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5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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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感觉之美是声乐艺术表演中歌唱审美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感觉可以使演唱者在心理上产生审美情感和愉悦的感受,演唱者通过演唱将这种感受充分地表达出来,让欣赏者也能感受到这种愉悦的美感。在演唱时,演唱者除了要培养音乐审美感受,还要重视演唱方面的基础训练如音乐的节拍、音准、速度、节奏、力度等,还要积极地体验生活,揣摩生活中人们的情绪、语调和心理,体验大自然美丽的景色,还要经常倾听美的音乐以及歌唱家和演奏家的表演,体会不同风格音乐的韵味美,演唱者还要注意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使自己的音乐感觉更加丰富。
2演唱情感的审美体现
情感指的是人的心理反应,通过演唱者的情感可以激发欣赏者的想象力,提高其思维能动性,情感审美是声乐表演艺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的情感丰富,而且个人对情感的表现程度以及方式都有所不同,但都会受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和规范,再通过人理智的支配而表现出来。情感审美标准表现的是对非黑白的评价。在个音乐作品演唱得是否成功,取决于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它所表现的时代精神、社会意义、听众愿望都体现出演唱者的内心感受。另外,情感审美所反映出来的情感是演唱者的真情流露,要避免做作、捏造和虚情假意。音乐作品中涵盖的情感强弱、轻重、深浅以及准确度的刺激是相互对应的,歌唱者要能够很好地把握表现分寸,挖掘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使自己的情感得以升华,塑造出更加感人艺术形象。情感审美又是心灵的直接沟通的桥梁,歌唱艺术表演得以流传的原因,其关键在于它所传达的情感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使欣赏者能够感知音乐作品优美旋律背后的感情世界,使欣赏者感到愉悦,从而获得真正的审美感受。只有歌唱者对于欣赏者的审美感受是有知时,他的歌唱才能影响到欣赏者的思想。一个成功的演唱者,不仅仅是歌唱家,同时又是审美家,对于音乐作品不仅有极好的演唱能力,还有较高的审美感受能力,这样它的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更强。
3声乐表演艺术形象的审美体现
小号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最古老的“号(角)”大约在公元前7000年就出现了,那时的原始人用海螺作为传声工具,后来也有用兽角或象牙作制成的“号”。最早用金属制作的小号实物是在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第18代法老的陵墓中出土的两支小号,分别为银和青铜制成。中世纪时,由于小号通透嘹亮的音色,受到统治者的青睐,欧洲各地的君王、贵族、主教、祭司等都拥有许多号手。然而,此时的小号无论从功能还是审美角度来说,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乐器,它们主要用于巫术、战事和宗教仪式,起到传递声音或使音量扩大的作用。
二、文艺复兴和巴洛克时期的小号表演艺术
文艺复兴时期百废待兴,人文主义精神在欧洲大陆迅速蔓延,几乎所有音乐内容及形式,包括乐器形制都出现了重大变革。由于文艺复兴时期对复调音乐的推崇,铜管乐器制成了各种大小的形制,形成完整的一套乐器来演奏和声,以达到演奏复音的效果。随着小号管身的加长,除了直管小号之外,为了便于持号还将其弯曲成各种形状,有“S”形小号、“8”字形小号等等。巴洛克时期小号开始普及。18世纪德国出现了活塞式小号,起初只有一个活塞,至18世纪末逐渐形成与现代小号一样的具有3个活塞、可以演奏半音阶的小号和短号。活塞和按键的增加给小号带来了新的生命力,音域的扩大和表现力的丰富使其在管弦乐队中被频繁使用。亨德尔著名的管弦乐《水上音乐》中,小号就承担了主旋律声部的角色。而在巴赫的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的第二首(F大调)中也用了一支F调的独奏小号。
三、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小号表演艺术
古典主义时期很多乐器的技术水平和演奏形式都已相当成熟,而当时的自然音小号却只能适合作品的部分或者具有英雄主义风格的片段,乐器的局限性制约了它的发展。当时小号形制的重要变革是出现了有键小号。19世纪的西方音乐史是浪漫主义作为主导潮流的时期,伴随着思想文化领域各种自由和进步的思潮流派、艺术风格的出现,乐器在制作技术上的改进也空前繁荣。1815年首先由德国圆号家发明了直式活塞装置,再由比利时乐器制造商萨克斯(AdolphSax)将其应用在小号上。活塞使小号终于能自由地演奏任何一个半音,因而再度成为主流乐器。19世纪中叶,法国著名的小号演奏家阿尔班(1825-1889)写出著名的小号音乐教科书——《阿尔班小号-短号教程》。阿尔班卓越的演奏才能赋予了小号新的生命力,使小号成为一件极富表现力的独奏乐器。
四、现代小号表演艺术
现代音乐对小号的演奏技巧及表演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音高方面不断追求更高音,甚至连乐队作品中也偶然要求吹出高达“d3”的高音,因此自19世纪中期起制造了一些更高调的小号,如D调等。为了追求更为新颖的音响效果,各种先锋流派进行着不断地尝试和探索,将爵士乐上的某些演奏技法,如滑音、花舌、各种不同速度的揉音、复音演奏、各种弱音器的使用等也用于独奏和乐队。由于受到音乐流派的影响,小号也出现了印象派、无调性、多调性等风格的作品,例如前苏联作曲家格季凯于1933年所作的《小号协奏曲》,德国作曲家兴德米特于1940年所作的《小号协奏曲》等,都充分挖掘了小号的音域及性能,将传统的表现方式提升至现代艺术的范畴,甚至还有所颠覆。20世纪之后,顶尖的小号演奏家光芒引人瞩目,他们以超人的技术技巧及艺术表现力充分展示了小号的个性及其审美内涵,直接促进并带动了小号表演艺术的深化发展。
五、结语
摘要:音乐剧是集戏剧、音乐、舞蹈为一体的一种综合艺术形式。在其自身发展的系统内,音乐剧是其声乐表演艺术极其重要的因素,也是音乐剧自身良性发展,取得更广泛的社会接受效应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从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演唱视角出发,对其本质进行解析,并从美学维度探讨其美学原则。
关键词:表演艺术论文题目
一、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与作用
众所周知,音乐剧演唱属于声乐表演艺术的一种类型,虽然它在演唱声音特征上隐含着歌剧声乐与通俗歌曲的某些声音造型特征,但和其它姊妹表演艺术一样,它的演唱表演本质同样是二度创作。只是它的声乐演唱更讲究,更具有综合性,即在表演时需要演唱者具有多样型的才能,如具有表演、演唱、舞蹈等复合型的才能。所谓二度创作是指在一度创作(音乐剧声乐作品创作系统基础上)现实成果上的再创造,但这种二度创造是能动的、灵活的。从音乐剧声乐创作的角度来看,一度创作是指歌词与音乐旋律之间的契合,这种契合因音乐剧声乐旋律所要求的个性化、独特化而难度更大。其中也包含着创作者歌词的主观意念、旋律的主观意念以及一度创作的结果。因此,对音乐剧的演唱者来言,其个人精神与高超技巧的具备以及主观理解和感受结果,是二度创作的决定性因素。对于音乐剧演唱者的二度创作来讲,也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在再现创作者本身的创作精神和意图基础上,会将原作的精髓表现得更加鲜明,甚至在音乐剧声乐表演中,因为表演者自身的理解与感悟,会超出创作者本来的意图,把声乐作品中甚至是整部音乐剧的创作主题的审美倾向和美的形式体现得更加充分,使整个作品内在的艺术生命力得到全面的展示。演唱在整个音乐剧中的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来自表演的本质,即创造性的再现原作,从而促使音乐剧中声乐创作的发展。二是作为创作与欣赏的中间环节,为欣赏者提供审美的愉悦和享受,使审美受众接受音乐剧的艺术形式,并且提高欣赏者的审美接受能力和审美趣味2。在音乐剧表演中,演唱者作为一度创作的再现环节,在完成再现与再造的同时,也使创作者的词与曲在音乐剧演唱的实践中被众多欣赏者所检验与接受,同时,因为欣赏者审美和接受程度的反馈及演唱者在二度创造时的反馈,也使词曲创作者不断修正和促进自己的创作能力,创作出更加适合欣赏者审美趋向的作品,即音乐剧声乐创作者创作出的作品必须经过声乐表演这个环节,才能被欣赏者所把握、所接受并及时反馈给创作者,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地循环系统。从音乐剧欣赏角度而言,音乐剧声乐表演的过程是欣赏者感受的开端,也是把握声乐作品、接受音乐剧的唯一方式,因而演唱者必须重视与欣赏者的联系,充分发挥自身才能,倾听欣赏者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调整、修正自己的表演能力。而作品内容的体现运用黑格尔的话,也就是:“人声在歌唱之中也说出‘话’来,‘话’就是表达一定内容的思想,所以这种音乐,作为唱出来得‘话’来看,就只能有一个任务,就是要使这个内容得到音乐的表现,而这内容,就凭它较明确的定性被音乐在它可能的范围里带进观念领域里而不再是一种模糊的情感”3。由此而见,音乐剧演唱者二度创作所展现的新的作品内涵,对欣赏者所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还起到提高欣赏者审美能力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国内音乐剧接受能力的培养,当然这不仅仅是音乐剧演唱者个人的责任,这也需要恰当的适合中国戏剧土壤的戏剧音乐成分,除此以外也包括音乐剧的传播途径比如音乐剧行业主体音乐剧剧场等。
二、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原则
音乐剧演唱归属声乐表演系统,它的二度创作的本质决定了其美学原则最终要以真实性来体现其创造性、用历史的连接性来展现其时代的人文的心理内涵并运用自己的表演技巧将作品充分的表现给欣赏者。
1.真实性与创造性
“真实是艺术的生命”。音乐剧声乐表演具有二度创作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协调统一真实性与创造性两个层面,。所谓真实性,是指在音乐剧声乐表演系统中演唱者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的准确程度。它也体现着表演者的综合艺术修养及感悟能力。在音乐剧的演唱中,表演者不仅要了解掌握声乐表演的基本规律,同时,也要把握舞蹈表演规律和戏剧表演规律,把握住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音乐剧中的声乐作品。对于音乐剧中的声乐艺术表演,其真实性就是表演者综合能力的完美体现。在音乐剧声乐表演活动中,能否“入戏”,“入戏”的程度,是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真实度再现的前提与基础4。因具有特定的人物情感活动中。如在音乐剧《猫》中,对剧中“剧院之猫”、“铁路之猫”等各种猫的性格特征、动作的把握,对剧情的了解,对剧中音乐的理为音乐剧演唱这种对作品真实度要求较高的声乐形态,如果表演者能够将各种角色的表演投入到解与把握等,才能完成和达到作品真实性要求。所谓创造性是指在音乐剧声乐表演忠实原作的基础上,表演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对作品理解的升华、深化及再创造,当然,最终展示在表演者个性化的表现方式上。如被誉为英国音乐剧第一夫人的著名演员伊莲佩姬,其演唱风格极具个性,演唱声音浑厚富有韧性,表演感情真挚、大方,其出色的具有个性的表演风格被英国国家歌剧院以及戏剧协会授予终身成就奖。著名华裔声乐教育家赵梅伯教授就声乐表演的个性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个性是属于个人的,没有个性完全相同的人,这包括人的智慧、观点与表现。没有个性的艺术家永远不会有惊人的成就,所以说个性是艺术家的本钱,好的歌曲是上佳的材料,声音是工具,技巧是方法,修养是本质,而个性却是原动力,所以缺乏个性的歌者是不能行之久远的”5。由此可见,音乐剧声乐表演的真实性与创造性是统一的。首先要忠实原作的作品,又要体现出表演者具有个性的理解和二度创造。
2.历史性与时代性
所谓历史性是指音乐剧声乐作品特点的历史时期和风格特征。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特征一是具有特定时代的特殊内容和形式;二是具有特定时代的审美理念和审美风格;三是具有历史延续过程中的承续性和变异性8。综观音乐剧四个发展时期,每个时期的声乐作品风格均体现着该时期的音乐形式内容、创作欣赏审美理念,并为其后期的声乐元素承续性做铺垫并给予启示。比如萌芽时期,十九世纪大众娱乐之势盛行,创作有旋律性和娱乐性的小歌剧、喜歌剧艺术;在戏剧和音乐设计上,存有与剧情不大相关而纯粹为了让歌手炫技的歌曲段落,作品缺乏深度与严谨度,演唱方式上单调,通俗性不够,欣赏者接受程度较难。随着音乐剧艺术的发展,到了成熟期,音乐剧作品的创作从时事主题转移到了一些通俗的话题上,声乐作品更加追求旋律的优美性,基本符合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观念,形成了流行曲风和通俗剧情称道的欧式新音乐剧。众所周知,任何一部音乐剧的声乐作品都是一定风格流派、历史时期的产物。以科恩罗杰斯和小哈姆斯坦为代表的音乐剧古典流派,此时期的代表性音乐剧《演艺船》、《俄克拉荷马》、《音乐之声》中经典声乐作品《老人河》、《美丽的清晨》、《多来咪》、《雪绒花》;由韦伯和莱斯为代表人物的音乐剧现代流派,该时期的代表性音乐剧《猫》、《艾薇塔》中经典曲目《回忆》、《阿根廷别为我哭泣》等等。它们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并体现着这一历史时期的风格和特征。因此,真正的音乐剧声乐表演者都应该从理解和把握作品的历史背景和创作意图开始,以便更真切地表现作品的历史风格。首先,了解到创作者的创作意图,改变音乐喜剧制作简单,主题肤浅、思想不深刻的状况,揭示出了当时美国社会人们地位不平等的历史现状,唤起了人们的良知。其次,了解到剧本的主要内容、时间、人物性格等元素。当然,对音乐剧演唱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把握历史时期和作品风格基础之上,对声乐作品进行的理解和演绎。由此可见,音乐剧声乐表演的“二度创作不是任意、自由和无限制的,它有一个原则和范围。这个原则和范围也就是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之间所维系的一种辨证、统一关系的纽带”。6对音乐剧声乐作品的历史风格的准确把握和再现。是对音乐剧历史个性的尊重,同时,也是音乐剧中声乐作品获得明确的美学原则和社会意义的可靠性保证。然而,音乐剧声乐表演的复杂性不仅在于演员自身所承担的多样性的表演任务,更在与表演者不可能脱离自己时代的审美眼光去理解作品。这也体现出了时代所具有的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即特定历史时期的音乐剧声乐作品自身所存在的丰富性和情感性。那么,在现实中音乐剧演唱者如何在时代的立场上,尽可能完美演绎曾经是历史的作品。赵梅伯先生认为:“表演不可机械,而是需要灵魂与精神的。一个音乐家的责任是要能把过去名作的思想、意义表现在听众眼前。这位表演者不但要有天赋、技术与修养,还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能够构成一种幻想与环境,使作品复活,有力地在听众中传播自己的思想”。
1、形体语言是歌唱主体心理活动的外在表达。我们常说喜形于色,也就是说人的情感通常会通过外部神态或形体动作表现出来,外在表现和内在情感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歌唱主体在舞台上的活动是非常丰富的,他是联系声乐创作和声乐欣赏的纽带,他要通过自己特有的的艺术表达形式让观众体验审美享受,还要创造性地再现作品的深刻内涵。
2、歌唱是音乐化的语言,形体语言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歌唱与纯音乐最大的不同在于纯音乐是以写意为主,而歌唱所要表达的则是一个具象的相对写实的过程。歌唱表达的是创作者和歌唱主体赋予声乐作品的一种对某人或某物的情感寄托及特殊的体验,这其中包含了丰富的情感体验。恰当灵活的形体语言可以帮助表演者更好地展现作品的内涵。需要注意的是,歌唱者的形体表演不是即兴而为,而是根据表演者对作品的领会而创造出来的充分发自内心的一系列心理活动的外在展示。表演者事先都要经过精心设计和反复训练后才会走上舞台展现给观众,并在与观众的交流互动中对形体表演不断改进完善。
3、形体语言是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舞台上的歌唱表演是歌唱主体对声乐作品的再创作,而创作材料就是自己的五官四肢。他无法把作品内涵象画家一样在彩纸上表现出来,只能借助自己的肌体,把自己的艺术思维和艺术体验刻画在自己的身上。因此,一个好的歌手,要有良好的形体运用技术,还可通过服饰或道具等增强作品的表现力。
二、歌唱表演中形体语言运用技巧
1、眼睛。俗话讲,暗送秋波,眉目传情。的确,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通过眼神可以向外界传送出极为丰富的信息,甚至可以生动传神地地表达出自己的复杂细微的感情。舞台上的歌手虽然是在用嘴巴表演,但要打动观众,真切地把歌曲的内涵传递给观众,绝对却离不开眼睛的配合。歌手要通过眼神与观众进行交流,更要把作品中的内在情感通过自己的眼神传递给观众。对于不同风格的歌曲,歌手要用特定的眼神与演唱内容密切配合,以达到最佳表演效果。
2、手势。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舞台上,手势都是一种运用非常普遍的表达方式。手势可以说是一种非常丰富的无声的语言。我们会发现,几乎没有哪个歌手会在舞台上四肢僵硬地单纯靠唱功表演。手势可以渲染气氛,表达情感,运作优美,恰到好处的手势更能增强歌曲的感染力。要求舞台上的歌手不但要保持正确的唱歌姿势,还要能灵活地运用各种手势表情达意。当然,手势是有特定含义的,不能矫揉造作,也不能任意而为,要与歌曲内容相符,做到紧而不僵,松而不懈,高低轻重,收放自如。
3、面部表情。面部表情能准确地反映我们的内心世界,所谓表里如一,观其表知其里。不同的面部表情表达的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内在感情世界。不同的歌曲的内容表达的感情也不一,演唱者要能充分领悟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内涵,通过自己复杂灵活多变的面部表情细腻地表达出来。观众能通过歌手的的面部表情感受到酸甜苦辣,看到春夏秋冬。要敢于夸张而不做作,巧妙的面部表情有时候甚至比动人的歌喉更能让人感受作品的魅力。
4、形体表演。歌唱表演者在舞台上的外在形象也非常重要,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要及时进入角色,把自己的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风貌展现给观众。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动作表演要与歌曲内容协调一致。通过优美的形体动作把歌曲内涵展现出来,达到形神兼备的境界。
在中国,由于骨子里的民族传统观念影响,表演方面,中国学生不如欧美学生那么外放。在学习初期,中国的学生往往不敢表演。原因有多种:羞怯、担忧、不自信在学生心里,那扇叫表演的心门还未被开启。此时,首要任务就是要让学生敢于表演。教师可在课堂上开展“照镜子”、设定形象模仿、根据音乐风格即兴等表演等训练。让学生抛开所有无谓的束缚,敢于表现。而在训练中,对于学生每一次的自我突破,教师一定要及时给予肯定与赞赏。在训练过程中,在教师积极的引导下,我们会渐渐发现,越来越多的学生都一心一意投入表演当中。最终,教室内将形成一股强大的磁场。表演,它就是有一种无形的魔力,会感染到身边每一个人。教师通过开展表演专项训练,可以激发学生表演热情,挖掘学生内在表演素质,使学生能初步掌握创造舞蹈形象的技能,树立表演信心。在学生敢于表演后,教师再极力引导学生将表演与舞蹈融合。让学生领会表演是舞蹈艺术的灵魂,在舞蹈中,无时无刻要充满表演意识。每一次举手、投足、旋转、跳跃,每一个眼神、表情都绝不能有任何松懈与马虎,要用心去感受。舞动的每一个瞬间都是与观众的对话,最终将舞蹈作品完美诠释。
二、提高音乐感受力,将舞蹈与音乐有效融合
在舞蹈表演中,音乐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舞蹈的表达手法是直观的,音乐则是抽象的,舞蹈是视觉艺术,而音乐是感官艺术。二者相互映衬,融合,便是一种享受。音乐能够为舞蹈制造意境、凸显主题、烘托情绪、彰显风格。在舞蹈表演过程中,舞者的情绪、动作应该与音乐基调相一致。例如,抒情段时,舞者的动作应该是轻盈、柔美、延伸,情绪处理可以为淡然而煽情的。当音乐推进时,动作幅度、力度要明显放大。根据音乐表达的情感,情绪可激昂、可欢跃、可愤慨一个好的舞者能将动作、情绪、韵律、与呼吸巧妙地融汇在不断变换的音乐里,从而产生更准确、更鲜明、更形象、更细腻的表演。在舞蹈教学中,教师可以灵活采用多种类型的音乐,通过不同类型音乐刺激学生听觉,引导他们细心聆听,仔细揣摩,大胆想象,产生联想,并准确运用与表达。训练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启发学生如何将舞蹈与音乐共融,进而激发学生的表演欲,提升他们的表演能力。
三、提高文化水平,修炼内在素养
一、情
情,则是指情感、情怀、情绪、爱情、情结等,有很广阔的抒发空间。演奏者在演奏前的准备过程(排练期)要反复读谱,全面理解,体会音乐作品的主题思想,紧紧抓住乐曲的立意,正确理解处理音乐作品中每一章节的内容叙述。清楚地知道表达什么、宣扬什么、歌颂什么?自己还要编写一个演奏方案。只有真正理解了作品的主题思想,做到胸有成竹,这样在演奏过程中才能做到张驰有度、有条不紊,准确完整表现音乐作品的主题和情感。每当你的身心完全融入到音乐作品中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乐曲是有生命力的,它和人一样,每一首音乐作品都有它的“魂”,这个“魂”就是它的主题思想。一个成功的演奏者就是要把乐曲的“魂”与自己的演奏技能独特的演奏风格有机结合,使之一览无遗的展示出来、传导出去。一个成功的演奏者更善于用熟练的双手,加之与乐器的默契配合将静止在乐谱上的音符,瞬时变成生动感人、丰富多彩、铿锵有力的优美旋律。一个成功的演奏者不但能奏出音乐作品的主旋,还能拨动听众的“心弦”以琴颂情同生共鸣,让广大听众和音乐爱好者在欣赏、赏心悦目的音乐演奏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和满足。音乐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有显示其共性——情。情是音乐表现力的关键。如果演奏员没有丰富的艺术情感,恰当的表演情绪,那就较难表现出好的音乐艺术效果,不含“情”的演奏是呆板迟钝的演奏,无“情”的演奏无法与听众交流互动,更难以与听众产生共鸣。因此,我们在演奏乐曲时,一要加强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准确把握好音乐作品的核心内容;二要人琴合一、触弦生情,将“情”深深体合于心中,从而达到曲曲生情、曲曲动人的音乐艺术效果。
二、境
境,指的是意境、情景、环境、也包括团队等。在演奏一首音乐作品时,并不是单纯地把一首音符输出去的简单过程,而是演奏者本人或是与同台演奏员密切结合细致分工、各心其责各显其能,统一指挥下完成的演奏过程。这个演奏的过程,既要考验演奏者的技术实力,又富有团队精神,还要求大家都具备心有灵犀、心心相印的心境。这种潜移默化的合作势必对听众产生较浓厚的感染力,从而引发共鸣。演奏者创造出的意境能够生动的表达出音乐作品的环境、情境。再加之演奏员精湛激情的演奏,二者结合更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必将把听众带入美好音乐的境界之中。音乐作品中的意境涵盖着非常之大的内容。它不仅要真实反映出作者的思想理念、情感,同时还要呼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非常具有时代性和时代气息。音乐作品中既包涵着意境和社会大环境的融合过程,也体现出音乐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不断提高升华的过程。一首成功的音乐作品达到了这种意境的时候,它便产生了浓厚的艺术渲染力,去感染他人,影响他人。意境不是抽象的物体,也不是静止的画面,它是立体的,也具有生命力,意境是音乐作品中不可缺失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段。所以,我们在演奏一首乐曲的同时,不但重视对作品的学习解析,更重要的是要在脑海中充分展示当时的时代背景、历史人物及可歌可泣的故事,这种意境和演奏表演形式的结合,是十分严谨和重要的。
三、韵
韵,指的是韵律,俗称韵味、音韵、风韵、悠韵,也有称之为韵道的。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代代相传,历来在演奏、朗诵所有的古乐、诗歌、古词追求的是一个韵味。乐器的演奏要求琴韵优扬。一首好的乐曲使人听后能感觉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回味无穷,这完全得益于古老的中华民族器乐才能如此美妙。而琵琶这一古老的弹拨乐器,更能把韵味表现到极致。怎样才能较好的在演奏中表现乐曲的韵味呢?笔者认为:在准备演练之前,演奏者要认真地学习研究音乐作品主题思想、创作理念,每段乐曲的段落大意,反复揣摸细细品味作品歌颂的对象、情感、目的,乐曲所具备的地域环境特色,风土人情及乐曲的风格等,然后贯穿整个主题。基本要做到心中有数,不偏离主题思想,充分发挥自己的演奏技能,把自己深入到角色中,实现曲有韵、韵有情,曲韵情浓,感动人心的演奏效果。
四、美
关键词:音乐表演心理体验记忆传情想象
在音乐表演中,表演者的心理要素是综合心理活动的反映。这些心理活动涉及到体验、记忆、投情、想象等各个方面。
体验
“体验”(experience),兼有“经验”“经历”等涵义,通常的解释是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从一般意义上来看,体验就是经验,但是经验是比较宽泛的概念,是实践得来的知识或技能。由此可见,经验是已获得的了,是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留下的印象或形成的知识,而体验则不同,是由主体自己去感受的一些现象,指以“人”为基础,带有强烈主观情感色彩的心理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体验”与“经验”在意义上是有差别的。在音乐中,体验可以在多层次上获得,如作曲家创作时对生活的体验,可以将生活感受诉诸于他的创作作品中;在表演方面,表演者要体验作品中的情感,并通过表演表现出来;在欣赏方面,审美者通过演奏(唱),体验到作品中的情感,并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与音乐产生共鸣等,体验在创作、表演、审美中都会发生。
音乐表演中的“体验”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主客体统一、物我两忘地融入到一个新的事物之中的感受。这里涉及主体对作品的形式、思想、感情、精神气质等所有感受的因素,而且这些因素是融为一体的,可能有的因素多一点,有的少一些,也可能只有这一因素而没有那一因素,但这些都是一种内在的感受。表演者在读谱时,或在实践的练习中,要理解其形式及内涵,并体会作品中的情感,作品中所蕴含着的作曲家的体验,并将自己的情感体验化为想象中的声音。表演者要身临其境地进入到作品的情感中,有的情感是自己亲身经历体验过的,有的是对世界事物的认识、感悟及想象而产生获得的。例如,贝多芬的《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作者将热情奔放的思想感情、内心的矛盾与痛苦、对黑暗势力的愤怒与反抗、对光明理想的坚信与渴求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的斗争精神全部倾注在作品中,并得到充分体现。表演者一定要体验到作品中的这种情感,将这种情感化为内心的感受,去揭示作品“生命”的意蕴。表演者主体要调动全部的心理能力进入一种全身心的痴迷状态,才能更好地体验作品中所蕴含的情感;体验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地将自我倾注在音乐作品之中。
记忆
“记忆”在普通心理学中被解释为“人们感知的东西,并不消失得无影无踪,会在大脑皮层上留下兴奋过程的痕迹。在引起兴奋的刺激物离开以后,这些痕迹也能产生兴奋。据此,人们就能识记和保持并随后再现已消失的对象的映像,或再现过去掌握的知识。记忆是以识记、保持和再现的方式对人的经验的反映。”“记忆是当信号作用已经停止后的信息的储存。”①
“音乐记忆是过去的音乐经验在人脑中的反映。具体地说,音乐记忆是人脑对过去感知过、体验过、思考过的音乐对象的反映。比如,过去听过的乐曲,虽然现在听不到音响,但仍能在脑中浮现;过去弹过的曲子,虽然很久没有弹过,现在仍能弹出,这就是音乐记忆。”②
音乐记忆属于一种音乐心理活动范畴,是先有“记”,再有“忆”。音乐记忆对音乐表演者、特别是那些独奏、独唱、歌剧、协奏曲等的表演者来说,就显得更为重要。约·霍夫曼(JosefHofmann,1867—1957)曾说:“凭记忆弹奏对于从容演奏是绝对必要的。为了在弹奏中尽可能照顾到乐曲的所有细节,必须熟记整首乐谱。”③那些优秀的指挥家、表演艺术家可以凭记忆演出几场或几十场的优秀音乐会。可见,音乐记忆对音乐表演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音乐记忆的过程首先是建立在对音乐作品整体的感知基础上,它需要调动表演者的视觉、触觉、听觉等共同的参与。视觉将乐谱的符号“摄于”脑中,通过触觉的练习,帮助表演者来熟悉音符的位置、动作等。听觉是经过视觉和触觉形成“声音”,形象化为音响,形成连贯的旋律,“刻录”于脑中。音乐保持就是将已获得的音乐材料,进行系统化、概括并掌握的过程,不停地练习和复习、弹奏可以保持记忆的牢固性,这个过程是强化的过程,是不断加深印象的过程,在这里要有系统和归类地记,从乐曲的旋律、节奏、调性、调式、乐句、段落等特点入手,进行演奏(唱)很快就能背熟。音乐再认识和再现,就是对以前感知、记忆过的知识的恢复过程。音乐记忆的这三个过程是密切相关的,通过感知识记——音乐的保持——音乐的再认、再现,使音乐的表演家能在演奏中完成作品的表达,将整部音乐作品背奏或背唱下来,使情感更加投入、表演更成功。
投情与传情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是通过形式的表现,表现出作品中的情感内容,引发“人”的情感,“作为音乐表演,其重要的艺术使命之一就是深刻揭示和完美再现音乐作品中的思想与情感内涵,表演者只有投入自己的真实感情,将其融入到音乐表演中去,才能真实、生动地表现和再现音乐作品中思想和情感内涵。”④在表演中,曾有“激情派”和“形式派”之分。⑤“激情派”就是对音乐作品时代背景、作曲家自身感受过于重视,而“形式派”则是重视乐谱中的形式。我认为,不管是哪一派都各有所长,如果能融于一体,那才是音乐表演的成功,正如德国音乐家C.P.E·巴赫所主张的“音乐家除非自己也受感动,否则就不能感动别人,他必须感觉到他想要在他的听觉中的一切效果……。”⑥我国清代音乐家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乐情篇》中也说:“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由此可见,表演者应在表演中完全投入,把自己的情感与音乐作品中的情感融为一体,并把这种情感通过表演传出去,才能打动听众,从而引起审美者的情感波动并产生共鸣。音乐表演中投情与传情是建立在对形式和作品中情感内涵的把握的基础上,正确地理解和领会乐曲的情感,表演者投入情感才可能传达作品情感。在投入和传达情感的过程中表演者要对作品中的情感控制好,不要“过头”“一发而不可收”或者是“毛毛草草的”,都会影响表演效果,导致表演的失败。好的投情和传情在表演中会形成一种“意境”,因为表演者面对不同的作品,其情感内涵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的,这就要求表演者不仅仅是真情实感地投入,而且还要远远超过个人生活局限,要获得超越时空的更为广阔、更为深邃的情感体验。表演者根据作品及艺术表现的需要,将情感的表现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达到挥洒自如的境界,这才是音乐表演中需要的情感。
想象与联想
讲一个故事:宋徽宗赵佶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却也是一个著名的书画家。有一次画院考试,宋徽宗亲自出题,叫“深山藏古寺”。这个题难住了不少应试的人。古寺既然藏在深山之中,怎么在画面上表现出来呢?考生苦思良久,有的在半山腰画一座古寺,有的在深山老林中画一古寺,有的在两峰耸峙的山谷中露出寺庙的一角红墙。然而,有一幅画却别出心裁。这幅画根本没画什么古寺古庙,而只是画了一个和尚在山脚下的山涧边以桶汲水。宋徽宗在审阅画卷看到此画时,不禁拍案叫绝:“妙,妙极了!用一个和尚点出‘藏’字,不画古寺,而古寺自在画中,真使人产生‘深山藏古寺,钟声犹在耳’之感,构思独到,想象丰富,此画当数第一!”这是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想象在这里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想象不仅在欣赏画中是重要的,在音乐中也同样重要。
音乐想象是“人在原有的,对音乐的感性认识形象的基础上,通过拼接、重塑而形成的新的音乐形象的心理过程。”⑦音乐想象在音乐活动中,在创造音乐、认识音乐、改造音乐、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等活动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音乐表演中的想象与联想是音乐表演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表演者对作品中的情感内涵、意境有的是经历过的,这样能体会感受得真切一些,而有的情感是自己没有经历过的,那么就需要想象来完成。例如有一些斗争、战争的场面,现在我们根本无法亲身经历,这时就需要通过作品的形式和对作品的理解加上自己的想象去表现那种情感了。例如,肖邦的《bA大调波兰舞曲》作品描写了雷鸣般的马啼声和猛烈的战斗场面,表现了战火、烽烟、人喊马叫、百刃相拼的生死搏斗,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的真实写照。我们无法经历那种场面,所以就只能靠想象来把作品中描写的场面表现出来。应该说,音乐表演中的想象,是建立在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研究和深刻领会的基础上的。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研究和领会,包含了作曲家与音乐作品的一切相关的方面,例如作曲家的生活经历、生活时代背景、个人性格、音乐风格、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意图以及文字说明等方面。甚至我们在初学钢琴的时候,弹一个全音符,老师都会为了增加我们学习的兴趣,告诉你把它想象成火车的长鸣声……
想象是音乐的情感得以产生、表现以及被接受的重要媒介。音乐表演中的想象,不仅是对具体形象的联想,更主要的是通过这种想象达到对音乐作品的情感与意境的更深刻、更生动的领会和体验。它是与情感和情绪的体验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必须把对具体形象的联想升华到对音乐作品情感与意境的体验和领悟。只有这样才能把音乐表演的想象与情感、理智等心理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音乐表演达到更高的境界。
在音乐活动中,很多情况是借助于想象,才使得音乐的情感更加饱满、更加丰富,也正是借助于想象使创作、表演、欣赏贯通于整个的音乐活动中。
临场心理
凡是有过切身体验的音乐表演者,都能体会到对表演瞬间的把握会直接影响到表演发挥好坏的程度,因为在表演过程中,表演是一次性的表达,是不能重复的,调整好演出的心理是影响到演出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俗话说“台上三分钟,台下三年功”,甚至有的专业在台上三分钟,在台下可不只是三年功的问题,意思是说,台上瞬间的表演,台下不知要付出多少的辛苦。所以在表演过程中,一定调整好临场的心理,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才会使自己的表演获得成功。
第一,要全神贯注。在音乐表演中,要将全部精神高度集中于表演,忘却一切杂事,抛开一切杂念,全身心地投入进去。要将自己所表现的音乐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完全投入到音乐表演中,想到的是音乐的旋律、节奏……特别是音乐情感,要高度集中,不带一丝杂念进入其“意境”之中,并不是很做作的,而是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将音乐的形式和内容通过自己纯熟的技巧和理解的情感融为一体,传达给欣赏者,这样才是最真实、最动人的。
第二,要克服怯场心理。在音乐表演中,临场的怯场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紧张会直接影响到表演的发挥程度,严肃态度和意志是避免怯场的最佳途径。严肃的表演态度是要有端正的表演信念,充分做好演出所有的准备。首先是要熟练,如练习曲目的熟练程度和背谱熟练程度等;其次是意志,在音乐表演过程有时会出现大脑记忆的瞬间空白现象,这时就需要坚定的意志,凭记忆坚持下去,因为意志能调节和控制人行动的心理素质。在台上,表演者对于一些小的失误都应当置之不理,凭自己的意志迅速调整自我的心态将表演进行到底。世界著名的歌唱家多明戈(PlacidoDomingo)曾回忆说:“在我脑中一瞬间出现了真空的感觉,这时就只能想到所唱的歌词和表演中所要的东西。”⑧只想着音乐和要表达的情感是在台上消除紧张的最好、最快的办法。克服怯场紧张的途径之一还是要有经常演出的实践,舞台经验多了,习惯了台上的环境,也会消除一些演出的紧张情绪。
注释:
①波果斯洛夫斯基著《普通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224页
②张凯著《音乐心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6页
③约·霍夫曼著《论钢琴演奏》,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第122页
④韦玮著《音乐表演中心理活动的特点和作用》,原载于《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
⑤《外国音乐参考资料》[C].1980年第1期,第23页
⑥《外国音乐参考资料》[C].1983年第4期,第117页
认定奖励的问题
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得奖项是所有参赛单位和参赛者的梦想与追求。本文仅就艺术展演中的音乐表演和音乐科研论文获奖在基层学校的认定、奖励谈谈相关问题。
艺术表演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的表演节目,主要是学生参与表演的赛事。虽说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获得的只是一纸获奖证书,但证书的背后却有诸多利益关联。因此,访谈各校在艺术表演获奖认定奖励方面不仅予以认定,而且予以表彰和不同程度的奖励。
指导教师本不是艺术展演获奖的主体,有的指导老师并没有获得展演获奖的证书,但访谈的十所音乐院校中,有六所对相关指导老师予以认定和给予不同程度奖励;有两所学校虽不认定,但根据获奖级别分别予以指导老师一次性奖励金;有两所院校前两届对指导教师不认定、不奖励,第三届开始予以认定并奖励。
科研论文评比与报告会是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与其它赛项并重的赛项,访谈的十所院校中有五所对参加展演的艺术论文获奖均予以认定和奖励;一所学校予以认定,但不给予奖励;一所学校教育部获奖论文予以认定奖励,但省教育厅的获奖论文不予认定奖励;一所学校不予认定,但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一所学校第一届不认定、不奖励,第二届起视为教学成果奖予以认定奖励,但低于科研奖励;一所学校至今既不认定,也不奖励。
不难看出,艺术表演类的项目获奖在认定奖励上不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即便是非获奖主体的指导教师也能获得认可或奖励。但艺术科研论文的获奖在认定奖励方面就没有那么幸运,尽管获奖认定奖励的占多数,但却乱象重重。尤其值得深思的是,个别学校甚至出现参加同一赛事的艺术表演获奖予以认定奖励,而艺术科研论文获奖却既不认定,也不奖励的歧视性现象。
认定奖励的依据
教育部第 13号令《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于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应该说,艺术展演获奖认定奖励工作除个别学校外在基层学校还是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着实令人不解的问题,如基层学校在表演获奖与艺术科研论文获奖认定奖励上的差异;论文获奖的校际差异;同一学校有的认定奖励有的不认定奖励等。其原因何在?透过各校的认定奖励机制可见一斑。
艺术表演的实践性决定了艺术表演的各种赛事获奖是衡量其艺术教育成就的重要标志,各校对各类表演赛事的获奖认定及奖励都有一套明晰的认定奖励机制。十所院校中,有七所院校只认定政府部门组织的赛事,校外行业协会(学会)的比赛获奖一律不认可、不奖励;两所学校对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组织的赛事都予以认定并给予同等奖励;一所学校都认定,但不奖励。各校做法虽不尽相同,但对政府组织的赛事获奖都予以认定奖励,且多数只认定政府组织的赛事,充分说明了政府赛事的影响力;两所学校对校外专业机构组织的赛事获奖也予以认定奖励,甚至对教师个人在国家及省、部级场所举办的个人作品及独唱音乐会也予以认可奖励。
在科研兴校的今天,访谈的院校均十分重视科研论文的发表,无一例外地制订有各种明晰的分级认定标准和奖励细则,以鼓励和促进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但作为艺术领域最薄弱最需支持的艺术科研论文并没有象艺术表演那样幸运地拥有独立的认定标准机制,也就是说,各校实行的是只要在学校认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学校都予以认定奖励的制度,科研成果的获奖奖项仅指获得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等科研项目性的奖项,而艺术展演各种赛事的获奖论文却均不在各校的科研成果获奖认定奖励的范围。
纵观各校的认定奖励机制不难发现:各校制订的艺术表演赛事认定奖励机制使得各类表演艺术类获奖在基层学校的认定奖励都顺理成章,而艺术科研论文获奖认定奖励机制的缺失使得艺术科研论文获奖在基层学校的认定奖励难以落实;一些落实较好的学校正是制订了相关的条例才及时弥补了这一缺失,避免了获奖认定奖励上存在的尴尬与歧视性对待。
认定奖励的本质
长期以来,音乐教育只重视技能课程的教育与学习,轻视理论课程的教育与学习,严重忽视音乐教育的科研工作,衡量教育教学成就也以艺术表演水平为主要标准。音乐教育的过程与学生的学习一直以来保持着重技能传授、轻理论学习的传统,音乐科研更是被严重忽视,甚至被搁置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基层学校只有艺术表演获奖认定奖励机制,没有艺术科研论文获奖认定奖励的机制,并引发了种种问题及乱象,都是表演至上传统意识的真实写照。
基层学校表演艺术获奖认定奖励的顺利实施与艺术科研论文获奖认定奖励的重重困难及实施中的种种乱象表明,获奖认定奖励机制在获奖认定奖励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中第三条第四点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中明确提出:“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是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也是目前学校艺术教育中急需加强的薄弱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艺术教育的科研工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2]和其他学科相比,艺术教育的科研是薄弱的环节,而艺术教育中音乐教育的科研又是更薄弱的环节。艺术科研论文评比及报告会的举措正是教育部为改变艺术教育科研落后薄弱的现状而专设的赛事,应该说,这一赛项的设置,改变了音乐只有表演赛事一统天下的传统,在科研兴教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但艺术科研论文获奖认定奖励在基层学校的问题也清晰地表明了当前艺术教育科研的尴尬地位与遭遇忽视的严重程度,认定奖励中重艺术表演获奖的认定奖励、轻艺术科研论文、甚至漠视艺术科研论文获奖的认定奖励,重教育部获奖论文的认定奖励、轻省教育厅获奖论文的认定奖励,重期刊的认定奖励、忽略获奖论文的认定奖励,一方面认定政府级的赛事、另一方面又不认定政府级的赛事等,诸多有失公平、公正的种种问题,无一不反映出艺术教育科研的薄弱地位和艺术教育科研工作的任重道远。乱象的背后投射出的是基层学校如何切实贯彻教育部的文件与学校自身制订的文件精神、如何体现艺术教育自身的公平与公正、如何定位艺术科研论文的获奖、如何界定艺术教育的科研成果、如何体现艺术教育科研的特殊性等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都将是基层学校今后必须面对且需要克服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第13号令.2002年7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教育部[2002]6号
3.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4]6号
4.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7]17号
5.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