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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哲学论文

时间:2023-03-27 16: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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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哲学论文

第1篇

1、推崇“人”,重视“情”

中国文化史与西方文化史的不同之处之1是中国从没有发生过某种宗教占据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事实。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虽然是天命论者,但是“不语怪力乱神”:他所关注的是人,而不是神。又如儒家所倡导的“入世”观,强调积极的干预现实生活,也是1种重视“人”的体现。同是中华思想主流的道教思想从未占据过思想统治地位并且生活在儒家的阴影之下,道家并非绝对的消极无为。庄子1方面在执着“齐物论”,但另1方面却在讲“人世间”:“子之所爱,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于佛教,从进入中国的1刻起便开始了中国化。虽然佛教的思想在中国盛极1时,但是仍无法撼动中国主流的儒家思想,与此同时,佛教思想也在向着儒家的思想靠近。禅宗的心性修养为中心的哲学观和孟子的行善轮、先验论在本质上是1致的。儿它的主观唯心主义又深刻影响了宋明理学的发展。因而整个中国哲学都在推崇“人”的重要,强调人的主观的活动去改造这个社会。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

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在这几千年中,每1个哲学家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向统治着提供者他的治世之道。对于儒家的“入世”之道,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之道。道家的“无为”之道,正是用1种“无为”的手段实现政治的和谐。董仲舒和宋明理学的观点虽是支持君权专制,但也是1种对社会的治理方法。

第2篇

笔者认为,完整的人的生活领域内在地包含着私域和公域两个部分。私域(又称“私人生活领域”)是指具有差异性和特殊性的个人确保其独立存在和发展的领域,相反,从上述有关公域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基础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域(又称“公共生活领域”)指的是具有统一性和普遍性的共同体成员实现共同生存和发展的领域。公域是区别于私域并且与其一起构成完整的人的生活的领域,它是特定的社会共同体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领域,是一定社会共同体的人们处理公开的公共事务并且实现共存和共享的领域。它也是具有整体统一性和普遍性的集体存在方式。作为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普遍意志的表达,公意便产生于这一领域。这意味着,一方面,公域是公意得以存在的基础,没有公域便不可能存在公意;另一方面,公意又必须在公域的范围和界限内存在和发挥作用,公域决定了公意的主体、对象和范围。第一,公域中主体的公共性决定了公意的主体必须是“公共人”。“公共人”是一个更大的整体中的一部分,是公共空间中的共同体成员,是具有整体统一性和普遍性的共同体的人,是在共同体中有统一性的共同的“普遍自我”,正如卢梭强调的那样:“这个有道德的共同体便有了它的统一性,并形成了共同的‘我’,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意志”,[4]他往往只着眼于公共利益。格罗夫曼和费尔德以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人”理论假设为前提,最后演绎并推导出了“公意即公共物品”的结论。这当然是对公意内涵的一种误解,因为很显然他们的大前提是错误的,[5]“经济人”是完整的和孤立的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原子式个人”,他往往只着眼于私人利益,是具有特殊偏好和偏见的个人,这样的人是属于私域(家庭、谋生等领域)而不属于公域中的人,那么他们的意志又怎会是公意?有学者便对此观点进行了深刻地批判。①第二,公域中事务的普遍性决定了公意的对象必须是公共事务。所谓公共事务指的是超越个体差异性和特殊性而具有整体共同性和普遍性的事务。卢梭非常明确地指出:“公意是绝不针对个别的对象考虑问题的,无论这个个别的对象是在国家之内还是在国家之外。……由于作出规定的行为者是公意,它所规定的事情就是带普遍性的”。[6]这种事务与一定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都息息相关,因此需要所有成员形成公共意志。相反,如果事务本身不具有公共性,那么处理这种事务的意志就不是公意。比如,雅典城邦公民判决了苏格拉底死刑,有人认为是公意杀死了苏格拉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杀死他的不是公意,因为苏格拉底作为一个人并不具有公共事务性,判决不具有公共性的人死刑怎么也不可能是公意所为。第三,对公域的不同解读决定了公意的内容必然具有差异。就是说,不同的人对公意的内容都有着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观点,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公域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具体来说有两种表现。一是同一学派内部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比如,在当代功利主义者内部,一些人把公域理解为实现通过平等分配来实现效用最大化的领域,相应地,他们头脑中的公意就是如何实现每个人平等权利的问题,重心是平等;但另一些人却把公域当作通过保障最大程度的自由以创造更多财富的领域来理解,相应地,他们头脑中的公意就是如何实现和保障最大程度的自由的问题,重心是自由。正如威尔•金里卡所说的那样:“虽然一些功利主义者认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通过大规模地重新分配财富就会使效用最大化;但另一些功利主义者却捍卫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认为它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7]二是不同学派之间有不同理解。比如,自由主义学派把公域当作实现和维护个人权利的领域来理解,相应地,在他们眼中,公意的内容便是围绕着如何确保个人权利而展开的。社群主义学派则不同,他们把公域理解为一定共同体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领域,相应地,在他们看来,怎样实现并且维护公共利益就成为公意的核心内容。总之,公域是公意立论的客观基础。公意的对象和范围只限于公域,同时公意的内容也只能被公域所决定。

公共需要是公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动力

“要如何才能既实现人们的共同协作又不会因此而丧失自由”是卢梭思考社会契约论并进而提出公意思想的逻辑起点,然而,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追问:是什么要求人们共同协作?是人们的公共需要。一切社会及其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都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但人的生存和发展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人的衣、食、住、用、行等各种需要之后才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为了延续自己肉体的生存,就必须获得生存和繁殖所绝对需要的生活必需品”。[8]就人的需要来说,它完整地内含着个人需要和公共需要两个部分。个人需要是指个人或者家庭感到私人利益的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个人满足的心理驱动力,相反,公共需要指的是共同体所有成员感到共同利益的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共同满足的心理驱动力。公共需要区别于个人需要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超越了个体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具有整体统一性和普遍性的心理驱动力,是人们应对公域中的公共事务(如战争还是和平、秩序还是混乱、自由还是奴役、维持自然生活状态还是进入社会生活状态等)而激发出来的,是人们通过共同协作实现和共享公共利益的道德动力和基础,也是驱使人们达成罗尔斯所谓“重叠共识”并且进而形成公意的原动力。霍茵菲尔德•尼布尔也认为,人除了自私的自然冲动以外还有另一面,即“人的自然冲动不仅促使人超越自己去追求生命的永恒性,而且也促使人与其他生命共同达到某种和谐”。[9]公共需要具有客观存在性。它的对象中包含着很多物质的东西,如各种公共事务;它的基础是公域,而公域是客观存在着的一个领域;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外部物质条件,而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着的。由是观之,之所以人们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脱离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是因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遭遇了普遍性的共同障碍,而且它的力量之大远远超过了个体维系其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如果不改变这种“各自为战”的生存模式,人类将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而走向灭亡。正是“共同生存”这一具有普遍性的公共需要激发了人们“协作共生”的公意的产生。卢梭在《社会契约论》“论社会公约”部分其实已经隐含了这个思想,他说:“除了把大家的力量集合起来形成一股力量,在一个动机的推动下,一致行动,才能战胜阻力,否则,人类就不可能继续存在”。[10]这里的“动机”一词其实已经暗含了公共需要的意蕴,只不过他用了主观性的“动机”表达了客观的公共需要而已。公共需要不仅是公意产生的道德动力,而且也是公意发展的道德动力。人们的公共事务是随着客观物质条件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新的公共事务又会引发人们形成新的公共需要,因此人们稍低层次的公共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就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更高层次的公共需要。比如,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已经不成问题的时候,人们就会相应地产生并提出要求自由、民主、平等等高层次的需要。这与马斯洛认为的人的需要是由低向高逐步发展的思想不谋而合。公共需要推动公意发展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公意的主体范围在逐渐扩大。古希腊时期,只有公民才有表达公意的权利和资格。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民是除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妇女、儿童、奴隶、俘虏和外邦人之外的有财产、有智慧、有时间从事政治活动的成年男人。可见,有资格表达公意的公民范围确实非常狭窄。但是后来,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启蒙运动的影响、女权主义者的据理力争以及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手工业者、农民、奴隶、妇女等人群也享受到了表达公意的公民资格。卢梭凭借着天赋人权理论这一“批判的武器”对格劳秀斯关于剥夺奴隶公民权利的合理性观点给予了严厉地批判,说“剥夺了一个人行使自己意志的自由,就等于是剥夺了他的行为的道德性”。[11]可见,表达公意的主体范围确实是在不断扩大的。其二,公意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伊始,公意主要是表达对和平、秩序、安全等内容的公共需求,随后,人们对于个人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和福利为内容的公意要求逐渐增多。比如,霍布斯更加强调秩序和安全,洛克更加强调自由,卢梭则更加强调平等。又比如,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的凸显,保护生态环境为内容的公意表达现在变得越来越趋于一致,须知,前工业时期此问题根本是不存在的。

实现公共利益同时保障个人权利是公意的旨归

公意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学术界对此基本能够达成共识,其依据在于卢梭的表述,如“公意……永远以公共的福祉为宗旨”、“只有公意才能按照国家成立的目的即共同的福祉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公意只考虑共同的利益”、“公意之所以能成为公意……在于……共同的利益”等。然而,有不少人把它当作公意的唯一宗旨而不承认甚至否认公意在保障个人权利方面的宗旨,笔者认为,这是对卢梭公意思想的一种误解,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把个人权利与个人利益区分开来,把二者等同起来了。个人权利与个人利益尽管联系密切,但二者毕竟是有所区别的。个人权利是法律赋予个人的要求他人或组织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资格,是属于公域范围之内的,是国家给予保障并且可以共享的权利,对于个人来讲,他享受也好不享受也好,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没有程度之别、多少之分。反之,个人利益则是个人或家庭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需要自己努力积极争取的东西,是每个人自身生存的条件,是属于私域范围之内的,其实现有多少之分、程度之别,这种分别又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天然禀赋、家庭出身、努力程度、受教育水平、因缘机遇等等很多因素,具有非共享性。可见,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个人权利既然属于公域,公意又是公域的最高指导,那么公意保障个人权利也就是正当的了。前述那些对此观点产生误解的人就是混淆了个人利益与个人权利的之间界限导致的。在他们看来,公意只代表公共利益,不可能代表个人利益,相应地也就不可能保障个人权利。事实上,卢梭始终认为公意也是要保障个人权利的。他在探讨人类处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中的得失问题时曾指出,在公意指导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所得到的是“社会的自由和他们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和根据正式的身份而拥有的财产权……”。[12]这里的财产权难道不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显然是。不少人认为这种财产权已经改变了其个人所有的性质成为共有财产了,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他在“论财产权”一章中明确指出:“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在共同体形成的那一刹那间便把他当时所有的一切———他本人和他所有的力量(他的财产是其中的一部分)———都交给共同体了。不过,这并不是说,由于这一行为,在转手的时候所有权便改变了性质而成为者手中的财产了”,[13]进而又说:“共同体在接受个人的财富时,不仅没有真正剥夺个人的财富,反而保证了个人对财富的合法拥有,把占有转化为一种真正的权利,把对财富的享用转化为对财富的所有权”。[14]很明显,这里的财产权仍然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个人所有权的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在他看来,个人财产权利也只有在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才能够克服自然状态下的“脆弱”性,才为社会状态下的人所尊重而更有保障。言外之意,公意是个人财产权利的强有力的保障者,而非个人财产权利的对立面甚至剥夺者。另外,他在“论权力的界限”一章中也明确指出了公意以维护个人权利而不是侵犯个人权利的原则和宗旨,“者绝对不能对臣民施加对共同体没有用处的约束,它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因为按理性的法则,没有理由的事,就不能做;按照自然的法则,同样是不能做的”。[15]者是什么?者是公意的表达。因此,上述观点也就转换成了公意不得侵犯那些“独立于公共人格之外的”个人“的生命和自由”权利。综上所述,公意意味着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其宗旨不仅仅在于实现公共利益,而且也在于保障个人权利不受侵犯,因为不同于个人利益,个人权利它也是属于公域的,保障个人权利不是保障个人利益。我们必须清醒看到个人权利与个人利益的区别,否则难以真正把握卢梭公意思想的实质。

第3篇

恩格斯这些年被我们冷落了,而这种冷落不利于我们深化对哲学的理解。传统理解哲学的视角是“恩格斯视角”,其基点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表述,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后来的体系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对哲学的理解主要采取了“青年马克思视角”,其基点是感性实践活动,由此出发所看到的哲学就是今天被多数学者所接受的“实践唯物主义”。视角转换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恩格斯思想的边缘化,以至于今天人们宁愿提说“马克思哲学”而不愿提说“哲学”,似乎这样就可以对恩格斯的哲学另做处理。

随着研究的深入,事情让人感到并不如此简单。人们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哲学的本来面貌能否等同于从某一特定视角所观察到的面貌?是否存在某种绝对优越的观察视角,该视角的观察结果就等于或约等于哲学本身?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是封闭的、有限的和同质性的,意味着“恩格斯视角”和“青年马克思视角”或此或彼,二者必居其一。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意味着哲学的解释视阈应是开放的、无限的和异质性的,意味着突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不必以遮蔽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代价,反过来重视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必以轻视恩格斯的思想为代价。我本人持后一种看法。我认为,恩格斯的哲学其实并不等于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定型的那个样子,其意蕴要比通常所估计的丰富得多。如果说上述两种视角易于呈现马恩二人的差异的话,那么一定还存在许多别的视角足以彰显二人的一致性,而哲学的本来面貌也许正在这些异质性视角所复合出来的样态里。

恩格斯既是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哲学的第一个阐释者。恩格斯系统建构和阐发哲学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晚年,所反映的思想至少在著者本人看来应是最成熟的思想。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述著作中:《反杜林论》(写于1876年9月至1878年6月)、《自然辩证法》(写于1873年至1883年,1885年至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初)。这几部著作的时间跨度达十多年,是恩格斯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的作品,其中的思想保持着高度的连贯性。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或恩格斯所建构和阐发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分为两大基本层面:元理论层面和对象理论层面。元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而对象理论层面的中轴观点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有关“哲学基本问题”和辩证法的思想。对后者的理解必须以对前者的理解为前提,而在剥离了元理论的情况下去把握对象理论,只能是舍本逐末。就此而言,传统的“恩格斯视角”其实只是恩格斯的对象理论视角,而不是恩格斯的元理论视角。

二、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

恩格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这个命题,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第一部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是在第二部分)。他说:“假定一切矛盾都一下子永远消除了,那末我们就会达到所谓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就会终结,而历史是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的,虽然它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这个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先前那种想要在一套体系中穷尽“绝对真理”的哲学到黑格尔那里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而辩证的实证科学得以引领。

在另外几个地方,恩格斯虽未使用“哲学终结”的字眼,但阐述的内容是关于“哲学终结”的。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在这两种情况下(指把历史和自然都看作过程——引者注),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他还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作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使得哲学(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除外)变得多余。

上述两方面的表述角度不同,但中心意思相同,即:哲学的终结和实证科学的兴盛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对应的。具体说来,哲学之所以终结,在于它既是非实证的,又是非辩证的。非实证,意指往往以观念中虚构的联系代替可以观察到的真实的联系;非辩证,意指总想一网打尽“绝对真理”。哲学之所以刚好在黑格尔那里终结而不在其他地方终结,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将这种非实证又非辩证的“绝对真理”体系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物极必反,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在其非辩证的框架内使辩证法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充分的发育,从而为实证科学的辩证化准备好了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的终结相对应的是实证科学地位的最大提升。实证科学早已有之,此前之所以不能代替哲学,是因为它虽是实证的,却不是辩证的,世界的辩证联系只得靠哲学去建立。在黑格尔时代结束时,实证科学自身开始了辩证化的过程,这就使得出现一种既实证又辩证的科学成为可能。如果科学既实证又辩证,那么,既不实证又不辩证的哲学显然就是多余的,至于虽不实证却还辩证的哲学(即作为思维学说的辩证法本身)则可以继续保留。

可见,在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命题及相关表述中,其“哲学终结”观是一种“有限终结观”——终结那些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哲学,将它们的职权移交给辩证的实证科学,同时保留研究思维规律(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的哲学。在这二者之间,恩格斯还空出了一片重要的学科领域,这就是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现代唯物主义”、“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等类似思想和活动所居留的学科领域。这些领域究竟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恩格斯未加界说。

三、“哲学终结”的两个维度——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

恩格斯关于“哲学终结”的思想有着自身确定的内涵,该内涵是由两个维度共同加以规定的,即: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唯心主义的终结所开启的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终结所开启的是辩证法,因而这两个维度也可以叫做唯物主义维度和辩证法维度。单就这一点而言,称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表述的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不错,而且十分恰当。但问题在于,恩格斯的这两个维度就其直接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的维度,而是“终结哲学”的维度。如果不以“终结哲学”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会被丢掉。

先看唯心主义的终结这一维度。什么是恩格斯要加以终结的唯心主义?即是: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或者说用思辨的联系代替实证的联系的那种哲学。这不仅存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更重要的是存在唯心主义和实证科学(亦即哲学与实证科学)的斗争。终结唯心主义和终结哲学是一回事,终结唯心主义的目的不是要建构一套唯物主义的自然体系和历史体系,而是要将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具体联系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恩格斯的口号是“从事实出发”,他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实际上,恩格斯之所以要反对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嘲笑杜林的《合理的物理和化学的新的基本定律》,就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将臆测的自然规律强加给自然界的唯心主义错误。因此,恩格斯在划分唯物唯心阵营时才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并声明有关用语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精神和自然界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是一个靠思辨的玄想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证科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不是因为它是哲学的缘故,而是因为它的结论接近于实证科学的结论。

接下来再看形而上学的终结这一维度。恩格斯批判形而上学的篇幅要远远多于批判唯心主义的篇幅。关于什么是形而上学,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种形而上学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中,而且也存在于历史科学中,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设计、空想社会主义的绝对真理观,都是其表现。形而上学的终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一是作为哲学学说的形而上学的终结。前者,实证科学本身的发展正在导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终结。“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逃避辩证的综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剩余价值规律,使得历史学科也发生了辩证的革命。后者,黑格尔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使哲学形而上学遭受了沉重打击。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他的僵化体系(亦即形而上学外壳)中解放出来,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哲学形而上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的丧钟就会响起。需要强调的是,实证科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不仅不意味着实证科学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实证科学因辩证化而获得新生,并且这种新生恰好又构成哲学终结的条件;至于哲学中形而上学的终结,则仅仅是哲学自身的终结。所以,形而上学的终结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复杂,归根到底仍然是哲学的终结,而不是用辩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体系去取代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更不是拿这种哲学体系去替代实证科学。

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看成哲学的终结的两个维度,对于准确把握恩格斯的哲学(或恩格斯所阐发的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脱离哲学的终结来谈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会导致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重建;即使这种体系既唯物又辩证,也与恩格斯的本意大相径庭。

四、“哲学终结”的两个领域——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

对“哲学终结”来说,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两种学说类型和两种思维方式的终结,而自然哲学的终结和历史哲学的终结则是两大学科领域的终结。或者说,前两种终结涉及的是“哲学终结”的内涵方面,而后两种终结涉及的则是“哲学终结”的外延方面。这里所说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特指那种以哲学方式构造自然规律体系和历史规律体系的学科领域,终结它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它们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渊薮。就此而言,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也可视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终结的落实。

关于自然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描绘这样一幅总的图画,在以前是所谓自然哲学的任务。而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了一些后来的发现,但是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见解,这在当时是不可能不这样的。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性质,甚至迫使自然哲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就最终被清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企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的意思很清楚:自然界客观存在着一套辩证联系的规律系统,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无异于该系统的思想图画;描绘这一图画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这种描绘必须是经验的和实证的,二是这种描绘必须是辩证的;自然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者兼备,但自然哲学则永远不可能具备前一个要件,因此必然被自然科学所取代。可见,恩格斯所要终结的不是某种特定的自然哲学理论,而是自然哲学这一学科。

历史哲学的问题首先在于它的形而上学性质。资产阶级的启蒙理想标榜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可是由这些华美约言换来的却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空想社会主义自命为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最终也不免“陷入纯粹的空想”。(注:参见《反杜林论》“引论·概论”和“社会主义·历史”等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黑格尔虽然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在这里,历史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也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中指出的现实的联系,把历史(其全部和各个部分)看做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历史哲学由此进一步暴露出了它的唯心主义性质。有鉴于此,恩格斯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是对这种规律的揭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这一严格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都不再是哲学,而是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或者说,它们的高明不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崭新的哲学,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跟哲学划清了界限。当恩格斯说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时,当他将“理论的社会主义和已经死去的哲学”对举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他的意思无非是说“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哲学”,因为哲学“已经死去”。

总结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认为,“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在恩格斯的心目中,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哲学,不论它所试图建构的是局域性联系还是总体性联系,因其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其使命都彻底结束了。

五、“哲学终结”的前提与限度

前已述及,恩格斯的“哲学终结”观是有限终结观。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坚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基本前提,二是它为哲学保留了思维领域这块地盘。这两个方面又是密切关联的。

跟多数哲学家一样,恩格斯坚信“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他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什么是恩格斯所说的被正确认识的规律呢?这就是而且只能是辩证法的规律。在恩格斯的用法中,“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是不同的概念。关于“辩证法”,他有几段经典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被看作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关于“辩证法的规律”,也有相应的表述。“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两个系列的规律(指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引者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恩格斯将“辩证法”和“辩证法的规律”有意加以区别,是为了说明“辩证法”是一种认识、一门科学,“辩证法的规律”则是一种客观存在,“辩证法”是对“辩证法的规律”的反映。这种区分跟他对“主观辩证法”(或“概念的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或“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区分是相联系的。关于后一种区分,他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216、220、241-242、242-243、253、253、239、239、239页。)

在这里,恩格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是否根据上述看法,研究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就应该是属于实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任务,而研究主观辩证法的任务则继续由哲学来承担?但从他反复讲“辩证法是科学”这一点不难看出,直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辩证法规律的那种“辩证法”,或者说“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那种“辩证法”,甚至更明确地说,包括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恩格斯本人的自然辩证法在内的这种“辩证法”,肯定是科学而不是哲学。那么,什么是作为哲学的辩证法呢?或者说什么是作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的辩证法呢?甚至更明确地说,什么是恩格斯留给哲学作为保留地的辩证法呢?恩格斯没有讲。虽然如此,他的意思却比讲出来还要清楚,那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是其革命的方面得到了恢复而唯心主义的装饰被摆脱了之后的辩证法。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恩格斯说:“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5或422、533、469-470、60-61或418、54、67、564、547、181、565、484、534、63注①、65或422、178-179页。)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得到唯物主义的改造,其作为主观辩证法跟由实证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辩证法实际上就成了一个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就不是继续在“主观辩证法”即哲学方面下功夫,而是在“客观辩证法”即科学方面下功夫,包括在“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方面下功夫,正如恩格斯本人在“自然辩证法”方面所示范的那样。

这样一来,在恩格斯这里,“哲学终结”的限度就一目了然了。首先,对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或者说对一切关于外部世界的哲学,都要加以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经验的、实证的和辩证的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科学所揭示的规律,一定是合乎并表达了辩证法的,不过,它们并不直接讲辩证法本身。其次,“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间,恩格斯用“学说”一词而不用“科学”一词,正好表明这个意义上的“辩证法”仍然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至于将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同保留,只是因为前者相当于思维领域的初等数学而后者相当于高等数学。与科学的规律(即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或外部世界的规律)只是合乎和表达辩证法不同,哲学的规律(即思维规律)是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最后,在哲学的终结和保留之间,在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之间,实际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地带,即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法和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作为科学而非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第4篇

自古以来人们妄想通过神话、巫术甚至理智去寻找、确立和谐法则,试图建立一个永久的和谐社会状态,但是如果不能征服命运,那也只能是空想而已。假使可以感知命运、认识命运、顺从命运,那么就可以避免命运的力量所带来的失败。这便是马克思哲学出现之前人们寻找确定性的普遍方法。对于那些一开始就依靠自己的力量,通过不断努力、奋斗,以此来改变自己身处的环境的人来说,和谐社会的起源就是人们的不同境遇,发展于人们随不同境遇而不断变化发展的创造性活动,和谐社会就是随着人们身处的环境变化而变化,随着人身处环境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哲学开创的和谐社会的探索之路说的便是这个。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和谐社会并不是人们永久的避风港,它应该是人们人生路途中的驿站,不应该凌驾于人本身的存在。虽然说和谐社会是人们一直以来苦苦追寻的东西,但是这并不代表人们在追寻的是一种长久性的,换而言之就是永久性的和谐的存在。永久性的永恒本身存在就是一个不可能了,更不可能说去追寻。和谐社会在人们不断地质疑、不断地争论之中逐渐变成了一种存在,一种关于反思的存在。在历史中的任何一个相对和谐的时间段都会在人们追寻新选择的过程中变成一种可以被修订的选择,还有一些的和谐阶段则被人们否定。历史就像一个容器,容器里承载的都是有保质期限的东西,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的,而每一次的改变都不代表下一次还可以这样转变。

2确定性,追求和谐的知识倾向

在古希腊哲学中存在一种追求知识的倾向,他们把一个与多个、不变与变化、真理与谬论、善良与邪恶一一对立起来,以此作为寻找世界统一的观念,追寻事物之后的那些不变的规律和这些事物形成的原因。把和谐社会当作是思想体系并进行研究的第一个西方人是柏拉图。从正义概念进行分析,柏拉图正是以此作为研究起点,并且从这开始展开了他理想国度的追寻之路,但是柏拉图研究的理想国度是作为观念的国家,它强调的是前人的经验与自我的理想之间根本区别。古希腊哲学家们对理想社会的研究是寻求统一的理念,这种理念的获得来源于人的认识、静观、沉思。对于一些会涉及到比较特殊情境的实践活动来说,那些特殊的情境是变化不定的、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但是人是实践活动参与者,因为人本身就存在不确定的因素,这就使得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不可预料的。因为人的不自信所以人们渴望超脱自我。人们认为在一定的认知领域可以达到某种超越人的实践困境的境界。通过实践认识所获得的实在,构成了其他活动的经验,是真实的标准和尺度。主客体分离是知识性倾向的前提。在和谐社会形成过程之中历,我们会发现了的巨大认知倾向。单单就人存在这一方面上看,人的自由与追寻和谐的只是倾向是息息相关的。人们试图寻找一种外在的保障来避免掉个人的责任和自由的负担。为了能够掌握社会的变化以及获得生存及自由的保障,人们形成了这样的信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规律、价值的发现和认知。但是人的信念在唯一的支配者即现实的面前,所有的人类仿佛都变成统一的个体,所有信仰好像都被清零。虽然人们好像是失去信仰,当时人们还是可以从其中得到新的力量,一种新的灵魂,犹如被救赎般,个人的存在都被超越。

3不确定性,追求和谐的行动倾向

社会应该具有的职能是寻求确定性来获得保障和安全感,这也是人存在的前提。但是确定性不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但却是人不断超越的给定状态,是过去的代表。和谐社会对确定性的寻找能够让人们进一步地超越这种确定性,它始终建立在个性的批判及超越的活动之上。在这一方面上康德的贡献十分巨大,他的功绩在于他使传统古典思想倾向更加明显化了。康德认为知识是受宇宙的客观组织决定的,对自然的认识可以用这一认识来解释说明,康德的认识论从客体回到了主体。人们通过康德的认识体系了解到自身所存在的力量,人们开始渴望挣脱命运的束缚,渴望摆脱命运的压制。这一表现表明人们开始从神权信仰想人权转变。康德的先天的形式、范畴,使得人们的实践获得了确定性和安全性,但是人们的认识还仅仅是停在概念及心理认识的过程之中。康德的观点是将和谐社会的建设归结于人的存在,这并不是哥白尼当初提出的革命的实质,只有马克思完成并且解释了这一实质。思想不仅指出了唯物主义的直观性,而且还指出了唯心主义的主观性。它们的共同点是不知道或者忽视人的感,抬高理论而忽视实践。通过人的活动还有人的存在来使得和谐社会的发展这才是确定性真正寻求的东西。旧哲学的中心是思维和心灵,新哲学的中心是人的存在,即现实个人的感性的活动,它是一种自然的活动进程,但是这进程是欠缺的,是不完美的。它需要人们通过不断地选择、试验、操作得出一个可以更加自由活动的结果。理念成为人们自由思维的一个方面,成为人活动的产物。理念、规律是人们历史活动的产物,作为人们说认识的事物,它们是在人们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重新计划和打点过的,是人工生产之后的产物,它们是通过人为的活动,在此之后又加上修正和验证的对象。世界是“人化的自然”。

4和谐,超越性的现实运动

和谐社会是人存在过程中表现出的相对平稳、和睦的状态,它具有相对性、暂时性、可变性。它的前提是不断地超越人存在的现状,把实现人的自由作为目标。它就是人活动的本质即本身,它存在于人活动之中。人的自由是人的一个任务和义务,是设定的。所以为了自由,我们不得不去创造一个和谐社会。很明显,假如人们简单地遵从人的本能及客观规律,那么他绝对不会自由。依靠他人的实践结果来使得自己得到保障,这远比自己判断、选择来的容易,更不必说人存在的本身就需要面对太对太多的危险,所以在现实中,面对困难,多数人会选择前人的方法,通过模仿别人来解决问题。这表明一旦可以减轻负担,人们就会主动减轻包袱,以一种舒适安定的方式面对生活,这是天性。真正的和谐社会是靠每个人努力创造的一个过程,是人们为了超越现存状态的不断策划的一个过程。站在人存在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就是一种社会存在的状态。在马克思哲学里和谐社会就是人类行动的指向,是人类发展中不断超越的持续的状态。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内容直接地表明了这么一个观点:和谐社会就是人存在的本身。马克思思想哲学自始至终都是把未来的和谐社会当成是人存在的超越的必然过程。马克思再一次强调:和谐社会不可能是在必然性之中寻找,也不可能是在必然性的范围之外设定一个理想社会形态。

5结语

第5篇

【论文关键词】泰纳;艺术哲学;文学思想

在文学批评的领域里。法国批评家希波里特·泰纳(nipplm AdolpheTable,1828—1893)以其大名鼎鼎的文学演变受制于种族、环境、时代三要素的理论而闻名于世。他的理论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且不说l9世纪后期的许多批评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理论,就是在当今我国的很多文学读物和教科书里,依然可见泰纳那种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影子。虽然泰纳的这种从外部进行文学研究的理论的弊端早已为西方的学者所批判,但是它毕竟是社会学文学理论的先声,因此时至今日仍不乏其追随者。作为一位博学多识的学者,泰纳在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方面均有造诣,仅就文学批评的领域而言,除了“种族、时代、环境三要素”理论。泰纳关于文学问题的讨论还有很多,其中很多不常被人论及。这些论述散见于他的《拉封丹及其寓言》(E.,m/SUAr脚deLaFonm/ne1854)、《英国文学史》(H/sto/rede/af妇盘鹏ang/a/se,l一4vol1864一l869)、《艺术哲学》(P^del’art1865—1869)等有关文学批评的著作里。其中,《艺术哲学》一书虽不是专论文学的理论著作,但是它将文学置于“艺术”的总体范围之下,并从这个角度对文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这样的一些讨论,对于说明泰纳的文学思想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从文学批评的角度,仅就《艺术哲学》一书,谈谈较为显著的几个问题。

一、文学艺术耍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

泰纳抓住了艺术要表现事物的普遍性这个问题,对艺术的本质进行了讨论。既然是一部“艺术哲学”,必然要从艺术的总体概念出发,去探讨艺术的特点和规律,进而去说明各个艺术形式。泰纳从对艺术作品的定义这一角度去考察艺术的本质,并对艺术形式做了分类。他认为,一切“艺术品的目的都在于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部分之间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诗歌、雕塑、绘画、建筑、音乐这五大艺术形式中,泰纳将前三者界定为“模仿的”艺术,因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总体”与实物相符;后两者界定为非模仿的艺术,他们表现的是“各个部分”间的数学关系。泰纳强调“模仿的”艺术,并非照搬现实,而是要抓住最能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的因素,对这些因素进行模仿。他认为一切上乘的艺术品都不拘囿于现实,因为现实不能充分表现特征,必须由艺术家来补足。相反,艺术家如果缺少这种善于抓住事物主要特征的天赋,也就与临摹的工匠毫无二致了。因此对现实进行一定的夸张和歪曲,以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在艺术作品,特别是优秀的艺术作品中是十分必要的。泰纳这里所谈的“诗歌”即文学,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虽然关于文学究竟是“模仿的艺术”还是“表现的艺术”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不能简单而论,但是泰纳提出模仿并非照搬现实,至少肯定了文学作品中那些不同于现实生活的因素。当然,泰纳所举的文学方面的例子都紧紧围绕他的“艺术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这一论点,并没有深入到文学的虚构性问题,可是这种讨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为说明“文学真实”与“生活真实”的不同奠定了基础。而反对艺术创作单纯地摹仿自然,要求艺术抓住事物的普遍性,这也正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历史角度看待文学问题

在《艺术哲学》中,关于艺术以及文学诸问题的讨论始终是放在历史的具体角度进行分析和考察的。泰纳深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而其中“最重要的影响(认识论问题另当别论)体现于……泰纳的历史观念,这样一种历史的眼光和角度与他的“时代”这一术语相类似,也正是其历史观念的体现。简单地讲,这种历史眼光就是:认为文学作品产生于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文学批评也由于经历了历史的积淀才得以确定和趋于合理,因此只有将具体的文学作品及其相关批评,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才能对文学问题得出比较科学、公允的结论。正是对泰纳关于艺术作品的产生、评判以及作用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他文学观上所反映的历史意识。

艺术品的产生受到当时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是泰纳在《艺术哲学》中着重论述的一个问题。而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是如此。泰纳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笔力去说明意大利画派和尼德兰画派,古希腊雕塑等艺术形式是如何在他们那独特的“气候”下产生的。这“气候”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历史环境。

从分析绘画艺术的产生人手,泰纳总结了艺术的产生规律,继而将这一规律推广到各个艺术形式中去。因此对艺术的产生问题的讨论,同时就包括了对文学作品如何产生的认识。泰纳认为,艺术品的产生及其作用都与历史的具体形势密切相关。泰纳说:“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uJ他认为,首先有一个“总体形势”,其次是总体形势产生的特殊倾向于特殊才能;然后这些才能与倾向造就一个中心人物;最后,声音、形式、色彩或语言这些艺术材料,把中心人物变成形象,或对中心人物的倾向与才能进行肯定。

关于“总体形势”,泰纳描述为:在古希腊是好战与畜养奴隶的自由城邦;在中世纪是蛮族的入侵,政治上的压迫,封建主的劫掠,狂热的基督教信仰;在l7世纪是宫廷生活;在l9世纪是工业发达,学术昌明的民主制度……而“特殊倾向”和“特殊才能”则表现为爱好体育或耽予梦想,粗暴或温和,战争的本能,说话的口才,追求享受等错综复杂的倾向,具体来说:在希腊是肉体的完美与机能的平衡,不曾受到太多的脑力活动或太多的体力活动扰乱;在中世纪是幻想过于活跃,漫无节制,感觉像女性一般敏锐;在17世纪是专讲上流人士的礼法和贵族社会的尊严;到近代是一发不可收拾的野心和欲望不得满足的苦闷。

所谓的中心人物,就是表现了“特殊才能”或“特殊倾向”的典型人物:这个人物在希腊是血统优良、擅长各种运动的青年;在中世纪是出神人定的僧侣和多情的骑士;在l7世纪是修养完美的侍臣;在我们的时代是不知厌足和忧郁成性的浮士德和维特。按照泰纳给艺术的分类,艺术作品或是表现中心人物或是诉之于中心人物。而文学和雕塑艺术一样,被他划分为模仿的艺术,它们表现中心人物。他认为,古代雕像中的《梅莱阿格尔》和《尼奥勃及其子女》和拉辛悲剧中的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一样,都是表现中心人物的。同样,文学和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一样,其产生受特定历史条件影响。因为从泰纳对予“总体形势”、“特殊倾向”和“才能”,以及“中心人物”这些术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时代精神”和“周围风俗”无非都是特定的历史环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们所代表的含义也不同。而按照他的推论,正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才产生了表现不同的典型形象的文学作品。

从艺术品的产生来看,文学作品的出现受到了历史环境、特定社会风貌的影响,同样,从艺术批评的角度来看,关于文学作品的合理评价也是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而文学批评也应回到历史中去,参考特定的历史背景,从而对文学作品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解和评判。泰纳在谈到如何形成对艺术品的公允判断时谈到:先是与艺术家同时的人联合起来予以评价,这个意见就很有分量,因为有多少不同的气质、不同的教育、不同的思想感情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趣味方面的缺陷由别人的不同趣味加以补足;许多成见在互相冲突之下获得平衡;这种连续而相互的补充逐渐使最后的意见更接近事实。然后,开始另一个时代,带来新的思想感情;之后再来一个时代;每个时代都把悬案重新审查;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丽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几百年中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因为不高明的作品不可能使许多大相悬殊的意见归于一致。也就是说,在历史积累中形成的价值判断是一个趋于真理的结论,正如我们“今日每个人都承认,有些诗人如但丁与莎士比亚,有些作曲家如莫扎尔德与贝多芬,在他们的艺术中占着最高的位置。”这样的一个结论正是在数百年来众多意见和判断的不断修正、不断积累中所产生的。因而也是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那么当代的批评家又如何去考察判断一件艺术品呢,泰纳认为,艺术品产生于历史环境之下,因此批评家对待历史的第一件工作是为受他判断的人设身处地,深入到他们的本能与习惯中去,使自己和他们有同样的感情,同样的思想,体会他们的心境,又细致又具体地设想他们的环境;凡是加在他们天生的性格之上,决定他们的行动,指导他们生活的形势与印象,都应当加以考察。这样一件工作使我们和艺术家观点相同之后能更好地了解他们;又因为这工作是用许多分析做成的,所以和一切科学活动一样可以复按,可以进行改进。根据这个方法,我们才能赞成或不赞成某个艺术家,才能在同一件作品中指责某一部分和称赞另一部分,规定各种价值,指出进步或偏向,认出哪是昌盛、哪是衰落。

虽然这种历史主义的口吻有滑向相对主义的危险,但是毕竟道出了批评工作的_丌一分真意。正如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所说的:“实际上,我们是从自己认识中的一个部分建立一个更高标准出发去批评自己认识的另一部分”。从当代的批评视角出发,回到历史中去体察作品的原生态,继而在一个动态的价值尺度中综合考察和重新认识作品本身,这正是泰纳在19世纪对批评工作所作的概括,也是与韦勒克等人所倡导的“透视主义”(pempcctMsm)相类似的地方。

不仅文学的产生和文学批评受制于历史环境,泰纳认为,文学的作用也体现在对于时代精神与风俗的反映上。而对于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表现得越充分、越生动、越深刻,作品所占的地位就越高,泰纳将这样的作品称为“历史的摘要”。他认为,文学作品,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可以补足历史研究的文献缺漏,可以提供各个时代的思想感情、重大事件和民族特性。,虽然我们不能同意将文学作品当成历史研究中的文献资料,但是,承认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世纪的掠影,它更具代表性地体现了历史进程中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认为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感受历史环境,则是不无道理的见解。既然越是伟大的文学越是表现事物的本质特征,而这种本质特征无疑是历史性地存在的,因此艺术所表现的真理也必然是历史的真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泰纳的历史主义眼光的确渗透在文学研究的每个基本层面,无论是文学的产生、评价,还是对于其作用概括和价值的判断,虽然其中有些观点未免极端,但从总体上看还是有很多合理成分的,这些观点也的确道出了文学的特点,为我们更好地研究文学本身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三、价值强调对历史相对主义的克服

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泰纳的历史主义贯穿于《艺术哲学》,也渗透在他的文学观念之中。然而历史主义很容易导致彻底的相对主义,但是在《艺术哲学》中,泰纳却避免了相对主义的错误。他并没有过分注重作品的历史价值而忽视其艺术价值,相反,他致力于对文学价值判断标准进行界定,强调即便是同一时期的相同题材的作品,由于艺术家运用了不同的手法,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从而使艺术品分出高低等级。他将衡量艺术价值的标准规定为,对于“显著特征”的表现,以及对特征的效果集中程度的表达。“显著特征”分为“重要的特征”和“有益的特征”。“重要特征”主要指更接近事物本质的特征,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精神生活的等级,别的方面都相等的话,作品的精彩程度则取决于它所表现的特征的重要程度。而人类精神生活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一个民族、种族的主要特征。“有益的特征”则与人的道德等级相关,泰纳认为,文学价值的每一等级都相当于道德价值的等级。因此,作品所表现的道德等级越高则其艺术成就越大。但是泰纳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将作品中人物的道德等级等同于作品的道德等级,这种逻辑上的谬误不仅在例证上损害了他理论的合理性,更成为其理论的一大硬伤。当然,作品具有显著特征也并不一定就会成为伟大的作品,还要看如何去表现这些特征,这就涉及到效果的集中程度的问题。要达到作品效果的集中,泰纳认为要做到三个方面:在塑造人物性格时要表现他的“精神地层”,也就是人物性格的典型与集中;构思情节要与人物的性格相符,要能够表现人物;最后,作品的风格要与人物性格以及情节相配合,做到人物、情节、风格的统一。虽然泰纳的论述并不算深入,所持观点也并不新颖,但是却体现了他对艺术的自身规律及其价值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_IzEJI~Y他理论上单一的历史标准,避免了相对主义的弊端。

四、文学艺术研究中的“科学”方法

第6篇

1.从伊壁鸠鲁的愤怒到普罗米修斯的誓言——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宗教批判背景分析

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源 

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  

4.对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类引用及其注释的讨论 

5.伊壁鸠鲁哲学的现实指向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奠基——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6.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超越 

7.哲学“软着陆”的初体验: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革命逻辑与创新精神 

8.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博士论文”成果综述 

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

10.“自我意识”的意义论内蕴: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视野 

1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独特理论贡献——对黑格尔的超越及自我意识哲学的新突破 

1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探析

13.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14.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马克思博士论文述评

15.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6.原子与自由——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学解读

17.从“自由的反面”到“自由这个对立面”——从马克思博士论文两个版本的翻译差异看对偏斜概念的理解差异

18.市民社会: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本体论诠释

1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文本解读方法论探析 

2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伦理向度——兼论其与近代契约论的关联

2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立场论析 

22.主体性“自我意识”逻辑的初步建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想导读

2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析  

24.马克思《博士论文》与恩格斯《谢林和启示》之比较

2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自我意识的政治诉求

26.论“自我意识”的政治学况味——马克思《博士论文》续探

2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政治哲学思想探析 

28.自我意识:从封闭走向开放——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思维方式的批判 

29.黑格尔辩证法在马克思博士论文理论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析 

30.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及其与鲍威尔的潜在差异——兼与罗燕明同志商榷

31.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本体论思想初探

32.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三重向度——兼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基本差异

33.读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得 

34.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人的解放维度 

3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启蒙意识初探

3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实践哲学理念 

37.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38.马克思博士论文写作背景研究  

39.谈当前学科博士培养的几个问题  

4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伊壁鸠鲁哲学

41.马克思博士论文之革命民主主义思想旨趣 

42.浅论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 

43.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4.自由的追寻与自我意识哲学的局限——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展开逻辑与思想史定位

45.自由的张力——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理论诉求

4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时间性视域 

47.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8.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探微 

49.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中的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考

50.是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史观的秘密诞生地——马克思《博士论文》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51.自我意识哲学的界限与哲学的出路——简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因及体系原则

52.马克思对哲学信念与共同体的反思——对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53.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  

54.从理想性到现实性——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向度 

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56.自我意识自由向现实自由的转变——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的解读 

57.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伦理思想

5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原子论批判思想 

5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人学思想解读

6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现实实践性探析

61.青年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想 

62.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逻辑演进——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63.普罗米修斯意象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实践吁求

64.被异化的“自我意识”与被照亮的思想未来——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思想解读

65.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旨趣 

66.隐蔽的谢林批判——马克思《博士论文》旨趣新探 

6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68.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变奏——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71.对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意义和价值的再思考——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78.哲学的出路——读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笔记 

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83.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黑格尔哲学立场论析 

84.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86.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意蕴探析

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4.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定量分析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28.《博士论文》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  

第7篇

〔关键词〕 马克思;博士论文;哲学;宗教批判

〔中图分类号〕a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5-0148-04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篇就宣告:“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宗教批判在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马克思的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批判中,依然充满着对宗教问题的阐释与批判,诚如洛维特所言:“马克思走向政治世界批判的步骤并没有简单地把已经作出的宗教批判甩在身后,而是在向批判尘世世界的这种进步中同时也为批判‘天国’世界亦即宗教获得了一个新的立场。”〔2〕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所高扬的哲学对宗教的批判和哲学的拯救行动就是其社会批判理论甚至是整个理论大厦的原始点。

一、哲学征服宗教的“政治活动”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所研究的主题是关于两位古希腊先哲的自然哲学学说。然而,在19世纪50年代末致拉萨尔的信中,马克思明确表明,研究两位自然哲学家的学说,不是哲学兴趣,而是政治兴趣,“[较晚的]哲学家——伊壁鸠鲁(尤其是他)、斯多葛派和怀疑论者,[我]曾专门研究过,但与其说出于哲学的兴趣,不如说出于[政治的]兴趣。”〔3〕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内容上看,他出人意料地用了大量的篇幅着墨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生活和写作方式之不同;从博士论文的结构形式上看,在论文的序言、附注和附录中他都在慷慨激昂地批判宗教和阐扬哲学的卓越。就此而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展开的不啻是一场以哲学征服宗教、救赎自由的“政治活动”。

伊壁鸠鲁说:“要得到真正的自由,你就必须为哲学服务。凡是倾心降志地献身于哲学的人,用不着久等,他立即就会获得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4〕但世间哲学类别众多,选择为哪种哲学服务才能获得自由呢?马克思的博士论文选择伊壁鸠鲁哲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即是选择服务于伊壁鸠鲁哲学。这种选择的重要原因在于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实在的解释与对政治自由的肯定。美国学者维塞尔认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感兴趣的部分原因是伊壁鸠鲁哲学提供了一条哲学救赎的道路……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兴趣意味着他对作为一种救赎方式的哲学本身感兴趣。”〔5〕此处,“救赎”一词实有“解放”的韵味。联系到伊壁鸠鲁是古代最伟大的宗教批判家与启蒙思想家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认为“伊壁鸠鲁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他曾对宗教提出过完整的解释和批判,几近毁灭性地打击了古代宗教,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救赎方式的哲学”获得了一种超出宗教之外的批判视野,希冀通过哲学对宗教的批判以及哲学的意志拯救行动能够实现真正的解放的政治旨趣。 一般认为,古代的宗教批判是为消除恐惧,获得心灵的平静和快乐,而现代的宗教批判则是为了彻底消除宗教这一最大的欺骗形式,使人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马克思在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的对立意义上,充分彰显出哲学的救赎功能。

马克思宣告哲学与宗教的誓不两立,他承继伊壁鸠鲁反叛宗教、护卫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的精神,高调地声明哲学“痛恨所有的神”,宁可像普罗米修斯一般做“哲学历书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6〕,也不愿屈辱地苟活于阴郁幽暗的宗教“洞穴”。在博士论文的开篇序言中,马克思即批判普卢塔克对伊壁鸠鲁神学的论战,明言普卢塔克把哲学带上宗教法庭的立场,“令人想起一个被指控犯了背叛自己臣民的叛国罪的国王”〔7〕,同时指出,“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它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它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

〔8〕宗教无疑正是作为“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力量,它致使“众人所崇拜的众神”并不是“众神”的本相。在伊壁鸠鲁看来,众神避开世界,居住在世界之外,对世界漠不关心,与众人毫无关系,“人们崇敬它们是由于它们的美丽,它们的威严和完美的本性,并非为了谋取利益”〔9〕这与“众人所崇拜的众神”毫无一致之处。何况,马克思认为,对于哲人来说,“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10〕“神学化的理智”和宗教比哲学更重要的描述是极端错误的。

作为“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哲学,必然要质疑和批判作为各式各样的偏见与错误意识的种种宗教和神圣,“哲学”和“宗教”根本上是存在冲突的。为解决这个冲突,在苏格拉底事件之后,哲人的态度呈现出两种路向:其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对民众采取一种“高贵的谎言”的政治哲学,审慎地对待人们的宗教信仰,改善而非颠覆受宗教主导的人类社会,防止哲学对社会的“疯狂”侵袭;其二,伊壁鸠鲁摒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遮遮掩掩、暧昧不明的态度,坚决地采取了站在宗教对立面的立场,以巨人般的勇气复兴前苏格拉底自然哲人用哲学对抗宗教的明确立场。〔11〕伊壁鸠鲁这一大无畏的精神为后来的启蒙哲人所接受,而在近代启蒙背景中成长的马克思,几乎具备启蒙哲人的所有抱负和激情,毫不犹豫地扛起了以哲学征服宗教的大旗。正如伊壁鸠鲁的所有自然哲学均服务于其反宗教的动机一样,马克思对希腊原子论的研究也服务于其反对宗教的政治旨趣。

作为哲人的马克思,其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把人们从偏见、迷信和宗教中引导、“救赎”到“哲学”的“真理或光明世界”,走出柏拉图的“洞穴”,由此反抗宗教在神的名义下把人“救赎”到晦暗不明的黑暗中去的荒谬举动。因为依照启蒙哲人的预言,凡是在人们开始按照哲学的理性进行思考的地方,宗教和迷信就不再有活动的余地;而哲学的理性思考也只有在超出恐惧和无知的地方才能开始。当然,这个过程是艰辛的,面对的压力也是严峻的。所以马克思说:“哲学研究的首要基础是勇敢的自由的精神”〔12〕。 方式选择及原子偏斜理论的本体论意义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一方面生动地描绘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两者的研究方式、生活方式的不同,映现出两个不同的思想家形象;另一方面也详述了两者学说上的差异与对立,着重强调原子脱离直线而偏斜的理论把伊壁鸠鲁同德谟克利特思想的实质区别。深刻凸显出伊壁鸠鲁的自由意志哲学能够挣脱众人的意见与宗教精神的限制,甚至能够征服世界,实现绝对自由的本体论意义。

关于研究方式的选择。马克思描绘道:“德谟克利特不满足于哲学而投身于经验知识的怀抱,而伊壁鸠鲁却轻视实证科学,因为按照他的意见,这种科学丝毫无助于达到真正的完善”〔13〕;德谟克利特说“我发现一个新的因果联系比获得波斯国的王位还要高兴”,而伊壁鸠鲁则认为,探讨客体只在于使那进行解释的主体得到安慰,目的在于追求自我意识的心灵的宁静,而不在自然知识本身;〔14〕“德谟克利特由于对知识感到绝望而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伊壁鸠鲁却在感到死亡临近之时洗了一个热水澡,要求喝醇酒,并且嘱咐他的朋友们忠实于哲学”〔15〕。因此,研究方式的选择制约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自然哲学不单纯是对外在世界的客观研究,也是关乎人的自我意识,关乎人的生活方式的学说。在马克思的视野中,相比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才是真正的哲人,只有在伊壁鸠鲁那里,哲学成为救赎的工具,摆脱了大众意见的束缚与宗教精神的限制,从而在哲学中感到满足和幸福,由此得到真正的自由。当然,马克思的自由已经不仅仅是伊壁鸠鲁的对恐惧的摆脱与自我意识的宁静,更是指人真正征服世界的能力,尤其是哲学对众人的宗教生活的征服能力与救赎能力。维塞尔认为,马克思使用的“征服”一词是bezwingend,这个词意味着强迫(forcing)。也就是说,普罗米修斯精神“强迫”世界成为人类自由之所。只有通过征服世界,人才能够创造自己的文化宇宙,才能创造自我神性的保护而战胜死亡。〔16〕人成为宇宙的理想生活的创造者,正是马克思宗教批判的终极目标。

关于原子偏斜理论的意义。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王国所展示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世界,凸显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绝对性与自由。原子作

为抽象的、个别性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表征的实际上是个体的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原子论的解读其实包含着对人之生存样态的洞悉。原子在必然性的直线运动中丧失了个体性与独立性,如同个体的自由在外在的划一行动中丧失了自身,但原子的偏斜运动打破了这一“命运的束缚”。原子由于脱离直线,偏离直线,从而从自己的相对存在,即从直线中解放出来,如同表征着人的自我意识的原子经历否定之否定,以偏斜运动否定直线运动,通过独立性和对同他物的一切关系的否定脱离了限制性的定在,从而摆脱外在之束缚与羁绊获得独立自由的特性。〔17〕而这一点对于马克思来说,正是人们逐渐脱离宗教的偏见与魅惑,洞察到人拥有神性般的自我意识而确证人的自由和平等的过程。“原子偏斜理论”构成了伊壁鸠鲁哲学与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差异。原子偏斜是对实在的解释,藉此肯定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自由。原子的偏斜打破了命运的束缚,将这一思想应用于人类的自我意识,则“偏斜正是它胸中能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18〕。原子的偏斜改变了原子王国的整个内部结构,并形成了原子的相互排斥这一自由意志的最初形式,因为它摆脱了强制的运动与盲目的必然性行为,这正是作为理性之光的哲学对作为幽暗泥塘的宗教的摆脱与胜利,彰显出具有独立自由意志的人才有可能挣脱宗教的束缚的事实。伊壁鸠鲁提出的哲学学说是一种作为救赎方式的哲学。

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研究方式的差异及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理论的运用,实质上是本体论与物理学的差异。德谟克利特将原子作为客体进行研究,把握的是原子客体的必然性,没有涉及主体本身,只具有物理学意义;伊壁鸠鲁通过原子发现了自由意志主体,并确立了自由意志主体的性质与自由意志摆脱宗教的本体论意义。

三、自我意识哲学的内在之光与外在之明

马克思批判了“关于神的存在的证明”,指出这些证明“不外是空洞的同义反复”〔19〕。一切关于神的本体论证明都是不成立的,它们只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直接证明。彻底扫除了“神”这一宗教的最高基础之后,马克思阐述了自我意识哲学如何实现对世界的救赎,这是伊壁鸠鲁的“救赎方式的哲学”对宗教批判的完成。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附录中指出,历来关于神的本体论的证明无非就是说,某人现实地想象的东西,对于某人来说就是现实的表象。因为我的想象是由某东西作用于我,所以当我现实地想象神,神对于我来说就是现实的表象,这一“现实的表象”将证明神具有一种实在的存在。马克思指出,人如果相信自己想象的表象,这一表象就会起作用,如古代的摩洛赫和阿波罗神都曾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现实的力量一般。但是,马克思接着论证到,如同某人将纸币带到不知纸的这种用途的国家去,必将被人嘲笑他的主观表象一样,要是将某人所信仰的神带到信仰另一些神的国家去,必将被人嘲笑他受幻想的支配。“一个特定的国家对于外来的特定的神来说,就同理性的国家对于一般的神来说一样,是神停止其存在的地方。”〔20〕由此,马克思指出,“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说明。例如,本体论的证明。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21〕对神的本体论存在的一切证明歧视都是对神的不存在的证明,是对一切关于神的观念的驳斥,如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沉思一般最终只是证明了人的自我意识的最高神性。维塞尔的论断也许是可信的:“从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看来(假如没有更早的话),那种超越了人的所谓上帝的存在(即使如人一样的客观存在也能在他那里被构建)对他而言也许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对马克思来说,价值意味着人的存在——最高的神性的自我意识。……马克思相信,社会主义是人的理想的完美,不需要指向一个所谓神圣的父。”〔22〕既然神已经被扫除出这个世界,宗教已经被证明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形式,那么救赎世界,实现和护卫人类自由的责任就要依靠自我意识哲学。 场救赎运动,“哲学必须成为尘世的(现实的)哲学,而世界必须成为哲学的(观念的)世界。哲学既是救赎的工具,同时也是救赎的内容。为此,对马克思来说,哲学拥有一颗‘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的心’。”〔23〕马克思认为,“征服世界与绝对自由”是哲学的本性,哲学是救赎意识的认知形式,它必须面向世界,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获得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

。“当哲学作为意志面向现象世界的时候,体系便被降低为一个抽象的总体,就是说,它成为世界的一个方面,世界的另一个方面与它相对立。体系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反思的关系。体系为实现自己的欲望所鼓舞,就同他物发生紧张的关系。它的内在的自我满足和完整性被打破了。”〔24〕哲学要面对世界,而不再只是解释世界之所是的内容,不再只是沉思根本存在的内容;哲学必须把世界变成哲学欲求的应该所是的内容,成为救赎行动的自我意识。

只有如此,哲学的本质才有可能实现,一个新的理论和新的自由世界才有可能在暴风雨中诞生。“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变成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点,正是在斗争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对的缺陷之中,而且只有当它陷入这些缺陷之中时,它才能消除这些缺陷。”〔25〕

假如认为伊壁鸠鲁的哲学处境是由亚里士多德体系造成的,而马克思的哲学处境则是由黑格尔体系造成的这一相类似的哲学处境之下,我们有理由信服美国学者沃格林的如下一段话:“意识的主权与反有神论的反叛是在一个开始就有的,它们作为动机进入到了马克思对由黑格尔体系造成的哲学处境的反思之中。在黑格尔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哲学‘封闭自身成为一个完整的、全体的世界’,像这样的体系乃是哲学中的‘节点’,它们中断了哲学的直线发展。要在沉思中来进一步完善这样的体系是不可能的,其继承者将转向哲学实践和对时代的批判。”〔26〕我们也更能体会到马克思选择伊壁鸠鲁哲学作为其博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对象的深意所在,那就是把哲学当成一种救赎方式,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宗教魅惑的人们。

四、结语

就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的“救赎方式的哲学”所拥有的超越宗教的批判视野而言,其哲学的“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之心”还只是在自我意识中跳动,只是以“理性的自然之光”照亮了幽暗诡秘的宗教世界,彰显了哲学的救赎意志。这种批判仍然只是思辨式的批判,依然局限于斯宾诺莎和青年黑格尔派的理性精神启蒙,它本质上仍是以“精神的批判”来消灭或以“自我意识”来消融宗教的“幽灵和怪影”,虽然批判的锋芒很犀利,但还略显缺乏浑厚的根基,因为尚未寻找到合适的中介让自身成为革命的物质力量。马克思从哲学上批判宗教只是宗教批判的序幕,而不是其最终的完成。这种批判无疑具有理性启蒙的价值,其巨大的政治意义就是促成政教分离,让国家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严格限定公共权力的支配范围。然而“犹太人问题”已经使这一解决方案出现裂隙,哲学式的理性启蒙既不能消灭宗教,也无法化解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价值冲突、“诸神之争”依旧存在于世间。因此,宗教批判必须要走出自我意识哲学的视野,摆脱在“思辨王国”中的“纯哲学批判”式的范围限定;必须反思哲学批判的前提,不能单纯地将自我意识哲学作为宗教批判的前提和归宿,不然,根本无法消灭宗教的神秘性。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宗教批判的理论性质总体上还囿于大卫?施特劳斯、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等人的思想传统;马克思在写作博士论文时期尚属于“青年黑格尔派”。不过,马克思已认识到其宗教批判的局限性,从而坚决地清理了自己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关系,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 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27〕。在转入政治和经济的批判之后,马克思在新的层次上提出了对宗教的批判,即对宗教的世俗批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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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27.

〔4〕〔6〕〔7〕〔8〕〔9〕〔10〕〔13〕〔14〕〔15〕〔17〕〔18〕〔19〕〔20〕〔21〕〔24〕〔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12,11,12,35-36,12,24,27-28,25,35,34,100,101,101,75,75-76.

〔5〕〔16〕〔22〕〔23〕〔美〕维塞尔.马克思与浪漫派的反讽

〔m〕.陈开华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29,132,133,183.

〔11〕罗晓颖.从伊壁鸠鲁的愤怒到普罗米修斯的誓言——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宗教批判背景分析〔j〕.现代哲学,2007,(3).

第8篇

本科论文致谢词

致谢论文

在本篇论文完成的同时,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在X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的论文才能如此顺利的完成。并且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肯定。在本篇论文的完成过程中,X老师对我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细心地和我讲解论文中出现的问题,给予专业上的指导,信心上的鼓励。我能顺利完成本篇论文和老师的认真指导和辛苦的批改是分不开的,在此我由衷论文写作的向X老师表示感谢。

同时我也要感谢学校和学校的领导给我们创造的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能够在良好的氛围中完成论文。感谢同学和家人在这期间的大力支持。

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

致谢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大一下学期,我转专业来到了一个新集体,开始了新的专业。虽然老师和同学都是新的,专业是新的,但我仍然感受到了那种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热情和融洽!这对我融入新环境,对新专业产生兴趣是非常重要的。公管院的老师更是让我难忘,他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篇论文构思和写作过程,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国华教授,对我论文的完成更是功不可没,王老师每次给我的疑问给予细心的解答并给出写作建议,对我的论文进行细心的修改,使得我的论文结构一步一步的完善,内容日趋丰满。没有王老师的细心指导,这篇论文是不可能完成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水平还非常的欠缺。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本科论文致谢词范文

本论文是在我的导师XXX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谨的科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X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XX学院的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感谢给我提供参考文献的学者们,谢谢他们给我提供了大量的文献,使我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有了参考的依据。

第9篇

本科论文致谢词

致谢论文

在本篇论文完成的同时,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在X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的论文才能如此顺利的完成。并且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肯定。在本篇论文的完成过程中,X老师对我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细心地和我讲解论文中出现的问题,给予专业上的指导,信心上的鼓励。我能顺利完成本篇论文和老师的认真指导和辛苦的批改是分不开的,在此我由衷论文写作的向X老师表示感谢。

同时我也要感谢学校和学校的领导给我们创造的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能够在良好的氛围中完成论文。感谢同学和家人在这期间的大力支持。

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

致谢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大一下学期,我转专业来到了一个新集体,开始了新的专业。虽然老师和同学都是新的,专业是新的,但我仍然感受到了那种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热情和融洽!这对我融入新环境,对新专业产生兴趣是非常重要的。公管院的老师更是让我难忘,他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篇论文构思和写作过程,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国华教授,对我论文的完成更是功不可没,王老师每次给我的疑问给予细心的解答并给出写作建议,对我的论文进行细心的修改,使得我的论文结构一步一步的完善,内容日趋丰满。没有王老师的细心指导,这篇论文是不可能完成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水平还非常的欠缺。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本科论文致谢词范文

本论文是在我的导师XXX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谨的科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X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XX学院的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感谢给我提供参考文献的学者们,谢谢他们给我提供了大量的文献,使我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有了参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