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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我国是法制国家,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健全,法制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依法行政。
(一)要把握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应用法律来规范我国经济市场的主体条件,用监管的意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要严格登记和管理许可证等,从准入的方向上规范指导工商业的发展。对完全符合规定、达到条件的主体应给予一定的帮扶和指导;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涉及的企业要实行绿色通道等支持。同时,应对市场的退出机制进行完善,对不符合规定和条件的非法企业进行整顿和取缔,从源头上为工商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要规范经济市场的交易行为
对我国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首先应做好市场监管的工作,推进市场流通机制的改革,根据我国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各行各业的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和整顿,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其次应当规范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深入打假,反对不正当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机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及其他商户的诚信积极性,使市场稳定良好地发展;最后应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支持良性的文化方式,规范广告传媒市场,并且维护好各个企业的商标权。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就是执法,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各类商户有法必依,达到规范经济市场交易行为的目的。首先,要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执法首先要懂法学法,只有自己学好了法律规范,才能更好地约束他人。其次,要加强工商管理立法,不断研究当前市场上新出现的情况和新问题,对其进行调研,在恰当的时机提出立法的建议,完善我国工商管理的法制体系。
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就是深入研究当前的工商理论,要在态度、内容、方法、风气上深入研究,要特别重视理论的研究,加强实践,推动发展。
(一)深入推进理论的研究
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就是为实践指明道路。我国的工商管理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永远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要想深入发展,必须增强对理论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从零起步,至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然而,从指导实践的层面来看,这些理论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扩充,对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应当永无止境。要认识到理论的创新对实践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不断地用研究的成果丰富工商管理的理论,促进工商事业的发展进步。
(二)破解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难题
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永远不能割裂脱节。当前应把握好工商业方方面面的特点和环境,发现其亟需解决的各种难题,提出好的解决方法,结合实际,运用试点到当前的社会发展中。更应当深入对群众的了解,深入市场内部,把握好研究的重点,在实践中丰富理论研究,针对不同的难题提出攻克的方法,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更有深度,更具现实意义。
(三)研究工商管理现象的内涵和规律
工商管理理论的研究是一个严肃的课题,要求我们要时刻端正态度,形成良好的研究风气。开展真实有效的社会调查研究,切实反映当前的社会情况,不能止于表面的了解,要深入问题内部,事无巨细,方方面面地对各种工商管理的现象进行归纳整理,从中找到一定的规律与研究的思路,防止走马观花的研究,要使研究的成果朴实有效,关于工商管理现象的内涵和规律的研究要能够深入人心,使基层的工作人员有认同感。
三、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根本目的
(一)用理论提高工商人才队伍素质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最大目的就是使理论的研究能更好地为工商管理的队伍和相关人才所用,即武装干部的思想。理论直接关系到管理水平的高低。根据现实情况形成的管理理论要不断地灌输到工商管理队伍中去,使队伍中的干部能及时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并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研究真正惠及大众。在此过程中更要保证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不断深入实际,不断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更应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骨干来领导整个工商管理队伍,使工商管理事业更好地发展。
(二)用理论引导实践,推动改革
摘要新形势下,中国各级政府都应当建设服务型政府。未来中国地方政府的活动将会越来越突出这一性质,使政府从“管”老百姓转变为通过“管”好社会事务来为老百姓服好务。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服务型政府
1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场、企业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普遍把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规外)往往是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物品无利可图;对个人而言,则往往无力承担。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即某人参与了公共物品的消费,却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产成本而依赖他人支付。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车的心理)导致了集体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场提供。经济学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务行政的范围:政府只应该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应该涉足私人物品的生产。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率的供给,政府没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产。二是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虽然政府应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决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生产。即使事实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业去尝试和寻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强制性权力的情况下提供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方法。人们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种在过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为之支付费用的人排他性独享的服务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服务,进而使市场方法能够在它此前无法适用的领域中得到适用。政府不得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意味着私人和私人企业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是面向市场开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向私人开放,与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为服务型政府,不仅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服务行政的弊端会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较为严重,旧体制下最困难的问题被积淀下来,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也已凸现。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与行业垄断、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规范发展。服务型政府,正是改变过去政府管理中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2.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也是的一个基本观点。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正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三个代表”的最终落脚点。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就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
2.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各国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风中,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务型政府为其主要目标。1994年,英国政府进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计划,提出新形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美国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报告认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简、减少政府赤字的问题,更需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力量彻底重塑政府对民众的服务工作。还有新西兰的“公共服务部门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政府改革的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在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进行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的机构改革。
3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3.1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所谓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仅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必须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本领。具体而言,要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主动性。国家公务员要有主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热情,善于发现问题、了解问题,会做调查研究,能够以敏捷的反应能力去体察、了解社会客观事物,并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公务员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达到行政目标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寻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经济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机关的活动以及相关的制度对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因而国家公务员在理念上,要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政府所提供的机会和福利尽可能地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具体的施政行为中,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亲而优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视。消除个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
3.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个原则。①合法原则。即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没有规范性文件依据,而依部门内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则。指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则。要求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缩短时限,避免多头、重复审批,提高效率,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④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行政审批权,就要对审批的事项负相应责任。行政审批机关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对许可对象的管理职责或者违法审批要追究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⑤监督原则。即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保证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审批权,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对审批提出异议,要做出书面答复,并告知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将处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投诉人。“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是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强调其中一项或几项。特别是要把握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有机统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则的审批事项,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则,该项审批也应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取消;虽然符合合理原则,但不符合合法原则,则应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制定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3.3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将原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能集中到一个大厅,面向服务对象统一提供对口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别找各部门科室,就在大厅内一次性解决问题,由跑多门变为进一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的制度还有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第一个受到咨询的公务人员负首要责任。如所询问事务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则必须负责接待并为之办理所有事务,若不属于本窗口服务内容,则负责指点或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接待,不得推诿搪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切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及管理规章一律公布于众,对服务质量和提供速度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与公开承诺制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运转机制,是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将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公开所有办事过程,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3.4发展电子政务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起以为公众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发展电子政务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提高服务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广泛地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的过程。公众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资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体、更个性化的服务。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决定了上网的政府必须实行政务公开。首先是要求政府行为公开,无论是政府决策还是政府审批都不能实行暗箱操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接受人民的监督。再就是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凡是法律规定需要向公众公布的政务信息都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开。
3.5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有效途径。
公共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或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务社会化可以使许多非政府机构加入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队伍中来,这样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转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这也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前提。
要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或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会的成长,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建立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将成为政府社会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取向之一,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内涵
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而不断发展起来的,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的改革方面,政府的职能发生了巨大转变,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不仅牵涉政府,还牵涉非政府组织,很多原先由政府负责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已经开始授权给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也占有了一席之地,因此,有必要重视公共管理专业人刁‘的培养,适应公共管理发展的需求.
公共管理理论作为一套完整而独立的科学体系,有着较为鲜明的社会性特征,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面临的最大任务是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仅对政府事务进行管理,而且对社会事务也进行管理,所以,公共管理具有较一直的公益性和适应性,其管理的对象包括国家事务、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它比行政管理的对象更一直,而且体现了具体的事务性,其主体和行政管理相比也显现出多样化特征,有志愿者、中介机构、居民组织等。在现代化的公共管理中,可以借鉴一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人市场机制,注重管理的实效性,变原有的集权为分级授权,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公共责任和社会权力在各类层级的政府组织机构管理中分化,真正有效实现民主管理。
二、公共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之间的联系
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联系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二者在目标、主体和方式上有重叠之处,只有从其产生环境和内涵来进行分析,只能对两者的联系有准确把握。中国的公共管理理论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属于学术领域,其主要内容是研究政府的行政管理。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其内容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从最初的公共行政转向公共政策,再转向现在的公共管理。而行政管理的研究内容主要是政府管理,经历了产生、发展和科学化三个阶段。
第一,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具有一直的公益性,研究内容包括政府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普遍规律和采取的方式;而行政管理的研究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狭窄,是指公共部门的管理规律和实施方式,两者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第二,公共管理将工商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借鉴到政府的组织管理中,将管理视作一个整体,只是两者的管理性质存在一定的差异,行政管理的重点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公共管理注重和强调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第三,从权力的角度来看,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拥有者,然而这种权力应该对社会生活负责,并非毫无限制。在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中应该将权力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相结合,根据人民的需要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公共管理理论对行政管理的借鉴意义
1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的企业化管理。我国因为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权力过分集中,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而政府内部各组织机构的设置相互重叠,职责不明,导致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相互掣肘,再加上有些行政法规不健全,使得政府机构臃肿而庞杂。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借鉴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将管理效率放在重要位置,一切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都应该为效率这一中心服务。这在行政管理中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公共管理注重引人竞争机制。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竞争机制,这使得原有的政府公共服务垄断地位动摇,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工作人员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把竞争机制引人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在某些领域开放公共服务的市场,允许相关的私营组织和机构进人,提供公共服务。在一些基础设施行业,如水电、电信、燃气供应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共服务部门,可以将私营机构引人,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创造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低效弊端。
3公共管理借鉴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和企业管理在目的、对象和方法上有着不同,在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中完全采用企业管理方法并不适宜,然而,企业管理中有些方面还是值得借鉴的,如对市场需求和顾客反馈的重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强调投人和产出分析、重视成本核算等,将这些科学兀素引人政府公共管理,能够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企业的绩效评估方式能够有效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比如在对管理人员的酬劳计算方面,按照个人业绩或经济效益产出量来进行,可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管理人员懒散的作风。可以把官僚组织进行分解,细分为很多半自主性的执行机构,引进一些企业管理的科学管理办法,如,在对人员的管理和编制中,采取劳动合同制,签订绩效合同制,或者是采用服务承诺制,改变以往的固定工资制,采用新的绩效考核制度来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和服务积极性。
4公共管理强调授权和分权。政府组织机构存有典型的、分明的等级,不能对社会管理新的变化做出及时回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传统的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权法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发展。在企业,经理一般采用分权管理的办法,使层级减少,将权力分散到各个部门当中,以便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做出迅速反应,积极有效地解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的分权和授权形式也可以借鉴这种办法来应对社会变化,将权力分放到各个社会服务和管理基层,让基层享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和管理权,如,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让他们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等。这种民主管理模式可以让基层的管理机构享有更多政策执行权和政策决策权,可以更大限度地调动各层级政府管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5公共管理注重实效性。传统的政府公共管理只重视投人而忽视效果,很少对工作效率进行衡量,从而导致效果越差,投人反而越多。公共管理理论强调的是实效性,其中的交易成本理论、成本核算理论等都强调投人和产出比,主张将政府管理的资源配置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果相联系,对政府管理活动的投人和产出进行计算,对公共部门和公共机构提供的服务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估,政府依据不同的外在市场情况和利益需求做出反应,使管理机制更为灵活并具有时效性。在对公共管理财务和物力的控制方面,改变以往以投人决定拨款的预算制度,根据服务产生的效益进行拨款和预算,融人预算、产出和效益挂钩的企业管理方式。
一、有关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
根据太湾学者蔡志方先生的界定,所谓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意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私以为,蔡先生的表述恰当的反映了类型化的主旨,基本上能够揭示类型化的实质,可以为大陆学界所沿用。鉴于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因而行政诉讼类型化相比较民事诉讼类型化而言,自然具有其非凡的一面。但是,行政诉讼究竟脱胎于民事诉讼,因而两者之间仍存在许多关联,尤其是民事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结果,对行政诉讼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来,各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简约化即体现出其和民事诉讼的渊源。对行政诉讼类型和受案范围、诉讼请求、判决类型、诉讼模式等概念的区分,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行政诉讼法学探究的范畴意识,在范畴提炼乃至体系化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私以为,应当尽快结束对受案范围的"聚焦",将探究重点转向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比较上。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强调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督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入,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大法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绝,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参考文献
[1[台蔡志方.《行政救济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
[2马怀德,吴华."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和重构"《政法论坛》,2001,5.
[3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王彦译.2002.
[4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
企业行政管理,就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由企业行政管理组织机构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管理方法对企业进行的行政管理。以下是试论电力企业行政管理效率。
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服务于企业,协调和平衡企业日常行政事务中出现的问题。企业行政管理的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指示、企业行政制度、奖惩办法等。企业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企业行政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管理日常办公事务及办公用品、管理企业相关文档资料、管理对外事务及会议费、招待费审批及额度控制,此外还包括对员工福利、车辆使用、安全卫、资产设备、外出开会、培训等方面的管理。
企业行政管理的最终日标就是通过其行政管理制度和措施,在企业各部之间以及与其他企业之形成良好的关系,保证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效运转,为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处理好日常事务,全面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及企业文化建设,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参考,能够为企业的各个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协调好企业不同层级及不同部门的交流和沟通。
即确定管理内容的目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现代企业行政管理必须具有计划性,做好预测工作,对企业行政工作进行指导,这是企业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和行政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有助于提高文秘的工作效率
通过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能够帮助文秘掌握良好的行政管理技巧,文秘人员可以将这些行政管理技巧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相比一般的工作人员而言,文秘往往只是简单地被看作文职工作人员,而未能获得相应的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这样往往使得文秘的工作多以基础性工作为主,不利于文秘工作效率的提高。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能够帮助文秘工作人员获得多种能力的提升,进而达到提高文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有助于增强文秘的书写能力
在文秘的日常工作中,常常有很多书写任务,由于未能获得多种能力的培养,往往会导致文秘的书写能力降低,书写的内容缺乏实践性。通过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则能够帮助文秘从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等多个方面得到相应的提升,进而增强文秘的书写能力。在文秘行政能力培养的基础上,文秘可以运用这些通过培养获得的各种知识与技能,开展相应的书写工作,这样可以很好地将书写内容的实践价值体现出来。
(三)有助于强化文秘的服务意识
由于文秘工作的特殊性,往往只是注重了工作效率和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导致文秘的服务意识较为薄弱。通过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培养,能够很好地帮助文秘理清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从而更为全面地理解服务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一方面培养了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则起到了强化文秘服务意识的重要作用。
二、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策略
(一)开展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
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方面,可以结合文秘的实际情况,开展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从培训的角度来实现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以此来提高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一是采用课堂式的培训方法为文秘开展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制定专业的行政管理知识培训课件,然后由专人负责相应的培训工作,将行政管理知识通过培训课堂传授给文秘,从而通过这种课堂式的培训方式帮助文秘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在培训结束后,则需要对文秘培训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通过考核的文秘,则继续开展行政管理能力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文秘通过考核为止,以此来帮助文秘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二是采用轮岗制的培训方法培养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选出一些行政管理能力突出的管理人员作为培训人员,并制定轮岗培训计划,由这些行政管理能力突出的管理人员为文秘培训专业的行政管理知识,通过这些专业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帮助文秘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在培训过程中,采用责任制的形式,由这些行政管理人员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负责,并直接列入绩效考核成绩当中,对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中取得良好培训效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中未能取得相应的培训效果的行政管理人员则给予处罚,以此来从行政管理知识培训的角度培养文秘行政管理能力。
(二)建立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
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除了通过培训培养之外,还可以从实践的角度进行培养,在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的方式培养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通过建立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可以让文秘在这个平台上进行行政管理实践,从而达到培养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目的。一是为文秘提供行政管理实践岗位,通过技能实践的方式培养文秘行政管理能力。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为文秘提供相应的行政管理实践岗位,文秘在达到一定的要求和能力之后,即可以获得在这些岗位进行行政管理实践的机会。文秘在这些行政管理实践岗位上,可以充分地发挥个人的行政管理技能开展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由单位行政管理能力较为突出的人员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对文秘行政管理实践岗位上的行政管理表现进行评定,进而分析文秘行政管理技能存在的不足,给予专业性的指导,以此来帮助文秘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管理技能比拼大赛,为文秘提供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经营生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行政管理技能比拼大赛,在大赛中,分别由文秘担任行政管理人员,然后从提供的基层人员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人员成立比赛小组,以这种比赛小组的形式完成大赛指定的工作任务,并以最终突出完成工作任务的小组为比赛胜出者。通过这种行政管理技能比赛的形式,可以让文秘在良好的行政管理环境下开展行政管理实践工作,根据个人的实际行政管理能力带领所在的小组开展大赛指定的工作任务,从而进行相应的组织、交流以及工作任务分配等,确保小组能够在大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运用这种行政管理技能比拼大赛的方式,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行政管理实践平台,从而在发挥文秘行政管理技能的同时,帮助文秘更为全面地认识个人行政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而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针对性地进行训练与提升,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
(三)构建行政管理经验交流机制
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方面,可以从经验交流的角度进行培养,通过经验交流可以帮助文秘在宽松的经验交流环境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在这一方面,可以通过构建行政管理经验交流机制,让文秘通过经验交流来全面提升行政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一是建立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平台。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将各种现代技术结合起来,建立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平台,如成立行政管理经验交流QQ群、成立行政管理经验交流网络平台、建立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微信平台等。通过这些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平台的建立,文秘可以随时加入到这些平台上,通过与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平台的其他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以此来反馈个人在行政管理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而获得更多的帮助,以此来获得有效的行政管理技能信息,从而实现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分享活动。在文秘所在的单位往往会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此来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针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分享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来帮助文秘获得相应的行政管理知识与经验,如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行政管理经验演讲比赛、行政管理经验讨论会等,通过这些多样化的行政管理经验交流分享活动,让文秘在参与这些活动的同时,得到相应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进而更好地提高文秘行政管理能力。
(四)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定位
文秘的职能确定方面,往往只是以文职工作为主,未能非常全面地体现出文秘的职能特色,使得文秘的行政管理工作难以得到体现。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方面,可以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定位,以此来实现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的目的。一是赋予文秘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在文秘所在的单位,可以在对文秘的具体岗位职能的确定方面,确定文秘的行政管理职能,也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文秘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权限,开展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分工、开展专项工作问题整改等。通过赋予文秘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能够让文秘在行使这些管理权限的同时,得到相应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进而来培养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提高文秘的行政管理水平。二是设定文秘行政管理绩效奖。由于未能从奖励的角度实现对文秘行政管理的奖励,使得文秘往往只是完成基础的文职工作,而在行政管理的层面发挥的作用非常小。在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方面,可以通过设定文秘行政管理绩效奖的方式,对在日常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行政管理作用的文秘,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这种奖励方式,可以激发文秘的积极主动性,积极地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当中,通过这种主动参与行政管理的方式,帮助文秘在行政管理实践工作中得到相应的提升,进而达到培养行政管理能力的效果。
三、总结
很多人认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一份轻松地、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每天无非是做一些繁杂的事物,专业技能要求不高,随便抓个人就可以胜任[1]。确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比较繁琐,尤其是二级学院,每天都承担各类的事务,这些工作不仅来源于学院领导,而且来源于学校的其他行政部门,学院办公室更需要面对不同的部门,如人事处、计财处、对外交流处、宣传部、保卫部等等,每一项工作都要求行政管理人员专业而且高效的完成,工作复杂程度可想而知[2]。因此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灵活多变的办事能力、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的学习能力,方可胜任工作岗位。
2行政管理人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国家对高等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尤其对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投入了大量资源,而高校行政管理岗位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发展相对明显滞后。2.1“边缘化”高等教育的空前发展,使得教师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随之而来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而作为同样处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说,增幅却并不明显,并不是教育受到重视的主要受惠者,与高校教师相比,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自然产生了被“边缘化”的危机感[3]。2.2压力、职业地位行政管理人员的压力主要来自于行政工作经常处于繁杂的超负荷运转状态,特别是在高学历人才云集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相对较低,这也成为一种无形的压力。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职业认同度、自我成就感和福利待遇方面等方面。如今的高校普遍存在着“重教学、科研,轻行政”的倾向,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双肩挑”的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支配着高校工作的决策。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相比,无法找到职业地位和自我成就感,长期以往,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产生职业倦怠情绪。2.3管理队伍青黄不接高校自扩招以来,为保证高校教育质量,将引进人才计划的重点安排在教师岗,行政管理人员的少之又少,有的高校引进行政管理人员也是以编外或合同工的形式,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薪酬、福利。待遇相差甚远,使得管理人才望而却步,逐渐导致行政管理队伍结构失衡,处在青黄不接的状态。
3如何实现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建设
3.1按需设岗,按岗择人
高校二级学院办公室作为基层管理机构,承担的工作复杂且涉及广泛,因而在人员配备方面就需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择人,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招到所需要的人才。同时还要不断的优化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的学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等等,确保建立一支人际关系和谐,能力互补、工作热情饱满的队伍。
3.2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重要是从思想上重视管理工作,要把管理和教学、科研放到同样的层面上来抓,贯彻“人本管理”的思想,引导行政管理人员调整心态,明确工作目标,认识管理的重要性,树立浓厚的服务意识,尤其是“超前服务”的观念[4],只有这样的管理队伍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3.3提高自身素质
1.1行政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经营运作及各项组织管理活动的执行需要依托于各项体系管理制度,并针对企业发展或运营生产所要监督管理的重点而展开一系列约束管理手段,从而才能发挥可靠的体系管理成效。但煤企业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与体系制度完善程度息息相关。有些煤矿企业一旦内部发生矛盾则引起内讧,互相责任推诿,却未能依照管理制度办事,将制度约束内容抛在脑后。这也充分说明,良好的行政管理体系机制运作需要企业各级人员具有责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否则制度则是死的,人确是活的,制度执行只能流于形式,难以协调各类行政管理工作执行的矛盾问题。
1.2行政监管机构臃肿
主要体现为煤矿管理生产的权属部门仅负责基本生产,却不对安全予以负责,而整治煤矿安全的部门却不对生产指标进行负责,相互责任推诿,管理局面存在脱节;又或出现安全、生产两手齐抓却谁都管不好的局面。此外,地方煤监局及安监局虽然就地方矿点设立了必要培训机构,却在培训事宜流于形式成分居多,实行重复培训,且日常监管草率大意,多以行政罚款代替监管为主,真正行政监管却体现为一罚了事。此外,一旦行政监管下发现安全事故发生,煤矿企业自身的权属机构需要就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予以调查,但其组织职能下的文件批复却也由自身从属办理,并不受地方行政机构监督和影响,故而造就了国家监察职能权属表现空有权利却不能承担责任,而地方管理却从属权利极为有限并还要负无限的责任。
1.3内部工作执行效率低下
由于和煤矿企业生产及运营的牵扯部门较多,在行政管理工作执行方面往往运转不灵,或者是内部工作信息资源失真,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内讧、责任推诿等即使向上级汇报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也往往发生一定的滞后性。此外,由于不少行政管理问题发生,多数都掺杂着企业效益与个人利益得失问题。所以,即使一旦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如果少数人提出反对意见,也将会影响整个问题事件的客观处理进程。
1.4人员素质问题
据相关资料表明,我国小煤矿基本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素养较低,且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足,工艺技术条件也极为有限。因此,如若从劳动力角度去看,我国基层矿工都是以农民主体居多,人员存在较大的流动性及管理松散性。而如若从技术角度看起,行政监管、技术管理阶层的人才非常匮乏,且生产及管理组织活动开展多半和高危电力相关,进而很容易造成人才流失,所以现有的人员素质水平则参差不齐。
2.提升煤矿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主要途径探讨
2.1明确各阶层人员工作职责
煤矿企业经营发展最为重视煤矿开采与安全生产。因此,行政管理工作执行效率的提高应以有效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为主。因此,一旦遇到安全突发事故,行政管理工作必然承担一定责任。基于此,笔者建议煤矿生产行政管理能够整合安全监督资源,集中就各级部门工作职能予以优化,整合市县一级监管事宜,具体敲定由一个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以有效促进地方行业主管安全生产能够明确生产重点,安全重点等,避免责任推诿的内讧现象发生。
2.2健全煤矿企业管理体系机制
落实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各项机制,包括严格执行自身企业所属的岗位责任机制,以及加强行政管理法制约束效力,依法办事。同时,要建立必要的一系列必要的规范化的现代化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办公,以提高行政工作执行效率。
2.3人员素质提高
加强人才引入,提高现有人员从业素质,同时在人才引入机制方面,应能打破以往地区人才保护色彩浓厚这一事实,力求加强人才吸引机制的研究,满足人才其物质、精神需求,强调劳动所得和付出成正比,并重点实行分层次、分阶段的强制化培训,且人才引入的投资经费应由财政专项拨款。
2.4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方法或手段
比如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维系客户渠道、成本核算管理、以及强化供应链管理等。同时,要改变传统煤矿企业权责过分集中或权力不下放的行政管理约束机制,以杜绝“窑主”守旧的官僚思想作祟;要重点加强柔性管理,强调以人为本,通过激励奖酬与行政管理约束机制同步开展,实现调动人员积极性,强化员工和企业间的归属感,以有效促进管理手段执行效率提高。
3.结语
首先,职能部门担负着所管理的行政业务条线的顶层设计,对所承担的工作具有质量目标、重点工作的策划展开功能,一旦发生偏离会产生系统性问题。第二,职能部门承担着政策制定和下属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能和上传下达的功能,一旦延误会影响工作进程,或完成不了规定的任务。第三,职能部门具有对领导或上级部门下达的临时性工作、突发性工作快速响应和组织执行的功能,一旦执行不力,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第四,在应对媒体采访或关注的过程中,更需要按照程序办事,一旦有误,产生的负面效应会放大。最后,职能部门对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具有策划、组织、协调的功能,一旦策划和组织协调不到位,会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甚至产生扯皮或内耗,有可能导致体系运行失效。
二、对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审核的难度。
首先,职能部门的地位优势和心理优势,对审核员的心理压力较大。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内对外的接触面广,接触的层次较高,所处的地位具有一定的优势。此外,相对来讲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应对能力强,人员整体素质较高,掌握本部门的信息比较及时和准确,具有一定的心理优势,相对来讲,对审核员心里压力较大,把握分寸比较困难。第二,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决定界定其产品实现的过程和工作质量比较困难。一般来说,职能部门主要的工作职责是研究和制定政策、文稿起草、上传下达、督促检查、信息服务、新闻宣传、参谋辅政、基础保障、组织协调等,主要活动过程既有对内部的,还有可能是面对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媒体等外部机构,其产品实现过程难以界定,质量目标难以量化,监视测量难以操作。第三,审核员担心产生审核后期负面效应(主要指内部审核)。考虑到职能部门本身就是管理部门,而且靠近领导,话语权重较大。对来自基层单位的审核员而言平时都是接受其管理和指挥,彼此熟悉,不敢得罪,怕引起误解。对来自其他职能部门审核员而言,大家平常还要相互合作,怕伤了和气产生后期负面效应,甚至影响部门之间的关系等等。
三、审核要素和建议。
1.领导作用
体系主管部门或认证机构要做好政府机关的前期沟通,重点是得到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和谐开明的机关文化,是顺利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前提,最好在首次会上或机关内部工作会议上,主要领导能够做出部署和动员,使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认识体系审核的积极意义,消除顾虑和消极情绪。
2.前期准备
审核组成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熟悉被审核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体系文件,了解其工作特性、质量目标、重点工作、内部分工、工作流程和程序、不合格情况的产生和处置、工作风险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如果条件许可最好要了解该部门主要领导、分管体系工作的领导性格特征,工作习惯,对体系工作的态度等因素,只要预先做好前期准备,备足了功课,才能有底气。否则,只能被对方占据主动,牵着鼻子转,或草草收兵了事,当然不会发现有价值的情况,这样的审核质量是可想而知的。3.组长能力审核组长做好开场,主动营造轻松的审核氛围,心理上占据主动。要紧紧依靠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体系分管领导,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审核员要主动做自我介绍,开诚布公讲明来意和审核要点,强调收集符合性证据也很重要,融洽关系,消除疑虑。一般来讲,正式审核从了解其内部人员分工情况和近期的工作重点或创新事项展开比较好,给被审核方的感觉不是来挑刺儿的,是来帮助寻找工作有效性和改进工作的,审核气氛自然会和谐许多,有利于后续审核的开展。
4.审核思路
面对被审核方审核员要少兜圈子,直接切入正题,循序渐进。审核思路可以依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质量目标、绩效指标、重点工作策划,制度建设或体系文件的策划,公文处理、工作监督检查,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总结(或阶段性)汇报,不合格事项的处理,工作改进,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更新,重大事项的督办和反馈、信息化管理等,如果有创新性工作事项也可作为重点关注事项,同时,要根据部门特点和审核时间的安排,抽取关键的工作事项,最好能涵盖策划、实施、监督和改进过程。对职能部门着重介绍的工作亮点要注意倾听(注意控制时间),一方面获得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证据,肯定其成功所在,另一方面看是否还有改进之处或没有形成闭环的地方。
5.现场审核方法
审核员在审核现场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系统管理的思路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在职能部门发现的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部门的审核中直接发现,另一个方面是来自对基层单位审核时所发现的问题根源间接指向职能部门。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职能部门在质量目标、工作策划、监督检查、工作时限(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不合格处置、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应该详细记录,不能放过任何疑点,如:存在工作漏洞,与文件要求不符,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不符,工作事项未形成闭环或问题重复发生等,都需要审核员进一步调查,深入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听取被审核部门合理的解释或说明,通过综合分析,找到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作出恰当的判断,便于其有效整改。此外,要客观分析职能部门现行管理的有效性,假如某项工作虽然没有制定相关的文件,但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也好,就没有必要揪住不放,一味强调标准要求,给人以古板教条的印象,反而不利于审核的顺利展开。
6.问题确认
审核现场双方对问题点应该当面确认,做好客观事实的描述,判断要慎重。一旦发现了与体系文件、上级文件、法律法规、标准或其他规范要求不符的事实,应详细记录客观情况,理顺客观事实与工作依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审核现场向被审核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或领导当面指出,不能模棱两可,力争得到对方的确认,避免产生事后分歧。对一些有争议的事项可以暂缓审核,不要耽误时间以免影响下面的审核,待完成了所有既定的审核任务后,再最后澄清争议事项。
7.策略与原则
审核员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争取部门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由于机关工作的独特文化氛围,比较注重面子,审核员要换位思考,讲究策略。一是澄清事实,将所收集的客观事实依据审核准则描述清楚,与被审核方达成一致;二是最好把问题指向部门,不要把问题归咎于一个人身上,这样做不仅能引起部门领导重视,系统考虑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且也体现公平。三是在做出审核结论之前,还要与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争取他的支持。四是如果遇到不配合审核、抵触情绪大的工作人员,不要发生正面冲突,要耐心解释,争取理解和配合。五要坚持原则,发扬坚韧不拔的精神,不随意改变审核方向和审核判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8.审核员选派
在政府机关内审工作中,体系管理部门对参加审核职能部门的审核员要给予保护。对于机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最容易产生为难情绪,心理压力最大的主要是参加内审的审核员,往往碍于情面不敢深入审核,怕影响人际关系,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这种状况也在所难免。因此,体系主管部门在派出审核组的之前要周密考虑,派出的审核员尽量不要全部是该职能部门直接下属单位的人员,最好搭配组合,既有利于专业互补,也避免与被审核方有直接关系的审核员正面接触,兼顾公正性和专业性。此外,明确审核组在现场只是收集客观证据,与被审核方对发现的事实达成确认,把最后判断是否开具不符合项留到审核小组集体决定或分管体系工作的职能部门确定,这样做是为了留有余地,便于统筹兼顾,也是为了保护内审员,尽量避免影响以后的人际关系。
四、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