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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论文

时间:2023-03-30 1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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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论文

第1篇

1.1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选择山东省、江西省和四川省的数据作为样本,这3省各分别出自东中西地区,且均为粮食主产省,具有地区代表性。将以该3省的数据分析为依据,由此大体推断中东西地区的农业情况。山东省、江西省和四川省的数据均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的各省年度数据。分别对3省的粮食生产投入与产出情况进行比较。针对1978、1990、2000、2010、2011年的粮食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机械动力、有效灌溉面积等投入以及粮食产出指标进行对比。从改革开放到1990年,再跨入2010年,3省的各项农业指标值都呈现大体上升趋势。各项指标值大体都是山东省最大,其次分别是江西省和四川省。近年来,山东省依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物质资源,使得山东的农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该省的农业产品也逐渐走向世界,发展外向型农业。江西省也是一个农业占据重要位置的省份,拥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但江西省的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例如表中显示的单位耕地机械动力水平,相比山东省的此项数据,江西省还需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四川省的各项数据数值均显示较小,该省位于中国西部地区,资源的稀缺和地理位置的缺陷都限制了该省的农业发展。由于以上3省各自处于中国东中西地区,且属于各地区的农业大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此推断农业生产情况大致是东部地区好于中部地区好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农业资源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中部地区农业基本情况次于东部地区,农业资源尚处于较低效利用状态,西部地区则是中国生态环境最恶劣、经济最落后的地区,这些矛盾制约着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但随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东中西地区也都有采取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也使得农业各项基本指标值逐年上升。

1.2变量选取基于耕种土地的劳动产出,研究中的因变量将采用农业粮食总产量这一指标,解释变量采用5项数据,分别是:耕地面积、劳动力、化肥、机械动力、有效灌溉面积。文中因要分析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因而分别设置为虚拟变量HRS1:,HRS2: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因为中国在1982年确认,所以1982年后选取1,其余选0;农村税费改革这一变量中,2004年前用0,2004年后用1。

1.3模型的设定采用粮食总产量(Y)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粮食播种面积(LAN)、劳动力(LAB)、化肥(FER)、机械动力投入(POW)、有效灌溉面积(EIA)作为解释变量,(HRS1)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HRS2)则为虚拟变量,由此构造的多元回归方程如式(1)~(2)。模型中,Yiƒ代表的是不同年份各自省份的农业粮食总产量,β0ƒ代表截距项,β1、β2、β3、β4、β5、β6分别代表的是土地、劳动力、化肥、机械动力、有效灌溉面积、制度创新(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各自对粮食增产的回归系数,ηiƒ表示误差项。

2结果与分析

2.1相关性分析分别对山东省、江西省和四川省的粮食总产量与影响因素间的关系进行相关性分析。从相关性水平分析可见,粮食总产量与要素投入以及制度变迁之间的存在相关性是比较大的,大致符合了回归方程的要求。然而要素投入之间彼此的相关性比较大,大多数都超过了0.5,由此会造成多重共线性问题。因而,为了检验它们之间的多重共线性,进一步将进行VIF检验,具体结果。从检验结果看,VIF最大值分别为26.124、6.142和42.449,均超过了5,说明存在共线性问题,需要用逐步回归法进行分析。

2.2回归结果分析采用了逐步回归法分别对山东省、江西省和四川省的农业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2.2.1土地要素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江西省和四川省的数据都显示,土地要素没有进入方程。山东省的数据显示土地要素投入对农业生产有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土地要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特别是西部地区用于粮食生产的土地资源相对较少。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土地普遍稀缺,但山东省是一个例外,土地肥沃,土地资源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因而增加粮食产量。

2.2.2劳动力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江西省和四川省的数据都显示,劳动力投入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达到显著水平,而山东省的数据表明劳动力投入对粮食生产没有影响。在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的投入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然而东部地区机械化程度高,对劳动力需求相对较弱,因而该地区劳动力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并不显著。

2.2.3化肥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3省的数据均显示化肥的投入可以促进农业生产。为了促进粮食增产,可以适当的使用化肥提高土地的肥沃程度,更好地促进农作物生产。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践证明,充分和合理使用化学肥料是促进农作物增产,加速农业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2.4机械动力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江西省的数据表明这项进入方程,而山东省和四川省的数据表明,这一要素并不影响农业生产。传统农业都是手工方式,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质量相对也低。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也是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解放出大量的生产力。在中部地区,以平原和低矮丘陵为主,机械作用可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东西地区的自然地理特点并不适合机械化作业,其机械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并不显著。

2.2.5有效灌溉面积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3省的数据均显示,该项要素对农业生产并无显著作用。3省的有效灌溉率都较低,可见东中西地区的有效灌溉面积都十分有限,灌溉水有一半以上在输水、配水和田间灌水过程中损失掉。因为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作用并不显著。

2.2.6从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3省的数据都表明该项制度促进了中国农业的发展。自从实行了后,农业粮食生产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因为实行了后,农民拥有了农业生产的主动权,他们可以自由的支配资金、时间以及生产要素。这对粮食生产有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

2.2.7农村税费改革对农业粮食总产量的影响3省的数据均显示该制度对农业生产有显著促进作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费负担绝对水平明显下降,与税费改革前的2000年相比,到2004年,农民人均负担水平下降了一半。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担子,同时也规范了农村的收费制度,对农民进行粮食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3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结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粮食生产:(1)针对土地要素,东部地区应当合理科学地配置土地,同时要做好各项保护土地资源的工作。发展农业的同时还要保证耕地面积的稳定、调整并且优化土地的结构,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这一优势,以确保粮食丰收。同时中西部地区也同样需要保护好现有耕地。(2)针对劳动力要素,中西地区在拥有充分劳动力的前提下合理应用这一资源。加大劳动力的投入以此来增加粮食产量。现如今,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致使农村出现有地无人耕的尴尬局面。各地政府应当针对这种现象,采取适合的应对措施,以防止劳动力的流失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3)合理地使用化肥,化肥品种使用和剂量的使用都要因地制宜,这样才能对农业有促进作用。东中西部地区,要保证提高增产的同时合理使用化肥。可以适量增加的化肥使用量,以便促进农业生产。(4)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已经步入中级发展阶段,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但是由于东中西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特点不同,需要针对每个地区的需求进行合理的机械化农业生产。(5)东中西地区均要通过强化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约用水,要尽力提高农业灌溉率,加大水源开发等措施不断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对于水资源严重缺乏地区、贫困地区、旱灾多发地区有重要意义。(6)在制度创新方面,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农业现代化是制度变革或创新的过程。的使用让中国进入了农业的黄金期,极大地鼓励了农民的自主生产意识,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因而促进粮食生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普惠于民的前提是政府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4讨论

第2篇

中国银行已经为江水人家米业有限公司、金星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粮食加工企业提供“银保通投资经营贷款”14000万元,“粮食加工企业+生产合作社+定单”解决了生产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粮食加工企业与生产合作社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同时为生产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金融向生产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生产合作社向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及生产技术支持,并于农民签订定单,按略高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收购定单农户的粮食。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户贷款利率偏高,增加了农民负担。德惠辖区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主要品种有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利率皆为8.528%,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为11.988%,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83%;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利率分别为12.624%、9.184%,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分别上浮92%、40%。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执行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利率政策,联保贷款利率为15.30%,农户若按期归还本息,减免两个月的利息,减免后的折算利率为12.75%,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94%。除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外,其它品种的农户贷款与民间借贷利率相当。2.农户贷款不能满足农村规模经济发展需求。农户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春耕生产资金需求,授信额度低,贷款期限短,无法满足农村市场日益形成的规模化的种、养业资金需求。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土地日益向少数人身上集中,为大型农机具提供条件,但金融机构无法向农民提供购买农机品种的贷款,农户购买大型农机具时只好依赖于民间借贷,增加了农民负担。大型农机具贷款仅在少数地区试行。3.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存在薄弱。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及持续的增产增收,客观上要求加大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一方面需要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增加投入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机构能过信贷投入给予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属于公共项目,投放金额大,贷款回收期长,商业银行不愿意涉足。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职责是发放粮、棉、油流转贷款,目前对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还是一项空白。4.政策性保险公司赔付率低,无法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的保障。政策性保险公司按成本的原则对种植业进行给付,一公顷玉米的绝收的情况下可以赔偿3000元。非绝收的情况,按损失的程度及时间折算后给予赔付,一般情况下仅赔偿几百元,甚至几十元,根本无法弥补当初农民的生产投入。农民对参加农业保险兴趣不大。

第3篇

1.1育种方法以传统的“经验育种”为主,缺少突破性大品种的育成

目前浙江粮食育种主流技术仍采用传统的经验式育种,效率低、周期长、准确性差,很难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品种设计”,将多抗、广适、高产、优质等融合在一起,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基础研究与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相脱节的现象;育种技术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育种手段缺乏创新,花培育种、杂交育种、转基因育种及分子育种等方面研究虽有一定进展,但相关细胞、染色体和基因水平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尚很薄弱。

1.2科研与推广队伍结构欠合理,缺少协同作战机制

现在浙江省从事水稻、旱粮育种的科技人员分别为256人和120人,从事土肥和植保的科技人员各为50人左右。显出育种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战略型、实用型的农业专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人才队伍梯队结构也不尽合理,栽培及产业化研究人员偏少,育、繁、推人员比例不够理想,科技后劲不足。现有育种工作多以课题组为单位,各自为战。课题组在研究力量、种质资源、条件设施等方面十分有限,重复研究现象普遍存在,且不同课题组间的沟通与协作少、育种材料共享少;不同专业领域(如育种、土肥、植保、栽培等)的科技人才未能根据粮食安全需求形成合力,协同攻关,因而难以有效解决浙江粮食育种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制约了浙江粮食育种进程和突破性品种的培育。总体来讲,浙江粮食育种现状不能满足时展的需要,亟需变革育种研究体系。

1.3粮食品种类型单一,结构失衡,没能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条件

目前浙江省粮食品种总体上讲类型单一,且存在同质性、低质量,竞争力弱,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近年来虽在高产品种选育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方面取得了进展,但重大突破性的品种少,难以满足粮食大幅增产的需求。一是高产、优质、抗逆等综合性状优良的广适品种不多,多数在高地力条件下表现良好的粮食作物品种在瘠薄、盐碱、干旱等逆境粮田中种植时表现较差。二是季节性品种类型单一,以水稻为例,通过努力,单季稻品种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而连作晚稻尚待突破。三是现有品种针对粮食生产的全程机械化,特别是与机械插秧、机械化制种等不能适应,难以提高生产效率。四是针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缺乏优质的专用型新品种。此外对粮食作物的稀有种质资源,如野生种、近缘野生植物等收集和利用也嫌不足。

1.4相关配套技术研究和储备不足,限制了粮食生产的现代化水平

一是土壤、肥料、水资源等高效利用、改良与保育、精确施用、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技术不足,对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科技支撑不够有力。二是丰产高效栽培技术不足,在单项、高产、产中栽培等技术方面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相对的综合配套技术、优质环保专用技术,以及产后加工技术不足。三是栽培模式未根据品种优势进行创新和配套应用,综合生产效益不高。四是农机和农艺结合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农机与耕作制度、作物品种、农艺的不相适应,以及国外农机对国内的水土不服等;也缺乏有针对性的轻型农机装备研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浙江省粮食生产的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

2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贡献及主要措施回顾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有关粮食科技的专业研究所主要有作物与核技术利用研究所、玉米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植物保护与微生物研究所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开展新品种选育、栽培植保、土壤肥料、质量控制等相关领域研究。现有相关科研人员208人,其中正高职称28人、副高职称79人,具博士学位81人。

2.1育成的系列新品种为浙江良种更新换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重点加强粮食新品种的选育,以高产、多抗、优质为育种目标,先后育成的水稻、大(小)麦、大豆、甘薯、玉米等新品种,有不少曾一度成为浙江省的主栽品种,对浙江省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的更新换代和粮食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早期育成的水稻品种原丰早,荣获1983年国家发明一等奖,总计增产稻谷70余亿kg;水稻早籼品种浙733荣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至2000年连续8年推广面积居全省早籼稻之首,1995年起跃居全国早籼品种之首;大豆浙春2号荣获1998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累计推广面积约133万hm2。“十五”期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育成水稻新品种23个、大(小)麦6个、玉米7个、甘薯2个、大豆6个,通过国家审定品种7个,省级审定品种37个,都曾在浙江省粮食生产上起到重大作用。其中水稻协优7954、协优963,大豆浙春3号等荣获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水稻协优9516、中籼浙1500、浙梗20等获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十一五”以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育成水稻、大(小)麦、大豆、甘薯、玉米等粮食新品种103个,并通过国家或省级审(认)定,其中水稻浙粳22、浙粳88、钱优1号等,玉米浙凤糯2号、浙凤甜2号,大豆浙农6号、浙秋豆2号,大麦浙啤33等新品种被相继列入浙江省主导品种。水稻浙粳22于2009年后成为浙江省晚粳稻当家品种,获201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010年全省种植突破7万hm2,成为2009-2011年在本省累计推广面积最大的晚粳稻品种。水稻浙粳88百亩示范方平均产量11.376t·hm-2,2013年全省已种植3.4万hm2,成为浙江省种植面积第2大晚粳稻品种。水稻籼粳杂交稻新组合浙优18百亩方平均产量达12.946t·hm-2。甘薯浙薯259成为超高产甘薯新品种,甘薯浙薯81及其衍生品种浙薯13、浙薯132和浙紫薯1号作为淀粉、粉丝加工、休闲食品的主栽品种应用,累计在浙江推广应用面积达10.515万hm2,促进了浙江甘薯淀粉、粉丝及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并成为外省品种选育的主要种质资源之一。成果获201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大麦浙啤33等3个新品种百亩示范方产量超过6t·hm-2。2013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推广新品种大麦2.23万hm2,大豆2.41万hm2,甘薯3.49万hm2,玉米1.59万hm2。

2.2研发的生产集成技术促进浙江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在农作制度创新及其配套技术、新品种栽培和机械化生产、重大病虫害预警和控制、农业节水、面源污染治理、土壤质量提升与保育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为浙江省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2.2.1农作制度创新20世纪60年代起,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开展了耕作制度改革研究,如在水稻种植上提出的单季改双季、间作改连作、籼稻改粳稻、低产改高产、一熟改多熟为内容的“五改”及良田、良制、良种、良法为内容的“四良”,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经历了从3.75t·hm-2到6.00t·hm-2,7.5t·hm-2,超“双纲”再到吨粮田的发展过程,精细耕作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促使浙江省粮食生产从缺粮省转变到自给省,最后达到余粮省。期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还大力开发农业机械,致力于实现浙江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和化学肥料的应用。1960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研制的浙江4号和浙江1号插秧机参加国家农业部与机械部联合举办的全国插秧机和半机械化水稻耕作农具现场会,其中浙江4号被评为全国定型推广的7个机型之一。2.2.2重大生物灾害预警和控制技术多年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持续有效开展了以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抗性品种筛选利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的研发、生物农药的研制和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如在水稻黑条矮缩病、条纹叶枯病,玉米粗缩病等病原鉴定、发生规律及其持续控制技术,大麦和性花叶病毒、大麦黄花叶病毒的株系鉴定、抗源筛选、抗病品种应用等方面研究成果,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十一五”以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成功研制开发了生物农药农安2号、孕茭灵、多抗灵、制蚜菌素、抑酶菌素,生物杀菌剂ST-6,高效诱虫板等项应用成果;另在生态控制水稻害虫技术的研发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天敌,利用香根草等诱集植物诱杀二化螟,结合“三控施肥技术”减缓害虫种群发展,进而达到减量使用化学农药的目的。该项技术于2013年起被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列为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的主推技术措施之一,在省内外多地区示范推广,对确保水稻的稳产、安全、高效发挥了重要作用。2.2.3土壤质量提升与保育等技术针对浙江土地后备资源极其紧缺、基本农田面积及质量下降、粮食安全面临威胁等现状,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力开展了以下研究。一是新围海涂快速改良应用与培肥技术研究。创立了按土壤颗粒和不同质地分层快速降盐的工程技术,通过加快盐分的淋洗速度,使新围海涂迅速具有粮食生产能力。二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废弃物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通过土壤肥力与环境质量培育,提高土壤健康质量,保证粮食质量安全。三是利用院地合作机制,开展基本农田肥力与环境质量保育研究与示范,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推荐系统的构建,施肥技术的标准化,缓释肥、生物有机肥等环境友好型肥料的研发和应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综合配套,持续提升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四是引进、筛选和推广优质、高产绿肥品种,对新增基本农田进行快速生态培肥,为农田占补平衡提供土地后备资源。五是加强耕地肥力测控技术及地力评价研究。浙江省现有耕地209万hm2,经调查研究,其中一等田62万hm2、二等田139万hm2、三等田7.6万hm2,摸清了耕地地力质量和土壤养分丰缺状况,为粮食产能和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估提供了基础依据。

2.3创新的科技运行模式为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奠定了基础

依托创新成果,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制定并实施推广院科技成果项目;结合省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简称“两区”)建设、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创建、水稻良种推广计划,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利用院种业公司、院地合作等平台,积极开展科技扶贫、科技培训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农民素质的持续有效提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3.1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2003年,浙江省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当年即派出46名省级科技特派员赴全省46个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历年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被列为派出省级科技特派员最多的单位。2010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派出个人科技特派员增加到66名,团队科技特派员35个,法人科技特派员1个。至2013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科技特派员累计提供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3200多项次,建立科技示范基地面积0.57万hm2,扶持(创办)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166个,历年被评为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先进单位,并曾荣获全国科技特派员先进集体称号。2.3.2创建院地合作示范基地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引导新建了一批科技示范基地,按产业基本布局,建立从技术研发到示范推广、从种子种苗到产品上市,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形成农科教、产学研高度结合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机制。在粮食生产方面,先后建立了江山农作物、义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湖农田保育等多个院地合作科技示范基地。2.3.3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20世纪80年代开始,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科技人员结合项目成果、科技下乡活动等,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培训,传播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2000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设立了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实行“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培训方法,提高了培训农民的效果。“十五”以来开展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642期,累计培训基层农民9万余人次,向农民赠送各类技术资料4万余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被授予“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全国科普先进单位”。2.3.4大力发展科技产业隶属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集“育(种)、繁(殖)、推(广)”为一体,主要推广经营水稻、油菜、玉米、大豆、大(小)麦等粮食作物品种。公司种子生产基地遍及12个省市及省内11个市(县),常年制繁种0.14万hm2,良种年生产能力达400万kg。2013年农作物种子生产总量达354.9万kg,其中杂交水稻种子184.44万kg,油菜种子21.73万kg,常规稻麦种子136.01万kg,其他作物12.76万kg,为保障浙江粮食作物种子供种能力做出贡献。2010-2013年,公司销售各类农作物种子1224万kg,总推广面积200万hm2,增创社会效益14.3亿元。其中在省内水稻、大(小)麦、玉米等示范点150余个,示范面积达0.2万hm2。

3提高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的对策建议

在科技进步的有力支撑下,浙江省的粮食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而进一步发展粮食生产则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和问题,包括耕地资源短缺凸显,从业人员老龄化、兼业化趋势明显,粮食生产科技储备不足等。因此,必须正视现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为加大粮食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效益,保持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1加大对粮食科技的投入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

在积极争取国家粮食科技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整合浙江省各项粮食科技资金,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设立粮食科技专项(把原粮食育种专项提升扩容为粮食科技专项),统筹育种、栽培、土肥、植保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研究、示范、推广和应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确保粮食科技投入总额的稳定增长。瞄准粮食科技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合理调整经费投入结构。进一步整合现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打包补助种粮农民,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增加惠农补贴资金,新增资金分配应与粮食面积、单产水平与商品粮挂钩,促进农民多种粮。继续扩大技术性补贴的规模,构建粮食面积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3.2加强协同创新,创新良种运行模式,注重育种绩效和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各育种家开展育种工作,基本上是单干,彼此很少交流、合作,很难做到资源、知识、技术、成果共享,不容易培育大品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育种家的观念、传统外,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更快更多地培育高产、优质、多抗(抗病、虫、旱、逆)、低耗的大品种,必须真正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改变育种模式,优化研究队伍结构,凝练研究目标,突出研究重点。通过项目为载体,以育种家为核心,把种质资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栽培、植保、土肥、农机、质量标准、食品加工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协同起来,只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研究,多学科齐心合力,才能在粮食科学规律上有所发现、突破,在良种良法技术和效率上有所发明和改进,才能培育大品种。要做到这一点,改变当前的育种评价机制,提高新品种审定的标准和门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品种权的保护至关重要。粮食科技要加强项目顶层设计,科学遴选项目,跟踪国内外最新研发趋势,不断充实调整新的研究内容,要根据科技导向、公益导向、市场导向和绩效导向,进一步科学进行聚焦,将资金投入的重点倾向更具核心作用的关键品种、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避免资金分散碎片化、低水平重复,尽量提高资金效率,提高研发成效,严格考核指标。

3.3加快建设现代种业企业的步伐,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模式

要着力抓好大型种业企业的培育和科技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时间表”,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培养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型龙头企业,以构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与科研单位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模式,全力推动产学研的实质性协作,将种业研发与农业相关生产资料的研发相配套,通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分子设计等高新技术的集成应用,使种业科技创新贯穿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

3.4加强新品种的培育和新型生产技术的研制与应用

3.4.1加强突破性品种的培育与应用加速发展和应用高通量转基因筛选及鉴定评价技术、高通量分子标记育种技术、高通量单倍体育种技术,以及规模化基因克隆、分子设计育种、高效细胞育种和转基因技术等现代生物育种先进技术,促进育种从传统方式向精确育种转变,提高良种的选育效率和质量,重点挖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抗病、抗逆、养分高效利用等重要优良品种资源,培育高产、优质和多抗品种,以及专用型粮食品种。3.4.2加强“良法、良土、良保”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良法”即节本高产高效的耕作制度和栽培模式,以提高复种指数和促进粮食增产;“良土”即造就水土条件好、供肥能力强、产量高且稳定的农田;“良保”即以生态防控和绿色防控为目的,利用生态控制、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为害,确保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将良法、良土、良保与良种集成于一体,须加强良种良法的配套研究和应用,促使各项技术、资源潜能最大化,发挥集聚效应,形成科技兴粮的有效合力。一是要以发展效益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为宗旨,在规模化、机械化条件下,加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业与畜牧业和水产业合理轮作、套作、间作和套养等粮田农作制度的研究,实施旱地作物优势套种、连作的多种模式搭配方案及种植示范,建立低耗高效多熟的耕作制度。二是加强节本高效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重点研究水稻配套高效、生态、适用技术,重视良种良法的配套应用,促使粮食单产最大化。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研究,有机融合农机和农艺,为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农资浪费、劳动力短缺、综合效益低等提供技术支撑,实现节本高效高产。三是应对浙江省土壤物理性状劣化、耕地肥力减退、围垦滩涂增加和耕地盐碱化等问题,加强土壤退化修复、有机肥改良等技术研究,着力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粮食丰产和农田培肥;加强土壤养分管理、质量保护、测土施肥、平衡施肥、精准施肥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切实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生态性污染;加强缓释肥、有机肥、绿肥,特别要大力恢复冬季绿肥的种植,以及土壤面源污染方面的防治技术研究,推动全省粮食生产朝清洁生产和无公害生产方向发展。四是加强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研究。建立以抗性品种为基础、绿色防控技术为主、化学农药应急防治为辅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根据病虫害的实际发生情况实现统防统治,达到农药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加强抗性品种的筛选和利用,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追溯的研究,依靠现代信息化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产地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可控性。

3.5加强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建设与新型农民培育

第4篇

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列入市政府对各有关区、县(市)综合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各级负责制,实行“三级联动”,市级重点抓好连片5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区、县(市)级重点抓好连片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乡镇级重点抓好连片200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同时辐射带动山区连片50亩以上、平原连片100以上的粮食生产区块,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政策建议

2.1探索合理的粮食价格调控机制

虽然杭州市从2001年开始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粮食价格近年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相对于农资及其他产业和产品来说,粮食价格仍处于低位运作,粮食价格受政府调控为主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诚然,粮食价格完全市场化,以我国的国情来说是不现实的。因此,要积极探索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粮食价格调控机制,使粮价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同时,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城市,杭州市应加强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可探索实行粮食收购分价制,对本地和外地生产的粮食实行两种价格收购,可依据农业其它产业当年的平均利润,在国家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规模主体订单粮食的收购价格,以促进本地粮农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本地产粮食的收储率,并吸引外地粮农加盟本地粮食生产。

2.2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现行政策补助标准

通过五年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稳粮增效、三新技术应用、减少耕地抛荒、粮食高产创建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随着近年来粮食生产成本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不断攀升,种粮效益仍然偏低,功能区非粮化现象日趋严重,功能区原有扶持政策的激励效果与乡镇建设功能区的积极性逐年下降。因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扶持力度,对原有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与修订。建议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补助标准从目前的400~600元/亩提高到1000~1500元/亩,土地流转面积补助标准从目前的10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粮食生产全程统一服务每亩补助标准从目前的80元提高到150元。

2.3扩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区域范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选择适宜种植水稻、地势平坦、田面平整、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山区5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进行建设。根据这一要求,杭州市尚有较大面积的低丘缓坡、旱地资源未纳入功能区建设范围。2013年9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旱粮生产的意见》,要求通过3~5年努力,全省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旱粮面积100万亩以上,年增产粮食30万吨以上。因此,为促进杭州市旱粮产业发展,建议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现行建设区域,将连片种植旱粮50亩以上的低丘缓坡、旱地等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范围。

2.4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法规的执行

第5篇

论文关键词西瓜;营养特性;施肥技术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西瓜作为一种经济作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种植面积逐年扩大。西瓜是一种需肥量较大的作物,施肥是其产量和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

1营养特性

西瓜在整个生长发育时期对氮、磷、钾养分的钾吸收最多,氮次之,磷最少。不同生长发育时期对氮、磷、钾养分的吸收量,幼苗较少,伸蔓期吸收量增多,果实膨大期吸收量达到最高峰,成熟期趋于缓慢。

西瓜对氮、磷、钾的吸收量随植株生长和干物质积累的增加而提高。第2雌花开花以前57d内,干物质的积累占总量的7.6%,钾的吸收量占总吸收钾量的8.9%;第2雌花开花到果实褪毛共6d时间,西瓜植株生长和养分吸收都逐渐加快,干物质积累占总量的4.6%,氮素的吸收量占总吸氮量的3.4%,磷素的吸收量占总吸磷量的0.7%,钾素的吸收量占总吸钾量的2.8%;从果实褪毛到果实膨大后期共20d时间,西瓜植株物质积累和养分的吸收达到高峰,干物质积累占总量的67.8%,氮素的吸收量占总吸氮量的68.1%,磷素的吸收量占总吸磷量的64.2%,钾素的吸收量占总吸收钾量的66.3%;从果实膨大结束到成熟,干物质的积累和氮、磷、钾养分的吸收趋于缓慢,干物质的积累占总量的20.2%,氮、磷、钾的吸收量分别占总吸收量的15.5%、27.6%和22.0%。西瓜生长发育全期氮、磷、钾养分的吸收累积表现为前期少、中期多、后期少的吸收特点。中产地块生产1t西瓜果实吸收氮(N)2.46kg、磷(P2O5)0.9kg、钾(K2O)3.02kg,N、P2O5、K2O的比例为1∶0.37∶1.23。在西瓜生长发育的不同时期,植株吸收氮、磷、钾的比例:抽蔓期以前为1∶0.21∶0.83,吸氮多、钾少、磷最少;果实褪毛期为1∶0.8∶0.87,磷的比例提高幅度较大,钾的比例稍有提高;果实膨大期为1∶0.3∶1.13,磷的吸收比率又有所下降,钾的吸收比例有所提高;成熟期为1∶0.26∶1.22,整个生长发育前期需氮多、钾少、磷较少,中后期需钾多。因此,在西瓜生长前期增施氮肥配施磷、钾肥,促进植株营养生长,坐瓜期追施氮、钾肥,对于提高西瓜产量和品质十分重要。

西瓜各器官氮、磷、钾累积与分配,因生育期不同而不同。在抽蔓期以前西瓜叶片中的氮素含量占茎叶总含量的83%以上,可见叶是西瓜生长前期氮素的分配中心;从累积量上看,膨大期叶的含氮量达到高峰,比成熟期叶片含氮量还要高,充分证明后期叶片中的氮素被果实再利用;膨大期至成熟期氮素的分配中心是果实,而果实中瓜瓤又是氮素的分配中心。因此,后期氮素的供应水平将是西瓜品质的决定因素。西瓜各器官磷素的积累分配基本和氮素相同,但其累积数量比氮素少。抽蔓期以前磷素的积累分配中心是叶子,植株含磷量的80%集中在叶片中;果实膨大期植株含磷量达较高值,到成熟期减少,说明茎叶中的磷素到西瓜生长后期被再利用;果实在成熟期成为磷素的累积分配中心。西瓜植株各器官对钾素的吸收量、积累量比氮、磷高得多,但累积分配中心基本相同,即在西瓜生长发育前期钾素的累积分配中心是叶子;果实是钾素后期累积分配中心;茎叶中的钾素在后期也被果实再利用。

2施肥技术

西瓜的栽培方式分为露地栽培和保护地栽培2种,其施肥方法大体相同,一般可分为基肥和追肥。

基肥施用方法有撒施、沟施和穴施3种。撒施与沟施或穴施相结合效果较好。撒施一般施优质农家肥30t/hm2左右,并结合施入过磷酸钙300~450kg/hm2、硫酸钾45~60kg/hm2。沟施是按定植或播种的行距开沟,在播种或定植前2周施肥,一般施优质农家肥22.5t/hm2左右、饼肥2250kg/hm2。穴施是在播种或定植前1周左右,按行向每穴施优质农家肥1.5kg或饼肥0.2kg左右。转中国-根据西瓜生长发育的需求分次进行追肥,确保西瓜植株稳健生长,果实迅速膨大。西瓜追肥可分3次进行:第1次在幼苗长出2~3片真叶时,在距苗15cm处每株追氮(N)8~10g;第2次在西瓜伸蔓后施催蔓肥,追氮(N)45~60kg/hm2、磷(P2O5)90~120kg/hm2、钾(K2O)75~120kg/hm2,或腐熟饼肥1500kg/hm2左右;第3次在果实膨大期追氮(N)45~60kg/hm2、磷(P2O5)90~120kg/hm2、钾(K2O)150~180kg/hm2。除土壤追肥外,还可以叶面喷施氮、磷、钾肥,对微量元素缺乏的土壤,可喷施微肥,以补充西瓜从土壤中吸收量的不足。在西瓜抽蔓期和坐果期喷施0.2%磷酸二氢钾或尿素溶液和0.2%硼砂溶液,可防止茎叶早衰,提高产量,改善西瓜品质。

参考文献

[1]孙慧丽.优质高产西瓜合理施肥技术[J].现代农业科技,2008(9):49.

第6篇

关键词:粮食生产;灰色关联;影响因素;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131-02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地处全国最大的粮食主产区――黄淮海区,是最大的粮食主销区。同时又是人口大省,消费量居全国榜首,是典型的粮食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近年来,全省粮食生产摆脱了起起落落的动荡期,屡获丰收。分析和明确山东省粮食生产的影响因素,对提高粮食供给水平和促进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论文选取了1995―2009年山东省粮食生产数据进行了深入的量化分析,为提高山东省乃至全国粮食生产能力提供参考。

一、山东省粮食产量的发展现状

近十年,山东省粮食产量在波动中增势良好,连续七年稳产增产,平均每年增产146.2万吨,年平均增长率约4%,其中2005年增幅最大。与此同时,粮食单产也实现七年的连续增长,十年粮食产量的动态变化(如图1所示)。不过十年来的粮食播种面积波动较大,有五年的减少趋势。由此也可推出,粮食单产是影响粮食产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粮食生产量化分析方法

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很多,结合相关研究[1],选取以下九个影响因子:X1――粮食播种面积、X2――粮食单产、X3――化肥施用折纯量、X4――农业机械总动力、X5――成灾面积、X6――有效灌溉面积、X7――农村用电量、X8――农业劳动力、X9――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多因素分析原理,以两种方法相结合进行量化分析,考察各因素的关系及影响程度。

(一)灰色关联分析法

灰色关联分析通过序列排序,寻求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2],非常适合动态分析。公式[3]为:

ξi(k)=,ri=ξi(k)

式中,ξi(k)是第k个时刻比较数列xi与参考数列x0的相对差值,称为xi对x0在k时刻的关联系数;ri为xi对x0的平均总关联度,一般ri越大,则该因素对参考因素作用越大(分辨系数ρ取0.5,无量纲化方法选择初值化)。

(二)多要素生产函数对数模型

以粮食总产(Y)作为被解释变量,各因素为解释变量,α1、α2、…、α9表示各因素的产出弹性,建立多要素粮食生产函数的对数模型:

lnY=lnA+α1lnX1+、α2lnX2+…+α9lnX9

其中,A为常数项。通过模型估计回归系数从相对量的角度就可分析各影响因素对粮食生产总量的影响程度及相关性。

三、山东省粮食生产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灰色关联动态分析

以粮食总产为参考数列x0,X1,X2,…,X9为比较数列,计算处理数据后得各因素的动态关联结果(见表1)。

各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排序为: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单产>有效灌溉面积>农业劳动力>化肥施用量>农村用电量>成灾面积>农机总动力>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表明播种面积对产量影响最大,整体平均关联度为0.88。分析可得:(1)播种面积和单产是粮食生产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两者存在一定的反比关系。近年播种面积及其关联系数有所下降,但仍是首要影响因子,是粮食生产的根本保证。(2)水利灌溉和成灾面积对山东省粮食生产的制约影响逐渐增大。从关联结果看有效灌溉和受灾面积对山东省粮食产量影响度分列第三位和第七位,关联序有上升趋势。(3)劳动力与粮食生产的关联序波动较大。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劳动力的转移,农业从业人员与粮食生产关系复杂。一方面,农业生产力的逐步现代化使大量的劳动力出现剩余;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农业经营方式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粮食生产难以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村劳动力大量减少,不利于粮食产量的稳定和提高[4]。(4)农业现代化对山东省粮食生产影响较小。化肥施用量、用电量、农机总动力及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可反映粮食生产的现代化水平。至2010年,山东省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7%,但与粮食总产的关联系数却在减小。

(二)山东省粮食生产函数模型

运用SPSS16.0对统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采用向后筛选策略经四步最终建立回归方程:

lnY=-1.971+0.737lnX1+1.003lnX2+0.452lnX3-0.648lnX7-

0.679lnX8+0.146lnX9

模型的F=74.501,调整判定系数2=0.969,p=0.000;DW检验值为2.912。通过检验,回归较理想。

其中,粮食单产的回归系数为1.003,对粮食总产的弹性影响最大,其次是播种面积,农用化肥和农村固定投资对粮食增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影响程度较小;而用电量和劳动力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48和-0.679,两者对粮食生产有反方向的作用。由各系数之和略大于1可知山东省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收益递增。

四、结论及建议

两种分析方法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好的一致性,为量化分析山东省粮食生产的影响因素提供了现实基础:首先,播种面积是粮食稳产的重要保证,单产则是高产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化进展和建设用地的增加,粮食生产面临耕地减少的严重挑战。保证播种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充分挖掘增产潜力,成为粮食安全生产的有效之路。其次,农田水利建设是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提升抗灾能力是关键。要结合地区实际强化水利基础,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率;发展节水农业;建立健全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防治机制,提升抗御灾害的能力。最后,农业现代化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条件,合理配置农业劳动力,提高农民积极性是粮食高产的动力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定惠,等.安徽省粮食生产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2009,(5):30-32.

[2]韩秀凤,同丽嘎.包头市粮食产量影响因素灰色关联分析[J].阴山学刊,2010,(6):56-60.

第7篇

论文关键词:订单粮食粮食产业化经营体系“桥头堡”企业“龙头”企业

论文摘要:国有粮食部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当务之急是,应当着力打造订单粮食经营体系,包括构建粮食产业化经营微观基础,培育龙头企业;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风险规避机制;结合粮食储备,导入金融机制,搞好订单粮食生产;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推进订单粮食国际化营销以及强化政府导向与监督管理。

一、制度创新、重构国有粮食企业微观经营点基础

(一)发挥传统优势、营造粮食产业化经营桥头堡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利用网点设施、库场、码头等传统优势,对适销对路、市场看好的粮食品种,包括优质小杂粮、小杂豆,实行订单收购。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从中筛选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叫得响的品种,对其进行重点收购、优选种籽、精心保管,与农技部门合作搞好种籽的提纯复壮工作。再通过推介出售良种,趁热打铁落实订单粮食。这对于每一个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言都应当是能够胜任的,都应当能够成为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桥头堡。关键在于要因地因时制宜,选好适销对路的当家品种,以销定产、落实订单粮食生产。并通过对订单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确保订单合约顺利兑现,订单粮食能够保质保量如期收购、适时销售。这是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前沿阵地和基础环节,也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最具有优势的区位所在:这样的“桥头堡”虽然还不能算是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但却是生成龙头企业的始发

(二)当仁不让,争当龙头企业

由桥头堡而龙头是一个质的飞跃。上述桥头堡还只是一个能够基本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潮流的购销企业。而领衔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却必须更上一层楼,连接加工转化、产品升值。由此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大分工,更大规模地占领市场份额。不仅要尽可能多地占领本地及周围市场,还应尽可能地把各个层次的粮油产品及其副产品,综合加工产品,特别是科技含量高的优质、新型高档绿色产品、有机食品、以粮食为原料的医药和有机化工产品等扩大销售到全国性市场乃至国际市场。由此可见,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并不是非国有粮食企业莫属。但国有粮食企业领衔粮食产业化经营确实也具有得天独厚的传统优势和经营优势。一是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二是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经营网点、仓场设施方面的传统优势还相当可观;三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具有内在的“亲缘”关系,只要引导得当、工商结合,形成产供销的中坚环节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对国有粮食企业而言,当好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桥头堡乃是理所当然的。粮食产业化经营大势所趋,机遇在即。国有粮食企业在当好桥头堡的同时,不遗余力地争当龙头企业,努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实在是深化改革中当仁不让的头等大事。当然,龙头企业也是在粮食产业化经营实践中脱颖而出的。每一个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可以成为龙头企业,但也并非一定要或一定会成为龙头企业。这是要结合企业所在的客观经济环境和企业内部的经营状况而定的。一般而言,国有粮食企业中所处客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较好,实力较强,企业管理水平较高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可能性也较大。龙头企业也可以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跨区划、跨行业形成与发展。因为粮食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无非是要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包括实现农民增收为主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经济效益的实现必然离不开市场化运作。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受区划与行业的限制,而只服从于价值规律作用的客观要求。总而言之,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产业化经营有着天然的联系。国有粮食企业与农民建立以利益共享预期和风险合理分担相统一的经济共同体,从根本上有利于提高粮食市场交易组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其具体组织形式可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中,本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和考虑到粮食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以及市场交易组织的效率择优而从。一般而言,通过与农民签订具有导向性的“订单粮食生产协议”,籍以推广和发展优质粮食商品生产,并形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粮农之间互利互惠的经济协作体。进而在条件具备时,也可形成渐趋紧密的贸工农一体化经济共同体。

国有粮食企业无论作为桥头堡还是作为龙头企业,均可在处于不同发展层次上的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共同体内发挥特殊重要的积极作用。这是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使命。从根本上而言,我国中西部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为薄弱的发展态势,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西部地区非农化步伐相对于东部地区要小得多。从而粮食产业化经营必将呈现面广量多,但单体经营规模和经营实力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难以有较大幅度的扩张和增强。从而形成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的发展步伐也相应地要慢得多。因此,在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发展以销定产、以质促销为内涵的订单粮食生产方面,在近期应当呈现为全面开花、蓬勃发展的势头,形成一大批布局合理、富有竞争活力的“桥头堡”。其中实力相对较强、组织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桥头堡”,必然会在竞争过程中脱颖而出,通过拉长产业链、扩大市场覆盖面,形成名副其实的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与此同时,热衷于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也不独粮食部门一家。例如农业部门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热情比之粮食部门毫不逊色。大家都搞粮食产业化经营自然会有竞争,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完全正常的。竞争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当然,这就需要政府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实际上,无论农业部门,还是粮食部门或其他部门,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往往既有竞争、也有协作。关键在于要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从根本上而言,这恰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国有粮食部门应当与农业或其他相关部门联手合作。事实上,传统分工的不同。导致不同部门在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时的切入点也往往有所不同。例如,农业部门往往基于传统优势,直接从粮食生产人手,向粮食流通、消费延长产业链而实施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部f-l~lJ主要从流通流域发挥传统优势,分别向生产与消费双向延伸产业链,营造粮食产业化经营网络,又往往特别侧重于向消费领域延长粮食产业链。这种基于各自传统优势而导致粮食产业化经营有差别的发展路径,在客观上赋予了相互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现实可能性。国有粮食部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应当在领略这一基本态势的前提下,扬长避短,抢抓发展机遇。

东部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因此,东部地区国有粮食企业实施粮食产业化经营更应当立足粮食深加工、精加工,提升粮食产业化经营层次。实践证明,粮油产品加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是无止境的。还可以向医药、化工乃至大豆蛋白纤维纺织等产业延伸。这当然需要在依托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同时,具备相对雄厚的经济实力。一个比较现实的途径是国有粮食工商企业紧密结合,形成以现代企业制度维系着的企业集团,充分利用点多面广的流通网络,发挥结合优势,多头延伸,强化对市场的渗透力度,把粮食产业化经营推向以市场为先导,以科技持续投入为动力,扩展产业链,提高产业质量水平的轨道上来。在强手如林的市场上,国有粮食部门采取集团化经营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在经济发达地区,粮食产业化经营也更可突破从当地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形成的正向进行模式。还可以在组织、引导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花卉苗木、各类经济作物、养殖乃至其他工副业生产的同时,通过向农民供应粮食、饲料以及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形成跨地域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反向展开模式。即打破区划限制,扩大订单粮食生产领域,把米袋子放到中西部地区的粮食主产区,按照绿色生产或有机生产要求订购在经济发达区域市场上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品种和绿色粮食,有机粮食,满足绿色时尚和有机时尚需求。以上二种模式均可视实际状况采取与农民实际生产经营水平与经营要求相宜的经济结合形式,包括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风险规避机制

从现行订单粮食生产实践来看,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履约率低。其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核心却只在于一个“钱”字。经济上的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因而政府对订单粮食生产的扶持和推动,必须落实于经济保障。对订单粮食生产这样一种带有约定性或者叫契约性的市场化购销形式而言,由于粮食生产是农业生产这一弱质产业中的弱质部份,又处于一个异常复杂、尚未臻完善的市场环境中,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都相当之大。这些都从根本上决定了“粮食订单”的脆弱性,经不起动荡和波折。由此决定了建立风险规避机制的必要性。也唯其如此,政府才能有效扶持一大批能够引导粮农按市场需求种好粮,能够切实维护粮农经济利益,并能够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使粮农增收致富的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为此应由政府出面成立屏障粮食产业化经营风险的经济担保机构。由财政提供垫底资本并承担相关贷款的贴息。经济担保机构应引入保险机制,具体业务可在经济担保机构监管下由保险公司。在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包括桥头堡企业和龙头企业,在与农民签订粮食生产“协议”时,由经济担保机构出面进行鉴证与担保。如因人力不可抗的自然因素或其他原因,而非经营企业的原因,所形成的经济风险由经济担保机构承担。如产生经营不善的风险则应由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承担。订单粮食如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则由生产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推行订单粮食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也是深化对粮食的财政补贴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原本用于粮食流通的一部份财政补贴,可由此通过经济担保机构,适当移用于保障粮食生产者的利益。三、结合粮食储备。搞好订单粮食生产

事实上,国有粮食部门在粮食仓储、库容、设施方面仍然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均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阵容,发挥在订单粮食生产殊重要的积极作用。首先,为了确保储备粮食轮换更新的顺利进行,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必须以适销对路为主要依据。由此决定了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储备库均应满腔热诚地投身于搞好订单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改革大潮之中。储备库本着优化储备结构为目的,从优化粮食生产品种结构人手,对市场走销、需求潜力旺盛的优质粮食品种,包括符合绿色消费时尚的绿色和有机粮食生产的种植要求、操作规程、方式方法等通过与农民签订具有导向和规范性的“订单粮食生产”协议,引进、推广和发展与库存结构优化对路的优质粮食商品生产,包括绿色和有机粮食生产。并进而与粮油食品、饲料等加工企业在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格局。那些实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的储备库就完全有可能成为事实上的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那些实力较弱、经营管理水平相对不强的储备库与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能由此而成为周边粮食商品再生产过程中事实上的“桥头堡”,成为发展订单粮食生产重要的前沿阵地。其次,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储备库,特别是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系统的储备库和省属储备库,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管理水平一般也较高。完全可以结合粮食储备业务,导入金融机制,增加“粮食银行”业务。既增辟为农服务新途径,也为自身发展培育了新经济增长点。所谓“粮食银行”,无非是借鉴银行融资业务而实行的以粮食实物形态融通而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粮食储备创新形式。也即粮库开展为民储粮的服务。农民可以把余粮存入国有粮库,包括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存粮农民凭存粮卡可随时取用。存粮者如需用钱,可随行就市卖给粮库。但如出售时市价低于存入时价格,则按存入时价格结算、以实现为农民保值的目的。这一融通过程的关键,是应把握好存粮规格与品质。一句话,存入的粮食品种、质量应符合储备库存质量要求。只要对存入粮食把好质量关,在经济上完全可以做到既不收取存储费用,又能实现存粮保值的目的。这是因为符合质量要求、适销对路的粮食是可以进入加工、流通领域而实现增值目的的。自然也可作为储备粮源之一。还有一点是,在周而复始代农民储存粮食的过程中,同样会产生与银行最低存款余额一样的存粮最低余额,只要代民储粮一直继续下去,则最低存粮余额完全可以为粮库所用而不影响正常的周转用粮之需。而且代民存粮规模越大,最低存粮余额也相应越大,粮库能够用以生财的资源也越大。因此,只要把握住入库存粮的质量,就完全可以在“粮食银行”业务上实现存粮农民与粮库之间互利互惠的双赢格局。

第8篇

论文关键词:水稻规模化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广西贵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耕耘土地不再是农民获得生活和经济收入的唯一途径,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改变和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和质量。据2009年在平南县上渡镇调查外出务工人员占总劳动力的比例高达79%,而在家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年龄多为45岁以上居多,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劳动力紧张;一些地方开始出现耕地撂荒弃耕或粗放的耕作的问题,对粮食生产安全和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这时小范围,近距离的土地出租悄然进行,种粮大户出现,2010年中央1号文件又明确指出:“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此,水稻规模化生产驶进了快车道,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1 贵港市水稻规模生产现状

一是水稻规模化生产发展快。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阶段,规模从0.67 hm2发展到66.67 hm2以上,形式上从单家独户发展到专业合作社。据2008年的调查数据:贵港市种粮大户达54户,耕作面积1 084.27 hm2,生产稻谷7 462 t,从事水稻生产的专业合作社达7个。天银优质谷生产合作社经营面积达133.33 hm2以上,自营种植53.33 hm2,购置了耙耕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一批种粮大户进行规模化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成为了水稻粮食生产的领头人。二是良种良法是规模化生产的关键。大力推广米质优、产量高的优质稻和超级稻生产,已经成为了水稻规模化生产的基础措施[1]。同时大力推广和应用水稻地膜覆盖、旱育稀植、秧盘、无纺布等先进育秧技术,以及免耕抛秧、水气平衡、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栽培管理技术等[2],为水稻规模化生产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特别是抛秧和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解决了千百年来农夫耕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劳作,同时明显大幅度加快了水稻秧苗移栽进度,一般每个工日抛秧可以完成2 000 m2左右,是过去插秧方法的10倍。三是农业机械大显身手现成效。近年来,从水稻机械插秧到病虫害防治、联合收割机全面进入水稻生产,使得水稻规模化生产正如鱼得水。较好地解决了水稻生产抢时间、抢季节、与群众和其他作物管理争劳力、控制生产成本的老大难问题。四是政策扶持力度大是规模生产的保障。国家及时地出台了水稻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流转、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等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水稻规模化的生产,使承包者能依法依规租用或转让土地进行生产,解决了转租者因土地租用、流转出现问题的担忧和规模化生产卖粮难的问题。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对推动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水稻规模化生产的发展。但是,目前水稻规模化生产所占全市水稻种植面仍很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与生产发展不相适应。当前,农业水利设施多为20世纪60年代建设,有些甚至是50年代所建,设施陈旧,虽然近年大幅度增加建设资金,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很大,但多投入到大中水库和主干渠,面上水利疏通、硬化等设施仍然与生产发展不相适应。渠道阻水、漏水严重,同时也由于管水机制的不完善,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加剧了本来用水就紧张的情况。特别是在天气干旱而作物用水集中量大的季节,规模化种植大户用水更加困难,常与周边农民发生争水矛盾突出。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偏低。这影响了水稻良种的引进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加大了农民撑握和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的难度,导致劳动效率不高。三是生产成本仍然偏高,对比效益较差。国家虽然出台了很多的支农惠农政策,一些生产资料价格略有下降,但总体水平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生产者劳动工资大幅度增加,生产成本上升快。四是农业机械不配套是制约水稻规模化生产的瓶颈问题[3]。主要体现在水稻生产最后一个环节的稻谷干燥问题,贵港地区6—8月是多雨季节,有雨日数多,据当地气象部门提供(2006—2010年)的资料7月有雨天数平均为19 d,最高年份为24 d。此时,正值贵港的早稻收割季节,成熟的稻谷因雨天难以收割或被雨水淋湿没有地方晾晒,导致堆沤发芽或烂掉,造成很大的损失。桂平一种粮大户2010年承包水田种植早稻 8.5 hm2,因未能及时干燥,沤坏发芽的稻谷就有10 t以上。

3 对策

一是加大支农资金的投入,着重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主干渠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加大力度、加快田间水利支毛渠的硬化三面光建设。成立和完善村级水利协会组织,把有限的水资源管理好、用好。加强农田田间机耕运输道路建设,方便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农资以及产品的运输。加大农业科技培训的力度,提高生产者的素质。根据农民的特点,注意利用办示范样板和优良品种、选进技术展示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用得着、灵活易懂的方式培训农民,注重效果。二是从发展来讲,要注意经营者到专业院校继续学习更新知识,同时积极探索与科研单位和院校合作,创造条件引进人才,使经营和生产者的整体素质管理水平都得到提高,增强持续发展的后劲,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效益[4]。三是加快农业机械化推进力度,推进水稻规模化生产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在水稻育秧、移栽、收割机械的不断成熟取得良好的效果后,要着重解决稻谷干燥的瓶颈问题。可研发造价较低、质量优、一般规模经营者买得起用得起、效果好的干燥设备,试行成立专业干燥企业,综合处理各种农产品,提高设备的使用率,降低农产品的处理成本。水稻规模化生产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广良种良法,不断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进机械化的进程,扩大经营规模,努力降低水稻的生产成本,才能提高效益,持续有效的发展。编辑

参考文献

[1] 虞国平,朱鸿英.我国水稻生产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9(6):122-126,130.

[2] 赵以林,韩才明,樊卫妹,等.有机水稻规模化生产优质稳产高产栽培技术[j].上海农业科技,2005(4):27.

第9篇

关键词 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 F30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5-0148-06

作为农业用途的耕地除了具有基本的生产功能外,还具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但耕地保护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无法以货币的形式得以体现,形成耕地保护收益的外部化(董德坤等,2004),因而存在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补偿问题。如何在中央和地方、粮食产区和销区、城镇和乡村之间合理配置为保障粮食安全所必须的成本支出,就成为粮食安全框架内一个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的现实经济政策问题(李全根,2005)。

对耕地保护补偿的研究,基本上是基于两个视角:一个是从耕地资源价值的内涵出发,依据耕地保护的价值测算其补偿标准。孙海兵等研究认为,应以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为标准,重新构建农地流转的效益-成本核算体系,将流转中产生的选择价值与外部性纳入评测范畴,使其在经济上得以体现(孙海兵等,2004)。王雨濠认为,应该建立耕地外部性补偿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地促进外部性内在化(王雨濠,2007)。这些研究提出了耕地保护补偿的一个比较现实的思路,但没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补贴模型,也没有提出具体实施的主体和机制。另一个视角是从耕地利用的机会成本出发。胡靖的研究认为,由于粮食是一种特殊商品,耕地上生产的粮食,其经济价值远不能通过市场价格得到体现,由于存在现实的土地用途的可转换性和农民务工方式的可选择性,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其贸易所得,政府应该依据对机会成本的补偿来控制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以保障粮食安全(胡靖,1998)。我国采取的是全国统一的耕地保护政策,忽略了不同地区耕地利用与保护的成本差异,土地管制基本上是以行政区域内部管制为主,而对不同地区之间耕地保护的补偿未见有系统的研究。张安录提出在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设置土地的可转移发展权,并通过市场交易,使之既能控制农地城市流转,又能兼顾农地保护的公平与效率(张安录,2002);黄贤金等在研究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方式中,设想建立可转移的发展权和许可证制度(黄贤金等,2003)。这些研究虽然仍然是将耕地非农化补贴界定在同一区域内,但对地区间耕地保护补偿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本文将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外部性的补偿界定在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从补偿主体、补偿途径、补偿实现机制等方面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耕地保护补偿的方案,对调整我国目前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发挥不同粮食分区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区域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土地产出效率差异分析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地理、地貌、气候等情况的不同,粮食生产条件亦不相同,加之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形成了粮食生产与供应不同的类型,按照粮食生产与消费量的特征,国家发改委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和粮食产销平衡区。粮食主产区包括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自治区);产销平衡区包括山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粮食主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省(直辖市)。由以上划分可以看出,其中粮食主产区大多农业生产条件较为优越,农业生产水平较高,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土地竞用越来越激烈。粮食产销平衡区多为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以及农业生产条件较为恶劣或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地区,土地利用较为粗放。粮食主销区大多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城市化水平较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高,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矛盾最为突出。为了分析比较优势,图1对它们的土地产出效率差异进行了测算。

由图1可见,1996年以来,不同粮食分区单位土地面积上所承载的GDP总量均呈增加趋势。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土地面积上GDP产出,粮食主产区增长1.8倍、主销区增长2.5倍、产销平衡区增长2.3倍。说明各地区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不同粮食分区单位土地面积的GDP产出总量有较大差异。1996年,粮食主销区单位土地面积GDP总量是主产区的4.6倍、产销平衡区的9.6倍。2005年,粮食主销区单位土地面积GDP总量是主产区的5.8倍、产销平衡区的10.2倍。单位土地面积GDP产出的差异,实际上揭示了不同粮食分区土地保护的机会成本的差异。与主产区、产销平衡区相比,粮食主销区土地保护意味着要以牺牲更多的经济增长为代价,因而耕地非农化的驱动力更为强大。相应地,土地保护机会成本较小的地区,土地竞用的激烈程度则相对较小,土地保护的难度也相对较小。从经济区域化的趋势而言,土地产出效率存在的巨大差异,也为寻求地区间经济补偿途径提供了有益的线索。

2 不同粮食分区耕地保护补偿途径分析

不同粮食分区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补偿可以从税收政策和市场调节两个方面来实现。

2.1 机会成本税

对粮食生产而言,因种植粮食而占用的耕地的机会成本,并不取决于农业的产出水平,而是取决于当地的社会经济水平。因此,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是一种社会成本,对之实行补偿是一种社会补偿(胡靖,1998)。在很多国家,农业的补偿已经成为财政中一项稳定的用于农业的开支,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项稳定的、明确的税收来源。因此,为了使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得到社会稳定的补偿,就有必要设立相应的税收项目,使享受粮食安全好处的各个成员对粮食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此税收主要针对粮食生产与发展其它产业之间巨大的机会成本差异,并且粮食生产机会成本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上升,可将该税收项目定名为“机会成本税”,主要向粮食总量不能自给的粮食主销区征收,用于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补偿,从而建立有利于促进区域土地利用效率提高或耕地保护的经济约束机制。

下面以图2来说明机会成本税在实现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补偿的机理。

如图2所示,MAC为实施耕地管制时耕地占用的边际控制成本(人、财、物的投入等)。MAC随着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不断实施,其边际费用则相应递减。MSC1、MSC2分别是粮食主销区和粮食主产区耕地占用的边际社会成本,由于主销区非农化程度高,经济相对发达,耕地资源稀缺程度更高,因而其曲线在粮食主产区之上。假如两地实施耕地管制的边际成本曲线一致,则通过税收调节,粮食主销区耕地占用在L1的水平上,粮食主产区在L2水平上,显然,L2大于L1。上文已经分析过,主销区边际耕地占用的GDP增长远高于主产区,占用耕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大,因而有着扩大耕地占用的趋向。假如主销区要占用L2的耕地,则其税费水平将达到T3,即主销区占用同样的耕地,产生的税收差T3-T2。因而,只要支付少于此值的费用(即机会成本税),主销区就愿意向主产区提供补偿,用于“购买”土地非农化 “指标”,从而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率。在这种情况下,从全国总体利益看,用同样的耕地控制成本,产出了更多的GDP,实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

2.2 GDP增长提成

土地资源的投入是GDP增长的重要因素,由于粮食生产与其它产业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劣势,GDP增长对耕地占用不可避免。GDP增长提成的设置是基于GDP增长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增长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性,这里主要指因追求GDP增长而带来的耕地非农化的代价性损失。通过实行GDP增长提成,提高耕地占用效率,体现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经济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具有设置GDP增长提成的条件和可能性。现以图3说明GDP增长提成在实现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补偿的机理。

由图3可以看出,MGS1为粮食主销区边际GDP增长占用耕地,MGS2为粮食主产区边际GDP增长占用耕地,随着GDP的增长,主销区与主产区耕地边际占用均呈下降趋势。但主销区与主产区边边际曲线存在明显差异。同样占用耕地为S1情况下,粮食主销区与主产区产出的GDP分别为G1和G2,其差距为G1-G2。从加快发展国家利益出发,倾向于由主销区占用耕地,而主产区保护耕地。在产出同样GDP(G1)的情况下,粮食主销区要占用S1的耕地,而粮食主产区要占用S2的耕地,其耕地占用差异为S2-S1,从保护耕地的角度出发,同样倾向于由主销区占用耕地,而主产区保护耕地。但如果这种倾向通过政策或其它措施得以实现,那么,主产区的GDP增长权就受到了侵害,而主销区的粮食安全的责任则没有得到落实。假定主销区为保障其粮食安全,其实际占用耕地数量应为S3,则其损失了GDP增长值为G1-G3。而这部分耕地为主产区用于非农化开发,其GDP增长为G4-G1。显然,G1-G3大于G4-G2,总体上是不经济的,即占用了同样的耕地,GDP产出量却减少了。因而,从国家总体利益出发,就形成了主产区减少耕地占用,保障粮食安全,而主销区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对主产区实行经济补偿的政策动因。而主销区为了保持经济增长,也就愿意花费一定的费用(少于GDP增长所带来的收益),从主销区“购买”耕地用于非农化。

2.3 基于市场贸易的补偿途径――产销区购销协作

粮食是带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通过明确公共产品的产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外部性。由于粮食的产权界限明确,通过市场要约形成的贸易关系,具有较低的运作成本和较高的运作效率,只要粮食购销双方都信守承诺,在粮食总量和结构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市场主体发挥作用,保障全国的粮食安全供应。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实行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销区政府在粮食安全上的责任,使其有与产区实行粮食购销协作的动因。而粮食是产区主要的经济产品之一,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依靠,因而产区有与销区建立稳定协作关系的经济驱动。

(1)虚拟性价格补偿。从单纯的价格形成机制看,一个地区的粮食价格是其综合生产能力与生产投入品的函数,即其综合生产能力越高,粮食生产成本投入越低,其粮食价格越低,在市场上越具有竞争力。但从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角度分析,两个地区的粮食价格分别是其综合生产能力、生产投入品及耕地使用的机会成本的函数。由于销区的耕地保护机会成本远高于主产区,因而其生产的粮食价格必然会高于主产区(虚拟价格),从而不具备市场优势。这样就形成了主销区对主产区进行价格补偿的动因。

(2) 产业扶持性补偿。粮食生产和经营是主产区的主要经济支柱,发展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是主产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主产区往往囿于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居民素质等方面的原因,粮食产业的潜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而销区往往经济比较发达,同时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有意向又有能力帮助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

(3)粮食储备性补偿。储备粮是中央及各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的物质载体。用于储备粮的费用也是正常情况下各级政府为粮食安全所支付的主要支出。粮食的异地储备,明确粮权为销区所有,产区企业承担保管责任,享有相应的储备费用补贴,这是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补偿。从产区角度看,粮食异地储备,实际上增加了产区在粮食生产方面的收益,增强了保护耕地的动力,因而具有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的性质。

3 不同粮食分区间耕地保护补偿运作机制

建立一个运转流畅、有效率的机制对平衡粮食主产区利益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3.1 机制建立的原则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构建应该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 中央政府主导的原则。粮食作为准公共产品,在其价格形成中,市场是失灵的。一般地 说,主销区享受了粮食安全带来的好处,却无法通过市场本身的机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种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管理的介入来得到纠正,由中央政府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来调节其利益关系,使两者之间实现可以接受的利益均衡。

(2)不同粮食分区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目前,我国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权、益失衡问题。这些失衡主要表现在:①粮食主产区发展权的部分丧失。与粮食主销区相比,主产区种植粮食的比例更高,由于种植粮食与其它产业存在巨大的产出和效益差异,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经济发展速度,而这种发展权的丧失不可能通过市场途径得到补偿。而粮食主销区则通过“搭便车”,享受到了粮食安全带来的好处。②我国粮食生产和经营中的超经济行为,使粮食主产区利益难以得到保证。无论在粮食紧缺或宽裕的情况下,粮食主产区都不可能实现超额利润,而且连社会平均利润也难以实现。③通过市场的粮食贸易,粮食主产区利益向主销区转移。为了扭转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失衡的趋势,在制定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主产区利益向主销区流失的实际,由主销区向主产区提供适当数量与形式的补偿,以充分体现主销区与主产区在粮食安全上责任对等的政策设计。

(3)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粮食属于土地密集型产品。根据比较优势理论,销区应当用劳动密集型产品换取土地密集型产品。如果销区也要实现粮食供应的完全自给,就势必要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从经济效益高、比较优势明显的产业转移到经济效益低、比较劣势明显的粮食生产上。而如果产区一味占用耕地发展其它产业,与销区相比在耕地产出上具有明显劣势。因此,站在全局高度,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必然需要通过粮食产销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在实现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占用最少的耕地,实现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4)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原则。在加强国家在耕地资源配置和粮食安全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大市场,利用粮食批发市场上的粮源这一“动态储备”,保证粮食供需平衡。对粮食主产区而言,发育充分的粮食市场,为粮食生产者提供真实、及时的产需信息,对产区调整生产结构,延长粮食产业链条都具有重要意义。

3.2 补偿机制框架

耕地保护补偿实际上是粮食产销区利益关系与承担责任的重新调整,其利益流向与利益关系主体如图4。

外部性补偿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地方政府(包括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及其内部的粮食经营与占地企业;②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政府;③中央政府与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政府。实际上,涉及到外部性补偿的利益相关者远远超过上述这三个方面,如主销区的粮食生产者、主产区的耕地占用企业、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消费者等等,但这三个主体在基于粮食安全的外部性补偿中,利益关系更为直接,其行为对耕地占用、粮食安全的影响更为巨大,因而也就成为利益调整最为重要的对象,妥善处理好这三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补偿机制的协调运转。

3.3 不同粮食分区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机制

3.3.1 机会成本税与GDP增长提成

设想其运作方式如下(见图4):

(1)合理界定机会成本税与GDP增长提成交纳的主体。从保障粮食安全的思路出发,GDP增长提成和机会成本税的交纳主体是粮食主销区,其中,GDP增长提成由主销区政府按年度交给中央政府,再由中央政府支付给粮食主产区,用于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关的投入。机会成本税的交纳主体,是主销区占用耕地的企业或其它法人主体,由主销区税务部门代收,全额上交主销区政府,再由主销区政府交中央财政,用于补偿粮食主产区。

(2)合理确定GDP增长提成与机会成本税的收取额度。GDP增长提成与机会成本税的收取,既要体现粮食主销区对粮食安全的责任,为粮食安全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又要体现尊重地区差别,利于加快经济发展,从而实现主销区与主产区双赢的效果。具体说,粮食主销区通过GDP增长提成和机会成本税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应小于其从增加耕地占用中得到的经济收益,在此幅度内确定合理的比例。比例的确定,要有充分的耕地信息为基础,没有科学的耕地信息支撑,就难以做出科学的决策。尤其是要对耕地占用的成本―效益、区域不同产业类型的用地需求做出准确的分析。

(3)深入分析GDP增长提成与机会成本税使用环境。两者可以综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不同地区耕地占用的类型不尽相同,两种方式各有其不同的适用环境。GDP增长提成,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地方政府在粮食安全中的责任,是以政府为单位收缴的,因而是“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有效体现,在主销区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执行起来较为可靠,而在经济较为薄弱的省份,则较为困难。机会成本税的交纳主体是主销区的企业或其它占用耕地的法人,从中国当前的土地税收体系看,这一制度若要得到实施,仍然需要不断地探索。

(4)资金应主要用于提高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以保障全国的粮食供求平衡。以GDP提成或机会成本税方式从主销区向主产区提供的补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投入。一是用于对粮食生产者的补贴,刺激生产者对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劳动力投入,提高生产水平。二是用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如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的投入,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购买农业机械,建设农业设施;增加对农业科技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贡献率。三是用于对粮食生产组织或经营者的补贴,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及粮食产业化水平,增加粮食生产的附加值。

3.3.2 基于市场的产销协作机制

粮食产销区政府之间签订的购销协议的约束力很弱,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除了产销区之间的点对点对接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引进政府的调控机制(罗守全,2003)。

在具体运作上,中央政府可以从包干给粮食产销区的粮食风险金中,分别调出部分资金,作为双方的履约风险基金。首先,中央政府通过粮食供需调查,测算出各地区的粮食常年余缺数量,经地方政府认定后,将其作为年度调入或调出粮食数量的考核指标,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中央政府根据各省粮食余缺量的大小,按比例提留一部分粮食履约风险金,根据各省的履约情况确定补偿对象和补偿数量。粮食产销区分别根据本地粮食余缺的数量及具体品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粮食购销合作协议。为鼓励竞争,一个粮食主销区可以同时与多个粮食主产区签订粮食购销合作协议,防止卖方垄断市场。同样,一个粮食主产区也可以与多个粮食主销区签订粮食购销合作协议,防止买方垄断。年度末,如果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完成了年度调出(调入)的粮食数量,则将所提取的粮食风险基金返还本省。对未完成年度调出(或调入)粮食数量的各省,视其实际完成情况给予部分返还或不返还,并将剩余部分用于奖励完成任务的地区。如果粮食产销区都未能完成调入(调出)数量,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在粮食丰收之年,粮食主产区粮食销售困难,积压严重;在粮食歉收之年,粮食主销区买粮困难,库存薄弱。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加剧粮食区域布局的不平衡,并可能导致粮食价格的剧烈波动,不利于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这时,中央政府可视当年粮食供需状况做出增加或减少中央政府储备粮的决策,利用收回的粮食履约风险金弥补储备粮收购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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