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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反垄断法包括禁止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行政垄断、企业合并审查四大部分,本文以垄断力来源的不同,通过采用动态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经济法律性质及其动态变化关系,为构建有机的反垄断法理论体系进行了有力的理论探索。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包括: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合并审查、行政垄断。然而,市场经济中垄断行为的种类是纷繁复杂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特别是垄断行为的经济、法律性质各不相同。笔者在此提出的问题是,所有这些垄断行为在市场经济及反垄断法中各处于何种经济、法律地位,它们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它们的行为各具何种经济及法律特征?笔者以为,有必要对它们进行分析、比较、研究。
一、各种垄断行为相互变化关系的经济学分析
(一)市场结构动态演绎垄断形态的变化
我们知道,经济学理论在研究市场竞争模型时提出了四种类型的市场竞争结构,[1]包括完全竞争的市场、垄断竞争的市场、寡头垄断的市场、完全垄断的市场。笔者认为,应当以动态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这四种市场结构的相互变化关系,即假定这四种市场按完全竞争的市场一垄断竞争的市场一寡头垄断的市场一完全垄断的市场的方向发展变化,通过这种变化来考查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并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之间的动态变化关系。[2]
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的市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数量众多,且它们的规模都不是很大,其产量都只占市场极小的份额,因此,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单独影响产品的市场价格,按照竞争模型假定的条件,企业可以处于均衡生产的市场竞争之中。由于企业在市场上生产经营的逐利性,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有利的地位并不断的追求更多的利润,它会不断地寻求扩张的途径。企业扩张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自身积累逐步扩张,二是通过兼并或收购其它企业扩张。由于企业靠自身积累扩张不仅速度慢而且效率低,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因而它往往会通过第二种手段即通过并购扩张。通过并购扩张的好处就是扩张的速度快、效率高,而且企业可以逐步扩大市场的份额。在假设的这两种竞争市场结构中,如果所有企业都在竞争中不断地进行并购,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完全竞争及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将逐渐地发生改变,竞争企业的数量将不断地减少,它们相互之间并购的困难也逐渐增加,直到市场上出现几个较大规模的企业形成相互依赖、互相竞争的格局时,此时即产生了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按照寡头垄断的竞争模型,其中任意一家企业都不能单独影响市场的价格与产量,它必须顾及到其它对手的反映。这时,它们之间继续并购的可能性已越来越小,如果要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话,它们必然意识到:如果它们之间能够进行合作,通过协调产量和价格就可以达到控制市场的目的,从而实现垄断利润,于是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即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产生了。通过以上假设的市场竞争结构,我们看到,企业并购的过程在不停地改变着市场结构,且企业随规模的扩大对市场的影响力也在扩大。这就是说企业的并购最终导致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产生,通过这一过程也让我们看到了企业并购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动态关系。
以寡头垄断竞争的市场为起点,假定其中两家以上的企业能够相互协调关系、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继续进行合并,这时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将继续发生变化。很显然,这几个寡头通过合并会出现一个规模更大的寡头,它将占据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此时它所取得的市场势力使它如果要对市场进行控制,例如操纵产品价格、改变供应数量,可以不再需要顾及其它企业的反映了。也就是说,寡头垄断市场进一步并购的结果产生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果这个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话,它就可以通过这种滥用行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个过程让我们看到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过程,同时也说明了企业并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间的动态关系。
(二)各种垄断行为相互变化关系评析
经济学家与法学家们对各种垄断形态的成因分析和探讨已经非常深刻和全面。对各种垄断形态的生成原因进行具体的分析,毫无疑问是为了加深对它们的进一步认识,这不仅有利于夯实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也有助于司法实践中的反垄断执法。法律经济学这一学科的诞生使得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纷纷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各种垄断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可能对经济产生的危害,从而构建起科学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众所周知,垄断行为本身是经济活动的产物,企业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本身又属于一种行为科学,因此,企业的各种活动产生的各种形态,特别是垄断行为形态,从经济科学与行为科学上来看必定存在某种内在联系或者某种内在规律。因此,如果能从各种垄断行为生成的原因、各种垄断行为本身之间的动态联系上进行分析,并将它们按成因进行分类,建立起它们之间的有机动态联系,对构建动态体系的垄断行为理论是大有裨益的。反垄断法关注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并购审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大主要问题,竞争理论的四种市场结构成为分析这三种垄断形态的基础。其实,除以上三种主要的垄断形态以外,其它垄断形态还有:行政垄断、特许经营,分销体制,滥用知识产权等等。笔者认为,所有这些垄断形态都是围绕这三大垄断形态产生的,或与它们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因此,不仅仅要对企业并购、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各自进行相互独立的分析,还应当找出它们之间的动态联系、它们与其它各种垄断形态的关系。通过对市场结构动态变化的分析反映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过程,揭示了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间的动态关系。
二、各种垄断行为法律性质的比较分析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比较
1.单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根据前述企业并购行为逐渐引起市场结构改变的过程分析,企业之间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市场结构时期。从市场结构变化的过程来看,可以说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企业实施垄断最初级的一种行为方式,即在这个时候,由于企业互相依赖而不能独立于其它企业控制或操纵市场价格与供应,因此,如果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只有采取互相联合的形式,共同采取行动。而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阶段,因为企业的并购行为致使市场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化使得其中某一企业具有了市场支配地位,该企业可独立于其它企业控制市场价格与供应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垄断行为的一种终极形态,也是一种高级形态。
两种形态对比的结果其实质是都形成了对市场的价格与供应进行操纵与控制的能力,唯一的区别是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通过协议或默契配合等形式进行的,参与企业各自仍然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仍然独立承担法律义务,因此这种联合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政府政策、市场环境、企业内部等内外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使这种联合解体;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则不同,它是由一个企业独自采取的行动,完全不依赖于其它任何企业,甚至不顾及政府的监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由于是一家企业的行为,因此,它可以采取更多的形式、更多的手段来达到对市场竞争的控制与操纵,因此,它也更为复杂、更加隐蔽,或者说更难以监管。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方式有:拒绝交易、搭售、掠夺性定价、维持价格、价格歧视、滥用知识产权、价格回扣、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这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式的案例在美国及欧盟已经大量出现,从美国与欧盟的审判实践来看,对各种形式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都大量使用了经济学原理的分析,并且各种形式案例的经济分析使用了不同的经济学方法,表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明显不同的。
笔者认为,就两者的这种不同,可以将联合限制竞争这种垄断行为看作低级阶段的垄断行为,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则看作高级阶段的垄断行为。这两种形态之间的关系就是与企业并购的关系,即假定联合的企业如果通过并购成为一个企业,则它也就演变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态,这与《欧盟竞争法》第82条第1款中的规定“一个或多个在共同体市场内或者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地域内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这种支配地位的任何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因与共同市场不相容而被禁止”是相符盼。根据垄断力的来源方式不同,行政垄断的垄断力来源于政府部门而非企业合并,且这种垄断力不受任何市场主体的制约和因响,因此,行政垄断是垄断行为中的极至形态即最高形态。
2.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于《欧共体条约》第82条第1款:一个或者多个在共同市场内或者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地域内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这种地位的任何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因与共同市场不相容而被禁止。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早出现提出是欧共体委员会1989年处理的意大利“平板玻璃案”。[3]该案的基本事实是:Societa公司等三家公司是意大利平板玻璃市场上的主要生产商,他们之间达成协议,共同拥有相同的批发商网路,相互交换生产和技术情报,并且进行价格固定和分配产量指标等。欧共体委员会认为,其共同分销各自的产品并且建立了销售结构上的联系,已经不单纯是一种反竞争的协议或者行为,而是三家公司在意大利平板玻璃市场上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滥用这种地位的行为。对于这种违法竞合行为,既可以适用条约之第81条也可以适用第82条做出处罚。但是,欧共体委员会最后还是按照条约第81条而不是第82条对三家公司予以罚款处罚。通过对欧共体委员会的观点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比较如下:
共同点是:第一,其行为都是由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做出,这些企业都具有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因此它们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两种行为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即都属于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第三,两种行为的行为方式是相同的,即都是两个以上企业之间的联合行为,都采取了合同、协议、决议等方式;第四,两种行为都具有市场支配力,即都能够影响或操纵市场价格与产量等。第五,既符合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又符合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特征的垄断行为属于反竞争行为的竞合,可以选择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1条或第82条。从欧共体委员会的实践看,都选择适用第81条,[4]或者“不排除选择两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5]
不同点是:第一,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企业,它们之间通过协议联合后的行为上就如同一个企业实施的行为一样。第二,正是由于第一种原因,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比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更为稳定,相互之间不会或不可能出现欺诈现象,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则由于各自所保留的独立性而使这种联合具备不稳定性。第三,两种行为的行为特点也可能不同,前者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特征,因而可以采取的行为方式将是多种多样的,如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超高定价、知识产权滥用、价格歧视等,而后者的行为特征则不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些特征,如只是按照协议约定的制定价格或按照协议分配的产量组织生产等。第四,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同,以欧盟竞争法来看,前者为《欧共体条约》第82条,而后者为第81条。第五,虽然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都必须是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但对于前者而言,行为本身可以是多个企业实施,也可以是一个企业实施,这就是说,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以共同行为为要件,它以单独行为为必要要件,而以共同行为为任意要件。因此,假设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数个企业合并为一个独立法人的企业,它就由数个企业的共同滥用行为变为一个企业的滥用行为。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在掌握这两种垄断行为相同特征的同时,更应当注意其不同特征。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企业合并控制
以寡头垄断竞争的市场为起点,假定其中两家以上的企业能够相互协调关系,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继续进行合并,这时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将继续发生变化。很显然,这几个寡头中就会出现一个更大规模的寡头,它将占据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且它所拥有的市场势力使得它如果要对市场进行控制、操纵产品价格和供应数量可以不再需要顾及其它企业的反映了。也就是说,寡头垄断市场进一步并购的结果产生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这个时候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互相竞争的企业数量更少,而企业的规模更进一步扩大。如果这一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话,它就可以通过这种垄断行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个过程说明了企业并购是产生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这个过程也让我们看到了企业并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间的动态关系及对企业并购控制的重要性。需要注意的是,笔者在此的分析是假设企业以采取并购为策略追求企业增长与经济扩张,而不是靠自身积累扩张来达到企业发展的目的,如果是后者则又另当别论了,当然尽管靠的是自身积累,但其结果仍然是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
(三)单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以上述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意大利平板玻璃案”分析为基础,将单独与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比较,可得出如下结论:
共同点:都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同点: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数量不一样,前者只是一家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后者需两家以上企业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其中任意一家不一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意大利平板玻璃案”中,三家企业合起来市场份额达到意大利市场普通平板玻璃销量的79%和汽车用平板玻璃销量的95%,因此其中任意一家就有可能单独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因而也就不可能单独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四)行政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虽然依上述企业并购过程,我们无法阐述它与行政垄断的关系,但我们知道,所谓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包括享有行政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笔者认为,行政垄断实际上也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首先因为这两种滥用的表现形式极为相似,如强制交易,限制交易、划分市场、独占市场等都是利用能影响市场的力量;其次,市场是由各种市场主体组成,除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外,政府及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各个部门其实也是一种市场主体,不同的是它是市场管理者,对其它市场主体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力。正是因为它拥有这种权力,因此,政府部门就可能滥用这种权力而构成行政性的垄断行为。由此,笔者认为,行政垄断属于行政性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种垄断是垄断者获得的市场支配力达到极至的结果,这种垄断力不是来源于企业本身,不是来源于企业并购,而来源于市场监管者的政府这一特殊市场主体。
综上所述,通过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并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的比较分析,我们加深了对各种垄断形态经济及法律特征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有机的垄断形态理论分析体系,并将其它所有垄断形态置于此体系之中,而且也将过去对各种垄断行为的相互独立的静态认识提高到现在相互关联的动态认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一企业并购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行政垄断,而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并购是其重要的手段;并在反垄断法理论上发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各自的重要地位。因此,笔者认为,应当说,从理论上反垄断法有四根支柱,而不是前述的三根支柱。且以上述动态经济学分析为基础,笔者进一步认为,可以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视为垄断行为发展的初级阶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视为垄断行为发展的高级阶段,行政垄断视为垄断行为发展的最高阶段。上述所有这些认识最终为反垄断法规制各种垄断行为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三、反垄断法理论体系之构建
通过演绎前述市场结构的变化过程以及将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并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相互进行比较后,可以看到,企业并购将企业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系起来,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的性质与特征也更为突显出来。为此,笔者得出的结论是,企业并购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并购能够促进企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它也是产生垄断的来源,因为它可以改变市场结构直到为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这种垄断行为创造条件,它也可以继续创造市场集中度直到企业在市场上取得支配地位并导致它滥用这种支配地位。从市场结构变化的过程来看,可以说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企业实施垄断最初级的行为方式。此时,企业由于互相依赖而不能独立于其它企业控制或操纵市场价格与供应,因此如果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只有采取互相联合的形式,共同采取行动,它们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且联合并不稳定,联合随时有可能破裂。而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阶段,由于企业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该企业可独立于其它企业控制市场价格与供应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由于它是由一个企业独自采取的行动,完全不依赖于任何其它企业,甚至不顾及政府的监督等,也就是说它可以任意实施它愿意采取的行为,只要这种行为能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因此,它可以采取更多的形式、更多的手段来达到对市场竞争的控制与操纵。例如,从欧美等国家或地区反垄断实践来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表现方式有: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价格歧视、超高定价、滥用知识产权、价格回扣、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也正因为如此,它更为复杂、更隐蔽、更难以监管。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垄断行为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一种高级形态。
以上述结论为前提,笔者认为,除行政垄断外,所有垄断形态都可以用这种理论加以说明。行政垄断是垄断行为中是较为特殊的,因为它不是企业的行为而是市场主体的监管者——政府或者行使政府权力的经济组织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其实也是市场的主体之一,它是市场的特殊主体,它行使的是对其它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职权,因此,可以说它也是市场上是具有支配地位的主体,行政垄断是政府部门滥用这种支配地位的行为。由于这种支配地位是任何其它市场主体所无法具有的,因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所有私人性垄断行为中的高级形态,也是所有私人性垄断行为中危害最大的,而行政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比则是所有垄断形态中危害最大的。因此,笔者认为,行政垄断行为是垄断行为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市场竞争的动态过程及其引起的市场结构的发展变化进行探讨,可以发现不同市场结构时期垄断行为的产生及其相互关系,这加深了我们对各种垄断行为经济及法律特征的深刻认识。以动态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四种竞争市场结构的相互变化,即假定这四种市场按完全竞争的市场一垄断竞争的市场一寡头垄断的市场一完全垄断的市场的方向发展变化,通过这种变化来考查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控制企业并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之问的动态变化关系,以动态的经济学理论揭示了各种垄断行为的形成过程,它们主要的变化在于垄断力来源的变化。通过揭示企业并购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之间的动态关系,我们就此可以构建一个有机的垄断形态理论分析体系,并将其它所有垄断形态置于此体系之中。构建这样一个完整的、有机的、动态的反垄断法理论体系,可以使我们加深对各种垄断形态的认识,而且也将过去对各种垄断行为的相互独立的静态认识提高到现在相互关联的动态认识,并从中发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合并审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各自在反垄断法理论中的重要地位,最终为反垄断法规制各种垄断行为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
注释:
[1]“Structurehasbeenusedtorefertocharacteristicswhichconstituteamarket’spattern,status,competition”,“AnexcellentdefinitionofmarketstructurehasbeenofferedbyBainwhotakesthetermtomeanthosecharacteristicsoftheorganizationofthecompetitionandpricingwithinthemarket”.
[2]波斯纳在该书中对“寡头垄断定价的相互依赖理论”,“共谋定价的统一理论”,“运用经济学进路发现和证明共谋,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三部分作了详细论述。为此,笔者提出此动态设想。
[3]CaseT—68/89societaItalianoVertoSpAv.Commission[1992]ⅡECR1403
一、美国保险税收体系概况
1.实行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较为合理地确定可扣除项目,保持保险业税收与银行税收的公平。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为个人和团体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又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保险业在金融资产中占有较重要的比例,1997年人寿保险资产达1万亿美元,占到私人性质养老金的1/4.然而,美国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1997年12月达成的WTO金融服务协议更使其市场开放的趋势加强,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纷纷进行跨行业扩张,而国外公司也进军美国市场,与本国那些运营成本较高的保险公司竞争。
为了充分培育竞争体系,美国对保险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保险税收和银行税收的公平。保险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投保人交付的保费收入和投资活动的收益,它与银行虽同属负债经营,但等额的保费收入同银行按法定利率取得的存贷利息收入相比,保费收入实际上是不肯定的,即日后可能存在赔付事项发生时保费返还,甚至超额索赔的情形。因此,如果对银行和保险按照相同的计税依据计税,并以相同的比例税率征收,高运营成本的保险业的税负要重于银行业。从实现行业间税收公平的角度出发,美国对保险业实行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确定保险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时,较为合理地确定可扣除项目,以充分抵消保费收入的不确定性。
以寿险公司(LifeInsurance)为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情况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蓄银行(mutualsavingsbank),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1)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2)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
5.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使保险费用下降、利润边际缩小,因此,从业者不仅努力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绞尽脑汁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来维系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显而易见的例子是随着年金和养老保险的不断上升趋势,使寿险公司的管理角度从原来管理人寿险转变为管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往往将主要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的项目(政府和企业债券),股票次之,其他的投向抵押、抵押贷款、不动产持股和保险单贷款等其他短期的投资。
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如财产保险公司,允许扣除免税利息(Tax-freeinterest)、投资性支出、不动产支出、业务开支、已付利息、折旧、资本损失等,这些条款的规定对高负债、高成本运营的保险公司无疑起到了支持作用。
除了上述几点,美国还对保险需求主体给予许多税收优惠,从而间接促进了保险业的蓬勃发展。综观美国的保险税收体系,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原则就象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了保险税收这一财政杠杆的作用。
二、我国保险税收体系的现状
尽管中国保险业总体发展速度较快,但截止2000年,保险业总资产不到全国金融资产的2%,保费收入尚不足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总额,而且保险业的资产质量和赢利能力也很差。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民族保险业要与“百年老店”、“深资巨富”、“高科技含量”的外国保险公司相抗衡,除了企业自身需要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制订微观应对策略,也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密切相关。
我国保险税制是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虽然我国保险税制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应该说还是对保险业的特殊性考虑不够。
1.从实际税负上看:原来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时统一执行8%的税率,相对其他服务业来说,总体税负偏重,制约了保险业的长期发展。对此,国家已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1个百分点,分3年将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从8%降低至5%.这对我国保险业这一尚属年轻的幼稚行业起到了一定的扶持作用。
2.从税收结构上看:我国保险业未实行对寿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纳税的税收制度。在具体的计税依据方面,我国税法规定计算保险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保费收入中扣除赔款支出、经营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允许列支的费用依据我国收入和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固然无法像美国那样,可将公司合理预计的损失(或者或有损失)予以扣除,但在其中作为扣除项目的各种准备金还缺乏合理的提取标准。
另外,在营业税税基的确定上,税法规定以保险公司取得的保费收入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如果实行分保业务,分出公司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则由分出公司对保费收入全额(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以初保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从源课税的实际征收办法,有利于提高税务局的征管效率,这点是勿庸置疑的。但以取得的保费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却值得商榷。前以述及,保险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是聚集风险与分散风险的行业,保费收入中相当部分属于公司的负债,并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我国又是一个多灾害国家,财险公司往往赔付率较高。可以说,保险业的营业税税基缺乏考虑行业特殊性。
3.从税收优惠来看:为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对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对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险种1年期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这些税收优惠体现一定的政策性导向。
4.从中外资保险公司税收负‘担来看:外资保险公司在税率、税基、税种、退税和再投资免税上都能享受到种种优惠。比如以所得税的税基来说,中资保险公司计税工资有最高限额的限制,职工福利费按计税工资的14%计算扣除。而外资保险公司的职工工资可据实从成本中列支。中资保险公司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呆账准备金为年初放款余额的1%;而外资保险公司则按年末放款余额或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呆账准备金。再从税种上看,中资保险公司要缴纳附加于营业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而外资保险公司则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使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民族保险业在竞争中更是处于劣势。
三、我国保险税收体系的构建
面对加入WTO后开放型的市场经济,为了扶持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确保民族保险业与国外保险公司公平竞争,保险税收作为一种调控保险市场的财政工具,建立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并符合保险企业自身经济运行规律的税收政策迫在眉睫。
1.重视保险业作为融通资金的金融功能,税制改革方向朝培育税源、提高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努力。
保险业有社会保障、金融和服务三大功能,而我们往往只注意到它为个人和团体提供规避风险担保的社会保障功能,却忽视了其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的金融功能。加上我国一直对金融业即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模式,现行《保险法》规定中资保险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及金融债务,近年来虽有部分资金投入股市的“松绑”政策,但仍未从市场经营和“入世”角度上去盘活、增值和壮大保险基金,提高补偿能力,使保险基金处于被动保值的局面。这也是为什么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在全国金融资产中仅占极小比重的原因。反观国际保险公司,资金运作渠道广、范围宽、灵活性强,不但可投资股票、房地产、发放贷款,还进行跨国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等。不少国外保险公司遭受巨灾巨额赔偿或给付造成的亏损,就靠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收益弥补。
尽管从长远来看,我国金融国际化,实现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的趋势是必然的,但在目前金融监管体系仍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国家未放开不允许保险业涉足风险性投资的限制之前,我国也无法象美国那样,通过税收杠杆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或投资收益)起到显而易见的影响,但保险业税收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保险业税源的培育和保险业的持续发展,而不在于提高税率。因此如何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应该成为保险税收制度改革的取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行业税收公平。再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假如国家逐步放开金融业分业经营限制,就可以考虑对保险公司的固定收益项目(如政府债券等)免税,而对股票、抵押、不动产等风险性投资性支出允许扣除其中的一定比例(或投资收益课税),保险公司自然会权衡利弊,慎重考虑其风险投资组合。对比美国的实践,保险公司出于获得稳定回报的考虑,在资金运用上将主要部分投向了固定收益项目。
2.实行保险税收政策的国民待遇,各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及中外资保险公司应力求实现税收公平。加入WTO以后,公平竞争将成为保险市场的主基调,国民待遇作为入世承诺的基本原则,要求中外资保险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纷纷为跨国保险公司所看好,税收已经不是它们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统一中外保险公司所得税,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各个扣除项目、资产和财务的处理办法作统一的规定,这一点已达成共识。关键的是对各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
由于跨国的保险公司要在东道国提供保险服务,一般通过设立处、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等方式进行,只有首先结合我国对各种公司组织形式的业务范围限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准确判断其经营和业务性质,进而才能合理地确定是否征税、相应税基及可扣除项目等。如入世后的银行大多为“金融超市”,银行兼营保险的情况并不鲜见。美国对银保式公司下设的保险部门规定了代用税,并依据该保险部门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区分征税方式,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这点我国就可以加以借鉴。在保险税收立法技术上,对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征税应把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从而真正实现行业税收公平。
3.调整保险税收结构,提供税收优惠,发挥保险税收的杠杆作用。
(1)考虑分险种纳税,扩大免税税种范围。由于寿险、财险公司在运营机制上有各自的特点,而各险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与国计民生的关系程度也不伺,因此像美国那样分险种纳税,实行差别税率,或规定不同的可扣除项目,能较好地体现同行业的税收公平。另外,应当扩大免税税种范围。除了目前已有的农业险、返还性人身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免税规定外,对其他政策性、非盈利性保险和利润水利低但对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的半政策性保险,包括国内实力难以承担的险种和部分再保险业务,如地震险、洪水险等也应当减免税收,发挥保险税收的社会保障杠杆作用,以充分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
(2)合理调整所得税和营业税税基。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在国家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名义税负有所降低的情况下,再要求大幅度地降低税率也不是可行的。因此,主要的改革方向应放在调整税基上。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目前未像美国那样开征资本利得税,而因此需要在确定其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但还是可以借鉴美国,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尤其是对保险保障基金、巨灾保险、财务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等保险准备金的提取需要严加规定并贯彻执行。这样从根本上是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的。对于营业税税基,除现有的免税规定外,可考虑从取得的全部保费收入扣除已决赔款部分(如为简便征收起见,可以上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已决赔款支出作为扣除数额,年终汇算清缴)作为营业税应税保费;当发生储金返还和退费时,则由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有关税收。
从现阶段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方式看,尚没有形成全面、规范、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校园安全事故,多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弥补,少有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部分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而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应试教育上。有些学校对校园安全比较重视,但缺少一套适合有效的事故预防管理方法。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从学生方面分析,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任务相当紧迫和重要。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比较,我国学校现行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包括:问题纠正多,检查多,预防性措施少;有效的管理措施缺乏继承性;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不系统,不全面,没有形成制度化;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缺乏定期的评审和持续改进;重视伤害事故,忽视健康影响与教师职业病伤害。
2“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系统化模式
建设“安全学校”是指在实现学校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在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安全、环境和健康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力量,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的学校。将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即OSHMS),又称系统化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理念,运用于学校的安全管理之中,用它的策略和方法帮助学校进行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管理,借以改变目前学校安全管理模式,将系统化的学校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学校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使学校管理的所有方面都与安全管理体系相结合,
2.1“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创建步骤
“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创建“可分为五个步骤:计划、组织、实施、评估和改进。
(1)“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计划、组织步骤是“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策划与设计阶段。在这个阶段应该拟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程序。
(2)计划。在学校决定实施“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后,应成立工作小组,首先由学校初步状况分析(ISR)及初步危害分析(PHA)开始,了解学校的现行情况。初步状况分析(ISR)。通过相关部门颁布的学校适用的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与学校现在的执行情况比较,找出创建“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应达到的底限。初步危害分析(PHA)。对整个“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初步的危害因素分析,根据相关标准、学校的意外统计数字、已经进行的评估和安全检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初步找出学校存在的危害。如果学校没有意外统计数字、已经进行的评估报告和安全检查记录,那么在以后工作中,这些部分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补充部分。根据初步状况分析(ISR)及初步危害分析(PHA)制定学校的安全、健康工作重点,估计需要的人力、资源投入等。
(3)组织。在这个阶段,工作包括确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安全方针、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职能分配和制定“安全计划”四个环节。确定“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安全方针;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职能分配,即把“安全学校”管理体系中各要素所涉及的职能逐一分配到部门;制定“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该详细列出学校工作中遇到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学校内的安全及健康推广活动,“安全学校”体系实施的要点、步骤和程序。
(4)“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就是执行“安全计划”、实现“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目标、保持“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和不断优化的过程。体系的有效运行,是依体系的组织结构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执行考核,信息反馈,并通过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的。“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运行涉及组织学校的各个部门,学校应抓住体系设计的要求,按照严密、协调、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学校的内部机构,并配备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同时明确各部门的关系以及协调方式,牢牢抓好体系的运行机制。当体系运行中发现问题,要采取纠正措施体现PDCA的原则。
(5)“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对自身“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评估是为了检查与确认体系各要素的实施效果是否按照计划有效实现,它是对体系运行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安全学校”管理体系的一种自我保证手段。在“安全计划”中应该包括这个步骤。管理评审通过年度计划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体系评估的重点为:制定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管理体系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合适;体系要素及其文件是否要修订;对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的评价等。
2.2“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安全学校”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这部分工作在制定“安全计划”时应该充分的考虑,因为体系建立后的工作将依据该计划执行。同时,在制定学校的“安全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PDCA的原则,将检查、持续改进的具体行实施步骤,列入计划。“安全学校”管理体系考虑制定“安全计划”时,计划中应该包括6部分内容,分别是:安全政策、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文化和与社区关系。各部分内容在学校的“安全计划”中应该分别详细的列出实施计划,包括现状分析评估、设立分步目标、实施原则、实施内容措施及最后效果的评价、检讨与计划修订。
3结束语
一是工学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煤矿工作环境艰苦,生产任务繁重,导致了工作时间与培训时间之间发生冲突,再者一些基层领导单方面强调生产任务,对职工安全培训重视不够,甚至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在企业不断扩张和拓展的过程中,一些驻外联营兼并矿井职工结构中属地工、农民工等工种较多,且流动性比较大,造成了职工培训不稳定,培训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二是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师资力量薄弱。在一些矿井,特别是在一些新建和联营兼并的矿井,虽然成立了自己的培训机构,完善了很多相关制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上,比如调动学员自主学习,培训奖励,职级晋升等方面不够严谨、细致。再者,培训师资力量薄弱,有的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缺乏井下工作经验,造成了课程与现场、与工作实际“两张皮”,致使培训工作只停留在表面工作上。三是培训方式单一,培训效果不明显。煤矿职工培训工作在理论培训上下的功夫多,对实操培训抓的不够,不严格。虽然也采取了岗位能手、技能比武等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但培训的实际效果,往往与预期培训目标相差甚远。四是日常基础培训流于形式。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中最基础的72学时安资证培训存在队组说情、学员重复培训现象。
一些队组为了应付差事,发明出一种“学习特派员”“、培训专业户”,使其不定期培训;另一方面表现为职教培训机构教材内容雷同,形成了培训内容上的重复培训。这样就造成培训资源的极大浪费,使得“吃葡萄的不吐皮,不吃葡萄的倒吐皮”,结果成了“受训的常受训,不训的常不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安全培训工作机制及其相应的培训形式不合理所致。从安全培训的机制上来说,首先是脱离员工需求,缺乏激励性;其次是脱离生产实际,缺乏针对性;再次是脱离培训标准,缺乏规范性。受安全培训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制约和影响,表现在培训实施上很少问津培训效果,偏重追求培训数量,结果造成安全培训形式化。由此可见,建立一套符合员工心理需求和安全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并辅之于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对于安全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治本之举。
二、建立完善新型安全培训工作体系的原则
建立新型安全培训工作体系的原则一是要科学策划。新型安全培训工作体系要更符合员工心理需求,起到激励作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经一项研究表明,员工在受到充分激励时,其能力发挥为80%—90%,在保住饭碗不被解雇的低水平激励状态下,仅发挥其能力的20%—30%。由此可见,运用激励措施,挖掘人的潜能大有可为。二是要突出实效。加强以操作性为目的的新型安全培训工作体系要符合安全生产需求,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规范操作行为为基础,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的安全教育机制,尽可能让每个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有充分的机会提高技能与素质,使他们能胜任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出更大贡献。三是要公正公平。加强规范性的新型安全培训工作体系的建立要更符合培训规律,使培训工作流程规范,为提高员工整体安全技术素质创造公平、公开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鼓励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敢于竞争,善于竞争,在竞争中锻炼提高,增强素质,岗位成才。
三、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强化安全培训的措施
一是突出职工学校主导作用。职工学校作为职工培训工作的主导力量,全面负责组织和落实各项培训工作。其职责主要是构建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系统调研分析培训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严格培训过程落实、着重培训效果跟踪。在重点完成好三项岗位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培训、员工素质提升和学历提升、职称和技能鉴定等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构建培训体系和培训效果工作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基层单位、队组培训资源,明确各级培训责任主体,形成职工学校持证上岗培训、部室领导、队组专业技术培训、班组手指口述、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基础培训的倒金字塔式培训体系。并且大力营造全体员工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大培训培训氛围,使全体员工逐步养成自主学习、自我提升的习惯,推动员工综合素质的大幅度提升。二是抓好基层单位、队组培训工作的主体作用。基层单位部室、队组培训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影响到整体培训工作的效果。基层各单位、队组,尤其是生产相关部室、队组必须充分利用好井上、井下培训实训基地,分层次制定出针对技术员、工长、一般员工为培训主体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人数,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职工学校要明确部室培训责任体系,在部室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夯实班组培训的基础作用。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单位,可以说煤矿安全管理靠班组,生产任务组织完成靠班组,设备平稳运行靠班组,发生安全应急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处理关键在班组,当然日常基础性培训工作、实际检验员工培训效果也在班组。煤矿必须构建出以队长、班组长、技术员为主体培训导师的全员日常班中现场培训管理模式。重点利用队长、班组长、技术员现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以“三个三”、手指口述、事故案例、操作要领为主要培训内容,采取师带徒和现身说法的培训方式,现场指导和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促进其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四是强化培训考核激励作用。在完善三级培训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分级培训、升级考评”工作机制。“分级培训、升级考评”就是立足是本矿安全生产实际和员工的具体情况,将全矿职工按照理论学识和实践技能的高低,分为高、中、低三级,采取按级培训,培训后考核,考核合格后,再参与升级考评的培训方法,紧密与职工实际工资结合,达到以经济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目的。
四、结语
通过对物流管理岗位群专业技能的分析,进一步进行了实训项目和专业课程的分析。核心课程包括物流整体规划、仓储作业操作及管理、运输作业操作及管理、货运作业操作、报关报检作业操作、配送作业管理技能、物流信息系统操作、物流综合服务管理,相对应的实训项目包括物流整体规划设计、仓储作业操作和仓储管理、运输作业操作和运输管理、货运作业操作、单证操作、配送中心作业管理、物流信息系统操作、物流综合服务管理。从而确定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供应链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货运、报关报检、配送中心作业管理、物流信息技术、物流服务管理。
二、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进策略
为构建与完善物流管理专业“三维一体,三阶递进,二元并重”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物流管理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建设专业拓展课程,满足单项实训项目物流项目管理训练和物流成本与绩效管理训练的建设物流管理专业有选择有规划地建设专业拓展课程《物流项目管理》和《物流成本管理》,在这两门课程的教学实施中融入实际物流企业典型案例和情景数据进行物流项目管理训练和物流成本与绩效管理训练。
(二)建设融多项仓储、运输、配送、包装、加工、货代、报关报检、物流综合服务、物流沙盘模拟等项目的综合性实训基地
目前专业已申报专项建设“物流综合实训中心”,2015年已申报,资金总额为252.6万元。该基地目前准备在2016~2017年建设完成。该物流综合实训中心重点强调物流中心的仓储、运输、配送、包装、加工、连锁服务等物流职能,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以企业化的硬件设施为运作管理基础,以物流软件为载体,搭建现代物流企业运营、作业、岗位职责等真实环境,模拟物流企业各种岗位的典型作业操作和综合服务管理项目,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目标,全面提升学生物流专业操作技能,提高其动手操作和综合运用能力。本物流综合实训中心建设包括的主要包括供应商模拟设备、制造商模拟设备、第三方物流平台设备、快递业务模拟操作设备、零售商终端设备。
(三)强化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1.1内部审计不到位
检测实验室是服务于社会、企业、大众的重要组织,应严格控制检测质量,对检测的结果进行反复的确认,才可下定论。但是,由于检测实验室的内部审计不到位,并没有对检测的各个环节、流程、检测系数进行确认,仅凭检测人员的一面之词就下结论,对检测的质量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1.2质量控制意识低
质量检测数据是由检测人员得出的,由于检测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失误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由于检测人员或质量控制人员的疏忽,在质量检测时缺乏规范性和合理性,为了简化操作流程,过早的下结论,最终由于质量超标而导致社会损失巨大。此类现象的发生,其主要原因归咎于检测人员或质量控制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低,并没有将质量控制最为重点项目来抓。
1.3检测数据不真实
检测数据的不真实主要取决于检测人员或质量控制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上。部分质量检测人员工作态度不够严谨,在记录检测数据时发生书写上的错误,是个人态度和素质缺失的重要表现;企业为了获得卫生许可,对质量检测人员进行贿赂,质量检测人员受到利益的驱使,而做出了不真实的检测报告,是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
2加强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2.1加大审计与监督力度,以加强对质量的全面控制
由于检测实验室检测的对象都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像食品、化工、环境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由此可知,更要加强监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内部审计与现场监督力度,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建设情况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质量,对实验室现场进行监督,严格监督检测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检测人员的行为、操作流程、检测手段等内容,以保证检测的规范性,对提高检测质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检测实验室中,应建立实验室审计与监督小组,对实验室的检测过程进行跟踪性审核与监督,随时掌握检验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日常的检验工作的质量数据进行抽查,可有效调动质量检测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检测质量,为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升级保障。
2.2加强质量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性
食品检测、化工检测、环境监测等对检测质量的要求很高,可能一个小数点之差就会产生巨大的危害性,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担。因此,应加强质量检测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性,能意识到质量检测的重要性,提升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的职业态度,对提高检测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中,检测数据出错、不真实的现象叠出,制约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检测人员应认真对待工作,严格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对产生的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反复的确认,与此同时,要提升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不被利益所诱惑,刚正不阿,都有利于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质量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性和个人素质,能以更专业性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将真实的检测数据进行上报,杜绝出现数据不真实、假报、误报的现象。
2.3构建质量风险预警机制,做好风险预防措施
质量检测是一项复杂、难度系数大的工作,会随着被检测对象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难度,也就意味着检测质量会相对受到影响,检测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尽量避免检测错误或风险的出现,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好风险预防措施,对存在异议、难度大的检测物质要进行小组讨论或有更为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测,并进行反复的确认,一旦发现问题或错误判断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精确性,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目前,潜在的质量风险问题颇受关注,只是通过相应的数据或客户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判断,并没有具体的科学资料予以支持,会存在潜在质量风险,要对潜在质量进行预防,实现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系统化建设。
3结语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网络管理系统
为了实现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有必要将学校的这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整合利用,因此,需要建立全校级别的信息化平台,整合全校的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实现这些设备的管理、使用和信息共享。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需要解决设备管理、设备使用、设备采购、信息、信息共享、共享机制、绩效考核、报废处置等涉及到技术、管理、维护等多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调研,借鉴全生命周期管理思想,设计了大型仪器全生命周期网络管理系统。
系统将大型仪器的整个生命周期分为采购期、运行期和处置期三个阶段。通过系统终端可以实时获取大型仪器使用数据,一方面使获得的数据更为客观,另一方面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进行统计分析,更有针对性地调整管理手段,为绩效考核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通过系统可以即时大型仪器相关信息,进一步促进为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率。具体系统框架见图1。
系统设计的原则
买好、管好、用好是系统设计的原则。买好是前提,管好是重点,用好是目的。
系统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通过设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围绕大型仪器设备申请、采购、使用、维修维护、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产生问题的源头抓起,严格控制管理大型仪器生命周期内的各个环节,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从而节约投资成本、降低大型仪器的重复购置率,促进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的提高。
系统设计思路
根据全生命周期的概念,对大型仪器采取三个阶段、三个评价决策进行管理。三个阶段即采购期、运行期和处置期。采购期涵盖设备申购、专家论证、设备采购和设备验收;运行期涵盖人员管理、培训管理、使用管理和维修维护;处置期涵盖调配处置、报废管理和报废处置。三个评价决策分别是年度效益考核、使用状态评估和综合评估。年度效益考核是对大型仪器每年使用情况的评价;使用状态评估是指对大型仪器从第一年的效益考核开始到当前时间的使用情况的评价;综合评估是指对大型仪器从购置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总体评价。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各个阶段的相关信息,达到有效宣传大型仪器最新信息、方便师生、便于管理的目的。
系统运行方式
如图1所示,该系统包括采购期管理、运行期管理、处置期管理、评价分析和信息五个大模块。其中,采购期管理包括四个模块,运行期管理包括四个模块,处置期管理包括三个模块,评价分析包括年度效益考核、使用状态评估和综合评估三个模块。
1系统数据流系统主要数据流向是按照采购期运行期处置期顺序进行,同时,评价分析模块从各个阶段的不同模块中调取和反馈相关数据。调取数据是为管理者分析其使用情况提供依据,反馈数据是为管理部门审核、决策提供依据。年度效益考核是从培训管理、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模块调取数据,同时向调配处置、报废管理模块反馈数据,使用状态评估是从设备申购、专家论证、设备采购、设备验收、人员管理、年度效益考核模块调取相关数据,同时向这些模块反馈决策参考数据;综合评估是从采购期、运行期和处置期十一个模块中调取相关数据,同时向这些模块反馈决策参考数据。
2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模块调取的具体数据由评价指标决定。举例说明:如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的年度效益考核指标一般包括机时利用、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对外开放等。机时利用和对外开放数据从使用管理模块中调取,人才培养从培训管理模块调取,科研成果可以从使用管理模块调取。
3确定反馈数据指标评价反馈的数据由决策需要的指标决定,如专家论证模块需要与拟申购仪器相同和相近类仪器的使用情况,则使用状态评估模块将根据预设参数给出统计分析结果供专家论证参考。其他模块也都有相应数据传递。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的简称。ISO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现有117个成员。ISO的宗旨是“在世界上促进标准化及其相关活动的发展,以便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在智力、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开展合作。”ISO通过它的2856个技术机构开展技术活动,其成果(产品)是“国际标准”。ISO现已制定出国际标准共10300多个,主要涉及各行各业各种产品(包括服务产品、知识产品等)的技术规范。其中,ISO9000族一共有17个标准,作为企业,常用以下三个标准之一:ISO90001:《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品质保证模式》;ISO90002:《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品质保证模式》;ISO90003:《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品质保证模式》。
2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必要性
2.1强化质量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ISO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显然,非国家或政府莫属。由国家或政府的机关直接担任这个角色,或者由国家或政府认可的组织去担任这个角色,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认证机构”。因此,负责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对企业的质量体系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这样,企业内部可按照经过严格审核的国际标准化的质量体系进行品质管理,真正达到法治化、科学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迅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增强客户信心,扩大市场份额。
企业取得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有认证机构的严格审核和定期监督,就可以确信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有质量保证的产品甚至是优秀产品。使客户能够放心地选择企业产品,从而扩大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2.3节省多方审核的精力和费用。
第二方审核是现代贸易中的惯例。作为第一方的生产企业申请了第三方的ISO9000认证后,众多第二方就不必要再对第一方进行审核,这样可以减少这类的审核要求,无论对第一方还是对第二方都可以节省很多精力或费用。同时,企业在获得了ISO9000认证之后,再申请其他产品品质认证,还可以免除认证机构对企业的品质保证体系进行重复认证的开支。
2.4确保产品品质。
国际贸易竞争中,品质竞争已成为主要手段,不少国家把提高进口商品的品质要求作为限入、奖出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措施。实行ISO9000国际标准化的品质管理,可以稳定地提高产品品质,使企业在产品品质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5避免产品责任。
近几年,各国在执行产品品质法的实践中,追究责任越来越严格。发达国家在立法中把原有的“过失责任”转变为“严格责任”,以至于对制造商的安全要求提高了很多。产品使用者一旦在使用时出现事故,法院可以根据产品的品质、产品有没有安全装置、有没有向操作者发出警告的装置等任何一个问题判定该厂方对其后果负责赔偿。但是,按照各国产品责任法,如果厂方能够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便可免赔,否则,要败诉且要受到重罚。
2.6为企业在电子商务中提供信誉保证。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时常被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产品质量、质量管理水平、商誉的资料。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每年都要接受公正的第三方审核,所以具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3实施建议
3.1加强质量检验工作,确保企业质量信誉
质量检验工作是TQC的“根”,只有切实做好质量检验工作,才能保证统计技术的数据准确及企业信誉的提高。现代企业内部普遍采用“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各工序的检验是工序控制的重点。但质检工作不仅检验产品,而且代表用户的意愿。因此,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质检工作不仅具有把关的职能,而且具有预防、报告和改进等职能。所以,质检工作必须以诚信为标准。质检工作应做到:
(1)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厂、不合格品出厂或流入下一道工序。
(2)为正确实施质量控制,评价工序能力和质量改进与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3)密切企业中生产、设计、工艺等部门的关系,推动TQC活动的顺利进行。
(4)质检重点应设在统计技术的应用和对标准的复合型等方面。
3.2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工作,提高质量经济效益
对企业来说,跟踪核算、跟踪管理尤为重要。企业参与的竞争,即有质量因素,也有价格因素,如果质量成本管理不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则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多年来,我国的大中型企业就是受成本高而效益低的困惑。因此,对获证后企业的质量成本管理工作应做到:
(1)识别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主功方向。
(2)确定适宜的质量水平,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3)改善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把质量成本会计科目改为统计科目,由生产部门承担质量成本的统计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分析和控制。
(4)实施全过程、分职能、预防性的质量成本管理,从而提高产品合格率,达到质量、成本和效益在管理工作管理的统一。
3.3加强质量改进工作,不断满足顾客要求
质量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实现质量改进,在竞争激烈和顾客需求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如果不进行质量改进,原有的顾客很快就会流失,原有的市场很快就会被竞争者占领,质量改进就是要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地增强满足顾客要求,从而持续地获得顾客的信任和光顾。因此,获证后的企业质量改进工作应做到:
(1)科学改进管理过程,理顺接口责任,使企业经营流程和资源处于良性匹配状态。
(2)改进设计质量,在产品功能、价格、维护性等方面满足顾客的要求。
(3)改进制造质量,降低不合格率,提升产品标准,减少资源浪费,改进工序质量。
(4)改进服务质量,减少索赔事件,提升品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5)寻求改进机会和项目,促进市场质量(即顾客评价的质量)改进。
(6)结合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管理薄弱环节,解决质量问题及提高质量水平。
(7)树立改进制度的权威性,检查改进效果,总结提高。
3.4加强设计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促进市场营销工作
不同的企业有着相异的经营机制,但其共性在于经营活动是一个不断提高的循环过程,质量存在于其中的每一环节中,服务质量、设计质量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消费观念首先重视产品质量,其次才是价格等因素。据日本K公司索赔统计数据表明,属于设计质量问题约占70%,制造质量的问题约占30%,而服务质量的提高可大大降低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企业经营者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调查研究消费要求,设计、生产满足消费者的产品,同时注视服务质量,使顾客能充分享用产品应有的功能。通过销售把握需求、创造需求、实现需求是质量管理工作的目的之一。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是知识和信息技术融合的时代。根据建筑企业的特征分析了当前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挑战,指出知识管理的三个关键问题,引入知识博客策略,并对其在建筑企业知识管理中的应用分别从管理和信息技术两个角度作了分析,结果表明,经过进一步完善,知识博客将是建筑企业知识管理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知识管理建筑企业博客策略分析
1.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决定着企业的价值,对知识的管理将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知识管理(KnowledgeManagement,KM)应该是企业有意识采取的一种战略,它保证能够在最需要的时间将最需要的知识传送给最需要的人,这样可以帮助人们共享知识,并进而将之通过不同的方式付诸实践,最终达到提高企业业绩的目的。在今天激烈竞争的环境中,KM有助于企业整合自身知识,实现知识流程化;使企业能够快速地对外界进行响应,提高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扩大知识利用的程度与范围,增强创新能力和商务智能;打破原有管理等级边界,拓展组织发展的空间。
今年1月份,NewCommForum在美国的California召开了第一届有关博客在企业中应用的学术会议,并在今年的欧洲以及纽约还将召开类似的会议。博客不仅在新闻传播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在企业的KM领域也日益得到广泛应用。
2问题的提出
2.1中国建筑企业的特点和面临的挑战
建筑企业又称建筑施工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有着不同的特点:在产品方面,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多样性、体积庞大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在生产方面,建筑产品生产具有流动性、周期较长、单件性、露天高空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较低以及协作关系复杂的特点;在管理方面,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利润载体和业务核心,采取承包为主的经营方式以及现场管理为主的生产组织方式。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当前的商业环境,我国建筑企业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挑战。
2.1.1回归企业信息化理念
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接受,但是,由于薄弱的管理基础,技术人员主导的信息化历程,部门各自为政的系统建设,计划经济下的思维惯性与市场经济下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信息化理念的不和谐,导致整个中国建筑企业信息化呈现出重技术与功能、轻管理与需求,重局部与眼前、轻整体与长远,重硬件与网络、轻软件与数据,重系统与开发、轻人才与应用等不良特征。其根本原因在于历史和体制滋生的不合理的企业信息化理念,以及在新经济时代竞争、客户和变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要改变这一理念,就是要变革“技术导向”为“知识导向”,从企业运营管理出发,梳理并设计企业的KM架构,使企业的知识能够充分积累、共享和传播,在此基础上设计企业信息技术结构,从而使企业信息化从IT企业解决方案的技术迷宫回归到企业家的经营管理常识。
2.1.2改进企业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企业在交易准则下,富有创新性地形成、改变或利用规则形成的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一系列契约关系,是解决企业运作方法的问题,其核心是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的KM问题。在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密切结合的今天,数字信息流改变了企业的工作方式,以及跨越企业边界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如何将知识、技术与人更好地结合起来,打破企业原有的传统模式,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将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正如管理学家德鲁克所言,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现有信息网络技术已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使虚拟企业、商业联盟和网络化集成建造成为现实。
2.1.3建立学习型企业
学习型企业,是知识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竞争趋势的必然产物。建立学习型企业,并不仅仅是给员工提供更多的正规学习培训机会,而是要通过自我超越、团队学习、改善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发展领导力和系统思考的能力,全面开发人的才能;并在企业业务过程中不断学习,促进知识的创造,组织的变革、创新和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其实质就是尊重人才和尊重知识,注重“软环境”。这要求建筑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先有产品和服务,然后建立产生产品和服务的机制,最终目标是营造出有利于建筑企业发展的经营环境。
2.2KM的关键问题
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挑战实质上是通过KM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彻底实施KM,就必须在以人为基础的方法和技术型方法与工具之间找到适当、有效的组合与平衡并解决三个关键问题:隐性知识的传播、知识的共享和知识的存储,这就为知识博客带来的契机。
3知识博客策略
Blog,是Weblog(网络日志)的缩略语。源于1998年美国,流行于2000年,2002年被引入中国。在美国,Blog这一单词已固定下来,并把写Blog的人称为Blogger,写Blog的行为称为Blogging,国内普遍将其翻译成“博客”,是指个人或团体将每天的事件、意见和信息等到Web上。博客的出现,标志着互联网从“信息共享”开始向“思想共享”和“知识共享”转变,国外有人也将其称为Internet2.0。
国际上,博客已得到充分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如Cisco,Microsoft,IBM,Intel,Nokia等)已经将博客以及类似博客的软件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实际上,博客是一种非正式的知识生产方式,在知识共享和帮助实现企业目标上发挥着独到的作用,具有巨大的KM潜力,用博客提炼企业的核心知识将成为热潮。用来支持KM的博客,我们称之为knowledgelogging,或者k-Blogging,中文也可翻译为知识博客,它是现有大规模使用的KM解决方案的一种廉价高效的替代品。下文将从管理和信息技术两个角度上对知识博客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策略进行分析。
4基于管理角度的策略分析
4.1管理方式
传统的KM是分割式管理,满足分类存储的需要,往往具有割裂的感觉,比如项目合同放一块,项目资料放一块,项目专家放在另一个系统等等。而知识博客是整体式管理,能够为学习和理解事物提供完整的细节和历史背景,不仅提供重要的资料,而且也提供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人物的观点倾向。因此,知识博客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广泛,适合于学习。
4.2KM的实施者
传统的KM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因此满足官僚组织自上而下的控制的需要往往摆在重要的位置。下层雇员对KM的需求往往被忽视。而知识博客是能够自下而上发展,即使在没有高层的参与下,往往也可以实现。但是,高层的推动会促进这一过程。因此,知识博客适合于学习型组织的分权式管理。
4.3知识的提供机制
传统的KM是组织的激励机制驱动组织的雇员提供知识,即需要KM的软的方面的配合。激励机制缺失或者扭曲,导致这种系统成了无水之池或者充满信息垃圾。输入无效率,是任何这种KM系统面临的问题。而知识博客是很大程度上依靠网络效应和声誉机制。网络效应让参与其中的人都有受益。快速的信息传播和声誉机制则激励参与者不断贡献,并且这个贡献可以获得声誉,从而相对于一种产权激励。因此,知识博客依靠网络效应和声誉机制,制裁机制相对较弱。
4.4提供的学习材料
传统的KM提供的学习材料往往与人相隔离,时过境迁,变成一种“技术性知识”,制度性知识缺失。学到死的知识,难以学到活的智慧。组织面对面的团队学习往往需要很高的组织成本。只提供学习材料,但不提供学习本身。而知识博客是将这些学习材料与人物观点和学习过程相联系,学习技术性知识的同时也学习了制度性知识。并且在这个过程构建彼此的信任和关系,而这些成为组织竞争力之一。提供学习材料,也提供学习,构建组织的关系资本。因此,知识博客在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实现KM。
4.5适合的管理范式
知识博客往往是与扁平化管理相适应,鼓励平等管理,能够代表真正的员工需要,不一定与管理层的利益相冲突。因此,知识博客能将静态的KM和动态的KM相结合,带来组织范式的转变,扁平化、平等化、学习化和网络化是相互伴随的过程。但与命令-支配型组织存在一定的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管理层对于保密、控制的担忧。
5基于信息技术角度的策略分析
根据弗朗霍夫(Fraunhofer)的KM参考模型,KM的核心流程可以分为产生知识、储存知识、传递知识和应用知识四种。下文将以此为线索,就博客的常用技术对建筑企业的知识博客策略作技术上的分析,见图1。
5.1知识的产生
知识的产生是指新的思想和见解的产生,或认识到某些新事物。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和单件性,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形形,一个工程一个样,企业员工要不断面临新变化解决新问题。这意味着企业员工必须要从内外环境中不断发现、学习和创新来产生新的知识。
RSS(ReallySimpleSyndication)是一种基于XML的Blogs内容聚合阅读器,通过使用RSS,企业员工不用登录网站就可以快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来自企业内和外的知识。
基于Internet技术,通过构建企业知识博客门户,可以实现知识的统一归类和集成。并且,通过此门户,企业既可以向内部员工统一灌输必备的知识(例如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进度计划等),也可以对外推介、汇告或建立知识联盟。
群集是指企业员工可以按照兴趣或工作岗位建立博客群。同一群集可以通过快速沟通和交流促进知识的创新(如支持头脑风暴法等)。
由于“零进入壁垒”(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零距离)的特性,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双向互动、超文本链接、动态更新、覆盖范围广等优势,使企业员工能够将工作过程、思路经历、思想精华、闪现的灵感等进行及时记录和。
采用非正式HTML文档,企业员工能够离开日常工作环境,随时随地,借助任何一个网页浏览器或移动设备,没有惯有条件和文档格式(可以是文本、图片、视频等)约束个人的观点和想法,更容易产生新的知识,也能将隐性知识很好地体现在文档中。
5.2知识的存储
知识的存储是指将知识储存在文件中需要用额外信息(元数据)标明以便检索。建筑生产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知识的标准化积累、动态更新和高效检索非常重要。
对XML标准化的支持,既可以实现分布式存储也为基于语义网络的知识自动获取和交换提供可能。
使用评论构建评注系统,可以向非正式文档持续添加评注数据和元数据,随着各种评注在系统中的逐渐增多,注解者之所以进行评注的原因也就随之增加。由于评注文本和它的理论基础(元数据)在逻辑上都与核心文档紧密相连,因此,评注能够增加文档的语义内涵。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核心文档前期协调所花的代价;另一方面,也可以自动地对知识进行动态更新。
完全的个人化支持为自动编制动态黄页提供了可能,通过元数据,可以直接找到拥有相关知识的人。
5.3知识的传递
知识的传递是指找到正确的收件人,即将合适的知识传递到合适的人手中。随着完成项目的逐渐增多,建筑企业也将积累越来越多的知识财富,但是,目前很多的建筑企业要么就是让这些财富“沉睡”在档案库里,要么就是关注于将这些财富进行“过分”预结构化后存于数据库中,结果是降低了传递效力,缩小了传递范围并且还导致了知识的丢失。KM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将准确的知识在准确的时间传送给准确的人,因此,知识的传递非常重要。
首先,参见图2,在基于Internet的知识博客环境中,一个个知识博客个体(如A、B和C)是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在具有超级连接的HTML文档和TrackBack(也称反链接或引用通告)的支持下,任意个体A可以通过获取B的知识而同时认识了C,并且A也可以引用B的知识加以扩展深化并通告B。个体之间不是孤立的,任何一个个体同时兼当了知识的传者和受者身份。因此,在获取某一个体知识的同时也就能够获取相关领域的其他个体的知识,相当于打开了一个通往无数个门的“门厅”。这样,任何一个知识博客个体都可以衍生出开放的“知识共同体”,并且一个知识共同体还能通过知识化合作用而不断形成新的知识共同体。同时,知识博客环境、传统媒介和社会环境之间总是会不断发生交互作用。
其次,通过评注系统,企业中的任一授权员工都可以在同一核心文档中添加评注内容,对核心文档进行多角度地理解,有利于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的或跨学科的知识传递,在较小程度上,也能够支持隐性知识从一个个体向另一个个体传递。
再者,对于一个成功的企业来说,不主张记录所有的知识,尤其对于隐性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找到拥有知识的人。因此,可以基于Internet技术创建企业知识博客门户,由于知识博客的个人化特性,能够自动或手工生成准确的员工黄页,通过访问黄页上的元数据(如个人简档、联系方式等),就可以找到拥有隐性知识的企业员工。此外,通过知识博客门户,可以将Blog进行系统整理归类,施行推荐机制,更加有利于知识的传递。
5.4知识的应用
知识的应用是指找到正确的资料和文件,使其便于将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建筑生产中,如何快速应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积累的大量案例、注意事项和经验总结等宝贵知识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进工艺和减少事故,是KM在建筑企业中增值能力的体现。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在检索知识时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知道搜索什么,并且熟悉具体、精确的检索字和元数据(例如类别、作者或创建日期);其二,不确切知道要搜索什么,只有通过广泛浏览,以便发现自己真正不知道什么。对于前者,可以通过基于关键字的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对于后者,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获取的知识也非常有限。由于知识博客完整的基于HTML的非正式文档,这就可以通过超级链接访问相关领域的知识共同体,以便检索到系统的知识,并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语义网络,对知识进行动态准确地提取。基于XML的RSS也为知识的检索提供了一种内容聚合的工具。应用个人对核心文档的评价来支持建议系统,可以通过过滤掉不需要的文档从而提高搜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