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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十―五”社科规划项目(08Q13)
作者简介:
程永林(1975―),安徽合肥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城经济合作、区域经济政策。
摘要:区域经济合作进程自身的动态演化路径是逻辑自洽的,当前泛珠三角地区存在的次区域跨边界经济合作现象。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和过渡战略。在正视区域发展落差与借助比较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推动泛珠三角整合的外源性动力是谋划区域的对外经济战略。在考察双方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方面.成本收益的分配日益成为双方推进合作的重要考虑因素。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泛珠三角;动态演化;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06-0061-05 收稿日期:2009-02-03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席卷而至,2001年,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应运而生。由此,国内市场统合势在必行。2003年9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概念一经提出,各种论坛、构想和项目协议不断展开或签订。根据不完全统计结果,从2003年泛珠合作提出到2006年7月底,已经举办以泛珠为名的论坛共31种46次。泛珠三角区域总计签署各类合作协议65个,其中官方协议43个,非官方协议22个。截至2007年6月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结束,合作各方累计签约项目1.4万个。总金额超过1.6万亿元。
伴随着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推进。泛珠三角地区学术界和政府,尤其是广东、香港、广西、云南等地的学术界和政府对于该项议题的研究方兴未艾,其中尤以广东省为重。例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就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并在《广东社会科学》上开辟泛珠三角研究专栏,深入探讨泛珠三角区域的整合问题,并已陆续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2006年12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则借助学校中国一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的资助,成功地举办了“欧盟经济运行机制及其对泛珠三角经济发展战略的启示”的国际研讨会。2004年以来,暨南大学就主办过数次有关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国内大型学术研讨会,并将参会论文整理成《CEPA与泛珠三角发展战略》一书正式出版(龚唯平等,2005)。而中山大学珠港澳研究中心则已经在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数据库。政府层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泛珠三角合作办公室以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问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研究项目仍然是十一五时期广州市和广东省社会科学规划招标的重要选题。
(一)学术研究的现实理性与技术缺陷 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倡导初期,多数学者则对泛珠三角整合持肯定和支持态度,短期内,学术成果迭出。但也有厉以宁等甚至一度质疑泛珠三角合作的可行性与科学性;有的学者则认为泛珠整合与大小珠三角的发展实际上构成冲突,运作好后两者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近期形势发生变化,有关泛珠三角的研究又骤然变冷,客观、理性、冷静且能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深度研究成果阙如。概括起来现有成果:一类是经济学、管理学与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以实证性的定量研究为主,但数据权威性且科学性也有待商榷,个别地方甚至得出以偏概全或似是而非的结论。而另一类是国际关系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其中不乏思路新颖逻辑严密的研究成果,但集中在以定性研究成果为主.以描述性的经验研究居多,欠缺提升研究质量的技术手段。从整体上观之,由于学科壁垒的存在.将战略研究和技术分析结合起来的高质量研究成果还是非常匮乏。
(二)区域合作的功利导向与战略缺位 有的省区政府和学术界的公开研究成果显示,他们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建设实际上持观望态度,立场含糊。对于自己在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定位不够清晰理性.对于自己参与国际竞争的定位更为缺失。且研究者多从地区本位或行业本位出发来展开研究,具体表现就是不少省区盘算着如何从粤港澳地区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通过比较优势的探讨来确定自己在泛珠整合中的定位。
(三)区域治理的利益博弈与机制缺失 如何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内生性和外源性动力机制的研究是核心问题。当前各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都存在本地区利益最大化的预期,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己有利的就积极参与,不利的就消极对待甚至阻挠拖延。(周黎安,2007)在对外开放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更愿意使本地区资源与跨国资本融合,这样更容易在短期出政绩,虽然会因此导致长期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变弱。于是,在招商引资、主导产业选择、对外贸易方面,地方政府之间存在越演越烈的相互竞争与政绩冲动(陆铭等,2006)。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若泛珠三角区域所属省区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区域整合缺乏明确的利益指向和战略导向,那么泛珠整合势必难逃短期行为的发展终局。
一、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态演化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战略的推进曾经如火如荼。在地区政府层面甚至一度如日中天,有关泛珠三角区域的学术研究和政策研讨也是方兴未艾。但是,这种区域合作形势的背后实际上自其一出现起就存在重重隐忧,毕竟区域经济合作进程自身的运行规律是逻辑自洽的(林毅夫等,2003)。当不存在发育良好的市场机制的时候,如果政府出面解决市场机制缺失或不完善问题,用政府职能发挥出类似市场机制的作用,填补因为市场机制不完备而留下的制度空白.可能会加速经济发展(Lucas,1988)。譬如政府通过现代经济发展因素的引入,刺激并强迫旧的社会经济结构趋于解体,采取强制性的行动来完成制度变迁.并克服制度变迁中的搭便车问题。但是,政府层面的干预效应和影响多是双重的,有时可能会产生诸多负面效应。尤其是中国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任期政绩冲动与发展战略调整往往会带来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扰甚至中断,进而导致上届政府的决策给下届政府留下很多发展隐患。而且在此之前,泛珠三角地区已经具有相对比较成熟稳定的小珠三角模式。尚在积极发展涵盖粤港澳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大珠三角”模式。如果处理不好,三个“成长三角”之间必然互相影响,抓不住区域合作的重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微观激励机制的改进,借助增量改革进而松动资源配置制度,通过双轨制形式推动价格体系的改革,与此同时通过新增资源的配置实现结构调整的渐进过程。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引发市场逐步成为调节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地区经济利益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区域利益格局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基于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区域分工与产业布局分散化平行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不均和产业偏好,拉大区域之间产业发展的差异性。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发展变快,区域冲突开始日益严重(张可云,2005)。各种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大量涌现,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就是协调区域经济关系的重要尝试。泛珠三角区域
整合战略首倡以来,不可否认,由于国内权威主义导向的治理模式.中央或地方政府是制定国家或次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干预变量。
其实,政府与市场是区域整合中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光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显然就不会有泛珠三角区域今天的快速发展形势,背后越来越起支撑作用的变量还是市场机制与经济利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战略自然有针对咄咄逼人的长三角等地区合作形势的考虑,然而与长三角地区稳妥渐进的诱致型整合模式而言,泛珠三角的区域经济整合则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烙印(青木昌彦,2004)。从根本上说,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是我国市场经济不完善的产物,在一个区域经济体系中,发展的进程是趋向均衡还是极化取决于扩散效应占据优势还是回流效应占据优势(陈秀山等,2003)。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共同的利益诉求会把分散的各方凝聚到一起。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就是要为区域合作各方提供一个有效的利益交换和利益补偿的平台。哪个区域经济合作体系对参与方更加有利与合适,他就会更愿意参与和推动该合作体系的建设进程.这实际上是一个合作契约的自由选择过程。2009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其中将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则时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中面临的尴尬问题与不确定因素势必将会有所缓解。作为一种相对开放松散的区域合作组织体系,未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成员可能会有所变更,不能排斥会有成员的增减和进退。其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市场统合不仅需要合作的核心圈层,也需要圈层。然而,只要核心紧密圈层成员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保持相对稳定.并通过扩散效应逐渐外延(克鲁格曼等,2007)。另一方面,圈层的次区域经济合作能够深化与推进,形成次区域的经济增长极,这反而会推动未来泛珠三角区域更有力的经济整合。国内的区域融合应该与市场统合协调并进(徐现祥等,2005)。所以,当前泛珠三角区域存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现象不是国内的区域分割和制造区域大战.而是在认同国内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一定梯度和地区差距的基础上,实现国内市场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和过渡战略。
二、区域合作的治理机制
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经验来看.要确保泛珠三角地区经济合作的顺利进展,除了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外,更需要建立大量的制度安排来约束与引导区域经济合作的良性发展。任何区域经济关系的发展嬗变,首先是政府内部与相互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如果没有政府间的协调,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最终会导致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皮建才,2008)。所以,泛珠三角区域的建立和运作。需要考虑建立政府间的协调机制。这种协调可以体现在中央政府的区域战略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更体现在泛珠三角区域各地区中长期规划的协调、大型基础设施的协调、大型项目的协调、产业发展方面的协调、政府间产业政策和招商政策的协调、建立有序的产业转移协调机制等(梁庆寅等,2007)。关于区域内部治理问题,笔者已经另有专文阐述。因此,下文主要侧重外源性动力机制问题的研究。在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内特定区域发展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区域分工格局中所处的地位,与其分工合作水平存在高强度的正相关。基于此,笔者判断,推动泛珠整合的外源性动力就是及早谋划区域的对外经济战略,在正视区域发展落差和借助比较优势互补基础上.谋求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和地区制度安排来实现区域战略利益。在国际和区际的区域经济合作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在区域合作中谋求地区利益的最大化(William D.Coleman etc,1998)。目前,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中国与东盟在主导产业选择和产业转移、吸引外资和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竞争有增无减。加速地区经济整合.不仅要靠中国与东盟之间在政治和安全上的宏观战略利益捆绑,在区域合作的深化过程中,更加需要实实在在的区域性和次区域性合作的微观经济利益推动。合作与竞争是加快双边经济一体化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秩序与利益、公平与效率的合理结合。
泛珠三角区域是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影响深远的国内区域组织.从战略和技术层面研究泛珠三角与东盟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问题.无疑将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实质支撑和必要合作平台,更是加快泛珠三角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衔接进程的重要路径选择。而且客观上来说,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战略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有着相通之处,前者作为国内的区域经济战略,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与东部开放结合起来,实现东中西互动,寻求国内区域经济的均衡良性发展与经济增长。伴随国内区域经济梯度的拉大,弥补地区差异,协调国内区域平衡发展就具有国家战略的作用。然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战略没有进入国家战略的规划层次,一方面说明中央政府的审慎态度,泛珠三角整合还存在诸多战略和技术障碍,需要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能变成政绩项目和短期行为。另一方面意味着中央政府对于国内不同行政区域的自发整合抱持不置可否的态度.其中可能既有权力分配方面的考虑和对地区自治倾向方面的顾虑,涉及到一些体制改革中的敏感问题(布罗姆利,2006)。同时也是保持对地方自行发展的理性态度:鼓励探索。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实际上是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尝试,具有先行区的功能.带有实验性质,是我国从相对内生型的大国封闭模型逐渐向外向型的大国开放模型转变。两大战略的核心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国自身的发展问题。且泛珠三角区域也有对外经济战略.但是对外开放优势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区域经济优势。所以从地缘经济上来说,泛珠三角区域对外开放的主要战略方向应该首推东盟。这样就出现了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合。所以,泛珠三角区域和东盟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完全可以放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来研究和操作,以便更好地将泛珠三角区域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而,这势必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战略层面加强协调和规划,谋求实现公共权力对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与调整(Rodrik,D.A.subramanian and F.Trebbi,2002)。因此,中央政府在考虑华南和西南地区的发展时.要注意将其和中国与东盟间的整体战略以及政策进行协调安排,而在考虑和实施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时.泛珠三角区域的市场统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则要注意放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进行筹划和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在加强与东盟的区域合作时。则要注意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对接。
对于东盟国家而言,由于他们越来越将重点放在集体联合自主的区域政策上,区域一体化不再将
国家经济作为惟一的合作内容,东盟国家倾向于采取共同的对外战略和政策来应对第三国或区域外集团,并希望协调立场与政策。争取在更广泛的包括贸易援助、安全等一系列领域内重新定义区域合作的内容(Narine.shaun,2002)。与发达国家的区域一体化进程相比较而言.东盟国家与泛珠三角在区域经济方面的合作可能包含相当的战略风险,原因在于:第一,本国或者地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取向成为东盟和泛珠三角地区采取区域合作政策的主要动机,只有与本国或地区发展战略相符的区域制度安排才具有现实意义;第二,东盟部分国家内部近年来陆续出现严重的政府治理危机,维护政府权威的迫切需求自然使区域合作的影响力降低.因此,泛珠三角和东盟之间区域经济合作建设进程势必受到干扰;第三,伴随东南亚部分国家与区域外部的美国、日本、印度等不同大国的关系演变。东盟和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是逐渐趋向战略性而非策略性合作,双方有需要彼此借重的需求和动力,因此,当内部约束条件和外部战略形势发生改变时.与泛珠三角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虽是东盟的其中一个重要选项,但可能不是最优选项。
三、余论
要确保泛珠三角地区经济合作的顺利进展,需要建立大量的制度安排来约束与引导区域经济合作的良性发展.而推动泛珠整合的外源性动力就是及早谋划区域的对外经济战略。从地缘经济层面分析,泛珠三角区域对外开放的主要战略方向应该首推东盟。在考察泛珠与东盟未来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方面,成本收益的分配自然上升为双方继续开展合作问题的关键。从合作前后可能造成的力量对比或力量格局来看,西欧国家在区域合作下的机会成本比较确定.而东盟国家与泛珠三角乃至中国的合作情况则比较微妙复杂,当相对获益不利于东盟国家时。区域经济合作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停滞。因此,满足东盟国家的发展目标需要,又能确实对泛珠三角区域各个省区的经济发展具有相当程度的促进作用.既不会造成各自部分国家或地区在区域利益分配中的边缘化,又能提高整个区域的整体利益和实力的区域合作最容易得到成员或地区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拥护。东盟国家和泛珠三角地区在区域合作成本收益之间的关系上.省略)
注释:
①数据来自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工作简报[R],2006年第17期,2006年8月,16日。
②国内学术成果众多,代表性研究参见赵伟、汪全.2005.产业转移方式的动态均衡研究:一基于泛珠三角的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3),程玉鸿,2005,长江珠三角经济圈区域差异分析[J],学术研究(3)。
③部分代表性文献如朱羿锟、马慧凌2005.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J].财贸研究(1).王丽.2006.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冲突与政府协调[J].特区经济(7).韦以明、周毅.2006.区域合作经济的国家立法回应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主例[J].学术论坛(10)等。陈瑞莲、刘亚平.2007.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的合作与创新[J].学术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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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唯平,韦前2005.CEPA与泛珠三角经济发展战略高级研讨会综述[J].学术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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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现祥等2005.市场一体化与区域协调发展[J].经济研究(12).
关键词:扩散效应;产业转移;粤赣合作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011-03
粤赣两省相邻,虽自古以来便有经济往来,然而受制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交通不便,导致粤赣两省经济交往并不是十分密切。但是随着近二十年来粤赣两省交通条件逐步改善,如京九铁路、粤赣高速公路的开通,粤赣两省经济往来日趋紧密。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粤赣两省政府多次签订合作协议,为粤赣经济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2001年5月,粤赣两省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议》;2003年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9+2”——广东、江西、湖南、福建、海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9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签署为粤赣两省进一步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2010年,粤赣两省举行了“广东产品江西行启动暨粤赣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进一步推动了两省的经贸合作。
一、粤赣区域经济合作观点综述
粤赣经济合作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省旅游、交通物流以及农业等单独某个行业的合作,以及闽粤赣经济区合作和湘粤赣红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等小范围经济区合作。旅游合作方面主要有郑海燕(2011)从客家文化切入,认为闽粤赣客家地区文化底蕴丰厚、民俗风情浓郁,旅游资源和市场具有相似性,旅游开发潜力大,应该开展区域旅游合作,组成客家文化旅游大区,共打“客家文化”旅游牌,实现区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袁庆林、周运锦(2005)和邓峰、曾天雄(2011)等探讨了湘粤赣“红三角”地区的旅游区域一体化问题。交通合作方面主要侧重于粤赣高速公路和粤赣运河设想等方面。物流合作主要是对闽粤赣经济区物流情况的分析。王鸿鹏(2008)分析了该区域的物流合作情况,认为各方应从共赢互融的理念出发加强物流合作,如物流园区建设、通关和口岸一体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汕头大学对闽粤赣经济区合作已有相对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如黄燕等(1998—2002)从区域经济学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闽粤赣”经济区经济差异、产业结构与产业素质差异,认为无论从构成城市或地理区域看三次产业构成均呈现明显的差异性、工业化程度呈现明显的梯状性,经济合作潜力巨大。
目前,关于粤赣两省全面经济合作研究的论文极少,只有陈恩、袁群华(2004)较全面地分析了粤赣两省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差异,提出21世纪广东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提升需要江西等其他地区为其经济腹地,而作为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江西要实施“中部崛起”发展战略,更应主动接受广东经济的辐射和承接产业转移;粤赣两省间经济发展水平的明显差异表明两地具有进行产业梯度传承和经济资源整合的深厚潜力与广阔前景。
二、扩散效应及其作用机理
所谓扩散效应(Gurmar Myrdal)是指所有位于经济扩张中心的周围地区,都会随着与扩张中心地区的基础设施的改善等情况,从中心地区获得资本、人才等,并刺激促进本地区的发展,逐步赶上中心地区。从而促使生产向其周围的低梯度地区扩散,产生对周围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其作用机理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使经济不发达的低梯度地区的初级产品、初级产业得到发展。随着高梯度地区的发展将会扩大对经济不发达低梯度地区的原材料与初级产品的购买量,如果区域间产业结构形成了投入产出相互衔接的互补型关系,高梯度地区的产业为自己建立原材料与初级产品基地,常常会进行相应的投资与技术转移。因此,高梯度地区产业的发展会促使经济不发达的低梯度地区的相应发展。另一方面是产业变迁与转移在动态发展中丧失比较效益或因过度集聚而不经济的产业会逐步向经济不发达的低梯度地区转移,如简单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扩散。随着高梯度地区的产业部门由创新阶段演进为成熟和衰退阶段,便由技术密集型转为劳动密集型,并向低梯度地区转移,产生所谓“外流”现象。
三、粤赣区域经济合作扩散效应分析
关键词: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理论
引言
产业革命之后,发生的几次经济危机,使经济学家们逐渐发现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存在缺陷,特别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西方各国政府开始对市场经济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好的经济政策成为一国经济的发展加速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今天,合理有效的经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更加突出。所以在区域经济研究这一领域,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更加细致和深入,下面文章将从五个层面阐述当前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
一、包括宏观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和微观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
从区域经济政策的共性与个性的层面看,当前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可以划分为宏观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和微观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
(一)宏观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
区域经济不平等的现象世界各个国家都有,特别是国土面积大的国家。由于气候地形的差异,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的不同等诸多因素导致了区域间的经济不平等。为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健康快速的发展,绝大多数国家都正对自己国家区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政策。学界对发达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对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几个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的进行研究。刘建芳(2002)分析了二战后美国为缩小区域差距而实施的一系列区域经济政策;李亚琴(2011)分析了苏联时期、叶利钦时期、普京时期三个不同时期俄罗斯对远东地区的区域经济政策;衣保中、任莉(2003)阐述了战后日本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施的一系列区域经济政策,主要包括地区振兴与开发政策、区域产业布局政笨、缩小地区差距政策及促进落后地区发展政策,日本在实施区域经济政策中,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进行统一规划协调指导,给予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基础设施推动和法律法规保障,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日本区域经济政策;[1]李晓辉(2013)分析了统一后的德国为减小东德和西德之间的经济差距所实施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而我国更是典型的区域经济平等的国家,改革开放后更是进行了一系列推动各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东部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政策,众多的学者从各方面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研究。
(二)微观的区域经济研究
在对各国区域经济政策进行宏观层面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学者致力于区域经济政策的微观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分析各种区域经济政策发挥的具体作用,例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体系构建、实施细则、取得的成绩等;二、研究区域经济政策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例如区域经济政策与金融业、环境、民生以及公共产品与非公共产品的投资之间的相互作用;三、研究区域经济政策的相关内容,例如区域经济政策法研究(绍跃,2008),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研究(楼海鹏,2007),区域经济政策体系构建及评价研究(王文慧,2014)等。
二、系统的区域经济政策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理论分析区域经济政策
从理论层面看,当前研究区域经济政策的论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系统的阐述区域经济政策产生和合理存在的基础理论与运用具体的理论分析区域经济政策的效应,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博弈论上。
(一)系统的区域经济政策的基础理论研究
当前关于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成果不仅涉及对现存的各种区域经济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价,还对区域经济政策这一事物的产生、演变和发展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和支持,挖掘区域经济政策存在和发展的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周毅(2003)在《区域经济政策理论及其误区超越》一文中阐述了区域经济政策的三大支柱理论:地域分工理论、区域发展阶段理论、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孔舒、李伟红(2007)从区域经济政策在区域经济中的内在机理以及发展中的作用出发,从理论的角度阐述其存在的必然性。[2]金铸(2013)阐述了区域经济演化的理论基础。
(二)具体理论分析区域经济政策
现有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成果除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区域经济政策的产生和演变外,一些学者还用个别理论深入的阐述区域经济政策。罗辰宇(2012)运用增长及理论分析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变迁。马丽、庞效民(2001)针对传统区域政策只基于目标区域利益考虑的缺陷,应用博弈分析的原理,分析区域分工的动力机制,以及区域政策对区域竞争和分工过程及结果的影响。[3]葛新蓉(2009)运用增长极理论、循环积累因果原理、倒U模型分析俄罗斯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
三、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超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和地区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
从区域的大小的层面看,当前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第二、超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主要是国际合作组织,现在世界上最成熟的国际合作组织是欧盟;第三、地区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当前的研究集中在省一级。
(一)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下,各国加强了彼此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现今世界,成立了多个跨国经济组织。规模最大、发展成熟的是欧盟(EU)、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TTA),其中欧盟是迄今为止最成熟的跨国经济合作组织,学术界关于欧盟区域经济政策的理论研究,从多个角度展开,例如现行制度框架中欧盟基金的分配机制问题(RiccardoCrescenzi,2009;Sascha0.Becker,2012);欧盟多层系统内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财政负担问题(Arthur Benz,2011);欧盟经济结构调整中结构政策和结构基金的设计与完善问题(周淑景,2002;马颖,2000);欧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布局与空间规划问题(刘慧,2008)。[4]
(二)超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
关于国家层面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国内外学者从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出发,对国家层面区域经济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讨。例如,关于中央政府在区域发展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Delphine Anicien,2005);区域就业保障政策的效应评估(BarryMoore,1973);国家区域政策成功经验的分析和总结(沈建法,1996);国家区域政策发展历史的回顾及其发展趋势的判断(魏后凯,2010;汤学兵等,2013);国家区域社会经济政策绩效的评价(淦未宇等,201l;贾彦利,2006);国家区域政策对生产企业空间布局的影响(刘可文等,2012);国家区域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逆向软预算约束”现象及其原因等(杨爱平,2007)。[4]
(三)地方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
相比于学界对国家层面和超国家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对地方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存相对不足。但是随着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省级层面的区域经济政策的论文成果。促进京西南区域发展的地方性区域经济政策趋向研究(梁延杰,2008);地方区域经湫的存在雠与形成原因――来自苏北的经验证据(徐龙字、黎欢,2013);湖南省粮食主产县的区域经济政策调整研究(江红梅,2009);试论东南亚因素与中国发展战略作用下广西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1950――2006)(吴永威,2008)。
四、个案研究与比较研究
从研究的方法层面看,当前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主要是个案实证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
(一)个案研究
就研究区域经济政策的内容而言,学者的研究更偏向于具体个案的实证分析。大量的论文都是阐述各国家、各地区的某个或某些区域经济政策。例如,中国的区域经济政策(王怀新,2006);南太平洋区域经济政策、体制和渔业开发(李令华,2003);战后日本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分析(张洁中,2013);试论治理环京津贫困带区域经济政策(孟元新,2007);论区域经济政策中的政府干预―― 以江苏省苏北区域为案例(魏晓锋,2005)等等。
(二)比较研究
相比个案研究,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比较研究相对较少,而且集中在国外与国内的区域经济政策的比较上。例如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比较及其对西部大开发的启示(颉雅君,龚勤林,2002);中外区域经济对比(吕允英、刘慧,2006)从欧债危机救助机制看中欧区域经济政策的差异(时雨田,2011)。
五、借鉴成功案例的启示研究和针对国内区域经济政策的反思研究
从研究的对象的目的层面来看,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研究可以分为以研究成功区域经济政策案例对国内区域经济政策给予借鉴的启示研究和深入研究国内现有的区域经济政策发现其功能和不足的反思研究。
(一)借鉴成功案例的启示研究
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凡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系列的区域问题,如区域分工与合作不协调所产生的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地区间竞争过度、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诸多因素所引起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5]而一些发达国家在解决区域经济不平等制定了一些成功的区域经济政策,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学界很多学者也致力对发达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成功范例的研究,为国内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给予启示。例如,发达国家区域经济政策的路径建构与思考(李福柱、丁四保,2005);欧盟区域经济政策学习与借鉴(张志强,2005);国外区域经济政策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张秉福,2006);美、日区域经济政策及其启示(陈涛,2008);美国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机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张力、夏露林,2010)等。
(二)对国内区域经济政策的反思研究
对国外成功案例的启示研究是为我国制定更完善的区域经济政策给予借鉴,而学界对区域经济研究的重点更倾向于对国内区域经济政策的反思研究。例如,完善区域经济政策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机制(沈培科,2008);我国区域 经济政 策重心转移及效应分析(李光德,2009);我国区域经济政策解读(戴绍波,2010);中国区域经济政策演进与区域经济发展变化分析(姚敏,2011);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效应与展望(刘名远,2014)。
结语
研究有关区域经济政策的文献,梳理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研究的内容、方向和方法,能够清楚看到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的高度关注,也能够深刻认识到好的区域经济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发展的促进作用,还能够使之后的研究者了解现有的研究成果,为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区域经济政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衣保中、任莉.论日本的区域经济政策及其特色[J].现代日本经济2003 (5):18.
[2] 孔舒、李伟红.区域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J].现代商业2007(23):144.
[3] 马丽、庞效民.区域经济政策的博弈解析[J].地理研究2001(4):1.
论文摘要:APEC地缘战略角色的形成和演化的导因是多重的: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政治多极化趋势以及亚太区域的经济与政治安全形势的特点及变化是推动APEC形成和演化的外部因素;而APEC独特的组织框架与合作机制以及各主要成员地缘战略的调整与互动则是推动APEC形成和演化的内部因素。从这些内外因素,可以看出APEC的诞生和发展一直与各主要成员的地缘战略以及全球与亚太区域政治经济安全形势息息相关。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简称APEC)自1989年诞生以来的发展历程,不仅其成员数量、组织结构、合作机制、议事范围以及作用与影响力都有了重大的扩展、变化和发展,而且其政治经济影响与政治经济色彩也日益凸显和浓厚。主要表现于维护亚太区域政治安全形势和秩序、协调实现各成员利益和地缘战略手段。
首先,APEC的诞生,就是全球政治经济战略地缘与区域政治经济战略地缘变化的反应和结果。二战结束以后,美国确立了在全球(包括亚太)经济的主导地位,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东亚地区开始形成日本--四小龙--东盟相互间的区域产业分工结构,七十年代末中国也开始了逐步加入世界主体经济体系,而地处大洋洲的澳新也开始把经济联系的中心移向东亚。但是直到冷战的结束,才“把亚太地区分割开来的''''柏林墙''''最后推倒了,亚太作为一个经济区域的概念才自然形成了。”[1]“所以,从一定程度上看,APEC可以说是冷战结束的一种积极反应。”[2]
其次,APEC的发展特别是重要新成员的不断加入使得APEC在建设和维护战略地缘具有多样性的、和平稳定的区域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政治经济平台作用。1991年11月中国以国家身份、中国台北和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体身份正式加入APEC并出席第三届部长级会议,这“标志着APEC已更具有生命力和摘要:APEC地缘战略角色的形成和演化的导因是多重的: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政治多极化趋势以及亚太区域的经济与政治安全形势的特点及变化是推动APEC形成和演化的外部因素;而APEC独特的组织框架与合作机制以及各主要成员地缘战略的调整与互动则是推动APEC形成和演化的内部因素。从这些内外因素,可以看出APEC的诞生和发展一直与各主要成员的地缘战略以及全球与亚太区域政治经济安全形势息息相关。
1993年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和1994年智利加入以及1998年秘鲁与越南的加入使得APEC的影响力扩展到南美洲地区,更增加了APEC的多样性;特别是1998年俄罗斯的正式加入,使APEC囊括了除欧盟以外全球的主要力量,这意味着在“G8”之外世界“又有了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由中、美、日、俄组成的''''G4'''':四大国利用这个场所不仅可以进一步加深经济上的相互合作和相互依存,而且通过双边会谈,还可以就国际形势进行定期磋商,并作为探索建立冷战后新的国际体系的场所而发挥作用。”[4]因此,重要成员国的加入,更加突现了APEC在建构与维护和平稳定的亚太区域秩序的作用及其在全球经济和世界政治中的影响力。第三、APEC的诞生和发展体现了各主要成员政治经济地缘战略需要,也是各主要成员政治经济地缘战略互动的结果。就澳大利亚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APEC积极改善和加强与东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关系;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其在APEC中“第三者”的身份,来协调东亚发展中国家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其“融入亚洲”的外交战略目标。对日本来说,一方面APEC的成立与发展可以为其减缓来自美国的压力和构筑新的区域秩序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以APEC为中心的跨太平洋合作的系列外交活动,为日本参与解决太平洋两岸的分歧与冲突,充当东西方桥梁作用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5]从而有利于日本加速实现政治大国和主导区域秩序建构等战略目标。对美国来说,利用APEC,一方面可以形成亚太自由贸易圈,既能主导和密切区域内的经济合作与联系,又可以此为更大依托而推动全球性的经济合作和抗衡其他区域的经济合作;另一方面推动APEC的发展,可以使其成为美国实现亚太战略的一种重要手段和途径。对东盟来说,其成员占了APEC三分之一,所以理应充当重要角色:通过自己小国外交的独特魅力,在APEC的运作方式、发展进程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以小圈(东盟自由贸易区)推动大圈(APEC),争取参与主导APEC的进程,使APEC成为平衡中、美、日、俄等大国关系的一个重要机制,从而维护和发展有利于东盟政治经济建设的亚太区域秩序。对中国来说,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APEC的活动平台,为中国进一步搞好睦邻友好关系以及改善和发展中美、中日等大国间政治经济关系服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来推动APEC的发展进程,在重大问题上发挥中国的优势或施加独特的影响,既有利于各成员增加对中国的理解并形成相关的共识,又有利于为中国国内经济建设与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创设和发展一个和平稳定的区域政治经济秩序。对俄罗斯来说,借助APEC,并纳入其亚太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在中、美、日等大国互动关系中发挥独特的平衡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在亚洲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来自北约东扩造成的压力。[6]对台湾来说,“参与APEC的目的,是希望以亚太地区民主发展的前驱、自由市场的忠实拥护者以及世界发展最快速的经济体等因素,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的国际经济合作与社会活动,加强与亚太其它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塑造台湾的''''国家''''形象,以增强其国际地位。”[7]
结束语
APEC的成立、运转和发展既依赖于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协调一致和承诺落实,同时又需要一个好的综合环境:成员个体内部良好的政治经济形势、整个区域良好而稳定的经济形势、主要成员(特别是发达经济体成员)能够起带头作用以及各成员间稳定的政治关系。总之,APEC的政治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各主要成员的地缘战略,客观上或间接或直接地有利于维护亚太区域政治安全秩序,因而有力地促进了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以及APEC本身的不断演化。
参考文献:
[1]张蕴岭,赵江林.亚太区域合作的发展.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2.
[2]喻常森.亚太地区合作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3.
[3]王嵎生.亲历APEC.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26.
[摘要]本文在分析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跨地域丝绸之路旅游合作的可行性;旅游合作开发的战略,即“政府主导型”合作、“点―轴”式发展合作、“增长极”发展合作、“核心―边缘”发展合作、区域分层开发合作、跨越式发展合作和产品创新合作等战略;提出了丝绸之路旅游合作与开发的对策、建议等。
[关键词]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合作;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6-0005-06
公元前2世纪,中国汉代的张骞从古长安(今西安)出发,开通了西域,开创了伟大的丝绸之路,出现了“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日;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殊方异物,四面而至”的景象。这条了世界上最长的陆上经济商贸之路、文化交融之路、科技交流之路,沟通了亚、欧、非洲各国、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与来往,成为东西方交流的大通道。东西全长7000多公里的丝绸之路不仅把中国的丝绸、陶瓷等物资带到了亚、欧、非沿线各国,而且把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中国、印度、埃及、巴比伦联系在一起,使古老的黄河文化、恒河文化、古希腊文化和波斯文化在这里碰触、交融。丝绸之路也使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得以传播,并对亿万人民的思想产生了巨大影响。一些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作用的科学发明,也通过它传遍了全世界。在促进文化交流方面,更是超出了丝绸和其他商品的贸易范围,被中西学者誉为“东西方经贸交流的桥梁”、“东西方文化交流的运河”、“东西方科技交流的纽带”。丝绸之路在促进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科技进步方面发挥了难于估量的巨大作用,同时,也使各国人民通过商贸交流能够领略各地风光,考察文化异趣,了解异域风情,为原始旅游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是亚欧原始国际旅游的“源生带”。
在新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联合大发展的趋势下,复兴丝绸之路、振兴丝绸之路旅游的声音和反应越来越强烈,丝路沿线各国政府及国内省市对加强丝绸之路旅游联合、共同开发旅游资源的愿望和行动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因此,切实、有效地加强丝绸之路旅游开发与合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丝绸之路区域旅游合作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导致旅游业发展不平衡
相关研究表明,旅游业的产业化和国民经济所处的发展水平间存在一种必然联系。只有在进入工业化,尤其是经济进入后工业化发展阶段后,旅游业才可能进入成熟产业化阶段,且旅游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存在正相关关系。旅游业在一定阶段,特别是发展的初期阶段,并非是一个投入少、见效快的产业。
丝绸之路国内段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丝绸之路旅游虽然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旅游业发展也不平衡,总体上还处在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交通可进入性、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舒适便利及安全保障总体较低。目前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发展现状是:东段旅游发展较好,中、西段旅游发展较弱;局部地段中、小尺度旅游发展较好,大尺度的旅游发展较弱;国内旅游发展较好,国际、洲际旅游发展较落后;航空交通线发展较好,地面交通线发展较滞后;合作相邻地域合作较好,非相邻地域发展较滞后;部分区域旅游资源开发较好,多数区域旅游资源开发较弱。
(二)丝路旅游跨度大、地域广,合作难度大
丝绸之路是一条“线形―廊道式”线路。在我国境内全长4000多公里,涉及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省区。而“新丝绸之路”则贯穿中国东、中、西部的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山西、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10个省区,还辐射到湖北、四川、河北、内蒙等省区。沿线地区人口约4亿,占全国人口的30%,国土面积占全国的37%。开展大尺度旅游合作难度较大。
(三)旅游合作存在非物理
当前,丝绸之路国内段沿线省区间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旅游联系度不断扩大。尽管沿线各省市在促进旅游交流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丝绸之路旅游过程中,人为的非物理性壁垒还是制约丝绸之路旅游发展的因素之一,利益间博弈造成旅游的速度慢、效率低,路程长、游览少,游客多有不满,严重阻碍了丝绸之路旅游合作的发展。
(四)自然及交通的物理障碍
自然条件的多样性导致丝绸之路沿线交通网络不畅,交通目前仍然是制约丝绸之路旅游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1.交通、通讯干网的密度低,技术水平不高
丝绸之路中国段西部省区目前铁路网密度和人均拥有量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77%~79%,公路网平均密度和人均拥有量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81%~83%,电话普及率也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而且基础设施装备水平低,铁路复线率、电气化率占铁路营业里程的比重与东部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另外,沿线地区综合通讯能力仍然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
2.沿线运输网络布局不合理,运输能力不平衡
丝绸之路中国段沿线东部地区地区铁路、公路较密,西部地区较稀。民航机场尚未形成支干合理分工、衔接配套的合理布局,目前只有区域航班,很不适应旅游交往的需求。陇海、兰新线的总体通道水平比较低,骨架十分薄弱。
5.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滞后
目前和丝绸之路基本一致的新亚欧大陆桥路轨已经接通,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还没有跟上,如车站、仓储、通讯、供水及后勤保障系统等都不健全。
(五)信息化程度低
21世纪已是一个崭新的信息化世纪,因此,丝绸之路将不再只是铁路、公路、航运连接的物理通道,还将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及网络建立起来的信息通道、数字通道。丝绸之路廊道横贯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信息获取能力的差距。这种差距表面上是综合经济实力的差距,如人均GDP产值、人均收入或电信投入不足等造成的,实际上是人对信息认识的观念和能力的差距。
(六)旅游淡、旺季明显
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和旅游资源结构的影响,旅游业淡、旺季十分明显,旺季时旅游供给不足,淡季时旅游供给又相对过剩,既降低了旺季时的旅游服务质量,又抑制了淡季时的旅游经济效益。
(七)旅游资源开发粗放,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规划指导, 旅游精品开发较少,开发项目类似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地方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单纯追求数量的增长,而忽略了旅游业的增长质量,导致旅游景观退化、旅游环境恶化、旅游效益降低,与丝绸之路沿线地区丰富的、高品位旅游资源不相符,不利于旅游资源优势的发挥和由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经济优势的转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障碍。
(八)旅游资源开发与世界级资源品位不相称
一般的旅游资源都脱离不了资源的属性――原真性,即未经人为加工的原生态资源。而品牌旅游资源则经过加工改造,可以作为产品出售。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都具有资源的原真性特点,这是由资源的申报门槛决定的。所谓加工是指从行、吃、住、游、娱、购考虑,解决旅游所必须要求达到的基本条件,使旅游资源变为旅游产品。这些资源属于世界级或国家级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本身价值及其开发与各地的经济状况密不可分。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确实拥有许多特级的旅游资源,但是由于地处偏远,缺少开发的经济实力,不能把这些旅游资源包装成品牌旅游产品,使得它们缺少能影响游客进行旅游决策的吸引力,旅游者的匮乏又使得他们缺少资源加工的资金动力,进而陷于恶性循环之中。
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旅游开发潜力巨大,但是顶级旅游资源开发不足是其致命的创伤。因为只有顶级旅游资源经过开发转变为现实的旅游产品或者品牌型的旅游产品,才是旅游业的核心吸引力,才能真正转变为旅游经济优势,从而推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腾飞。
(九)旅游企业总体竞争力较弱,产业结构不合理
丝绸之路地区旅游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综合化经营程度较低,旅游规模经济不显著,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内部竞争过度,外部竞争乏力,从而导致了区域旅游企业总体竞争力不强。同时,旅游产业结构也还处于不完整、不深入、不对称的初级阶段,没有形成合理的旅游产业结构,旅游收入主要依靠门票等基本收入,使得旅游产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不突出。
二、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合作与开发的可行性
(一)不可替代的资源垄断性决定其开发潜力巨大
古丝绸之路有其显著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神秘性
古丝绸之路的神秘性既有人文景观方面的,也有自然景观方面的。这些神秘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使古丝绸之路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2.文化性
古丝绸之路开通至今已有 2000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这条国际闻名的大道不仅具有经济性,而且具有深刻的文化性。在古丝绸之路上,宗教文化影响极大,佛教、伊斯兰教等都宗教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大量的经卷、寺庙、礼仪、教规等都是宗教文化兴盛的象征。民俗文化在古丝绸之路的文化园地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剪纸、雕刻、泥塑、传说、建筑、制陶、皮影、戏曲等。这些民俗文化展示了丝绸古道民俗文化的深厚底蕴。
3.经济性
古丝绸之路首先是一条经济贸易之路,在 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丝绸之路的商贾们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进行着经济贸易活动,促进了中西方经济的联系和发展。随着亚欧大陆桥――“新丝绸之路” 的开通,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积极实施,将会使古丝绸之路的经济性特点重新显现,在促进沿路经济发展中重新发挥重要作用。
4.多样性
丝绸之路沿途既有高耸入云的雪山冰峰、茫茫无垠的戈壁沙漠,又有碧野万顷的高山草原、郁郁苍苍的原始森林;既有湍急奔泻的河流、广阔平静的高山湖泊,又有阡陌纵横、水网交织的戈壁绿洲。人文景观也呈多样性的特点。古丝绸之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多样性,是世界上任何一条旅游线路都难以比拟的。
5.民族性
古丝绸之路所经之地又是多民族居住之地,有汉族、回族、裕固族、东乡族、维族、哈萨克族等众多民族。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既保持了自己独特的风貌,又努力吸收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精华,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丝绸之路文化。
古丝绸之路独具特色的特征,正是旅游开发的资本和依据。因此,将丝绸古道建设成为21世纪的国际旅游热线有其独特的优势。
(二)经济合作为旅游合作与开发奠定了基础
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约瑟夫・奈用曾说过,“中国与欧洲的丝绸之路是早期的全球化”。从丝绸之路的形成历史可以看出,丝绸之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是欧亚大陆各国、各民族经贸往来和科技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丝绸之路的形成,是古代东西方文明相互交流、对话与合作的共同需要,是早期国际经济合作的直接体现。
(三)旅游合作是实现中西部经济合作最易行的方式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总趋势,世界经济的显著特征是区域化、集团化、一体化,由此推动着国际贸易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经济全球化通常以多边合作机制为基础,而区域经济合作则以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为基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迫切需要改革传统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大力开展便捷、高效、可靠的大陆桥运输,以缩短运距,减少运费。20世纪90年代以来,亚太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世界经济重心东移拥有世界人口40%的亚太地区的趋势更加明朗,亚太地区与欧洲的经贸交流不断扩大。因此,要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积极实施新亚欧大陆桥地带开发、开放战略。
古老的丝绸之路在旅游资源密集度和影响力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丝绸之路旅游合作是我国中西部丝路沿线各省市共同发展的最好切入点。旅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产业带动作用极大,对经济刺激作用迅速、辐射作用强。因此,加强旅游合作,是推动丝绸之路沿线各省市整体合作的最好切入点,是实现各地域经济合作的最简单易行的形式。
(四)新亚欧大陆桥国内段建设为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
在现代旅游经济发展的今天,任何地区都不可能脱离其他地区而获得单独的发展。丝绸之路旅游已经被新亚欧大陆桥国际大通道,这一象征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平台所推进,且地域影响更加广泛。新亚欧大陆桥国内段的全线贯通,引起沿桥地域的高度重视,许多省市纷纷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以期利用这条经济走廊加速经济和旅游发展,达到国际和国内双向交流和辐射。
新亚欧大陆桥堪称“新丝绸之路”,是贯通亚欧大陆、连接太平洋与大西洋的交通线路,为中国西部地区走向中亚、西亚和欧洲,为形成统一的欧亚市场提供了现实性和可能性,预示了国际经济合作的长期发展前景,为传统丝绸之路的复兴奠定了基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Fikret Akcura 先生说,古老的丝绸之路通过不同民族人民之间的商品交换和思想观念的交流,从而保障和提升了丝绸之路沿途地区人民的生计条件。因此,今天的丝绸之路沿途各国各地区应该在交通运输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方面相互学习,团结合作,通过开放旅游和实现游客、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重现丝绸之路的繁盛。
三、丝绸之路旅游合作战略
(一)“政府主导型”合作战略
在丝绸之路合作机制的参与主体中,要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不同职能和分工。政府的作用应突出地体现在建立跨区域政府协调机制、制定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开发规划和运用政府引导企业合作行为等方面。旅游企业的作用则主要体现为在政府的规治下,自发地在成本分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框架下构建与实现共同的利益空间,通过反复的“博弈―均衡”,形成一种“竞争―合作―共赢”的内在机制。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定位,可以构建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框架。区域性合作组织在合作机制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政府规治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区域优势资源整合的功能。
(二)“点―轴”式合作发展战略
丝绸之路地区是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有所发展但发展程度不高、旅游开发空间结构还不完整的区域, 但有交通干线与之相连与外界相通便捷的区域,特别是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对丝路旅游合作开发的作用重大。因此,丝绸之路区域最适用于“点―轴”开发战略。在旅游开发初期,丝绸之路区域旅游发展水平不平衡,随着开发进程的延伸(轴线和“点”的延伸)和扩展,“点”和轴线的等级差异变小,相对均衡的状态开始形成,即“点―线―面”的空间开发和发展状态的形成,从而实现丝绸之路区域旅游的最佳发展。
“点―轴”开发可以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必然在空间上集聚成点,然后产生集聚和扩散效应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中心城市对区域旅游的辐射带动作用。“点―轴”系统反映了社会经济空间组织的客观规律,按照“点―轴”系统开发模式组织区域旅游开发,可以科学地处理好丝绸之路区域集中与分散、公平与效益、从不平衡发展到较为平衡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
(三)“增长极”合作发展战略
根据空间经济学理论,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化和扩散过程。旅游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表现出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增长能力,其发展能形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比重的日益提高从而占据主导地位。当旅游产业在一定空间集聚到一定规模,从而形成城市发展的增长极,而旅游业发展的极化过程也是资金、资源向中心地域集中,从而表现出某一城市旅游业增长极化效应,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丝绸之路区域旅游线路跨度较大,要全线同时发展是不可能的。在现有条件下,先期的发展只有通过点的增长来带动。因此,应该首先开发丝绸之路跨国旅游发展基础条件好的各国重要节点城市,形成若干具有特色的旅游经济区域,成为区域内的旅游增长极。利用这些热点旅游城市在区域旅游经济带建设中的“增长极”作用,向其周边扩散,起到辐射和聚集的效应,以推进丝绸之路全线旅游的整体发展。具体可选择洛阳、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喀什为重点旅游发展城市,在约五年时间里形成丝绸之路旅游廊道。
(四)“核心―边缘”合作发展战略
运用空间经济学“核心―边缘”理论对旅游资源所存在的客观差异进行空间辨识,突出世界级、国家级和地区级旅游资源的地位,以它们为核心,形成旅游资源开发的若干增长极。对“核心―边缘”资源区的认知不是任凭这样的格局继续存在,而是贯彻邻近联动原则,突出“核心―边缘”结构中的资源优势互补,以旅游中心城市为核心,以重点旅游景区为支撑,以专题旅游线为纽带,以旅游交通线路为廊道, 建立几个特色鲜明的旅游区,构建旅游资源区域的网络体系。
(五)区域合作、分层开发战略
区域合作开发的目标为“世界背景,国家意志,区域规划,城市协调,企业开发”。即利用国际社会和各机构对丝绸之路区域的发展项目和资金的机遇,在旅游合作中建立实际可行的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对周边区域旅游合作项目协调管理;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促进周边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制定周边区域旅游合作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周边区域旅游合作的综合研究。
(六)跨越式合作发展战略
丝绸之路旅游的发展是整体旅游发展水平的提升,按常规模式发展旅游业,旅游产业总体发展较慢,因此,必须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丝绸之路旅游业发展应超前于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超前于旅游业的平均发展水平。行业得以跨越式发展来源于内外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方面是外部资金和智力资源的投入;另一方面是利用内部资源优势,集中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
1.外部资源的引入
丝绸之路旅游合作与开发离不开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如联合国亚太社经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这些国际组织的执行宗旨中几乎都涵盖了支持发展中国家优势产业发展及拯救人类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使命,丝绸之路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见证,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因此,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应在合作框架协议下集体争取国际相关组织的资金支持,在完善保护的基础上扩大宣传,大力提升丝绸之路旅游在国际上的整体旅游形象。
2.内部优势资源的集中
旅游产业是由众多行业和部门组合而成的综合性产业。因为旅游者需求的多重性,需要多行业和部门的协调支持,即通过协调有效的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经济手段、市场行为、技术手段等来整合、配置区域内的相关要素,从而形成功能与优势互补的旅游产业结构、旅游产业集群,推动本地区旅游业和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根据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经验,区域经济的发展可通过点―线―面结构而进行全面提升。在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可通过建立产业链管理模式,围绕相关丝绸之路旅游核心产品,将一切前向供应商和后向用户集中到产业链上来,形成旅游产业各行业之间在国民经济中的网络关系,使旅游产业链上各环节形成战略伙伴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通过相关行业资源优势向旅游产业集中,不仅能使旅游业获得更广泛的经济领域拓展空间,而且能促进旅游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旅游业的跨越式提升。
(七)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创新模式
上世纪80 年代后期,我国国家旅游局将旅游产品划分为国线产品、省线产品和专项线路产品, 产品开发中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得到了加强。进入90年代后期, 旅游产品创新进入区域系统型发展阶段,旅游产品开发以一个旅游目的地为中心放射成面进行旅游板块系统建设。
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应重点进行跨地区的区域性产品创新。进行旅游产品的创新开发要求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和协作, 共同进行区域旅游产品规划设计和区域旅游产品形象建设。
1.区域内旅游产品的发展转变
丝绸之路国内段全长4000多公里,贯通全线的整体旅游难以实施。因而,首先要鼓励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实现两个转变:国内旅游向丝绸之路入境旅游转变,丝绸之路中小尺度旅游向大尺度旅游转变。
2.成熟产品优先发展
首先开发比较成熟的旅游线路,继而开发潜力型的旅游线路,把发达地区旅游市场和崛起中的旅游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达到贯通整个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的发展目标。
3.重要节点旅游城市优先开发
利用中心地和“点―轴”开发理论,先期开发各国的重点旅游城市,利用这些旅游城市的辐射和扩散效应,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扩展轴线的发展。重要节点旅游城市包括洛阳、西安(丝绸之路起点、古都长安)、天水(陇东重镇、古秦州)、兰州(古金城)、银川(西夏古城)、西宁(丝路重镇、古湟中)、武威(河西走廊重镇、古凉州)、张掖(河西重镇、古甘州)、酒泉、嘉峪关(边陲锁钥、古肃州)、敦煌(河西重镇、古沙州)、哈密(丝路重镇、古伊吾)、吐鲁番(丝路重镇、古高昌)、库尔勒(丝路重镇、古渠犁)、库车(丝路重镇、古龟兹)、阿克苏(丝路重镇、古姑墨)、喀什(丝路重镇、古疏勒)、和田(丝路重镇、古于阗)、伊宁(丝路重镇)等。
4.多元化线路开发
为满足现代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在常规旅游形式的基础上,着重开发自驾车旅游、专列专机旅游、专题文化旅游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旅游发展体系。根据季节变化,提供“一路多线”、“一线多样”的复合性旅游产品线路,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游产品的主题可分为飞越丝绸之路观光体验游、丝绸之路休闲观光游、穿越丝绸之路自驾车探险游、丝绸之路世界遗产朝圣体验游、中国丝路环游线路观光体验游、丝绸之路佛教文化探秘游、玄奘取经追踪体验游等。
四、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合作与开发的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推进丝绸之路沿线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申报
丝绸之路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全世界的共同呼声。丝绸之路的申遗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要按照完整性、系统性、原真性原则,认真进行丝绸之路遗产类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按计划、分步骤、依程序积极推进申报工作,使这项多国受益的工作早日获得成功。
(二)积极推进丝绸之路沿线城市信息化建设进程
加快丝绸之路沿线各旅游中心城市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丝绸之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要建立统一的区域协调机制,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求得共识。重点是通过加强信息基础网络的建设,真正做到网络互通、功能互用、信息共享,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生活和城市环境的质量,并将旅游中心城市的经济优势辐射到周边地区,以减少和消除区域内发展的不平衡,带动整个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
(三)先易后难,以梯度方式推动丝绸之路旅游业合作发展
丝绸之路旅游的发展具有梯度推移的特点。一些资本、技术和基础设施集中的地带,旅游的发展和市场化速度较快。因此,丝绸之路沿线的大城市群和特大城市地域首先应得到快速发展,然后向周边地区辐射,形成产业优势和地域发展特色。这种梯度推移不是传统的经济开发的均衡推移方式,而是“蛙跳式”的推移方式。丝绸之路沿线的大城市是“蛙跳”的支撑点,不仅要成为发展旅游产业的驱动力,同时,也要肩负区域内旅游产业扩散和应用的责任,最终实现丝绸之路全线旅游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四)创新旅游合作模式,消除旅游合作开发非物理障碍
从发展远景和实践运作层面来看,创新旅游合作模式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为使丝绸之路旅游合作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应建立丝绸之路沿线城市间的旅游合作制度,以期通过开放旅游,推动旅游业发展。
非物理障碍也是制约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合作制度、优惠政策、服务质量、旅游安全等方面入手,建立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开发双边、多边地区间良好的旅游软通道,有力促进丝绸之路旅游的全面繁荣。
(五)建立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旅游合作协商机制
形成丝绸之路区域旅游发展的协调协商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由各地政府相关领导、主管部门、专家学者、旅游商等多方组成的,高层磋商协调机构,就旅游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进行协商;进一步加强区域间横向联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旅游资源有效整合,从而形成规模优势;开展对旅游政策的清理,废除制约跨地域旅游区域合作的政策障碍,使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尽快实施。
(六)积极实施“核心―边缘”合作发展战略
为实现“核心―边缘”合作发展战略应注意以下几点:树立大旅游观念,打破传统的地方保护主义,建立丝绸之路旅游廊道;在开发旅游资源时,塑造和保护其独特性和个性魅力;应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丝绸之路沿线文物古迹的资源保护;突出投资重点,进行多渠道筹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加强旅游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丝绸之路沿线旅游网络体系;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各地的产业旅游合作,发挥产业联动开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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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 东盟 农产品 贸易
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日趋紧密,有关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成果也颇丰硕。特别是在2001年中国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后,掀起了对该领域的研究热潮,涌现出了一大批论文和著作。本文对此进行了综述。
一、关于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研究
王国平等(2007)针对“早期收获”计划,具体分析了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他们从研究“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产品与东盟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入手,全面分析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业造成的影响,进而研究云南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改革目标、政策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陈俊伟(2006)主要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进行了研究并着重讨论了广西的应对策略。他指出:“东盟是热带农业、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橡胶、棕榈油、椰子等都可成为各种工业原料。中南半岛几条大河:红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的出海口都有土质肥沃的三角洲,是东南亚的“粮仓”。在进行农业合作与农产品加工方面都有合作商机。泰国是世界上第一大木薯出口国。在木薯生产上泰国与中国广西开展技术合作,在木薯加工方面中国可以对泰国开展技术输出型合作。缅甸的各种林产品都有待加工。越南的经济林产品有松脂、桂皮、八角,这些与我国广西的林产品恰好雷同。对此可进行技术交流合作。”郑一省(2002)提出:“农业方面将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双方都重视农业发展,相互之间互补性明显,合作潜力很大”,但是没有做更加具体的分析研究。孙林(2003)研究表明虽然中国在一部分农产品上和东盟国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两者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以互补为主。朱允卫(2005)对中泰两国1996—2003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表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 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
二、关于影响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因素的研究
李欣广(2002)等对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合作中的农业问题作了具体分析,他们认为中国与东盟的农业都不是很发达,都面临着欧美加澳新(新西兰)等国发达农业的冲击。因此,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孙笑丹(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需求反应度指数以及贸易分散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出口结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三国的农产品贸易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在产品结构上都存在很高的相似性:在出口对世界需求反应程度方面,中国的产品结构反应水平高于东盟三国,但是市场结构反应水平低于东盟三国,反映出中国农产品出口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彭茵(2006)分析了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优惠性政策安排——早期收获计划。通过对早期收获计划框架的研究,她指出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她认为应该加强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经济合作,取得共赢。在研究农产品贸易方面运用比较多的模型是1951年由泰森斯基提出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onstant Market Share Analysis,简称CMS)模型。Kevin Z. Chen,Lian Xu和Yufeng Duan(Kevin Z. Chen,Lian Xu and Yufeng Duan,2000)利用CMS模型对中国1980-1996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此研究时期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政府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加剧了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国外还有不少研究涉及到东亚和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这些研究多是利用CMS模型侧重分析国家和区域之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变化的研究。在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实证研究不断增多的前提下,能够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在1998年之后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利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献还是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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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CAFTA建设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周建明等(2007)的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推动了广西对东盟贸易的发展。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后,广西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幅大都超过20%,增长幅度最大的文莱甚至高达167%。与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贸易的增幅都超过3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建成效。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一步挖掘潜力。卢肖平(2006)对中国东盟十国农业具体的现状贸易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在CAFTA框架下相应的政策建议。韦红(2006)运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出了CAFTA对中国南方农产品不利,而有利于北方农产品的观点。吴士存、朱华友(2006)具体分析了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五国的经济现状,指出了具体农产品种类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简要分析在CAFTA背景下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刘仁伍(2006)具体分析了2006年东南亚经济运行情况,并指出了在CAFTA背景下我国农业的出口机会于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吕玲丽(2004)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进行对比,认为:随着CAFTA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元化;中国与东盟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呈现互补;尽管中国在农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及东盟主要国家,但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却显示出了非常强大的比较优势。孙雨嘉(2007)认为:中国与东南亚发展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已处于起步阶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加强双边的农业合作可以通过加强制度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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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
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
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
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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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实施加速了香港和内地经济的融合,促进了两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回顾了cepa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分析了cepa对香港和内地经济的影响尤其是珠三角各地区的经济的影响,并以此为前提,分析在cepa协议的基础上内地与台湾经贸关系的发展方向。
1 cepa协议的签署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kong,简称cepa)在香港签署,并于2004年1月1目的正式实施。在香港与大陆签定cepa后,澳门也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两个独立关税区之间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框架。是区域贸易自由化的一个新尝试。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实质性自由贸易协定,是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迈出重要一步。
2 cepa协议的内容和背景
在2003年6月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后,又分别在2004年10月27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05年10月18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2006年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7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8年7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签署新一轮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也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cepa其核心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方面。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消除内地与港澳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最终实现内地与港澳的贸易自由化。
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重要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而内地作为香港经济的腹地,已是香港最大的港产品贸易出口、进口及转口对象,为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香港也是内地的最大投资者,截至2008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8620个,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3495.7亿美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着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再提升一个层次,就需要在经贸合作机制和合作体制上有所创新。减少和消除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各项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上的融合,成为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3 cepa协议对港澳及内地经济的影响
自2004年1月1日cepa实施以来,促进了香港产业结构升级。对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作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在货物贸易方面,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旅游、医疗、物流等40个领域分别对港澳实施了221项和209项开放措施,涉及内地30多个政府部门。多数行业对港澳投资放宽或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投资地域和经营范围等。已有2322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和品牌合作9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已有1154家符合cepa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香港公司按照有关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内地累计赴香港“个人游”旅客超过2500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香港游客的41%;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439家,市值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
cepa是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产业有明显差异,互补性较强。在内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内地引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主要来源的就是香港。cepa建立后,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因而,cepa的积极影响不仅仅限于香港,而是对内地的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促进作用。粗略分析,cepa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大概有几个方面:第一,港澳对内地的扩大投资,进一步促进内地产业升级和调整,从宏观层面促进内地产业竞争力;第二,有利于内地和港澳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由于更低的门槛,鼓励港澳资金流向中西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第四,奠定三地经济—体化基础。
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cepa对珠三角的意义尤为明显。虽然ce-pa打破了珠三角独霸港澳的优势,但是同时也给珠三角与港澳进行更深入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优越条件。cepa协议中的各项优惠条件清除了两地在经贸往来上的制度障碍,使得珠三角与港澳经济合作的成本进一步下降。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珠三角将在cepa框架下寻求新的定位。
cepa对广东省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创造不少新的就业岗位。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广东省港澳企业增长较快,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5066户、投资金额96.7亿美元、注册资本63.1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17.9%、2.3%和7.1%。其中,港澳服务业企业增长迅速,全年新登记1259户,投资总额28.9亿美元,注册资本17.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9%、11.6%、14.8%,占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三项指标的24.9%、29.9%和28.8%。与香港经济联系密切的地区,如位于珠三角东部的东莞、深圳等地受惠更大。
在制造业充分合作的基础上,香港和内地在服务领域上也有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的“十五”规划,第三产业规模从2000年的3600亿人民币的增加值上升到2005年的6800亿元,几乎翻一番。而这一时期,香港服务业的强势无疑将对广东经济发展形成新的动力。由于香港服务业的介入,广东在印刷业、旅游业等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中介、市场调查与咨询等服务产业也将加快发展。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对广东的招商引资提供的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在2009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五的实施,旅游、医疗、教育、福利机构等更多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粤港两地的服务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4 cepa协议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的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与内地隔海想望的台湾是否也能够参与自由贸易的过程当中,取得和港澳同等的贸易地位,也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
王国平等(2007)针对“早期收获”计划,具体分析了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他们从研究“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产品与东盟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入手,全面分析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业造成的影响,进而研究云南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改革目标、政策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陈俊伟(2006)主要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进行了研究并着重讨论了广西的应对策略。他指出:“东盟是热带农业、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橡胶、棕榈油、椰子等都可成为各种工业原料。中南半岛几条大河:红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的出海口都有土质肥沃的三角洲,是东南亚的“粮仓”。在进行农业合作与农产品加工方面都有合作商机。泰国是世界上第一大木薯出口国。在木薯生产上泰国与中国广西开展技术合作,在木薯加工方面中国可以对泰国开展技术输出型合作。缅甸的各种林产品都有待加工。越南的经济林产品有松脂、桂皮、八角,这些与我国广西的林产品恰好雷同。对此可进行技术交流合作。”郑一省(2002)提出:“农业方面将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双方都重视农业发展,相互之间互补性明显,合作潜力很大”,但是没有做更加具体的分析研究。孙林(2003)研究表明虽然中国在一部分农产品上和东盟国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两者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以互补为主。朱允卫(2005)对中泰两国1996—2003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表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
二、关于影响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因素的研究
李欣广(2002)等对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合作中的农业问题作了具体分析,他们认为中国与东盟的农业都不是很发达,都面临着欧美加澳新(新西兰)等国发达农业的冲击。因此,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孙笑丹(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需求反应度指数以及贸易分散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出口结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三国的农产品贸易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在产品结构上都存在很高的相似性:在出口对世界需求反应程度方面,中国的产品结构反应水平高于东盟三国,但是市场结构反应水平低于东盟三国,反映出中国农产品出口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彭茵(2006)分析了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优惠性政策安排——早期收获计划。通过对早期收获计划框架的研究,她指出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她认为应该加强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经济合作,取得共赢。在研究农产品贸易方面运用比较多的模型是1951年由泰森斯基提出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onstantMarketShareAnalysis,简称CMS)模型。KevinZ.Chen,LianXu和YufengDuan(KevinZ.Chen,LianXuandYufengDuan,2000)利用CMS模型对中国1980-1996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此研究时期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政府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加剧了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国外还有不少研究涉及到东亚和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这些研究多是利用CMS模型侧重分析国家和区域之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变化的研究。在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实证研究不断增多的前提下,能够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在1998年之后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利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献还是不多的。
三、关于CAFTA建设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周建明等(2007)的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推动了广西对东盟贸易的发展。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后,广西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幅大都超过20%,增长幅度最大的文莱甚至高达167%。与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贸易的增幅都超过3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建成效。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一步挖掘潜力。卢肖平(2006)对中国东盟十国农业具体的现状贸易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在CAFTA框架下相应的政策建议。韦红(2006)运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出了CAFTA对中国南方农产品不利,而有利于北方农产品的观点。吴士存、朱华友(2006)具体分析了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五国的经济现状,指出了具体农产品种类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简要分析在CAFTA背景下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刘仁伍(2006)具体分析了2006年东南亚经济运行情况,并指出了在CAFTA背景下我国农业的出口机会于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吕玲丽(2004)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进行对比,认为:随着CAFTA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元化;中国与东盟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呈现互补;尽管中国在农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及东盟主要国家,但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却显示出了非常强大的比较优势。孙雨嘉(2007)认为:中国与东南亚发展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已处于起步阶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加强双边的农业合作可以通过加强制度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来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国平,李见明,马腾飞.“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东南亚,2007,(1).
[2]陈俊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研究——兼论广西的应对策略.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3]郑一省.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当代亚太,2002,(1).
[4]孙林,李岳云.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关系分折.世界经济研究,2003,(8).
[5]朱允卫.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5,(7).
[6]李欣广等著.中国——东盟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7]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研究.当代财经,2003,(3).
[8]彭茵.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9]周建明,俸克昭,朱汉文.21世纪广西与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分析.青海民族研究,2007,(4).
[10]卢肖平.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
[11]韦红.地区主义视野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2]吴士存,朱华友.五国经济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3]刘仁伍.东南亚经济运行报告(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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