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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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帮扶太阳乡船仓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任务不打折扣、关键环节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立足人社部门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各项工作。
一、村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太阳乡船仓村共有603户2089人,28个村民组。现全村实有建档立卡155户511人(动态调整后)。2014年脱贫12户38人,2015年脱贫23户75人,2016年脱贫40户137人,2017年脱贫38户137人,2018年脱贫35户119人,2019年脱贫12户18人。2018年实现整村出列,2019年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0%。
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4.045万元,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分红6.925万元,观音岩电站入股分红6万元,观音岩电站资源收益分红15万元,船仓花乡客栈出租4万元,船仓花乡客栈项目收益1.68万元,船仓花乡客栈绿色减贫项目1.6万元,安徽雾顶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分红2万元,公益林管护费0.777元,郑家湾电站水面出租3万元,邮乐购收农副产品销售利润3.8万元,船仓村阳康公司收农副产品销售利润0.518万元,船仓村阳康公司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8.745万元。
二、“双包”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全县选派帮扶干部工作会议精神,自2014年10月开始,先后选派两位同志驻村,协助乡、村落实各项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协助帮扶单位开展各项“双包”工作。
2、抓好干部包户扶贫工作机制,现配备25名帮扶干部,对21个村民组34户115人(低保贫困户20户64人,一般贫困户14户51人)开展结对帮扶,现已全部实现脱贫。其中:2016年脱贫9户31人(低保贫困户3户10人,一般贫困户6户21人);2017年脱贫12户39人(低保贫困户5户13人,一般贫困户7户26人);2018年脱贫12户42人(低保贫困户11户38人,一般贫困户1户4人);2019年脱贫1户3人(低保贫困户)。
帮扶干部严格按要求入户开展帮扶,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注重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摆脱“等靠要”思想,由贫困户被动脱贫,变贫困户主动致富。每年每户都给予500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还为28户帮扶对象争取99余万元贷款,以此来鼓励他们结合实际自主发展产业,同时帮助代销售黑毛猪、土鸡、蜂蜜等农特产品,年人均收入得到稳定增加。
3、2020年局党组高度重视单位“双包”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理清思路,研究解决方案,年初制定年度脱贫工作计划,年末认真总结经验。局主要领导或分管扶贫领导先后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4次,分别为: 3月12日、6月11日、8月5日、11月13日。在村与乡村、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村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困难并给出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到户实地查看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制定脱贫措施,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找准能够确保稳定脱贫的致富之路。
4、实施积极的就业脱贫政策,推动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全村155户贫困家庭中有135户家庭贫困户都实现了就业,就业率87.1%。充分发挥就业扶贫驿站“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作用,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等一系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开展免费技能脱贫培训1期,累计培训14人次,12人通过考核后取得证书,每人补助480元;开展现场招聘活动2次,发放招聘信息近400份;发放交通补贴55人,补助2.75万元;建设扶贫车间一个,现吸纳6名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认定就业扶贫基地一家,现吸纳11个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每人每月除发放工资外补助300元。
5、“宣传+引导”,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宣传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不出村”项目作用,让群众参保登记不用出村、个人缴费不用出村、权益查询不用出村、待遇领取不用出村,大大便利了村民们的参保及日常生活。
6、在村建设“霍山县太阳乡船仓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进一步提升了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和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7、积极帮助贫困村发展稳定增收产业项目两个:船仓村茶厂和船仓村农产品展示中心,目前两个项目都已完成场地规划、图纸设计和项目预算。预计明年项目完成并实现收益。
8、协助解决花乡客栈客房提升项目。将客栈三层5间客房精装,提升住宿条件,项目投资30万元,现已投入运营,2020年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增收4万元。
9、根据贫困户和村的实际困难,2020年共计拨付6万元到贫困村。其中3万元用于乡村脱贫攻坚工作,3万元在村建设“霍山县太阳乡船仓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
三、积极帮助帮扶村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情况
2020年船仓村遭受疫情和连续暴雨双重灾害。抗疫期间,驻村工作人员协助村里,坚持抗疫严防死守和宣传政策到位,未出现疫情和舆情;水灾期间,除驻村人员,另从局里派驻两名干部进村,协助排查处理塌方点、道路损毁等21处,保证了主要道路畅通,转移受灾群众28户73人。
为克服疫情、水灾的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协助村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就业帮扶。一是帮助贫困群众外出就业,为方便群众办理外出务工,开具健康证明205份;二是及时统计因疫情影响就业人员名单,建立就业台账;三是组织县乡现场招聘活动2次,发放招聘信息近400份;四是积极设立开发公益性岗位31个,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人员。现全村155户贫困家庭中有135户家庭230人都实现了就业,户就业率87.1%。
2、开展产业帮扶。一是积极鼓励在家人员发展产业,给64户发放免费茶苗25.56万棵,给予每户产业发展资金500元;二是及时统计水灾受灾情况,发放免费蔬菜种子176袋、化肥109袋,帮助群众补种自救;三是帮助6农户申报“深贫保”保险,帮助缓解损失。
3、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全村遭受水毁路段达7处,现所有水毁工程全部修复完成。有两户房屋(汪正文、怀远)在水灾中被泥石流冲毁,现已及时落实政策,帮助他们完成了重建。
四、2021年帮扶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
一是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按照中央脱贫脱贫不摘责任、脱贫不摘政策、脱贫不摘帮扶、脱贫不摘监管的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继续将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加强“智志”双扶,局领导班子加强到村进开展扶贫调研,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一道,共同谋划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局各帮扶责任人要继续按照规定进行走访帮扶工作,切实为贫困家庭排忧解难。
二是积极发挥本局职能优势,在“促就业、强保障、增收入”方面继续努力,实现脱贫户“脱得掉,稳得住”,牢牢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以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来促进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作用,促进贫困户外出转移就业,促进贫困户自主创业等;以更加优质、热情、便捷的服务模式构筑好社会保障安全网,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稳定脱贫和村级建设添砖加瓦,为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关注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
目前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关键期,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问题,帮助贫困户提升收入水平稳定超过贫困标准是整个脱贫攻坚期的重点工作,来年我中心将继续聚焦挂点帮扶村的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致力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一是进一步摸排“两不愁三保障”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预判、未雨绸缪,避免脱贫户返贫及一般群众致贫。二是做好政策宣传保障贫困户政策应享尽享。三是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致力于提升农村整体生活水平,工作重点从帮助脱贫转向带动致富。
二、继续抓好“两业”扶贫
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带贫效果好,脱贫质量好,是优先选择的脱贫手段。一是协助保障好就业扶贫车间的运作,发动更多贫困户去到车间工作增加收入。二是对接区级和镇级的就业培训,让有就业意愿的壮年劳动力能通过就业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三是帮助贫困户拓宽就业渠道,引导贫困劳动力找到适合自己能保障长期稳定就业的岗位。四是继续管理好扶贫公益性岗位,消除人岗不适应和吃空饷等情况。
三、加大力度做好贫困户“扶德扶志”工作
除了开展主题活动之外,还需要通过其他形式的工作激发贫困户的感恩之心,倡导摒弃等靠要等不良思想。一是进一步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先进典型,引导贫困户靠自己双手摆脱贫困。二是大力宣传热心帮助贫困群众,助力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党员和致富带头人,激发贫困群众的感恩情绪。三是坚决杜绝简单的送钱送物等行为,避免养懒汉。
四、大力推进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对接北部旅游项目,加快共享农场和北部旅游项目的土地流转速度。二是配合好交通生命线的建设,缓解垇头村居民的出行难题。三是积极推进自来水管网尽快接入垇头村,提升全村居民的用水便利程度。
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当雄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抓好各项本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当雄县总户数10172户,总人数50474人,其中牧业总户数9919户,总人数49683人。截止第三季度各类牲畜存栏53.8534万头(只、匹),其中,牦牛32.0156万头、绵羊15.7742万只、山羊5.6147万只、马4586匹;牲畜出栏3323(头/只),其中,牦牛2394头、绵羊798只、山羊131只;幼畜出生74818(头/只/匹);幼畜成活74257(头/只/匹),成活率99.25%;牲畜死亡8214(头/只/匹),死亡率1.73%;奶产量6789.20(吨);肉产量365.96(吨);山羊绒产量4.55(吨);皮张3761(张)。第二季度当雄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835元,增速为10.1%(国家统计局拉萨市调查队反馈数据)。
二、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截止2020年6月,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的各类农牧民专合作组织共有179家,注册资金共计19.65亿元,成员人数1806人,带动农户3473人,带动贫困1358人。2017年至2019年当雄县共计10家合作社被授予“拉萨市级示范社”称号,获得奖励资金为50万元。2019年10家合作社被评为“2018年度拉萨市两创百家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奖励资金为50万元;1家合作社获得绩效奖励资金10万元;6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自营产品销售实体店扶持资金14.8万元。2020年,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申报8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自治区级示范社”、申报5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社”目前正在审核中。
2、改革步伐扎实迈进。截至目前,一是开展2018、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在2017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开展2018、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现处于报表填报阶段并于5月14日下发《当雄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当政发〔2020〕29号文件,为按时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奠定基础。二是全面开展草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当曲卡镇当曲、曲登村已解决草场纠纷问题;宁中乡曲才与当曲卡镇曲登村因草场纠纷问题目前正在协调中。三是扎实推进郭庆村牧业改革试点工作。郭庆村通过牦牛入股、草场流转和借资保底形式加入到净土牧场,加快牦牛养殖业发展。截止目前,当雄县郭庆村全村共有牧户274户,其中无畜户和卖断户共计36户,牲畜已入股净土牧场的有158户,入股家庭劳动力共计339人(161人留守放牧,98人外出打工,4人受聘于净土公司,闲置劳动力76人),入股牲畜为1804头,尚未入股的有80户。已实现户均增收66182元,人均增收4135元。郭庆村共流转13万亩草场给净土牧场,每亩以2元标准,年底实现返利26万元。
3、安全监管扎实强化。 一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由局检疫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6乡2镇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5余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店、饮食摊点、食品生产厂家、小作坊130家(次),排点产品 400 余批次。在检查同时,对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督促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的管理和规范进货台账。二是推进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为推进当雄县“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由检疫站赴净土牧场和家庭牧场进行“三品一标”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引导我县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产品认证工作。三是加强检疫电子出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共289张,其中动物A证3证、产品A证204张、动物B证49张、产品B证33张。四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疫站联合羊八井公安一级民警设卡检查,严防严控,切实承担起内防外堵的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对过往运载畜禽及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及消毒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共检查过往车辆1289车次,检查动物 541847万头(只、匹):其中生猪0头、牛1235头、羊26349只、活鸡514263只;冻猪肉8823.4吨、猪副产品684.09吨、冻牛肉8892.03吨、鸡鸭肉378.51吨、鸡鸭副产品595.81吨、羊肉90.96吨,共计消毒运载车辆1289车台。
4、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全县春季已完成免疫注射牲畜481421头(只),其中牦牛291708头、黄牛8385头(含社会牲畜)、绵羊129365只、山羊51963只。二是包虫病犬类投药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当雄县已完成犬驱虫投药8轮,共计投4.0750万犬只,犬粪无害化处理共61125斤。三是开展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完善工作。当雄县兽医站储备药物和器械资金约98万,下发给乡(镇)药物和器械资金约60万。四是兽医站已兑现到第三季度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工资372.2430万元。
5、坚决落实涉农民生是工程项目、资金。一是不断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在建及续建项目共计5个,项目总投2068.56万元。其中,当雄县牧繁农育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639.5万元(下达资金874.56万元);当雄县3个村级兽医室,投资75万元;当雄县县级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投资170万元;当雄县5个乡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投资500万元;当雄县2018年乌玛塘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449万元。截至目前,3个村级兽医室、县级防抗灾物资储备库、5个乡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乌玛塘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牧繁农育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二是积极落实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草补)。截止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平衡户、超载户、存栏、出栏、全县基本情况,待上级验收通过后兑现2020年度草补资金。正在开展县级初验及信息录入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前,群众正在自主择机中。
6、扎实做好畜牧业防抗灾工作。一是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易灾村(居)库存剩余691吨抗灾饲料;县级库存剩余572.52吨抗灾饲料。2020年我局计划分配给8个乡(镇)810吨饲料(先从库存572.52吨饲料里调拨,剩余的从2020年专项抗灾物资资金150万元资金购买饲料后补充)。二是我局科技人员积极开展15场余次的进乡村及学校送科普活动,并于9月1日起利用9天的时间踏遍了当雄各个乡(镇),据统计,本次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向学生和牧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受益牧民群众400余人,学生7530余人。
二、扶贫产业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当雄县“十三五”期间2016年-2019年共精准扶贫产业项目30个,共计投资13.35亿元,开工率为100%。截至目前,在建项目5个,已完工项目25个,其中项目运营较好10个,运营一般7个、运营不佳的5个、未运营1个、入股项目2个。按照《当雄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县“十三五”已运营精准扶贫产业项目累计分红1380.67万元,共计带动建档立卡群众13590人次,年人均增收700元;累计实现就业464人,其中高校毕业生76人,建档立卡群众159人,平均月工资达3500元以上;2020年计划实施4个精准扶贫产业项目,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4个,其中唐纳石膏项目已在格尔木藏青园投产运营。。
2、产业项目运营情况。截至目前,10个运营较好项目为:当雄县民营砂石场整合项目、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商砼站建设项目、羊八井镇鲁登罗桑搅拌站、当雄县布珠农牧民服装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岗嘎卓姆民族服装缝纫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西藏当雄县宁中乡牧场特色产品专业合作社民族服装加工扩建项目、宁中乡糌粑加工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游然朵民族特色酒店建设项目、龙仁乡搅拌站、西藏国际地热大本营;7个运营一般项目为:净土牧场郭庆点、康玛温泉度假村开发项目、纳木措圣水厂房建设项目、高原蓝牦牛产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甲多昂汪温泉开发项目、羊八井镇桑巴萨娱乐中心扩建项目、牦牛主题餐厅建设项目;5个运营不佳项目为:当雄县高原畜产品经销合作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6月13日已签订项目转型协议,现全部变更手续及移交工作已完成,于7月15日已运营)、乌玛塘乡扶贫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该项目12间门面房闲置,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天湖四季牧歌(此剧场正在打造升级中,营销工作也正在稳步宣推阶段,观看剧目游客较少)、恰玛利民洗衣店项目(多渠道宣传,吸引顾客)、行者黑帐篷拉多点(多渠道宣传,吸引游客);1个未运营项目为:当雄县羌塘牧人汽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个入股项目为:蓝色天国资产收益型项目及羌塘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个在建项目为:生物水开发项目、姆蓝雪山旅游目的地开发项目、7100模具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购置7100苏打水系列产品设施设备项目、廓琼岗日旅游目的地开发项目。3、收益分配情况。一是按照《当雄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将分红资金存入县产业组临时账户,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全县实际情况统筹使用。根据目前我县产业资金拨付情况、各产业项目投入运行情况,2017年、2018年、2019年上缴分红1380.74万元。
2017年13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了分红资金,其中大型产业项目1个、“短、平、快”产业项目12个。由于8个乡(镇)产业项目分布不均匀,同时为了鼓励积极申报项目的乡(镇),将上缴的分红资金430.49万元(其中包括2015年县级扶持的12家专业合作社的帮扶资金72万元)的8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剩余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并按照我县户均不低于3000元、人均不低于700元的原则,共计发放了分红资金430.49万元,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3308人、间接带动边缘户3303人实现增收,为贫困群众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14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分红资金,其中大型产业项目1个、“短、平、快”产业项目12个、民营企业项目1个,共计上缴分红资金564.8万元。其中7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共计395.36万元;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共计112.96万元;预留10%作为扶贫基金共计50.78万元,用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村集体经济或者农牧民合作社产业项目。同时为全县建档立卡户1337户(6082人)、边缘户468户(2263人)兑现产业分红资金514.02万元(395.36万元为建档立卡户产业分红资金、112.96万元为产业项目所在乡镇分红资金)。
2019年14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分红资金,其中“短、平、快”产业项目11个、大型产业项目3个,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共计上缴分红资金545.29万元,其中5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共计272.645万元;10%根据《拉萨市关于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拉脱贫指[2019]26号)文件要求,分配至已就业的贫困人口,共计54.529万元;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共计109.0578万元;预留20%作为扶贫基金,用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村集体经济或者农牧民合作社产业项目共计109.0578万元。并为全县建档立卡户1003户(4200人)、低收入群体267户(1180人)、就业1203户(1972人)兑现分红资金共计436.231万元。
三、牦牛产业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做好优质品系牦牛细管冻精生产、推广工作。当雄县牦牛冻精站从1月份开始加强种公牛饲养管理(进行补饲和驯化),为下一步冻精生产工作做准备。为了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保证细管冻精质量安全,对45头种牦牛进行春季免疫注射,免疫率达到了100%。5月开始生产牦牛细管冻精,生产优良品系牦牛(四个品系:斯布、嘉黎娘亚、帕里、当雄)优良细管冻精共4818支。8月在我站龙仁乡夏季牧场选择了20头体格高大、膘情良好、无生殖疾患的应繁母牦牛,经过药物诱导和同期处理,使牦牛集中时间,将后的20头牦牛分成AB两组(A组和B组平均各10头牦牛),A组使用传统的直肠把握法输精,B组使用先进的可视化输精枪进行输精,通过使用不同的输精方式对牦牛受胎率和产犊率的影响,对比选择出最佳的输精方法,进一步提高牦牛人工授精技术。
2、扎实做好牦牛育肥工作。2020年我县牦牛短期育肥任务是6700头,分别由净土牧场、19个家庭牧场和3家育肥专业合作社和高原蓝完成(其中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15户898人)。截止8月底已完成育肥出栏1436头(分别是净土牧场1015头、19个家庭牧场242头、3家育肥专业合作社完成179头),惠及群众981户3100余人,实现总收入1306.1万元,实现户均收入6780元,实现人均收入1350元。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局各类工作虽然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乡村振兴工作。一是部分领导侧重于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有所忽视,部分工作人员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配合方面有所欠缺。二是基层乡村振兴专干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方针等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于乡村振兴不了解。三是乡村振兴工作所需的人才匮乏。2、产业项目。一是大型产业项目因周期长,见效慢,二是因当地贫困群众文化水平有限,受自身条件限制,无法胜任更多的岗位。三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业等服务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3、项目建设。一是项目前置手续办理中耗费时间长,加之我县海拔高工期短存在当年无法完成。二是前置手续完成的项目,资金落实慢,存在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工程质量。三是项目实施完成后交接给当地乡镇村组,存在后续管理不到位现象。四是个别项目原材料及设备无法在区内完成采购,加之生产工艺复杂,种类较多,数量较少等客观原因致使采购进度较慢,影响了建设工期。4、动物检疫工作。我县检疫站担负着北大门及羊八井镇检疫点的农畜产品检疫工作。因在检疫点没有齐全的检疫设备、检疫执法车、业务用房等硬件设施,为检疫工作带了不少困难,同时目前县检疫站没有编制,望上级领导部门予以帮助解决。5、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各乡(镇)兽防所专技人员分配比例严重失衡。例如:纳木湖乡牲畜较多,防疫工作任务重,而纳木湖乡兽防所目前只有2名工作人员。二是针对专技人员的实际操作培训太少、经验不足、无法将理论运用到实践治疗当中。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水平不够,面对突发牲畜疫病均处置不到位。四是县兽医站人员编制缺少。6、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是牧民合作组织的运作规范化程度低。全县的绝大多数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程度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经济利益不明显,多属松散型,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二是合作社成立门槛低、出资额度小,出现量高质低、实力偏弱,甚至部分合作社成为徒有虚名的“空壳合作社”。三是农牧民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多数合作社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制度不落实,内部控制机直薄弱,“内部控权”问题严重,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社员受益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推进当雄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整村推进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制定“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整村推进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确定方案定稿。已完成桑巴萨居委会、郭庆村、巴嘎村3个示范村(居)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正在讨论研究阶段,计划充分结合3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内容修改完善可研报告。二是尽快完成《当雄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2)》(下文简称《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目前,当雄县委农办正积极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相关负责同志对接,计划9月底完成《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工作。2、产业项目。一是已起草《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草案)》,经当雄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2020年第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与各项目单位从“十四五”开始签订新的利益联结机制目标责任书。二是计划当雄县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4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3、项目建设。一是羊八井镇彩渠塘村文化旅游纪念品手工编制建设项目,总投资440万元;目前基建工程全部完成。正在开展产品研发及生产及技能培训。计划9月份全部完工。二是当雄牦牛科学养殖示范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目前该工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并施工进场,计划2021年6月份全部完工。三是西藏自治区当雄县数字牧区区块链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总投资1383.13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目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待评审。四是当雄县防抗灾物资储备库4个(地点:当雄县纳木湖乡达布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当雄县纳木湖乡纳木措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乌玛塘乡巴嘎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格达乡羊易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涉及资金:691.18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五是农产品保鲜冷链物流项目4个(乌玛塘乡郝如村、纳木湖乡恰嘎村、羊八井镇桑巴萨村、格达乡羊易村),涉及资金:1600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六是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项目3个(当雄县县级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当雄县净土牧场郭庆场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当雄县羊八井镇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涉及资金800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4、畜产品的抗灾保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非洲猪瘟及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把关及屠宰场的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九种疫病监测采样及小反刍兽疫苗注射、秋防疫苗注射工作。三是积极落实第四批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并录入群众实际购买机具的信息,及时兑现购机补贴资金;加快招投标购买抗灾饲草料进度,发放到易灾乡镇及村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开展科技特派员培训及选聘工作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四是建设当雄牦牛科学养殖示范项目,抓紧抓实2020年牦牛育肥出栏工作,实现牧民增收,加大牲畜出栏力度,为应对疫情保证市场牛肉的有效供给,净土公司今年囤1000头牦牛、125吨牦牛肉。争取牲畜出栏量增加至牦牛5500头、羊9650只,按时兑现出栏补贴资金267.48万元(区级补贴资金60%指标文件已下发)待市级补贴资金40%指标下达后立即执行。5、农牧民增收工作。一是抓好示范村和示范点的建设,实现以点带面,通过示范样板点的辐射带动农牧民增收工作。二是抓好畜产品流通、打造畜产品品牌工作,促进畜产品销售实现农牧民增收。三是加强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营造农牧民增收氛围。重点宣传“三农”政策和我县农牧民增收工作中的典型,为农牧民增收营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区委脱贫攻坚“11358”工作要求为统领,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以促进社区集体增收和群众增收为目标,把扶贫工作作为本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不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着力提升“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水平,持续对社区已脱贫户进一步巩固,提高增收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增收,为社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局干部职工结合疫情防控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排,了解疫情对贫困户的影响,做到“四个心中有数”,摸排因疫情导致全年收入下滑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情况;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底数,协助社区做好稳岗转岗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分批有序错峰外出务工。
2、努力帮助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与社区“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解决贫困户在就医、就学、就业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群众增收。
3、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入户核查走访,和贫困户面对面讲解扶贫政策,确保有关扶贫政策和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4、加大推进产业脱贫力度。根据贫困户自身发展情况,提升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户覆盖率质量。协助社区做好穗悦农业、大龙湾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发展带动增收。
5、落实健康脱贫政策。认真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制度,积极为社区符合慢性病条件的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证。重点关注大病户、特慢病等贫困人群。
6、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在进行入户宣传的同时开展好“扶贫夜校”,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
7、推进人居环境规范整洁行动。督促开展好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
三、工作措施
1、完善帮扶机制。一是完善帮扶活动。严格落实“双包”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从医保扶贫的角度出发,拟定帮扶计划,制定帮扶方案。针对社区实际情况,给予最大限度资金扶持。结合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产业发展意愿、家庭实际情况、技能情况,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饮水安全,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发现实际困难并帮助解决。在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扶持,确保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稳定脱贫。二是完善帮扶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并及时与社区两委进行沟通协调,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做好“双包”工作。根据“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要求,我单位有帮扶干部5人,结对帮扶户8人,每月至少一次上门走访,用心用力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带领他们脱贫致富,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干部不撤退。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首先是做好产业发展。鼓励群众积极自主发展种植及养殖等支柱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帮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入户核查走访,定期调度会商,强化督办落实,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工作精神,按照区委脱贫攻坚“11358”工作要求,全心全意地为困难群众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一、村情简介
隘口村面积2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500亩、林地面积30500亩,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植养殖和外出务工,经济作物以茶叶种植为主。
全村下辖11个村民小组共785户3161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6户652人,2014年至2018年累计脱贫164户657人,其中2014年-2015年脱贫48户213人、2016年脱贫66户203人、2017年脱贫40户206人、2018年脱贫11户35人、2019年脱贫3户8人。贫困发生率由20%下降到0%,现已全部脱贫。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村围绕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实施驻村帮扶“三个一”、狠抓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巩固全村安全饮水,后盾单位累计投入280余万元,鼓励支持贫困农户兴产业、增就业、置家业,有效帮助村民增收。目前,全村有低保户60户173人(一类低保户6户1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5户12人;二类4户1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户11人;三类50户14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6户112人),残疾人106人,(重度残疾55人),散居五保29人,集中供养五保4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164人,享受学生教育补助政策164人(其中学前21人、小学77人、初中26人、中职18人);33种大病重病户17户17人,43种特殊慢病数5户5人,慢病户50户50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慢病签约服务等医疗救助政策;2014年-2017年累计完成易地搬迁181户565人,2019年危房改造2户2人,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实现全覆盖;2020年新修通村(组)、产业路8千米(硬化2千米),2017年实现村组道路通畅通达,2017年完成农网改造,全村农户家均通生活用电,整村于2018年出列。
二、驻村扶贫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1、抓党建,强班子
今年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32次,党支部会11次,稳抓党建,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按月召开党支部及党小组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建设了一支敢打硬仗的班子队伍。
2、抓产业路建设,促茶叶开发
新建隘口村夯落至夯不如产业路6千米,石家组产业路2千米,夯落至几比村产业路2千米,先后自筹资金共10多万元,开挖产业路4千米,产业路完全建成后方便了村民培管茶园,有效带动了村民产业增收。
3、抓乡风文明建设,促邻里和睦
(1)本村成立“互助五兴”小组173个受益692户2980人,全年开展互助活动3万多人次,使广大群众有困难找小组,让村民感到了远亲不如近邻。使邻里之间、人与人之间更加和睦。
(2)扫黑除恶常抓不懈,全年共发放扫黑除恶有关宣传资料3200份,各类标语、横幅134幅。摸爬线索上报0件。扫黑除恶工作做到了常态化管理。
(3)修改村规民约,改革婚丧制度
一年来全村自从修改村规民约之后。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现象得以杜绝,大为改观。据不完全统计全村红白喜事共有37次,酒席都能控制在20桌以下,标准都在300元以下,达到了勤俭节约,杜绝了大家办酒宴时相互攀比,让浪费可耻深入人心。
(4)开展“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在上级部门部署下共开展三轮“户帮户亲帮亲”活动100多人次,累计送达物资0.5万元使帮扶对象深刻的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
(二)帮扶成效
1、三核实工作
(1)国办系统核实1000余户次,修改问题信息2400余条
(2)建档立卡户信息核实166户,修改问题信息124户。
(3)在校生与非在校生核实350条,修改150条。
(4)贫困户与帮扶责任人结对信息核对166条,修改92条,因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时间没有更新造成。
(5)贫困户家庭人口自然增减情况核实21条,其中自然增加7条,自然减少14条。
(6)教育扶贫全覆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14条,修改14条。
(7)低保、残疾和慢性病人员核实5户5人,修改5户5人。
2、产业奖补及项目库申报
全村建档立卡166户,产业奖补申请表已经完成核实。全年奖补金已发放至每一户。2020年累计申报投入项目20个,共计完成资金投入833.343万元。
3、五类人员的纳入
2020年申请进入低保户10户,评议后上报8户。经过上级入户审核后有5户纳入低保。
4、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
驻村工作队积极联系市残联,申报全村残疾人产业年龄段适龄人员发展产业“阳光增收”项目42户42人、产业大户帮扶2户2人,共计争取资金9.4万元。
5、积极开展走访工作
一年来工作队始终坚持“三个一”,走访实行全覆盖,全年共走访建档立卡户2500户次,走访非建档立卡户7416户次,结合年初开展的交叉“回头看”问题整改走访,全年共发现各类问题380多项,自行协调解决375项问题,上报5项问题,现已全部清零,做到三清零工作,三清零工作全面完成。
一年以来后盾单位吉首市税务局84名结对帮扶干部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到隘口村深入贫困户走访慰问调研6次,对166户建档立卡户一对一结对,为他们送去各种生活物资,共计20万元,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大走访大调研”、“关心下一代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党建共创”、“道德大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8次。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1、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上存在松懈,从思想根源上有待加强认识,提高觉悟。
2、日常事务工作占用时间太多,为群众做实事少,没有很好的去解决群众关心的实事,如在中小寨入户道路硬化、路灯增加、防洪提加固等。
3、与政府及村干部协作不够。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围绕产业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的完成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隘口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打下良好的基础。
1、继续抓好茶叶培管和种植。搞好茶叶深加工技术培训,提高茶叶产业附加值。我们将再整合该村抛荒耕地和部分荒坡,进行复垦开发发展产业。
2、是落实现行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探索特困村民生活保障机制,攻克“因病返贫”难题,提高病、残、孤群体生活水平。
3、协助茶旅专办搞好隘口村的茶旅融合建设工作。
4、做好“一簿二表”工作,加强走访和扶贫政策宣传。
5、做好国办系统动态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