立项代替课程学习,或以协助导师完成课题研究、翻译外文资料等作为课程内容,忽视了研究生课程的学科理论深化的作用。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在课程内容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课程特点,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课程内容的建构,一要充分反映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特别是国内外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二要坚持科学性、系统性的原则。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在确定具体课程内容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课程内容既要突出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又要遵循学科知识结构的内在逻辑性;其次,课程内容的选择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突出学科特色;最后,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写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精神。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课程教学方式的思考
在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之中,课程教学方式的变革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有效保证,再好的课程教学内容,如果没有科学的教学方式,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以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课程教学方式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教学方式运用单一,“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充斥课堂;教师习惯于专业知识的传递,虽然也会考虑学科知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但忽视对学生智慧的启迪和思维的训练,也漠视学生应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拒绝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参与,不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导致学生难以建立起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专业价值观。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在课程教学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课程特点,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课程教学应改变原有单一、被动的“单向传递学科知识”的教学方式,建立和形成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能主动、富有个性地学习,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课程教学方式具体确定为:主要采用系统讲授、研讨、师生问答、案例分析、行为体验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通过系统的知识讲授,使学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为其将来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准备。通过师生问答、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培养学生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的能力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双主体学导式”的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启发学生独立思考,进行研究性学习。结合课程内容安排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增强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作者:王丽荣单位:吉林大学
一、运用教材,深挖内涵,产生想象性的道德情感
思想品德课教材蕴含了极其丰富的情感因素,在教学中,要充分挖掘教材内涵,积极引导学生想象,使之进入情境,从而获取成功的情感体验。
1.找准激情点。激情点就是教材中最能调动学生的情绪体验、引起情感共鸣的关键点。在选取激情点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根据教学重点选定,二是激情点本身要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如江西省编三年级(下册)教材,第九课《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中有一个小故事:雷锋得知小周父亲得了重病,悄悄地以小周的名义给小周家写信、寄钱,小周得知后,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这一事例充分表现了雷锋不为名,不为利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这是课文的重点。同时,小周非常感动,不知说什么好,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教师在教学时,可以抓住这一关键点,激发学生情感。
2.积极引导,充分想象,进入情境。确定激情点后,要引导学生充分想象,进入情境,要抓住故事中人物情感变化的原理进行剖析,引导学生充分地想象人物的心理状态,使学生产生情感体验。如上例,老师就要抓住小周由“乐——愁——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感情变化的线索进行分析,并启发学生去想象小周的内心世界。可以让学生进行如下分析:①小周是个乐观的小伙子,接到家信后,笑话不说了,家乡小调不唱了,为什么?因为无钱给身患重病的父亲治病,心里非常焦急难受。②雷锋是怎样知道小周的父亲生病的呢?雷锋发现小周情绪发生了变化,就主动询问,小周不说,雷锋就设法打听。这说明雷锋主动关心同志。③雷锋为什么悄悄给小周家寄钱、写信?雷锋把同志的困难看作自己的困难,帮助他人不图名、不图利。④小周“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小周内心对雷锋深深地敬佩和由衷地感谢。经过上述分析,雷锋的精神深入到学生的心田,通过引导学生想象,使学生获得了小周的情感体验,崇敬雷锋,热爱雷锋,学习雷锋的情绪被调动起来了,起到了“一石激起千重浪”的情感效应。
二、设置情景,情绪感染,激发直觉情感
直觉道德情感是由某种情景、某种氛围直接引起的一种情绪体验,在教学中可通过情景教学、情绪感染,激发学生的直觉情感。
(一)情景教学。所谓情景教学就是通过故事、图画、实物、表演等手段设置道德环境,形象直观地表现某一个道德观点,说明某一个道理,提出某一个行为要求或喧染某一种气氛,通过情景还可以化静为动,化远为近、化抽象为具体,对学生的感观产生强烈的刺激,常常会激起丰富的直觉情感,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产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动机将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1.喧染气氛,造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人的情感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产生的,尤其是少年儿童情感的产生与特定的环境和氛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在充满欢乐的气氛中容易产生愉快的感觉,在哀伤的气氛中容易产生悲痛的感觉。如:在一年级《我爱爸爸、妈妈》这课书教学时,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疼爱,孩子对父母无比的依恋,这种体验是每一个小朋友都有的。教师根据这一实情,在引入新课时,请一个小朋友独唱《我的好妈妈》,歌声使同学们沉浸在一片温馨的气氛之中,父、母疼爱照顾自己的许多场面在同学们脑海里浮现。此时爱父母的强烈的情感体验油然而生了。紧接着老师组织同学讨论:“你们爱你们的父母吗?为什么?”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激动地叙述着父母是怎么爱自己的,自己非常的爱父母,在这样一种良好的氛围中进行教学,使学生产生强烈的直觉情感。
2.理解观点,产生体验,达到情理交融。有些道德观点,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必须借助于情境教学,产生情感体验,才能理解和掌握它。如:在讲授三年级(下册)第二课书《要有民族自尊心》时,什么是“民族自尊心”?这一概念比较抽象,很难用语言表述清楚。老师通过图片,介绍亚运村规模宏大,结构新颖,设备先进,这一切受到国际友人的交口称赞。通过这一情景教学使学生产生国家强盛,受人尊重而感到自豪的体验,同时学生也理解了民族自尊心的含义。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当思想体现在鲜明形象时,儿童才能理解它。”通过情境教学达到了既明理,又激情,情理交融的目的。
(二)情绪感染。情感是有感染性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一个人的情感可以影响别人,使之产生同样的或与之相联系的情绪。
1.以言激情。语言是表达情感的主要形式,教师以生动、形象、富有真情实感的语言去进行教学,使学生受到感染,产生情感体验。如:在《建设祖国,人人有责》的教学中,教师满怀豪情、热情奔放地介绍祖国建设的巨大成就,大讲前辈为祖国的建设无私奉献、努力奋斗的动人事例。教师的情感通过语言转移给了学生,学生倍受鼓舞,情绪激昂。又如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学中,老师首先播放了《十里长街送总理》,录音机里以低沉、悲痛的语调描述了十里长街的悲壮场面以及首都人民发自内心的深切的哀悼。此时,教室里寂静肃穆,学生眼含热泪,沉浸在极其悲伤的气氛中,学生产生了对无比崇敬的情感体验,的伟大形象深入到孩子们的心里。
2.以情激情。对于一些有不良行为习惯和消极情绪的学生,教师要以真情与爱心去关心、亲近、了解和激励他们,使他们向老师敞开心扉,与老师进行情感交流,产生情感共鸣。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克服消极情绪,产生积极向上的情感体验。
三、开展道德评价,深入明理,产生伦理性道德情感
判断是非,辨析明理是思品课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它是教师引导学生运用所学过的道德观点对人们言行的是非、善恶进行判断、分析的评价活动。在评价的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分清是非,深入明理,还能与自己的情绪体验联系起来,从而产生强烈的伦理性道德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